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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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工业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由于工业活动的复杂性,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普查或申报)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2000年9月我国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18218-2000。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合适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该标准应能代表本国优先控制的危险物质,并便于根据新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通过重大危险源普查或申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分类及其安全状况,从而对事故预防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申报)和评价后,企业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五、工厂选址与安全规划
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才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公共设施、其他工作场所及其他危险源安全隔离
六、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督管理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按危险源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相应监管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察。
七、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在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辨识)、评价、分级管理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县、市、省、国家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可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有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丁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的分级监察方案,切实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1997年原劳动部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控工作。6个城市共普查出重大危险源10230个。
继这6个城市之后,重庆市以及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等城市和企业也相继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
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可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北京、青岛等城市在重大危险源普查基础上,建立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含量,为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作者系国家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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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工业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由于工业活动的复杂性,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普查或申报)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2000年9月我国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GB18218-2000。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合适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该标准应能代表本国优先控制的危险物质,并便于根据新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通过重大危险源普查或申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分类及其安全状况,从而对事故预防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申报)和评价后,企业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五、工厂选址与安全规划
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才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公共设施、其他工作场所及其他危险源安全隔离
六、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监督管理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按危险源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相应监管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察。
七、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在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辨识)、评价、分级管理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县、市、省、国家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可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对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有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丁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的分级监察方案,切实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1997年原劳动部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控工作。6个城市共普查出重大危险源10230个。
继这6个城市之后,重庆市以及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等城市和企业也相继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
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可使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北京、青岛等城市在重大危险源普查基础上,建立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含量,为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
(作者系国家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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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中国是一个煤炭大国,煤矿地质环境复杂,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还有待提升。而基于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能够显著降低煤矿安全事故的出现,避免煤矿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对煤矿安全事故危险源进行实时预警,针对危险源选择不同的预警方式,在煤矿正常生产过程中随时传递相关安全信息,及时切断根除导致安全事故的危险源。
1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
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是一种基于过程的管理方式。根据风险预防控制理论,风险预防控制对象可以分为能量与行为失误[1]。处于可控状态中的能量与行为被称为危险源,处于失控状态中的能量与行为被称为隐患。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对象为危险源而非隐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煤矿往往对这两个概念区别不甚清晰,过于重视安全隐患的控制管理,而忽视了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没有遵循风险预防控制的理念。所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在关注隐患管理的基础上重视危险源管理,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预防控制。风险预防控制煤矿安全管理全过程可以分为五个步骤,分别为危险源识别、日常监测管理、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处理、应对风险控制策略及风险控制实施与评价。这五个步骤相辅相成,相互递进[2]。在具体煤矿安全事故出现前对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准确识别,预测危险源所形成的安全风险程度,并且对其开展监测与预警,最后对危险源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出现煤矿安全事故,保障煤矿生产顺利安全进行。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是一种闭环管理模式,能够不断完善与优化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与欠缺,最终达到煤矿长效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
2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实施
2.1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原则
