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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的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32:4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旅游景区的建设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旅游景区的建设

篇1

旅游景区发展主要表现为旅游品牌的竞争,旅游景区的品牌建设是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以武当山为例,就旅游景区品牌建设的模式进行创新性的研究和初步的探讨。

一、品牌形象塑造创新

品牌形象塑造创新就是旅游景区将自身个性化的信息在市场中推广,并使之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旅游景区应该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扩大景区的市场规模,使旅游者通过该形象认知旅游景区。可见,旅游景区品牌塑造有多种渠道的选择,因此把景区特点传递给旅游者就成为旅游景区的重要目标之一。

武当山是老牌景区,是著名的道教圣地,也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但是随着新景区的不断增多,全国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塑造新的旅游形象成为武当山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旅游形象塑造,武当山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品牌形象要调整

旅游者的需求、爱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因此,旅游景区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不断调整策略。如武当山要在原有的观赏性景点的基础上,以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为依托,举办大型宗教朝拜盛典,吸引海内外游客到武当山观光;并在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形象宣传和促销,让游客对武当山有不同的感知。武当山还应该在道教文化上下功夫,确定“中华道教第一名山”的品牌主题,以树立形象,扩大影响。

(二)形象定位要准确

旅游景区在其市场范围内的准确定位非常重要,这是旅游景区品牌塑造的关键。好的品牌定位是旅游景区成功的重要保障,旅游品牌定位就是在原有形象的基础上,创造具有鲜明个性和独立形象的旅游卖点,最终赢得市场客源。武当山在品牌定位上就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挖掘道教文化的内涵,并借助文学作品中对道教文化名人的描述,兴建文化长廊,通过策划一系列旅游活动项目,打响“道教名山”的至尊品牌,奠定武当山在中国旅游景区的地位。

(三)品牌创意要新颖

旅游景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对旅游景区精心策划,并不断推出新的旅游产品。因此,品牌创意是旅游景区发展的灵魂,是品牌成功的关键。新意的策划可以避免景区雷同,从而给旅游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武当山自古以来就是天下名山,被誉为“自古无双胜境,天下第一仙山”。重点策划包装武当文化项目,丰富旅游活动,形成名山秀水一体化,将武当道教文化、武当武术、武当古建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大力开发武当武术修学、古建筑鉴赏、民歌民俗等特色专项旅游产品的推广,创建知名旅游品牌。

二、品牌营销推广创新

品牌的经营不仅要经营好形象力,还要经营好注意力。当今旅游业的发展就是争夺注意力的竞争,因此,提升旅游景区知名度就要靠品牌有效传播。长期以来,武当山形象单一、地方特色不浓一直制约着武当山对外品牌形象的推广,也影响了旅游者对武当山的进一步了解。为此武当山应该在品牌推广上加大力度,通过加大旅游品牌市场营销,实现品牌传播的有效运作。

(一)借助媒体宣传的强势作用

以强势电视媒体为依托,联动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展开超强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攻势,形成持续不断的影响力和高强度的视听冲击力。众多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可以聚焦游客的吸引力,并提升道教名山武当山知名度和美誉度,旅游品牌也就转化为持续的生产力。还可以同旅游主流媒体合作,定期举办品牌点评活动,从品牌定位、品牌传播、旅游管理、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让旅游者对武当山进行立体客观的了解,同时对旅游品牌进行有效的传播,极大地提升品牌形象。

(二)借助节事活动的拉动效应

“皇家修道场,百姓朝武当”。武当山是我国著名的道教名山,源远流长的道教历史、仙山琼阁般的道教建筑、梵音天成的玄都仙乐、独具神韵的武当功夫以及高深神秘的道教养生构成了博大精深的武当道教文化。可以依托武当山的文化特色,举办节事活动,通过其强大的拉动效应,使武当山这一品牌鲜明立体。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武当山新形象,提高其知名度,从而为全面提高武当山旅游环境质量和旅游形象品位,最终为其品牌形象推广带来良好的效益。

(三)借助政府职能的有效保障

政府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的规划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古建筑的保护与管理、部门配套设施与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保护的前提下加快武当山旅游经济的发展。对旅游景区发展实施有效的监控,保障景区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

