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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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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培训

篇1

为搞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我县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富余劳动力向非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按照省阳光工程办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基本情况

##地处赣西北边陲,与湘鄂赣三省九县毗邻,总面积4504平方公里,为全省之最,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6万,是人多地少、山多水少的国家级贫困县之一。全县劳动力总量达35万之众,年外出务工达17.4万之多,其中农民工13.4万,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方从事手工制造或苦力打工等低技能工作,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70%,月工资在300—800元不等。由于农民工文化少、技能低,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由于产业不断升级换代,相当一部分农民就业无门,有的流浪街头,有的往返反复,有的即使找到了工作,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却没有保障,有的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城市生活常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针对农民外出务工存在的这些问题,可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是迫在眉睫。

二、有利条件

一是农民工素质低,无一技之长,希望政府给予扶助,乐于接受培训;二是我县农村外出农民务工人员达13.4万之众,渴求参培对象多;三是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都已具备法人与技能资格,有固定的教学场所及相关配套条件。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农民、培训基地及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主要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坚持短期培训与学习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我县农民增收。

四、目标任务

2004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500人,在县阳光工程办招标认定的8个培训基地开展培训;2007—2010年在全县开展较大规模的农民工培训,建立起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培训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主要开展就业前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进行岗位培训,六年计划培训30000人。其中计划2007年完成3000人,2008年3500人,2007年4000人,2008年5000人,2009年6500人,2010年8000人。2004至2007年主要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2008至2010年,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五、效益分析

农民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劳动技能,全县2004年至2010年实施阳光工程后如完成培训计划32500人,就业率按85%计算为27625人,按平均每人年增收4000元计,至2010年可为全县农民增收11050万元,增加就业岗位2万余个,而实施阳光工程,都是利用现有的培训机构,无须另行投资教学场地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只需在原有基础上“锦上添花”,投资回报率很大,是一件多么“阳光”的事。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农业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和县城乡建设局共同参与的“##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落实专门负责人,配合搞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工作。

2、强化项目管理

一是坚持“管培分离”的原则。农业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办公室工作,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牵头搞好培训单位的招投标,认定培训基地,监督检查培训基地的培训实施情况,开展学员就业情况抽查和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农民工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具体培训任务、日常培训工作、培训后输出就业工作。

篇2

一、开展培训工作的目的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专项的行政效能监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已成为解决当前城乡规划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实施城乡规划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开展此次培训工作,主要是使各地能更好地掌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相关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各地规划建设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相互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有计划、有重点做好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取得成效,防止走过场。

二、培训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有关人员以及地(市)、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有关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城乡规划法规政策、行政管理知识、行政监察政策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等。

三、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有计划的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在组织各地(市)县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带头参加培训。要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培训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考核相结合,确保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篇3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然而一味的寻求发展速度,忽视规范化管理,往往会事倍功半,不利于城乡健康稳步的规划和发展。城乡规划管理档案作为为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其在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同时受到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土地部门以及环保部门等的影响,缺乏健全的管理模式,此外由于乡镇档案管理的条件有限,没有规范化的管理设施,缺乏专业素质高的专门档案管理人才,使得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存在杂、乱现象。不规范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而,新形势下认清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对策显得极为迫切。

1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现有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相对偏低,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性缺失。据调查,城乡对于规划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的管理城乡规划档案。《城乡规划法》第七条规定: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划一旦经过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落实,不能随意篡改规划内容。但事实上,一定地方的领导仍旧存在认识错误,凭着主观臆断,随意更改已经通过审批的规划内容,导致不合理规划频频出现,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宣传不到位,使得规划档案不能真真的惠及大众,人民对档案规划的管理的参与度普遍低。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模式与方法落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很多要求和标准都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得到进一步提高。但城乡规划档案管理方面仍旧处于一个初期发展阶段,在专业人员配备、技术支持等方面不尽人意,很多地区的规划档案仍旧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缺乏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传统的档案管理的技术性和功能性都相对简单,信息技术外包能够满足其需求。但是信息化和数字化的规划档案管理系统对技术和功能的要求很高,相关的标准不能满足其需求。

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才素质层次不齐。目前,城乡规划档案管理缺乏强大的信息技术,不能支撑起规划档案的信息化各项内容,同时专业的管理人才匮乏。规划档案涉及到城乡建设的方方面敏,资料繁多,没有现代化的档案信息管理技术,会使得档案管理杂乱无章,容易导致查无所处,容易流失。此外,由于对其管理重视不够,管理力度不够,专业的技术性档案管理人才匮乏。目前,很多城乡通过教育培训的方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但事实上,教育培育在提高基本的档案管理方面具有作用,但在档案系统建设、维护等信息化管理方面仍旧效果不理想。

