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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公共性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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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公共性

篇1

对公共性的重视在中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公共艺术的核心观念是对公共性的诉求,意味着中国民众已开始思考公众在公共空间中的权力问题。

一、公共艺术的公共性

所谓公共性是人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属性,是在人的利己性与利他性的整合中所形成的人类生存的共在性,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依性。在这个过程中,人既不断为生存创造条件,又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提升自我,推动社会发展。

按词义,字面上的"公共艺术"指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艺术,性质有别于挂在私人家里的艺术品。公共艺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也不是一种统一的流派、风格,它是使存在于公共空间的艺术能够在当代文化的意义上与社会公众发生关系的一种思想方式,是体现公共空间民主、开放、交流和共享的一种精神和态度。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

1.公共艺术的目标在于其精神实质或价值取向的一元性。这种一元性体现了政治学上的权力概念,可以将之理解为既定的有组织的权力结构以非强制性权力形式对个体实施有意和有效的影响,以达到有益全社会的预期目标。从社会学或文化学角度来看,这种一元性是社会控制和文化渗透的体现,即社会规范通过一定形式影响个人行为,使个体在接受这些规范的内在化过程中趋向社会化。"文以载道"、"寓教于乐"则是美学对这种一元性的表述,它意味着可令大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形态始终体现着整合社会的道义。

2.公共艺术依赖的环境是公共空间。其中的公共空间不光指公共环境、场所、场地、放置雕塑的地理场景,还应该包括社会空间和精神空间,也包括艺术家个体意识对社会文化和精神意识的介入。希腊的广场和乡土中国中的祠堂、井口是公共空间,并不是因为它空间阔达开敞,而是因为人们在这里交换意见,共同生活,结为共同体。

3.公共艺术面向全体公众,并要求公众的参与。公众与艺术家在公共艺术上应该是以交往为基础而进行互动,相互之间进行良好的交流、沟通、选择、影响。也就是说,公共艺术作为公共空间中的艺术,最好先问问使用这些空间的老百姓,他们需要的是什么,现有的方案他们喜欢不喜欢,他们准备怎么使用这些作品。缺少这样的民主程序,即使开发商或者政府主导的公共艺术建设幸运地找到了最好的艺术家来创作,作品也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

4.公共艺术的结果是开放的,它的检验方式是互动完成的。公众对公共艺术的参与结果,是实现作品的互动,即艺术家和公众的双向交流,相互影响,互动的主体是平行的,它是作品的延伸,它使公共艺术的结果呈现出开放性,作品的意义和结果只有在互动中才能完成。公共艺术的成功与否,结论是开放的,作品公共性的实现与否是作品价值最后是否实现的依据,只有在公共性的框架中,在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公共艺术作品的价值才能最后完成。

二、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的认识误区

1."开放说"

这种认识专重公共艺术的空间形态,认为空间开放性把握是公共艺术公共性的绝对依据。应该说,这种空间开放性是公共艺术公共性的一种形态特征,但不能就此认为,那些不是对所有人开放的艺术形态就一定会缺乏公共性。开放的空间形态可寄于公共性,封闭的空间形态同样可寄寓公共性,因为公共性的实质不在于艺术的空间形式,而在于其精神蕴涵的一元性。

2."下放说"

这是从创造主体来考虑的。这种认识依照"后现代"主张阐释公共艺术,认为应该"去中心",将空间营造权"下放"到个体,以致把个体的"参与性"视为公共性。这种主张看似充满民主色彩,开的却是一张空头支票,因为没有哪个老百姓参与了实际创作,也没有哪一种方式集中了民意。

三、公共艺术公共性的流失

公共性虽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公共性的流失现象在公共艺术方面也是俯首可视。而公共艺术公共性的流失主要表现在。

1.精神实质或价值取向的多元性

目前中国所谓“公共艺术”其实是国家化的,是政府“为民办事”的结果,政府给什么,市民就要什么。公共艺术展现给大众只是一个外在形式的艺术作品,而没有向大众提供了一个透过艺术作品来审视社会、审视人类、考量人类的全新的理念。如今在中国城市街头铸造铜像已经蔚然成风,成为政府发展地方旅游经济的一种手段。这些工程无非是被各大小雕刻公司或者院校里的三产部门分包,然后再由良莠不齐的技术工人实施完成,作品质量便很多取决于技术工人的水平高低,艺术家的角色在整个过程中则讽刺性地缺席了。

2.依赖空间和诉求对象的狭隘性

由于长期处于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国内大多数人对于公共空间的认识是有局限的。这种局限源于我们自身所生成的空间经验就是单一的,我们尚缺乏那种细致入微地分辨多元社会空间的敏锐意识。由此,在公共空间和对其意识同时匮乏的前提下,对于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实践难免流于狭隘和表层。由于公共空间是缺乏的,真正具有行动力的社区组织和民众也是缺席的,当公共艺术以“一切为人”的口号被实践时,这样的艺术不会为所处空间带来任何批判性和建设性的思考,只会提供快餐和佐料式的视觉愉悦,甚至更糟。

3.公共艺术的结果的封闭性,它的检验方式的单一性

在中国公共艺术有一种政府化的特性,很多公共艺术的设计、建立,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单独决定,并没有公众或艺术家的共同参与,其公共艺术形成结果是封闭的,也只需政府或开发商内部检验。如今在中国城市街头铸造铜像已经蔚然成风,成为政府发展地方旅游经济的一种手段。这些工程无非是被各大小雕刻公司或者院校里的三产部门分包,然后再由良莠不齐的技术工人实施完成,作品质量便很多取决于技术工人的水平高低,艺术家的角色在整个过程中则讽刺性地缺席了。杭州西湖边曾经奇丑无比的“美人凤”雕塑如今已经被拆除了,纽约时代广场上的极简艺术大师理查塞拉的弧形大钢板也被拆除了。更是对其公共艺术结果开放性,检验方式互动性的影射。

篇2

当代设计艺术源于实用艺术,而实用艺术是一个与纯艺术并存的一对概念。这里我要提出的另一对相关概念是艺术的公共性和独占性。所谓艺术的公共性,从字面上理解即艺术的外在性、共享性、公众性;所谓艺术的独占性,可以理解为艺术品的局域性、独享性、小众性。放眼艺术,我们不难发现纯艺术和实用艺术都有某种程度的公共性和独占性,其公共性和独占性的判断,主要是看艺术品性得以实现的途径。一般而言,纯艺术的公共性要小于独占性,实用艺术的公共性要大大高于独占性,这是因为,纯艺术的实现不以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为必要条件,人们是“知温饱”后而思之;而实用艺术的实现则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是生活的组成部分。设计艺术是实用艺术在当代的实践延续和理论扩展,其公共性性质、属性和特征一直以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理论关注和研究,因此,对于相关问题研究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表现为:

第一、设计艺术公共属性研究的学术价值

学科交叉、理论交互是当代学术研究的重要特征之一。从现代公共管理学、群体行为学、公众心理学的视角来审视、思考和研究设计艺术的理论问题,无疑为设计艺术的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观察窗口,通过这扇窗口我们将看到设计艺术在公共属性上所蕴含的社会文化特质,其学术价值主要体现为三点:其一是设计艺术学科研究领域学理知识性拓展;其二是设计艺术学科研究方法论的更新、探索和实践;其三是设计艺术学科理论研究的结构性纵深推进。长期以来,设计艺术学术界和出版界热衷于技能技法等形而下知识的传播,对于形而上的学理思考关注较少,客观上存在重技巧轻理论、重现象轻原理的伪学术局面,这是需要学术共同体认真反思的。

第二、设计艺术公共属性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设计艺术公共属性的研究关系到设计艺术学的认识论基础,在理论上阐释和理清设计艺术的公共特性,为学科研究的延展提供理论依据与观点支持;而对于设计艺术与其它相关交叉学科的体系理论构成研究则将提高学科学术认知度,充实学科理论的结构内涵,丰富学科理论研究的方法途径,对于设计艺术学科具有理论创新的意义。

实践需要理论,尤其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性理论为指导。明确设计艺术的公共特性对于实践的意义一方面在于对设计艺术公共性特征的定性研究,为设计艺术的实践提供目标用户的清晰定位,使设计工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设计艺术与纯艺术的本质区别,从而提高设计的目标质量和执行效度;另一方面在于设计艺术传播本体、传播渠道和传播目的流程特质及其相互关系的系统理论研究,可以指导设计实践者有意识、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设计行为,使人们自觉地意识到设计艺术传播实现过程中,在面对不同阶段、不同时空、不同对象所应采取的不同方法,从而提高设计艺术的社会功效、文化品位和传播质量。

在上述基础理论认知得到澄清之后,我们接着就要回答设计艺术公共属性研究中面对的两个主要问题。

第一、设计艺术公共属性的基本内涵

在对设计艺术公共属性认知基础上,有必要深入剖析一下其内涵要义。设计艺术首先是为公众提供基本物质需求服务的公共性产品,因而它的实用性、功能性应该是摆在第一位的。这是现代设计思想摇篮包豪斯设计学院所力主和倡导的,也是现代公共设施设备设计中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准则。在当下中国的城市公共设施和休闲场所的建设中,不时出现一些违背设计艺术的实用性和功能性这个第一原则,盲目追求甚或一味模仿所谓时髦造型的公共设计作品,出现许多看起来既不像独立艺术作品,更非公共实用品的人造景观,致使一般市民无感,专家吐槽,更造成公共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让人十分心疼。

其次,设计艺术是为提高公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服务性产品,其大众性、消费性和生产的规模化是在设计实践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这是不用多费口舌大家都能明白的道理。相反,这里我要强调和呼吁的是,应将小众性、娱乐性和个性化定制纳入决策视野,让公共设计产品惠及更多的民众。我们在强调设计艺术的公共性时,可能会导致一个极端思维,那就是公共艺术产品只对多数提供服务,满足社会多数诉求,而无需理会少数意愿,甚至完全忽略个性需求。公共产品设计不应以简单多数粗暴压制少数合理需求,这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基础,也是文明社会的理性选择。在公共产品的服务设计中,尽管残障人士社会占比极少,但仍需尽最大努力为这些人群提供设施设备的方便,这是健康人群对残障人士的关爱,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针对残障人士的日常出行,在发达国家有着完备的公共服务设计和法律法规,如公交地铁的无障碍通行、专用停车泊位、残障人士专用卫生设施等。在中国,关爱弱势群体的服务设计及理念正逐步形成,但实际落实到位情况与发达国家还有巨大差距,有设计无设施、有设施无系统、有建设无维护的现象比比皆是,更缺乏社会对此问题的普遍共识和行为遵从。

再次,设计艺术要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及精神需求服务,设计艺术的时代性研究不可缺失。套用清代艺术巨匠石涛的名言“笔墨当随时代”,提设计当随时代是完全适合和恰当的。设计当随时代不是简单的理念和口号,而是一个又一个具体的设计行为。科技水平的日新月异、设计手段的不断更新、施工材料的升级换代、社会环境的不断变迁,使得设计艺术面对着一个从物质形态到观念意识持续处于变化过程中的客观世界,面对着这样一个世界,任何不思进取、持盈守成的思想都是不合时宜的。

篇3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2-0040-01

“公众”在中国当代艺术中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当代艺术的这种贵族化趋势和精英化倾向成为阻碍其进入公众生活和大众消费的首要障碍。“小众化”、“圈子化”不仅是中国当代艺术所面临的困境,也是整个社会文化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当代艺术在介入公共领域时,首先要改变的就是精英与大众、前卫艺术与大众文化二元对立的状态。美术馆作为一个公共空间,不仅肩负着为公众服务的社会功能,还有为公众推广、普及和传播当代艺术的责任。当代艺术的先锋性和公众艺术教育的滞后性为美术馆对当代艺术公共性的推进提出了挑战:公众如何接受这些前卫性艺术创作?美术馆如何在突破体制约束并保持自身学术定位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缩小当代艺术与公众的审美差异性,使其介入公共领域从而形成普遍的社会效应?这是建立数字美术馆公共教育推广平台的契机,也是中、低价位的当代艺术品进入公众生活和大众消费所面临的机遇。

