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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增值评估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3:2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无形资产增值评估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无形资产增值评估

篇1

(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在我国最早实现股份制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现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也没计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资中,对商业信誉、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没有计价折股,使企业丧失了许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也不规范。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作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目前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困难。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而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和自创商誉则费用化处理,使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得到准确的确认,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地体现,影响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公正评价,进而导致投资人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四)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价值。但是,由于企业缺乏无形资产增值的有利氛围,许多企业没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无形资产,而是过度使用,或长期闲置不用。在企业合资过程中,许多优秀品牌通过折价入股后,被企业闲置不用,使其价值丧失殆尽。另外,企业长期不参与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竞争,也削弱了其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举措

首先,加强无形资产权益管理,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WTO总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相关条约以及我国《商标法》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我国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必须及时准确把握和运用优先权原则,享受优先权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会《巴黎公约》规定,一个商标在本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则在其他成员国注册也就不应被拒绝。因此企业要及时在国内外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企业商标,以防止国外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目前我国企业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还不够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仍然很淡薄,商标注册滞后于外国,因而在进出口贸易中常常发生因出口产品侵犯外国专利而遭索赔现象。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无形资产权益,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充分利用国际公约,保护我国无形资产不受侵犯,同时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

篇2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劳动力水平的提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特别像高新技术企业当中的研发团队,一些“老字号”企业的商誉,部分企业所拥有的黄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等,这些资产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能像固定资产那样折旧,它们的价值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会越来越高。但是在对无形资产核算时,经常使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相关性是相背离的。这就需要更好地利用公允价值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为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

二、公允价值在无形资产核算中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核算主要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的初始取得包括外购取得、内部研究开发形成、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债务重组取得、政府补助取得以及企业合并取得等方式,这些不同的取得方式,使会计计量的属性也有所不同。外购取得大多是按其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了具有融资性质购买的无形资产是按现值计量;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只有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部分,可以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取得的成本,如果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如果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按公允价值及补价和相关税费的金额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债务重组及政府补助取得的,是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总的来说,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能根据具有信服力的证据来进行入账,符合可靠性的要求。同时在部分特殊取得的方式中,适当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在其预计的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具有减值迹象,按照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差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的较高者作为可回收金额,来确定减值的金额。从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处理中可以看出,无形资产没有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核算,而仅是在部分取得方式的初始计量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问题的关键也在这里。从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无形资产作为很多企业的核心资产,往往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许多无形资产在企业持续的优良运营下,体现出不断增值的情况。而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却没有考虑资产价值增值这一点,它假设无形资产是不断减值或者价值保持不变的,这导致企业资产被严重低估,不利于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不符合新准则强调的资产负债观的要求。

三、公允价值模式在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使用的条件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形资产在计量中,主要是没有考虑资产的增值,不能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这里可以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中得到启示――是否也可以对满足条件的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反映无形资产的期末价值。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资产,首先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从这两个条件中可以看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关键是要能够取得真实可靠的关于公允价值的信息。所以,对于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价值保持稳定或者在不断上升的资产,如果能够获得它的公允价值的相关证据,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进行后续计量。

在实践中,企业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后续计量的无形资产,可以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来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依据。虽然,这需要企业额外付出相应的评估费用,但是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为利益相关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带来的效益也是很明显的。所以,可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的无形资产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进行后续计量。具体的条件包括:一是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资产价值保持稳定或者在不断上升;二是资产后续计量的公允价值能够为评估机构所确定。

四、公允价值模式在无形资产后续计量的运用

公允价值模式在进行后续计量中,对资产的增值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增值计入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二是将增值计入权益即资本公积。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许多投资者往往关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所以将资产的增值列入损益,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资产的增值情况。而将增值列入权益,主要由于净利润作为对会计知识不是很了解的投资者的最主要的决策指标之一,如果将资产的增值部分列入损益,净利润变动幅度过大,利润表不能反映真实的生产经营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决策。将资产增值部分计入权益,也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规定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中,在使用公允价值模式时,笔者认为可以采用将资产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栏,并对大额资产变动损益部分进行具体列示。同时在附注中详细披露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原因,以及披露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

篇3

一、我国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把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纳入有效的制度建设范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法律保护意识,无形资产开发后,不懂得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品牌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创新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若不加以保护,就会使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发明创造被其他企业所侵蚀。任何忽视和低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为,都必然导致无形资产流失。自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数码相机到MP3、芯片、汽车、电信的开发与研制,我国企业由于对无形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使其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有些纠纷甚至对有些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在我国最早实现股份制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现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也没计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资中,对商业信誉、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没有计价折股,使企业丧失了许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也不规范。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作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目前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困难。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而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和自创商誉则费用化处理,使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得到准确的确认,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地体现,影响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公正评价,进而导致投资人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四)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价值。但是,由于企业缺乏无形资产增值的有利氛围,许多企业没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无形资产,而是过度使用,或长期闲置不用。在企业合资过程中,许多优秀品牌通过折价入股后,被企业闲置不用,使其价值丧失殆尽。另外,企业长期不参与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竞争,也削弱了其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举措

首先,加强无形资产权益管理,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WTO总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相关条约以及我国《商标法》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我国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必须及时准确把握和运用优先权原则,享受优先权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会《巴黎公约》规定,一个商标在本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则在其他成员国注册也就不应被拒绝。因此企业要及时在国内外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企业商标,以防止国外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目前我国企业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还不够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仍然很淡薄,商标注册滞后于外国,因而在进出口贸易中常常发生因出口产品侵犯外国专利而遭索赔现象。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无形资产权益,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充分利用国际公约,保护我国无形资产不受侵犯,同时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

篇4

引言

无形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积累的技术知识、顾客的认知和信任程度,包括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权、商誉、商业秘密、优惠合同、特许经营权、营销网络、良好的公共关系等。由于无形资产是集经济、技术、法律为一体的重要资源,因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是法律上或契约赋予企业、或由企业创造并拥有的一种权利;其次具有价值,能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即企业超额获得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再者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形态,是一种具有资产特征与功能,但又不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打破了传统的范畴,形式愈来愈趋多样化,如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力资源、注册的域名、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使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日益丰富,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

一、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把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纳入有效的制度建设范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法律保护意识,无形资产开发后,不懂得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品牌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创新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若不加以保护,就会使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发明创造被其他企业所侵蚀。任何忽视和低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为,都必然导致无形资产流失。自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数码相机到MP3、芯片、汽车、电信的开发与研制,我国企业由于对无形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使其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有些纠纷甚至对有些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1.2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在我国最早实现股份制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现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也没计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资中,对商业信誉、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没有计价折股,使企业丧失了许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也不规范。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作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1.3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目前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困难。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而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和自创商誉则费用化处理,使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得到准确的确认,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地体现,影响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公正评价,进而导致投资人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1.4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价值。但是,由于企业缺乏无形资产增值的有利氛围,许多企业没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无形资产,而是过度使用,或长期闲置不用。在企业合资过程中,许多优秀品牌通过折价入股后,被企业闲置不用,使其价值丧失殆尽。另外,企业长期不参与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竞争,也削弱了其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强化无形资产管理的措施

2.1加强无形资产营运管理,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无形资产的有效营运,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企业通过对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运筹和谋划,可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增值。无形资产的运筹和谋划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利用延伸品牌价值。充分利用现有品牌、商誉研发、生产其他产品,帮助新产品顺利上市,减少风险,品牌的延伸可进一步扩张和增加品牌价值。二是建立融资策略。运用无形资产的影响力和信誉度,拓宽融资渠道,吸收资金。三是建立扩张策略。企业要利用名牌效应、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四是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用品牌参与投资,与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实行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通过产品技术的高科技含量使无形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

篇5

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但是实务操作中如何理解准则中每个关键词的含义,如何处理各种特殊事项,准则、解释及指南并不能一一穷尽。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分析特殊事项的处理原则,探讨商誉的确认方法和构成,并提供了案例分析给予直观的说明。

一、购买日的确定

在并购活动中,会涉及很多关键日期。按时间顺序,有协议签订日期、权力机构审批日、股权款项支付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最终交割日。那么上述关键日期中,购买日是哪一天?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关于购买日的认定,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 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2. 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3. 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4. 并购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5. 并购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并购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从准则理解,购买日是并购方取得对被并购方控制权的日期。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购买日最重要的条件是第5条,此条要求被并购方已对其股东名册进行了变更记载,并购方(新股东)实际取得被并购方控制权,并可据此享有并承担被并购方的经营收益和风险,转让方(原股东)不再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股东变更后不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必然导致相关交易或者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在实务中,可能出现企业合并的购买日早于被并购方办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情况。