2 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改进策略

新形势下,要解决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现有问题,并提升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成效,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城乡规划档案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勘察设计、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等,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城乡规划档案的有效利用。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的今天,城乡规划档案资源的价值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城乡规划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逐渐受到城乡规划部门、开发商、建设施工单位的重视。在此背景下,强化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改革与创新,提升城乡规划档案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充分发挥相关档案资源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对此,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人员应加深对档案资源价值和作用的了解,认清新形势下自身工作的重要性,适应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事业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节约经费,提升效率。近年来,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改革逐渐步入正轨,使得城乡规划档案部门经费相对紧张,为了弥补经费不足的现状,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通过共享资源信息的途径减小档案收集、归档和管理成本,并缩短档案建设周期,进而提升经费的有效利用率;其次,可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技术和资源, 积极提供好服务,降低有关成本,缓解城乡规划管理档案工作经费不足的压力。

健全制度,改进方法。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就档案分类、收集、归档、共享、利用等各个事项作出全面的规定,并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工作验收和绩效考核制度,使新形势下复杂的城乡规划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均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篇4

由于我国近年来城市规模面积不断提升,城市的边界地区存在着大量乡镇地区,这部分地区承着农业生产的功能。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农业生产的耕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占。因此为了在城市面积扩张的同时推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各地政府对城乡地区的设计规划要有统筹安排,要促进城乡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推动祖国发展走向现代化。

1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概述

在国家发展水平到达一定阶段后,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城乡之间的交流越发密切,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经济文化之间的交流、人口的流动以及政府部门主动的介入,都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行的动力。如何处理好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与较为落后的农村经济是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工作的难点所在。

2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问题

2.1 农业生产用地缺乏规划

近年来我国农村可用耕地面积和农业种植效率不断缩小,许多农村对农业用地的使部分用规划缺乏科学指导,种植的农作物经济效益低下、种植效率缓慢、难以为农民提供足够的经济利益,这就使部分村镇为了提高农业用地的经济效益将其改造为城市建筑用地,导致农业生产用地面积不断缩减,并且部分城乡政府对占用的农业耕地补偿规划工作不重视,导致农村的农业生产受到了影响。

2.2 城乡规划管理缺乏稳定性

在进行城乡规划的统筹安排工作时受到各地政府颁布的政策变动的影响,会导致投资方和设计规划方案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政府和投资方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使得城乡规划方案经常变动缺乏稳定。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在规划初期缺乏专业人士进行科学的指导,许多规划方案由当地领导个人感觉规划具体内容,导致方案缺乏足够的稳定性。

2.3 建设投入资金匮乏

目前,中小城镇由于地处偏僻规模狭小等原因,难以获取足够的发展资金完善基本设施建设。从金融经济角度,中小城镇当地的金融经济基层组织相互兼并以节约开支成本,国家对各地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又偏向了大中城市。因此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土地价值的提升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因此缺乏资金投入,难以获得融资是阻碍中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3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实施的方式

3.1 整合目前规划体系

对当前管理城乡规划工作的体系进行整合优化,建立起全新的辐射区域较大的规划管理体系,以保证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对当前这一体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对当前的城乡管理体系进行改革,主要针对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各地政府要主动承担其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对规划管理地区的统筹安排。通过解放城乡地区的生产要素,推动城乡地区高速发展。

3.2 维护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离不开当地各项生产要素的帮助,通过对乡镇企业的转型升级,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工业三废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物破坏乡镇周边的生态环境。在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时,要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护当地的特有文化和生态环境。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共处。

3.3 使用现代科技监测城乡规划动态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地政府在开展工作时也要与时俱进,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帮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要重视先进科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能够起到的作用,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辅助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管理。

3.4 培养专业城乡规划管理人员

由于大城市能够为专业的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工作待遇,中小城镇极度缺乏专业的规划管理人员,并且当前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素养,难以承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因此要重视起人才培养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对当前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培训,通过专业的培训课程提高其专业素养。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招收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到中小城镇进行工作,加快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推进速度。

3.5 政府机关应加强引导,努力搞好乡镇企业改革

政府部门要承担起自身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政府部门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对当地的乡镇企业等相关机构提供一定的指导帮助,推动各地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例如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为有前途的乡镇企业提供部分资金贷款的支持等,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使各乡镇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 结语

篇5

对*省而言,我们贯彻《城乡规划法》的主要任务是,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举措: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学习好宣传好《城乡规划法》是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的前提。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的干部全面、深入学习《城乡规划法》。省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工作。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二是面向社会,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城乡规划法》,使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让全社会共同来支持和监督《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营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开拓创新,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已有的工作基础,我们对如何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形成了以下的初步设想:

一是以省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为切入点,构建省级城乡规划的政策平台。

《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明确了城镇体系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因此,制定和实施好面向区域与城乡统筹的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城乡规划先导、综合统筹和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改变以往城乡规划成果政策属性不强,缺乏统一的政策实施平台必要措施。我省和建设部联合组织编制的《珠三角城镇群规划》之所以被专家誉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区域规划编制的成功探索、创新的典范,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立足于空间资源的保护和各级政府事权的合理划分,把珠三角划分为9类政策地区和4级空间管治类型,提出不同的政策引导和规划管制要求,并强化了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空间资源的调控和管制。

