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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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个比例在农业院校中尤其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大的困难是经济上的,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和综合能力方面的一些问题。由于生活困难而形成的挫折感,往往使他们感到无能为力,在心理上表现为自卑、孤独、无助,长期心理问题的积累可能会产生消积对待人生的态度,使人生带有浓重的灰色调。
就业竞争力差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问题。对于临近毕业的贫困生来说,由于家庭背景、就业观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原因,在择业与就业的过程中也明显处于不利地位。其次,各方面综合能力的欠缺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他们在学习上投入了极大的努力,但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比例仅占6 % ,他们的英语四、六级通过率以及操作计算机的能力也低于其他学生,他们的英语基本都是“哑巴英语”[ 1 ]。综合能力的欠缺也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而解决这些心理和综合能力方面的欠缺最佳的途径就是加大对这部分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他们提供较多的社会实践的机会,使其能够通过接触社会,参与实践活动尽快的打开心结,自我调节,适应社会。所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的能力资助问题应该成为社会、学校热点关注的问题。
一、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存在的问题
1.资助手段相对比较单一
多年来,学校及社会各方面在重点帮助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问题的同时,却较少关注对他们的心理解困、精神资助与健康成长的关爱,在资助模式上出现了重物质和经济资助、轻能力帮扶的倾向[2]。
而社会上各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基金也多是选择一定的受助群体,简单的进行经济资助,这种资助方式虽然简便而直接,也能比较快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期的身心健康、能力培养作用不大。
2.勤工助学岗位少、层次低
相比较直接的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勤工助学不仅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资助,有效地帮助了他们度过生活难关,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培养、社会锻炼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帮助,是既能解困助学、又利于育人的方法之一[3]。
目前各高等学校基本都有相关的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部门,但由于普遍只有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参与,而高校环境相对比较简单,能够提供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岗位非常有限。很多高校投入不少精力将勤工助学推向社会,但由于受社会劳动力竞争的影响,同时学生存在学习任务上的时间限制,导致在社会上形成勤工助学市场的效果并不理想。
另外,大学生勤工助学很多还仅停留在低层次的简单劳动上,很多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位仅限于打扫教室卫生,管理宿舍楼等。这种助学活动虽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但对参与同学的知识应用、能力拓展帮助不大。对于提高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锻炼、综合能力锻炼效果不明显。
二、 如何通过加大勤工助学力度进行能力培养
如何改变目前资助手段相对单一,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是我们必须思考与研究的课题。
1. 社会资助手段和形式多样化
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受助的同时能够获得更多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要求经济资助的实施主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方位的资助活动,例如精神资助和能力资助。
单纯的经济资助手段虽然能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只是简单的授之以鱼。如何能够使资助手段更有力,内容更丰富,就要求高校、资助者或资助团体将经济资助向勤工助学的角度转变,通过勤工助学的过程来进行能力锻炼,授之以渔,使得受助群体在走入社会后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贫困学生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报酬,对于其自信心理的培养也很重要。
中国肯德基曙光基金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开创出了一种新的模式,除了在经济上资助贫困优秀大学生外,同时又给同学们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受助同学们通过在肯德基餐厅打工,有更多的机会来接触社会,主动的融入社会。
可口可乐公司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也走出了一条比较有特色的路线,为受助学生提供先进的企业文化的教育,有计划的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训活动,并且利用植树节等机会对受助群体进行感恩和回报社会的教育。这些举措对于受助学生的能力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很大帮助。
2. 勤工助学活动社会化
勤工助学岗位受限惟一的出路就是把学校的勤工助学活动推向社会,在社会的广阔市场上去拓展大学生勤工助学的领域和岗位。
目前各高校的勤工助学主体仍然是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勤工助学推向社会的过程中由于精力和能力有限,勤工助学社会化的效果不明显。
为使勤工助学社会化效果更明显,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来管理和发展勤工助学,由高校让位给社会力量来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参与,通过充分的社会实践锻炼解决学校和社会脱节问题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加大力度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
目前勤工助学的层次基本为劳动型,校内的勤工俭学曾是一个颇为尴尬的岗位, 因为学生一旦加人就意味着被贴上了“贫困” 的标签[4]。大学生是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如何使勤工助学更好的和学生所学知识学习结合,提高勤工助学群体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勤工助学面临的问题。
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就需要学校教学科研实体的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实体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参与专业相关生产实践和社会服务的机会并从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报酬。受助学生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提高专业能力。
提高勤工助学活动的层次还需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技能培训,使其有更多的机会参与高层次的岗位。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技能,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处开展针对贫困学生的英语口语培训和计算机技能训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技能提高参与勤工助学,更有利于加强信心和动力,而并非耻辱和低人一等。
4. 积极引导勤工助学向“创业型”转变
目前很多高校基本采取学校拔出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但毕竟高校资金有限,不可能完全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要改变这种境况,就需要勤工助学活动在学校给予一定的“输血”和有自身的“造血”功能。学校积极引导勤工助学形成创业模式,由学生经营、管理,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再次为其它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形成良性循环。
这种“创业型”的勤工助学活动,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参与经营,学会如何开拓市场,如何在市场中竞争、如何进行管理,真实的锻炼社会能力,有更强的克服困难的能力,甚至有助于个人人生计划的形成。
5. 利用勤工助学为着力点进行感恩教育
随着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可以将勤工助学为着力点进行思想教育和感恩教育。
勤工助学参与同学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拿出来作为支持学弟学妹发展的基金,或者这部分同学工作后将自己的第一份工资捐给基金,通过这些感恩回馈的教育,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有善心,更懂得珍惜和感恩,能够正确对待贫困,自强自信,自立成才。
三、 关于高校勤工助学模式的一些思考
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的压力和挑战不断增加,勤工助学作为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部分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就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勤工助学体系。
1. 建立独立的勤工助学管理机构
我国高校一般将勤工助学管理和服务挂靠在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来实施,但由于精力和时间投入的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满足勤工助学工作的发展,因此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勤工助学部门来专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事务。该管理部门从贫困生的确定、勤工助学活动的开展和考核、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等方面来开展工作,使勤工助学工作更有延续性,管理更科学合理。
2.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高校应以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对勤工助学管理机构的职责、岗位内容、考核标准、审批程序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以制度来保证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定学生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程序、学习情况、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效果和奖惩等要求, 使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操作, 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正当权益。既能保证勤工助学任务的完成, 又能达到培养教育的目的, 使勤工助学活动持久深入地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5]。
3. 广泛吸收资金做为勤工助学开展的基础
我国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基金来源渠道单一, 基金总额严重不足。高校勤工助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与学生学杂费, 基金增值和社会捐赠相对较少。而美国的勤工助学基金则有政府强大的经济资助和政策保证,凡属于联邦勤工助学计划的工作岗位70%-75%的薪酬由联邦政府支付, 剩余薪酬由用人单位支付[6]。
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保证国家拔款和学校基金能够专款专用,独立管理。另一方面,广泛吸收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金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的直接以经济资助的方式发给受助学生。除此之外,用人单位的薪酬也是学校勤工助学也是勤工助学基金的主要来源,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来促进勤工助学的了发展。
四、 结语
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内容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实践证明,勤工助学不仅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寻求经济解困,也要为这部分学生提供能力培养的平台,使这部分学生成为长为坚强而自立、贫困而乐观、综合能力强、对社会有用的优秀人才。勤工助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
参考文献:
[1]李洋.中国农业大学:三种资助一个都不少[N].人民日报,2005-02-17.
[2]王宏卫.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模式转换初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7).
[3]张晓琴.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J].中国林业教育,2005(06).
[4]徐真华.知识型取代劳务型:勤工助学的升级[J].中国高等教育,2006(08).
