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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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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

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 折旧政策 信息化管理

固定资产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物资技术基础,是主要的生产资料。折旧政策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不同产业部门、不同类别固定资产制定折旧率的指导原则,它是国家干预、调节和促进经济与科技发展的杠杆。企业对固资折旧政策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费用、经营效益及企业的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技术、核算、清查、审批等各项管理工作,企业应该根据各自不同经营特点、发展阶段、财务状况选择最佳的折旧政策,从而确保固定资产更新资金的来源和企业运营目标的实现。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和特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是: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其结构、管理水平、运行质量与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密切相关。不同行业的固定资产有着各自不同的要求和特点,但其共同特点是:

1.固定资产价值在总资产价值中所占比例较大。不管是小微型企业还是大型设备制造企业,除了一些很小型的服务类、咨询类行业,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有很大比例,固定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支出是企业重要的决策内容,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2.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普遍较长,效益呈逐年递减趋势。固定资产与其他流动资产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是被一次性消耗或者销售进而再次向货币资金转化,它可以在固资存续期内长期服务于企业的运营或者其他目的,其服务能力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的磨损消耗而逐渐降低以致于消耗殆尽。为了保持资产的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维修或者改扩建,这些后续支出随着设备的老化会不断加大,而选择报废进行设备更新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企业往往出现设备前期超负荷运转而后期由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维修保养不到位,使设备过早老化不能使用,常常陷入两难境地。

3.企业通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来保证固定资产更新资金来源,折旧政策的选择是企业重要的管理决策。折旧被认为是将资产的成本分配到各会计期间的一种合理系统的办法,固定资产被磨损消耗的价值是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进行补偿的。但是,近几年,随着CPI的飞速增长,物价不断攀升,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大大增加,若是再按原值计提折旧,只能满足固资重置前的简单再生产,很难满足企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企业必须有长远的眼光,加强对现有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以提高使用效率,同时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选择最佳的折旧政策,使企业有充足的资金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

二、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不同类型的企业对固定资产重视程度不同,对于一些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就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固资管理及固资产生的效益,而对于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因企业设立时间长、管理部门复杂、产权关系不明晰等原因,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

1.实物、价值与技术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复杂系统,从审批立项、交付使用、实物管理、账务处理,牵扯到基建、财务、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基建负责工程施工或者技术部门负责设备采购、财务部门负责价值管理、保管部门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生产部门则是负责设备的运转生产,部门之间由于各自的利益或者管理权限总是存在推诿扯皮。

2.固定资产所采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不完善。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很多企业借助电脑和网络开展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应运而生,但是固资系统因其数据量大、数据跨期间较长、查询需求强、日常数据处理频率较低的特点,在很多企业的固资系统中都存在很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企业设立的初期,会购置大量的固定资产,而日常的管理还没有使用计算机,只是手工记录、手工计提折旧。到使用计算机的时候还没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就将手工记录的数据直接过入电脑,通过诸如EXCEL软件等记录资产、计算折旧。直到进入21世纪,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到普及,再将电子表格导入管理系统。如此的反复升级换代,对于如此大数据量的固定资产,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难被发现,现有的系统也很不完善,要么过于僵化不能如实处理企业的资产情况。要么就是控件过于灵活,财务人员可以在违反会计制度的情况下处理资产。固资管理的平台属于会计核算的一个子系统,只有财务人员可以进入查询修改,而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却不能,必须借助自己的管理软件再进行登记,这样极大地浪费了人力财力,还会因为相互管理系统记录数据的不一直出现很大的麻烦。

3.折旧政策的选择不科学。中国长期实行按固定资产平均年损耗程度确定折旧率的政策。此项政策导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折旧率偏低。改革以来,国家把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结合起来考虑,逐步调整了折旧政策。对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速企业更新改造步伐,提高经济效益,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是企业的很多管理人员为求核算上的简洁方便,根本不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实际、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税收筹划的需求,一味只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设备的无形损耗越来越明显,有的高精尖设备不是因为磨损而报废,而是在其自然寿命的中期甚至早期就有性能更好、效率更高或价格更便宜的新设备出现。如果不予考虑,不但科技发展迟缓,还要丧失大量潜在利益。

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革新

1.建立统一适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定位于企业战略管理目的的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不仅仅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小分支,而是企业全员参与、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运作的大型管理平台,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整合单位资源,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互通有无,最大程度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如此规模的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引用必须征得企业管理层的支持,才能保证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保证系统应用的顺利进行;其次,系统要满足各个管理部门的管理需求,前期需要深入研究企业的资产特点、各职能部门对系统的操作要求,保证大容量的数据访问量和操作系统的稳定运行,科学的调查研究才能保证系统长久的生命力。

2.改变观念,找到适合企业发展阶段的折旧政策。由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会跨企业的多个生产周期,其价值会通过折旧的方式逐渐转移到生产成本中去,通过销售收入的实现完成资金流转。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到企业现金流量,不同的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应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选择最佳的折旧政策。如果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在使用周期内大致相同,并且对固资的损耗程度也很平均,则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但这样理想的使用方式在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大部分资产在早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最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呈下降趋势,而维护和保养的费用却呈上升趋势。

折旧会对企业的财务利益产生影响,不仅通过折旧影响税前利润,也会通过国家的税收政策影响税后利润,所以企业必须结合各自的财务利益选择恰当的折旧方法。一是出于谨慎性的和货币时间价值的考虑采用加速折旧,使折旧费用在初期多计入成本费用,减低前期利润,减少未来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这时要考虑企业的税收优惠期,不能将高折旧期放在税收减免当期,这样是无意义的;二是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折旧政策虽然给予了一定的选择自由权,可又规定折旧政策一旦确定不能随便更改,所以企业一定要合理规划,找到适合企业发展阶段的折旧政策,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篇2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固定资产通常具有极高的价值,通常在公路经营企业资产总额方面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有关固定资产的价值折旧也逐步成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通常而言,我国固定资产价值损耗常以计提折旧方式来进行补偿,并将计提的折旧在成本或费用中进行分摊,但是,有关生产成本及费用会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这就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了定位,并重点对固定资产的各种折旧计提方法进行了比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出发进行灵活选择,以便尽可能降低税负,为公路经营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对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位分析

随着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公路经营企业有关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运而生。我国实施收费公路政策后已经出现了两大类型的收费公路,一是政府还贷公路,二是经营性公路。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知,经营性公路企业实行的是企业管理体制,其收费期限等相关价格管制均需遵循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经营性公路企业投资的回报率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所有投资所形成的总资产,企业所得回报必须以收回投资成本作为前提及基础。公路经营企业的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如下两种表现形式,即有形的物理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以及诸如公路经营权等的无形资产。根据公路经营权相关的有偿转让管理规范可知,公路的经营权属于公路实物资产上的无形资产,对于收费公路而言,其在经营性公路中的权益所形成的资产即为公路的经营权,其也是公路经营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不仅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还具有固定资产的特征,因此,公路经营企业既可将投资结果依据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处理,也可以无形资产为依据进行摊销处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多数均将公路经营权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处理。

