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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件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32:0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公共安全事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公共安全事件

篇1

二、民商法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调整

当前我国广泛使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过程中所使用的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律属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上法位,其中按钮概括了比较全面的突发事件行政应对方式,行政色彩比较浓郁,但是民商事立法的内容却比较少[1]。其余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调整法律也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与经济法特性,导致民商事立法的内容趋近于空白。对民商法来说,民商事法律是主要调整对象,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特定意义民商事法律状态是其主要构成部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否可以成为民商事法律调整对象,尚未明确,也没有科学化的体系支撑[2]。

(二)主要问题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方面的立法上,虽然行政应对法内容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民商事救济法内容并不够全面,需要完善。导致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影响社会环境与社会治安,导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前些年的偶然出现变为大量出现[3]。虽然问题日益严重,但是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的缺陷已然明显。必须抓紧时间完善。民商事立法可以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当如何去应对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方面出发,构建清晰化的法律体系,提升问题解决质量。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民商事法律进行清理,构建系统化的立法体系,进而最大化的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法律制度构建

(一)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旦产生,必然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需要的援助资金数量也比较多,如果单一凭借国家的财政补贴来解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针对该情况,可以构建应对资金商事运作制度,让民事赠与制度发挥长效化机制,在社会和谐发展的时间段内不断的聚拢资金,通过基金会等形式来筹集资金,构建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属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努力的补偿制度。但是当前我国民商事立法还没有成立针对性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资金商事运作模式以及科学化、体系化的公共补偿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是呈现空白状态的,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

(二)征用补偿相关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在突发的状况下,为了公共安全价值目标可以正常体现,工作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针对事件本身拟定对策,有事还需要征用个人财产。征用私人财产是政府强制性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一种行为,必须得到补偿。如果被征用财产遭受损失,会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是这部分财产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依据,目前国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物权法虽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宜尽心了规定,而且个各省市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是在落实上存在问题。在出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需要无条件遵循及时、充分补偿就及原则,构建科学化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事补偿制度,提升满意度。

(三)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以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员提供一定量的保险费,而保险人需要承认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时候按照保约合同给与一定的补偿金。近年来,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但是其中大部分事件都是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决事件归属类型的,所以只要是加害方在客观事实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就必须强制性承担相关责任。将责任保险制度纳入到公共安全事件中,可以转变传统模式下的纯转移损失模式,使其变成分散损失转化模式,保证收到损害的人可以正常生活。我国在保险制度方面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经常性与规模性都在朝着负面方向发展,所以保险制度也应当借鉴一些和我国有类似情况的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构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保险制度。

篇2

1.为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提供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安全问题日渐显露,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适时地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顺应了社会的需要。有利于人类社会总结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规律、借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经验、寻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和应对措施,通过事先投入与防范,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机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尤其是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失与带来的威胁;有利于创造和谐的社会发展空间和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步伐。

2.为推进档案事业自身发展提供动力。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丰富档案馆藏内容、改善馆藏结构,拓宽档案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的领域和渠道;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这对于推进档案资源建设、深化档案工作改革、促进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3.为提升档案人员队伍服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提供契机。管好、用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其具体工作人员只有具备广博的知识素养和扎实的业务基础才能胜任。因此,档案部门必须在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知水平上下功夫,提升其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综合能力,这为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供了契机。

二、加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的措施

1.提高档案意识,加强社会公众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的认知水平。档案部门应利用社会公众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形成有利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深入有序开展的社会氛围。

2.完善法律体系,使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发展。目前,我国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方面尚未出台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档案部门一方面要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各界施加档案工作的影响,力争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的相关业务管理规范要求纳入各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之中,积极争取立法部门尽早出台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从档案工作内部加强相关规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管理制度化、法制化,促使其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3.加大科研力度,制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科学分类体系。针对日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收集范围有限、整理有待规范的实际,要深入研究探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相关业务领域、特点及形成规律,研究制定适合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科学管理的分类体系,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系统整理、合理收藏、编目检索和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4.完善备份体制,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安全完整。档案部门应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和应对城市突发事件,完善档案备份体制,可通过成立城市数据救灾中心等方式,提高政府对公共危机的应对能力。一是做好重点建筑、管线、人防、防洪、军事等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在集中管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数字化,确保紧急状态下能够提供使用;二是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做好重点档案备份、救灾和安全保管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重要档案的利用机制和受损恢复机制。

三、开展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做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必须做到四点:成立机构、健全制度、讲求方法、注重实效。

1.成立机构是做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的前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主动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联系渠道,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在组织指挥机构中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档案工作,在各工作小组中指定专门档案人员,成立档案工作机构。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同时,部署和开展档案工作,做到宏观上有人管理、具体工作有人承担、全过程有人监督指导。

篇3

根据应急行动需要成立防洪抗旱、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如下: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和灾后群众思想工作、恢复秩序、保持村子稳定等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组以村内群众组织为行动力量,包括民兵连、团支部、护林员、卫生员及村内无职党员和积极分子。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一旦发生问题,全部参与,协调进行。

二、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镇等有关部门的预警后,村主要领导(指支书或村主任)要立即到值班室在岗带班值班,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各区域负责人及时检查职责范围内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同时,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警惕。

