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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律风险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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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律风险管理

篇1

合同能源管理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的欧美发达国家,这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而存在的新型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转嫁项目建设风险,可促使用能单位以零投资费用开展项目建设,从而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与法律风险,所以深受用能单位喜爱。然而,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技术法律风险、信用法律风险、涉税法律风险、投资环境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将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如何帮助节能服务公司规避这些法律风险,是本文开展研究的重点。

一、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该目标而向用能单位提供相应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EPC核心在于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EPC的国家标准是《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享受国家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2.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2.1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崛起。1992-1194年,在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997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自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始在我国内运用。该机制目前已在中国行业为客户成功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促使企业节能降耗成为可能,又促进了节能服务企业在国内的稳定发展。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逐年增长。我国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国内和国际能源价格的迅速上涨,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都大大增加了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运营成本,而我国能源利用技术、能源产品与管理及使用模式的落后,在另一程度上更是加剧了中国用能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水平,也加剧了我国用能企业的能源与成本消耗,与发达国家的能耗水平相比甚至差距几十倍。也正因如此,节能降耗成为我国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直接带动了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使得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从最初的3家节能服务公司跃升为2010年的782家,到2011年则迅速发展到3900家,增长了398.72%,成为增长最迅猛的一年。尽管后几年的增长速度很慢,但仍保持每年正增长的趋势。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达到5426家。具体从2011年到2015年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如图1-1所示。图1-12011-2015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2.3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得知:从2011年-2015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产值规模持续增长,从2011年的412亿元投资额增长至2015年的1040亿元,增幅高达152.43%。尽管增长比率持续下降,但仍保持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逐年增加的趋势。具体如图1.2所示。2.4节能降耗成绩显著。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措施力度的加大,我国节能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2006-2015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了34%,节约能源高达15.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排放二氧化碳35.8亿吨。2016年10月13日,由中国国家发改委、美国能源部主办的第七届中美能效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会上,中美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签署了第二批6个能效合作项目,9个中美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获颁证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两个最大的排放国,中美两国的碳排放占全世界的40%,故而此次中美能效论坛对深化中美两国能效合作和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从我国当前的能源现状分析,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变,故而未来的化石能源节能、低碳技术以及如何帮助用能企业节能仍是国家及节能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

1.技术法律风险。1.1技术使用不合法。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所使用的许多技术都涉及到专利技术或秘密技术,而这一旦涉及有这类型技术时,倘若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人没有权利使用该项专利技术或者秘密技术,抑或是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没有转让此种技术的权利,但为了完成节能任务,不得不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使用该项技术。这两种情况都会给合同能源服务机构的投资带去技术使用不合法的法律风险。1.2节能保证性、高效性欠缺。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所以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需要向用能单位和且有许诺帮助其投资项目达到节能目的,以降低投资项目的成本,并取得节能高效性,即获得一定的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时也可达到50%以上,区间跨越较大,一般较为容易实现。然而,一旦技术判断失误,所投入使用的技术难以企及最初定下的节能效益,即无法实现节能高效性承诺,那么也就意味着节能项目的失败,失败则意味着必然要承受赔偿等法律风险。2.信用法律风险。2.1用能单位或企业信用缺失。节能服务企业或机构作为项目投资方的投资判断,一部分依赖于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作出投资判断,然而一些用能单位或企业为自身利益而隐瞒对项目投资方不利的材料。待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并实施之后,这些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因其它节能服务公司给予更优惠的待遇或者其他的因素而故意违约,并以所签订的节能服务公司无法帮其完成节能降耗任务为由而提出终止协议,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给签订投资方投资费;抑或待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通过其他的手段转移项目节能效益,或者以其他的借口迟迟不支付给投资方应得的节能效益。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的失败,最终无法收回其预期投资收益。2.2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节能服务公司要收回投资收益,就需要依靠节能量测量和确认结果,而这些测量和结果的认定,则需要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倘若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那么同样也会造成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或者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与预期的节能效益相差甚大。3.涉税法律风险。3.1流转税免税政策不合理致实际税负增加。根据国家相关财政扶持的规定,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免征税增值税。但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在于投资方无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取得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进项税。同时,用能单位或企业也无法抵扣进项税。由于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会将税收损失的金额转嫁给节能服务公司,从而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收益减少,最后导致投资方无法真正享受国家所提供的税收优惠。3.2发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之下,节能服务单位或公司投资方实际承担的包括项目设计、融资、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工作内容,但投资方并不具备独立承担所有工作的能力,所以这些内容必然有一部分需要外包给其他专业的单位实施。然而,伴随着“营改增”在国内的全面实施和推进,原本从外包供应商所取得的发票类将从营业税发票转为增值税发票。所以,能否在第一时间从供应商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以及在爱的增值税发票后能否及时进行认证,都使其投资方伴随一定法律风险。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4.1政策变动。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中第66条规定,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侦测,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由此可知,从立法层面而言,国家已然确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扶持,并在财税和价格等财政上给予优待。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的发展,但政策局限性和不稳定性,政策会在任何时候因形势和一些因素而发生改变,尤其是试行的政策更带有很大的变动性。政策的变动将会给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方在投资项目中带去不可预测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4.2环境变动。融资环境变动也是另一个会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原因在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需要以较大的投资资金作为支撑,而这些投资资金必然来源于融资,提供资金的银行等融资渠道对节能服务公司资金的支持程度,决定了其投资项目能否顺利运营。当融资环境发生变动时,项目投资方将难以维持后面的投资成本,面临法律风险。此外,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或者能源价格的大幅变化等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动,同样会影响节能服务公司这个项目投资方的效益回收,严重时将会导致其投资项目难以正常实施,从而给其带去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技术法律风险防范。1.1对投资项目技术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技术的合法性与否对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者应从技术标的来源、技术专有权人进行了解和确认。通过对技术标的来源和技术专有权人的确认,能够更进一步确认技术的合法性。对于这方面的确定,需要将使用的技术的所有权限、所有权归属及是否能转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等信息进行确认。1.2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进行确认。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的确认,是维护用能单位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保证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技术方面带来法律风险的技术层面保障。此项内容在于鉴定技术的成熟与否,以及确认技术是否足够开展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通过全面的调查和确认,能够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该技术的可行性做出正确、公正的评估,最终保证节能保证性与高效性的实现。2.信用法律风险防范。2.1对接受项目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开展资信调查。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的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的资信情况,直接决定着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高低。故而,节能服务公司在于被投资方合作时,最好能对其资信情况开展调查,从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履约能力、诚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可能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资金使用是否违法等有关其信用情况的所有内容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利用工商、税务、质监检疫、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等政府管理部门公布或存档的所有相关信息,不过这方面需要地方政府的协助,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调查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资信调查公司打开方便之门;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信了解;利用媒体报道对相关被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与其他单位、客户、供应商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的履约情况和守信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核实。将所有收集并核实过的信息合到一起,并做最后的资信评分,可以10分的总分进行评分,每个分类各占2分。只有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才能与之合作。2.2对第三方审核机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性在于其所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在向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节能服务之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需要以节能效益支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的投入及合适的利润,而服务机构则分享项目节能效益以帮其实现目的。在此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资质和权威性、公正性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加入,才能帮助双方鉴定节能效果,益规避节能量受动态变化因素影响。所以,第三方审核机构在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用能单位或企业之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必然要求资质达标,并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尤其是公正性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更为重要。所以,节能服务公司有必要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只有确定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都能达标,才能由该机构担任节能效果鉴定的重任。3.涉税法律风险防范。3.1对不同计税方式税务作精准测算。考虑到节能服务公司放弃免税权,用能单位或企业可地沟6%的进项税,采购节能设备和其他货物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再从整个交易而言,节能税务可能比放弃免税更低。所以,节能服务公司应对这两种不同计税方式的税负作精准的测算,再结合单位或企业自身业务情况及用能单位相应的税负状况等其他相关的因素。测算后再最终决定是否选择放弃免税权。3.2慎重选择供应商身份。在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增值税的抵扣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投资方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慎重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选择,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不选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而尽可能地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供应商和分包商合作。如此可降低增值税税负,而且也能够藉此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各项节能经营管理成本的支出。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防范。4.1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和政策经济,与其他企业一样,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同样离不开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然而不同的投资项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所有全面了解并掌握与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熟悉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规程及密切关注国家宏观、围观调控变动方向,以加强对自我的保护,合法有效地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这是避免政策和法律变动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必要措施。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国家政策规定则包括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调整、支持程度变动及其他的规则和政策更改动向。4.2起草《投资条款清单》。《条款投资清单》是为了保障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和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双方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也是为了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因融资环境变动、被投资方业务发生变化、能源价格大幅变动而需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投资条款清单》应包含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的前提条件、充分稀释后的股权价格和股权形式、反稀释条款、回购条款、保护性条款等,但该投资条款清单中除了一些特定条款之后,其它条款不具有确定投资的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投资方而言,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条款以避免被投资方与第三方洽谈相同融资。