二、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按照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可知,有关公路经营企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立交、隧道、公路沿线设施、临时设施等组成的一项整体公路资产、土地使用权等;(2)安全设施方面,即标志、标线、护网、护栏、灯具、灯杆以及配电控制柜等等;(3)通讯设施方面,包括了紧急电话系统、业务电话系统、数据传输设备、指令电话系统以及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等;(4)监控设施方面:即场外设备以及控制中心设备等等;(5)收费设施方面:主要包括了车道设备、中心设备以及收费站设备等等;(6)机械设备方面:即清扫车、水车、压路机、摊铺机以及路缘机等等;(7)车辆方面:包括拖车、巡逻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生活用车等等;(8)房屋及建筑物方面:即服务区房屋、管理控制房屋、车库、收费站房屋、道班房以及油库等等;(9)其他方面:即打字机、复印机、录音设备、计算机以及摄像机等等。

三、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分析

对于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其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应以固定资产特点为依据进行相应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通常来说,对于公路及构筑物而言宜使用工作量法,也可使用平均年限法;而对于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更新速度相对较快,且无形损耗也相对较多的固定资产而言,可使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是年数总和法;对于车辆、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以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而言,通常使用的是平均年限法,以下具体进行分析。

(一)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核心,公路及构筑物可以说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家当。因此,对其进行价值补偿及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

1.使用平均年限法时

关键在于如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其净残值进行确定。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进行收费公路的经营是根据政府批准相关收费文件的规定收费年限来从事其收费经营活动的。因此,有关公路及构筑物的价值补偿只可以在其收费年限之内进行补偿,且要求在收费权期限届满或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处在一个良好的技术状态内,因而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只可以根据收费批文所规定的年限来进行计提折旧,而不是按照公路的使用年限或寿命来进行计提折旧。

2.采用工作量法时

必须对收费年限内的交通量进行准确预计,此时交通量应当以标准车交通量为准,标准车交通量指以小客车(一类车)为标准按通行全程折算的车流量。计算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交通量的比值得出单位折旧额,再用年实际交通量与单位折旧额相乘得到年折旧额,预计总交通量按照专业机构预测的数据计算,实际交通量按照经营期实际标准车交通来计算。但由于预测交通量与实际交通量之间会出现差异,如果预测交通量高于实际,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实际小,企业当期可能少计提折旧,如果不定期调整预测交通量,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折旧无法完成计提;反之,如果预测交通量低于实际交通量,单位折旧额就会较预期高,企业当期可能会多计提折旧,在经营期内公路经营权会提前完成折旧计提。

目前,深高速、五洲交通、东莞控股等上市公司为了解决此问题,每隔3-5 年(视经济发展、路网变化情况及其影响而定),将委聘独立的专业交通顾问对交通量进行研究及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交通量调整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单位折旧额,以确保累计折旧与经营期满后等于公路及构筑物的原值。

这一方法更符合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但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定期对交通量进行复核、重新评估不仅使上市公司评估咨询成本增加,交通量预测的结果也受交通顾问机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影响,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原则;此外,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让上市公司存在利用折旧调节利润的“嫌疑”,因为在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不能确保的情况下,总标准车交通量的重新估价准确性更加重要。

由此可见,必须确保相关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于未来车流量预测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靠性。首先,由于公路经营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逐步扩大的同时,有关OD调查及车流量预测报告的制作等等均需借助于专业性的中介机构来进行,但是此行业容易受到政府的行政性垄断,因此,为了发展此市场的中介服务业,政府应着重放在相关法律框架及制度结构的提供方面来,而非直接对经营业务进行控制方面;其次,为了发展此中介行业,必须建立起独立且自律的行业组织来对该行业的资格认证、标准及定价等相关问题进行自行处置,以便加强此服务业内的竞争性,并提高对境外进入者的开放程度。

(二)通讯、监控以及收费设施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此类固定资产而言,采用加速折旧法与平均年限法时也存在着折旧选择方面的问题。由于公路经营企业在运营初期的收费额较运营的中、后期相对较少,且初期会享受国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例如二免三减半及15%税率等等,因此,其折旧计提应当前期少、后期多,在相同固定资产原值的情况下,较加速折旧法而言,平均年限法更符合上述的趋势,而较双倍余额递减法而言,加速折旧法中的年数总和数又更加符合上述趋势,因此,公路经营企业在选择时应当考虑到上述问题,并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计提方法

对于公路收费年限不超过折旧年限,且涉及到企业服务区、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折旧年限以及净残值的确定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投资者利益无损,折旧年限应当根据批复的收费年限进行确定,净残值也应当按0进行计算。

(四)车辆、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等的折旧计提方法

车辆、办公用品以及机械设备等不同于公路及构建物,它们不需要安装,且可以直接够买和自由处置,因此,它们的折旧计提方法可以根据其使用年限来决定。但是,在确定折旧计提方法时,应考虑到补偿配比、企业所得税等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公路经营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其折旧计提方法时,要结合该企业的财会原则和固定资产特征,才能找到最佳的资产管理和折旧计提方法。然而,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特征决定了工作量法是公路设施折旧计提的最适合方法。企业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会使折旧方法产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自身财务、资产以及盈利的特点进行折旧计提。

参考文献

篇3

固定资产是高校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日常运行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物质的总称,是确保高校教学科研顺利完成的保障,也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国高校的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固定资产的投入也越来越多,高校的固定资产数量迅速增长,同时,固定资产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很多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到位,导致资产得不到充分利用,价值较低。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重要途径,当前折旧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固定资产的年限记录不准确、不能如实反映出固定资产的价值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要及时加以处理,才能不断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利用水平。

一、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固定资产是高校用于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源,资产大多数是由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资购买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而且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导致其价值逐渐降低,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再是初始成本;由于一些高校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够明确,对一些非盈利性质的资产不采取计提折旧的方式,使得固定资产在表面上的价值一直都没有发生变化,也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学校的资产状况。当前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折旧年限不确定

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重要因素是折旧年限,由于折旧年限的计算方法不相同,我国高校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制度不完善,没有统一的核算方法作为指导,因此各个高校在核算教育成本的时候,选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很容易导致同一个设备,以不同的折旧年限作为标准时体现出来的不同价值,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

2.不能如实地反应固定资产的价值

高校是非盈利性质的单位,本身并不会出现倒闭、重组等风险,固定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通过国家拨款购买的,投入方对这些资产的监督力度不大,高校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成本计算过程中也没有足够的动力,缺乏科学合理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一般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权限直接下放给各使用部门,导致很多设备并没有充分发挥出作用,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在计提折旧的时候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各种资产的价值。

3.缺少规划性的投资,加大了财务风险

随着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入也越来越多,比如购置了更多教学设备,尤其是一些多媒体设备,在教学过程中的广泛应用,为教学效率的提升带来很大帮助;同时随着学校对设施设备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单纯的政府拨款已经不能满足教学科研过程中的设备需求,新时期银行贷款便成为学校可选的融资渠道,随之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着越来越严重,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不到位、无规划的资产购买项目,对于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效率带来极大影响,而银行的贷款规模逐渐扩大,对于高校而言,财务风险也越来越严重。

