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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重点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2:4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扶贫工作重点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扶贫工作重点

篇1

一、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一)持续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思想认识

局领导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专班人员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学习,强化对扶贫政策的掌握能力,做到精准把握, 人人具备健康扶贫政策现场解答能力,为政策制定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

(二)始终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篇2

“大娘,我们给你送棉被来了,上次你说很冷,棉被在烤火时被烧了,没有棉被”。80多岁的王瑞玉老人,挪动着绻屈的身子,见到大家送来棉被、油、米、面,连声感激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这个年又丰盛了,没想到你们还记得我”。“记得,我们都记在本子上了”。这是元月14日区扶贫和移民办“三送”工作组副组长与老太太的一番对话。这天,我办“三送‘活动工作组成员,在市驻镇下派领导组长的带领下,对正兴村的孤寡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

自去年12月份开展“三送”活动以来,我办“三送”活动工作队员按照上级的要求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居民)走访,按照要求每人结对帮扶20户,经过走访、宣讲政策,发放干部下基层便民卡。活动截止日前,开展政策宣讲2109(场次),为困难群众11类人员筹集、募捐送去帮扶慰问金21590元,慰问物资食用油100公斤、大米200公斤、面条100公斤、棉被10床,御寒衣物30余件,走访慰问群众1934人。

二、倾听呼声,做群众的“知心人”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工作组的领导,她好多了,吵着要出院了”。这是村民许景仙见到我办驻村“三送”工作组成员时激动地说出的心里话,原来在去年年底,村民许景仙的女儿,因患间息性精神病,长年医治无效,家中没有经济能力再承担其住院治疗费用,一直拖着,吃点民间土医生草药,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反而花掉钱。“三送”工作组副组长走访得知后,主动及时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为办理政府免费疾病救助,联系好医院,并于12月下旬联系好车辆,将患者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

“我近20年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工作组能不能帮我解决,办好户口”。这是“三送”工作组副组长在走访中,村民陈代溋的诉求。群众的呼声,群众的合理诉求,就是我们工作的天职,副组长详细对他了解情况后,陈代溋道出了原由: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两年徒刑,1989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未能办理户口登记,近年来,因年弱多病,又无正当生活来源,日常生活十分拮据,无力承担生病治疗的费用,希望能够享受国家相关的政策,减轻生活的负担。得知详情后,副组长当即与市驻镇“三送”活动组长反映,并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接洽各方手续,在区公安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该村民的户籍问题已经得到落实。

“三送”活动开展后,我办驻村和挂点东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组深入农户,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察民情,体味民忧,体验民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群众最关心的事,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建立起干部群众鱼水关系,血肉联系。累计走访群众4672户,为群众办好事实事58件,收集基层群众意见要求40条,为群众(居民)解决实际困难58件。

三、排忧解难,做群众的“依靠人”

今年2月,村民反映,因雨水冰雪造成该村公路扩建拆迁户安置返迁点土石方滑坡,近500余方土石方掩埋了返迁点建房基础,若不及时处理,还有新的滑坡塌方产生。本办主要领导、“三送”活动驻村工作组组长刘德林得知后,迅速会同镇、村领导亲赴现场,勘查指导,确定抢修建设方案。该抢修项目工程,已于我办筹措7.5万元项目资金,完成浆砌片石300余立方米,清运滑坡土石方600立方米,现已竣工,投入使用。解决处理问题之快,效率之高,得到村民的称赞。

“三送”活动开展以来,我办驻村工作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用公开承诺的方式,挂牌限期办结制,急群众之所急,需群众之所求,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挂点村经济社会发展,到目前为止,驻村工作组为该村共筹集项目资金37.7万元,为该村14、15、16、17村民小组安装自来水,解决120户484位村民的饮水问题,硬化主干道及便道1160米,加固山塘塘坎850米,修建排水沟370米。

公路与大桥引桥的交汇口,因人多车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自我办“三送”工作组进驻该村以来,在短短的四个月时间,就发生了十余起交通事故,死、伤十余人,村民对此反映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车辆减速带,我办“三送”工作组了解情况后,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争取资金0.8万元,在道路的南、北方向各安装了二条减速带,有效地控制了该地段车辆的行驶速度,该减速带安装至今近一个月的时间,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故。

四、化解矛盾,做群众的“公正人”

