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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辩证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4:4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科学技术与辩证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二、科学技术观之于渭北窑洞景观

景观是人类情感思想在大地上的物理化呈现。而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第一生产力,是人类景观设计实现的途径。渭北高原下沉式窑洞的形成,体现着当地居民利用科学技术对自然界较小影响的改造。土炕、灶台及烟囱形成了窑院中独特的排烟系统,出水井与渗水井组成了上下水系统。这些都是人们利用科学技术对窑院中生活功能的解决,也创造了黄土地上特有的人文景观。在窑洞里,人们用夯土做土炕和灶台,将排烟管道埋设于窑壁中,使窑壁看来更为统一,而排烟口则不像中原地区的房屋置于屋顶之上,而是含蓄地隐藏于窑壁中。在空气动力学的验证下,窑院的气流是向上的,这样无论是炕还是灶台所产生的烟就很容易被排出,以至于形成了人在平地、袅袅炊烟缓缓直上、却不见房屋的人文景观。由于地处渭北高原地区,雨水不丰富,窑院居民的饮水变成这一地区的重要问题。人们挖地建房,使得更为接近地下水资源,开凿水井也更为方便。在上水系统解决的情况下,人们掌握了地下水循环原理,就地开凿出另外一个井,其功能主要用于渗水。出水与渗水的解决造就了可持续性的上下水系统,也凸显了科学技术在自然改造中的作用,而这一切人类智慧的物化结晶都是其人文景观的一部分。随着人们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科学技术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对于眼前苍老的窑院景观环境,怎样合理规划,对原有景观要素优化组合或引入新的成分,调整或构建合理的景观格局,使景观整体功能最优,达到人的改造活动与自然过程的协同进化则是当务之急。

三、自然而辨证的渭北窑洞景观诉求

辨证思维要求我们一分为二地看待事物,既看到事物好的一面,也要看到事物不利的一面。渭北高原的窑洞民居相信也是当地居民认真考证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许会问自身的生存所产生的对自然的影响是否具有较大的破坏性?这样的改造方法是否适合人类本身的居住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方面我们得到生存,一方面我们破坏了自然,而怎样的方法可以弥补自然资本的损耗?这些问题都遵循着自然辩证法中核心思想,合理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窑洞建造和景观环境的布置不是简单的处理,而是一种与自然作用和谐共存的方式,它包含了环境处理与自然作用的方方面面。在对渭北高原地区窑洞的重新审视中,我们看到了民间的能工巧匠对窑院景观的处理进行了全面的衡量。无论是整体窑洞所采用的黄土,还是窑院的各种功能性与装饰性的布置,都体现着当地匠人对黄土地的情感。窑洞的窑脸是窑院中主要装饰部分,反映出拱形结构的特征和门窗的装饰艺术。简朴的耙纹装饰、草泥抹面、砖石砌筑窑脸,木构架的檐廊装饰都是其装饰的主要手法。护崖墙、女儿墙也是装饰的重要部位。窑洞的女儿墙是防止窑顶人畜跌落的维护结构,大多用土坯或砖砌成花墙。辩证观的要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看待窑洞景观的同时,为合理改造窑洞景观环境,和谐处理改造活动与自然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方法。现在的窑洞已是苍老不堪,它的问题出现在于不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占地面积大、采光不足、上下水处理难题、抗震性不够都成为其结合自然发展的弊端,眼前我们不要过多地批评,而是需要设计者站出来,利用窑洞自身的优点,改善不足,造就一个新的适合时代需求的窑院。

篇2

中图分类号:G62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6-0163-02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课堂教学结构也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使教学结构从单一的教师讲解型课堂逐渐向多种类型的课堂结构转变。1997年何克抗教授根据教改实践,在对以教为主的教学设计模式和以学为主的教学设计模式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将两种模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提出了“主导―主体”(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设计模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双主教学模式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促进了教学设计理论的发展,也对课堂教学结构的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双主教学模式在延边州的小学课堂教学上开展得如何、哪种课堂教学结构属于双主教学模式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二、视频分析法