二、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管理的策略

1.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化处理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折旧方式,所以在折旧过程中首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使用年限以及用途区别进行分类,高校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图书档案、仪器设备、文物陈列等,在对各类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时候,应该要参照比较全面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为依据,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进行确定。比如当前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折旧的过程中折旧年限的确定有一个弹性空间,上限是有型磨损,下限由无形损耗,高校的固定资产折旧也可以参照这个标准进行操作;又如房屋一般以20-50年为折旧年限,鉴于高校的房屋建筑不存在无形损耗,使用的年限很长,一般将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控制为50年;在仪器设备的折旧过程中,则主要是考虑设备的使用率、使用程度等来确定折旧年限。

2.科学规划计提折旧的时间

在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过程中,要明确一个目标,即要清晰、准确地反映出不同阶段固定资产的消耗情况。由于高校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数量较多,所以高校在进行资产折旧管理的时候应该要选择科学合理的折旧时间,一般以半年为周期,一年开展两次计提折旧,将计提折旧的时间点和高校的财务核算结合起来,有利于科学合理的核算各专业的固定资产损耗及落实高校财务制度的要求。

3.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功能

篇4

企业一般是以盈利为目的,固定资产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要素,在使用过程中其实物形态会逐步磨损,最终因磨损到一定程度或者因为技术进步等原因而报废。企业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实现其价值随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并通过一定的价值形式得到补偿。事业单位大多具有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采取“虚提”折旧的创新性处理方法,(“虚提”折旧,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不同

由于企、事业单位性质不同和固定资产管理方式的不同,企、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不同:

1.企业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文物和陈列品;(2)动植物;(3)图书、档案;(4)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没有相关文件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即为人民币1元)。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不同

企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又可叫做加速折旧法。该方法主要是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为企业带来多的利润时多计提折旧,使用后期随着设备的老化、技术落后为企业带来利润时减少时折旧也应该减少,从而加速投资回收的同时减少内在风险。

事业单位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不同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等于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准备的,在计提减值准备后,在剩余的使用寿命内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折旧额。对于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不同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记账基础一般为收付实现制,因记账基础的不同,企、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处理方法存在着不同。

企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在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期不提折旧而是从下月开始;本期减少的固定资产本期仍然计提折旧,对于企业一些已经可以使用或者进入可以使用状态时(没有办理决算手续的)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估计价值计提折旧;当交付使用后再按实际成本对原来估计价值进行调节,但原来计提的折旧不需调整。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比如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贷:累计折旧

事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篇5

[DOI]10.13939/ki.zgsc.2015.45.131

企业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然而,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其价值会逐渐损耗。为了实现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就需要将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到成本或费用中去,即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会直接影响各个使用年限之间产品成本的计算,因而合理选用折旧方法对企业尤为重要。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对于加速折旧法,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

1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相关知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的表述,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损耗可以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而发生的使用性损耗和由于受到自然力影响而发生的自然损耗。无形损耗则是由于技术进步,消费偏好的变化及经营规模扩充等原因引起的损耗。

2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也称折旧基数。预计净残值就是指假设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一般而言,固定资产到使用寿命终了时都会有一小部分的残余价值。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就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年限,也称折旧年限,一般短于固定资产的物质使用年限。除了原始价值外,若其他两个因素受到了环境的影响,企业至少应在年终时进行重新复核。

3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其特点

3.1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固定费用法,是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分摊的标准,把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均衡分摊到使用各年的折旧方法。如果使用年限平均法,则计算出的各年折旧额相等。其公式为:

年折旧额=(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年折旧率

年限平均法的优点显而易见,它易于理解,核算简单,是应用最广泛的折旧方法。然而年限平均法的缺点也不可忽视。首先,这种方法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磨损的实际情况。其次,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它所需要的修理等费用在逐渐增加,如果每年都计提相同的折旧额,会造成早期负担的费用少,而后期负担的费用较多的情况。

3.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要求以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总量为分摊的标准,根据各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折旧。工作量法实际上是年限平均法的一种延伸和演变。工作量法的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工作量总额

年折旧额=某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同样计算简单,便于理解,同时,工作量法较好的体现了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使得每年所提的折旧额与使用程度一致,若某年工作量较大,则这年的折旧额也会较多。但工作量法也存在弊端,它忽视了每一单位工作量的折旧不相同这一点。此外,它只考虑了有形损耗,忽略了无形损耗的存在。在工作量法下,不使用固定资产则不提折旧,但实际上,由于存在无形损耗,不使用固定资产也会有折旧。

3.3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和递减折旧率法等。由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允许的加速折旧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两种,那么笔者在这里介绍一下这两种方法。

3.3.1 双倍余额递减法

顾名思义,双倍余额递减法就是以双倍的直线折旧率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其公式如下:

(1)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

年折旧率=1/预计使用年限×2×100%

某年的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一年与最后一年:

年折旧额=(原始价值-第一年到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的总折旧额-预计净残值)/2不难看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早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多,在后期所计提的折旧较少,这不仅可以实现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还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保持均衡。

3.3.2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的特点是每年计算折旧的基数都是应提折旧总额,但每年的折旧率是一个递减的分数。它的公式是:

各年折旧率=当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

每年的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各年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也是加速折旧法,它也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每年保持大致相同。

4 固定资产折旧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的问题如下。

4.1 没有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

目前我们国家有很大一部分企业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但其中有的企业并不适用这种方法,它们并没有依据自身的特点来选取合理的折旧方法,比如一些技术进步型的企业,技术进步型的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法。此外,还有一些企业没有被国家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却仍然采用了加速折旧法来计提折旧。

4.2 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数额是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企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预计得不准确,就会导致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准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难以得到保障。

4.3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造成了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不一致,折旧核算不完整,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成果。笔者认为,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用是真实的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以正确确定企业的收益,而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的脱节使这一作用大打折扣。

参考文献:

[1]周庆海,万希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及应用思考[J].财会月刊,2011(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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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现状

新高校会计制度针对固定资产的调整较大,例如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提高,要计提折旧等,这些变化无疑加大了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难度。各高校也逐渐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完善核算体系以适应新制度的变化。但改革非一日之功,由于历史遗留及政策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帐实不符情况仍普遍存在

由于历史原因,很多高校之前对固定资产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并不到位,造成高校出现很多以前年代的固定资产还趴在帐上,但是实物却已不知去向的情况。加之,有的高校没有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或是虽开展了资产清查,但由于资产数量、种类较多,投入的清查人员、时间、力度未能保障到位,致使清查工作流于形式,草草了事,进而造成家底无法查清查实,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帐实不符情况仍普遍存在。

(二)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限制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目前,很多高校是在资产管理或财务部门设有资产管理岗,各教学行政处室虽有人员负责资产管理,但往往是兼职,且人员稳定性较差。兼职资产管理员本身工作就很多,再监管资产工作,往往会出现力不从心,管理疏忽的情况。再加之高校的职责是教学,占有很大比重的资产是教学实训用设备,这就更需要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以准确把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性能,使设备能真正物尽其用。此外,由于高校之前普遍忽视资产管理工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也鲜有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等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激励举措,资产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晋升、奖励等方面都受限。资产管理人员缺乏提升专业素质,增强管理的内在动力,也限制了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政策制度有待完善,计提折旧等固定资产核算工作缺乏有效指导

