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4:42:58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前言
2007年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2007年11月6日,中国平安和华泰财险率先拿到了资金“出海”资格。目前,已有超过20家内外资保险公司取得QDII资格。根据《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委托人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境外投资比例。截止2008年4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已突破3万亿,如按15%投资上限计算,可进行投资的保险资金总额最多可达到4500亿元,数额十分庞大。
由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资金规模大、投资范围窄、投资状况与投保人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成因
(一)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形成机理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QDII可以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很显然,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下,在保险公司购汇和结汇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汇率风险,并可能给保险QDII资金造成汇兑损失。若保险公司是以自有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则汇率风险主要发生在结汇的时候。如果汇率上升,本币贬值,等量外汇可以兑换的本币数量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利益;反之,如果汇率下跌,本币升值,等量外汇可以兑换的本币数量减少,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
若保险公司是在外汇市场上通过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的,则在购汇和结汇的时候均须承担汇率风险。如果汇率上升,本币贬值,保险公司的购汇成本增加、结汇收入也增加;反之,如果汇率下跌,本币升值,保险公司的购汇成本减少、结汇收入也减少。因此,通过购买外汇进行境外投资时,因汇率变动给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表1:汇率变动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汇率变动影响以自有外汇投资购买外汇投资汇率上升汇率下跌汇率上升汇率下跌购汇无影响无影响亏损获利结汇获利亏损获利亏损总体影响获利亏损不确定不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汇率上升时进行境外投资,对保险系QDII而言利大于弊,保险公司有可能额外获利;而在汇率下跌时进行境外投资,则弊大于利,保险公司有可能蒙受额外亏损。
(二)人民币升值趋势及其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已成长期趋势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截止到2008年7月20日,在汇改整整三年后,人民币升值幅度达到了19%,尤其是最近一年来更表现出加速升值的趋势。而且,在国内外多方因素的影响之下,人民币在接下来较长时间内的持续升值是可以预期的。
首先,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是人民币升值的宏观基础。自2003年以来,连续五年我国的GDP增长率都在10%以上,发展势头强劲。反观美国,受次级债风波的影响,房产、金融、就业等景气指数下滑,经济减速已成定局。在此基础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不断下跌在情理之中。
其次,国际贸易持续顺差及庞大的外汇储备是人民币升值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自1994年以来,除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资本与金融项目为逆差外,一直处于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局面,我国的外汇储备大量增加。2007年末储备余额达到15282.49亿美元,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巨额外汇储备进一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最后,国际热钱的大量流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美元的持续贬值、国内利率的多次上调都成了吸引国际热钱大举涌入中国市场的原因。据研究资料表明,2007年大约有3000亿美元国际热钱进入中国的楼市和股市。国际热钱的大举进入,引起外汇市场上供过于求,也促使人民币升值。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币的升值还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而且升值幅度可能较大。人民币的这种持续升值的趋势,给在境外“淘金”的保险QDII产品带来非常大的隐忧。
2.人民币升值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对保险QDII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保险公司购汇成本降低;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因人民币升值而减少。由于目前我国保险QDII资金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自有外汇,所以人民币升值对保险QDII的影响主要在于第二方面,直接表现为保险QDII投资收益由于人民币汇率下调而相应贬值。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我国保险QDII的投资范围仅限于投资香港市场上的H股和红筹股,下面就以港股为例来看看汇改三年来人民币升值对投资H股和红筹股收益率的影响。表2:汇改以来人民币升值对港股收益率①的影响年月人民币升值幅度H股红筹股收益率实际收益率②收益率实际收益率2005.7.21-2006.7.203%36%33%39%36%2006.7.21-2007.7.205%94%89%93%88%2007.7.21-2008.7.2010%-8%-18%3%-7%从上表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在牛市行情中,人民币升值部分抵消了H股和红筹股的投资收益,使盈利降低;在熊市行情中,人民币升值无异于雪上加霜,加大投资者的亏损。总而言之,无论保险QDII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必然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而减少,并进而影响到保险QDII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给投保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显然,人民币升值已经成为我国保险QDII的一个“心腹之患”,不仅降低保险QDII收益水平,还对QDII资金的安全造成影响。
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汇率风险的防范
出于“三性”原则的要求,保险公司在积极拓展海外投资市场和投资品种的同时,应特别注重对汇率风险的防范,尽可能防止投资收益因汇率变
动而“缩水”甚至发生亏损。
(一)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保险资金应当投资全球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者地区货币。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形式及投资品种包括: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但是,出于风险考虑,保险QDII在选择投资品种时,应量力而行,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尽量选择币值较稳定、价格波动较小的金融资产,如蓝筹股、绩优股、指数型资产等,以取得尽可能稳定的收益并回避汇率风险。
(二)利用衍生产品套期保值现行保险QDII政策虽然对衍生产品投资范围规定较为宽松,但对投资目的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保监会明确规定,衍生产品允许用于套期保值,但禁止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也就是说,要充分发挥衍生产品套期保值的功能,但回避其投机风险。目前人民币汇率衍生品主要有两种:不可交割远期合约(NDF)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交易的人民币期货及期权。通过上述汇率远期、期货、期权等合约类型,投资者即可进行套期保值,防范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失。
(三)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首先是投资时机的选择。人民币升值是一种长期趋势,但在特定时间段内,人民币汇率并不排除出现涨跌起落等变化。因此,在汇率发生变动时,做出提前预测,合理把握出手时机,不仅可以回避汇率风险,还有可能取得额外收益。
其次是投资地点的选择。保险QDII是资产全球配置的资金,在风险与收益二者间进行权衡,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在确保汇率风险较小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收益;在市场发生变化的时候,则要注意及时进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外,还应关注各国的经济政策,争取有利的投资环境。