1.S-T分析法。S-T分析法是一种能够直观表现教学性格的教学分析方法,它可用于对教学过程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判断课堂教学模式,获取具有共识的、客观的信息。S-T分析法中的行为类别仅有教师行为T和学生行为S两类,能大大减少对教学活动进行分类记述的模糊性,提高客观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教师使用这一方法逐步把握和完善教学,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但在一些文献中提到了另一种行为D(如表1)。D是指教师与学生交互对话的行为(我们认为在化学教学中师生合作完成的教学实验也应该标记为D)。文中两种S-T分析法都有使用,由于误差较小,因此没有对结果产生影响,并指出在绘制S-T图时,S、T、D有所区别,但计算Rt、Ch时D当作T处理。

2.S-T数据的收集。S-T分析法的数据收集方法是通过对教学过程的实际观察和观看课堂教学过程录像资料,以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采样,并根据采样样本点的行为类别,以相应的符号S或T计入到规定的表格中,由此便构成了S-T数据序列,再由得到的S-T数据序列做出S-T图,S-T图可以看出教学过程中教师行为与学生行为是如何随着时间变化的。制出S-T图后,我们要通过计算教师行为占有率和学生行为占有率得出师生行为转化率,制出Rt-Ch图,由此可以看出本堂课的课堂类型。其中,Rt是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行为占有率,Ch是指师生行为转化率。Rt=NT/N,其中NT表示一节课中T行为的次数,N表示一节课的采样总次数;Ch=(g-1)/N,其中g表示相同行为的一个连续。课堂类型分为练习型、讲授型、对话型、混合型(如表2)。艾伦在他的文章中提出了D行为,即教师与学生交互对话的行为,刘立新等人在《S-T分析法在高中化学教学分析中的应用研究》中将教师与学生合作完成的教学实验也标记为D,并根据D行为的出现,将S-T分析法中Rt的算法做了改进,Rt=(Nt+0.5Nd)/N,并新增了一种课堂类型板块型,已经将混合型更名为平衡型(如表3)。

本文将2012―2015年的延边州优质课大赛小学组语文课的一等奖的课堂视频以30秒为一个时间间隔对行为类型进行了采样,将采样点记录在S-T数据序列表(序列表如表4所示)中。

三、实例分析

根据2012―2015年的语文课课堂视频的S-T数据序列表计算得到的Rt-Ch如图1所示。

本文采用的是新改进的S-T算法,并将学生与教师的共同行为标记为D行为。根据算出的数据可以看出四节课课堂结构模式均落在混合型即平衡型这一区间。分析的四个视频中有两个视频(2012年和2014年)可以根据新改进的Rt算法得出新的数据,但与原数据差异不大(2012年Rt的值由0.54变为0.56,Ch值没有发生变化;2014年Rt的值由0.47变为0.46,Ch值由0.38变为0.39)。可见这四节课都比较符合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它区别于以学生为中心的练习型,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型,“满堂灌”式的对话型,是一种平衡的教学类型,既能够把学生看作课堂的主体,也没有忽视教师对于课堂的导向作用。但是从准确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低年级(一年级,二年级)的课堂,教师行为占有率要比高年级(五年级)相对高一些,这说明低年级的课堂仍然需要教师的及时引导,帮助学生正确地掌握课堂知识;而高年级的学生有着较好的自控能力,能够通过教师适当地指导完成课堂任务。由于2015年的课堂视频为习作指导课,所以该节课的行为转化率就较其他三节课低,这样可以达到学生通过自主练习获得课堂知识的良好效果。

由此可见,优质课大赛的课堂教学都能较好地把握课堂,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模式,并根据教学目标进行完整的教学设计,把握课堂节奏,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案。教师能够与学生进行积极的互动,从学生那里得到良好的反馈,使学生的观点同教师达成一致,最后达到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傅德荣,章慧敏.教育信息处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94-104.

[2]艾伦,艾霁野.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测量工具研究[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8,(6):1-7.

[3]单迎杰.以S-T分析法分析教育技术专业课课堂教学问题[J].现代教育技术,2008,(10):29-31.

[4]刘飞,刘雁,黄成云.基于S-T分析法的教学过程对比分析――以网易视频公开课为例[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2,(11):58-60.

