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2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答:现代药理研究发现,桃花中含有山柰酚、香豆精、三叶豆苷等有机化合物,这些物质能疏通经络,扩张末梢毛细血管,改善血液循环,促进皮肤营养和氧供给,滋润皮肤。桃花中还含有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这些元素能防止黑色素在皮肤内慢性沉积,可有效地清除体表中有碍美容的黄褐斑、雀斑、黑斑。桃花中还富含植物蛋白和多种呈游离状态的氨基酸,容易被皮肤吸收,对防治皮肤干燥、粗糙及皱纹等都有益处。

不过,桃花性寒,而且有通便的作用,用它泡茶有几点必须注意。一是不可过量。市场上出售的桃花多为干品,泡茶时每次5~6朵即可,不可过多。二是不可久服。《本草纲目》称:“桃花,药性走泄下降,利大肠,用以治气实人病……但久服会耗人阴血,损元气”。三是桃花有活血的功效,月经量比较多的女性最好不要服用,月经正常的人,在经期也不宜服用桃花。

环境噪声的标准是多少?

问:多大的声音被称为是噪声?环境噪声的标准是多少?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影响人们正常学习、工作和休息的声音,凡是人们在某些场合“不需要的声音”,都统称为噪声。如机器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及各种突发的声响等,均称为噪声。

人在休息的时候,最适宜噪声环境是35~45分贝。人在工作的时候,体力劳动最适宜噪声环境是50~60分贝,文字工作或者其他需要安静的工作,以不超过50分贝为最舒适。当噪声超过65分贝的时候会使人感觉到烦躁,当噪声超过70分贝的时候人会变得暴躁,当噪声超过75分贝的时候,人的神经系统将会受到影响,当噪声超过85分贝的时候,人体的各个机能都会在噪声之中受到影响,并且容易引发疾病。因此在理论上,85分贝以上的噪声,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影响。

吃了韭菜为什么会腹痛?

问:为什么我有时候吃了韭菜后会觉得肚子疼?吃韭菜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肠胃消化功能不太好的人,进食韭菜后会常出现腹痛、腹胀等不适,这是因为韭菜气味辛辣,属于刺激性食物,对胃肠黏膜刺激很大。另外,韭菜含纤维多且粗糙,不容易消化。未消化的韭菜在胃肠道里发酵,容易产生胃酸和气体,可引起腹痛腹胀、反酸嗳气等症状。所以胃肠功能较差或有胃部疾病(如胃炎、胃溃疡)的人,不宜多食韭菜。

食用韭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韭菜属辛温助阳之品,脾胃虚弱,消化不良,以及咽痛目赤、口舌生疮者不宜食用。

2.夏天不应多食。夏日韭菜多老化,纤维多而粗糙,不易被吸收,而且夏季胃肠功能降低,多食会引起腹胀或腹泻。

3.食用时不应加热时间过久。韭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族,加热能使这部分成分被破坏,加热时间越久,破坏越多。

4.不应生食韭菜。韭菜食用部分离地面较近,常被微生物、寄生虫卵污染,且分株较多,不容易淘洗干净,故不宜生食。

血钙正常就表示不缺钙吗?

问:血钙正常是否就表示没有缺钙的情况?

答:血钙并不能准确反映机体的钙营养状况,也就说,血钙正常不代表没有缺钙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人体内钙在骨骼-血液-软组织之间运转,维生素D和一些激素共同维持这一动态平衡。体内的钙大部分以磷酸钙和碳酸钙的形式储存于骨骼中。血钙的浓度受着严格的调控而保持稳定,在正常情况下只在很狭窄的范围内波动。当人体中血钙浓度下降时,机体就会动员骨骼中的钙进入血液,这时血钙增加,以维持正常需要。由于这种作用,使缺钙者的血钙仍维持正常。当然,当缺钙已超出人体血钙自稳系统的调节范围时,血钙也会降低,从而引发一系列症状。

所以,要判断是否缺钙,血钙并不是唯一标准,还要看是否出现钙缺乏的症状,必要时进行骨密度测量。

服用叶酸有副作用吗?

