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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税务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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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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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现状分析

A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一般纳税人,在申报的2014年所得税清算汇缴中,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2000元,应交所得税12500元,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2014年以现金收取货款存入老板私人账户,隐瞒收入30000元,应补增值税51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补缴所得税7500元,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同时,税务机关检查中发现A公司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亏损10万元,2014年的所得税清算汇缴申报中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A公司的税收状况直接地反映了民营企业的税务风险:一方面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在主动或被动中,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甚至触及刑法等风险,另一方面企业对税法及相关规定知之甚少,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多缴纳了税款,增加了不必要的开支,影响公司的发展。

1.民营企业税务风险意识弱,存在偏差。

企业以经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无可厚非,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和管理者虽然非常清楚偷税漏税的严重后果,但是,他们在利益面前容易失去了理智,心存侥幸,将本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如何偷税漏税少交税,特别是在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上更是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更有甚者不惜拉相关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下水,对其行贿。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一部分民营企业的税收管理目标极为明确:少交税甚至不交税。有的民营企业为了偷逃税款,甚至唆使财务人员做两套账、阴阳账。这些方式虽然使一些民营企业少缴了税款,得到了暂时的实惠,但是由于税法中要求对偷逃税款的追征期是无限延伸的,一旦被查出偷逃税款的事件,那么企业将要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同时还要受到我国刑法的处罚,这些都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民营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于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均属于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在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时往往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经常是顾此失彼、错误频出。有的民营企业并未站在企业长远的发展高度,仅仅将企业遇到的问题作为内部制度建立的基础,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控制税务风险机制,应对税务风险的方式基本上是被动的、应急的和临时的,常常出现临时抱佛脚和亡羊补牢的局面。

3.税务风险管理的资源和力量薄弱。

随着部分民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管理层、决策层逐渐意识到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原本就规模较小、资金相对短缺的大部分民营企业而言,并不愿意付出相应的成本,用于建设税务风险管理团队以及引进专业的财务及税收咨询机构参与管理。同时,往往由于大量的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纷纷涌向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导致很多民营企业的专业人才严重流失,在税务风险管理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4.民营企业的经营年限对税务风险的影响。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其经营年限不仅与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密切相关,更与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对于那些经营时间较长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在税收问题上栽过跟头的民营企业,已经对相关的税收制度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远比那些刚成立的民营企业对税务风险防范的意识要强很多。

三、民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1.转变思想,加强民营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民营企业由于税务问题而一蹶不振,有的甚至走向倒闭。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必须充分意识到税务风险的危害性,认识到企业负税是依据国家税法和企业的自身经营活动来确定的,并不是企业通过做假账、走公关等途径就能实现的。另外税务环境的变化很容易使企业的这种走关系、请客、拉后门所付出的成本更高,存在的风险也更大。因此,民营企业必须从企业的企业主做起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树立全新的税务风险认识,坚决杜绝企业各种违反税法行为的发生。

2.将税收筹划贯彻到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

民营企业必须要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有预见性的税务筹划,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考虑本企业的经营特点,从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等环节,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企业、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等,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将税收筹划与各业务部门的考核机制相结合,业务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税务问题积极反馈,将税收筹划落到实处产生效益,确保民营企业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民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

在企业内部投入人力物力用于税务风险管理。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设置税务岗位,除履行日常的税务申报以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涉税工作,如:审核相关的税务申报,纠错补漏;收集适用于本企业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涉及影响企业运营及与企业有重大关系的税收环境变化,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公司决策层;协调管控企业运营流程中各环节涉及的税务风险,确保信息交流畅通,监管到位;在重大决策制定前作税务风险分析和税务筹划,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方案的制定。重视企业税务管理人才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定期通过内部和外部培训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税务人员解读税收政策、提升相关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引进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参与税务风险管理。受企业规模以及企业税务人员自身能力限制,税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力,税务筹划的执行力都可能受到制约,引进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参与税务风险管理,公正客观专业地识别企业的税务风险,在预防税务风险,在控制税务风险和应对税务风险上提供科学专业的指导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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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风险管理概念及背景

要讨论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首先要讨论风险、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管理及税务风险管理的背景。有关风险的问题,在经济学上说,笔者认为风险就是未来的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的收益或损失是确定的,那就构不成风险,而是确定的收益或损失。税务风险,是风险的细分,指的是企业涉税事项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税务风险未来没有收益,处理不当只会造成损失。因为税收成本是企业一项纯支出的事项,不可能带来收益,这和税收的特性有关。税收具无偿性的特性。税务风险损失包括涉税事项被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损失以及名誉的损失。笔者认为,税务风险管理,应当是企业风险管理的细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或事项,均会从相应的会计科目上体现出来,而会计核算的资料又是企业税务核算和税收征管的基础。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中对于税务方面的管理。

税收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但是税收是阶级的产物,国家的产生,为维护国家机器的运作而要依国家强制力参与国民生产的分配。因此,政府是不请自来的交易第三方。经济的发展日益复杂,企业的经营环境也日益复杂,税法也日益复杂,企业的税务风险也越来越复杂。为了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管理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指导企业更好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出台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指导企业更好地进行税务风险管理。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于企业的风险管理。涉税事项是源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企业经营活动,也就没有了涉税事项。所以,笔者认为,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可以借鉴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指引的框架。

1.税务风险管理环境。税务风险管理环境规定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能否做好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这包括治理层、管理层对待风险的态度、是否遵守诚信经营、诚信纳税的经营哲学。

2.配备税务管理岗位。所有的工作到最后都要人去完成,要做好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税务管理岗位并配备合适的工作人员。

3.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的一个重环节,企业应及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依税法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30天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涉及变更的,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及时组织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我国现时税法规定,由纳税人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自主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纳税辅导和纳税检查。各税种都有明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税款缴纳的要求,企业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时限内,组织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否则,就有可能产生滞纳金或罚款。

5.正确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准确计算税款。会计核算资料是税收征管依赖的基础,税务风险管理离不开高质量的会计核算资料。因此,企业必须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准确计算税款。

6.严格发票管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及本单位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各种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工作都不得违反税法。另外,增值税进项发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7.积极依法配合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税务征管的重要手段,企业应依法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8.依法保管纳税资料、档案。税法有明确规定纳税资料、档案的期限,企业不得违反。

三、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主及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管理不重视。这属于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层次,是观念、文化层面,是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基础性问题。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发展时间不长。民营企业发展初期,主要是靠企业主个人的敢拼爱拼发展起来的。在民营企业发展初期,企业的规模不大,不存在讲究细节化管理,企业主及其管理层也没有什么风险意识,所以,也不注重风险管理,当然就不会讲究税务风险管理了。这是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问题。

2.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依法诚信纳税还没有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习惯。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可以说个人失去诚信,就是失去立身之本;企业失去诚信,就是失去生存发展之道;社会失去诚信,就是失去和谐之根基。改革开放发展30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所瞩目。但是,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却出现了一连串很不和谐的诚信危机问题。近年来,商业诚信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医疗诚信问题、司法公正问题、政府诚信问题等时有耳闻。企业依法纳税、政府依法治税还不完善,纳税人不诚信偷税主管税务机关为完成税务任务而收过头税在实务中也可能存在。另外,我国对失信的惩罚力度不够,失信成本过低也是我国诚信问题之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依法诚信纳税还没有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习惯是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外部挑战。

