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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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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篇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各类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是指对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用承包者的活动。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招标:

政府和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总额在8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

其他投资项目,投资方选择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可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建设项目和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民用建设项目;

(二)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除本条第(一)项规定之外的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建设项目由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备自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审查招标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确定招标方式,审查标底;

(三)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由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建筑工程的招标,可以按建设项目招标,也可按单位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施工可以分别招标,也可以总体招标。

第八条  招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凡不具备前款条件的,其招标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国家、部门、地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落实达到年计划的60%以上;

(二)已经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批准征用土地和拆迁;

(三)已经办理了报建手续,领取了工程发包许可证;

(四)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还应具备必要的勘察设计资料和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进度要求等;

(二)必要的资料和图纸;

(三)工程量清单;

(四)明确的标底;

(五)招标者的责任、招标有效期;

(六)主要建材、设备、成品、半成品供应方式、数量、加工订货情况及其价格变化调整办法;

(七)招标公告和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

(八)对特殊工程的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九)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

(十)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十一)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的日程安排;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十三)招标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在招标投标固定场所张贴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招标单位向四个以上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适宜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未成功的,以实行议标,但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二条  招标程序:

(一)招标单位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二)招标单位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三)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进行招标答疑;

(四)招标单位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审查投标标书;

(五)招标单位召开开标会议,公布标底;

(六)招标单位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七)招标单位发送经过核验的中标通知书;

(八)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因特殊情况需补充新的内容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七日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招标标底由招标单位负责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泄露标底。

第十五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计价方法、取费标准和工期定额;

(二)依据招标工程的技术资料、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

(三)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价格信息及调整系数。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凡具备承包能力,符合投标规定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第十七条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招标公告后或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明、资质等级证书;

(二)企业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书,并按期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投标书须有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印鉴和签字。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不得以互相串通,故意抬高或压低标价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第四章  定  标

    第二十条  招标单位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宣布标书的主要内容,公开标底。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应视为废标:

(一)未密封的;

(二)无单位印鉴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鉴和签字的;

(三)主要内容不清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者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组织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参加定标的人员,由招标管理机构从评标组织的全部人员中抽签决定;其中招标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评标定标应根据合理报价,完成时间,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和设备优势以及资信、业绩等综合条件,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工作,不得指定承包者。

第二十五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各未中标单位。

第二十六条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与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与标书确认的条款,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招标、中标单位应按规定标准交纳管理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责令其补办手续,也可责令停止招标或宣布招标无效,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而进行招标的;

(二)应招标的建筑工程未招标而确定承包方的;

(三)泄露标底的。

第二十九条  投标单位投标后,招标单位终止招标的,应补偿投标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篇2

建筑市场环境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占有重要的比重,招投标是成本管理中的首要阶段,能够在整体上调控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利用自身的真实性,控制招投标与建筑造价分配,体现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要规范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满足建筑工程的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把控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预防经济与施工风险。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张勋 李鸿材 刘辉 于洪广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部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篇3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筑项目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大,企业经营也要考虑风险因素,尤其是招嘶方诘姆缦占嗫亍T銮科笠倒芾碚叩姆缦占嗫啬芰Γ提高风险管理手段,可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增加企业盈利,进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工程招投标的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总体而言,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存在招标、评标、定标三个环节。

1.1招标环节

包括:(1)私自指定施工队伍。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将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指定施工队伍直接发包。(2)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如先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招标,选择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施工队伍围标、陪标。(3)将项目“化整为零”,使项目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把应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改为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或将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仅在较小的范围内招标公告。(4)招标机构存在问题。比如,部分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差,不规范,或评标办法不科学、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工程量清单不细致,材料设备标准界定不准确;另外,部分招标机构受招标人控制,在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制定评标方法、招标报名等方面,按招标人的意愿,为个别投标人量身设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2评标阶段