篇2

0前言

当代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条约和协定,对双方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约束和管理。在建设进行的时候,随时都有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所以,在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那些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实施、变更以及为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责任分配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常常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2.1合同签订阶段

1)调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造成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面施工企业容易忽略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由于未充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合法有效性等给施工合同埋下较大的隐患。2)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在工程施工实践中,由于对合同的审核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基础法律条款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存在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加重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明显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均等导致合同本身存在缺陷,亟待改善。

2.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和资料管理混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交接不充分和合同文件资料管理混乱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由于施工项目各个部门之间对于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导致产生本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违约行为产生。例如对于施工合同中严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项目管理内部资料管理混乱,导致重要合同文件缺失,一旦出现相关合同纠纷,无法及时应对和妥善解决法律问题。2)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施工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忽略了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督管理,导致在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例如,未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出现合同变更时未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己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施工方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反应滞后。对于合同相对方在施工合同中的履行瑕疵,施工方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往往应对不够及时。在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履行瑕疵时,施工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己方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造成施工方难以弥补的损失,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合同终止阶段

施工企业往往存在合同法律风险只存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错误观念。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执行固然应该重视,但在合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律法和控制也不容忽视。例如,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施工方不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因此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仍然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

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充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重要原因之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才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企业内部组建的专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对企业项目合同进行专业的拟定和审核;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内部的管理人员法律综合素质,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案例知识讲解培训、典型法律事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答比赛、法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等具体措施,提高整个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3.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提高整个企业管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对于在施工项目中发现重大法律隐患,从而预防企业重大风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积极解决突发法律纠纷事件,避免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嘉奖和提供晋升平台。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強项合同管理人员自信心,增强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的热情,使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人员良性循环。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法律纠纷事故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工程项目受损,必须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损失和破坏企业形象声誉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形成较好的企业内部自查制度。

3.3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关于法律风险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合同管理体制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制定专门的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的档案管理,资料数据化备份和取存留痕制度;对合同履行全程实施有效监管;制定科学的合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细化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责任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法律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法律纠纷的生产。

3.4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监督体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督,使整个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合理有序进行。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对方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进行全方位审核,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扫清障碍。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具体合同管理中,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避免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在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施工方应当避免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身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终止阶段,做好相应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例如施工方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确保整个施工建设项目圆满完成,施工企业无后顾之忧。

3.5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

篇3

工程项目安全法律责任来源于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合同。控制事故隐患是项目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系统危险的辨别预测、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通过利用危险控制技术,做到预知危险、杜绝危险,把安全事故及法律风险发生降到最低。

1三全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三控制原理借鉴于美国管理学全面质量管理(TQC)的思想,对于安全管理同样适用

1.1全面安全控制

要求做到:纵向组织管理角度,安全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项目组织的上层、中层、低层乃至一线员工的通力协作,尤以高层管理能否全力支持和参与,起着决定作用。高层侧重安全决策,制定安全方针、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环节、各类人员的安全控制活动,中层要落实领导层的安全决策,运用一定的方法找到各部门的关键、薄弱环节或必须解决的重要事项,确定出本部门的目标和对策,更好的执行本部门的安全控制职能,基层则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严格按标准、按规范进行施工和生产,相互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协助,开展群众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健全项目的全面安全控制体系。横向项目各部门职能间的配合角度,要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使项目组织的所有安全控制活动构成一个有效整体。广义上,横向配合协调还包括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及分包、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方之间,各相关方应都制定安全控制的方案并互相支持。

1.2全过程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完成要经历一定的周期。安全控制应从源头开始,贯穿始终,进行全过程控制。为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必须把影响安全的所有环节和因素都控制起来,主要有项目策划与决策过程、勘察设计过程、施工采购过程、施工组织与准备过程、检测设备控制与计量过程、施工生产的检验试验过程、安全目标的评定过程、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工程及工程回访维修过程。全过程控制要强调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思想,将安全管理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还要强调为顾客服务思想,在项目组织内要树立“下道工序是顾客”、“努力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使全过程安全控制一环扣一环,贯穿整个项目过程。

1.3全员参与安全控制

全员参与安全控制是工程项目各方面、各部门、各环节安全工作的综合反映。其中任何一环节、任何一个人的安全工作质量都会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个安全目标。全员参与安全控制要求必须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制定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职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以形成一个高效、协调、严密的安全管理工作系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当家作主的进取精神,采用多种形式激发全员参与安全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2综合控制原则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1法律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建筑建设市场的安全,尽可能的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安全标准,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企业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基准,细化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尤其是各类强制性技术标准应当等于或高于国家标准。依法治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必修课。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安全事故是由于不守法而造成的,所以依法生产、依规范操作是减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根本保障。

2.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通过建设市场内在的经济联系,调整各安全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的经济基础。经济手段是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国家通过经济杠杆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手段。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经济惩罚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和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手段,是在建设建筑业中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各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刺激方式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的改善,促进企业安全业绩的提高。

2.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动,安全科技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带来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技技术,以改造传统工程建设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设计、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手段支持,最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在安全技术问题上,除国家增大投入外,企业也应在可能的前提下,增加科技研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人,如果研发成功,对企业、对国家、对社会都是贡献,也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应当引起重视。

2.4文化手段

企业应当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手段是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内在的驱动力,是企业通过对多年工程实践中的成功管理经验和失败管理教训的总结,从而对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问题进行的理性概括。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满足法律、道义、社会责任的基本前提,也是与国际劳工大会倡导的预防性国家安全与健康文化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经程序。

2.5行政手段

企业行政手段在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是配合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将安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员工的重要指标,并与其职务的升降合理挂钩,一般是能够激发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资质控制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实践证明,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严把资质审查关。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专业承包资质,其二是安全资质。要坚决杜绝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杜绝挂靠等多种形式规避国家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