三、品牌管理体制创新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还依靠政府的决策和主导作用。武当山要在品牌管理上致力于创新,改变传统的政府主导的局面,全面推行政府主导的品牌建设。

(一)推行政府管理

武当山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优势和作用,领导决策者要进一步增强旅游品牌意识,将品牌经营管理放在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对武当旅游发展和品牌建设进行指导和协调,运用全新的模式进行品牌管理,举办旅游品牌推介会,通过政府景区的联动发展,为武当山在国际范围内树立道教名山的形象做出贡献。

(二)理顺经营管理

旅游景区目前被众多部门管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上的障碍造成了旅游景区管理上的混乱和低效,使得某些旅游景区为了获得片面的经济效益,忽视联合协作,景区之间因为信息之间沟通的不畅,致使区域景点条块分割,建设重复雷同。因此,武当山必须尽快建立协调机制,理顺经营管理,打破部门之间的利益纷争,明确各自为政的局面,把武当山建成为权责明确的独立法人,为建立品牌景区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三)建立管理输出模式

武当山作为道教名山,世界知名旅游景区,要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技术,把无形资产效益化。要开发思路,运用企业参股、抵押、保证金等企业运作方式,实行开发管理、培训管理,并通过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提供给母体经营景区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建立管理输出模式,既可以为景区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其他景区的发展提供借鉴经验。

四、品牌维护机制创新

旅游景区的品牌和其他产品一样具有生命周期,对旅游景区品牌要进行定期维护,通过对品牌的维护可以有效的保证品牌的知晓度和美誉度,延长旅游景区品牌的生命周期。

(一)实行品牌跟踪监测机制

武当山以宏伟的建筑著称,其古建筑始建于唐,历经数百年沧桑,现存有近5万平方米,这些古建筑按照“真武修仙”的道教故事,统一设计布局,体现了建筑与自然的高度和谐,被誉为“我国古建筑成就的展览”,并在1994年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因此,要对旅游品牌进行跟踪检测,对破坏古建筑的行为要进行有效惩罚,同时对景区实施监控,建立动态的数据系统,将武当山景区的开发和保护结合起来,维护品牌在较长时间内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景区保护法规制度

完善景区保护法规和相关制度,树立当地居民保护武当山有形旅游资源和无形文化旅游产品的意识,除当地居民外,旅游者、各旅游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名胜古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同时当地政府还应该同文物保护和建设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必须对旅游景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做出相关的政策,明确保护的程序和财政资金。如可以从景区收入中提取相应的比例作为武当山古建筑建设的保护资金。

(三)建立危机预警反馈体系

旅游景区品牌的维护还包括建立旅游预报、旅游应急预报、受损品牌的修复工作等,以此来树立景区的公众诚信度。首先,要建立旅游预报,即对不同时期旅游景区的游客容量等进行预报,引导游客分流;二是建立责任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旅游安全问题;三是成立应急预案,可以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四是对受损品牌进行修复,消除负面影响,重新树立品牌形象。

五、品牌资源整合创新

(一)创建景区联盟

武当山作为湖北省“两山一江”品牌景区,要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将其周边景区和武汉市景区进行区域旅游合作,提高区域旅游产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共同做大湖北旅游品牌,以特色线路为基础,实现产业对接,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营销整体,提高整个景区联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旅游资源的统一品牌,借此进一步扩大知名度,保持旅游者重游的几率,最终实现大品牌下的共赢。

(二)打造整体产品

根据武当山现有旅游产品发展的趋势,应该将以武当山道教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产品作为基本产品和旅游实体,同时将武当武术、武当古建筑等旅游产品作为延伸产品,增加旅游者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旅游整体产品应该包括基本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和潜在产品,通过打造“中国道教第一山”来深化旅游景区的品牌形象。

(三)实施协同营销

旅游景区的联合营销是对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等一系列活动,可以提升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塑造区域化的旅游品牌,吸引更多的客源,通过分担营销费用,协同进行营销宣传、品牌建设、产品促销等方面营销活动,以达到资源优势互补,营销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四)建立信息共享

