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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入股方式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2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基金入股方式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基金入股方式

篇1

资金面中性偏紧 年内降息概率低

回想6月钱荒风暴来袭令债市遭遇较大调整压力,此轮风波是否接近尾声?谢志华认为,六月“钱荒”末期,央行接连发文稳定市场预期,并且有实质性的针对某些银行的流动性求助行为,因此7月以来资金紧张局面得到有效缓解。目前资金维持中性偏紧状态,符合央行“宏观审慎”、“防风险”的思路。下半年,若仍有商业银行不自律,央行仍会有惩罚性措施,不排除演变为“小钱荒”的可能。但我们更倾向认为,商业银行已经从六月的事件中吸取了足够的教训,会仔细权衡利弊。

日前央行放开贷款管制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谢志华看来,此举信号意义大于实际作用,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存款利率放开及相应配套政策出台(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们判断,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表明政府锐意改革的决心和魄力,年内降息概率进一步变小。”

在谈及利率市场化提速对债市造成的影响时,谢志华分析指出,存款利率对利率债影响更大,由于短期内基准利率变动概率不大,利率债收益率有下限(如10年国债3.4-3.5%);而信用债收益率与贷款利率关联性更强,由于目前实际执行基准上浮的贷款占大多数,企业发债成本仍相对较低,信用债供给暂不会锐减。值得注意的是,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并不能立即改变国内总需求疲软、信贷客户分化的事实,下半年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恐仍不乐观,进而推升潜在的信用风险,这也是诺安谨慎对待中低评级信用债的重要原因之一。

看好利率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

近来愈演愈烈的中低等级降级潮也印证了诺安的观点。据WIND统计,今年年初至7月24日,共有38只信用债被降级,是去年的10倍还多(去年同期只有3只信用债被降级)。对于债市黑天鹅频现,谢志华总结道,今年债市的“黑天鹅”事件或来自两方面:宏观层面,监管行动深化,违规风险继续暴露;微观层面,某些发债主体资质继续恶化,触及违约底线。下半年信用债仍具备一定的票息优势,但信用利差可能扩大,难以获得资本利得。谢志华介绍,诺安基金历来奉行稳健的投资风格,资金头寸管理、信用债内部评级等都有一系列严格的内部风控流程。有关数据统计,今年先后发行的诺安鸿鑫保本和诺安信用债券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诺安鸿鑫保本年化收益达6.08%,诺安信用债券年化收益达5.76%。均有力地凸显诺安稳固收益团队的表现。

“未来一年,利率债收益率波幅有限,从基本面角度,相对而言下行概率更大。当前多数信用债的信用利差均保护不够,资本利得需等待信用利差扩大并稳定后。危中有机,我们相信目前国内债市仍处在发展壮大的长期上升趋势中。”谢志华表示。

据基金合同显示,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所投资的债券的信用评级均在AA-以上。同时与股票、权证、可转债等权益类资产绝缘,属于纯债品种。

汇“纯债+定开+浮动费率”优势于一身

篇2

第一,他只说全国社保基金不直接进入股市的部分,却不讲其已经以委托方式投资股市的部分,也不讲社保基金转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部分,这样的政策表述是不完整的。

第二,过于笼统地讲股市的高风险、高收益这个一般性特征,却回避了股市对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回避了蓝筹股、优先股对长期投资者的支持功能,这样的认识是很片面的。

第三,他把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养命钱”的一面与股市有风险的一面截然对立起来,把社保基金与股市的关系夸大为“水火不相容”,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早在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办法》同时规定,“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并委托社保基金托管人托管”。

从2003年6月起,全国社保基金就开始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以委托投资的方式进入股市。这就确立了全国社保基金通过委托方式投资股市的模式,并且这一模式已持续至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一般所说的“社保基金”并不是一回事。由于这两个基金都被简称为“社保基金”,所以常常引起混淆。

篇3

更加出乎市场预料的是,3月26日,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包括养老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根据该通知,养老金的投资仍然限定于银行存款与国债。养老金进入股市的大门似乎又被财政部牢牢地关上。

人们因此而迷糊起来。养老金到底能不能入市,尤其是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一事,会不会因为财政部“3.26”通知的出台而受阻?笔者的看法是,养老金入市一事确实被财政部叫停了。不过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一事例外,财政部通知并不影响广东千亿养老金进行委托投资运营。这其中的玄机在于,财政部的通知实际上2月15日就已签发,但一直延缓到3月26日,而在该通知之前,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一事正好获得国务院批准。可以说财政部的通知延迟,就是为了给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放行的。很显然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肩负着养老金入市的试点重任,只有试点获得成功,财政部才会开启养老金入市的大门,否则这扇大门很难开启,特别是在养老金进入股市的问题上,恐怕还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

目前,养老金入市问题所面临的处境非常尴尬。一方面是养老金面临着巨大的保值增值压力。目前养老金的节余是1.92万亿元,但目前养老金仅限于投资国债与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有2%左右,远低于通胀的水平,由此导致养老金每年的损失超过数百亿元。而另一方面,目前允许养老金入市,特别是允许养老金进入股市,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因为目前的股市还是一个缺少投资回报的市场。就是支持养老金入市的人们也不能保证养老金进入股市后只赚不亏。毕竟2011年社保基金的证券投资体现为负数;企业年金去年亏损超过20亿元,其中股票型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23.66%。而担负着为社保基金理财重任的投资基金,去年更是亏损了5000亿元之巨。

篇4

首先,开展创业投资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以后,在以“火炬中心”为核心的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孵化器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近700家。但是,大部分孵化器仍停留在提供简单的科技物业服务层面,孵化器自身发展受到限制,难以跟上创业环境变化与创业企业的需求变化。

其次,开展创业投资是孵化器持续发展的必然抉择。孵化器的服务内容,从它的诞生到现在一直在演变、丰富和发展着。从国内外孵化器的发展历史来看,孵化器的服务已经从传统行政服务发展到以提供各类增值服务为主,再到以投融资服务为主,这是孵化器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必然发展之路。据哈佛商学院2000年所作的一次调查,在美国,那些只提供一般性行政服务的传统孵化器所培育的初创企业几乎都胎死腹中。因此,美国现有还在运行的孵化器几乎都把增值服务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孵化器开展创业投资不仅是孵化器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创业企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创业投资,能够有效缓解在孵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增大孵化资源供给能力,加强孵化器与在孵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企业创新,实现在孵企业与孵化器共赢。

投资运作模式

针对孵化器创业投资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其拥有的资本实力,孵化器通常采取不同创业投资运作模式:在孵化器发展的初期,孵化器工作以行政服务为主;进入成长期的孵化器,开始其“种子”资金的设立与运行,注重培植孵化器自身建设与扩张。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基本都建立了企业入园项目筛选及跟踪机制,孵化器在孵企业的新上项目都是最新技术成果或最新创意,经过入孵过程的严格筛选及跟踪,一些具有启动资金少、潜力大、风险高等特性的项目便可以作为重点项目来关注。

当孵化器进一步发展到扩张期和成熟期,它作为投融资平台,就必然会通过建立创业投资基金,适应进一步持续发展的需要。孵化器作为创业投资机构的出现是其发展过程的一大转折,是它上升到新平台的标志。目前,国内有许多孵化器设有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对在孵企业的创业投资,实现了在孵企业和孵化器自身的共同发展。

出资方式

与普通创业投资机构不同,孵化器作为一个特殊的创业投资机构,不仅可以现金出资方式投资在孵企业,而且可以房租、设备入股方式进行投资,甚至可以服务入股方式进行投资。

现金入股。这是创业投资的典型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最简单,容易计算股权比例,但需要孵化器有足够的孵化资金。创业中心从2008年开始,专门设置了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用于开展在孵企业的早期投资。