目前,《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实施条例》已由*省人大批准颁布实施,从而进一步确立了《珠三角城镇群规划》的法定地位;《*省城镇体系规划》正待国务院批复;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发展粤东城镇群的要求,编制《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也已开展。我们将以制定和实施好这些城镇体系规划为基础和切入点,在健全行之有效的省级城乡规划政策平台上下大功夫,以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

二是以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建立规划评价和监控体系为重点,确保城乡规划成为政府调控各类资源、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对于城乡规划涉及的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内容,我们要以最有效的方式加强规划管制,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以可量化的控制性指标为主体,构筑城乡规划目标和政策的评价、引导体系,以及规划实施的监控体系,有效调控城乡规划发展和建设。

当前,我们将以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公共利益为重点,落实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一方面,要按照《*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和《*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的要求,督促各地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中,切实将城市的环城绿带和区域绿地,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加以明确,并制定切实的管制措施、行动计划来予以落实。例如,我们正积极筹备开展珠三角地区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拟报请省政府审定后,实施区域绿地管制;另一方面,要通过对规划目标政策和实施的评价、监控和引导,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建设,落实好公共交通、住房建设、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规划要求。

三是以提高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适用性和覆盖率为核心,进一步增加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我省于*年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方性法规——《*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控规条例》),有效推进了我省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今后,我省将本着务实进取的态度,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充分考虑规划管理的刚性与弹性,加强规划的适用性和科学性,我们还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控规的覆盖率。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对于建制镇的控规制定和实施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按照这一要求,督促和指导建制镇按照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推进建制镇重点开发地区和地段的控规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正在着手开展制定《*省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对建制镇的控规制定和实施工作给予有效的政策和技术指引。

四是因地制宜地搞好乡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我们认为,对于乡和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差异化的乡村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规划政策。从我省目前乡村发展状况来看,其发展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被城市或镇包围的“城中村”和处于城市、镇增长边界内的乡和村庄;另一种是处于大城市发展的影响范围,或者处于城镇密集区域的乡和村庄;还有一种是处于非城市化区域,或处于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的乡村。对于这三类村庄,我们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调整、完善现行规划思路和规划方法。同时,对*年的《*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进行修订,以更好地贯彻《城乡规划法》中有关规定。

五是以“三规协调”为基础,加强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近年来,我省十分注重城市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讲要突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战略规划的基础性地位,要求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下一层次规划要服从空间战略规划和上一层次规划。我们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关于如何协调、衔接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关系的新要求,继续加大协调力度,逐步打破部门壁垒。特别是对于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三项综合性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积极探索“三规协调”的现实途径。例如,我们将根据《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创新制度,开展城市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工作,确保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与各地城乡建设的年度用地安排相衔接。同时,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行动规划属性,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这一平台上进行有效整合,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共同构成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双平台”。

三、明晰事权,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管理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管理,我们的工作思路是:

1、制定全省城乡规划编制计划,以此为基础,督促地方政府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规划在省域空间范围全覆盖。

2、积极引导各地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职责对应和相对统一的规划管理机构。

3、完善近期建设规划的备案制度。

4、健全重大项目选址意见书分级审批制度。

四、多管齐下,建立和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巡察制度

我省将本着“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取得经验,逐步铺开”的工作思路,结合《珠三角规划》和《珠三角条例》的实施,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巡察制度,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推行。

(二)积极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我们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省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办法》和《*省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等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力度。

(三)建立健全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

今年11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设立*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同意设立以省长为主任的*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我厅将以此为平台,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统筹力度。

(四)建立规划实时动态监督机制

篇6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城乡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规划管理基本知识,具备规划设计、城建管理能力,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前景

当今中国正处在城乡发展的转型期,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振兴等都离不开规划人才。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完成、自然资源部的组建以及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国家提出构建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该体系要求规划管制核心由耕地资源单要素保护向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保护转变,统筹配置城乡人居环境在内的各类要素的空间资源,实施“多规合一”实现全域全类型用途管控,规划行业在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等方面将经历重大变革和全新探索。

同时,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引入城乡规划领域建立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构成为城市管理提供一张底板、一个平台、一套数据的重要基础,也体现了城乡规划和数学、统计和计算机等学科的交叉发展。这些发展、转型、变革都为本专业的学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拓展阅读:城乡规划专业就业方向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的铺开,我国城市化进程将加快步伐。一个城市能否规划得当,关系着城市的发展与稳定布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众参与热情的提升,城市规划者开始从幕后走到前台,城市规划人才的价值越来越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受人注目。城乡规划专业主要就业岗位为:建筑设计师、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景观设计师、规划师、城市规划设计师、设计总监、景观方案设计师、助理规划师、方案设计师、设计部经理等等。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建筑、餐饮业、房地产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 建筑/建材/工程;

2 餐饮业;

3 房地产;

4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5 教育/培训/院校;

6 互联网/电子商务;

篇7

二、村建所人员及工资来源

1、各乡镇村建所人员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13人(其中新城镇2人、池江镇2人,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浮江乡、内良乡、河洞乡各1人),不足人员从乡镇干部中调剂、从州农校定向培养的村镇规划专业毕业生中逐年解决到位。