二、可辨认净资产的识别和认定

(一)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可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一条所描述的条件,一是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二是能够从被并购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无形资产,无论原先在被并购方自身报表上是否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编制合并报表时并购方在都应将符合可辨认性标准的无形资源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单独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组成部分。合并层面单独确认价值的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客户关系、销售网络、待执行合同等。

(二)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并购方的或有负债,如果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那么也应当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中对被并购方的或有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比较特殊,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规定的标准有所不同,强调“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被认为是非可辨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产生是由于会计和税法上对于确认纳税义务的时点不同造成的。由于企业合并时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已经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原先确定的税会差异已经不再有意义,因此认为其不具有可辨认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递延所得税,是在把合并成本分摊到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以确定购买日公允价值之后,通过将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其各自的计税基础相比较得出的。

需要注意,这部分合并层面调整出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抵消了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其最终表现形成商誉。

(四)商誉

商誉从其产生的原因及属性上就体现出不可辨认性。商誉是指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的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是企业整体价值的一部分。与企业整体不可分割,不能单独存在或交易,因此认为商誉是不可辨认的。企业合并时,是从并购方的角度重新认定本次收购的商誉,反映本次股权收购所支付溢价的价值,因此原商誉不再予以考虑。

三、购买日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规定了企业合并中并购方取得的被并购方各项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其核心思想还是寻找活跃市场的市场价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实务中,股权转让对价是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确定的。合并报表处理时,就采用该评估值作为公允价值即可。但是仍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评估报告的基准日到购买日之间通常有几个月的时间,如何从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到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二是上述提及的特殊资产如何确认公允价值。

(一)基准日到购买日公允价值的调整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从基准日到购买日期间企业仍然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净资产也随之变动。作价的评估值反映的是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非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假设在过渡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动,则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也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动,那么这里引入“以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概念来进行计量。即,以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的计算方法为基础,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值在过渡期间的折旧、摊销等,重新确定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和残值率,计算月度的折旧率和摊销率。再根据过渡期时间长短,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基准日公允价值持续折旧或摊销到购买日,即得到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2. 存货

企业持续经营情况下,原有产成品随着出售形成利润,同时企业采购原材料并生产出新的存货,存货明细不断变化。其实,原有存货在基准日通过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已经体现在净资产中。如果过渡期存货出售形成利润,计入未分配利润,最终也体现在净资产当中,与基准日结果一致,因此无须特殊处理。重点仍是关注购买日账面存货的公允价值。当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时,仍在账面的存货仍可参考基准日的评估值。新增的存货如果其实质上与原先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是同样的,则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也应当与原先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相同。

(二)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合并层面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应当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以购买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执行以“购买对价分摊”为目的的评估。购买对价分摊法通常采用收益法,进一步又分为增量收益折现法、节省许可费折现法以及多期超额收益法三种,其思路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年度为企业带来的增量收益、超额收益或节约的成本的折现现值加总,即得到公允价值。

(三)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假设有第三方愿意代为承担该项或有事项时,该第三方为此要求的对价金额。

四、基准日到购买日被并购方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讨论基准日到购买日(过渡期间),被并购方自身净资产的处理原则,最根本的出发点是股权协议如何约定过渡期净资产变动的归属。

(一)约定由并购方享有

如果约定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由并购方享有的,即不再约定就后续净资产变动做出购买对价调整时,则过渡期间损益归并购方所有。如果过渡期间净资产增加,则意味着以最初约定的对价取得了更多的净资产,则会减少合并商誉。反之,如果过渡期间净资产减少,这个亏损实际由并购方承担,则会增加合并商誉。

(二)约定由被并购方享有

如果约定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由原股东享有的,即约定根据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情况相应调整购买对价的,则由于最终合并成本与被并购方于购买日净资产变动金额同步调整,故不影响商誉的确认价值。购买日计算的商誉与基准日计算的商誉应当一致。

五、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中商誉的确认

通过上述分析,在确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的商誉时,首先是将于购买日被并购方报表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在此阶段,一是注意将报表科目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至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二是注意特殊科目(如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的确认及其公允价值计量。之后,将企业合并成本与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此时,商誉来自于两部分:一是企业在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增值(含单独辨认的无形资产)的份额乘以所得税税率。可以理解为,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实际上总资产的概念,剔除所得税影响后才得到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其税收影响金额最终形成商誉;二是合并成本(通常与收益法评估值相应份额基本一致)与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份额的差额,其体现的是评估中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的差异。

六、实例分析

假设被并购方在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为100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净资产评估值为1600万元,收益法下净资产评估值为2000万元,并且过渡期间净资产变动归并购方享有,不考虑其他特殊事项。基准日,被并购方存货评估增值100万元,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元,账面原有无形资产增值100万元,合并层面单独确认无形资产200万元。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交易对价,收购80%股权,则合并成本为2000×80%=1600万元。被并购方在基准日和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账面值、评估调整以及公允价值简要情况如表1。

假设基准日到购买日之间经过6个月,以同样估值方法持续计量存货评估增值215万元。假设基准日固定资产剩余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200-200/5/2=180万元。账面原有无形资产剩余使用期限10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100-100/10/2=95万元。合并层面单独确认无形资产剩余使用期限10年,残值率为0,则购买日评估增值为=200-200/10/2=190万元。购买日,上述资产评估增值合计为680万元,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值为1745万元,收益法下评估值仍然为2000万元。

假设所得税率为25%,则购买日合并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680×25%=170万元,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1065+评估调增680-递延所得税负债170=1575万元,8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为1575×80%=1260万元。

商誉=合并成本为1600-80%股权对应可辨认净资产为1260=340万元。从商誉构成看,136万元来自于80%股权对应的资产评估增值乘以税率,即680×25%×80%=136万元;204万元来自80%股权对应的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差额,即(2000-1745)×80%=204万元。

与基准日相比,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增长一方面来自于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净资产增长,一方面来自于购买日评估值的增长。而后者是存货评估值增加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后评估值减少相互抵消的结果。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增长,使得购买日的商誉较基准日计算的商誉是减少的。

七、结语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商誉的影响因素中,被并购企业账面净资产、资产折旧摊销方式、税率等因素是外生的、已确定的,不受并购方控制。并购方能影响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支付的交易对价,二是在合并层面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前者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双方通过商务谈判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与双方市场势力、谈判技巧等相关。后者是并购方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被并购方财务情况的职业判断。并购方在编制合并报表将符合准则的可辨认无形资源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确认为无形资产。最明显的好处是减少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价值,有利于减轻后续商誉减值测试的压力,但是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持续性业绩压力。因为无形资产成本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必须每年摊销,随之减少净利润。

参考文献:

[1]张列柯,朱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商誉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05).

[2]曹珍.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下的会计实务处理[J].国际商务财会,2013(09).

篇6

一、跨国独资经营技术转移中无形资产国际化的经营战略

独资经营中的技术转移效应取决于独资经营的性质。独资经营的性质是股东独自负责投资,掌握全部股权,控制所有生产经营活动,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它的最大优势是企业内部资源共享,利益互惠,交易成本低。因此,技术转移主要存在于企业内部,与母公司或跨国子公司发生纵向联系,而不与东道国发生横向联系,其技术不直接向东道国转移。这种技术转移具有与商标、品牌及服务一揽子连带和互补的交易需求。这种交易需求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技术群体为核心,具体地说是产品开发能力、制造技术、成本控制能力、营销技能、售后服务水平、市场反映能力等等,以培养核心能力为目标的技术集成。这些技术的结合方式和技术的先进水平共同决定着核心能力的强弱,决定着企业开发新产品、服务市场、挖掘新的市场机会的潜力,无形资产在强劲的竞争力中增值。这种增值过程存在于独资企业技术内部化,无形资产的要素结构及增值的程度和速度取决于企业组织一体化程度和企业规模,同时又取决于技术的独占性、主导设计范式和辅助资产。企业组织化程度高和企业规模大,企业R&D部门活动与技术转移之间存在着主动的良性循环关系,表明企业家的强劲投资和管理功能。组织化程度低和企业规模小,企业R&D活动与特许经营或国际许可证贸易之间存在着负相关,表明企业节约投资成本和交易成本,沿着技术轨道,进行技术梯度转移。技术独占性的强弱关系到法律对技术产权的保护能力和利益分享的排他能力,这种技术独占性使无形资产的经营在相对时间内获得了产权收益的独占权。主导设计范式关系到技术轨道接轨、转轨或延伸,即技术转移所带来的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又带动服务创新,服务创新又导致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因此,主导设计范式阶段的无形资产经营战略通过契约安排的技术扩散效应,组合技术许可的“三权”和技术许可要素。当技术处于前范式阶段,由于技术路径不确定,技术不成熟,产品品种竞争激烈,企业对辅资产没有需求。一旦技术进入主导范式阶段,工艺创新竞争激烈,核心技术很容易被模仿,此时各企业都力图从规模经济中获取收益,由此它成为技术投资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辅资产是指实现技术创新所必须的配套设备、销售、服务及知名度等。一般而言,专业化辅资产具有很强的不可逆性,风险大,故较难通过许可证合同获得。非专业化辅资产的投资具有可逆性,风险小,故可以采用合同获得。因此,独资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战略主要体现在外部的市场带动和内部的技术示范方面,并通过垂直经营方式形成上下游产品的强关联;通过横向经营方式形成前后连锁产业的强关联;通过多种经营方式形成替代与互补产品的强关联而实现。在这种互动关联中,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通过在独资经营企业与东道国之间产生的“国际模仿时间差”而加以调整。“国际模仿时间差”是指一种新产品在一创新国中最先生产出来时间与在模仿国中生产出进来的时间差距。这种模仿并不是简单的仿制或翻版,它包含着渐进性创新,对原设计进行不断地改进。模仿也不是扩散,而只是进口的继续,是一种简单的技术转移。扩散是指创新的产品、技术被其他企业通过合法手段采用的过程。因此,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在模仿、扩散、创新中通过契约安排和制度保护决定着无形资产要素的时空分布和要素结构,从而影响着无形资产的积累方式和增值方式。