景区之间的资源整合要真正取得成功,必须达到信息交流的通畅和各类资源的共享。因此,要更新信息观念,引入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资源的共享,同时对客户资源也要实现共享,完善网上交流平台,及时将各个方面工作简报、近期旅游特色项目等上传,开展网上营销互助,带动区域经济的联动发展。

六、结语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在品牌建设和管理上面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武当山作为道教名山应该意识到品牌对于景区未来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对旅游景区的形象塑造,将品牌管理与具体的品牌建设相结合,同时对品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把握,综合运用多种营销方式加大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武当山品牌建设的有效探索,必将对国内老景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1、翦迪岸.试论人造旅游景区的建设经营与创新发展[J].旅游学刊,2000(4).

2、王崧,韩振华.关于旅游品牌的深层思考[J].社会科学家,2001(6).

3、杜青龙,袁光才.城市品牌定位理论与实证分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

篇2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4-0068-02

旅游景区发展主要表现为旅游品牌的竞争,旅游景区的品牌建设是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以须弥山为例,就旅游景区品牌建设的模式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初步探讨。

一、创新品牌形象

品牌形象创新就是旅游景区将自身个性化信息在市场中推广,并使之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旅游景区应该以其独特的经营方式扩大景区的市场规模,使旅游者通过该形象认知旅游景区。可见,旅游景区品牌塑造有多种渠道的选择,因此,将景区的特色传递给游客就成为旅游景区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须弥山是著名的佛教圣地,也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随着新景区的不断增多,全国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塑造新的旅游形象成为须弥山景区经营者的当务之急。针对须弥山旅游形象塑造,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调整品牌形象

旅游者的需求、偏好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因此,旅游景区要根据市场的动态变化不断调整策略。须弥山景区要在原有的观赏性景点基础上,以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和利润增长点为依托,举办传统庙会活动和山花旅游节,吸引海内外游客到须弥山观光游览;并在旅游淡、旺季有针对性地进行形象宣传和促销,让游客对须弥山有不同的认识;还应该在佛教文化上下功夫,确定“须弥圣境,丝路明珠”的品牌主题,从而扩大影响力。

(二)准确定位形象

旅游景区在其市场范围内准确定位形象非常重要,这是品牌塑造的关键。好的品牌定位是旅游景区成功的重要保障,旅游品牌定位就是在原有形象的基础上,创造具有鲜明个性和独立形象的旅游卖点,最终赢得市场客源。须弥山景区进行品牌定位时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挖掘石窟艺术和佛教文化的内涵,并借助文学作品中对佛教文化名人的描述,兴建文化墙,通过策划一系列旅游活动项目,打响“须弥圣境”的至尊品牌,奠定石窟艺术在旅游景区的地位。

(三)策划品牌创意

旅游景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求对旅游景区精心策划,并不断推出新的旅游产品。因此,品牌创意是旅游景区发展的灵魂,是品牌成功的关键。富于新意的策划可以避免雷同景观,从而给旅游者留下深刻印象。须弥山自古以来就是天下佛教名山,被誉为“小敦煌”,应重点策划包装佛教石窟文化项目,丰富旅游活动,使名山秀水一体化,将须弥庙会、丝路佛教文化、须弥石窟建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大力开发重丝路游、石窟博物馆游、回乡民族风情游等特色专项旅游产品,创建知名旅游品牌。

二、创新品牌营销

当今旅游业的发展就是争夺影响力的竞争,因此,提升旅游景区知名度就要靠品牌长期有效传播。长期以来,形象单一、地方特色不浓等因素一直制约着须弥山对外品牌形象的推广,也影响了旅游者对须弥山的进一步了解。为此,须弥山应该在品牌营销推广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加大旅游品牌市场营销,实现品牌传播的有效运作。

(一)借助媒体宣传的强势作用

以强势电视为依托,联合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展开超强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攻势,形成持续不断的影响力和高强度的视听冲击力。众多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可以聚焦游客的吸引力,并提升佛教名山须弥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可以同旅游主流媒体合作,定期举办品牌点评活动,从品牌定位、品牌传播、旅游管理、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让旅游者对须弥山进行立体、客观地了解,同时对旅游品牌进行有效传播,切实提升品牌形象。

