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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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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建议

篇1

残疾人就业政策与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为使残疾人就业问题能够有所改善,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系列由国家制定了鼓励福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陆陆续续的展开,残疾人就业的问题逐渐得到改善,残疾人合法权益因也有了一定保障,同时,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从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在日渐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不断变化的客观形势下,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改组、改制的推进,现行福利企业税收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而且现行政策本身以及征管方面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1.文献综述

1.1 国外残疾人就业及保障政策的相关研究

国外有关残疾人就业和其他相关权益保障的立法,始于20世纪初,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步发展完善起来。1920年美国制定的《职业康复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法律。美国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做得尤为出色。1990年6月,经过社会各界的努力,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American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简称ADA),为残疾人提供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保证了残疾人在就业、公共交通、电讯服务等领域享有同健全人平等的权利。Richard V.Burkhauser和Mary C.Daly指出,《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以文化压力促使残疾人融入社会,使美国的残疾人政策更加具有就业导向(Richard V.Burkhauser and Mary C.Daly,2002)。

1.2 残疾人就业及保障政策的文献

在促进就业的政府政策的方面,Helen Baker(1945)认为,职业康复项目的最终目标是使残疾人成功地从事某项工作,虽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明显的效果,但从长远看,残疾人必然能在不远的将来获得足够多的就业机会。在政府推进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保障中,在传统的慈善与供养思想逐渐被社会公平、公民权利、社会模式的残疾观等进步的价值理念所替代的同时,也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特别是美国、英国和日本三国,在残疾人的医疗康复、劳动就业、特殊教育以及配套措施等方面不断探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

1.3 文献及政策评述

通过对相关国内外文献及政府政策的查阅和对比,以美、英、日为首的发达国家在20世纪初就开始逐步发展国外有关残疾人就业和其他相关权益保障的立法,我国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各国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域细化的划分;(2)各国出台的相关残疾人保障制度及政策在惠及群体上进行了简要的划分,然而却忽略了不同的行业领域亟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3)我国并没有颁布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企业不得随意解雇残疾人职工;(4)部分先天性残疾人士会对生活和工作报以消极态度,时刻封闭自己;(5)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残疾人保障制度及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不够而造成的。

2.政策建议

作为影响民生安定、社会维稳的重要因素,促进残疾人就业一直是民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四川作为残疾人比例全国第一的省份,残疾人就业工作更是举足轻重。2008年汶川地震后,残疾人安置一跃成为四川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调研发现,本项税收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但行业性、地域性区分明显。同时伴随该政策实行出现了一些规则性问题,残疾人自身择业就业问题。

2.1深化宣传面,强化导向性

助残扶残政策本着主观扶持残疾人就业,客观引导全社会关注残疾人群体,必须扣好”制定”与”执行”中间这一环节,即增大宣传面、普及面,以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作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面面俱到、环环相扣,但宣传普及阶段的疏漏会大幅降低该政策的落实度。

2.2细化税收政策,弱化执行难度

为了量化社会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极好地调动了全社会接纳残疾人的积极性。同时,该政策与之前的残保金制度相结合,奖惩相并地激励部分企业大幅招收残疾人员工。通过”实行前——实行后”的对照分析方式,以2007年为时间分隔段进行对比,该政策实行后,极大地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与再就业:分行业细化政策,不同领域量身定制税收优惠方针;分地域细化政策,不同经济职能区域定制相应的方案。

2.3优化配套措施,软化残疾人心理障碍

本项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使是经过完善和修订,分行业、分地域细化后,仍旧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残疾人不同的残疾类型、不同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求职需求等都会影响该政策的落实情况,因而必须辅以全面而有效的配套措施,以保障残疾人群体真正感受到该项政策带给他们的关怀和温暖:放宽小额信贷,建立专项财政预算;增加就业培训,增强残疾人上岗能力;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平台,全面沟通残疾人与企业关系。

2.4规范企业用人,弥补政策漏洞

篇2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2-0071-03

网络创业是以互联网及其他电子网络通信设备为基础,发现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通过提供新的商品或服务以创造价值的过程,它具有虚拟性、创新性、网络企业的快速成长性以及其创业者的年轻化等特征。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普及、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政府政策的鼓励,促使残疾人群体网络创业的观念日益增强,网络创业人数急剧增加,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日益明显,成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发展的新趋势。

1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基本状况

2013年7月,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在全国残联系统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范围内,开展了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问卷调查,共收到19个省市有效问卷335份,其中个人网店317份,企业网店18份,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11残疾人网络创业的基本背景

被调查的残疾人店主中,男性175人,占578%,女性128人,占422%,平均年龄为34岁;从残疾类型看,肢体残疾有219人,占799%,听力言语残疾有31人,占104%(其中听力残疾有27人,占99%,言语残疾有4人,占15%),视力残疾有16人,占58%,智力残疾有3人,占14%,多重残疾有4人,占15%;从学历状况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22人,占387%,高中学历有91人,占289%,初中学历有80人,占254%,小学及以下有22人,占70%,绝大多数店主学历层次偏低;从地域分布看,中东部发达地区所占比重较大,有301人,占952%,西部欠发达地区有16人,占48%。