房租入股。所谓房租入股,就是孵化器将入孵企业应支付的房租折算成股份投资入孵企业,被投资企业不再支付房租。这种方式适合所有孵化器,一方面可以降低入孵企业创业成本,另一方面孵化器不需要另筹资金即可投资入孵企业。创业中心早期的创业投资主要采用房租入股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设备入股。设备入股是指孵化器将仪器设备或仪器设备使用权折算成股份投资入孵企业。设备入股与现金入股在本质上差不多,都需要孵化器支付现金。但设备入股相对于现金投资风险要小一些。设备作为一种有形产品,虽然每年有折旧,但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和剩余价值。

服务入股。服务入股是指孵化器以其对入孵企业的服务折算成股份投资入孵企业,如提供财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入孵企业可以专心开展其核心业务。这种方式要求孵化器有较强的增值服务能力,同时能够被入孵企业所接受。

投资策略

首先,设立独立的创业投资基金,稳定创投资本供给。大多数孵化器开展创业投资初期阶段,没有设立专门的创业投资基金,而是从孵化基金中,根据投资需要临时安排资金进行投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来源不稳定,当有好项目时,不能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这样既不能培养专业投资团队,通过专业管理防范风险;也不能保证创业投资的持续性,无法通过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因此,孵化器开展创业投资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及后续资金的跟进,以保证创业投资的持续性,在提升创业孵化服务的同时,通过投资退出机制提升孵化器的自身盈利能力,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篇5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极广,无论是否上市公司,只要是有价值的企业就可能成为其投资的对象。其投资方式也多样化非常灵活,包括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夹层资本以及其他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们一般管理和控制所投资的公司.而使该公司增值。就是说,它们一般通过自己的管理和控制使得所投资的公司增值,是相对长期的投资,是实质性的增值,而非证券投资的纯粹的资本运做。这一点,既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也不同于一般的风险基金。

但本次黑石的IPO,不仅是美国近五年来最大的IPO,也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首次上市,从而改变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游戏规则,并有积极的示范作用,预计将引发私募股权基金的上市热潮,私募基金有望在黑石的带动下步入监管的“阳光”之下。

公开上市的私募股权基金还能够叫“私募”吗?一旦上市当然就不能再叫私募了。但该类基金的本质并不在私募还是公募,其本质在于股权投资,在于对其投资的股权进行管理和控制并使其增值的投资行为。因此,这类投资其本质是一种战略投资、一种长期投资、一种价值投资。

了解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实质后.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投资黑石公司的行为就很容易理解了。对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内引起的热潮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目前中国的经济环境下,私募股权基金应该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目前有很多中小企业需要更多更畅通的融资渠道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而私募股权基金就能够帮助企业成长,同时实现自身财富的创造和成长。在目前我国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还增加了新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的难题。

篇6

企业+基地+农户。该模式以“三个集中”思想为指导,促使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向园区集中,具有很强的政府带动作用。

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企业、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合作组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和经营。

股份合作制。一定范围的农民以土地使用权或其他生产资料投资入股(种植农户通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经营。

二、实地调研中成都种植业经营组织形式存在的问题

(一)调研结果描述

2009年3月至6月,通过对成都郫县交通村食用菌合作社、安德镇川菜产业基地、邛崃市汤营村、浦江县成佳镇茶叶加工园、彭州蔬菜生产基地、双流县永兴镇枇杷种植园以及金堂县食用菌产业基地等7个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产业化区(市)县进行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各种不同的经营模式在运作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风险和不足。

如郫县交通村食用菌合作社的“农户+合作组织+企业”模式,合作社仅由大户组成,大量小户并未入股成为合作社社员,仅与生产基地保持土地租赁关系,行为不受约束。经调查发现:约60.3%的菌类种植户认为合作社并没有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市场购销信息;公司与农户间协议较为松散,几乎没有详尽且规范的书面契约约定最低收购价格;34%的小户承认曾遭遇合作企业不诚信的现象。

(二)成都种植业经营组织形式存在的问题

1、契约具有不完全性

现阶段公司与农户间以较为松散的契约为主,甚至没有具体的书面协议约定最低收购价格,农民销售渠道众多,售价随行就市,并不仅局限与约定的企业合作。这一现实,使契约本身存在风险不可控性。

2、违约行为不可避免

农户与公司的合作存在部分利益冲突,而松散的契约对双方约束力较弱,当违约发生时,签约双方又都存在一个价值权衡的过程,使得自行承担违约损失成为有限博弈双方的理性选择。

3、合作组织规模小、不稳定

第一,组织形式不稳定。第二,发展有限。合作社规模较小,难以向农户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和资金帮助。

三、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的改进

(一)“汤营模式”的创新

1、理论基础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形式的发展过程中,股份合作制作为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避免了上述模式中的一些不足,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企业与农户间的不完全契约问题基本解决。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享受分红收入,不再具有购销的合约关系。

分工专业化。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分工主体(农户)产生分化,出现专业户、专业化公司、专业合作社,而合作社的资金不足又促使股份合作制这一高级组织形式的出现。

节约交易成本。交易费用理论认为交易过程是需要成本的,而威廉姆森从契约角度论证了交易费用可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类,用企业替代市场将交易费用内部化,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实现规模经济。在股份合作制中,企业通过使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和专业机械提高产出效率,并随生产经验积累,使学习成本不断下降,从而带动平均成本下降,实现内部规模经济。

2、实践方案与成效

邛崃市汤营村的“汤营模式”即股份合作制的典型代表。该模式在实践中较好的解决了现行各模式的不足,成为产业化经营模式向更高级组织形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2005年村集体组建汤营农业有限公司,506户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共1000亩),村集体以土地整理新增的部分耕地入股(共60亩),公司规模经营土地共计1060亩。农户一亩一股,占总股份48.1%;股东现金入股7.75万,占总股份的3.7%;邛崃市国有独资兴农投资公司投入100万元作为风投入股,占总股份48.1%。入股土地每亩每年有保底收入800斤黄谷。公司经营利润的一半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另一半作由入股村民与兴农公司按股份分红,但兴农公司将红利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待该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村集体经济组织用该笔资金回购邛崃市兴农公司投入的风险股金(原则上等额回购)作为村集体股,由此兴农公司逐步退出。

汤营农业有限公司按照要素入股组织农民发展集体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促使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的创新成效显著。

(二)加入抗风险基金的"新汤营模式"

2008年10月,汤营村实施了公司无保底制度的模式再创新,从每年销售收入中提取10%作为抗风险基金,以规避股东风险。若年底公司亏损,则动用该年度的抗风险基金,以保证股东利益,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若公司盈利,则利润的一半仍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另一半利润再加上风险基金全部用于分红。

(三)“新汤营模式”的改进建议

在肯定汤营模式创新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假设年收益为R,总利润为P。要保证年度内汤营农业公司不致亏损,那么利润的一半必须满足作为分红的抗风险基金需求,即10%R=50%P,即R=20%。这意味着汤营农业有限公司必须在未分配红利前保证利润率≥20%,才能真正实现盈利并使公司继续发展壮大。以汤营公司经营状况最好的2007年来看,共实现收益约400万,总利润约90万,P/R=22.5%。但由于存在经济波动和农业自身特性等因素,该利润率不一定能长期保证。

因此,我们认为,在能够实现利润以保证分红的情况下,抗风险基金应作为储备留存,当某年发生实际亏损时才动用,而不是无论盈亏都用作年末分红。应在给予股东一个看跌期权的同时也给公司自身一个看涨期权,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均衡,使股东得到相应利益的同时公司也能长足发展。如果依照这种方式运用风险基金,每年风险基金的比率便可适当降低,抗风险基金在公司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将发挥更大的效用。