问:服用叶酸有什么副作用吗?

答:叶酸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一般来说,成人服用叶酸制剂,超过最低需要量(每天50微克)的20倍也不会引起中毒,超出的部分均从尿液中排除体外。但是,服用超大剂量的叶酸,也可能产生一些毒性作用。

研究发现,口服350毫克叶酸可能会影响锌的吸收,从而导致锌缺乏,对于怀孕的妇女,可能造成胎儿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儿增加。对于癫痫病人来说,大剂量的叶酸能干扰抗惊厥药物的作用,从而诱发病人惊厥发作。另外,缺乏叶酸会造成巨幼红细胞贫血,此类病人往往合并有维生素B12缺乏,如果此时病人服用大剂量的叶酸,可能干扰维生素B12缺乏的早期诊断,导致严重的不可逆转的神经损害。

色盲能治吗?

篇2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结合长政办发号《关于区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集中清理国道、省道、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各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确保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大峪河和库峪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整治“双十乱”现象工作,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以及占道经营、乱贴乱画野广告行为,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村庄内外无柴草乱放、建材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主干道、支干道两侧干净整洁,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

2、美化标准。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报刊栏;空庄空院内无垃圾和杂物。村庄内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

3、绿化标准。房前屋后、街道两侧、出村路两旁有绿化苗木,绿化带内无果皮、塑料袋等杂物。

4、环卫设施标准。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台、垃圾填埋点。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村两委会有一名管理环境卫生的干部,有村级卫生管理制度并装框上墙;按照村实际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二)峪口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峪口内外无垃圾、杂物;果皮箱、垃圾台干净整洁;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行道树、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全部定期刷白;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陈旧破损和非法设置的广告牌。

2、环卫设施标准。有果皮箱、垃圾台、公厕、标志牌等基本设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按道路长度配备相应数量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至少清扫1次,定期清运和填埋垃圾

(三)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河道两岸30米内无柴草堆、垃圾堆、建材堆,无垃圾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无违法采砂行为。重点区域设有警示牌,且完好无损。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巡查制度,配备专职巡查人员,每3天对河道巡查一次,能够及时发现和查处向河道内外倾倒垃圾行为。

(四)道路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路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污水;路肩整齐,排水沟涵通畅;路旁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杂物;路边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路旁无残垣断壁和破损的广告牌,交通标志牌、站牌完好无损,无非道路标志牌。

2、绿化标准。道路两旁全部绿化,行道树木、绿化带无断档,树木定期刷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每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员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清扫1次,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净化标准。街道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街道两侧无出店经营、无搭建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人行道完好无损,排水渠畅通无堵塞。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杂物,行道树无缺株、死树。

2、美化标准。临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写乱画和野广告;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门头牌匾整齐划一。街道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不低于98%。

3、环卫设施标准。果皮箱、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街办有一名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和专职管理队伍,沿街单位和门店“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足额配齐清扫保洁和清运人员,保洁人员工资和责任落实到位;有垃圾运输工具,保洁人员每日两扫全保,定时清运和填埋垃圾。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街办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担任组长,要抽调专职工作人员成立工作组,分类实施各项整治工作;要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政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整治活动热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次整治活动设定的标准,集中力量对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治,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农村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三)完善提高阶段。在总结第二阶段整治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制定清扫、保洁、清运和收费制度,成立保洁员队伍,逐步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彻底根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迎接区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街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组织召开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兑现各项奖惩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专项组织开展本次农村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广大村组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本次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带头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为群众作出表率;要建立分工明确,各付其责的工作机制,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现在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完善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乡道、出村路沿线垃圾和杂物,整治公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修补残缺道路设施,实施绿化和美化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峪口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沿山24个峪口内外垃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沣河、潏河、浐河、滈河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取缔所有违法采砂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乡街驻地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

篇4

以建设“清洁、环保、绿色”为目标,以建立“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重点,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全市农村清洁、美丽、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市计划利用两年时间。按照。科学规划,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的原则和“先净后美再提升”的要求,确保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一年内有明显改观,两年内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两年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目标任务是:

