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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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开采对植被、水土流失以及土地沙漠化的影响。矿区地表植被稀少,生态环境脆弱,煤矿开采时,必然会造成大面积毁林毁草,致使水土流失,从而引发土地沙漠化。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做到:矿井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2)矿坑排水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矿区为了正常生产,需疏排矿井水,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涸,植被枯死,从而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用水。另外,矿井产生的各种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如不处理,可造成地下潜水和土壤污染,直接污染其附近水源。防治措施:设计部门应考虑防范措施。(3)煤矿生产对地面环境的影响。大规模的开采,矿井必将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使煤层顶板失稳下沉,出现地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面变形,重者可使地面建筑物、公路、管道等公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防治措施:在采掘中应注意保护建筑物、公路等地面设施。保安煤柱应留设,采空塌陷区应及时回填,恢复植被。(4)固体废弃物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煤矿主要固体废弃物为井巷掘进的废石及煤矸石,废弃物堆放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有:侵占草原和耕地、减少土地资源,污染土壤;废弃物中有害元素因降水的长期淋滤往往富集在水中,污染水资源。防治措施:煤矿生产时废弃物堆放尽量少占草原和耕地,堆放处应铺设隔水的粘土层,以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二、地震与矿区稳定性
据中国地震局主编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分,本区所在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烈度相当于Ⅵ度。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境内曾发生5.9级地震,锡林浩特市、赤峰市等地有感。防治措施:矿区地面建设时必须采取防震与抗震措施,防患于未然。矿区内目前尚未发生过较大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自然状态下不会有不良自然现象发生。因此,地壳的稳定性较好。
三、地质灾害
(1)矿井生产往往形成大面积采空区,放顶后出现地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面变形。从计算结果分析,导水裂隙带(包括最大冒落带)最大高度未达地表,但采空区放顶后,弯曲带(整移带)可能波及到第四系。另外,采空区放顶后,部分地段导水裂隙带达到了第三系松散层,松散层会对矿井直接充水,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从而引起某些地段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防治措施:采掘中应注意建筑物及公路等地面设施保安煤柱的留设,采空区及采空塌陷区应及时回填,恢复地面植被等综合治理措施。(2)地下水的污染。矿区地下水的污染源有矿坑污水、煤矿工业及生活废水,矿坑废石、煤矿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有:一是液体废弃物防治。积极引进矿井生产新技术,发展无污染新工艺;重复利用废水,减少污水排放量;加强技术改造,实行废水资源化;坚持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生活饮用地下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带,上游或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各种污染源存在。二是固体废弃物防治。首先要发展无废工艺,减少废物生成量,土地复垦;其次是要开拓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新途径,即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有用物质,以获得新的用途;最后是要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减量与净化处理,并选择安全排放场地,不但能防止地下水污染,而且还能防止土壤的污染和减少土地的占用量。
某煤矿矿区区内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特征表现为低缓性丘陵,属于中生代煤盆地沉积区的东部边缘。该区岩性结构多为白色砂岩,呈现出浅灰色、灰白色、以及灰色状态。矿区全境内共划分为7个可采煤区以及25个可采煤层。含水层主要受到大气降水因素的影响,以矿坑抽水方式进行排泄。结合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大面积采动因素的影响下,就相关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大面积采动矿区水环境灾害特征分析
1.1水资源流失方面的问题
该煤矿工程矿床所采取的开采方式主要涉及到两种类型,其一为地下开采,其二为露天开采。其中,长期性的露天开采使得矿床边帮出现明显的变形、以及松动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此区域内的水资源流失问题。与此同时,长期性的地下开采作业也使得矿场井下地层冒落、以及裂缝现象层出不穷。可以说,上述两种采矿方式的共同作用下,使得此区域内的地下蓄水构造体系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地下水原有的调蓄能力也被极大的削弱。特别是在地下开采作业不断向着更深地层发展的过程当中,降落漏斗的形成最终导致此区域的地下水水位整体性降低,出现严重的水资源流失问题。
