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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报道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5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电信服务报道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电信服务报道

篇1

7月7日,中国移动自查报告说,海南移动确实存在因分割计费而产生的误差,北京、上海两地则不存在问题。中国移动还表示,将对多收的话费金额实施双倍返还赔偿。然而,这一自查报告并没有平息公众的质疑和指责。

第一,为什么中国移动只调查海南、北京、上海这三家被媒体曝光的分公司,而不是进行覆盖整个公司的系统性查错?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一季度,有关移动电话和电信的投诉已经位居投诉量排行榜的第二位。由此可以推见,出现类似计费差错的地点应该不局限于上述三地。媒体“指到哪儿”,中国移动才“打到哪儿”,难免让公众感觉到,中国移动对系统性的查缺补漏并不积极。

第二,为什么是中国移动自己查?在公司内部出错的情况下,如果有外界参与,就能确保调查结果的公信力。中国移动自己出错自己查,查出的结果即便是真实的,也难以让公众信服。

第三,为什么总是多计费而不是少计费?据媒体报道,中国移动表示通过长期的工作,形成了架构合理、性能稳定的计费系统,并建立了严格的检查校验机制,通过了各级主管部门和独立第三方的不断检查测试,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若如此,那么令人生疑的问题就来了,在上述多次发现的计费错误中,竟然没有发现一起是中国移动“少计费”的情况,所以就会有人追问:“稳定的计费系统”为何总是多收费?

第四,查出问题后,实施双倍返还赔偿合理吗?2007年2月起,中国移动开始履行“收费误差,双倍返还”的服务承诺,较其之前“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条款确实是一种进步。然而,在中国移动高达5.5亿的用户群之中,经常查询收费清单、能够及时发现收费错误的用户并不多。与此同时,由于电信服务收费误差的金额通常较低,愿意为了微薄的“双倍返还”赔偿而耗时、耗力去投诉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更是少之又少。对电信运营商来说,即便出现这样的投诉并进行赔付,其金额也只是九牛之一毛。因此,就电信运营商而言,出现错误计费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所要付出的赔付成本并不高。

尽管电信行业的计费标准和计费行为均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但类似事件的时有发生,放到制度层面来看,还是凸显出了现行监管制度的漏洞,即“只监不管”。中国正处在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转型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政府、企业乃至个人都会出现对新形势的不适应。在中国移动乱扣费事件中,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电信运营商的自我监管失效、电信运营商对事件的处理无法满足公众预期等现象,都体现了这种特点。

篇2

中图分类号:DF7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099-01

手机短信欺诈做为一种新的犯罪手段,案件存在一些不同于其它犯罪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关系中三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

在短信欺诈犯罪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电信服务提供商、短信发送者与受害人。一般来说,在一起因短信诈骗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电信服务提供商和受害人是确定的,而短信发送者的身份则很难掌握,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可操作性不大,那么此时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呢?笔者认为,任何短信都必须经过电信服务提供商的网关发送出去,电信服务提供商作为短信服务的提供者,也从中获取了利益,那么它从法理上说就有提供真实可信的短信息的义务,应该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管,从技术角度来说,电信服务提供商也能做到这一点。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尚无追究电信服务提供商责任的法律依据,许多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已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立法。例如,日本在2001年颁布实施了《关于特定电信服务提供商之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信息发送者资料批露法》,规定了电信服务提供商的法律地位,使主张权利的受害人能向促使该等信息流通的电信服务提供商请求停止该等信息的流通,以防止权利侵害的扩大,或请求电信服务提供商披露该信息发送者的个人资料,以直接向该信息发送者主张权利。日本的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二、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因短信诈骗而产生纠纷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且以刑事案件居多。刑事案件一般是作为普通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出现的,可以比照刑法分则中关于诈骗罪的处罚原则进行定罪量刑。因短信欺诈引发的民事纠纷则不是很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侵犯他人的安宁权。现在诸多的欺诈短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烦恼,犯罪分子使用群发器,昼夜不停地发送虚假信息,因为我国消费者对短信尚无选择权,有时一天就能收到十几条,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因此,对于短信发送者侵犯消费者安宁权的行为,理应追究发送者的法律责任。二是因短信欺诈等原因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例如,据《法制日报》报道,消费者杜建峰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诉称,他在收看央视《足球之夜》节目时,用手机短信与主持人进行了互动交流,之后,每个月都会收到几次足球赛事预告的收费短信,开始时杜建峰还很纳闷,后来经过查询才知道只要参与央视的互动节目,就视为订阅了北京灵讯互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该项短信业务,杜建峰认为这是一个利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强迫消费的欺诈行为,因此央视与灵讯公司应承担共同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三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短信的内容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有可能对他人的名誉和荣誉产生影响,在实践中,这类案件很多,值得我们关注。

三、法律依据相关问题

对诸多因短信引发的法律争议应参照何种依据进行处理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问题。有的学者主张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短信欺诈行为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而有的学者则认为,现有的法律已可以对短信欺诈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与规制,不需要再进行相关立法活动。主张应该尽快制定相关立法的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尚未颁布专门针对手机短信予以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保护手机用户不接收或少接收不良短信方面的法律,这种现状对于手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一旦发生纠纷,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很难找到进行赔偿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只有湖北、福建、广东、广西、重庆等几个地方的通信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不良短信有较具体的处罚规定。

但是这几部规范性文件毕竟只是地方性法规,效力范围仅局限于本地,一旦不良短信的影响超过本省市的范围,就毫无办法,而且,从内容上看,这几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也没有对保护手机用户不接收或少接收不良短信作出规定。所以,许多学者认为在目前短信犯罪日益猖獗的形势下,仅仅依靠几部地方性法规是远远不够的,颁布法律对手机短信予以规范管理,以减少或消除犯罪诱因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依法治短”的呼声越来越高。

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立法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立法必须遵循许多原则,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能因事立法”。

因为短信犯罪的问题在目前已有的法律框架中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得到解决,例如对《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法律解释和扩大理解,这样做既合乎法理的原则,也大大减少了司法成本的投入。例如,《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构成要件,即“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其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这一条件可以理解为不是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而只是侵权结果产生的途径之一,也就是说,只要以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了作品,公众是否以某种方式获得作品都构成侵权。又如从广义上说,短信欺诈也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应可以适用于短信侵权纠纷案件。既然通过解释和说明现有法律即可解决目前出现的诸多短信欺诈法律纠纷,那么根本无须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进行有关短信侵权的相关立法。持此种观点的学者同时认为,为了加强对电信服务提供商的法律监管,可以用法律形式明确界定电信服务提供商的法律地位,从而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殷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研究[D].上海大学,2008.

篇3

1998 年 3 月,《产业论坛》发表了由王小强博士执笔撰写的《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 )。三个月后,方宏一执笔的《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再论》)发表在同一刊物上。仅仅浏览题目的读者 可能以为,这或许是对同一主题言尤未尽的一论和再论,表达的是同一家的观点。但是,在发表两篇报告之间,《产业论坛》于 5 月 14 - 15 日在北京美地亚中心举行的一次研讨会,却清楚地表明《再论》不但不是对《战略》的“再论”,而且是地地道道的反 论。拥有数万订户的《三联生活周刊》在其 6 月出版的 12 期上,以“封面故事”的显著地位报道了在此次会议上双方的争论焦点。 这篇由资深记者高昱写的长篇报道,副标题赫然就是“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论争”。

这可不是一场书生之争。《战略》作者“电讯产业课题组”,不但研究人员阵容强大,而且明确标明“本课题 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提出,与高盛公司(亚洲)联合资助”。众所周知,这两家提出课题并给予资助的单位,正是“中国电 信”( China Telecom )在境外上市的全球融资协调人。《再论》课题组(“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由什么人组成不得 而知,但报告的题注说明方宏一为 “广电部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部主任”。所以,尽管 5 月份的美地亚会议强调“每位代表都以个人身份参加这次非官方会议 ”,这场大论争从一开始就不是书斋里学者们纯粹逻辑推演的结果。

这场论争的题目非同小可。《战略》讨论的“电讯产业”,不但包括以电话业务为中心的传统电信,而且包括 有线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在内的广义电讯产业。《再论》则干脆以“中国信息产业”为题。按照国际文献,双方讨论的电讯或 电信问题事关 “信息技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 IT )产业”如何在中国发展的宏大背景。根据国际电讯联盟的资料,世界 IT 产业不但是全球成长最快的产业部 门之一,而且更重要的是, IT 的发展将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技术基础的革命性变化。因此,无论从经济增长的速度还是质量, IT 产业都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场论争提出的问题是:给定“三网复合”(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复合为一 个平台)的技术经济前景已经明朗,给定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三网的巨大差距,给定跨国公司决不会轻易放过巨大的中国电信市 场,中国究竟应该遵循哪一种路线和策略来达到建设中国的“三网复合”?

论争双方的回答截然不同。《战略》的主张是:开放电讯服务的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但把我国已经形成规模 的电信基础网和有线电视基础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最后依托公共信息网中的电视技 术平台,直扑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结合”的产业前沿。《再论》则主张:开放电信的竞争性经营,保持电信和广播电视两 网并存,并通过两网的良性竞争,在广电的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一代计算机因特网,最终达到“三网合一”。

本文评论上述两种思路的主要根据,并对这两种对立意见共享的“思维模块”提出批评。在评论和批评中,本 文阐述的中心论点是,虽然信息技术颇为特别,但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并不特别。发达国家通过对外开放电讯市 场、对内打破独家垄断来发展电信产业的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中国和所有发展中国家。本文具体的政策主张是:在长途电话、 市话、无线通话、有线电视、数据传输网络和服务分立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全面的市场竞争,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办 因特网、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与中国联通结盟办电信、允许并鼓励中国电信办因特网和有线电视、允许并鼓励民间自办电视 节目和“网站”竞争上网。简言之,中国需要一场电信管制的重大改革。“三网聚合”的技术前景,只有在允许并保护“数网竞 争”的政策环境中才可能顺利实现。

“国家基础信息网”?

《战略》的核心主张是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的分离。一方面,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台服务,实行企业化 经营,允许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括全国电信网和全国有线电视传输网,使之成为由具有行政性 独家垄断的、“不准入的”非市场竞争领域。按照《战略》自己的比喻,就是国家基础信息网如同飞机场或高速公路,由政府按 照公共资源管理;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如同航空公司或运输公司,开放市场竞争和公司化经营。

关于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的市场化竞争,笔者与《战略》一样,希望通过有关立法改革加快实施,早 日结束中国电信和有线电视的部门行政性垄断经营。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这一被《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称为“颇具新意的 建议”,我们则有必要先来看看依据究竟何在。

根据《战略》,第一,基础网具有天然垄断的性质,只有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直接加以控制,才可能做到面向竞 争性的电信服务公平开放、公平接入、合理收费。这一结论,是《战略》仔细研究了芬兰、德国、英国、美国和中国联通在电讯 开放(或部分开放)的实践经验后得出的。他们的基本发现是:只要基础网掌握在经营性公司手中,那些无网竞争者终究避免不 了在进入条件和收费标准方面被“揉搓”的命运。所以,《战略》的推论是,“从逻辑上说,只要电信与基础网不分开,根本解 决问题,只能靠重复建设”。但是,重复建设似乎只有在英国这样国土面积小的地方才可能成为一个解决办法。在美国,即使是 A T&T 和 MCI 这样的长话巨兽,化几十亿美金的代价,还是无法战胜掌握着地方市话网络的“小贝尔”的揉搓,以致于最终只好 “正式宣布放弃进入地方(市话)市场的企图”。至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战略》认定,绝没有可能“承担重复建设 的后果”。

篇4

“业务展示和接受投诉并举”

日前,山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名优商品(服务)博览会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在济南举行,山东联通齐鲁热线和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进行了网上直播。山东联通现场为客户提供了联通新业务展示、咨询及投诉受理服务,并在会展中心设立了体现“新联通、新形象”的展台,为客户提供3G、世界风、如意通、新势力、亲情1+、网上营业厅、一卡充等新业务咨询及宣传资料,进行宽视界、网上营业厅、宽带中国等三项业务演示,提供体验,并在现场组织了联通业务知识有奖问答及文艺演出等互动活动。据统计,山东联通接受业务问答和咨询的客户近8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萧蔷)

“一切当以客户为中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山东东营联通积极向广大市民展现崭新的企业形象,将“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促发展”的服务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日前,该公司参加了由东营市消协主办的“东营市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名优商品展示会”活动,一位联通的工作人员说:“客户的需求是多样化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尽我们所能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客户始终是我们工作的中心,我们无论做什么,只有把握住这个中心,才有可能成功。(赵海霞 张维娜)

江苏电信

“电信服务不是第一名才怪”

日前,洪泽分公司在洪泽市万名消费者公用服务行业维权先进单位评议中荣获第一名,受到当地消费者协会的表彰。此次调查评议主要从企业的公平交易、收费价格、诚实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调解和意见建议6个方面进行,目的是为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提高全社会维权责任意识。由于洪泽公司近年来不断提升服务,将为用户提供优质、满意、贴心的服务作为常规性工作,当地消费者对电信满意度逐年提升。“消协”负责人在评议结果提晓后,感叹道:“电信服务一年比一年好,不是第一名才怪!”(戚玉泓)

“用户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快乐”

日前,连云港分公司参与了连云港市消协大型宣传活动。在展示现场,有的消费者向电信公司员工咨询新产品、新业务的使用方法,有的现场办理电信的相关业务套餐,有的则留下了联系方式,已备后需。电信员工始终面带微笑,耐心给顾客讲解各类业务和服务产品的使用方法,不过最让他们高兴的不是这些,而是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为顾客排忧解难。一位电信员工对记者说:“其实,消费者的投诉才是我们改进工作、提高成绩的最好办法,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有消费者把在消费中遇到的问题说给我们听。”(徐新军 郭振东)

河北移动

“治理垃圾短信不留死角”

日前,河北移动保定分公司采取措施治理垃圾短信,逐一排查短信源,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超出服务范围群发短信的端口,采取先关闭后治理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短信的发送。

治理垃圾短信,保定分公司领导态度坚决,认为公司的发展和社会大环境紧密相连,和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紧密相连,和业务价值紧密相连,和经营决策紧密相连,和员工的拼搏紧密相连。公司强调,作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等众多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绝不能为蝇头小利而迷失了经营方向。为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保定移动今年将加快TD网络建设,为广大客户提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G服务。(万毅)

篇5

奚国华说,“十五”期间,全国通信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年均增长27.6%和13.4%,平均每年新增电话用户1亿户左右。通信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万亿元,平均每年2000亿元。电信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累计达到252.5亿美元。电信业的持续快速增长,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到2005年底,全国电话普及率已经达到57.3%,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27线/百人和30.3部/百人,互联网上网普及率达到8.6%。2005年电信业务平均资费水平比2001年下降45%。

奚国华特别强调,经过艰苦努力,“村村通电话”工程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投资159亿元,为5.28万个行政村新开通了电话,有11个省市实现了全部行政村通电话。

奚国华还对今后一段时间的电信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工作的认识;以解决服务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推动电信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改善;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加快农村通信发展和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相关报道见A12版)

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需五大基本条件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施行

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公布,并将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分总则、组织管理、申报及审核、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与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43条。它明确了申请“国家高技术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发改委项目公告或通知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项目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第九条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

该办法指出,发改委安排给单个国家高技术项目的资金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两亿元。国家高技术项目实行项目单位责任制,发改委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稽察。

寻找盛大巨亏的真实原因

盛大2005年第四季度财报的,在业内引起巨大轰动。是什么原因导致盛大收入的下滑?是什么原因使得盛大在收入下滑的同时,运营费用却成倍攀升?又是何种重要因素迫使盛大立即就要推出游戏免费的策略?