(二)借助节事活动的拉动效应

须弥山源远流长的佛教历史、高深神秘的佛教石窟构成了博大精深的须弥佛教文化。可以依托须弥山的文化特色,通过其强大的拉动效应,使须弥山这一品牌鲜明立体。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须弥山新形象,提高其知名度,从而为全面提高须弥山旅游环境质量和旅游形象品位,最终为其品牌形象推广带来良好的效益。

三、创新品牌管理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决策和主导作用。须弥山要致力于品牌管理的创新,改变传统的政府主导局面,全面推行政府主导的品牌建设。

(一)推行政府管理

须弥山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优势和作用,领导决策者要进一步增强旅游品牌意识,将品牌经营管理放在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对须弥山旅游发展和品牌建设进行指导和协调,运用全新的模式进行品牌管理,举办旅游品牌推介会,通过政府景区的联动发展,为须弥山在国际范围内树立佛教名山形象做出贡献。

(二)理顺经营管理

旅游景区目前被众多部门管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景区的管理。体制上的障碍造成了旅游景区管理上的混乱和低效,使得某些旅游景区为了获得片面的经济效益,忽视联合协作,景区之间因为信息沟通的不畅,致使区域景点条块分割,建设重复雷同。因此,须弥山必须尽快建立协调机制,理顺经营管理,打破部门之间的利益纷争,明确各自为政的局面为建立品牌景区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

(三)建立管理输出模式

须弥山作为佛教名山、宁夏知名旅游景区,要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技术,将无形资产效益化。要开发思路,运用企业参股、抵押、保证金等企业运作方式,实行开发管理、培训管理,并通过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提供给母体经营景区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建立管理输出模式,既可以为景区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为其他景区的发展提供借鉴经验。

四、创新品牌维护

旅游景区的品牌和其他产品一样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对旅游景区品牌要进行定期维护,通过对品牌的维护可以有效的保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延长旅游景区品牌的生命周期。

(一)完善景区保护法规制度

完善景区保护法规和相关制度,帮助当地居民树立保护须弥山有形旅游资源和无形文化旅游产品的意识。除当地居民外,旅游者、各旅游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名胜古迹、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同时,当地政府还应该同文物保护和建设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必须对旅游景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制定相关政策,明确保护程序和财政资金。

(二)建立危机预警反馈体系

旅游景区品牌的维护还包括建立旅游预警、旅游应急预案、受损品牌的修复工作等,以此来树立景区的公众诚信度。首先,要建立旅游预测机制,即对不同时期旅游景区的游客容量等进行预测,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营销;其次,建立责任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旅游安全问题;再次,成立应急预案,可以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最后,对受损品牌进行修复,消除负面影响,重新树立品牌形象。

五、创新品牌资源

(一)创建景区联盟

须弥山作为六盘山旅游区重要的旅游品牌,要不断整合旅游资源,将周边景区和市内景区进行区域旅游合作,提高区域旅游产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共同做大六盘山旅游品牌;以特色线路为基础,实现产业对接,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营销整体,提高整个景区联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建立全区范围内的旅游资源的统一品牌,借此进一步扩大知名度,赢得更多的回头客,最终实现大品牌下的共赢。

(二)打造整体产品

根据现有旅游产品发展的趋势,应该将以须弥山佛教文化和石窟艺术为主题的旅游产品作为基本产品和旅游实体,同时将须弥山博物馆和原州丝路文化等旅游产品作为延伸产品,增加旅游者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旅游整体产品应该包括基本产品、期望产品、延伸产品和潜在产品,通过打造“宁夏王牌景点”来深化旅游景区的品牌形象。

(三)实施协同营销

旅游景区的联合营销是对旅游资源和产品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等一系列活动,可以提升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塑造区域化的旅游品牌,吸引更多的客源,通过分担营销费用,协同进行营销宣传、品牌建设、产品促销等方面的营销活动,以达到资源优势互补、营销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四)建立信息共享

篇3

2014年国家旅游局“智慧旅游年”的提出促进了全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而在2015年,中国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也是大数据的时代,同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国家旅游局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2015中国“旅游+互联网”大会。9月20日的当天,国家旅游局授予常州市中国“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城市称号。