12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运营状况

被调查的残疾人网店的营业额由于地理位置、经营范围、成本的不同体现了较大的差异。被调查者中,有242人,即763%的店主在家中开网店,有184人,即58%的店主有意扩大规模,有154人,即486%的店主用个人储蓄作为网店的启动资金,平均投入资金为12341元,中位数为4000元。网店的平均营业额为8877元,但是中位数为1500元。说明店主的营业收入差距很大,并且有15%的店主(46人)同时进行实体店的经营。有超过一半的店主(154人,519%)在开网店的同时有其他收入来源,平均收入为2109元(中位数为1300元)。

13残疾人网络创业的社会保障状况

被调查者中,有112名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02人,占322%,居民养老保险有29人,占91%,农村养老保险有38人,占120%,职工医疗保险有89人,占281%,居民医疗保险有41人,占129%,公费医疗有2人,占0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43人,占136%,失业保险有43人,占136%,工伤保险有41人,占129%,生育保险有36人,占114%(见图1)。

图1网络创业残疾人参保情况

被调查者中,有205人未参加社会保险,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有:①不了解有51人,占161%;②嫌参保费用太高有56人,占177%;③店主不知道如何参加社会保险的有15人,占47%;④店主不想参加社会保险的有9人,占28%;⑤店主认为手续太复杂的有8人,占25%;⑥有9人,即28%的店主由于社保不能连续转移而不参加社保,此外有1人,即03%的店主由于其他原因不参加社保。此外,65%(206人)的店主不了解有关的残疾人创业政策,543%(172人)的店主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

14企业网店的基本情况

企业网店相比个人网店具有更多的交易量(平均786笔)和更高的月营业额(平均55325元)以及更多地雇用员工(平均83人),其中737%的企业网店雇用了残疾人,说明残疾人企业网店对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负责人主要认为费用过高(556%)(见图2)。

图2残疾人个人网店与企业网店对比情况

2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面临的问题

21政府扶持不足,缺少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专项扶持政策目前,各地残联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残疾人个体开业开办费补贴、残疾人个体业主及其帮工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其扶持的主要对象是实体经济,网络创业基本上还未被纳入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体系中。

在所调查的网络创业人群中,只有112家网店享受到了“社会保险补贴”;有206名被访者表示“不知道”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因此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帮助。此外,有些国家政策落实也不到位,比如中残联多次号召各地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但是培训效果不理想,能掌握网络创业技能的残疾人比例不高。

22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网络营销技能亟待加强

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于互联网的认识、了解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管理经营和市场营销能力差,开网店主要还是以个体零售为主,技术含量普遍较低,产品利润不高。调查结果显示,54家的网店月营业额不超过500元,105家(507%)的网店月营业额不超过1500元,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上的网店只有51家。此外,“网站推广难度大”是被访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

23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物流配送环节存在困难

物流是网站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货物的提取、发送、拣货、验货等工作,对残疾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调研中发现,网络创业的被调查者中,903%以上的是肢体和言语残疾,在接收订单后与物流公司沟通和协调方面存在不小的困难,从而导致发货延迟,甚至无法发货的情况,造成网上顾客给予差评的后果,最终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此外,调查结果也显示,60%的残疾人提到了货物运送的困难。

24由于资金不足,限制了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规模

网络创业的启动资金虽然较少,但进货款项、库存资金、消费者保证金、网店租金和推广保证金等后续资金投入逐步增多,网络创业项目的稳定发展需要足够的周转资金加以保障。残疾人由于收入水平偏低、医疗保健费用高、社会保障不足等多重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较重,主要通过向家人或朋友的借贷或投资来维持网店的正常运营,大部分残疾人开设的网店经营规模较小,能够周转的资金有限,不能大批量进货就难以拿到价格低廉的产品,商品没有价格优势,很多网店经营困难。此外,狭窄的融资渠道严重地制约了网络创业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

25由于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残疾人网络创业发展很不平衡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项目的发展程度与当地经济发达程度、政策执行力度、受重视程度和就业观念等因素密切相关,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比如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当地经济发展的优势,也促进了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较好发展;而一些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网络创业还存在一些困难。

3推动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残疾人网络创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中国残联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现有就业政策进行充实完善,将现行残疾人实体经济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项目补贴和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为残疾人网络创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法规宣传力度。改善残疾人网络创业环境,建立统一、高效、有序的网络创业服务体系。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会同当地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对残疾人自主网络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利用开办费补贴、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资金、场地、技术等方面积极扶持残疾人网络创业。

32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素质,弥补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不足各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残疾人网络创业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创业人员素质能力。加大对残疾人网络创业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充分利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开发,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采取残联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课程培训班,全面提升残疾人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等方面的网络创业专业技能。