信息时代、网络社会、公民社会的新“社群意识”以及日新月异的电子设备正在逐步改变人们的视觉经验和交流方式。电子图像的新经验必然会对当代艺术未来的视觉观念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的社会语境中,数字美术馆不失为推进当代艺术公共性的一种可行性操作模式。它会日渐取代传统的观展方式,从而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经验。今日美术馆等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民营美术馆已经设立了数字美术馆平台,为当代艺术介入公众生活,提升公众审美层次提供了一个范例。公立美术馆数字平台在推进公共教育方面也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从学术层面来说,美术馆的学术定位为其数字美术馆的运营树立了价值标准,为公众接受当代艺术提供了经验价值。然而,美术馆在与网络平台的结合中,如何继续保持自身的学术标准和艺术品质,而不为体制、市场、媒体各类权力话语所侵蚀,是数字美术馆建设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于文化转型期,公众审美教育的推广、公共平台的搭建以及公共媒体的形成是当代艺术介入公众生活的必要条件。数字美术馆可以为实体美术馆搭建公共交流平台、培养当代艺术受众,提供一种实验性的操作模式。数字美术馆可以致力于对公众审美教育的推广和普及工作,在展览中设置公共交流平台,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使公众与当代艺术发生直接、互动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当代艺术的精英姿态使其一直处于远离大众的状态。中国当代艺术展览的系统中更是鲜有公众的参与。由于一直以来所接受的传统教育,公众对传统艺术有着天然的喜好和依附,而缺乏对当代艺术品价值的判断能力。数字美术馆的教育推广正是基于这一弊端,针对公众实施的、有效的当代艺术推广和普及的工作。

除了对当代艺术的传播与推广,数字美术馆平台的设立也应偏重于将当代艺术品带入公众生活与大众消费。在后现代,艺术不但是艺术家创作的作品,也成为一种文化产品。公共艺术主要是指在社会开放空间中,为社会成员共享的视觉艺术形式。也就是说,占据公共空间的艺术并非就是公共艺术,它必须要具备为社会成员共享这一因素。艺术的公共化在其成为商品进入艺术市场这个公共空间后也会更加为人所关注。因此,必要的教育推广和合理的价位是当代艺术进入公众生活和大众消费的关键。

篇4

公共艺术(Public Art)又被称为公众的艺术或社会艺术,它不隶属某一类艺术流派或艺术风格,也不单指某一类艺术形式,它存在于公共空间并为公众服务,与社会中存在的各个因素相关联,体现了公共空间中文化开放、共享、交流的一种精神与价值。

一、公共艺术概念的理解

现阶段,很多人对公共艺术的理解都比较陌生。其实,公共艺术没有一个固定的、简单的定义,它的定义具有易变性、积累性和渗透性等特点。但它有其明显的公共性和互动性的特质。它也许会和建筑物合为一体或会导致一个新的建筑学空间诞生;也许是新的公共空间、景观美化、艺术围墙和艺术栅栏、艺术砖砌、艺术大门、艺术窗户、休闲空间、游乐场所或结构;或许只是艺术字体雕刻及墙面装饰的薄金属板或瓷片等。它也有可能是采用织锦挂毯等纤维艺术;也有可能是艺术雕塑、陶瓷;此外还可以是大地作品、摄影、版画、影像、高科技艺术、表演、事件、诗歌朗诵、音乐舞蹈等等;公共艺术也可以表现一个故事或文章,可以是装饰性的、幽默性的、敏感性的或有争议性的;可能事反思我们的历史遗产或是对未来的憧憬,也可能是强调地方特性和特殊问题等等。可见,它所囊括的范围之大,关联之大,不一而足。

二、公共艺术的文化关联性体现

所谓公共艺术的文化关联,是指它的生存、发展与其外在文化因素之间的连带性及互动关系。

与之相对立的独立的私人性质的纯艺术或架上艺术存在,更显出它与外在社会因素的关联特性。如:从呈现的内容上看,纯艺术作品的表现内容可以是个人的、具体的、情绪化的、偏激的,同时也可以是公众的;但公共艺术作品通常在内容上更加接近公民的思想和地域的文化,它总是平等的、公开的,整个创作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客观事实证明,当一种艺术的存在方式与其所在时代的社会公共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关联,它才可能在历史中产生实在的影响和深刻的记忆。

总的看来,公共艺术的关联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第二,与城市相关联;第三,与艺术家个体相关联。

第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

公共艺术与大众权力的密切关联,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支配力量,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外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现实中的权力有很多种,其中重要的使政治权、经济权和话语权。公共艺术是一种话语权,但这种话语权与其他一切话语权一样,要收到政治权和经济权的制约和支配;创建公共艺术的过程就是运用权力队社会成员进行控制和影响的过程。

大众权力,是指普通人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

由于体制、观念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公共艺术的实施过程中,大众权力容易被忽视。而大众权力是我们国家发展公共艺术不容忽视的一个条件。

公共艺术所涉及的领域,正属于大众福利的一部分——和谐的公共生活和文化享受。“公共艺术开始逐步自觉的伴随着城市经济和公共环境等社会福利化建设而强调了艺术——为人们大众服务;为多元化的当代市民文化和社区生活服务。”从社会生活的本质看,只有精神享受才是人类最高的福利,而大众想获得这种最高的幸福,离不开公共权力的保障。

在公共艺术中,大众权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用艺术资源,一个是参与艺术生产。这意味着人民不但有权欣赏公共艺术的创作成果,还有权参与公共艺术的创作过程,也就是体现了公共艺术的参与互动性。也只有决策者(政府或投资人)、公众和艺术家共同携手,才能创造出完美的公共艺术作品。因此公共艺术能促进市民之间、官民之间的对话,拓展积极、民主的公共生活,提升人民的环境艺术和审美素质。“正因为如此,公共艺术符合社会的迫切需要,提供了一个重新定义我们时代艺术的机会。”

第二,与城市相关联

篇5

导语

公共艺术一词分为两条脉络。一条是针对城市公共空间而言:它设置于公共空间之内;以城市雕塑、装置艺术、公共壁画、行为艺术、景观艺术、环境艺术等多元的艺术表现形式作为载体;涉及艺术批评、城市规划、艺术管理、艺术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生态学等学科;以非特定的社会群体或特定社区内的居民大众为受众;向社会公众开放,通过公共渠道与大众接触,并接受其自由参与、讨论、批评的艺术作品或艺术活动。①另外一条是针对素质教育中德、智、体、美、劳中"美"的教育部分而言:它包括文学艺术、音乐艺术、美术艺术、舞蹈艺术、戏曲艺术、戏剧艺术、影视艺术等,目的是普及艺术基本理论,培养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并对艺术作品形成一定的鉴赏与批评能力,使人全面发展。②其中第二条脉络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

针对城市公共空间而言的公共艺术,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正式被提出。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使用这个概念。③

一、公共艺术与公民社会

迄今为止,公共艺术在世界范围内仍未形成被公认的统一描述。尽管如此,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公共艺术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公共性与艺术性。公共性限定了公共艺术的范围,艺术性则决定了公共艺术的性质,两者之所以可以结合,与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有着密切联系。

(一)艺术走入社会

14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之前,艺术基本被上流社会与权贵把持,艺术的存在与否对广大民众生活内容与方式的影响甚少。文艺复兴运动使艺术在部分上摆脱了权贵的桎梏,但同时使艺术走入艺术家的个人世界。大众之于艺术仍遥不可及。18世纪启蒙运动之后,艺术品开始具有商品形式。这种文化与市场的结合,使艺术成为一种可供讨论的文化,如此艺术开始逐渐走入市民生活。18世纪中叶,艺术批评成为一门专业,批评活动架起艺术家与公众之间沟通的桥梁,艺术开始引起公众更多的关注,此时的艺术与中世纪相较,更具有公共性。

(二)现代公共艺术产生

20世纪60年代,西方文化经历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后现代多元化发展的思想使具有文化多样性特征的公共艺术有了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德国文学理论界出现"接受美学"流派,使艺术的研究中心,从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转移到艺术欣赏者。这一流派的思想虽然针对文学艺术界提出,却与公共艺术的核心思想不谋而合。艺术欣赏者的地位不断提升,广大艺术理论家达成共识:艺术欣赏不再是被动的审美感受,而是欣赏者对艺术文本创造性的审美活动。④

理查德.塞拉(Richard Serra)的《弧》、林璎(Maya Ying Lin)的《越战军人纪念碑》以及约瑟夫・波依斯(Joseph Beuys)的《7000棵橡树》标志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共艺术出现。这几个作品被公认为现代公共艺术的开端,皆因其引起了公众广泛的争论与参与,涉及由公众引发的社会问题,并因公众的干涉直接影响到作品的结局:作品《弧》是极简主义风格的雕塑,作者应约为纽约联邦政府的公共空间设计,因受到公众的强烈反对,政府最终只好将其拆除;《越战军人纪念碑》的方案,评委虽然认可,但因作品艺术上超前、政治上含蓄,公众争论不休,后经艺术家据理力争和适当妥协,才得以实施; 《7000棵橡树》是波伊斯为倡导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而提出的一项公共艺术计划,即广泛发动市民出资参与,在卡塞尔市区种植7000棵橡树,并在每棵橡树旁安放一座1.2米高的玄武岩石柱。是迄今世界最伟大的生态雕塑,它由公共艺术家与市民共同完成,生动的体现了公共艺术的公共性,是活的公共艺术品。

(三)公共艺术与公民社会

公共性是公共艺术最重要的属性。公民社会是公共性的前提,民主政治是公民社会的基础,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意识形态中才能产生公共艺术。

公民、公民文化与公民社会三者相互依存。公共艺术作为一种公民文化,是公民社会的内在精神。公民社会是公民文化的外在形态,只有在公民文化和公民社会之中才会有真正的公民,公民只有在公民社会中才能产生真正的公民文化。⑤

二、我国民主社会转型中公共艺术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还处于民主社会转型之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伴随市场经济的深入,信息产业的发展,文化交流变得频繁且传播速度惊人。人们对于民权、民主与公共的意识也在持续加深加强。然而民主、民权思想在我国从提出至今不过100年左右的时间,与西方国家相较还非常薄弱。人们的权利意识和公共意识虽然在不断提升,但长期的封建统治的治理模式不可避免的在国民思想中留下烙印。公共艺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发展会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众参与性不强

公众主动参与公共艺术的意识不强。参与公共艺术应该包括:设计前期的构想规划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及作品与活动落成后的评论阶段。目前我国公共艺术中公众的参与多停留在作品与活动落成后的评论阶段,并且参与过程不主动,持续时间较短。至于落成之前的各个阶段,公众基本参与不到,原因有两方面:一、公众无机会。二、公众无意识。

(二)过于追求数量,忽略公共艺术的质量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城市雕塑,公共环境设施开始出现在各城市中。更有一些城市开展"雕塑",这一现象令人担忧。⑥

1、资源浪费严重

大量的雕塑兴建,过度强调数量,不考虑雕塑传达的内在精神,忽略雕塑与城市环境的相容性;模仿跟风现象严重,不考虑城市自身的历史发展脉络,千城一面,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从长远来看由于作品质量不高,没有长久的精神力量支撑,经过数年或数十年被拆除的可能性大,将会造成更大的浪费。

2、过于关注形式,忽略公共艺术的本质

开展"雕塑"是因为对公共艺术有需求。但并不是所有雕塑都是公共艺术,公共艺术也不局限在雕塑领域。

目前我国的公共艺术多放在对造型等外在表现形式的研究上,重艺术性,轻公共性,造成对公共艺术理解的偏差。艺术性虽然决定公共艺术的性质,但公共性才是公共艺术的核心精神。公共艺术不是某种具象的艺术形式,也不是一种统一的流派、风格,它是使存在于公共空间的艺术能够在当代文化的意义上与社会公众发生联系的一种思想方式,是体现公共空间民主、开放、交流、共享的一种精神与态度。⑦

三、我国民主社会转型中公共艺术发展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针对公众参与性不强

1、公共艺术的公众是公民

作为公共艺术的公众应该由人民逐渐过渡转变为公民。 人民的概念把个人意识淹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不能得以体现,差异消失导致真正的共性无从谈起。表现在公共艺术中:把公共艺术的公众理解成了整体而未细分至个人;人民没有主动参与公共艺术的意识或认为参与与否无关痛痒;如此导致公共艺术的公众话语缺失,人民与公共艺术之间存在深深的隔阂。而公民的概念,个人只是法权身份的一种转化,身份的形式尽管单一,但个性却被保留下来,人们有着强烈的公共意识、权力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公民的存在,是公共艺术得以顺利进展的前提。因此由人民转化为公民,是社会责任意识、民主与权力意识逐步提升的过程,更是公共艺术能够不脱离其核心本质发展的前提。

