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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时效性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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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时效性

篇1

1 我国境内经济型酒店现状概述。

随着旅游与旅行市场的快速恢复和商务旅游、会展旅游等新的市场增长点的出现,中国酒店产业呈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 目前,自主决策的国内旅游者已经成为我国旅游市场的主体,与国内旅游市场相匹配的“经济型饭店”开始受到业内人士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经济型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较星级酒店低廉,其服务模式为“b&b”(住宿+早餐)。经济型连锁酒店始于美国,这类型的酒店也叫有限服务型酒店,其规模和硬件设施要高于汽车旅馆(Motel),属中档水平。经济型酒店规模不大,房价不高但却舒适、干净、实惠、便利。如今在欧美国家已是相当成熟的酒店形式。其便利性,经济性、简单化的服务风格带有明显的美国式生活的烙印。其知名品牌有:圣达特集团(Cendant)的天天(Days Inn)、豪生(HowardJohnson)、华美达(Ramada),法国雅高集团首家“宜必思”,巴斯集团(Bass)的假日(Holiday Inn)等等。

2 经济型酒店成长模式分析。

我国现有的“经济型酒店”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新发展起来的专业化经济型酒店,如目前最具市场影响力的经济型酒店品牌“如家快捷”、“锦江之星”和“中江之旅”等。二是低星级饭店,这类饭店与第一类饭店在档次上并无太大差别,只是前一类饭店的装修和设施配备的自由度更大,而后一类则主要执行的是星级标准;三是大量未经改造的社会饭店;四是旅游景区、景点的乡土气息浓厚但具有一定规模档次的农家饭店;五是兴起于我国南方的青年旅馆。由此可见,我国的经济型饭店目前仍处于一种良莠不齐的粗放经营状态。

3 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在经济型酒店的成长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运用SWTO分析法来分析一下我国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环境。

3.1 外部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民众的休闲度假意识已逐步形成并日益增强,国内旅游需求日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商务往来频繁,旅游者中自助旅游者的比例也不断上升,因而对经济型饭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中国的大众旅游发展需要物有所值的住宿设施,同时日益繁重的商务旅游产生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中国入境旅游市场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国内旅游对经济型酒店的需求等等。2005年,国内旅游人次达到12.12亿,产生的住宿市场已经达到3亿/人天,目前三星级以下的酒店,包括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的数量约为8万家左右,客房数量为400万间左右,其中70%以上都是一些设施设备简陋,管理及服务部规范,没有卫生和质量保证的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另外,25%是分散经营,难以形成品牌有适合规模效应的低星级酒店。而真正符合“舒适、卫生、方便、安全”的现代经济型酒店非常少,客房总数不足5万间。

商务旅游对经济型酒店所产生的驱动,中国目前的商务旅游年支出在103亿美元左右,商务游客人数超过1亿,商务旅游酝酿着巨大的住宿市场。越来越多的民营私企,中小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国企,因为报销制度的改革,所以一些政府机构他们在进行商务和公务活动的时候所需要的住宿层次明显低端化,原先可能在报销制度改革之前,他们可以住四五星级的宾馆,但是在改革之后,往往倾向于选择一些比较低价的又能够保证舒适性的住宿居所。所以,商务旅游的发展对于经济型酒店也具有非常强大的驱动。

3.2 内部环境分析。

3.2.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内部优势。

(1)网点众多。在公务商务和旅游目的地,一般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经济型酒店,酒店数量上具备相对的优势, 如“锦江之星”,是“锦江集团”的经济型酒店的品牌“,锦江集团”在中国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很高的地位和良好的口碑,这样其在推广自己的经济型酒店品牌时便可以利用原有的在国内的网点进行营销。

(2)有的有一定客源背景。和高星级酒店、普通社会旅馆一样,经济型酒店也存在数量巨大的客源,如“锦江之星”“, 如家快捷”在国内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客源市场。

(3)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相对高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的运营成本较低。一些经济型酒店的运营费率远远低于高星级酒店的水平,而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本来就是国内企业,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这样经营起来就会更加的顺利,成本也会相对较低。

(4)与中国国情相适应。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在中国土生土长,对中国消费者的消费特性和生活习惯最为了解,这样其所提供的服务可能更能适应中国消费者。

3.2.2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企业的劣势。

(1)服务较不规范。自营或承包是大多数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方式,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准则,经营理念也跟不上。

(2)舒适度较低,配套设施不完备。这是绝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缺点之一,没有真正理解“经济”的涵义。

(3)酒店负担较重。特别是经营时间较长的国营经济型酒店(据调查,北京的国营经济型酒店占经济型酒店数量的70%,平均已营业10.1年),在人员等问题上负担较重。

4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模式分析。

经济型酒店在市场营销中应采努力改善不利于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劣势条件,回避潜在的威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谋求新的发展。因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4.1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战略。

建立合理精确的市场定位。经济型饭店的市场定位应面向普通的观光旅游者和商务旅行者,即所谓“中产阶级”。他们的特征是年龄在28~45岁之间,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其次,中小企业商务人士也是一个重要的市场,他们活跃的商业活动形成了以国内消费为主、出国消费为辅的商务客源群。这两类核心消费群体接近总人口的20%,他们常常对价格较敏感,同时又对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的认同程度相对较低,目标市场的这些需求特征将直接决定经济型酒店的功能定位与产品设计。

4.2 经济型酒店的市场营销策略。

4.2.1 发展连锁经营、实现品牌营销。

连锁化经营是我国经济型酒店业发展的普遍成长模式,首先酒店管理公司要加快发展速度,中国酒店总体数量已经达到较高值,但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这给中国酒店管理公司的扩展带来历史性的新契机。其次经济型酒店也会考虑加入酒店连锁经营,让专业的高水平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系统的酒店管理技术,利用酒店管理公司的品牌、客源网络提高经济型酒店的经营水平。“连锁”和“品牌”是经济型酒店成功的两个要件,前者可以使酒店企业做大规模,通过统一采购、统一订房降低成本,提升出租率;后者可以提高酒店企业知名度,增加客源,提高竞争力。

4.2.2 提供规范化服务。

我国的酒店管理普遍处于初级阶段,对于经济型酒店来说,其服务模式“从情绪化到规范化”的提升过程还没有完全完成,大部分经济型酒店的服务管理不规范,缺乏科学性、制度性和标准性,员工中存在较强的自由情绪化服务倾向,服务的非规范性无可厚非会影响酒店整体服务质量的水准和稳定性,酒店的品牌和声誉也会受到较大影响,而企业的服务质量将决定连锁经济型酒店企业到底能走多远。服务规范化是中国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必经阶段,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后备人力资源的支持,以及严格统一的标准是服务规范化的必备条件。

4.2.3 注重情感营销。

首先我国民族品牌的经济型酒店是中国本土的酒店,这样,在营销过程中可以把情感融入其中,激发消费者的民族情感,使消费者在情感上更倾向于民族品牌,为之创造一个“中国人自己的酒店更适合中国人,更了解中国人”的思考模式和潜意识的印象,从情感上影响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其次,要在平时的服务中真正的为顾客着想,体现出对顾客的关怀和尊重,使顾客来到这里,喜欢这里,并留恋这里,为顾客真正的提供一个“家外之家”。

4.2.4 利用网络资源。

基于客户完善的信息建立酒店企业支持系统是连锁经济型酒店必须做到的,把网络技术的优势整合到服务和销售业务中,完善信息支持系统,将从管理、销售和服务等多个角度大大降低酒店运营成本。

互联网同时给酒店增加了一个富有竞争力的营销手段。酒店的网站是酒店在互联网上的一个窗口,实际就是利用传统名片,但同时又比传统的杂志、电视、报纸其他的广告形式更有成本效益的一种广告方式,这种方式对于传统的酒店集团的网站,比如锦江、如家之类的集团网站,让他们可以在移动网站上看到集团酒店各个区域不同酒店的情况,了解每个单体酒店的客房和价格信息,进行网上预订,这样就为集团提供了一站式服务,集团各酒店可以在网上达到资源共享。但是互联网现在对单体酒店的帮助是更大的,因为在没有互联网之前,连锁酒店分布在全国各地有销售网络,有订房系统,但单体酒店没有,所以集团酒店在客源上有一定范围的垄断优势,单体酒店缺乏竞争力,但是有了互联网之后,单体酒店可以通过跟各个订房网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享,同时单体酒店在面对市场变化的时候显得更加灵活,能根据市场的变化更快地调整应对策略。

  

图1 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的营销模式。

由图1可知民族品牌经济型酒店应该在市场定位准确和成本优化的基础上,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向顾客提供标准服务,通过网络和情感因素去影响顾客的消费决策,建立自己的品牌体系,从而形成酒店自身的特色,使顾客对酒店的忠诚度增加。

参考文献。

[1] 舒伯阳。中国经济型饭店的发展机遇与成长战略规划[J].财贸经济,2005(08)。

[2] 刘德光主编。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2.