当盛大这个季度盈利2.3亿元的公司瞬间陷入巨亏的境地,我们不禁在猜想,除了可以看到的ACTOZ股权损失导致巨亏这一直接原因外,还应存在一个深层次的原因使得盛大的运作结构早已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扭曲,而此次巨亏不过是因为其在扭曲结构下长期运作,致使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遂于最脆弱的环节集中爆发。

本期《财富门》,将试图从收入支出、资金链运作等资本层面进行更深一步的探析,力图揭示出在公司治理、战略运作等方面重点环节的作用,既可能促进资本积累,也可能加速资本状况恶化,因此必须得到重视,以供企业决策层参考。(详见A32~33版)

WAPI标准难“嫁”国际市场

同样是在2006年3月7日,北京和日内瓦却上演着WAPI前景的不同版本。

在北京,包括方正、联想、华为和四大电信运营商在内的22家中国企业,由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及科技部等牵线搭桥,携手并肩成立了WAPI产业联盟。这是继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在去年12月30日《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来,继续推进WAPI标准产业化进程的又一重棋。

在日内瓦,国际标准组织(ISO)有30个国家成员体对WAPI进行快速流程投票,其中赞成票只有8张。但是,在31个国家成员体对WAPI死对头802.11i的投票中,却有24张赞成票。尽管仍有一段时间的复议期,但专家认为WAPI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

近20个月的苦口婆心,并未能够把WAPI嫁入ISO的标准家族。WAPI命运似乎注定坎坷,它能迈过这道坎吗?(详见A13版)

ISO/IEC 20000的实践应用

ISO/IEC 20000是由英国国家标准BS 15000通过快速通道(Fast Track)而成为一个国际标准的,因此,它的结构和内容与BS 15000是基本一致的。而BS 15000又是建立在ITIL的基础上。那么ISO/IEC 20000与大家比较熟悉的ITIL究竟有哪些区别与联系?ISO/IEC 20000作为一个国际标准,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ISO/IEC 20000针对的是什么,是IT服务的提供者还是ISO 20000或者ITIL的咨询企业?是针对产品还是管理流程系统?ISO/IEC 20000 的认证流程又是怎么一个过程?(详见A30版)

新农民用数字智慧躬耕垄亩

数字时代,安徽的新农民正利用日益成熟的农网,在奔小康的路上大有作为。

种紫荆、紫薇是个致富的好法子,但怎样才能卖出好价钱?一气卖出紫荆树苗两万棵、交易价格10万元的忠义村村民周成锦可以告诉你。一个月两块钱看起来微不足道,可用过农网致富短信的农机手可以告诉你,它能有多大用场。不要说农民就不能走在信息化的前列,不要以为上岁数的人就会注定在信息时代落伍。这不,图中年过60的白土镇农民王世武就乐在网中。(详见A9版)

篇6

根据信息产业部的相关《通知》,信息产业部倡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将2007年定为“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并且,信息产业部还专门成立了“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从内容来看,整治电信服务并非只是整治SP,而是包括电信资费、电信服务合同、短消息等多方面。

信息产业部表示,此次行动,分四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6年12月)。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针对社会百姓反映强烈的电信服务问题,提出限期改进方案;各电信运营商分别制定本企业及增值电信业务合作经营者“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年行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第一、二季度)。信息产业部召开电信用户权益保护专题会议,发出行动倡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组织实施本企业行动方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7年第三季度)。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从规范服务、措施保障、用户沟通以及诚信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电信服务水平。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第四季度)。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全面总结,各通信管理局对行动效果进行普查、验收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综)

央视推出手机电视业务

本报讯 12月11日,中国联通与中央电视合推出手机电视业务,签约暨开通仪式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室隆重举行。、中央外宣办有关领导和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等相关主管部委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小兵与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启动开通了手机电视业务。

中国联通的“手机视讯”业务是基于CDMA 1X无线数据网络,采用先进的流媒体技术,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视、音频内容服务的无线增值业务。

据悉,中国联通将与中央电视台共同致力于手机电视等无线新媒体业务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就2006年亚运会、2008年奥运会项目的手机电视等无线新媒体业务结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基于手机方式对2006年亚运会和2008奥运盛事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和传播。双方确定了合作运营的模式,中国联通负责提供手机视讯业务所需的网络设备、业务平台、用户服务、营销渠道、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以及计费、客服等工作,中央电视台负责手机电视业务相关内容集成、播控及管理平台的开发、设计和维护,以及对于内容的审核等。(李智鹏)

激光显示欲统领下一代显示技术

本报讯 日前,有关专家表示,下一代显示技术的天下可能属于正在兴起的激光显示技术。

上世纪末,数字显示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彩色显示技术的清晰度。不过,色彩显示效果并未得到提升。中科院光电研究院毕勇研究员日前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正在全球兴起的激光全色显示技术,可以显示出人眼能识别的颜色种类的90%,从而真实地再现客观世界的丰富色彩。因此,科学界认为,激光全色显示技术有望带来“人类视觉史上的下一场革命”。

毕勇说,与传统显示技术采用的带状光谱不同,激光显示技术采用了线状光谱,因此大大提高了显示颜色的丰富程度。

据介绍,激光显示技术在多种显示设备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小到手机显示屏,大到大屏幕显示墙。专家认为,5年到10年内,激光显示技术可望在电视、电影等领域形成产业规模化。

毕勇说,作为863项目之一,中科院光电研究院目前已经研制出能显示12平方米影像的激光显示样机,能显示出约80%的人眼能够识别的颜色种类。不过,关键技术的突破相当于拥有了良好的种子,如何让种子成为参天大树,还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综)

.mobi域名注册量半年突破30万

本报讯 12月8日,.mobi 域名全球官方注册机构dotMobi在北京宣布,自推出.mobi域名6个月以来,.mobi在全球范围内的域名注册量已经突破了30万,而中国也成为全球注册.mobi域名数量最多的三大市场之一。

此次北京之行是dotMobi首席执行官内尔・爱德华(Neil Edwards)在4个月之内的第二次访华。爱德华先生表示:“中国是dotMobi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通过与渠道和增值行业的合作开发,dotMobi希望能帮助促进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dotMobi开发制定的各种工具和行动计划,可以帮助大多数用户采用.mobi域名,譬如:dev.mobi(开发者社区论坛)和mr.dev.mobi(提供手机网站质量报告的网站)。由于中国市场的重要性,我们正着手完善中文版的mr.dev.mobi,预计将于2007年第一季度推出。”

自2006年5月22日推出以来,dotMobi和.mobi域名已经引起了中国手机互联网行业的强烈关注。.mobi域名的推出,可以让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轻松、廉价地搜索、查看和使用拥有最佳移动互联网内容的网站。

据悉,此次爱德华先生还会晤了信息产业部及中国电信研究院的官员。(康)

简讯

我国“高性能宽带信息网3TNet”工程通过验收

本报讯 国家863计划信息技术领域重大专项“高性能宽带信息网3TNet”示范工程12月12日通过验收,并将首先在长三角地区的沪、宁、杭三市正式投入示范运行。据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网络采用了我国首创的网络系统技术、自主研发的网络设备和创新的现代互动新媒体业务支撑体系,具有高达每秒万亿比特的核心网络带宽。 (综)

电子政务国家标准全国范围征求意见

本报讯 在12月8日召开的“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研讨会”上,记者了解到,中国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标准初步完成,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等23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今年提出,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标准目前已分别在北京、上海等4省(市)的531个部门进行试点。(倪)

Borland 将剥离开发工具部成立新公司

本报讯 日前Borland宣布决定将其开发工具部独立成一家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将专注于提升开发者的生产效率。新组建的公司―― CodeGear 将负责推动之前 Borland集成开发环境(IDE)业务的四个基本产品线,其中包括 Developer Studio(Delphi, C++Builder 与 C#Builder)、 JBuilder (包括将来基于Eclipse的 “Peloton”解决方案)、 Turbo 和 Interbase。CodeGear 将有自己独立的品牌、管理团队、研发机构、销售和市场战略,以及全球运营基础架构。Ben Smith将担任CodeGear 的首席执行官。今后Borland 的重点将完全放在应用软件生命周期(Application Lifecycle Management,ALM)市场。(邹)

国内互联网第一股网盛上市

篇7

一直以彻底的竞争主张而闻名的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没有重提“中国电信”的分解应该横竖结合。广电总局代表方宏一在他向会议递交的论文中提到了“中国电信按业务与按地区适当分割”,但他的发言没有包含这一点。

有分析说,这是因为“横切”不利于中国电信业来日应对国际竞争,而这才是中国电信业谋求重组的第一出发点。此外,“横切”主张尚缺乏细致的财务分析。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这是因为推进竞争太难了,只得退求其次。

在发言中,周其仁仍然强调网络竞争是电信业竞争的基础,或者重组国内包括有线电视、联通在内的电信网络资源,在各主要电信业务上分别形成两网竞争格局;或者加快电信市场向国际电信商开放,形成两个综合性电信网络的竞争。

周其仁并认为,后一种构想更切合我国实际情况。他似乎也因此成为明确主张以开放促竞争的第一人。

会上有人发问:“竖切”是否可以再把长话切出来?信息产业部人士回答:中国电信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将继续需要长话利润的补贴。按他们的算法,中国电信现在的固定市话业务是亏损的,1997年的数字是90亿元。

经贸委官员作了关于加强监管的发言。这一发言受到了与会者包括主持人的重视,因为“竖切”方案依然保有浓厚的垄断色彩,监管在一段时间内或将成为第一位的问题。

引起注意的还有社科院经济所张平博士关于广东对香港开放试点的建议。张平并主张此前广东基础信息网络应该重组:电信和有线电视的数据业务相互准入,电信部门将增值业务部门和基础部门分离,从制度上保证网络间平等接驳。

来自广电总局的方宏一似乎把目光聚焦到了数据业务上,他倡议筹组“中国数据网络特区”:在五大城市中实现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互联互通,并允许利用内资和外资。

据分析,这很可能是方案定夺之前召开的最后一次大范围的意见听取会。有港报说,方案将于3月底前后公布。

讨论会由体改办副主任李剑阁和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周德强主持,从下午2点一直进行到6点。据说与会者的发言将上报国务院。

此前1月7日至8日上午,体改办与美林集团联合举办了“当前国际电信业重组方案及发展情况研讨会”。美林的电信专家们向与会者介绍了其他国家电信业重组的案例,它们中的绝大多数保留了原国家主体电信企业的完整性。

有意思的是,在会议之前,1998年12月30日至1999年1月5日一周内,香港5家电话公司城市电讯、新世界、香港电讯、和记电讯、新电讯你追我赶似地相继削减国际长话费,港人正从竞争局面中受惠。报道说,香港并将在本月内就开放固定电信服务的问题拍板。

1月14日,在西长安街信息产业部大楼略显简朴的办公室里,政策法规司刘彩司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重组方案很快将上报国务院最后审定。与本刊报道时相比,方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完善,但按业务“竖切”的框架不会变。

篇8

深度报道的深度,不是通过层层说理、立论、驳论来实现,而是需要大量的事实来说理,通过一个个有说服力的事实来实现深度。这就要求新闻记者的采访作风要深入,要深入调查研究,在深入调查研究中挖出深度问题。我在采写《春潮澎湃--许昌高效农业开发述评》(1997年3月25日《许昌日报》)时,就是在深入调查研究中挖出"高效农业"这个深度"题眼"的。

我在采写《春潮澎湃》之前,曾经有过担心:农业报道容易落入俗套,不好写出深度来。近年来,农业问题一直是新闻报道的"热门"话题,诸如粮食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农业产业化等各个侧面都早已有人作过大量报道。怎样避免重复、写出深度?这是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为了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在正式采访之前,我先后深入到5个县的20多个乡村,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然后与分管业务的领导一起分析、研究。我们分析了这样的情况:这几年的农业报道基本上都是研究粮食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兴修水利、粮食加工等问题的,动态报道多,深度报道少,更没有认真深入研究过高效农业问题。而高效农业开发既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和农业发展方向,又是当地发展农副业生产的个性,很值得深入研究一下。于是,我从"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热门"话题中挖出"高效农业"这个"冷门"问题,之后又进行了两个月的深入调查研究,在深入调查研究中对高效农业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先后十下乡村,五易其稿,写成了《春潮澎湃》这篇述评。这篇述评的新意不仅在于提出和回答了社会深层次问题,还在于用大量具体的新闻事实揭示出具有全局意义的新鲜产物。这样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深度"题眼",写成的深度报道,不仅有一定的深度,也有相当的广度。