33创建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平台,展示残疾人优秀作品,拓展营销渠道,扩大残疾人网络创业规模由于残疾人身体条件的限制,物流配送环节存在着较大困难。各级政府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建立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管理平台,为网络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在货物的提取、发送、拣货、验货等物流环节提供帮助服务,引导他们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网店运营效益。同时,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充分利用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孵化助推残疾人网络创业。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网络创业的意义和成果,树立典型,分享经验,加强残疾人网络创业的信心,拓展残疾人网络创业产品的销路。

总体来看,网络创业已经成为残疾人融入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残疾人网店的经营规模仍然较小,创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政策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地域的不平衡也限制了残疾人的创业成功。因此,国家未来需要从政策、资金、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帮助残疾人顺利开展网络创业,以提升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和人生价值。

参考文献:

[1]潘洪刚,吴吉义我国网络创业的兴起及发展现状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1(11).

[2]潘洪刚,吴吉义中国网络创业的发展轨迹及趋势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3).

[3]龚志周网络创业特征实证研究[J].经济视角(下),2009(1).

[4]胡桂兰,梅强,刘建一网络创业团队的绩效研究——以淘宝网为例[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11).

篇3

一、征缴范围:凡在本县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地在我县境内的外地经济组织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人企业等纳税经济组织),未达到规定比例按排残疾人就业的,都应当依法缴纳保障金。

二、征收标准:煤、铁、锌、钼等矿产品生产企业按生产销售数量1元/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1.5%规定比例的,按年度实际差额人数缴纳保障金。缴纳标准为每一残疾人指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县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保障金计算公式:(单位在职职工数×1.5%-已安置残疾职工数)×县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应缴纳保障金。

鉴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全县暂按每有一名在职职工,单位应当缴纳保障金50元计算(已安置残疾人就业而未达规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减除后,缴纳差额部分)。待经济好转后,再按标准补缴。

三、审核认定:

(一)财政、地税部门7月份前要将用人单位的名单传递给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核实用人单位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提供给财政、税务部门,作为财政代扣、地税代征的依据。

(二)6月25日前,各用人单位必须持上年度《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和在岗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身份证以及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凭证等材料和残疾人本人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应缴保障金数额。未按期参加审核认定的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征收保障金。

四、征收管理:

(一)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定期缴纳。每年6月1日至12月10日为征收时间。财政拨款的县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应缴纳的保障金,由县会计核算中心代扣;25个乡镇应缴纳的保障金由县财政代扣;各类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包括生产经营地在我县境内的外地经济组织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人企业等纳税经济组织等)纳税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由纳雍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代征,税务机关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窗口进行征收,纳税人先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再缴纳其他税费。

(二)纳雍县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保障金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省政府性基金专用缴款书》(机打票),缴款书按有关规定向县财政部门领取。财政代扣部分必须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

(三)为了反映保障金代征情况,地方税务机关应在“省地方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进度表(表一)中增设“残疾人保障金”项目。

五、残疾职工的认定:

(一)残疾职工的认定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必须是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无业残疾人中招收、招聘,工资在单位包干经费或管理费中列支(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的在职残疾职工,不算是单位已安置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等领取薪酬的职工。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签有劳动合同(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但未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需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后方可认定为残疾职工。

(二)达到残疾标准而未办理残疾人证及持有伤残军人证或其它伤残证件,但未经县级以上残联转办或办理残疾证的职工,不能认定为残疾职工。

六、保障金手续费的比例和结算方式:保障金手续费由县残联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按不超过实际缴入国库保障金数额8%的比例,向县财政申请后划给代征、代扣部门。

篇4

[2]民政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1)[M/CD].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3]甘满堂.低成本劳动力时代的终结[J].福建论坛,2010(2):147-151.

[4]张建伟、胡隽.中国残疾人就业的成就、问题与促进措施[J].人口学刊,2008(2):49-52.

[5]陈土新.社会福利企业与残疾人就业[J].中国残疾人,2011(9):21.

[6]赖德胜等.我国残疾人就业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1):10-15.

[7]许巧仙.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综述[J].河海大学学报,2010(3):35-38.

篇5

1、为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我区做到广宣传,通过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2、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积极依托省、市、区职训机构力量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今年我区计划培训234人,其中:电脑实用技术培训34人,120学时;美容美发培训50人,120学时;厨师面点培训50人,60学时;家禽养殖和农业种植实用技术培训100人,24学时。目前已有100多人参加培训。

3、促进残疾人就业,2014年我区开展了视力残疾人推拿按摩培训,通过去年推拿培训的带动,我区现有多名盲人想参加推拿培训,但无培训场所。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带动更多的盲人就业,现成立康健盲人推拿按摩中心,边经营边免费培训学员。现中心已安排11名残疾人就业。

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状是“起步不晚”,“差距很大”。我区积极争创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示范县,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更优质服务。

5、加强残疾人保障服务。积极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联系,落实城乡社会养老、参合、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做好各项服务,我区残疾人参保率超过本地平均水平,参保档案完备,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与民政部门联系,把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救助。