篇3

[作者简介]张媛媛,吉林大学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讲师,吉林长春130012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1-0001-04

自然辩证法究竟是什么?是一个学科,是一项事业?还是一个学派,是一种理论?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这些争议一方面表明了自然辩证法本身的复杂性及人们对其理解上的差异性,同时也给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人提供了探索的必要和可能。但在笔者看来,这些争议只是表层问题,其深层问题是:如何理解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这才是争议的关键之所在。若认为哲学“凌驾于”科学之上,那是近代哲学的观点;若认为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那是科学哲学的主张;而认为“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则是自然辩证法。本文拟对这一认识和理解,从自然辩证法的创立、自然辩证法与科学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三个方面加以阐释。

一、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既是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从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在古代,自然科学大都是以自然哲学的形态出现的,其特点是科学和哲学浑然一体,很难区分,习惯上我们将其称为自然哲学。到了近代,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以及近代城市化社会的兴起,为近代科学的诞生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同时自然科学自身也在为争取自己的独立性而斗争。16世纪中叶,一场酝酿已久的科学革命开始了,近代科学就诞生于这场伟大的革命中,其标志是1543年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发表的《天体运行论》。而牛顿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则是这一时期自然科学领域中最辉煌的成就。虽然在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其他部门如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也有一定的发展,但基本上还是处于襁褓之中。当然,应该承认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使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已经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但是由于生产水平和科技水平的限制,当时科学研究方法(实验、解剖、分析、归纳等)养成的习惯,加上社会的、阶级的原因,使得这一时期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不能不打上机械论、形而上学和经验论的烙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宇宙不变”和“物种不变”,代表人物是牛顿和林耐。进入19世纪,自然科学研究的重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以前主要是搜集经验事实转向对事实材料的综合整理,并将经验材料概括抽象为系统的理论。自然科学也相应地由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由经验阶段发展到理论阶段,这是自然科学发展的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人们不得不承认它。”与此同时,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特别是天文学领域的康德一拉普拉斯星云假说,地质学领域赖尔的渐变论,物理学领域的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和电磁理论,化学领域的原子论和元素周期律,生物学领域的细胞学说和进化论,一次又一次地打开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缺口,揭示出自然界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客观辩证法。这些都为自然辩证法的产生提供了自然科学的前提。恰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科学是一切知识的基础。”恩格斯则更明确地指出:“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

从哲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古代的哲学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了全部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呈现为一个简单而庞杂的混合体,哲学研究的重心是本体论问题。近代的哲学则发生了“认识论转向”,把认识论问题置于哲学的中心位置,把人们对于认识的理论考察推向了新的阶段。认识论本身的这些问题虽然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但却受本体论的制约并反过来影响本体论问题的解决。19世纪初,黑格尔批判法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提出了系统的辩证法思想,他“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在《自然哲学》中,黑格尔又把自然界看作“是一种由各个阶段组成的体系,其中一个阶段是从另一个阶段必然产生的”,整个自然界的发展过程表现为:无机界向有机界的发展和转化,有机界向生命界的发展和转化。这表明了“自然界自在地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黑格尔是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的人,他的著作是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但是,黑格尔的出发点是错误的,因为他认为“精神、思想、观念是本原的东西,而现实世界只是观念的摹写”。因而在黑格尔那里,占统治地位的自然观仍然是:“自然界是一个在狭小的循环中运动的、永远不变的整体,其中有牛顿所说的永恒的天体和林耐所说的不变的有机物种。”所以,恩格斯一再强调:“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

从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和哲学是人类理论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它们是在超越神话和常识的过程中产生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科学以未分化的形态而蕴含在哲学母体之中,哲学则以“知识总汇”的形式而囊括着全部科学。人们常常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科学”这个概念,也在“科学”的意义上使用“哲学”这个概念。然而近代以来科学的迅猛发展和日趋成熟,致使各门科学纷纷从哲学的母体中独立出来,不断地把哲学“驱逐”出其传统的“世袭领地”,自然、社会和思维都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而此时的哲学仍企图以“科学的科学”的姿态而高居于科学之上。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恩格斯指出:“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他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可见,恩格斯既反对用哲学代替具体科学的“科学之科学”,也反对把哲学“从属于”科学之下、妄图取消哲学的实证主义。

正是19世纪自然科学、哲学以及自然科学和哲学相互关系方面出现的重大进展,为创始人研究和阐述自然界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提供了重要基础,推动了自然辩证法的产生。

