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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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是指“自身原因”,包括人生观、价值观等因素;而外因主要指源于家庭、学校、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到西方性文化思潮的影响,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的巨大冲击,不少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崇尚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寻求刺激,对物质欲望的要求十分强烈,成为其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我们在众多案例中看出,他们将是否满足个人的需求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标准,甚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为此置法纪于不顾,用各种非法手段达到满足自己欲望之目的。特别是在伤害、暴力犯罪方面青少年犯罪占了一定比例,其中许多案件是由于一时过激触发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少年自身素质较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无知性、盲目性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很容易被人教唆利用,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其中,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尤为关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的时候往往是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甚至对子女丧失信心,放任孩子的不良行为;尤其是随着社会离婚率的增多,父母离异后的孩子更是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对象。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8-0059-02
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内涵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它是指通过对公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法治思想教育和宣传,使公民树立依法治国,并以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并用法治思想来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教育活动。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性工作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旗帜鲜明地把青少年法治教育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青少年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并积极投身于其中,能够敏锐地意识到法律与自身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可以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深度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二、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联性
党的十以来,就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做出重要论述,明确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建设来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在作用范围上有所差异,但二者在思想来源、主要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
(一)从思想来源来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其共同基础
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二者的目的均在于为青少年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使青少年群体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导向,树立起共同的精神信仰。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与其所处社会的特定传统文化是紧密相联的。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几千年累积沉淀的优秀文化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和践行青少年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支点。
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以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逐渐演化、渗透成为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思维方式,为青少年精神家园的建设提供厚实的文化土壤。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逐渐形成了以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也是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
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他们有着共同的思想渊源和精神目标。
(二)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蕴含了法治精神,二者存在整体与部分、包含与被包含的紧密关系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都是青少年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其作用均在于引导青少年保持崇德重法的精神状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是塑造青少年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行为准则。二者各有侧重,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相应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出发,总体阐明全体社会成员赖以生存发展的共同价值准则。其中,社会层面的法治价值是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搭建了整体框架。从主要内容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追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充分说明法治精神蕴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
(三)从功能目的上看,两者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力,通过对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培育,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砥励蓬勃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追求,满足了青少年对精神信仰的追求,指引青少年的生活实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青少年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融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着内在的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契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价值力量的重要支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一直以来,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成绩斐然,但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法治意识的不断深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的问题,弱化了法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用,阻碍了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和法律修养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充分解析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探索提出行之有效的化解方式,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融通,在现阶段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我们既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理论教育,又要落实好青少年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实践教育。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实现二者的有效融通,促使二者相互转化,有效提高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1.充分融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强教师理论宣讲与学生实践养成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与践行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中理论知识的教育与学习是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提高青少年法治水平,培育法治价值与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在此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充分有效地融入到各教学环节中,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以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表达、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生动活泼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追求、外化为青少年的行为自觉。最后,要鼓励青少年群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去体会、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精神。进而提升青少年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日常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
为全面开展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区形成了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开展多形式的宣传
每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期间,活动紧紧围绕当年的活动主题为中心突出重点,形式创新,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治、法规。
一是各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紧紧围绕中心“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进行,学校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氛围。如2017年9月15日下午,我区在xx小学举行了“争做守法小公民”集体宣誓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将法治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充分发挥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法治副校长分别进行了法治讲座,认真为学生辅导了《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三是积极营造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了网站、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法治教育氛围,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使“法治宣传活动周”的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去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我们又怎样才能帮助他们去学习法律知识进而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遏制住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呢?