在调查研究中进行深层次思考

有人把深度报道归纳为"从热点切入,作深层次剖析"。热点问题从哪里来?只能从调查研究中得来。怎样作深层次剖析?必须在调查研究中对"热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10多年前,全国刮起了一股抢购飓风。当这股飓风还处于萌芽状态,我便对它开始深层次思考了:抢购风的风源何在?我从"消费者普遍存在着涨价的心理"、"风言引起抢购风,抢购风又进一步加剧了商品供求紧张状态","储蓄存款利率和消费物价指数明显倒挂"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思考,又从深层次思考中得出抢购风来源于消费者的涨价心理、涨价谣传及储蓄利率低的结论,进而又提出克服物价监督短期化、提高银行存款利率、综合治理乱涨价等遏制抢购风的若干措施。这篇题为《魔风--抢购风探源与思考》的深度报道在《许昌日报》上发表后立即被《经济日报》转载,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篇深度报道成功的原因,主要是笔者在调查研究中,能对所采写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新闻调查中的深层次思考,不仅是深度报道采写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深度报道是否有深度的关键。我在《"脑体倒挂"现象透视》(1990年4月5日《许昌日报》)中是这样列举调查来的社会现象的:在"十年寒窗苦,不如个体户"现象的影响下,某大学540名学生踊跃经商,学业荒废;温州一年中竟有近百名教师弃教从商;全国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做工经商者有10多万人;全国小学、初中在校生流失739万人,新文盲以每年200万人的速度剧增……"然后,作者对这些社会现象的深层次思考通过一位老教授之口呼出:如果让这种奇特的社会现象继续下去,那么,中国20年后的尖端科研工作将会出现真空!显然,这种深层次思考更加深了这篇深度报道的深度。

批评性深度报道更须深入调查研究

篇9

一、综合通信能力显著增强,极大满足了社会通信需求

**市电信局把建设一个技术领先、服务优良的通讯网络,作为提升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根据社会对通信的需求,不断加大通信网络建设的力度,自**年以来,**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年均在5000万元左右,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已突破20万门。为了推动农村通信的发展,除运用程控电话新的模块技术,联通和覆盖了全市农村外,近年又利用适合各类电信业务平滑融合的接入技术,建设了118处数字接入网点。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应用,**电信的数字宽带网方兴未艾,分别利用局域网和ADSL技术,建成了满足不同终端和不同速率要求的宽带网。目前,在**电信基础设施方面,已建成了包括DDN数字数据网、ATM异步宽带数字网、SDH同步数字网、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公众数据分组交换网、国际计算机互联网及公用帧中继宽带业务网等具有国际通信技术水平的数字专网。通讯网络的科技含量显著提高,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为地方经济的振兴注入了极强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信息化建设。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搭乘国际因特网的专列步入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于高科技的电信网络,各类信息网站纷纷建成;家庭上网、学校“明天工程”的实施,加快了数字、图像、文字等信息的传递与流动;**电信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作用日益凸显,不仅满足了社会各个方面对电信的各种需求,而且成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和科技进步的骨干。

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职工群众性地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持久,电信服务的满意工程深入人心

**电信作为服务性的企业,始终坚持把服务工作为企业永恒的主题,牢牢地抓住文明创建这条红线,与时俱进,贴近用户,书写客户满意等式,提升服务质量,进行贴心式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的企业整体素质又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提升服务档次,书写服务新篇。随着电信运营商的增多,群众对电信服务的要求愈来愈高,对电信服务的质量也越来越挑剔,**电信局把用户贴心服务,最大限度地让用户满意纳入了经常性地研究课题。首先从直面用户的窗口单位抓起,从源头上治理。通过招聘考核选拔了年龄轻、学历高的窗口营业员,原有的人员全部转岗。在对新营业员进行业务和礼仪培训后,实行了全天候站立式服务,将微机桌垫高,便于操作,搬掉橙子,靠近了用户。这一举措,不仅让客户感受到电信服务的外在变化,更重要的是质的提高。以往用户在柜外站着,营业员坐着,无形中使营业员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优越感,进而与客户拉开了距离。实行全天候站立服务和换位后,营业柜台降低了,客户可坐在柜台外的吧椅上,由营业员站着为其服务。客户的地位升高了,营业员工作效率和处理业务时限也加快了。**电信营业厅成为全省行业服务中第一家全天候站立服务的营业厅。同时,营业厅的服务硬件设施更加便民,配备了热水器、茶杯、服务柜(内放雨伞、救急药、打气筒等)、沙发、吧椅、低柜台。

(二)强化服务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服务质量并保证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电信实行了全员岗位竞聘、双向选择和转岗、轮岗、试岗、待岗的新机制,首先对营业室、机线室、监督检查室主任进行了竞聘上岗,通过张榜公开竞聘条件、上交竞争报告、现场答辩、评委会评判等多个环节的筛选,选出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服务意识差、业务技能低的人员进行了转岗培训、重新竞争上岗。机线室多名机线员调离了原岗位,并对机线人员实行“一卡一证四带”(服务卡、胸牌证、自带小扫帚、小铁撮、鞋套、抹布),为用户服务时,必须佩戴齐全、规范服务,工作完毕不仅要让用户填写服务意见卡,还要像朋友一样递上名片,以便以后的联系。为了保证服务工作质量螺旋式的提高,成立了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室,每月面上检查两次,集中受理用户投诉申告,编制服务质量《检查简报》,通报全局各单位的服务情况,并将服务质量差的单位和职工在院内的专栏上进行指名道姓的曝光。运用这种负效应激励和正面拉动的措施,保证了全局服务质量的稳步提高。用户表扬信增多,申告电话几乎为零。在强化局内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聘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恳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把评判的权力交给了广大用户。

(三)设立道德建设示范点,把德治教育作为推进服务工作的支撑点。**电信切实贯彻中央提出的《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制定了《**市电信局以德治局实施细则》,并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评出了不同岗位的道德示范楷模,举行了隆重的颁证仪式,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麻名龙任会长、各岗位道德行为示范楷模并由他们组成道德建设协会,公布道德行为公约,召开了道德行为示范楷模演讲比赛。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局形成人人学楷模、实践道德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都有了极大的飞跃。在全市“献爱心、送温暖”,为特困职工捐款活动中,电信职工纷纷解囊,有的职工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也慷慨相助,今年又有120余位职工为困难职工捐款8420元。企业内部职工生活上有困难,干部职工们也都热情相助。电力机务员孙仁辉的妻子患肺结核住进了医院,他在医院照料期间也不幸感染,生活从而陷入困境。尽管他刚刚从外地调入**局的时间较短,许多职工尚末与其谋面,但干部职工得知后仍然纷纷伸出温暖的双手,将3800多元的捐款送到他的病榻。临时工林萍的儿子,年仅三岁就患上了白血病,花费了近7万元的医疗费,家里陷入了困境。消息传开后,不到两天的时间,干部职工就自愿筹集了7800元,党总支书记麻名龙亲自将救济金送到林萍的家中。在全市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中,**电信先后有45名符合献血条件的职工参加了义务献血,在走在全市的前列。

(四)建立健全易于操作便于执行的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约束的作用。先后制订了《首问负责制》、《第一责任人制度》、《服务质量回访制》、《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细则》、《争创文明部室、文明支局、文明生产室和文明职工实施方案》、《电信职工服务公约》、《窗口营业站立式服务考核办法》、《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单位》等,由监督检查室督促落实,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在局内的《监督检查简报》上予以通报。还严格了用户走访制度,规定基层窗口每季度必须对重点客户进行一次走访,向客户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由监查室和局办公室不定期地随机向用户抽查电信服务情况。

(五)以用户服务为中心,前台后动保质量。**电信认为服务是一条长链,龙头在窗口,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职工都是衡量企业文明程度的尺子,第一责任人的实施,把全局职工连到了一起,只要用户意见反映到任何一个职工,都会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用户得到满意地答复。同时还出台了《职能部室包帮基层支局、生产室考核办法》,把管理科室与基层单位的服务质量及生产效益等指标联系了起来。

(六)不懈地强化全员“服务等式”教育,创造一切使客户满意的机会。服务等式,就是电信服务=客户满意。只要提供给客户的电信业务,就应该是客户满意的,而不是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这个创造“满意”的机会就掌握在全体职工的手中,看你如何超越自我,向不良服务风气开刀,努力实践“客户至上,用心服务”。并把这一服务理念,作为逢会必讲的内容,每周三晚上的例会,都要对照标准,反省一周来的服务情况。市话营业室是一个清一色女职工的生产班组,她们的口号是“立足平凡岗位,争创闪光窗口”,以一株小草自喻,只要能生长就要向社会奉献出一片新绿,以优质服务来实践自己的诺言,为客户营造一个温馨而充满生机的环境。她们全天以正确的站立姿式服务,用微笑温暖客户,用礼貌稀释纠纷,常用易位思考,以心换心自约,职工团结一心,始终充满一种磁性的凝聚力,维护着集体的荣誉。多次获得用户书面和口头的表扬,连年荣获“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服务窗口”、“青年文明号”、“全市服务明星”等多种荣誉。

通过长抓不懈地教育和新的服务理念的实践,**电信人用一片赤诚之心,赢得了广大客户的称赞,不仅连续三年获得全市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还获得了“人大代表信任单位”的称号。用户满意率在20**年的三次问卷调查中均达到了98%以上。“悠悠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电信的“等式服务”的实施,赢得了**电信的满园春色。

三、企业管理更加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职工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在企业文明建设的路途上,企业严细的管理永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电信未雨绸缪,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五项制度的改革,走内涵式发展的路子,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保持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一)调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贴近用户。实践证明:一个企业的衰败,一是远离了市场(用户),二是远离了职工。作为一个服务性的企业尤为重要。为了减少中间层次,进一步贴近用户,压缩职能人员,设置了四部一室(市场部、运维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的职能部室,新组成了客户服务中心、营销部、信息港、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室等紧贴市场,密切用户的单位,客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彻底改变了坐门等客的服务方式,他们走出去,到客户单位或家中提供针对性和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客户中心为客户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了联系档案,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减少了用户许多的麻烦,处理时限进一步缩短,服务效率大大加快。营销部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把业务送上门,只要客户一个电话,便有专人前往办理。市金峰集团以往与外国谈生意,仅货样往返,就要二、三个月,而电信客户中心引导该企业进入了国际互联网后,通过网络传递几小时便可谈妥,为企业创造了不菲的经济效益。金宝电子集团以往都是借助了港台中介与欧洲客商洽谈生意,不仅要付出高昂的中介费,而且合同签订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电信信息港帮其建成网站,坐在家中便收到了来自欧洲和中东的订单。

(二)以人为本,营造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华的舞台。近年来,电信企业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地改革之中,这种改革不仅是企业体制和机构上的变革,还直接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电信深谙“二八理论”的人才观,即20%的企业骨干是企业80%效益的创造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潜能,让每位员工都有同样地发展机会,无论是技术岗位、营销岗位,还是管理岗位,都有晋升机会和发展通道,有的驾驶员、机线员、营业员被提拔为支局长或职能部室负责人,对拔尖人才在物质待遇诸方面给予照顾。

(三)改革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财务一体化,企业管理更加细化。劳动管理上,打破一岗定终身,实行了轮岗、换岗、转岗和试岗;奖金分配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倾斜;实行了岗位竞聘、易岗易薪,优秀人才、先模人物,不仅精神上鼓励,还给予物质上奖励。取消了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工人也可参加企业职称评聘。财务管理纳入了烟台电信的大循环,县级电信作为一个报账单位,使企业的资金、物资管理更加规范,杜绝了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重视员工教育工作,职工素质不断提高。**电信一直坚持走多元化的育才之路,自学、函授、网络教育、在职培训及输送院校和科技程度高的厂家定向培养等,使**电信的职工素质发生了极大变化。**年和20**年两年间,50余人次分别到山东工业大学、北京国际交换公司(BISC)、深圳华为公司、青岛朗讯公司等大专院校和生产厂家进行了技术业务培训,在本局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20余起,参训人员达300余人次。通过派出培训和鼓励自学,**局中专上以毕业的员工达到了60%以上,适应了社会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五)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取得新成绩,局容局貌极大改善。企业经常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员工收看大要案的电教警示片,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为女职工查体,保证计划生育措施落实到位,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评选先进党员和为党员过政治生日,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局内公共秩序正常,工作纪律良好;尊老爱幼成为新风,家庭美德得到发扬光大;工作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环保达标,无任何违法乱纪现象,无一人习练“”。

四、企业文化建设多姿多彩,思想宣传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

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如否,是文明行业的重要标志。每年的全市电信工作会议及各类全局性的会议,都要结合**电信的实际一起部署精神文明建设;每个季度都要进行一次文明创建工作的交流、验收和检查。**电信党总支一班人精诚团结,励精图治,是一个强有力的堡垒,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始终作为团结奋进、夺取胜利的基础。他们既分工明确,独挡一面,又协作配合,整体作战,思想先进、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而且业务能力突出、事业成效显著。

篇10

1998年3月,《产业论坛》发表了由王小强博士执笔撰写的《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以下简称《战略》)。三个月后,方宏一执笔的《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再论》)发表在同一刊物上。仅仅浏览题目的读者可能以为,这或许是对同一主题言尤未尽的一论和再论,表达的是同一家的观点。但是,在发表两篇报告之间,《产业论坛》于5月14-15日在北京美地亚中心举行的一次研讨会,却清楚地表明《再论》不但不是对《战略》的“再论”,而且是地地道道的反论。拥有数万订户的《三联生活周刊》在其6月出版的12期上,以“封面故事”的显著地位报道了在此次会议上双方的争论焦点。这篇由资深记者高昱写的长篇报道,副标题赫然就是“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论争”。

这可不是一场书生之争。《战略》作者“电讯产业课题组”,不但研究人员阵容强大,而且明确标明“本课题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提出,与高盛公司(亚洲)联合资助”。众所周知,这两家提出课题并给予资助的单位,正是“中国电信”(ChinaTelecom)在境外上市的全球融资协调人。《再论》课题组(“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由什么人组成不得而知,但报告的题注说明方宏一为“广电部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部主任”。所以,尽管5月份的美地亚会议强调“每位代表都以个人身份参加这次非官方会议”,这场大论争从一开始就不是书斋里学者们纯粹逻辑推演的结果。

这场论争的题目非同小可。《战略》讨论的“电讯产业”,不但包括以电话业务为中心的传统电信,而且包括有线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在内的广义电讯产业。《再论》则干脆以“中国信息产业”为题。按照国际文献,双方讨论的电讯或电信问题事关“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简称IT)产业”如何在中国发展的宏大背景。根据国际电讯联盟的资料,世界IT产业不但是全球成长最快的产业部门之一,而且更重要的是,IT的发展将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技术基础的革命性变化。因此,无论从经济增长的速度还是质量,IT产业都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场论争提出的问题是:给定“三网复合”(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复合为一个平台)的技术经济前景已经明朗,给定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三网的巨大差距,给定跨国公司决不会轻易放过巨大的中国电信市场,中国究竟应该遵循哪一种路线和策略来达到建设中国的“三网复合”?