篇2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4-0007-02

散客是相对团体而言的自行组织安排旅游活动的游客。酒店散客是指由于观光旅游、商务或会议等原因外出而购买酒店产品或接受酒店服务的个体,具体指的是一次性的订房数量不多于10间的个体顾客。一般来说,散客旅游者的消费行为特点主要是:崇尚自由,追求个性,注重参与,外出旅游费用中吃饭和有形实物的购买占据很大比例,而住宿条件要求相对不高,经济、舒适、卫生、安逸是他们最看重的要素。

1 散客市场对经济型酒店的重要性

1.1 散客市场是经济型酒店发展的市场机会

经济型酒店作为后来者,与星级酒店相比,相对竞争力薄弱,市场占有率低,然而,在现实的市场之中总存在着未被满足的或者是未被全部满足的消费需求,现在快速增长的散客市场就是这样的机会市场。相对于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虽然式样简洁,但却强调品牌的独特个性与客房服务定位,强调自助式服务,价位相对较低,交通条件便利,这些与散客的消费行为特征正好相符,对散客来说,经济型酒店就越来越成为他们的首选。因而通过研究散客市场并占领这一极具潜力的市场就成了扩大经济型酒店的市场占有率、取得市场经营优势的关键。

1.2 开发散客市场有利于经济型酒店的市场渗透

据调查在经济型酒店客房销售中,散客的客房房价通常是最高的,与团队客人相比,客房收入虽然相同,但因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成本的差异,一间来自散客客房的收入通常相当于三间团队客房的收入。因此,经济型酒店可将散客市场定位为主要目标市场,既能提高酒店利润,又能有效保证酒店客源。集中开发散客市场,有利于酒店向集约型的经营模式转变,从而集中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空间和信息等资源,对散客市场进行针对性营销活动,这样经济型酒店就更能满足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占领市场、扩大市场就变得相对容易。

2 长沙经济型酒店现有分销渠道分析

2.1 长沙经济型酒店发展状况

长沙经济型酒店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太成熟。但它独特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及其发展潜力等吸引了众多经济型酒店品牌进驻市场。目前,全国性连锁经济型酒店品牌如 7 天、如家、莫泰、锦江之星、汉庭已在长沙开设多家分店,仅五一商圈,连锁经济型酒店就已超过20家。长沙本土经济型酒店品牌也有长势发展,华天之星、今天、凯旋龙、易夜等开设了近 20 家分店。国际酒店集团的经济型酒店品牌也有速 8 进入。据不完全统计,长沙经济型酒店品牌已近 30 家,分店 200 余家。

2.2 长沙经济型酒店现有分销渠道

长沙经济型酒店在形态上大致可分为国际连锁经济型酒店、本地连锁快捷酒店以及单体经济型酒店。不同形态的酒店,采取了不同的分销方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2.2.1 国际连锁直销

这主要是7天、速8和如家这样的国际连锁酒店的分销方式,由于其成熟有力的营销后盾和品牌知名度以及预订网站的建设,使得国际连锁直销成为可能,并成为这些国际连锁酒店分销渠道的主要形式。这种模式简单统一、经济有效,不仅能使所有连锁酒店共用渠道资源、分享数据信息、节省渠道费用,而且易于树立整体的企业形象,方便客人发现酒店信息。

2.2.2 第三方分销

即通过中间商进行酒店产品的推销和销售,使顾客接触到酒店产品的渠道,都位于酒店的外部,主要包括连锁经营、旅行商、预订公司、在线旅游经营商以及旅游搜索引擎等方式。目前长沙经济型酒店最主要的分销渠道模式是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无论是7天、速8或者是今天、易夜、顺8、凯旋龙等长沙本地连锁快捷酒店,都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来扩大其市场影响力,使顾客能更多的接触到酒店产品;另外就是运用网络平台,与携程、艺龙等在线旅游服务商合作,通过中介商网站的中心预订系统进行酒店客房销售。这样不仅能减少资本,也会有连锁效应从而宣传整体形象,扩大知名度影响力。

2.2.3 人员推销与旅游商的结合

由于酒店客源的分散性,酒店推销人员其实是很难直接接触顾客进行酒店产品销售的,酒店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源,大都选择由酒店推销人员向旅游商进行推销,然后再由旅游商向旅游者推销酒店产品。这种分销模式大多是由独资或是由一些低星级酒店改装而成的,单体作战,没有连锁门店的相互支持,竞争力显得相对较弱、知名度低且资金有限的经济型酒店选择。

3 长沙经济型酒店散客市场分销渠道建设面临的问题

3.1 模式单一,过于依赖中间商

除了7天、如家之类的国际连锁经济型酒店,无论是本土华天之星之类的连锁快捷酒店还是易夜、顺8之类的单体酒店,大部分通过前台和电话预订,没有完善的预订系统和营销网络,其分销渠道都依赖于中间商,都是通过第三方销售酒店产品,特别是依赖在线旅游服务商(如携程、e龙等),据统计长沙华天之星60%的房间是被携程会员通过网络预订的。经济型酒店以期用这样的模式来增大自己被客户发现的概率,在为酒店带来一部分客源的同时事实上也压缩了酒店的利润空间。这种大型在线预订中介往往会利用手中的客户预订量的优势对经济型酒店进行施压,在客房定价、佣金等方面提出排他要求。

3.2 本土经济型酒店知名度低,顾客忠诚度差

目前长沙经济型酒店面临两极分化。外来知名品牌酒店如7天、如家依靠其品牌知名度和已健全完善的集团分销网络进行产品销售,顾客忠诚度相对较高。本土经济型酒店如今天、易夜、凯旋龙等大多借助大型中介预订平台来销售酒店产品,虽然扩大了顾客发现率,对酒店知名度也有一定提高,但需要为此支付15%~20%甚至更高的营销成本,而且这种中介销售模式使酒店与顾客未能直接沟通,客房信息不能及时传输,酒店也不能及时得知顾客的真正需求和个人的特殊要求,因而不利于酒店建立自己的客户忠诚度。

3.3 渠道设计和选择缺乏长远规划,跟风现象严重

长沙经济型酒店在分销渠道的设计和选择上大多缺乏长远规划,忽视对酒店自身条件和旅游者消费市场的分析,忽视经济型酒店产品本身的特点,盲目地效仿。目前,长沙经济型酒店的分销渠道模式都大致相同,其构建分销渠道也多借鉴其他酒店经验,如果一种形式成功则不久就会被其他酒店进行复制模仿,这样就造成了缺乏酒店自身特色,构建的渠道模式也不适合酒店的发展需要。如长沙华天之星盲目的向7天连锁的分销渠道模式效仿,导致其连锁酒店中的芙蓉中路店和识字岭店现在面临着被7天并购的风险。

3.4 缺乏分销后勤管理系统的构建

虽然长沙开设酒店管理专业的高校比较多,可是培养出来的人才多为星级酒店准备,都流向了像华天、通程、喜来登等五星级大酒店,而在经济型酒店方面专业人才缺乏,导致长沙经济型酒店分销后勤管理发展滞后,分销后勤是企业服务目标市场能力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为了有效地争取客户,切实满足客户需求,就必须要做好分销后勤。然而,目前长沙经济型酒店在构建分销渠道的时候往往都忽视了对分销后勤管理系统的构建。酒店在销售产品的时候不仅要确保顾客能购买到产品,还要保证顾客能获得预期的让渡价值。

4 长沙经济型酒店散客市场分销渠道改进建议

4.1 选择自有网站+多渠道的多元分销模式

将目标市场定位于散客市场给经济型酒店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也相对增加了营销的难度。散客市场数量庞大、分布面广的特点要求酒店能构建多样有效的渠道来接触消费者、销售产品。因此,经济型酒店可选择自有网站+多渠道的多元分销模式。若技术力量雄厚,酒店可在自有网站设计自己的在线销售平台,直接与顾客进行接触,得到顾客直接的反馈信息,真实快速地了解顾客的需求,对顾客预订作出快速反应,通过网站树立自身品牌形象。另外,由于自有网站的知名度低,且营销成本大,因此必须选择多渠道分销的方式作为补充。可在各分销渠道添加自有网站链接,实现效率与品牌的双赢。