1.折旧年限标准等政策制度还有待完善,计提折旧缺乏有效指导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高校财务管理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和挑战。折旧如何计提,业务具体如何操作,由于在实践中尚缺乏系统可行的指导,相关细则比如折旧年限标准等还有待制定和完善,高校计提折旧工作开展缓慢。2.对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未做明确、具体的说明,导致会计处理尺度不一,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到底“大批”的批量和金额达到什么标准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的资产管理、会计人员在核算时也会出现把握尺度不一致的情况。同样批量的同类物资,有的高校视作固定资产管理,有的高校未视作固定资产管理,这就会造成会计核算程序的不同,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固定资产分类不清,折旧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高校会计制度调整了资产分类,实现了资产大类的统一。但由于过去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分类口径不同,造成资产账与财务帐在固定资产各类别上的数据统计结果对应不一致,以致很难进行比对。且过去资产使用和管理部门往往分类意识不强,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完整是其关注的重点,固定资产类别存在界定不清,不准确的现象。尤其是高校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的设备、仪器,资产管理或财务人员由于缺乏对该种固定资产的了解,可能将其划分到错误的类别。而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折旧数据的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

(五)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缺乏有效对接

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要保证计提的准确和科学性,就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实现。但目前,资产管理部门日常资产管理主要是通过如北化、国子等资产管理软件来完成。而财务部门资产价值核算是通过财务软件来完成,而由于软件厂家、功能不同,往往无法实现有效对接。两部门的资产账难以实现信息对接,实时对帐。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两部门之间总有未达账项存在。

二、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模式创新思考

(一)推进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模式创新,提升固定资产核算水平

1.借助网络化信息化手段,构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智能化处理模式高校要开发或引入能与财务软件中固定资产核算模块进行对接的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化系统,实现资产与财务的实时沟通与对账。借助网络化信息化手段,完成固定资产从初始确认、后续计量等一系列会计核算的智能化处理,将复杂的会计核算工作变得更加简单、准确、规范,避免少提、漏提折旧等情况的发生。(1)对新增固定资产的处理当新增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化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后,生成具有唯一编号的资产数据,经资产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信息传递到财务固定资产核算门户,财务人员根据资产的实时数据,经审核确定后,生成初始计量的会计凭证。同时,系统根据新增固定资产的原值、分类、使用年限等信息,自动测算每期折旧额,并设置期限,将折旧信息自动发送至财务固定资产核算门户。财务人员根据折旧的提示信息按期计提折旧。(2)对旧有固定资产的处理将旧有固定资产信息导入固定资产管理网络化系统,系统根据已使用年限等信息,自动测算出应补提折旧额并传递至财务固定资产核算门户,经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按类别生成补提折旧会计凭证。旧有固定资产在尚存使用年限的折旧处理同新增固定资产处理。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提升固定资产核算质量除了政府相关部门尽快研究颁布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计提折旧的具体指导政策外,各高校也应积极探索折旧措施,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折旧工作。(1)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基数高校通过实施全面、彻底的资产清查工作,借助专门评估机构,完成对原有固定资产的重新确认,准确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基数。(2)合理分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合理分类是准确计提折旧的重要基础,是正确选择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前提。财务部门与资产部门要进行沟通协商,结合高校自身实际,制定出适合本校的固定资产目录及分类方法,重新对固定资产进行细致合理分类并调整以往数据。(3)选择确定适当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高校应区分不同类别资产的属性,结合高校实际,选择确定适当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除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这两种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方法外,鉴于科技进步等因素,对于部分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建议高校可借鉴企业会计核算做法,适当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健全专业化管理体系,创新资产管理模式

固定资产的科学有效管理,可以为准确计提折旧等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因此,要满足核算新要求,需要高校不断健全专业化管理体系,探索资产管理新模式。1.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全过程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高校要对已有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分析梳理完善,对固定资产从申购、论证、采购、入库到领用、处置等业务流程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所涉及到的岗位和业务,构建更加严格、专业、精细的业务规范及流程,从而通过高校固定资产业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实现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高效与精准。2.加大固定资产管理的权威性,创建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改革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考核体系,创建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合理的制衡和监督。通过构建定性、定量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严格的方法步骤,从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固定资产的具体状况以检验管理成效。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的下年度经费指标相联系,通过适当增加或扣减部门经费指标来对部门进行奖惩以增强各部门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依据考核结果对个人进行相应奖惩以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3.构建资产管理人才的专业化队伍针对资产管理人才缺乏现状,高校可通过外部引进、内部选拔等多渠道构建资产管理人才的专业化队伍,充实资产管理力量。同时对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推进政策传递和普及,更新资产管理观念,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在管理、会计知识、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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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定资产 高校 核算 对策

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了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制度相比旧制度在预算、收入、支出、资产、成本核算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完善,特别是针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修订较多,例如增加了计提折旧的规定,对高校的会计核算工作而言是一项巨大的挑战。本文在新旧制度衔接的背景下对高校固定资产核算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分析,比较了新旧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同规定,提出了新会计制度视角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使得固定资产核算更具合理性和可比性。

一、新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差异性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在旧会计制度中,核算方法采用收付实现制,而新会计制度则引入了权责发生制。这种调整改变了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进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核定标准不同。旧会计制度中高校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核定标准偏低,新会计制度中则有所提高:一般设备单价由原来的500元以上提高到1 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由800元以上提高到1 500元以上。

(三)固定资产持有期间折旧计提不同。在旧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两个科目只反映账面原值。固定资产在持有过程中的损耗未在会计核算中体现,导致固定资产价值虚高,实际价值与其账面原值不符,容易引起会计信息失真。新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采用“虚提法”计提折旧,其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固定资产在购置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在使用时按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计提折旧,所提折旧与净资产相对应,折旧后的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从而解决了高校固定资产虚高的隐患。

(四)基建会计处理不同。旧会计制度下基建会计独立于高校财务以外,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不纳入学校财务。有些基建项目完工后,由于竣工结算手续繁多,报增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未能及时提交财务部门,导致未完工或已完工且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不在学校的核算体系内,学校的固定资产未能得到全面体现。新会计制度下基建会计纳入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建设业务核算取消原“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新增“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两个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是固定资产的过渡科目,用于核算高校未在政府发展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基建工程”科目则用于核算高校经政府发展规划部门审批的建造、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等工程及购置设备所发生的建设支出。基建会计纳入高校财务,实现了一套会计报表完整反映高校全部资产的要求。

(五)固定资产科目设置不同。旧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购入时使用“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科目记录其价值,固定资产持有期间其价值保持原值,固定资产更新及处置使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核算。新会计制度取消原有的“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两个科目,新增“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固定资产购入时使用“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使用“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处置时使用“固定资产清理”核算,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使用“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出现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问题

固定资产的账务衔接拟分两步进行:首先,按新规定的固定资产单价核定标准,对原账务中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筛选,增设相关会计科目,做好余额转换及合并。其次,对固定资产补提累计折旧,具体做法是:对原账务中达不到新规定标准的资产从“固定资产”科目转出,划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并将其对应的固定基金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对原账中符合新规定标准的资产,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同时根据其原价、已使用年限和预计使用年限合理补提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以及计提折旧的合理性和可比性等问题,对高校来说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三、新会计制度视角下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对策

(一)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和核算领导小组。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应建立固定资产清算和评估制度,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和核算领导小组。首先,全面清查现有资产,将达不到新制度核定标准的固定资产计入存货,对达到核定标准的则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其次,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评估,并确定折旧方法。