二、国际合资经营技术转移中无形资产国际化的经营战略

合资经营中的无形资产经营国际化战略随着技术转移效应而变化。而技术转移效应又取决于合资经营的特征,即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风险、共负盈亏。在实现每一阶段的“共同”利益目标中,无形资产国际化战略的形成是通过东道主国家和跨国公司对项目损益度和投资行为多维度的有形与无形的比较分析,也就是说是由技术项目投资度、评估项目客观度、解析项目思维度、技术扩散关联度,以及对人机关系结合度、人群关系组合度、人际关系协调度等多维度行为的多元利益主体利益目标和利益结构所规定的,并且还受制于不同国域、地域、区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等企业外部非均衡资源结构和分布状况;受制于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利益互补期望值和功能互动补偿值;受制于企业内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累积结构和素质结构;受制于进入市场的经济或非经济因素障碍。这些有形和无形制约因素影响着共同投资下的无形资产增值方式。而无形资产的增值方式又有赖于技术转移方式,因此,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取决于由投资规模决定的技术扩散的速度,由技术转移决定的技术扩散广度和深度。

(一)共同投资阶段的无形资产经营

合资企业在共同投资阶段中,利益主体通过对项目的投资可能性、市场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财务盈利性的综合考察,对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还是以国际许可证贸易方式进行技术转移,进行企业经济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衡量技术作价入股的股权收益与技术贸易的自乘利益。在技术作价入股方式下,对内生和外生的无形资产评估关系到技术资本化的稳定性、资产递延的快速性和产权归属的合法性。在国际许可证贸易方式下,无形资产评估关系到技术使用费的合理性,技术改进与发展后产权投资的特许性,技术许可方式的优选性。

(二)共同经营阶段的无形资产经营

在共同经营中,企业在认知资源禀赋不同的条件下,不论选择技术作价人股方式还是国际许可证贸易方式,它们都是企业进入市场和分割市场的战略,这种战略通过技术扩散实施于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和国际之间,由此无形资产经营战略缘于技术扩散的轨迹而实施。通过部门之间的技术扩散,无形资产增值方式以及市场进入方式与技术轨道的关联性和技术的可分解性相关,受制于资源流量、流速和流向的自配控力和非自配控力,绝对投资数额和相对投资利润率;通过企业之间的技术扩散,无形资产增值速度和要素结构取决于企业规模的相适性、组织性质的相辅性和技术选择的相近性。这种要素关系的相机抉择的过程就是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渐进式、或跳跃式以及根本性和系统性的战略决策的过程,而这些抉择正是企业战略和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的整合过程。整合的过程也是相互印证、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的动态反馈过程。作为技术输出方的跨公司将投资于或转让于合资企业的技术划分不同的等级、功能、效应、寿命周期和投资规模,依据企业战略,优选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业务组合方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专属内容的业务组合及其与投资方式相组合,实现企业技术改进与发展的目标和市场战略目标。作为技术引进方不仅要平衡双方的外部性利益,而且还要协调双方内部性利益以及自身利益的内外部调整。企业双方都围绕核心技术的快速扩散和有效培育创新源,聚积创新能力以及技术持续创造财富和滚动财富的价值倍增效应等方面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共担风险阶段的无形资产经营

在共担风险中,通过技术转移,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有赖于构建的预警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组织系统。技术风险存在于技术梯度转移与市场梯级需求的吻合度;新老技术标准化的调试度;设备功效与技术功能的相适度;技术扩散与模仿时空差异度;技术保护的法律适用度。技术市场风险缘于技术贸易和有形商品贸易风险以及技术作价入股的产权交易风险。技术贸易风险取决于技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取决于技术商品的特性和贸易方式的功能;取决于技术交易的法律规定与市场机制和规则的有效运作等。与转移技术相关的有形商品贸易的风险不仅承担技术贸易风险传递的时滞结果,而且更重要地是要承担由技术扩散易生的侵权或由侵权带来的倾销的法律纠纷所导致停产禁销的市场割断风险;由技术结构调整或技术递级转换带来转产、转市和转资的投资转机风险;由技术交易频率和效率所发生交易成本增加和利益制约失度而导致合作破裂的风险。技术作价入股方式实质上就是技术资本化,技术资本化的过程也是技术价值倍增的自乘效应结果的增值控股内部化和实现控市本土化的过程。技术作价人股的风险来自于内部化的技术优势顺转或逆转所产生的技术升级效能的扩张力、技术创新源的引力和离散力、技术能量释放的冲击力、改变技术收益比例的资本控制力、利益增进预期和预期利益增进程度的协调力等各种力的相互作用和相互磨合。来自于技术本地化过程中的多元化利益主体间对技术股权的认购、消费趋向和技术价值取向的认同以及技术创新与发展的认知。因此,依据共担风险的原则,从合资运营机制和组织制度方面,优化技术风险结构,构建以董事会领导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信息主管官(CIO)五位一体的新的高层管理组织。以CIO为核心的信息管理机构,一方面,研读专利申请案,跟踪专利技术开发,分析专利侵权诉讼个案倾向,预测“专利战”的战时竞争格局和阶段性的战役调整策略,沿着技术轨道,确定技术开发起点,选择专利保护的可进入市场;另一方面,比选商标进入市场的利得一成本分析,评估商标保护的经济价值与运作中的增值预期,有效行使商标监控权,将技术标准化内化于商标品质,利用商标法与专利法规定的差异而获得保护时间的延长和保护权利的重叠。与此同时,还要收集有关专有技术的情报资料,根据专有技术等级及其功效,对Look-see(试看)、Show-how(示范)、Know-what、Know-how、Know-why的技术采取有效保护、保密、保证和保函,根据“四保”实施情况,及时跟踪专有技术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的转机,同时把握专利、商标因行政或司法实践的错判而得到纠正的时机,或因商标在确认合理原因下而未能及时办理续展,或因专利权人有正当理由而未缴纳年费,暂时进入公有领域的情况。因此,通过组织机构的权能,预警风险结构、风险程度和风险代价,优选风险互补和替代方案,运筹风险转移战略。

(四)共负盈亏阶段的无形资产经营

在共负盈亏中,利益主体共同关注市场、政府的有效干预和社会结构转型等“三只手”调控外部环境的功能,与技术转移中以技术作价入股和国际许可证贸易方式的功能的有机结合。通过分析无形资产国际化经营战略中的盈亏可量化指标和非量化因素,衡量环境功能和贸易功能的组合而带来的无形资产的刚性积淀和战略的弹性转变。市场的功能在于实现利益主体间的自利、互利和激励相容的内在要求。这种要求内化在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中,体现了技术资本的特性即利润性和流动性,使技术出资方不仅获得技术固定价格的高额利润,而且还可连续不断地获得股权利益。受这种双重利润的驱动,技术内部化的自流动和扩散速度较之国际许可证贸易方式更快,扩散领域和范围更广,技术的经济效益预期较短。这种要求内化在国际许可证贸易中,体现了技术许可方对技术许可“三权”(技术使用权、生产制造权、销售权)的组合方案所能实现预期的利润分成比率和补偿利润损失的预期;体现了技术引进方对“三权”界定范围选择的自由度和把握商务条款杠杆的协调度;体现了利益主体共同关心的许可证权利与内容的种类配置与市场供需结构和资源结构相适应的周期长度与波度,信息流量、流向、流速和流畅的高效和有效,以及竞争源与竞争力的发展状态。受这种利益平衡的制约,外部的技术扩散速度较慢,从而使技术重复转让的次数较少,技术投资回收较慢,经济效益预期较长。