篇7

第一,它有利于增加信贷资金的运用渠道,可以为商业银行开辟新的盈利途径。

第二,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规范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渠道和方式,克服银行信贷资金向股市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在信贷资金流入股市问题上,我国一直存在着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悖逆的不正常现象。一方面,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将银行信贷资金用于炒股;另一方面,现实中却又有大量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流入股市。而且,由于信贷资金入市绝大部分属于暗箱操作,因此除了少量的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有据可查外,没有人能确切知道流入股市的信贷资金数量。有人估计,2000年流入股市的银行贷款就达1000亿元左右。既然严格的法律规定亦难以堵死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暗道,而且各种暗道的存在使银行对信贷资金向股票市场的流动完全处于一种无法监控的状态,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固守原有的法律和政策限制,而应使信贷资金入市公开化和合法化,变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各种暗道为明道。这样对规范信贷资金向股市的流动,减少银行贷款向股市流动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减少银行资产业务风险。我国之所以禁止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出于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性的考虑。我们一直认为,股票市场风险很大,而银行信贷资金的绝大部分是来自各项存款,特别是来自居民的储蓄存款,如果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则一旦运用银行贷款进行的股票投资失败,不仅会使银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而且也会损害存款人的利益。应当说,上述看法有一定道理,但问题在于对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金入市的风险有没有想象的那么大?答案应当是否定的。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允许信贷资金入市还有利于银行减少资产业务风险。一是因为过去信贷资金入市的风险主要源于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盲目性和无序性,而如果允许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变银行贷款流入股市的各种暗道为明道,就可实现信贷资金向股票市场的规范和有序流动,并使银行可以对信贷资金流入股市的时间、规模、途径和方式等进行有效监控,这相对于过去的那种信贷资金向股市的盲目流动而言,不是加大了银行的风险,而是减少了银行的风险。二是因为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即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股票随时在股票市场上卖掉,换取现金。既然如此,与工商企业的设备贷款相比,银行以股票为对象所发放的贷款也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换言之,银行对股票市场主体贷款的风险并不高于一般工商企业贷款。如果考虑到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股票作为质押品、而股票的流动性又远高于其他抵押物的情况,则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就更有利于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从而更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三是因为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不加选择地对股票市场主体发放贷款,相反,如同对一般工商企业贷款一样,银行可以在贷款对象、贷款时机、贷款方式、贷款数量和贷款期限等方面进行严格论证和自主选择,从而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小限度以内。可见,对信贷资金入市的风险应当辩证地看待。在很大程度上,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实际上是减少银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我国证券市场而言,信贷资金入市的必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证券市场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其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市场的规模和交易的活跃程度,而要扩大市场的规模,并保持市场交易的活跃,其前提条件又是必须维持一定的市场资金存量和流量。允许信贷资金入市的意义正在于可以为我国证券市场提供增量资金来源,从而可以对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我国目前股市低迷、股票市场融资功能削弱,而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货币市场又资金过剩的情况下,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更可以改变两个市场的不均衡状况,从而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发挥特殊作用。第二,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减轻股市波动,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规范运行。如前所述,在信贷资金流人股市问题上,我国一直存在着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悖逆的不正常现象。由于大量银行贷款暗中无序流入股市,监管部门又要依法对信贷资金入市予以查禁,因此,在这种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博弈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股市的剧烈波动。当监管者放松监管或监管不力时,大量信贷资金就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股市,在市场上兴风作浪,推动股票价格的猛烈上涨。而当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资金的查处力度时,原来流人股市的信贷资金又会大量从市场撒出,从而导致股价的剧烈下跌。这种现象已经为2000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运行的实践所证实。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则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允许信贷资金入市后,银行贷款流人股市的渠道和方式得以透明化和规范化,信贷资金向股市的流动成为公开、合法、有序和可以由银行加以控制的流动,原来信贷资金向股市的非规范和无序性流动将不存在,这就可以避免由信贷资金的流出流人所引发的股市过度波动,有利于股票市场的平稳运行。第三,允许信贷资金入市有利于监管当局对股市进行宏观调控。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依靠政策来调节,即当股市过度高涨时,有关部门就会推出“利空”政策,以此阻止股市的过度繁荣;而当股市长期低迷时,有关部门又会抛出“利好”政策或措施,以求刺激股票价格的回升。这种主要依靠政策进行调节的方法不仅不利于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而且也使股市的宏观调节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因此,笔者认为,为了保证我国股票市场的平稳运行,当务之急是建立起经常性的、依靠经济手段对股票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机制,而这一机制的核心就是在允许信贷资金入市的前提下建立股票信用交易制度。因为,建立股票信用交易制度后,中央银行便拥有了调整保证金比率这一调控股市的有效手段,它可以根据股票市场的运行状况,通过及时调高或调低保证金比率来有效控制银行贷款流入股票市场的数量,防止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这对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信贷资金入市无论对商业银行还是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寻求信贷资金入市的合理而又安全的渠道,以便降低信贷资金入市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分业经营条件下,由于银行不能直接进行股票的买卖,因此信贷资金入市只能采取间接方式。具体说,可供选择的信贷资金入市途径有以下几种:

1.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下发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这为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间接入市提供了一条合法的通道。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又相继批准了多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通过交易主体的相互交叉,使两个市场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相互渗透。实践证明,这条通道的打开,不仅使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使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实力得以增强,各项业务的开展更加顺利。同时,这一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增强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当然,同业拆借由于具有期限短的特点,因此这种方式只能解决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短期融资需求。

2.对券商实施股票质押贷款。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从而为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信贷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入市,无论对券商还是对商业银行都十分有益。对券商而言,股票质押贷款可在较大程度上满足其相对长期的资金需求,适应了其资产结构调整的需要,增强了券商的经营灵活性与资产的流动性,使一批符合条件的综合类券商在竞争能力、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得到不断增强。对商业银行而言,在整个金融系统稳健运行的条件下,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则可以推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和金融服务的创新,给商业银行相对充裕的资金找到新的运用渠道,从而增强银行资金的流动性,提高银行资金运用的效率。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的社会信誉一般要高于普通工商企业,作为抵押品的股票又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此,商业银行通过这种方式将信贷资金间接投入股票市场,其风险比之一般工商企业贷款的风险要小得多。

3.推出除券商之外的股票质押贷款,即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和企业股票质押贷款。如果个人和一般企业可以通过股票质押获得资金,则其一部分可用于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以及用于实业或不动产投资;另一部分资金将进入证券市场,这种乘数和放大效应将大大增加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量,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鼓舞新老投资者的信心,也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流入市场开辟新的途径。同时,由于能够用于质押的股票一般均业绩优良、成长性较好,因此,全面开放股票质押贷款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市场的理性投资。而券商通过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提供中介服务,也可以获得新的利润来源;此外,如果能使在本公司开户的投资者用其所持股票进行质押获得贷款,也将大大增强券商对客户的吸引力。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个人和企业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可以为其资金提供更为宽阔的运用途径,从而可以更有效地缓解目前信贷资金运用效率低和大量闲置的问题,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与银行的其他信贷业务相比,股票质押贷款具有很强的变现性,这对于注重资产流动性的商业银行来讲,无疑具有莫大的吸引力。银行将会由此进入新的领域,拓展新的生存空间,分享资本市场发展的成果,获取资本运作的收益。对中央银行来说,则可以通过对股票质押比率、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关键性指标的调整,来有效调控通过这个渠道流人股票市场的信贷资金数量,最终实现调节市场运行、分流储蓄、缓解通货紧缩的目的。

篇8

尽管股市行情由于复杂的原因并未如人们料想的那样马上全线飘红、凯歌高奏,但是市场充满了将其视为重大利好消息的声音,并认为这就是社保基金入市的官方表态。有分析认为,刘所言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开始尝试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就证明社保基金入市的步伐很可能已经迈开,且造就了今年1月14日股指劲升80点的“1・14”行情,可见,有社保基金身影的说法并非捕风捉影。 还有分析认为,2002年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总量为7300多亿元,累计节余已达3000多亿元,按照40%的入市比例看,大约在1200亿元。再加上随后赶到的个人账户基金以及200多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这个资金量对市场而言绝对是重大利好。一时间,社保基金仿佛马上将成为股市翻身的救命稻草。

为弄清虚实,探其根本,记者走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部分被选为社保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公司等单位。采访结果表明,“社保基金”是一组极易混淆的概念,而其中谁能入市、何时入市,情况错综复杂。所谓“1200亿资金入市说”则属夸大其辞的无稽之谈。