在京九线电气线路架设,铁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牵涉正兴村12、15、16、17等4个村民小组,占用十几户村民山地,由于用地补偿纠纷,村民阻拦施工,工程进展十分缓慢,工作组得知情况后,积极配合村“两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走访农户和施工单位,协调双方关系,调解双方矛盾,给村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希望村民顾全大局,有问题可以提出来,不能影响国家重点工作建设。经过多方的调解工作,村民给予了理解,保证了施工的正常进行,使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公路建设夯实路基施工中,临近部分村民的住房出现裂缝现象。村民们认为是施工影响造成的,而施工单位经过技术鉴定,认为夯实路基施工不影响他们的房屋安全。因此,部分村民对技术鉴定不服,一时阻拦施工,我工作队及时到现场协调经多方努力,保证了施工的正常进行。但是,农户要求的补偿工作还在继续协调解决。

“三送”活动开展以来,那里有矛盾和纠纷,那里就有“三送”干部的身影。“三送”工作组坚持源头控制原则,用真心、热心、诚心、耐心细致地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与群众交朋友,摸排矛盾隐患,分类化解纠纷,使村落、社会多一分和谐稳定。截止目前,本村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14件,无案件。

五、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1、全区2010年项目实施后,将取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汇报1、村组道路硬化32项,项目资金144.35万元。其中:便道硬化项目6项,项目资金18.38万元,可完成进村入户便道硬化2.1千米,可完成村组道路路基硬化3.31千米及部分道路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库区移民道路条件差,行路难的问题,受益移民1870人,受益村民11300人,促进库区农副产品、生产资料流通,繁荣库区经济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篇3

Abstract: this paper electro-prospecting method in complex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reas to develop common interference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electro-prospecting method; Exploration; Interference; overcome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双频激电法是在变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频率域激发激化法,它的本质是将两种不同频率的方波电流组合后同时供入地下并同时接收,与传统的直流和交流激发极化法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仪器性能稳定,自身抗干扰能力强;(2)数据采集速度快、工作效率高;(3)测量结果受电流的变化影响小,观测精度高;(4)仪器轻便、灵活。

1激电测量中电极效应的干扰分析

电极效应在电阻率测量中普遍存,而在激电测量中也存在这效应,并影响着成果的解释。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两种:

(l)电阻率电极效应;当单个供电极或者一双供电偶极经过地下电阻率不均匀体的上方或附近时,极化场(或一次场)就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畸变,从而影响着观测结果。这种畸变既影响电阻率测量,也影响激电测量。这种电阻率不均匀体可能是岩体、岩层、断层或极化体;总之,电阻率电极效应是一次场局部畸变引起的,这种畸变会产生干扰异常甚至叠加在有用异常上,最终得到的异常形态较为复杂,对解释带来了困难。

(2)激电电极效应;当地下电阻率均匀变化而极化体不均匀时,供电电极通过不均匀极化体或附近时,此时接收到的二次场的大小和方向都会改变,出现激电异常的变化,即为激电电极效应。

通常极化体既是极化不均匀体也是电阻率不均匀体,激电异常经常受到这两种电极效应的影响。这种由于供电电极与极化体之间相对位置关系而引起测量电极间的异常干扰,使得伊异常的极大值并不总是位于极化体的正上方,必须对测得的IP异常进行仔细分析,综合地层和构造变化因素,才能对钻孔验证位置、方向及深度做出正确的指导。

2电极接地问题的分析及克服

在时间域激电测量中,通常采用标准的非极化电极来克服电极差的影响。在双频激电测量中观测的是交流信号,且仪器自身具有抗干扰能力强的优点,电极极差的变化对观测结果的影响不大。在本次工作中,供电电极A和B各采用5根钢电极、接收电极采用两根铜电极进行。野外实践表明,使用铜电极供电十分方便,尤其是在接地条件较差的地区,铜电极的接地电阻要比不极化电极小。

在野外激电测量中,接地条件差,接地电阻太大势必会对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一方面,在接地条件差的地方,使用相同的电压向地下供电,电流太小,为了提高信噪比就需增大供电电流。通过增大供电电压后,电能很大部分消耗于接地电阻和导线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大了电磁祸合效应;另一方面,接收端由于接地电阻太大,引入的干扰也越强,在实际数据采集中常会显示负值FS,且数据极不稳定。

在使用金属电极供电和测量中,影响接地电阻的因素有:

1.电极与土壤的接触面积越大,接地条件越好;接触面积与电极的半径大小、电极的入上深度及土壤颗粒的大小均匀程度有关,电极半径和入土深度越大、土壤颗粒越小,接触面积越大,即接地条件也越好;

2.电极的接地电阻与周围土壤和岩石自身的电阻率有关;土壤和岩石中水分越多,或含有的离子成分越多,自身的电阻率就越小,电极与周围的接地条件也越好。

为了有效降低接地电阻,提高观测精度和工作效率,可采取以下措施(1)供电电极A和B端分别采用5根钢电极同时向地下供电,电极呈梅花状接入地下,电极的钉入深度至少大于20cm;

(2)接收端M、N分别采用铜电极采集数据,注意铜电极引出的电线完好,在测量中尽量减少电极附近的走动;

(3)供电和接收电极尽量打入有土壤或潮湿的地段,避免在基岩出露区钉电极;

(4)在接地条件较差、基岩出露较多的测点,为有效改善接地电阻,向供电和接收电极处浇灌盐水;

3激电测量中电磁祸合效应的干扰及克服

电磁感应祸合是供电回路、测量回路、大地三者之间通过电磁感应引起的祸合效应,它与激电效应同时存在成为干扰,地下电阻率越低、频率越高、极距越大,受到的干扰程度也越大;在激电测量中,电极的排列方式不同,所受到的电磁感应祸合的影响不同而对称四极排列测深与其它排列方式相比受到的电磁感应祸合效应影响最大,电磁藕合效应的影响会使得大面积的激电测量数据无法解释,在实际工作中尤其要重视。

激电测量中出现的电磁感应藕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电容祸合,它是线与地之间或线与线之间的分布电容进行电能量转移,在测量回路中引起的与探测目标无关的畸变信号。根据电容存在的部分不同,常有测量导线与大地之间、供电导线与大地之间,测量导线与供电导线之间的电容。另一种是电磁藕合,它是电流随时间的变化引起的,它的实质是电磁感应。只要供电电流发生变化,就会产生电磁祸合,实际工作中供往地下的电流无法做到稳定不变,即电磁藕合效应的影响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在激电测量中,只要地电条件、工作装置和电流形式确定,电磁感应祸合的大小和分布就可以确定,因此是实际施工当中,采取以下必要的措施来尽可能减小祸合效应的影响。

1.电容藕合和电感祸合均与电极距有关,通过在已知钻孔上进行孔旁测深试验工作,合理的选择能反映实际的电极距,同时尽可能减小电容藕合与电感祸合带来的影响;

2.在移动、变化极距的过程中,供电导线和测量导线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减小导线与导线之间的电磁感应祸合效应的影响;

3,水的介电常数比空气大几十倍,在激电测量中电容祸合效应会由于水对数据采集带来相当大的影响;研究区内有河流通过,且测线通过浇灌后的水地,在铺线测量过程中,将导线架空或绕道敷设,保持导线干燥,防止潮湿;

4二频率越高电磁藕合效应越明显,而选择低频测量时,工作效率低,同时容易受到来自地下游散电流的影响,因此,在地势相对平缓时选择低频组测量;

5.选用内阻小、绝缘性好的导线作供电和测量线,以减小导线内阻;尽可能改善供电电极和接收电极的接地条件,降低接地电阻;

4天然干扰的存在和影响

天然干扰主要有天然的大地电流场和自然电场两种。大地电流场也称大地噪声,是地球上广泛分布的宽频带电磁场,主要是由地球外部太阳风、磁暴、等离子层中离子波动等产生的低频电磁辐射,它们是以微脉动形式出现的电磁波,在电离层与地球表面之间来回传播,地表可以观测到这种微弱的电磁场。同时在地层中可感应出强度不大而分布范围很广的电流场。在地表观测到的较高频率的大地电磁场主要来源于赤道地区的雷电等,可对激电测量带来一定的干扰。由于大地电流场的频谱主要集中于低频部分,频率越低,强度越大,因此在激发极化测量中频率一般选择在0.1-5Hz的大地电流场频谱的低谷上,以避开大地电流场的干扰。本次研究工作中采用的工作频率为4HZ与4/13Hz,避开了大地电流场的峰值影响。

自然电场主要由矿物与溶液的电化学反应和离子过滤、扩散的局部电化学场,具有相对稳定分布较窄的特点。自然电场是直流电场,而双频激电法中使用的是特定的低频交流电场,自然电场对双频激电法等频率域激电法不构成干扰。