1.2废旧地下采场以及露天矿坑积水方面的问题
在该煤矿工程生产实践的过程当中,基于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性、可靠性因素的考量,每年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专项应用于对煤矿开采区域地表水的拦截以及疏导工作。同时,聚集于地下采场以及露天矿坑当中的水分,则主要是通过排水系统的方式进行疏导。然而,在罗天矿坑闭坑之后,大气降水、地表水渗透、河流渗透、工民用废水排放、以及地下水共同作为矿坑坑内水源的补给方式,由此甚至可能导致此区域出现人工湖波,同时并发包括边坡岩石软化、矿区地震、以及地下水水质污染在内的相关问题。上述问题的产生均对整个煤矿开采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更加关键的一点是:受到大面积采动因素的影响,导致此开采区域内的地层结构、岩层结构受到破坏,并呈现出了大量横纵向可连通的裂纹、以及裂隙,由此串通了大量的含水层。在所开采的矿山结束开采作业之后,底层结构长时间的不稳定特质不会消除,甚至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地层结构烟花,导致此区域内的地下水动力场关系复杂,地表径流、地下蓄水、矿坑、以及上覆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尤为密切,最终使得大量补给水源通过渗透的方式在已废旧的采空区当中汇集。自然,积水当中所含有的酸性成分、碱性成分、毒性成分、重金属矿物成分均会受到大面积采动的影响,借助于裂缝扩展的方式,导致极为严重的穿层污染问题。
1.3地表以及地下水水质污染方面的问题
在该煤矿生产环境下,矿区内所对应的矿井水污染物主要是受到水体水岩作用以及煤岩体相互作用的溶出污染影响。井下工作面当中所含有的煤砂污染、以及煤矸石污染问题表现突出。据相关统计资料数据显示:整个煤矿矿区内所形成煤矸石堆积量达到了2.5×108(单位/m3),受到大面积采动影响而形成的矸石遍布整个区域。这部分煤矸石受到淋滤作用因素的影响,深入地下区域,当中所含有的大量剧毒物质成分也会随之渗透进地下水水体当中,引发严重性的污染问题。更加关键的一点是:由于部分煤矿开采区域已处于废弃状态,但地层结构长期性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此过程当中产生的大面积性的变形以及破坏问题最终会导致地下水资源以及循环系统受到极为不利的影响,引发严重的水质污染问题。
2.大面积采动矿区水环境灾害防治措施分析
结合本矿区在大面积采动因素影响下出现的水环境灾害问题,为了确保在后续开采作业中的安全与可靠,就应当对上述相关的水环境灾害问题进行有效的防治。具体而言,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加大对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申请力度。在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积极展开对本矿区地质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灾害的治理工作。此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对矿区煤矸石、生活垃圾等进行回填处理,对矿区塌陷坑进行回填处理,对生态环境进行重建,恢复矿区周边植被覆盖。以此种方式,确保矿区水环境在内的整个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显著的额改善;(2)重视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例如,某煤化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废灰渣无处对方。煤矿企业就可以与该企业进行积极协商,利用这部分废灰渣对开采区域内的废弃矿坑进行回填处理。但,在此环节的工作过程当中,还需要特别重视做好对灰渣场地层的防渗设计与施工工作,避免此区域出现更加严重的水体污染问题;(3)针对煤矿矿井外排下所造成的水资源浪费问题以及水环境污染问题,需要通过新建排水设施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为煤矿矿区的复垦绿化、植被恢复、乃至生态重建提供充足且具有保障性的水源;(4)通过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发挥地质监测站在检测煤矿矿区生产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意义。结合煤矿矿区的实际情况,采集包括地下水动态、地下水环境、以及地质灾变等多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合理监测,结合煤矿矿区大面积采动的实际情况,构建健全的GIS地理信息系统,发挥数据保障功能。
3.结束语
我国是煤炭资源的生产与使用大国。煤矿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发展体系中所占据的地位是极为关键的。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与可靠,就需要结合煤矿矿区的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各类水环境灾害的特征,制定相对应的防治措施。在本文上述分析过程当中,首先针对该煤矿矿区工程的在大面积采动因素影响下,出现的水环境灾害特征进行了简要分析,当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水资源流失方面的问题;(2)废旧地下采场以及露天矿坑积水方面的问题;(3)地表以及地下水水质污染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灾害防治措施,希望能够通过各方通力合作,保障矿区生产作业的安全与可靠。
【参考文献】
[1]王文龙,李占斌,张平仓等.神府东胜煤田开发中诱发的环境灾害问题研究[J].生态学杂志,2004,23(1):34-38.
[2]夏玉成,孙学阳,孔令义等."构造控灾"理论与"绿色矿区"建设[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8,28(2):331-335.