(1)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进行必要地审视和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另外,加上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使大量的农村人口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由于这一系列的社会变化,使青少年群体在生活上、思想上都呈现出了多层次性,因此我们在普法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青少年群体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和科学的普法观念,加强青少年对我国《宪法》的学习,增强他们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了解自己在自己的国家中能享有那些政治、经济、文化权利,那些是我们能够做的,而哪些又是我们不能够做的;同时,还了解自己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
(2)对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在形式、内容和方法上要创新,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我们的普法工作者要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们的青少年群体可根据家庭情况来划分,例如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稳定的青少年,他们由于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较高,因而能够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知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较高。这部分青少年犯罪概率较小,但也不能放松教育,他们也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因此针对这部分青少年,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加强法制教育。
(3)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而家庭不完整的青少年群体,这部分青少年由于家庭的破裂,跟着父亲或母亲单独生活,也就是社会上俗称的单亲家庭,他们由父亲或母亲单独抚养。由于父亲或母亲忙于工作,从而疏忽了对子女们教育,再加上父母亲在婚姻问题上的不当处理,给他们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们伤害,父母又没有及时的与他们进行沟通。这部分青少年容易形成偏执形性格,一旦遇到问题,挫折,特别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要加强他们对我国《刑法》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使青少年初步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了解《刑法》是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刑事法律规范;《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对有轻微违法的人进行行政处理的行政规范,两者的共同点是对违法犯罪的人追究责任。通过学习,青少年可以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及鼓励的。增强自己对不良现象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从而减少社会犯罪,促进社会安定。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和家庭带来灾难,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仅是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百年大计。
青少年犯罪的形势很严峻,已被公认是继环境污染、吸毒贩毒之后的第三大公害。究其原因,既有青少年的主观因素,又有学校、家庭、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一些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极为贫乏,法律意识极为淡薄,不知法、不懂法、犯罪后而不知的状况,也是青少年犯罪的不可回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自觉守法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是一项保障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但我国学校法制教育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重视不够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致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评价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2.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3.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是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视情况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4.质量不高,老师队伍缺乏专业化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5.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针对我国学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应采取以下对策:
1.学校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从素质教育高度出发,明确教育目标,提高教师素质、调整课程设置、建立法治环境,使法制教育产生明显实效。首先,必须纠正重智育轻德育,注重思想教育,淡化法制教育的错误思想,而要从培养青少年的角度出发,用科学的知识和法制的观念来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明确树立以培养纪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讲解法律知识为内容的法制教育目标;其次,教师加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青少年保护法》的学习,并起到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第三,调整课时设置,提高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课中的比例;第四,加强学校行政管理,建设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第五,建立家长学校,针对有问题学生的家长和部分认为教育只是学校责任的家长进行个别谈心,提高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讲座,以提高家长法制教育的责任心,使法制教育在学校、家长之间形成良好的循环。
2.家庭教育是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
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的作用,切实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认真承担起法制教育的义务,采取科学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不能“只重生理,不顾心理”、或采取溺爱、放任或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要从其刚刚懂事起,培养其知法、守法的观念,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思想,并教育其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
0.引言
在校青少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认知水平不高,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遭受外界不良思想观念侵蚀,进而产生思想观念扭曲,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是每个学校都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1]。而且素质教育也要求学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用法律素质促进和保障其它素质不断提高。素质教育背景下,学校必须重视和重点做好在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