政府有效干预的功能在于分配利益即利用经济手段如税收、汇率、利率、股利等经济杠杆,实现对技术市场的有效补缺和利益驱动;利用技术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引导企业技术开发与研究的方向和技术轨道延伸的方向,实现核心技术群集的创新源和企业核心能力培育源;利用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公益性项目或以企业和政府共同投资的基础性项目来带动和调节外商的技术投资,实现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的利益组合;利用政府对企业为投资主体的竞争性项目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监督引导来把握技术市场走势,实现技术风险利润最大化和市场竞争有序化。通过法律手段如《专利法》、《商标法》、《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制度及规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技术合同管理,在技术合作的时间界定中获得产业成长的周期利益,在股权权能的规定中获得控股控市的机会利益,在技术许可中技术标准和环境指标的限定中获得产业优选的社会分工利益和能力分工利益。因此,政府对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是在不断调整和打破旧的分工秩序和收入分配结构中实现的,从而带来社会阶层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转型。

社会结构转型的功能在于调节利益方向,即规定和调整着企业发展方向和资源配置方向及人们的价值取向。新技术的资源替代使资源代际代内分配和社会环境保护成为技术选择的重要问题。因此技术转让方式的比选是技术扩散点和经济增长点的互联网,而且技术转让内容的筛选又以社会法理观、经济伦理观以及文化价值观的有机融合为出发点,使技术资源由过度的权利调节逐渐发展到与市场调节、人的能力分工调节和资本调节相结合的调节手段。通过国际许可证贸易进入市场是许多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技术许可方通过技术使用权、生产制造权和销售权的扩张,不仅获得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的地缘经济利益,而且获得社会多元文化的同化和异化,由此,技术创造和转让改变了人掌握技术(机器)技能和操作的学习曲线,改变了人与人的义利观和价值观,改变了人的生存和生活对环境生态无节制的消费观,从而从根本上使人的需求同一性和单一性改变为需求层次的多样性。技术连带投资效应和高附加值技术产品的自乘效应改变收入结构和财富结构、市场结构和贸易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

三、国际合作经营技术转移中无形资产国际化的经营战略

契约式合作经营,是以合同为基础,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因此双方投资的实物、技术不作价入股,对于资本回收的方式、利润分配办法和比例以及期满财产的归属,均由合作各方磋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作经营方式的预期利益是在合作期限内合营一方的资本金、利息以及利润的收回,因此,利润大、周期长的行业如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旅游业、能源开发业和采矿业等较多地采用合作经营方式。由于合营方式避免了对有形资产重估或无形资产评估的作价入股问题的商议,因此在这些行业中更多地使用国际许可证贸易进行技术转移。所以说,合作经营中的技术转移效应体现在促使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而无形资产要素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过程中优先和优化组合,这也是由合作经营方式特征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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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无形资产内涵的国内、国际化认识

在知识经济日益突出、集中的当前社会,无形资产作为知识、智力高度浓缩的集合体,它的确认和计量将成为政府、投资者和企业自身关注的焦点。

(一)无形资产的国际涵义

IASC于1998年10月1日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无形资产是指用于商品、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的,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

美国公认财务会计原则(GAAP)认为:无形资产是那些不具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其价值取决于特定的权利和未来经营中获得的利益,但货币性资源(如现金、应收账款和投资)不是无形资产。

英国《财务报告准则公告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可辨认、企业可以控制的非金融性长期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国内涵义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企业自创商誉和内部产生的品牌和报刊名等。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无形资产属于长期资产”的限制,增加了“可辨认”的条件,反映了无形资产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和“非货币性资产”三大基本特征。

二、我国无形资产确认的相关情况及建议

(一)关于商誉

新准则把企业商誉、品牌、报刊名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减少了利用商誉操纵利润的机会。所以,新准则更确切地界定了无形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5 号――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第12条要求对企业存在的商誉单独揭示。在现行制度下只有企业在兼并拍卖时方能产生,因此, 如果企业存在商誉, 理应在报表中单独揭示。然而,在新准则中只有在合并报表中对其有少量的涉及。

(二)企业在无形资产自创过程中研究开发支出的资本化、费用化相关问题

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若同时满足第9条所规定的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即将其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它大大降低了对当期利润的冲击。但仍有以下问题值得商榷。

1.会计处理中研究开发支出的现状

(1)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很难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允许其划分两个阶段会增加企业的利润调节空间,且目前不同的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

(2)由于研究开发活动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尽管在开发阶段能证明其满足资本化条件,但仍然存在研发失败的可能性,对其全部资本化有一定的风险。

(3)新准则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后续支出又选择了现行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折中方案, 即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 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需要再一次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确定可以资本化的范围。

2.相关建议

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应先作长期资产(研究开发费用)处理。如研究开发成功,可予以资本化,将“研究开发费用”账户借方归集的实际支出数结转到“无形资产”账户;如研究开发失败,再予以费用化,分期摊销,转入“管理费用”账户,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下,增设“研究开发费用”项目,以反映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成本。

对于问题(3),建议按照该支出是否很可能使资产产生超过原来预定的绩效水平的未来经济利益和该支出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和分摊至该资产来确认资本化的范围, 这样既符合确认资产的一般条件,也便于操作。

(三)无形资产确认范围方面的问题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应将企业文化、研发水平、人力资源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逐渐纳入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拓宽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

三、无形资产计量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形资产计量包括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主要涉及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后续计量主要涉及无形资产确认后相关支出的计量。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中的问题及建议

1.无形资产的计量过于简单且不合理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自创无形资产,只对开发成功取得专利权时的费用进行资本化确认,而其在研究阶段取得的费用只作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建议对于无形资产,应建立产出价值观――现值计量基础。它以时间价值的现值作为计量基础,注重的是资产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对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以及价值变动能进行真实的反映。

2.计量单位过于单一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计量规定有所完善,但在计量单位上,仍采用单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但对员工技能、企业文化、顾客及供应商关系等项目,这些项目因无法用货币可靠计量而得不到确认。

(二)后续计量中摊销方法、残值的确认以及其减值准备的会计核算

1.后续计量中摊销方法的选择

新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应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地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只计提减值。建议可以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做一个上限规定,采用直线法摊销。在每年年末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时,如果发现影响其确定的因素已发生改变,作为一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2.后续计量中残值的确认

新准则中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有可能存在。

在上述情况中,第二种情形缺乏可操作性。所以,残值确定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至少应该在每年的年末进行复核,预计其残值与估计金额不一致的,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3.后续计量中减值准备的核算

无形资产减值,是指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国内的无形资产准则提到了对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但没有对有可能的无形资产增值进行相关的讨论和说明,不能全面反映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建议设立一个既能反映无形资产减值又能反映无形资产增值的会计科目,如“无形资产公允价值调整”科目,反映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的差额。

四、国外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相关研究对我国现状的启示

经济学中提到的无形资产共有29项,美国的评估公司在对资产进行评估时所涉及无形资产也达23项,而我国会计实务得到确认的无形资产只有12项,能够真正作为企业资产列入报表的只有7项而已。显然,与知识经济时代相比,过于狭窄。

因此,我国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应当借鉴国际经验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会计环境,实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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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Howtomanageanddeveloptheinvisibleassets,aretheimportanttopicforpromotingtheefficiencyandcompetitivestrengthofthehospital,asthetechnologyintensivemodelvocationwithhyperbaricinvisibleassets.authortriestorevealthecompositionandcharacterandeffectsforhospitalvalueinventionofthehospitalinvisibleassets,explaintheinvestment-profitandcost-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set-upofinvisibleassets.Itwouldbeprovidedthereferenceforthereformofthehospitalpropertyrightandrunmode.