1、2011年,以集中整治“脏乱差”、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以“三川、四线、五点”为突破口,有效遏制农村面源污染,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镇村基本建立起以“五有”为标准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即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清运车辆,有一支认真负责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清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机关驻地率先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标准,乡镇机关和乡镇驻地街道各建成一个水冲式公厕,龙亭、芝川,西庄、昝村、龙门10月底达到镇区整治标准。各镇(办)50%的行政村达到村庄整治标准,108国道、旅游线路、304省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在10月底前率先达标.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3个,省市级卫生村10个。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国、省道达到国家养护标准。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高标准的水冲式公厕。初步形成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所有出土工地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达标率达到90%以上,车辆冲洗率达到60%以上。

2、2012年,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镇、村全面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乡镇驻地街道再建一个水冲式公厕。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村庄整治标准。新创建省市级卫生镇4个,新创建省市级卫生村20个。乡镇驻地基本实现“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目标,镇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乡道路、通村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各建成一个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河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三、整治标准

1、镇区:镇区街道住户门前无私厕、无煤房、无路障;垃圾箱、收集点等设施设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街道路面平整,路牙以上普遍硬化,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散放禽畜和暴露垃圾;车辆划线停放,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广告,牌匾整齐美观,无乱贴乱画;农贸市场经营摊点摆放整洁有序,无影响交通的马路市场。

2、村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建有村民卫生制度或公约;建有垃圾池,垃圾及时清运;主要道路平整干净,排水沟渠畅通;巷道无暴露垃圾、无禽畜粪便,无柴草乱放,无污水乱泼,无禽畜乱跑,无乱搭乱建,无秸秆焚烧;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等及时清理;村(居)民饮用水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村内基本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国省道沿线村庄商店、餐馆、修理厂等各类经营场所门前路面硬化。

3、道路:落实道路管理、养护责任制,保持国道、省道、县乡道、村道等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排水沟通畅。垃圾及时清扫、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无擅自挖掘或占用道路的现象,道路红线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无毁坏路产、阻塞交通的加水洗车点。

4、河道(沟渠):落实河道(沟渠)管理、保洁责任制,保持河道(沟渠)水清、景美,河道(沟渠)岸边无垃圾堆积物,无水面漂浮物,无擅自占河填渠现象,河道(沟渠)管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建筑物。

5、加油站:国省道沿线加油站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配备洗手、烘干,梳妆、机械通风等设施,内外墙壁贴瓷砖美化,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时清洁公厕内外卫生,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墙面无乱涂乱画。市乡道路沿线加油站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四无”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市指导、镇(办)主抓、村主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市上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指导.各镇(办)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向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汇报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针对问题,安排工作。

各镇(办)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镇(办)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行政村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对涉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有关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

(二)建立健全“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行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一规划,逐步到位”的原则,研究制订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

城区范围内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镇区实行“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区域性填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偏远地区行政村,实行“户清扫、村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可一村或几村联合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焚烧炉(窑),进行填埋或焚烧,降低山村生活垃圾收集拉运成本。按照每年收集运输三分之一行政村生活垃圾的目标,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五年后基本纳入市垃圾处理系统。

组建镇(办)保洁专业队、垃圾转运专业队和行政村保洁专业队三支专业队伍。镇(办)驻地保洁专业队不少于5人,保洁员工资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镇(办)垃圾转运专业队根据车辆配置情况确定,工资按每人每月1000元落实;行政村保洁专业队至少2人,保洁员工资由行政村自行确定。在国家公益性岗位分配中,向镇(办)和行政村保洁员岗位倾斜。

每月的第一周,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周”活动。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财政局每年为每个镇(办)补助20万元环境卫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补助经费逐年提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镇(办)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拉运、填埋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等。为每个镇(办)配备2—3辆垃圾转运车,所配置车辆由镇(办)统一使用和管理。每个区域性垃圾填埋场补助20万元。