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风险预防控制是避免安全事故出现的关键环节,为了实现风险预防控制目的,煤矿企业在开展风险预防控制管理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a)闭环性原则。所谓闭环性原则即为煤矿企业在进行风险预防控制过程中必须要完成闭环过程,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都要规范进行,秉持闭环原则,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产生。在风险预防控制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粗放式管理往往在管理制度、生产技术、安全教育等方面较为重视,而在信息反馈与预防控制方面相对薄弱,难以实现闭环性;b)动态性原则。煤矿生产体系的特点使得其拥有高强度的动态性,不同的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工作设备下煤矿生产都有可能形成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风险预防控制必须要动态、实时预警,才能实现风险防控的目的;c)系统性原则。煤矿生产过程是一个内容繁杂多样的系统,包括瓦斯防治、防尘、通风、支护、掘进系统等。在实施风险预防控制时必须根据不同系统的特点与安全事故预防策略来选择科学合理的预警与应对措施,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系统的可靠性;d)及时性原则。危险源为煤矿安全事故的源头,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危险源出现问题则极有可能导致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在进行风险预防控制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危险源存在异常就应该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2.2风险预防控制下煤矿安全管理全过程
2.2.1危险源识别危险源是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源头,是能量与行为集中的事物。在风险预防控制煤矿安全管理中,危险源识别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其对于风险预防控制工作的有效性有直接影响。鉴于此,煤矿企业的危险源识别工作要发动全体员工一同开展,全面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与机械设备的各个领域,让危险源可以被完整识别[3]。煤矿企业可以编制详细、合理的危险源识别调查表格,请企业员工都积极参与到危险源识别工作中,并且详细填写表格,利用事故树、事件树等方法深入识别煤矿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尽可能全面真实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危险源。2.2.2日常监测管理日常监测管理工作主要是指煤矿企业对煤矿日常生产活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与定期不定期抽查,主要目的是监测煤矿日常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未识别出危险源或新增危险源。如检查工作人员已准确识别危险源,则需要按照煤矿企业的制度与经验来选择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理,有选择性的停止生产开采、疏散工作人员等,并且将详细的实际情况与选择使用的措施汇报给风险预防控制中心。由于煤矿生产拥有动态性的特点,在不同环境、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下危险源可能变化或新增,因此一旦发现危险源需要及时将危险源归档处理,并且作为日后重点监测对象。2.2.3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处理预防控制中心的信息处理是煤矿企业开展风险预防控制安全管理的专职部门,其主要工作包括煤矿企业风险预防控制的日常管理、开展风险控制措施等。当日常监测管理所获得的信息传递至预防控制中心时,该部门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处理危险源信息,灵活采用各种危险源识别的方式来核实是否出现新的危险源。如未出现新危险源则继续开展日常监测管理,如出现新危险源则需要对其进行整体评价[4]。2.2.险控制策略如预防控制中心识别后出现不可容忍的风险,需要对该危险源进行深入识别,制定应对风险源的计划与方案。煤矿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分析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应对措施。a)新建、改造、消除、控制风险的相关一系列技术措施,以便消除风险带来的安全隐患;b)优化煤矿管理制度、生产规程等,并且落实完善的监控管理措施,提供紧急预案对危险源进行控制管理。2.2.5风险控制评价与实施煤矿风险预防控制下的煤矿安全管理环节中风险控制评价与实施是最后一个关键环节,其主要是针对原有与预备使用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价。预备使用的风险控制措施需要在正式实施前通过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措施进行审核与评价,对其可行性与科学性进行评价,在对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确定后可以批准并且要求实施。煤矿企业风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与在岗人员需要针对具体措施开展岗前培训工作,保证能够严格按照应对措施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进行,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对风险应对措施的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如措施实施后未能满足要求,则需要重新制定相关计划与措施;如措施达到要求则需要对其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巩固应对危险源的效果。
3结语
在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系统的风险预防控制系统,以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风险预防控制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就是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日常监测、预警与安全控制。针对这一安全管理体系,煤矿企业应该全面判断自身特点,选择合理科学的危险源与风险评价方式,完整而详细、全面而系统的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以便可以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卢刚.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常见组织错误与预防控制策略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5(12):106.
[2]孙广军.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在煤矿机电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5):9-10.
TU714
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施工或工业活动中危险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量的设备、设施或场所。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露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大大地影响了职工的人身健康。
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所以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1.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生产法》第96条中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条例》第10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它们意思相同,区别在于是否包括废弃危险物品处置过程。也就是说,如果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贮存或处置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时,这个过程所在的单元(场所)或所用的设施即为重大危险源。因此判断是否重大危险源依据是物质的危险性和临界点。
临界量是指对于某种或者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时就可能有重大危险。危险性是指物质具有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特征。因此在危险源识别时首先是物质必须具有危险性,其次是数量上必须大于或等于临界点。
1.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消除、降低和避免各类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重大事故的第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于渐进性改进和突破性改进的重大改进,该步骤包括识别问题可能的原因,并通过筛选、验证,寻求对结果影响显著的要因(根本原因)。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的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转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
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调查和评价后,企业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源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险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预案等。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进行修补和增补。
3、重大危险源施工实行公告制
各项目部必须在现场设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牌,将即将要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重大危险源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方案由总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专业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并附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
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公司审批,并最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方可实施。
对需进行专家认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注意事项:
1)、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认证审查。
2)、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认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原专家组确认。