【Keywords】hospitalinvisibleassetsmanagement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日益显现,世界经济正从后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即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时代,其资源配置以智力资源、无形资产为第一要素。医院是科技密集型行业,其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非常高,在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医院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改革日趋深入的今天,认识和重视医院无形资产的存在和价值;运用产业经济的思路,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开发经营,是实现医院无形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所在,更对提升医院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至关重要。

1医院无形资产的构成及特征

1.1医院无形资产的内容构成

1.1.1标识信誉类无形资产如科室称谓,政府的荣誉命名,正式获批的医药产品商标、品牌,以及可以从事某些特殊诊疗工作的权利等:(1)冠名权:医院名称是一种特定标记,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无权使用该医院名称及其相关的冠名,具有相当的市场价值;(2)特许权:医院所拥有的新技术新药剂开发运用的特许证及政府荣誉称号所享有的特殊优惠政策;(3)医誉:由医院的技术水平、医疗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院容院貌、建院史等诸多因素形成的在同行业中的声誉地位,体现出公众对医院的反应性、满意度、忠诚度,是决定医疗需方市场分配的主导因素。

1.1.2技术知识类无形资产是由高度密集的知识、智力、技术和技巧组合而成的能带来高附加值的资产:(1)医院专有技术:涉及医疗、药剂、医技等各个部门的专有技术,成为医院所特有的医疗服务链,这是医院医、教、研长期投入和医院人技术智慧共同形成的结晶;(2)专利权:包括医院与职工共同享有的职务发明专利和医院人独有的发明专利;(3)团队技术配置:例如一些重点学科或领先专科,正是由掌握不同分支技术的医院人构成了最佳的技术组合,这种团队配置包括技术互补、人员协作等,是由医院这一平台所提供的,因此不同医院团队技术配置不同。

1.1.3信息类无形资产指非人们通常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医院内部信息:(1)病案:内含巨大的医疗技术科研价值和潜在的医疗服务信息,是医院开发医疗服务市场的源泉;(2)版权:包括医院独有的各种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范、人员技术培训方案等的正式出版物以及医院人员的技术专著;(3)网络:医院长期形成的社会医疗关系网络、科研教学协作网络、科技情报信息网络等。

1.2医院无形资产的特征

1.2.1形态的非实体性以知识形态存在,没有有形损耗,是一种非实物性的医院经济资源。

1.2.2产权的独占性医院无形资产的产权受到保护,往往由医院独立占有,不容他人肆意侵犯和冒用。

1.2.3价值的难估量性医院无形资产的价值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而由诸多因素如法律认可的先后、社会认同的程度、个人付出多少等综合形成,难以比较;且多为医院人脑力劳动创造的非实物型财富,难以用有形商品的市场价值体系来评估;无形资产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所产生的价值不同,这决定了其价值的可变;以上因素造成无形资产价值的难估量性。

2无形资产对医院价值创造的作用及实现方式

2.1无形资产成为价值创造主要动力的形成背景和基本策略

2.1.1形成背景以资本密集型和纵向一体化为特征的工业经济时代表现为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相对于有形资产和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作用非常有限。但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开放的背景下,规模经济已达到极限,有形资产的投资回报率趋同于社会平均报酬率,难以继续成为增长的主导。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商业竞争加剧和信息技术的推动,企业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无形资产逐渐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增长的主要动力。

2.1.2基本策略首先,在组织上进行彻底的纵向解构(业务外包),这意味着网络经济代替规模经济,并直接导致大量有形资产被无形资产(主要是组织资本)所代替。其次,战略上强调创新,创新过程主要是通过无形资产投资实现的;且强调创新凸显了人力资本的重要,而后者的稳定性和创造性正是宝贵的无形资产。

2.2无形资产对医院价值创造的作用作为商品社会的经营实体,医院的价值创造必须置身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即以无形资产为主要价值创造的知识经济时代。国外医院的发展已从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以输出管理体系、技术支撑、核心团队等知识型资源,通过托管、联盟、集团连锁、技术参股等形式实现增值。国内近年来启动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激活医疗市场和改善资源配置方面已初见成效,大量民营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的出现,使医院整体规模较快扩大,硬件设施得到提升,“就医难”得到缓解。但在有形资产扩大的同时,也形成各种“大而全”、“小而全”医院,大量有形资源搁置、组织庞大、医院运转无力,严重了整个医疗卫生改革的健康发展。于是随着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资本化运作逐渐成为主导医院经营成败的关键。其中无形资产的产业化经营既是优化医院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院价值创造力的主要手段,又是加快提升国内医院品牌实力的有效策略,从而在加入WTO后同国际化医院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笔者预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医院经营将从封闭的计划经济时代迅速跨过只追求规模扩大的工业经济时代,直接融入无形资产的主要价值创造的知识经济时代。

2.3无形资产对医院价值创造的实现方式

2.3.1独占使用医院自己使用无形资产,一定时期或地域内形成对市场的控制权,获取收益。如:特许、专利技术与药剂的开发,专有技术的临床运用,特色重点学科的专业权威性等。

2.3.2对外转让医院自己不独占使用,将部分无形资产商品化,对外转让获取收益。如临床长期运用的自主研制的配方,通过转让,使之成为商品,实现价值。

2.3.3特许经营医院将部分无形资产要素整合,特许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经营,可以收取加盟费和按使用无形资产的多少从营业收入中提成,如:专业品牌,专家诊治,管理模式等。

2.3.4投资参股医院将部分无形资产资本化,对外组建新的经济实体,获取投资分红。这种股份制方式在当今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中将大显身手。

3无形资产的投资收益特征和成本控制

3.1投资收益特征主要表现为非竞争性和效应,分别构成了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两个基本内在因素。

3.1.1非竞争性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可以同时配置于不同的场合,可以重复使用,且不其效用,因此是非竞争性资产。它的机会成本可忽略不计。往往具有较高的固定或沉淀成本和可忽略的变动或增量成本。例如,医药的开发要有很高的初始投资,但生产成本却可忽略。因此,与有形资产投资的边际报酬递减特征不同,无形资产投资呈现边际报酬递增的特征,表现出更强的规模效应。医院可以用非竞争性的无形资产替代竞争性资产,来实现收益的增加或成本的下降,从而构成其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

3.1.2网络效应特征一:核心是一类思想、产品和控制三位一体的无形资产,即以某一创新思想为起点,开发出相应的产品或服务,最终形成由专利、商标或强大品牌保护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医院管理体系、特色医疗服务等,就是这类由无形资产推动的网络化市场的典型。特征二:是若干医疗机构联盟和合作所构成的无形资产,其作用在于推动网络核心部分的技术,维护相应的知识产权,或保持该项技术的不断进化。显然,网络效应意味着成功会导致新的更大的成功。这种正反馈效应进一步加强了非竞争性无形资产投资的规模效应,从而成为价值创造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3.2成本控制无形资产的非竞争性和网络效应构成了其价值创造的两大基本因素,并直接反映在无形资产投资的规模效应上。但实践中,无形资产并非完全取代有形资产,其作用与增长常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来自其特殊的成本特征,即部分排他性、内在风险性和非交易性,它们是限制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基本因素。如何针对性地做好成本控制是资产管理的重要课题。

3.2.1部分排他性无形资产投资无法排除相应的收益由他人免费使用并由此获利的可能性。因此不具备完全排他性。例如,专业骨干跳槽,医院对其培训方面的巨大投资,其收益极有可能被其他医院分享。即使是某项专利技术或特许服务得到保护,但实践中很难防止被侵权,从而产生所谓的溢出效应。部分排他性引发无形资产权模糊,导致无形资产管理不。控制手段:部分排他性要求医院管理者具有管理知识的能力,既要确保从自己的投入中得到最大收益;又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从他人的创造中获得好处。

3.2.2内在风险性与创新过程的风险特征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投资绝大部分集中在创新最初阶段,由于创新的成果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应的风险最高。例如科研项目的开展,医院投入是否能给医院带来有形或无形的收益难以确认。控制手段:内在风险性要求在创新管理中分散和减少无形资产投资风险,如建立研发联盟,或采取创新项目的分散化组合策略等。

3.2.3非交易性表现为缺少有组织和竞争性的无形资产交易市场,给无形资产投资决策与管理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首先,非交易性造成无法直接测量无形资产投资(如科研、继续投入)的市场价值,难寻参照,导致无形资产投资的评价包含许多不确定性和随机因素;其次,也导致大多数无形资产在医院财务报表中无法作为资产确认;再次,导致无形资产缺乏流动性,极大限制了风险分担的机会。控制手段:构建一套认可的便于本行业操作的医院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可能是实现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化,降低投资风险,促进无形资产增值的切入点。

4建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无形资产管理是无形资产经营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医院无形资产管理体系,通过严格管理才能保证无形资产的经营,才能实现其增值。

4.1确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的概念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是对无形资产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控制,使之发挥最佳效益。它涉及经济、技术、法律、人力资源诸方面,是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重要,是以知识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为中心,通过无形资产管理带动医院其他生产力要素的管理。