3.民营企业会计核算水平低下,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前面所述,会计信息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税款计算的依据。应该说,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有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是民营企业由于受到成本的制约,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对会计、税务等政策法规把撑不到位,会计核算水平低下,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4.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环节薄弱。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发展全球一体化,我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压力和挑战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民营企业更是面临着资金、人才、技术等制约。新的发展时期,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现出来。由于历史等原因,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环节薄弱,制约着企业发展。

四、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1.企业主及管理层应转变观念,重视和支持税务风险管理。企业主及管理层应与时俱进,从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层次、观念、文化层面,来解决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基础性问题。民营企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得以发展起来,有其历史机遇问题。但进入新时期,原先的发展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先的条件不复存在,所以民营企业主应及时转变发展观念,不能单靠企业主个人的敢拼爱拼去发展。应讲究细节化管理,放弃粗放式发展。企业主及其管理层应树立风险意识,注重风险管理,讲究税务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价值。

2.构建完善和谐的社会诚信体系,让依法诚信纳税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习惯。既然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那么,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构建完善和谐的社会诚信体系,让依法诚信纳税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习惯。积极宣导诚信文化,让每个人遵守诚信,以诚信为立身之本;让企业遵守诚信,以诚信求生存发展之道;让社会遵守诚信,以诚信维护和谐之根基。治理商业诚信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医疗诚信问题,推行司法公正、诚信政府。企业依法纳税、政府依法治税。另外,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加大失信成本。构建完善和谐的社会诚信体系,让依法诚信纳税形成全社会的良好风气习惯,改善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外部条件。

3.加强民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税款计算的依据。所以说,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的前提。民营企业必须健全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提供高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民营企业应重视财务会计人员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作,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大对会计、税务等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

4.完善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民营企业应从经营风险层面入手,对业务风险全面的分析。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对待风险控制态度应良好,培育积极向上的风险管理态度。完善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促进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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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框架体系往往落后于企业发展的需求

民营集团企业的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从不断地扩充规模到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其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方法,然而随着规模的不断膨胀,组织结构的日益复杂化,在其内部财务管理中将会遇到诸多困难, 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和股份制经济的日益成熟,现代民营企业将不再局限于单一结构的经济组织,而是向多个分支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发展,多以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的模式形成集团企业,而这个组织形式对于初期的民营企业是个全新的形式,所以当不变的财务体系遇上不断变化的企业组织形式时,企业的财务管理就容易发生混乱。企业需要在原有的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使得改革后的财务体系能够适应当前集团企业的发展需求。

(二)企业对财务管理的定位模糊,部门设置不合理

民营集团企业多是家族化的经营模式,所有权和经营权都集中在在企业的管理者手中,因此,当企业的管理者在经营初期只追求收益最大化和钱入口袋即可时,企业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并不十分关注。我国目前许多民营企业对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定位比较模糊,设置的部门也比较单一,从人员设置来看,主要包括负责核算事项、组织程序的财务经理、负责管理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财务主管及负责日常业务记账、报账的会计及负责日常现金收支的出纳。从部门设置来看,主要是企业财务部,负责集团的日常财务核算和反馈。从财务制度来看,主要包括现金管理制度、支票管理制度、印鉴保管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缺乏对财务风险的控制机制,审计部、风控部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有时等同虚设。

(三)融资需求量与可融资途径的冲突

成长中的民营集团企业因为自身的规模扩张和企业的多元化发展,其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初期来说比较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撑其业务的扩展,然而民营企业的高风险性使得其从金融机构间接融资比较困难,同时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也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和民间资本,自有资金有限,而民间资本的成本很高,这些在资金需求方面的困境严重阻碍了民营集团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企业内部纳税筹划意识薄弱

民营集团企业的财务体系本身的不健全及不能及时跟上规模发展使得企业的财务局限于现金、支票等基本的管理,而对于成本控制,特别是通过合理降低税负从而降本增效这方面,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大多民营企业并不会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部,为节约开支,实际上却可能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孰不知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所以,对于缺乏依法节税意识的企业来说,其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会无形地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的综合收益水平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处于起步阶段

发展初期的民营集团企业因为机构设置简单,经营单一,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部门,而且企业的内部控制意识比较薄弱,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虽然规模扩大后的民营集团企业开始着手从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等方面加强内部隐形资产的建设,但是由于没有历史底蕴和管理基础,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也比较少,所以导致处于起步阶段的集团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举步维艰。

二、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策略

(一)制定完善的财务规划和发展战略

相对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在会计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强制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所以,发展中的民营集团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财务规划和发展战略,这一系列的规划包括专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其职责范围覆盖企业的资金融通、财会管理、现金出纳、固定资产、工资核算以及预算编制、决算等工作的实施;其次是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采购、现金、稽核、报销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同时也要重视考核制度的建设,强化监督机制。

2007年,华为实施了财务转型,为以后的利润增长打下了基础,之前的华为和大多民营企业一样,财务部门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财会角色上,还没有参与每个产品定价和成本核算。规模小的时候,公司还可以人为控制风险。但是,就华为来说,当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业务已经全球化,供应链越来越长,客户差异性越来越多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全球化的财务管理,财务风险将难以控制。于是,转型中的华为把原来跨业务部门的销售模式调整为现在的按业务块划分的结构,它把原来的统一销售部门打散,划归到各个业务部门中,形成按业务单元把产品部门和销售部门、服务部门完全一条龙结合在一起的、类似于事业部式的组织结构,这样的财务规划和发展战略在以后几年的发展中得到了认可。

(二)重视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合理设置

企业要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成本必须要明晰、控制要到位。若是没有合理的财务部门的设置,就缺乏对企业营业收入、资产状况、利润增加情况、成本控制等的准确认识。中国民营企业需要真正做到把财务管理体系深入运营到企业的每个环节,比如差旅费、办公费、营业税、技术服务费等,进而达到每一个单知道赚不赚钱,赚多少,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做好决策、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成长中的民营集团企业而言,完善的财务部门设置对于未来的企业发展尤其必要。发展中的民营集团企业应该避免财务部门的单一性,将单一的财务核算扩充为多方面的财务管理,例如可以增设企业资金风险控制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同时关注内部的财务风险,保证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做好事后控制。从每一笔财务支出的每个时点进行追踪,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完善性。

(三)扩展融资渠道,及时筹集所需资金

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要素――资金是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所以解决融资难问题对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未来发展后劲来说很有必要。若不尽快解决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出局。对于融资困境中的民营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借助大企业的信用为其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向银行通报企业经营情况,让银行能够把握住企业资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并按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规范企业的各项制度,积极争取AA以上的银行信用等级评定。另一方面,经营必须强化诚信观念,主动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四)遵循会计准则,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先进管理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将“会计”和“财务”混为一谈,从企业管理来看,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已取代生产管理成为企业管理核心的今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意识,通过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最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运用,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些财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企业资金、资产的记录,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已有资金的控制、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进行合理的管理上,应能从较高的理论角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成长中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

快速成长中的民营集团企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控制不好很容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纳税筹划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优秀的民营集团企业有条件,也有动力来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力。纳税筹划水平应该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和经营管理水平相互统一。因此,对于成长中的集团企业必须加强自身的纳税筹划意识。

财务管理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稳定增长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优化成长中民营集团企业的理财环境,提出财务管理的战略地位,健全财务管理机构,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才能推动民营集团企业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景龙.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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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有规模小、灵活、机动性强、新机制引入快等特点,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管理漏洞,现有的公司管理体系也无法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而财务管理作为公司管理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内部因素。本文就财务管理问题展开讨论,探讨如何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在企业当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财务管理人员水平较低、内控薄弱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大多数本身专业技能存在欠缺,甚至无证上岗。虽然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要求,但企业主不懂财务知识,也不够重视财务的前提下很难找到合适的管理人员,往往也会优先考虑低薪酬的财务管理人员,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保证。致使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平,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薄弱等问题。