2、发生突发事件后,一位村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另一位村主要领导要赶到村值班室,两人共同指挥村干部和群众组织做好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安抚群众,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抢救,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情况及时上报;做好突发事件的群众安抚、慰问、解释等善后工作。

3、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直接报告值班室,由村主要领导组织村干部和群众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同时报镇政府,如遇极其重大情况可直接报告县政府。

4、突发事件救援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工作组要保护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及财产,进而控制事态,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抢救,疏导人员,及时调查了解事故各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本村主要突发事件的应对及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在村子现有的排水供水条件下,准备土方、沙石、应急水管等材料;对危房进行整修;联系镇政府,将村内危房户迁出,安置在安全地带。

2、防火:针对我村的火灾重点防御区,我们组织了8名护林员,在火灾多发季节,对我村的火灾易发生地区进行全面勘察,做到不留一处火灾隐患;同时,做好村内防火工作,配备相关消防设备,并且对每一户都进行了防火、灭火培训,最终做到“有火及时灭,没火时时防。”

3、及时了解台情、水情、雨情及村面上防台准备情况,加强与镇党政办等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做好防汛信息的快速传递、,组织安全检查。做好撤离、安置、报警设施(设备)、抢险工具(物资)的落实工作。

4、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故: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落实各组组长和成员,组织全村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突发:村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异地聚集的,村委会要立即劝阻本村内的群众不要到异地聚集,同时指派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成立各工作组进行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主要包括事件的后续处理事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善后赔偿、慰问等。村主要负责人要带领工作组赴事故灾难,听取群众的情况反映,适时进行调解和安抚,确保事故后人民群众生活安全,不出乱子。

2、调查评估

由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汇总,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3、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后,采取村宣传窗、广播等有效手段,快速、准确地将灾情和处置情况通报全村,信息在之前须通过镇党政办审核把关。

4、奖惩

篇4

一、引言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重要过渡时期,社会中存在着诸多矛盾,如社会矛盾、经济矛盾、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等等,从而导致城市突发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城市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它是推动国家发展的载体,凝聚着中华文明,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城市中是否安定,直接影响到社会是否稳定。研究发现,广西各个城市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表现出运行管理机制较混乱,管理基础较为薄弱,无法满足当前城市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对广西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确保城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事件发生前的预警系统和响应协调机制不完善

应急管理专业机构在广西城市已经建成,虽然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但效果也不太突显。原因是:一方面,这些工作没有连续性,通常缺乏动态分析潜在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即缺乏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进行预控制;另一方面,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部署中,需临时组织跨部门合作,这使得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相关工作,且还需要协调与原部门之间的关系、门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等,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管理的效率。

(二)未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管理机制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中,因为对信息和监管制度缺乏合理的奖惩,且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工作人员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多保持沉默,即对上层领导或外界抱有“报喜不报忧”心态,因此在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很难实现信息的通畅传播。有些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过程中,有选择性地或推迟信息。甚至有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会选择封锁消息,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政府人员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管理的有效性方面可信度较低。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不健全

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由于应急管理决策理念更新较慢,应急决策技术更新跟不上时展的需要,导致做出的行政指令或行政指导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决策时,多数决策者仅仅依靠传统的独断的思路,导致应急管理决策带有一定的个人感情因素,对外界咨询机构提供的决策建议持有排斥心态。因此应急管理决策在实施时无法确保其科学有效性,导致决策的效果与计划不相符合,使得决策面临的风险提高。因此,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决策质量,需要重视咨询机构和专家组提供的建议,确保应急管理决策向着自动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努力,同时需要参考群众和媒体提供的宝贵建议,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效果。

(四)未形成健全的突发事件调查、评估、责任与整改制度

广西各大城市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所进行的应急管理评估,多由政府部门临时组建的事件评估小组实施,由于采取该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势必会对有关部门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对自身利益的损害,很容易出现评估中弄虚作假,无法真实的评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责任的情况。此外,由上级部门组成评估小组的方式,虽然与责任部门自身评估相比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因此仍然无法真正实现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真实、客观的评估。

三、完善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研究发现,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突发事件前的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处理措施以及事件处理后的分析学习过程,这三个过程是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针对广西城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表现出来的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以下运行机制:预警机制、信息传播机制、决策机制、评估与监督机制等。

(一)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顾名思义,主要是对城市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监督、管控,从而确保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预警机制,主要是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掌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形成的原因及过程,从而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管理预警系统。社会燃烧理论认为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与自然环境中发生的燃烧现象是相类似的。预警机制可认为是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因素进行监督控制,在这些因素由量变逐渐向质变发生前或者在发生质变的初期,及时采取措施进干预和处理。研究发现,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因素各不相同,因而对事件因素的监控措施也有所不同,例如,针对自然因素或者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两者之间交互作用,而导致发生的突发事件,可以采用观测仪器设备和监测技术得到相应的资料数据,并对其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判断、预报、统计、科研并进行其他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以前对安全事件监测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强度、范围等,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二)建立通畅的信息传播机制