篇6

(一)、想方设法促进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持续赖以自立生存的基础。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残疾人就业等;在推行集中就业、个体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方面,每年都要组织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对接会,每年都要组织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在有产业带动的乡镇及村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引导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稳定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脱贫。涌现出一大批像王学成一样自立自强并带动残疾人脱贫的的先进典型。今年,我们出台了区就业扶贫基地评定标准,对照标准,评出首批区就业扶贫基地。分别是章广獭兔基地、乌衣水产基地、大王养猪基地、龙蟠盲人按摩基地。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就业扶持力度。每年实施“千元就业”工程,扶持了一大批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户。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

(二)、重视和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区完成了1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今年,我们已经做了摸底调查,计划明年再改造70户。把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方筹集资金帮助残疾人在规划范围内,在出行方便和利于生产劳动的地方建房,使他们安居乐业。

(三)、建立了有利于残疾人的新农合和新农保制度。

我区出台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方案中明确:贫困重度残疾人住院治疗的,免交门槛费、报销比例提高10%。新农合个人交费部分从区医疗基金解决;今年,我区出台了新农保方案中明确:符合省、市救助的,由区财政按最低标准代为交纳;今年,还出台了关于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管理办法,对精神残疾人的医疗出台了优惠政策。

(四)、加大政策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

政府除了民生工程救助外,加大了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进行救助,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对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子女就读大、中专学校给予助学等帮助。政府每年安排8万元,对因自然灾害受到损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

(五)、动员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献爱心,对特困残疾人进行扶助。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实

用技术培训,政府从资金、技术和物资上给予资助,增强残疾人的“造血”功能,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打下基础。每年安排“万人就业”工程资金12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资金20万元。动员社会各界要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人人都伸出友爱之手,多渠道、全方位地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送到残疾人的心田。每年通过残联点对点扶持残疾人资金达10万元。

(六)、加强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今年,我们在各村、社区开展康复社区建设,充分利用场地、康复器械等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使广大残疾人及时得到康复治疗,恢复和补偿劳动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党委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残疾人的好政策,深受群众的欢迎。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为了更好地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就业扶贫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力度。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资金为5500/户,现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建议提高到1万元左右。

2、强化残联职能,加大保障金征收执法力度。

残联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残联在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方面职能还不强,手段还不多。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

3、不断提高残疾人各类救助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也在不断提高,保障残疾人的各类救助水平也应该随着提高。

4、加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篇7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我县目前共有残疾人口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从残疾类别看,视力残疾5076人,占16.92%;听力残疾6555人,占21.8%;言语残疾474人,占1.5%;肢体残疾8358人,占27.86%;智力残疾2721人,占9.07%;精神残疾2403人,占8.01%;多重残疾4413人,占14.71%。从残疾人口分布情况看,城镇6849人,占22.83%;农村23151人,占77.17%。从年龄结构看,0—14岁的1311人,占4.37%;15—59岁的14874人,占49.58%;60岁以上的13851人,占46.05%。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及国家扶残助残政策的强势推动下,我县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1、机构建设从无到有。年,按上级统一要求,把县残联机构从民政部门单独分设出来,明确为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并将县民政局原使用的二层办公楼无偿划归县残联使用,成为十堰市五县一市残联机构分设时仅两个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县级残联组织之一。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残联配备了充足的工作力量。

2、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近几年,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及一年一度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涉残助残政策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残疾人工作稳步推进。近三年累计为110名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了普及型假肢,为17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为1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了院外免费服药治疗,对20名重度残疾对象实施住院治疗救助,提供各类辅助用具120件(套),为12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知识咨询服务。培训城乡各类残疾人1115人次,安排残疾人就业50余人,为450多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了危房改造。对城乡贫困残疾对象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为近200名城乡特困残疾人提供了200—500元不等的临时困难救助。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自年开始到年底,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近20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残疾人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经济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上的脆弱性等实质性问题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一)残疾人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按照相关要求,乡镇、村(社区)都要建立残联(协)组织,而我县基层残联(协)组织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测算数据显示,我县共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3万人,但县残联目前登记在册的残疾人人数不到3000人,登记人数仅占全县残疾总人口的十分之一。由于基层残联组织机构不健全,导致目前我县残疾人状况到底发生多大变化、残疾人口是增是减,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残疾人就业的多样化安置工作推进艰难。一是广大农村残疾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多没能参加劳动技能知识培训,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差,难以在企事业单位找到一份稳定工作,不能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尤其是受社会就业难的大环境的影响,面对数量剧增的大学毕业生、城镇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劳动大军,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同时,残疾人受生理和心理缺陷的制约,就业技能较弱,就业渠道较窄,社会接纳的程度也很有限。二是随着企业普遍改制,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机会大大减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也受企业规模小、效益差、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不够等因素影响而难以落实到位。据了解,近三年,全县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还不到30人,远远达不到规定的1.5%的安残比例。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由残联工作人员直接收取,其他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但由于没有明确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的处罚措施,政策执行起来明显乏力,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少缴、甚至不交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残保金征收工作在全省、全市一直处于倒数位置。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是保障水平低。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地方财力的双重制约,目前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尤其是农村贫困残疾对象尚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就低保救助而言,目前我县按农村月人均50元左右、城镇月人均120元左右进行施保,无论是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标准,与广大残疾人的现实需求都存在较大差距,难以保障低保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正常需要。二是服务能力弱。一方面因基层残联组织机构不健全,致使乡镇、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无人抓、服务难到位;另一方面因县残联缺乏应有的综合服务设施,致使目前还尚不具备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再一方面因残疾人康复社区建设工作尚未起步,致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最基础平台还没有搭建起来。可以说,目前我县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仅仅只局限于被动地落实国家及省、市正常安排的涉残项目,还没有相应的资金和过硬的措施来主动地、更多地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三、建议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研究部署和落实。二是县委、县政府应将各残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履行扶残助残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考核约束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健康稳步推进。三是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

