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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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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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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综述

1.1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Public Finance Budgetary Accounting)[1],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相关核算和监督活动的专业会计,也称为总会计、预算会计。二十世纪末期,我国财政部预算会计部门为了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印发了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预算会计是相对于企业会计来说的,按预算会计的监督和核算内容的不同,可以将预算会计分为企业会计,而财政总预算会计,是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核心是执行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从预算会计的适用范围看,相当于国外的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指的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反映以及监督单位预算执行的过程,以及预算结果的专业会计,这是预算会计的重要部分。也就是说,并不是财政部门才有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也有,但是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并且针对的预算项目也是不同的。

1.2总预算会计的任务和特点

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全面的反映出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且详细记录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的提供了相关的财务分配表报。总预算会计具有各方面的特点,例如:政策性和计划性,这主要是由于总预算会计积极的反映贯彻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相适应的分配计划;此外还具有统一性和广泛性,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是全国统一预算,这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财政预算执行中心进行;当然还具有社会性和非盈利性以及宏观性和社会性等。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难点分析

近年来,随着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预算管理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亟需进行全面的改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点。

2.1收付实现制总预算会计具有局限性

收付实现制,它是对总预算会计本期已经发生的实际收支情况的真实记录,但是,收付实现制并不能够对本期负担的收入货其他相关的收入进行核算,那么这就会导致预算会计不能够将本期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并不利于对财政风险的防范。不仅如此还会掩盖部分债务信息,不能够及时的反映出目前的风险状况,也就削弱了政府的管理力度[2]。并且会造成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在会计期间的非配比性,不能够真实的对收支结余情况进行真实评价。

2.2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较小

一般情况下,财政总预算会计都会受到当期财政支出的限制,并且不能够适应多样化的财务核算要求,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投资的形式已经慢慢的从单一的财政无偿拨款,逐渐发展成为多样化的形式,并且在我国国库体系的逐渐改革的背景下,国库资金的运用也在逐步走向资本化,甚至有的资产已经以有证券形式存在。但是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只能够对当期的财政支出进行核算,也就限制了一定的核算范围。

2.3缺乏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约束

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一般的企业会计是有差别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报表格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预算报告,只能够单一的将政府的收支预算决算显示出来,不能够真实的反应政府的债务以及资产等方面的情况。那么这就影响了财政的整体管理,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的约束,很容易滋生腐败,并不利于政府建立一定威信。

3.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

针对上述的制度改革存在的难点,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的予以重视,积极的规划出针对改革难点的对策,完善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3.1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够完全的适用到各种行政事业的财务核算,也就是说,不能够将权责发生制运用到各个方面,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积极的根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将预算事项有选择、有目的的采用权责发生制,以此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进行核算。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务核算,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对权责发生制进行适当的更改。例如:对于财政税收收入等方面的财政核算,仍然需要使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地方财政购入的有价证券所取得的信息收入等,则需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只是运用在那些必须依靠其他的相关资料,才能够进行核算的一些收入和支出。

3.2积极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财政总预算代表的是国家政府部门的意志,来对国家的日常事务,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不仅仅受托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实体投资情况进行反应,还会全面的反映出政府部门当期的预算执行情况,甚至是整个政府的财政收支的情况。那么,这就需要适当的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进行扩大,不仅要将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当期预算资金的运动情况等方面都纳入到会计核算范围之中,还应该将与整个预算资金有关的活动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以便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出财政情况。

3.3制定统一的预算报表编制

科学的财务预算报表不仅能够对预算体系有帮助,还能够让使用财务报告信息的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整体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收入来源等,并且,还能够科学的对政府的绩效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那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就可以扩展到对现有的总预算会计报表,制定出一套全面的预算报表体系,并且严格要求会计人员按照相关体系来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此外还应该逐渐的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合并报表,保证政府部门的内外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统一,全面保证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

3.4扩展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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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新明确预算会计的分类

在中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习惯称为预算会计。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可以借鉴国际会计语言,将预算会计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名称转变,当然,我们应科学界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范围,其中,政府会计应以政府活动为核算范围,凡是政府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就应该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内容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应单独划分为一类,为与营利组织——企业相区别,统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较合适。诚然,在广泛的意义上讲,非营利组织会计或称非企业单位会计也包含政府会计,但从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来看,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政府会计已是并列之势。这样,我国整个会计体系就由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企业会计三部分构成,各司其职。

二、拓宽预算会计核算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预算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只是财政收支会计,核算内容主要是财政收支活动,没有覆盖全部会计要素,特别是在诸如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的管理方面有明显不足。政府的固定资产只由行政单位会计记录,只在年终决算时才由财政部门汇总,而且仅作附列参考资料,各级政府的财政总决算并不反映政府固定资产的情况,对长期负债以及其他政府债务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和核算。为此,需要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作必要补充,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加强对政府固定资产和长期负债的会计核算和管理。

在拓宽预算会计核算内容方面,主要应增加的有:一是政府债务的核算。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必须完善债务预警监测制度,实行政府债务全口径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要将内外债务完整地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二是政府产权的核算。在将政府产权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同时,对其涉及财政收支的事项,还要进行收支核算。另外,政府产权包括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可先进行增量核算(即在发生收支额时,进行产权的确认、记账),待条件具备时再补充登记存量(可以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入账)。三是基本建设拨款的核算。将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统一核算。其理由是:实行部门预算后,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已统一纳入综合预算编制,基本建设、事业费和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不能搞两套账,否则与预算管理口径不符;预算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和自筹基建款如果分别核算,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

三、会计核算适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并以此作为与企业会计相区别的一大特点。但从我国预算会计环境看,政府及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已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在这种形式下,预算会计确认基础不仅要真实反映政府及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强调与国家预算保持一致;还要提供具有一定信息质量的财务信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政府及事业单位的受托责任,以实现预算会计目标,因此,会计确认基础也应予以改进和完善。

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先进经验,现阶段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应采用修正的会计确认基础。其中,政府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可以考虑借鉴德法模式,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即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则偏向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例如总预算会计的预算支出中的退休养老金、补助支出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并设置往来款项账户核算相应的债权和债务。行政单位会计可以对欠发的职工工资、欠发的退休养老金、需要分期摊配的大宗消耗等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而非营利组织会计宜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即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某些特定业务,例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赞助支出等则偏向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非营利组织中的事业单位改革是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活动逐步向企业靠拢,因此应向权责发生制转变,但事业单位的性质又决定了不能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而应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补充。超级秘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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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 会计 改革

我国的会计体系包括两大部分: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预算会计亦即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经过一系列改革,企业会计现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然而,我国的政府会计目前仍采用传统的预算会计体系。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使得预算会计的环境从根本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于此,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已难以满足政府财政资金运动核算的要求。因此,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

一、分析政府会计改革的原因

政府会计改革,主要是为了满足变化了的环境对政府会计提出的要求。分析政府会计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财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政府会计改革。自1997年以来,我国预算会计管理体系已经进行了一定的修订,然而,迄今为止,预算会计尚未形成一个正式的、规范的标准,尚未建立一个科学的体系,部门预算以及国库收付制度的改革对预算会计的改革提出要求,构建一体化的政府会计势在必行。只有确定预算会计的分类,才能明确各类会计核算之目的,才能通过会计核算规范其活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按照现行规定,除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然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使得政府会计所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已难以满足现实的要求,其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比如: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那些跨年度的大宗采购项目、跨期付款的相关业务无法在当前反映出来,从而致使预算资金结余不准确;无法科学划分资本性支出及经常性支出,导致无法对这些资产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对于相关的负债、担保等无法在账面上进行反映,从而导致了政府的隐形债务被掩盖,增加了政府的财务危机。