4建立体系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影响工程项目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必须针对这些危险因素的影响,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体系,形成组织系统、责任系统、要素系统、制度系统。遵循科学的安全控制程序,按照确定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体系、管理要点、培训、技术措施、技术要求、安全检查、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的验证纠偏——持续改进——完成工程的程序,形成具有安全控制和管理功能的有机整体。

5技术措施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时刻关注施工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将成熟的安全技术工艺应用到工程实践之中,最大限度保障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安全教育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教育能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自觉性和安全技术知识,防止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工作失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通过安全思想教育,使生产人员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风险于未然;通过安全技术教育,使生产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安全法制教育,使生产人员了解法律责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7技术交底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作业任务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交底;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各方均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8安全检查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包括定期、突击、特殊检查。定期检查是已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的检查;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殊部门、特殊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特殊检查指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完成的项目,在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

9证据保全防范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篇4

学习项目管理,我们大家知道,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去认识工程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合理地使用各种风险应对措施、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的风险实行有效地控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管理工作。优化和做好项目风险管理,就要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入手,从探索管理做起,努力探究项目风险管理中的风险管理,以促进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认识与提高,促进项目风险管理向科学化、知识化、创新性和优化方向发展,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1、全盘考虑,周密安排,做好合同风险的时效与质量管理。众所周知,合同是现代经济活动中重要的文书、文件和规范性纲领性策略。合同的严谨、科学、周全和系统性,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决策性。因此,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无论对于实现工程项目的决策,还是保障工程项目的全面实现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分值得我们深思。

要做好合同的签订,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其时效性极为重要,因此,加强对合同时效性的研究,就是要及时把握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突出时间观念,强化时间策略,以确保将工程项目风险降低到最低。经济学中,时间就是金钱,或许就是对合同时间观念的理解与应用,古人的策略,为我们今天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思维保障,是我们继承的精华所在。

要签订合同,当然要涉及到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质量是工程项目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工程项目合格、高效、优质、科学的重要内涵,因此,加强在质量方面的管理,就要突出质量关,把质量放在首位,做到“百年大计,质量为本。”

2、维护项目信誉,全面做好税务管理,服务社会。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税务风险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主体内容,它其中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这既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工程项目经营者应尽的职责。

纳税、爱税、正确认识税收的作用与意义、自觉维护正常的税收政策,应该与项目风险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就要做好税收的收交工作,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从工程项目的申请、建设、维护与正常经营开始,做好每一笔税务的收交工作。做好税务管理,就要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政策,自觉执行国家税务政策,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科学实施工程项目,科学管理工程项目,真正实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管理。

3、做好资金风险管理,维护正常的资金供需与资金管理。项目的资金,决定着项目能否实现的根本保证,它也是能否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维护正常资金链的关键所在。这是因为在工程项目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维护好工程项目,必须做好资金链的运转、筹集、管理工作,并通过资金的风险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科学化管理。

工程是一个高效的风险项目,它的成功与否,资金的作用至关重要,而资金链的维护与,正是保障项目完成的重要基础,所以做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就要做好资金风险管理,就要通过资金风险管理达到工程项目的科学、高效,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推进经济市场能够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目前,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较多,涉及到的资金也相对较多,必须合理规划、安排、分配、使用与节约资金,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且能够节约资金。

4、控制风险发生的成本,将成本降低到最小,赋予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以新的内涵。成本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要素,也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更是现代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个核心。所谓成本,就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固有资源资金,它是保障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实现的且获得最高经济效益的主体,如果一个工程项目的成本加大,那么,就的效益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展,因此,加强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发生的成本,对于现代工程建设与管理,成本与效益的管理,保障工程完成时间,确保工程按期完工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往往与资金联系在一起,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链、将资金用在工程建设的需要期,就能保障工程成本的高效、科学。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告诉我们,成本的高低、优劣,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项目的质量,做好质量、资金的管理,必须突破成本管理这个核心,通过成本起到调节工程进度、质量的作用。

5、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及相关政策要求,始终保持工程项目管理与现行的国家政策同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虽然时效、质量、税务、成本控制风险重要,但维护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及相关政策要求,始终将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行业规范等联系在一起,就能能将地促进工程项目风险发生,并为做好工程项目提供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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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融资风险的主要来源

1、政治方面的风险

项目的政治风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造成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即利率变动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的风险和汇率风险,即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两个方面。

2、法律方面的风险

法律风险指东道国法律的变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融资本质上是产权(特许权)制度的创新,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划分产权界限,维护产权收益。一般地,合同用于合同当事人注册国的法律,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项目融资不完全适用我国法律,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其次,目前在我国应用最多的是BOT特许权经营方式,但我国缺乏保证特许权经营规范运作的完备法律制度,从而提高了项目融资的风险,相应加大了融资成本。

3、管理方面的风险

(1)项目融资具体操作困难,加大融资风险。项目融资的筹资方式日益多样化,除了通过贷款外,一些项目公司也以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筹资。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风险,减少筹资成本。但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发行主体或发行人都过于严格,使得项目融资渠道不畅通,加大了项目公司的融资风险。

(2)风险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水平难有保障。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分为三个环节:风险的识别、风险估量和风险管理的实施。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工作质量差、效率低,缺乏融资战略和技巧,致使融资工作难以完成。

4、项目本身的风险

主要包括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完工风险;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劳动力供应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经营风险;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二、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的内容

1、对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控制

(1)为政治风险投保。承保政治风险的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其保险部等,如世界银行有时也为自己的项目向其贷款方提供政治风险担保。私营的保险机构也以较高的保费承保政治风险。(2)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一定的保证承诺。包括政府对一些特许项目权力或许可证的有效性及可转移性的保证,对外汇管制的承诺,对特殊税收结构的批准等一系列措施。

(3)发起方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参与。因为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融资及税务处理等,都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要求。

2、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利率风险的控制

(1)优化贷款的利率结构;控制融资成本。在国际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时,利率会逐渐上升,以选用固定利率为宜,其比例应占整个贷款的70%左右。而当国际金融市场资金供给过剩时利率会趋于下降,以选用浮动利率为好。贷款中固定利率债务与浮动利率债务比例均衡可以降低风险,减少利益损失。

(2)尽量做到外币贷款的借、回、还的币种统一,缩短对外贷款的还款期限。此外,还可通过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

3、对完工风险的控制

超支风险、延误风险以及质量风险是影响我国项目竣工的主要风险因素;控制它们的方法通常由项目公司利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贷款银行利用。完工担保合同”

或“商业完工标准”来进行。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

4、环保风险的控制

    环保风险在整个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控制的措施主要有熟悉项目所在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充分考虑,拟定环境保护计划作为融资前提,并在计划中考虑到未来可能增加的环保强制,将环保评估作为项目的经常评估范围,并根据环保法的变化予以调整。

三、企业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项目活动全过程涉及的风险加以分析研究,并采取主动行动,创造条件,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风险事件所造成的项目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偏离,顺利实现融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1、提前做好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工作

    项目的评估和风险分析是项目融资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公司在介入项目融资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研究和项目评估工作,包括当地的投资环境、政府信用、当地在建或拟建项目的运作及规划情况,探索风险事件的来源所在,分析发生的可能性,判断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公司还应成立专门的调研组,一面作实地考察,一面通过信息网络、外交机构、当地商或合作伙伴等途径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2、确保项目融资法律结构严谨无误