(二)统一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取决于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这两个因素,而其原值是确定的,相比之下使用年限并没有明确标准,必须在固定资产分类的基础上按类别予以确定。目前固定资产分类主要有三个不同版本,具体见表1。

可见,三个不同版本的固定资产分类都适用于高校。如果各高校根据自己的需求选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就会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不具有横向可比性的问题。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分类过于笼统,不利于按不同类别来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而不利于合理计提折旧。教育部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分类较为详细,有利于区分不同类别资产的使用年限。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资产实物管理系统基本按教育部的规定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进行管理。为满足向上级不同部门报送固定资产信息的要求,以及考虑到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统一性和可比性,高校固定资产分类应结合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先将固定资产按财政部的规定分为六大类并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再在六大类二级科目下按教育部的规定分十六类并设立相应的三级科目,这样既符合上级两个不同部门的分类规定,又能与现行高校固定资产分类相一致,同时有利于账务核对。

(三)规范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新会计制度中,对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各高校对同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没有进行统一和规范,就会影响到计提折旧的合理性,导致教育成本计量不一致和不可比。高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属性和实际使用情况,按其分类统一制定折旧年限标准,采用相同或相似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避免由于采用口径不一致而影响各高校的资产信息可比性。鉴于目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建议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可根据其使用方向来确定折旧年限,例如:使用方向为教学科研类的设备应根据实验内容更新、设备淘汰更新的预期确定预计使用年限,使用方向为行政、后勤服务类的设备以及全校房屋建筑物可参照《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有关折旧年限的规定――专用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其他设备10年、房屋建筑物50年。

(四)增加使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等,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在不同年度间折旧额分摊会有很大差异,直接影响教育成本的核算。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对于损耗相对均匀的房屋建筑物和通用设备,可以采用简单的年限平均法。对于损耗不均匀的教学科研类专用设备,鉴于其损耗主要与各期承担的任务密切相关,各期任务不同所承担的工作量相差很大,可以采用工作量法。由于高校固定资产的种类多,性质各异,应根据其属性采用相应的折旧方法,仅设置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这两种方法有时往往不能满足需求,对于技术含量高、无形损耗大、生命周期短、更新速度快的专用设备和长期处于高腐蚀环境的设备,本文建议增加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以确保会计信息更趋真实。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须保持折旧方法的延续性,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实现财务软件与实物管理软件的衔接。目前高校基本上建立了房产管理软件、仪器设备管理软件、图资管理软件等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但系统之间信息资源未实现共享。本文建议可利用网络技术,整合现有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平台,将各部门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接,特别是实现财务软件与实物管理软件的衔接,为计提折旧做好技术上的支持工作。此外,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集成化、信息化、数字化,将以往集中在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登记入账、保管人变动等基础性工作下移到二级学院,增强使用单位管理意识。其次,设置资产和财务审核功能,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审查,不同管理部门掌握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登记、使用、保管、调配、处置等信息的实时情况,实现“账、卡、物”在各部门之间有效的动态管理,确保账物相符。最后,在系统中增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功能,每月能自动生成计提折旧信息,便于财务部门核算,提高管理水平。S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S].财会[2013]30号.

2.万寿义,曲京山.高等学校成本核算问题研究――基于管理的视角[J].东北财经大学,2010,(3):3-9.

3.陆华,朱新萍.浅谈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9,(9):23-24.

4.刘正兵等.高校会计制度变化及实施思考[J].财会通迅,2012,(9):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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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因素

(一)计提折旧的基数

即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一般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是固定资产的原价,但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是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

(二)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在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时,不仅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还要考虑其无形损耗,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有时比有形损耗更为重要,对计算折旧的影响更大。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三)折旧方法

即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

(四)净残值

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

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其使用年限内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年限平均法的优缺点: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缺点是:(1)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所获得的收入就比较高,由于年限平均法是在使用各期平均分摊,所以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2)年限平均法未考虑固定资产在使用后期所增加的维修费用。(3)年限平均法未考虑固定资产在使用各期磨损程度的差异以及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二)工作量法

也是直线法的一种,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优缺点:优点是核算简便,弥补了年限平均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不足。缺点是:(1)同年限平均法一样,未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2)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3)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难于准确估计。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年折旧率/12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所以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

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代表预计使用寿命的逐年数字之和。

计算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12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都属于加速折旧法,其优点是:(1)最初几年工作效能高,收入大,相应的折旧费用大,符合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2)通过提高折旧水平可及早收回投资,同时减少无形损耗、通货膨胀带来的投资风险。(3)可用递减的折旧费用抵补增加的维修费用,使企业利润在正常生产年份保持稳定。(4)可以加快固定资产设备的更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刺激生产和经济增长。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特点的固定资产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使用强度比较均匀一致,无形损耗比较小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可以选择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对于更新换代快、受科技因素影响较大的资产,如电子计算机、自动化设备等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按有关程序经批准后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实际计提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

第三,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其他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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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的新会计制度修订主要是对固定资产做了调整,其一,改动了固定资产基建账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其二重新修订了单位类别与单位价值标准。对于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完善新会计制度,可更好的对其进行服务。

(一)固定资产基建账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收付实现制为高等院校固定资产主要制度,新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特殊经济业务,固定资产除了可以用金额计量外,如动植物、陈列品、文物及图书等,高校应对固定资产给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需使用年限平均法,将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统计出来,固定资产残值不予考虑,规定当月固定资产的减少与增加是下月折旧还是当月折旧;当前所报废固定资产是不是不再折旧等均给予了规范管理。依据新会计制度规定,高等院校因办校规模的扩展而产生借款利息,因其发生于建设期间,可纳入建设成本中。

(二)单位类别与单位价值标准变化

新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单位价值由原有的500元,现在提升为1000元,明确了固定资产范围,并对其范围进行了缩小,包含专用设备、建筑物、房屋、档案及文物等。

二、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对于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资本管理,是高等院校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指标,存在较多的管理问题,如会计制度的不明确及资产较多等。将其原因归纳大概有两点:其一,固定资产在盘点、购置、清查及核销等方面无明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无购置程序与规章制度,极易出现问题。在对资产进行盘点或者清查时,财政部门对其固定资产盘点统计的账目不清,对其购置时间、购置情况及预期使用时间等都尚不明确,导致多数高等院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比较混乱,出现账面不清、记假账等现象;其二,高等院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二者的关联性不大,部分高等院校的财政部门只对经费进行针对性管理,致使后勤部门无法对资产管理内容进行深入,无法明确固定资产发放与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部分高等院校对管理固定资产租用情况与管理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上都比较松,固定资产的租用没有办理登记,受捐赠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入账管理,基建账户大型维修费支出也没有将其纳入到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因此高等院校管理人员不能对校内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与管理情况进行真实了解,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水平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受新会计制度带来的影响

(一)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处置

新会计制度增加了待处置资产损益,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提出要求,要求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定期盘点,先对学校报废、毁损或者盘亏固定资产进行记录,对其原因进行及时查明,在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批准后做账务的处理。如果是类似的固定资产或者是同类固定资产无法获取可靠的市场价格,依据名义的金额进行入账;对于盘盈固定资产,按类似的固定资产或者是同类固定资产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入账。上述的规定给予了处置高等院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完整性得到了保证。