其次,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会计改革。政府职能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管理好财产。政府受民众之托,用人民的资金实现对国家的管理,包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各种债务以及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等。这一系列的工作依赖于政府会计所提供的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然而,我国目前的政府预算会计实质上仅仅是财政收支会计,其核算的内容仅仅体现为简单的财政收支活动,尚未覆盖全部的会计要素,尤其是在对国有资产以及长期负债的核算和管理上严重缺乏力度。因此,现行的政府会计核算难以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难以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

再次,政府绩效评价制度要求政府会计改革。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等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政府的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府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执行政府预算后产生的财务结果,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预算收支以及预算政策,以便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评价政府工作绩效提供重要的信息。事实上,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往往过于强调预算管理以及预算信息的简单披露,忽视了对政府相关债权债务、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反映,从而无法满足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

二、探讨政府会计改革

第一,完善预算会计体系、规范政府会计准则。一直以来,我国将预算会计视为政府会计,并未将二者加以区分。分析我国预算会计的特点发现,我国的预算会计并不是政府会计,甚至也不是完整的预算会计。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的工作仅仅是对预算资金使用的核算和反映。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同时将预算会计拓展到政府会计,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引入政府会计。从世界范围分析发现,只有少数国家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大多数国家在政府会计改革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地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结合西方国家在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在缺乏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前提下,在引入权责发生制时应当保持谨慎,而不应该不假思索运用权责发生制。基于此,我国在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时应当把握的总体要求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初始阶段应当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修正,在大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而对于一些特定的业务则倾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比如,对于大型固定资产的购入与日后管理、预算支出中的退休养老金的管理、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跨年度的资本性支出以及一些长期债权和长期债务等等;在政府会计改革的中期,随着政府会计体系的日渐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再循序渐进地扩大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的核算范围,直到最后对于政府的全部业务实施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

第三,扩大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构,政府履行着受托责任;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政府履行着对社会资产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责。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范围较窄、核算范围单一:主要是预算资金的收支,无法提供全面真实的财务报告。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不仅在预算管理方面表现乏力,而且也无法满足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所以,为了适应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应当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政府会计核算范围、丰富政府会计核算的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以便提供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对政府业绩评价等做出准确的界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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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研究综述和概念

(一)相关研究综述

预算会计准则的历史起源较早,但是现代意义上的会计准则的出现还是在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西方国家在“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成果较国内更加丰富,在近三十年来我国在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90年代以来众多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已经开始对本国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改革,并引起了相关国际机构的关注。Stalebrink研究了固定利息模式下的预算会计与收入管理之间的关系,并建立了相关的应用模型。Monson在2000年对预算会计准则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随着各国政府在公共财政的预算管理中越来越成熟,政府和一些非盈利机构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上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向适应了,预算会计的发展可以使得政府的资金使用更加有效率,从而增加了社会福利,促进了社会的发展。SalmcNasi对不同国家的预算会计进行了比较分析,作者在研究中发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往往能够制定比较好的预算,并且能够较好的执行,而那些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预算会计准则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不同的预算会计准则使得国家的发展也有所差异,最后,作者指出发展中国家进行预算会计准则的调整是十分重要的,并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建议。我国的预算会计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学术界和政府在预算会计实践和理论上都进行了一些列的探索。刘光忠对我国预算会计改革进行了探索,作者作为在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时处理好预算与会计的关系、我国国情需要和国际惯例之间的关系是实现我国会计改革的必然要求。厦门大学的吴向能以我国当时的财税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为背景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只有将原有的预算会计发展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会计才是预算会计的发展方向。此外,作者也提出建立与国际社会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体系对于我国自身的发展和融入世界发展都是有促进作用的。郭宇指出不论是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体系中还是在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核算中预算会计规范与市场中企业的会计规范都是会计核算领域的两大主要规范,我国以及初步实现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准则,并且我国的预算会计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改变。在当下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中还存在一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与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相比还有改进的空间,最后,作者也提出了相关的促进建议。

(二)相关概念

1.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领域的规范性方针和工作指南。当前对会计准则的划分有不同的依据和标准,其中采用最多的是以使用单位的经营特性来进行划分,通常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也是规范会计信息记录和披露的系统文件,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使会计核算变得真实可信同时又是标准一致的从而便于使用。

2.预算会计准则体系预算会计制定的目的是为社会非盈利机构的会计信息管理提供一套完整的规则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预算会计准则体系是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国家非盈利组织进行财务核算的会计规范。

二、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中的问题

(一)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从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初始发展来看,我国在建国初期采用的是苏联的预算会计体系,并在结合我国的发展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在1951年财政部根据当时国家发展的阶段和社会环境对原有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参考的是苏联的发展经验。在1965年我国社会的发展环境与前期相比又出现了差异,同时苏联的经验模式在我国开始出现不适应,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财政部在当年对我国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初步形成了一套与我国实际国情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准则,这次修改确定了总预算与单位预算相结合的预算会计体系,并形成了与企业会计体系不同的独立会计体系。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是根据我国的社会发展而在不断发展的,财政部在1983年和1988年分别对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进行修改,增加了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内容,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的独立性。我国当前采用的是在1998年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一系列会计预算制度。在2001年我国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对国库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并出台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等预算会计处理规定。

(二)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发展中的问题

1.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建立的时间较为短,独立发展的时间就更短了,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分为三大分支,即财政总预算、事业单位预算以及行政单位预算的三大预算会计组成部分。三大预算分支之间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协作发展体系,缺乏统一发展的基础,对于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报告信息的披露以及外部人员的财务信息获取都带来了困难。从而降低了总体预算会计准则的应用效果。

2.预算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不完善在我国的一些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对于预算会计的操作往往不能严格按照要求的进行,特别是在基层行政单位和地方管理的事业部门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这种执行的不严格是因为预算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可以督促各级执行部门严格执行的保障措施。预算会计制度没有良好的保障措施来支持其运作,最终使其预算功能大幅下降。

3.预算会计准则落后会计实物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而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准则主要是在十几年前制定的,这使得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并不能和会计实务发展相适应,落后于现实的需要。当前,我国在预算会计准则上进行了一些改进,但是和现行的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定和采购现象仍然难以匹配。例如,对于政府采购如何进行支出核算,是否应当增加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内容等都成为与实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并且这种不协调越来越明显。

三、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一)政府会计体系的改革完善

当前我国采用的预算会计体系是由总预算和单位预算共同组成的,在会计核算内容上包括财务的收支。但是,这些现行体制仍然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对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共部门财务状况难以正确反映,所以对预算会计体系进行进行改革完善成为促进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当前国际上的一些成功案例,我国未来的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会计方向发展,转变后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将会有所改变。政府所以资金变动的活动都将成为会计核算的范围,现行的预算会计核算将成为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需要增加预算体系的执行、管理。

(二)预算会计向基金会计模式发展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基金的影响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目前在美国的一些非盈利组织中都改变了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转为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在这种会计模式下,基金也变成一种会计主体,它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限定下以完成某项活动或者是达到某种目标为依据而设置的财务资源,这种财务资源的目的性强并且受到更多的监管同时还具有较广的受托责任。非盈利单位以将使用的资金转变为基金来作为管理单位。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会计能够发挥更加高效的财务核算和预算作用。

(三)预算会计准则的完善

在我国采用新会计标准之前,过去无论是盈利企业单位还是非盈利单位都采用的是“科目+报表”的预算会计模式,这一时期的会计制度成为预算会计执行的主要标准。但是,对于预算会计工作而言这些会计制度在解决某些具体问题的时候还存在规定模糊的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目前已经普遍采用了会计准则规范的方式来规范会计实物的发展。采用预算会计准则可以对在进行会计实物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处理,通过单独制定准则来规定新出现的会计核算问题,而不必对会计制度进行修订。这样对于加快预算会计核算,降低工作难度都具有促进作用。