2、公共艺术的产生是艺术家与公民互动的结果。

公民应该更多的参与到公共艺术的构想、设计、实施与评论中。不可否认,公共艺术家对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要高于一般公众。公共艺术比一般艺术更强调公众意识,公共艺术家应该尽量将个人意志融入到公众意识中,但不意味着要以牺牲个人创作水平来迎合公众。以损失一方利益换来的平衡,也会造成问题:作为公共艺术家,不能全面表达对公共世界的理解,委曲求全的结果是丧失了创作激情而使整个公共艺术事业的发展受到影响;作为公众,公共艺术家有意降低能力以达到平衡,有不对等的意味,会引起公众的不满,产生抵抗情绪,难以产生客观的评价。公共艺术家与公众之间不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而是平等共享的关系。⑧

应该承认并允许作品与公众之间存在落差。公共艺术不同于其他一切艺术形式的最大特征是:它不以作品在物质形态上的完成而终结。即使它伴随公众的参与和争论实施完工,也不代表该作品已经结束。公众的评论可以一直持续进行。正因为落差存在,沟通、争论、评判才存在,公共艺术才存在。在这种公众参与的沟通与评论中,艺术家可以了解公众的世界,公众也在一定程度上看到艺术家想要传达的内涵。你争我辩的过程,是公共艺术家与公众共同成长的过程,也是公共艺术成长的过程。

3、公众对公共艺术作品及活动的前期介入

公众不能参与公共艺术前期构想规划设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城市公共艺术因资金需求大、技术要求高、部门合作多,涉及财政拨款、城市规划、景观园林建设等问题,政府干预较多,公众话语权不能得以全面施展。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建立健全我国关于公共艺术的法律法规。在现有国情下,适当采用国外实行已久的艺术百分比制度。(设立百分之几,可根据我国不同区域城市的不同发展状况做出相应合理的规定。另外我国港澳台地区公共艺术的发展要比内陆地区先进,并设有适合自身地区发展的规定,内陆的深圳随还未设立明确法律条文,但公共艺术事业发展的较为成功,内陆其他省市皆可作为自身发展的参考。)

(2)充分利用高速发展的电子网络信息技术。在作品设计之前,向公众宣布计划,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汇总整合。将公共艺术进行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阶段都以公众容易接收的形式(电视、广播、网络、招贴、海报等)予以传达并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调整,避免浪费。以国家、城市、地区、社区、小团体等为单位分别设立关于各单位的公共艺术论坛,方便艺术家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

(3)尽量开发公众与公共艺术家共同实施完成的作品与活动。波伊斯的《7000棵橡树》是这类公共艺术作品的典范。公共艺术家可以此作为启发,带动公众参与到整个作品的设计实施中,使整个过程成为一种公共艺术,而不局限于最终的艺术作品。

(二)针对过于追求数量,忽略公共艺术的质量

1、丰富公共艺术的表现形式。

公共艺术作为一种观念,其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并不单纯局限于城市雕塑。它可以通过公共壁画、景观、装置、行为艺术等形式来表达,甚至可以融入音乐、视频、影像等多媒体技术。城市的公共空间多种多样,根据空间大小的不同,可以设立不同形式的艺术作品。包括街道标牌、座椅、垃圾桶、绿化、建筑外立面等公共设施,加以好的设计都可以成为优秀的公共艺术作品。所以发展公共艺术,完全不用单瞄准雕塑一项,从一些细节入手,反而投资低、见效快。

2、深入挖掘城市文化的独特内涵

千城一面的现象,是对公共艺术的误读,也是对城市文化的误读。每一个城市因历史背景不同,都拥有各自独特的文化艺术,公共艺术也应根据城市本身的文化内涵找到适合自身的表达出口。这个出口可能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可能是最不起眼的角落,但却可以通过这样一角引发该城市内公众最广泛的关注与探讨。

3、以艺术批评搭建桥梁

艺术批评家的力量不容忽视。当公众面对层出不穷、风格迥异的艺术作品时,往往不知所措,对公共艺术的解读不知该从何下手,理解通常也停留在感性层面,很难做出科学、深刻全面的判断。这时就需要艺术批评家站在理性的立场,根据一定的标准,利用科学的观点,对艺术作品做出全面的阐述与解读,帮助公众有效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作品。艺术批评在引导公众的同时提高了公众的艺术鉴赏力。⑨

结语

公共艺术并不单纯为美化人的生存空间而存在。它以艺术美学的观念为指导,主旨在引发公众的思考与讨论。公共艺术涉及的不仅是物质实体、空间外壳等可见部分,还包括不可见但对人起作用的社会部分,它是艺术的,更是公共的,是艺术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综合。⑩所体现的是社会对公共空间民主化进程的需求和对公共权力的重新审视。公众对公共艺术,不仅要求与表层信息对话,更期待与深层感情对话。要解决公共艺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将这些问题放在当下存在的社会结构中去分析,本文提到的只是问题中的一部分,还有更多关于公共艺术的问题应该被发现和解决。

注释:

①董雅/雎建环.公共艺术生存和发展的当代背景[J].雕塑,2004(4)第21页

②王增.公共艺术教育[J].美术大观,2009(01)

③孙振华.公共艺术的观念[J].艺术评论,2009(07)

④曾耀农.艺术与传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2007,第18页

⑤熊易寒.观念的进化:由人民到公民 [J].书屋,2004(05)

⑥张健整理.公共艺术在中国[J].艺术.生活,2005(02)

⑦周成璐.公共艺术的逻辑及其社会场域[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绪论

⑧张健整理.公共艺术在中国[J].艺术.生活,2005(02)

篇6

美国美术史家格兰特・凯斯特(Grant Kester)提到:“公共的现代概念与经商的中产阶级的兴起有关,他们反对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专制统治,为争取政治权力而进行斗争。”[1]对于公共概念的第一次清晰的表述出现在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约翰・洛克(John Locke)和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等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在他的第一本著作《论政府》(Treatise of Government)(1690)中,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必须建立在“自由人”普遍认可的基础上,并且要经过合情合理的讨论与认可,同时,建立一种“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的关系。在洛克看来,社会契约的建立有两个主要前提:一,必须有公共领域或者市民社会的存在,为广泛而平等的讨论提供环境和条件;二,使这种讨论能够导致共同的社会意愿的形成。但是凯斯特也就社会契约论提出了疑问:“这种‘意愿’是先于市民社会而存在的,还是由市民社会创造(或者强加)的呢?……如果这种人类共同体不存在,那么我们又怎么能假设任何的对话和讨论都能够导致统一的意见呢?”[2]

这就要求一个具有绝对权力的公众的代言者的出现,而国家和政府机构往往能担任这一角色。正如美国学者小约翰・B・科布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契约论采纳了这样一种虚构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人或家庭最初处于一种彼此孤立的自然状态。按照霍布斯的说法,这种状态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对其他一切人的战争,这使得所有的人都处于一种悲惨的境地。正因为如此,所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都把他们的自由交给一个能够保证其生存所需要的秩序的唯一统治者。因而,具有绝对权力的国家是当时人类状态的逻辑结果。[3]

当然,“公共”艺术也有其自相矛盾的两面性:它既要体现集体意志,调和公众的审美需求,又要体现作为艺术家个人行为的“艺术”的独特性与审美价值。从公共艺术的起源到后现代时期公共艺术的发展,无不体现了公共艺术在权力关系与艺术创作之间的不断权衡。

二、前公共艺术:神权与艺术的博弈

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公共艺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由于在这一时期已经出现了相对开放的奴隶主民主制和公共空间,并且在神庙、剧场、竞技场等公共建筑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所以我将古希腊罗马至文艺复兴时期称为“前公共艺术时期”。

在这一时期,宗教占据着社会的重要地位,是当时主要的意识形态。由于宗教的绝对的威权,政权组织、官员的设置,与外邦的关系,外邦人的地位,战争与媾和,殖民地等等,均与宗教制度具有不可分割的关联;而“法的制定,即为宗教内容。”因而所有权、继承权、贵族、公民、平民、外人的法律地位,均依宗教规则及秩序而确定,古希腊以及古罗马的制度,都深深刻着宗教的烙印。所以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公共建筑往往体现着至高无上的神权。

这一点到了中世纪更为明显。无论是巴西利卡式教堂,罗马式教堂,还是哥特式教堂,无论是壁画、镶嵌画、玻璃画还是雕塑,无不体现着基督教的旨意与信仰。从意大利拉文纳教堂的镶嵌画《查士丁尼皇帝与廷臣》,到法国夏特尔教堂的哥特式雕刻,抑或享誉世界的巴黎圣母院,无不体现着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理性与基督教禁欲的精神。

宗教的力量直至文艺复兴时期也依然处于统治地位,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多纳泰罗等我们熟知的艺术巨匠都为教皇服务过,在壁画雕刻中,圣经题材占据着绝对的比重。乔托的壁画《哀悼基督》,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以及数不胜数的圣母子与基督受难题材的作品,都是应着宗教的需求而创作的,并且其放置地点往往是教堂、礼拜堂和修道院。至于文艺复兴盛期之后日益繁多的异教题材与世俗化倾向,所体现的依然是一种权力关系,即新兴的资产阶级正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者――因此也是艺术的赞助人。

三、早期公共艺术:沙龙艺术与中产阶级的特权

文艺复兴之后的西方世界逐渐进入了市民社会,至18世纪便已具备了产生公共艺术的前提条件:公共领域与公共性。哈贝马斯在他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对公共领域和公共性做过专门研究。所谓“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空间与国家机构之间的一个领域,它一方面指公民可以自由交流意见的开放性空间,另一方面是指对于这种自由交流以及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法律保障,即公共性。因此,“公共领域作为一个社会文化领域,其作用是双重的:不仅使得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各种社会科学探讨从传统的、服从于少数特权阶层、服务于神学家或统治者自身需要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而且还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理性的商讨方式构建着现代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公共领域是一种思想、意见、信息可以自由流动的空间。”[4]这正是公共艺术的一个内核。对于自由言论的法律保障也是直至18世纪才出现,如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所以公共性是市民社会的产物,它在封建、专制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如凯斯特所说:“公共的概念挑战了专制主义统治的形而上的必然性。”18世纪30年代出现于法国巴黎的沙龙艺术,作为公共艺术的雏形,正是在这种语境下产生的。

18世纪的启蒙主义解放了市民阶层的思想,使他们对公共事务越来越热心,也就越来越有意识地维护自身的权利,享受艺术的权力从皇室贵族下放到了中产阶级的手中。18世纪艺术品开始市场化,成为一个人人有钱便可享有的商品,这在一定意义上消解了贵族等级制,却成就了中产阶级的特权,正如托马斯・克劳在他的《18世纪巴黎:画家与公共生活》(Painters and Public Life in Eighteenth Century Paris)中所说,沙龙在当时作为一种公共空间,体现的不仅是政治的权力,更是一种财富的权力,因为虽然沙龙提供了公众自由评判艺术品的可能,但是这个“公众”指的是有钱有教养的中产阶级,而不包括普通大众;此外,作为赞助人的中产阶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艺术风格,与当时的皇宫贵族的趣味相抗衡。他指出,就艺术家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的不仅仅是自我的趣味,其实更可能是赞助人的趣味。所以,“传统(自由)政治理论假设代表民主的权力机构将自己视为‘人民’的喉舌 ,然而,在18世纪的欧洲,这些机构(市民社会、国家政府、公共领域)都倒向中产阶级的特定利益(当然,这里所指的‘公共’艺术是白人特有的财产)。”“财产特权,作为公共机构的先决条件,是自由话语中的核心张力。公共的概念挑战了千古不变的君权神授的社会角色……但是这种公开性从来都经不起考验――只有公共领域被限制在具有同样意愿、同样拥有财产的阶级成员内部,这种公开性才能得以维持。因此,公共被维系在一个形而上的层面。一方面,它是指一种身体力行的以经验为主的社会交流和思考过程,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至今也没有实现的理想,只限于当今极少数人(富人)。”[5]