(二)真实反映了固定资产价值

高等院校固定资产在旧制度中是不进行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直是作为账面上初始购入价格的反映,不能体现其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会计信息会因此失去真实性。新会计制度是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引入全责发生制,高等院校依据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工作量法或者年限平均法进行计提折旧,为保证固定资产真实的价值可准确地进行反映,新增设了非流动资产资金的核算与累计折旧的核算,促进了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高。

(三)大帐纳入基建业务与会计主体要求相一致

高等院校在进行基建业务核算时,是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的,对基本假设帐套进行单独设立,将高等院校会计核算的主体人为的划分为两个。基建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是不同的,其会计报表也是不同的,高等院校的会计信息不能依据会计的主体要求进行全面的反映。高等院校在新会计制度下,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基本建设投资进行单独核算,对于基建相关的数据按月份记录到学校的大帐中,对学校会计主体所有的业务进行全面的反映。

(四)有利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认知提高

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在新会计制度下成为其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内容,依据相关的制度要求,资产的全面清查工作由高等院校的资产管理部门与高等院校的财务部门等共同组成。对于人为原因所造成的资产损耗将及时的做出处罚,有利于相关工作人员固定资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在未来为保证工作有章可循,应树立严格管理质量标准。作为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实施该项制度一定会有更高要求的提出。对其相应工作内容的完善与更新,也会转变相关工作人员的原有工作理念,并以更端正及更认真的态度去面对实际的工作。

(五)对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应用现状给予了更真实地反映

对于高等院校实行新会计制度,会对其核算问题的存在有弥补作用,尤其是其相关的评估指标与实际的工作需求更具一致性。对基建账进行了严格规定,必须将其定期并入到学校的大帐中,为保证所得数据准确性与真实性,专业的财务人员会对所得数据进行复核。财务人员在审核大帐时,其核算基础会使用全责发生制进行计提折旧,高等院校固定资产应用现状将被准确的反映出来,固定资产于管理过程中的漏洞也会被杜绝。及时对报废期限固定资产的信息进行整理,为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购置提供新的财务报表,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四、高等院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于新会计制度下的问题所在及更改建议

(一)固定资产中计提的减值准备

于高等院校中,作为资产,固定资产越来越重要,因此,客观真实的对其价值进行反映非常重要。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事业于近年来发展速度非常快,固定资产在淘汰与更新的循环上也是比较快的,科研设备贬值周期也逐渐被缩短。基于此,建议高等院校借鉴企业的会计准则,于每年的年末,依据谨慎原则,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给予相应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证明其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的金额,那么就要为计提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以达到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其期末的实际价值得到反应。

(二)计价标准过低的固定资产

新制度中规定,高等院校对所持有的单位价值于相关规定的标准之上,并且其使用的期限大于一年但不包括一年,其物质状态在使用过程中仍可基本保持其原有状态的资产就是固定资产。但该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没有明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是于2013年进行颁布的,对固定资产计价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单位价值为一千元以上(专用设备的计价标准诶1500元以上)。考虑到近年来物价的成倍增长与经济的发展的实际情况,此规定的计价标准与实际相比明显的过低。如果将计价标准由各高等院校自行决策,难免会出现人为性的裁量,所造成的差异性,致使各高校之间的会计信息没有可比性。所以,应对固定资产计价标准进行明确。

(三)完善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1、折旧的范围于新制度的规定中,计提折旧不包括图书。计提折旧就是固定资产于使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价值损耗与物理损耗,于预期使用期限内通过折旧这种方式获取补偿。作为信息的载体,图书的价值大多体现在书籍所反映与提供的信息上,在使用的过程中损耗最为显著的就是经济价值。信息本身是具有过时性的,信息在今天的发展日新月异,即使对物理损耗不予考虑,也应对图书与其他的固定资产一样进行计提折旧,图书在高校的实际管理中,为了使其内容与时代步伐相一致,需对图书进行及时的更新。

2、折旧的年限于新制度的规定中,高等院校应依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与固定资产性质,对其折旧年限进行合理确定。省级以上的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对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年限进行了规定。折旧额受折旧年限的影响,未作出统一规定的折旧年限会影响其折旧额的可比性与合理性。同类的固定资产在不同的高等院校中,如果折旧年限的差异比较大,高校之间的固定资产信息就会缺失可比性,影响上级部门对高等院校的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所以,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标准应统一,有利于固定资产信息客观性与可比性的提高。

3、折旧的方法于新制度的规定中,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一般采用工作量法与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一般用于损耗均匀固定资产,如设备及房屋建筑;工作量法一般用于工作量不均衡固定资产,如大型的专用设备及学校车辆等。比如说,在近几年科研事业与高校教学的发展,高等院校需购入大量技术含量高且高精尖设备,它们所具备的共性就是易过时,技术更新快,基于此,应借鉴企业中的加速折旧法,例如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充分体现其前期使用价值,有利于固定资产价值真实客观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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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如今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也较为快速,致使事业单位中的业务不属于原有的会计核算范围。2012年我国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这些规定能够使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如何进行选择,才能有助于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事业单位的主要考虑问题。本文主要思考了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对事业单位实际产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从而让事业单位更加明确会计结果。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其在最初获得时,其价值较高,随着固定资产的不断投入使用,其价值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多而降低,通过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准确反映该固定资产的真实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事业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时,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统计,此时能够有效帮助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对资产的优化配置。事业单位具有公益属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实现其勤俭办公,同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确保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由于当前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然而事业单位却没有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致使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会计政策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主体难以起到比较作用。因此如果事业单位也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能够满足不同主体之间的可比较性,从而使国家实现对整体国有资产总量的统计。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采用了一种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该方法是是指在进行折旧时,其是直接计入净资产中的非流动资产,该种方式能够实现事业单位进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全面的需求,从而让事业单位能够明确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其价值所产生的变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能够有效使其进行实物与价值双重管理,从而提高其内部成本核算的精确性。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主要能够采取两种固定资产计提方法:一是年限平均法,该种方法比较简单直接,其主要是通过计算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然后平均计提折旧。该种方法对于固定资产经历较长时期,但只出现较少变化的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其中建筑物折旧最低年限为20年,机械生产设备折旧最低年限为10年,器具折旧最低年限为5年,普通运输工具折旧最低年限为4年,电子设备折旧最低年限为3年。二是工作量法,其主要是利用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折旧额的计算。该种计算方法,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不稳定,且使用负担差异较大的固定资产。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其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如行驶类固定资产,其计算公式为单位里程折旧额等于固定资产原值除以总行驶里程。

三、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的探讨

(一)特殊行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缺失

根据对我国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调查,发现只有高等学校和医院事业单位根据相应会计制度进行调整,然而其他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没有根据新会计制度进行调整,其仍然采用原制度执行。然而在其他特殊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除了测绘与地质勘查存在计提折旧,其他都没有关于计提折旧的内容。虽然测绘和地质勘查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才会出现计提折旧,但其仍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明确,并没有实现不同来源固定资产差异化折旧分配。因此,在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如果不尽快进行计提折旧政策的完善,从而会影响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管理。同时导致事业单位难以明确自身的资产使用,也就不能够实现对财务的良好管理。