5偶然及人文干扰的存在和影响

实际测量中常见到的人文及偶然干扰有地下管道、金属物体、铁轨、高压电线、电话线及50Hz工业游散电流等。这些干扰表现在数据采集中产生的IP异常,对后期成果的分析解释带来困难。在实际施工中实行克服与避让相结合的措施,即有水流、水田干扰的地段,将供电和测量导线架空或绕道铺设;当必须经过公路、桥梁铁护栏、输电线等地物时,选择没有行车经过的时段测量,并对导线进行埋藏保护处理,正确记录测点号和测量极距,以便在后期的数据处理和解释中作为参考。

6地质干扰的存在和影响

地质干扰因素主要包括当地人开采后遗留下的废弃采坑、地表残留的少量矿化程度低的废矿石、地形地质条件等。数据采集过程中,由于地质干扰体的存在,接收机显示的视幅频率FS值往往显示负值且数值极不稳定,通过改善接地条件,多次观测取平均值可压制干扰,取得较好的观测精度。

参考文献:

【1】李金铭.激发极化法技术指南[Ml.北京冲国地质大学,2002

【2】张力,白宜诚,龙慧.应用双频激电偶极剖面法探察水下隐伏断层[J].建筑设计.2006,1(35).

篇4

县科技局高度重视科技扶贫工作,把科技扶贫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议程,常抓常议。2016年以来通过“主题党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学习强国和灯塔在线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扶贫政策等内容,夯实了扶贫理论基础。根据科技扶贫工作需要,赴奉节、淄博等地对接科技扶贫工作,学习科技扶贫先进工作经验,根据科技扶贫工作进展,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科技扶贫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压实科技扶贫工作责任,自2016年4月22成立科技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来,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全县科技扶贫各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督查,并建立了相关制度,为全县科技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政策落实情况

2017年制定《县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资金管理。为统筹病毒防控和科技扶贫,结合2020年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科技培训活动的通知》,鼓励企业通过线上手段进行科技培训。

三、工作落实情况

(一)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落实。根据全县扶贫工作重点村现状,截止目前,组建9支科技扶贫服务队,建设科技扶贫示范基地2处,在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农科驿站2个,注册科技特派员63名,实现了对全县139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23名。

(二)发挥园区带动作用。依托(区)省级农业科技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科技扶贫,提升地方特色产业规模,结对帮扶扶贫工作重点村4个,转化科技成果1项。

(三)压实帮扶责任。按时调度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制定科技指导人员科技服务台账,推动农业生产技术、科技知识、农村电商、管理经营等科技培训活动在基层组织开展。

篇5

第三条信贷扶贫应当按照扶贫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在下列贫困地区实施:

(一)秭归县和长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国家及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全部乡镇均被列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的兴山县;

(三)其他县市区范围内的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

第四条贫困地区的下列企业、项目和农户,应当列为信贷扶贫范围:

(一)能够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

(二)开发优势资源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

(三)农户经营的有条件、有市场、有效益、低风险的项目。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列为信贷扶贫范围:

(一)安排贫困地区扶贫搬迁户或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以上或者达到50人的;

(二)贫困地区的企业到外地兴办能带动本地农村贫困人口增收的项目;

(三)捐赠扶贫基金且捐赠额不低于申请使用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额30%的。

第六条企业、农户和项目业主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各级农行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申报信贷扶贫工程项目。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向各级农行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推荐信贷扶贫工程项目。

第七条各级农行应会同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立市、县两级信贷扶贫工程项目库,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农行支行和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将需要上级列为信贷扶贫的重点项目,联合上报农行三峡分行和本市扶贫开发工作机构。

第八条各级农行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前,应当从信贷扶贫工程项目库中挑选项目,经同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再按审批权限审批。对不属信贷扶贫项目库中的项目,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得确认。经农行按程序批准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项目,由批准的农行与同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分别下达项目执行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放扶贫贴息贷款:

(一)未经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财政部门确认的;

(二)未经农行审核批准的;

(三)有逃废债劣迹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有逃废债嫌疑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信贷扶贫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第十条对发放扶贫贴息贷款的重点项目,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实行捆绑使用,发挥整体效益。

第十一条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

篇6

新的阶段,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将如何展开?此次重点县名单调整意义何在?就此相关问题,本刊记者对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进行了专访。