论争双方的回答截然不同。《战略》的主张是:开放电讯服务的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但把我国已经形成规模的电信基础网和有线电视基础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最后依托公共信息网中的电视技术平台,直扑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结合”的产业前沿。《再论》则主张:开放电信的竞争性经营,保持电信和广播电视两网并存,并通过两网的良性竞争,在广电的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一代计算机因特网,最终达到“三网合一”。

本文评论上述两种思路的主要根据,并对这两种对立意见共享的“思维模块”提出批评。在评论和批评中,本文阐述的中心论点是,虽然信息技术颇为特别,但发展信息技术产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并不特别。发达国家通过对外开放电讯市场、对内打破独家垄断来发展电信产业的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中国和所有发展中国家。本文具体的政策主张是:在长途电话、市话、无线通话、有线电视、数据传输网络和服务分立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全面的市场竞争,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办因特网、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与中国联通结盟办电信、允许并鼓励中国电信办因特网和有线电视、允许并鼓励民间自办电视节目和“网站”竞争上网。简言之,中国需要一场电信管制的重大改革。“三网聚合”的技术前景,只有在允许并保护“数网竞争”的政策环境中才可能顺利实现。

“国家基础信息网”?

《战略》的核心主张是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的分离。一方面,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台服务,实行企业化经营,允许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括全国电信网和全国有线电视传输网,使之成为由具有行政性独家垄断的、“不准入的”非市场竞争领域。按照《战略》自己的比喻,就是国家基础信息网如同飞机场或高速公路,由政府按照公共资源管理;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如同航空公司或运输公司,开放市场竞争和公司化经营。

关于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的市场化竞争,笔者与《战略》一样,希望通过有关立法改革加快实施,早日结束中国电信和有线电视的部门行政性垄断经营。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这一被《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称为“颇具新意的建议”,我们则有必要先来看看依据究竟何在。

根据《战略》,第一,基础网具有天然垄断的性质,只有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直接加以控制,才可能做到面向竞争性的电信服务公平开放、公平接入、合理收费。这一结论,是《战略》仔细研究了芬兰、德国、英国、美国和中国联通在电讯开放(或部分开放)的实践经验后得出的。他们的基本发现是:只要基础网掌握在经营性公司手中,那些无网竞争者终究避免不了在进入条件和收费标准方面被“揉搓”的命运。所以,《战略》的推论是,“从逻辑上说,只要电信与基础网不分开,根本解决问题,只能靠重复建设”。但是,重复建设似乎只有在英国这样国土面积小的地方才可能成为一个解决办法。在美国,即使是AT&T和MCI这样的长话巨兽,化几十亿美金的代价,还是无法战胜掌握着地方市话网络的“小贝尔”的揉搓,以致于最终只好“正式宣布放弃进入地方(市话)市场的企图”。至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战略》认定,绝没有可能“承担重复建设的后果”。

第二,基础网公共化,将有利于邮电基础网和广电有线电视网络的结合,因为“基础网络的公共化和政府机构的统一管理、标准收费,不仅有助于联通的公平接入,而且有助于有线电视的公平接入”。这一点,对《战略》的主张具有决定意义。因为,中国邮电电信网络的“传输能力剩余,光靠放号通电话,远远吃不饱,还不了巨额负债”,而拥有7700万用户的我国有线电视,正好可以“成为充分发挥电信网络剩余能力的现成市场”。不过,当《战略》阐述这一精明“算计”的时候,其“电信本位”立场也就表露无疑。因为虽然这份报告“公平地”主张,要把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都从经营性领域里划到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共网的范围内,但他们可丝毫没有让有线电视网来经营电信业务的意思。这一点,在《战略》对一些研究者提倡把中国有线电视建成第二个通讯基础网的激烈批评中,清楚地表达了出来。《战略》质问,邮电部门已经建成“八横八纵”光缆网,只要利用邮电光缆就“很快可以实现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在此条件下,建第二通讯网的“必要性何在?”更进一步,《战略》援引国际经验后提出,“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过那个国家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造成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既然全球皆无,中国的有线电视要完成全国范围的独立联网,就不能不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推论”。

第三,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有助于保持中国电讯基础网的完整性。《战略》论证,电信业的企业化改革,势必引起权力分散,而中国的电讯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分散的基础网将有可能随着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各个击破,鲸吞蚕食”;反之,“只要覆盖全国的基础网始终掌握在政府手里,…我们也可以…象英国不列颠电信‘揉搓’AT&T一样,限制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换言之,政府控制基础网,在《战略》看来是中国要在电信开放后能够“与狼共午”的安身立命之法宝。

第四,基础网“本身具有更显著的公共实施性质”,不能仅仅追求经营盈利,例如对那些边远地区的电信网的巨额投资,因此只好由政府而不是由竞争性的企业来担当。不过,这一道理在《战略》中似乎并不是一个主要的论据。因为正是同一份报告,对追求电话普及率(“村村通电话”)有过严厉的批评。而在我看来,“村村通电话”与“边远地区电信投资”,在经济上其实是同一类问题:你要坚持全国性的信息公共网,你就既不可能把一部分地区(边远地区)、也不可能把一部分公民(村村)享受全国性公共设施的权利,排除到政府工作目标之外。如果基础网是公共实施、而最合适的管理主体是政府,那么追求电话普及率如同建立普及教育一样,恰恰是从政府必须维护全体公民平等权利的责任中内生出来的目标。看来《战略》对这一点并没有完全想清楚。

电信、广电两网并存?

但是,引起方宏一奋起“再论”电讯战略的主要因素,既不是《战略》批评“村村通电话”,也不是《战略》肯定政府必须承担边远地区电信投资的重任。真正刺激《再论》的,是《战略》的“电信本位”。在5月美地亚会议上,方宏一当面点明《战略》“实际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因为“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众所周知,我国的有线电视网是自下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190万公里的有限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26万公里,广播电视专用的卫星转发器24个,卫星地面接受站10万座,覆盖1200家有线电视台、400个城市和200多个乡,但众多有线电视网实际上都还只是分散独立的“单位”局域网,远没有成为联成一气的远程网。原国家广电部计划在推动省联网的基础上,要到2005年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如果依了《战略》,一顶“匪夷所思”的帽子断了广电自行联网的可能性,一个“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把全国众多的有线电视变成如《战略》所设计的“发挥电信剩余传输能力的现成市场”,那么,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的中国电信网,自然再没有潜在对手而成为“一家独大”。届时,方宏一推断,中国电信就很容易消灭一个在未来通信市场上“能对中国电信构成更大的威胁”的竞争对手,维持其垄断地位”。

因此,《再论》用了绝大部分的篇幅诉诸反垄断,要求开放中国的电信竞争。他的正面口号是继续有线电视网的扩容改造、保持有线电视网的整体性、允许广电网适当经营信息业务。简言之,就是电信和有线电视两网竞争和两网并存。他的具体方略是,在有线电视网扩容改造的基础上,发展新一代高速因特网,进而发展网上通讯,并最终以光纤入户替代现有广电系统的HFC网,以有线电视平台进一步完全取代旧的电信网。非常清楚的是,实现方宏一主张的全部关键,就是完成在《战略》看来“匪夷所思”的有线电视独立的全国联网计划。

但是,当我们试图看到《再论》是如何论证其主张的时候,却发现其包含的“思维模块”,居然与《战略》十分相象。(一)《再论》虽然明确提出“既然立法不能完全解决(公平接入)问题,那就再建一个电信网与之竞争”,但同时却在不断指控中国电信“重复建设”,正如同《战略》在不断指控独立建全国有线电视网是“重复建设”一样。这里,“重复建设”成为双方可以共同使用的罪名,分歧只是需要裁定:究竟广电自行全国联网是在重复建设呢,还是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因特网是重复建设。(二)《再论》同《战略》一样,认定“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是中国电讯业的最大危险。双方的分歧仅仅在于,究竟分散经营的广电网被跨国公司各个击破和肢解是主要危险,还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将是引狼入室的罪魁祸首?(三)《再论》虽然主张广电、电信两网竞争并存,但同样没有半点意思要允许电信来插手有线电视。相反,《再论》严守“广电本位”的立场。一个颇令人吃惊的“证据”是,《再论》居然很正式地把中国电信建立有线电视接入网和重建全国有线电视网的活动,上升到对方“是让外商插手党的宣传事业”的政治高度!从正面的意思看,《再论》显然坚信不容他人染指广电,是办好我国有线电视事业的必要条件。如果这样,《再论》与认定不容他人染指电信基础网才可能发展中国电讯事业的《战略》,究竟还有什么原则分歧呢?

本来,借助不同主张之间的分歧和辩论,是了解发展我国电讯产业症结问题何在的一条捷径。上文引用的两种战略之间的论争,已经产生了这种捷径效果。但是,由于两份报告使用了一些共同的、在笔者看来是错误的关键概念和推理逻辑,又模糊了循着论争提出的问题继续前进的方向。因此,本文以下部分的评论,采取借助这场论争提出的一些关键问题而对其中双方共享的逻辑推理加以批评和讨论的策略。不容违言,本文的思维模块也可能在别人看来错得离谱,那就欢迎王、方诸君和其他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评论和论争。

市场没有无解的题:AT&T购并TCI的启示

《战略》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的根据,是认定即便开放电信经营,市场也无法解决那些无网电信服务与基础网的合理接入难题。对此,《再论》接招:既然无法,干脆以广电为基础,再建一个电信基础网与之竞争。《战略》还手:“匪夷所思”,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过那个国家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造成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由于《再论》同样视“重复建设”为大错,《战略》在这一回合中显然占了上风。试想既不可能做到公平接入,又不能重复建网,剩下的,可不就只能让政府管理基础网了吗?

政府管理基础网能不能做到“公平接入、合理收费”,下文另作讨论。这里先引一条市场并购的消息,说明《战略》实在把市场潜能看低了。6月24日,差不多业就是《战略》提问的语音刚落,AT&T就在美国宣布以480亿美元收购TCI(Tele-Communications,Inc.)。这个TCI不是别人,正是在各地拥有1400万有线电视客户的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AT&T的收购意图,首先就是开通自1996年美国新的电信法以来志在必得的开发市话市场的新战略通道,并且实现“通过一家公司的一条连线提供全方位电信服务的组合”。一般认为,AT&T与TCI的结盟,不但将合成一个电讯的超级巨人(两家公司1997年的总收入近590亿美元),而且代表长话和有线电视两种网络资产的结盟。AT&T通过TCI的宽带电视传输网络,不但可以很方便地把它的长话业务做到1400万户TCI的客户(以及潜在的总数为3300万户美国家庭)家中,而且可以通过发展Telephony(网络电话)和其他Internet服务,两面作战:一面“希望能找到一种能够与各家小贝尔进行与会作战,以便能够通过有线网络提供地方电话服务的方法”,一面与WORLDCom和MCI争夺因特网长途市场。为此,AT&T准备与TCI一起在未来4年投资50亿美元改造原有的有线电视网。其实真正重要的是,AT&T构造了一个可竞争的架构,向对手发出了一个可置信的威胁。

读过《战略》的读者一定记得其中对拥有市话网络的小贝尔们如何成功地“揉搓”那些长话巨无霸们的精采描述。问题是报告的推理多少有点问题,似乎除了搬出个政府统管基础网,市场就注定无法战胜这种“揉搓”。这未免看轻了市场。市场是在一定游戏规则(主要是产权规则)下允许人们追逐利益的场所。只要有潜在利益,市场上总有人吃不香、睡不着,总有人“水路不通走旱路”,也总有人不断努力创新和探索。潜在的市场利益越大,激发出来的实现潜在利益的能量就越大。象市话竞争、网络通话这样代表未来无限商机的领域,怎么可能仅仅两年的挫折(外加35亿美元的投资),就能够迫使AT&T这样的家伙“放弃进入地方市场的企图”?所幸《战略》下笔还算谨慎,用了“迄今为止”的限制词,因此文中的结论在1998年6月24日前还是正确的。6月24日后,这个世界上就有一个国家,美国(还不是英国这样的国土面积小的国家),就有这么一家公司,就是要尝试着“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造成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反例有了,《战略》是否准备修订自己的结论呢?