[5]袁琦. 美国高校勤工助学的特点及启示[J].当代教育论坛,2006(04).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构建“以学生为中心”高校学生管理体系的探索研究(课题编号:2012Y457)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0166-02
在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高校来说,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议题之一。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一个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贷补助免五位一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可以说,它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在校期间可能遇到的经济困难和压力。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仅仅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物质上的帮助是不够的,有必要探索助学体系的长效机制,以不断丰富和深化现有高校助学工作体系的内涵和意义,更好地发挥助学工作在高校德育工作中的教育意义。
在积极探索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工作体系背景下, 对助学工作本身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助学工作如何真正做到让每一位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另一方面,如何积极拓展助学的其他功能,实现“助学”与“育人”相结合,这是我们要深入思考的现实问题。同时,也只有始终秉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才能更好地将助学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以此作为各项工作的判断标准。只有这样,“以学生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才不会流于形式,方能真正产生实效。
一、特色化、人性化助学工作途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具体体现
对于开展特色化、人性化的助学工作,一方面要求我们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实情的助学工作路子,才能将助学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需要在助学工作中体现以学生为本,在制度的制定、日常的服务等方面均应该体现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这本身也是工作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具体体现。
在长期的实践中,对于助学工作而言,我们始终努力在构建这样一种有效助学工作模式,并不断的改进和修改,简称“一二三四”模式。坚持一个目的:坚持“资助和育人”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全面成长,鼓励学生自立自强,真正做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真正目的;规范两项管理:一方面是人性化管理,在助学工作中,人性化的管理并非是一种口号,也并不是一种文本化的制度,而恰恰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之中,它需要我们急学生之所急,真正站在学生的立场和角度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是信息化管理,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为助学工作的开展服务,充分体现便捷、快速、高效、及时,这本身也是一种对助学工作的调整和改革,这样将极大地推动助学工作的开展,同时,这种高效、便捷的背后,也体现出在“以学生为中心”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例如,我们充分依托校园信息系统平台,将3570余人的临时价格补贴一次性发放,这样既安全又快捷;开展三项工程:一是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疏困工程,在助学工作中,充分依托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的深入了解,从新生入学到学生毕业,对班级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均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和帮扶,真正做到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二是重心理、重精神的励志工程,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取向。三是塑人格的成长工作,在这个方面,我们更关注以实践为平台,通过设立如学生工作助理,辅导员助理,图书馆临时服务员等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造品格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其素质。依托四个渠道:充分依托国家资助、积极争取社会捐助、扩大学校资助、引导学生自助这四个渠道,通过规范、严格、准确、高效、信息化的管理,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从而才能扎实推进我校助学工作的开展与发展。
二、创设“助理型岗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要求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根本。高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教育培养学生,作为大学生特殊群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同样肩负着建设祖国的历史重任和伟大使命。因此,在现有高校助学工作体系中,根据学生特点,采用适当方法教育培养他们成才,是解决困难学生问题的根本目的。[1]在以往的资助工作中,高校更多关注的是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上的资助,而对其成长成才方面的教育实践功能发挥不够。因而,我校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积极为学生创立一些“助理型岗位”,如学生工作助理、教学秘书助理、辅导员助理、公寓辅导员助理等岗位,让学生在业余时间通过岗位的实践和锻炼,真正做到一方面不仅能给学生在物质上提供资助,同时更让其能力在实践中得以提高。总之,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要求下,学校的资助体系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必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育人为目标,才能真正实现资助的目的和效果。
三、积极构建个性化资助与服务制度是实施“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背景下,构建个性化资助与服务制度。需要我们从两个方面加大资助工作的力度。一方面是要紧扣“三个关注”,即在助学工作中,要关注学生的入学状况、学习过程、毕业去向。在我校的学生中,有极个别的同学,父母双亲都去世,开学之日到学校报到,身上仅剩几元钱,对于此类学生,我们不仅要在物质上给予帮助,也要随时了解该生在学习上的表现,在生活上、心理上关心他们,为他们的成长积极创造条件。这本身就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是要针对“四个不同”来开展助学工作,真正体现个性化资助与服务理念。即在我们的日常助学工作中,要针对学生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民族、不同经济情况、不同个性特征而提出适合每个人的资助办法,例如,对于大一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积极协调当地教育局给予该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助学金资助;对于大学二年级学生,因对其学习环境、生活秩序有一定了解后,鼓励其参加勤工助学岗位;对于大三学生,侧重对其能力的培养,对于大四的学生,除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外,还尽可能为其提供一些与其专业相关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实习机会,努力为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供条件。
四、进一步完善学生家庭经济档案管理与跟踪制度是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迫切需要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参照和依据,从而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变动情况,避免出现“重复资助”的现象,这本身也是保障公平、关注全体的重要手段。另外,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为其建立规范化的个人档案,并定期更新档案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如果有条件,应加大家访跟踪制度,深入学生家庭一线,切实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针对典型、特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从而确保每一位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帮助。
五、“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下的资助工作要求激发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培养感恩意识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力度在进一步加大,家庭经济学生受助面也在进一步扩宽,因此,在这样一种现实背景下,容易使学生形成一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因而,在目前资助力度相对较大的情况下,学校要从物质上、思想上和心理上全方位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他们树立“自强、自信、自尊、自立”的信念,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克服困难的勇气,建立对自我潜能的积极肯定认识,从而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强化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根据国家、省、学校的资助政策,结合自己的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个人特点来自主选择符合自己的帮困助学措施,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从而促进自身全面健康发展。[2]另外,也应积极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倡导学生回馈学校、回馈社会的感恩意识。
总之,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助学工作体系是一件十分艰巨的任务,它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日常工作的开展等方面考虑如何更好地服务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地实现“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双重目标,这既是助学工作的本质要求,又是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和着落点。
参考文献:
[1]冯向阳.高校助学工作体系的建构与完善[J],中国成人教育,2008年第2期,第30页
[2]黄少玲.论“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年第8期,第65页
作者简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1]。因为家庭条件的不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往往面对着一些特殊问题,在心理方面承受着比其他学生更大的压力。比如,为了在助学金评定中做到公平公正,就需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对结果进行公示,这就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收入情况等被很多学生知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了困扰。因此,如何在合理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保护他们的隐私权,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帮助他们愉快的度过大学生活,顺利的完成学业,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
一、隐私权解读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空间和平和私人信息的权利依法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入,意识到,如收集、使用和开放的个性[2]。我国法律保护隐私的落后。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我国立法尚未承认隐私权,对公民隐私利益的保护一般采用间接保护。直到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在公民隐私权的范围,这象征着我们的国家法律正式成立的隐私的状态。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表现
为了杜绝“假”可怜的现象再次出现,资格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院和大学工作。为了让真正的贫困学生资助,高校通常采用严格的筛选机制,通过特定的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工作。第一次发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对贫困,第二个由各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审查小组,辅导员对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描述和分析学生的课程学习和生活方式做出评价,常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最后由有关部门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部门信息公布。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审查和评价的学生选择不同种类的金融援助,越来越多的学生通过相关委员会或口碑家庭困难学生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这无疑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所以,“阳光行动”虽然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相对客观和金融援助公平公正的选择,但实际上违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
三、如何保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保护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还需要高校、资助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
(一)用法律手段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我国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还有待完善,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保护更是如此。只有将隐私权保护的规定细化,形成完整、统一的隐私权保护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提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管理水平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如何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是当前高校管理者需面对的问题。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学生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相关信息,高校助学部门应统一管理。第三,在制度中重点强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即便在需要公开相关信息的特殊场合,也应尽量保护他们的隐私。公布的信息严格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过了公示期的信息应及时删除等。第四,制定严格的追责制度,对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隐私泄露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资助者、学生对他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资助者在资助过程中,有权了解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但是这种知情权是有限度的,并且,资助者所了解的这些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另外,参与评议的学生也必须保护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
(四)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其成长成才
大学生管理、辅导员和老师应该告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正确的地方,在基金的过程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的需求,必须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为了满足正义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上市的对象和情况援助阳光操作[3]。在解释的过程中,让学生明白:一个是视为资助的对象,他们需要必要的隐私的一部分,这是对人民知情权的需要,应该保持健康的心态,不应该拒绝放弃融资机会;其次,这所学校将尽一切努力来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受侵犯,认为学生可以放下负担,在学校健康成长;三是建立法律意识和意识,一旦发现违反隐私权,学生应该通过向学校申请,甚至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必须在一个公平的方式与学生交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脱贫的影子,建立自尊,自信,自强,学生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感觉,为了更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21-02
随着高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展开,新时期研究生所面临的经济生活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概念也赋予了新的含义。如何帮助这些研究生摆脱经济困扰,度过窘境难关,顺利完成学业,成为高校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新时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重新定位与现状