四、现代主义时期的公共艺术:文化精英的垄断

根据凯斯特在他的《艺术与美国的公共领域》中的观点,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必须具备三个特点:一、它是一种在法定艺术机构以外的实际空间中的艺术,即公共艺术必须走出美术馆和博物馆;二、它必须与观众相联系,即公共艺术要走进大街小巷、楼房车站,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三、公共赞助艺术创作。那么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到了现代主义时期,真正的公共艺术仍然没有出现。这是由于从康德发展而来的形式主义美学在现代主义时期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从立体主义、抽象主义、抽象表现主义直至极少主义,艺术变得越来越空洞晦涩,拒人千里。20世纪60年代的艺术家们被奉为文化精英,例如1963年,肯尼迪在阿莫斯特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将艺术家盛赞为“在这个多管闲事的社会和权力纵横的国家中,捍卫个性与感性的最后的英雄”,他提出艺术家不应被国家的指令所迫,而是要自由地发出自己内心良知的声音。于是在当时占据主流的抽象艺术家们开始尽情发挥他们的灵感,表达他们的观念。他们在挑战传统形式的同时,也折磨着公众的视觉神经,其前卫性和晦涩的内涵往往令观众难以接受。

艺术家以文化精英的身份超越于普通人生活之上,并且将其神秘莫测的艺术作品强加在公共空间中。这往往导致公众的反感与反对,公共艺术中精英与大众的矛盾直至80年代还屡见不鲜。在美国的公共艺术的第一个十年中,抽象艺术家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如路易斯・内维尔森(Louise Nevelson)、亚历山大・考尔德(Alexander Calder)、托尼・史密斯(Tony Smith)等。他们作品的前卫性与精英性其实是与当时美国政府的激进主义紧密相关的,抽象艺术作为冷战时期对抗苏联的武器,以其绝对的理性与抽象性与苏联崇尚的现实主义相抗衡,它的激进性不仅体现了肯尼迪“新边疆政策”的乐观主义,也体现了其后继者约翰逊总统“伟大社会”政策所崇尚的“博爱”的国家形象,它不仅以精英艺术的姿态彰显了美国文化的独立,也以“国家艺术”的形态起到了支持国家意识形态的重大作用。

五、后现代主义时期:公共艺术在何方?

大部分学者认为,直到后现代主义时期,真正的公共艺术才崭露头角。现代主义那种古典主义精英式艺术开始消解,艺术开始庸俗化、生活化、平民化,并且越来越强调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并且进入后现代之后,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种族、性别、生态保护等都成为艺术关注的焦点,艺术开始表现出一种入世的人文关怀。例如奥登伯格所创作的一系列环境雕塑,他将日常生活用品放大到纪念碑式的体量,将其放置在公园、广场、学校中,不仅体现了消费时代的文化特征,而且极具亲和力,易于与观众产生互动。

进入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早期的抽象艺术家们逐渐转向观念艺术、行为艺术、表演艺术以及大地艺术,并且,行为艺术以其高度的互动性和观念性正日益取代着传统公共艺术的地位。同时,艺术家们参与到公共设施的建设与设计中,将艺术理念灌输到百货大楼、水电站、废品回收站等公共建筑中,这在某种程度上将公共艺术的文化内涵与设计艺术的实用性相结合,正日渐成为公共艺术的主要走向。我们可以看到,公共艺术的前景是远大而乐观的,而真正优秀的公共艺术必然是既具备艺术价值与文化内涵又符合公共意志与人民需求的艺术。

注释

[1]Grant Kester,“Crowds and Connoisseurs: Art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America”,A Companion to Contemporary Art Since 1945,Amelia Jones (Editor),Wiley-Blackwell,2006

[2]同上

[3]转引自孙振华《公共艺术的政治学》,《美术研究》2005年第2期

篇7

1公共艺术的相关阐释

(1)公共艺术的概念。公共艺术是以人为价值核心,以城市公共空间、公共环境和公共设施为对象,运用综合的媒介形式为载体的艺术行为。公共艺术是现代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形态的产物,是市民文化的一种集中体现。

(2)公共艺术的主要特点。公共艺术具有很多特点:公共性,参与性,互动性,过程性,多样性,问题性,观念性,地域性,强制性,通俗性,综合性。其中最主要的特点是:公众的参与性:公共艺术作为设置于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具有与公众产生交流互动的性质,注重公众对作品的参与性和可及性,公众从被动的接受转变为主动的参与和介入,从而增添了公共艺术的生气与活力。公共艺术作品的公共性:公共艺术与其他艺术形式相比,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它的公共性。

互动性:公共艺术从字面上就有“平民化”倾向,也提示了作品需要被广泛关注的社会效应,以及公民参与的含义。而本文就是针对城市雕塑的互动性展开一系列论述。

2城市雕塑的相关阐释

(1)城市雕塑的定义及功能。城市雕塑,指设置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雕塑作品,也称之为“公共雕塑”或“环境雕塑”。城市雕塑的范围具有广义性,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雕塑概念,涉及了相关的以空间造型为特征的一些艺术形式,如建筑、景观、装置等,是作为存在于公共环境之中的公共艺术品。城市雕塑不仅起着艺术性的点缀作用,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品位和精神风貌,成为城市建筑和环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从实体趋向于空间,由此改变了自身与环境和人的关系,使公众真正融入到一种轻松愉悦的空间环境中,对缓解人在快节奏生活下的紧张、疲惫与寂寞感有极大的帮助。

(2)国内外城市雕塑的发展现状。国外城市雕塑在近代获得了迅猛发展,无论是艺术水平还是规划与建设都取得了骄人成就,出现了不少世界知名的艺术家和雕塑作品,如新加坡的《鱼尾狮》、哥本哈根的《美人鱼》等。我国城市雕塑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来得到了高度的繁荣和发展,在80年代中后期,城市雕塑在我国许多城市的建设中得以重视,出现了不少优秀作品。如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上的《祥子拉车》、《童趣》、《弹弦子》,长安大戏院前的《京剧五彩脸谱》等作品。

3互动性的相关阐释

(1)互动性的主体――人。公共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人,让置身于某个公共空间的人通过各种视觉造型、声音、材质、空间甚至时间等元素获得全方位的感官体验,其价值在于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对于城市雕塑来讲,参与互动的主体是人,即艺术家(设计者)与公众(欣赏者)。人对艺术作品的欣赏和接受,并不是一个被动的过程,人以艺术作品为审美和使用的对象,通过审美感知、想象、联想、体验、解等欣赏性活动对艺术作品在形象体系加以复现和补充,对艺术作品的审美意蕴进行发掘和拓展。

(2)互动性的客体――作品与环境。城市雕塑一方面受所处环境的制约,在题材、尺度、风格上要考虑特定的环境因素,并与之相适应,融为一体;另一方面,它会影响周围的环境,提高它们的文化品味和风格,改善环境的现有品质。城市雕塑作为一种具有公共形象功能的艺术品,代表了区域和功能上的特征,传达了区域或环境的信息。它周边的建筑形态、交通状况、功能用途、空间性质等都会对雕塑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产生影响,雕塑本身的位置、色彩、体量、尺度等都要与所在自然、人工环境相协调。

(3)互动性的体现。公共艺术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艺术作品、人(设计者、使用者)和所处的环境(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人工环境),构成了人与作品、人与环境、环境与作品之间的互动关系。城市雕塑的互动性主要体现在:人与雕塑作品的互动。城市雕塑作为一种公共艺术,具有与公众产生亲和而积极对话的品性,从而淡化公众与艺术作品之间的主客体关系。雕塑作品往往表达艺术家的情感,并通过它与公众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得到精神和审美上的满足。雕塑作品与环境的互动。雕塑被放置在城市的公共空间中,就要与周边的环境发生联系,建筑、绿地、道路、水体等,都会或多或少的对雕塑产生影响。城市雕塑承担着创造优质、人性化城市公共环境空间的任务。人与环境的互动。城市公共空间主要是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闲、娱乐的环境,创造出物质、精神特性上与人相通的环境。空间环境应当满足人们在生理上、心理上的各种需求,为了打造现代的空间环境,应结合人的生活习性、审美心理、行为特点等因素,并在雕塑作品的创作中体现出来。

(4)互动性的相关因素。亲和力:放置于城市公共空间的雕塑作品所面对的是社会大众,与公众形成紧密的交流与沟通需要先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喜爱。城市雕塑在表现形式上,题材崇尚自然,贴近普通民众,不再是过去的那种以宏大、庄严、神圣为基调的设计创作,而是生活化的、通俗的、近距离的创作风格;在内容表现上,也不再是刻意追求表现对象的理想性、典型性,作品显得平易近人,强调真实的反映大众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生活的原生状态。趣味性:就是要让观者接受由观赏作品的趣味性带来的心理愉悦,感受到趣味的美感,并在愉悦中深刻领悟到作品所要表达的意义与价值。功能性:公共艺术除了具有审美功能以外,还兼有实用的功能,特别是公共艺术融入现代生活,提倡艺术的生活化,生活的艺术化,许多艺术作品本身就是服务于公众的生活设施和物品。灯具、坐具、废物箱、指示牌等以雕塑化的艺术形式进行设计,让人们在欣赏它的同时,也能得到实用的功能。

4结论

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雕塑作品是承载人们行为方式的重要场所和媒介,相关信息通过人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感知后,使人得到对空间形态和环境的全面认知,进而产生包括人与作品、人与环境、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反过来,人们又深刻影响和改变公共艺术的形式,使艺术作品能更好的融入整体环境,与环境形成一种相得益彰的互动关系。正是在这相互影响和改变的关系中,人、公共艺术、环境三者共同进步,现代城市也就成为一种良性互动、富有创造活力的多元综合体。

公共景观雕塑作品在注重艺术性的同时,更应注重与公众的互动性,增加本身的参与性与创造性,让公众更自觉自愿地参与到艺术中来,与艺术有更直接的沟通, 进一步加强人与人、人与环境的交流。

参考文献:

[1] 翁剑青.城市公共艺术――一种与公共社会互动的艺术及其文化的阐释[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2] 艾永生.试论城市雕塑与环境的和谐[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2007(3):3840.

[3] 鲍诗度,王淮梁,黄更.城市公共艺术景观[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篇8

设计伴随科学技术和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被广泛的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已成为现代物质与精神文明生活之需。由于现在世界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以及人们日益注重自己的居住空间环境,作为其中的公共景观艺术设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新型艺术设计。

公共景观艺术,在古时便已有了发展,故宫、江浙庭园、岭南民居、那些华丽隆重的雕龙画凤,雅致精巧的装饰局部,富于人情味的生活用具,与使用者的现实生活交揉在一起,它们都证明公共景观艺术在那个个性纷呈的时代已经硕果累累。中国历来都是一个文化大国,中华文化艺术遗产也一直是我们引以为傲的光荣,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优秀艺术作品,如商周青铜礼器,汉唐陵墓和明代永乐宫壁画,还有四大石窟的壁画与雕塑等都属于公共艺术的范畴,他们最初的目的是为公众活动而创作,像祭祀、装饰黄陵以及进行宗教活动,因此创作内容和创作形式都能被当时的公众广为接受。

“公共”一词是相对于“私密”而言,私密之外的所有领域和场所都可以理解为公共领域,是公众可以自由进出、交换和享受新鲜的地方。只有具备公共性的地方才真正具有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的意义。因此,我们在这儿更多的是强调“公共”的性质。尤根.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一文中指出:“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

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带来的种种环境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今天的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工业化所带来的人文建设和环境景观问题显得日益尖锐,现在的人已不仅仅满足于衣食住行的单纯的实用功能,而是追求一种精神上的舒适享受,这时就应该通过景观的有机整合,通过艺术与文化在规划、建筑、园林中所起的作用,提高整体环境尤其是城市环境的艺术与文化层次,营造内蕴历史文脉的艺术与文化氛围,使环境能更好地为人服务,满足现代人对精神享受的更高的需求。

一、理论上的公共艺术

从理论上来说,面向公众开放的艺术作品都可以称之为公共艺术,公众参与的程度是艺术的公共性的重要方面,建筑、设计、雕塑、壁画等是具有大众性的艺术,他们直接向公众展开,不论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它们都与公众构成一个共同的公共空间。公众的艺术经验以通俗的艺术趣味反映出来,这种经验是与其生活世界是相一致的,在当今社会,生活的艺术趣味不是由专门的艺术教育和艺术训练来完成的,而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融与生活之中。在艺术的公共领域,做为公共景观的设计艺术应该面对公众的反应,它是大众的、通俗的。正因为如此,公共艺术在形式上要迎合公众的趣味,力求使公众在通俗趣味的潜意识中实现其功利性的目的,并注重宣传、教育、感化的功能,这样正好映证了格林伯格的说法,任何古典的艺术都是通俗艺术。