(四)规范预算会计权责,促进预算会计准则发展

相关部门应当对预算会计的权责问题进行进行明确和规范,明确部门权力与责任。在相关部门执行预算会计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来进行。只有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才能真实的反映预算会计的实施结果。为了进一步服务会计实物的需要,还要对会计准则进行发展和完善,使其能不断地适应新出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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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6

从每年审计署披露的预算会计执行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及执行环节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容易滋生腐败,影响政府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近年来,政府会计问题已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应通过加快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会计体系,确保政府财务系统的健康运行。

1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

1.1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地位、功能职能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措施,主导市场发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直接参与则逐渐减少。在此过程中,政府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也发生了变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新体系正在形成,而且逐渐推动政府管理职能向财务预算宏观调控发展,以此来提高政府的财务管理效益。在新财务会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公开政府财务信息,方便社会相关经济主体了解政府财务运行状况及公共价值实现情况。在预算会计改革过程中,也需要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做好总资产、现金流预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1]。

1.2公共财政体系构建

首先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支出需要经过专门机构审核,确保其采购行为符合财务制度要求,从而对政府采购行为加以规范。同时,通过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也能够防止出现资金浪费现象。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也是如此,通过改变预算内容,比如在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方面,改变以往转拨到单位下发的方式,直接由国库发放工资。在此情况下,政府部门无须再编制工资方面的预算内容,由国库统一编制。另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改变了原部门采购预算流程,政府部门不需要再详细预算采购费用,由国库进行直接支付,并在预算报表中增加相应内容。在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下,政府财政预算编制内容要更加详细,将预算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体现收支情况和单位固定资产等方面的信息,有利于推动预算会计改革[2]。

1.3受托责任履行

政府具有特殊的社会管理权责,在其经济运行过程中,也需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诉求。政府财政来源于社会公众资产,并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其财政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具有对政府财政监督的权利,公众评价应体现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特别是在公众维权意识、公共管理意识的提高下,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及社会稳定性。这些方面的环境变化都对预算会计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3]。

2预算会计改革方向

2.1拓宽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在预算会计建立初期,其主要目的是实现资金分配功能,为计划经济提供支持。在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预算会计的功能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并衍生出许多新功能。但是客观而言,预算会计制度的调整却较为滞后,对政府固定资产审核不全面,未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在此情况下,政府资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后,没有对其开展会计核算,也未计入到预算会计的核算体系中,容易因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虽然财务部门会计核算政府固定资产,但在估值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折旧等方面的影响,导致财务报表中体现的固定资产价值不符合实际情况,且时间越长,差值越大。另外,在传统预算会计制度下,未对政府投入国有企业资金进行核算,未履行投入资产的确认和登记等制度,容易使这部分资产脱离政府监管,进而滋生腐败问题。因此,在预算会计改革过程中,必须拓宽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除了上述问题外,还要考虑社保基金不属于政府预算范围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调整相应的预算会计制度,提高政府财务风险控制能力[4]。

2.2打破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

政府部门财务具有公益性,与纯粹谋求经济利益的企业等经济主体不同。在开展政府预算的过程中,需要反馈一个预算期内的政府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制定财务管理措施,实现收支平衡目标。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采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方式,局限性较为突出,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财务支出情况,也容易阻碍财务绩效管理的推行。政府财务绩效管理的主要方法是考察政府服务成本和财政支出绩效比,但是在简单的收付制度下无法反映出成本效率关系,難以适应当前的政府财务管理需求。另外,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也难以反映出政府负债情况,只能反映当前预算期内收支是否达到平衡,这也容易增加政府财务的隐性风险。因此,在预算会计改革中,应积极打破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实现与财务绩效管理的相互适应。

2.3提高会计报告信息透明度

由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不健全,虽然相关法律对财务报表形式作出了统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会计信息并未按照规定呈现在报表当中。特别是有关政府资源合并的报表,由于未制定详细标准,从报表中反映出来的信息较少。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报告信息透明度明显不足。在开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许多重要财务信息数据没有得到反馈,容易对预算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再加上报表科目设置的不合理性,比如在负债报表中存在许多无关科目,容易对审计需要审核的内容造成冲击,并影响会计核算效率。针对这种状况,必须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细化报表填报规定,提高会计报告信息的透明化程度。

2.4逐渐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越来越密切,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发展的联系性也越来越强,需要实现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在此过程中,需要保证会计制度过渡的平稳性,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重点加强预算目标、内容和基础与国际会计制度的联系性,从而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的预算会计工作提供支持。总体而言,在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下,必须把握好预算会计改革的方向,积极推动预算会计改革创新。

3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策略

3.1政府会计体系的总体构建思路

针对上述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需求,在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预算会计工作作出严格要求,确保预算会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及绩效制度实施的需求。在预算会计工作中,要切实反映出政府的财务预算情况和资产运转情况,基于新的预算会计管理方法,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在此过程中,也需要积极借鉴国外的预算会计管理经验,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确保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应针对目前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同时应保证改革过程的渐进性和平稳性,为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2对现有预算会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要以现有制度为基础,通过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合理划分政府会计归属,对部门性质进行合理定义,并适用不同的预算会计管理制度。比如对于营利性质的政府事业单位,应执行企业会计预算制度,对于非营利性质部门,也需要判断其是否隶属于国有企业,国有非营利机构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应对预算会计科目进行优化设置,这是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关键,同时应调整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核算结果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部门现金流、固定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一些特定的政府部门业务,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比如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实施下,预算资金流程已经发生改变,收支确认时间点也出现变化,需要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落实权责发生制。

3.3补充预算会计制度内容

目前预算会计制度内容还不够完善,主要将资金运作作为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只能反映出政府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难以反映出其他资金的运行状态。为了打破预算会计核算范围的局限性,应在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转变为政府价值运动,同时对政府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从而反映政府资产存量和增量信息。另外,应对国有股权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同样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之内。对于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应对其运行状况进行会计确认,并将政府债权和债务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内。通过对预算会计内容进行补充,扩大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3.4统一会计确认基础及报告形式

政府财务状况的及时披露,对许多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活动有直接影响。需要确保政府财务信息质量,为相关信息利用者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应对现有预算会计的确认基础进行改进。由于我国政治环境、制度环境等与国外存在差异,不能直接照搬国际方法,应根据我国预算会计执行现状,在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进行改进。在此基础上,应统一财务报告制度,统一向政府监管部门、债务人以及广大社会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府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应明确政府资产使用情况,包括资产增值和减值信息等。特别是政府公共采购项目,必须对采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3.5完善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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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明确“零余额账户”管理职责

“零余额账户”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是由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是由预算单位在规定的银行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当天轧帐后余额为零,虽然该账户没有资金存量,但该账户存在资金流转是过渡性资金账户,由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该账户。

1.2分类设计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一般分两种方式,一是财政直接支付;二是财政授权支付。1)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直接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把货款支付给供应商户或收款人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据甬财政库81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国库直接支付范围的意见》中规定,以下内容归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实行统发工资的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及未实行统发工资的基层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政府采购资金,包括单件商品或单项服务在1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资金;各类会议、培训、项目及活动经费;固定的学生伙食补助及津贴;其他支出,即能确定支付对象和支付金额的支出。2)财政授权支付是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实现的。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年终,若存在尚未使用的财政已下达预算用款额度时,通过“财政应返还额度”。