3)、专项施工方案认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认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认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4、重大危险源工程提前通报制度
各项目部应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际施工前,至少提前一周(7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安全质量部、技术部和公司总工等),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5.1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5.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应加强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进行现场监督,并作好检查记录,纳入安全管理台帐。
5.3一旦发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各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4其他未详述事项,请严格参照建设部、市建委及安质监总站、区站、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6、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紧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应制定一个现场应急预案,抑制突发事件,使其可能引起的危险不再扩大,减少紧急事件对人、财产和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尽可能地排除。应急预案是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执行的方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预案和程序的有效控制,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补。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
使用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写应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内容:(1)现场危险品对周围环境、人身健康影响的程度及规模;(2)处理方法;(3)内外部联络计划;(4)把职工安康影响降到最低;(5)针对不同类型紧急情况制定补救措施;(6)纠正和预防措施;(7)现场的演练;(8)应急知识的培训;(9)关键人员及机构名单;(10)疏散路线、地点;(11)周边的紧急情况和事故;(12)临近单位相互支援的可能性等。
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人员定期进行演练,每次演练后,应该对应急计划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找出不足和缺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作为应急计划信息转递的一部分,企业管理部门应为居住或工作在重大危险源附近的人们提供信息,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给他们发出有关可能产生危险的警告。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设过程安全。其基本要求是,最大限度地控制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如何辨识建设工程危险源并找出重大危险源,及时采取预控对策及措施,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所谓危险源,就是可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源头。重大危险源是指发生危险的概率大、损失大、后果影响大的安全事故根源。就建筑工程而言,由于产品固定、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工序复杂,加上露天作业、高处作业、手工作业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不安全因素多、危险大、后果严重,及时辨识危险源并确定重大危险源是非常必要的。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有“五大伤害”,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五大伤害”发生是瞬间的,但却是由诸多因素促成的。根据安全科学理论对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在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如果这些约束或限制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
就建筑工程来讲,第一类危险源主要存在以下施工活动中,即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大模板作业、拆除爆破、高度大于6米或高度虽然不足6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工程、起重机械安拆及其起重吊装工程、高度超过24米落地式钢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防护、其它危险性较大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施工部位。以上第一类危险源,是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源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着安全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建筑工程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存在于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及人物存在的环境中,是约束第一类风险源的措施失效或失败。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或材料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比如,脚手架折断、电缆线漏电、提升机械失灵等,都属于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是由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是由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于人的失误,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就建筑工程来讲,人的失误包括人的行为和方法,也应包括管理失误。比如,在高处进行大模板施工发生高处坠落,往往由于缺乏安全意识不系安全带、作业者患有恐高症、脚手架搭设不合乎要求、安装模板方法不当、安全网设置不规范等造成的。管理者对高处作业未进行技术交底、没有预防控制措施等管理因素,均包括在人的失误范畴。人和物存在的环境,指生产作业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环境,也包括现场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管理环境,它是促使发生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的重要条件。比如,施工中触电事故的发生,有时与作业现场潮湿、雨雪天气、电线在水中浸泡有直接关联。在管理层面,不安设漏电保护器、不实行三相五线制、作业不带防电器具也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可以看出,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关键在于辨识第一类风险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第二类危险源。也就是说,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不意味着危险事件一定会发生,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必要条件。第一危险源决定安全事故的危险和危害程度,而构成限制或约束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是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二者相互关联互为依存,安全事故的出现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对危险源进行控制,首先要建立危险源清单。通过专家调查、经验数据、事故统计等方法,全面归纳建设工程危险源清单。要对第一危险源和第二危险源进行详细梳理,确定第一类危险源所在施工部位、危险程度和危险结果,找出危险大、概率大、损失大的重大危险源。同时,查找出构成约束和限制第一类危险源失效、失败的第二类危险源,也就是要从人、机、物、法、环五个方面,查找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就要在建立危险源清单的基础上,进行危险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可以采取风险评价公式:
D=L*E*C
其中D代表危险值,L代表发生事故可能性大小,E代表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代表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伤害结果。根据专家调查和数据分析,结合工程实际,确定L、E、C的最高值和最低值,用经验数据确定对应的中间值。用危险值D的计算结果,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
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就是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制度。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前,对重大危险源应书面报告当地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在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就要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预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情况,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建立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就要加强工程监理和行政监管。监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进行旁站监理,建设安全管理部门对备案的重大危险源应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项目中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应采取严厉的促改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建设过程安全。
参考文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的《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四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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