《中国经济周刊》:近日,国家对592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的意义是什么?调整的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范小建:2001年,我国在中西部省(区、市)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经过多年努力,少数重点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但还有部分比较困难的非重点县没能得到国家重点扶持。因此,有必要对重点县进行适当调整。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下称《扶贫开发纲要》)明确指出,“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各省(区、市)要制定办法,采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重点县减少的省份,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与上一次重点县的调整方法不同,本次调整的最大特点是权力下放到省。即允许各省(区、市)按照《扶贫开发纲要》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出一进一”的原则进行调整,但不得将连片特困地区内重点县指标调到片区外使用。

《中国经济周刊》:国家将集中连片特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片区县加上原有的重点县,扶贫重点区域扩大,是基于何种考虑?

范小建:这是一个战略布局的调整。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既是对以往工作思路的继承,也是一个创新。上世纪80年代也曾划分过18个片区,后来逐步调整为重点县。我国开展大规模扶贫开发以来,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面上的贫困有了较大缓解,但由于自然、历史和社会等因素,一些地区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还很突出。《扶贫开发纲要》进一步强调,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符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

片区的范围扩大了一些,不是有意要扩大,而是因为这些地方符合划片标准。当然,能够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使他们受益,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标志,表明了中央关注民生、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的决心。

《中国经济周刊》:过去20多年,我国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过几次重大调整,本次调整与以往有何不同?

范小建:1986年以来,国家先后三次确定和调整扶贫开发县级扶持单位。1986年以后,陆续确定了331个国家贫困县。当时的标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农区150元,牧区200元,老区300元。到1994年,按照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一律退出,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592个贫困县。2001年,对贫困县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将国家贫困县的称呼改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将东部33个重点县指标全部调到中西部,东部不再确定重点县。自治区作为特殊扶持区域,整体享受重点县待遇,不占重点县指标。

今年这次调整,原重点县共调出38个,原非重点县调入38个,全国重点县总数不变,仍为592个。14个连片特困地区内的重点县数量,由调整前的431个增至440个,共增加9个;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重点县数量,由调整前的161个减至152个,共减少9个。新进入名单的县应该是在本省范围内发展水平比较滞后的县。

《中国经济周刊》:对于重点县,建立一套机动灵活的评估和退出机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范小建:中央的精神是鼓励退出,实现重点县总量的逐步减少。已经明确,重点县减少的省,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本次重点县调整中,一些省份已经探索制定了鼓励重点县“脱贫摘帽”的政策,提倡“不等、不靠”,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带领群众,自力更生,加快发展,力争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具体办法还要总结。

《中国经济周刊》:相对重点县,国家对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在扶贫内容和政策上有哪些不同?对片区外重点县的扶持资金是否会逐年减少?

范小建:《扶贫开发纲要》明确提出,国家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时期扶贫攻坚主战场,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对跨省片区规划的指导和协调,集中力量,分批实施。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同时也明确,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已率先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国务院很多部门已开始行动,准备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如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都在考虑,交通部正在组织编制片区交通专项规划等。

《扶贫开发纲要》要求,要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原定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重点县减少的省份,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减贫事业已进入到新的阶段,新阶段有哪些特征?在这个阶段,贫困地区有哪些问题需要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解决?

范小建: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我国的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篇7