(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工作组织服务网络。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建立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组织,可采取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乡镇残联主席,乡镇民政所长或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乡镇残联理理长,村(社区)主任兼任残协主席的办法,解决基层残联(协)组织人员队伍问题,真正形成残疾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并力争达到“五有”(机构、牌子、章子、人员、制度)标准,以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同时要借助全民健康教育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契机,彻底搞清全县残疾人现状,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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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镇残疾人基本状况

我镇总人口18900人,各类残疾人276人,约占全镇总人口1.46%,其中城镇残疾人14人,农村残疾人262人。从劳动能力情况看,其中18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155人,占残疾人总数5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2人,占12%,他们主要靠父母、兄妹、亲友,或社会救济维持生活。从就业情况看,从业和个体就业(含农村有耕地的)的89人,占32%。从家庭情况看,全镇有61名残疾人处于贫困或贫困边缘状态,占残疾人总数的22%,贫困城镇残疾人人均年收入在3600元以下,农村在2160元以下的有44户。全镇特困残疾人基本都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但从总体上来看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正常人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级政府扶贫力度的加大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我镇残疾人的生存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生活水平在逐年提高。但残疾人受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较差、社会竞争力不强及抵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残疾人会因残因病致贫或者返贫,全镇残疾人占贫困人口的比例仍很大,残疾人扶贫和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二、残疾人贫困原因分析

残疾人由于文化素质、经济水平和身体功能的限制,加之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使残疾人贫困面较大。

一是自身素质低。残疾人由于受自身残疾的影响和外界条件的制约,他们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大部分人生活在农村,祖祖辈辈靠务农生活。

二是劳动能力较差,由于受生理功能的影响,劳动形式单一,多数只能从事简单粗糙的生产劳动。缺乏劳动技能,导致社会竞争力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不强。

三是一户多残的现象普遍。例如:南鹿村残疾人朱军标和妻子吴水英均为残疾,奶奶年事已高,父母双亡,虽然其奶奶有土征养老安置保险,但年事已高,全家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这属于典型的一户多残家庭,其生活主要依靠政府救济和朱军标做村保洁员的收维持生计。调查显示,我镇一户多残家庭占残疾人家庭比例%,扶持难度大。

四是社会助残尚有差距。有关部门和公众助残意识有待加强,一些单位和部门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关心残疾人甚至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如不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按国家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扶贫解困的建议

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别扶助,使他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共享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不仅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需要。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没有残疾人温饱问题的解决,就没有全社会的脱贫,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已成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扶贫工作大盘子中,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残疾人以重点倾斜。要针对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热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救助措施。

2、稳定残疾人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赖以生存的基础,要多形式、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在推行集中就业、个体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的同时,要重点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已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保障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充分就业,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要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残疾人就业等。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在有产业带动的乡镇及村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引导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稳定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脱贫。

3、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长期的保障。

二是要重视和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把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方筹集资金帮助残疾人在规划范围内,在出行方便和利于生产劳动的地方建房,使他们安居乐业。

三是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来解决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方便残疾人就近医疗康复。建议对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的额度再适当提高。

四是加大救助力度。政府应加大对特困残疾人的医疗康复进行补助,突发重病住院、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子女就读大、中专学校给予助学结对等帮助。对因自然灾害受到损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

4、呼吁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献爱心,对特困残疾人进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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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县共辖镇乡,总面积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残疾人万人,其中:肢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全县共有重度残疾人人,其中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他们中的人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没有自理能力,靠亲属和家属供养占,靠社会救助和国家低保救济,享受城镇低保的占。县是一个残疾人比例高、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由过去的一般性慈善、福利事业,提高到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将残疾人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狠抓基础工作。××年建成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现已开展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盲人按摩和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有利于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和改善生活状况的环境。通过努力,我县××年获工作目标考核第二名,××年获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先进县、工作目标考核第一名。残疾人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观。