由于社会的需求,现代城市公共景观的艺术设计越来越成为一门新兴而富于生命力的学科。在世界范围来看,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无不注重城市文化景观艺术的环境建设,它能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形象,当我们看到巴黎、汉堡、纽约的美景,都无不为它那既有传统文脉又有现代美感的市容所感动。其中城市公共景观艺术创造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它所达到的高度已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社会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

国际上,户外大型公共艺术通常称为景观艺术,像大地艺术、纪念性大型构筑等,许多优秀的景观公共艺术作品也成为该地区或国家的标志之一。欧洲人是很懂得环境与生活关系的“一群人”,包括平常市民也懂这方面的道理和要求。他们追求一种生活环境的卓越和愉快并把“美术”放到了生活的每个角落、使周围的环境很有诗意也很惬意。

二、中国范围内现阶段的设计

从中国社会情况来看,现代城市公共景观的艺术设计属于初级阶段。由于中国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精神文明建设也加快了步伐,公共景观艺术实践开始较前活跃,各地文化广场的相继建立就是明显的例子,全国许多大中小城市都相继建成文化广场,但很多公共景观艺术实践却处于零敲碎打的无序的个体状态,在我们的周边都是我们的生存环境,如何使之更愉快、舒适、有意义,是我们的艺术应该扮演好的角色和任务。艺术应对环境服务——对人的服务,并通过此,使自我能为别人服务。这在东西方,情况都是一致的。

北京市民都很喜欢王府井大街上的一些反映老北京风情的雕塑景点,他们为什么会喜欢呢?原因就是满足了老百姓们怀旧的心理,还有就是可以和雕塑“零距离”接触。“因此艺术家、媒体如何引导市民欣赏各种风格的公共艺术,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老百姓不一定欣赏抽象艺术,因此设计师的作品应该引导市民深入关注环境。

公共景观的艺术设计能美化我们周围的环境,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愉悦,但是我国的许多城市和地方在追求经济发展中,常出于一些官员们的追求表面“政绩”,或由于开发商们的利欲心,快速建造出大量既无景观艺术价值,又无长远文化价值的建筑垃圾,那些所谓的景观艺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还有一种是人为的破坏,许多广场群雕像被人为损坏多处,这已经司空见惯,这些都是对景观的一种破坏,我们应该杜绝这种现象,尤其要提高广大市民的整体素质,让不好的现象不再发生。

三、世界范围内现阶段的设计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城市化进程没有固定的模式,但城市化能够直接引发社会公共景观艺术建设的迅猛发展,而作为艺术性的创造物,公共景观艺术或多或少地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精神品质,不会完全附属于城市肌体中起支配性作用的经济力量。对于公共艺术在现代城市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上,人们在大体上都是有共识的,就是希望用公共艺术来装扮我们的城市,美化城市、增添城市的亲和力。这种共识还可以做进一步的阐释,比如有助于营造现代都市良好的环境氛围,调节人的精神与情感世界,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公共艺术其实不仅仅是把较大尺度的艺术作品展露于可供公众出入的公共空间之中,客观上,它还要求艺术具有对许多“同质性”较高的社会群体进行对话的可能,并要求可以用诉诸大众的艺术语言及展示形态来予以沟通。另一方面,公共艺术并不一定都要求具有观念上或样式上的前卫性,它同样可以表达人间恒常的理性与普通情怀,而并非要显示精英的孤芳自赏或对大众的训导。在多层次社会、多元文化的时代,尤是如此。如果说,公共艺术具有较为独特和明显的文化价值的话,恰恰是它与它所存在的文化背景一起,被社会公众引伸出更为广泛的话题,并载入公共文化生活的视觉记忆的核心之中。而非只作为公众对艺术作品本身的关注。当然,在一个开放而多元的民主社会中,公共艺术极易受到来自不同文化取向或政治见解的社群的异议和论争,这已被国外公共艺术的实践所证明。然而,这正是其“公共性”及“公共参与”的真实反映,也正是公共艺术与社会产生双向互动的必然表现。它往往起着培养一个民族的公共意识,锻造市民社会的品格及其公共精神的潜在作用。

四、对景观艺术设计的思考

公共艺术在推进城市化的物质进程中是具有自己独特作用的,它能够为城市的经济搭起桥梁。然而,有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就是我们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给这些城市增添魅力的公共艺术作品是某种功能性考虑的直接产物,具体到单个的作品,它的产生必定有它的特定的上下文关系。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气氛的塑造从来就是自然和历史地形成的,以为依据某种高明的政策就可以在短暂的几年时间里创造出奇迹,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事实上,一座城市独特的历史和文化风貌的形成要远比建筑一大批现代化的高层建筑或立体交通系统来得复杂,科学论证、专家权威的讨论以及发动市民参与之类的办法在处理这类问题并不是总能得心应手的。对此,我们在思想上应有充分的估计。

在进行本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中,我们正在呼唤着公共艺术时代的到来,这首先需要大众的自身意识和行动。应该说,在当今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中,不能仅停留在某种宏大的纪念性、歌颂和宣传的模式中,而应该使公共艺术与景观的设计,更多地深入到市民百姓的社区生活空间中去,并以亲和、自然、愉悦的伴侣的姿态公众对话,引发互动的审美效应。城市的发展意味着人与自然的疏离,人的生存与环境、生态、资源的冲突。城市是文明的象征,人与环境的关系在根本上也反映着人与文明的关系。文明的进程不应以家园的失落为代价,家园不仅意味着适宜生存的环境,也意味着人类为寻找和谐的生存状态的精神需求。只有在精神追求的前提下家园才能与文明和谐共存与发展。艺术作品的精神性首先是通过艺术家的艺术追求体现出来的。

“伟大的艺术家从来不是迎合观众,而是征服观众。”这句话可以用来评价美术史上的历代大师,但公共空间面对的并不是主动接受艺术的观众,而是任何可以进入特定场所的普通市民,他们的意见足以毁掉任何和他们的趣味相违背的东西。在这儿我们看到了艺术家的个人经验与公众的集体经验的冲突;艺术家在画室里思考的东西,个性的追求、自我的表现、材料的实验、形式的探索,都远远超出了公众对公共景观艺术的传统知识所能容纳的程度。事实上,这种不可避免的冲突并不都是公众的责任,艺术家完全沉浸在自我表现中的这种前卫意识注定只是一种实验室的艺术,如果要进入公共空间,一定要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合点。

五、小结

总之,公共艺术的发展方向,要倡导艺术对公众社会深度的人文关怀,以及与自然生态环境的长远维护相结合,从而逐步建立起无愧于中国当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共艺术形态。公共景观的艺术设计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不要让市民觉得那是一种他们遥不可及的“艺术”。

参考文献:

篇9

在现代建筑的发展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潮流,在讨论建筑生产与审美接受中往往倾向于后者,在讨论建筑的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时偏重于精神功能,在讨论建筑的技术文明与人类文化对建筑的作用时更强调人类文化等,在城市建筑形态中这种倾向更是明显,这些现象和潮流反映出今天建筑活动对人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建筑形态的公共艺术化表达主要是把建筑形态的艺术表现作为公共艺术的一种形式,去寻求公共艺术与建筑形态融合的策略、方法和原则,并探究公共艺术如何使其象征语意、审美意识和文化精神,通过建筑形态的艺术化表达出来,从而使公众对城市空间形态产生更为深刻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

1.建筑与公共艺术的关系

1.1 建筑艺术的公共性

建筑,作为功能的实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同时,建筑作为一门艺术,体现了一种独特的公共性,是艺术介入生活的体现。生活的经历离不开建筑,建筑的审美是带“强制性”的,人们不可能对矗立在自己眼前的建筑视而不见。因为它是物质存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不管你自觉还是不自觉,有兴趣还是无兴趣,都会经常面临着各种类型、不同形式的建筑物,无论建筑材料是石块、砖瓦、混凝土或钢筋,这些建筑都会“逼迫”人们提出自己的审美评价。与其他艺术和工艺品相比,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建筑师们所采取的设计理念对我们的影响更为直接。所以建筑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艺术,它总是试图达到观赏性和实用性的完美结合。

建筑艺术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按照美的规律,运用建筑艺术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是一门技术,但终究是一门艺术,它有着自己的历史责任,它承载着历史、文化、艺术,它寄寓了公众美好的记忆、理想、期望,它就是一种伟大的公共艺术。

1.2 建筑的载体性

建筑艺术是指按照美的规律,运用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不仅要有实用功能,还要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还要讲究艺术性。比如,住宅建筑最基本的要求是舒适、亲切、顺眼;园林建筑讲究清新、自然、雅致;游乐场所的建筑则应轻快、活泼;而纪念性的建筑则应崇高、庄严。实用功能性与审美功能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和谐的统一。同时,建筑的审美功能和文化价值,往往可以借助于其它艺术门类或艺术表现形式给予加强,甚至还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回顾历史和传统,公共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从没有脱离与城市、建筑、环境的互动和融合,例如传统公共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依托或是附着建筑内外空间的如壁画、雕塑、工艺美术品等装饰艺术。这些装饰艺术与建筑空间有机而系统的融合在一起,强化了建筑的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使整个建筑空间传达着特定的意义,实现了实用功能和精神表达的统一(图1)。看到狮身人面像,我们必然联想到金字塔和埃及文化;巴比伦伊什塔尔门则与华丽的釉面装饰相联系;兵马俑、石马石虎是秦汉陵墓建筑的艺术符号;哥特建筑样式同样笼罩在拱顶和玻璃镶嵌的精美装饰下。这些艺术形式附着于建筑实体或以独立的形式出现,与建筑形成有机的整体,并凸现出特有的艺术魅力,成为建筑历史的闪亮标志。

建筑艺术不仅是诸多艺术作品重要的物质载体,而且有实际的物化功能,时代的审美取向和艺术思潮在建筑艺术创作中也有多方面的体现,建筑以其特有的物质功能和艺术表现力,成为新时代有力的注脚,并逐渐发展成为当代公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积极地影响了当代公共艺术的创作,完善着公共艺术的审美意义。

1.3 百分比艺术建筑

在公共艺术融入城市建筑空间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欧美国家已有相当长时间的成熟运作,在发展公共艺术的宏观规划机制上摸索并建立了“百分比艺术建筑”的作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百分比艺术建筑”的基本涵义是:用艺术来从事环境建设,使艺术与周围环境融合,因而形成一种新型的公众艺术。“百分比艺术建筑”的基本作法是: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以有效的立法形式,规定在建设新建筑的时候,从公共工程建设总经费中提出若干百分比作为艺术基金,它仅限于用作公共艺术品建设与创作的开支。这种作法好处在于,依靠长期立法和政策的强制性保障,使公共艺术的建设实施资金有了非常稳定的保证,从而使得城市公共艺术顺利健康的发展。

法国早在1951年制定了“1%”法律,并在1960年后普遍施行,美国的公共艺术就是在“百分比艺术计划”这一法律化形式的推动下逐步走向兴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主要城市的建筑形式由以往注重立面建筑装饰的砖石低层建筑发展至国际风格的玻璃、钢结构的高层建筑,建筑往上发展的同时建筑间留出了大量公共空地,在政府“百分比艺术计划”的援助下,在州、市、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大批有代表性的公共艺术作品得以产生,创造出美国现代城市新景观。美国各大城市里费城最早将“百分比艺术计划”法律化,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更于1967年成立。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里,由国家艺术基金会配合国家综合服务部开展公共艺术推广工作,在政府建设工程预算中拨出低额百份比用作公共艺术基金,通常是建筑预算的1%,由此70年代以后美国现代城市公共艺术如雨后春笋般成长。

“百分比艺术建筑”可以说明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和发展在具体推广实施过程中,是与建筑密切相连的,利用建筑工程的部分预算,通过政策和法律来保障公共艺术与城市建筑空间环境的融合。