1.1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建设问题
当前赣州各区县自学形成了教育部门与司法、法宣、青保等部门联动合作工作机制,各区县建立了区县及业务工作模式。如章贡区成立了“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负责区域内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普法内容选定、教材编写、宣传小组等工作内容相互协调。司法负责提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和任教工作,派出所为学校提供法律教育案例和音像资料等。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各个区县和学校呈现“不均衡”特点,具体表现在各个区县、学校和教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造成不同区县、学校乃至班级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同,学生的法制意识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在领导重视的区县和学校,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条件更加完备,教育模式和方法更为多元化;而不重视的学校,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
1.2宣传教育队伍问题
师资队伍培训不足。法制宣传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教师也需要度法律及法制教育工作有深入研究。如果教师自身对法律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深入,教师难以渗透法制宣传教育,甚至容易误导学生。而对赣州某中职学校的教师的调查显示,多数学科教师担心自己对教材中法律知识点进行正确解读而误导学生[2]。另外,法制宣传教育的志愿者队伍缺乏整合。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学校各个学生组织、学生家长、专业教师、司法队伍及律师行业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志愿者,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力量庞大。但是,志愿者队伍分散,缺乏全局统筹,自愿者队伍资源整个力度不够,难以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1.3课程设置问题
文件方面,政府以法律文件形式对法制宣传教育作了全面规定,对各个阶段在校学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实践方面,班会、课外活动、活动课、选修课等多种方式共同开展。主干课程方面,各年级根据和学校分别开制定不同的课时,部分学校制定了法制教育校本教材,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但是,课程设置仍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主干课程。由于法律知识更新速度较快,课改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校本教材研发需要不断更新。而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工作也需要对相关学习教师的引导。专题活动课和课外活动课难以固定,需要从更高层面上用制度形式保证专题活动课和课外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2.1组织建设对策
政府重视程度和统筹规划能力决定了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市区两级政府必须提高认识,加强统筹,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行动力。第一,市区两级建立对接合作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第二,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定期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时总结上一阶段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不足和成功经验,推进和完善未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第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控和评价制度机制,依靠科学的监控和评价机制推进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如市级政府出台相应的监控机制,确保区域和学校落实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四,建立促进交流平台。搭建各个区县和学校定期交流展示经验的平台,相互借鉴和学习成功经验。
2.2宣传教育队伍的对策
一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专业性指导和人员的覆盖面。虽然许多地区都开展了教师法制教育培训,但是培训对象主要为班主任,而学科教师和非主干课程教师培训机会较少。因此,首先要扩大培训覆盖范围,让班主任、德育干部、校领导和任课教师都参加培训,并为教师培训提供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完善培训教材编制,组织专题性和系统化培训,落实科学培训方法。重点做好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认可教师培训,让法制教育能够普惠所有学生。二是发挥个人和社会团体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个人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如组建家长志愿者团,参与学校公益活动,吸引学生家长参与法制教育活动[4]。或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吸引家长参与,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招募高校法律专业教师和学生、律师协会等,发挥他们的特长,既为他们提供社会实践的几机会,又有助于实现法治宣传教育。
2.3完善课程设置的建议
一是正确定位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在法治教育中的地位,发挥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系统性、结构性和严谨性作用。二是用课程设计思路开展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设计,将以学科课程的标准要求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组织专门的力量研发活动教材,形成法治教育自主体系。三是利用德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德育的作用。如将德育融入法制专题教育和课外活动中,即可争取课时、经费,还能让道德成为学生法律规范意识的底线。
3.结语
素质教育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全新思路和良好契机,学校以素质教育要求为依据,理清素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关系,从而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陈德永. 从法律的导向性失灵审视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J]. 群文天地,2011,15:121-122.
一、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趋势,形势比较严峻。贵州瓮安“6.28”事件、贵阳某中学“9.27”案件、贵定中学“9.16”案件、金沙县高坪中学学生骑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等便是典型案例。这些事件的发生,触目惊心,令人痛心,既反映了中小学发展教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又凸显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2009年起,贵州省教育厅组织160多名专家开展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形成了具有系统性、科学性、趣味性的研究成果《中小学法制教育》,这在全国属实首创,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是贵州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新举措,是贵州教育的一个亮点,教育部以题为《贵州省积极探索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学科教育》的简报,向全国推介我省的经验。做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违法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家庭因素:现在的农村经济不富裕,为了生活许多父母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据调查,目前农村学校的留守儿童人数占学校总人数的比率明显提升,本学期我对我校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查,数据结果显示,留守儿童的人数占总人数的63.4%,由于隔代教育、沟通存在代沟,很多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根本就管不住导致他们成为了违法犯罪的危险分子,还有很多家长由于文化低导致教育方式专制,对孩子的要求过高,控制过严,忽视了孩子的生理、心理的发育,同时也忽视了孩子的个性差异,严重影响了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2、学校因素:为了追求升学率,部分学校教育重视知识灌输,轻能力训练;重智力、分数,轻情感、意志、道德品质,没有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学生的法律意识。