在全面实行收费制度之前,除了一小部分计划外自筹经费的研究生之外,其余的大部分研究生不涉及学费的问题,在学校对于他们最大的经济支出就是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住宿费的标准每年一般也就在千元左右,日常生活费的来源主要靠每月的国家普通奖学金和家庭少量的经济补贴。对于这样的经济支出绝大多数研究生还是可以承受的,这些研究生再通过“三助”等工作来缓解平常的较大支出,如添置学习工具、会友恋爱旅游等。只有极少数的研究生(一般是个别自筹经费的研究生)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数额较大的住宿费支出,他们也就被学校定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随着研究生学费收费制度的全面展开,研究生的经济支出陡然增加,由原来的千元左右陡增到万元左右,对于没有进入社会工作没有薪酬的研究生来讲,确实是一笔巨大的开销。尤其是经过4~5年的大学本科阶段,一般研究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对教育的投入已经接近极限,突如其来的巨额支出给研究生带来很大的难题,从而一些研究生就走进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行列,成为新时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这些研究生大多通过贷款、借款等渠道克服遇到的困难。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例,2014年是教育改革收费的第一年,研究生贷款数量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在此之前,研究生三个年级一共有贷款人数才5人。而在2014年一下就达到了143人,其中生源地贷款88人,校园地贷款55人。由于教育收费的连续性,预计未来几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高校要重新审视和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致困”因素与学业影响
诚然,导致研究生“致困”的原因是包括学费支出在内的多种因素的集合,研究生承受着这种经济压力对顺利完成学业也带来诸多影响。
1.“致困”因素。(1)学费与住宿费:每年两项资金总和平均基本达到万元,它是研究生“致困”的最主要因素,也是给研究生带来经济压力的最直接困难。(2)日常基本生活费:包括基本伙食费、购置学习工具、衣着、交通、通讯等其他必须支出,这些费用维系着研究生正常生活、学习、工作活动,是无法克服的必需开销。因每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而不同,平均每人每年在万元以上,有的甚至更多。(3)社会交往费:包括上网、会友、恋爱、旅游等发展人际关系拓宽人脉所需开支。这些开支是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实效投资,也是满足研究生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4)留用创业费:一些研究生通过贷款交纳学费与住宿费,留用下预支的资金作为家庭亟需的生产投资资金,来缓解家庭经济的紧张状况。也有一些研究生把这笔资金留作自用,进行小型创业资金,如做小笔生意、股票投资等。
2.学业影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无论怎样都始终无法回避资金困境的事实,绝大多数研究生都能正确对待这样的困难,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遇到的问题。与其他同学相比,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要投入比较大的精力,无形中在学业完成上产生分心。而一小部分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就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来交纳学费,研究生还要继续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学费问题,在较高的资金债务面前,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总是在思考将来如何偿还,心理承受能力发生了变化,导致心情压抑、愁眉不展、郁郁寡欢,甚至对任何人或事都失去了兴趣,更严重的造成心理疾病。
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体系的构建
随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数量急剧增加,高校要及时转变固有观念,它不再是个案问题,而是一类群体所共有的问题,必须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思路,构建科学的帮扶育人体系。
1.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对于研究生来讲,他们更喜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便于跟踪和管理,并能够减少研究生投入申贷精力。国家应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覆盖面,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为补充”的助学贷款运作模式,同时尽量缩减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贷手续。
2.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在研究生全面实行收费制度的同时,国家也加大了研究生奖助力度。原有国家普通奖学金更名为国家助学金,硕士生在资助金额上翻了一番。又设立了金额相对很高的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大大加强了研究生的奖助力度。高校依照国家政策,纷纷增加研究生奖助投入,成立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助项目。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积极向学校捐助设立社会奖学金,来资助或奖励研究生。形成了国家、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大大改善了在读研究生的经济状况。但在制定研究生各种奖助政策时,一般都是从整体层面设计,大多没有提及或只是粗略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政策内容,建议将此项内容进行单列或作具体说明,更能凸显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和关怀。
3.加强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的管理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三助一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是最重要的助困渠道。“三助一辅”岗位基本都设在学校,他们不用走出校门就能找到助学岗位工作,不需再浪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他们来讲,这是最好的改善个人经济环境的方式。通过“三助一辅”,让他们体会到通过辛勤劳动换取应得的薪酬,比无偿接受给予更能体现他们的价值,无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都是一种极高的鞭策和鼓励。高校针对他们应不断加大“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来满足他们的需要。
4.创造研究生勤工助学环境。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大多数研究生不再过多依赖家长,他们思想日臻成熟,独立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能认清自己的处境。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寻找社会兼职工作,如家教、快递员、导游、大型超市服务员等,他们不怕吃苦,踏实肯干,在各行业都能赢得良好的口碑。有的研究生甚至通过组建创业团队,撰写创业计划书,争取创办资金,筹办微型企业,在创业道路上开辟出一块新天地。但由于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直在学校专注学习,与社会交往不多,高校应积极与政府、企事业等单位联系,为他们搭建勤工助学平台,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机会。
5.用好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当研究生发生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经济事故(如地震、自然灾害等)时,研究生承受着比平时更大的精神压力,亟需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怀。临时困难补助正是作为组织针对这类研究生的关爱资金,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给他们送去温暖,不求锦上添花,愿为雪中送炭。一般临时困难补助经费不会很多,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好这笔资金,是高校研究生管理工作者需要认真对待和研究的课题。
6.健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工作机制。高校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积极出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办法,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档案,为他们积极办理“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和提供勤工助学机会,跟踪了解他们的生活经济状况,听取他们的心声和反映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要积极树立他们当中的典型人物,通过榜样作用,带动其他研究生树立身穷志坚、敢于挑战的奋斗精神。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育人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工作中不能急于求成,要遵循工作规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要把帮扶工作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物质上帮困,精神上引导,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时期农林院校研究生奖助育人工作机制研究与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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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锡钦.论榜样激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效果[J].药学教育,2011(4)
[5] 余西亚,朱海燕,姚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因及帮扶新思路探究[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6)
从古到今,大量贫困家庭的学子通过奋斗获得成功的案例屡见不鲜,主流媒体对此的报道和过度宣传会让人误以为“寒门”和“人才”、“成功”存在紧密联系,似乎出身寒门者更容易成才并获得成功。然而,较少为人关注的是,较低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的心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如何?
大量研究显示健康不仅是指身体、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在当代医学模式的改革上,出现了由传统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趋势。心理健康对于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当代各类群体中,虽然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优于其他群体,但在校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的发现率要高于其他群体。至今,全国各高校已发生多起心理不健康致死案件,其中多起事件起因与学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低有关。
一、家庭经济困难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一)家庭经济困难界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颁发的8号文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各高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通常衡量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会参考各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前,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意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资助体系。各高校按照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建立起各自的操作模式。
然而,在各地各高校的实际认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如何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上存在一定难度。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指导意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但是现实社会中会存在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的学生也能盖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甚至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盖公章时却被拒之门外的现象。此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一,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状况存在差别,因此,来源于不同地区和城乡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判标准的相对性,在认定工作中不能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单一指标进行衡量。一些研究者引入了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这一多维因子来衡量学生家庭情况,这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更加客观并符合实际情况。
(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界定及衡量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家庭环境。社会学研究显示,起初的家庭环境量表主要测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即测量家庭背景和社会资本。最近研究表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不是简单的单一变量,它反映了个体的人格特质及其所处环境的特点,包括:较高的智力、勤奋、坚定、上进、长辈的鼓励乃至婚姻状态等诸多因素[1]。例如Cassidy和Lynn所做的一项追踪研究发现,个体在16岁时的智力、成就动机、外向性、心理稳定性和所受到的父母鼓励等因素,能有效地预测其到23岁时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2]。由此可见,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不仅是家庭经济和教育水平的代表,更反映了父母乃至其祖父母的多种人格特质,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创造的家庭环境。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是家庭成员的社会与经济地位的衡量,根据家庭成员获得或控制的社会资源数量进行的社会层级划分。这些社会资源通常包括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职业。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这一概念已经广泛应用于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各个领域,用以衡量个体的家庭背景和社会资本。
当前对于家庭经济社会地位的测量通常从家庭成员受教育水平、收入状况及职业等级三个维度进行。不同的研究者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和需要会选择不同的维度,有的选择其中一种,也有的研究者综合几种。但是,研究者发现,在职业等级评价上还存在诸多的缺陷,比如不适合测量无工作的人,而且职业等级的划分会过于主观化,导致当前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分类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性。综上,更多的研究者使用受教育水平和经济状况两个指标衡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
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性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存在过大的差异成为影响个体成长的重要不公正因素。通过对大学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调查研究显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呈现显著相关性。较低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会妨碍学生的心理发展。
(一)低家庭经济收入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存在心理问题的人数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总数的五分之一,而普通大学生心理不正常的人数是普通大学生这一群体总数的十分之一。很多研究者在探究不同地区家庭经济情况对学生心理健康程度的影响时,发现较高家庭经济收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要优于来自较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总体而言,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心理健康程度低于较高家庭收入大学生。
1.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水平较低,社会支持水平较低。
较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自我效能感与幸福感水平显著低于普通大学生。研究显示,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的社会支持度偏低,他们缺乏可使用的支持因素,他们对社会支持的感受性也显著低于普通大学生,因此,在面对压力时无法获得及时、必要的心理支持,从而影响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3],这可能与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体验到的压力源更多及压力值相对较高有关。有研究显示,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面对的压力源与一般大学生存在差别,家庭经济困难通常是造成他们焦虑等负性情绪的首要生活事件。此外,与普通大学生相比,较低家庭经济收入大学生自我体验到的压力更大。
2.消极情绪发生率更高,自评症状显著存在。
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中,普遍存在自卑、封闭、焦虑、敏感、敌对等负性情绪。与普通大学生相比,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存在心理问题时,他们的心理问题更加可能以躯体病痛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们会更内向、存在更多的内心冲突,道德更加自律,更容易体验到焦虑、敏感,并且敌对情绪更容易发生。其中,低家庭经济收入的女生更容易表现出恐怖、焦虑及人际敏感。
目前,在考量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时,90项症状清单是常用的测量工具。最近,常被用于各高校筛查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的心理问题发生率较高。研究表明,除精神病性以外的所有项目,即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偏执等,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均显著高于非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4]。家庭经济收入是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较低家庭经济收入的学生是发生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
部分来自低家庭经济收入的学生由于经济拮据,视野局限和交往能力欠缺,一时无力改变现状,容易产生敏感、自卑,继而出现抑郁、焦虑、人际关系紧张,甚至对周围的人和事产生弥散性的仇视心理而出现偏执、敌对等一系列偏激的心理行为[5]。因此,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更需要身边人的关怀、尊重、支持以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二)家庭受教育水平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性