二、自然辩证法不同于科学哲学

科学哲学是以科学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哲学学科,它主要研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科学哲学的产生是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获得迅速发展,科学理论层出不穷,尤其是经典物理学的衰落和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创立,非欧几何学的发展,代数、算数的公理化以及命题逻辑的符号化等。这些科学上的重大而根本性的变革自然地唤起人们对科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些哲学家主张要用科学来改造传统哲学。例如,德国著名学者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指出:“本书认为,哲学思辨是一种过渡阶段的产物,发生在哲学问题被提出,但还不具备逻辑手段来解答它们的时候。它认为,一种对哲学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不仅现在有,而且一直就有。本书想指出,从这个基础上已经出现了一种科学哲学,这种哲学在我们的时代的科学里已经找到了工具去解决那些在早先只是猜测对象的问题。简言之,写作本书的目的是要指出,哲学已从思辨进展而为科学了。”一般认为,科学哲学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经验主义形成后,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

作为一门哲学学科,科学哲学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研究,即是对科学的概念框架的批判与反思。科学概念框架是科学理解的工具,是科学家理解他所探索的世界的基本方式,所以科学哲学是一种理解科学的东西。维也纳学派创始人之一、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菲利普·弗兰克指出:“为了不仅了解科学本身,而且也了解科学在我们文明中的地位,以及它同伦理、政治和宗教的关系,我们就需要一个关于概念和定律的统一体,在这体系中,自然科学以及哲学和人文学科都有它们的地位。这样一种体系可以叫做科学的哲学,也就该是科学和人文之间的‘缺少的环节’。”从这种意义上讲,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也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具体而言,科学哲学就是要探讨科学的性质,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科学发现与科学证明的逻辑,科学概念和科学理论的提出、论证、检验和评价,科学理论的结构、解释和更替,科学发现的模式,科学思维的形式、要素、特点和作用。同时,在进行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的过程中,科学哲学也不绝对排斥考察科学的社会本质,不绝对排斥对科学的本体论研究。进而,科学哲学强调,新哲学的出路只能是使其变为像科学那样实证,或以实证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改造哲学,把哲学从凌驾于科学之上的“科学的科学”变成从属于科学之下的“关于科学的哲学”或“科学性的哲学”。

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我国最早是从1956年开始的。这一年,国务院组织制定了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即“十二年规划”(1956—1967)。在这个既严肃又严谨的规划中,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规划草案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在二者之间存在的一门科学。草案说:“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学科,我们暂定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规划草案既没有简单地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哲学,也没有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自然科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定位在两者之间。

从这个规划草案中我们还可以看出,我国学者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是比较早的。但与西方科学哲学学者不同,我们一直是在“自然辩证法”的名义下从事这项工作的,而且始终强调要以为指导,因为“自然辩证法同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联系”。正是基于此,龚育之在1996年就已经把“自然辩证法”描述成了“的科学技术论”。

综上,无论从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哲学的产生、发展,还是从理论框架、学科定位来看,二者都有明显的不同,尽管它们的研究对象有交叉或重叠之处,即都要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因此,不能把自然辩证法等同于科学哲学。

三、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理论学科

自然辩证法既然位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因而使其具有二重性:哲学性与非哲学性(如科学性)。向哲学靠近,它具有哲学性;向科学靠近,它具有科学性。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在自然辩证法这个“大口袋”里只有大约“不到四分之一”偏重于哲学,偏重于对科学的哲学分析,在这个意义上,自然辩证法理应归属于哲学学科。但是,自然辩证法还确实具有科学性,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逻辑与理性特征在自然辩证法中得到充分的体现。那么,自然辩证法与哲学(尤其是哲学)和科学技术之间是何关系呢?我们认为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的中间层次,是哲学与科学技术之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哲学、自然辩证法和各门科学技术学科之间是普遍、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一方面,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为我们认识自然界和进行科研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科学技术方法的革新也通过自然辩证法充实和丰富到哲学理论体系中,使之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自然辩证法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是以为指导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与相互融合的、广阔的研究领域。”自然辩证法的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汇流,有助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入、更系统地研究自然界、人和人类社会,探索科技与自然、社会的关系,实现人与科技、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存、共荣。我们应该正视并承认“自然辩证法”作为交叉学科的特征,发挥其交叉学科的优势。