4.2 拓宽网络分销渠道,提高本土经济型酒店知名度

网络营销由于其动态信息的实时展示,便宜便捷的在线预订,快速支付等优势更多地为自助型散客所青睐。互联网分销渠道对单体酒店的作用体现在:让酒店在多个渠道里面布点;让酒店的客源结构得到更加深化;让地域分布不会仅仅局限在某个区域,能够伸展到全国,甚至全球。因此,在面对7天、如家等国际知名品牌经济型酒店的竞争压力下,本土经济型酒店要扩大酒店知名度,提高顾客忠诚度,就需要走出长沙,打破本土化的局限性,代之以开阔的世界观念,除继续与知名的网络预订中心合作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拓宽网络分销渠道:

第一,与旅游信息搜索平台、生活咨询搜索平台如火车时刻、出游须知、口碑等合作,通过会员点评,给散客消费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信息,吸引客人注意。

第二,在一系列论坛和社区信息。比如天涯社区、地方论坛等,吸引广大散客,这也为酒店的进一步营销提供了便利。

第三,通过自身几家连锁酒店共同创建网络销售平台,组建会员网络平台,不仅可以宣传整体形象,扩大知名度影响力,也可以培养顾客对酒店长期的忠诚度。

第四,政府指挥组建旅游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区域性的旅游产品网络销售比传统第三方网络旅游经销商更具针对性,是今后旅游营销的发展趋势。长沙本土单体经济型酒店建立自有网站耗资较大,且存在诸如维护、宣传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政府应考虑从行业的角度组建直销平台,既可提高本土经济型酒店的知名度,也有利于塑造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

4.3 重视分销渠道的合理建设

酒店要想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需要对分销渠道进行合理建设。长沙经济型酒店在渠道设计的最初就应对自己在行业市场中的地位和自身条件进行分析,使分销渠道符合自身特色和发展需求,以使酒店能更持久地针对散客市场进行产品销售和建立客户数据库以掌握市场动态和信息。具体而言,酒店在进行渠道的选择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自身酒店的实力、规模、财务能力、市场营运能力与经验、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整体营销政策要求与营销规划等,以及考虑是否需要渠道中间商和对渠道中间商的对比选择,然后再根据这些综合因素进行分销渠道建设规划和执行。这些条件和因素是分销渠道构建的保障,缺了任何条件,都有可能会导致经济型酒店散客市场分销渠道构建的不完善或是徒有其型而无实用。以长沙易夜酒店为例,易夜属于单体作战,没有连锁门店的相互支持,知名度低且资金有限,要加大人才支援和资金的投入。

4.4 进一步完善分销渠道

构建完成经济型酒店散客市场的分销渠道后,还需要在诸如渠道管理、分销效率分析与控制、渠道调整等方面上做好相应的后续工作。以长沙七斗星酒店为例,由于对分销渠道管理不善,2007年被如家收购,给长沙经济型酒店以沉痛教训。鉴于长沙经济型酒店目前还处在成长期的现状,很多管理方法都不完善,所以在渠道建设运营中,难免会出现问题,比如与中间商协调不力、酒店对渠道的控制力弱,以及一些渠道冲突等。针对这些问题,酒店需要在渠道管理上下工夫,不断创新、调整、变革酒店的分销渠道以适应市场变化。另外,最重要的是建立能保障酒店渠道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渠道成员的沟通交流与分销绩效评估,减少问题的出现。

参考文献:

[1]蒋艳.经济型酒店客源市场定位及其营销策略研究——以长沙为例[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3):57-59.

[2]徐燕.基于顾客感知的经济型酒店营销策略研究——以长沙市场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2,8(24):199-221.

[3]张艳.我国经济型酒店网络营销渠道建设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8(16):158-159.

篇3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经济正在逐步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就业问题事关国计民生。海洋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给劳动力就业带来契机,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也将助推海洋经济取得进一步发展。因此,将海洋产业与就业联系起来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为扩大就业、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制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目前,把就业理论和海洋经济理论结合起来进行海洋经济就业的专题研究还比较少。张万鑫对海洋产业发展对经济影响与就业弹性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着重研究海洋产业与就业相关关系,并建立了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提出了发展策略。孙昭君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对我国沿海地区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海洋产业结构、收入水平和制度政策等因素对各地区海洋产业吸收就业水平的影响进行了计量分析,得到各因素对我国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就业吸纳水平的影响程度。周洪军对全国涉海就业人员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对主要沿海区域涉海就业进行调查分析,阐明了全国涉海就业人员的特点,指出了存在问题,给出了发展建议。崔旺来、周达军、刘洁等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对海洋产业发展中的劳动就业贡献率及其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进行了分析预测,指出海洋产业是浙江省吸纳就业的主力,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周井娟以我国主要海洋产业为研究对象,从就业弹性和单位岗位贡献两个角度出发,对主要海洋产业的就业拉动效应做出分析。上述文献均从定性与定量的角度分析了经济增长与涉海就业互动影响,但由于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不完善,导致统计计量模型的有效性降低,且模型结果与实际结果存在比较大的误差。

灰色系统理论建模所需的样本量较少,精度较高,能较好地反映系统的实际状况。鉴于上述文献中所采用的定量分析模型的局限性,本文拟采用MGM(1,N)模型进行分析,该模型是灰色GM(1,1)模型的多元推广,旨在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对相互影响关系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未来几年的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以及吸纳就业人员总量,并测算出未来几年劳动生产率和就业弹性的走势,希望能够为今后制定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一些重要参考依据。

一、海洋产业发展与就业状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海洋生产总值从2001年9518.4亿元上升至2011年45570亿元,年均以16.95%的速度快速增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8.81%提高到9.67%,产业贡献度不断增强,涉海就业人员从2107.6万人上升至3420万人,年均增长4.96%。然而,由于主要海洋产业发展的资源禀赋、生产要素以及技术条件等差异,因此相应的产业活动及其就业分布各具特色。2001年到2010年,海洋产业的增加值与从业人员变化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发现,虽然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发展起步较晚,增加值不大,对海洋经济的贡献度不高,但其增长率较高,发展前景巨大,并且海洋生物医药业从业人员的增长率也比其他产业高,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对劳动力市场需求较大。

从2010年来看,主要海洋产业就业吸纳主要集中于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以及海洋交通运输业等几个海洋产业,占海洋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为66.38%;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海洋石油天然气、海洋船舶工业增加值占海洋产业总增加值的89.32%。从2001年到2010年的演变来看,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占主要海洋产业从业人数的比例在下降,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人数比例在逐步扩大。

二、海洋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与就业弹性分析

劳动生产率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是地区比较优势的一项重要指标。劳动生产率水平可以用一定时期内某产业实现的产值与该产业所吸纳的劳动力数量的比值来表示,用公式表示为:劳动生产率=产值(万元)/劳动力人数(人)。劳动生产率越大,说明该产业的人均产出效应越高,劳动生产率越小,说明该产业的经济效益越低,在研究某产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时,不能只看到其吸纳劳动力的绝对数量的多少,而应同时考虑到该产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

就业弹性是衡量经济增长引起就业增长大小的一个指标,即在某一时期内就业数量的变化率与产值变化率之比。海洋产业的就业弹性可以用来反映海洋产业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能力及其变化趋势,其实质是对海洋产业提供的就业机会的变动幅度及海洋产业自身变动幅度的一个反应。用公式表示为: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产值增长率;新增就业机会=1%*就业弹性*就业人数。就业弹性系数越大,说明该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越强;系数越小,说明该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越弱。当就业弹性水平较低时,即使经济保持高增长,也不一定会对就业有较强的拉动。分析海洋产业的就业弹性,便于了解海洋经济增长对劳动力就业拉动的能力。涉海就业机会的增加不仅与海洋经济增长的百分点与就业弹性有关,还与当期的涉海就业人数规模有关。

从图1可以看出,海洋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国民劳动生产率,并且其差距有增大的趋势,说明海洋就业增加1个单位所创造的产值大于国民就业增加一个单位所创造的产值,如果国民经济中剔除了涉海的部分,那么非涉海部分与涉海部分两者的差距还要大一些。该图也从一定层面说明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就业会继续呈现出趋海性移动的态势。

虽然,海洋经济从业吸纳总量不如国民经济总量的吸纳总量,但从图2可以发现,海洋就业弹性明显高于整个国民就业弹性,说明海洋经济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比国民经济吸纳能力强,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资源来支撑。

三、海洋产业吸纳就业人数预测与分析

多变量灰色模型自提出以来,应用到多个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海洋生产总值与海洋从业人数两个指标所受影响因素较多,相关因素复杂且数据信息难以获取,自身数据也较少, 模型有解决此类问题的优越性。