20__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请记住我站域名/通知》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总体思路,下大力抓了信贷扶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扶贫贴息贷款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年来,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22.9036亿元,其中项目贷款10.3247亿元,小额到户贷款12.5789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共扶持扶贫龙头企业93个,扶持贫困户13.9万户、52.8万人。覆盖了全省10个市、77个中省重点贫困县和14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培育了主导产业,壮大了龙头企业,调整了产业结构,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扶贫贴息贷款是一项直接面向农村和贫困农户,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省上成立了有扶贫、财政、人行、银监局、有关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省长为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市、县也成立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各贫困乡镇都有2至3名干部主抓落实。形成了各级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始终把培育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做为信贷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作为扶持的重点。到户贴息贷款计划全部安排在贫困县、贫困村,其中70%以上贴息资金集中用于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着力帮助贫困村的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二是把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到户贷款只扶持产业,不能用于看病、建房等,通过小额信贷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积极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培植特色产业,深受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三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一年来,我们立项扶持的企业全部是国定、省定贫困县的企业,种养业、产业化项目占扶持项目总数的98%。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有效扶持,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三)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运行程序。一是优选金融机构。把重原则、讲信用、口碑好,愿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金融机构,作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及承贷机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农业银行独家运营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银行、工商行等九家金融机构承担了扶贫贷款业务,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二是放宽投放标准。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由县扶贫办审查把关,将全县到户贷款总额度的20%用于能人大户或者经济合作组织。但每个能人大户放贷不得超过10万元,经济合作组织不得超过30万元。三是严格考察审核。到户贴息贷款投放由农户申请,村委会签注意见(盖章)、乡镇扶贫办与金融部门考察、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审批,金融机构按照程序投放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项目贷款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县逐级审查上报,省扶贫办审查审批并推荐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查放贷,每年底由扶贫、财政、有关金融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兑付给项目单位。四是着重把好“四关”。(1)严把扶持对象关。扶贫贴息贷款的对象是贫困群众,因此各级各部门始终紧紧围绕贫困农户来开展工作,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由村组和乡镇层层审核确定,保证贫困农户能够真正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的有效扶持;(2)严把资金投向关。在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性质,把贷款贴息资金集中用于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发展项目上,确保农户发展生产得到有效扶持;(3)严把贴息兑付关。在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和对象确认上,坚持扶贫办、财政局对贫困户贷款名单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双方签章后,再通过金融部门把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到户,既确保了贷款农户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又保证了资金安全;(4)严把目标考核关。省上要求市、县每月上报一次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 通报。各级政府将扶贫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奖优罚劣,确保了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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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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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了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主战场,“四个一”组合式扶贫重大举措得到较好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个一”组合式扶贫的安排,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积极跟进服务,主动协调落实。上半年,省(军)级领导及省直部门、国有企业深入定点扶贫的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调研累计达724人次,指导38个县研究扶贫攻坚和振兴发展项目373个,涉及各行各业、有关企业以及社会资源、群众投资投劳等各条渠道投入预计可达99亿多元,并已落实准备实施项目109个。同时,当年省财政专项支持38个县每县1000万元资金已于4月5日下达到县,经省政府审定,省扶贫和移民办会同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省级支持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截止6月底,38个县确定当年资金扶持项目402个,已拨付项目资金6800多万元。

二是认真组织了国定罗霄山特困片区规划的编制,完成片区规划并提前上报国家审批。各相关市县扶贫和移民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共同组织落实了我省国定罗霄山片区17县市的片区规划编制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于3月下旬完成了县级规划的编制。省扶贫和移民办与省发改委在全面汇总、论证县级规划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省直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于6月底前编制完成了《罗霄山片区(江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了国家,比国家部署的时间提前了1个月。

三是加大了扶贫开发民生工程任务的实施力度,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遵照省政府今年民生工程的部署,上半年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重点推进了三项扶贫开发工作。全省34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扎实推进,省级先期下达了扶持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3.4亿元,并在全省落实了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的示范点。移民扶贫突出了避灾移民搬迁重点任务,各地在核定避灾搬迁对象、帮助搬迁对象安全渡汛、落实安置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核定避灾移民搬迁对象12760户、59808人,占年计划任务的99.7%,并落实了251个集中安置点,已有5047人搬迁入住新居,省级第一批移民搬迁财政扶贫补助资金12240.55万元已于6月下达到县,相关市县的配套资金正在陆续到位。“雨露计划”转移培训深入发展,并在4个重点县开展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依托南昌女职学校选择部分贫困村实施了“一村三师”(茶艺师、幼师、电子商务师)培训扶贫项目等,截止6月底,全省实施“雨露计划”培训2.7万多人,完成年计划任务的76%。

四是健全完善了各方支持扶贫开发的责任体系,大扶贫格局进一步巩固发展。根据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形势任务的要求,提请省委、省政府调整加强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全省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部署,提请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实施《纲要》的行业部门责任分工,提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督促落实扶贫开发任务及责任的《考核办法》。同时,大力推进了社会扶贫,争取国家新增安排包商银行到我省鄱阳、余干定点扶贫,在我省21个重点县定点扶贫的中直单位和央企达到10个,实现了对我省重点县的全覆盖;抓好了291个省直党政部门、省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县部门单位的定点扶贫,全省各级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部门单位达到3700多个,对3400个贫困村实现了全覆盖;积极争取了社会各界扶贫援助,上半年仅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直接争取的社会扶贫捐助资金及物资就近1亿元。