(二)中小企业ERP信息化程度低、项目实施后仍存在漏洞和风险

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实施ERP项目情况普遍存在项目实施不成功、信息化程度低,存在漏洞或风险,未能看到信息化管理带来的潜在效益。中小企业虽然实施了ERP信息化系统,但带有很大盲目性,未能准确把握自身需求,为此付出代价。同时,ERP项目实施,请了外部顾问协助,但企业通过多请外部顾问设计,而自己的员工很少参与,不去详细了解ERP软件的方方面面,也不去认真地做好该做的实施工作,实施后出现很多问题。究其原因,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定位不准确。由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相对技能欠缺,忽视其重要性,主观盲目、冲冲上线,导致出现ERP信息化失败或存在诸多漏洞,造成功能不齐全、数据不准确、半手工操作、无法实现报表等各种各样问题。

(三)公司财务以传统的会计核算型为主,财务管理意识欠缺

目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者都是传统的会计核算型为主,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实际行动上,没有从传统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落后于当下快速发展的时代步伐。传统的会计核算与管理会计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反映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是以会计报告为最终成果,而后者从传统会计中分离出来与财务会计并列的、着重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一个企业会计分支。由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者自身局限于会计核算,不深入到业务层面,无法综合运用财务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与公司发展脱钩,无法从公司战略决策角度考虑问题。

三、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优化措施

(一)财务管理者必须达到应有的专业水平

财务管理者要保证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同时具有财务制度编制及企业内部控制设计经验。应根据所在职的公司规模及经营特点,相应制定和设计出与公司经营特点相匹配的制度及内部控制手册,此项可在试用期作为该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公司财务制度至少应包括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规定、预算管理制度等。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必须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层面,对各个环节、各个流程都非常清晰,才能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政策。比如资金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每日现金存放限额、不相容岗位分离、收支两条线、资金审批权限、资金日报及资金流水账登记、票据及印章保管、超过规定限额通过转账支付、违规处理规定等内容。如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明确规定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责任、包括规定或建立客户信用政策、信用档案、账期规定、逾期账款处理、坏账处理及相应责任人奖惩条款等内容。相应财务制度制定后要经过公司最高领导审批授权执行,确保各部门得到一贯执行。

财务管理者要保证,财务制度制定后要确保得到有效运行,且运行效果良好。在监督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更新或做相应调整,保持制度的实时性和适用性,至少应一年修订一次。

(二)企业应全面实施信息化系统

ERP系统是企业中形成以计算机为核心的闭环管理系统,使企业提高运作效率、改善服?账?平和降低运营成本的手段,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对企业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进行全面、系统和科学的管理。ERP项目的实施数据大、耗时间、系统的参数设置比较复杂,并且涉及到企业的多个部门。因此从公司最高领导层面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利用好ERP系统,使企业工作效率大大提升。ERP系统本身的自动化体系及内部的一般控制,可以减少人为的舞弊及错误,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强化内部控制。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公司最高领导要认真参与、财务管理者认真参与培训。只有公司高层重视,财务管理者熟悉才能正确的分配相应岗位员工到ERP项目上,也会舍得为这些员工的成长进行投资,ERP也会进入正面积极的循环。如销售订单的开始到MRP物料需求运算,通过库存数据,准确计算物料采购量,给到采购部,通过下达采购订单、到货、入库等,计划部、采购部、财务部、仓储部各部门都要协同作战、相互监督、相互审核。做到数据准确、内部控制得当。

(三)财务管理者由传统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

财务管理人员应深入到业务层面,要熟悉和掌握公司每一流程,深度参与和剖析,从传统的财务会计职能跳出来,通过管理理论和实际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提升企业绩效。在现实经济当中,管理会计能够通过预算、财务分析等方法控制成本和费用,从而更好地考核和激励管理层,同时,管理会计促进财务人员个人能力提升,帮助企业解决危机。

财政部红头文件也明确提出,管理会计工作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传统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势在必行。

1. 建立关键业绩指标绩效考核体系。首先,财务负责人应与营销部、生产部、采购部等部门深入接触,共同建立关键业绩指标(KPI)体系,并按照KPI目标考核到每一位管理者。建立KPI体系的目的是能够共同约束和激励管理者按照既定的目标方向发展,同时能够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归正和检讨,最终实现公司目标、改善公司运营管理,同时为下一期的绩效指标完成做准备。其次,财务管理者要通过KPI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深入分析、找出亮点与不足之处,根据问题能够,事前预警、过程管控、事后监督和检讨。KPI指标可以包括销量、毛利额、销售金额、销售回款、应收账款、费用金额、费用率及税后盈利。可以结合本月?A算、本月实际、本月预算达成率、本期累计预算、本期累计实际、累计预算达成率、去年同期数、去年同期增长率等数据相结合进行比较分析。以上KPI指标对所有管理者都有约束,每月由财务管理者编制并公布,并组成月度经营委员会、月度咨询会、月度例会等各种形式,与管理者深入研究和探讨。如通过毛利的分析,可以知道是收入还是成本的影响,成本的影响是由于人工还是材料等因素,再层层分析,直到找到最终原因,及时进行改善,也可以通过收入与成本分析图的形式更加直观反映出来,供各部门参考和易于理解。再次,在费用率分析上,个人建议用费用金额(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除以毛利额的方式来分析,即费用率=费用额/毛利额,按此计算的目的是,如果费用率达到100%,则反映盈亏平衡,如果费用率超过100%,则出现亏损。而传统意义上费用率按照费用除以收入,则难以判断是由于收入的原因还是费用的原因导致的费用偏高还是偏低。最后,应收账款分析,根据期末与期初增减判断应收余额性质、再到账龄的分析、逾期账款、坏账产生原因及通过周转率、周转天数及同行业比较等辅助参考,测定符合公司目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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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促使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在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税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直接的关系。民营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主要是通过培训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只有加强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提升税收管理的水平,也同时培养出了很多的财务管理人才。因此,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加强税收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3)有助于企业规避税收风险。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法律责任风险,第二种是资金风险。民营企业的税收风险中,以上两种风险都存在,企业税收风险的种类有很多,例如税款负担风险、税收违法风险等。因此,企业只有不断加强税收管理,才可以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预估,从而规避这些风险。

2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税收管理意识不强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的意识并不是很强,税收管理观念还比较落后。在很多民营企业中,税收管理人才是非常缺乏的,因此它们对于国家税收政策通常比较模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也不够,因此造成了税款拖延、税款不足的现象,导致企业最后也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甚至有的企业还受到限制经营的处罚。还有一部分民营企业,在纳税的时候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想尽办法偷税、漏税,最后还是被税务部门查出,并对其行为进行了惩治。这样的企业不仅没有少缴纳税收,相反,因为违反税收政策而受到处罚,缴纳更多的罚款。

2.2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性欠缺

在大多数民营企业里面,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有些财务人员尽管拥有会计证,但是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有的甚至还在采用手工记账的方式,其记账方式不够严谨规范,税收机关工作人员查账的时候往往由于成本资料、收入凭证等文件不够齐全而无从下手。而且在我国民营企业里有将近一半以上的企业聘用的是兼职会计或是要别人账务,外聘人员由于对企业缺乏责任感而不会深入的去了解企业的运作流程,所以一般记账方式并不符合会计通则以及会计准则。