项目参与者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确定下来的。法律文件是否准确地反映出项目个个参与方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影响项目融资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

3、项目管理中注重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就是通过对风险全过程的监视和控制,从而保证风险管理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4、实施后做好项目风险管理方案评价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是风险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自然不必说。方案实施后的评价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不仅是风险处理效果的直接反映,而且通过对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目的。因而它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规模和需要有所繁简和侧重。

四、结语

为了防范和减轻项目融资的风险,项目投资者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必须准确识别项目的主要风险,评价项目每个风险的水平以及可接受的程度,并将项目风险分配到有关各方,将项目风险与融资结构相结合,再恰当地使用一些金融工具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项目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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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is a process with the international practice in Chinese construction industry gradually revealed. As discussed in this article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mprovement of construction risk management system is proposed, and hope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nd project management.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们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及风险管理的要求也逐渐的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结构复杂的过程,由于自身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是一项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和按时完成的同时,也可以增大企业效益,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的要求。

一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和推广对促进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以及确保工程项目成功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利用一套系统的科学方法,对项目在不同实施阶段中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处置,从而减少或消除风险。

2、项目风险管理的过程就是处理项目风险提供各种措施的过程,因此,为经营者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项目活动中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从而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3、项目风险是以一种最小成本投入达到最大的、安全的、保障的管理方法,由于项目风险管理的开展,可以使企业在面临风险损失后得到合理的补偿,从而保证项目管理者的利益最大化。

二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

我国的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尚处于初步认识和依靠经验积累,方法上简单操作,缺少规范,有效的科学管理程序,抵御风险能力弱。

1、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规范。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保险法》、《担保法》、《建筑法》及《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但是缺乏相应的强制性监督机制及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保证担保和保险虽能有效帮助企业转移风险、回避风险,但保险业只承担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转移的是意外和自然灾害风险。我国目前已开办的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由于保险的费用来源不明确,加之保险的条款中规定:“由业主或主承包商统一投保的方式”,因此,国内工程保险的投保率变得很低,造成了实际中常出现一些不规范操作和无序竞争的问题。

2、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风险管理没有明确的定位,企业项目部尚未考虑设置风险管理部门和职能,缺乏专职部门和人员来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企业内部风险机制不健全,使得化解、抵御风险的能力差,一旦遭遇风险,全企业上下一团糟,增加了组织结构的运行风险。

3、风险意识淡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在建筑企业和金融行业中都缺乏必要性的认识,没有把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企业虽然有一些风险管理的对策,但也仅限于一些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保证措施,缺乏系统性和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同样,商业银行对政策性贷款投资的工程项目没有必须进行投保的要求, 投资主体虽然从所有制结构上发生了变化, 但提高工程风险意识依然不强, 未能从工程风险管理人手, 降低和转移风险条件。

4、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风险管理能力不强。一般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多由施工管理人员兼任,他们往往具有丰富的现场经验,但缺少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系统工程、计算机运用等知识和能力,难以适应风险管理的高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各种变化估计不足,还停留在依靠经验和直觉管理阶段,缺乏全面的,可靠的数据支持,因而风险到来时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反应,合理的调整,风险管理能力较差。

5、风险管理的费用来源缺乏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育还不是很规范,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建设单位的资金比较紧张,如果在工程建设加入担保费用,就会增加工程成本,减少受益,而且国家在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中并未将此项费用列入工程的开支来源,导致开发商在建筑工程中没有安排投保资金的专项支出,也使得他们没有必须投保的强制压力,从而造成风险管理的费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三 完善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措施

在对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选择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限度。

1、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需加强完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及细则等法律体系的工作,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当前,最关键的是要针对建设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建立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为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及推行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风险的特征就是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企业要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必须加强有关信息收集工作,增强建筑工程风险识别、评价及控制的能力。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配风险、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和调控工程风险管理,并且尽量避免行政干预。所以企业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必须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制度,让企业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均有风险管理的分工和职责,并积极参与到企业从项目的承接及实施的全过程中来。

3、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教育。在风险管理意识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我国施工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企业所有人员进行风险知识的培训,强化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意识贯彻到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中。同时要树立风险管理的法律意识,依法履约,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违约的问题。在应对工程风险的措施上,很多施工企业在风险处理时倾向使用风险自留手段,但风险自留适用于概率小和损失程度小的风险,对于更多的工程风险,我们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应对措施,如风险回避、风险预防、风险转移和风险分离等。

4、积极培养风险管理人才,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人才是企业成功的基石,风险管理人才是实现高效的风险管理的根本保证。风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风险管理经理和授权代表等;二是风险管理技术人员,包括:具有现场经验的各类专业工程师,各专业领域的测量师和相关经济、金融等行业的商业评估师等; 三是助理人员。一个合格的项目风险经理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以及管理背景,同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目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缺乏这类人才。因此,企业应一方面从公司员工中挑选部分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接受培训;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引进专业人才,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5、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市场。政府部门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到工程保险中来,适当、逐步地增加和完善工程保险的险种。允许一批有资质、有实力的机构承担工程风险的担保工作。目前,我国主要是银行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和遍部全国的网点,开展建筑工程的保函业务,还没有形成以银行、担保和同业公司三足鼎立的格局。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规范运行和有效规避风险的现实需要,在实施中应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积极培育和引导建筑风险管理市场的发展,以形成具有一定竞争环境的银行、建筑工程保险和同业担保的建筑风险管理市场。

四 结论

随着人们对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不断重视,我国的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有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需要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手段,这样才能使工程风险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工程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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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裴吉星.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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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analyses the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the importance of risk management, and then discusses the risk management of the status quo and the influence factors,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has strong value and significance,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prev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工程风险管理理论认为,工程风险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因素而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于规模大、周期长、产品具有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的建筑工程来说,它比一般产品具有更大的风险。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决定工程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一、工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风险管理在我国建设领域不但比较年轻,而且更是一个薄弱环节,承包商、发包商、咨询商工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存在着管理思想、管理手段、管理方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间题,有关政策措施制度也相对落后。随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建设项目由拨款改为贷款,建设项目多元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等改革措施的出台,深入研究风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己成为事关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中国已经加入WTO,一些实力雄厚、风险管理先进的外国企业己经开始打入我国建筑市场,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己成为国际工程交易中心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无论是承包商、发包商,还是咨询商,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或取得相应的担保,几乎无法取得工程。我国施工企业要打入国际市场,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否则将难以长期立足。因此,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起以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工程风险管理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项目投资来源已呈多元化,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程风险管理越来越为有关部门和企业所重视。近几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建筑法》、《担保法》、《保险法》、《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为在我国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一些地方也陆续开展了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试点工作。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工程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相关法规措施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建设各方对建立工程风险意识淡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在建筑企业和金融业中缺乏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商业银行对政策性贷款投资的工程项目没有必须进行投保的要求,投资主体虽从所有制结构上发生变化,但提高工程风险意识依然不强,未能从工程风险管理入手,降低和转移风险条件。

二是担保市场尚未建立。银行虽然开展了一些保函业务,但在建筑业中的各类保险业务开展较欠缺,险种、保单形式单一,缺乏建筑业特点,不能适应工程担保需要,难以提供工程风险管理的必备条件。

三是缺乏中介机构。从工程风险管理角度讲,缺乏工程保险经纪人、人和工程保险管理咨询机构,由于承包商缺乏必要知识,社会性的担保咨询服务不普及,若没有专业机构为其风险后的索赔业务,投保人将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推动和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是开展工程风险管理的保证条件。