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医院预算会计存在的弊端

2.1会计核算范围狭窄

由于基建资金与单位预算会计分开核算,造成单位资金管理的人为割裂。因而医院预算会计核算范围狭窄,存在死角,难以全面准确反映政府预算资金运行全过程。譬如医院基建资金,这是单位整体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是医院预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但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实行单独核算,要求预算内专项拨款形成的基本建设资金存入中国建设银行,由该行行使监管职能,单位收到拨款和拨款实际发生时单独做基建会计帐。这种基建资金单独核算的做法直接的危害是使单位虚列支出,因为按照以拨作支的规定,基建拨款不管是否使用都将其列为支出,这个从拨款到工程完工的周期时间内,总预算会计及基本建设拨款会计都难以对此项资金进行监控,同时造成医院预算会计与医院基建会计两本账,医院对基建拨款的结余和利息难以监督,造成人为的会计体系割裂。这个环节暴露出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中明显缺陷。

2.2医院自有资金被采购设备药品等物资占用

医院经常性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器械以及药品、试剂。按财政规定部门预算下达时间一般要到次年。然而医院又为了不影响正常的采购运行活动,只能动用医院的自由资金垫付。而大量垫付的资金不能及时转回,一方面势必造成已垫付的采购资金沉淀在零余额账户中,年底财务预算反映的专项资金结余大;另一方面,医院自有的流动资金账户因垫付了大额度财政性资金而影响了其它医疗经营活动项目的启动及流动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银行的利息收益。

2.3医院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缺陷,容易造成财务信息不真实

我国的预算会计始终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其优点是以现金收入和支出实际发生的时间作为确认,记录和报告交易的基础,在过去强调控制现金支出的分散支付制度下发挥了独特的优势,且技术含量低,数据处理成本低廉。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虽然对原来会计核算办法作了一些调整,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核算办法没有改变。一方面完全收付实现制由于信息覆盖面狭窄,难以披露非现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难以确认隐形负债缺陷,难以为医院管理阶层提供完整的资源分布、使用和消耗方面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资金实际收付时间确认为记账依据,对在商业银行开户的预算级医院而言,从银行转来的盖章《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是其作为确认收入或支出的时间依据,这样就出现了确认时间上的困惑。例如:实际交易中发票账单未到但医院购置物资已到达;或者医院已支付医药设备款但物资没到;或采购已完成但款项未付清,等等;在买卖付款合同中还有约定可以跨年度付款、分期付款等现象。以致医院财务在“真正的入账时间点”上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导致了收支信息混乱和不一致,出现账实不符,造成年度资金结余虚高或虚低、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极易给人为操纵交易时间者带来可乘之机,滋生腐败。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医院预算会计的思考

3.1实现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整合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后,总预算会计包揽了预算资金由支到付的全过程,如公益性医院等事业单位会计只是履行申请手续,将收支记入明细而已。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支出资金实施全过程管理后,使得行政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大大弱化,已成为总预算会计业务的延伸,形成了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的关系,这就使得将两者合并成政府会计成为可能。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够完整记录支出周期各阶段的交易,使财政核心部门及时获得机构层的交易信息,对资金支出以及付款阶段实行有效的实时监控;二是有利于加快现行预算会计向政府会计体系转换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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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新公共管理”(NPM)运动的推动下,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在政府会计中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由新西兰率先发起,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美国等西方国家先后进行了政府会计改革。经历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实践,许多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世界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0ECD)一半以上的成员国在政府财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

从各国政府会计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来看,权责发生制在强化政府会计责任、增加政府财政的透明度、提高政府机构管理效率、减少财政支出以及提高财政信息的准确性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政府部门的长远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构筑,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入,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的弊端和不足日益突出。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重构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使其逐步向政府会计体系转变,对于推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工作绩效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西方国家应用权责发生制改革政府会计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从已经进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国家的实践看,其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方式各有特点:一些国家是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告和预算编制等各个环节和所有会计事项中均导入了权责发生制基础;一些国家是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或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如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国家,这些国家在合并政府财务报告、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的某个或全部环节逐步深入地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在一些不产生或不能转换为现金的实物资产、预付费用的核算上,仍沿用收付实现制;一些国家总体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在某些特定事项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如丹麦等国家。总体而言,世界各国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都没有搞狂飙突进,而是采取了相对温和的推进政策,都是在理论、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后才逐步展开改革行动的。

另外,从各国改革经验看,权责发生制在加强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 提高政府预算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和收付实现制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要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告和预算编制等各方面全方位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为时尚早,但通过借鉴OECD国家成功的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有选择地、有步骤地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形式,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

和OECD国家相比,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反映政府资金的整体运行情况,更不利于政府绩效的考核与公共财政的全面改革与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不合理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和西方预算会计体系在构成上存在较大差异,它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基金会计和特种公务会计构成。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可以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基金会计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建设单位会计、社会保障基金会计以及某些公共福利机构如希望工程会计等。

目前,我国不少事业单位日益走向市场,在资金上与财政逐渐脱钩,实行自负盈亏。但与此同时,行政单位与财政的关系日益密切,而与其附属单位逐渐脱钩,客观上导致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另外,从1998年底起,我国财政部将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从原来的预算司(历来负责管理预算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转入了会计司(历来负责管理企业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管理工作依然留在预算司。这使越来越多的人对事业单位会计是否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产生了怀疑。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当时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后而颁布的,主要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套会计制度与改革前的预算会计制度相比,预算会计核算体系更加系统,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程序更加规范,财务报告内容更加完整,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亟待改革。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会计日益显示出其营利组织会计的特质;而目前日益发展的社会保险基金却独立于预算会计制度之外,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游离于政府会计的监督体系之外,割裂了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预算资金的联系通道,无法准确地反映财政资金的整体运行,也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三)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除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性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外),这与我国目前投入控制型的预算管理模式相适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收付实现制基础已经显露出若干重大缺陷:它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例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因此,报表上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情况,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远;总预算会计中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导致的“以拨列支”,致使政府的投资在核算上定为支出,一旦由财政拨出即脱离政府预算管理,对于进入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没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因此难以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更难以反映政府资产的整体状况。又如,在收付实现制下,未能全面反映政府发行的国债中应由本期负担的以后年度支付的利息,从而形成政府的隐性债务,给经济持续、健康运行带来了隐患。故而,在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采用已越来越彰显其客观必要性。

(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

我国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 但各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源、债务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

三、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与预算会计体系的重构

要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进行重构,会计核算基础的转换,即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无论是会计制度还是会计报告的改革,权责发生制无疑都是其中的重要元素之一。但是推行权责发生制、重构预算会计体系,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必须满足政府财政管理的需要,必须考虑预算编制与财政运行中日常管理乃至政府审计监督的需要,否则就会加大政府公共财政运行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因而,引入权责发生制、重构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应是一个在借鉴OECD国家成功经验基础上的一个扬弃与渐进的过程。

(一)调整现行预算会计规范体系

这主要是对事业单位会计的归属进行重新界定。对于实质上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无论其性质是否为国有单位, 都应将其会计核算制度划分到企业会计范围中; 对于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 要区分是国有的还是私立的, 对于国有的非营利事业单位, 其会计核算制度应该纳入预算会计体系, 至于私立的非营利组织, 其会计核算应列入新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范畴。因此,我国预算会计名称应相应地改变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还要拓展现行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构建政府会计体系。主要是考虑如何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国有股权和资产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畴。同时,应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整体运行状况以及中央政府的债权、债务纳入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还应考虑如何反映政府采购资金的相关财务信息。