(二)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会计工作人员对计提折旧没有清晰的认识,导致其对固定资产折旧不够重视,致使出现计提不及时的问题。如会计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折旧信息的更新,从而出现账卡不一的问题。事业单位在根据新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中,会出现原有固定资产补提,从而出现大量的业务工作,如果工作出现疏忽问题,则会出现漏提问题,致使出现账卡不一的问题。由于事业单位管理水平不高,致使工作中会出现较多的失误,从而给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带来影响。因此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清晰认识到计提折旧的重要性,在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时,要认真负责,从而确保避免出现账卡不一的问题。

(三)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灵活性较差

目前事业单位根据相关制度,主要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但这两种折旧计提方法都难以实现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使用的衡量。一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较为频繁,从而致使其固定资产会加快淘汰的速度,如科研单位,针对这种情况,上述两种方法都不能实现准确的衡量,因此需要注重对加速折旧方法的使用。年限平均法是运用比较普遍的方法,其具有简单、直接等特点,但其在进行使用频率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时,采用年限估计缩短的方式,不能够有效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也就难以进行收益与费用的配比。而工作量法在折旧计提中使用,比较复杂和繁琐,难以进行实际操作,从而致使其难以科学衡量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四、改善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思考

(一)注重对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统一

由于我国很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没有按照新会计制度进行调整,仍然采用原有制度执行。因此国家财政部门需要注重新会计制度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的落实,从而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够统一。在我国事业单位中,还存在不同职能混合的情况,如经营与公共服务,其需要明确不同固定资产的来源,并针对相应的资金实现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从而能够真实体现其经营成本水平。通过明确不同资金的来源实现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还能够保证计提折旧成本与收入的正确配比,从而政府能够通过统一的财务信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

(二)注重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事业单位需要注重让会计工作人员认识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重要性,因此其需要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培养。同时会计工作人员也需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明确计提折旧的思想意识,注重于固定资产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从而实现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明确,如固定资产的余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值,从而确保账卡一致。另外财政部门还需要注重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监督,从而使事业单位能够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使其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注重对不同折旧计提方法的引用

由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且都难以满足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科研单位对固定资产使用较为频繁的情况,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都难以实现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衡量。因此我国相关部门需要注重根据这一情况,研发出合理的折旧计提方法,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政策的改革。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财政部在2012年出台了关于多个事业单位财务相关条例,其中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注重对不同行业会计制度的统一、加强对这几计提方法的研究等,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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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倪丽影.论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改进[J].财经界(学术版),2015,19:122+283

[4]韩晨,李学峰,张宇.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4,04: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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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的会计制度下,高校的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按照原始的价值进行入账,就会保持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不会变化,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采购成本的市场化和固定资产按照原始的价格入账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本文就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重要性和相应的实施方法进行了探讨。

一、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重要性

(一)能够反映出固定资产客观真实的信息

在旧的会计制度中,针对固定资产,往往不进行相应的折旧,直接导致了固定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没有计算在内,致使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出现不符,造成了会计信息失去了其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通过采用新会计制度,能够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折旧,能够更加系统准确的分摊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能够将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反应在会计的账目上,为管理层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二)能够正确的核算高校教育成本

旧会计制度规定,当高等院校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时,根据购入凭证和入库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和贷记固定基金科目。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直接导致了在某一个时期内,因为购置固定资产而大幅度增加了当年的教育成本,如果不进行相应的折旧,就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了固定资产总量,违背了收益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如果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折旧,能够通过比较合理的折旧方法来分摊成本,可以准确的反应出教育成本,同时通过固定资产的价值也能够均衡的向着教育成本转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我国教育成本体系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在我国,很多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同时购买资产后,就比较轻视管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固定资产的闲置和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下。高校固定资产往往不考虑成本的核算,往往是各个部门只考虑自身的需求,不能够从全局的角度来考虑资产购入问题。特别是高校的很多高精度的实验器材和仪器,往往缺少相应人员的专业管理,直接导致了资产的闲置和资金的严重浪费。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能够明确资产的使用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减少盲目购置导致的浪费现象,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分类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我国高校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确定,要根据其性质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很多损耗,如无形的和有形的,这些往往都会导致其功能发生一定的减退,并且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会在使用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逐渐推移,造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丧失,最终导致其报废。在新会计制度下,我国的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规定,对于文物、动植物、陈列品、档案、图书和以名义金额所进行计量的固定资产部进行折旧外,其余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折旧。针对那些正在使用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由于季节性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停止使用或者需要通过修理的固定资产,也是需要进行折旧的。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高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即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通用设备、档案图书、动植物和用具、家具、装具。教育部目前将其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共计分为十六类。目前,财务部门和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都是将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来进行的核算。为了能够满足不同上级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相应信息的需求,针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核算,需要参照我国财政部和教育部的分类标准,首先要将固定资产中的六大类进行二级科目的设置,其次,还需要按照教育部的分类标准进行分为十六类,并且设置相应的三级明细科目,力争与资产部门的分类相互一致,利于高校固定资产财务的清理和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年限

在我国的新会计制度中,针对高校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只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的确定折旧的念想。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要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折旧。针对房屋和建筑物等,其固定资产的年限按照50年来计算,而那些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其折旧的年限要根据其教学、科研等确定,针对教学类的固定资产,要根据教学内容的更新进行对设备的淘汰和更换。专用设备往往是八年,一般设备为五年,其余设备都按照十年进行折旧。针对文物、陈列品和动植物等,不涉及到折旧年限的问题。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在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中,往往采用的是工作量法和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在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中,对于预计净残值往往是不进行考虑的。我国高校的固定资产往往是种类繁多,同时性质也比较复杂,固定资产的价值往往差别也特别大,要根据资产的属性来确定其折旧方法。针对房屋等建筑物,其价值可以在使用期内进行均衡的转移,往往采用的是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针对那些专门用途和性能的设备,损耗的程度和工作量有着很大的关系,需要采用工作量法进行折旧。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得出的折旧往往也会有着较大的差别,要根据各个高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谨慎的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准备工作

(一)做好高等院校固定资产清理的基础工作

我国的高等院校固定资产往往是种类繁多、价值高、数额大、分散使用等,同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众多,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不能够统一,并且时间的跨度比较大,是一个时刻动态变化的过程。因此,对高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折旧前,需要进行一个全面彻底的清查,力争建立起完整、详实的固定资产记录。同时,通过清查,对固定资产来进行分类,更好的了解到固定资产的组成情况,通过核实各个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占用和使用情况,并且按照其性能、用途和磨损情况等来确定固定资产尚可以使用年限,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清查的情况进行及时处理盘盈和盈亏的固定资产,要调整其相应的账务,力争为固定资产的折旧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按照新会计制度标准来确认固定资产和相应的存货

要按照新会计制度的标准,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有五百元变为一千元,专用设备标准有八百元变为一千五百元。因此,各个高等院校要根据各自对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按照新标准来对原来的旧账中达到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留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进行管理,没有达到标准的就要从固定资产管理的科目中划分出去,要划入到存货科目内,同时要按照存货管理的制度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核算

增设相应会计的科目,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需要进行相应的折旧,就需要增设累计折旧的科目,来记录和反应出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力争得出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反应出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情况。对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核算,需要做如下的处理,1.执行新会计制度之前所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照清理核算后固定资产的原价,将目前的固定资产进行估算折旧,根据专业人员所评估出来的价值进行折旧。2.对于高等院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之后所进行增加的固定资产,就需要按照当前的会计制度标准的规定,按照折旧标准来进行折旧。