最后是投资比例的选择。一是必须严格控制境外投资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保监会应严格审批各家保险公司境外投资额度,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安全;二是在投资过程中,应注重分散投资,考虑到安全性,可以多配置固定收益资产、减少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在俄罗斯,他租下了三块地。土地证、拆迁工作都已经做好了,这次去,他带着翻译和合作伙伴,5月底,中国的施工队就已经进入俄罗斯了。
赤塔州当地政府给了中国商人很多优惠政策,让这位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家对钱景十分乐观。“俄罗斯这个项目搞不好就回来制药行业吃饭,搞好了拿到钱了,就资助制药行业的发展。”
与这位浙江企业家的低调不一样,河南商人庞玉良10亿元收购德国机场一事让很多中国人为之惊讶。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733亿美元,分布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对外投资全球排名已由2005年第17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3位。
现在中国官方开始大刀阔斧地打开金融类境外投资的渠道。
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联合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
这个《办法》使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主体从人保、人寿、平安等少数几家机构拓展到全行业。还放宽了其投资比例,允许保险公司运用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
按2006年年末保险业总资产1.97万亿元测算,有近30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成为中国送给世界人民的新热钱。但这只是一个理论数据。
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分析师张魏柏表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是一个趋势,但近期还不会有太大的动作。“我们的保险公司大部分都是在国内,国外投资的经验不多。”
这个消息对于已经在香港上市的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都是重大利好。他们在H股市场融到了大笔资金,现在想的是怎么才能花出去。拥有最多自有外汇资金的中国人寿近日成立了境外投资管理部门,还与美国最大的上市资产管理公司富兰克林坦伯顿合作。
对于大部分只持有人民币的保险公司来说,把正在升值的人民币换成外币那是不明智的,更何况“在国外也很难找到比国内更好的投资机会。”张说。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保险外汇资金增长较快,主要来源于: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资股份,外币保险业务积累的外汇资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
以往,保险外汇资金运用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目前,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虽然国际金融市场投资品种丰富,但保险公司无法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分散投资风险。二是近年来由于境内外币存款利率不断下调,保险外汇资金运用收益率不断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带来三大利好
一是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收益和更好地分散投资风险,有效地解决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保险公司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可使国内保险公司尤其是中资保险公司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积累投资管理经验,从而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三是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充足,截至今年6月底,国家外汇储备达到470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73亿美元,这增加了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将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创造有利环境。
9月8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下称“《监管口径》”),正式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投资港股通股票的账面余额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
这是保监会继2007年和2014年以来,关于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又一新规。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仪式在香港交易所举行。沪港通的正式开通,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继QFII之后对外打开的第二扇门。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参与沪港通试点则打开了进一步对接国际资本市场的又一条通道。
保监会《监管口径》之后,香港交易所的官方微信账号“沪港通”对此表示了欢迎,认为随着沪港通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内地投资者参与到沪港通这一机制之中。
自保险机构于2006年获准以自有资金购买外汇投资海外以来,香港资本市场一直是险资“出海”的主战场。不过,从目前来看,各家保险机构的海外投资比例远未及上限。海外投资需要在外管局核定的QDII额度范围之内投资,能获得QDII额度的保险机构仍属少数,且额度有限。
截至2015年末,保险业境外投资额约360亿美元,境外投资实际占比不到2%。不过,今年以来险资“出海”热情飙升。截至今年4月,险资海外投资规模已超过400亿美元,其中股票是占比最大的投资品种,占比达42%,接近五成。近日几家上市险企都在中报会上表示,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海外投资力度。
从沪港通的情况来看,从5月开始,资金流入的力度遽升。香港交易所数据显示,5月、6月通过港股通流入港股的资金,分别增至268亿港元和440亿港元, 7月,虽然净流入降至近百亿港元,但8月又飙升至547亿港元。
在沪港通升温之际开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意味着所有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都有机会分享其中的投资机遇。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沪港通取消总额度限制以后,港股将成为境内险企又一个重要的资产配置领域,在“资产荒”之下对完善保险资产配置以及提升投资收益率有所帮助,而且对于大中小型公司提供了同等的投资机会。
也有保险投资人士表示,对于保险资金来说,参与沪港通主要在于对接国际化市场。10月1日,人民币将正式纳入SDR(特别提款权),人民币国际化正渐趋渐近。保险机构通过沪港通“练兵”,软硬件都准备好了吗? 灵活资产配置
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开展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当年11月17日正式开通,总额度为5500亿元人民币。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认为,保监会允许险资参与沪港通已酝酿了很长时间,此次开闸应该没有刻意挑选时间点,主要还是考虑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应对今年的资产荒。
2006年险资海外投资试点以来,香港资本市场一直是保险资金最重要的海外投资领域。不过,根据规定,国家外汇局对于保险机构境外投资付汇实行的额度管理,归入QDII管理,保险机构进行直接投资和境外资金运用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时,需要事先在外管局核定QDII额度。未批额度或超出额度,则不允许投资。
这意味着,保险机构进行海外投资时,除了必须在保监会批准的投资比例内,还要在国家外汇局核定的QDII额度之内。
早在去年以来,诸多保险机构就在感叹QDII额度不够用,这也是目前海外投资占比不高的原因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40家保险机构获得QDII额度308.53亿美元,比去年底的311.53亿美元减少了97亿美元。
而一个事实是,其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连续17个月未批复QDII新增额度。因此,此次开闸沪港通,使得险资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港股以及间接的海外投资,不再受到外汇额度的限制。
国都期货公司期货股指分析师武猛认为,险资参与沪港通,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避免了外汇额度申请问题。此外,沪港通的投资范围比QDII更广,且股票无锁定期,投资更加灵活。
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秦岭曾在2014年中国财富论坛上谈到,沪港通不限投资类别、额度、无排他性、无锁定期、通道和托管成本更低,为国际资本双向流动,创造了更便利的条件,也有利于提升保险资金跨市场配置灵活性。
光大证券报告估算,险资获准参与沪港通,将为港股市场带来约2500亿元新增资金。武猛则估算,以目前的资产体量,若港股投资占权益类投资的5%-10%,则简略估算2016年底流入港股的资金处于1008亿-2016亿元范围。 聚焦估值洼地