2、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调剂到各乡镇村建所的13人其身份不变,人员工资由各乡镇发放,执行原来的工资标准,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拨付至乡镇,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

三、村建所工作职责

1、村建所实行乡镇政府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双重领导,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业务指导,并以委托方式赋予执法权。

2、负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文件精神。

3、负责辖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受理、初审、报批和证件的发放工作。

5、负责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具体做好乡镇村镇民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工匠培训和发证。

6、负责做好环卫所和乡(镇)、村(点)两级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清洁工程各项工作。

7、负责做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8、负责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档案和统计管理工作。

9、开展村镇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实施时间

1、8月1日前,各乡镇组建好新的隶属于乡镇政府的村建所,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管理制度。

2、8月10日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的村建员中调剂解决好13人,并封存原村建所公章;8月10日起,乡镇村建所启用新公章并挂牌,并按乡镇村建所的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3、各乡镇对所管辖的每个行政村指定一名村委会成员任兼职规划协管员,并于8月10日前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五、工作措施

篇8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依据和蓝图,其作用愈发重要。

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立于2003年3月,是在原兰州铁道学院土木建筑学院相关专业的基础上,由邓延复、阳世B、刘纯翰三位著名建筑师领衔创建的。

1 我校城l规划设计类课程现状分析

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设立以后,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我校的城乡规划专业实践性和操作性特征表现更为明显,作为城乡规划专业主干课程的设计类课程教学对于提升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教学改革,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作为在城乡规划专业阶梯式教育平台中建构课程体系,我校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类课程体系设置仍然存在以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1)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存在问题分析

按照目前城乡规划专业培养计划,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前三年教学的专业基础教育课程,包括《建筑设计基础1》、《建筑设计基础2》、《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3》,分别开设在入学第1、2、3、4、5学期,即从入学开始进行专业基础教育,每周学时在6-8学时之间,以上课程总学时数为512学时。

(2)专业设计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的设计类核心课程基本已纳入我校的教学体系,但设计基础课程还普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缺乏系统而扎实的城乡规划设计的基本功训练,导致学生在进入高年级时无法建立较为宏观层面设计概念。同时,以上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缺少城市设计相关的教学内容, 这与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制的《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专业知识体系中推荐核心课程内容不相一致。

(3)专业实践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乡规划专业的设计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学时各为2周的《城乡规划课设1》和《城乡规划课设2》,分别开设在第6、8学期;学时各为16周的《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分别开设在第9、10学期;学时各位2周的《建筑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和《建筑设计强化设计周》,分别开设在第2、6学期;学时为4周的《专业方向强化设计》,开设在第期。

2 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体系改革的目标

(1)坚持人才培养方向与特色,构建完善的设计类课程教学体系

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通用标准,借鉴学习国内城乡规划教育知名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完善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培养模式,使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的主干课程体系的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层次关系更加清晰,课程体系更加完善。

(2)以城乡规划实践为中心,重构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计划

通过开展充分利用我校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设计类课程教学的整合力度,以城乡规划专业实践为中心,重构各门设计课程的教学计划,以避免各学科片面强调自身特点而各行其是,努力形成合力以整体提升设计类课程的教学成效。

(3)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优化设计类课程教学安排,逐步实现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

通过以上目标的实现增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体系改革的实施策略

(1)构建适应我校师资力量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设计类课程的教学体系

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我院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采用的2.5+2.5的两阶段模式,现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要求,鉴于各种原因,我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训计划每年都在修订,一轮改革后的培养计划还未得到有效的实践和反馈,又使用了新版的培养计划.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内容

目前,我院城乡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内容不够完善的问题。我校城乡规划教育应结合以上各方面的变化,重新修订新版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确立各个教学阶段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教学目标,对规划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重构,以构成连贯、渐进式的教学内容体系,即对规划设计课程进行规划。

(3)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设计实践类课程体系

按照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要求,城乡规划学科的实践性决定了设计类课程教学的根本目标的实现和学生的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与提升。多年来我校设计类课程教学的一个最大缺憾是课程与实践脱节,学生的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却没有得到明显提升,仍无法适应专业业务的实际需要。究其原因,主要因为学生设计基础不扎实,实践环节薄弱,近些年以来,我院对设计类实践课程进行了改革尝试,开设新课程,拓展设计教学领域。如在2016年毕业设计选题阶段选取了省内著名设计院所的实际课题,答辩时邀请这些知名设计院所的院长、总工采用模拟评审的方式进行,使得学生可以直接与专家、学者一同交流,同时获得了向用人单位展示的机会,学生普遍感觉受益匪浅,提高了设计能力。今后,我院应继续坚持以设计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与设计一线的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听取企业对人才的各种需求,把我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需求为导向设置教学实践类课程体系,强化学生设计基本技能与思维方式的训练,并积极为学生创造各种设计实践机会。再者,在第期应严格要求学生利用此次机会进行全面的锻炼,帮助学生协调好找工作单位、考研复习和设计院实习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应加强《设计院实习》等实践类课程教学环节的全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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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进步,相关的社会法制也在改变,尤其是在当下,行政执法观念发生变化以后,走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就已经成为了新形势下社会行政执法的主流趋势。结合我国当前国情来看,实行公众参与行政执法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可能牵涉到社会治安和群众利益。为此,在当前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问题进行探讨,找出我国现阶段公众参与城乡管理执法所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走出这一困境,对保障行政执法有效性、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是极有必要的。