包括:(1)参与评标的委员们一般较为固定,由此存在弊端,很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行为。比如,业主授意或者暗示评委为“意向”投标单位打高分,左右评标结果,使评标工作失去客观性及公正性,导致评标工作质量低下。(2)有的业主在招标信息前,已经同招标机构有过私下接触,达成“互利协议”。招标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制定资格预审标准和办法时,往往会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为基础,或抬高标准,或降低条件,从而操纵评标的结果。(3)有些招标机构业务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围标和陪标行为,甚至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违规。(4)招标评标与后期施工管理脱节。有些施工单位缺乏诚信,恶意低价投标,中标后企图设计变更增加造价;或中标后转包,更换项目经理、管理班组等。

1.3定标阶段

包括:(1)当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时,在办理中标手续及签订合同中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2)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比如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压价,指定购买材料、设备等,强迫中标单位私下承诺,在施工合同之外签订其它“不平等条约”。(3)强迫中标单位将部分工程转包给指定的施工队伍,或者将不够资质标准的“关系户”挂靠在中标施工企业,形成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

2、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策略

2.1完善招投标执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积极完善招投标相关执行制度,及时发现招投标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跟进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达到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最终目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基本上是自己监督自己,缺乏统一的指导协调的部门,容易发生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边监管边完善,在问题未发生时提前介入。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依法行政。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招投标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相关制度的最终目的。因此执法中各部门要相互配合,使得监管能力发挥到最大。

2.2风险自留措施

2.2.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当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项目风险的存在,或者没有处理项目风险的准备,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的和被动的。事实上,对于一个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不可能识别出所有的项目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计划风险自留是一种常用的风险处理策略。但风险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评价过程的失误,并及时实施决策,以避免被迫承担重大项目风险。

2.2.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是指,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并有意识的不断转移有关的潜在损失。风险自留对策应与风险控制对策结合使用,实行风险自留对策时,应尽可能的保证重大项目风险已经进行工程保险或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因此,风险自留对策的选择主要考虑它与工程保险对策的比较。

2.3风险控制措施

2.3.1风险回避。风险因素的存在是项目风险的必要条件,风险回避对策就是通过回避项目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或不确定性。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风险回避对策具有以下特点:①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项目风险定义的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②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可能性。③回避一种项目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项目风险。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

2.3.2风险损失控制。损失控制方法是通过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项目风险。与风险回避相同,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项目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论工程承包风险评价与对策研究是设立某种基金来对付。但回避偏重于一种消极的放弃和中止。损失控制措施可根据其目的分为:①损失预防手段、安全计划等。②损失减少手段。又分为损失最小化方案、灾难计划和损失挽救方案、应急计划。损失预防手段旨在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则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

结语

目前,国内的建筑市场在招标投标方面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要进行严格监管,以取得良好效果,促使建筑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下去。建筑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防患于未然,促使建筑工程朝着安全、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reform, our country has been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regulate the building project bidding system, rectify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and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reas of corruption increased regulatory sanctions. Below mainly through the bidding work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relevant discussion, according to strengthen project tendering and bidding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to establish the perfect building market system, to effectively play the function of their bidding mechanism.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于目前的建筑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然而,由于某方面的客观因素,在实际过程中也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故就需要不停的改进以及健全,从而促使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管理充分发挥它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最大效应。

2招投标管理现状分析

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驶入正轨。《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招标投标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标投标领域不断扩大,招标投标行为逐步规范,招标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2.1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导致标底不准确,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现象,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同时因施工企业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2.2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建设市场机制尚未成熟,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淡漠,从业行为缺乏规范。一方面,业主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约、压价,回扣、垫资、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现象发生在承包商身上屡见不鲜,从而使招标投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所有这些,已成为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劣,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的根源。

2.3评标定标工作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2.4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滞后

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范围内,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市场体系,建筑领域内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但事实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家的评审选择不低于其成本而报价的投标人,其前提是专家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内容的企业成本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各企业的成本为其商业秘密,因此,专家在评审某投标单位的报价过程中,很难保证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业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有明显错误,否则很难确定报价是否真正意义上的低价合理。

3方法与对策

3.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载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3.2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3.3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促进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备的信息作为企业准入市场的一个条件,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过程中,政府逐渐开放价格,定价的自落到企业手中,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建立一系列可行的报价制度,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是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报价的依据。同时也要求企业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发挥显示企业实力的传递功能和促进企业对现有水平的提高。

3.4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监管

项目法人招标自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监管。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4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管理属于目前经济体制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关键的商品经济体制,同时也是建筑工程领域的一项重大变革。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分析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相关问题,对于健全建筑行业,发挥招投标管理的效应,从而实现扩大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有着较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M].