四是工程风险管理费用来源无法律保证。实行工程风险管理必然增加工程成本,担保费的支付是阻碍工程保险机制的关键问题,国家在制定工程结算时未列入此费用来源,客观上造成既无投保资金来源,又无投保压力。

五是缺乏强制性法律保证。虽然我国已出台《担保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但缺乏相应的必要配套法规和强制性监督机制,缺乏针对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对工程担保或工程保险中出现的纠纷进行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的权威机构,缺乏强制性保证。

三、工程风险管理的影响因素

一是管理体制的因素。推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运用利益机制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规范和制约,形成信用机制、从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建设单位的因素。目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状态仍然在持续,“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多数建筑企业处于被动之中,建设单位种种不规范行为已人为构成了项目风险。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影响项目风险管理的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主观原因,建设单位在主观上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建设单位拿到土地,就成投资商,没有资金开工,有建筑企业、有助于帮忙。建设单位把风险转嫁给建筑企业和银行。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说到底是没有足够的压力与动力促使建设单位具有风险管理的主观意识。另一方面是客观因素,建设单位缺乏控制风险的能力。尽管目前在一些项目已实行监理,但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仍然是影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建设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才,并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只有这样才能把风险控制好。

三是建筑企业的因素。当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在企业资本构成方面,中国建筑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近年来,建筑企业作为建筑市场的竞争者,比过去更加强调内部的经营效益,由原来的劳动转变成经营,在建设程序上建筑企业为揽任务,争项目,不能坚持原则,迁就、迎合建设单位的某些不合理要求,从而加大了工程风险因素。

四是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因素

目前我国的担保主体尚不完善,随着《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的颁布实施,培育担保主体在法律上已有了可行性。当前我国主要以银行为背景,借助其遍布的网点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拓展工程领域的保函业务,没有形成银行、担保公司、同业公司三足鼎立的格局。提供的服务还不充分,还没有形成防止、避免、转移工程风险的工程咨询服务主体,从而工程一旦发生风险,对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没有避免、转移工程风险的方法和手段。

四、工程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是加强风险管理教育,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意识。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都必须有全员风险管理意识,把风险管理意识贯彻到参与项目的各类人员中;树立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意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因素,而风险就是在项目实施中形成的;要树立风险管理的法律意识,依法履约,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违约的问题。

二是完善项目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建立风险管理制度。由于市场经济的框架体系在我国建立时间不长,许多制度还在探索阶段,特别是有些现行的法律法规不适应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缺少工程保险的实施细则。当前,最关键的是要针对建设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建立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要研究合理的工程担保、工程保险收费标准及费用计入办法。

三是加强担保市场培育,积极发展工程风险管理中介机构。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顺应市场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和规避风险的现实需要,在推行中也需应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对市场建设加强培育和引导。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除继续发挥银行的作用外,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任担保人,以形成有一定竞争的担保市场。

四是规范业主行为,使业务管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当前,在建筑市场仍不规范、法律法规又不健全的情况下,规范业主行为,行使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仍是一种基本有效的方法。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规范市场的力度,通过改革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推动业主支付担保制度,规范业主行为。项目实施后,承包商一般能较好地履行合同。但是,业主很少能按合同承诺去做,业主支付担保实质上是业主的履约担保,应当与履约担保对等实行,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也应同时向承包商提供支付担保,以防承包商利益受到更大损失。由于业主的违规行为实际上就是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违规导致,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还要落到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头上。

五是建立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切实提高风险管理技术。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首先必须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逐步形成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由于风险具有掩蔽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必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并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不同项目的风险规律。目前,绝大多数承包商对房地产项目的风险比较重视,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重视不够,有些所谓的“形象”特事特办,不按市场规则运行,有的根本不进行可行性研究或不可行也上马,企业只要介入就会遇到极大的风险。所以承包商要对参与的项目列出潜伏的风险清单,进行分类并衡量对比,确定风险的相对重要性;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分析、预测、评估,采取相应的对策,尽可能减少风险损失。

总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既是我国建筑业与世界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前提条件,也是在市场经济框架下构筑市场新体系的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关键在于尽快建立和推行工程保险和保证担保制度,不仅可以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还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市场所带来的损失。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及市场运行机制的改善,我国建筑市场终究能够铸造起工程风险的防范屏障,在与国外建筑企业的竞争中获得生存并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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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有形风险成本是指风险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无形风险成本是指项目主体在风险事件发生前后付出的非物质和费用方面的代价,包括信誉损失、生产效率的损失,以及资源重新配置而产生的损失。风险预防及控制的费用是指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支出,包括措施费、投保费,咨询费,培训费,工机具维护费,加固、支护费等。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决定了工程项目风险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事物总会发生变化,风险也不例外,当引起风险的因素发生变化时,也会导致风险产生变化。因此,应认真对风险进行分析并有效控制风险。

一、工程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合同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等的签字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限定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限定传真、电子信函的效力;(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特别的生效条件;(4)限定相关人员签字程序和效力。

2.分包管理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也可以直接发包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2)约定违约责任,如: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3)确定分包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等;

3.现场签证管理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2)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签证程序,指定各级程序签字有效人及印章;签证必须连续编号;(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应依据申请时所附的资料;(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2)在工程承包合同中预设因工、料、机费用上涨相关的免责条款。

二、投标报价引起的风险及控制

1.报价部分编制引起的风险

投标阶段面临的可引起成本风险的主要是投标文件编制风险,包括报价、商务及施工组织设计三部分。报价风险产生的直接后果是中不了标或不能以优价中标,间接后果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效益流失,例如一个大型工程项目采用清单招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在报价中漏计了一个子项,而漏报的项目一般认为已含在其它项目中,所以中标后施工单位将按图纸进行该子项施工而不能得到额外的计价; 另外,在实际施工中业主有可能更改设计,取消或增加部分施工内容,有的承包商在清单中采用不平衡报价,若提高单价的项目被取消,而降低单价的项目被增加,这样对承包商将损失很大。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在充分考虑竞争性同时努力控制或规避相应风险。

2.商务和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编制引起的风险

商务和施工组织设计风险则会对日后的业主索赔埋下隐患,有的承包商在投标中为了取得业主的好感或得到高的综合评分,在投标文件中不切实际的投入资源,例如本来常规10台机械就完全可以完成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却写明投入15台,而且备注全是“自有”,或者为了显示实力提高了机械配置等级、技术管理人员等级,这样的过度配置不仅浪费资源且在中标后为业主提供了许多索赔机会,因为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后业主可以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来要求承包方来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和投标文件不符,可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三、风险控制对策

风险控制包括所有避免或减少项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潜在损失的各种措施。风险控制人员必须和各专业人员共同识别项目风险发生以及使损失趋于严重的各种条件,然后通过对这些条件的控制来控制项目风险。

由于我国建筑安装工程风险管理起步较晚,各方面制度还不够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竞争促使建筑行业风险的不断变化和增多,施工企业逐渐认识到风险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个环节,开始逐步关注建筑安装工程的风险管理,只有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才能使企业适应新形势并实现新发展。