一、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所面临的困难

民主法制社会实现之后,国家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越来越多,加之国家重视公民的法制教育,所以使得公众的法律法制意识不断提升,行政管理以及城市规划执法的参与积极性越来越强。随着这一趋势的不断蔓延,发展到今天,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便成为了我国新行政执法的主要表现行为之一。

但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制尚不成熟,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存在一定问题,因为受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导致公众并不能真正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工作中来,致使城乡规划管理缺失。由于少了社会公众的参与和重视,所以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本身也面临着困难,无法得到有效开展。这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还阻碍着社会进度,阻碍着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解决,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消除隐患,尽快找到解决方走出困境,切实推动我国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事业的发展。

二、相应的解决对策

结合上述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困境的分析,现基于城乡规划管理职能,提出以下几点可行性建议,以期帮助其走出管理困境,促进城乡建设以及城乡可持续性发展。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城乡执法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规划管理之所以缺乏公众参与性,其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对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意识不高,一是没有认识到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性,二是不理解公众参与执法的涵义,所以导致公众热情低,不愿真正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中,最后导致执法效果不佳。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措施是加大城乡管理执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规划管理中,必要时候还需对群众开展一些法制教育和法制知识培训,让其具备更多的法制意识。在执行这一系列工作之前,最先要做的是消除公民和群众对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误解,要从思想上纠正公众对城乡规划管理的认识,使其能从最初的反对转变为最终的理解和支持,甚至是主动参与。

2、积极倡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加强公众监督力度

一方面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公众能充分理解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意义,获得公众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将一定的权利下放给公众,切忌光说不练,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城乡规划管理的作用,让公众能真正融入到城乡规划管理执法中,获得参与权。同时,政府部门人员也要廉洁自律,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做到了这样,才算是真正做到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所谓倡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就是要充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的监督力度,从公众执法中探索新的执法机制。比如设立电话举报形式,对群众的电话监督积极查核,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等。

3、完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

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局面和困境,积极顺应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潮流,城乡规划执法部门也应当根据时代需要,与时俱进,全方位提升部门的应对能力。因此,根据城乡规划执法的内容、程序、特征等各方面的情况,可以采用以下对策:

3.1因地制宜,完善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立足宪法,完善《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特别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因地制宜,对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制度、程序、方式、渠道作比较具体的可操作性解释,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使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成为一项长效制度,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规范的可操作的程序或规定,将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真正落到实处。

3.2提高城乡规划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要上一个新台阶,自身队伍建设是关键。所以,要从全方位提升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部门内部,要形成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的长效机制,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各项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信息。此外,要在全部门树立勤政廉政新风尚,保持每起执法都是阳光执法,坚决打击抵制执法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以微笑执法为敞口,在工作中,要做到热心、耐心、恒心,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的顺利开展准备必要的优秀工作人员。

三、结束语

发展至现在,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已经不再仅仅是行政问题,它还关系到国家社会治安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甚至还涉及到管理执法部门是否得民心、顺民意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强调在民主法制建设中,一定要对该项工作加以重视,并采取措施努力做好。鉴于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并不是执法工作者的事,还关系到整个社会以及全体人民群众,所以该项工作在开展时还要加强公众管理,提高其参与积极性,这就需要执法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将法律法规理论和执法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更加科学有效合理合法的执法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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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庐县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规划问题分析

1.1城乡统筹发展问题

(1)城乡化水平落后于工业化进程

桐庐的农村工业化和小城乡化演变方式形成了与经典工业化、城乡化不同的演变方式,由此产生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如:土地资源集约度不高、乡村环境急需整治,人口未能有效向城乡集中,城乡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产业结构偏重,现代农业的实施力度不够,环境污染的集中处理难度较大。

(2)城乡功能亟待提升

农村的工业化导致城乡各功能用地混杂,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城乡规模偏小,各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比较薄弱,存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

(3)土地资源仍然十分紧张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与资源十分紧缺。需要各级各层面进一步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通过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调整、改造、挖潜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城乡风貌特色缺失

在过去的城乡建设中,由于缺乏对城乡风貌和建筑文化的研究,导致地域区别和建筑文化多样性的消失,使城乡的风貌趋于雷同,城乡和村庄面貌缺乏特色和鲜明的个性。

1.2城乡规划当前存在的问题

(1)规划理念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不够

统筹城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尚未在城乡规划中全面落实。城乡规划的编制偏重于物质空间规划,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素的规划研究不够,影响了城乡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调控作用的发挥。规划制度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重城镇轻乡村的现象还存在。规划编制往往注重城镇发展速度,忽视提升城市功能质量,效率与公平难以兼顾。