“如果用水管来比喻的话,那么香港代表的国际市场的管子可能是方形的,而内地市场的管子则是圆形的,两边阀门结构及水压也是不同的。沪港通恰如一个连接转换器,它的挑战就是要在不改变两边水管形状的前提下,把两边的市场有效有机地连接起来。”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曾这样形容沪港通。
A股与港股所存在的相对估值洼地和估值优势,正是沪港通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众多投资人士认为,沪港通中长期将推进A股与国际估值接轨,今年突然出现大量内地机构投资港股,也正是因为港股估值相对处于洼地。
在国内固收市场收益率下行和A 股市场行情转弱的影响下,国内险资面临收益与成本倒挂的压力。今年上半年全行业平均实现年化投资收益率为4.94%,比去年7.56%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下滑明显。多位受访投资人士认为,港股市场的红利回报水平叠加人民币贬值带来的相对汇兑收益,险企的投资回报有望提升。
今年以来,香港恒生指数上涨9.2%,恒生中国指数上涨3.6%,大部分在香港、A股市场同时上市的标的仍保持A/H股溢价。武猛认为,目前A股和H股的溢价指数接近120,处于较低位置,短期内不会对A股资金面构成影响。但若后期港股投资价值凸显,且险资总规模增长,或在资金面上小幅推动港股。
目前,险资的股票投资仍主要集中于A股市场,即使在经历了2015年A股市场的动荡以后,险资对股票的投资规模仍然继续保持增长。一位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认为,相对单一的资产配置组合和相对单一的市场,很难做到稳定收益。沪港通为保险机构做好资产配置和资产组合管理提供了新的投资市场。港股的波动性跟A股不一样,波动的方向也不是1∶1的关系,多元投资渠道可以适度分散投资组合,改善保险行业的资产配置。
对于保险资金来说,通过沪港通能够更便捷地参与H股市场,加强在低估值、高股息、A/H股溢价显著标的的配置,可以更低的成本获得高股息。国信证券研报认为,本次政策的影响重在存量股票资产的替换效应,更多向具备“低估值、高股息”的价值股切换。
武猛认为,保险资金追求稳定绝对收益,港股配置上会青睐具有A+H股中具有折价优势、低估值、高股息率的蓝筹股。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11月沪股通开通后至今年8月10日,沪股通净买入金额超过10亿元的股票共有18只,主要分布在白酒、银行、证券、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而白酒、银行等行业本就是险资一向青睐的A股重仓品种。诸投资人士认为,险资未来配置港股要参考A股的投资策略,考虑整体的权益配置策略和思路。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认为,参与沪港通的险企需要对于A股和H股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和认定,对于在原本各自封闭市场里进行流动性套利,是一个结构性的机会。 投资能力待考
此次险资获准参与沪港通,是面向所有保险机构,这意味着大中小型保险公司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不过,《监管口径》同时强调,保险机构直接开展沪港通股票投资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应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开展运作。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港股通试点股票。
一位保险资管公司人士表示,此项监管规定为不同能力和条件的保险公司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和解决方案。“有股票投资能力的可以自己投资,如果没有能力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也可以投资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相应的资管产品,大小公司的待遇其实是平等的,同等获益。”
目前,获批的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的专业子公司共有12家,有40家保险机构获得QDII投资额度。去年保监会批准了6家险企和1家保险资管公司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今年又批准了信诚人寿和国华人寿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
近年来,继大中型保险公司陆续获得海外投资资格之后,一批中小保险公司开始成为获批境外投资资格的主力军。尤其是2015年以来,又以平台系公司为主。从目前险企获批的QDII额度来看,平安额度最多,有71.9亿美元,平台系公司生命人寿额度高达44.09亿美元,比位居第三的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35.5亿美元还高出8.59亿美元。
政策待遇平等、同获额度和资格,并不意味着能力趋同。参与沪港通,险企的海外投资能力和水平如何,需要实绩来验证。
武猛表示,之前一些险企特别是大型险企通过QDII参与港股积累了相关经验,沪港通对险企开闸后,这些公司的资金反向流入的通道也打开了。在他看来,大型险企由于综合实力雄厚,相较中小公司在海外投资能力的软、硬件建设更有优势,为以后更广泛地对接国际化市场可以有更充分的准备。
首先,证监会放开公募港股投资。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 交易指引》。指引共十条,其中核心内容为: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香港股票市场,不需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指引》实施前已获核准获注册的基金,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采取不同的程序参与沪港通;以上政策的直白解读就是:大陆公募基金,不论老基金,还是新基金,可以经由沪港通直接投资港股。更直白的解读是:约5万亿规模的大陆正规部队,雄赳赳气昂昂,跨过深圳湾,直捣沪港通284只股票。
其次,保监会放松保险投资香港创业板。4.2日保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拓宽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其中,香港创业板市场对险资开放投资是一大亮点。
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有利于推动保险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资产多元化配置,分散投资风险,获取更稳定的投资收益。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2012年10月保监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开启了险资对香港股票主板市场的投资。经过两年多的实际操作,保险机构积累了一定的境外投资经验,培养了境外投资团队,“适当放宽境外投资范围条件基本成熟”。此时放开香港创业板投资,一是有助于保险机构优化境外股票资产配置;二是,香港创业板很多上市公司的实际业务在境内开展,放开香港创业板股票投资,也符合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
数据显示,《细则》实施以来,险资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截至去年年底,险资境外投资余额为239.5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65.8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1.44%,比2012年末增加142.55亿美元,增幅为146.96%。
政策利好推升港股投资
4月初,来自证监会和保监会的两则政策利好将港股投资再次推上风口浪尖。公募基金和保险机构进军港股市场,可以说是沪港通之后的港股投资的再度升温,而年内可以预期的深港通将港股的投资推入,继A股的牛市之后,港股的牛市这次可能真的来了!政策利好升级,我们认为区域资产配置以及海外市场投资方面,港股的战略性投资机会再度升级,投资者在区域资产配置上可以通过基金基金参与结构性市场机会。而定义为结构性机会,而非系统性机会在于港股市场投资结构的特殊性。
其一,港股配置机构扩容,港股流动性供给加速。公募基金目前资产金额5万亿,今年以来的新发基金规模超过2176亿,而公募目前沪股通投资额度仅105亿,虽然公募新增资金配置港股的比例尚不确定,但是配置概率大大提升。12年保险出海投资以来,险资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截至去年年底,险资境外投资余额为239.5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65.8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1.44%,比2012年末增加142.55亿美元,增幅为146.96%。
其二,A-H股相对比价优势,政策引流港股意在均衡两地市场。对于A股的此轮改革牛行情,监管层呵护意图强烈,尤其是在3月持续上涨之后,放出此政策引流意图明显,而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推升港股有利于两地市场均衡化。沪港通推出后增量资金入港热度一般,截至3月底,沪股通和港股通使用额度占比分别是40%和13.9%,而股市方面,A股上证88%,恒指仅上涨8%。A-H溢价指数更是创下135.7的高位。估值上,恒生指数和恒生国企指数PE分别是10.2和10.8,比较优势明显。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政策利好将直接推升港股热度,加速机构港股布局;和沪港通不同,此次除了恒生指数和恒生国企,港股中小板也有望受益,保险机构对中小板的布局有望加速,更重要的是,作为人民币资本国际化的重要一笔,加速两市互通投资,是次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打破A股闭环生态,对两市都构成直接利好。在当前股市财富效应和财富重配进程中,资金推动型牛市有望进入新的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相关政策细节尚未披露,而且沪深市场和港股的融合还需要时间磨合。其一是交易制度的熟悉和融合,其二是投资理念的交互,其三还有国内机构投资和港股国际资本的熟悉较量。因此,此轮市场或许会经历一定的反复确认。
谁是港股投资的先行军?