“社保基金”的多个概念

尽管被简称为“社保基金”,但被浓缩称为“社保基金”的基金,其实有多个概念。概念之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其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社会统筹账户上的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社会统筹基金”;除此之外,还有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第四个概念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部分基金由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运营。五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自身市场化取向改革需求的双重压力,正在经历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基金积累制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所谓“现收现付制” (pay-as-you-go),是用当代的劳动者缴纳的养老费支付退休劳动者的养老待遇的制度安排,当年提取,当年支付完毕,不做任何积累,是劳动者代际间收入转移和实现收入再分配。而基金积累制(full-funded scheme)则是指一个养老金计划的参加者,通过他和他的雇主在其工作期间的缴费,把一部分劳动收入交给一个集中的可用于投资的基金,等参加者退休以后,该基金再以投资所得的回报向他兑现当初的养老金承诺,是劳动者工作期间的部分收入转移到退休期间使用的制度安排。在这种机制下,保险金的给付取决于保险基金的积累和投资收入。

在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中,“社会统筹基金” 主要来源于企业缴费,对应于现收现付制,即主要用于职工当期养老金的支出和调剂,不做积累;而“个人账户基金”主要来源于职工个人和企业的缴费,资金实行基金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中国社会保险基金涉及职工的各项最基本生存保障,对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即使部分地区有节余,也按照规定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1997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产品),不仅现在,就是将来也不可能进入风险较大的股票市场。

按照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这一部分才是外界讨论得沸沸扬扬、有可能杀入股市的“社保基金”。

企业补充保障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部分省市和行业统筹部门开始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规范为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投资的具体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未来这部分资金是证券市场可以期待的。

充满歧义的数字

有关刘永富社保基金入市的报道称,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已有节余。据统计,2002年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总量为7300多亿元,累计节余已达3000多亿元。经记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核实,这7300多亿元是指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和支的总流量。“累计节余3000多亿元”包括了历年来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500多亿元),全国社保基金(1240亿元)和企业年金基金(260亿元)。这中间除了全国社保基金正在筹备入市,企业年金基金未来有可能入市外,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只能存银行、买国债。所以,那些称“将有1200亿元社保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大胆预测缺乏起码的真实依据。

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通过两年多的运作,截至2002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规模达到1240亿元,较2001年年底增长1倍。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介绍,社会保险基金是与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是指各个地方历年社会保险费节余加总而得,如果不够当期支付的话,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对于中西部以及老工业基地地方财政掏不起钱的省份,中央财政会给予补助,每年的补助数字是几百亿元,也就是说当期的支付缺口已经在当期解决了。而全国社保基金是中央政府控制的一笔基金,它投入资本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一是为了减轻中央财政在社会保险费上的支出压力,二来也是为了对在实施基金积累制前已经退休的老职工(“老人”)和新制度实施中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人”) 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将自己的养老金直接贡献给当期政府的收入并凝固在国有资产中的补偿。

40%的入市比例也是值得商榷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权威人士解释说,因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也就是说基金和股票的两项比例加起来不得高于40%,并不单纯指股票投资。

事实上,是否以1240亿为基数计算入市资金的数量仍是未定之事。更有专家分析认为,即使入市,也不太可能是大笔资金一次性进入股市。至于企业年金基金,理论上具有入市可能性,但投资的具体规章仍在起草之中,并不可能马上进入股市。

基金公司的甜蜜时刻

对于时时被关注和猜测社保基金何时入市的传言,社保理事会对记者表示无可奉告,同样不能向外界透露的还有社保基金入市的具体数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别强调刘永富副部长会上的发言对于社保基金入市的时间表并没有任何暗示作用,一切关于入市的准备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至于入市时间则是天大的秘密。社保理事会已经和正在进行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三个:一是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其它监管部门商讨出相应的规章政策,二是进行硬件、软件设施的各项准备,包括交易系统的建立,人员培训等等,三是对于管理人的挑选。

至于市场中传出的某些地方的社会保险基金已经进入股市的消息,官方表示,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这是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到后会严厉处罚。

对于从10家老基金公司中被选中的6家基金公司而言,去年年底是个甜蜜时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2002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抽签产生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的参会委员。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的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有关申请人发送了调查问卷和经营计划书指引。

2002年11月底,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托管和投资管理申请人按他们自己抽签取得的顺序,向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陈述和答疑。答辩时间为两个小时。前十分钟介绍公司情况,然后介绍本公司的股票投资计划、债券投资计划、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投资理念、产品设计、资产配置、人才资源、以往业绩等等,然后回答专家的问题。综合申请人此前递交的调查问卷答卷、经营计划书和他们的陈述情况,参会专家分别对申请人进行了独立评审。在此基础上,专家评审委员会形成了托管申请人和投资管理申请人排序名单。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排序名单,确定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六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已被选定的六家社保基金管理人在去年年底经历了比拼与等待后,迎接他们的是更大的压力。毕竟能够成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人,对于每一个成功入围的基金公司来说都是一项未来的支柱性业务。记者通过采访获知,几家基金公司都为此项业务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和部门,调集专门人马进行研究。根据社保基金的特性,重点集中于如何保证社保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和安全性。据某家基金公司向记者介绍,他们目前的主要工作就在于如何构架起社保基金与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募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在人员配备、操作管理、决策程序上的“防火墙”和规避制度,防止两者之间的利益输送。

篇9

已有研究表明,私募股权基金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促进行业增长和减少经济波动、吸引长期投资、提高生产效率、创造就业机会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等方面。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区别,私募股权基金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许多特殊意义,政府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丰富的渠道和人脉资源,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资源对接,并且有助于项目的拓展。因此政府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 政府在私募股权基金中作用的理论解释

1.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存在“市场失灵”

私募股权基金契约的不完全性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契约不完全性的原因有二:(1)由于外部环境是复杂的、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人们所得到的相关信息是不可能完备的,而且由于存在着偶然性,很多环境因素的本质超越了人们的理性,即人们处理信息和决策的能力是有限的,这是人类的有限理性。(2)交易成本是普遍存在的,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契约的某些重要规定是被省略的。

2.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下政府的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具有激励和约束功能,在经济生活中能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交换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而,作为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利用这一优势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各种制度安排。在各种制度供给中,诺斯尤其重视产权制度安排。依据他的国家模型,诺斯认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在统治者的福利最大化目标范围内界定和保护产权。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它为产权提供保护,从而节约交易成本,使经济顺利发展。新制度经济学还具体阐明了政府(或国家)在产权制度形成中的作用:一是国家可凭借其暴力潜能和权威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没有国家权威,现代意义上的产权制度无法建立起来。二是与各种民间组织相比,政府能以更低的成本确立和实行所有权,由此获得的好处要比经过扩大市场获得的好处明显得多。假如没有国家,那么契约的实施费用将相当高昂,过高的交易费用的存在将使任何契约都失去存在的意义;三是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的方式和程度的差异会导致不同产权制度的形成,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或引起经济衰落。

二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过程的问题

私募股权基金近几年在中国发展迅速,进入了一个繁荣的阶段,同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对于改变企业融资结构、改善公司治理,以及引导流动性方面都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然而,由于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各种制度依旧不成熟,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

1.火线入股

中国当前私募股权市场的典型特征是Pre-IPO基金占主流。这类Pre-IPO投资,既不同于传统的私募股权投资,亦不同于境外成熟常见的Pre-IPO模式:首先,仅仅投资于拟上市企业股权,惟一的风险在于过会;其次,投资周期极短,入股的价格却远低于IPO发行价。一个典型的概括即是火线入股。火线入股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造成了系统性的破坏,形成了拟上市公司与权力机构之间形式隐秘但裸的利益输送。这会造成PE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大量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阶段后移,“短平快”的浮躁心态盛行,价值创造功能缺失,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业未来的发展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2.投资泡沫化