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正像于光远所指出的那样: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学科是“具有的特色或色彩的诸科学部门的总称”,带有哲理性质,但“其中包括许多不属于哲学的科学部门”。这不仅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创立自然辩证法时,即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观察自然科学,分析自然科学的各种哲学问题,而且还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考察自然科学的性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并写下了许多札记、论文和著作;同时也表现在,随着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也在纵横两个维度上不断深化和扩展,以至其中的许多内容如科学方法论、技术创新论、工程哲学以及STS(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等都是哲学学科涵盖不了的。譬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命题,有人强调它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哲学命题,也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经济学的命题。”将“自然辩证法”看作哲学的二级学科,势必要用哲学的学科范式规范“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而自然辩证法工作者研究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就会被认为“失职”、“不务正业”。哲学学者时常批评从事“自然辩证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搞得太杂”,“专业性不强”,“研究的很多东西不是哲学”,这种批评意见可以理解,但不完全正确,因为“自然辩证法”中的许多内容确实不属于哲学。勉强地将“自然辩证法”的所有内容都说成是哲学,不仅在学术上不严格,学生也很难认可,同时对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工作者来说也不是很公平。

而把自然辩证法定位于理论学科,就可以把那些不属于哲学的内容也包括其中。这不仅尊重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也符合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和学术发展的实际;既凸显了本学科的特色,又体现了本学科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正因为如此,在2004年由黄顺基担任主编的《自然辩证法概论》统编教材中对自然辩证法作了如下的表述:“自然辩证法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

总之,自然辩证法是存在于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理论学科。同时由于自然辩证法目前还是我国高校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公共理论课。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将自然辩证法纳入到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中,进而使自然辩证法能够在新世纪、在当代中国以至当代世界重振雄风(于光远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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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弗兰克.科学的哲学——科学和哲学之间的纽带[M].许良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10]朱凤青.科学哲学:对科学的人文理解[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6).

[11]自龚育之.科学·哲学·社会[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

[12]张纯成.自然辩证法的学科性质与发展方向[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

[1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篇4

关键词:项目管理;自然辩证法;系统方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科技的进步,工程项目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项目管理越来越系统化、专业化,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作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而不是自然界发展的某一具体规律、科学技术某一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及科学技术中具体学科的特殊研究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看法、总观点[1]。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和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想象来考察,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成果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对自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方法的哲学概括[1]。科学技术方法论是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一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理论体系[2]。科学技术方法论对社会认识实践具有重要的自导意义,唯物辩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阐述了我们在实践中所用的方法、技术和逻辑过程。

(二)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名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他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度,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进行研究,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一词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定义很多,国际标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定义项目为:“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

“项目管理”就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的、专门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项目的目标[3]。

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对象通常是有着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系统。项目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子项、分项和工程活动构成,项目管理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管理。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过程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项目管理应该包括全部的管理任务,有工期、费用、质量(技术)、合同、资源、组织和信息等的管理。

(二)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以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

系统方法的一般步骤:阐明问题目标选择系统方案系统分析系统选择决策实施计划。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并将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4]。

1.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在要求性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系统性、产品固定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体积庞大、操作空间有限、技术复杂、规模宏大等技术经济特点,从而对立项的正确性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许多的子项目,也包括管理项目的人——管理者。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经营素质与方法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导因素。

(1)现代项目管理具有特征:“1)项目管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这是现代项目管理最显著的特征。现代项目管理吸收并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具体表现在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最显著的是计算机的使用。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由于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项目管理。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多,使得项目管理日趋国际化。”[5]

(2)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等。

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某一工作区域内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都会对另一个工作区域产生影响。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很明确的、可以把握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难以把握的。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所以需要管理者对各种项目目标进行权衡。在各种管理中,要有整体和全局观念。任何一个子系统、子项目都不能脱离整体,一旦脱离整体,其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2.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