篇5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for the current building industry commercialize a process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However, due to some objective factors, the actual process is also appeared a few problems, need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and perfect.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bidding managemen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and puts forward the future developing direction of th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market; bidding; management status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一、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导致标底不准确,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现象,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同时因施工企业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1.2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建设市场机制尚未成熟,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淡漠,从业行为缺乏规范。一方面,业主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约、压价,回扣、垫资、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现象发生在承包商身上屡见不鲜,从而使招标投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所有这些,已成为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劣,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的根源。

1.3评标定标工作缺乏科学性。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1.4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滞后。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范围内,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市场体系,建筑领域内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但事实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家的评审选择不低于其成本而报价的投标人,其前提是专家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内容的企业成本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各企业的成本为其商业秘密,因此,专家在评审某投标单位的报价过程中,很难保证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业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有明显错误,否则很难确定报价是否真正意义上的低价合理。

二、招投标管理改进措施与建议

2.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载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2.2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2.3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管理,提高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备的信息作为企业准入市场的一个条件,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过程中,政府逐渐开放价格,定价的自落到企业手中,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建立一系列可行的报价制度,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是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报价的依据。同时也要求企业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发挥显示企业实力的传递功能和促进企业对现有水平的提高。

2.4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监管。项目法人招标自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监管。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篇6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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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具有充分的优势,首先能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价格,在投标环节采取一视同仁的自主报价体系,将最终定价权放在企业手中,施工企业则为了成功竞标、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作出最合理的工程报价。同时中标价格也能较客观的反应出企业的真实水平,施工技术、材料进场、管理能力等在投标过程中被作为最基础的衡量标准也促进了施工企业更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目前,建筑工程中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着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没有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人才管理队伍等不合理现象,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的创新发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变更、物价调整、不可控风险、工程增加等情况时我们很难在工程量清单中找到合理的约定,这充分的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着计价不规范的现象,对市场风险的预期不足,一旦遇到材料涨价等现象则将这一风险完全转嫁给建筑企业,很难体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不利于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倘若不及时整改将有失诚信的原则。同时,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招标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也是制约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也导致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构建完善的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没有构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因此,广纳贤才、引入竞争机制,构建一支专业技能强大、理论基础扎实、科学水平高的专家评标队伍势在必行。

1、科学创新、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各自为政、分地区定额管理的方式不利于新时期建筑行业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这一陈旧的管理方式无疑增加了地区割据现象、不合理评估现象、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可能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格局的建立,因此我们只有扭转以往陈旧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标准管理模式,才能使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

2、引入电子评标机制,使评标工作更细致、更规范。

由于总价评审机制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很难对评标工作进行更为细致、深入的评估,因此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可充分弥补总价评审的缺陷,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既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总报价评估,同时也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单价评定,降低了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统计清晰的分部评审表及总分汇总表,使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也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符合经济性原则。

3、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编制。

为了使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科学,招标单位及机构应在编制前进行周密的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在了解施工场地条件、现场环境、工程自然情况的基础上为预算编制、清单设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图纸会审,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我们只有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才能使工程建设重点突出,设计合理,充分体现招标的宗旨。

4、全面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我们应科学的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的主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当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也可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这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法。该法则的关键点就在于首先定价要合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即经过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控制在不低于自身成本的范畴之内,从而使倾销垄断等不法竞争现象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总之在利用合理中标法进行评标时我们应将重点放在防止过低成本报价上,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而进行增加索赔要求,或为了从中谋取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影响施工质量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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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招标人〔采购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则是投标人(供应商、承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采购合同,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招标”、“投标”的概念外,“开标”、“评标”和“中标”也是较为重要的概念。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

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拉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讲行综合分析和评比。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经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