由于大量的资源涌向几个行业,其他更多的,或者新兴但还未被PE认可的或传统但关系国计民生或如社会公共事业等无法带来想象空间的行业将因此而更少地获得资本的支持。例如,具有新疆特色的油砂豆产业,它不仅可以利用沙漠边缘土地种植,还可以改善新疆脆弱的生态环境,既能在成熟的土地上进行规模化推广种植为农民增收创利,也可以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饲草,但是由于PE追逐热点的本性,它并没有在类似行业投资。

3.高增长陷阱

企业接受了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虽然能够解决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但同时又走上了一条一路狂奔的不归路。幸运便是过关斩将成功上市;不幸便是关门倒闭甚至血本无归。私募股权基金由于其固有的存续期的有限性特征,以及背后面对的投资人业绩要求的巨大压力,在投资入股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尽快退出,顺利收回本金和获利。因此,PE绝不允许所投企业按部就班地稳健发展,而是常常鼓励甚至迫使企业采取激进的措施,尽快提升其短期业绩,以满足上市的条件。

三 加强我国政府在私募股权基金的中作用的建议

市场经济不是不要政府,而是要有限、有效和法治的政府。监管本身就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但需要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坚持监管方式的市场。政府还应该在以下方面为私募股权基金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1.加强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引导作用

政府应是私募股权基金环境的提供者,应由目前直接投资模式向引导和监管方式转变。最终表现为既能将政府的资源整合到新经济的创造中来,又能将市场资源带入到新经济的创造中来,从而将私募股权基金这一融资工具与中国经济发展特色相结合,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支持体系,提升国家的经济竞争力。

各级政府应在发起设立引导基金的同时,应推进私募基金机构投资的战略向新兴产业早期投资转变。在中国特色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路径中,政府的应该打造我国风险投资支持体系,服务我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需要。此外,产业投资基金的升温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与政府引导基金类似,运作机制方面仍存在问题,市场化程度不高,但可以预见的是,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应该在政府指导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从而带动私募股权基金业的发展。

2.加强对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信息披露既是监管的重要内容,也可以视为监管的方式。在国外,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由行业协会制定和监督执行,金融危机后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所强化。在中国,行业协会至少在目前还难当此任,由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规则和监督执行是现阶段可行的选择,将来再逐步过渡移交给行业协会。

参考文献

[1]Josh Lerner,Fekda Hardymon,Ann Leamon,Venture capital and Private Equity:a casebook[M]. New York:Wiley,2005

[2]成思危.成思危论风险投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高正平.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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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基金来说, 随着所投资证券的利息、股息、红利的发放,以及新的投资资金的增加,资产组合中的现金会不断增加,现金的增加使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有可能低于基准收益(或者股票指数的上涨率)。为了增加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增加持有的证券头寸或者维持证券头寸在资产组合中的原有比重,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买入股指期货,使自己的投资收益与基准收益保持一致。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基金管理人用较少的现金就可以达到自己的投资目标,而增加的大部分现金仍然可以投资在货币市场工具等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上,这样,在现金增加的情况下,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使自己的收益与基准收益保持一致,又可以享受期货市场流动性强和效率高的好处。对于流动性要求很高的开放式基金来说,用股指期货来提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配置资产组合

许多证券投资基金,特别是平衡型基金, 所投资的资产主要是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这三种资产都有一定的投资比例,随着市场的变化,每一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会发生变化,实际的资产组合比例会偏离计划目标,证券投资基金需要重新配置不同资产的投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股指期货是最有效的方式。例如,一个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资产配置比例是60%的股票和40%的债券,随着股票价格的上升,现在的资产组合配置比例变成70%的股票和30%的债券,为了维持计划的投资目标而不降低资产组合的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使资产组合的配置比例达到意愿的水平,而不需要调整现有的资产组合。

三、调整资产组合

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中, 基金管理人有时会重仓持有某一类市值或者某一个行业的股票。例如,一个证券投资基金重仓持有大市值股票,但基金管理人感觉到中等规模市值的股票在将来的表现会优于大市值股票,需要降低大市值股票的持有,增加中等规模股票的持有,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买入中等规模股指期货(例如Midcap400股指期货), 卖出市场股指期货(例如S&P500指数期货)来调整资产组合,而不需要买卖所有的基础股票。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来说,由于市场热点的变化,基金重仓股可能面临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基金同时面临赎回的风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变现将带来基金净值较大幅度的下降,而通过股指期货来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既可以维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又不降低投资组合的收益。

四、合成新的衍生品

市场时机选择的一种运作方式是在国库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切换。当市场上扬时,机构投资者将国库券市场进入股市;而当市场下跌时,他们又把股票换成国库券,这样他们就能从大范围的市场运作中获利。但是这种市场运作的选择会因为频繁地买卖股票而带来很大一笔经纪人费用,而一个更好地办法就是在投资国库券地同时持有数量不断变化地股指期货。具体来说,当牛市时,建立大量的股指期货多头,一旦预测要转为熊市,机构投资者可以便宜快捷地方向冲销这些头寸。与在国库券与股票市场之间来回转换相比,他们只要买进并持有国库券,然后调整股指期货的头寸就可以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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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分类号:D2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7-0042-05

一、券商直投基金的整体布局概况

(一)券商直投子公司布局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2011年7月8日,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首次在券商直投业务范围中加入了“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此前,证券公司的直投都是以自有资金进行,由于受到净资本比例的限制,一些公司的直投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券商直投基金的获准设立,将开启券商直投业务的“自有资金+第三方资金”时代,使得券商直投的運作模式拟从以自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運作模式,转变为以管理资金投资为主的集约運作模式。截至2011年9月,已披露的数据显示,已有6家券商直投机构参与设立直投基金8只(见表1)。除此之外,多数券商直司也开始启动直接投资基金的筹备工作,如广发的沿海(大连)产业基金,海通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等都已初具规模,这些基金目标投资者群体将以政府、社保、保险、大型企业等机构投资者为主。长远来看,直投基金管理的模式既能突破直投业务资本金15%的限制,又能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扶植成长型创新企业,可以预见,未来直投基金管理模式将成为国内券商直投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券商直接参股和控股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券商直投基金的募集与管理,除了通过上述券商全资直投子公司来进行股权投资外。也有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从而参股或控股管理投资管理机构旗下的基金。截至目前,共有三只基金的设立参入了券商的自有资金(见表2)。

二、券商直投基金设立的基本模式

(一)设立基金模式一:仅负责管理基金

该模式下,证券公司旗下的直投子公司通过参股方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并参与其中基金的管理工作,但不在其所管理的基金中出资。具体模式流程为:

采用这种方式典型的例子就是中金佳成与金浦基金管理公司的关系。

优点:对于券商而言,不投资仅参与基金管理的方式,降低了券商運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仅仅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就实现了企业价值的创造与增值。

缺点:①从收益角度说,仅能取得类似GP的管理费用,而缺少了股权投资方面的收益,对于好项目而言其账面回报将会远远低于既投资又管理的模式;②容易出现募集资金来源困难的情况。事实上,在国内整个PE行业尚不成熟、二级市场动荡不安不断下滑的背景下,大部分PE已感到募资的压力,一些小型PE募资已相当困难;③需要券商直投必须在业界有很高的美誉度,要以很高的管理能力和价值实现来吸引投资者。

(二)设立基金模式二:合作管理基金+出资投入

该模式中,券商的直投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并在其所管理的基金中投资。具体模式流程为:

采用这样模式组建直投基金的券商较多(参见表3),典型例子如,中信证券旗下全资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与北京市农业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金石农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此外,金石投资和北京市农业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金石农业管理中心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设立北京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除与其他机构合作发起设立新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外,证券公司直投机构也可以通过参股已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方式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例如,2011年2月。招商证券旗下直接投资子公司招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招商资本持有该公司40%股份。同时,招商资本出资3亿元,以增资方式入股湘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优点:券商直投机构采用这一模式的优势在于避免了募集资金的压力与风险。同时,在多家机构共同管理基金的情况下,对投资战略、投资方向、投资项目评估等各方面都能取各方专长,有利于直投基金的平稳運营。