通过上述模型对海洋生产总值和涉海就业人数预测,以期能够为今后制定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提供一些重要参考依据。

从表2中的海洋生产总值的拟合平均相对误差绝对值(MAPE)为1.61%,涉海就业的MAPE为0.11%,误差很小,可以看出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很好地从动态的角度展示了生产总值和就业人数的发展变化,该模型可以用来作预测,得到表3。

从预测结果看,到“十二五”末期,海洋生产总值规模将达到近10万亿元,涉海就业人数将达到3800万人,通过对劳动生产率与就业弹性系数的测算发现,劳动生产率和就业弹性系数在未来几年将持续上升,发展态势良好。根据前述新增就业机会计算公式得到2007年至2015年我国新增就业机会如图3所示。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本文利用MGM(1,N)模型从系统的角度,动态分析并预测了我国海洋产业生产总值与就业人数未来发展趋势。根据目前海洋经济的发展态势,“十二五”期末,劳动力需求将达到3800万人,劳动力的增长也为海洋经济的继续发展带来契机,2015年,预计生产总值将达到近10万亿元。为了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需要有力的对策来支撑。

第一,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是影响就业水平的根本因素。上述分析中,我国海洋产业的发展对就业有着显著的影响,提高海洋经济增长的质量,保持海洋产业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能够有效提高海洋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

第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上述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对就业有着显著的影响。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海洋第三产业,特别是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这几个产业的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将带来的就业机会高于其他海洋产业所带来的。

第三,加强海洋劳动力教育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完善培训制度与体系,促使海洋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达到劳动力在数量上和结构上满足海洋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形成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产业就业力增加的良性互动。

(注:本文获得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课题广东省海洋经济综合评价及试验区建设研究项目(AOCZDA201102-1)的资助。)

【参考文献】

[1] 张万鑫:我国海洋产业与就业关系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

[2] 孙昭君: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我国海洋产业就业状况及趋势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08.

[3] 周洪军:全国涉海就业情况调查与分析[D].天津大学,2005.

[4] 崔旺来、周达军、刘洁、汪立、朱婧:浙江省海洋产业就业效应的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11,31(8).

[5] 周井娟:我国主要海洋产业对劳动力就业的拉动效应分析[J].工业技术经济,2011(3)

[6] 栾维新、宋薇:我国海洋产业吸纳劳动力潜力研究[J].经济地理,2003,23(4).

[7] 翟军、盛建明:MGM(1,n)灰色模型及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7.

[8] 刘思峰、党耀国、方志耕、谢乃明等: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M].科学出版社,2010.

篇4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6)12(c)-0094-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schizophrenia negative symptom treatment and effect. Methods Convenient selection our hospital in March 2015 to May 2016 schizophrenia patients with refractory symptoms of 88 cases were negative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Treatment group(44 cases) treated with medication, drug rehabilitation group(44 cases) received drug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Compared two groups of patients refractory schizophrenia negative symptoms of the total efficiency of treatment TESS scale; the incidence of adverse reactions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 treatment of patients with GQOLI-74 quality of life scale in material life, mental health, physical health and social function score difference. Results The results of drug rehabilitation group patients refractory schizophrenia negative symptoms total treatment efficiency is higher than the drug group,(P < 0.05); two groups of patients with TESS scale adverse reaction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drug group 1 patients complained of headache and drug rehabilitation group showed no abnormal symptoms, All patients can tolerate and to complete the course, before and after the treatment, electrocardiogram, blood biochemistry, blood routine and EEG were normal,(P > 0.05); two groups before treatment GQOLI-74 quality of life scale in the material life, mental health,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physical health and social function score(P>0.05); after treatment of two groups of related index wer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but the drug rehabilitation group improved more significantly(P

[Key words] Schizophrenia; Refractory negative symptoms; Treatment mode; Effect

阴性症状为精神分裂患者常见症状之一,对患者社会功能的康复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造成极大影响,是导致精神分裂症患者残疾的主要原因。因而,在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中,有效治疗阴性症状是加速患者康复的重要目标。目前,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治疗尚欠缺有效方法,需寻求新治疗方法[1]。该研究将该院2015年3月―2016年5月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患者88例随机分两组,拟结合药物和康复治疗方法,对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的治疗方式及效果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取该院收治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患者88例随机分两组。所有患者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且符合难治性阴性症状诊断标准,在5年内采用3种神经阻滞剂(不同化学结构)治疗且每种药物治疗时间不低于6周,剂量充足且精神症状无明显减轻,社会功能无明显改善,因阴性症状为主,入组前阴性症状评分≥60分。药物+康复组患者男23例,女21例;年龄39~64岁,平均年龄(49.34±11.13)岁。发病时间7~34年,平均(13.51±4.29)年。药物组患者男25例,女19例;年龄38~64岁,平均年龄(49.15±11.92)岁。发病时间7~33年,平均(13.83±4.34)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药物组单纯采用药物治疗,保持原有抗精神病药物种类和剂量(奥氮平、阿立哌唑、利培酮),在此基础上用小剂量氨磺必利口服,初始剂量0.05~0.10 g/次,2次/d,1周后可增至0.15~0.20 g/次,共治疗12周。药物+康复组采用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药物治疗方法同药物组。康复治疗方法采用经颅刺激仪,运动阈值100%,选择左侧DLPFC,通过10/20国际脑电图标准电极放置方法,选取F3点,将“8”字型刺激线圈紧贴头皮放置,用10 Hz高频刺激,序列20,每个序列4 s,刺激间隔时间为56 s,治疗持续20 min/次,5次/周,治20次。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治疗总有效率;TESS量表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治疗之前和治疗之后患者GQOLI-74生活质量量表中物质生活、心理健康、躯体健康和社会功能评分的差异。显效:阴性症状评分减少≥50%;有效:阴性症状评分减少≥等于25%;无效:阴性症状评分减少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统计数据,计数资料予以χ2检验。计量资料予以t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标准: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治疗总有效率相比较

药物+康复组患者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治疗总有效率高于药物组(P

2.2 治疗之前和治疗之后GQOLI-74生活质量量表中物质生活、心理健康、躯体健康和社会功能评分相比较

治疗之前两组GQOLI-74生活质量量表中物质生活、心理健康、躯体健康和社会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之后两组相关指标均显著改善,但药物+康复组改善幅度更大(P

2.3 两组患者TESS量表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相比较

两组患者TESS量表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药物组有1例主诉头痛,药物+康复组无异常症状,所有患者均可耐受且坚持完成疗程,治疗前后心电图、血生化、血常规和脑电图检查均正常(P>0.05)。

3 讨论

近年来,精神分裂症影像学研究显示,阴性症状的出现和患者额叶兴奋性降低相关,且严重程度和额叶异常程度密切相关。有研究显示,经颅刺激仪治疗可提高额叶皮质兴奋性,有效改善阴性症状[3]。经颅刺激仪治疗是一种无创治疗方法,可增加脑缺血患者血流灌注,促进神经元增殖和功能的改善,对缺血-再灌注损伤急性期单胺类神经递质大量释放进行抑制,减轻单胺类神经递质对神经细胞所产生的毒性作用,有利于脑组织的保护,因而,可推测经颅刺激仪在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患者中的作用可能跟提高局部脑血流量、代谢水平和加速脑补血液循环,为脑代谢提供充足养分,减轻神经元损害相关,有助于神经元功能的改善,加速神经元增殖,促进皮层兴奋性的提高[4]。

氨磺必利为苯甲酰胺类衍生物,其跟多巴胺D2和D3受体亲和力高,可对多巴胺D2和D3受体发挥选择性拮抗作用,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阳性和阴性症状[5-6]。在小剂量应用情况下,其可优先将突触前D2样自身受体阻断,增加多巴胺能神经递质,改善阴性症状。且对边缘系统具有相对选择性,有助于减少锥体外系反应的发生[7]。

该研究中,药物组单纯采用药物治疗,药物+康复组采用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结果显示,药物+康复组患者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治疗总有效率高于药物组,两组患者TESS量表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药物组有1例主诉头痛,药物+康复组无异常症状,所有患者均可耐受且坚持完成疗程,治疗前后心电图、血生化、血常规和脑电图检查均正常,治疗之后两组GQOLI-74生活质量量表中物质生活、心理健康、躯体健康和社会功能评分均显著改善,但药物+康复组改善幅度更大。

综上所述,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给予药物和康复治疗效果确切,可有效改善阴性症状,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且无明显不良反应,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甘景梨,段惠峰,程正祥,等.高强度经颅磁刺激治疗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的临床价值分析[J].中华医学杂志,2015,95(47):3808-3812.