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 建设工程招标类型

按招标范围不同,可将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和专项招标三大类。

3.1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招标

全过程招标是指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投产交付使用为止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全过程招标一般由业主选定总承包单位,再由其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无论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鉴于其专业特长、实施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分包方式实施。

全过程招标由于对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条件较高,有能力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较少,大多以议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因此,承包价格要比业主分别对不同工作内容单独招标高。这种招标方式大多适用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宏观地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公司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避免由于业主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而对项目造成损失。

3.2 建设工程的单项招标

单项招标是指工程规模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单项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将分解的工作内容直接发包给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实施。如勘察设计招标、物资供应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3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

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例如,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洪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等。

4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分为个阶段:①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②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③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5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5.1 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实施操作过程中,表面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实际上有些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要受到来自各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把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使招投标徒具形式。

5.2 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6 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1 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运行的市场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之下,妥善处理同行业主管部九和其他地区之间关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横管到边、纵管到位。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

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集体企业和公有制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工程,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发包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进行申报、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包的,所签承发包合同视为非法,一律无效,并对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结束语

作为建筑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要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这是市扬竞争中的合理现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往往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休。因此,要按照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协商一致的原则,正确处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他们在共同维护国家和集体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对立统一利益兼顾的伙伴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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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皆是,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的探讨招投标工作的理论和实际操作,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严格的管理、有效的控制。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招标人〔采购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则是投标人(供应商、承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采购合同,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招标”、“投标”的概念外“,开标”、“评标”和“中标”也是较为重要的概念。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拉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讲行综合分析和评比。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经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

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 建设工程招标类型

按招标范围不同,可将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和专项招标三大类。

3.1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招标

全过程招标是指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投产交付使用为止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全过程招标一般由业主选定总承包单位,再由其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无论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鉴于其专业特长、实施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分包方式实施。全过程招标由于对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条件较高,有能力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较少,大多以议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因此,承包价格要比业主分别对不同工作内容单独招标高。这种招标方式大多适用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宏观地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公司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避免由于业主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而对项目造成损失。

3.2 建设工程的单项招标

单项招标是指工程规模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单项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将分解的工作内容直接发包给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实施。如勘察设计招标、物资供应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3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

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例如,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洪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等。

4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分为个阶段:①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②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③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5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5.1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实施操作过程中,表面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实际上有些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要受到来自各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把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使招投标徒具形式。

5.2 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6 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1 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运行的市场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之下,妥善处理同行业主管部九和其他地区之间关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横管到边、纵管到位。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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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计价

1.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概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从2003年开始,为了适应我们工程投资体制改革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国建筑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同时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非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业主自主确定是否采用。

1.2工程量清单计价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措施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规费项目以及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对于工程建设来说,意义重大。其作用主要有: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3)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格、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1.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主要分为两个过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两个过程。

2、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问题

目前,我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程序中已经得到了完善和治理,但是在实行过程当中依然还是存在了很多问题。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缺乏专业人才管理队伍,很多都不是按照正常专业知识去做,而是全凭经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工作缺乏专业部门有力的管理与监督,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的发生;这样就会造成计价环节不规范、不完善,也没有形成统一配套的管理模式,这会严重阻碍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展和创新。实际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量增加、物价不稳定、工程项目变更、一些不可预知风险发生时没有预知条款或者不能在工程量预算当中找到合理解释,很显然这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存在对市场风险预知不足,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计价不规范的现象,一旦遇到通货膨胀等现象会将风险全部转加给建筑企业,不利于市场化经营。同时,相对应的合同管理模式的缺乏也制约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

3、建筑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完善措施

从上面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描述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问题可以看出,我国没有构建出一套科学的资质预审制度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市场中没有形成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体系。因此,必须面对市场和人员因素,做出针对性措施。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场所,全面投入市场就应该引入竞争机制,广招贤才,构建一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科学技能水平高的专业评标队伍才是正确之道。

3.1 有必要引入电子评标机制,增加评标工作细致性和规范性 引入了电子评标机制可以弥补总价评审时带来的缺陷,因为总价评审不是对评标工作深入细致的评估,而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的。使用电子技术辅助评标既可按照工程量进行单价评定,措施项目评定、分部分项的材料价格评定,这会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同时也完成了对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评估。电子评标系统解放了人力电子评标系统在单价评定后可进行自动汇总,并生成清晰的总分汇总表和分部评审表,评定结果一目了然。同时简化了人为操作的工作流程,满足经济性要求。