(二)建立规范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

权责发生制会计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只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目标,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当前,应重点研究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权责发生制。如,可以只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在预算中仍保留收付实现制,这样有利于信息处理的简化和预算制度的稳定性。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鉴于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还没有从权益的角度出发,体现政府预算管理的业绩和政府的工作效率,故改革的核心应当使预算会计的财务报告由单一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扩展为以报告国家预算执行结果为重点,更为广泛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财务效率的综合性财务报告,使财务报告信息既能满足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需要,又能使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的理财效果和财务状况。具体操作时,可先从基层政府的财务报告上开始,然后再扩展到统一、综合的政府财务报告上。

(三)会计核算上,有选择地采用权责发生制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目前尚不可能象新西兰等国家一样在政府会计核算中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例如,目前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确认和计量的依据难以取得,条件还不具备,还不能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纳入预算会计主体的核算范围。当前,应将政府国有资产权益的变动情况作为政府理财的一部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资本化,对政府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提取折旧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当然,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确认的政府资产,如国防、军事资产等,可以不纳入核算范围。又如,对于国债还本付息费用,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和借出债权确已成为坏账的,可按权责发生制入账,以达到充分揭示政府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的目的。而对于收入,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般做法,采用接近收付实现制的做法,只对一部分有政府政策承诺的、可计量的负收入(补贴)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综上所述,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进行改革时,当务之急是重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将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改革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体系。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定位我国的事业单位。窃以为,可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中国证监会、中国纺织总会、保监会、计生委等,随着改革的深入转化为行政单位;对于全部经费来源于业务活动的剧团、科研所、电视台等转为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应的制度进行核算;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拨款的教育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应定位为国有或公立的非营利组织,其会计制度可在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上扩展而成;那些只面向特定对象提供服务的在实践中依靠民间资金运行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民办,按照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在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中,应根据政府业务活动的特点,区分政务型活动、商业型活动和受托责任活动,有选择、有步骤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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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117―1.5

一、引言

预算会计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功能:一是有效监督预算执行过程,将国家有关部门的实际收入、支出、收支进度和用途与预算数据比较;二是管理财政风险,及时发现或有现金流出,防患于未然;三是评估政府财政状况和财政可持续性,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对比,将政府资产和政府负债作对比。从国际上看,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执行上述三大功能,但我国目前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由于核算基础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有效执行上述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也在转变,清楚地认识到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的改革经验,将我国预算会计从传统的现金基础(收付实现制)转向应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是预算会计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

二、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预算会计长期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模式为我国预算管理和核算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98年财政改革以后,行政单位都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只有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仍采用收付实现制,所以我国目前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仍为收付实现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开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暴露出诸多不完善之处,远远不能满足政府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绩效评价、成本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三、我国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问题

与权责发生制相比,收付实现制有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不能反映未来现金流,隐蔽了政府未来债务,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收付实现制是一种面向过去的确认基础,只能反映实际已发生现金流量的交易,对于应付未付的国债利息、社会保障基金的未来负债和政府担保等许多业已存在但尚未支付的政府债务,如政府担保、政府对某些事项的承诺等,无法全面体现。

第二,预算收支不配比,造成会计核算不实,财务成果易纵。收付实现制下,收入、费用是按其款项实际收付的时间来确认记账的,它不考虑收支项目的配比性。特别是因跨年度支出而出现的结余不实的问题,使许多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无法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在收付实现制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计信息中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不能真实地评价和反映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经济资源使用情况,导致虚列资产价值,给管理层提供不实经济信息。

第三,不能提供完整的财政会计信息,影响信息质量,不利于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提供预算报告主要是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而非真正意义上完整的预算报告。预算外资金未包括在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内,影响政府会计的信息质量。

第四,不能有效地分析政府的资金运用情况和效果,不利于评价政府绩效。预算会计体系应该能够合理确定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这样才能适应开展绩效预算管理的需要,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会计信息仅能反映当期的预算支出,无法反映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成本。

由于存在以上种种弊端,传统的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已不能满足现阶段我国行政管理的需要,而权责发生制能如实反映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会计要素,实行权责发生制是提高预算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反映财政、事业资金运动过程和考核工作业绩的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在政府会计体系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参考其他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四、国外在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及美国等国家进行了政府会计核算基础改革,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我国改革时可以考虑借鉴以下两种改革方式:

一是以新西兰、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彻底推进方式,即对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直接由收付实现制改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19世纪80年代,由于新西兰财政和经济状况恶化,新西兰政府会计基础开始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化。先后通过了《国有企业法》、《财务报告法案》、《财政责任法案》等法律作为保证,逐步在政府会计和预算中实行了权责发生制。

二是加拿大采用的分步到位方式,即完全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权责发生制。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70年代,各部门开始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80年代和90年代,政府整体部门开始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从2001年4月1日起,所有政府部门和加拿大政府都开始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

新西兰和加拿大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改革的效果得到了普遍肯定。这两个国家改革后财政状况得到了控制,财政支出明显减少,政府工作效率有了显著提高,提高了政府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使政府资源得到有效评价和管理,也提高了政府防范风险的能力。

五、我国在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改革过程中

应注意的问题

(一)可以考虑引入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混合核算基础

从国外实践看,那些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全面抛弃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防范财政风险,有利于作出科学的经济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能帮助政府作出合理的财政收入政策以及确定债务规模,因为它能够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以弥补权责发生制在披露现金流量信息方面的不足。这样,两者结合,能够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全貌。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基础的引入,对于我国目前而言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二)完善与预算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措施

改革预算会计核算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措施作保障,纵观成功进行预算体制改革的国家,在改革前均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新西兰颁布了《公共财政法案》,澳大利亚颁布了《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英国颁布了《政府资源与账户法案》等。我国也应修订相应的法律制度,包括预算相关法律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保障预算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为引入权责发生制做好必要的准备

我国目前预算会计体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以前强行转变会计基础是很冒险的行为,所以应先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再引入权责发生制。首先是应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体系并扩大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其次是人员和技术方面,做好政府会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是顺利改革的保证。再有是转变观念问题,只有市场经济观念、服务型政府观念深入人心,改革才能有明确的目标、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进行核算基础改革

我国地域广大、政府机构众多,不同地区政府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同时引入权责发生制并不现实,应该先在不同省市选择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采取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的渐进转变方式,逐步推进核算基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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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预算会计的关系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为资金拨款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简称。在这一制度下,国库将直接控制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提供者账户的全过程。而“预算会计”这一术语特指追踪拨款和拨款使用的会计系统,包括拨款、承诺、核实、付款四个阶段的交易记录。其中,承诺表明公共组织已经发生了未来的支付义务,核实阶段是支出义务转化为应计支出的阶段。两者分别属于财政和会计两个不同领域,在传统意义上似乎是彼此独立的;但随着公共财政的发展,财政与会计呈现了相互包容的特征。在许多西方国家政府公共会计早已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包括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的在于强化财政预算的执行,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以及有利于库款的统一调度。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政府国库部门对于预算会计信息更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只有预算会计提供良好信息,财政才可能完整追踪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把握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及时探测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可以说,预算会计是对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重要工具,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同样也可以促进和推动预算会计的发展。两者相互融合、相辅相成。 

二、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顺利推行,财政部对1998年开始实行的预算会计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由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应用于财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二者在当年财政支出核算方面是比较协调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是: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

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这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调,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3、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年度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4、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三、协调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预算会计和国库支付制度的协调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成败,因此,对这个问题应加强研究和探索,尽快找到一套稳妥的办法,使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笔者提出如下方案。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基本保持不变,但相关内容调整

1、对于财政机关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停止使用“已结报支出”科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向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不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而作为用款额度支出核算。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

1、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批复的用款额度数列支,用款额度剩余退回时,作冲减支出处理。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核算不实行权责发生制。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一个“待结算支付资金”科目,此科目用于核算与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往来待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或者“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 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或者“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作为财政机关资金调度中心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财政机关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二是负责监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那么其会计核算的重点就应放在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收支结余情况及单位其他收支结余情况上。据此,笔者为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设计了如下一套会计科目。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科目表类别