就港股基金投资而言,国内基金增加港股配置尚需时间布局,因此QDII基金成为此轮结构性机会的主要受益者。且由于港股主题在沪港通出海之后涨幅有限,此轮刺激加速有望带动相关基金业绩快速提升。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网络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企业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 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影响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企业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目前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交通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网络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 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资本市场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3-0037-01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缩写,意为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而QDII制度(以下简称为QDII),是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的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它是为了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实现其有序、稳妥的推进。具体而言,是由监管当局指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经批准募集的资金向国外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从2003年我国筹办QDII以来,QDII的发展历经3个阶段,即筹划阶段、试点扩大阶段、加速发展阶段。
(1)筹划阶段。这一阶段我国政府认识到了实施QDII的必要性,开始对实施QDII的几个关键问题如投资主体的选择和资格认定、投资市场选择、进出资金监控和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限制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出了若干规则。在试点问题上,监管部门采取的是审慎态度。
2003年6月17日,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关于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险外汇资金可投资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参与境外上市配售、定向配售等方式,但投资品种仅限于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这个通知显示了我国保险业对于拓宽投资渠道的迫切需要,是我国准备启动QDII的一个信号。随后,8月7日,保监会、人行正式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核准制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对银行存款、债券、票据等金融工具进行投资。四个月后,也就是2005年1月,外管局根据该《办法》批准了第一笔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额度――批给了中国平安17.5亿美元。 2004年7月,在200亿香港政府债券发行中,内地社保基金通过香港的机构参与了债券的认购。据透露,社保基金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认购了金额共10亿港元左右的美元及港元债券,这是我国QDII迈出的实验性的第一步。
2005年9月11日,保监会正式《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渠道进一步放开。其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只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资总额为付汇额度的10%,单一股票投资最高可达该股票发行总额的5%。保监会在这个文件中首度把股票纳入了QDII的投资范围――虽然只限于境外上市的国企股票。
2006年5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拥有2000多亿元人民币资产的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正式启动海外投资。
除了社保、保险以外,其它金融机构也开始涉足QDII领域。2006年3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透露,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作为目前惟一有资格进行受托外汇资产管理的券商,其首笔受托管理资产300万美元已经获批汇出境外,在海外市场进行了投资。
(2)试点扩大阶段。2006年一季度后,QDII进程明显加快,针对银行、券商、基金开办QDII业务的暂行管理条例纷纷出台。这由于以下3个主要原因: ①国内股权分置问题大局已定。以深市为例,截止至06年3月底,股改市值占比已达到72.9%,股改家数占比也达到了58%,故以前对资金流失导致国内证券市场失血的顾虑大大弱化;②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加剧。截止06年3月底,国家外汇储备达到875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此时,结合汇改开放QDII进行资本输出一方面可减少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使外汇储备有序流出,另一方面也可分散美元贬值带来的风险; ③提高投资效率的需求。据央行统计,06年3月末,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已经达到16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据中国保监会提供的最新资料,全国保险总资产已超过1.6万亿,若按5%的投资比例测算,中国保险业可投资于海外的资金约有800亿元人民币之多。因此,开放国外资本市场对提高投资收益率,分散投资风险和降低系统性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2006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QDII完成了从试点到制度的转变。
2006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评审会,华安基金管理公司上报的QDII产品方案顺利通过评审,这也是首家获得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两月后的8月21日,证监会通知,批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启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试点。9月13日,国内首只基金QDII产品――华安国际配置基金向中国内地投资者公开发行。该基金最终募集到认购金额约为1.97亿美元,并于11月2日正式成立。
6月30日银监会批准首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资格,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获得了首批QDII牌照。并于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给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东亚银行批下了第一批QDII购汇额度,分别为25亿美元、20亿美元和3亿美元。6天后,外管局再度分别批准交通银行(3328.HK)、建设银行(0939.HK)15亿美元和20亿美元的代客境外理财(即QDII)项目下投资购汇额度。7月31日,工商银行推出首款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截止至10月27日,外汇局在央行5号公告之后已累计批出QDII投资额度126亿美元。
(3)加速发展阶段。
2007年5月1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对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有关规定做出以下调整:将“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的规定调整为“不得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已经五年。作为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的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正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目前已经进入了深度开放期。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使市场份额的竞争更加激烈,中资保险公司也不再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来获得利润,而是越来越意识到保险投资有效运营的重要性。资金运用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竞争能力,提高保险基金的社会效益,更大大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近年来的发展,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渠道进一步拓宽,完善保险投资管理的法规制度也不断出台。但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挖掘和填补。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费收入和保险资金规模
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596亿元、2112.28亿元、3079亿元、3880.4亿元、4318亿元、4927亿元和5641亿元。可以看出保费收入近几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保险资产规模从2000年末的3374亿元增加到2006末的19731亿元。据统计,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约40%,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升。截至2006年11月,保险资产总额已达1.878万亿元,其中,投资总额1.143万亿元。
(二)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1.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
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和2.4%,央行降息及投资渠道狭窄等是收益率走低的重要原因。2005年由于政策导向作用,投资收益率上升为3.6%。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和投资渠道陆续拓宽,投资收益率在2006年达到5.8%,投资收益共955.3亿元。2006年保险资金债券和存款投资收益率估计约为2%至3%,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平均收益率超过10%,投资基金方面的收益率超过9%,投资基础设施的年收益率为6.2%左右,投资收益水准较其它金融机构同类投资而言显示了较强的竞争力。
2.保险资金运用投资结构
2006年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7785.39亿元。在具体的投资结构中,由于国内股市表现良好,保险公司全年共拿出912.08亿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以及未上市股权的比例也有大幅度提高,累计达929.24亿元,占5.22%,比2006年初上升了4.1%。此外,保险资金还实现境外投资24.6亿美元;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有100亿元投资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上。
二.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有待完善,投资压力日益增大
近年来,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运用中仍占有较大的比例,国债和同业拆借占比不大,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投资比例更低。这种投资结构不利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结合,难以起到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和达到保险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的要求。资金成本较高的投资型保费收入逐步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主要投资品种(债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债券市场的小规模、低流动性和股票市场的不规范给保险投资带来了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直接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的稳健性,间接制约了保险公司的获利空间,中短期内难以显著提高,给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很多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投资地位与权责的不明晰,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没有履行治理结构中必须的董事会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制衡、监督程序。许多保险公司管理体制落后,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中国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理念上,尚未完全确立起以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稳健投资和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思想;在技术上,运用资产的匹配管理、战略配置和组合管理的方法还不够娴熟;在投资策略上,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把握深度和准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投资风险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识别、计量、预警和对冲的技术手段;在投资绩效评估上,尚未形成科学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三)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投资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局面,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保险企业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不少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由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担当,造成许多投资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分析,投资经营不稳定,投资效益低下。而且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赢得主动。