3.2 采用全面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合理低价中标法就是即使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人也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当然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情况时可直接被排除在外不予中标机会。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应该科学地采用全面低价中标法评标这一主要原则。该法则的最基本关键点就在于定价要合理,而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同时还要尽可能的低价,这就要求在评审的投标价格当中是最低的,这才是评定标的核心,并且投标价格还应该不低于本身设计和施工成本,这样可以把垄断和倾销等不平等竞争现象降低到最小程度。综上所述,利用合理中标法评标时,重点在于阻止中标价格过低上,特别是低于成本的价格的情况,以杜绝在竞标公司中标成功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同时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进行增加索赔等要求,扰乱整个行业的次序。

3.3 加强事前考察、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完善招标文件 招投标人员必须了解现场环境、施工场地条件、自然条件情况的基础上为清单设计、预算编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在招标编制前,为了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应对施工情况进行详细的事前考察同时加强图纸会审,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详细规划建设项目并按计划稳步实施是提高勘察设计的工作质量,使工程量清单合理、清晰的重要前提。总之,工程建设项目合理招标文件的宗旨就是紧密结合不同的工程项目、招标条款、评标方法、进行招标文件编制的严格把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4 建立统一科学的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定额管理模式还是各自为政、分地区的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无疑会增加不合理评估、地区割据和抓法律空子现象的产生,不利于目前建筑整个行业的稳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因此必须逐步转变这种陈旧的管理模式,集思广益,各地区各行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招投标管理模式,保障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和繁荣。目前,我国已经在市政建设和房屋建设方面建立了工程量计量标准与基础性定额的规则,初次品尝到了成功。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还要做进一步研究,结合不同建筑和不同工种做出合理改进,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管理模式。

3.5 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 构建有效监管机制是统一管理模式运行成功的保障。因此充分发挥投标的有力监管,组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库十分必要。这一方针能有效发挥最大的监督力度,激发投标人的责任心,并才用事前公告的方式及时发现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马上改进。通过资格预审方法、统一评分规则考核招标人的业务能力,并且加强招投标人的信用管理,从而保证建筑工程招标环节信用度和透明度,使得整个招标环节公正、健康、有序、高效、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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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网络建设的不断完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网络技术被投入到使用中,信息化也已经不断深入了人们生活的各方各面,在未来,这项技术也会继续发展、不断完善。当前计算机技术也已经被应用到了人们工作中的各个领域,并且就硬件和软件来说,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这就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应该及时更新意识。如果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应用到招投标领域中,就会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并且杜绝该环节中不当竞争和违规操作的情况,但是当前来看,我们仍然缺少一个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所以我们应该加强信息化技术发展力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招投标相关工作。

1.招投标工作和信息化建设二者之间的关系

1.1关于招投标工作的简介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招标来将工程施工的一系列流程进行发包,承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来进行施工,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将勘察设计工作和材料供应以及施工、监理工作进行招标,来让其他承包单位通过竞标的方式来进行承接,在签订合同之后就可以开展工程建设工作了。虽然招投标这二者密不可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将这两项工作割裂开来,所以工程招标和工程投标这两项工作也就有了一些独立性,招标工作是指招标单位相关的招标公告,来招揽有意参与竞标的人或单位进行投标,之后招标单位会从中则由选取投标单位;而投标工作则是投标单位针对招标单位发出的公告而做出的回应,之后根据相关要求来撰写标书。所以这样看来,招标工作和投标工作虽然具有一些独立性,但其实质上仍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1.2招投标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要点

1.2.1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

对于招投标信息化管理工作来说,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硬件系统。这项工作应该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作为根本,之后结合物联网技术和云计算以及数据管理技术等等多种手段共同实现招投标管理的信息化。信息技术发展已经日趋完善,现在已经深入到了人们工作、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除了上述诸多技术的发展之外,监控技术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以及云平台的逐渐完善都给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提供了很坚实的基础。举例来说的话,其可以运用视频监控、语音通知来随机抽取专家来进行标书审阅工作。