系统不仅是整体的,也是开放的。系统的内外部环境也会影响到管理者对项目的管理。如何处理系统的开放性问题,管理学中的SWOT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工具,其哲学依据就是开放性原理。SWOT是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最常见的对项目优劣进行分析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左右框代表内因,上下框代表外因;Ⅰ、Ⅱ代表积极因素,Ⅲ、Ⅳ代表消极因素。框内内容表示:(1)上边的Ⅰ为内部积极因素,即自身优势(Strength);(2)左边Ⅱ为外来积极因素,即外部机会(Opportunity);(3)下边Ⅲ为外来消极因素,即外部威胁(Threat);(4)右边Ⅳ为内部消极因素,即自身劣势(Weakness)。

在承接一个项目之前,以项目团队为中心进行SWOT分析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理性,减少决策的失误。其方法是:(1)列出团队自身的优势以及如何充分地发挥这些优势,并填入Ⅰ。(2)列出该项目提供了什么外来机会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并填入Ⅱ。(3)列出可能影响项目成功的威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威胁,并填入Ⅲ。(4)列出团队自身弱势以及怎样将影响降至最小,并填入Ⅳ。

SWOT方法就是如何利用内部的变化去适应外部环境。项目目标要能实现,就必须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免威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质和量的统一体现在“度”的范畴里。“‘度’是一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话动范围。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它能保持事物的稳定状态,维系事物特定的质。此时,事物总体上处于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6]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取得一个成功的项目,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调可以使矛盾的各个方面居于统一体中,解决它们的界面问题,解决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使系统结构均衡,使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在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

三、结语

工程项目由于诸如市场条件越来越苛刻,项目变得越来越大,行业变化速度加快等原因,越来越需要更专业、更高级、更系统地进行管理,自然辩证法对项目提供了重要的管理理论基础。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自然辩证法贯穿在我们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参考文献:

[1]赵修渝.自然辩证法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2]沈杨.软件工程中的自然辩证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6).

[3]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篇5

一、科学社会学与科学技术哲学的一致性

在开展本文的讨论之前,我想就科学技术哲学的概念做出解释,不然肯定对后文的研究带来阻碍。众所周知,自然辩证法是科学技术哲学的起源。换言之,解释科学技术哲学,就是解释自然辩证法。从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不难发现,自然辩证法最早起源于恩格斯的手稿。从字面意思上理解,自然辩证法就是自然界的辩证法。然而从的角度出发,辩证法应该是哲学的核心部门,但是它和哲学不是完全对等的。从这个层面上说,自然辩证法也可被称为自然哲学。但是,理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所以还是有很多人认为自然辩证法就是自然哲学。古往今来,很多自然辩证法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在研究它的时候前提是自然界中存在辩证法的。在研究它的时候,完全可以将这一个大前提忽略,主要是这个问题目前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太深奥。那么我们要如何研究自然辩证法呢?在对于恩格斯理论的全面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恩格斯对于研究自然辩证法提出:我们在研究自然辩证法时应该以自然科学为媒介,不然我们的研究就是一个不严谨的研究。

二、科学社会学对科学技术哲学的价值

科学社会学对于科学技术哲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阔研究视野

众所周知,我国的科技技术哲学研究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就是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另一个就是西方科学哲学。不可否认,西方对于科技的研究比我们多得多。现在我就这两个研究理论提出我的看法,首先,就是自然辩证法中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哲学层面上,主要考虑社会与科学之间的联系。主要研究重点在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前提。同时,西方哲学主要的研究思路就是从科学的角度上研究。将这两种研究思路结合来看,两者都缺少对于社会和科学之间的联系的研究。因此,本文所说,科学社会学中研究的问题对于科学哲学来说有着开阔视野的作用。如果将两种学科结合起来,能够使得人们对于科学的认识更加全面,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将科技哲学的研究领域拓展到科技社会学的层面上。

(二)提供研究素材

科学社会学对于科学哲学的第二个益处就是科学社会学能够为科学哲学提供更多的研究素材。科学社会学更贴近现实生活,在研究科学社会学中大多会采取实例分析来研究。而科学社会学中的研究素材对于科技哲学也同样适用。首先,科技社会学能够为科技哲学提供进一步的研究基础。其次,也对于科技哲学的研究能够起到启发作用。很多时候,经验之谈对于科学研究是很重要的。最后,两个学科相互联系,能够提供更多的研究思路。

(三)深化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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