(四)保险资金运用潜在风险不断积累
由于投资工具缺乏、投资期限较短,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现象十分严重,而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现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千差万别,其间蕴涵着极大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等领域也有很大的风险。低利率环境将在中长期制约投资收益率,而海外投资又面临货币错配和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在投资渠道放开后,又面临经济减速的风险,长期性保险资金应对经济周期的难度增大。
(五)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目标不明确,内涵还需扩充;监管模式尚不确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会计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后监管的要求;监管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适应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保险资金现在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可以作为QDII境外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可以创业投资,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而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一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如何制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新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新的监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
(六)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资金运用透明度不足
从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的角度看,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公平性。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保险资金来源是高度市场化的,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一种恶性竞争,但资金运用的市场化程度却很差。资金来源高度市场化,投资运营却是高度计划性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保险业发展可能会进入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
三.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对策
(一)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把握“三性”的统一与平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在放宽保险投资方式的同时,保监会应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逐渐把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渠道的限额管理转化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建立并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资本要求、投资精算师制度等。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加强保险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对保险市场的宏观管理。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
(二)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控制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保监会应引入分账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采用按照产品设立账户、按账户资产选择投资组合的方式,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精细管理。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强调独立托管制度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流程,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识别、测量、控制等环节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三)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未来,保险公司可以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逐渐减少银行协议存款的比例,调高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增加股票持有。在准备金充足、资产负债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配置一些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比如地产等基础设施,也可以进入实业投资、期货、甚至权证等领域。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实现从负债主导型向负债与资产互动型的保险产品实际机制转变。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缓解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的高额外汇储备的巨大压力。
(四)不断提高投资水平和员工素质
针对目前状况,在引入资产负债管理的观念时,要按资金成本确定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构造规范、灵活的投资体系。适当集中,分级定权,加强对非主业投资的管理。要加强证券投资的管理,拥有自身投资管理平台和团队的保险机构,培养投资优质资产的投资理念,并逐步形成保险机构投资大盘蓝筹和绩优股票的市场预期。另外,严格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建立起资格认证和审查制度必须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并存的劳动用工体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准确合理地评价干部员工的工作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奖惩措施。积极鼓励和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研讨、交流、考察和培训,不断更新员工的知识,开阔员工的视野,拓宽员工的思维。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更加专业化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吴晓俊.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4,(3).
[2]张文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问题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5,(1).
[3]胡伟益,王波.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的分析模式探讨[J].保险研究,2006,(11).
[4]赵峻.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管理[J].保险研究,2005,(5).
[5]陈峥嵘.保险资金运用的防火墙[J].中国保险,2005,(3).
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的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萌芽期(1985-1997)
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决定从1980年起恢复已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但是,由于保险资金的规模较低,国内资本市场尚未发展,所以当时不存在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的问题。
1995年6月,颁布了《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保险资金开始涉足资本市场中的国债市场,这标志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进入萌芽阶段。
(二)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缓慢发展期(1998-2005)
为了拓宽保险投资渠道,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从1998年起,保险监管部门在政策法规上逐步放宽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限制。199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现券买卖业务;199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允许保险公司办理债券回购交易业务,同年10月,保险公司被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实现保险资金间接入市;1999年5月,保险公司被允许购买部分信用等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2003年6月,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中,明确鼓励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尽管在这一时期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不断拓宽,但是,保险公司投资于资本市场的资产比重仍然较低。2001-2005年,保险资金的银行存款比重均在50%以上。
(三)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期(2006-今)
随着保险公司“两个轮子走路”的观点被普遍认同,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被进一步放开。2005年,《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2006年,《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投资商业银行股权;2007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放开,保险资金快速进入资本市场。2006年底,进入资本市场的保险资金比重已经超过60%。
二、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积极影响
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产生了一系列积极影响。
(一)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的运用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可以抵消保险资金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保险资金的盈利渠道。
保险公司的资金可以分为自有资本和累计保费两部分,与之相应,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等于投资资金成本与和保险资金成本之和。其中,投资成本是一种机会成本,是保险公司股东因投资保险公司而放弃的其他投资的收益,是一种机会成本。保险资金成本,主要包括财务失败成本、成本和由于资金监管限制而产生的非流动成本。如果不考虑保险资金的运用,那么保险公司资金成本只能通过保费与赔付之间的差额来弥补。但是,保险公司通常会沉淀大量资金,对寿险业务而言,其资金本身就具有长期性,对财险业务而言,资金也会在保险公司沉淀一段时间,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拥有资金的使用权,保险资金的运用成为可能,从而通过资金运用所产生的收益抵消保险公司的资金成本。