矿井水灾对矿井生产危害较大,轻则影响矿井生产效率,重则造成淹井人亡的恶性事故,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恶化生产环境。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个人身体健康;增加排水费用,提高吨煤成本。矿井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水对金属设备、设施具有腐蚀作用;损失煤炭资源。主要是指隔离煤柱的煤损;引起瓦斯积聚、爆炸和硫化氢中毒;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的排水能力或发生突然涌水时,轻则造成矿井局部停产或局部巷道被淹没,重则造成矿井淹没、人员伤亡,被迫停产、关井。
二、矿井水害的综治防治
(1)进一步完善水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煤矿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各项防治水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矿井水害防治的工作重点。要健全和完善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根据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作业计划,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日常探放水孔进尺验收记录考核工作;完善矿井探放水制度,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等综合防治水措施。
(2)狠抓探放水队伍建设。煤矿防治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建井、生产乃到闭坑全过程。煤矿企业要积极引进煤炭院校主体专业(地测方面)的大中专毕业生,聘请有经验的专业防治水技术人员充实优化目前的防治水管理队伍;井下探放水队伍要逐步实现以中专、技校毕业生为主,形成探水、放水、监测监控的专业化队伍。要提高防治水队伍的工资水平。煤矿防治水费用要列入当年矿井生产安全费用计划。
(3)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煤矿企业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严禁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和掘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建设)作业。要进一步强化采空水、老空水、构造水等积水的探放工作。在探放水前,必须查明采空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撤出探放水点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预计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时,还必须认真检查空气成分,矿井有突水征兆时,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严格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紧急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防排水设施,矿井防排水能力必须按规程标准进行配套,达不到的要停产整顿,限期达标。
(4)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安全监管。要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水害防治的工作部署,要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认真履行对煤矿安全的日常性、经常性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特别要针对水害隐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制定分类指导意见,周密部署安排,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强化各项措施,对辖区内煤矿水害隐患登记建档,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5)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就防范暴雨洪水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隐患。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的矿井要有应急措施;对洪水可能淹没的废弃老窑井口必须按规定填实封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严防地表水倒灌井下导致淹井。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问断巡视。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6)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和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相关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增置各类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煤矿企业也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三、防治水的技术措施
(1)防。在矿井设计时,井口和工业场地应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井口和工业场地内的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如因地形限制,难于找到合适的井筒位置,就应修筑坚实的高台,以使井口标高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矿区地表的塌陷区(包括塌陷裂缝、塌陷洞等)、废弃的钻孔及小窑古并等,要用钻土和石块堵塞、填平、夯实,对于较大范围的塌陷坑和裂缝塌陷区,如果填塞工程量太大,或固某些原因不能进行填塞时,也可采取在其外国挖掘环状排水沟截水,不使雨水汇集。对于流经矿区的河流和沟渠,如确实查明有水流漏失情况,并对矿井安全构成威胁,可在矿区水流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加固。这种办法多用于流量不大或季节性河流,对于水量较大的河流,可采取改道的办法。河流改道虽可彻底解决河流对矿井安全的威胁,但工程大,耗资多,还要涉及到当地的农业生产等许多问题,故不轻易采用,需作认真的调查和全面的经济比较后再作决定。
关键词:煤矿水害;探测;防治水管理
Key words:coal mine water hazard;detection;control of water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D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035-01
1煤矿水害源及类型
1.1 煤矿水害源矿井水害是伴随生产而发生的,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地点的不确定性。水害造成的损失是既成事实和无法挽回的,一旦发生水害,虽然危害程度不同,但通常都使生产中断、财产损失,严重者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2005-2009年五年中全国发生各类透水事故215起,死亡1373人。不难发现,煤矿透水事故下降幅度较大,人员死亡数量大幅下降。
1.2 水害源类型矿井水害的充水水源一般有下列几种:地表水、第四系水、岩溶水、裂隙水、煤层顶底板含水层水和采空区积水。根据2005年到2009年上半年统计,全国215起透水事故中,老窑、采空区透水占81%,说明老窑、采空区透水是主要水害类型。
2煤矿水害源的探测技术
2.1 煤矿水害源的构造探测技术地质报告是煤矿设计的依据,是煤矿投产后水文地质工作的技术指导性文件。近年来,地质报告的编制质量很低。