对市场潜能估计不足,就一定高估政府威权的能耐。“国家基础信息网”的设计,以政府管理为前提,假设由政府直接管理,就可以做到公平接入、合理收费。但是从经验上看,中国的电信机构,难道不从来就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吗?如果不是政府部门所拥有政企不分的垄断权,中国电信能够让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如此垢病其收费昂贵、服务低劣而又拿它没有一点办法吗?对此,《战略》只是轻描淡写为我国电信部门“劳动生产率低和服务质量差”,并且模棱两可地说“劳动生产率低和服务质量差是电信业务量低的结果,也是电信业务量低的原因”。

撇开如何评价我国电信部门不谈,真正要回答的问题是,当中国按照《战略》的构想,把基础信息网从经营部门划出来交由政府直接管理之后,所有电信服务的接入价格究竟可望在一个什么水平?更重要的,究竟有何种机制可以保证基础网在政府手中的营运,可以象在竞争的市场上一样,有不断降低成本和收费的动力?遗憾的是,作为一项专门研究,《战略》既没有测算构想中的“国家基础网”的收费水平,更没有讨论何种机制可以保证国家基础网的接入费下降。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国家基础信息网”方案,是否真正能够解决我国电信取费高、服务差和业务不足等根本性问题。

还要指出,AT&T收购TCI的案例,不但挑战“有线电视不准办电信”的戒条,而且同时挑战“电信不准办有线电视”的戒条。AT&T本身是长话公司,收购TCI后,介入有线电视业务,显示的是长话、市话和有线电视三位一体的前景。这件事,对发展我国有线电视事业,同样具有意义。我国的有线电视网络和有线电视台,固然有《再论》中褒扬的种种优点。但是,这个部门一些与生俱来的弱点,比如远离市场,缺乏契约观念和经营理念,以及整个系统以“局域网为本”,整合性差,很可能妨碍其更积极地参与我国信息产业化的历史进程。如同电信部门一样,有线电视系统的“毛病”,难以单靠部门自律可以校正。近来各地广电部门在生存危机的压力下,纷纷改革图存,倒是显示了外部压力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正如后文要指出的,方宏一方案关于开放电信竞争的结论,对于广电有线电视网也是正确的。允许和鼓励电信办有限电视,如同允许和鼓励广电办因特网和电信一样,对于两大电讯部门的转轨和转型,都是必要的。

垄断成本与重复建设成本:两害相权取其轻

提出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马上会遇到的一个“重复建设”的问题。在技术层面上,广电要完成有线电视的全省、全国联网,只有两条路线可走:要么向已经全国联网的电信租借连接线路,要么另起炉灶,自投自建主干光缆和相关设备。一般而言,如果广电放着现成的电信网(而且有剩余能力)不去租用,而要自建自投,那么,对于社会而言,一方面电信的传输能力闲置,另一方面广电还要投入一定资源自建网络,扣上一顶“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帽子是没有跑的。反过来,电信要办有线电视,如果不是租用广电现成网络,而要自建自投,那么同样也就是重复建设的浪费了。

人们要问,为什么要这样浪费资源呢?由政府下个命令,在现成的传输能力没有充分利用之前,谁家也不准重复建设,不就合理了吗?由于合理化的程序如此简单,所以大家都一股脑参加对“重复建设”的讨伐,或者一边骂别人重复建设,一边自己重复建设。例如本文评论的王、方之作,就分别把广电建电信网、电信建有限网称为“匪夷所思”的不理。

我对这种思维模式的主要批评,就是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的成本,而没有看到如果不支付一个重复建设的成本,社会可能要发生另一种成本,即因为不准重复建设(即不准进入)而导致的独家垄断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成本。容我举个实例加以说明。几年前,上海广电在决策发展有线电视网络的时候,曾经非常理性地决定租用上海电信的光缆干线,以便免除重复建设。但是,由于上海广电没有自己的主干光缆,它在向电信租缆时就居于不利的谈判地位。上海电信后来果然逐年提高租费,以致广电不得不得出“租不如建”的结论。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上海广电在花费了共6000万元的租金以后,最后还是投资建设了“自己的”主干光缆网。这就是说,电信垄断带来的服务收费太贵,大大超过了广电重复建设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增加重复建设就成为一个正确的策略。因此,我们绝不能孤立地讨论重复建设,而应该比较重复建设成本与垄断成本这两者孰高孰低。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说,就是在垄断成本和重复建设成本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

中国电信独家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仅仅按照《战略》提供的数据,中国国际长途电话的的平均单价为每分钟29元,等于美国的6倍。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150亿人民币计算,那么我们知道如果这些国际长途全部从美国打回中国,按照美国的平均国际长话费收费,只需要25亿元就可以完成同样的通话量。换言之,仅此一项,中国消费者为中国电信垄断支付的成本就高达125亿元!再按照资本产出率(3:1)计算,为了产出125亿元的可与电信国际通话竞争的电信产品和服务,需要大约375亿元的总资产。静态而言,凡在375亿元之内、能够提供可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投资,都是合理的。这个数目,比起全国广电有线电视的联网的总投资来,差不多高出整整一个数量级。这其实是说,由于电信垄断的社会成本过高,她实际上给予潜在进入者一个极大的补贴。潜在竞争者重复建设的“浪费”,实在源于垄断者给社会增加的成本。要减少社会的总损失,只有开放市场开放竞争。这个道理,适用于分析任何垄断和重复建设并存的领域。

开放竞争、通话成本和电信业务扩展

开放电信竞争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通信费用下降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而消费者单位通信成本的下降,又刺激市场对电信需求的上升;最后,不断扩展着的电信市场将“摊薄”因为增加竞争而导致的“重复建设成本”。这就是说,动态来看,增加电信竞争带来的重复建设,其固定成本可能随着电信业务的扩展而更容易地被分担。

关于竞争降低电信收费的效果,几乎在任何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都可以看到。不过,最清楚显示这种竞争降价效果的,还是率先开放电信竞争的美国。人们通常以为美国开放电信竞争自1980年中期始。但是文献表明实际上还要早得多。早在1959年(当时美国电信市场还是AT&T的一统天下),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批准了一些大公司利用微波技术建立自己的通信网络的请求。10年后,FCC把这一许可扩展到了允许设立新的电信公司来向没有能力自行建网的公司提供微波电信的服务,后来著名的MCI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到了1970年代中叶,对AT&T独家电信垄断的攻击风起云涌。MCI甚至未经FCC的批准(并通过法庭裁决战胜了FCC试图制止的意志)就擅自向市场提供普通的长话服务。几乎同时,FCC这一权威机构本身也有步骤地推动电信开放,例如强制电话公司必须允许顾客自行选择相关的通话设备,而这个市场过去历来由AT&T一手把持。1974年下半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垄断法AT&T在经营长途、市话和电信设备市场上的独家垄断。经过长达8年的诉讼之后,法庭于1982年作出了对美国电信史具有长远影响的判决:将市话业务从AT&T中独立出来,并且分成7个独立的地区贝尔公司(RBOCs)来营运。这一“肢解”决定从1984年1月1日执行,从此,RBOCs经营市话和地区性长途,AT&T经营长话、设备制造和贝尔实验室。美国电信业从一家独霸变成了一个“分立的”(balkanized)部门。

“分立”是走向竞争体制的重要准备,虽然它本身还不等同于开放竞争体制。例如,1984年美国国会的《有线通讯法案》一方面减少了对有线通讯业的管制(即允许更多的“分立”),另一方面还是禁止地区性市话公司染指有线通讯业务。80年代中叶以后,美国电信业进入“打破独家垄断、鼓励分立”的发展阶段,形成了长话、市话、有线电视、电信设备制造和信息服务多家分立、但各家之间的竞争受到限制。更准确地说,处于“分立”阶段的美国电信消费者可以在不同的长话公司、设备公司、有线电视和信息服务公司之间“流动”,选择自己满意的对象,但长话、市话、有线和信息服务的业务却由法例管制,井水不得进犯河水。

出人意料的是,当有限的竞争因素引进电信业之后,引起的竟然是一场也许自工业革命以来最伟大的产业变革。从1984年到1996年,电子和数字传输技术革命席卷美国和世界。其结果,一方面几乎所有电信服务的成本都显著地下降;另一方面,各个“分立”的电信网络复合、特别是电话、有线电视和计算机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清楚地显示了出来。1996年美国通过的新的电信法,最主要特色就是超越“分立”管制的立场,允许各个分立的长话、市话、有线电视和其他信息服务公司的互相进入、交叉经营。。这就是说,美国面对电信技术三网复合机会的制度选择,是全面开放电信竞争。1996年以来,长话公司重新“进攻”地方和市话市场的努力,一直没有间断过。上文提到AT&T并购TCI的消息,不过是美国的长话巨无霸在收购地方小贝尔屡不得手之后,转向“长话与有线电视结盟”策略的一个新动向而已。

美国电信业沿着“管制独家垄断、允许多家分立和全面开放竞争”的路径变革体制,产生的一个可以在数目字上观察的后果,这就是美国电信成本日益降低和电信业务量显著扩大。根据统计,1980-1993年十三年间,美国州内电话费的指数从100%降为47.6%,平均每年降低5.6%;州际电话费指数降为60.7%,平均每年降低3.8%。同期,州内通话业务从1980年的1330亿分钟上升为1993年的4000亿分钟,州际通话业务从1400亿分钟上升为3230亿分钟,每年平均增长分别为8.8%和6.6%,快于同期美国GDP年平均增长率(2.4%)两倍以上。粗略地说,通话费用每降1%,通话业务增加5.7%。1994年后,美国和西欧长途通话费用的下降速度以为技术革命而显著加快,例如,1997年西欧北美的国际长途的平均单价下降了25%,并且可望按同等速度持续到2000年。美国FCC估计,现在平均每分钟1美元的国际长途可望再下降80%,到20美分。象Qwest这样以声像聚合网络提供电信服务的先驱公司,今年已经向美国个人消费者推出每分钟7.5美分的长话服务。而公司的销价,只是每分钟5美分。根据汪丁丁最新来自美国的报告,网络电话甚至可望在近期达到每分钟1美分。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Crandall和Waverman合著的介绍北美电信管制改革的书,要取名为《便宜的通话》(“TalkIsCheap”)。假定通话费用降低引起的需求弹性值不变,美国长话平均费用从1美元降为1美分,她的国内长话和国际长话业务将从1997年的4800亿美元再增加多少倍?

电信重复建设:成本和预期收益

美国电信“开放竞争-降价-业务扩展”的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亚,所有这些过去20年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都可以看到类似美国的效应。香港电信业自1992年以来分步开放竞争的经验,更值得大陆电信业借鉴。

起点到处都是一样的:独家电信垄断。原来的香港电信(市话业务和国际长途业务)都由大东控股的香港电讯公司,按照“管制下的独家垄断”模式下提供。1992年,香港开始推动地方市话竞争,电信管制向香港电讯以外的公司增发电话牌照(市话专营权),形成市话电信服务的竞争态势。开放电信服务,不能不涉及电信网络问题。最初的办法也是法令香港电讯向其他电话持牌者出租线路网络,但是随后,相信是被“揉搓”成本所驱动,竞争者要求自建(即“重复建设”)地方电信网络。1994年,电信管理当局开放本地固定通讯网络服务牌照(FTNS),并于1995年6月后引进了三家新的固定网络商(新世界电话、新电讯与和记电讯),首先在地方市话市场上形成四网竞争的局面。

1994年香港政府还做了一项重要决定:确立“回叫业务”(callback)在香港合法。所谓“回叫”,就是利用各国国际长途电话收费差价中存在的市场机会,由高收费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将通话要求传达到低收费地区(主要是美国),然后由后者拨打回来并按照当地较低的费率收费。据估计,全球回叫业务市场已达20亿美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回叫”其实是基本不用增加重复建设成本而推进电信国际竞争的有效途径。与那些用行政手段禁止“回叫”、或者对此征收高额附加税的地方不同,香港政府主动宣布回叫业务合法。由于“回叫”的平均收费只相当于香港国际长途费用的一半,这个市场不可能不红火。到1997年,香港涌现了20多家经营回叫业务的公司,业务总量达到香港国际通话业务的20%。

多个地方市话的牌照加上回叫业务的合法化,对香港的国际长话形成竞争压力。另一个重要因素是,90年代香港与南中国(特别是广东)的电信业务发展迅猛。所有香港持牌电信公司都投资扩展与大陆南方的通讯业务。这当然不能算作“国际”通讯业务,但香港与中国大陆的电信业务,却占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47%。于是,国际“回叫”和香港与南中国的电信业务,两下夹攻香港电话国际的独家垄断地位。本来香港电讯国际独家持有的国际电化专营权,要到2006年9月终止。但是在发达国家相继开放电信竞争潮流之中,特别是受到新加坡国际电信提前开放获得巨额补贴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电讯于1998年1月20日宣布,香港电讯国际将于1999年1月1日提前将独家国际电话牌交回港府,结束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独家垄断局面。从2000年1月起,香港将结束国际电信线路和设施的独家专营,开放竞争。为此,港府决定赔偿67亿港币给香港国际电讯,并解除届时以后对香港电讯收费的一切规管。1998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全面检讨香港的电视规管政策,考虑开放电视和广播网络经营的竞争,允许电视广播网络与电信网络的连接与多家投标竞争,并将全面修订香港电讯条例,确立在市场竞争体系中迎接三网聚合技术时代的法律框架。