风险控制对策可分为风险回避和损失控制两种。

1、风险回避方法

在项目风险管理中,高度预防性不但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而且要求针对各种主要风险事前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予以回避风险,增强预防性和风险管理弹性。风险管理的动态性要求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择优性要求在进行风险管理与管理时,需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实施,最终实现项目的费用、工期、质量目标。在实际操作中,采用风险回避来控制风险的方法对项目管理是有利的,可使项目管理成功的概率有效增大。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使风险发生的概率达到最小以回避风险。如 :(1)配备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技工操作人员。利用他们有很强的风险管理法律意识,依法履约并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违约的问题;(2)项目管理者通过预留保证金降低自己所承担的风险,如材料出问题则可用此部分资金支付;( 3)采用风险分散的方法将风险分担给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如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将此部分风险交给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但采取这种方法的同时,也有可能同时将利润分散;(4)可将风险转嫁给另外的单位或个人。如采用保险,根据有关法律运用大数法则签订保险合同,当风险发生时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2损失控制方法是指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项目风险。与风险回避相同,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项目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但回避偏重于一种消极的放弃和中止。损失控制措施可根据其目的分为:(1)损失预防手段;(2)损失减少手段,包括损失最小化方案和损失挽救方案。损失预防手段旨在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则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损失控制方案可以是损失预防手段和损失减少手段的组合。损失的发生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而导致的,在众多因素中,技术风险、人员风险、设备风险、材料风险和环境风险是引起损失发生的五个基本因素。预防损失的发生和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就要对这五个基本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而且尤以对人员因素的控制最为重要。

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探究

1、建立完善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的范畴包括施工是否延长工期、施工费用是否超出预算、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施工单位需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风险管理,有效的控制风险并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所以企业要运用调控手段去引导控制工程建设的风险管理,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体系,结合内外部形势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的完成企业风险管理。

2、树立风险意识,慎重考虑项目施工要利用所有条件,认真审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和单位实际认真编制招投标文件,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条文。尤其要深刻理解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实质内容,快速发现合同中有待讨论修改的地方,对一些含糊不清的风险问题要敏感、及时捕捉并设法化解,在合同中加以详细约定。应注意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法律。还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尽一切努力降低风险,合理报价。

3、建立风险管理企业文化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企业的风险态度和风险管理。因此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共同承担起监控企业经营风险的责任,管理人员应加强运用风险管理办法,比如:规避风险、分担风险和接受风险等。当面临风险,应该采用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主动的避免或减少损失的转移风险的方法。对于可以承受的风险,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风险管理文化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道德标准管理。让每一位员工都树立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全面建立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控制文化以及风险管理的工作环境,让员工自觉地发现风险、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 卢有杰, 卢加仪. 项目风险管理.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2] 何文炯. 风险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1.

[3] 范云.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 厦门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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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始于上世纪30年代美国油田开发项目,70年代后逐步在金融市场上推出的一种新型借贷方式,广泛应用于石油、铁、煤炭、铜、铝等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融资作为国际大型矿业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智利年产80万吨的埃斯康迪达铜矿,就是通过项目融资进行开发的,有利于投资者灵活使用和支配现金流量,这是过去传统的融资方式下不能达到的目标。过了十年,中期项目融资开始引入中国,在水电和能源两大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并获得初步成功.但是由于使用项目融资的时间过长、空间跨度大、结构混乱、手续复杂等原因,项目融资所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我们的具体工作者,在运作融资项目的过程中,从项目的可行性到运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控和风险管理。在外国的很多国家都很重视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对每一个融资项目都要进行具体的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系统.然而在我国,项目融资的很多渠道和方法都处在探索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手段与控制措施存在很大差距,人们的在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意识不强,风险控制措施相对落后,这样就限制了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发展,也使项目融资难以适应现代化经济的发展要求。

一、目前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项目融资制度由于起步比较晚,风险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特别是BOT(建设—经营—移交),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识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具有自身的发展特色,发达国家成熟完善的经验和模式不能照搬照抄,这就遏制项目融资的适用和发展.因此.各项项目融资在我国处于展露阶段,要想使其能够继续发展下去,就需要先解决项目融资管理的中存在的问题,以完善风险的控制系统,推进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进步,就要全面透彻地分析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应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政策不完善

我国有关项目融资的政策规定不完备。我国目前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项目融资如果要完全适用我国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就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若要适用国外的法律,很多企业则对融资风险法律保障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还心存疑惑。同时我国应用的是特许权经营方式,缺乏保证特许权经营规范运作的完备的法律制度。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就造成了项目管理缺乏规范性的运作措施,在项目审批过程难免存在缺陷,由于没有统一的项目融资的基本法律,我国目前对融资项目风险管理基本上是套用现有外资法律或法规,同时参照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融资项目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现有的法律法规、管理控制措施不能涵盖其全部,因而加大了融资项目的审批风险。项目融资要求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和金融市场作为基础保障,投资者参与项目融资主要关注的问题是:所投资的项目法律是否健全、人民币能否兑换到位。如果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系统,风险管理控制就会出现混乱场面,使项目融资实施起来难上加难。

(二)审批融资程序复杂而漫长,增加了项目融资的审批风险

审批程序复杂,加大融资项目风险的审批风险。项目融资工程的审批关键是要得到立项、项目批文、合营合同和章程批文四个批文。按照正常的审批过程,应该是在融资工作基本落实后,就可以直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接下来的工作是申请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由于目前融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法律政策,对融资项目的管理基本上是一个复杂的,多部门参与的混乱状态,办理程序不明确,不能涵盖全部,因此审批程序十分复杂。现行的做法应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基础上,同时就确定项目目标和标的,一些关键的事项再经过审批,这样的过程就增加了审批手续的不透明性。

(三)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下

由于风险管理技术比较薄弱,使得整体管理水平难有提高。这主要体现在:风险评价的误差大,处理问题的手段落后等等,这些制约了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还有部分企业项目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业务开展不起来,速度相对缓慢,缺乏风险管理的职能咨询机构,这些客观因素限制了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发展。也成为制约融资风险管理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

(一)完善项目风险管理的法律条文融资,制定相应的调控措施

在当前加持改革开放的前提下,我国在基本建设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运用项目融资方式投资进行建设。采用具有针对性突出的项目并结合我国国情,稳步地开放市场。对外实行依法保护,合理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二)进一步进行系列的试点工作

首先要对我国引进BOT投资方式,选择合适的BOT项目并对其进行研究,然后根据项目的融资风险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项目公司,同时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并加强投资方式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我国BOT投资方面的法律、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进行研究。其次明确BOT具体的活动过程和影响,以及BOT投资方式成败的一些关键因素;最后阐述BOT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在BOT投资方式中运作的实际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合理对策,同时通过对BOT投资方式的区域合作模式进行探索,建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监督部门,加大审批程序的透明度,依法对各环节进监督力度。使其能够较好地服务于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进一步发挥BOT投资方式在我国项目融资中的作用。

(三)驻足长远,不断提高融资管理质量

现阶段应聘请国外有经验的风险管理人员,中方管理人员要主动参与学习,在实践中需要结合我国目前状态下融资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实现风险管理系统职能上的优化。在管理方式上,要着眼整体,把握环境风险的发展趋势,提高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总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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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引进项目融资的先进理念后,其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改善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状况,在众多领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项目融资的过程复杂、规模较大、融资所需的时间较长且参与方多,所以在完成项目融资的过程中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伴随。因而,在融资理论发展较成熟的西方国家对于融资风险的管理相当重视,他们会对每一个融资项目做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最大程度的避免风险的发生。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目前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使得一些项目因融资风险方面的原因而搁浅,因此我们有必要尽快的采取措施,提高我国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