[2] 杨荣.高频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的临床研究[J].世界临床医学,2015,9(9):99,103.

[3] 康瑞,康永兵.氨磺必利治疗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的疗效观察[J].中国实用神经疾病杂志,2016,19(12):114-115.

[5] 关涛.高频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精神分裂症难治性阴性症状的临床探讨[J].中国伤残医学,2016,24(3):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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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来,人民法院审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对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生产建设,起了很好的作用。经验告诉我们: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审判活动,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如有关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生产流通领域中的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各种涉外经济案件,往往涉及到国家计划、财政、商业、供销、银行、税务、商标、专利、外贸、外汇等各个方面。这些方面都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使经济司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首先要使经济司法工作者树立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这样,才能从维护和发展生产的大局出发,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是目前经济司法中数量较多的一种案件。这类案件情况十分复杂,有货款纠纷、产品数量纠纷、质量纠纷、价格纠纷、货运纠纷、交货期限纠纷、货损索赔纠纷等等。引起这些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单位管理不善,存在着制度混乱、无章可循等缺点,或者是企业管理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促使企业领导和财务、供销人员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使他们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减少经济损失。因经济合同不能履行而发生的纠纷,它本身已经影响了生产或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如果处理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还有可能使这种损失扩大。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不同案件分别采取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措施。如由于合同纠纷造成停工停产的,就采取先行给付,恢复生产,’然后再解决双方争议的办法,对季节性、时效性强以及易腐的标的物,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先行处理,然后再解决经济合同纠纷,以减少损失。如某地一拖拉机修理厂诉某港务管理处作业区经济赔偿案:该作业区为修理厂锅炉车间安装一台十吨电动葫芦,因操作不当摔坏葫芦,砸弯了锅炉底座,使这个日产值二万五千元的锅炉车间停工,修理厂向法院。法院立即调查,认为如等葫芦修好再生产,修理厂将损失四十万元以上,于是法院从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出发,依照先行给付的规定,裁定先由作业区购买了一台新电动葫芦连夜安装好,恢复生产,然后再按合同规定解决纠纷。又如四川某县供销社和山东某市果品公司签订了柑桔购销合同,当货物从四川发运到山东后,由于质量争议而果品公司拒收,使近八万斤柑桔在仓库中逐渐腐烂变质,该供销社向法院要果品公司付款。法院按照有关保全程序的规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对柑桔进行检验,要果品公司组织力量按质按量发到各果品商店迅速销售,减少经济损失一万四千多元,然后再按合同规定解决纠纷。

有时,人民法院处理一件经济纠纷案件,可以救活一项工程。一次,江苏某地建一输油计量站,经港口建设指挥部介绍,计量站和水电设备安装公司签订了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规定为计量站铺设一条三百米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造价一万九千五百元,施工期限为二十五天,工程所需管材由指挥部提供。结果工期拖延三个多月,经过通水试压,出现十多处漏水,无法使用。为此引起纠纷,计量站向法院。经法院调查,查明供水管漏水是因指挥部提供的管材属下水管不能承受送水压力造成的。指挥部领导向法院承认了只顾本单位处理积压管材,不顾国家工程质量的错误。安装公司也向法院承认让不熟练的农民铺设技术要求严格的给水管道,因而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经法庭调解,指挥部立即以合格的管材换回不合格的管材,安装公司迅速调集熟练工人进行施工,计量站在施工期间提供一切后勤方便,结果仅用十五天时间就全部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使输油计量站及时投入正常的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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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工程经济纠纷的成因1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使得施工企业争相压价。许多施工单位为取得项目而采取低价投标策略,甚至漏算工程量,减少报价子目、甚至低于市场的价格而中标,最后在结算时发生一系列的纠纷。

2、对工程承包合同价审查疏漏是工程结算发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对双方缺乏约束力,更加助长了工程造价纠纷的发生。其中约定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产生的纠纷频频发生。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比较普遍。比如:先进行包干总价,而在合同签订中又留些活口,没有约定材料费用的调整方法,一旦材料涨价,施工单位就会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就会以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而不给予调整,从而使得双方争议过大,至使工程无法顺利开展。又如:工程变更价格计算方法约定不明,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引起的价款变动如何计价,将可能导致一方主张按市场价或造价部门市场信息计价,另一方则坚持按承包人投标时的单价进行计价的情形。所以,采用固定总价时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至各方面的风险,把风险降至最低,避免蒙受大的经济损失。

3、施工过程中过多的设计变更,签证等是造成纠纷的另一重要原因。施工单位在签证索赔时,不按合同中约定索赔时间进行签证索赔,未按索赔程序进行,造成发生了的工作内容建设单位不签字认可,而到结算时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实际已经发生了。甚至有监管不严,或签了的东西在审计时也不认可的情形。这就需要我们在签证过程中注意时效性和文字的表述,避免因签证表述不当让甲方或审计钻空子。因此,施工单位应注重收集证据,包括影相等,避免做了的东西到最后没有相应的资料作支撑。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发出意向书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经济补偿等,这是保障施工单位能获得索赔的最好办法。

另外,还有其它原因,如自然条件的变化、各种不能预见的政策性调整等等,都可能引起纠纷。

二、工程经济纠纷应对办法和策略

在工程造价纠纷产生后,如何对产生造价纠纷遇到的难题进行分析处理。下面就XX工程在结算中遇到的纠纷问题进行分析阐述: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问题争议

因为招标文件和第三版合同有许多冲突的地方,双方结算时产生争议,业主以招标文件的解释顺序在合同之前为由采用了很多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观点】第一,尊重双方约定,以后约定为准,倾向于“合同文件”作为主要依据;第二,本案中双方在合同文件缔约过程中都有过失,但是招标文件只是初步要约邀请,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才看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只在合同中约定不明时才具有解释力:后约定优于先约定的;定量的优于定性的;数字优于文字;例外优于普通;第三,仲裁时一般只关注合同本身,不会过多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出现问题时才会看招标文件。

2. “调价”与“调差”的争议问题 【事件描述】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采用了大量的不平衡报价,同一种材料,承包商在不同的分项工程中报的价格不同,但是在单位工程的材料价格表中,承包商一种材料只填写了一种价格。在签订第三版合同时,双方约定三大主材按照实际施工期间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作为结算价。实际结算时,承包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价”,即三大主材按照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作为结算价。而业主要求进行“调差”,即用实际施工期间的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价的算术平均数减去原投标报价中的三大主材的价格,将差额部分支付给申请人。结算时应当“调差”还是“调价”? 【观点】依据合同约定及其理解,对三大主材应该进行调价。

3. “现场签证单”的效力问题 【事件描述】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设计变更等原因,双方就变更项目的价格进行了现场签证,现业主以签证单上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签证单上的价格高于市场价为由,签证单。工程量要求现场重新计量,价格要求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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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十九世纪是工人运动的世纪,二十世纪是消费者运动的世纪。”我国的消费者维权运动也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走向深入,从认识自己的权利到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明星式的打假行动到公民普遍的自觉维权行动,从请求物质损失赔偿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中国的消费者权益运动步入一个崭新的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它已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制度概述

消费者权益诉讼具有了不同于传统民事诉讼的新特点:1、消费者与经营者力量的不对等;2、在群体性的消费者权益纠纷中,虽然总的规模和金额很大,但是单个受害者所受到的损害往往不大,涉案金额较小;3、消费者权益纠纷往往涉及面广,人员众多。但现行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制度与新时代的维权运动不相适应问题已经越渐凸出。

目前,我国已经先后通过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实体法方面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然而在程序法构建上却相对滞后。“有权利必有救济”,司法诉讼途径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保障。

诉讼制度,是当务之急,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所在。

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原因

1、举证责任和费用问题。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目前我国《消法》中没有做专门规定。在消费纠纷中由于消费者处于弱者的地位,往往由于高额的商品检测费而望而却步;还有诉讼标的额小,但诉讼时间长,费用大,一些受害人怕受诉讼的拖累,不愿意提讼。

2、消费者协会难以发挥实效。消协成立25年来,虽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关系不清,地位不高,财力不足,不能有效与各政府部门沟通,法律对消协规定的职能与其本身的性质、使命不符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消费者协会作用的发挥。

3、行政保护体制的缺陷。行政保护是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是现行行政保护体制,实际操作中矛盾很多:一方面,由于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受理案件范围不清,主次难分,难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现行《消法》没有明确行政机关对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行使哪些调查手段,弱化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