1.2.2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

招投标的实施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决策的过程,是招标方和投标方双向选择的过程,信息化模式的招投标注重招投标信息本身的作用,这是信息化本身的内涵。供应商的信息、项目主要负责人的信息等招标项目市场信息以及以往招投标过程中积累下来的海量信息是极具价值的,对这些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分类、存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及信息理念进行开发利用,是信息化时代下招投标信息化的核心理念。

1.2.3以理念的信息化为先导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信息化,首先应该是理念的信息化,它以现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理论、招投标业务模式、管理模式的发展和完善为内在驱动力。应该重视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论系统对信息化的支撑和推动作用,缺乏成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论,其信息化只能是原有手工工作流程的模拟,其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2.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应用

2.1语音通知功能

首先可以建立一个专家数据库来有效运行系统,并且完善专家抽取的标准。之后利用其语音功能即可通知专家。这种方式首先建立了一个有效的专家数据库,然后加以利用和维护,之后在管理工作中也可以进行维护和考核,这样就保证了工作的公正性和信息的公开性,另外资源也得到了有效利用,可以进行共享,其评审环节由于脱离了人为的敢于,所以更加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2.2形成一个有效的信用体系

对于项目研究部门来说,可以建立一个有效而完善工程信用档案系统,可以直接形成一个完善的投标相关单位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并且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有效提高信息的利用率,促进各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档案,并且及时进行更新,这样就可以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提供一系列有效的依据。

2.3在线办公、在线答疑

我们可以将公告、招标文件的拟定以及报名和答疑乃至于费用支付等诸项工作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实现网络在线办公。这种方式也有助于实现招标方和竞标方之间的有效隔离,有效避免了串标和围标等问题,提高了招投标的工作效率。

2.4针对标书进行分析和对比

在进行标书筛选阶段,可以以当地的相关标准作为依托,并且结合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来比对标书的契合度,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就可以即时筛出。在筛选结束之后对标书进行评比,也可以结合当前的信息指导价作为依据来比对各家的报价情况,让专家的评价具有更高的有效性。

2.5异地评标系统

这个系统的建立可以首先在地方的公共资源中心建造一个数据库,并且设立一套有效的通讯服务体系。硬件设施齐备之后,就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评审标准,这样一来,一个完善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就完成了。异地评标系统和你可以同时进行多个标书的评审工作,如果有需求的话可以和其他专家数据库进行对接,将同时评审的数量扩大到三十个,并且由于实现了在线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整个体系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评价成本,也有效减少了失误的出现。

2.6身份认证功能

对企业的客户身份进行备案,就可以自动生成一个认证锁,保证了整个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如果想要办理业务需要直接通过身份认证才能进入系统,保证了数据和信息的隐秘性和安全性。

2.7标书写作简单化

首先将一个特定的标书作为应用模板,之后用户就可以输入相关数据好信息,直接生成一份新的标书。标书标准直接在整个评标系统中产生,所以具有完全的保密性。也有利于将一个标书进行阶段的分割,给评审和对比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结语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的各行各业也在加快步伐,招投标工作作为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尤其应该借鉴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目前信息技术网络正在加速构建,硬件设施和软件应用都在不断提高水平,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同招投标工作进行更好的结合,这样就可以有效促进良性市场竞争的行程,杜绝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淑贤.当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3(11)

[2]刘海燕.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策略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21)

[3]杨景辉.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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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的原件,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建设工程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水平,是城市建设部门整体管理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工程监管、审计、责任追究等诸多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人信息时代,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也在其影响下得到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作为城建档案重要内容,是开发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基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应该明确在城建档案中的定位。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在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与服务中就显得更为重要。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大量电子文件的产生,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有着丰富的数字化资源、海量的存储、便捷的检索、快速的传输、高度的开放、信息的共享等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缺陷,在其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亟待深入研究和解决。