其一,是在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机制,从而确保能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有效地搜集信息。例如,以突发禽流感为例,首先,应建立禽流感的信息搜集系统,对禽流感的传播做到有效的监控,具体作法是:第一,对可能传播病毒的候鸟设立监测点,并对其越冬和迁徙状况进行监视;第二,对可能感染的禽类,需要安排相应的人员驻点进行观察,以建立禽类传播病毒的预防机制;第三,在城市各分区设立可能感染人员监测点,对发现感染的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避免病态继续恶化。

其二,建立完善的民众、传媒信息须知平台。第一,定期举办新闻会,政府部门应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举行信息公开会,向城市居民、民众公布准确的信息,从而消除居民之间散播的虚假信息;第二,利用新闻媒体向民众传输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以方便民众了解事件的最近进展,减少民众间出现的恐慌,最大限度的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

(三)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

在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急管理决策是应急管理的核心问题。因此,在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重视构建应急管理决策系统。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开展的应急管理决策,其实质是对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决策。由于无法有效地预测突发事件何时发生、规模多大、持续时间多长,甚至连后续影响也难以预估,因此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制定的应急管理决策是非程序化的决策。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应急管理决策机构。应急管理决策机构是完善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决策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明确决策机构的权力和责任,遵循属地管理和领导统一管理相互协调的基本原则,对城市突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做出相应的决策。

第二,应急管理决策者。由于决策者是应急管理决策的主要人员,他对应急管理决策负全部责任,因此需要提高应急管理决策者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提升决策者的决策理念和水平,以减少决策失误。

第三,决策技术平台和决策咨询机构。决策技术平台和决策咨询机构组成了应急管理决策的支撑系统,它为应急管理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保障。首先需要重视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机构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作用。其次,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决策技术平台,从而推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决策向理论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前进。

针对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对策,对降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对民众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应对广西城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需要完善预警机制、建立通畅的信息传输机制、构建科学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最终实现社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

篇5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影响公共安全,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城市作为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中心枢纽,如果发生公共安全问题,就会带有连锁性、爆发性等特征。目前,随着全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我国也建设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机构,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已成为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构建和完善我国城市公共安全体系非常迫切和必要。本文主要从分析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深入探讨构建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的途径。

一、 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中城市也处在非稳定时期,面临诸多问题,危机频频发生,城市危机处理系统亟待建立。但现阶段我国很多城市公共安全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很多

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任何一方出问题,都可能对公共安全带来打击。一是自然因素。主要有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如地震、洪涝等。2008年我国南方地区普遍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部门统计显示:房屋、农作物遭到毁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引发了多种灾害,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部分城市出现大面积停电、工厂企业大面积停产等,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二是卫生因素。卫生因素涉及的范围很广,主要有人体卫生安全、动物防疫安全、水生物防疫安全等。公共安全事件会影响到人民的生命与健康安全,相关统计显示:全球新发30多种传染病半数在我国发生,传染病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发生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波及我国内地24个省份,造成大量的人才损失。突发卫生安全事件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三是社会因素。主要涉及到社会动乱、恐怖袭击、社会灾难等。四是生态因素。涉及到动物生态安全、海洋生态安全等。如我国水资源遭到严重污染,大量污水未经排放就流入江河湖海,一半以上的湖泊受到严重污染。长期在受污染水域中生长的雌性鱼,演变为两性鱼和雌性鱼。鸟类吃了还有杀虫剂的食物,蛋壳会变薄,很难孵出小鸟。五是环境因素。涉及到废气、废水、噪声、毒气、放射性物质等。如2011年3月日本发生大地震引发核泄漏,导致核辐射,对人和生物都造成毁灭性的伤害,直到现在对周围的海域生物还有影响。六是经济因素。主要涉及到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等。七是信息因素。主要涉及到计算机信息、网络信息、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等。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网络传播包含大量的虚假内容,有的是造谣生事,有的是故意起哄,有的是被利用。有些传播会造成人们的恐慌,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扰乱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2.对城市公共安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现阶段,我国城市公共安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市民对此麻木不仁,领导不重视。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表面的增长掩盖了繁荣背后的内在矛盾。据相关统计,我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特别是相当多的大中城市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我国城市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危机与矛盾,城市差距正在逐步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城市治安受到严峻的挑战,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人为制造的危机不断增加,成为威胁城市公共安全的主要因素。如一些地方时有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投毒等恶性事件;杀人、绑架等暴力不断发生。山西问题疫苗事件、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事件、一些不法份子制造爆炸、自焚等事件,这些都属于非传统型的安全事件,严重影响了城市公共安全。

3. 城市软硬件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城市硬件存在严重不足,基础设施的承载力有限,地下管道设备老化,功能单一,资金难以集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的环境不容乐观。城市必须的水、电、气、通讯等服务设施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新的城市灾害以及人为制造的防灾、反恐、控制突发事件的公共安全功能建设落后,远不能满足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需求。从软件上来看,当前城市信息很难集中,资源难以整合,不能做到有效共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难在短时间内发起应急联动。其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综合常设的权威机构,应急指挥工作薄弱,条块分割较为严重造成的。

4. 政出多门,法律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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