(2)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欠佳

城乡规划是空间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要体现其公共政策属性,体现其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我们不仅要重视城乡空间形态的规划,更要重视形态层面以外的软性规划,如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层面等。因此,更要加强规划的先导性研究和综合研究。

(3)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待提高

城乡规划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规划,特别是乡村规划的前瞻性不强。编制规划仅注重远期或远景的蓝图,忽视对发展时序的合理安排,没有很好地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远景控制的关系。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如市场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激增、老龄化社会迫近、小汽车进入家庭等,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合理的应对。缺乏规划实施的经济分析,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较难适应市场经济下规划管理的需要。

(4)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不足

城乡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除了政府、专家还需公众广泛参与。目前公众参与虽已涉及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民意调查、规划方案的公示和规划实施阶段的公共监督等方面,虽然《城乡规划法》强调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但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决策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尚未建立。

2 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几点建议

2.1加强城乡规划的前期研究

(1)深入研究“十二五”期间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科学制订桐庐县新型城市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2)加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研究。找寻未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深入把握产业升级、城市升级的方向所在、动力所在,结合重大建设发展项目,布局城乡产业发展的重点空间,提升城乡空间品质和功能品质。

(3)加快区域空间协调规划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杭州市做好杭州大都市经济圈的各类空间规划,做好本县规划与都市圈规划的对接融合。

(4)利用杭州大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的契机,加快桐庐县轨道交通的前期研究工作,在两地空间规划中做好轻轨廊道的预留。

2.2 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2.2.1 科学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应在桐庐县域总体规划得指导下,组织编制《桐庐县城乡发展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将桐庐全域作为一个整体,整合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布局形态,协调产业分工,明确一、二、三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框定近远期城乡用地规模,明确划定城乡生态空间,维持区域可持续发展。

2.2.2 全面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认真落实城乡规划全覆盖任务,积极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一是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镇(乡)域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

2.2.3 重视城市设计和城乡风貌特色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城市设计的手法,编制风貌特色规划,进一步优化、提升城乡形象,避免“千村一面”,统筹与突出城乡建设特色。建议组织编制《桐庐整体风貌研究》,把握桐庐风貌特色,指导城乡建设。

2.3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2.3.1、加快城乡规划队伍建设

现行乡村地区的规划管理主要由乡镇政府或乡镇级国土资源所履行管理职能,这种管理以土地管理为核心,缺乏城乡规划的有效引导。建议在乡镇分设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或在现有基础上落实规划专职管理人员,保证每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熟悉村镇规划编制管理的技术人员。负责协调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各方面的意见,从而真正实现规划管理的城乡全面覆盖。

2.3.1 拓展规划管理的手段,建立激励机制

鼓励规划管理人员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管理实践提升理论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论坛,开展有关规划管理调研的有奖征文活动;三是要加强学习调研。定期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规划管理队伍,向先进地区学习和交流,积累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际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2.3.2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

建议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人才、技术支持制度。可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杭州市区对桐庐县的人才、技术支持力度。如对规划方案的编制、评审,或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规划专家给乡镇领导和规划管理人员讲课培训、作为乡村规划发展的长期顾问等。

2.4 创新规划实施管理

2.4.1理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制

依法推进规划管理全覆盖。推进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管理,完善规划选址管理,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布局调控。建立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的体制。规划工作重点由以城市为中心,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转变。

2.4.2创新规划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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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升级是对城乡规划行为的肯定

学科升级不仅仅是学科领域本身研究方向和内容的变化问题,它还涉及后续的职业制度设计、职称制度调整、统计项目调整、职务与岗位设置等一系列问题,明确学科升级,就是肯定此类学科在国民生活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其突出的社会地位。当然,学科领域本身也应该珍惜这种荣耀,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和内容,打破原有积习,跳跃式思考,以其作出更大的社会贡献带来更丰富的社会成果。

(一)学科调整的积极意义

将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和建设,是我国国情所在,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模式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发展模式的需求,是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也是中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中,将国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列为重要的领域。近30 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我们的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未来的发展中,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乡村,都急需城乡规划学科的专门人才。将城乡规划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这对于解决学科发展被制约的困境,推进当代我国城乡规划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领域仍为对学科调整带来的变化做好应对策略

城乡规划学科的升级问题探讨了将近十年,各种行为转变探讨也较为充分。然而,学科调整毕竟是教育领域的问题,源头上的调整完毕到最基层工作行为的转变还是有相当漫长的落实过程的。