1、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条件较好的地区与系统、规格较高的单位,具有技术、资金、人力等优势,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规格略低的单位,既无充足的资金,又缺乏从事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优秀技术人才,信息化建设困难重重,步履维艰。这种信息化建设的不平衡造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的不平衡。出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仅处于内部档案业务管理过程,对于电子文件管理、电子档案管理还存在较大缺陷,更没有真正实现跨部门、跨机构、跨行业之间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资源运用。

2、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技术落后。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规范性、开发性、服务性、共享性较差,不能适应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要求。

3、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没有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资源库集群,不能实现通过高速网络及数据互操作技术,将数字资源库集群连接起来,没有建立档案信息的数据仓库与交换中心,难以实现数据共享集成服务。因此,不能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4、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数字信息管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安全问题是计算机网络世界的难题,也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的重大难题之一。主要来源于计算机病毒、计算机黑客、恶意破坏和摧毁系统的信息处理功能或破坏电子通讯装置、人为或偶然事故造成的威胁,使数字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服务显得十分“脆弱”。

二、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建立、完善和实施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省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实践中,我国各省仍然执行的是不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办法,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不利于管理和监督,同时影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的统一规范管理,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整体管理水平。

2、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由于各城市的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 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水平及信息化发展状况也不相同,因此不同规模的城市根据各自的实力,分步实施,逐步建设和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系统,以达到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管理和利用。

3、加强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信息化工作以及电子文件管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标准的研究工作,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法规体系。面向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标准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快标准体系的形成和提高标准化程度。

4、加强网络安全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和高可靠性的数据安全系统。

5、建立完整的档案归档目录要求。建设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内容应该包括:报建手续(计划、土地、规划等)、业主委托书、邀请招标审批表、文件、招标工作报告(招标公告、购买标书登记表、开标记录表、招标工作方案、补充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评委抽取表、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的确认、关于确定中标人的函、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备案以及其它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这些必须存档的资料,在管理中将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如有缺失,会给管理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因此,归档的招投标档案应当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真实的反应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内容。

6、规范档案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的程序和要求。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工程招标实行委托的,由招标机构负责招投标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移交工作。建设单位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招投标活动形成的案卷,建设单位自行招标一式二套,建设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各一套。实行委托招标的一式三套,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施工、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等阶段的招投标档案应当分别组卷。

7、严格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管理时限要求。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有其实效性,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按照要求,实行委托招标工程,或者经批准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工程,招标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过程的全部档案材料报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收集建筑工程招投标归档资料时,应变“被动”为“主动”,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收集资料,及时登记,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立卷、分类、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五年;其他建筑工程招投标档案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保管期限为开标之后半年。保管期满,经档案保管人员鉴定,保管单位领导批准,登记照册后销毁。

8、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招投标档案应当设专人保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证招投标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因此,必须注重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着重培养信息技术性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发挥人才作用。留住人才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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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目前由于建筑业的快速增长,建筑工程中项目招标风险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虽然相关的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和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招标投标是建筑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项目招标风险管理制度,是促进建筑工程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

二、风险管理的内涵

风险管理就是在识别,评价及分析风险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管理技术及手段对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一定的预防及处理,尽可能的控制风险,使其向有利条件转化,并能在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主动的补救措施。对建筑工程项目来说,风险管理的过程如下:

1、预测及识别风险。通过信息收集,分析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其可能性进行专家咨询以及寻求实验论证,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记录在案。

2、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及评估。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性,评估其对工程项目的潜在影响,并按其危害大小列制风险清单。

3、根据所列的风险清单,对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风险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三、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概念

1、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定义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 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可能遭到的风险, 可将其定义为: 在建筑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 所有影响工程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的集合。

2、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 投资规模大, 技术要求高,系统复杂的生产消费过程。在该过程中, 未确定因素、随机因素和模糊因素大量存在, 并不断变化, 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直接威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有以下特点:

(1)风险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无论是自然界的地震、洪灾、风暴, 还是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冲突, 甚至战争, 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并且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 风险是无处不在的, 无时没有的, 只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或是分散转移风险, 而不能从根本上完全消除风险。

(2)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可测量性

风险活动或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都具有不确定性。表现在: 风险事件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发生之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等均是不确定的。但人们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 对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做出统计分析和主观判断, 从而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衡量。