1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概述

1.项目融资的定义

有关项目融资的定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其作为一个在金融领域内经常被提及的专业术语,到当前为止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定义认为项目融资是指所有针对相关项目而进行的融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项目融资是特指的那些具备有限追索形势的或无追索形式的融资行为。我国相关的官方文件中对项目融资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指的是为我国的项目吸引国外的资产对其投资,且仅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行为。

2.项目融资的风险表现形式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指的是在控制好成本的情况下,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和市场价格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及产品能否依照计划保证产量和品质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有三种具体的风险表现形式,一类是需求风险,即产品的供应与需求之间无法处在一个合理的平衡区间内的风险;第二类是价格风险,是指产品价值因基础资产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变化的风险;最后一类是竞争风险,是指企业经过一系列的竞争行为后,产品利润达不到预期利益的风险。

完工风险。这类风险具体包括项目因为某种原因项目无法完工、工期要延长或完工后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要求三种风险表现形式。完工风险是评估融资风险时需要重点考虑的一类风险,在项目的开发和生产阶段是这类风险的存在期,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项目融资的走向。

生产风险。存在于项目生产阶段的风险统称为生产风险,这里所说的生产阶段是指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这类风险对于整个项目融资的威胁其实很大,应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对其评估时需要特别的认真仔细,因为一旦这类风险真的发生将使融资行为无法继续进行。原料供应风险、技术风险、劳动力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资源风险等等都属于这类风险的范畴。

2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风险管理指的是对项目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权衡、处理工作后,采取的用尽可能小的成本将风险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具体的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及风险处理方案的实施与评估。风险识别是认清项目每个环节所存在的风险的过程,风险评估是指对已经认清的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风险对整个项目所带来的影响的过程,风险处理指的是在风险评估完成后,根据风险对项目的影响来决定是否采取措施来控制损失,并确定最佳方案的过程,风险处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估是指最高决策层根据确定的风险控制策略来制定具体实施环节的过程,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对策,最后对最终的风险控制效果进行评估。

3 当前我国项目融资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项目融资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晚,因此其在我国的发展空间还很大,但也由于在我国出现的较晚,从而使得我国企业在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例如相关法律不够健全、金融渠道不够顺畅、外汇风险较大等等。

1.项目决策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决策者不能够对融资项目进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导致他们所融资的项目的最后收益达不到预期且保证不了项目的质量,这种科学的可行性分析的缺失是造成我国的项目融资风险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使得一些收益前景很好的项目不能如预期中的那样完成。正是决策者的在投资计划方面的评估失策,滋生出投资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已是当前阻碍项目融资在我国继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只有将这一问题解决,以能够为项目融资的发展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在有外资参与融资的项目中,外资往往很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这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就会直接的决定项目融资的成败。在国外投资者看来不够健全的法律就意味着在项目投资中隐藏着无法估量的风险,而这个风险是他们不能够接受的。但融资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正是我们当前所存在的一个明显软肋,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法规,但这些法规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再加上我国还没有对这些立法进行系统的管理,所以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法律体系。

4 加强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对策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一直鼓励外资来华投资,在积极合理的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及先进的管理体制,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带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从我国当前的总体状况来看,基础设施类的建设项目依然对我国的国民经济起主导作用,但由于资金短缺,我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比较适宜采取项目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所以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我们应加快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保证外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部门,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化,依法监督项目融资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项目融资的全方位透明进行。最后,我国应该尽快的将成立专门的项目融资管理机构提上日程,降低项目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制定明确、透明的审批程序。

2.提高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技能

为培养我国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我们可以在一些合适的项目中外聘国外经验丰富的专业工作人员,在完成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派出自己的人员全程跟踪学习,面对面的学习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国外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高风险管理工作能力。在管理手段上,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风险评估系统、风险信息管理系统、风险对策系统,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管理理念上,重视整体、眼光放长远,增强系统观念和战略性理念。

5 结语

项目融资的成败事关我国的国民大计,因为采用融资方式进行投资的项目通常情况下是所需资金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做好融资风险的管理工作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当前我国的融资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完善我们的不足,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贯君,张文.浅析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J].黑龙江对外贸易,2011,(1).

[2]徐梅,周少华.双赢理念下的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与控制[J].科技管理研究,2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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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throughout the process of there is a lot of risk factors, such as industry policy adjustment, the housing market fluctuations, building materials price change, labor, the change of policy, foreign exchange rates and interest rates rise or fall risk, etc, they are directly affect the performance of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project, for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ctivities if can't fully consider these risks, and take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 the whole project will produce immeasurable heavy losses.

Keyword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Risk; Deal with

中图分类号: 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房地产开发风险,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活动过程中存在影响开发利润的多种因素,而这些因素的作用是难以避免或无法预料、控制,使得企业实际开发利润可能与预计利润发生较大背离,因而使企业有蒙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一、房地产开发存在风险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影响着开发最终结果,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竞争能力、强调风险管理有的放矢,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

1.1 政策风险

毋庸置疑,国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全面的,行业政策的变化可以给房地产项目开发带来有利影响,也可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加显著,其影响最为直接的是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

由于房地产市场状况关乎民生,其发展的波动不可避免吸引舆论的关注推动政策按照中央和谐发展的要求不断进行宏观调控。其手段必然遵过金融财政和土地政策的变动来落实。

1.2 经营风险

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基本依靠银行贷款进行开发,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依靠银行贷款进行投资的企业面临着经营风险。银根紧缩使开发企业融资困难经营压力增大,房价波动导致市场观望程度增加。银行利率的波动也影响着房地产市场变化。当利率上升时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成本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需求降低开发利润风险增加。

1.3 技术风险

项目建设施工阶段设计理念落后导致的商品房实用性差、承包商技术和施工管理落后、偷工减料以及项目监管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够、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导致建筑物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也是伴随房地产开发过程的风险。管理不完善造成工期拖延,不仅房地产市场状况与项目策划时相比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租售时机,如已预售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损失信誉损失,还会加大资金成本增加管理费。在建设期间随着建筑科学的进步,消防标准提高和节能环保要求的深化,国家和项目当地政府调整产业政策,会要求未竣工项目采用新的或更高的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如禁止施工现场揽拌砂浆、强制推行商品预拌砂浆、提高节能环保要求、强制实行外墙外保温系统和采用太阳能供热水,提升消防设计和材料防火等级等都会使项目开发成本增加。除此之外建设过程中人工费上涨建材价格上涨和施工中意外事故等都是速一阶段将要面临的风险。

当然,影响房地产开发风险的因素还有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作者就不一一具体介绍。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产生的原因

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应该首先分析其产生风险的原因,从而制定恰当的策略。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竞争对手抢先进入市场,推出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银行贷款利率升高,投资风险增大等。

主观的原因有:企业信息不灵,开发出来的产品不够好,或只是本地区先进,这样就失去了设计上的优势。有的企业在开发上由于设计障碍产品迟迟研制不出,造成开发时机过迟,市场已被竞争者占领;过分重设计轻市场。既过分重视设计的先进性而忽视对市场需求的分析,结果开发出来的项目产品尽管设计水平和性能均比较高,但因不符合当地居民的需求或超过消费者承受能力而缺乏市场需求。集中表现在售价太高。产品投放市场后,企业没能熟练运用促销手段进行宣传,价格过高或过低。缺少配件,售后服务跟不上,没能掌握好产品推出的时机等。