市财政设立“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90%的资金用于对镇(办)的以奖代补;10%的资金用于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11年起,市上对当年评选的市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进村(获得省、市级卫生村命名的除外),次年给予每村一次性2万元奖励,由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对当年创建成国家、省、市级卫生镇,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创建成省级、市级卫生村,次年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在对地质灾害、沉陷区、水源地、边远地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建设新村时,要统筹解决环境卫生设施投入。

发挥镇(办)和行政村在农村环境整治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各镇(办)对居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筹集费用用于镇(办)保洁员工资,具体征收标准参照城区标准。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用以自筹解决为主。根据“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解决,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筹集费用专项用于村级环境卫生管理。筹集费用使用情况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由镇(办)和全体村民共同监督。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乡镇可将垃圾处理费收取权、垃圾填埋场复耕后土地使用权、垃圾清运服务进行招投标等方式,交由社会投资主体或社会保洁公司统一承包、统一转运、统一处理,避免乡镇环卫设施及设备重复投资,减轻财政负担。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偿机制。

4、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市对各镇(办)目标责任考评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年进行一次考评。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市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镇办交叉检查”活动。并对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评挂钩。对督查通报中一年内被两次通报点名批评的单位,由市文明办、市爱卫会取消文明乡镇、文明村和卫生单位等方面的荣誉称号或申报资格.

实行部门包联督导制度。市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联督导各镇(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买行群众评议制度。每年在各镇(办)组织一次“群众性满意率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5、建立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市农村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指导各镇(办)编制垃圾填埋场及村镇规划,同时协助镇(办)积极申报和争取项目,抓好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局要加大生态农业和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和污染防治。林业局要积极推进道路、河渠植树造林和村镇“三化一片林”建设工作。交通局、公路段要抓好国省道及主干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指导各镇(办)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广泛开展“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环保局要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水务局要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保障问题,抓好河道及渠道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商务局要抓好辖区内国省县道沿线加油站“卫生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工商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整顿。农综办每年确定1—2个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完成5—10个贫困村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落实每个贫困村30万元的环境卫生整治投入。

6、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篇5

以统筹城乡发展统揽工作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以集中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地面构筑物和整治集镇、社区及周边环境卫生为重点,以优化美化亮化公路路域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为目标,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整治,以集中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卫生。

二、整治标准及任务

(一)公路沿线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公路两侧排水渠畅通,无淤泥、无垃圾、无杂草。公路两旁无残垣断壁,无露天茅坑粪坑,无栓养牲畜,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加强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结合全县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排查、依法整治、注重实效、严防反弹”的要求,对公路沿线两侧的违法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及其它乱搭乱建进行坚决拆除,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由县国土分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2)深化公路沿线环境治理。一是深入排查,全面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堆积物,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废料彻底清理,其它堆积物必须堆放整齐(由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负责);二是加强道路两侧立面整治力度。全面清理道路两侧乱悬乱挂的横幅、广告;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彻底清理公路两侧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及野广告(由各乡镇、社管委具体负责);三是加强公路沿线两侧等场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设置废品收购站(由公安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四是加强对白灰场、采石料场、售煤场等相关企业的管理,做到无扬尘,场地硬化,安装喷淋设施,并及时覆盖(由县环保局负责);五是加大对货运车辆(重点是渣土车和石子车)未按规定采取遮盖措施、遗漏抛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路面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警大队、运管所、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配合)。

(3)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对公路用地界外可视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严格控制数量,未经许可的一律清理拆除(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交警大队配合)。

(4)加强公路平交道口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基本情况,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公路平交道口予以坚决拆除;对经审批设置的平交道口,要全面整修好破损路面,进行平整硬化,并做好道口周边绿化美化和清扫保洁工作,方便群众通行;对经改造、整修后仍达不到基本规范要求的,依法对道口进行封闭;对道口沿线商铺、民宅、场院,要通过设置隔离墙、绿化平台以及硬化公路接口等措施,实现与公路搭接的规范、美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配合,各乡镇实施)。