2.城市建筑公共艺术化的建筑形态选择

2.1 纯几何体

勒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中说:“所谓建筑就是集中在阳光下的三维形式的蕴蓄,是一出精美的、壮丽的舞台剧。我们可以在阳光下看见物体,明暗对比浮现出它们的形状。立方体、圆锥、球体、圆柱以及棱锥等都是原始形状,光使其形状突显出来。其形象是明确的、可触摸的,没有模糊之处。因此那都是‘完美的、最完美的形状’,无论谁都无疑会同意这个看法,既使是儿童、粗人与哲学家。这也是造型艺术的本质条件。”

建筑空间形态利用纯几何形体来艺术表达,就是要利用准确规范的几何形体,通过一定的数学法则,形成简洁纯净的建筑空间。几何形通常有正方形、菱形、长发形、圆形、扇形、三角形、五角形、六角形等等,几何体通过重复、连接、分散、加减、分割、聚合、切削等设计手法,进而组合衍生出更为复杂的建筑空间形态。纯几何体构建的“建筑化”的公共艺术空间的平面、立面的形态都很规则,并且强调形体大面积的视觉效果,不作过多的细部造型处理,主张体现材料本来的色彩、质感和肌理。

2.2 雕塑体

强调体积组合,块面凹凸与面积关系,特别注重光影对形体的调节效果。通常对形体进行加减处理,采用切角、削边、凹进、凸起等手法、使建筑形态在光与影、明与暗、虚与实的作用下显得新奇、独特,达到惊人的效果。

格拉茨现代美术馆(图2)为英国建筑师彼得库克的作品,以蓝色的塑料玻璃拼贴而成,当地人亲切地称之为“友善的外星人”。这座坐落在格拉茨市中心的超现实主义建筑与红顶尖塔的古堡、钟楼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是格拉茨最经典的标志景观。格拉茨现代美术馆的整体形态是一种超现实的仿生式的雕塑体。格拉茨现代美术馆是彼得库克“生物存在式建筑”理念的体现和诠释,与周围传统建筑的视觉反差和突兀也使该馆被形容为“城市怪兽”、“外星人入侵”,而不规则的前卫造型又被人们称为是“有鳃的巨兽”、“巨型膀胱”、“毛毛虫”等。建筑分五部分:中间凸起的部分称为“Belly”(胃);屋顶貌似心脏血管的称为“Nozzles”(管口);屋顶的柱状物是可以眺望全城的休闲吧Sushi-Bar既“Needle”(针管);地面支撑部分称为“Pin”(栓脚);最后则是入口、售票处,只有这一部分是在1842年的老建筑基础上休整而来的,上面仍可看到当时精美的铸钢雕花。电梯美术馆地面展览厅共三层,主要展览空间在屋顶层,整个大厅为无柱型设计;大厅需要的自然光由屋顶探出的15根Nozzles管口提供。大厅中有一个移动式斜坡道,参观者可以缓缓地被吸到“Belly”既“胃”部分的展厅,营造一种被艺术吞没的剧院效果,十分新颖独特。

2.3 象征体

很多公共建筑的整体形态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性,象征着某一种文化、某一种精神、某一种理想,并试图通过形态的象征意义引起公众的思考和共鸣。哲学家黑格尔把象征性艺术列为艺术的最初阶段,并认为建筑最符合象征性艺术原则。设计师也常常采用象征性手法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

例如在加泰隆尼亚阿格巴摩天楼(图3)的设计中,建筑师让努维尔最终选择了一种“文化回音”的方式让阿格巴摩天楼融入了巴塞罗那的城市意象,这种方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克隆,也不是一种割裂,而是一种延续,实现了民族性和世界性,地域文化与“普世文明”的并存,阿格巴摩天楼象征着加泰隆尼亚传统文化的遥远回音。正如努维尔所说:“建筑不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它是不断变化着的文脉连续系统中的一个事件,一个给建筑师带来额外责任的持久事件。”阿格巴摩天楼建筑整体形态为圆锥形、弹壳式的轮廓,耸立在城市的上空,向加泰隆尼亚人致敬,这种形态的精神来源为精神源泉蒙萨拉特山的奇石。在外墙处理上,阿格巴摩天楼外墙所用的波形铝板有红、橙、蓝等25种色彩,每块波形铝板均正方形,与同样大小的4400个方窗一起随机组合,这种排列方式像当地传统建筑中的马赛克拼图,和加泰隆尼亚的传统文化在精神上相通。作为高技派的建筑大师,在利用最先进的建造技术同时,建筑师让努维尔善于利用建筑的立面来传送信息,设计营造富有气氛的“屏幕建筑”。这种建筑立面是结构、图案肌理、光线、内部空间和外部环境等多种影像映射的叠加。在摩天楼的设计中,马赛克式的内层表皮传递了加泰隆尼亚地域文化的回音,玻璃百叶的外层表皮通过对地面,周围环境的天空的折射,体现着巴塞罗那的城市意象和“水”主题。

3.城市建筑形态公共艺术化的价值意义

3.1 城市印象和文化标识

一座城市的兴起和沧桑演变,无不铭记着它的住民们在悠长的岁月中,在共同的经验与交流中所达成共识的那些思想、习俗、情感,以及动人的事件和故事。也恰是这些,铸就了一座城市的“活的历史”文脉和精神气质,并且将通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长远地影响着一座城市。城市的这种文脉和气质,常常可以被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明澈的感受到,成为他对一座城市的识别和情感记忆的重要部分。具体的看,当人们来到一座从未涉足的,或早已司空见惯的城市,它的车站、机场、码头、主要街道、广场、核心建筑群、剧院、商场及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空间,必然是引起重点关注和形象记忆的中心。那些充满艺术气质且形态突出的地标建筑,以及附着在城市建筑环境中的各种装饰艺术等公共艺术品,比一般的公共建筑和纯功能性的公共设施更为直接和鲜明的展示了一座城市的公共形象和精神文化。例如我们一提到上海,脑海中就立刻呈现出一个兼容并包的大都市的形象,东方明珠、金贸大厦……

3.2 艺术化空间的塑造

人们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建筑化”的城市公共艺术通过对空间环境的艺术化塑造,从而满足公众对空间的艺术化生活的需求。

在现代建筑的发展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潮流,在讨论建筑生产与审美接受中往往倾向于后者,在讨论建筑的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时偏重于精神功能,在讨论建筑的技术文明与人类文化对建筑的作用时更强调人类文化等,在公共建筑空间中这种倾向更是明显,这些现象和潮流反映出今天建筑活动对人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实践中,建筑师为了追求作品“美”,也不惜弱化建筑的功能价值,而造成虚构的“艺术理想”。

建筑形态的城市公共艺术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是建筑艺术面向公众表达的一种形式,它在关注艺术表达的同时,更加关注公众,除了满足公众对建筑公共空间的实用功能的需要,还要满足公众的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城市公共建筑空间不仅仅是由建筑物构成的物质空间,同时也是公众工作与生活的社会、精神空间。换句话说,城市公共建筑空间还是公众精神与文化的载体空间。因此,建筑形态的城市公共艺术是设计不仅要考虑建筑空间艺术形态的表达,还应以人为本,从精神文化的层次去设计以满足城市多元、多层次的社会、文化活动与交往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杨晓,建筑化的当代公共艺术[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第10页

潘绍棠,公共艺术与百分比艺术建设[J],雕塑,1997.8

勒柯布西耶 着,陈志华译,走向新建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

篇10

公共艺术(Public Art)又被称为公众的艺术或社会艺术,它不隶属某一类艺术流派或艺术风格,也不单指某一类艺术形式,它存在于公共空间并为公众服务,与社会中存在的各个因素相关联,体现了公共空间中文化开放、共享、交流的一种精神与价值。

一、公共艺术概念的理解

现阶段,很多人对公共艺术的理解都比较陌生。其实,公共艺术没有一个固定的、简单的定义,它的定义具有易变性、积累性和渗透性等特点。但它有其明显的公共性和互动性的特质。它也许会和建筑物合为一体或会导致一个新的建筑学空间诞生;也许是新的公共空间、景观美化、艺术围墙和艺术栅栏、艺术砖砌、艺术大门、艺术窗户、休闲空间、游乐场所或结构;或许只是艺术字体雕刻及墙面装饰的薄金属板或瓷片等。它也有可能是采用织锦挂毯等纤维艺术;也有可能是艺术雕塑、陶瓷;此外还可以是大地作品、摄影、版画、影像、高科技艺术、表演、事件、诗歌朗诵、音乐舞蹈等等;公共艺术也可以表现一个故事或文章,可以是装饰性的、幽默性的、敏感性的或有争议性的;可能事反思我们的历史遗产或是对未来的憧憬,也可能是强调地方特性和特殊问题等等。可见,它所囊括的范围之大,关联之大,不一而足。

二、公共艺术的文化关联性体现

所谓公共艺术的文化关联,是指它的生存、发展与其外在文化因素之间的连带性及互动关系。

与之相对立的独立的私人性质的纯艺术或架上艺术存在,更显出它与外在社会因素的关联特性。如:从呈现的内容上看,纯艺术作品的表现内容可以是个人的、具体的、情绪化的、偏激的,同时也可以是公众的;但公共艺术作品通常在内容上更加接近公民的思想和地域的文化,它总是平等的、公开的,整个创作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客观事实证明,当一种艺术的存在方式与其所在时代的社会公共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关联,它才可能在历史中产生实在的影响和深刻的记忆。

总的看来,公共艺术的关联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第二,与城市相关联;第三,与艺术家个体相关联。

第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

公共艺术与大众权力的密切关联,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支配力量,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外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现实中的权力有很多种,其中重要的使政治权、经济权和话语权。公共艺术是一种话语权,但这种话语权与其他一切话语权一样,要收到政治权和经济权的制约和支配;创建公共艺术的过程就是运用权力队社会成员进行控制和影响的过程。

大众权力,是指普通人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

由于体制、观念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公共艺术的实施过程中,大众权力容易被忽视。而大众权力是我们国家发展公共艺术不容忽视的一个条件。

公共艺术所涉及的领域,正属于大众福利的一部分――和谐的公共生活和文化享受。“公共艺术开始逐步自觉的伴随着城市经济和公共环境等社会福利化建设而强调了艺术――为人们大众服务;为多元化的当代市民文化和社区生活服务。”从社会生活的本质看,只有精神享受才是人类最高的福利,而大众想获得这种最高的幸福,离不开公共权力的保障。

在公共艺术中,大众权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用艺术资源,一个是参与艺术生产。这意味着人民不但有权欣赏公共艺术的创作成果,还有权参与公共艺术的创作过程,也就是体现了公共艺术的参与互动性。也只有决策者(政府或投资人)、公众和艺术家共同携手,才能创造出完美的公共艺术作品。因此公共艺术能促进市民之间、官民之间的对话,拓展积极、民主的公共生活,提升人民的环境艺术和审美素质。“正因为如此,公共艺术符合社会的迫切需要,提供了一个重新定义我们时代艺术的机会。”

第二,与城市相关联

城市是公共艺术的载体,公共艺术属于城市,它随城市而生,为城市而存。

如果城市是一本书,公共艺术只是书中的插图和花边,它没有主导阅读的力量,但却能够增添美好的细节,让我们的心灵丰富而敏感。

1.从发展的角度讲,城市是变化的,公众对城市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在现代城市的发展历程上,以经济为核心的现代主义世界观使许多城市失去了他们曾经拥有的人文精神资源,而新兴的城市由于缺少文化的积淀,也逐渐沦为环境和精神的沙漠,而对自然资源的过渡开采和对环境的无情破坏,使得城市变得更加无情与冷漠。城市的扩展已越来越远离艺术化生存的理想,越来越远离令人愉悦的美感,越来越远离它建设的初衷。正因如此,城市的片面发展已经引发了人们对文化的诉求,唤醒了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回归。文化内涵逐渐成为城市的核心要素,艺术开始走向更广大的人群,走向生活本身,而公共艺术则代表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城市、艺术与大众的一种新的取向与融合。

2.从功能的角度讲,公共艺术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文化和现代城市生活理想的一种体现。相对于纯艺术和架上艺术,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特质必然使得公共艺术的文化表现性要强烈得多,它承载着更多的社会的、文化的乃至政治上的功能。艺术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现代公共艺术就是还城市以美感,让人体会生活于其间的真正乐趣,让城市成为人诗意栖居的理想场所。

3.从文化本身来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内涵,是一个城市的品格的象征。城市文化是城市的生动写照,反映着它所处的时代的社会面貌、经济状况、科学技术、生活方式、哲学观点、审美取向、所有文化问题,城市也成为当代人观察世界、完善自身、展现自身的天地和舞台。