缺点:多家机构共同管理投资基金,虽然平滑了风险,但同时也制约了治理与投资决策方面的灵活性,可能因为项目投资决策分歧方面的因素错失投资时机。

(三)设立基金模式三:独立管理基金+出资投入

该模式下券商的直投子公司独立出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并在其所管理的基金中出资。具体模式流程为:

截至2011年10月,中金佳成是唯一一家采取这一模式的证券公司直投机构,该公司独立募集成立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并成立中金佳合(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基金管理。

优点:券商以自有资金投资独家设立的基金管理机构,能够强有力地吸引外部资金的加入,成功实现以少量员工基金撬动更多第三方资金的资金池汇聚。同时,这一模式下可以保持旗下直接投资管理机构的治理和投资决策方面的话语权,保持投资方式的灵活性、快速适应性。

缺点:机构需独立承担基金募集工作,对其募资能力构成考验。

三、“直投+保荐”模式在中国的发展问题

自2009年直投业务第一单上市开始,公众对直投业务的质疑就没停止过。例如,券商既是保荐机构又是发行股东。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可能帮助发行人掩盖相关问题。高估投资价值提高发行价;拟上市公司为获券商“照顾”而在上市前让直司低价入股等。在直投业务试点初期,不排除某些券商的业务模式不太规范,公众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负面情况起到监督作用,但是伴随一系列保荐制度改革和直投新规的出台,从前“直投+保荐”模式下的利益输送问题很难再存在,券商直投与非券商直投机构和投资者均处于平等竞争地位,所谓低价入股也将成为无稽之谈。

首先,投行及直投两项业务利益诉求不同,因此所谓过度包装和推高发行价是不成立的。对于投行来说,目前国内投行处于黄金时期,可选择的优质项目较多。需要包装的公司承销风险大,投行部门没有必要为了直投而损害自己利益,尤其在现行保荐信用监管体制下,保荐代表人稀缺,保代更不会因资质不够的企业而承受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对于直投部门而言,直投从介入到完全退出有3-5年的周期,即便是依靠包装上市并且获得高发行价,在二级市场上随着盈利下降必将伴随股价下跌,券商直投在锁定期满后,可能将被迫赔钱退出,因此也没有动力推高发行价,更无动力投资无法盈利和成长的公司。

其次。券商直投是一种市场化行为。目前市场上有众多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竞争激烈,拟上市公司往往会在众多投资者中进行选择,券商直投在同一轮融资中与市场其他主体的入股价格是相同的,并无优先选择权和定价权。并且,《直投监管指引》新规出台后,规定“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的,自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公司的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对该拟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该条款直接否定了“保荐+直投”的模式,禁止直司突击人股的套利行为,同时也否定了券商直投与保荐部门之前的信息交流,使得直投与一般的私募机构没有什么区别。当然,从投资收益看,近几年的高收益情况只是特殊时段下的特殊表现。2007年之前私募行业规模较小,尤其是当年IPO暂停使得私募行业处于低谷,那时的投资价格相对较低,而IPO重启创业板推出后,各种资本大举涌入,国内PE市场泡沫骤增,投资成本也急剧上涨,券商直投盈利逐步下降,那种依靠低价入股获快钱的暴利时代已结束。即便是早期项目,在目前的二级市场低迷环境下,考虑到长达三年的锁定期,账面的浮盈短期难以实现,从中长期来看,直投业务的收益率在退出之日将并不算高。

实际上,券商直投过度依赖“保荐+直投”模式的主要原因是其直投团队缺乏单独开发项目的动力和能力,而未来直投基金规模将远远超过目前券商直投自有资金规模,且基金一般设有投资期限,那么,如何在投资期限内将大量资金投资完毕并顺利退出,如何利用直投基金成立之机获得规模化发展,如何在现行监管模式下探索一条适合自身发展壮大的创新之路才是未来成功之本。

四、高盛股权投资基金運作的经验借鉴

(一)多元化的股权基金投资平台

高盛集团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采用多平台、多结构運作的组织体系,涉及商人银行部、证券部和投资管理部等3个部门,共7条业务线,构成并驾齐驱的運作模式。我们亦可把这些股权投资业务总体分为PE基金管理业务和PE自营业务(参见表4)。PE基金管理业务由商人银行部和投资管理部开展。

商人银行部是高盛集团开展PE业务的主要部门,涉及PE投资的有本金投资领域集团、房地产本金投资领域集团、房地产另类投资集团、基础设施投资集团、都市投资集团等五条业务线。分别投向全球范围内的企业股权、房地产及相关资产。

数据来源:陶鹂春,海外券商直投业务模式研究与借鉴,深圳金融[J],2011-02。

投资管理部设立PE集团(PEG)进行对PE基金的投资。PEG由70多名专家组成,管理超过130亿美元的私募股权资本,主要对全球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投资,目标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杠杆收购、扩张融资、自然资源、创业资本和困境证券等。

证券部设特殊资产集团(SSG),主要负责承担高盛自有资本的股权投资业务。由于该集团投资资金为高盛自有资金,其投资方式较为灵活。SSG按照地域划分为美洲SSG、亚洲SSG和欧洲SSG三大业务模块。

以上可以看出,高盛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虽然庞杂,但多业务平台的模式为高盛创造了内部竞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高盛PE的市场化程度。不仅如此,多业务平台、多基金的模式,为高盛进行海外投资时进行复杂的股权操作提供了充裕的空间。

(二)自有资金与PE基金的双向配合

高盛集团开展PE业务的资金来源包括高盛外部客户资金、高盛自有资金和高盛员工的资金。高盛集团利用自有资金广泛投资于PE、房地产和其他资产,其中一半以上投资于自己管理的PE基金。

高盛集团利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和员工资金,撬动更多的第三方资金进行PE投资。从累计募资额看,高盛自有资金和高盛员工资金平均占比约在30%左右。

(三)专业化的价值创造与价值提升

高盛在华的股权投资一直提倡三大投资理念:

第一个理念:坚持长期投资,平均股份持有期可在5到8年。截至2011年1月,高盛在中国做的30多个直投项目中,有26个是在2003年后投资,其中完全退出的只有三个项目。

第二个理念:帮助被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再造,包括资金、技术、管理和战略等方面的提升。高盛向投资标的公司派驻董事,参与该公司的战略决策,同时提供经验和技术等附加价值。以工行投资案为例。高盛为工行提供了从员工培训、风险控制、资产配置到投资银行和私人银行等诸多业务方面的经验。事实上,在投资到位后,高盛对所有被投企业都会提出一个百天改进计划建议。当然,这些建议与改进计划都是一种结合宏观环境变化趋势而对企业发展的宏观把握,并非直接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

第三个理念:所投项目要顺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截至2011年12月13日,高盛在中国一共投了75个项目,其中16个是信息技术行业(占投资比重21%),13个是制造业(占比17.3%),11个是文化传媒行业(占比14.67%),8个食品饮料行业,7个医药生物业,其他的包括金融保险业、环保节能等等(见图1)。这些项目都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保持一致,均较早地把握住了中国IT技术热潮、制造业崛起、消费升级以及腹地区域经济跃进的大趋势。

五、未来中国券商直投基金的发展方向

(一)搭建多业务、多基金的投资平台

高盛的股权投资业务采用多部门、多基金并驾齐驱的運作模式,通过多条业务线,共同完成了全球包括房地产、基础建设、城市发展、技术创新产业、快速成长型行业等大中型项目的投资。多业务、多基金的发展模式不仅给高盛带来部门之间市场竞争动力,更给高盛提供了安全、平衡行业风险的工具。

相对市场上已有的PE/VC而言,目前国内券商直投基金类型都较为单一。除了中信证券采用了多部门、多业务、多基金模式外,其余券商基本上都是仅仅成立了单项直投基金(见上文的表1、表3)。当然,最缺失的环节是缺乏多元化业务发展平台。目前8只已成立的直投基金中,2只直投基金是农业产业基金,2只直投基金是新能源产业基金,1只基金是医疗产业基金,剩下的3只基金是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尤其以新能源、新材料为投资重点的产业基金。