(5)强化穿城(镇、村)路段环境整治。一是坚决取缔过境路段上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经营摊点一律进场经营,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和店外经营,规范沿街商铺门店的经营行为,对不按规定设置的标牌、广告进行坚决清理(由工商局牵头,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配合);二是严格落实门前环境卫生四包责任制,使过境路段沿线环境面貌切实改观(公用事业办、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科学制定沿公路集镇、市场、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方案,引导集镇、市场、村庄与公路合理布局(由县住建局牵头,新农办及各乡镇实施)。

(6)严格公路沿线加水洗车行业监管。全面清理、取缔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加水、洗车点(站);对经审批的加水、洗车点(站)要规范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硬化出入口,并采取设置绿篱、隔离墙、文化墙设施,实现与公路有效隔离;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在公路路面上加水、洗车等行为,确保公路不被侵占、污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段、地道站、环保局配合,各乡镇、社管委实施)。

(7)狠抓超限专项治理。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结合,对各个重要路段和出入口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着力预防和杜绝超限运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8)大力推进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一是加强对苗木的科学管护,实现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提升绿化美化效果(由县林业局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公路清扫保洁制度,营造良好的公路沿线视觉景观(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路段、地道站、各乡镇、社管委实施);三是对省道2O5沿线路两侧立体硬化墙面进行统一涂色美化(由各乡镇、社管委负责)。

(二)集镇及周围环境卫生

l、整治标准:集镇街道平整,无坑凹;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清扫每天不少于2次;排水设施畅通,无淤泥污物。集贸市场划行归市,摊位整齐,干净整洁,无马路市场,乱摆摊点。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无乱贴乱画。

2、整治任务:

(1)整治街面秩序。拆除集镇街道两侧违章建(构)筑物。清除和规范沿街经营户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规范马路市场,选择合适地点使其在规定场所经营。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行为。

(2)整治街面卫生。保持街面卫生整洁、落实专人负责街道路面保洁,建立保洁机制。消除卫生死角,规范各类垃圾堆放。全面清理乡镇驻地、河道等视野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规范沿街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规范各类灯饰、户外广告设置安装,使其不影响街面美观。及时清除过期的、不规范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

(三)社区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各沟道及山体居民区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合理配置垃圾台(屋)、公厕等环卫设施,垃圾日产日清,做到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公厕卫生良好,设施完好,有专人负责日常清扫维护。居民区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无积水。

2、整治任务:

(1)动员全县各部门单位对各自创卫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各沟道及山体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整治“城中村、村中城”环境卫生,清除长期积存在结合部地区的垃圾死角,明确保洁责任,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2)对居民院落、房前屋后的土堆、粪堆、柴堆、垃圾堆进行彻底清理,达到院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整体环境优美。环卫清扫人员每天着装打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

(3)整治所有道路和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环境卫生及树挂,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白色污染、无工程弃土、无枯树残枝等废弃物。整治道路两侧经营门店门前垃圾乱倒,落实单位门前卫生责任制,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密闭收集。

(4)完善环卫设施,落实全天保洁制度。

(四)农村环境卫生

1、整治标准: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及粪便粪堆,设定固定垃圾池,定时清理,实行卫生填埋;禽畜圈养,圈舍清洁;村民院落、居室摆放整齐,整洁卫生。

2、整治任务

(1)彻底清理村庄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

(2)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3)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它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主干道旁要做到常年整洁、清洁。

(4)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

(5)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三、时间安排

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从6月10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6月10日一6月15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统一安排,依据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开展公路环境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迅速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15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迅速摸清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的基本情况,找准整治活动面临的重、难点问题,逐类制定整治计划。在此基础上,按照先治脏再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关停再规范、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势推进违章建筑拆除、超限治理、公路沿线绿化等重点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全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有较大改善。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11月30日)。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认真总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照原有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查漏补缺,加以改进。加快建立“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奖评、有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使公路沿线和集镇、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社管委,各相关部门要将本乡镇、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社管委、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奖优罚劣。

四、保障措施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