序号

科目名称

类别

序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银行存款

三、净资产

6

单位其他结余

2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四、收入类

7

拨入用款额度

3

内部往来

8

单位其他收入

4

单位其他暂付

五、支出类

9

用款额度支出

二、负债类

5

单位其他暂存

10

单位其他支出

(四)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形成的存款。本科目借方,记银行存款增加数,贷方记银行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的结存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资金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内和预算外设置明细账。

3、“内部往来”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国库机构发生的往来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4、“单位其他暂付”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应收、暂付等待核销结算款项。发生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应收、暂付款项收回或转作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应收、暂付款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5、“单位其他暂存”科目系负债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6、“单位其他结余”科目系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年终将“单位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单位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单位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其他支出”。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预算单位其他收支业务的滚存结余。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7、“拨入用款额度”科目系收入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机关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批复的用款额度。财政机关下达的用款额度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用款额度支出转入冲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用款额度支出”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用款额度累计数,年终结账后,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未使用的用款额度数,即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除上述之外,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会计仍按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即可。

四、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对策的优越性

上述方案不仅能够解决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问题,而且具有如下优越之处:

(一)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支出后,可能有少量的结余。此外,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在没有支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之前,都沉淀在财政国库账户上。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掌握和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便于领导进行科学决策。

(三)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监管范围。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范围涵盖了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业务,符合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核算和综合平衡的核算原则,即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大收入”“大支出”概念相协调。

1、可以及时掌握用款额度结余即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情况,即:

用款额度结余=上年用款额度结余+拨入用款额度—用款额度支出

2、可以了解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即:

单位其他结余=单位其他资金上年结余—单位其他收入—单位其他支出

3、可以掌握单位暂存暂付往来资金活动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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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自2000年开始实行预算会计制度,通过预算会计制度的实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制定有效的预算,实现了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管理,为财务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核算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国家不能及时的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有效改革,那么行政事业单位中预算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主义建设。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式而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自新预算法实行后,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开始不断的变革核算方式以及核算内容,希望能够通过有效的变革来适应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然而,由于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给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困扰。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开展工作后出现问题,得不到我国法律的保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对于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非常的排斥,尽量不在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使用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以免出现问题给单位带来损失。另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细化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费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如果一味的细化支出预算,不总是对支出预算的整体把握,一旦整体费用过大,就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行政事业单位想要通过支出预算的明细来说明其支出的合理性根本不可能,我国现阶段没有相关的法律保证其权益。

2.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不符合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需要

传统的预算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设置了“拨出专款”以及“拨出经费”两个会计科目对单位费用进行核算,虽然从内容上看二者之间的差距很小,但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仍然存在一定差异。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按照我国财政部的《关于修改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这两个会计科目应该统一进入 “事业支出”,通过“事业支出”这一会计科目进行统一的核算,因此,传统的会计科目无法很好的满足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改革的需要,如果行政事业单位依然延用传统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就无法很好的适应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步伐,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不能充分发挥其自身效用。

3.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较大

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或者是向政府借款。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盲目的向政府借款,最终借款的数额越来越大,行政事业单位根本就无力偿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同时还会危害国家的资金安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利。

4.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与会计制度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自实行预算管理以后,单位各个方面的费用支出都严格按照预算数据分配,不考虑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使得很多的费用支出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与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距,行政事业单位很难根据预算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只是其费用支出的一个参考标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如果有特殊事项发生,超出预算支出范围的支出也在所难免。

三、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有效解决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的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预算中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对多数情况下都是预算会计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更好的完善预算会计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的法律对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形成有效的保护,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顺利开展。我国的法律法规应该根据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内部进行一定的调整,然后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在维护行政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2.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想要紧跟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就必须要调整会计核算科目。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的业务进行有效分类,根据分类的结果把特定项目归集到特定的项目中去。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传统项目下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必要的调整,根据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出有效调整。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受收付实现制的影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要让会计核算人员积极地适应权责发生制,只有全责发生制下行政事业单位才能更好的适应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

3.有效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有效控制。首先,新预算法对于借款主体进行了限制,行政事业单位想要获得更多的借款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其次,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借款用途进行了限制,只有用于公益事业的资本支出来能取得借款。再次,新预算法对于借款规模进行了有效限制,对于超规模的借款不予批准。最后,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借款方式也进行了有效限制,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借款时只能采用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取得借款,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贷款风险。总之,新预算法通过对借款的限制,有效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加长期稳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有效性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尽量减少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产生的偏差。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统一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执行标准,使其产生的费用支出、成本支出之间的差距尽量降到最低,方便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进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在会计制度下设置“在建工程”和“拨入基建款”、“基本建设结余”等会计科目,有效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求。最后,行政和事业单位还应该适当调整会计科目方便核算基础建设,在报表的过程中注意数据的简明扼要,报表形式简单易懂,方面信息需求者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能够详细的显示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的基础性单位,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服务,是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基础。因此,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会计制度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自身也要强化对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视,及时解决单位内部阻碍预算会计制度实施的各种问题,保证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行,让预算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其自身价值,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获得更加长远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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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

与企业会计、管理会计不同,预算会计主要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服务,加强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及用款监督,保证其发挥最佳的使用效果。预算会计应当发挥应有职能,围绕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强化预算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的现实意义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对预算会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要与公共财政改革相适应,转变管理观念与核算方法。传统的预算会计管理难以适应这一需求,必须进行变革。因此,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对事业单位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如今,我国经济发展正与国际对接,必须根据国际规则对国内规则进行变革,使之与国际发展趋势相适应。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国际形势,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使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与国际对接。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是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

在传统预算会计管理制度中,行政事业单位不注重管理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单位的目标和重点总是放在职能方面,很少关注财务预算问题,致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不注重会计机构的构建与有关职能的发挥,预算会计缺少独立性,致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如今,随着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要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所处地竞争环境十分激烈,这就需要行政事业单位重视预算会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行政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是保持会计制度统一的需要

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管理体系较为复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存在很大差别,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各有不同的管理体系,这就增加了会计核算与管理的难度,不利于会计制度的统一,难以保持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很大阻碍。如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實施后,统一会计核算口径、要求和管理办法,保证会计信息实现了共享,从而解决了事业单位财务处理不协调的问题,使会计信息做到了对接,会计规则实现了统一,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发展[1]。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理念没有更新,管理方式较为守旧

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仍然没有适应改革的需要,在管理理念上没有进行更新,管理方式比较守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于预算会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财务管理方面管理方式仍然处于收支管理状态,没有财务效益观念,不重视资金使用的效率。二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管理水平难以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一部分事业单位没有设置专职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差,没有财务管理经验,不懂得财务预算,仍然依照传统的收支管理进行财务核算,不能发挥会计人员的专业优势;在会计制度改革后,对于会计核算变更的意义认识不足,不了解权责发生制的精神实质,预算会计工作局限于会计核算的范围,影响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质量的提升。

(二)预算会计的管理质量不高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管理质量,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效益的提升。然而,在实践中,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的质量不高,难以发挥职能作用。其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科目设置不齐全。随着改革的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付方式发现了很大改变,这就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科目增减,保证科目与管理要求相适应。然而,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遵循会计科目设置的规范,一部分单位没有按规定的科目进行设置,有的单位自设会计科目,不能保证会计科目的统一,不利于会计核算的统一。二是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做好会计核算,有的单位没有规范的会计制度,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差,真实性不强。三是没有完整的预算会计报告。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预算会计报告的编制与管理,制作的会计报表不完整,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资产债务情况不全面,取得的成效与问题处理较为简单,没有进行全面分析,缺少下一步的财务预算规划与措施,无法进行财务风险防范。对于上述管理状况要进行整改[2]。