2.3民营企业亏损严重难以融资

由于政策的支持,银行在信贷市场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但是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小,本身资金也非常有限,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还有些民营企业在获得银行给予的贷款后居然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逃避亏欠银行的贷款,这些导致民营企业的信用形象大减折扣,种种原因都导致银行不愿意房放贷给民营企业。这导致民营企业失去了一个庞大的信贷支持。不少政府里的工作人员仍然保有这一思想,使得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等原因受到歧视。这一歧视也导致政府对于大企业大力扶持,针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却非常少的。失去了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民营企业想要扩大规模就显得非常的困难。

2.4税收管理工作繁杂难以管理

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繁多,行业种类跨度非常大,经营管理方式也非常灵活多变,而税收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无法对每一个民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了解清楚,所以税务工作管理起来非常的困难。有不少民营企业一直认为办理营业执照就已经足够,而未及时的去税务机关做税务登记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些民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并不是真正的经营地址,导致虽然它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但是税务机关依然无法管理。

2.5税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升

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尽可能的提高效率为纳税人带来便利。目前税收管理工作主要有税收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贯彻落实,所以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对税收工作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税收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其所可以行使的权力并不是对等的,平常事务性的工作量大、临时性的工作多、管理水平低以及管理员自身素质水平不高,导致了管理人员没有办法兼顾所有的中小型企业。

2.6纳税评估的手段不够先进、数据不够准确

对于基层税务管理来说,纳税评估是一项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管理的对象比较特殊,因此,民营企业对于评估工作不是非常适应,纳税评估通常是采用静态的资料进行分析,而不能进行实地检查,也不能进行时时的监控和管理,。因此,纳税机关只有对企业的纳税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例如生产状况、核算情况以及申报情况等,才能进行全面的评估。目前,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的水平上是比较低的,因此,很难达到以上这些要求。一部分企业由于受到利益因素的影响,法律意识不强,对财务核算比较马虎,甚至有的企业还做假账。因此,财务资料、信息、数据都不健全、不准确的情况下,财务评估又怎么会准确呢?因此,最后得到的财务结果是没有多大价值的,评估效果也是不佳的。

3解决我国民营企业税收管理的对策

3.1加强民营企业纳税宣传教育

在税收管理工作中,民营企业作为主动方,其纳税意识的提高对税收工作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意义。所以首要工作,应该对民营企业进行税法知识的普及,让民营企业由被动、不情愿交税转变为主动缴纳税款。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点:(1)向民营企业管理人普及税法知识,让其明白企业的发展必须依赖规范的生产经营以及严谨的会计核算体系为支撑。交税纳税对于企业日后的发展是有帮助的。(2)开展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班,通过传授财务知识、税法知识、以及税收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做到依法记账、科学记账、真实记账。(3)和其他有关部门一起齐心协力,共同为民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核算进行管理,确保民营企业的账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促进法》《、民营企业财务制度》《、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工作。

3.2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的监督力度

要做好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必须有效地提升税收管理工作的力度。首先,对企业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结算等等方面。其次,对于岗位的设置要科学合理,要把对企业的监控管理也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如果在日常监控中遇到了异常情况,要及时的对其进行税收评估喝着把它转交给稽查部门,以便对企业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稽查。此外,尽可能的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的监督力度,有企业前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避免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位置等情况的发生。定期的走访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最新情况。同时要加大惩罚力度,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对于发现有异常的企业要紧追不舍,严肃处理违法乱纪的行为。

3.3加强税务管理基础工作

税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征收赋税,要改革以前的传统思想,只知道一味征税,不顾及企业发展的思想要合理进行改革。首先,要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好税收的杠杆作用以及导向作用。把税收政策的管理和引导作用进行合理结合,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好的氛围。对于民营企业,应该增强他们的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收法制化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还要建立一些税收辅导制度,更好地为税收服务,建立会议制,主要与企业的法人和相关人员为主。及时宣传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励志对民营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更进一步的规范。与此同时,作为税务管理人员,可以把纳税人分为不同的片区进行集中管理,这样使税务管理工作更加细致、更加到位。管理人员对纳税人可以实行跟踪管理,切实对税源取得密切的联系,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和纳税情况,对于纳税人的信息、资料等要全面收集和整理,加强稽查、核查工作、日常登记工作等等,切实做好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3.4加强纳税评估效果的管理

民营企业一方面要提高管理意识,另一发面要使评估面得到扩展,最好能做到在一年中,可以对所有的民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针对那些申报情况异常、与自己的经营规模不相符、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评估。根据行业、类型的不同,采取不一样的评估方式。此外,对于财务数据的录入、审核等要使评估结果尽量准确。对企业的纳税评估要有主次之分,收集、整理、处理真实的经济信息将会使税务评估的结果更加准确,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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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1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从产权方面来看,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没有人或链简洁的优势,有较大的动力去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足够重视税收筹划。然而,从实践中来看,民营企业税收筹划意识比较淡薄,运用税收筹划能力不高,模式操作性不够强。

1.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误区

在我国,提到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或漏税,而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违法行为,而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缺陷,钻税法空子,与税收立法背道而驰。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提高企业经营成果。

1.2忽略了筹划成本及整体效益

成本收益是密不可分的“孪生姐妹”,任何有利可图的决策,其背后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成本,税收筹划也不例外。决策者未能运用政策对所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项目进行得失分析,导致了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整体效益。

1.3对税收筹划风险认识不足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普遍认为,通过税收筹划减轻纳负,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风险。其实,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存在风险,即使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也会因税收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在实务中行不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1.4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低,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且部分税收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收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加之执行不严,政策执行缺乏刚性,人为因素等随意性过强,阻碍了税收筹划发展。

2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因素分析

2.1企业人员素质不高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企业内部财税人员素质偏低,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学历方面,民营企业财税人员以中专、专科学历居多,民营企业财务人员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此外,税务市场不完善,一般的财税人员不能履行税收筹划功能。

2.2企业业主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大多数民营企业业主缺乏税收筹划意识,而税收筹划应主要来自企业业主的要求。目前众多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缺乏规范性,管理较乱等现象,相对于税收筹划,“拉关系”带来的好处要简单得多。这也从一个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有产权优势的民营企业却不能很好地利用税收筹划。

2.3财务公开程度不高

民营企业的财务公开程度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更易受到外部监管部门的置疑,并可能产生一些歧视性待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

3增强民营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对策建议

3.1规范税收执法

强化法制观念,税务人员不但应严格按税法规定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更应确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务检查及稽查,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偷逃税款的成本,促进纳税人依法筹划,加强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主动性。

3.2提高税务机关的专业服务水平

高水平的税收专业服务,是民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要外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其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管理思想是“重征管,轻服务”,对民营企业更是常常“以罚代管”,服务不够,扶持更不够。近年来,税务机关对服务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基本上能满足民营企业的纳税需求,但依然停留在管理者的角度和层面上,服务的观念还有待提高。 税务人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业务指导,及时宣贯新变化中的各种税收信息,开展税法宣传与辅导服务,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利用度,让纳税人缴明白税。