香港由开放市话服务、增发固网牌照、允许“回叫”合法化,直到提前结束国际电话独家经营和国际线路和设备的开放,每走一步都要支付若干“重复建设”成本。香港固定电信网络的投资是非常昂贵的,每一个地面接收站和微波站,都要花费几亿到十几亿港币。港府增发固网牌照之后,新的三家固网商都重新建网,投资不菲。不仅如此,为了提前开放国际业务、也就是提前批准“重复建设的权利”,港府还要特别支付巨额赔偿款67亿。这究竟是在图什么?香港资讯基建特别顾问艾维朗一语中的:“开放市场将导致国际电话收费下降”。据他估计,1999年-2006年间,香港整体国际电话市场总业务额为1200亿港币,以14%的收费下降计,即有140亿港币国际长途费的节省。按照美国经验,14%的竞争减价效果是非常保守的估计。同样根据美国经验,长途收费的降低会引起长途通话业务的增加(这种效果在香港与南中国电讯业务的飞速增加中已经看到)。这样来看,虽然香港电信开放竞争的具体路线是从市话服务竞争走向网络竞争,再走向长途电讯的服务和网络竞争,与美国先开放长途、再开放市话的路径不同,但是包含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完全一致,这就是“开放竞争-降低收费-扩展市场”。

中国电信产业要全面持续振兴,只有沿着开放竞争的方向走。具体的步骤和路径可以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但基本逻辑却不因为“国情特别”而有什么不同。美国如果不从60年代末就开始逐步开放电信竞争,其电信产业不会如此之强大。香港电信业如果不从80年代早期分步开放,其电信业也达不到今天的水平。比来比去,基本的道理天下通用:独家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和高收费,一定阻止电信市场的扩展,而在一个狭窄的电信市场上,即使所有投资无一重复,全部“单一建设”,其投资也将“贵”得无从回收。中国电信的业务量不足,关键不是别的,就是垄断收费太贵。“政府管理的国家基础电信网”之所以行不通,要害就是统一的政府垄断经营没有、也不可能内生一个竞争降价机制。为了打破垄断,就要鼓励分立和竞争,就不可避免地要来一点重复建设。本文的论点是,只要重复建设的“成本”低于预期的竞争降价效果的“收益”,对社会而言就是合算的。

产权与重复建设

实际上,社会并没有办法计算开放竞争以后总的“预期收益”。上文讲的“来一点重复建设”,或者方宏一讲的保持“适度的重复建设”,严格推敲,含义都有模糊之处。在开放竞争的体制下,重复建设的成本由各个投资主体分别做出,未来收益也由这些投资主体分别预期。因此,至少在理论上,加总以后的预期收益完全可能抵不上加总的重复建设成本。我相信,这就是人们大谈特谈的“过度竞争”。这种过度竞争,或者严格地说,预期收益低于竞争型重复建设成本,难道不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应该由政府严加管制吗?或者有人会问:你既然主张开放电信业的市场竞争,那么你怎么解决电信业昂贵无比的基础设施投资中因为过度竞争而造成的巨大浪费呢?

我的回答是:要害在于产权制度。如果投资主体的产权边界是清楚的,投资主体就必须承担投资行为的全部后果。投对了,实现的预期收益大于投资成本,投资者就得到正的投资回报;投错了,血本无归,还要由债权人执行清算。这套产权制度,就是用来约束分权投资体制下重复建设“无度”问题的。就是说,分权投资体制虽然不能完全消灭“错误的重复建设”,但它通过产权的责任约束着投资冲动:预期错了要承担错误后果。这套产权体制,加上学习机制,分权投资的“失误”就是收敛的,就可以控制在一个社会可以接受的水平上。中央计划体制的办法是消灭产权,集中统一“计算”,集中投资和管理,但是由于“统一计算社会总收益”的“不可能性”,所以中央计划体制造成的投资失误远比在市场体制下要严重。

让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以上论点。根据统计资料,我国城市家庭洗衣机普及率在90%左右。站在一个“合理的中央计划主义者”的立场上,每家拥有一台洗衣机是不必要的,完全可以每个单元、或每个楼层的数户人家,合用一台洗衣机,以减少洗衣机的闲置时间,从而减少重复建设和投资。但是,好象没有人批评每家买一台洗衣机而任其在大多数时间里闲置是一种不可容忍的重复建设。道理很简单,这里的购买主体都是产权清楚的私人家庭,他们用自己的钱在拥有洗衣机的便利和闲置使用的机会成本之间寻求平衡点。无论对错,他们承担财务后果,与他人无关。什么是方宏一的“适度重复建设”,没有人可以统一知道,但分散的购买主体在他们各自的家庭预算约束下知道。假设改一改游戏规则:每个家庭可以无偿用他们邻居的钱为自己购置家电,我们可以设想在此约束下我国家电的“普及率”吗?

目前我国国有部门的投融资体制,差不多就是“化别人的钱为自己买东西”的体制。“投资”投对了,收益归本部门、本地方、“本企业”或者干脆归“本领导”。投错了呢?归银行,归财政,或者归股民。讲来讲去,缺乏有效产权约束的投资活动,是没有办法找到那个“适度重复建设”的平衡点的。没有所有权制衡的“重复建设”(或单一建设),才是我们这个发展中的经济不堪忍受的负担。既然中央集权计划的路线不再可取,剩下的就是重建投融资活动的产权约束。

由此,我国电信产业的开放竞争,题中应有之意包括了电信业的产权改革,以便为一旦到来的竞争和重复建设,设置制衡机制。1997年,经过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中国电信(ChinaTelecom)在纽约成功上市。在我看来,这是中国垄断性行业通过上市融资跨出的民营化的重要一步。境外投资人对中国电信的约束力,当然不会因为拥有23%的股权就有多么大,但是国际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规则,对于我国电信产业的长远发展来讲,却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我不同意《再论》对中国电信在境外融资就意味着“被国外大电信集团扼制”的批评。中国电信境外上市也不是没有可议之处。我自己的看法有两条:(1)境外上市的安排形成国人缴付高价电话费,境外投资人分享垄断利润的局面,这对中国电信的国内客户颇不公道;(2)上市而没有宣布开放竞争(哪怕时间表),对于熟知全球电信开放大趋势的境外投资人而言,会产生一个“开放后垄断利润将减少”的预期,减弱中国电信的持续融资能力。

当我将“为什么不让中国老百姓成为中国电信的股东”的问题,请教中金公司的一位朋友时,他的回答是中国A股市场太小,容不下ChinaTelecom这样的大家伙。这一点,言之成理。因为中国电信此次境外上市,仅仅浙江、广东两省的手机业务,首次融资就达到45亿美元。A股市场哪里能有这样厚。但是,上市并不是中国电信产权改革唯一可做的一件事。在中国电信现存的产权框架里,其实早就包含了民营化的因素,因为中国电信的相当一部分产权,本来就是客户的私人财产!

了解情况的读者知道我指的是电话“初装费”。为了装电话,中国电信举世独创了“高额初装费”制度:每个城市电话客户,要预付5000元(甚至5500或5800元)的初装费(早期还要外加排长队和托人情),才能得到装机机会。有了电话,还要承受高额营运费(例如国际长途比美国贵5倍)外加低质服务(例如落后的计费方法和拒绝提供通话记录),才能享受通话服务。

本来任何一国的通话服务收费中,已经包含了对电信固定投资的分摊。由于显著的规模经济,持久的通话可以将每个通话时间单位负担的固定投资减低到微乎其微的水平,消费者可以“不知不觉”地在月复一月的电话帐单中把固定费用付完。这正如川流不息的食客的“买单”中,已经包含了对饭馆固定投资的分担一样。中国电信的“高额初装费”,等于要顾客先买桌椅餐具,再付饭费。如是,倒不失为一种办饭馆的办法。但我的问题是,这样办起来的“饭馆”,究竟是谁人的?

中国电信7600万客户,以每户平均“初装费”4000元计,总额应该有3040亿的资产本应属于客户“股东”。这件事,无需上市,只要立法,就可以“还产于民”,大跨度推进中国电信股份化改制。按照本文的逻辑,电信股份化的其他好处可以暂且不谈,为中国电信增加投资的约束机制,却是电信开放竞争后对付“过度竞争”和“恶性重复建设”的必要条件。

顺便指出,广电的有线电视网络,同样拜了“初装费”之福(谁拥有初装费的发明权,待查)。虽然有线电视网络的收费标准要低得多,但是从参与电信竞争需要对投资行为增强产权约束机制的角度而言,这里的问题和求解之道是一样的:将由初装费形成的客户资产,改为受法律保护的客户股东产权。

“自然垄断”与电信网络:迷误的经济学

电信基础网只能由政府独家直接管理,以致于成为“国家基础网”或“国家公用网”。这样一个构想和主张的理论根据,就是所谓“自然垄断”。那么,什么是经济学上讲的“自然垄断”?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资源,是否只能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控制?本节讨论这两个问题。

我们先谈“垄断”。按照希腊文原来的意思,“垄断”就是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市场上形成“一个卖者”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其中,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一家供给商对市场的独占,被穆勒在150年前称为“自然的”垄断。这里所谓“自然”,意指没有禁止竞争,而只是竞争过程中的一个自然结果。穆勒举出的这类自然形成的垄断包括煤气供应、水供应、公路、运河和铁路。这类生产都需要巨额的一次性固定投入,并且只有通过销售数额足够巨大的产出品,才能分摊全部固定投资。这种经济特性,使得多个竞争者中,只有一个存活了下来。简言之,就是“当市场上只有一个供给商时,技术上效率较高”。要注意,自然垄断是竞争过程“只剩一个卖者”的意思,可不是市场上“只准一个卖者。”

“自然垄断”一旦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由于独占而形成的定价优势,别的进入者再进入这类门槛较高的行当,就比较困难。比如邮政,“如果于已在发挥功能的邮政之外又建立另一个平行的邮政网络,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为房屋和管理必须耗费巨额钱财,却一无所获”。这就是说,这类在竞争中自然形成的垄断,也很自然地在市场上得到保持和维持。

但是,自然垄断并不因此就能够绝对排斥市场竞争。第一,在自然垄断状况下,竞争可以改变存在的形式,例如,可以由一家公司来经营邮政、煤气、水和公路、铁路,但这个“独家经营的特许权”,本身却是竞争投标的标的物,由对所有希望获得这种特许权的竞争者定期竞标。这样,自然垄断虽然有一个垄断的架构,但可以消除“垄断定价行为”,因为“竞争会在特许权的投标阶段显露锋芒”。第二,在穆勒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消灭潜在的进入者。一旦技术、市场和先占者经营状况发生了不再利于“一个供给商独占市场”的变化,潜在竞争者就可以重新活跃起来,重新进入,恢复竞争。概言之,在自然垄断下,如果“市场垄断者”真的按照哈伯格描述的“通过减少供给量来提高价格、获得垄断利润”的原则来行为,那他一定是在和自己过不去,因为那样做不是补贴了潜在的进入者,就是补贴了“独家经营权”的其他竞标者。

只有加入了“非自然”因素,垄断才做得到绝对排斥市场竞争。那就是斯密在《国富论》里持久不懈地加以攻击的、通过实施各种行政的和政治限制的“垄断”。这种垄断运用行政力量授予一个供应者独家经营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而所有其他供应商被排除在外。重要的是,这种用行政性手段达成的“一个市场一个供应商”的格局,并不是起源于不可抗拒的经济合理性和需要,也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而是如维斯特所说,“竞争的自然状态经过法令而转化为一种法定的垄断”。所以,“即使不是绝大多数,也是为数很多的垄断并非自然垄断,…而是来自人为的安排”。把行政性垄断与“自然垄断”混为一谈,然后以自然垄断为由,“要求”政府来管制垄断,或如同《战略》那样,干脆诉诸政府直接执行垄断,这在到处都成为保护垄断既得利益的温床。

那么,电信基础网络是否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我的回答是,传统的电话基础网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否则AT&T怎么独占美国电话市场近100年?但是,事情正在起变化。第一,基础网络的一次性固定投资,由于材料(比如光缆)和设备的大幅度降价,远不象铁路、高速公路和地铁那样昂贵。第二,高速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给网络投资带来了极高因为技术变化而产生的风险。与数网并存竞争的模式相比,“一国只准一网”过高地集中了技术选择和投资决定的风险。第三,电信市场的需求成长飞速,因此基础网络投资的回收期大大缩短了。将上述三点结合起来,可以看到当今电信基础网的自然垄断特性已经发生了变化,“一国一网”不再具有技术效率方面的现实优势。各国电信开放呈现的数网替代一网的潮流,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原来的一网垄断太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新的技术时代,数网并存模式不但技术上可行,而且在经济上变得更便宜、风险较小和能够更快实现投资回报。

真正重要的是,如果电信基础网只是具有穆勒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性质,那么它能够随着技术经济条件的变化,完成从“一国一网”模式转向“数网竞争”模式的转变。虽然既得利益会阻碍转变,但由于自然垄断并不能绝对排斥潜在的进入者,所以只要市场潜在利益足够大,一定会产生克服与过时模式的新兴力量。行政性垄断的情形就不同了。这是绝对的垄断,带来的是一种凌驾在市场交易之上的排他性力量。它抗拒进步,可以把它控制的领地长久地隔绝在信息时代的进步潮流之外。

我的结论是,“自然垄断”不但构不成电信网络国家化的理论基础,也不会成为中国电信网络作出正确模式选择的实质。妨碍中国电信业跟上世界潮流的真正“杀手”,是行政性垄断。为了破除行政性垄断,不可以不与那些把自然垄断“论证”成非实施行政性垄断不可的“理论”,辩论清楚。

谁是狼?