(三)预算会计监管职能弱化,部门配合不力

做好预算会计管理工作,需要发挥监管职能,这样才能促进会计管理效益的提升。然而,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会计监管上存在很多问题,监管不全面,管理漏洞大,预算编制不严格,预算执行不严肃,预算追加情况较多,预算执行效果较差,影响着预算会计职能的发挥。同时,在预算管理上,部门之间各成一体,预算会计工作得不到积极配合,导致预算会计的精确度差,部门预算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导致预算会计工作习惯于遵循“传统”,预算会计工作得不到改进。同时,由于监管存在较大漏洞,导致预算会计把关不严,一部分事业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操作,增大了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存在较大的财务安全隐患。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的改革措施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所谓“适度分离”,是指适度分离政府预算和财务的会计功能,以及预算类报告和财务类报告功能,以便充分体现政府会计主体的全面信息。所谓“双互衔接”,是将政府预算类要素和财务类要素相互协调,预算类报告和财务类报告相互补充,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信息,以达到信息公开化。《政府会计制度》全面体现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针,同时也体现了政府会计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方向性,相对于原有制度,新制度发生了如下变化,具有如下创新点。

(一)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的重组

在系统总结分析传统单系统预算会计体系利弊的基础上,《政府会计制度》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使财务要素和预算要素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制度层面上真正落地。

(二)统一各类单位的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有机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中的跨级制度内容,主要体现在科目及报表项目的说明中,一般情况下,取消了各项制度中的通用制度,同时,根据改革需要,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共性制度;在会计政策方面,对同类业务依照相同会计处理规定执行。

(三)强化财务会计的功能

《政府会计制度》对于财务相关会计核算,参照了企业会计核算,采用了权责发生制,主要是强化财务会计的基本功能,例如,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财务会计要素,增加了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核算内容,同时引入了坏账准备等减值概念。

(四)扩大政府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

这主要体现在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在资产方面,《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核算内容,大大提高了核算单位对各类资产的控制性;在负债方面,《政府会计制度》增加了应缴财政款、其他应付款等核算内容,主要反映单位所承担的现时义务。

(五)完善预算会计的功能

对于预算会计,在核算方面仅需要核算预算三要素。一般情况下,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这样可避免虚列预算收支的问题。

(六)整合基建会计核算

在《政府会计制度》中,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在会计核算上不再单独建账,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简化单位的基本建设业务会计核算程序,充分体现了各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

(七)完善报表体系和结构

《政府会计制度》调整和优化了报表结构,增设了报表类别,如资产负债表、预算会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仅需填写各项目“期初余额”,调整和优化后的报表体系,充分体现了单位内部信息的透明度。

(八)强化制度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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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部队预算会计的主要核心是预算管理,并不直接参与部队内部各项生产活动。现阶段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影响,促使部队会计制度实施环境发生变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实际角度出发,说明目前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发展提出可靠解决路径,希望作为我国部队加强财务预算可靠的理论指导。

一、预算会计制度对现役部队单位会计的影响

(一)预算会计制度的影响

预算会计制度对加强财现役部队单位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发展中建立完善的总账明细关系和部队会计制度是必然趋势,同时引进权责发生制度和国际水平会计核算制度是满足现役会计需求的重要途径[1]。目前,根据黑龙江省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人员现状分析,其普遍存在综合素质不高和开支界限模糊的问题,对此部分部队先后引进权责发生制。例如,在国有资产收益和财政预算方面,关于未拨付支出和应拨出支付等进行全面结算收支统计,其中针对当年年末列收列支、收支相抵以及经济自主的现役部队单位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并充分发挥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此范围外的其它事项则实行收付现金制。基于预算会计制度影响下,现役部队单位逐渐扩大了财务核算范围,从而全面体现部队资金活动情况,并对活动经费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分层审核,按照会计预算管理要求制定部队费用配比方法。

(二)部门预算改革的影响

按照部队财务要求,现役部队单位预算应切实反映出部队内部所有收入与支出,其中涵盖了预算资金的全部内容,本质上说全面体现预算执行信息的预算会计,其主要核算对象是部队资金核算。例如,在现役部队单位中基建资金属于独立型的会计核算,在实现预算改革后,应选择与其它资金相同的处理方式,加入部队预算范围内,也就是基建项目预算收支所有的综合预算是现役部队单位会计预算中的一部分。但因部队基建会计自身具有较多特殊因素,现役部队单位的会计制度中应对此进行科目加项,实现预算细化,根据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从而进行针对性预算[2]。现阶段“零基预算”方式普遍被部队会计部门使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相关会计信息提出更高要求,其不仅需要所有的收支信息,同时还需要了解部队资产时点信息,对现役部队单位会计核算增加一定难度。

(三)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影响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形成后,促使现役部队单位预算资金程序发生变化。其中包括部队财务总预算会计收到财政收入流程;总预算会计向现役部队单位播发经费流程;现役部队单位收到总预算拨发经费流程;现役部队单位向财政总预算上交预算外收入流程;现役部队单位向下级所属单位拨发经费流程等,由于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影响,上述业务流程均不同程度的发生改变,促使现阶段现役部队单位实行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面临极大挑战。如现役部队单位的工资发放流程,以往程序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军人保障卡,通过该种方式直接完成工资支付。目前,财政总预算会计则根据拨款数量信息制定支出预算,其中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导致程序复杂化,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基本原则。

(四)部队采购制度的展开影响

目前,在现役部队单位中采购项目多样化,不仅有财政预算资金,同时还有其它资金,对于此类资金管理主要集中在部队财政部门,有财政部门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这种方式促使资金从预算部门逐渐流向财务部门,导致预算单位收入过程存在缺陷,资金流动与事物流动脱节问题频发发生。基于现役部队单位现行采购制度,所有部队集中采购计划中的商品与劳务都由部队采购部门在外部进行采购工作,对此财政部门则通过国库拨发支付款项。然而这种形式随着我国采购规模的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支付方式发生相应改变,财政直接向供货商和劳务提供者的拨款数逐渐成为财政总预算支出的主要依据,同时在财政总预算支出类别中加设了相应拨发款项科目。

二、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的预算会计现存问题

(一)预算会计核算不科学

现阶段现役部队单位预算会计通常会选择“收付实现制”来完成会计核算工作,促使年度预算审核中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流向信息。这种现象极易造成对管理长期资本的忽视,在较长经济周期内,现役部队单位会计针对资本长效管理难以进行,从而对部队进行各项预算决策形成阻碍因素。同时现役部队单位在处理固定资产过程中缺乏有效方法,促使虚报部队固定资产价值问题严峻,致使现役部队单位预算会计报表不具备真实性,无法有效反映出部队固定资产价值。关于现役部队缺乏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不仅增加获取财务因素的阻碍因素,同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导致相关决策缺乏真实信息支撑,结果必然产生预算偏差,最终会计预算报告和核算结果缺乏完整性与科学性。

(二)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

现役部队会计报告主要分为两部分,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体现部队在特定日期内的财务状况信息,属于静态报表;而收入收支表则不同,其主要说明现役部队单位在一定日期内资金流动情况、分配情况以及收入和支出,属于动态报表;前者基础编制内容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部队的动态信息,这与收入收支报表内容出现重复,并缺乏特定日期内财务状况的理论依据,从而导致该项报表内容缺乏合理性[3]。同时基于现役部队现行预算制度,资产负债报表涵盖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同时,又加入了收入支出类等项目,财务数据重复出现,促使部队资产总额和负债出现虚增现象,对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形成不利因素。目前,我国现役部队单位尚不具备完善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部队预算人员对部队财务情况未能做出全面了解,外加获取财务信息的限制因素较多,最终部队管理者无法全面了解部队资金流向,导致部队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