4、民事责任的落实问题。虽然我国《消法》在第四十条、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对“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执行标准,在强调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行政机关难以操作执行,大大削弱了《消法》的作用。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专设诉讼程序的规定,而将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一起共同适用普通审判程序。现行《民事诉讼法》所提供的权利救济途径在诉讼效率、审判方式等方面都存在着难以为消费者现实地加以运用的问题,不能体现国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特殊保护。

研究国外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在长期的实践中,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消费者诉讼机制。美国在面对大规模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时提出了对所有共同利害人有效的集团诉讼;德国团体诉讼则为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的行业自治组织诉权提供了依据;英国的小额诉讼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小额诉讼、选定当事人诉讼和团体诉讼三种形式制度相结合的诉讼制度则更加有效、快捷地解决了权益纠纷。这些制度的公正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值得我们学习,为我们适时提出新的纠纷解决制度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制度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实行简便易行的程序,强调简易、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纠纷。

1、改革我国现行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解决群体性诉讼的民事诉讼制度主要是诉讼代表人制度,《民事诉讼法》第54、55条的规定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但现行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直以来受人冷落甚至形同虚设,需要我们反思。必须对我国现行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经行改革,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应该缓和权利登记的程序要件,争取更大的解决纠纷的空间;适当放宽对诉讼标的同一性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等等。

2、构建我国的消费者小额诉讼制度。

当前,中国的民事经济纠纷和诉讼的数量与日俱增,在现有的有限的司法资源条件下,为保证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平等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考虑建立小额诉讼制度。以简易、迅速、低成本理念为指导,简化诉讼程序,建立小额的消费诉讼法庭,实行巡回法庭办案等,这样既可以灵活解决消费纠纷,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

3、建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鉴于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完整的消协体系,可以考虑建立一套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在消费者协会下面增设独立的“消费者权益仲裁庭”,如同目前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地位一样,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消协,但业务上接受消协领导。(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工商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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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4-0197-02

一、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意义

城市作为功能多元的综合体特征,决定了城市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城建档案涉及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法规等数十个方面或专业,包含城市空中、地面、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等各种类型,以及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城市无论是兴旺还是衰落,都在时刻经历着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作为真实记录城市发展变化过程的城市建设档案,其保管的城建信息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动态性就是要求档案管理能够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城市建设管理现状的最新信息,发挥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作用。大到与城市相关的系统性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尤其是地下系统的建设,中到某一个建设工程的改扩建,小到一套房子的法律纠纷,城建档案作为历史性记录,都将成为重要的建设和法律依据,如果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将会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引起灾害性事故。

二、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1.加强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管理机制,既要有管理办法,又要有管理措施,还要规范程序:一是争取将城建档案管理程序纳入到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二是要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有关单位的职责范围。三是将城建档案的验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

2.加强档案搜集与整理。(1)追踪收集。适用于工程周期短、形成档案材料快的工程。档案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主动到现场询问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并指导和督促技术部门有针对性地收集档案资料。这种方法收集速度快、档案资料齐全,质量也比较高,但花费的人力、物力较大。(2)分阶段收集。适用于建设周期长的工程。某些大型水利工程及某些跨年度的水利工程,要始终保持与兼职档案员及施工、建设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加强催收,尽力避免档案原始材料的散失,这样能保证工程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3)强制性收集。适用于对某些人员分散、临时机构较多的施工单位。要采用收取档案资料押金的做法。当一项水利工程报建后,施工单位先交一定金额的资料押金,施工单位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部门后才可退回这笔押金。这种方法对一些内部较复杂的施工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保证档案资料不会由于人为因素而流失。

3.加强信息服务。运用高新科技和信息管理手段,加强网络信息化服务工作,实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创新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建设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查询服务。二是要加强组织与协调,建立起各单位、各部门的分工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综合文档。三是要制定有效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措施,把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验收和移交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审批程序,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本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完善城市城市建设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利用服务。为满足社会各界利用档案的需求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要增加软、硬件的投入,加大馆场建设,添置现代管理工具,如改、扩建馆库面积,配置电子技术设备等。要拓宽档案的接收渠道,除收集正常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档案外,还可以采用捐赠、征集的形式,将反映传统的城市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和名人的一些档案尽可能收集进馆,也可以收购与本地区和本馆档案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汇编、地方报刊、年鉴、地方史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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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论

(一)相关概念

民间借贷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融资通常是指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

(二)业务流程展示

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也逐渐出现了一种比较普遍的业务流程,为了形象的了解,笔者进行了总结,目前民间借贷的流程大体如下:

(三)研究意义

选取民间借贷的风险这一课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当然,笔者主要是考虑到民间借贷的现实影响。就其理论意义而言,民间借贷虽然说已经影响了不少国民,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人,但是其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还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说很匮乏,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那么对于这种融资方式的发展也就存在弊端。通过这一课题的研究能够弥补民间借贷方面的理论缺憾,同时能够给以后学者的理论研究提供一个参考。就其现实意义而言,民间借贷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国民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那么由于操作流程方面的法律规范还不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为了避免财产损失,我们就有必要进行探索和研究,从而能够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作为借鉴,进而指导现实,让人们能够更好的使用这种融资模式。

二、民间借贷的风险

融资有风险,当然民间借贷活动也不例外。根据一些现实的案例和数据分析,笔者认为,目前的民间借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风险

首先当然是看价款人的资产状况,如果借款人没有足够的资产,那么其偿还能力可能就不足,要有所戒备;及时价款人有足够的资产,还要考虑到其在日常生活中的信誉如何,如果经常拖欠欠款的话,那么如果盲目地借钱给他,就很可能会出现经济纠纷。因此,一定要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必要的了解,从而能够保证所借款项在时间约定的期限内能够按照约定取回并获得相应的利息。最好是能够订立书面收据之类的文字材料,这样日后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有一定的佐证,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借款用途的合法性风险

虽然我们把钱借出去了,但是本金还是自己的,如果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集资,那么这种借贷行为本身就不是合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非法集资活动一般风险性很高,很容易出现血本无归的现象,而且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溜之大吉,最后损失最大的还是自己。因此,我们一定要谨防非法集资这种行为,事先约定资金的用途的合法性,才能降低风险。

(三)担保人资格风险

同时,我们还要找人担保,用以见证借款活动的履行。在选定担保人时一定要注意,担保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如果选定担保人时不注意,担保人不具有相应的资格,那么这种行为就是无效的。一旦日后出现民事纠纷,就不足以作为担保凭证,也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案例,当约定的借款时间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及时把款项还给债权人,当找到担保人时才发现并不具备担保资格,而且当时由于关系好只是口头约定,像这种案例该如何处理呢?所以说,担保人一定要具备相应的资格,不能随便找人充数。

(四)高利贷风险

考虑到借款人急需用钱,那么作为出款人就有可能在利息的商定方面出于利己心理考虑,以谋取高利息。但是法律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过高,就属于高利贷行为,那么这种借贷活动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高利贷对于借款人的负担也不言而喻,最后往往导致借款人因无法偿还而家破人亡,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对于社会道德底线的一种挑战。

(五)追讨欠款的合法性风险

一般而言我们进行民间借贷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即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之后就要借款方偿还欠款和利息。倘若价款人此时不具备偿还能力,那么追讨欠款的行为就会产生。此时,我们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委托一些社会上的不法人员,通过恐吓等不法手段强行催债,非但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导致自己更大的损失,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

(六)追讨欠款的时效性风险

对于这种民间借贷,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特别是诉讼时效问题。借贷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讼。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在有效期内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千万不要忽视,否则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规避民间借贷的风险

既然民间借贷行为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如何尽量降低这种风险就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可以进行针对性的防范风险,从而能够更好地使用民间借贷这一融资方式,保证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在此,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查阅资料,总结出以下几点,仅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借款之前对于借款人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

因为民间借贷在履行手续上并没有银行借贷手续上那么正规和繁琐,那么相应的对于借款人的审查也就不是那么严格。但是这并不代表不重要,对于借款人的各种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才能够保证如期还款。正如上面所说的,不仅要对其资产情况审查,其信用情况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只有信用状况良好,资产情况充足的借款者我们才能够放心的进行借款,也才能够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事先约定借款用途

虽然民事借贷自己的财产使用权转移给借款人,但是债权人仍可对于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进行商榷。最好能够在借据或者书面材料中予以说明,从而能够保证所借款项用途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所借款项并非用于事先约定用途,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现在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如果不事先约定借款用途,用可能会给不法分子机会,使得非法集资活动更加猖獗。

