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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办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2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道路管理办法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道路管理办法

篇1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市道路包括市区和城镇范围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分为快车道、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为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办法,并负责本市范围内城市道路的统筹管理工作。

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受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受委托范围内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城市道路发展、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的政策,鼓励、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保证道路建设、维护资金的足额投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道路的权利和保护城市道路的义务。

第二章 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状况制定城市道路改造和大、中修计划,并按法定程序立项组织实施。

第九条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城市道路技术规范以及环境保护要求。

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建设单位禁止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规,对城市道路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工程方案时,应当征求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网设施的管理单位的意见;市道路主管部门在审定城市道路改造、大中修工程方案时,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应当征求道路管养单位、公安交管部门以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网设施的管理单位的意见。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扩建道路及道路下各种管线,必须向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与道路改造同步实施的各种管线必须单独报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道路建设单位不得允许管线建设单位进场。

(三)经批准的市政道路、管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指定测绘部门放线,经规划部门验线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市政工程设计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计的标高、平面位置、管径等;道路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向审批单位申请验收,凡未取得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质检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质检手续,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不得接受、移交。

(四)与道路改造同时施工的各种管线,必须对管线进行竣工测量,管线未竣工测量的,不予道路验收。

(五)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大中修时,建设单位应提前六个月通知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种管网设施的管理单位。

第十一条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种管网设施的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大中修同步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道路,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城市道路技术规范,并经市政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保障现有各种管线设施的安全。

住宅小区的道路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计划同步建设,并完善雨、污排水和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本市实行雨、污排水分流制,无论城市道路、厂区道路,还是住宅小区道路,均不得雨、污合流。

第十四条城市道路新建、改扩建、大中型维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市道路主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由市道路主管部门委托道路所属区专业道路管养单位统一维护和管理。

未办理移交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当负责道路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新建、改扩建的道路移交应具备的条件:

(一)按工程设计全部竣工,无丢项、甩项。因特殊原因需甩项的,建设单位应在移交时做出书面说明、制定后续施工计划,并在条件成熟时组织施工。

(二)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三)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五)附属于道路的污水、雨水、园林绿化、照明、环卫以及其他管网设施具备移交条件,并能同步向有关部门移交;

(六)竣工资料齐全、规范,有关手续完备。

第十七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桥梁为二年),自验收合格并办理建管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出现重大内部结构性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十八条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检测和普查,制定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采用首问负责制,道路管理主管部门与公安交通部门实行联办。

第十九条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的类别、技术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核定年度养护、维修经费。实际投入的养护、维修经费不应低于核定额的80%。

第二十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建设竣工完成,具备移交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市道路主管部门进行道路移交,由市道路主管部门委托所属区城市道路专业管养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二)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三)住宅小区、厂区的道路,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四)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钢轨外沿铺装部分,由铁路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五)城市道路沿线道路红线以外至单位、门店前由各单位、门店自行铺装的道路,由所属单位、门店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一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有关技术规范有计划地组织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及时、迅速,质量可靠,道路完好。

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网的检查井、盖板及其它设施,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相关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损坏缺失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补缺或者修复。对于修复不及时造成不安全隐患的,其所应负的责任由有关产权单位负责。无产权单位的,由该道路的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的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行人、行车安全。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管理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第二十五条对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对道路造成一定破坏程度的相关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有权要求其恢复原貌或按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对于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在办理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为确保城市道路的完好率,其沟槽或路面等道路的恢复,必须由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恢复,并按维修养护定额收取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应费用。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带标志,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

(二)车辆载物拖刮路面;

(三)占用道路堆放重物;

(四)直接在路面拌和泥浆、打砸硬物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

(五)挪动、毁损井盖、护栏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六)机动车在未标明允许停放的道路上停放或在人行道上行驶;

(七)在城市道路上从事各类生产、维修、冲洗车辆及加工活动;

(八)占压盲道停放车辆、修建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他活动;

(九)向道路上排放、倾倒污水或其他污物;

(十)向雨水井内清扫泥土,排放、倾倒污水污物;

(十一)擅自开设路口;

(十二)擅自拆降路缘石、抹爬坡或者改动道路结构;

(十三)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影响城市道路功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一)占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广告牌、电话亭、书报亭、存车点及其他构筑物的;

(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的;

(三)占压盲道的;

(四)占道设施距人行道侧石间距小于2.5米的;

(五)占用道路红线搭建踏步或者楼梯的;

(六)建设永久性围挡设施的;

(七)损坏绿地、树木或者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

(八)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

(九)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占用的情形。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因工程建设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二)挖掘道路施工方案;

(三)文明施工管理承诺书;

(四)项目计划批件副本;

(五)规划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六)施工资格证明文件副本;