这样的单一行业、单一业务模式的产业基金配置方法,一方面很难抵御行业周期波动可能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容易造成股权投资基金之间盲目跟风投资,资源浪费。以农业产业基金为例,目前市场上就有8只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成立,数量超过历年总和,总目标规模超过60亿元。但是,由于农业产业链长、企业分散度高,且受到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从投资的角度看,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较长,这些不利因素都将加大投资成本及投资风险。因此,为分散投资风险。在布局产业基金时应更多考虑多产业、多基金的投资模式。

(二)依据产业发展趋势布局投资业务线

具体而言,应把握如下两个方面:

从产业结构层面看,投资基金布局要符合产业结构发展趋势。目前全球经济正面临一个共同性问题,即逐步进入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期。在深度经济结构调整期中,寻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新经济增长点将是主趋势。未来10-20年,第三产业的增长率将超过第二产业,尤其是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教育医疗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将快速增长。必然结果,将是由第二、三产业共同推动向都市型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化,特别是都市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交集部分增长迅速。那么,对于我们直投基金投资布局的启示之一,便是参考产业结构升级的比例合理配置资金的投资产业比重。多基金的发展模式中应包含农业产业基金、新兴产业基金及都市型服务业基金,并且其配置比例大约在15%:50%:35%之间。

从产业链层面看,投资基金布局要符合产业附加值增值趋势。产业结构的升级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但是面对一哄而上的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同构化的浪潮,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不是产业结构越高人均GDP就越高,重要的是产业链的问题,产业附加值的问题。因此,基金布局时应根据产业链发展特点,有重点、有差别地投资以下业务重点:

一方面,是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即产业链向前向后延伸,打通农产品或传统制造业的生产、加工、流通的环节。这一模式不仅是扩张企业业务种类降低经营风险,也能够通过产业链的协同实现传统产业的价值增值。

另一方面,是产业链横向延伸,从横向角度对每一环节进行拓宽,使得各个产业环节和产品功能得以扩充。这一模式是在相关产业的细分领域进行探索,比如,农业上在原有业务模式下衍生出的生物农业、休闲农业、流通农业、品牌农业、农业装备等。基金在进行投资布局时应多关注以上产业链纵向与横向方面的延伸与拓展。

(三)切实为投资标的提升和创造价值

篇12

“当知道中石化销售公司要引入社会投资人时,我们第一个感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标的,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投资机会。”赵学军说,如何让普通公众也能够参与这一轮改革,机会总需要有人站出来去创造。

但是公募基金产品,之前并无范例。公众投资者如何通过公募基金产品,获得与机构投资者同等权利参与和分享国企改革,则需要在制度设计方面做出突破。

在目前国内基金业市场中,几乎99%的产品都是开放式基金,但开放式基金投资人随时赎回的机制,使这类产品并不适于参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投资。于是,嘉实设想用久别市场的封闭式基金,来参与到中石化的此次改革。

模式敲定以后,是否能得到引资主体中石化的接受还是未知数。

在中石化销售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的消息释放出几个月之后,中石化向外界公布了一份混改的方案,其中在对引进投资者的选择上制定了“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的原则。

“作为中国最大的央企,中石化给了普通社会公众一次分享国企改制红利的投资机会。”赵学军表示,正是中石化在确立的“三个优先”当中,明确提出了“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的原则,给了嘉实创新的空间和时间,也给了社会公众分享混合所有制改革红利的机会。

但投资中石化销售公司的股权,是否能真正给普通投资者带来良好收益?

销售业务在中石化主营业务中,技术含量较低,但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高且收益稳定。根据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中石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其在本次增资完成后,三年内上市。这也就相当于说,嘉实元和等同于间接买入了中石化销售公司的“原始股”。

“中石化销售公司有稳定的净利润现金流,并且有巨大成长空间。”银河证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裘孝锋表示:“随着非油业务的壮大,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估值将得到提升。”

篇13

此前,国企股份制改造曾让市场重要的投资方PE参与其中并获得丰厚回报。这次被业内称为3.0版的新一轮国资改革,PE同样在寻找机会。

一时间,以上海为先锋,引入PE机构参与国企改革的举动甚嚣尘上。多家PE机构也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政策,尝试设立并购基金,筛选合适的国企项目积极参与。《融资中国》综合各路信息,细点那些投身盘踞国企改革之中的机构们。

弘毅入股城投控股

弘毅投资被称为“最懂国企”的PE机构,一度因参与国企改制而声名鹊起。这一次,其大手笔魅力再次显现。

2013年5月消息传来,弘毅投资受让城投控股大股东所持的公司10%股权,成为城投控股的战略投资者。弘毅表示,将发挥自身擅长国企改制和并购整合的优势,推动城投控股成功实现向环保领域的战略转型。

2013年9月16日城投控股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已正式批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将所持公司约2.99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转让给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虽然,这笔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得到商务部批复后方可实施,但获批已经没有实质。

城投控股,其控股股东城投集团隶属于上海市国资委,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大型投资产业集团,旗下包括路桥、水务、环境、置业四大资产板块。而上市公司城投控股的资产整合也是“进行时”,2008年公司曾通过定向增发及现金结合方式以71亿元收购了上海城投旗下的主要经营性资产环境集团与置地集团100%股权。2010年,公司再次实施资产置换,将闵行自来水公司和黄浦江原水系统置出,基本实现从水类业务到现有环境、地产和股权投资业务的战略转型。

资料显示,城投控股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此前持股比例为55.61%,转让10%股权给弘毅后,其仍以45.61%的持股比例维持控股权,弘毅基金则成为第二大股东。

对于弘毅投资的入股,市场普遍认为这是上海国资改革吸引民营资本的重要案例。值得一提的是,弘毅投资重金入股城投控股之后,公司董事长宣告离职,原上海仪电董事长蒋耀履新公司董事,在上海国企系统,蒋耀被视为国企市场化改制的能手。这两桩事件被市场认为城投控股被“进一步增强了改革的预期”。

另悉,弘毅投资偏好四大行业:第一,与基建相关的装备行业中基础较好的公司;第二,环保装备和提供环保服务,尤其是城市环保服务的公司;第三,军工行业。认为军工行业的发展趋势是部分产业逐渐社会化,具备投资机会;第四,交通领域。该领域的管制有可能会有部分松动。

鼎晖图谋绿地Pre-IPO盛宴

鼎晖参与国企改革的标志性战役在于双汇和华源集团。2006年鼎晖联手高盛收购双汇集团100%的国有法人股、双汇发展第二大股东海宇投资持有的25%双汇发展股份。同年,鼎晖与华润集团联合重组华源集团。此外,鼎晖还参与了包括南孚电池、山东水泥、鲁西化工等多个国企改制项目。

最新传出的消息是鼎晖认购绿地集团新股。

2013年11月25日,绿地集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拟增资扩股。作为上海国资改革的先锋,绿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有进一步加大的倾向。

公告显示,绿地集团拟增资扩股21亿股(对应股权为20.25%),挂牌价格 118.02亿元 。要求战略投资者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应为非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或自然人(民间资本),可以是境内内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境内内资合伙制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直接认购)。同时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非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不高于50%)。

根据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3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绿地集团以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2002.48亿元的业绩位列第359位排名,较上年上升了124位。 绿地集团201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业务经营收入超过2200亿元,其中房地产预销售收入、预销售面积双双“破千”,分别突破1000亿元及1000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0%和30%。

这次增资引起机构投资者的广泛兴趣,不仅因为绿地集团是上海国资委的重要资产,更由于绿地集团拟借道“A+H”模式,借壳金丰投资上市的预期强烈。2013年5月8日,绿地集团以全资子公司格隆希玛国际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以总计约30亿港元的代价认购盛高置地增发的普通股及无投票权可换股优先股,占扩大股本后60%的股份。7月2日,绿地集团A股上市的重组对象金丰投资公告停牌。除了金丰投资,上海地产集团旗下涉房的另一平台是中华企业,上海地产集团控股中华企业36.17%。7月25日,中华企业公告收购上海房地(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这些事件暗示了绿地集团加速资产重组与整合。