五是积极争取了国家的政策支持,中央下达我省扶贫资金规模有了较大增长。截止目前,已争取国家下达我省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9086万元,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9000万元扶持我省13个老区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实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两项中央扶贫资金共落实7808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3亿多元,增长20%以上。随着下半年争取落实国家其他专项扶贫资金,我省全年争取国家扶贫资金的规模及增幅还会有所扩大。

以上取得的明显工作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开好了局、起好了步,凝聚了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的艰辛努力。这里,特向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及广大干部,及对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省市各级部门致以敬意并表示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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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理论学习。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局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并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年度实施方案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二)规划协调督导,完成扶贫任务。我们积极协调县移动、联通、电信、铁塔公司,督促其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效拓展信息化扶贫空间,尤其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网络服务能力和通信基础建设水平。经核实,目前,全县1281个自然村已实现宽带接入能力覆盖比例基本达到100%,网络质量运行良好。

(三)完善服务保障,严格政策落实。为扎实推进信息化扶贫工作,我们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积极了解各通信公司在信息化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能解决的积极帮其解决,不能解决的全力帮其协调。在落实省定贫困村“五通十有”政策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强力落实省市各项信息化扶贫政策,目前,139个省定扶贫村已全部实现通宽带,同时,无线信号网络也已实现了139个省定贫困村全覆盖。

(四)开展扶贫培训,提高专业素质。2019年6月在镇、街道,11月在镇举办了3次信息化扶贫培训。各镇办负责同志、省市扶贫重点村信息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聘请相关专家向大家讲解了智慧大棚、家禽养殖,微信小程序的使用等内容,通过培训提升了信息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助于提升信息员队伍素质,为全县信息化扶贫提供坚强的支撑。

(五)建立信息员队伍,缩短服务距离。对全县139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信息员队伍进行系统梳理,建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的信息员队伍,建立详细台账。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特点,及时将信息化扶贫政策传达给贫困群众。截至目前,全县139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已全部建立信息员队伍,实行信息员AB角机制。

二、扶贫工作短板

一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空间需进一步加强,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网络服务能力和通信基础建设水平;二是各通信运营商及扶贫重点村对信息化扶贫政策了解需进一步加深,合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提升全县信息员队伍素质及专业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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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一)着力抓好基础性规划工作。

配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完成帮扶规划及2013年实施方案,争取实施一批帮扶项目;四是完成省局布置的其他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着力抓好争资争项工作。

今年争资争项是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由于2013年扶贫资金增幅较大(接近翻番),基数垫高,因此,今年增幅要达到30%压力较大。但必须千方百计,加强汇报,力争争取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增幅在23%以上,努力达到30%。

(三)着力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是抓好去年跨年度实施的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整村推进项目等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按省上要求6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抓好今年新启动的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整村推进项目、劳务扶贫项目及新争取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力争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三是抓好黄桷坝水利工程(境内)移民工作的完善和倒流河水库工程移民搬迁推进工作。

(四)着力抓好社会扶贫工作。

一是加强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沟通联系,并配合做好省、市挂钩联系领导、部门的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关心支持;二是指导支持、帮助县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老区建议促进会更好发挥民间扶贫社团作用;三是积极主动宣传协调,争取社会各界更多参与扶贫。

(五)着力抓好亮点工程打造。

今年将努力工作,至少打造两个工程亮点:一是水潦乡连片扶贫开发及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工程亮点;二是落卜镇中央科技扶贫红粮种植试点项目及新村扶贫工程亮点。

(六)着力抓好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扶贫解困、劳务扶贫培训、整村推进三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二是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连片扶贫开发重点项目目标任务;三是全面或超额完成省、市扶贫主管部门下达的包括山扶贫连片开发在内的各项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四是全面完成县目标办下达的各项职能目标和保证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以深入开展“为民务实纠风治乱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切实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形成全局“和谐、奋进、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

会同县财政局、以工代赈办、民宗局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特别是乡镇扶贫专干的培训、指导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大探索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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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低保工作是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只有合理配置二者的社会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两方面的优势,才能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低保制度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两项工作分别属于性质不同的两个部门实施,又因部门之间统计口径不同,实施办法和方式不同,故而二者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