(3)风险的可变性

风险的可变性主要体现在:风险性质的变化;风险后果的变化; 出现了新的风险或风险因素己经消除。

(4)风险的阶段性

风险的发展是分阶段的, 一般认为包括3个阶段:潜在风险阶段, 是指风险正在酝酿之中, 但尚未发生的阶段。潜在风险阶段没有损失, 但是潜在风险可以继续发展变化, 最终进入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发生阶段, 是指风险已变成现实, 事件正在发展的阶段。此时风险正在发生, 但其后果还没有形成, 若不正确应对, 风险就会造成后果。一般认为这一阶段持续时间较短。

造成后果阶段, 是指已经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阶段。通常这一后果的产生是无法挽回的, 只能设法减少伤害或损失的程度。

四、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工作风险分析

1、项目招标工作存在多方面行政干预

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涉及的建设主管部门比较多,个别主管部门的领导出于个人利益或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有意或无意的利用影响力控制或者左右招标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不敢公然违背主管部门领导的指示,必然导致招标工作意向倾斜于某个或某些投标者,致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无法体现,最终影响项目招标工作的质量,损害整个工程的利益。

2、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监管体系不完善

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活动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但是工程项目也具有其特殊性,地域不同,项目性质、规模不同,招标工程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政策法规方面也需要不断的完善。招标工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人为因素影响,整个项目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监管不到位,监管体系形同虚设情况;部分招投标参与者还可能钻法律法规以及监管的漏洞,严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工作,给项目招标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3、项目招标人缺乏对投标者全方位的了解和审查

当前,许多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都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活动工作的。项目招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过程中,由于存在事先缺乏调查、参与时间不长、自身技术力量薄弱、过程工作重视不够等多方面原因,一般招标人只是在开、评标的时候才能接触到投标单位,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通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这样的书面资料上去了解,因此无法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管理水平、技术力量以及机械装备等因素予以全面把控,只能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其有个初步的了解。但是往往投标人的标书并不代表其真正的经营、生产水平,加上对投标人实际情况没有进行必要、全面的调查,这样选择出的中标单位往往并不一定是最适合工程的,从而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质量。

4、项目招标人过分注重标的价格

很多项目招标人将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重心放在项目招标中,通过招标的标的价格去压低项目成本。如果脱离实际的成本控制,反而将会导致项目成本的增加。项目投标者在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合理的利润,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过低的标的价格,只会让部分投标者在对工程的相关情况缺乏了解或根本没有去了解的情况下,为了抢到工程,不切合实际的承诺给招标人虚假条件,使自己实现低价抢标,却无法实现承诺的条件,这样反而加大的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

五、工程招标风险管理措施

1、制定企业定额、重视招投标策略研究

企业定额是一个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基础,建立企业定额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的管理、技术水平,提升企业投标报价竞争力。因此竞标企业应该在投标前制订并建立与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以及成本水平相符的企业定额,从源头开始对投标风险进行规避;其次,竞标企业还要对竞标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核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投标策略作出相应调整,杜绝盲目投标、盲目降价行为。

2、利用合同条款对风险进行回避

利用合同条款回避风险是一种积极的风险回避方法。建筑项目竞标人可以在投标和进行合同谈判之时,对相关合同条款或规定进行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协商、谈判,使相应风险减少到最低。

3、重视企业自身的技术和管理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技术和管理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能够为建筑企业带来卓越的工程质量和显著的企业效益,并能够大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4、利用风险,化险为夷

利用风险并不意味着所有风险都可以利用。这里所说的风险利用指的是工程项目中既有获利可能又有损失风险的因素。对风险因素进行合理处理并达到盈利目标,要求项目承包者对工程项目以及风险因素、风险利用价值进行详细分析,计算利用风险的成本、判断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利用的方案,并能够妥善、灵活地实施风险利用方案,力争达到最终获利的目的。

六、结束语

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管理探究的问题分析,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招投标风险管理制度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程度及应用方向。因此,在建筑工程的后续发展中,要不断提高项目招标风险管理制度的研究和管理策略,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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