篇2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寄存、仓储、理货、运输信息咨询、配载、联运、物流服务(含海上国际集装箱进出口及内陆中转货运业务、车辆服务、营运停车服务等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运输服务业应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鼓励开展横向联合,通过优质服务、合法竞争,逐步形成服务网络。

第四条 西安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实施。

第五条 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所在区或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 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个人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核定的范围内诚实经营,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处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

(三)严格执行交通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在经营场所明码公布。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

(四)不得搞地区或部门封锁,不得以垄断、倒卖货源、高进低出、居间盘剥等方式牟利。不得向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委托运输、配载货源等。

(五)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发票,不准私制票据或使用其他结算凭证。

第九条 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向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规定的统计报表。

第十条 道路运输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扶持、引导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发展,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要定期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经营行为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提供有关报表、账册、资料等,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经营者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颁布前已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办法颁布之日起30日内,按第六条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外国、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三资企业从事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新变化一、将第二条修改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货物寄存、仓储、理货、运输信息咨询、配载、联运、物流服务(含海上国际集装箱进出口及内陆中转货运业务、车辆服务、营运停车服务等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删除第五条。

三、第六条第一项作为第五条修改为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所在区或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四、第六条第二项作为第六条修改为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将第七条修改为经营道路运输服务业的单位或个人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篇3

第二条为树立收费站文明服务形象,对收费站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第三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目的是使收费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风素质和一定的军事素质,培养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严谨求实的作风。

第四条半军事化管理含军训、内务卫生制度、着装、升旗仪式、考勤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建立健全半军事化管理机构,是实施半军事化管理的组织保证。

1、收费科是半军事化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收费站半军事化管理工作。

2、收费站以现有站、股、班的格局,各自负责本部门的半军事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军训

第六条对收费站实施军事训练是塑造文明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展示窗口形象的基本形式。通过学习和训练,提高收费站员工政治思想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培养革命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组织性、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岗前培训必须接受军事训练,集中训练时间一般为一周,由承训部队军事教官负责实施。军训的主要内容为:队列训练、内务达标、纪律教育等科目。

第八条收费站征稽股具体负责军训工作,抓行为养成和日常的考核,将半军事化的管理贯穿到收费站管理全过程。

第九条军训要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军训结束进行相应的实操和理论考核。

第四章内务卫生

第十条内务卫生是半军事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规范要求:

1.铺面干净平整,被褥叠放整齐,有棱有角,床铺不允许堆放其他物品,被褥放置位置、方向一致。

2.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尖朝外。

3.牙缸,皂盒放于脸盆内统一位置,毛巾两折挂放齐整,脸盆应整齐置于脸盆架。

4.台面干净整洁,暖瓶放于适当位置并排放整齐。

5.室内墙壁不准张贴字画。

6.室内衣物不得随意挂放,冬装统一挂放于最内侧床铺横档,做到整洁、有序。

7.窗台清洁,不允许放置杂物。

8.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柜上不允许放置物品,钥匙不要挂在柜门上。

第十二条检查评比

1.收费站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评分公布。

2、不定期进行抽查,予以通报。

3.对内务较差寝室(个人)进行帮教、辅导,对于数次帮教无效,态度不端者进行一定处罚及处分。

第十三条、卫生清洁

1.各寝室必须认真清扫、拖地,保持室内全天整洁,物品摆放按规定有序整齐。

2.严禁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严禁向窗外、阳台泼水,丢弃杂物,破坏卫生清洁。

第五章着装规范

第十四条人员当班统一着工作服,并按规定佩带标志、胸卡、携带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着工作服时,要做到衣冠端正、风纪严整。

1、着工作服时成套,不得与便装混穿,不得跨季混穿,不得对工作服乱加修改。不得披衣敞怀和围大围巾,不卷裤脚和袖筒,不穿破旧、污秽的工作服。

2、着工作服时,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得去营业性娱乐场所。

3、男工作人员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和长鬓角;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散发披肩,不得佩带首饰。

4、严禁将工作服、标志、证件等转借或送与他人穿着使用。

5、自觉遵守“上岗着装,下班换装”制度。

篇4

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量在大幅的增长,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的潜在风险在扩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长久的环境污染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已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如何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建立良好的安全运输秩序,需要的不仅是运输企业的努力,也需要从业人员及车主们的大力支持。

一、分析目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事故因素

(一)可控因素

1.人员素质低,缺少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如驾驶员、押运员等,其中有不少人文化素质低,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及危险化学品的基本属性和其化学性质,因此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他们就不知如何处置,没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还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他们对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缺乏了解,存在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甚至酒后驾车等现象。