二、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应该主要思考的问题

学科调整后城乡规划行为需要思考探索的问题繁多而细致,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升级——社会需求使然。我国从1952年设立城市规划专业,其作为工学门类下建筑学一级学科之中的二级学科,已经经历了近60年的发展历程。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建筑工程类的知识面已无法应对城乡综合发展的复杂性与多元性。规划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城乡规划学的知识结构和职业需要已经远远超出了以建筑学为专业主体的传统内容,学科升级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第二,反思——“供需”尚有差距。庞大的需求推动了规划学科和规划行业的发展,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反思,社会对学科的需求有哪些。作为“供给”方,学科的知识构成与社会需求紧紧相连。第三,发展——紧抓核心内涵。城乡规划学升级为一级学科,无疑是让其有了一个更大的发展平台。如何在这个平台上更多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服务公众是我们应该特别审视的一个问题。发展平台越大,研究领域越广,我们越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核心价值,把握住学科的内涵。保证城市土地和空间的集约利用、综合协调各方利益应该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价值。综合协调是城乡规划学的核心方法,土地和空间利用是其载体。

三、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行为工作原则

第一,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第二,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

第三,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第四,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入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四、学科升级后城乡规划工作行为内容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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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136

[中图分类号]TU9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2

1 规划设计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

1.1 城镇化进程中规划设计的地位

在当今社会大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发展,经济形势一片大好。虽然城乡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一些地方上还是让人担忧。进一步提升经济水平,更高程度地实现人民富裕、生活美满,还需要人们进一步地提高城乡的规划管理水平。在新形式下,城乡规划管理已经成为必须走的一步,也是需要着重进行的工作。在城乡规划的过程中,人们不能盲目地急于求成,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方案并正确地把握规划管理权力下放和统一的关系。在新城镇化的背景下,城乡规划与管理必须稳扎稳打,做好设计,管理好规划,将规划转型问题做到位。

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建设的过程中,盲目地进行探索必然会走弯路,碰墙壁,而杂乱无章的建设也会适得其反,达不到人们的预期目标。在转型规划中,人们必须结合政府进行合适的规划设计,了解政府的意图,结合城乡的实际发展和开展设计工作,继而进行合理的规划。由此可以看出,结合城乡发展进行规划,是政府建设决策的基础性工作。科学有效、合理有序地进行城乡规划的设计更是城镇协调发展的重要一步,通过合理地开展和实施规划设计工作,对城镇化建设做好宏观调控和针对性的指导,科学、规范的城乡规划设计可以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调整人口布局,并在城乡规划过程中,有效合理地开发当地资源,确保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良好发展和循环。

1.2 城镇化进程中规划理念的分析

在新城镇化背景下,要想有效地规划转型就需要人们在建设中遵循合理开发、量力而行的规划准则,在人们合理进行城乡规划的基础目标上,合理布局城市蓝图,有效开展基础性设施项目,设置以服务人民、满足基本需求为理念的城乡布局。在确定建设理念和建设目标之后,需要进行科学的设计和合理的规划,推动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同时,人们还需要认识到,在推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合理规划和建设城乡能够为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和充足的经济支持和基础保障。在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方便地方性产业以及增强政府执行力,进而为城镇化提高有力的保障。

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不仅仅是将农村变为城市,也不单单是将农家小居变为高楼大厦,更多的是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帮助传统式农村更好地发展经济。这也就是说在考虑农村合理布局的同时,还需要对当地的产业和基础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在城镇化建设成功转型之后,必然会使大量的人口进城,这就需要人们同时解决人口剧增和人口分布的问题,与此同时人们也需要考虑到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所以,人们还要对企业有一个合理的评估和规划,必要时还需要引进就业企业,解决人们的就业问题。总之,就是要在结合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上同时满足人民的需求进行合理的布局调整,规划出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新型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实质是在结合自身当下的三农问题的基础上,协调可持续发展,快速有效解决城乡差距较大问题,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2 新型城镇背景下城乡规划转型问题研究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影响下,农用机械水平自动化发展、农村土地减少等现象都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地涌入城市,很多农民自愿放弃土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为了合理充分利用有效土地,将这些闲置土地进行再开发。不同程度地进行土地征用和拍卖,甚至抬高土地价格,有的只关注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土地合理利用的问题。制定城乡规划政策,就是在合理规划城乡的同时,兼顾当地的经济发展,进行合理的土地管理和规划。由于城乡规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城乡的发展,而土地规划主要是为了实现当地利益的最大化,目的的不同造成了矛盾的产生。

(1)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建筑用地和公路用地不断增加,而实实在在的耕地面积则在不断地减少。对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的控制不够、规划不足,造成了建筑用地侵蚀耕地、农民没地的情况。

(2)在土地规划过程中,对土地的征用现象普遍存在,但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时常会发生补偿款不足或是征用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引起了农民的极大不满,从而也影响了土地的正常使用和征用工作。在对土地征用的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逐渐增多,土地得不到合理充分地利用,如何解决土地使用问题成了一大难题。

土地规划过程中和城乡规划过程中的这些问题,都是因为两个部门处理原则的不同,导致两个项目矛盾不断。土地管理部门一直以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从而实现土地的最大利用率为工作重点。而城乡规划则认为,在满足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兼顾和谐发展才是工作重点。观念不同导致的工作差异制约着整体的发展。