3、社会因素:社会上的不宜青少年入目的影视文化,不宜青少年进入的娱乐场所(如:舞厅、酒吧、游戏机房等),吸引了不少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的学生,还有一些不法商人用黄、赌、毒的危害侵蚀青少年,致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因此如何执法力度,增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和防御能力,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利益,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
三、预防学生的违法犯罪的对策
1、遵循青少年发育规律,做好家庭教育。中学时期被称为“心理断奶期”和“期”,这段时间学生容易产生感情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这就需要父母理解其日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发展需求,科学地引导并热情地关怀其成长,给其讲授必要的生理卫生和心理卫生知识,用亲情和爱心去抚慰其失衡动荡的心态,使其获得心理安全感,克服心理上的挫折感。
2、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经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因此学校要加强德育教育,要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在教师中大力提倡“教书育人”的思想,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关心特殊学生,提倡“因材施教”、“发展个性”,让教师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桎梏中走出来,做素质教育的探索者。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要全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创设一个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
3、加强社会教育,形成教育网络,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社区各街道、村委会对所在区域的在校学生,要及时了解,尤其是对家庭特殊的孩子,做到心中有数,重点帮教,并做好家长的工作,使教育形成合力。
只有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有机结合,全方位地进行教育并形成网络,对于疏导中学生的不良心理状态,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将是一个有力的措施。
四、初中数学怎样渗透法制教育。
1、初中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首先应充分遵循数学教学的规律,根据数学教材的特点挖掘教材中涉及法制教育的渗透点。同时还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渗透方法,使数学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非常融洽的统一体中,不能每节内容都去渗透法制教育,应该找到合适的渗透点适时渗透,例如:北师大版初中八年级数学上册第五章分式方程中有一道关于高速公路的例题,在这里我们可以在课堂上花2-3分钟的时间与学生交流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使数学教学中的法制教育收到好的效果,才能使学生不是被动接受,自然就和教师所渗透的法律法规产生共鸣。
2、教师要言传身教,常言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只有在社会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去违法乱纪,不沾染社会上的恶习,在学生心目中树立一个崇高的形象,才能在无形中感染学生。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历来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极大重视。相对于社会层面上对成人的普法教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优势十分明显,效果更加明显,往往事半功倍。主要表现在:
(一)易接受,有针对性
青少年时期,非常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这对于他们法律意识培养十分有利。一是“三观”尚未定性,有的还是一张白纸,正需要我们去绘最新最美的图画。通过适当的法治意识培养,能促成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形成依法行事的强烈法制意识。二是年纪轻,正是好学的年龄,容易学的进去,学法的效率高。
(二)好组织,有广泛性
青少年大多数是在校生,有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条件,得天独厚,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能做到有计划、有地点、有师资、有教材,工作既系统又规范,履盖面100%。而对于校外的青少年,针对他们好学好动的特点,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也是相对容易组织的。
(三)效益高,有普遍性
青少年法制教育,一般来讲效果是非常显著的,而且相对于成人的社会化教育,往往是事半功倍。青少年时期法制意识的初步形成,不仅一生受益无穷,更是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极大推进,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
1、从小教育,普法成本效益最大化。我们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一定的普法成本也因此将使他们终生受益,社会效益也因他们走上社会就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而得到最大化的回报。
2、以点带面,青少年普法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青少年一般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积极性高;二是执着、认真。他们的这些特点在普法学习和宣传中将使他们不自觉地成为普法的小宣传员、小督查员。将起到一个学员一个点带动全家一个面,进而达到推动周围一片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有效地促进普法工作。
(四)全面发展,有积极性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新人要求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发展,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如果缺少了法律那将是不完整的或是不完全的不懂法的“人才”,在如何应对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生活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将是不可以想象的。不懂法的“人才”不仅不能称其为人才,而且都根本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公民。他们必将在人生道路上碰得头破血流。懂法律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对我国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普法教育,对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与不足
现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关协和综治等主要职能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离建立高素质的法制社会的战略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样差距的根源就在于社会各层面缺乏较高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没有真正认识到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需要、有要求,但缺乏战略眼光、缺乏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体表现在:
1、重文化教育,轻素质教育。
在高考、中考的指挥棒下,小升初、中考、高考无不唯分是论。考分、升学率是“硬件”,其他都是“软件”,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也是老师的命根,教育部门的考核就是以分为准、以分为据、以分为俊的,只要有分,有升学率,自然一俊遮百丑。分数上去了,学校有名,主管部门有誉,教师有利,学生有奖,“好处”都有了。因此也就不太在乎素质教育的成效了。素质教育也说没有数理化那么重要,那么全力以赴了。追根溯源,重分数、轻素质的教育弊端就是官员的偏面的政绩观和整个社会的急功近利的心态的突出体现。最终将导致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分低能,有才不懂法的不法人才或温室人才,如此低素质的人才是难以承担起二十一世纪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任的,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将举步维艰。
2、教育的切入点跑偏。
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件中,学校的出发点多数是为学校的教学服务和学校校园治安环境服务的,而从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这个层面上来考虑的较少。因此在教育活动中,一是重遵纪守法规范,提要求多。纯灌输式的教育,效果差;二是轻权利教育,讲义务多。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不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三是淡意识培养,讲知识多。知识多,只能说明知法,不能说明其他问题。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意识的培养是最重要的,要培养青少年的自觉守法、依法意识。
3、小学生的教育不应忽视。
学法也要从小抓起,要从小培养他们法制思想、法治观念。忽略了小学生意识形态初步形成的最佳时期的法制教育是非常可惜的。千万不要认为小学生不懂事、好管理,人单纯不会出漏子,少上点法制课没关系。培养意识越早越好,意识的培养胜过单纯的知识培训,法制教育从小学生抓起,千万不能放松。
4、社会上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这部分青少年正值青春期,正在成长的阶段,正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他们失学后,流入社会,没有了学校的约束,没有了老师的管束,也脱离了家长的视线,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养成坏习惯,甚至误入歧途。因此,对他们的教育,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教育,人难找、难组织,是社区教育的薄弱环节。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政府部门要抓紧抓好,更要进一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要在教育的形式上、内容上和组织的方式、方法上寻求突破和创新。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
1、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
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可以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有布置,实绩有考核,能做到教育中“四落实”、“四到位”。“四落实”:有计划、有地点、有材料、有师资。“四到位”即课时到位、内容到位、责任到位、实效到位。确保教育的相对系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制教育的全面落实。
2、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青少年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应是我们当前普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校生法制教育在教育的投入上、教育的效果上相对于社会层面上的成人法制教育,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成本低、效果好,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3、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以社区为平台,解决好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这个难题。
流入社会的青少年有相当多数部分是因家庭有问题或是学业差、在校表现差、缺乏上进心、升不了学的那一部分流失生和落榜生。这部分流入社会的青少年尚未成年,无技能、无专长,没有职业,终日在社会上游荡,缺少了学校和家庭的有效管束,他们极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他们应该是法制教育重点的帮教对象。我们要以社区教育为依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办好。家长和社区要共同努力,法律援助重点倾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确实做好这群法律上的弱势群体的帮教工作,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4、观念和意识的培养是教育的首要目标。版权所有
法律常识好教好学,也容易考核、容易操作,但常识学习能让大家知法、懂法、用法,但不能保证他们以后能守法、依法。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是单靠法律知识来就能保证的,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增强和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知道观念和意识的形成是需要经过长期有效针对性的培养,潜移默化和熏陶,是从思想上、观念上、意识上给予不断的渐进的强化和固定。因此我认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在教育的内容上适当调整,把观念和意识的培养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努力方向。
二、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护能力
1、大力开展了普法教育。一年来,以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条例、环境保护法、打击犯罪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两会”(班会、校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两进”(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充分利用法制课堂、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方式,面向在校学生、社区未成年人、尤其是闲散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预防犯罪的效果。
2、积极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我们将三月份第二周、九月份第三周确定为“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结合新学期新老学生入学,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3、着力开展了青少年维权教育。发挥法制校长的能动性,引导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积极开展法制讲座,结合实例,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分割的自护知识,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
4、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在搞好法制课堂的基础上,对中学、小学开展了青少年学生心理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塑造健康人格,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情欢迎。
5、推进示范性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未成年人犯罪社区”建设。围绕青少年法制教育,我乡建立了青少年法律培训基地,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教师、教材和被教育对象,做到了“有计划、有场所、有教师、有教材、有对象”。,还选取社区居委会为试点,开展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推进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1、抓教育,努力引导青少年的思想首先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纪念日主题活动,用家乡的故事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加深他们对国情、县情、镇情及民情的了解,使他们懂得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建设家乡。