2.职业道德低,贪图低成本

一些货主职业道德较低,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在配装货物时,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同装在一辆车上,或者将灭火方法、抢救措施不同的物品混装在一起,万一发生泄漏就有可能因为混装而引发更大的灾难。例如,2011年6月14日18时30分左右,在广西宾阳县黎塘镇永安西路新埠桥收费站旁的港兴停车场,一辆江西牌大卡车混合装载氯酸钾、碳粉等易燃易爆物品,因卸货不慎引发爆炸,并引起停车场内20辆汽车发生燃烧,事故已造成8人死亡,4人受轻伤,2人受重伤的重大化学品爆炸事故。

(二)不可控因素

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与一些客观因素有关,如与道路状况就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当汽车通过地面不平整的道路时会剧烈震动,使汽车机件损坏,还会使所载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之间发生碰撞而引发爆炸;在泥泞的道路上,在山道、弯道较多的路段都容易发生侧滑而引发事故。另外,天气状况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如在大雨、大雾或冰、雪天时视线不清、路滑,从而导致车辆碰撞或翻车而引发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对策

为了更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我们坚持的是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努力,将事故数减少,将事故影响范围缩小。

(一)减少人为原因

1.排除无证驾驶,加强人员的培训

定期检查驾驶员相关证件,排除无证驾驶,对证件将到期的驾驶员强行要求其进行年审。定期组织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出险的应急措施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检查,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器材,定期演练,提高对各种恶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2.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

遵守交通管理法规和各种规章,是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因此驾驶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保证行车安全。

3.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根据天气特点发送安全教育短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出安全宣传板报,严禁驾驶员疲劳、超时、超速、超载驾驶。同时针对夏季汛期,展开对山区道路安全行车注意事项的教育及暴雨季节沿江、沿海、沿山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应对特殊天气运输安全宣传工作。

在节、假日期间,针对客流量、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驾驶员行车注意避让私家车、摩托车、行人等,确保行车安全。在安全日常教育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行车知识普及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

(二)加强车辆行驶安全

1.严格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严禁超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车辆装货行驶。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达不到一级技术条件的车辆要严禁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同时要求车辆配备灭火器等设施,保持车容整洁,按期做好二级维护。

2.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24小时”动态监控。企业要求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对GPS未上线的车辆实施召回并进行检修维护。另外增加GPS专职监控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记录,确保GPS有效监控,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违规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三、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后应急处置

1.尽快报警、组织人员抢救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周围群众,减少损失。

2.杜绝一切火源,防止燃烧、爆炸

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如果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泄漏现场的一定范围内要杜绝一切火源。所有的电气设备都应关掉,一切车辆都要停下来,移动电话类通讯工具也要关闭,以防止设备打出电火花引燃引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蒸汽。

3.小范围泄漏,果断切断事故源

如果贮罐、容器、槽车破损造成小范围的泄漏,要尽快设法堵塞漏洞,切断事故源。堵塞漏洞可用软橡胶、胶泥、塞子、棉纱、棉被、肥皂等材料进行封堵。

4.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降低危害级别

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若具有腐蚀性、毒害性,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一定要谨慎的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降低腐蚀性、毒害性物品对人的伤害。如是氯气泄漏,现场可用大量水对污染区进行喷洒或水中可加入苏打粉(碳酸钠),在地上也可撒苏打粉,还可将漏氯气的钢瓶,浸没在过量的石灰乳水中,使空气中氯气的浓度下降,减少危害。

篇5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道路桥梁施工前准备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中,对于道路桥梁的施工管理也有了一个新的方向,即集约化管理。现代道路桥梁在建设时都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在一些大型的道路建设中还要考虑一些道路建设所用的机械设备,这些设备能够更好的保证工程的完成。大型的道路建设还要求一些工人拥有某些专业的技能,而且对于这些工人数量的要求也比较多,这些工人与设备作为施工的物资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在保证了这些施工的资源基础上策划适当的方案,就能够为决策者正确的做出一个施工决策。在一个企业中,能够考核这个企业核心指标是施工的成本、质量和安全等一些经济技术指标,这也反应了整个施工单位的综合能力。企业的其他指标还包括,各种各样的建筑材料,生产、运输构件和制品的施工能力,施工现场中施工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施工时的供热、供水、供电,并且包括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的各种需要。

做好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可以为企业更好的配制施工资源,在施工质量的保证下提高施工的速度,发挥企业的明显优势,将建筑工程的成本将到最低,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并且能够按期完成工程合同里的各项条约。

2道路桥梁施工前的技术准备

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施工前的技术准备非常重要,为了使整个项目工程的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能够降到最低,那就要保证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做到位,把该要准备的技术必须提前准备,不需要准备的也要提前了解,防止施工事故的发生,这就需要技术部门认真的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2.1审查熟悉设计资料