常州市是首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之一,信息化水平及较高,基础设施健全。2014年,常州市第三产业地区生产总值2355.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为了推动全国经济的发展,必须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而景区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景区的智慧化显得越发重要。何为智慧景区?智慧景区简言之就是,景区能够通过网络对景区地理事物、自然资源、旅游者行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全面透彻的感知,其最终的目的是使游客能够重复游玩景区,感受景区的智能化与个性化服务的完美结合,最终使景区有着长远的经济效益。

二、常州三大主题公园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现状

常州原本是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城市,通过“无中生有”的方法发展旅游业,成功开发了中华恐龙园、环球动漫嬉戏谷、淹城春秋乐园三个特色鲜明主题公园。同时景区注重智慧旅游的发展,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自身景区建设中,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的内容和功能,并能通过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实时获取进出景区的车辆信息,通过LED显示屏预报天气、客流、游玩项目动态和拥堵情况等。通过智慧旅游的各类应用,使得景区建设不断完善,景区服务不断升级,游客体验不断提升。

其中,2015年中华恐龙园仅十一长假期间接待游客就达到了53.12万人,而仅网络预订额就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春秋淹城APP系统也在江苏省旅游局在无锡召开2015年全省智慧旅游推进大会中被评选为江苏省“旅游+互联网”模式创新优秀项目。环球动漫嬉戏谷则更是以满足逾4亿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庞大娱乐需求为目标,以更适合未来前往的体验型公园为前瞻,注重现代数字文化互动体验,不断发展创新。

三、常州三大主题公园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中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本文从智慧营销、基础设施、智慧游览、智慧管理四个方面着手对常州中华恐龙园、环球动漫嬉戏谷以及淹城春秋乐园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其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30份,回收有效问卷120份,回收率为92.3%。

(一)智慧营销

智慧营销主要是分析游客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哪些,支付的倾向于哪些方式。从问卷的数据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

据调查显示,2014年底,常州移动电话用户数为491.33万户,比上年增长7.1%,年底互联网用户数为159.44万户,比上年增长16.6%。手机的普遍使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手机上直接预定和在线支付。在手机APP的使用中,中年人大多数会选择美团的购票,而在美团中,由于某些景区和美团没有直接合作,而是通过第三方渠道,会使游客和商家间产生误会,比如有些门票当天购买是没有用的,需要提前购买,而商家没有注明,使得游客白跑一趟。所以,作者认为商家应该更详细的标注产品信息。其次,当前社会微信的使用度很高,所以景区应该抓住这个契机,不断推广和完善微信公众平台,用其推送食住行游购娱等各项产品,产生二次营销。

(二)基础设施

一个智慧景区的建立不仅需要一个良好的营销系统还需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准确的了解景区的动态,获取景区的有效信息。

通过调查发现,游客对景区的触摸屏抱有很大的期待,而这正是三大主题公园欠缺的地方。作者建议,为了使游客获得更好的体验,应该在景区入口处或重要游玩项目附近建设景区触摸屏推送景区实时信息,增加游客体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些游玩项目内虽然可以连接上无线但是无法使用,更有一些游客表示不知道景区里有无线,这就需要景区在无线的建设上增加技术投入,并且增强智慧景区的宣传力度,让游客知道景区都有哪些智慧旅游设施与服务,以提高游客体验。

(三)智慧游览

如今“旅游+互联网”模式已经开启,景区内应该保证无线的覆盖率与连接效率。也只有在此情况下,游客才会更愿意选择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进行游览,并在排队等候的时候降低烦躁情绪。

当今时代,游客对个性化的需求日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放弃跟团游选择自由行。自由行虽然为游客带来了自由空间,但往往他们对景区知之甚少,所以在游览过程中如果景区只是每人免费发放一张导览图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游客购票排队时间过长或盲目在景区内寻找景点只会带来游客体验的下降。这时景区触摸屏的重要性便体现了出来。然而作者通过调查发现景区触摸屏的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道路显示的复杂化以及信息介绍更新慢,部分游客在访谈中提到在使用中一些标志性的建筑比较难找。其次就是线路设计比较复杂,对于整个过程中一些特色的活动没有明显标注。门户网站也会有游客去关注,但是,我们不难发现,由于智能手机的便捷,使得更多的人愿意通过手机APP去充分利用,关注整个景区的动态和满意度。所以景区智慧旅游的建设应该在手机上多下功夫,从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入手进行个性化线路与产品的推送,提高游客体验。