二、残疾人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努力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一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领导。每年政府专门召开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力度。二是强化残疾人就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培训信息档案,对各乡镇、单位残疾人就业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随时掌握全县残疾人就业情况。三是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采取集中、依托社会机构和“科技之冬”等三种方式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近年来,我县共培训残疾人人,其中通过科技之冬培训人,依托社会机构培训人,集中培训人;安排残疾人就业名,其中个体就业人,集体就业人,按比例就业人;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万元,通过培训和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就业状况。

(二)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强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争取自治区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和低视力康复门诊设在县人民医院,极大的方便了我县白内障和低视力患者。同时建起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盲人按摩、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和马王庙社区康复站,使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名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重见光明,名低视力配上助视器,名聋人配上助听器,名肢残人、聋儿、脑瘫儿、智残儿得到训练和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轮椅辆,安装假肢例,拐杖、盲杖件,康复补助共计万元。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使一部分残疾人改善了功能,增强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狠抓残疾人扶贫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一是县、乡都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政府扶贫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二是发动全社会力量为残疾人献爱心。县、乡、村各级单位、领导职工和贫困残疾人结对子包扶,助残志愿者纷纷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三年来,全县共为残疾人协调贷款万元、赠送物资万元,为户残疾人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修建、维修房屋平方米。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户贫困残疾人发放万元有偿扶持资金,为户残疾人提供万元的定期补助和困难救济。四是落实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减免义务工万多元,减免各种税费万元、学杂费万元、治安费和卫生费万多元。五是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近三年,全县共有名城镇特困残疾人先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有名孤寡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有人得到民政部门临时救济,人得到定期救济,累计发放救济金达万元。各项扶贫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现况。

(四)营造扶残助残、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氛围,丰富残疾人精神生活。一是以“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近年来,残联与广播电视局联合摄制播放了《身残志坚、走出自己的天地》、《真情回报社会》、《关爱》等专题片,开辟了《残疾人保障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老年性白内障防治知识等专题讲座栏目。加强外宣工作,三年累计在各大媒体刊稿篇,其中州级以上刊稿篇;走访慰问残疾人户,发放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万元。二是举办了两届残疾人运动会,有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包括轮椅、中国象棋、套圈、飞镖四个项目的比赛;筛选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年的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获金、银、铜,羽毛球团体总分第一名、乒乓球团体总分第二名、田径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组织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自治区第三届运动会,获自治区金、银、铜的好成绩;××年举办了县首届残疾人工艺美术作品展,展出了名残疾人的件精选作品,这些展品包括石材、雕塑、刺绣、编制、剪纸和书法等;组织名残疾人参加首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分别取得声乐、器乐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月,我县还举办了县首届残疾人卡拉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残疾人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得到了充分展示。

(五)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一是全面启动农牧区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区州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我县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残疾人危房改造提出总体要求。制定任务目标为每年完成户残疾人危房改造,年完成—户危房改造;改造标准为每户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并符合国家安居防震工程要求。××年我县安排了个乡镇的户残疾人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州财政、残联投资万元,县财政、残联出资万元,平均每户补助元。工程月日动工,目前已有户竣工,户正在修建中,预计月中旬全部完工。二是积极启动农牧区残疾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精神,我县于今年月召开动员会,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实施办法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及权利义务、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医疗卫生服务及费用补偿等,自治区、、县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元,农牧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元;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被纳入试点范围,并规定乡镇的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困难户个人交纳部分由民政部门、残联负责协调解决。目前试点时间待自治区批准,工作尚在准备之中。

(六)加强残疾人教育工作,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教育环境。一是县人民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管理之中,特殊照顾,同步实施,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达到以上,轻度弱智、弱视和肢体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二是大力实施“春雨行动”扶残助学和“彩票公益金助学”工程,有名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元的救助,给予名大中专及特教学校的残疾学生共万元资助,帮助指导名残疾考生填报中、高考志愿,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以改善残疾人接受教育的环境。

(七)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县、乡人民政府相继出台残疾人优惠政策,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已为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免费用万元,帮助残疾人追回案款万元,并与司法部门联合组织多名残疾人参加了《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同时组队参加了州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获得二等奖。近年来,全县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人,帮助解决就业、就学,婚姻、生活等方面问题件,办理残疾人证本。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残疾人就业难度大,困难多,就业形式日趋严峻,加之我县财政困难,行政事业单位的残疾人保障金收取有难度。

(二)我县重度残疾人口多,群体大,生活极度贫困,只靠零星救济、帮助已无法维持生活。建议上级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每年提供元的生活补助;并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月、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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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小康。现在不要讲残疾人奔小康了,还有一部分贫困残疾人连基本的温饱都还没有得到解决。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实行普惠加特惠,使特困残疾人受到社会关注,得到政府关爱,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作为财政收入并不富有的滁州市能做到,省政府也应该能够做到。将“在全省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恸制度的建议”,向省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别报告,作为2008年度调研课题。到宿州、滁州进行调研,然后由我执笔,多次修改,十易其稿,向省政协2008年“资政会”报告了《关于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的建议》,受到了省长王三运的高度重视,后来省委、省政府将这项建议列为2009年的省民生工程加以实施。