另外,房地产销售阶段也容易产生法律风险。第一,与销售中介公司相关的风险,因销售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法律风险或因销售公司及其员工虚假承诺及不当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第二,与广告策划相关的法律风险,因广告策划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法律风险;因广告策划文字或图片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因虚假广告带来的法律风险;因广告内容不当的法律风险。第三,与销售行为相关的法律风险,违规销售产生的法律风险;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书的相关法律风险;预售房款的收取和使用的相关法律风险;促销方案的相关法律风险;销售现场布置和样版房相关的法律风险;销售人员违规操作、擅自修改认购书、购房合同产生的法律风险;认购书、购房合同书相关的法律风险。第四,与购房者相关的法律风险,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风险;因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地产证产生的法律风险;因设计方案变更产生的法律风险;因公共设施使用等相关问题的法律风险;因按揭贷款合同产生的风险。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经济衰退的时候,这类风险特别突出。

三、加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分析、评价,选择最佳风险管理措施,保证以较低的耗费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获得安全保障的过程。加强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意义重大:风险管理为全面、合理地处置风险提供了可能性,风险管理既能够为风险损失的出现与衡量提供科学、准确的计算基础,又能够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对各种风险对策的成本及效益加以比较,从而得到各种对策的最佳组合;风险管理能够促进房地产投资主体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风险管理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增强风险意识,从被动成为主动管理型,为项目开发提供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

四、加强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的对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风险的防范,强化风险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风险管理:

4.1正确对待开发风险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开展业务,就必然伴随着风险。对待风险,不能过于保守,要合理承担,不能为了回避风险,而降低工作效率,从而失去竞争力;但也不能盲目乐观,有的风险虽然较少发生,但它一旦发生,带来的后果较为严重,损失巨大,甚至有可能“拖垮”一个企业,所以要正确衡量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其后果,使“风险与收益对等”。

4.2主动进行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首要内容和基础工作,任何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如被忽略都可能导致风险管理的失误和失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周密分析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剖析企业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种种不利因素和弱点,以及对企业利益可能造成的威胁。

4.3科学进行风险评估

对房地产开发风险进行量化和测定,确定开发活动中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及确定风险可能给开发活动带来的损失程度。

4.4强化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市场经济下,房地产市场是瞬息万变的,风险无处不在,制订一系统的防范风险措施有利于开发商管理业务、优化资源。重视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可行性研究是开发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防范开发风险的保证,因此必须重视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大可行性研究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投入;科学、全面而不失重点地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尤其要注重对市场需求预测和竞争情况分析;同时要保证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独立性。研究小组按科学的路子,独立、客观地去调查、分析和研究,从而保证项目决策的科学化。

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根据可能的建设进度和将会发生的实际付款时间和金额,同时考虑各种投资款项的付款特点,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这是实现项目投资管理目标和企业投资效益的有力保证,要重视多方案

的设计和选择,寻求一次性投入少而全寿命经济好的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费用;协调好投资控制与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关系,做到三者的有机配合和相互平衡。加强投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现实问题和潜在因素,尽早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重视合同分析;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完善合同变更管理和合同资料的文档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在内部关系的协调中,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需求设置部门和人员,明确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在外部关系协调中,开发商需要整合自身资源,建立一个由主管工程领导牵头并整合工程管理、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内部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临时机构,与工程项目现场人员分工。

4.5灵活进行风险分散与转移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调整开发结构,实行开发类型多元化、开发区域多元化、开发时间差异化来分散风险。如通过投资建造不同档次的住宅;或者是把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如住宅房地产、商业房地产等。用个别房地产开发的高收益去弥补个别低收益的房地产损失,以减少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整体开发风险,最终获取平均的投资收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采用以下形式进行风险转移:①通过契约或合同将损失的财务负担和法律责任转移给非保险业的其他人,达到降低风险发生频率和缩小其损失程度的目的;②用外部资金来支付可能发生的损失,将损失的财务负担转移给其他人;⑦通过购买保险,业主作为投保人将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包括第三方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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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内涵

“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就是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核心,以全局计划部署、整体有序推进、业务无缝链接为原则,以防范先行、管理跟进、控制把关为工作链条,形成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完备可循、工作联动有序、防范严密有效,能够高效运行全面防范企业经营管理各类法律风险,可应对大型企业集团多基地、跨区域管理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

“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防范法律风险,以此为引领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法律风险有很强的伴生性,在企业经营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企业的所有经营风险最终往往转化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对法律风险实施预防、管理和控制无法由任何一个独立的业务单元单独完成,也无法以常规的法律事务管理为手段和依托得到有效解决。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法律管理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形成“法律+专业”工作团队,全面识别、分析、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重要涉法事项中蕴含的各类法律风险,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对法律风险源点逐一拆分细化到岗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借助“法律工具”,引入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机制,制定专业领域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专业+法律”的专业管理体系,作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涉及重大法律风险和复杂疑难问题,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事前防范得法、事中控制有力、事后补救及时。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建立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上下结合统一联动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排除机制,形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集中统管+执行反馈”的全方位共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的整体管理模式。

二、“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构成

“防”是指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前置,做好防范意识培养、规章制度约束、工作流程规范、风险预先辨识、措施制定实施等工作。“管”是指做好法律风险计划安排、工作运行指导、效果检查考核、总结研究提高等管理工作。“控”是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特别是对重要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及法律纠纷案件的法律风险实施重点控制,辅之以事后补救。“防”、“管”、“控”三者既相对独立,又是一个相互融合的整体。这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具有横向协调和纵向贯通的整体特性,需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支撑体系。

第一,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设立从集团到各子公司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和独立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法律事务部门,明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各项职责,通过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总法律顾问职责“三到位”实现法律风险集中管理的组织保证。

第二,建立以系统控制为支撑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三个控制系统:一是制度流程管控系统。全面构建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专业+法律”管理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动态跟踪防控系统。通过识别、分析、评估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发出风险预警等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组建“法律+专业”团队,对法律风险的多发区域和部位,组织采集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法律风险。结合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重点区域、部位可能发生的重大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前制定应对措施。三是信息化监控系统。为实现法律风险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风险无遗漏、无缝隙,建立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为中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发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第三,建立网络式联合防范工作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专业防范和从集团公司到各子公司纵向逐级防范的网络式法律风险联合防范工作体系。横向专业防范以集团法律事务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各部门从其专业职能出发,负责对本专业领域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信息采集、识别评估、确认及制定措施进行防范,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组织从整体上研究、把握法律风险的变化情况、特点和趋势,总结规律,掌握风险的多发区、高发期,从全局角度提出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和具体防范措施。纵向逐级防范以集团总部专业主管部门为主,子公司专业部门配合,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的指导,层层负责,逐级延伸。

三、鞍钢的实践及研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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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境外电力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及综合性要求较高的管理,它的管理范围涉及到境外电力项目投资的每一个环节。

2.1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风险管理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应用十分广泛,而不同领域、不同企业、企业发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关于风险管理的范围、风险管理的深度及风险管理目标各有不同,故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也都有着不同的见解本文结合实践认为境外电力投资项目风险管理在内容上涵盖企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投融资、财务管理、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项目开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流程。实质上就是决策层在公司投资经营活动中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以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或在公司承受范围之内承担风险的过程。

2.2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境外电力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循环系统,具体的实施步骤可以分为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实施、监控及调整三个阶段。

3境外电力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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