资本市场具有较高的收益率,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投资收入对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要,2000年,净投资收入与净保费的比例达到18-20%。尽管从2001年开始,保险公司的投资收入有缩减的趋势,但是,投资收益仍然是总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而言,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也十分明显,2005年,保险公司共实现资产管理收益471.4亿元,2006年,随着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比重上升及资本市场的高涨,保险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955.3亿元,收益率达到5-8%。而同期5年期银行存款的最高利率只有4.14%,可见,我国资本市场对保险公司的收益也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
保险公司是投保人分散风险的重要渠道,资本市场则是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重要渠道。资本市场分散保险公司风险的主要工具是保险衍生证券。正如股票期权的收益随着股票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保险衍生证券的收益也随着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某些事件而波动。具有代表性的保险衍生证券包括巨灾风险融资和巨灾风险转移,前者将现金流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证券,改变巨灾风险承保的现金流向而不改变其大小,如本金和利息保全的可延期巨灾债券等,后者通过可交易的金融证券将巨灾风险转嫁到资本市场,同时改变巨灾风险承保的现金流向和大小,如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巨灾债券或者其他金融产品。同时,资本市场聚集了大量风险承担能力强的投资者,为获得更高的风险溢价,他们可以承担更高的风险。所以,资本市场成为保险公司风险的有力承担者。
(三)促进保险产品的创新
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的融合,推动了保险产品的创新。依托资本市场,保险公司可以开发更具竞争力保险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开拓业务生存空间。通过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保险产品改变了过去仅注重保障和储蓄的单调性,拓展了保险业的业务领域和竞争空间,引发了保险业一系列的金融创新,如投资联结型保险。投资连结保险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欧洲。1956年荷兰率先开办Fraction保险,此后,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等也相继开发了类似的险种。投资连结保险同时包含了保障因素和投资
因素,这只有在保险市场与投资市场融合时才能够实现。1999年10月23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我国首个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之后在其他寿险公司迅速推广,从而推动了保险产品创新。
三、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消极影响
尽管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有巨大的积极影响,但是,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
(一)增加保险公司的资产风险
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分解为承保风险、资产风险和信用风险(如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三个组成部分。其中,资产风险会随着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联系的紧密而增加。当保险公司的多数资产为资本市场上的资产,资本市场又存在大量泡沫时,资本市场的高涨会带来更高的保险公司资本估值,使得保险公司资本估值高于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从而增加了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根据瑞士在保险公司的统计,1969年至1998年间,因资产估值过高而破产的美国保险公司占破产保险公司总数的6%。
与资本市场联系的另一类资产风险是现金流量不匹配的风险。为保证赔付的按时支付,保险公司需要使投资的现金流和赔付的现金流相匹配。但是,现金流一般是难以匹配的,对保险公司而言,尽管由于大数定律,赔付带来的现金流出相对平稳,但是巨灾等因素仍然会带来短时间大量的现金支出。当保险资金运用的利息流不足以支付时,就需要变现部分资产。相对而言,资本市场的变现能力弱于存款,并且大量变现会导致资产价格下降,给资产进一步的变现带来困难。可见,保险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的比重越高,现金流量不匹配的风险也就越大。
(二)抑制了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收益
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相关性常常被忽略。但是,承保业务利润和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之间很可能有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统计表明,承保结果与投资结果成反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表现出承保利润和资产管理利润之间的负相关,如下图所示:
其中,横坐标为资产管理收益,纵坐标为承保利润。可以看出,承保利润和资产管理收益之间呈较强的负相关。当承保利润较低时,这种负相关性并不明显,但是随着承保利润的增长,这种负相关性增强了。
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负相关的原因在于强劲的投资收益会增加资本金,从而降低保险业务价格,导致保险业务收益的下降。从国外经验看,20世纪90年代末国际资本市场的高涨使得承保收益大幅下降,2000年以后国际资本市场的熊市使得保险市场价格上扬,保险市场收益增加。因此,在保险市场享受来自资本市场的更高收益时,保险市场受到的抑制也需要予以充分的重视。
(三)不完善的资本市场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风险
完善的资本市场是保险公司进行合理资产组合的必要条件。首先,各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比较严格,保险公司投资倾向于稳定的收益,不是注重超额回报,而是注重资产的安全性,要求有稳定的收益,这就需要存在大量能够实现套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其次,在资本市场分散风险需要使证券的收益与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相联系,这就需要允许设立保险公司面临风险为标的的衍生证券。第三,各种金融工具需要足够分散,能够形成有效的资产组合,使得保险机构可根据资金来源、期限、流动性合理选择投资。
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并不完善,缺乏足够的套期保值金融产品和保险衍生证券,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及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也不平衡。在这种不完善的金融市场上,保险公司难以进行套期保值,难以分散经营风险,也难以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此外,不完善的资本市场通常具有更高的泡沫与波动性,相对于完善的资本市场而言,会给保险公司带来额外的投资风险。
四、进一步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的建议
为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需要应对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消极影响,发挥资本市场对保险市场的积极影响。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
我国现行金融采取分业监管模式,保险市场由保监会监管,资本市场则由证监会、银监会分别监管。目前,各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联合监管的必要性,对保监会而言,主要是关注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的联合监管,以及保险机构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联合监管。但是,监管效果的外溢性也同样值得重视。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会出现外溢效应。以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为例,对资本市场上的认许资产进行估值时,通常以时点的实际市场价值为准。但是资本市场上的资产价值不断波动,尤其在证券部门的监管力度放松或从紧时,资本市场上的资产价值会有整体波动。例如,当证券部门加强对投资者的监管时,证券市场情绪低落,股市泡沫减少,认许资产价值下降,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下降。当证券部门放松对投资者的监管时,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上升。
监管机构监管效果的外溢效应使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管更加重要。保监会要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等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协作。首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交换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上的监管信息;其次,建立各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督机构,对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异常波动,各监管部门共同进行分析与解决;第三,建立联合评估体系,同时从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评估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影响;第四,建立各监管部门的高层磋商机制,协调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平衡发展。第五,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监管要与资本市场状况相结合,动态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资本市场的波动,动态调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
(二)引入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
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是保险公司的非传统风险转移产品,其主体思路是通过发行基于保险风险的证券,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代替传统风险承担者如再保险公司,将保险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保险债券的收益取决于具体的保险事件,根据债券发行时设定的条款,在保险事件(如巨灾)发生时,投资者会损失全部或部分在剩余时间内应得的利息,甚至部分本金,反之,则获得较高的利息回报。保险衍生证券的价值则与保险类指数(如菜类风险的索赔情况指数)挂钩,通过购买保险衍生证券,保险公司可以用证券价值的收益来弥补造成指数下跌的保险损失,从而稳定保险公司的成本和预期回报。
从世界范围来看,保险债券与保险衍生证券发展迅速。1997年发行的巨灾债券仅有6.33亿美元,到了2005年就已经升至20亿美元。2006年,全球尚在存续期的巨灾债券总规模达104亿美元。
对我国保险业和证券业而言,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的风险要低于通常的金融衍生产品。一方面,保险衍生证券不易受到操纵。从“327”国债期货风波来看,我国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最大的问题是部分投资者对市场的操纵,但是对保险衍生产品而言,作为标的的损失发生概率和程度都难以控制。另一方面,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也不会造
成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与资本市场雄厚的资金相比,保险公司的风险是微不足道的。2006年,我国保险公司赔款与给付累计支出1464.51亿元,同年底,仅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就已经接近10万亿元,即使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使得当年全部偿付责任转移到股市,也不过相当于1.5%的振幅,而这类振幅在股票市场是很常见的。
因此,引入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工具不但必要,而且可行。目前,国开行正积极研发巨灾债券。但是,从国外保险证券的发展经验来看,通常由保险公司发行保险债券,资本市场发行保险衍生证券。因此,保险监管机构要积极参与到保险债券的开发过程中,引导保险机构发行保险债券。保监会可以会同证监会,参照国外经验,集中国内的巨灾风险数据,开发保险债券定价系统,并以信托业为载体,选定某种我国常见的灾害天气、部分保险公司和偏好风险的投资基金,在上交所或深交所进行巨灾债券的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保险债券和保险衍生证券创设和交易的试行办法,进一步鼓励各保险公司创设保险债券与保险衍生工具,并逐步扩大保险证券购买与交易主体范围。
(三)循序渐进地放宽保险资金的资本市场投资渠道