由中残联组联部、研究室和福建省残联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同人论坛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同人论坛每两年举办一次,前三届我省肢协既没有参加,也没有提交论文。为了参加第四届同人论坛会议,提交一份高质量的会议论文,同时也是落实省残联“五代会”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我省肢协工作,充分发挥肢协在残联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经省残联同意,2008年8月12日~14日我和省肢协部分委员到池州、黄山、宣城等地就如何做好肢协工作专题调研,并形成《关于发挥肢残人协会作用的调研报告》上报省残联,同时结合我省肢协工作实际,向第四届同人论坛大会提交了《残联专门协会作用的发挥与发展探索》,得到了省残联领导的高度称赞。省残联副主席、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纯和对论了重要批示: “宗文同志的论文看过,观点鲜明,言之有物,契合实际,催人奋进。希望其他几个专门协会的工作也不甘落后!”虽然这些工作做起来需要精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对于我来讲有一种成就感,那就是为广大肢残人服务是一生中自愿和追求的目标,我热爱肢协工作,更爱肢残人朋友。

2008年4月份换届后的省肢协五年工作,如何更加有效地、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广大肢残人来开展工作,是我一直思考、谋划的大事,也是通过更好地开展工作,来展示和树立省肢协的新形象。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省肢协工作开展得不够好,在省残联“五代会”报告上没有地位。有为才有位。因此,我根据新的省肢协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肢协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省肢协工作情况的实施意见》报送省残联,得到了省残联领导的肯定和鼓励,也得到了全体委员的认同,今后五年省肢协将围绕这个意见来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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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的问题分析

尽管江苏省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有着明显的进展和成效,但是残疾人就业情况依旧不适应于社会经济发展发展水平。总体上表现为,残疾人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较低,就业歧视现象严重等。

(一)残疾人就业率不高

从社会就业总体看,残疾人就业率较低。残疾人52.8%的就业率,低于社会平均就业率33.7个百分点。相当一部分自主就业、农村从业的残疾人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而已经就业的残疾人普遍存在就业不稳定的问题。因此有许多具备劳动能力却因各种原因不能就业的残疾人,只能靠低保救济生活。

(二)残疾人就业层次较低

从行业分布看,从事第一产业的残疾人占多数。从事农林牧渔、水利生产的占42.88%;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的占32.52%,从事商贸服务业的人员占14.44%;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仅占10.16%。另外,农村残疾人就业率高于城市。大部分农村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而城市残疾人超过50%在企业上班,45%左右灵活个体就业。

(三)残疾人就业歧视现象严重

从收入水平看,残疾人职工工资和福利均较低。残疾人中仅有3.4%从事较高稳定收入的职业,而约60%残疾人的职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很多残疾就业者无法仅靠工资维持生活,还要靠政府补贴或亲友资助。而反映较多的还有残疾人的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除此以外,还存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困难的问题。

正义论在残疾人就业保障研究中的应用

(一)政府应有效实施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罗尔斯正义论的第一个原则是有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讲到,每个人都应该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但是目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却偏离了平等自由的原则。因此在残疾人的就业过程中,应该首先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

(1)政府应严格执法

《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各类组织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总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而很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远没有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和程序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不能严格执法,不能将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落实到实处,那么“助残”也只能沦为一种口号和形式。

(2)政府应加强支持力度

只有政府加强对这些福利企业的支持力度,福利企业才能乐观地运行,而条例中并没有多做具体说明。另外,在政府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以江苏省的苏州市为例,残疾人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可按注册资金的2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并在五年之内不得重复享受自主创业补贴资金。 由此可见这个政策的扶持力度不是很大,而且残疾人没有太多的经济收入,很多都是小本生意,政策并不能真正激发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积极性。

(二)增强企业对残疾人就业扶持的社会责任意识

至今仍有一部分企业认为残疾人的工作效率低下,残疾人不能工作,甚至认为残疾人在本企业工作有损形象。争取这种情况采取的措施包括,政府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对逾期不缴或者不足额缴纳的企业加收滞纳金。除了加强政策的执行力之外,更重要的是避免出现企业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接纳残疾人工作的情况发生,增强企业和社会对残疾人态度和观念上的转变。

根据正义论的第二个原则,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是“最少受惠者”,在同样的情况下,社会应该满足这些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罗尔斯认为,应将机会均等原则适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这就要求企业要做到“同工同酬”,不能因残疾人自身的缺陷就妄下结论,应做到使具有同等技术和能力的残疾人享受和健全人相同的职务和岗位。笔者认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企业提供一段时间内的培训能够有力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三)加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支付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保障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扶持残疾人从事各行业生产;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教育及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其他用于残疾人的支出。