3 完成城乡规划的手段和方法

在多方面考虑城乡发展的现状之后,人们进行合理的总结研究。如果要科学合理地转变新城镇化背景下城乡发展规划,必须抛弃以前的旧思想,在融合当前的不同规划的前提下,总结经验,扩大规划区域,深化规划内容,与经济有效地结合,注重对县级以及镇级办公人员的思想培训和技术培训,有效地运用现代化技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的流程规范和体系审核管理制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逐步完成城乡规划的转型布局。总之,人们需从下面几个方面做起。

3.1 结合当前规划,创建大区域规划体系

本着全面协调发展的政策方针,针对大、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进行协调发展,将城乡规划进一步完善,改革城乡规划编制办法,规划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发展,统筹考量协调发展。转变当前规划布局中局部思想,有效执行制度创新和快速创建的原则,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体制。结合政府政策进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逐步完成城乡一体化。

3.2 城乡土地制度配合城乡规划管理

由于土地管理制度不协调导致的诸多问题,都在影响着城乡规划管理进程,所以必须协调创新,合理规划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土地利用混乱和浪费土地的现象。针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变革和创新,农村土地使用权规划一定要统一标准和目标,并且进行合理的政府监督和管理,在对农村土地开发和使用时,一定要满足城乡规划管理的需求,逐步完成农村土地的合理规划,执行统一管理标准。

3.3 培养专业人士,提高管理能力

大部分的土地管理监督机制并不完善,农用地随意圈占、不合理地开发和使用,土地利用混乱等现象还普遍存在,同时监管工作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不论是城市的规划还是建设都需要当今的信息技术和专业人才,人们应该大量引进先进的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城镇管理制度,强化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执行能力,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的智能高科技化动态检测和管理。

4 结 语

新城镇背景下城乡的转型问题是人们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走向更好的未来,人们要以认真的态度、严谨的思维做好这个项目,成功实现城乡规划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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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城市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待遇,使城乡经济全面的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运用统筹的思想提高城乡发展水平,规范城乡规划行为,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城乡规划一体化还是存在很多困难,本文将就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对策。

【关键词】

创新体制;城乡规划;一体化;对策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国家的综合实力在不断增强,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我国的城乡结构仍然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地方,城乡居民不能平等享受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使农村发展停滞的主要原因就是城乡二元经济机构。我国大多数的居民仍然生活在农村,如何能使这些居民的生活得到质的提升,就需要加快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进程,刺激农村经济,鼓励城市到乡镇消费,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资源,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的可持续发展。

一、城乡规划一体化内涵

城乡一体化的思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产生了,由于历史原因,各种经济矛盾不断涌现,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得到重视。城乡一体化要想更好的发展,必须要科学的规划,而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对城乡经济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改革,加快城乡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但是,在实践规划中,农村的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基于此,我国出台了《城乡规划法》,目的是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使城乡差别逐步缩小,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进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1.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意识不够。目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影响我国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关键因素。农民作为城乡规划一体化的主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仍然把土地作为生活的主要依靠,不愿意离开农村去城市生活;同时,一些干部对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认识不够,缺乏自觉性,他们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如何提高政绩上,根本没有从农村实际出发,探索适合农村发展的模式,不知道如何提高城镇化建设,如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缺乏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具体规划。

2.城乡规划布局不合理。目前的城乡规划中,受到短期利益的驱使,没有进行长期而深远的计划,致使空间规划不合理,同时,很多农村超前投资,占地多利用率少的情况屡见不鲜,城市的中心城区功能不强,工业空间人口密集度不高等现象广泛存在。

3.城乡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传统的体制还在顽固的发挥着作用,劳动力就业体制,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体制等都有待突破。

三、创新体制背景下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要在创新体制背景下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要在体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管理机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1.提高城市支持农村的意识。在政策上大力宣传城乡规划一体化的优势,使农民真正体会到甜头,同时,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的农民就业体系,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让农民在农闲之时创造更多的价值,也要健全农民工保障制度,使农民在就业的同时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2.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规划机制。让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实行自愿的原则以入股、质押、置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征地程序要透明合法,适度的开发土地,使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避免出现矛盾。结合城乡的特点,在工业园区的建设、生态环境的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的布局,以促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农村的水利电力等设施,形成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得到统筹发展。

3.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促进城乡规划一体化顺利进行。健全劳动力就业体制,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前提,要赋予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权利,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保障农民就业前培训权利和就业后收入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在就业的同时,同样享有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制,使农民享有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务服务。建立健全户籍改革制度,让农民享有自由进程和自由迁徙的权利,废除现行的农业与非农的区别,废除现行的人口流动管制,使人才可以自由流转,进一步下放户口审批权限,取消对申请进城的条件限制。

四、结束语

城乡规划一体化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变革,不仅需要思想观念的改革,也需要体制措施的改革,关系着我国大部分农民的切身利益。要从根本上废除城乡二元经济机构,使农民从思想上接受城乡一体化,变强迫为主动。虽然在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要从体制上变革,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村,实现合理科学的规划,在创新体制背景下促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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