3.3完善税务中介机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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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两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还未形成产业链。园区内现有电子信息企业35家,主要以通讯、光纤光缆、集成电路、移动电话、发光二极管等产品为重点。2007年1-8月,电子信息企业总产值1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8亿元,利税总额1.44亿元,分别占园区总量的38.8%、39%和36.6%;园区内现有生物制药企业18家,依托生态资源和中药材加工优势,突出发展医药、生物胶、生物源农药等产品,医药行业主攻中成药、发展生物医药、重振原料药、培植化学制剂、拓展药包材和医疗器械。2007年1-8月,生物制药企业实现总产值8.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亿元,利税总额1亿元,分别占园区总量的25%、25.7%和27.8%。这些产业的存在对推动园区经济的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园区内虽然已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两大支柱产业,但还未培育出一批主业集中、品牌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和规模企业,产业链还未真正形成,配套的产前、产后链条还未集成,生产成本还没有充分优势,集成不了产业群和产业链。

三是园区少数民营企业信用缺失,发展存在“瓶颈”。从高新区民营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来看,缺失信用导致企业难以持续健康发展的企业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起步三四年即面临倒闭;在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中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账务不规范、纳税不正常的问题,在省地税局和国税局A级信用等级企业的评选中,高新园区内也没有企业入选。使民营企业得不到金融业的支持和帮扶,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资金周转困难的“瓶颈”。

四是地税部门在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首先现行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城镇待业人员再就业、福利企业、校办工厂的优惠,更多的是将税收优惠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手段。其次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实行梯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适应不同类型民营企业发展要求。且现行税收优惠方式简单,我国有关税收优惠规定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直接优惠形式,没有采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做法,对促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效用不明显。内资企业折旧制度限定过死,特别是对高新园区内的生物制药企业、中小民营企业机器设备超负荷运转、药物腐蚀大、磨损快,费用列支却得不到照顾。没有直接减免税的做法也造成收入绝对额的减少和优惠对象范围狭窄,无法适应不同类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再次对民营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受益面过狭,现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主要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一些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未涉及增值税等主体税种,缺乏降低投资风险、引导人才流向、降低企业负担等方面的政策,不利于吸引民间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

针对园区内民营经济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地方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经济执法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一、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做大做强园区民营经济蛋糕

一是树立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处理好税收和经济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地税收入增长的关系;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的关系。要坚决摈弃收过头税、乱征滥罚,甚至涸泽而渔的做法。税务部门既要加强征管,依法治税,又要兼顾长远,扶持发展,做大做强园区内民营经济这块蛋糕。

二、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培植和壮大民营经济税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依靠减税让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不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公平法治原则。地税部门发挥好税收的经济职能,必须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省支持全民创业措施100条》,用足用活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支持民营资本、企业改制和改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按规定落实有关地方税费优惠政策,尤其是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照顾。用活《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939号),对高新园区内企业的未使用的荒山荒坡的认定,园区内大都是新成立的企业,费用性税金的负担比较重,依照此规定可减轻企业的费用性税金的负担。借土地使用税标准变更之机,尽量降低高新区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使市高新园区的发展储备具有更多的税收优势。

二是鼓励高科技民营企业发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税,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加计扣除费用支出。对园区内的生物制药企业加快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配合高新区管委会,做好园区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认定,从获利年度开始,第1—2年免征、第3年减半征收企业的所得税。

三是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新增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定额每人每年减免4800元税额。园区的民营企业大部分已招聘下岗再就业人员,但很少有企业对招用的下岗再就业人员进行认定而享受这一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

三、坚持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要坚决杜绝干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不规范行为,在机制、环境上营造扶助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税收氛围,发挥税收的监督作用。具体来说,要健全四个机制:一是公开透明的政策宣传机制。大力开展税收法规和政策宣传,把税收政策送到民营企业主手中,对园区内的两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专门收集编制优惠政策集。深化税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增加执法透明度。二是规范有序的执法检查机制。进一步推行税收检查计划制度,加强“五率”考核,规范税务检查行为,严禁交叉重复检查。除上级交办、举报等专案稽查案件外,对新办企业在开业当年内,原则上免于检查。对被评为A类纳税信誉等级的个体工商户,2年内免予实地检查。三是高效廉洁的税务审批机制。提高税务行政审批效率,对民营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等涉税事项要从速从快,实行“一窗式”办税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提高服务水平。规范税务行政收费行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使高新区真正成为全市的“无费区”。四是严格公正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税企定期座谈制度、执法结果反馈制度,聘请社会义务监察员等方式,广泛持续开展“纳税人评地税管理员活动”,将税收执法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促进地税人员的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联系面广、信息量大、熟悉经济运行各环节的职业优势,为民营经济发展助一臂之力。

一是积极主动为民营经济发展献计献策。税务部门要把税收工作放到民营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筹划,主动参与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当好政府的“智囊”和“高参”,把《地税系统“三个服务”措施100条》贯彻落实到位。拓宽园区内民营经济税源分析深度和广度,细化园区税源分析指标,为高新区和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利用税务部门熟悉政策的特点,参与对民营企业经营、改革过程,为政府制定调整民营经济政策当好参谋。对园区内的生物制药民营企业加快对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步伐,使其能更好地适应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对生产符合国家产业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的园区电子信息等民营企业,加快对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做强此类骨干民营企业;对园区内的支柱产业生物制药,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所得税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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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营企业 财务监管 体系 构建

1.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进入飞速发展的时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 民营经济已经从“必要补充”发展到“重要组成部分”,从“草根经济”发展到超过“半壁江山”,并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民营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不仅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 成为了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主体,更成为了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促进市场竞争、推进技术创新、方便群众生活、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然而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数量大,普遍资产规模小、存活期短、竞争力弱、发展缺乏后劲、抵御市场风险抗压力弱等突出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财务监管较为薄弱,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一般来说重大经营决策和一般管理决策均由民营业主或其主要投资人来决定,公司制企业中较为普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中小型民营企业中基本不存在。导致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失效的根源又在于外部约束机制不完善或甚至完全缺失,比如政府监管不力,社会监管机构缺位,缺乏社会审计监督等。我国现行对民营企业财务的监管实行以财政监管为核心,税务、审计、工商、银行和会计事务所监管为补充的监管体制,但是由于监管的主管部门不同,没有形成严格的统一联动机制,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往往出现某些民营企业被重复监管,某些企业又存在监管主体缺位。总的说来,财务监管立法滞后,法律框架不完整,联动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对企业财会人员违法处罚不到位等因素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2. 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体系的构建设想

2.1 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督法律构建设想

目前,我国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监管还较为薄弱,仍处在理论认识和摸索实践的阶段。应该根据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特点,借鉴国有企企监管的经验,制定出针对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监管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现行的会计监管法律法规很少涉及到对受到损害的投资者民事赔偿,而偏重对违法者行政和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这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大有漏洞可转,有利可图,不仅可以通过造假花费低成本,反而还可得到高利润、高回报,这在一定范围内大大增加了违法违规者的违法犯罪机率。目前,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行为相关具体问题用我国《会计法》的许多规定解决有很大程度的局限和难度。换句话说,有关中小民营企业会计财务监管法律法规建设仍是一片空白。

因此,要加强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的立法工作,是实现民营企业会计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重要的第一步。国家应尽早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相适应的会计制度,建立起对民营企业硬性规定的审计机制,具体地完善财政、税务、工商、银行、会计事务所等民营企业会计监管构成部门的职责和执法权力。更为重要的是要抓紧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完善行业监管相关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行业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2.2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外部财务监管体制