4.2强化法制化管理理念长期以来我国医院管理讲的是方针政策,对法的概念淡薄。不仅对卫生事业管理涉及的种种法律知之甚少,对于诸如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更是事不关己、置之度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早已规定服务商标受到保护。医院冠名权、商标权是医院质量、形象和信誉的象征,它们理应受到保护,但过去极少被医院重视。因此学法懂法、强化法制化观念对医院无形资产经营管理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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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账价值的确认。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其历史成本,即资产取得时的实际资金消耗,而且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则不然,由于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一种评价,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处在经常性地变化之中,与此相适应,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不能是确定不变的,而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公允价值既可以大于历史成本,也可以小于历史成本,现资产的增值或减值情况而定。

(2)资产摊销对象的确定。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资产的摊销对象毫无疑问是其历史成本,或平均摊销,或加速摊销。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资产摊销对象的选择有两种: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许多学者认为,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公允价值。但笔者认为,资产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实际成本。因为公允价值并非企业为取得该项资产实际付出的代价,如果对它进行摊销记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当资产增值时,则会虚增费用;当资产减值时,则会少计费用,造成费用不实。公允价值在性质上近似于一种客观的评估价值,它不符合费用类科目的核算内容,所以资产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实际成本,而不是其公允价值。正因为如此,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会计信息既要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又要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所以,应采用双账户反映方式。

(3)会计反映的形式。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需单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可。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资产的摊销对象仍然是其实际成本,所以,会计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双账户。在会计报表中,除了有反映资产实际成本的账户外,还需有反映公允价值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账户,如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则两个账户同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则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现行的会计科目表,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只是针对资产账户设置减值准备账户,应该说这只是一种过渡形式,等到公允价值能够被准确把握的时候,不仅要反映资产的减值,还要反映资产的增值,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是可以大幅增值的。

正因为公允价值计量相对于历史成本计量而言有以上变化,所以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具体来说,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会计处理方法应作几方面的调整:

(1)双账户反映方法。所谓双账户是指在相应的资产类账户应设置两个账户,即:保留各资产类账户反映其实际成本和增设“公允价值调整差额”账户,其中公允价值调整差额=公允价值-实际成本,当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时,两个账户同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时,“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而“公允价值调整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这样,两个账户的余额始终反映的是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2)入账价值的定期调整方法。由于公允价值处在变化之中,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要定期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当期的公允价值。调整时,只需调整当期和上期两期该项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举例说明:某项专利权实际成本5000元,入账时其公允价值8000元,则:

借:无形资产5000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5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调整差额3000

贷:资本公积3000

若当期期末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元,则补调差额,即:

借:公允价值调整差额2000

贷:资本公积2000

若当期期末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元,则冲减差额,即:

借:资本公积1000

贷:公允价值调整差额1000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永远是当期的公允价值(已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要扣除其摊销额)。

摊销时,冲减资产的实际成本部分,则: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资产类相关科目

转销资产时,若资产的实际成本已摊销完毕,则直接从“公允价值调整差额”和“资本公积”账户中冲转;若资产的实际成本未摊销完毕,则除上述会计分录外,还要将未摊完成本记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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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无形资产在会计中存在的不足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等无形资产占有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强,据有关方面统计,当前,在经济发达国家中,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高达80%。世界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无形资产价值已至68915亿美元,世界许多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都与其拥有的占绝对优势的无形资产密切相关。这表明,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将远远超过有形资产,理应成为会计核算、监督的重心。但传统会计模式与工业经济时代的特点相适应,只注重有形资产的核算,而忽视了对无形资产进一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从而导致其提供信息的质量大打折扣。具体表现:

1.无形资产核算范围狭窄。根据2001年的会计准则,我国纳入现行会计核算体系中的无形资产仅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商誉也只承认产权变动的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核算局限于很小的范围内,而在某些西方发达国家里,无形资产的核算项目已达29项。由此不难看出,企业账面上的无形资产并不是企业全部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未能得到全面体现。这种对无形资产熟视无睹的会计确认模式有悖于知识经济的要求,甚至导致会计对企业价值及竞争能力反映的严重失实。

2.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不够全面。对于许多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由于自创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困难,因此按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依法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并且不应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从制度条款中,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我国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资本化所持有的谨慎态度。然而在信息经济时代,衡量人群和国家贫富的标准将由传统的有形资产逐步过渡到以科技为中心的无形资产上。如果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以信息产业为主体的行业价值将被大大低估,而传统的社会财富评价指标将误导信息使用者,导致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决策,同时也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

3.无形资产的计量不合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计量的对象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绿色产品标志,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新无形资产的出现,使会计计量对象进一步扩展,同时冲击了传统会计的计量基础。会计计量重心从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从财务资源转向知识资源,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描述起着决定性作用。传统的计量手段无法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因而在计量手段上需要革命性的变化。

4.无形资产披露的不足。在现行会计报表中无形资产的披露存在以下几个缺陷:(1)披露信息不充分。未披露全部无形资产,并且明确披露的有所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只是其实际成本的一部分,并非全部价值。(2)误导报表信息使用者的经济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列示在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项目之后披露,而且很多对报表信息使用者有重要作用的信息因考虑谨慎性原则没有披露。报表使用者基于这些不充分信息做出的决策,可能偏离实际情况。(3)导致国有无形资产易于流失。如前所述,有很多无形资产没有在企业账上得到反映,反映在账上的无形资产其价值也仅仅是摊余的历史成本。这使得企业在进行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制改造及合资经营时容易忽略某些无形资产或者难以取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从而导致无形资产流失。

二、对现行会计相应改进的建议

会计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知识经济日新月异,会计也应做出适时的变革,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扩大无形资产要素范围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无形资产要素应主要包括:(1)市场资产:指一个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与市场相关联的无形资产而可能获得的潜在的利益总和,是知识资本的第一要素,包括:与客户的关系,如销售网、分销渠道、长期客户;品牌的信誉,如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合同,如特许经营权协定、专利使用权协定、经济性合同等。(2)知识产权资产: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和科学实验等创新过程中,所发明创造的高新技术和技术诀窍,而形成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产权形式。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3)组织管理资产:指企业管理层组织协调、管理、沟通等方面存在的优势,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如企业文化,企业管理方法,信息技术交流,网络工作系统,融资关系等要素。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资源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逐渐成为企业资产的核心和主要收益来源。

2.将研究开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在研究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且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开发费用如果能符合一些特定条件,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否则作为当期费用。开发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1)有目的地从事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它。(2)具有技术可行性及商业可行性。(3)产品或工序可以清楚地确定,费用可以单独认定并可靠计量。(4)经合理预期的该项目未来所带来的收入必须超过所有递延开发费,加上进一步开发费用和有关的产品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5)有足够的资源,或者合理地预期能够得到这种资源来完成此项目。

3.无形资产计量的关键问题是计量基础的选择。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其计量应以产出价值为基础产出价值观——现值计量基础,是以时间价值的现值作为计量基础。据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其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如果无形资产有确定的产出交换价格,并在特定未来期限可以按此价格收到,那么可视为应收账款。如果未来交换价格不确定,则可用现时的产出交换价格来代替。按照知识经济的定义,除反映知识资本的生产外,更重要的是还涉及分配使用方面的经济信息,以投入价值为基础反映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如有些无形资产尽管具有明确的投入价值,但由于经营过程中的维护和发展,其所代表的未来能够创造的经济利益远远大于当初投入价值。又如有些无形资产可以确指,其未来所创造的经济利益也可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但未必有实际的投入价值。投入价值侧重于资产过去的投入,相反产出价值更注重资产的未来产出。一个企业对一项资产产出价值的关注旨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未来效用期内产出最大化。

4.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披露。(1)凡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都应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全面反映。对符合会计准则确认范围的无形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进行确认与计量,在财务报表正文中披露。对不符合准则确认范围的,应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2)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可以试着改变一下顺序,以不同类型资产的不同价值取向排序,即按资产内含价值的高低排列。对于内含价值高的包括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不仅要优先报告,而且内容要尽可能详细。(3)对于人力资源的突出问题,可参考阎达五先生提出的“三维会计”新思维,其报表体系是:三维财务状务平衡表、行为增值表、资产增值表、权益变动表,以及有关的附表。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任何一项制度的都应与它所的时期所属的环境相匹配,而我国加入wto,国外的会计行业将对我国产生进一步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对会计行业进行深层次的改革,以尽快与国际接轨,以促进我国企业的体制改革。对此2001年1月《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在一定程度上适应我国目前的需要,规范了无形资产的核算。另一方面,无形资产准则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项目的重要性。它促进了科学技术在企业中的运用,整体上增强了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正如前所说,制度与它所属的经济环境要相一致。反过来,我国的经济环境也会影响无形资产准则的实施。所以,除加强制度的完善,我国的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职能也应得到明晰。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独立获取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要求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注册会计师应本着公正严明的原则来审计企业的无形资产账户的正确性等等。做到了经济环境的治理,无形资产准则的实施就有了环境的保障。这样它对会计行业乃至企业的发展都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占耕.无形资产管理[m].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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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过去事项或者交易所形成的并且由企业控制或者拥有,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叫做资产。按照实际形态来划分可以划分为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按照使用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资产和流动资产,在非金融资产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结构。本文主要从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的方向来分析其对公司、企业利润的影响,为企业的非金融资产选择采取成本模式计量还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供一些见解,以此来增加企业的利润。