(四)智慧管理

对于景区管理,应该充分利用景区的监控系统、电子门禁和车牌识别系统实时掌握景区人流变化。作者从四个方面调查游客认为景区需要完善的地方,发现游客最关注的就是对客流量的监控,其次就是客流预报,再之是拥堵指数预报,最后是GPS交通工具调度。不难理解,节假日期间,三大主题公园游客爆满,一个游玩项目等候一两个小时已成为家常便饭。而每个去景区游玩的游客所希望的是门票与景点带来的价值是相符的,所以,在人多到超过景区的承载量后,也就意味着带给游客心灵上的愉悦感大打折扣。所以对此,作者认为可以利用云计算,GIS等技术对游客客流量进行预测和播放、而对于拥堵指数预报可以通过游客的数量、来源、停留时间等数据,对景区重要景点拥堵的概率和程度进行预报。当游客数量超负荷时,便限制入园人数,并对景区内游客实行有效分流,减少拥堵。

四、总结

目前国内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还在不断探索和发展阶段,国内的研究者大多基于技术和管理的研究,而本文认为,只有了解到游客的需求,根据游客体验对症下药的去建立景区才会达到智慧景区原本的效益――给游客个性化的管理。

篇4

[5] http:///canjian8838/item/58d8fafbdleba7e6-lb111fe6.

[6] ISO3864-1:2008《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7] 梁思平. 字体创意设计[J] 电脑知识与技术. 2009(5):2251,2272.

篇5

市场化开发和经营是目前国内大多数旅游景区选择的一条发展道路。尽管争议不断,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已经成为旅游景区经营的必然趋势。由于不同的旅游景区具有不同的特点,加之不同的历史及现实原因,使得各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有多种模式。目前最普遍采用的模式就是公司化经营,即设立或引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旅游景区开发和经营的市场主体。这种市场化模式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因为公司作为世界性经济组织形式,具有其特有的优势和生命力。现代公司能够有效吸纳资本、劳动力和经营者,并将其融入一体发挥各自的功能。公司所具有的权力分立、权力制衡的治理结构,可以保障公司的有效运转,防止公司内部腐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配置资源的有效组织形式。

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调平衡旅游景区各方主体利益的角度看,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则是最适合旅游景区经营的公司模式。在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中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的限制,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将各利益主体吸纳为公司股东,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享受公司收益,从而避免矛盾冲突。同时,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还涉及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权分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透明度高等特点,可以对生态保护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实践中,股份有限公司也被许多知名景区作为市场化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

目前,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地方政府联合其他投资主体作为发起人,设立新的公司作为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在我国,大多数旅游景区特别是自然资源型旅游景区整体上属于国家所有,而在景区内部,作为景区旅游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自然资源如森林河流等也大都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地方政府作为主要发起人组建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是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的一种体现。第二种是直接引入具有旅游开发经营经验的景区经营公司。旅游开发经营具有综合性、专业性的特点,引入有经验的景区经营公司可以更有效地开发和经营旅游资源,避免走弯路。在这种模式下又有多种具体做法:有些地方政府不参与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治理,不享有景区经营公司的股权,只是和景区经营公司签订协议,按照一定年限要求景区经营公司按比例上交利润或固定上交利润;有些地方政府参与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治理,即成为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股东之一;有些地方政府则直接控股,聘请经营公司经营。