我国保险资金的资本市场投资渠道正处于逐步放开的过程中。2006年末,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资产比重提高到5%。2007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允许保险公司运用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并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这实际将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资产上限提高到20%。
即使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全部为股票投资,那么我国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比重在世界范围仍然是较低的,尽管低于英国保险公司投资股市的比重50%,但是与日本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重20%基本持平。进一步增加保险资金股市投资比重仍然是一个主要趋势。
但是,在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中,要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根据市场条件和法律完善的进程逐步放宽投资渠道。对于高风险的衍生工具市场,在放开时采取审慎态度,在局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考虑保险资金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和保险公司管理风险的能力,逐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的比例限制,而不能一步到位。
循序渐进地放宽资本市场投资渠道还要求要对不同规模保险公司的入市资金比重进行区分。由于巨灾风险的存在,保险公司,尤其是非寿险公司对流动性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当用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时,巨灾风险会导致投融资不匹配风险。当保险公司规模较小时,相对公司规模而言巨灾风险会较高;当保险公司规模较大时,相对公司规模而畜巨灾风险会较低。因此,在制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时,需要区分保险公司的规模。大型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以给与较高的投资资本市场资金比重上限;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差,投资资本市场资金比重上限应当适度降低。
(四)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已经五年。作为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开放过渡期最短的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正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进,目前已经进入了深度开放期。外资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使市场份额的竞争更加激烈,中资保险公司也不再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来获得利润,而是越来越意识到保险投资有效运营的重要性。资金运用增强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竞争能力,提高保险基金的社会效益,更大大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近年来的发展,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渠道进一步拓宽,完善保险投资管理的法规制度也不断出台。但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挖掘和填补。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费收入和保险资金规模
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的保费收入分别为1596亿元、2112.28亿元、3079亿元、3880.4亿元、4318亿元、4927亿元和5641亿元。可以看出保费收入近几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保险资产规模从2000年末的3374亿元增加到2006末的19731亿元。据统计,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约40%,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逐年提升。截至2006年11月,保险资产总额已达1.878万亿元,其中,投资总额1.143万亿元。
(二)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1.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
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和2.4%,央行降息及投资渠道狭窄等是收益率走低的重要原因。2005年由于政策导向作用,投资收益率上升为3.6%.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和投资渠道陆续拓宽,投资收益率在2006年达到5.8%,投资收益共955.3亿元。2006年保险资金债券和存款投资收益率估计约为2%至3%,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平均收益率超过10%,投资基金方面的收益率超过9%,投资基础设施的年收益率为6.2%左右,投资收益水准较其它金融机构同类投资而言显示了较强的竞争力。
2.保险资金运用投资结构
2006年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7785.39亿元。在具体的投资结构中,由于国内股市表现良好,保险公司全年共拿出912.08亿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以及未上市股权的比例也有大幅度提高,累计达929.24亿元,占5.22%,比2006年初上升了4.1%.此外,保险资金还实现境外投资24.6亿美元;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有100亿元投资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上。
二。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有待完善,投资压力日益增大
近年来,银行存款在保险资金运用中仍占有较大的比例,国债和同业拆借占比不大,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投资比例更低。这种投资结构不利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结合,难以起到保险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和达到保险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的要求。资金成本较高的投资型保费收入逐步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主要投资品种(债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债券市场的小规模、低流动性和股票市场的不规范给保险投资带来了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直接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的稳健性,间接制约了保险公司的获利空间,中短期内难以显着提高,给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很多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投资地位与权责的不明晰,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没有履行治理结构中必须的董事会决策程序以及相应的制衡、监督程序。许多保险公司管理体制落后,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中国的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在投资理念上,尚未完全确立起以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稳健投资和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思想;在技术上,运用资产的匹配管理、战略配置和组合管理的方法还不够娴熟;在投资策略上,对市场形势的判断、把握深度和准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投资风险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识别、计量、预警和对冲的技术手段;在投资绩效评估上,尚未形成科学统一的标准和方法。
(三)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投资水平不高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局面,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保险企业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不少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由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担当,造成许多投资决策者不懂投资风险,投资经营者不懂投资分析,投资经营不稳定,投资效益低下。而且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赢得主动。
(四)保险资金运用潜在风险不断积累
由于投资工具缺乏、投资期限较短,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现象十分严重,而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现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各行各业,情况千差万别,其间蕴涵着极大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于股权等领域也有很大的风险。低利率环境将在中长期制约投资收益率,而海外投资又面临货币错配和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在投资渠道放开后,又面临经济减速的风险,长期性保险资金应对经济周期的难度增大。
(五)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目标不明确,内涵还需扩充;监管模式尚不确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会计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后监管的要求;监管信息化程度低,无法适应动态监管的要求;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保险资金现在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可以作为QDII境外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可以创业投资,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而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一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如何制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新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新的监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
(六)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资金运用透明度不足
从资本市场和金融体制的角度看,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投资的公平性。保险业的市场化过程没有完成。保险资金来源是高度市场化的,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一种恶性竞争,但资金运用的市场化程度却很差。资金来源高度市场化,投资运营却是高度计划性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保险业发展可能会进入一个非常危险的阶段。
三。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对策
(一)建立严谨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把握“三性”的统一与平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在放宽保险投资方式的同时,保监会应审慎控制保险资金运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定期进行资产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逐渐把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和投资渠道的限额管理转化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建立并采用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风险资本要求、投资精算师制度等。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的基础建设,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分类监管。加强保险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对保险市场的宏观管理。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