我国要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薄弱问题,应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范、政府监督的基本监管思路,构建一个完整的体制,这个体制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税务、审计、工商、银行和社会中介监督相结合的“六合一”的民营企业财务监管体制。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责任,各司其职。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重点是加强对民营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了解财政资金产生的效益,同时还要负责统一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税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为了核查和落实企业计税基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监管企业的账薄是否真实;在实践中,加强核查方式的改进,侧重于进行实质性核查,以建立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审计部门是我国政府综合性经济监督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政投入到民营企业的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工商部门的监管主要是验证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实际资本是否真实、合法,关注民营企业巨额资金的流向是否正常合法,还应对财务核查人员进行审核。银行部门主要对民营企业现金管理和字符结算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应本着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民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监管联动机制。各监管部门还应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政府部门对中小民营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税务部门应重点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对企业会计资质应当进行审核,对不具备会计资质的要督促企业更换;对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税务机关要责令企业变更财务人员,逾期不变更的,按企业未设置财务人员处理,依法收缴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重新审核认定纳税企业各类涉税资格,建立起快速处理纳税企业财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财政、税务部门可成立专门的中小民营企业经济运行监管机构,或以财政部门牵头,国税、地税、统计、社会中介机构等配合,建立起立体化的中小民营企业会计信息监督检查配套联动和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对中小民营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对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账等手段偷税、逃税的行为严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起到警示作用,要让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对做假账、偷逃税的行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表彰奖励诚信建账、账务规范企业,并作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将做假账、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一票否决制。税收管理员要对中小民营企业账务进行日常监督,帮助企业规范账务处理,督促纳税户建章建制,对纳税人的建账建制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建立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将督促纳税人建账建制、诚信做账的情况作为考核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

2.3 发挥中介机构在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中的作用

首先,政府部门要尽义务向社会各界宣传中介机构在改善企业管理,帮助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寻求中介机构的帮助。

其次,政府在政策上对财务中介机构进行扶植,帮助其提高社会知名度明,更多的引进、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中介机构的实力。

第三,中介机构必须要树立财务监管意识,把帮助民营企业发现和解决会计问题作为立足点,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延伸民营企业年度审计、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发挥自身价值,只要宣传到位,人才到位,一定可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实现“双赢”。

第四,国家应该抓紧时间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最好是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民营企业自觉自愿接受中介机构监管,建立年审或两年一审制度,迫使民营企业必须接受中介机构对财务的审计,必须通过社会中介审计后,工商部门才能予以年检。

第五,加强财政部门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商业贿赂而导致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2.4 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首先指导,协调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合力界定产权,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推动现行 “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财务管理,开阔眼界,向新的目标奋进。尤其需要转变用人观念,在财务人员的聘任中,一定要舍弃以往思想,不能任人唯亲,并建立灵活的人才聘用机制,完善的考评制度,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占据先机。

其次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发挥内部监管的作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是整个会计监管工作的基础,内部会计监督的根本是制定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贯彻实施,目的是确定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处理好各种经济责任和利益分配关系。主要做法是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制定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目标,使企业财务管理范围随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而扩大,内部会计控制要求企业内部建立的会计控制体系包括: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健全的账簿制度、合力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科学的预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严格的内部稽查制度及各项奖惩制度等。此外,还应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实施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估。

2.5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在全社会树立起财务监管意识

一是要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财税部门进行税法宣传时,应该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以及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关于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和财务税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会计从业氛围,加强会计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做假帐违法害己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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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正确理解经济与税收的辩证关系,必须全面把握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取向,在政策落实、措施制定上充分体现“固本丰源、加快发展”的要求,保持稳定性,注重实效性,突出发展性,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经济税源的不断丰富,为社会经济发展聚集更充裕的资金。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营经济布局“小而散”。就青龙而研,铁矿、石材、黄金生产等行业,除几家个别较大规模企业外,一般都是分散经营,特别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更是小打小闹,未形成气候。据调查,青龙县民营企业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有47家,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只有4家。可以说绝大多数铁矿的年处理矿石能力都在10万吨以下,规模较小。从整体上看,企业关联性低,技术含量不高,缺乏高新尖产品。

二是园区经济未发挥应有的优势。当前,经济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园区经济竞争上,哪里的园区经济发展得快,哪里的经济就发展得快。青龙拟建的3个工业园正在加紧建设,但项目用地紧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资金匮乏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经济效力。

三是财政收入结构单一,缺乏后劲。2008年,县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56413万元,其中,铁矿初级产品---铁精粉税收40689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72.13%,生铁冶炼业税收完成6905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2.24%,不难看出,与铁有关的税收就占全部税收的84.37%,其他行业税收只占全部税收收入的15.63%。就这种经济税源结构来看,铁矿业已成为县财政来源的主导产业。但是,这种经济结构对该县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工业发展离不开资源开发,但资源的开发也要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一味地只在矿产资源初级产品上做文章,而忽视带有后劲的产业开发,一旦有些“风吹草动”,影响的不仅仅是铁矿行业,而是直接危及全县经济发展。就眼下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钢铁价格每况逾下,致使我县铁精粉销售停滞,大量铁精粉屯积,全县铁矿业全部停产,导致税收同比下降37%,减收9951万元。

四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问题。其一,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不到位。纳税人未能充分享有对税收政策的知情权,要求税务部门加强纳税辅导。其二,税收优惠政策有待规范。表现在:针对性不强,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城镇待业人员再就业、福利企业、出口企业及得废企业等,忽视了对民营企业竞争能力的培育,更多的是将税收优惠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手段,影响了税收宏观调控职能的发挥;优惠方式简单,我国有关税收优惠规定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直接优惠形式,没有采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做法,对促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效用不明显,直接减免税的做法也会造成收入绝对额的减少和优惠对象范围狭窄,无法适应不同类型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优惠效果不明显,对民营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受益面过于狭隘,缺乏降低投资风险、引导人才流向、降低企业负担等方面的政策,不利于吸引民间投资进行扩大再生产;优惠政策本身存在不足,现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主要涉及地税部门管理的一些税种,如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未涉及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减免的全是地方税收,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认定,往往依赖于工商、劳动部门的信息,税务部门缺乏主动权,真正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由于起步低、资金少,生产规模较小,享受到的税收减免相应较少。

三、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作为税务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加大税收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引导民营企业行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并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税收支持体系。

1、发挥税收的反映职能,帮助民营企业知法懂法用法。税收的反映职能主要体现在将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民营企业,并收集回馈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知法懂法用法。近年来,国家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让民营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这些政策,对于促进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税法宣传,普及税收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坚持实行税务公告和税收政策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公布最新税收政策,并及时编写税收优惠政策手册等资料,送税法到民营企业;同时要定期为民营企业财务人员举办培训班,讲解有关政策;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上门辅导、发放反馈单等形式,帮助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水平,并形成纳税辅导制度。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地持续开展税收宣传,将税收政策由“神秘”引向“透明”,帮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的基本内容和调整动态,准确享受税收权益。在加大税收宣传和辅导的同时,确定政策落实联系点和直报点,定期跟踪和调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深入了解和分析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企业找准政策与经营的最佳结合点,用好、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换位思考,适当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及时向上级反映和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税收难题。