1、非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概念特征

1.1非金融资产定义。非金融资产是指除了货币、银行存款和投资性融资工具以外的商誉资产、材料资产、无形、固定等资产。通常在企业中金融资产是其持有的有价证券等,而其他金融工具叫做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的确认标准是报酬模型和风险,由于金融工具十分复杂,不能用风险报酬模型来具体确定。就拿信托来说,受益人和委托人是不能够分开工作的,委托人不像受益人一样可以赚取利益,而且不用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在承诺中,非金融资产的交易是指无形资产和非生产性有形资产的放弃与收买。非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包括互换合同、远期合同、期权合同。由于我国目前在资产负债中面临的技术条件和资料来源的种种限制,我们仅将非金融资产划分为其他非金融资产、存货和固定资产三类期货合同。

1.2公允价值概念。公允价值也称公允价格或公允市价,它主要是买方和卖方在进行交易时,根据自身特点双方商量所确定出来的价格,或者可以说是买方和卖方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负债和资产可以买卖的价格。公允价值应首先对资产或者负债是公平交易的,其次信息公开买卖双方对交易信息的了解是相互平等待,最后买卖双方是自愿进行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此次交易是非自愿或者是不公平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就是负债或者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来源主要是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和市场价值,其基础则是市场的公开报价。

2、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我国在非金融资产中所采用的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分布在不同的准则之中。在38项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到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准则包括二十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二十一号租赁、十六号政府补助、十二号债务重组、七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五号生物资产、三号投资性房地产等。这些非金融资产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也同样对其进行了各种程度的限制,谨慎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在生物资产准则的规定中,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对生物资产进行评估。而生物资产首先需要满足能够从交易市场上获得同类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和其他有关的信息或者是类似生物的信息;其次,要满足有活跃的生物资产的交易市场。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这项资产才可以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之后在对生物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首先需要企业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过程中发现同样的、类似的商业价格或者两者之间有关联的商业信息。其次,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能够为其进行便捷的市场交易。只有满足这两个特定的条件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最佳的资产评估;而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首先要满足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安全地进行估计,其次是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要有具体的商业市场,只有满足这两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从而对非货币性资产作出合理的估计。在债务重组中规定:除了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途径以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但是跟他相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他相似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准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相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务应当以其本身的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除了这两种方式以外如果还不能确定非现金的公允价值,那就需要相关部门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技术估计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在租赁准则中相关规定:租赁方在租赁开始时应对其租入的资产计量采用在租赁付款现值和公允价值中价格相对较低的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企业合并准则中,如果不是由一家企业采用购买法合算的,应当按照对价支付的资产、承担或发生的负债以及按照公允价值所计量的负债和资产来确定企业合并的公允价值;而相对于政府补助来说,政府补助若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可以直接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

3、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

3.1在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在债务重组主要采取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主要为债务人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非现金资产则记为资产损益;而当债务重组采取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时,其差额则计入资本公积。故而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负债的企业会增加其资本公积,减少企业的当期利润,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则会增加其利润。

3.2投资性房地产与利润的关系。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来说其主要目的是资本增值或者赚取租金亦或是两者皆备。在会计准则中规定,估计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和成本模式计量方式,当存在成本模式可以计量并且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是就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否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中,如果采用成本模式的计量,则要摊销或者计提折旧,并且如果有减值趋势,还要做好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取决于采取哪种计量模式:采取成本模式时,计量时由于折旧费的提取会降低所得税的支出,但同时也会使其利润减少;但是采用公允价值时,如果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那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则可提高企业的经营利润,相反,企业的利润则会减少。例如,在对某投资性房地产来进行非公益价值估计时,首先要确定寻找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进行估计,倘若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则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一定严格的条件选取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对此投资性房地产来进行估量另外,如果该项目不存在或者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而没有办法采用市价估计和类似项目法时,则应该考虑采用估计价值法来对此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估计。由此可见,企业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对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和预期市场进行更好的判断。

3.3在非货币性投资中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非货币性投资交换对象主要是存货投资和固定投资,在少数领域方面也有以无形、固定两种资产进行交换,它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非货币性投资中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则是以换出资产的相关税费与账面价值的总和来计算,通常非货币性投资也作为资产的成本主要是换出去的资产和企业应该向政府支付的税费,但是通常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相等,而且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换入资产被看作为同期外购,换出资产被看作为同期销售。为了简化上述的说明我们在考虑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同时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可以表示为:应付账款=换入资产增值税额+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应收账款=换出资产增值税额+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将这两个公式代入整理可得,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额=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增值税额。因此,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远不如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所获得的利润多,那么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话,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会减少企业的利润。在企业采取这种方法进行计量时,可以对双方交换的负债、资产更公平地进行评估,而且对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十分有利,可以将买方和卖方的赚取利润的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展现出来。同时,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非货币性投资资产,必须要在经营中有一定的经营价值。而在实际的估计中很多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来满足这个条件,对本企业的利润进行操控调整。这种行为不利于维护经济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欺骗了市场的交易者。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为基础的长期股权、存货、无形资产已经不能满足如今企业的需求。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价值计量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市场的主要计量模式,并且在企业的非金融资产中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十分有利,而且公允价值使用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方向,可以提升企业的相关效益指标和利益水平,使市场公允更加透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会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企业中应用,从而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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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价值反映了企业所创造的能够分配给股东、债权人、管理者、职工、政府等各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符合现代管理理论的思想。而操控性盈余管理行为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流动产生影响。文章根据增加价值理论把单位资产创造的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增加价值定义为资产增值率,反映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通过研究不同方向盈余管理行为下盈余管理程度与资产增值率的相关关系,探索企业的利润操纵行为对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作用机制。

一、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增加价值的含义进行了理论界定并提出计算方法(熊楚熊,1996;楼土明,1996;陈守文,1998;徐鹿1999;朱卫东,2008等)。虽然学者定义的角度不同,但有关增加价值计算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增加价值生产法和增加价值分配法。而从数据可得性、信息的可理解性(朱卫东、许云芳,2010)以及体现企业的多元主体等角度考虑,生产法更适合应用于实际以反映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是普遍存在的,Burgstahler和Dichev(1997)、Hayn(1995)陆建桥(1999)、王亚平(2005)、赵春光(2006)、薄仙慧(2007)等学者都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企业盈余管理进行研究,且在其存在性方面取得了基本一致的结论。所以应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计算增加价值时应考虑将企业进行盈余操控所产生的影响排除在外。

盈余管理一方面会对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暂时躲过财务危机、减少订约成本、传递内部信息、增强投资者信心等;另一方面也会产生如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市场价值等的消极影响(黄晓彬,2009)。本质上,应计盈余管理的操控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和内在经济活动但会导致经济利益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转移,影响企业的整体运营模式和盈利情况,进而对企业价值创造产生影响。Riahi-Belkaoui(1996)研究了增加价值与股票回报之间呈非线性的关系。Van Staden(1999)研究了增加价值与股价之间的相关回归关系。但作为利润操控手段的盈余管理行为对公司增加价值创造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

当企业的操控性应计利润大于0时,认为企业进行了正向的盈余管理;反之当操控性应计利润小于0时,认为进行了负向的盈余管理。有学者提出企业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会导致企业的报告利润增加,通常出现在自身经营出现问题或者为了获取局部利益的企业;而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企业通常是经营业绩比较好而出于利润平滑的目的进行盈余管理。文章认为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出现在经营良好的企业,程度较小正向盈余管理也可能给企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而盈余管理程度较高的情况将对其产生负面影响。利润操控对企业的影响将导致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高或下降,为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正向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上市公司,其资产增值率与其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

假设2:正向盈余管理程度低的上市公司,其资产增值率与其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

假设3:上市公司的资产增值率与其负向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负向盈余管理程度的高低对相关性影响不大。

二、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选取2006年以前在中国境内发行的A股非ST上市公司2007~2011年的数据作为初选样本,并按如下原则进行筛选:(1)剔除金融公司。(2)剔除研究期间实施股权融资的公司。(3)剔除数据缺失和存在极值的公司。共得到2007~2011年样本数据4656个,其中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的样本2441家,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样本2215家。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所用数据处理软件为STATA11.0。