2、抓宣传,积极营造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20*年,中、小学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园地,为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还制作了16块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禁毒宣传等方面的展板,定期在中小学巡回展览,并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录像,使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及道德观念的学习教育。
3、抓实践,大力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进行。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开展环境清扫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在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受到教育。以“远离网吧、健康上网”为主题,在学校开展了“青少年网络文明行”活动,教育青少年信守公约、文明上网,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4、抓服务,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青少年维权岗,对分割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指导学校团组织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提高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家庭细胞”工程,建设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教育青少年更加珍爱生命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实际在很多事情上的表现都有些冲动、不理性,甚至在关乎生命的问题上表现得也是不够谨慎。实际上在他们心中,往往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意识,缺乏一种珍爱生命的态度,这就导致他们可能会因为一些琐事就走上犯罪的不归路。这种对生命的淡漠态度不仅是表现在对自己的生命上,对别人生命所抱的态度也是如此。当事情发展到无法挽回的程度时,他们才会感到追悔莫及,这实际上也反映出他们一定程度上的侥幸心理。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加强针对青少年的珍爱生命的教育,使他们懂得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要让他们明白违法犯罪必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身心伤害,要让他们明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三、引导青少年多渠道学习法律知识
较之以往任何时期,现在的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要更为宽泛一些。目前好多媒体都有办得很好的法制栏目,这都为青少年在轻松的状态下学习法律知识创造了可能。我们应当通过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明白,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是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的。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就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应付一些生活中复杂的问题,就可以很好地保护自己,同时也免于形成对他人的伤害。我们还应当推荐给青少年一些好的法律知识读本,让他们尽可能学一些相对系统和完整的法律知识,并尽可能使他们产生学习的兴趣,以利引导他们最终走上自主、自愿、自觉的学习之路。另外,老师还可以专门利用一些时间和学生一起就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作一些评析,以期不断强化青少年明辨是非和深层次剖析问题的能力,使他们能够知法用法,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相信也一定会因此从整体上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案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治委、区委宣传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团委、区妇联、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建邺区中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协调解决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与新途径。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联合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组成由各校团委、少先队、政治教师、班主任、社区教师、法制副校长为主体的法制教育骨干队伍,建立定期分析例会和学习制度。各校定期组织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评优、评职称和竞聘上岗的依据之一。
三是坚持正面引导。坚持依靠课堂主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确保普法开课率达到100%;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坚持把法制教育与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相结合,促使中小学生将日常行为规范真正内化为各自的自觉行为,使学生从最基本的规范做起,逐步树立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培养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开展有益的课外活动,以健康、向上、多彩的课外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的注意力,以科学、健康的精神文明活动占领学生的思想阵地,让学生自觉抵制不良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是坚持形式多样。紧紧围绕青少年学生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普法小品比赛、普法系列报告会、开展法制课观摩活动、法庭旁听活动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在动口、动手、动脑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尤其是引导学生们围绕《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材于日常生活,自编自演普法小品会使他们印象更为深刻,教育效果更为显著。
三是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没有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其他教师兼任,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仅靠课本照本宣科,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而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又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五是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在教育管理中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特别是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社会环境来约束,法制教育严重脱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它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如何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
一要部门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二要丰富内容。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