但据2010年上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报告中统计,2010年度共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11516.44万元,累计支出金额共4055.00万元,用于培训支出的费用是394.87万元。由此可见,政府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出上的比例还是不足。罗尔斯在他的《正义论》中这样说道:“支出公平的两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机会平等原则。”从这点来看,只有加大政府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支付,才能保证残疾人的培训、康复、创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以及开发公益性岗位等。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政府研究室课题组.江苏省残疾人就业发展问题研究[J].唯实,2008(11)

[2] [美]罗尔斯著;万俊人编.罗尔斯读本[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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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认证过于繁杂。

财税[2007]92号和国税发[2007]67号文件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陕西省也制定了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认定办法,但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责任不清,认证手续过于繁杂,审批时限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完善等等,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对繁琐的程序和资料望而生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申报福利企业(含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的积极性,从而也制约了残疾人集中安置就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按比例就业政策措施缺乏力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逢进必考已成定律。残疾人因其残疾在“苛刻”的录用条件下难以参与竞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就难以落实。另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预算,经费和编制的限制,成为推卸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的一种托辞;财政部门既然没有将其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预算,就无法监督其履行法定义务,残联和地税部门更是难以足额征收这些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措施在此就形同虚设。

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及铁路等中省单位,因条块分割,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难以推动;一些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上有意无意施以不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优惠;违法成本及惩罚措施乏力等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依法开展。

个体就业的优惠政策操作性不强。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普惠多于特惠,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多以城镇残疾人为受益对象,涵盖税务、工商、劳动保障、卫生、物价等多个部门,因条款分散,缺乏可操作性,加之宣传不够和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等原因,很多优惠政策流于形式,受益残疾人十分有限。而数量庞大的农村残疾人在农村税费取消的背景下,针对促进其就业和劳务输出的特惠政策少之又少。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退两难。

各级劳动保障、扶贫、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种培训工程,给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创造了一定机遇。但是由于残疾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难以取得一技之长,只能参与简单的实用技术培训;而且受就业因素的影响和无障碍设施的匮乏,许多培训机构不愿接收残疾人参训。诸如此类的局限,使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市、县两级残疾人劳服机构建设急需加强。

安康市有市、县11家残疾人劳服机构,仅有6家得到了同级编办的批复,其中3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另外5家为内设机构。无论从机构性质,人员配备,还是基础设施、服务载体等方面,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离社会和广大残疾人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体淡化、职责不清,导致各级残联所属劳服机构忙于征收保障金,疏于就业服务;忙于应付上级安排的中心工作,疏于拓展自身业务。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尽快制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强化各级政府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主导和表率作用,将新增残疾人就业列入年度考评体系,开发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篇13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已经成为全社会面临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要切实地让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他们的真正价值,其关键的就是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让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我们在白城市洮北区调研得知,仅2011年从社会福利企业下岗的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达254人,其中在瑞光社区召开的座谈会上了解到该街道就占了69名。其原因是:这些残疾人思想觉悟比较低、年龄比较大、劳动能力比较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等,这样的残疾人多达20%。同时,其它企业对对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缺乏一定的了解,不愿意接收这些下岗残疾人,因此,残疾人再就业矛盾重重。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残疾人就业供需矛盾突显。下岗残疾人大量的流入社会,给社会就业压力增大,在经受国际“金融风暴”的直接影响下难以缓解。我们在平台社区调研时了解到,2011年下半年能够主动联系街委招收残疾人的仅有一家,2012年上半年也只有一家,而这个街道需要就业的残疾人有13人。特别是企业双向选择制的今天,残疾人再就业很难解决。

(2)残疾人缺少社会保障。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在我国还没有全面铺开。因此,受到下岗残疾人参保的基本条件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限制,他们的晚年生活很难得到保障。在城北社区的54个下岗残疾人中,有27名交纳社保在5年以下,5年以上只有9人,因受自身条件所限,他们再就业的机率极低少,晚年生活难以维持。

(3)残疾人就医亟待解决。因为下岗缘故,残疾职工没有了社保,生病后无钱医治。我们在白城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得知,下岗职工退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第二年才能参加城乡合作医疗,呈现医保“真空”状况,残疾人的就医问题亟待解决。

(4)社会对残疾人关注缺失。部分单位和企业不愿意安排残疾人就业,怕承担风险和责任,甚至存有歧视态度,更有残疾职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5)残疾人自身素质不高。在下岗的残疾人中,普遍存在思想觉悟低、社会交往弱、生产技术不过硬等现象,而且没有吃苦和创业精神,“等、靠、要”思想严重。

2 对策和建议

(1)大力打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相关政策,特别是主管部门更应该做好这项工作,对企业更要宣传渗透,使他们认识到不仅是得实惠,也是积德行善,为造福人民、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要引导更多的企业,安置更多下岗残疾人再就业。

(2)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民政部门及福利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残疾职工培训工作,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有效地对下岗残疾人开展适合他们特种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从而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这样一种模式。

(3)适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应将残疾人就业统一纳入全市就业计划,要求社会各企事业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各街道、乡镇开发的社区生活服务员岗位,原则上要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轻度残疾人就业;相关企事业单位新增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置能胜任的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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