剩下可以阻碍电信网络开放竞争的“根据”,就是“跨国公司入侵”和著名的“国家利益需要垄断”了。《战略》提出其电信战略的基本背景,就是“跨国公司龙骧虎视,兵临城下”,“大兵压境、大战在际”,以及“是八国联军进北京,割地赔款,还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迫使美国率领的15国联合国军在板门俯首言和?”《再论》陈述的形势同样严峻,他们独到的发现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是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的现成滩头阵地。”危险性在什么地方呢?在于“八国联军几万人直逼京畿,清王室仓皇出逃、‘秋守木兰’,然后是割地、赔款、求和,……因为腐败庞大的清帝国作为一个大债务人,很容易被追逼,而且容易被各个分散的债主联合追付,形成巨大的国际压力。”更严重的问题是,“国际投机资金,就象羊群外的狼,时时窥视着羊群中的病弱者,…中国电信就是这样一只病羊,”所以《再论》“紧急呼吁,……防止由中国电信债务诱发金融风暴在我国登陆”。

读着这些动情的文字,人们好象还在一百年前大清王朝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研究中国电信对策。不过画鬼容易画人难,究竟“狼”长得什么样?撇开“八国联军”给近代中国人造成的屈辱记忆,现实中外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电信事业的威胁,究竟是什么?其实从《战略》中我们只读到一条,这就是如果基础电信网随着企业化改革被分散,那么中国的电讯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分散的基础网将有可能随着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各个击破,鲸吞蚕食”。但是,什么是“各个击破,鲸吞蚕食”这两个排比词组的确切所指呢?试想,电信产业的规模经济特性很强,即便跨国公司“入侵成功”,即便完成了“各个击破,鲸吞蚕食”,这些大公司在分割的地方性小网络上怎么做电信生意呢?AT&T的经营规模是中国电信的3.5倍,但在国际电信市场开放的背景下它还嫌不够大。这样的庞然大物,如果甘于占据一个中国地方性的“分散基础电信网”,那连存活都困难,何谈“称狼称霸”!比较可信的推理,恐怕是跨国公司在“各个击破”之后,还要整合“已经被分散的”中国电信网络,并将中国电信市场连接到国际电信市场中去。可见,实质问题并不是《战略》担心的“电信网分散”,而是中国电信网络在跨国公司手里的集中整合。

于是问题就转换为,假定真的由跨国公司整合中国电信市场,会有什么结果?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整个中国电信市场最后被一家跨国电信公司独占。如果出现这个结果,那当然很糟糕,不但是狼,而且成虎。开放竞争了半天,最后还是从中国电信的独占变成国际跨国公司的独占。有什么意义?当然没有意义。按照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原则,与其最后由外国跨国公司一家独占中国电信市场,不如不要搞什么开放市场的改革,还是由中国电信一家独占中国市场。

但是,在什么条件下,一家跨国公司可以独占中国全部电信市场呢?有人可能会列举国际大跨国公司的资本实力、技术优势、市场策略和其他等等。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站得住的理由。当今发达国家的超级大公司很多,但没有一个可以做到对任何一个市场的长期独占。原因很简单,真正要长期独占市场,比如象中国电信独占中国电信市场,非有行政权力强制禁止他方进入的“配合”才可能实现。这里无非两大要点:一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二是行政性禁入。两点齐备,“狼”就来了。独占消除了对手,竞争降价(或提升质量)机制就“失去了必要性”。行政性禁入,产生的是一种权利性的绝对垄断,排除了任何可能的潜在竞争者,可以造成长期的市场独占,高价低质、技术不进步、服务不改善。

反过来,没有行政权禁入的制度安排,无论资本、技术、专利还是经营经验和策略的相对优势,都不能保证一家公司长久独占市场。没有行政性禁入,即便一家独占市场,也不能完全排斥市场竞争。因此,要害问题是国家政权是否维护垄断。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如果选定了开放电信市场的政策,就没有合法的理由在去为一家外国控股公司独占市场保驾护航。退一步讲,就是政府或某些政府部门的官员想这样做,市场、法律和消费者也不会答应。再退一步,就是所谓“市场失灵”、法律形同虚设、消费者全部“被收买”,还有别的跨国公司和其他本国公司呢,谁能善罢甘休?这就是今天的中国和世界,大大不同于上个世纪末的大清王朝的地方。由此判断,在当今现实条件下,中国由于开放电信市场而导致某一家外国跨国公司在行政权力的关照下独占中国电信市场的可能性,等于零。

第二种可能的结果,是跨国公司进入并整合中国电信市场之后,形成数家巨型公司之间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如是,中国电信的市场状况一定比现在的一家独占要有所改善。原因不是外国跨国公司“心地善良”,要跑到中国来作什么好人好事,而是在市场的竞争性法律结构的限制下,“电信恐龙”们互相之间“龙视耽耽”,谁要搞垄断提价那一套,就等于在市场上“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等于补贴竞争对手。寡头竞争的结果,首先是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为了争夺客户,就是“两个魔鬼”也会表现得比“一个天使”还要可人。简言之,非不欲也,实不能也,市场竞争可以约束商场中逐利者的贪欲,并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力,转化为竞相降价、改善服务和技术创新的力量。因此,狼还是不狼,不是由个别公司(无论中外)的意愿决定的,超越个体的市场环境和游戏规则才是决定性的。许多人或许更关心:一旦形成电信市场上寡头竞争的格局,还有没有中国公司的份?这个问题,话要分两头来说。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相继在一些产业部门开放了市场竞争。结果我们看到,正是在这些开放的市场里成长起一批拥有竞争力的中国公司。例如,电脑业中的联想和方正,家电业中的长虹、科龙和海尔,以及通讯设备行业中的华为、中兴和巨龙。这些都可以表明,产业对市场开放、市场对外资开放的结果,并不注定就是外国跨国公司主导中国市场。以与本题关系较大的电信设备制造为例,华为公司和大唐、巨龙公司一起,在1996-97年间,应从投资10亿美元的爱立信、NEC和其他外国电信设备公司手中夺回几乎达50%的中国电信设备市场份额。《经济学家》为此专门刊文指出:“华为公司的成功主要是依靠遵循同样的市场竞争规则,即以西方公司所擅长的擅长活动手法,在竞争中击败外国竞争对手而取得的”。文章接着警告西方公司,“如果继续低估华为公司这样新一代中国企业,将是自冒风险”。从这一方面看,我们倒是有理由对开放竞争后的中国公司的竞争能力,多一点自信心,用不着动不动就把100年前的“八国联军”渲染得那样神乎其神。

但是另一方面,近年的经验也表明,一旦开放市场竞争,那些原先在中央计划体制下靠行政权力保护、享受各种倾斜政策优惠的“大企业”,常常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新形势。多少政府所有或钦定的所谓“重点企业”,在开放市场的过程中陷于困境难以自拔。国人不但无法指望这些“国家队”把球踢向世界,反而要还为这些“企业”的解困,白白支付更多的公共资源。这一现象,不知是否令那些以为只要得了东洋“通产省”的真传、就可以用什么产业政策点石成金的人们感到尴尬。我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吃惯了行政垄断饭的机构,自有其独特的、以分配优惠待遇为中心的企业权力结构和“寻租型人力资本”,要在既得利益的框架下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虽然不一定比猴子变人更困难,但似乎也不会更容易。市场真正开放,这类“企业”胜算的几率极低。大概由于对自己的“竞争潜力”心知肚明,这类机构通常就成为反对市场开放的“中流砥柱”。

其实我们中国人今天的主要尴尬,还是面对着太多由“自己人”组成的部门、“公司”和机构,在种种伟大名目下实行的独家行政性垄断(或者干脆就是官商不分)。“外国狼”如果独占中国市场欺负中国消费者,固然当反。但是中国人“自己”的行政性独占,就有利于我们的市场、顾客、企业、国家和现代化事业?本来普通人的常识就可以判断的事情,一旦“引进”什么“国家利益”的大字眼,好象道理都要颠倒过来讲。以电信为例,为了打个电话,消费者就要承受5000元的“初装费”(没有产权),以及比美国贵5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和质量低下的服务。有这样的代价垫底,中国的消费者还需要害怕天下哪一匹狼?反过来,以中国电信今天的“竞争水平”,就是如了《战略》之愿,“雄赳赳气昂昂打过鸭绿江”,又能怎么样?莫非把美国国际长话的单价也提高他5倍,就可以“振兴中华”?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战略》在论述国家基础信息网的优越性时说,政府统一掌握了基础信息网,可以象美国小贝尔“揉搓”AT&T一样,“在种种环节上,限制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战略》有没有搞错,小贝尔“揉搓”AT&T和MCI等长途电话公司的结果,是美国居民和企业客户为市话的垄断“买单”;而《战略》理想的国家基础电信网要在中国的电信市场上“揉搓”跨国电信公司,最终可是要中国的电信客户额外付帐。名曰“揉搓”外国公司,讲到底主要还是“揉搓”咱们中国人。上文已经指出,电信网络“揉搓”电信服务在经济上唯一的“成果”就是电信成本昂贵。如是,所有利用电信服务的中国企业的竞争力都将受损。这样的招数,偏偏要叫什么“保护民族工业”!爱国非要爱到这步田地,中国受得了吗?

言归正传,我的论点是,狼还是不狼的,实在不能以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来划线。决定性的因素是市场规则:是开放竞争,还是行政性独家垄断。我的判定很简单,谁绝对排他地独占市场,谁就是市场上的“狼”。本来经过二十世纪的革命和改革,中国已经确立了可以得到有效执行的国家地位,也大致构架了反对市场垄断取利的法律框架。有了这两条,中国发展电信产业的主要危险就不是什么“外国跨国公司大举进攻”,而是国内既得利益集团在“保护民族工业“的大牌子下拖住中国电信业开放竞争的步伐。这不但使中国电信坐失主动改革的良机,而且使中国失去发展其他有竞争潜力的电信企业的现实可能性。最终的结果,就是中国电信业与国际电信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中国电信业在世界上更没有竞争地位。

数网分立和分步开放:中国电信业开放的现实起点

以上对《战略》和《再论》评论和批评,从理论和经验两个方面说明,统一而排斥竞争的所谓国家基础信息网络不可行,分立而互不竞争的电信广电两网并存也不可行。可行的路线在作者看来就是一条:完成我国电信网络资源的公司化改组,分步对内对外开放市场竞争。

我认为制定电信战略的基本论点,是理解如果电信网络不对市场开放,所谓开放电信服务就是一座空中楼阁。这源于电信业的经济特性。电信的前身就是传统通讯,再追溯上去,传统通讯的前身恐怕就是人们咬耳朵互相传话。这就是说,现代电信业无非就是利用电子技术满足人类传递各种信息的需要。因此,电信业的基本功能是传输,特别是双向传输。电信业派生的所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和种种服务,都是围绕传输的。传输的载体是什么?就是网络。在物理上,就是由各类声电转换器、集成电路、信号放大器、线路系统或无线系统、以及各类接受装置组成的复杂系统。没有网络,何来传输?而没有传输,电信业任何派生的技术、设备和服务都毫无意义。

由于网络系统越来越复杂,所以它可以在技术上分级。比如分成接入网、主干网、基础网等等。从经济上来看,越是基础的网络,也就是构成其他次级网络执行传输功能的网络,就越具有致命的重要性。因为离开了基础网络,任何其他次级网络和各类派生的电信服务,统统将成为摆设。

在经济模式上,如果把电信基础网络资源置于市场竞争的框架之外,产生的直接效果就是无法经济地利用这部分最稀缺的资源。更严重的是,由于基础网络的“基础”性,它的不经济利用将传导给所有其他次级网络和服务。最严重的问题是,如果其他次级网络和服务是竞争的,而基础网络是垄断的,势必形成“多家竞争者围绕一个垄断者”的局面,结果,竞争者之间的“寻租竞争”不可避免,最终可能抵销电信服务开放市场竞争(为争取客户展开的价格和服务质量竞争)带给电信系统的效益。

所以,基础网络必须开放市场竞争。基础网络不开放,所谓电信服务的竞争没有实际意义。其实,各国电信改革的实践,已经将上述结论写得明明白白。美国开放长途电话,从允许各大公司自建微波通讯网开始,就是长途电话网络开放竞争。如果仅仅允许各大公司自营“电信服务”,但必须租用AT&T的长途话网,那美国到今天也不会有什么电信开放。香港从市话入手改革电信业,一上手增发市话经营牌,并法令香港电讯出租线路。但随即就增发固网商营业执照,允许数家公司建立并经营市话网络。什么道理?就是没有网络的竞争,不会有什么电信服务的竞争。

中国自己的经验也可以验证这一论点。国务院当年批准中国联通成立,为什么要同时批准其利用铁道部的专线?就是因为当时的中国没有任何可竞争性利用的电信网络。中国联通后来主要开发手机业务,也只有在自建了无线网络之后才成为现实。联通的实际业务进展不大,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联通的网络太弱。不过反过来讲,要是联通连这个网络也没有,而是按照“网络一家,服务竞争”的美妙模式,那么中国决达不到今天的手机服务开放竞争的水平。另一个例子是,目前我国的呼机服务业务达到了较高的开放程度,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存在着中国电信以外的传呼机发射网。要是格守“只准向中国电信租借网络”的教条,今天全国会不会有6000万呼机用户?这些局部的经验是不是可以表明,在“数网竞争奠定电信服务开放”这一题目下,中国实在没有必要背全球电信开放的进步潮流,自作聪明另搞一套。

要注意,我的论点不是每种电信服务都必须自建自己的网络,而是必须有可竞争进入(和退出)的数网并争的架构可供电信服务商选择。从技术上讲,电信服务可以租借别人的网络。从经济上看,在现有网络供给能力过剩的条件下,只要租价合理,“以租代建”就是合算的。但是,必须知道,在只有一个出租者(或者只准一个出租者合法存在)的条件下,由于不存在(或不准存在)出租者之间的竞争,就没有产生租金合理化的机制。于是,“租不如建”。如果法律允许别人另起炉灶修建网络,那么甚至在新的网络建成之前,网络的租金价格就可能下降,因为原来那个唯一的出租者,面临自己的网络能力过剩,客户被潜在的网络商“抢”走的威胁。市场的力量会迫使它坐到网络租借的谈判桌旁来,并进行竞争性的讨价还价。

因此,本文的一个重要推论是,只要数网并存的权利是合法的,各方电信服务商反而更容易达成利用既有网络能力的合约,网络的租金水平可以降低,从而进一步降低电信服务的成本。与此相映对照,“独家基础信息网”才是现有网络资源无法充分有效利用的体制根源。