大学生在身体、心理发育过程中,外界不良环境因素极易使得他们产生各类心理问题。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及计划生育导致的独生子女的普遍性,父母对子女的各项要求越来越高。可是对于如何正确引导儿女心理健康成长,对很多家长来说,是很难把握和调控的。有研究显示,父母文化程度越高,其《90项症状清单》各症状因子分值越高。
有研究显示,家庭受教育水平与学生获得社会支持呈现出显著性的相关,父母受教育水平低,即父母文化程度低的学生获得社会支持较少,尤其是主观体验到的社会支持较少。有学者认为,感受到的支持比客观支持更有意义。因为,虽然感受到的支持不是客观显示,但是被感知到的现实却是心理的现实,而正是心理的现实作为实际变量/中介变量影响人的行为和发展。有研究发现,主观支持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极为重大,主观支持水平低的学生,其心理健康水平也较低。
三、结语
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评定学生困难与否或者困难等级的主要标准是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因为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地区和城市农村的双重差异,来自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城市、农村的学生,他们的家庭收入水平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由此导致低家庭经济收入学生的判别标准是相对的。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不能以单一的家庭经济状况标准来衡量,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包含受教育水平、父母的职业和家庭收入三个维度,只有综合这三个维度才能更好地衡量家庭的状况。
社会经济地位的过大差异成为影响个体成长的重要不公正因素。较低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学生在心理健康状况与拥有较高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相比,有显著性的差异。在家庭收入这一维度上,低家庭收入学生自我效能感和幸福感水平较低,社会支持水平较低。在《90项症状清单》的测量中,他们在除了精神病性的其他因子(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偏执)上,呈现出较高的水平。在父母受教育程度上这一维度上,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学生,其《90项症状清单》各症状因子分值显著高于父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学生。因此,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中,国家、学校除了要给予学生经济资助外,更要给予学生更多的心理上的帮助与扶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者应该通过各种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方法引导、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接纳自己;高校学生工作人员可以为他们提供条件改善自身经济水平,如勤工俭学等,并协助他们通过各种合理途径改变现状;各高校管理层可以从制度上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使他们在实践中自强自立,走出自卑、敏感的阴影。
参考文献:
[1]任春荣.学生家庭社会经济地位(SES)的测量技术.教育学报,2010(10).
[2]叶婷,吴慧婷.低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关系:感恩的补偿和调节效应.心理学探新,2012(3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否顺利进行, 不但关系着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前途,而且关系着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教书育人的大局。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日益成为高等教育的热点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并为专家学者所研究。应当说,政府、高校及社会各界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很多问题,资助成效与投入的资助成本并不成正比,受资助对象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从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抽出300个样本作为调研对象,通过分析问卷结果,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及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从而总结经验,探讨工作方法,以提高资助成效,使这项工作成为一个环环相扣的动态过程和系统工程。
一、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资助工作现状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6月,郑州大学注册本科生为571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为16800人,其比例达到29.4%。为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及资助工作成效等问题,笔者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样本来自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部分学生,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2份,有效率94%。经问卷分析了解,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来自农村。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来自农村贫困地区”占44%,“多子女”占32%;月生活费在400~600元的占36.9%,生活费主要来源为“父母支付”的占76%。以上结果与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以务农及父母打工为主,家中子女多的情况相符合。
目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郑州大学建立了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已采取了包括“奖、助、贷、勤、减、免”及“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资助措施外,学校还设立了3000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成为解决学生经济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问卷分析,被调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获得资助的主要方式是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分别占35%、20%、20%。此外,学校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较难,缺少科学的评审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资助工作是否公平、是否公正。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要依靠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及民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但是在我国,学生家庭收入比较隐蔽,证明材料的可信度有待确证。国家目前没有权威的、可行的评审体系,因此学校及各院系很难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调查结果显示,54.3%的学生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应由“全班公选”,只有28.4%的学生认为应该看“相关证明”。这就说明,如何选出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提高资助成效的首要问题。
2.助学贷款缺乏相应的信用保障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从根本上说,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以个人信用担保向银行贷款完成学业的途径,郑州大学作为河南省在校学生人数最多的学校,贷款规模也最大。大部分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学生的可变因素又很多,尤其是毕业以后,想要在流动的市场上找到借款人,保证借款人还款是很难的。部分学生信用意识缺失,不能及时还款、还息,引发了严重的“信用危机”。
3.重物质帮助,轻精神帮扶
近年,学校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缓解了这些学生的生活困难状况,保证学生没有因家庭经济问题而退学。经济资助虽然是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却不是唯一内容。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普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引起的自卑、焦虑和人际交流障碍等心理问题。经了解,这有33.5%的学生最需要的援助是“心理辅导、激励”。还有很多学生,遇到经济问题的时候不会主动向教师寻求帮助。有49.6%的学生选择“自己解决”,34.6%的学生选择“室友”,6.6%的学生选择“其他同学”,找“辅导员或其他老师”的学生只占9.2%。
此外,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自身的现状并不满意,但由于自身的局限性,不知道该如何改变,造成心理困扰。还有一些学生由于缺乏积极向上的斗志和奋斗目标,安于现状。这些都不利于学生的发展,需要教师给予正确、及时的引导。
4.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有待加强
从整体看,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正确对待各类资助,对所接受的帮助心存感激,能够将受助的压力转化为学习动力,力争更大的进步。有72%的学生表示毕业以后,在自己能力许可的条件下“愿意帮助别人”,但也有9%的学生明确表示“不愿意帮助别人”,还有19%的学生表示“可能会帮助别人”或“不知道”。笔者认为,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心理不平衡, 不愿感恩。当前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与转型期,社会的贫富悬殊也越来越大, 经济上的差异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失衡,他们把自身的困难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正。因此,在受到资助时会认为这是社会欠他们的, 因而对别人的帮助不愿感恩。二是自尊心强,不愿意让别人了解自己的状况。有26.6%的学生认为公开受资助情况会“让人不好意思”,不愿意接受资助。这不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地实施,也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些建议
1.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体系,提高资助工作成效
一方面,学校无法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困难学生的实际生活费支出,以至于部分家庭不困难的学生也申请资助;另一方面,部分真正困难的学生因为自尊或自卑等心理,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困难,更不愿意接受别人给他的公开资助。这两方面的原因直接影响了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申请、审核、公示到建档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控, 严格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消费情况。其次,跟踪调查,对弄虚作假的学生随时取消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惩处,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制度,健全消费信息调查和公示制度等。
2.建立学生信用机制,增强学生责任心
首先,要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加强诚信教育,使学生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毕业后能认真履行还贷义务;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教育支出是投资而不是消费的观念,使学生认识到助学贷款是推迟付费,而不是不用付费。其次,可以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学生毕业时将它放入学生档案袋中,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衔接,将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信用形象的平台,也为用人单位选拔优秀大学生提供可靠的依据。
3.以“育人”为中心,发挥资助工作的经济功能与教育功能
除经济功能之外,资助工作还应具有教育功能。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以“育人”为中心,学生资助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育人环节和良好的育人契机。应转变观念,变单纯的“助困”为“助困”和“育人”并举。
加强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突出奖学金的资助作用,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获取奖学金, 以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可以为他们举办免费的英语、计算机辅导和各类劳动技能培训,以此帮助他们提高参加勤工助学、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加强家庭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来说,一是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状况,避免极端严重的心理问题发生。二是要积极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的知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与人沟通交流中摆脱自卑心理,重拾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三是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坚定正确的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才能使他们勇敢地面对现实困难,客观地认识自我,从而自立自强,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与挫折,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现状,成为优秀的人才。
3.变无偿资助为主为有偿资助为主,加强感恩教育
在对“您认为资助政策做的最好的是哪项”的调查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资助政策做的最好的三项是:助学金(38.4%)、奖学金(22.5%)和勤工助学(20.8%)。一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对助学金有一种依赖心理,总希望通过申请助学金来缓解困难。
因此,要强化勤工助学在资助中的作用,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教育功能。以勤工助学代替直接补助,让家庭困难学生以劳动获取一定数额的报酬,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经济压力,还能打消他们消极依赖的念头,培养他们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他们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增强他们的人际交往的能力,消除他们的自卑和孤僻的心理。
具体来说,加强感恩教育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平等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尊重是人与人建立情感的基础,正常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因此,学校、老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避免学生潜意识里认为接受资助的学生就应该懂得感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是普通的学生,其价值观需要老师去引导,在经济资助的同时给予思想上的帮助,才能引导他们树立感恩意识。第二,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干预。应构建心理引导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适度地心理干预,任何教育只有转化为教育者自身的能动活动才能发挥教育的最大功能。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通过心理干预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其学会自我调适,关注和了解自我,接纳现实的自我并构建新的自我。这样就能通过自律和他律的共同作用形成良好的感恩品质。第三,充分发挥家长在感恩教育中的作用。利用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特别是出现学生违纪或不诚信等严重情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通过家庭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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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An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the Solving Measures
JIN Yan
(School of Geography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society and school gave great support and help the poor students, so that they enjoy the fair education,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ir studies. But with the aid of strength increase and funding to broaden the scope of students work,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current university students work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funding mechanism, promoting the harmonious campus, the building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work;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和现状