二、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社会责任

(一)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社会责任的复杂广泛性

公司社会责任是当今世界各国都关注的热点问题。2005年,我国明确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写入《公司法》。传统的公司法理念以个人本位为出发点,认为最大限度营利、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公司的根本目标。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则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认为公司的目标不应仅停留在股东利益最大化上,公司的目标应该是多元的,公司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维护和增进股东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雇员的利益、生态环境利益、消费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弱势群体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法律责任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违反法律义务才导致责任的产生。公司的社会责任名曰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义务,是公司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统一体。践行公司社会责任首先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底线。其次要主动履行道德义务,这是公司社会责任的理想和升华。践行社会责任不仅是《公司法》对公司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旅游景区开发和经营是一项集复杂性与综合性为一体的活动,涉及的相关利益主体众多而广泛,旅游景区经营公司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更复杂、更广泛。旅游景区经营公司除了关注一般公司应当关注的主体利益如公司债权人、公司雇员等利益外,还要重点关注和旅游经营开发密切相关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旅游景区经营公司要特别关注的的社会责任

⒈对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在当今全社会都在倡导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旅游景区的生态保护责任尤为重要。旅游景区特别是自然资源型旅游景区的公司化经营要兼顾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及生态价值。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作为市场化经营的主体,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及上市之所以至今争议不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于生态保护的考虑。所以,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在成立之初,就要把景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保护作为双重价值目标。所以,生态保护是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应当承担的首要社会责任。

⒉对文物保护的社会责任。众所周知,旅游景区的市场化开发和经营会对文物保护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文物古迹本身就是旅游资源 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旅游景区的经营性收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经营收入应该拿出一部分用于文物保护。如2013年福建省政府曾发通知,要求“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优先用于文物保护,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不低于当年景区经营性收入的20%。”以旅游景区经营公司营业收入来保护文物,本身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作为旅游景区经营收益的初始获取者,承担文物保护的社会责任不仅是利益分配的需要,也是遵守相关文物保护法规的要求。

⒊对文化传承的社会责任。在旅游景区,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等本身就是旅游资源的组成部分,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在旅游景区的市场化经营中,有些传统文化遭到破坏歪曲甚至灭失。“如西双版纳州旅游景区的婚俗表演,丽江市宁蒗县泸沽湖出现的所谓走婚习俗展示等,由于非主体民族和其他人群随意介入旅游开发,为了商业利益和讨好部分游客的好奇心理,通过歪曲传统文化习俗等不良手段来随意利用旅游资源,不仅引发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不满,也破坏了当地的旅游市场声誉。”[1] 这些问题的产生,和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所以,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在市场化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保护景区内的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等,承担文化传承的社会责任。

⒋对景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旅游景区市场化开发和经营必然影响景区内居民的利益,影响他们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作为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主体的景区经营公司必须肩负起对景区居民的社会责任。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在开发经营景区时,要尊重景区居民的风俗习惯,尽量保持景区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定和安宁。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景区内的基础设施,增加景区居民的就业机会,促进景区经济的发展。

⒌对旅游者的社会责任。旅游者是旅游景区经营收益的主要贡献者,是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旅游者是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中的利益相关者,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对旅游者承担社会责任自不待言。旅游者享有广泛的权利,旅游者的很多权利对应的就是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义务,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对旅游者践行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旅游者部分权利实现的过程。2013年4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明确规定:“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旅游法》将旅游者权益保障放在第一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旅游法》并未明确规定旅游者权利的分类方式,但根据《旅游法》所规定的各项旅游者权利的性质,可以做出具有《旅游法》之特殊性的分类。它将旅游者权利分为旅游消费者权利、旅游者民事权利、旅游者公法权利。”[2] 旅游者首先是消费者,享有消费者的权利,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其必然要承担经营者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旅游者与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建立合同关系,旅游者作为合同的一方,在支付景区门票等代价后,需要获得相应的旅游服务和旅游享受,而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作为合同的另一对方,必须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此外,在宏观上,旅游景区经营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丰富旅游景区文化,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三、创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治理结构的设想

(一)创新公司治理结构与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

“所谓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指为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相互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3]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反映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结构与权力(权利)分配,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是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本质也是为了协调股东与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矛盾与冲突。因此,创新公司治理结构与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在目标追求上是一致的。总之,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比一般公司肩负着更复杂而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社会责任的践行必须落到实处。因此,要从操作和制度层面强化景区经营公司社会责任,创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