绿地控股集团此次增资并未掩饰其上市的打算。增资扩股的公告中,公司承诺5年内完成公司整体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让投资者有更好的退出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绿地集团的增资扩股计划和当前的上海国资整合的大背景密不可分。公告显示,绿地增资的目标是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绿地控股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要引入民间资本。在绿地控股现有的股本结构中,绿地集团职工持股会占36.43%,上海城投占26%,上海地产集团占比25.03%,上海中星集团持9.65%,上海天宸股份持2.89%。而上海城投、地产集团和上海中星均为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即上海国资通过3家公司持有绿地集团约60.68%的股份。

显然,没有人愿意轻易错过一家即将在A股市场上市的世界500强企业抛出的“绣球”。2013年12月19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了绿地集团增资扩股结果,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珠海普罗、上海国投协力发展等五家PE机构抢得筹码。五家机构分别认购10.37亿股、4.44亿股、4亿股、1.04亿股和1亿股,合计认购20.87亿股,增资单价均为5.62元/股,认购成本分别约58.3亿元、25亿元、22.5亿元、5.9亿元和5.6亿元,五家机构合计耗资117.29亿元。

相比鼎晖,更大的赢家是与上海国资有着深厚渊源的平安创新资本,平安创新资本全资子公司平浦投资也是上海家化第一大股东。本次在五家PE中属于购股最少的一家上海国投协力发展,2013年4月刚刚成立,目标规模为5亿元,与其此次认购绿地股权金额大致相当。其资金由国投创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而后者是国家开发投资公司13个控股子公司之一。

盛大投资买入新世界

素被业界认为资本高手的陈天桥,每一次出手都会引起市场的关注。

新世界的2013年三季报中,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第二大股东为新进股东上海盛大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盛大投资),持股数量为2182.81万股,占总股本的4.1%,位列第二大股东,逼近5%的举牌红线。

新世界实际控制人为上海黄浦区国资委。盛大投资则成立于2012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是陈天桥。而这位陈天桥就是鼎鼎大名的盛大网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盛大网络以高新技术和创新模式为平台、以原创文化内容为产品的国内领先的大型互联网文化企业,拥有3家海外上市公司。

不过,陈天桥并没有以盛大网络的名义入股新世界,而是迄今刚刚成立一年的独资公司盛大投资来入股。

关于此举,盛大方面确认仅仅是“一个投资行为”。也有人猜测,不排除盛大2012年私有化后,再图借壳上市、重回A股的可能性。更近乎情理的分析认为,陈天桥入股新世界恐怕不是简单的财务投资行为,联系到上海国资整合正如火如荼的推进,或为上海民营资本和国资企业合作埋下伏笔。

不过,相比弘毅投资是协议受让股权,盛大投资则是在二级市买入。三季度,新世界因自贸区概念而大幅上涨,加权均价为7.73元/股,如此来看陈天桥的入股成本并不低。分析称,由于上海国资在新世界中的持股比例并不算高,协议转让或威胁到控股权,陈天桥在二级市场买入新世界显然更利于改革的推进。此外,2013年8月,陈天桥还被东方明珠聘为独立董事。

德同资本、海通开元入驻国企并购基金

国企牵头成立PE基金、借力金融杠杆促产业升级、并购整合――上海国资委对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这个设想初现雏形。益民集团和东方创业宣布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德同资本、海通开元作为引进的PE机构也得以现身。

2013年10月28日益民集团公告,该公司拟携手德同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德益消费升级产业基金”。针对基金的投资方向,公告称,围绕益民集团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德益基金将专注于投资消费连锁行业和电子商务及其他新兴渠道的消费类企业,以及收购海外知名或有特色的消费连锁品牌整合后发展国内业务。该基金目标规模7.5亿元;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出资2.36亿元,基金管理人德同资本旗下管理公司出资1400万元,基金管理人向市场配套募集5亿元。

益民集团控股股东为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占股39.04%。德同资本作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已发起设立十余只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资产约60亿元人民币。德益消费升级产业基金成立后,由德同资本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项目回收期。存续期满前,德益基金合伙人可投票表决是否将存续期限延长一至两年。

对于此次合作的意义,益民集团称,通过本次投资借力PE,寻找企业发展新机遇。公司与德同资本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通过利用德同资本的资源优势、产业并购经验及其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能力,利用基金以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公司在消费零售行业的扩张和进一步巩固现有的品牌优势。公司谋取中长期投资回报,预计在未来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助力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益民集团本次投资是为今后的产业并购服务,借助德同资本在私募股权投资和产业并购方面的优势,有效避免企业在并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风险因素。

有分析认为,针对此次合作的意义是想效法上海家化的国企改制模式。故此,由上海市政府、龙头国企共同牵头成立消费品产业升级基金,并拟聘任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管理。

上述国企与PE合作并非孤案。

东方创业10月31日公告,出资500万元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几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海通并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具体来看,由海通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出资5100万元,占股比51%,东方创业拟出资500万元,占股比5%。新公司采取有限合伙制企业形式注册。同时,海通并购资本发行的并购基金一期的发行规模暂定为30亿元,海通开元拟认购10亿元,东方创业拟认购1.45亿元,剩余出资额由其他股东认购。该基金存续期为15年,第一期基金存续期为7年。根据海通并购资本及海通开元的估算,此次并购基金的预期内部收益率(IRR)可达18%。

资料显示,东方创业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72.43%)隶属于上海国资委。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 全资设立的直接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5亿元人民币。

对于此次投资的目的,东方创业称,拟通过投资参股并购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的模式,使公司参与到并购投资的实践中,为公司未来服装品牌并购积累一定的经验并寻找潜在的扩展机会。根据海通并购资本的收益测算,并购基金的内部收益率可达到18%。

上市公司与PE共设并购基金的模式,对公司而言,可从政策扶植角度探索新投融资路径;对PE而言,则在行业不景气背景下以此模式提高投融资及退出效率、降低风险、锁定收益。分析认为,两起案例接踵而来,投射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思路转变,背后或有更多改革导向的政策意图。

业内人士认为,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过程中,PE单独设立或联合国企设立并购基金的例子会不断增多。这不仅可以使国企并购整合更高效,也能使PE增加退出渠道、提高退出效率、降低风险。

平安信托“接管”上海家化

平安信托与上海家化这一段“靓女嫁豪门”的联姻故事2011年轰动一时。这段联姻被外界看作是一次产业与资本的完美结合,也被称为“国退民进”的典范。这段“姻缘”理当不应算在这一轮国企改制潮流中。缘于这次结合却成了一场纷争的开端,2013年上海家化与大股东中国平安之间更是展开了一场产业与资本博弈的恩怨情仇,给业界以警示。

用“靓女不愁嫁”来形容上海家化的被并购过程,似乎再适合不过。2010年,当家化集团公开宣称要进行改制时,上海家化引来了许多实力雄厚的追求者,包括中国平安、淡马锡、红杉资本、复星集团、凯雷集团、鼎晖、中信资本、弘毅投资等20多家机构。

上海家化备受青睐的原因,一是因为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日化企业,旗下拥有众多历史悠久的品牌,比如六神、美加净以及细分市场领域的佰草集、清妃等品牌;二是因为这家上市公司近年业绩增长态势良好,且有着充足的经营现金流。

在上海家化被并购前的三年,其业绩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6%,而且以持续的现金分红颇受投资者称道。上海家化2007年的净利润为1.33亿元,到2010年时已增至2.76亿元,三年就翻了一倍。与此同时,公司经营现金流从2007年的2.22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3.29亿元。

这也给了上海家化十足的底气,时任上海家化董事长葛文耀当年对并购方开出两个条件,一是不卖给外资企业,二是不卖给基金,最终符合条件的竞购者就只剩下复星、平安、海航等几家本土集团。2011年9月,竞购到最后一轮,只剩下平安和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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