1.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涉及社会公平、民生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和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贫困生助困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贫困生问题的存在不仅会直接影响家庭困难学生的生理、心理及人格发展,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完成,而且将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是实行教育公平的需要。我国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列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作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1.2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如何使广大学生,尤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充分享有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7年5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系列落实配套文件。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配合下,建立起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新的、比较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高校助学的财政投入、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300多亿元,受助学生超过400万人。从制度保证了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虽然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不再面临失学的困扰,但目前的助困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解决。
2 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2.1 认定制度的缺失
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意见提出贫困生认定需先由申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再经过班级、院系、学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的认定方式和程序。该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使认定有章可依,但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还会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的出现,当然也存在一部分贫困学生不愿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汇报等等。
2.2 后续管理的缺失
随着国家下拨助学金数额的逐年提高,如何对贫困生获得资助后的行为进行后续管理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事情。如何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后却并不珍惜可以继续学习的机会,而是产生攀比心理,产生高消费行为,宁可不交学费也要将助学金进行挥霍。甚至产生依赖思想,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来勤工助学,仅仅希望通过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解决经济困难,这些行为会在高校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有碍资助体系的良性发展。
2.3 全面育人的缺失
国家的财政资助、社会的慷慨解囊为贫困生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绝不是把资助金发放下去就算完成。除了经济的帮扶外,我们更要注重关注贫困生的思想情况、学业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目前有少数贫困生认为给予他们资助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经济资助,认为国家帮助他们是应该的,把家庭的贫困当成了获取经济资助的资本,觉得不要白不要,这是非常危险的思想,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全面育人来加以引导和扭转,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立志于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3 当前高校助困工作中的对策建议
3.1 经济资助与困难认定相结合,加强困难生档案的动态管理
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将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作为参考,由班级同学和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定小组,对贫困生进行贫困等级的划分,严格按照困难等级给予不同的资助力度。
加强贫困生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经济好转的贫困生就应该退出贫困生行列,把资助机会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而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或较好的学生则也有可能因遭受天灾人祸而变成贫困生。所以,我们要建立起贫困生档案,定期跟踪调查,动态分析调整,做好贫困生管理、教育、扶助工作。另外,对于整个大学阶段每个学生曾经享受过的资助,也要及时更新备案,避免发生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3.2 经济资助与监管评估相结合,确保资助机制的良性发展
接受资助的同学有义务向学校提供真实的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也不得随意夸大。同时,还有义务提供消费结构说明。学校有权力对贫困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贫困生有奢侈消费行为,应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资助。而对于尚欠学费的同学,在助学金等经济资助打入学生银行卡后,学校应优先扣除学费。另外,经济资助可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发放期限和发放方式,如此则有利于减少奢侈消费现象,确保资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 经济资助与自我救助相结合,推进以勤工助学为主的资助方式
单纯的发放助学金、给予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措施,容易使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而勤工助学作为有偿的资助方式,则很好地倡导了学生通过自食其力来完成学业。所以,高校要把勤工助学活动作为一种成长成才的方式来加以认识,勤工助学不仅是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树立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生活中,要切实帮助贫困生把经济资助和自我救助结合起来。
3.4 经济资助与全面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其一,加强对贫困生的感恩教育。感恩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要通过教育的不断引导。高校可以对于贫困生享受资助设置要求,如要求他们每学期参加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才能获得资助。通过这些为别人服务的活动,他们可以看到人与人是相互支持的,正因为有了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那么他们也必须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回报祖国,来奉献社会。
其二,加强对贫困生的朋辈教育。高校的贫困生普遍具有自尊心强,容易自卑等特点,通过与之有相同背景的人来分享信息、观念和行为则易于被其接受。所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倡导贫困生之间的互助,要善于发现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励志奋斗的优秀典范,用他们的生动事例来勉励广大的贫困学生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其三,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并不可怕,贫困也并不是丢人的事情,高校应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咨询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对贫困生心理教育的针对性与系统性。通过给贫困生开办讲座等形式,让贫困生逐步了解自己的心理,克服自卑情绪,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掌握应付挫折、表达情绪的能力;鼓励他们协调好人际关系,指导他们调控情绪;使贫困生正确对待逆境和挫折,放弃不安全和戒备情绪,融入集体生活中来。
其四,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意识教育。高校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前,需本着诚信意识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在获得资助后,也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就拿国家助学贷款来说,办理的学生不需要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本是国家对贫困学生资助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推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即部分受助学生不遵守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还款。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广大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强化学生的信用观念,进而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为。
高校的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努力下,高校助困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我们仍必须看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只有不断根据社会发展和现实需要总结成功经验,修正资助政策,才能真正帮助高校贫困生全面成长成才,才能确保助困工作的良性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SZJ11224
参考文献
济困难学生 界定方式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5C-
0011-03
准确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帮困助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亦是高校帮困助学工作的难点和关键点。由于经济发展的地域性以及不平衡性,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以及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贫困标准各异,因而高校很难确定一个标准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合理的界定。如何从国内其他高校资助体系吸收和借鉴经验,如何探索出适合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的方式,将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一、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
(一)民族地区的特殊性
民族地区高校具备自身独特的地缘因素和发展背景――来自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现状。因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民族地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本较高,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巨大,所以民族地区对所属高校发展投资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
(二)贫困证明难证明
当前,民族地区各高校在界定经济困难学生时一般是以学生在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等有关基层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为依据,这就会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个别学生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碍于人情、利益等因素,对申请者家庭的实际情况并未进行详细核实。这些证明存在很大的不真实性,给界定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三)界定标准不标准
教育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来源(含家庭、亲友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然而实际操作起来却有极大困难:一是从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人均GDP收入差别很大,各地物价水平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线亦存在极大区别,因此现行界定标准缺乏合理的量化指标;二是民族地区各高校学生消费水平不尽相同,相同地域的高校之间,甚至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学生的消费情况都有差异,且学生消费水平线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不一定吻合,民族地区各高校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界线;三是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非静态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及时掌握这些变化并给予相应的资助,并非易事。
(四)界定方法单一化
目前,高校普遍运用“学生申请―教师认可―学校批准”的界定方法,这一界定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首先,缺乏严格监督,若不对申请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根本无法提高助学资金的有效使用性;其次,缺乏“精神贫困”指标。从心理状况来看,民族地区高校存在心理问题的贫困生相对较多。据相关调查显示,民族地区有些高校有较多的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压抑、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其中较多的学生认为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很有必要。一些经济困难学生试图将经济困难作为一种资本,轻易享受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一系列名目繁多的贫困补助,导致其“等、要、靠”思想的蔓延,滋生依赖心理和惰,从而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双困”现象。
二、民族地区高校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对比分析
通过分析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特殊性,对比民族地区高校之间的差异,以横向对比分析来探讨民族地区高校认定工作的进展,既可以为本民族地区高校认定方式的改进提供参考,又可以进一步认清各民族地区高校之间认定工作的异同。
(一)西北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及条件。西北民族大学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特别贫困学生(特困生)和一般贫困学生两类。(1)特困生分为A、B两档:特困生(A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基本上无生活来源。特困生(B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实际生活费用低于平均80元/月。(2)一般贫困学生(C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申请建档条件。(3)特困生(A档、B档)的认定条件应从严掌握,特困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所有建档贫困学生的20%。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的限制条件。拥有或使用高档通信工具;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除艺术设计等特殊专业外);购买MP3等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平均150元/月;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提出申请―提供证明―信誉承诺―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班级民主评议。
(二)昆明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及条件。昆明理工大学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特困学生、贫困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类。(1)特困学生条件:孤儿、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仅靠政府救济的家庭子女;家庭发生重大事件;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的家庭子女。(2)贫困学生条件:家庭所在地为老少边穷地区,以务农为主,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家庭依靠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家里直系亲属中有重症病人正接受治疗。(3)一般困难学生条件: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的限制条件。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般不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在校外租房;有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提出申请―填写调查表―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公示―输入计算机系统(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审批。
三、民族地区高校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
通过对以上两所高校认定经验的综合比较,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笔者对民族地区高校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进行了一些探讨,具体如下。
(一)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动态管理
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众多、特困生的比例相对较大,并且多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基于这一特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档案显得尤为重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完善应该包括定量信息与定性信息两类。同时,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的学习生活等进行定期巡查,每一年或每一学期修正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切实实施动态化管理。
(二)充分了解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和学习能力