(二)创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设想

⒈公司股权结构创新。股东(大)会是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股权构成则体现了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中的利益分配格局。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中的利益分配可以有多种模式,通过协议约定景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就是一种常见的模式。如少林寺作为宗教团体的利益相关者,其利益分配就是通过协议的约定由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从门票收益分成中支付的。由于旅游景区的经营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以协议的形式约定的利益分配,容易产生纠纷。通过吸纳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成为公司股东以股权分配实现利益分配则是另一种利益分配方式,也是一种最直接的利益分配方式。所谓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就是在旅游景区公司化经营中其拥有一定的产权,但由于旅游景区的公司化经营,其产权被转移成为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产权或者其拥有的产权因为景区的开发而灭失。此类利益相关者主要有地方政府、景区内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景区内的部分居民、宗教团体等。地方政府在设立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时,往往作为主要发起人,公司成立后自然成为股东;而在引入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往往将其代表的国有资源等作价评估后投入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而成为股东,地方政府持有的股权为国有股权。旅游景区内部分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因景区开发会征收征用其所有或经营的自然资源,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往往是一次性的。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股权分配代替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使产权转移的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成为公司的股东。景区内的部分居民和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经营者一样,其房屋或林木等会被征收或征用,也可以此方式以股权分配代替补偿,使其成为公司的股东。宗教团体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利益相关者,其名下的财产产权归属不甚明了。宗教团体虽不享有 名下财产的所有权,但却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在旅游景区公司化经营中,其享有的财产使用权也会转移,另外,其本身的品牌价值也是旅游景区经营利益的重要来源。所以理论上,宗教团体也应该参与旅游景区市场化经营的利益分配。但如何分配,却经常发生争议,少林寺状告政府索要门票分成款就是典型。在旅游景区公司化经营的过程中,能否采用股权分配的方式,吸纳少林寺这类宗教团体成为股东,确实有很大的争议和法律障碍,但以委托持股的方式则不失为一种合适的选择。例如,在少林寺景区经营公司组建时,分配给少林寺一定的股权,由政府代为持有,少林寺不参与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一切都由政府代表。景区经营公司的利润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少林寺享有的股权比例直接分配给少林寺。这样就会减少林寺和政府、景区经营公司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以股权分配的方式来分配利益,吸纳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成为景区经营公司的股东,是公司治理在操作层面上的一种创新。在旅游景区公司化经营中,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众多,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股权构成也应该是多元的。这种利益分配方式在初期即确定股权分配比例时比较复杂,涉及产权界定及价值评估等,也容易产生纠纷。但公司股权确定后,则可保持利益分配的长期稳定性,因为景区经营公司可以按照规范化的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模式分配每年的利润。

⒉独立董事制度创新。旅游景区公司化经营中不仅涉及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还涉及产权没有转移及不拥有具体产权的利益相关者。景区经营公司一般对这部分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为了强化景区经营公司的社会责任,可以在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可以由环保组织、当地居民、景区内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及旅游团体的代表等组成。这样,在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内部,就有了各个利益相关者的代表。旅游景区经营公司做出重大决策,要听取各个利益代表即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就可以有效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对景区经营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进行监督,也可以防范矛盾及冲突的发生。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产权转移的利益相关者已经被吸纳为公司的股东,但其原来固有的身份仍然没有发生变化,例如成为股东的景区居民,其身份是双重的。一方面他可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另一方面,他仍然是景区居民的身份,景区经营公司仍然要对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⒊外部监事制度创新。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地位平行。但随着现代公司董事会职权的不断扩大,监事会往往受制于公司董事会,所以,我国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非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实际上强化了公司的内部监督,但独立董事和公司的监事其职权范围不同,监督的方向也不同,公司监事会的职能仍有加强的必要。笔者认为,在公司设立外部监事制度是一种可以尝试的制度创新。就旅游景区经营公司(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外部监事不仅享有内部监事的职权,还可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监督。但旅游景区经营公司的外部监事不仅不能从公司股东或公司职工中选举产生,也不能从景区利益相关者中产生,以保证其超脱的地位。

上述旅游景区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创新设想,有些是操作层面的,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通过技术操作就可以实现,如公司股权结构创新;有些是制度创新层面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完善相关立法才能实现,如外部监事制度。无论是操作层面还是制度创新层面的设想,都要立足于保持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景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双重价值为目标,在促进景区经营公司在市场化经营的同时,践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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