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城市,世界上的城市千差万别,根本的差别就在于城市文化的不同。一座城市中有没有富有创意与代表性的公共艺术和公众参与的相对宽松的艺术氛围的存在,有没有适当比例的充盈着艺术气息的文化交流与审美及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文化品质高低的重要指标,它们的多寡和繁荣与否往往体现着这个城市居民的生存样态、审美趣味乃至整体的文化精神。如果说建筑是城市里的“面”,道路是城市里的“线”的话,那么公共艺术就是城市中的“点”,它们凝聚着它们特有的灵性,展示着它们特有的语言,诉说着每一个城市的每一个观念,让人们品味着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文化情怀。

第三,与艺术家个体相关联

从上面可以得知,公共艺术是当代社会公共文化领域的艺术的参与和存在,它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一般并不仅仅代表纯个人化的意志。然而作为艺术的思维创造和具体作品的完成过程,又不可能离开艺术家的个体作业和各种选择,这无论从公共艺术的题材风格的把握还是到精神内涵的诠释,皆与艺术家个人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公共艺术的理想境界或所期望的社会效应,是通过许多个别的、具体的艺术作品去感召整体人类在不同时空片段中所共同拥有的审美经验与智慧。

艺术创作的源泉和原动力,首先在于艺术创作者对一切可能经历的审美体验和非审美体验,在于它的自由自在的想象和实践性的尝试。简单的说,公共艺术是艺术家个体艺术劳动及传播的社会化、群体化的结果。艺术家个体在公共艺术创作中,凝聚和回应了他所直接或间接面对的社会、环境、民族、历史、艺术观念及公众意识而形成的艺术作品。因此,我们不能忽视了艺术家个体在艺术题材、风格乃至艺术价值观念的选择和探索,他和公共艺术并不存在着天然的、不可逾越的冲突。我们要充分尊重艺术家个体的艺术创作和艺术个性的发挥,才能真正领悟到公共艺术作品想要表达的公共内涵。

本尼迪克特说过:“整体不是它的所有部分的总和,而是一种由部分之间独特的组合和相互联系而产生的新实体。”那么,公共艺术恰是这种关联一切、却让人回味无穷、记忆犹新的新实体。这种新实体鼓励人们“进入”艺术品之中,穿行攀爬于镂空的构架间,触摸和感受着艺术家的思绪,或静思或嬉戏,或攀爬或休憩。在互动之中,公共艺术深入了人们的生活,引发着人们的话题,引导着人们的思想,并使之前进。

参考文献:

[1]王洪义.公共艺术概论.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7.

篇11

公共艺术(Public Apt)又被称为公众的艺术或社会艺术,它不隶属某一类艺术流派或艺术风格,也不单指某一类艺术形式,它存在于公共空间并为公众服务,与社会中存在的各个因素相关联,体现了公共空间中文化开放、共享、交流的一种精神与价值。

一.公共艺术概念的理解

现阶段,很多人对公共艺术的理解都比较陌生。其实,公共艺术没有一个固定的、简单的定义,它的定义具有易变性、积累性和渗透性等特点。但它有其明显的公共性和互动性的特质。它也许会和建筑物合为一体或会导致一个新的建筑学空间诞生;也许是新的公共空间、景观美化、艺术围墙和艺术栅栏、艺术砖砌、艺术大门、艺术窗户、休闲空间、游乐场所或结构;或许只是艺术字体雕刻及墙面装饰的薄金属板或瓷片等。它也有可能是采用织锦挂毯等纤维艺术;也有可能是艺术雕塑、陶瓷;此外还可以是大地作品、摄影、版画、影像、高科技艺术、表演、事件、诗歌朗诵、音乐舞蹈等等;公共艺术也可以表现一个故事或文章,可以是装饰性的、幽默性的、敏感性的或有争议性的;可能是反思我们的历史遗产或是对未来的憧憬,也可能是强调地方特性和特殊问题等等。可见,它所囊括的范围之大,关联之大,不一而足。

二.公共艺术与文化的关联

所谓公共艺术的文化关联,是指它的生存、发展与其外在文化因素之间的连带性及互动关系。与之相对立的独立的私人性质的纯艺术或架上艺术存在,更显出它与外在社会因素的关联特性。如:从呈现的内容上看,纯艺术作品的表现内容可以是个人的、具体的、情绪化的、偏激的,同时也可以是公众的;但公共艺术作品通常在内容上更加接近公民的思想和地域的文化,它总是平等的、公开的,整个创作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过程。客观事实证明,当一种艺术的存在方式与其所在时代的社会公共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关联,它才可能在历史中产生实在的影响和深刻的记忆。总的看来,公共艺术的关联性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第二,与城市相关联;第三,与艺术家个体相关联。

(一)与大众权力相关联

公共艺术与大众权力的密切关联,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支配力量,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外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现实中的权力有很多种,其中重要的使政治权、经济权和话语权。公共艺术是一种话语权,但这种话语权与其他一切话语权一样,要收到政治权和经济权的制约和支配;创建公共艺术的过程就是运用权力队社会成员进行控制和影响的过程。大众权力,是指普通人应该具有的基本权利。由于体制、观念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公共艺术的实施过程中,大众权力容易被忽视。而大众权力是我们国家发展公共艺术不容忽视的一个条件。公共艺术所涉及的领域,正属于大众福利的一部分―和谐的公共生活和文化享受。从社会生活的本质看,只有精神享受才是人类最高的福利,而大众想获得这种最高的幸福,离不开公共权力的保障。

在公共艺术中,大众权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用艺术资源,一个是参与艺术生产。这意味着人民不但有权欣赏公共艺术的创作成果,还有权参与公共艺术的创作过程,也就是体现了公共艺术的参与互动性。也只有决策者(政府或投资人)、公众和艺术家共同携手,才能创造出完美的公共艺术作品。因此公共艺术能促进市民之间、官民之间的对话,拓展积极、民主的公共生活,提升人民的环境艺术和审美素质。“正因为如此,公共艺术符合社会的迫切需要,提供了一个重新定义我们时代艺术的机会。”

(二)与城市相关联

城市是公共艺术的载体,公共艺术属于城市,它随城市而生,为城市而存。如果城市是一本书,公共艺术只是书中的插图和花边,它没有主导阅读的力量,但却能够增添美好的细节,让我们的心灵丰富而敏感。从发展的角度讲,城市是变化的,公众对城市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城市的扩展已越来越远离艺术化生存的理想,越来越远离令人愉悦的美感,越来越远离它建设的初衷。正因如此,城市的片面发展已经引发了人们对文化的诉求,唤醒了人们对艺术化生存的回归。文化内涵逐渐成为城市的核心要素,艺术开始走向更广大的人群,走向生活本身,而公共艺术则代表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城市、艺术与大众的一种新的取向与融合。

(三)与艺术家个体相关联

从上面可以得知,公共艺术是当代社会公共文化领域的艺术的参与和存在,它的精神和价值取向,一般并不仅仅代表纯个人化的意志。然而作为艺术的思维创造和具体作品的完成过程,又不可能离开艺术家的个体作业和各种选择,这无论从公共艺术的题材风格的把握还是到精神内涵的诊释,皆与艺术家个人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公共艺术的理想境界或所期望的社会效应,是通过许多个别的、具体的艺术作品去感召整体人类在不同时空片段中所共同拥有的审美经验与智慧。

艺术创作的源泉和原动力,首先在于艺术创作者对一切可能经历的审美体验和非审美体验,在于它的自由自在的想象和实践性的尝试。简单的说,公共艺术是艺术家个体艺术劳动及传播的社会化、群体化的结果。艺术家个体在公共艺术创作中,凝聚和回应了他所直接或间接面对的社会、环境、民族、历史、艺术观念及公众意识而形成的艺术作品。因此,我们不能忽视了艺术家个体在艺术题材、风格乃至艺术价值观念的选择和探索,他和公共艺术并不存在着天然的、不可逾越的冲突。我们要充分尊重艺术家个体的艺术创作和艺术个性的发挥,才能真正领悟到公共艺术作品想要表达的公共内涵。

总之,公共艺术恰是这种关联一切、却让人回味无穷、记忆犹新的新实体。这种新实体鼓励人们“进人”艺术品之中,穿行攀爬于镂空的构架间,触摸和感受着艺术家的思绪,或静思或嬉戏,或攀爬或休憩。在互动之中,公共艺术深入了人们的生活,引发着人们的话题,引导着人们的思想,并使之前进。

篇12

1.1 建筑艺术的公共性

建筑,作为功能的实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同时,建筑作为一门艺术,体现了一种独特的公共性,是艺术介入生活的体现。生活的经历离不开建筑,建筑的审美是带“强制性”的,人们不可能对矗立在自己眼前的建筑视而不见。因为它是物质存在,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不管你自觉还是不自觉,有兴趣还是无兴趣,都会经常面临着各种类型、不同形式的建筑物,无论建筑材料是石块、砖瓦、混凝土或钢筋,这些建筑都会“逼迫”人们提出自己的审美评价。与其他艺术和工艺品相比,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建筑师们所采取的设计理念对我们的影响更为直接。所以建筑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艺术,它总是试图达到观赏性和实用性的完美结合。

建筑艺术是一种独特的公共艺术,它按照美的规律,运用建筑艺术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是一门技术,但终究是一门艺术,它有着自己的历史责任,它承载着历史、文化、艺术,它寄寓了公众美好的记忆、理想、期望,它就是一种伟大的公共艺术。

1.2 建筑的载体性

建筑艺术是指按照美的规律,运用独特的艺术语言,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建筑不仅要有实用功能,还要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还要讲究艺术性。比如,住宅建筑最基本的要求是舒适、亲切、顺眼;园林建筑讲究清新、自然、雅致;游乐场所的建筑则应轻快、活泼;而纪念性的建筑则应崇高、庄严。实用功能性与审美功能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和谐的统一。同时,建筑的审美功能和文化价值,往往可以借助于其它艺术门类或艺术表现形式给予加强,甚至还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回顾历史和传统,公共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从没有脱离与城市、建筑、环境的互动和融合,例如传统公共艺术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依托或是附着建筑内外空间的如壁画、雕塑、工艺美术品等装饰艺术。这些装饰艺术与建筑空间有机而系统的融合在一起,强化了建筑的实用功能和审美意义,使整个建筑空间传达着特定的意义,实现了实用功能和精神表达的统一(图1)。看到狮身人面像,我们必然联想到金字塔和埃及文化;巴比伦伊什塔尔门则与华丽的釉面装饰相联系;兵马俑、石马石虎是秦汉陵墓建筑的艺术符号;哥特建筑样式同样笼罩在拱顶和玻璃镶嵌的精美装饰下。这些艺术形式附着于建筑实体或以独立的形式出现,与建筑形成有机的整体,并凸现出特有的艺术魅力,成为建筑历史的闪亮标志。

建筑艺术不仅是诸多艺术作品重要的物质载体,而且有实际的物化功能,时代的审美取向和艺术思潮在建筑艺术创作中也有多方面的体现,建筑以其特有的物质功能和艺术表现力,成为新时代有力的注脚,并逐渐发展成为当代公共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积极地影响了当代公共艺术的创作,完善着公共艺术的审美意义。

1.3 百分比艺术建筑

在公共艺术融入城市建筑空间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欧美国家已有相当长时间的成熟运作,在发展公共艺术的宏观规划机制上摸索并建立了“百分比艺术建筑”的作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百分比艺术建筑”的基本涵义是:用艺术来从事环境建设,使艺术与周围环境融合,因而形成一种新型的公众艺术。“百分比艺术建筑”的基本作法是: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以有效的立法形式,规定在建设新建筑的时候,从公共工程建设总经费中提出若干百分比作为艺术基金,它仅限于用作公共艺术品建设与创作的开支。这种作法好处在于,依靠长期立法和政策的强制性保障,使公共艺术的建设实施资金有了非常稳定的保证,从而使得城市公共艺术顺利健康的发展。