在煤矿生产的困难时期,防治水工作被削弱。表现为投入不到位,缺乏必要的防治水设备,防治水基础设施损坏未得到及时修复。近年来,虽然煤炭市场形势好转,但由于思想重视不够,历史欠账又多,一时还没有彻底改变,矿井抵抗灾害的能力非常脆弱。
2.2 相对富水性探测技术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高、技术人员缺乏、防治水措施编制不科学、无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另外,一些煤矿为了追求效益而忽视安全,主管部门以产量和效益做为考核成绩的标准,致使煤矿主要负责人心存侥幸,冒险生产。再有,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人员没有地位,说话没人听。
3防治水害的综合管理
3.1 切实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煤矿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矿井要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
重视地球物理技术在煤矿水害方之中的地位,在采取设计阶段坚持利用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瞬变电磁技术进行补充勘探,查明落差大于5m的断层及富水性。
3.2 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3.3 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就防范暴雨洪水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隐患。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的矿井要有应急措施;对洪水可能淹没的废弃老窑井口必须按规定填实封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严防地表水倒灌井下导致淹井。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3.4 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和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各产煤地区相关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增置各类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煤矿企业也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5 加强防治水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凡防治水措施不落实、没有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必须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向当地政府报告并依法予以关闭。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受老空水、地表水、承压水或溶洞水威胁的煤矿进行重点监察。凡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矿井水是指在矿井开拓、采掘过程中渗入、淋人、滴入、流人、和溃入井巷或工作面的水。矿井透水是指井巷、工作面与水源接近或沟通而突然导致的出水事故。当通过各种通道流入矿井的涌水量超过矿外的正常排水能力时,造成矿井水泛滥成灾,称为矿井水灾。据统计,我国27.5%的国有重点矿井受到各种水灾的危险。
一、矿井水灾的危害
矿井水灾对矿井生产危害较大,轻则影响矿井生产效率,重则造成淹井人亡的恶性事故,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生产环境。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个人身体健康。
2.增加排水费用,提高吨煤成本。矿井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
3.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水对金属设备、设施具有腐蚀作用。
4.损失煤炭资源。主要是指隔离煤柱的煤损。
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和硫化氢中毒。
6.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的排水能力或发生突然涌水时,轻则造成矿井局部停产或局部巷道被淹没,重则造成矿井淹没、人员伤亡,被迫停产、关井。
二、矿井水害的综治防治
1.切实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煤矿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类矿井要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重视地球物理技术在煤矿水害方之中的地位,在采取设计阶段坚持利用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瞬变电磁技术进行补充勘探,查明落差大于5m的断层及富水性。
2.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3.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就防范暴雨洪水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的矿井要有应急措施;对洪水可能淹没的废弃老窑井口必须按规定填实封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严防地表水倒灌井下导致淹井。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问断巡视。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4.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和职工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各产煤地区相关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增置各类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煤矿企业也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三、防治水的技术措施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1.防。在矿井设计时,井口和工业场地应选择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井口和工业场地内的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如因地形限制,难于找到合适的井筒位置,就应修筑坚实的高台,以使井口标高高出历年最高洪水位。矿区受山洪威胁时,可在山坡上修挖防洪沟堵截山沈并在井口附近迎水流方向修筑防洪堤坎,以防山洪暴发暗洪水直接从井口灌入井下。矿区地表的塌陷区(包括塌陷裂缝、塌陷洞等)、废弃的钻孔及小窑古并等,要用钻土和石块堵塞、填平、夯实,对于较大范围的塌陷坑和裂缝塌陷区,如果填塞工程量太大,或固某些原因不能进行填塞时,也可采取在其外国挖掘环状排水沟截水,不使雨水汇集。对于流经矿区的河流和沟渠,如确实查明有水流漏失情况,并对矿井安全构成威胁,可在矿区水流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不迭水的人TN流。这种办法多用于流量不大或季节性河流,对于水量较大的河流,可采取改道的办法。河流改道虽可彻底解决河流对矿井安全的威胁,但工程大,耗资多,还要涉及到当地T农业生产等许多问题,故不轻易采用,需作认真的调查和全面的经济比较后再作决定。
2.疏。对矿区内的大面积积水或防水汇集水,可开掘疏水沟渠将积水排走。如果矿井四面是山,积水流不出去,可以开凿隧洞,把水引到矿区以外。修筑疏水沟渠时,应避开煤层和含水层露头、地表裂缝等,以防地表水渗入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