2.变量指标计算。(1)盈余管理程度。使用基于行业分类的横截面修正Jones模型(考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对公式(1)进行分年度分行业的OLS回归,将回归估计参数代入公式(2)得到各公司的非操控性应计利润,通过公式(3)计算各公司每一年度的操控性应计利润。具体公式如下:

TA/A=β0(1/A)+β1[(ΔREV-ΔREC)/A]+β2(PPE/A)+β3(IA/A)+ζ (1)

DA =TA/A-NDA (3)

其中:TA为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差,即总体应计利润;A为期初总资产;ΔREV为销售收入变动额;ΔREC为应收账款变动额;PPE为固定资产原值;IA是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原值;ζ为随机误差项;DA为经期初总资产标准化处理后的操控性应计利润。(2)资产增值率。使用分配法计算增加价值,由于盈余管理会通过改变报告利润影响增加价值向企业自身分配的部分,所以用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增加价值指标反映企业真实的价值创造水平。为资产增值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CT=(CAD+INT+PAY+TAX+RET-DA×A)/EA (4)

其中:CT为真实的资产增值率;CAD为现金股利即当期派息数;INT为利息支出;PAY为职工薪酬增加额;TAX为当期税费支出;RET为当期净利润留存企业的部分;EA为平均总资产。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分析

不同方向的盈余管理行为背后所蕴含的企业操控动机和自身生产经营状况不同,所以对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的作用机制也不同。将样本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组,对两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呈现于表1。两组样本的盈余管理程度都显著异于0,说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确是普遍存在的。而两组样本的资产增值率也显著异于0,说明中国A股上市公司创造增加价值的平均水平处良好。可以看到负向盈余管理组的价值创造能力要高于正向盈余管理组,同时文章对两组样本的资产增值率进行了双样本的t检验结果发现其均值差异显著异于0,说明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企业大多是出于平滑利润的目的其自身业绩比较好所以增加价值创造能力较高。

(二)分组比较分析

文章将正向和负向两类盈余管理方式在各自的程度上进一步进行细分,找到两组样本各自的上、下四分之一分位点形成如表2所示的四个分组。对每组样本进行盈余管理程度和资产增值率的相关性分析并检验其相关系数的显著性。表2结果显示,进行较高程度正向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其资产增值率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这是因为当企业的操控性应计利润超出一定的范围时,盈余管理的消极影响将凸显且其自身也很可能是处于经营状况恶化的阶段,在这样的一系列影响下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大越会对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正向盈余管理程度较低的上市公司其资产增值率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但不是很显著,可能的原因有如下两方面:首先,程度较温和的盈余管理行为很可能会对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使得企业资金从其他利益相关者短暂流入企业经营活动的运作中,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其次,由于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投资者对盈余管理的消极态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盈余管理积极作用产生的效果不明显。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从整体上看,其资产增值率都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但显著性有差异,较高程度负向盈余管理的企业资产增值率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但较低程度企业两者相关性的显著性不高,这说明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企业普遍是经营较好的企业、资产增值率较高。且负向盈余管理程度越大越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因为利润平滑有利于资源在不同年度间流转,从而有利于企业抵御外来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四、研究结论

增加价值立足企业整体而非仅仅股东的角度,增加价值指标可以全面的反映以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文章通过研究基于增加价值的资产增值率与企业盈余管理的相关关系,探索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利润操纵行为对价值创造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进行不同方向盈余管理方式的上市公司其价值创造能力不同,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其资产增值率显著高于进行负向盈余管理的公司。且在不同盈余管理方向下其盈余操纵程度的不同对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盈余管理一直是资本市场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盈余管理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作、股价表现等各方面的影响尚未取得完全一致的结论。文章站在企业全局的角度,探究盈余管理行为对其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发现在一定范围内的利润操控不会对企业产生消极影响反而会有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而严重的恶意的盈余操纵将会导致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下降。这为全面认识盈余管理行为以及为企业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楼士明.论增值会计[J].会计研究.1996(11):25~28

[2]徐云芳,朱卫东.基于增加价值的职工所得率与净资产收益率关系研究[J].财会通讯.2010(10):87~89

篇13

一般公司调账有两种做账方法,一种是在公司成立日弃旧账,建新账;一种是在原有账务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差额调账。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应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该成本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

1. 按评估确认结果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后,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大于原账面净资产,应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资本公积

递延税款

2. 按评估确认结果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后,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小于原账面净资产,应按顺序冲减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

贷:固定资产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具体到某一单项资产,不管是增还是减,都按上述原则进行账务处理。例如:调整存货资产时,若企业总体上资产评估增值,借记“存货”,贷记“资本公积”;若总体上资产评估减值,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存货”。具体存货项目的增值和减值,用正负号来进行区分。

公司的调账日一般选择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签发的次月。要按评估报告明细表逐项逐笔调整,在调帐日已不存在的资产不用进行调整。评估调整的重点一般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土地、长期投资等。

1.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存货等。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快,企业改制由于大量的手续要办,评估基准日到调账日的时间间隔往往大于流动资产周转时间,我们可以假设评估基准日的流动资产在这段时间内已经进行过一次流转,它们已从实物形态转化为企业的现金或应收账款,增值部分已经从利润中体现出来了,流动资产的评估增减值一般情况不需要调整。但是,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我们关注,如一些流转速度慢,评估出现减值的流动资产,如果在调账日仍然存在,则需要进行调整。又如评估报告对残次冷背的存货或账龄长的应收款项进行了评估减值处理,而这些资产在调账日仍存在,就需要进行个别分析调整。

调账日依然存在的存货调整按计价方法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是按实际成本计价,调账时按评估值调整每一项存货的成本价,如果是按计划成本计价,调账时按存货总的评估增减值调整各项存货的差异,分别计入材料差异、产成品差异等。调账日依然存在的应收款项如果进行了评估减值,那么按照评估结果调整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使其按个别认定法来进行坏帐准备的提取。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由于周转速度慢,是评估调账的主要对象。实际操作中,应对照评估明细表,根据调账日还存在的固定资产在基准日的账面值和评估值,分别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然后根据新的价值和剩余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

如:某一台设备,2006年10月购入进帐,原值327000.00元,使用年限8年,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累计折旧132673.44元,残值率5%,月折旧率3235.94元,净值194326.56元。评估确认的设备原值300500.00元,净值216360.00元。若调账日为2011年3月1日,从3月起该设备的原值要调整成评估价值,折旧要重新计算。新的月折旧计算如下:

[300500*(1-5%)-(300500-216360)]

/[96-(2+12+12+12+3)]=3660.64元

从调账当月按评估确认的折旧进行计提,调账日和评估基准日的原值、净值差额要进行调账处理,还是沿用上述例题,调账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原值差异) -26500.00元

资本公积(净值差异) -22033.44元

贷:累计折旧 -48533.44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2010年4-12月折旧差) 3822.30元

贷:累计折旧 3822.30元

借:管理费用

(调整2011年1-2月折旧差) 849.40元

贷:累计折旧 849.40元 由于公司在2011年2月初设立,那调账日就为2011年3月1日,需要将从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补提的折旧,冲减上年的净利润;从2011年1月1日至公司设立日之间补提的折旧,调整2011年的净利润。

如果固定资产在调账日已提足折旧,那么评估增值大的资产(例如一套房屋的增值达上百万)一次性调账就有可能造成当月的调整数过大,影响正常的经营利润。更有甚者,对整个年度的利润都会造成影响。所以对于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增值情况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平均摊在后续年度中。

3. 无形资产,主要是针对土地资产的增值,要按土地的评估值及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其他无形资产可以比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摊销。如某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成有限公司,土地从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2010年9月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缴纳了土地出让金56904149.00元,使用年限50年。土地原帐面价值14587232.50元,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帐面价值71491381.50元,评估价值213513700.00元,2010年9月起每月土地摊销额:

71491381.50 / (50*12) =119152.30元

调帐日2011年3月1日起每月摊销额:

213513700.00/ (50*12) =355856.17元

将入账的评估增值部分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月份补摊即可。调账日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评估价值减去土地出让金和原值) 142022318.50元

贷:资本公积 142022318.5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2010年9-12月摊销差) 946815.48元

贷:累计摊销 946815.48元

借:管理费用 (调整2011年1-2月摊销差) 473407.74元

贷:累计摊销 473407.74元

4. 长期投资。对各笔长期投资按评估报告调整增减值。对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按评估值调整后,做为新的投资成本,以后按此基础进行成本法核算。

以上是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为独资公司时,主要资产评估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发表的一些个人见解,在具体进行操作时,还要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制定出企业切实可行的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08.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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