(三)预算会计科目不合理

以往现役部队单位针对部队工资发放与关于固定资产的资金款项,都是财政部门进行款项分配与拨放。而目前则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向单一账户或采购专用账户进行拨款。这种制度变化影响了资金流向,外加预算会计科目缺乏合理设计、相关处理方式未做出相应调整,对掌握部队真实财务信息造成一定难度。近年来,现役部队资金来源发生一定变化,直接组织收入成为部队资金来源的途径之一,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并未充分重视这些变化,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行会计制度针对现役部队无形资产一次性核销,存在价值估量偏差的问题,最终促使由于部队无形资产核算导致的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

(四)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失真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现役部队直接组织单位在对外开放时具有一定经营性,在接收国家财政支持的同时,通过自主经营会产生自营收入,并采取相应经济核算。其中部队将医疗、基建方面等专项资金直接列入部队收入支出明细中,但如果认为控制资金支出规模和资金节余,会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目前,现役部队单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而这种会计核算分离制对现役部队基本建设款项会有直接影响,部分部队单位选择“基建借款”的方式运行具体项目,但报表中并未体现借款表象,促使现役部队的资产负债表显示零债务,最终无法真实反映部队财务情况,会计信息不具备真实性。

三、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途径

(一)做好会计预算活动监督

在现役部队单位会计中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加强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管,提升部队财务信息的透明都。一方面,在会计制度中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过程中,在特定期间内产生的收益资金和发生费用,无论收付与否全部进行会计核算。其中对于涉及金额较大应加强流程监管和跟踪,从而保证资金使用符合会计预算。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核算系统,对现役部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4]。另一方面,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核算相关流程,选择适当契机推行权责发生制,从根本上提升会计预算质量,真实反映部队财务状况,促进现役部队会计制度向权责发生制会计模式转变。

(二)完善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现役部队单位应结合自身会计核算内容与特点,建立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充分考虑黑龙江省现役部队单位现状,制定的预算会计信息体系应保证内容结构具备科学性、概念具备统一性,并保持与国际预算会计准则相互应,与部队制度环境相匹配。现役部队可通过借鉴地方先进会计改革经验,促进现役部队会计体系实现简化,根据不同预算对象的差异性,选择适当的核算方法,基于会计原则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现役部队会计核算,制定有效性会计核算制度,提升部队会计核算的可比性,促进会计报表与会计科目的相互统一。

(三)强化预算会计目标关系

强化预算会计关系的关键在于针对现役部队加强会计目标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符合科学性原则。对此,可针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处理,降低重复率,促使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得到有效优化,保证公共资金公共化流动,在真实、科学的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实现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在此阶段,现役部队单位应对财政款项与预算资金进行合理分类,将财政收入资金纳入会计预算科目。在现今流量控制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实现收支平衡,促进财务决策科学化。

(四)避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

为加强部队会计预算活动监督,提出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而其实施的基础是保证预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此现役部队单位应对预算科目进行优化改进,根据部门差异性制定一级科目,保证预算科目分类满足会计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加设二级科目与三级科目,扩大原有核算范围,从而保证现役部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创新核算方式,对于部队财务收支账户进行重新设定,实现项目细化,在提升核算效率的同时,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有效,为部队进行相关预算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预算会计是会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现役部队加强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现役部队实行全面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已经无法满足部队资金预算的实际需求,对此结合部队预算会计现状,从会计信息、会计体系、会计目标以及会计活动监督四方面加强现役部队预算会计管理对提升部队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董相超.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分析[J].时代金融,2016(24):211.

[2]盛友.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3):161.

篇13

现行的部门预算改革使得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公开和透明,同时实行综合预算原则。为进行绩效评价,它将要求逐步引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这将有利于强化政府会计责任,明确政府的受托责任,增加财政透明度,全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财政状况,解决以往长期存在的拖欠工资、拖欠工程款项和隐性债务等。

实际上,横亘于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两者之间的是修正权责发生制(modified accrualbasis),若修正很小时,它几乎与收付实现制无异;若修正很大时,它甚至可以等同于权责发生制。各国一般都是根据本国实际,有选择地采用修正权责发生制,而且修正的程度和范围弹性很大。例如,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就可以对预算单位的年终结余资金、应偿还的内外债务、政府间上解支出及补助支出等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可以对欠发职工工资、欠发退休养老金、需要分期摊配的大宗服务消耗或购买性支出等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

二、复式预算的进一步改革要求组织相应的完整的会计核算

从复式预算的角度看,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核算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没有按复式预算组织相应的、完整的会计核算。尽管我国《预算法》规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实行复式预算,但在1997年之前,财政总预算会计对各种政府预算收支仍统一在“一般预算收入”和“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核算。1997年之后,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部分预算外收支,财政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基金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支出”科目中核算。这样,预算会计实际上是按照单式预算来组织会计核算的。

其二,没有反映出“具有特色”的预算状况。“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状况应反映政府实际活动的特点,而不仅仅是反映政府作为财政预算的组织者、执行者的特点。我国现行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执行同一套会计制度,但各级政府之间所从事的公共活动范围与不大相同,这也存在着不少弊端。

我国现行复式预算的进一步改革,要求将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保险预算等分开编制。这就要求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未雨绸缪,预先为之做好改革的准备。财政总预算会计应为之分别组织完整的会计核算,以反映和考核其运行状态。为此,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需要按照上述复式预算的要求进一步改革,为核算完整的政府预算活动分别设置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五类会计科目,将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等都分别看成是一个会计主体,使“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分别成立,并为它们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对于复式预算子预算之间的资金转移等业务活动,预算会计也要分别在相应的会计主体中做出会计处理,以完整地反映政府预算的运行状况及结果。

三、费改税与机构改革将使得预算会计进一步规范化与公共化

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入,全部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等将有较大幅度的压缩,并逐步进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推行费改税,将使得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内容进一步减少。对于行政单位会计而言,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部分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内容;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尤其是已全面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会计而言,其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责而获取预算外收入的客观条件将逐步丧失,用以核算预算外资金的“应缴财政专户款”也将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这就引申出一个问题,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向何处去?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广,其性质、职责、财务管理以及对市场的依赖程度等都与行政单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需要对其实行区别对待的核算。对于继续依靠财政补助的单位和极少数事业单位而言,可以比照现行行政单位会计执行,采用收付实现制。当然,这并不妨碍其最终也要走向某种程度的权责发生制。对于进一步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的事业单位而言,可以比照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

四、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也将引起预算会计发生一些变化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它将使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部分财政资金支出数的列报直接以向供货商或劳务提供者的实际拨付数为依据。作为1997年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总预算会计对预算包干财政资金支出数的列报口径,从银行支出数改为财政拨款数。而在政府采购制度下,凡是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货品和劳务,均由政府采购部门组织对外采购,财政部门通过国库直接向供货商或劳务提供者支付款项。这将使得财政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按预算和各单位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还要根据采购机构提交的预算拨款申请书和有关采购文件,按实际发生数并通过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支付给供应商。

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将对预算会计发生重大

我国现行中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方案。这主要体现在三个“不改变”上:即不改变部门预算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改变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的职责;不改变人民银行国库局的职责。同时,不清理部门开设的“账户”,但是单一账户以及其他政府预算改革措施将会逐步使部门开设的账户消亡。各地的改革方案虽然特点各异,但其共同的特点是没有改变现行预算框架,实行单一账户、统一资金结算,大多统一财务管理,实行“零户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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