2、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为企业平等竞争、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经济税收政策。严格依税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范性文件办事,不搞断章取义,使税收这根杠杆不变形、不走样。二是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初期,提供政策援助,主动为其办理税收审批事项;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生态园区,要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生产经营期间要避免重复检查,切实为园区经济“减负”。三是要实施“先期鼓励”税收政策。为增强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和更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建议实行提高折旧率和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可对其利润再投资部分实行税收抵免政策;制定合理的税前列支政策,对企业的新技术研究开发实验费用允许税前列支,并允许未盈利企业的开发费用在以后几年内扣除,以鼓励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四是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合理行使税收自由裁量权,对可罚可不罚的事项坚决不罚。五是要加强对守法企业的保护。完善和拓展金税工程建设,推进税收信息化,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及利用发票偷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使所有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认真受理涉税举报,加大力度查处偷骗税案件和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发挥税收的监督职能,为民营经济创造诚信的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纳税信息等级管理制度。按A、B、C三类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这种评定我们现在已经在搞,但未充分利用,应对A类纳税人可实行免检制,对B类纳税人可实行日常管理,对C类纳税人则要重点管理、重点稽查,充分体现信用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激励民营企业进入A类行列。二是减轻民企费用负担。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收入机制,认真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大力推进“费改税”进程,增强企业负担的透明度,并使企业的负担稳定在合理的水平上,促使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投诉箱和评议卡,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开展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落实政策情况的意见,将国税干部的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执法、廉洁从政。四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公安、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间的配合。

4、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的职能,为民营经济提供文明的办税环境。税收既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报酬,也是公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长期以来,我国过分强调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而忽视了其作为商品的购买者应当享受到的服务。所谓税务服务就是指税务行政机关为了让广大纳税主体更方便、更快捷地依法纳税,采取的各种配套服务措施。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这与商业是不同的,商业是为了取悦消费者,推销自己的产品获取利润,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优化服务是为纳税人依法纳税创造宽松、便捷的条件,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从而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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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已经从“必要补充”发展到“重要组成部分”,从“草根经济”发展到超过“半壁江山”,并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民营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但由于企业会计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企业会计秩序紊乱,国家税收大量流失,腐败现象加剧。如何加强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成为企业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中小民营企业概念的界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2002年6月2g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的定义及划分标准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但这并不影响对中小企业财务监管问题的研究。因为,中小企业在行业中未取得支配地位,意味着企业在产量、定价等方面无法影响行业的市场供求和价格确定、变动,处于受更大规模企业的控制和支配中。

中小民营企业中的“民营”是与“国营”相对应的词语,谈到民营企业还要从民营经济谈起。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的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往往认为民营经济实际就是私有经济。从经济学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律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民营企业可以定义为国家投资且国家经营企业以外的其他各种形式的企业,是国家及其所属部门以外的民间主体作为经营者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一般竞争性的领域和行业。在本文中,中小民营企业的概念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这两个概念的交合点就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概念。

二、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监管现状

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薄弱,管理权高度集中,重大经营决策和一般管理决定基本由业主或主要投资人决定,不存在公司制企业中较为普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弱化的根源在于外部约束缺乏或失效,如政府监管不力、缺乏社会审计监督、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及内部监管薄弱等。目前,由于监管的主管部门不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较差,因此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重复检查、重复监管,不但造成经济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也使得企业疲于应付检查。会计监管立法滞后、法律框架不完善以及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的存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会计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一)政府监管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财政部门负责企业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而实际上,有关部门既没有要求中小民营企业报送会计资料,又没有对其实施检查,仅仅负责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会计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民营企业财务基本不管或管理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并对报送虚假会计资料的有权进行处罚。而实际工作中。国税部门关注的主要是增值税的进、销项核算,对企业的资产、成本等不会过多地深入稽查:地税部门更多关心营业税,对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关注的是收入、成本、所得额和应纳税款,且对规模不大、年产值少的企业的所得税实行定率征收,对财务不作要求。政府审计部门只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对其它企业一般不进行审计。可见,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虽然对企业采取共同管理,但由于各司其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相互独立。使得在对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管上出现了监管盲区。

(二)缺乏社会审计监督

目前社会审计的业务尚未全面涉及到民营企业,社会审计还不是民营企业会计监管的主要形式。这主要由于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方能报出。由于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很不完善,经营活动中违规违纪现象较为普遍,对其进行审计会有很高的执业风险,会计师事务所也不愿从事民营企业的审计;同时,民营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大多也不愿接受社会审计。此外,由于部分会计中介机构为了自身的短期经济效益和稳定客户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审计质量,因而没能有效发挥社会审计对民营企业的监督作用。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及内控制度不健全

《会计法》规定,“会计对本单位实行监督”。但目前在民营企业中,企业与会计人员之间是纯粹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一方面,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愿依法对民营企业进行会计监管,因为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建账主要为了满足税务部门、银行部门的需要,会计人员所作所为都必须听老板指挥,很难有独立的发言和监督权;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多为兼职,无法对企业深入了解。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所报送的各种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无从核实,导致财务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活动脱离,很难进行与实际相符的会计核算。

同时,由于受自身局限性的制约,相当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如: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制度制定不完整;只注重制度建设,不注重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等。

三、加强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的措施

加强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框架、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构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模式。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框架

内部控制是否适宜、有效,是衡量经营管理和绩效的重要指标。建立科学严密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有效财务监管体制的基础。中小民营企业要加强财务控制,保持可持续的经营能力。提高竞争力,强化竞争优势,就必须要建立健全涵盖财务管理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处理的各项操作程序,堵塞漏洞,维护资金安全,具体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批准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等。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框架,首先要改善内部环境。注重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其次,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通过对风险程度的评估,采取积极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证其工作目标的实现;最后。经营管理部门应对内控的管理监督和内审监察部门对内控的再监督与再评价及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测量和监控。

(二)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抓好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保证中小民营企业账簿记录的完整、系统,保证有据可查,是有效外部约束的先决条件。

1.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立法和执法。第一,加大宣传贯彻《会计法》的力度,抓好会计工作队伍建设,增强社会各界“不做假账”的意识。要加强企业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堵住做假账的源头。第二,要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制度。对一些行业性、地域性较强的会计业务,尽量在有关会计法规中予以明确,并增强可操作性,使我国的会计准则跟国际会计准则的惯例进一步接轨。第三,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是《会计法》赋予各级财政部门和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情况,彻底清除无证上岗人员;不定期地依法检查各单位会计工作情况,限期整改;发现做假账的及时曝光,严加惩处,及时纠正失真的会计信息。

2.成立会计核算服务公司,实行记账。会计核算服务公司由具有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发起成立,在工商行政机关注册,按照《企业法》的规定进行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核算服务,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企业成立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会计核算服务公司支付报酬,受派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会计核算服务公司负责,他们与民营企业没有经济利益关系,只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会计核算服务公司要尊重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但要承担所民营企业财务核算的一切责任。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财务核算的弊端,避免企业因自身利益驱动产生种种不轨行为。

(三)构建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模式

要切实解决中小民营企业会计监管薄弱问题,必须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在汲取西方比较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构建民营企业会计监管模式。

1.导入社会审计监管,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民营企业外部监管的主导力量。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国家尽快从法规上作出明确规定,中小民营企业必须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其智力优势,在帮助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记账、税务及重大经济决策论证诸方面,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对规范其会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2.运行实时会计监管,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会计监管就是财务监管部门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实时、动态、全面收集中小民营企业在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所包含各项指标的变动情况及相关信息。对中小民营企业日常运行进行动态、实时、持续、全过程的监管。整个会计监管系统由与会计监管有关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集成,形成具有辅助决策支持的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负责实时采集与会计监督有关业务应用系统的动态信息,供有关人员综合查询,为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和科学依据。

3.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要弄清楚谁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承担责任,哪些会计行为是违法的以及违法后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其次,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惩罚力度,使得违法者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从而减少违法行为。要加强执法的力度,特别是惩治的力度。这才是最关键的。在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执法中。要做到两点:一是要严厉惩罚违法的负责人;二是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检查者徇私枉法、牺牲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加以严惩。第二点比第一点更加重要。