(二)健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控制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自律内控、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风险管控体系。保监会应引入分账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采用按照产品设立账户、按账户资产选择投资组合的方式,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精细管理。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强调独立托管制度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规范保险资产管理运作流程,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识别、测量、控制等环节的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三)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
未来,保险公司可以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逐渐减少银行协议存款的比例,调高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增加股票持有。在准备金充足、资产负债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谨慎选择配置一些相对高风险的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比如地产等基础设施,也可以进入实业投资、期货、甚至权证等领域。保险公司应当加大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实现从负债主导型向负债与资产互动型的保险产品实际机制转变。在目前市场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设计出具有较强保险保障功能、能够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投资预期收益合理、投资和保障灵活可变、在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产品设计中体现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运用创新方法提高产品本身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缓解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的高额外汇储备的巨大压力。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保险业在十年里实现了快速发展。即使经济增速放缓,通过对行业顶层设计,推进市场化改革,保险业依然实现持续快速的增长,在各行业中表现突出。2014年,我国保险总资产首超10万亿元,保费收入超过2万亿元,实现利润2046.6亿元,同比增长106.4%,创出历史新高。2015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2.3万亿元,比2015年初增长21.66%。保险业如此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保险资金运用发展情况
(一)我国保险资金的界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条规定“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1]
(二)我国保险资金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
保险资金具有三个主要特性:一是长期性。我国7年以上寿险保单占比超过70%。二是收益性。大部分寿险保单要求最低保证收益,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民生保险通常需要投资收益弥补承保亏损。三是多样性。保险产品结构复杂,品类多达几千种,风险偏好差异较大。保险资金运用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三个特性,任何投资行为都需要兼顾这三性。
(三)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快速增长
2015年4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元。2015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1万亿元,较2015年初增长19.81%。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2万亿元,_125629.30亿元,较年初增长12.37%。[2]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资金的配置多元化,投资收益持续向好,较好地促进了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稳步上升。201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7.56%,实现收益7803.6亿元,同比增长45.6%,实现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好水平。
(四)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不断拓宽
2010年,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对未上市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进行投资和开展利率互换业务。2012年,保监会放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允许险资参与用于对冲或规避风险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等。2014年,允许部分公司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准许保险资金对创业板、优先股、创业投资基金投资。2015年,允许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还将年金保险纳入人身保险业务的范围。2016年,保监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险资可以投资PPP项目,有利于缓解资产荒背景下险资资产负债匹配压力。
(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
在资产配置上,降低了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占比,加大了权益类资产和其他投资占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从图中看出,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比例逐年下降,2016年上半年为18.79%,比2013年下降了10.66个百分点;债券比例也呈下降趋势,2016年上半年为33.46%,比2013年下降9.93个百分点;其它投资比例2016年上半年达34.22%,比2013年上升了17.32个百分点。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风险管控体系不完善。保险机构缺乏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的持续下行,保险资金运用进入新常态,特别是在风险导向的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结构性风险将显现,潜在的风险也将被识别出来,部分公司会面临偿付能力降低的风险,需要消耗更多资本,又将影响到公司效益。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中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我国市场中缺乏回报率稳定的中长期投资项目,现有中长期金融资产规模小、品种少,因此国内各类保险资金大都用于短期投资,导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些公司用保险负债资金增持股票,以实现权益法入账,导致资产负债类别错配。近几年债务违约风险蔓延,导致资产负债信用错配。 “短钱长配”、“信用错配”使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偏好特点,造成资产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出现。
三是国内无风险利率持续下降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较大风险。我国保险投资的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与前几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70%左右。固定收益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的影响明显,若长期利率下降最先冲击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
四是保险资金进行国际配置、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海外投资面临一是法律风险,特别是和市场的关联性大的不动产投资,需要了解当地法律的知识,否则易受损失;二是政治风险,各国都以强烈的意识和手段去保护本国的企业;三是收益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我国保险资金进行海外投资多以美欧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为主,从长期看,可能出现汇兑损失。
五是人才短缺、经验不足。保险业中从事综合性资产管理的机构共23家。专业机构不仅数量上较少,而且成立的时间短,超半数成立不足5年,经验不足,高端人才欠缺。截至2015年12月,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6家养老金管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共计4370人,其中投资管理人员占42%,仅1835人,合规与风险管理人才占14%。[3]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一)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要把风险管理摆在首位,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监督,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完善资金运用系统,将监管要素指标固化于资金运用系统,尽可能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提高投资交易的效率。其次,要加强资产负债协调管理,使前端资产投资运作与后端负债端开发产品的协调一致,做好产品定价风险与利差损风险的防范。最后,在监管制度框架要求内,完善组织架构和资金运用相关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梳理细化流程,监督执行到位,降低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二)优化资产配置策略
优化保险资金配置,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在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调节整体投资收益率,保持收益的稳定性。
1.重视固定收益另类投资的资产配置。在利率偏低的前提下,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率也偏低,可加大配置一些高利率的信贷类产品,利用保险资金期限长且稳定的特点,通过拉长周期或者匹配好资金之间周期转化提高收益率,规避阶段性的收益类风险。还可x择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其他金融产品替代一些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如高股息蓝筹股、优先股的股权投资等。
2.合理控制权益类投资比例。权益类投资面临波动性风险,需选择基本面不错、前景较好的行业和公司做资产配置,侧重在投资而不仅是为了交易。比如泰康的投资重点方向选在健康医疗、消费服务、能源环保和新型农业,并以债权和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地方政府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清洁能源、城镇化建设等工程。可以通过股权投资来延伸自身的产业链,且股权投资也符合险资投资时间长的特性。与股票投资相比,股权投资可以把险资的资源和能力嫁接到投资的公司,为公司带来增量资金的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持续性的贡献。
3.在海外资产配置上按照从发达市场到新兴市场、从权益到债券、从被动到主动的顺序配置。引入和应用更多风险对冲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积极主动管理风险。一是拓宽境外投资范围,目前我国保险投资区域以香港市场为主,投资的品种以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为主,今后可重点关注发达经济体尤其是美元资产、风险资产和非公开市场,推动全球化资产配置达到新水平,提效升级;二是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和投资决策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解决资产配置中风险控制难题;三是打造全球化资金运用体系,如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机构;四是加强与境外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引入国际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可合资成立海外投资基金,学习外方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把握全球资产配置机会;五是设计出和国际接轨的评价体系,对境外投资成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和考量。
(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随着险资投资渠道的不断放宽,保险资管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投资人才。人才培养与引进速度满足不了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加强人才储备,充实人才队伍成为当务之急。一是校企联合,与相关院校专业做保险资管定向培养;二是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机制,引进并储备一批专业化领军人才;三是与专业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合作,在适度风险承受范围下,可以扬长避短,借助专业团队解决人才问题。
参考文献:
[1]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