随着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的日益发展,高校可充分借助校园一卡通系统,实现对各数据的提取和统计、分析,以此来衡量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除搜集刷卡消费数据外,还应关注学生的体检状况、就医情况和医疗记录,以及图书馆借阅情况和考试成绩。通过这些数据和记录,能综合多因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有效的资助。
(三)构建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影响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因素可分为四个方面,即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现根据这四个方面来构建民族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详见表1。
(四)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跟踪制度
首先,通过咨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由于真正了解学生实际经济状况、日常消费的应该是同学,特别是朝夕相处的同班同学和同寝室同学,因此,他们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是否合理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其次,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最后,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学生资助中心各位教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电话、邮件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时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动态管理提供有利依据。
(五)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
1.政府应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与法规,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名额和资金,对在认定工作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加大惩罚力度。
2.市、县(区)资助中心和教育局要统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每学期或每一年市资助管理中心要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统一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对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市考核区县”、“区县考核学校”、“市抽检重点学校”三位一体的考核方式。教育局应把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实行校长负责制,强化认定工作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六)倡导发展型资助模式和多元化资助体系
来自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使得民族地区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容易形成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不少来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生,上大学前可以说是处在一个文化氛围与主流城市区别非常大的环境中,处事方式、待人接物的礼仪等都需在大学重新学习适应。由于与原来的价值观产生冲突,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出现茫然和不知所措的情况。纵观当前民族地区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形式,一般是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但究其本质却仅限于单一的经济“输血”层面,这些资助的“造血”功能并未得到完全发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不仅体现在金钱物质上,还应体现在精神层面的帮助鼓励教育上。“造血”型贫困资助体系强调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的发展问题,亦可称为发展型资助模式,为贫困生的自我发展、自我挖掘提供强大的内驱力和精神支持。高校应转变当前的资助理念,积极倡导从保障性资助为主转向发展激励性资助,从单一的经济资助转向育助并重型资助,从无偿的物质帮扶转向鼓励公益性资助,从简单的勤工助学转向支持创新创业资助,真正实现多元化资助。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我国实现教育平等的一项重要项目,关系到数百万学子的前途和命运。准确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高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应坚持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界定体系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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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0X(2016)26-0013-02 收稿日期:2016-06-29
作者简介:姚新宇(1984―),男,内蒙古包头人,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的教学任务。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属于青年弱势群体,这一群体的物质与精神的状况不仅关系着他们的未来,影响现实社会的稳定状况,也直接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不断加强高职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在铁道交通类高职院校从事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多年,经常可以在大学城各个食堂、超市看到学生打工的身影。这些自立自强的大学生不但在课堂上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苦练专业技能,还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自食其力。作为老师,如何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帮助他们既能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又能在毕业后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是笔者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贫困学生产生的社会原因
社会时代的宏观因素和家庭个体的微观因素造成了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这一群体的出现,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1.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城镇与农村之间人均收入差别较大。目前高职院校贫困学生绝大多数来自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以及城镇失业阶层,家庭经济基础较差导致学生在中学阶段获得的教育资源较差,从而导致他们高考成绩不理想。
2.弱势家庭
很多高职院校贫困生来自弱势家庭,父母大多是农村贫苦农民、城市失业阶层,父母离异、残疾、因病致贫的情况很多。他们往往无力负担子女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这部分大学生只能通过助学贷款和兼职工作来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剧,产业结构模式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过渡,出现了一批中年失业人群,使得社会弱势家庭比例有所上升。
3.天灾人祸
高职院校贫困生往往来自偏远农村,北方偏僻农村易出现干旱少雨的恶劣气候,南方偏僻农村易出现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薄弱的家庭经济状况使得他们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很差。来自城镇失业阶层的学生,父母在城市往往没有固定工作,居无定所,这使得他们离各种意外和危险较近,经常会发生煤气中毒、遭遇盗窃等恶性伤害事件。
4.收入差距扩大
据2015年最新统计显示,金融业、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央企国企等垄断性行业的人均年收入在六万元左右,而城镇私营企业员工、农林牧副渔等行业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在三万元左右。 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基尼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测量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统计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0.4以上的表示贫富差距较大,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水平。伴随着近些年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收入较低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也较大,加之近年来高校学费的增长,都导致高校贫困学生数量不断增多。
二、 高职院校贫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自幼的成长轨迹、家庭状况和自身发展的需求不同于家庭经济情况良好的大学生。这些群体性的差异导致了学管教师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需要细致地把握他们的个性特征,因势利导,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高职院校贫困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需要注重如下特征:
1.对象的特殊性
与普通大学生相比,这些贫困大学生通常存在一些共性的心理问题,如自卑、怯于人际交往等,同时在经济上捉襟见肘。而现实生活的压力造成了他们沉重的思想负担,使他们更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2.内容的针对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所有同龄人一样有着交往需求、尊重需求及其自我实现需求等多种需求。在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针对其特殊情况来改进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方法的灵活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给予他们关怀的过程中,要关注他们的切身感受,切合其自身实际,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施了国家已有的各种帮扶政策后,作为老师,要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可靠安全的大学生兼职岗位,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三、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促进就业的新途径
1.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经济帮扶的物质基础
当代是信息网络的时代,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离不开网络,商家利用网络聚集人气,吸引客源,求职者利用网络谋求工作,而大学校园里独具的人口优势,成为商家瞄准的商机。作为学管教师,可以将两者的需求联系起来,建立一个校园范围内的网络平台,该平台既有电脑网页版,又有手机客户端,可以同时支持电脑、手机等多种网络终端在线浏览。该网络平台可分为校园兼职板块、校园招聘板块、社会爱心人士交流板块、媒体互动板块。商家可以在平台上招聘信息,学生可以在平台上寻找兼职。同时要让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得可靠的劳动收入,维护劳动尊严,同时使商家获得稳定的劳动力结构,从而取得持续的收益,以便为需要勤工俭学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机会,并且在该网络平台上与地级市媒体、省级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将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但是成绩优异又勤工俭学的学生的事迹进行推广,弘扬社会正能量,也能为想要资助他们的社会人士提供一个可信的平台。同时也为承担铁路院校学生就业的各个铁路局开通一条新的了解青年大学生的路径,让用人单位对这些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年轻人有一个积极客观的评价,既有利于学生就业,又有利于提升院校社会声誉。这一网络平台可以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精髓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使学生利用网络平台这种媒介,感受生活中的社会正气,能够真正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2.强化专业化的工作方法
作为学管教师,在掌握国家各项贫困生帮扶的经济政策的基础上,还要将政策真正落在实处,在各项奖项的评比过程中,既要看中学生的文化成绩,也要注重道德情操所占的比重。在校园网络平台的运用管理上,首先要把好商家及用人单位的关卡,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的资质,为学生的兼职尽可能地创造好的工作环境,也要尽可能确保学生在劳动中不受到劳动伤害。严格按照劳动法监管商家的用人行为。在商家的劳动报酬的支付上,一定要按照劳动者保护法,使学生薪酬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薪酬。在与校外想要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社会人士的沟通上,一定要认真、热情、耐心,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所要资助的对象,合理了解自己资助的款项的流向,确保每一笔款项都使用合理,并且要积极建立受助者与帮扶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渠道,让学生心怀感恩之心,喝水不忘打井人,让社会正能量不断传递。
在对贫困大学生的管理上,一定要分类建档,细化每个同学的信息,建立一个高效完整的信息资源库。在运用网络平台与各个铁路局的联络上,一定要向他们展示家庭贫困的大学生的积极进取的一面,让用人单位更多地了解学生,进一步促进就业。
3.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完善能力
作为老师,一方面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情况。在学生大一报道时就要通过填写纸质资料,与父母沟通等形式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并存放归档。另一方面,要与贫困学生沟通谈心。从学生的自身状况和现实需求的角度出发,着手于其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利用多种资源,有目的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高职生在大学阶段不但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训练出熟练的操作技能,同时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健全品格,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充实地度过大学时光,为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工人做好准备。
对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引导其认识自己,真实地面对现实,能够接受不同经济状况学生之间的差异,不怨天尤人。同时也要明白自身的优势与短板,正确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在精神上做一个独立的人,能够积极地改善自己所处的生活、学习环境,正确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挫折,调节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就业目标,从内心接受自己,学会为自己和他人负责,从而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与学业事业的发展。并且在学生、商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沟通过程当中,让学生能够更多地学会如何与人交往,如何适应不同的社会角色,这种情商上的锻炼与提高,一定会让他们终身受益。
4.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对人的价值、尊严、人格的尊重,对人的思想自由、精神解放、自由选择与发展的鼓励。人文关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个体的生命历程,反映出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理念与个性取向。在处理贫困生国家经济帮扶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受助者的心态,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在与网络平台的商家沟通联络时候,要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注重营造尊重劳动者的工作氛围,切勿出现经济诈骗与欺辱学生的恶性事件。在与地级、省级媒体的沟通时,在宣传优秀学生事迹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防止因为个人隐私的泄露对学生个人生活造成困扰,更要防止“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的产生。在与各大铁路局进行就业选择的时候,也要让学生不卑不亢、自信昂扬,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四、结语
综上,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产生原因的分析,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的分析,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来改善经济状况,同时对促进他们就业的途径进行了探索,以期为工作在学生管理一线的教师带来启发。
参考文献:
一、我国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建立了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以及“绿色通道”等为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给高校的资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显示出一些缺陷。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也日益增多,高校的资助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现行资助体系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助体系分散,资金分配不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忽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资助等。
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