4.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会计监管。为加强中小民营企业的财务核算,使其实现规范化、正规化,必须要有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监督管理。中小民营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工商管理机关应对财务核算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办理税务证件时。税务部门要对财务核算人员进一步核实,若与实际不符可停办税务证件。同时,为了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财政、税务、统计、审计、工商等部门应在日常管理监督的基础上,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政府部门对中小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强化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从源头堵塞漏洞。

四、结束语

会计监管的目标是促进财务管理的各项功能得到最有效和最大限度的发挥。做好中小企业会计监管就要规范会计监管程序,制定统一量化的监管标准和非现场监管体系,以及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实现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有效的结合。同时进行会计监管信息化建设,缩短管理链条,实现精细化、扁平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实时动态监管,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率,使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财务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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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营企业 财务管理 研究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惠及下,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不断上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在这个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民企的财务管理水平却未获得相应的提升。笔者认为,在现时条件下,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对提高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经法律的执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营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义和公平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

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环境中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在其发展初期,大多为家族式企业,企业的管理人员多数是家族成员,这在财务管理人员中表现更为突出。这种重亲情轻素质的用人弊端,使一些非财务专业、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充当了对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的财务管理人员,这是造成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民企工作不稳定,工作繁重,各项社会保险没有保障,这使得许多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在选择到民企工作时望而却步。人员素质决定管理水平。存在上述人员缺陷的企业,多数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不适应企业规模化发展

由于民企老板出于节支考虑或者对现代化财务管理系统的不了解等原因,使得目前相当一部分民企仍然停留在手工方式核算帐务、管理财务的水平上。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加上民企财务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一人多岗,因此财务人员常常陷于繁重的手工记帐算帐中,无力顾及更深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法律观念不强,偷漏税款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民企老板在利益驱使下,漠视法律,授意或指使财务人员偷漏国家税款。有些财务人员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放弃从业原则,违背职业道德,采取隐瞒收入、多计成本或者隐瞒收入、隐瞒成本的的方式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

四、追逐企业利益,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得不到落实

长期以来,在民企工作没有“五险一金”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时间长了,人员多了,就成了社会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企业主只追求企业利益或个人利益,不愿意为员工利益增加成本费用。二是政府监管不严,其中包括财务监管、税务监管和劳动监管。

五、,牟取非法利益

随着民企的不断发展,其涉足的领域也不断扩大,许多原来由政府或国有企业控制的资源、行业也准许民营。但政府仍然掌握着土地出让、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国企改制等事项的审批权、决定权。在众多竞争者的角逐中,有些民企利用账外账积累的黑金勾结贿赂官员,低价侵吞国有资产,攫取非法利益。

上述问题的存在,应当引起政府财政、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以及司法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至于解决的办法,笔者认为应当通过改革管理方式加强管理和部门联动,惩防结合的措施综合治理。

一、加强财政监管,建立高素质的民企会计队伍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因此各级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包括管理民营企业的会计工作,既是权力范围,也是职责所系。但不可否认在财政监管工作中目前仍存在着重国企轻私企的状况。因此,要提高民企财务管理水平,首先要强化财政监管措施。这就要求财政部门在民营企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管理等环节和过程中严格依法监管,采取备案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民营企业设立合格的会计机构,设置适当的会计岗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逐步推行会计电算化,建立以内部控制制度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要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对上述方面不符合要求以及违反财经法纪的企业和相关财务人员,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理。

二、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

财政部门可以结合现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对民企财务会计人员建立档案,进行专门的考核管理,促进民企财务管理工作和财会人员素质共同提高。

三、加大税收监督,严惩偷税行为

税务部门要加大税务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利用账外账的方式,隐瞒收入、多计成本或者隐瞒收入、隐瞒成本进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国家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坚决查处。

篇12

第一,完善《记账管理办法》。随着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增加,对从业人员的职称搭配应设置一个合理比例,适当增加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配备,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素质,使会计业务质量逐步得到提高,适应形势的要求。为加强对记账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进行监管,应在《记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到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抽查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项目,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第二,建立健全记账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一是规范账务处理程序。专人负责审核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专人负责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专人负责稽核工作。做到程序明确、责任明确、想到监督、层层把关。二是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实行责任制管理。对核算的每个环节制订相应的标准与要求,各机构要定期对每位从业人员处理账务、稽核的过程及结果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的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给予一定的奖惩。实行优胜劣汰制,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从业人员坚决辞退,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三是各机构要注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教育,让每位从业人员牢牢树立不做假账的观念。只有抓好了内部基础建设,建章立制,使记账工作的每个方面都有切实可行的章程,才能保障记账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提高记账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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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扩大了劳动就业,优化了劳动力资源配置。然而,如同其他事物一样,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自身的和政府等方面的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民营企业的资金是靠自身滚动发展起来的,规模小、市场空间有限。而吉林省财政部门每年仅拿出4000万元的小额贷款,对于吉林省近85?郾6万的民营企业来说,能分摊到每个民营企业的资金满足率不足50%,流动资金满足率不足70%,民营经济流动资金缺口达150亿元,在2003年完成的231?郾2亿元投资中,扶持资金0?郾49亿元仅占0?郾2%,全省27个县因资金不足,闲置的生产能力达30%以上,降低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竞争。

融资渠道不够畅通。在各种筹资方式中,银行信贷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吉林省超过200万以上的贷款都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和两次上调准备金率,已经间接地冻结了部分信用贷款,而吉林省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自我积累不足。据一些民营企业反映,他们想上项目但融资无门,自有资金不够。即使靠自有资金上去了,也难以筹措到流动资金,不得不放弃一些较好的投资机会。向银行贷款,还需提供贷款担保书或贷款抵押物,处于起步阶段的民营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合适的不动产等传统抵押资产,而吉林省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系统尚未建立。

税费负担较重。从税收立法上看,对民营企业还存在一定的歧视,例如现行增值税关于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偏高,使大多数民营企业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民营企业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投资者分到的利润,还要再缴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一些政府基层部门往往把民营企业视为收费、摊派、集资的重点对象,在地方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的情况下,靠增设名目繁多的费用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渠道,收费项目“杂”且“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不合理收费,收费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这给中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阻碍着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民营经济在创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一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提高其经营能力。如与研发有关的行业动态信息,与市场有关的竞争信息,与政府有关的政策信息等,但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这方面有用信息的能力还很弱。民营企业在投资信息服务、产业指导方向、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通的问题,使其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从而导致风险加大和经济损失。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税对策

鉴于民营经济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亟需建立健全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力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优良环境。

设立专项基金,实施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有其特殊性,且纳入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中,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一种直接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主要是鼓励民营企业科技进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设立专项基金,通过制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如法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35%。意大利政府则是建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特别滚动基金”和“鼓励中小企业和手工业、促进微型企业现代化备用金”,还对创新与开发金融公司进行扶持,向为中小企业获取贷款提供担保的集体和担保组织提供补贴,对于落后地区和工业萧条地区的中小企业大多给予直接补贴。

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投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少、投资能力弱、缺乏吸引外部投资的能力,是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应采取多种财税政策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投资。第一,由政府出资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同时鼓励各类商业性担保公司的设立。第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成功上市筹资,充分利用已有的在A股、B股和创业板上市条件,迅速扩大规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信誉和业绩赢得客户的支持和信赖。第三,在债券及社会融资方面,允许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在组建信用担保机构、组织上市和发行债券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扶持作用,可以给予5―10年的免征营业税、证券交易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要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把更多的民营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同时,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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