(三)担保人的选定要谨慎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担保人的选定也很重要。首先,要求担保人信誉状况良好,最好是借贷双方都认识的,大家都信赖的。有不少案例就是因为担保人选定时不仔细造成的纠纷,甚至有些担保人并不具备担保资格。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担保人一方面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无效。在担保人的选定上最好是一些资产实力雄厚,信用状况良好的人,这样能够保证借贷活动的有序进行。

(四)利息约定要合法

虽然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也提供了一个上限。这也给了债权人一个可以活动的标杆,可以在允许范围内制定自己所希望的利息,获得满意的融资成果。切忌放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非法的融资活动,不仅在法律上不被允许,高利贷行为导致多少家庭家破人亡,这也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要坚决抵制高利贷行为,做一名合法的公民,大家共同创建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五)追讨欠款的方式要合法

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凡事都要注重方式和方法。提起民间借贷,我们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民间追债问题。甚至有些人居然请打手到家里强行要债,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作为债权人来说,我们按照约定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一定要有理有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走,没有必要采取一些极端手段,结果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害人又害己。

(六)把握好追债的时效性

所谓时效性,指在一定时间内的有效性问题。也就是说一旦超出时间,效用就会较少甚至失去。作为债务人,要及时的跟进自己的财产流动,债务到期之后及时跟借款人取得联系,表明其应该及时付给所借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可以适用法律手段,在有效期内追回自己的财产,千万不要做一些口头上的临时协议,一旦债务人矢口否认,那么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此外,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最好能够找一些比较正规的贷款机构需求帮助,这样在后期各方面更加有保障。最好能够在有关协议临时口头变更时同时出具书面凭证,先小人后君子,书面凭证一定要放好,如果后期出现纠纷,书面凭证可以作为自己的借款依据,在涉及金钱方面一切要以凭证为准。

四、结语

通过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对于民间借贷已经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包括民间借贷的相关知识,风险以及如何应对民间借贷的风险。通过相关的调查,我们发现民间借贷行为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方兴未艾,那么相信在短期内这种借贷方式也会受到大家的认可。我们要理性对待这种融资行为,因为它既具有资金来源充足等优点,同时也具有风险性大的缺点,我们在面对民间借贷时要尽量规避风险,发挥其有点,从而达到效用的最大化。民间借贷的手续履行起来比较快捷,资金来源充足,对于处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在进行借贷之前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各种活动规范运行,只有这种才有助于融资市场的繁荣和有序。

参考文献

[1] 刘长雁.稳健货币政策背景下民间借贷风险探析[J].西部金融,2011(05).

[2] 赵勇.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机制[J].中国金融,2012(05).

[3] 李兢赫.关于民间借贷问题的思考[J].金融经济,2012(08).

[4] 吴正.民间借贷疯狂增长,高利贷隐忧重重[J].科技智囊,2011(09).

[5] 张世晓.民间借贷风险及其监管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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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工程造价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也会大大降低。因此,企业唯有加强对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才能够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中的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又对工程造价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企业要想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要加强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目前,社会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逐渐完整,这就要求要实行并且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为了更好控制以及调整建筑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必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内容,只有掌握好其核心内容,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与此同时,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建筑工程建设的主体行为,能使合同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完成各自任务,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有效处理各种纠纷。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还可以提高建筑单位在国际的竞争力。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管理得到了重视,很好的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得以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

二、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2.1合同能够影响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合同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说明了监理师和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因此权利、义务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2.2 合同是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合同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就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权益,按照合同规定,违约方就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规定如果有一方违约,就要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补偿受害方。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保证。

2.3 合同管理是贯穿工造价的重要过程

从合同规定的时间来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图作为施工管理将图纸变为实体建筑的重要过程,包括了准备施工、进行施工、竣工等各阶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着整个造价过程。

2.4 合同管理包括相关造价和实施阶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订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方式等原则和方式,在保证工期!质量前提下,建筑单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防止出现经济纠纷现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计量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等。

三、建筑工程造价中的风险

3.1没有确定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

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没有确定,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其中,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包括:业主和施工企业等。在这些利益共同体当中,有的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找各种理由和另一个方产生经济纠纷,再加上一部分企业没有签订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这就使得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企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3.2不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

防止工程造价的增加的有效措施就是完善工程造价资料,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他们所使用到的资料都并不完善,这就形成了工程造价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其中,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不完善资料有:工程定额表的不完善、施工设备资料的不完善、施工人员资料的不完善和工程造价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四、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的措施

4.1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的签订

企业就必须要在施工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的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防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因工程造价增加而出现经济损失的状况。与此同时,合同签订双方还应该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当中,依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和权利。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去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4.2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的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一项措施。在合同即将结束时,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整理,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质量有关,决定是否能够实现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中还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情况进行对比,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准确与全面的评价,达到吸取教训、总结相关经验的目的,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

4.3重视合同文本形式与内容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中,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科学性以及规范性,这样可以方便合同的执行,也会大大减少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合同文本错误对合同质量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开展以及建筑市场的规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为建筑施工中常常发生的经济纠纷事件。在拟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调查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合同中订立工期时间、双方权利及双方义务、责任分配、索赔要求等,将这些内容书写在合同上,与此同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4.4施工的设备以及材料的管理

4.4.1施工材料的采购

采购施工材料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一家价格比较低廉的商家进行材料的选购;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施工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以确保施工材料的可用性

4.4.2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证合同质量,建筑工程单位必须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培养,提高其专业水平。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进行强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需要建筑单位严格筛选人才,招聘专门的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不能与其他兼职一起进行,并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更好的为建筑单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管理内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时效性。

4.4.3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企业不能对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那么就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于是,在工程变更的时候,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

结语:

加强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对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促进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合理平衡分配,而且能够加快城市发展步伐,进而推进我国经济建设速度。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是维护双方权益、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权益与义务的契约,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

篇11

一、缺少法律约束与行为活动不规范

近几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在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动作用下,素有中国的“粮仓”之称的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民收入水平得到大幅增长,农民手中的可以支配收入也得到快速的增长。但是,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金融市场普遍不发达,可以供农民投资的渠道不多,而且农村正规金融提供较低的存款利息,对农户的闲余资金也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黑龙江省巴彦县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的农村民间资本为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源泉。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缺乏法律约束,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农村民间金融的行为活动很不规范,包括其组织形式、营运方式和状态、手段等许多方面,都不具有规范性。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的制度安排是依靠农村社会关系网络,具有区域性,信息不具有共享性,不免会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发生拥有信息多的一方损害拥有信息少的一方的可能事件,出现骗钱的可能性。据有关材料记载,由于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内部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科学管理方法,黑龙江省巴彦县的部分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为了维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组织的持续运行,雇有专门的追债队伍进行要债,以确保资金的回收。但是这些所谓的专门要债者都是农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社会青年人,往往会实行暴力追债的手段。这些不规范的行为,给当地农村造成不好的社会风气,影响了当地社会的稳定,不利于农村综合实力的提高。

黑龙江省巴彦县受土地、自然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户由于其经营规模小而分散,信贷需求的资金额度也比较小。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不得不面对这些分散的小额的简单重复琐屑的贷款,由于额度小,再加上农户信贷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同时也不受相关法律约束,也为了节约各种运算成本,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没有正式的审批手续,决策链条短,非常简便易行。虽然能够通过灵活性经营满足了农户借贷要求,但是这种比较简单而草率的做法潜伏着危险,不具有科学的信贷市场开展信贷业务活动的规范性。

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信用产生于当地农村人与人、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之间,农民对自己私人财富拥有完全的财产支配权利,但是目前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管理者对农民个人财产权利是否保护以及保护程度的大小不确定,因为没有针对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可以依据。

二、供求关系失衡与农村民间资金外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黑龙江省巴彦县多数农村企业不再从单一的银行间接融资,为了增加销售量或者收购量,获得更高收益,不但从银行借款也从农村民间金融组织融资。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把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村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农村经济主体提供资金,促进了货币的投资功能。这必然造成农村民间市场资金需求的增加,但农村民间资金却供给不足,供求关系失衡。

由于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投资渠道少,使那些手中持有巨大盈余资金的个体户或者农村企业,除了正常运行农村企业所需的资金,剩余资金的很大部分都存银行。因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一般都是高风险运转形式,从事的业务大多数都是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农村地区事业,这造成很大一部分农村民间金融资金的主要来源――富有的农村闲余资金持有者,为了规避风险,寻找更有利、更安全的金融投资渠道。