四、结束语

总之,要想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就需要按照新会计制度标准,对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折旧,只有这样,才能够不断的反应出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仅有利于正确的核算出教育的成本,而且还能够真实准确的反应出高校的财务信息,能够不断的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不断的节约教育经费,更好的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走向健康向上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李娜.高校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探究―基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研究[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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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2007年出台,并在2013年得到全面执行,其目标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核算水平和准确。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做出了改进。

一、计提折旧的原因

(一)基于会计计量准确性要求

之前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会计处理,并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种以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无法有效的反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价值,无法反应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损耗造成的资产价值减少,更无法通过会计核算在账面上得以体现。伴随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以及对会计处理的重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日益变得十分必要,以满足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需要。不仅如此,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全面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情况,一遍及时补充固定资产,不妨碍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

(二)基于会计工作发展要求

会计制度的制定和确立,由于对会计工作认识和了解的不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些局限性和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因此最新颁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对原有旧制度的改进和调整。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原有的旧制度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因此,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仅基于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而且为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奠定了坚固的基础,通过会计制度的规范,保证会计信息的有效,保证事业单位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计提折旧的两种基本方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第一种方法“年限平均法”是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依据计提折旧;第二种方法“工作量法”是以固定资产工作量及使用情况为依据计提折旧。两种方法虽然计提折旧的依据不同,但是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固定资产因为使用和损耗对价值造成的影响。

(一)方法一: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因为计算简单,使用广泛而被普遍使用,因此也叫做“直线法”。预计使用年限不仅要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而且要考虑因为技术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法满足工艺要求,提前结束使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功能损耗各年度比较平均的固定资产。具体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与预计使用年限的比值,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二)方法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主要适用于运行时对固定资产产生损耗较大,空置时对固定资产产生较小,经济效益提供不均衡的固定资产。具体计算方法有 3 种:一是工作时间(一般小时为单位)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与总工作时间的比值;二是路程行驶(一般公里为单位)计算折旧,折旧额=原值与总行驶路程的比值;三是工作产量(一般台班为单位)计折旧,折旧额=原值与总工作产量的比值。

综上所述,这两种方法虽然在计算操作方面略有不同,但是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本质是相同的,仅仅是适用于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的固定资产,其根本目的是在于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调节和调整。

三、新制度关于计提折旧对企业的影响

(一)对保值增值率的影响情况

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比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为保值增值比率是反映企业期末净资产价值的比例,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企业期末净资产造成了影响。保值增值比率计算公式为:保值增值率=期末净资产额与期初净资产额的比值,若比率为1,则期末净资产额等于期初净资产额;若比率大于1,期末净资产额大于期初净资产额比率小于1;若比率小于1,则期末净资产额小于期初净资产额。由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期末净资产额减小,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比率将下降。

(二)对管理者绩效影响情况

在对事业单位管理者绩效考核的指标中,资产负债率是很重要的一项考核指标。资产负债率的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其资产总额为期末净资产额。由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导致期末净资产额下降,则资产负债率上升,表示事业单位举债能力下降,不利于管理者绩效考核指标完成。

(三)对管理部门的影响情况

新会计制度下,增强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由实物管理逐渐与财务部门产生更多联系,各部门之间应该合作携手,共同为企业管理履行职责,相信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可以让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更加完备清楚而且更加有效准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结束语

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对原有旧制度的是对原有旧制度的改进和调整。不仅是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处理,在其他方面对存在的会计处理问题作出了改良和修正,从而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有效。从长远来看,新制度将对企业经济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并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促进作用。因此,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响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处理规范,按照规范处理,按照规范解决问题,对于我国事业单位庞大的固定资产总额而言,计提折旧的会计处理所反映出的会计信息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和意义。

参考文献:

[1]王栋一,杨华.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影响[J].中国农业会计,2013,11(3):20-22

[2]龙倩.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初探[J].国际商务财会,2013,13(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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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利于正确核算学生培养成本,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随着高校法人实体和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成本――效益观”逐渐被高校普遍接受和认同,合理确认和计算学生培养成本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目前学生培养成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其中设备购置费是指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支出,将当年的购置费用全部直接计入学生培养成本,容易造成学生培养成本忽高忽低,培养成本失真,不利于高校之间及同一高校不同期间的成本分析比较。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后,将学生培养成本中的“设备购置费”替换成“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即:学生培养成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修缮费等,将更加科学、合理地测算学生培养成本,进而为国家制定学费标准和增加教育投入等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有利于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目前,高校固定资产购置时采用实报实销,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使用时不计提折旧、不核算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盲目投资、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而各个使用部门也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不考虑全局利益,造成固定资产闲置、使用率低等现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后,将会改善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对已有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由于高校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如何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成为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计提折旧,不核算使用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又加上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多、种类杂、规模大,而高校管理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各个部门协调度不够,一些资产因人为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也没有办理报废手续长期挂账等,导致资产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之间存在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现象。如何彻底清查资产,实现账实相符,为后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供可能,也为日后资产合理配置、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界定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在此定义下,是否所有的固定资产均需计提折旧,如何界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范围成为第二个要面临的问题。

(三)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的选择为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带来新的难点。

(四)“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设置标准的确定如何选择设置“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也是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三、高校实现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解决对策

(一)组织资产清查,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之前,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在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固定资产清查活动,因固定资产编号是唯一的,可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设计如表1所示的表格,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相符核对工作,最终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关系,规范固定资产的分类,核实各部门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原值及使用现状,合理确定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剩余使用年限、报废毁损等情况,进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核对相符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对清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其中,对已报损、没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后,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冲减的会计调整,即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对已报废、毁损、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除按上述办法冲减外,还应将清理净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此部分非应税收入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会计账务处理为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其他收入”。

(二)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一般来说,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不使用和不需用的不应计提折旧。在参考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后,在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对象以类为宜,即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文体设备,这些设备计提办法比较成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报废残值易于确定,操作性强。而对于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资产,在高校特定的环境里,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但不宜计提折旧,原因在于:高校若将大量大批的办公桌椅等家具列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势必增加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因其价值一般也较小,与成本效益原则相悖;而图书服务对象是教职工和学生,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耐用时间也较长,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也可不用计提折旧;文物及陈列品,因其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有些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增值的空间,不用计提折旧。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将图书、文物及陈列品作为“文物文化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这样的创新处理较合理,依照这样的思路,土地、家具在取得时发生的支出,可直接列作费用。

(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恰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高校固定资产种类较齐全,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使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应区别各类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折旧方式,而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分类及属性、受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影响的方式和速度,并结合科技发展等多重因素,根据上文所提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进行归纳,详见表2。

(四)合理设置及核算二级科目,充分体现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何分配,关系到计提折旧的重要意义能否实现,笔者认为可以进行如下设置: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资产备抵类科目“累计折旧”和费用类科目“资产折耗”是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三个重要科目。由于用途的不同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收入费用表”填制的要求,建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二级科目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而“资产折耗”可设置“教学资产折耗”、“科研资产折耗”、“后勤资产折耗”、“行政资产折耗”、“其他业务资产折耗”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样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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