1、扶贫开发扶持与农村低保对象识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扶贫开发扶持和农村低保对象识别过程中,扶贫、民政部门由于受工作经费缺乏、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统计口径不一等影响,很难百分之百准确确定扶贫、低保对象,难免会出现该扶贫而没有扶贫、该低保救济而没有享受低保救济的现象。

2、现有低保资金有限,不能达到“应保尽保”。如我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配套资金落实农村低保,致使低保标准低。据统计,2008年全县有贫困人口32041人,占总人口的6.96%;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只有18830人,占贫困人口的58.7%,还有41.3%的贫困人口未享受农村低保。另外,低保补差也较低,2008年我县农村低保人均补差只有52.7元。

3、扶贫开发与低保政策的实施,滋长了部分贫困户懒惰之风。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和现行的农村低保政策,覆盖面广,滋长了部分人的懒惰习惯。如有些贫困户,自定为低保户以后,每个月都往银行跑,看政府是否把钱存入折子,一旦进账则取出消费一空。此举一方面反映出贫困户确实贫困,家里的大部分开支寄希望于低保金;从另外一方面反映出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对发展生产存在畏难情绪,迈不开步子。

二、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相互衔接的对策建议

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并行不悖、功能各异,不能互相替代,是今后我国完善扶贫战略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低保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兜底性”的制度安排,而扶贫开发则是实现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因此,只有把开发式扶贫方针与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起来,才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建立健全贫困识别机制。实现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首先要设计一套统一的贫困识别办法,确定哪些是低保户、哪些是扶贫开发工作对象、哪些是低保与扶贫交叉扶持对象;然后通过政策衔接、程序衔接、措施衔接等,分门别类地强化各项扶持措施。如低保标准低的,差口部分由扶贫资金解决;低保指标有限,指标外的靠扶贫资金解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能靠低保,而要靠扶贫开发来帮助其发展生产、改善环境、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2、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应稳步渐进、逐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有限的普遍享受的政策。因此,最低保障标准的确定,既要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因保障标准过高而养成懒汉的倾向。因此,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是有计划的、渐进的,盲目推进或过快推进,均可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3、适时调整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在全面实施低保这一新形势下,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适时调整扶贫开发政策措施,使之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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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做好重点村整村推进建设。

整合力量,整合资金,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从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村容建设、科技培训等方方面面着力,抓好重点村整村推进建设。认真组织好年重点村扶贫项目的实施,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

抓好了年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8个重点村本着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的原则,根据群众意愿,科学合理的从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挑选项目,共上报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学校建设、科技培训等和企业定点包扶重点村工作。在县直单位机关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确保全县“十一五”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县直机关单位或企业定点帮扶。四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1+1”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全县结成470对帮扶对子。

(五)、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里的中心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办和县政协到武汉和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恰谈,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来我县投资上亿元,下半年将落户工业园区。我们已完成民生电气、宝深达纺织有限公司等招商引资工作任务800万元。

(六)、扶贫办自身建设的到提升。

进一步组织扶贫办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贫困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清正廉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上级扶贫项目和资金申批到位较慢。

申批到位较慢,影响了扶贫工程进度。在此方面我们望与各部门积极配合好相关工作,使之达到更快的效率。

(二).部分农村人口因灾返贫。

今年我县出现历史罕见冰冻灾害,给农村经济和群众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贫困乡村自然条件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存在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三).村集体经济差,项目资金缺口大。

我县重点村基本上没有集体经济。目前这些村在实施规划中存在办事越多,欠款越多的现象。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与重点村建设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差距。

总之,我们将吸取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认真做好各项扶贫工作,努力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

企业定点包扶重点村工作。在县直单位机关开展以“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确保全县“十一五”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每个村都有一个县直机关单位或企业定点帮扶。四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1+1”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全县结成470对帮扶对子。

(五)、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里的中心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办和县政协到武汉和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恰谈,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来我县投资上亿元,下半年将落户工业园区。我们已完成民生电气、宝深达纺织有限公司等招商引资工作任务800万元。

(六)、扶贫办自身建设的到提升。

进一步组织扶贫办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为贫困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清正廉明、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上级扶贫项目和资金申批到位较慢。

申批到位较慢,影响了扶贫工程进度。在此方面我们望与各部门积极配合好相关工作,使之达到更快的效率。

(二).部分农村人口因灾返贫。

今年我县出现历史罕见冰冻灾害,给农村经济和群众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贫困乡村自然条件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存在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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