三、缺乏监管措施与潜伏巨大风险

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一般对存款人提供比正规金融较高的利率作为风险补偿,导致农村民间金融运行过程中潜伏着巨大的风险。黑龙江省巴彦县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发放的贷款主要是信用贷款,一般不具有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人或者担保物的程序,但是如果借贷方为了欺诈骗钱,就会出现不偿还或者出现赖账等行为,这样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就有可能不能继续运行,甚至破产倒闭。一般来说,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所涉及的经营地域范围和规模小,对借款者比较熟悉,这种方式迸行的信用放款具有比较高的可靠性;但是黑龙江省巴彦县个别规模比较大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因为其所经营涉及的区域比较大,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的信用放款可靠性就差,面临无法收回贷款的风险就高。

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贷款利率一般都是比较高的。据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地区民间借贷随机调研,农户借贷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年利率是同期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1.5倍以上。

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并没有像农村正规金融一样的监督体系,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监管措施,经济活动的自由性很大。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从本质上来讲也是以盈利为主的,组织者可能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会出现为了一笔大的利润而不顾冒险的行为。这个时候加上没有一个法律机制来监督和约束,其可能会从事风险极大但收益极大的一系列活动,导致以后致命的损失,甚至存款人的存款全部消失,造成一些可怕的社会后果。无论是因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不规范行为,还是因为农村民间借贷的利率太高导致的金融风险或者是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约束制度造成的法律风险,还有其他方面的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都促成了黑龙江省巴彦县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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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跟踪审计;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加,这就使得造价管理的过程变得复杂,管理中会出现很多障碍,如何让造价管理有序进行,实现投资的有效控制,目前跟踪审计服务模式作为投资控制方式之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与建设项目中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如何使跟踪审计服务在施工阶段成功实施,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审计要点:

1对建设单位草拟的施工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施工合同非常重要,只有对合同中涉及到的项目各个方面有明确、全面的约定才能对后面的每项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依据,才能减少纠纷、降低风险,有效的控制造价。施工合同中主要对施工合同的工程范围即承包人应建设完成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工期、质量标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以及涉及工程合同价款约定调整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要出具审核意见。另外,在合同审计过程中要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的工程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要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合同文本审核是事前控制的重要内容,起着提前防范的作用,审计人员必须充分熟悉和理解合同条款,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利用合同条款及时解决经济纠纷,控制造价投资。

2熟悉施工现场,把隐蔽工程、工程变更项目作为重点审计对象

隐蔽工程一旦隐蔽很难发现问题,它往往是工程质量隐患及引起纠纷的主要对象,对隐蔽工程的重要部位要先拟定审核流程,执行过程中要审查隐蔽工程发生的时间及真实性,必要时可进行照相机、摄像机影像资料记录,另外,对隐蔽工程签证的内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完整、准确也要进行重点审查。施工阶段会有很多变更,直接影响到我们预算造价的变动,也是我们造价控制的重点,所以要严格审核变更的时效性、真实性、变更工程量的计算、套价、计算规则运用是否合理,对重大变更内容是否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施工单位是否有拆分、化整为零的情况等要进行审查。对隐蔽工程、工程变更跟踪审计是审计人员事中监督审查的重要环节,通过过程中的审核意见、确认单等可以使信息反馈及时、灵敏,偏差得到及时、有利的纠正,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使投资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对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进行审计,并提出修改意见

周所周知,大宗材料、设备占建设项目直接工程费的70%左右,材料价格变动直接影响我们的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大宗材料、设备采购审计、降低材料成本是我们控制投资的关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是采购的基础,因此要审查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编制内容及所拟定的采购地点、采购程序是否合理,以保证材料能按时送到工地。在执行过程中,大宗材料的采购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只有竞争才能选到性价比高的产品,这使得建设单位首先要先了解产品的规格、性能、市场上的价格行情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供应商投标和招标方评标的依据,更是签订合同的依据,所以作为审计人员要审核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付款方式、服务内容是否完整、合理。签订合同后审计人员要随时掌握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到货情况,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领用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也要审查合同的预付款是否超过国家的相关规定、支付方式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如果在材料采购、使用、验收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在工程结算调整材料价差时才发现问题,这时工程价款已经支付,材料接受单是施工方签收的,而供应商只负责清点数量、不考虑价格,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无法弥补的。

4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审计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流程为首先施工单位提交支付申请,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提交审核意见给审计单位,审计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交建设单位进行支付。在此过程中审计单位根据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审查合同约定的预付工程备料款的扣回是否按要求执行;审查计量与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一致,对工程量的审查要重点放在投资比较大、计算方法比较复杂的分项工程中,计价时要认真审核清单、定额编码、项目特征、单位及基价等内容,有无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及高套、错套、重复套定额的现象;审查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选择审计单位时,不但要注重审计单位的资质、实力,更要看审计人员的实践经验和业务能力,因为跟踪审计队伍的水平差异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效益与审计费相比要大的多。

5资料收集及时完整

在审计过程中有收、发文记录、项目验收、例会记录、审核意见、材料价格确认单、阶段性报告、图表等这些资料随着工程进展及审计意见的出具及时进行收集实现资料的真实性、可追溯性,为建设新工程的开展积累宝贵信息。通过具有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的跟踪审计模式,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达到规范跟踪审计行为,指导审计实践活动的目的,工程跟踪审计已经被人们接受、认可,越来越得到国家相关部门、企业相关人士的重视和肯定,我们对投资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国家投资项目进行成本控制总体效果明显,跟踪审计作为服务模式应加以研究并推广。

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

[2]崔振龙.跟踪审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4

篇13

跟随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国家对整个产业升级提出的要求,现阶段,企业转型升级及强企健体成为建筑类企业普遍迫在眉睫的任务。而在当前市场环境中,企业对法务管理的重视不仅起到联系相关方的作用,也逐渐成为企业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最佳手段,包含经济合同在内的法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日益提升。

一. 企业的法务管理现状

1.目前,建筑类企业普遍存在法务管理组织体系不完善、企业职能较弱等现象,且普遍未建立起可运行的法务管理体系,企业法务管理往往未形成常规性、规范性机制。同时,企业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不够重视,对市场风险的规避能力较弱;解决法律问题及经济纠纷的效率不高、过程管理力度不强,经常导致企业在法律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

法律事务管理是一项系统管理及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因此从业者的素质和工作效率有直接性关系。目前企业普遍未配备法务专职管理人员或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或者即使配备了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和实战能力也较弱。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及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往往越来越大、风险的复杂性更更需要企业管理者考虑和重视,因为法律风险往往成为阻碍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2.在企业管理中,法务工作不但可以起到辅助预测及规避风险的作用,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但企业法务管理的价值及特殊地位往往不能得到完全体现。个人认为,在当今社会,法律对各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各种方式的资金运作等都有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可以帮助企业避免巨大的利益损失。

3. 怎样完善和提升企业发展中的法务工作水平和怎样结合企业发展完善法务工作,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首先是结合企业现状建立并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当前,企业往往聘请兼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而通常,企业遇到普通的非诉讼及诉讼纠纷,法律顾问往往因为时效性的原因无法参与。这就导致企业法律问题处理的脱节,产生空白点。故为了完善法律管理工作,杜绝盲点,企业必须在内部建立权责清晰、体系完备的法务管理系统,配备专业人员这样也可以在提升人员的法律素质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在提高分析各类法律的能力的基础上,让企业管理能力获得大幅提升。其关键是配备、培养一支专兼职法务人员队伍。

企业法务具体的具体管理,可依据工作性质或进行层次划分。

总部管理可聘请法务管理机构并设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宏观法务工作进行规划、策划、指导和培训并参与处理企业发生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事务,这是企业法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的下属分支机构可结合经营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法务工作者是兼职还是专职。

2)其次,企业应统筹考虑系统性的法务管理。所谓系统,指企业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分支机构在配备具备开展法务工作能力的专兼职人员前提下,使其有效地参与企业如合同谈判、签定,并灵活运用政策和规范,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人力资源、劳务利用等各方面的工作。目前建筑企业中普遍存在于“救火式”法务工作开展模式,只能够解决燃眉之急,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要想改变这一点,就必须让法务管理与企业决策、运行、乃至各类经营、管理活动有机融合,让法务管理系统的成长有沃土、有基础。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职能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者不仅要对企业潜在风险进行预测,还要及时处置和有效化解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法律诉讼和风险。在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工程中,必须顾及法务管理的全面性,才能有效推动并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企业法务工作要想获得有效落实和系统性、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最重要的就是和企业经营决策及日常管理相结合,不能将其孤立和边缘化。这就要求法务工作渗透到企业的每个运行阶段和每个工作层面,只有对企业运行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企业才能做出最科学、最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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