法国早在1951年制定了“1%”法律,并在1960年后普遍施行,美国的公共艺术就是在“百分比艺术计划”这一法律化形式的推动下逐步走向兴盛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主要城市的建筑形式由以往注重立面建筑装饰的砖石低层建筑发展至国际风格的玻璃、钢结构的高层建筑,建筑往上发展的同时建筑间留出了大量公共空地,在政府“百分比艺术计划”的援助下,在州、市、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大批有代表性的公共艺术作品得以产生,创造出美国现代城市新景观。美国各大城市里费城最早将“百分比艺术计划”法律化,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更于1967年成立。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里,由国家艺术基金会配合国家综合服务部开展公共艺术推广工作,在政府建设工程预算中拨出低额百份比用作公共艺术基金,通常是建筑预算的1%,由此70年代以后美国现代城市公共艺术如雨后春笋般成长。

“百分比艺术建筑”可以说明城市公共艺术的建设和发展在具体推广实施过程中,是与建筑密切相连的,利用建筑工程的部分预算,通过政策和法律来保障公共艺术与城市建筑空间环境的融合。

2. 城市建筑公共艺术化的建筑形态选择

2.1 纯几何体

勒•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中说:“所谓建筑就是集中在阳光下的三维形式的蕴蓄,是一出精美的、壮丽的舞台剧。我们可以在阳光下看见物体,明暗对比浮现出它们的形状。立方体、圆锥、球体、圆柱以及棱锥等都是原始形状,光使其形状突显出来。其形象是明确的、可触摸的,没有模糊之处。因此那都是‘完美的、最完美的形状’,无论谁都无疑会同意这个看法,既使是儿童、粗人与哲学家。这也是造型艺术的本质条件。”

建筑空间形态利用纯几何形体来艺术表达,就是要利用准确规范的几何形体,通过一定的数学法则,形成简洁纯净的建筑空间。几何形通常有正方形、菱形、长发形、圆形、扇形、三角形、五角形、六角形等等,几何体通过重复、连接、分散、加减、分割、聚合、切削等设计手法,进而组合衍生出更为复杂的建筑空间形态。纯几何体构建的“建筑化”的公共艺术空间的平面、立面的形态都很规则,并且强调形体大面积的视觉效果,不作过多的细部造型处理,主张体现材料本来的色彩、质感和肌理。

2.2 雕塑体

强调体积组合,块面凹凸与面积关系,特别注重光影对形体的调节效果。通常对形体进行加减处理,采用切角、削边、凹进、凸起等手法、使建筑形态在光与影、明与暗、虚与实的作用下显得新奇、独特,达到惊人的效果。

格拉茨现代美术馆(图2)为英国建筑师彼得库克的作品,以蓝色的塑料玻璃拼贴而成,当地人亲切地称之为“友善的外星人”。这座坐落在格拉茨市中心的超现实主义建筑与红顶尖塔的古堡、钟楼所形成的强烈反差是格拉茨最经典的标志景观。格拉茨现代美术馆的整体形态是一种超现实的仿生式的雕塑体。格拉茨现代美术馆是彼得库克“生物存在式建筑”理念的体现和诠释,与周围传统建筑的视觉反差和突兀也使该馆被形容为“城市怪兽”、“外星人入侵”,而不规则的前卫造型又被人们称为是“有鳃的巨兽”、“巨型膀胱”、“毛毛虫”等。建筑分五部分:中间凸起的部分称为“Belly”(胃);屋顶貌似心脏血管的称为“Nozzles”(管口);屋顶的柱状物是可以眺望全城的休闲吧Sushi-Bar既“Needle”(针管);地面支撑部分称为“Pin”(栓脚);最后则是入口、售票处,只有这一部分是在1842年的老建筑基础上休整而来的,上面仍可看到当时精美的铸钢雕花。电梯美术馆地面展览厅共三层,主要展览空间在屋顶层,整个大厅为无柱型设计;大厅需要的自然光由屋顶探出的15根Nozzles管口提供。大厅中有一个移动式斜坡道,参观者可以缓缓地被吸到“Belly”既“胃”部分的展厅,营造一种被艺术吞没的剧院效果,十分新颖独特。

2.3 象征体

很多公共建筑的整体形态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性,象征着某一种文化、某一种精神、某一种理想,并试图通过形态的象征意义引起公众的思考和共鸣。哲学家黑格尔把象征性艺术列为艺术的最初阶段,并认为建筑最符合象征性艺术原则。设计师也常常采用象征性手法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

例如在加泰隆尼亚阿格巴摩天楼(图3)的设计中,建筑师让•努维尔最终选择了一种“文化回音”的方式让阿格巴摩天楼融入了巴塞罗那的城市意象,这种方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克隆,也不是一种割裂,而是一种延续,实现了民族性和世界性,地域文化与“普世文明”的并存,阿格巴摩天楼象征着加泰隆尼亚传统文化的遥远回音。正如努维尔所说:“建筑不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它是不断变化着的文脉连续系统中的一个事件,一个给建筑师带来额外责任的持久事件。”阿格巴摩天楼建筑整体形态为圆锥形、弹壳式的轮廓,耸立在城市的上空,向加泰隆尼亚人致敬,这种形态的精神来源为精神源泉蒙萨拉特山的奇石。在外墙处理上,阿格巴摩天楼外墙所用的波形铝板有红、橙、蓝等25种色彩,每块波形铝板均正方形,与同样大小的4400个方窗一起随机组合,这种排列方式像当地传统建筑中的马赛克拼图,和加泰隆尼亚的传统文化在精神上相通。作为高技派的建筑大师,在利用最先进的建造技术同时,建筑师让•努维尔善于利用建筑的立面来传送信息,设计营造富有气氛的“屏幕建筑”。这种建筑立面是结构、图案肌理、光线、内部空间和外部环境等多种影像映射的叠加。在摩天楼的设计中,马赛克式的内层表皮传递了加泰隆尼亚地域文化的回音,玻璃百叶的外层表皮通过对地面,周围环境的天空的折射,体现着巴塞罗那的城市意象和“水”主题。

3. 城市建筑形态公共艺术化的价值意义

3.1 城市印象和文化标识

一座城市的兴起和沧桑演变,无不铭记着它的住民们在悠长的岁月中,在共同的经验与交流中所达成共识的那些思想、习俗、情感,以及动人的事件和故事。也恰是这些,铸就了一座城市的“活的历史”文脉和精神气质,并且将通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长远地影响着一座城市。城市的这种文脉和气质,常常可以被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明澈的感受到,成为他对一座城市的识别和情感记忆的重要部分。具体的看,当人们来到一座从未涉足的,或早已司空见惯的城市,它的车站、机场、码头、主要街道、广场、核心建筑群、剧院、商场及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空间,必然是引起重点关注和形象记忆的中心。那些充满艺术气质且形态突出的地标建筑,以及附着在城市建筑环境中的各种装饰艺术等公共艺术品,比一般的公共建筑和纯功能性的公共设施更为直接和鲜明的展示了一座城市的公共形象和精神文化。例如我们一提到上海,脑海中就立刻呈现出一个兼容并包的大都市的形象,东方明珠、金贸大厦……

3.2 艺术化空间的塑造

人们的生活需求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需求,更有情感、审美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建筑化”的城市公共艺术通过对空间环境的艺术化塑造,从而满足公众对空间的艺术化生活的需求。

篇13

2灯饰成为雕塑或装置艺术

雕塑本身是没有太多概念的限定,它会随着时代的需求而进化,其中技术的进步对雕塑的创作会带来强有力的支撑。灯饰的概念边界也比较模糊,它和雕塑之间互相跨界的现象并不新鲜。在传统节庆中元宵节、中秋等许多地方会在公园、广场街道做一些大型的彩灯,造型多由古典戏曲、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也有生肖等动物为题材的彩灯。其实那就是点缀夜景的雕塑或者装置艺术,原来受限于照明技术和塑形材料,基本没有能够长期的、巨大体量存在的,像雕塑或装置艺术形式的灯饰。随着现代LED等照明技术和室外耐候性、防雨、防晒、抗氧化性好的透光材料的出现,在城市街头、广场、商场、地铁等公共场所的灯饰雕塑或灯饰装置艺术随处可见。它不单单是公共景观作品只具有公益性,在商业领域为了达到吸引眼球,许多商家在展会、卖场等专门制作出能契合销售主题的灯饰雕塑或灯饰装置艺术作品,因为,在夜晚,在太阳无法到达的室内空间,唯有灯饰才更有光彩。灯饰转身成为雕塑或装置艺术,他们的边界已经变得不那么清晰,然而作为公共艺术确是毋庸置疑的。灯饰雕塑将光电、景观艺术、照明融为一体,它既比普通雕塑增加了照明、灯饰光影装饰的功能,同时又不是传统灯彩与雕塑或装置艺术的简单组合叠加,而是作为一种独特艺术形式来进行创作和发展。它更具有视觉性、更具有互动性、可变性和具有衍生能力的特点。现代智能芯片和LED光源的技术结合,可以和音乐互动,可以感知人的行为并作出光的变化,色彩的切换、亮度的转换、色彩闪烁的节奏频率、光影的舞动等等。较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更为丰富和便利。

3建筑本体成为灯饰的艺术形式

“建筑物必须经过光线的照射,才能产生生命”[3],建筑与灯饰的关系非常微妙。灯饰可以作为基本元素,来迎合建筑外在形态。它是以个体的艺术小品形式起到局部的装点作用,如室内的各类灯饰、吊灯、壁灯等等。室外吊挂的灯笼和门町的柱式灯饰,建筑周边的路灯、庭院灯、草坪灯等等都是为了配合建筑的艺术形象而设计的,是附庸于建筑而衍生的艺术表达载体。灯饰也可以与建筑融为一体,一种是对建筑形态进行勾勒描绘,如窜灯对建筑外形的框构,加上彩灯的华丽,能获得很好的艺术效果。现代最新技术的LED光源以体积小、易造型、任意变化色彩、光彩闪烁等表现力强著称,已经广泛的应用在建筑领域。另外,有部分在灯饰设计中倾向建筑化形态,将灯柱和灯罩仿古典建筑柱式和屋顶的样式设计,平添了许多生活气息。所以,在许多节庆的灯彩中也有大量的建筑为题材的彩灯。都将建筑与灯饰牢牢的融为一体。光没有边界,灯光柔性特征必需借助某种载体来强化灯光功能和造型。当光照进建筑物中,即便如闪电只是瞬间存在,却也是强有力的表达载体。光的力量可以赐予建筑物鲜活的生命气息。建筑造型已成为城市重要的空间构成要素。当夜幕降临,优秀的建筑照明设计会形成一幕幕动人的画面,以至于建筑本身已然成为形态各异且独具魅力的巨型灯饰[4]。建筑与灯饰的结合(图4),才更使得建筑作为城市文化的标志不会在黑夜里沉默睡去。建筑的公共性是建筑特别崇高于其他事物的显著优势,灯饰与建筑的结合让建筑的艺术、文化功能得到全新的诠释,是城市光文化的重要表现内容和形式。

4灯饰作为公共艺术形式对灯光工程的启示

如今城镇化浪潮在中国方兴未艾,许多城市夜景灯光工程在几年前已经如火如荼进行,灯光工程建设确实让城市的夜晚变得靓丽,对城市的治安也有所帮助,但许多粗放的灯光工程,没有很好的从灯光与周边环境、居民生活、绿化安全、本地历史文化等研究入手,只是简单的把街边的树全部照亮,将大桥、建筑、公园没有思想的照亮,甚至一度好像竞赛一样在比谁更亮。这样的工程现在饱受诟病,成为扰民工程。我们城市的夜空看不到星星,除了空气质量问题外,城市的夜景照明太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成为光污染。其实夜晚原本很黑,只要有些许微光就能很好的看清楚景物,朦胧也是审美中重要的表现方式。夜景要有夜的特征,不需要将夜晚处理成白昼,让入夜后人的生活节奏不要还像白天一样躁动,总体上要宁静祥和。所以灯光工程设计时可以以散布式照明,将主体景观进行灯光着色和渲染,如一些特色建筑装扮成一个与环境、历史人文契合的巨大灯饰或者是灯光雕塑等等,中间过度区域适当幽暗娴静。充分将现代光源技术LED、OLED等合理利用,精心设计,充分发挥现代灯饰技术的互动性和可变性。将灯饰和音乐互动,感知人的行为、心理并作出灯光的反馈[5]。色彩的切换、亮度的转换、色彩闪烁的节奏频率、光影的舞动等等,在恰当的时间和环境下给人适宜的感受。让夜景总体上保持夜晚的祥和,尤其是不能以牺牲周边居民休息生活的权利来建设粗暴的灯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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