随着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标准也在发生变化,个人信息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资助对象的确定和资助对象贫困等级的确定。[1]目前,我国高校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还存在不确定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各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掌握仅仅依赖于入学时学生递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生源地贫困证明或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也仅仅停留在开学之时填写的几张表格的基础之上,没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跟踪调查、档案的完善与更新以及监控的管理,对于受资助学生的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监控制度也不完善。由于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上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使得有“天上掉馅饼,不拿白不拿”思想的学生有机可乘,再加上社会监控不力,学生可以通过家庭和社会关系得到民政局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此表是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唯一可信赖的依据,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难度。相反,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导致学生未能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无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困难,也得不到国家的任何形式资助。原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缺乏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极易造成国家对高校资助的有限资源在分配上的不合理,容易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同时也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心理伤害,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如不及时纠正这种现象,还会导致部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和措施丧失信心,产生一些偏激的言行,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高校应在原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对传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全面的、科学的优化,从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2]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首先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工作组。由二级学院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院分团委书记和全体辅导员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审核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办法,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资助中心领导进行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其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是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兼顾有党员与非党员、学生干部与非学生干部、少数民族与汉族、城镇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必须在高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学校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由各班资助委员具体组织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国家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统一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提供民主评议会议的结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再次要上榜公示,公开透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被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各班资助委员负责组织各班学生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
2、建立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合理的、科学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所在地的贫困状况与贫困程度,确定该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其具体指标设计如下: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和月支出,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或者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是指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健康情况、家庭有劳动能力与无劳动能力之比,丧失劳动力的家庭成员及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应出具医院的证明。
家庭突发状况,是指家庭所在地(城市/农村)有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及家庭有无遭受重大变故的(一年内)。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也随之逐渐扩大。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高校和中等职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随后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了保障。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从而为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贫困生的准确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因此,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利于使有限的资助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保证国家和学校对贫困生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意义
要做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首要任务是科学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确定资助政策的目标群体。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制度才能提高助学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反,如果不能准确认地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金的使用率就会大大降低。因此,对如何有效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探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发生了偏差,将有限的助学资金分配给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意味着高校资助工作中公平公正原则的失守。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其资助工作的实现,会从另一侧面影响高校学生对公平、公正、公开等人类普适价值观念的认同。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高校总体工作中也许只是一个局部环节,但其内在的价值意义不容忽视[1]。
二、影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因素
1.贫困生证明可信度不高,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确定。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学生主要提供的贫困证明是村镇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两份材料。贫困生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是辅导员了解大一学生家庭情况的重要途径。但是,在现实中,贫困生证明的可信度值得怀疑。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贫困生所在地的村委会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问责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往往不做全面的调查,而是讲利益、讲关系或是做个顺水人情,只简单盖章,不管真实内容,甚至为某些“关系户”夸大贫困事实,从而影响证明的真实性。二是由于受某些利益的驱使,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他们往往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冒充贫困生,与真正的贫困生争夺有限的助学资源。一旦助学资金到手后,这部分学生往往会利用这些钱购买高档的生活用品,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资助的初衷,在学生中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2]。
2.认定标准统一性不高,无法准确定级。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主要的问题是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在认定过程中,由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情况复杂,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有很多,用统一的标准对其进行准确的界定难度比较大。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各地民政部门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也就有所差异。在这种差异下,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个在当地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相比与其他地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相对较好的。这对贫困生的客观认定无疑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此外,贫困生等级的准确认定也同样缺乏统一的标准。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往往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将贫困生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一般来说,贫困生等级的确定是根据班级评议小组的讨论确定的,讨论时常常出现成员意见不统一,各执己见的情况,从而造成讨论结果难有定论,再加上定级过程中常常对认定情况缺乏横向或纵向的比较,造成了贫困生定级标准的不统一。这些都会使资助工作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使各类资助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到真正需要收资助的学生[3]。
3.学校贫困生认定小组水平有限,影响认定结果。
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班级评议小组的水平直接影响贫困生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由于班级评议小组的成员主要来自于班委,这些成员同样是入学新生,他们对国家资助体系及其资助政策知之甚少,对资助工作基本知识完全不了解,并且缺少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经验和能力。高校辅导员往往所带班级数较多事务较重,不能做到事事亲力亲为,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只能从大体上进行指导,这使得班级评议小组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很陌生,常常不知从何入手开展工作。因此班级评议小组的水平有限、缺乏工作经验等因素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此外,由于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贫困生认定标准不明确,并且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使得在认定过程中通常采取让贫困生上台演讲的方式,由班级同学投票评选出其心目中的“贫困生”。这种做法对贫困生认定是非常不利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不愿向班级同学表露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不会上台让同学为其投票。这使得一些家庭经济情况真正有困难的同学往往被忽略,无法得到应有的资助,对准确认定贫困生,落实资助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3]。
三、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1.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必须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学习生活等支出水平综合起来考察。由于学生生源分布广泛,使得家庭经济情况的确定变得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单凭根据收入来源区分大学生群体意义并不大。而研究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却有实践价值,因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消费领域是相对明确的。大学生群体中生活水平的差距主要通过消费环节体现,并且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比较容易观察、分析和测量。因此,应将认定贫困生的切入点放在大学生消费行为的研究和观测上。此外,在制定认定标准时可以借鉴美国针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包”政策,该政策将上学成本、预期家庭支出和资助资金量化,有利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家长根据规定的方法预算、审核、监督和评判资助的公正性[4]。
2.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出现虚假贫困生证明反映出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要引导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助人为乐、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使真正的贫困生收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消除他们内心的压力与不安,为他们营造出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让他们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能够实事求是地陈述家庭经济情况,从而降低贫困生认定的成本,提高认定工作的效率[5]。
3.提高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
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应树立责任意识。一是作为学生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开具贫困证明时,应意识到他们是代表自己所在部门行使职责,对学生、学校和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参与民主评议的辅导员在开展工作前应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涵与目的,认识到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性,同时深入了解每一位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后续的资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必须提高民主评议小组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明白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既可以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又是为了使资助资金投入到其真正该用到的地方[6]。
4.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后续管理。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应该是一个包括前期调查、认定和后续监督管理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注重前期调查、认定,而忽视了后续的监督管理。对贫困生的后续监督主要是指学生群体的监督,必须让每个同学都全面了解贫困生认定和资助程序、标准与方法,并积极参与到贫困生的前期认定和后续监督的行列中。辅导员应对收集的学生家庭信息抽查核实,贫困生资格和等级确定后,应将评议结果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与举报。对于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假贫困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设立监督电话与邮箱,并加强保密措施,保护反映意见学生的利益[7]。
5.实现贫困生资助观念与资助模式的转换。
资助观念的转变,一方面是从传统的物质资助向物质与精神双重资助的拓展与转变,从而在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同时,不断改善贫困生的心理状况与心理压力,提高其心理素质,为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是从资金式资助向能力式资助的转换,通过适当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所谓资助模式的转变主要是实现从“无偿式”资助向“回报式”资助的转换。这种转换一方面可使那些假贫困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主动退出,另一方面贫困生通过做义工等回报社会的方式,可以缓解享受资助的贫困生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是通过劳动换来的[8]。
总之,贫困生的准确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通过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后续管理;实现贫困生资助观念与资助模式的转换等措施,能够有效解决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高校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从而保证有限的资助资源得到合理分配。
参考文献:
[1]刘明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J].学理论,2009(08).
[2]黄娟.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思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09).
[3]杨柳艺.关于新生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讨[J].消费导刊,2012(05).
[4]刘丽.浅谈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J].商业经济,2010(03).
[5]侯鹏飞.关于独立学院如何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索[J].科技信息,2012(33).