值得强调的是,今天的中国不但应该确立数网并存的权利结构,而且具备了确立数网并存、数网竞争格局的现实条件。首先,除了中国电信的有线无线通讯网络之外,具有全国意义的电讯网络还有广电系统的宽带有线电视传输网络,铁道、电力、石油等多个部门的专用通讯网,以及联通近年建设起来的无线通讯网等等。所有这些网络,第一已经存在,不需要象美国和香港那样要等到电信开放后再完全开始重建。第二已经“分立”,并不是由一家统管。当然,这种“分立”是一种“行政性的分立”,即排斥市场原则的、彼此基本不展开竞争的“分立”(联通与邮电的无线电话竞争除外),需要在改革中完成向市场性分立的转型。因此,在中国奠定一个竞争性的数网并存的架构,主要成本并不是物理上完全重新建几个网络的成本,而首先是体制改革的转型成本。

其次,由于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一方面基础投资的技术变化周期、网络更新周期和投资回收周期都大大缩短,第二方面网络投资的数量门槛降低但技术风险提高。因此,当今最优的网络投资策略,不再是当年修万里长城的策略:数十年只建一个,建一个顶用一千年。同当代建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也大相庭径。现在建电讯基础网络,只有快建、多建、快投资、快回收才是上策。就是说,当今网络技术潮流同确立数网竞争的体制要求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最后,由于开放和资本市场建设的进展,要在今天筹措投资数网的资本,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相比,都要容易得多。这一点,不限于电信网络项目,而且对整个基础设施的投资而言,都是正确的。只靠政府的财政性资源投资基础设施的时代,已经一去永不复返。

把上述三点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到再也没有理由要让中国电信象当年的AT&T和大东控制的香港电讯一样,先独占电讯市场几十年、上百年,然后才启动电信改革。中国现在就可以启动以建立数网并存架构为基础的电信改革。在我看来,中国大体具备了一切条件,缺少的只是正确的改革理念。这个理念已经被国际国内电信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

在全部现实条件当中,中国广电的有线电视传输网络最值得注意。第一,它是宽带,比中国电信通信网络的技术容量大,更容易与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接口;第二,它拥有7500万用户,差不多是美国TCI公司现有规模的2-3倍大。这是真正有潜力和中国电信形成竞争均势的力量。当然,要将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竞争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政策制度性的、技术和投资性的“添加剂”。主要是,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的政企分开和公司化改造,完成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和地方接入网的整合,开发基于宽带网络资源的新一代因特网,在局部试验的基础上,允许中国联通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结盟开办电信业务,等等。

读者可以看到,上述主张同《再论》基本一致。唯一的区别是,本文认为中国的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在多年独占电视传输业务之后,同中国电信一样患有严重的“行政性垄断综合症”。没有竞争压力,谁也违疾忌医,那就无法实现将行政性分立的网络资源改造为市场性分立资源的目标。最近可观察的一个事实是,正是一些地方的邮电部门咄咄逼人“侵入”电视传输业务,迫使有线电视系统加快了自身的公司化改造和网络的整合。所以,我的一个“预言”是,在权利框架上允许有线电视与中国电信互相插足,比划定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架构要更利于两个网络系统的改革和进步。

结论

篇11

对此,华为采取了与美国市场一致的态度:有条件开放源代码,并遵守印度政府的新规定,包括要求电信设备厂商向政府提供设备源代码和技术设计在内的印度政府的新规定。华为发言人一反常态地宣称,华为对印度新的安全规定表示欢迎。

根据印度电信部门起草的新规定,设备厂商必须允许服务提供商、电信部或指定机构检查它们的硬件、软件、设计、开发、制造工厂和供应链,在采购前对软件进行安全审查,将通过修改服务提供商的许可实施新规定,确保网络的安全――根据新规定,如果在设备部署后发现存在安全问题,设备厂商将被课以重罚,并被列入黑名单。基于该新规定的安全审查此前导致了华为价值3亿美元的合同被推迟。

耐人寻味的倒是爱立信等其他电信企业强烈反对新规定,中兴也正在考虑将采取何种态度应对,并不急于为了消除敌意,采取同华为一样的积极行动,尽管其最终仍然妥协。中国商务部则对此作出了一贯的温和表态,高度关注中方公司近期在印度受到的一系列不公平的对待,希望印方取消不公平的障碍。

毫无疑问,华为比竞争对手走得更远更快,将要投资5亿美元在印度金奈建厂,以消除印度方面的安全顾虑。这是在印度前电信部长自2007年5月离任以后,印度电信制造业得到的第一笔境外大额投资。华为印度公司透露,新建工厂将配备多条产品线,面积约3万平方米,于今年12月底开始运行,全部资金将在未来5年内分期投入。据了解,被称为印度“深圳”的金奈,从2005年起就开始招揽大批电信制造厂商,包括诺基亚、爱立信、LG、索尼爱立信、摩托罗拉、阿尔卡特朗讯以及北电等均在此地拥有投资。

篇12

截至5月29日15时,仍有24819名通信抢修人员奋战在四川灾区现场。他们中既有刚参加工作的通信新兵,也有干了几十年的老通信。他们中一些人忍受着家人新丧之痛,一些人家人仍无家可归。进退之间、取舍之间、方寸之间,他们一次次义无反顾。

进退之间:“爬也要爬进去”

机房设备能否正常工作成为保障震后通信的第一道关卡,很多通信员工冒着生命的危险,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奋战在一线。青川电信综合设备维护人员杨桂就是其中的一个。为了尽快恢复中断的通信,杨桂主动请缨,多次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垮塌的电信机房。第一次进入机房,正是青川余震强度较大、频次较多的时候,由于楼梯垮塌,杨桂只能攀上竹梯,从破碎的窗户冒险进入机房,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与正在青川沙洲、竹园抢修光缆的长传局突击队员密切配合,5月13日下午17:30,广元―沙洲―青川的通信光缆终于抢通。

德阳境内的绵竹遭到大地震毁灭性的破坏,网通所有机房和基站受到严重损坏,通信全部中断。地震发生后,余震不断。5月13日上午8时,交通管制一解除,德阳网通建设维护部无线主管何亍⒄排舻6人赶到了绵竹。他们冲进位于广电大楼9层的绵竹中心机房。该楼已严重倾斜,中心机房的两面墙体断裂垮塌、不时掉砖掉瓦,十分危险。上午10点20分,广电大楼SCDMA基站修复完毕,恢复正常通信,中心机房所带的其他5个机房也同时恢复正常。

通信抢险面临的另一大关卡是余震、塌方、飞石、泥石流等种种地质灾害。5月16日20时40分,5月12日地震以来一直与世隔绝的清平乡终于打出了第一个救命电话,2万多人终于与外界取得了联系。送这个救命电话的突击队员叫许治远,他冒着余震、暴雨和山体滑坡的危险在大山里走了整整八个小时,他说,就是爬,也要把电话送进去。

地震发生后,前往汶川、理县、茂县、北川的道路桥梁一度中断,各路抢险突击车队受阻。装满物资的车辆无法前行时,突击队员就背上必要的通信抢险物资徒步前往重灾地区。阿坝移动的抢险队员黄健、周江从马尔康方向挺进汶川,就携带卫星电话,徒步80余公里。由于地质灾害严重,一段短短1.2公里的路程,由阿坝电信王天华副总经理、阿坝传输分局罗局长带领的突击队竟然用了4个小时才走完。崇州电信抢险队员们在公路不通、山陡路滑的情况下,采取人拉、人推的方式在山区村路上,把近1吨重的油机从5公里的山外运到文井江机房。

取舍之间:小家和大家

从地震发生到现在,对于绵阳联通北川业务部驾驶员王志辉而言,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在地震中,他失去父母、嫂子、表哥以及两个侄女一共六位亲人。但为了早日打通北川通信,5月13日,王志辉将受到重伤的哥哥送到绵阳中心医院并委托朋友帮忙照顾后,重返工作岗位,和来自陕西、重庆的通信抢险小分队以及绵阳联通的抢险队伍一起奋战。

马光明,旺苍电信员工,只身一人驻扎在旺苍双汇镇,承担着旺苍县北部山区9个乡镇的通信服务任务。当得知房屋倒塌、父亲受伤后,毅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确保了旺苍县北部山区9个乡镇的通信畅通。

唐文静,四川移动怀远营业厅22岁的厅经理,地震发生后,她与父亲就失去了联系。而唐文静和所有奋战在一线的员工一样,日夜忙碌,带领营业厅人员坚守在怀远镇便民服务点上,为灾民安置点的受难群众们提供着移动通信服务。

赵延玲,广元移动员工,虽然怀孕9个月,却依然坚守在便民服务点,为大家提供细心的服务。当同事们怕她有危险劝她回去时,她说出了心底最朴实的想法:“虽然行动不方便,但我还是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张银衫,青川电信10000号员工,地震发生后,父母家中的房屋倒塌,全家只能在街头避难,但张银衫毅然选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一面安抚着受灾的群众,一面认真地回答着客户的每一个咨询。自5月12日起到5月20日,张银衫在岗位上坚持了96个小时,嗓子沙哑到已经说不出话来,每当大家让她回去休息时,她总是笑着说:“我们的房子没了,可是人还在,我想帮助更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强震虽然过去了,可大大小小的余震每天依然不断。也许其他人正在忙着安顿一家老小,忙着搭建地震棚,而很多奋战在抗灾保通信一线的通信人却无暇回小家,而在为灾区这个大家忙碌。

方寸之间:一次洗礼

心的坚强,是真的坚强。

篇13

据悉,2012年10月《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被调整后,美国版权局不再豁免用户解锁合约机的行为。官方给出了90天的缓冲期,这意味着调整后的法案于2013年1月26日正式生效。该法案规定,“绕开”电信网络接入技术(即控制着网络接入的内置软件)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正是这种电信网络接人技术决定了该手机可以使用哪家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服务。

然而,电信运营商们表示,他们不反对消费者解锁合约手机。而且现在仍有许多电信运营商向消费者提供解锁服务,并且会一直坚持。此外,电信运营商每隔三年会重新评估的DMCA解锁豁免条款。

这种豁免同样适用于“越狱”。虽然版权局允许手机越狱,以保护个体消费者,但是理论上,开发和散播越狱技术的公司或团体可以被。

法国电信公司试水4G

法国最大的两家电信运营商Orange和SFR近日相继宣布,在巴黎部分地区投入运营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业务,为当地民众提供更为高速便捷的网络服务。

近日,Orange在巴黎市中心部分地区启动4G服务。“试点”地区的首批受益者仅限企业用户,到今年4月用户范围将扩展至个人,并计划到2013年年底将信号覆盖整个巴黎城区。同时,法国第二大电信运营商SFR宣布对巴黎西郊CBD区域拉德芳斯新区的企业及个人客户开放4G网络,信号将覆盖新区临近的楠泰尔和皮托等3个市镇。SFR也表示将于年底把信号拓展至全巴黎。

巴黎是法国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是各大电信公司“必争之地”。2011年年底,法国政府以36亿欧元(约合305亿元人民币)的总价拍卖4G频段,包括Orange和SFR在内的4家主要运营商通过竞拍获得了4G网络执照。

墨西哥拟推行电信行业改革

墨西哥新一届政府将提出一项推进电信行业改革、鼓励竞争的新提案,这将打破墨西哥美洲电信公司(America Movil)对国内电信市场的垄断。

墨西哥美洲电信公司在墨西哥手机市场所占的份额约为70%,在固定线路市场所占的份额接近80%。一位知情人士称,在对教育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后,电信业将是墨西哥政府推行改革的下一个目标。

墨西哥财政部长路易斯·维德加瑞称,即将提出的提案将鼓励竞争,帮助消费者减少开支,改革范围将涵盖“从手机到媒体”的电信业所有领域。他也确认将成立一个特别法庭,快速应对管制措施调整所带来的诉讼,这些诉讼因为墨西哥停滞不前的法律体系而被推迟多年。

上一届政府曾经试图开展改革,但是遇到了来自政治方面的阻力。目前,改革基本上获得了墨西哥三大政党的支持,这将有利于克服政治方面的阻力。印度准许互联网企业提供话音业务

印度电信委员会近日对外宣称,持有宽带无线业务牌照的企业在交纳一定费用后可申请电话语音业务牌照。

据印度电信委员会主席Chandrashekhar称,持有宽带互联网业务牌照的企业向印度政府交纳165.8亿卢比(约合人民币19.12亿元)后即可获准在印度全国提供电话语音业务。据介绍,印度电信委员会是印度电信部(DoT)内有关政策事宜的最高决策机构。

外界分析,印度的信实电信公司(Reliance)将成为此项政策的最大获益者,该公司目前持有宽带无线互联网业务牌照。信实公司是印度市值最大的电信企业,该公司在2010年斥资480亿卢比收购了Infotel宽带公司95%的股份,后者持有无线宽带业务频谱。

尽管全球的电信话音业务都在经历一个衰退的过程,但目前印度电信运营商85%的收入依然来自话音业务。相较之下,互联网业务的利润率更高。

因为常年的价格战,印度话音市场的竞争已经白热化。近日,由于印度政府回收此前违规发放的2G业务牌照,已有国外运营商退出印度电信市场。为此,此番放宽话音市场准入条件有可能在印度市场引发进一步价格战。

新西兰电信公司计划铺设光纤电缆

据国外媒体报道,三家新西兰电信公司表示,他们计划共同铺设一条价值6000万美元的新光纤电缆,连接新西兰与澳大利亚。

Telecom、Vodafone、Telstra三家公司同时宣布,他们希望到明年年底完成海底网络电缆的供电运行。他们表示,其每秒30兆兆位的数据容量是新西兰数据需求的300倍,这将改善该国的臭名昭著的缓慢网速,刺激经济发展。

这些公司还表示,在未来20年,新的海底电缆将提供足够的数据容量。

朝鲜将启动3G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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