2014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金额为716.86亿元,比2013年增加142.75亿元,增长幅度达24.86%,国家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元混合”的资助体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进行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力,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但在实际工作中,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着粗放现象,如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不科学、学生资助管理过程粗放等,制约了国家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着高校资助工作目标的实现。2013年,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的扶贫工作思路,提出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精准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具有较强的个性特点,在经济困难程度、导致困难的原因、个人的资源现状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性,基于这些差异而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高校学生工作者要领会“精准扶贫”的思路与方法,主动了解学生需求,积极回应学生需求,提升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程度与实际效果。
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的内涵
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理念来源于精准扶贫,理解高校资助工作精准化的内涵要从理解精准扶贫开始。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2013年在湖南湘西考察时对扶贫工作做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指示,后期又不断阐释形成精准扶贫理念。推进精准扶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具体而言要做到三个方面的内容:精确识别是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将贫困居民识别,保证贫困户认定的公平、准确;精确帮扶是关键,根据贫困户的特点,实施有效手段进行帮扶;精确管理是保证,通过扶贫信息的管理工作和阳光操作去保证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通过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三者联动,最终达到扶贫、脱贫的目的。
精准扶贫对高校的资助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张远航认为,精准资助就是找准资助对象,通过差别化的资助形式,提升资助目的与资助对象需求之间的契合度,最大程度发挥资助的效能,具体体现在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形式精准以及效能精准等方面,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和基础,提供满足资助对象个体需求的资助举措使资助工作的定位和目的,形式精准是资助的过程与方面,效能精准是资助的价值和评价。所以,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化程度要从贫困认定、资助供给和资助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二、精准化是高校资助工作的现实要求
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是破解当前问题的要求。“精准”的对面是“粗放”,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在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对于贫困生识别不足,在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忽视贫困生的实际需求,在贫困生的管理过程中轻视对贫困生的教育引导。这些问题影响着资助工作的发展和资助目标的实现。
第一,贫困生认定粗放,对困难程度鉴定不足。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前提,各高校基本都制定了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对认定条件、程序做出明确规定。这一制度规定,看似为高校辅导员开展资助工作提供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其一,认定材料难以完整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的认定依据民政部门证明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贫困证明等材料,由于证明材料的表述方式、地方民政部门审核不严等问题,相关材料难以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其二,学生的不诚信现象对经济状况认定工作造成干扰。通过贫困认定并且申请助学金的同学,每年可以获得3000元左右的资助,对于学生来说是笔较大的收入,个别同学“不贫装贫”,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申请贫困认定,而使资助失去原有意义。
第二,贫困生资助方式单一,以经济资助为主。资助过程中仅依靠经济帮助,忽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了解。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资源、成长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表现出物质的匮乏,还表现出综合素质、发展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的不足。受资助学生已经不满于与单纯的经济资助,而表现出对能力发展的诉求。同时,新形势下也要求高校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型,多措并举提升受资助学生的发展能力才是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所在。高校资助工作管理粗放,未能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现实需求,停留在物质保障层面。这就要求高校资助工作及时了解受资助学生的个体需求,为学生创造实践平台,在为其提供经济支持的同时注重学生的能力建设。
第三,后期管理不完善,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不足。在高校资助工作中,重视前期的认定、评审,而忽视后期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未能发挥高校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也未能对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做出有效监督。可以通过助学金的发放仪式、志愿服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感谢国家、社会的关心与照顾,树立感恩意识。同时,对助学金的使用去向做出有效监督是确保资助工作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弥补前期资助工作缺漏的重要举措。当前不少高校只是确保资助资金到账,而到账后受助学生如何使用,学校不加干预,未能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三、高校资助工作精准化的实施路径
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发展有助于提升资助资金的适用效率,提升资助的实效水平。高校资助工作的精准化发展要从资助工作的整个过程人手,实现从贫困认定到后期的资助监督整体的精准化运作,从而推动高校资助工作由“量”到“质”转型,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转变。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6C-0016-03
从2014年秋季起,我国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制度实行重大改革,开始全面实施奖助学金和收费制度改革,对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实施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配套资助措施。目前,研究生奖助体系日益建立并完善,为研究生培养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实施过程中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在全国实施脱贫攻坚战过程中,如何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减轻经济和心理负担,促进其顺利成长成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而重要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奖助界限模糊,受助主体不明。在现有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奖助界限比较模糊,有些奖助措施很难区分是奖励优秀学生还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仅用于资助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助学”性质十分明确,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每一位全日制研究生,带有普惠性质,两者有本质区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否真正“助学”值得推敲。与此同时,在现有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部分政策受助主体不是十分明确,很难加以区分和对待。如国家助学贷款是现有高校资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本科生而言,一般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是帮助其解决经济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对于研究生而言,申请条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笼统规定为“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贷款人在校期间由政府贴息和垫付风险补偿金,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资源宝贵、资金有限,而研究生申请无明确条件,容易导致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他们或将贷款用于其他用途,或用于超前消费,既浪费了国家有限资源,又容易导致申请人背负经济负担,为后来工作、生活带来一系列问题。
(二)重视学业奖励,忽视困难资助。在目前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主要注重考察学生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人,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共计奖励金额10亿元;学业奖学金因地域和学校而异,分为不同等级和标准,覆盖面也各不相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涵盖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则是只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对家庭和个人经济状况并无特殊要求。至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仅在配套政策措施里面提及,“高等学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高校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涉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资金规模较小,受惠学生人数较少,作用发挥十分有限,难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济需求。
(三)組织机构不全,工作机制不顺。我国本科生奖助工作起步较早,尤其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十分重视,组织机构较为健全。目前各级政府和高校普遍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指导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研究生奖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组织机构不全,工作机制不顺。如目前部分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研究生奖助工作,部分高校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开展,还有部分高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院(研究生处)共同开展研究生奖助工作,其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侧重于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处)负责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工作。由于多头管理和职责不清,导致研究生奖助工作多有重复交叉,甚至存在信息不畅、相互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开展。
二、我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够到位。目前我国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从政府到学校制定了一整套资助体系,既有经济帮扶,也有精神激励,还有综合素质和能力拓展、提升计划等,大大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解除了其后顾之忧。但是,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普遍缺乏关注,有些人的观念要么仍然停留在研究生公费制度阶段,认为研究生不用收取学费,没有多少经济负担,要么认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一般直接工作,不会攻读硕士学位,学校不会存在多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由于认识不够到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忽视。
(二)政策存在偏差,资金分配失衡。目前各高校十分注重科研奖励,追求科研成果,而研究生作为重要科研力量,学校往往将其科研和学业成绩直接挂钩。为了激励研究生勤于学业、积极科研、勇于创新,高校往往在学业学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设立奖学金,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导致奖助资金的分配比例出现失衡,出现重奖励而轻资助的现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受到的资助十分有限。以福建省属某高校为例,其中研究生学费的63.5%用于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奖励金等,只有6%的学费收入用于助教、助管岗位津贴,4.5%的学费收入用于特别困难研究生减免学费及各类补助,1%的学费收入用于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不难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经费比例仅为奖励金额的六分之一,学校用于研究生的奖励经费大大超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经费,奖助经费分配比例严重失调。
(三)认定办法缺失,助学资金不足。教育部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出台了一整套健全的认定办法和流程,为后续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尚未有完善的认定办法和制度,导致相应措施无法落实到位。部分高校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办法,但多数是定性表述,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难以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导致资助目的无法达到。如没有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没有严格的认定程序,一般仅仅采取班级投票、学院推荐等方式选取受助对象,导致助学对象的选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无法进行精确资助。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资金不足,尚未有较大覆盖面、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措施。虽然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是其无差别地面向全体学生,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助学”资金的发挥,其所起到的作用相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来说十分有限。
(四)工作不够到位,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各级政府和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上,普遍存在注重本专科学生而较少关注研究生的现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得不到及时了解和帮助。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经验不足,还未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影响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此外,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开展时间较短,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工作队伍有待加强,或为兼职,或者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影响了具体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奖助理念。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体系不够健全,一个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助学理念尚未转变。因此,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习、生活现状,了解其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的帮助,让各级政府和部门充分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此同时,要加大力度宣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励志典型,充分展示其自立自强、奋发进取的良好风貌,充分体现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成效。只有经过大力宣传和充分认识、了解,才能转变研究生奖助理念,才能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重奖轻助”的工作现状,实现向“奖助并重”转变。只有思想上和认识上发生根本改变,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力度,增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经费,改变目前忽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不利局面。
(二)开展认定工作,做好专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资助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后续工作开展的成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可以借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办法和流程,由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构成、生源地经济等方面情况进行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最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数据库,并随时动态更新。相关资助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审核、检查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档案。同时,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资助政策,除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享外,助管、助教理应也和本科生勤工助学一样,专供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此外,还可以增加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金额,将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提高一个等级和标准,按照目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将其提高至每年每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