在建筑施工时,所有参见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熟悉、审查施工时的施工图纸和一些与建筑施工相关的设计资料,将整个施工项目的结构特点、设计方向、各种技术要求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够按照设计图纸上的要求建设出符合国家规定、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建筑项目来。应该严格遵守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时的签证制度,把一些技术的核定、图纸设计的变更都要用文字记录到档案中,方便在工程检验和施工竣工结算时的取证。

2.2对拟建工程实地考察并编制预算

在道路桥梁工程建筑施工中,为了能够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该提前对将要建设的工程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对当地自然环境的调查分析,能够掌握施工地区的绝对标高和该地区的水准点等情况,将施工拟建地的地质构造、地下管道及建筑物等情况了解清楚。通过这样实地考察才能获得建筑施工项目的第一手资料,能够根据该地区的情况对施工的组织设计做出一个合理、切合实际的设计方案。

在对整个拟建项目工程实地考察完后就要整个工程编制施工图的预算和施工的预算,根据设计好的施工图能够确定整个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施工项目的预算定额,并且按照其取费标准来编制施工图的预算。施工图的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的定额能够编制出项目的施工预算,施工图的预算能够控制项目施工预算,施工预算能够为建筑企业的各项成本支出和两算对比提供可靠的依据。

2.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在建筑施工设计中应该加强施工时的组织设计,将施工时所要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都要确定好,施工项目的成本、工期、质量措施和安全措施也要明确设计。选用好施工时所要用到的方案、材料以及各种设备,合理的安排好动态管理控制以及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就要编制出符合实际要求、切实可行的组织设计,这是整个道路桥梁工程项目能否做好的关键步骤。

3道路桥梁施工的物资准备

在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的准备中,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物资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基础,在建筑施工施工前必须要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在施工中应该按照施工的各个阶段所需要的不同物资进行分配, 安排物资的运输和储备,已应对连续不断施工要求。

3.1物资准备工作的内容

在道路桥梁工程的物资准备中,物资准备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准备、建筑设备的准备、配件制品的准备和建筑生产工艺设备的准备这四个方面。

建筑材料上的准备主要是根据对整个项目的施工预算进行计算,根据建筑施工各个阶段的计划,按照所需要材料的各种规格进行定额储备,并且将材料消耗的定额进行汇总,然后再编制出每个阶段的所需材料量,这样可以更好的确定材料的运输和堆场的面积。

在建筑施工中,根据之前的设计方案,然后安排出以后的施工进度,进而可以确定施工时所要采用的建筑设备以及设备的数量等,然后可以确定所用设备的存放方式和供应方法。

在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中应根据施工预算购进配件、制品,确定建筑的加工方案,并且根据构件和制品的名称确定这些物资所要存放的地点和方式,进而编制出这些物资的需要量计划。

在建筑工程的生产工艺设备准备中,应该按照拟建的工程设计流程图来确定所需要的工艺设备,进而编制出需要量计划。

3.2物资准备工作的程序

在物资准备中,物资准备工作的程序可以更好的做好物资准备,一般都是根据施工前的预算方案和施工过程中的安排进度,进而统一分配建筑材料以及各种设备、材料物资。然后再根据计划分配各种物资,将货源统一组织起来确定所要加工的方式及供应合同,继而根据物资供应合同来拟定运输方案。最后将所组织的物资根据施工计划的要求放在指定地点,按照规定进行存储。

4结束语

在对道路桥梁建设进行前期准备的时候每项工程都应该有所联系,将这些准备有机的配合在一起。在施工过程中各个单位还有互相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施工的质量和速度。当然,在进行施工之前还要制定好相关的制度,确保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规程来进行作业。

篇6

Abstract: the city roa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directly affect the engineering cost, time limit and service lif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lated to project social benefits, environmental benefits and investment returns, and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quality, relates to the image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city appearance ShiMao, and public life. Based on his own in the past few years to municipal road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reasonabl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suggest for your reference, to improve the urban road project quality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Keywords: municipal road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多。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投资效益,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城市市容市貌,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为做好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一是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二是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三是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具体监督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和质量的过程产出、中间产出、最终产出的监督管理相结合,以投入监督管理和转化为过程监督管理为重点,保证产品优质质量,体现事前主动控制的监督管理思想,并且着重是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预控监督管理和中间监督管理。根据我这几年来对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切身体会,提出一些合理化监督管理办法建议供大家参考,对提高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管理。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二、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一)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控制措施

1、组织技术人员认真会审设计文件与图纸,了解和掌握工程的要求、技术标准,理解设计意图,并对不清楚或不明确之处及时提交书面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解决;

2、根据工程的要求和特点,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基层、混凝土路面专项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场地布置、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机械、材料计划,并于施工过程中及时修订以更能够指导施工;

3、严格实施测量复核制度:对工程使用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建立使用于本工程的测量控制网,并报监理验收审批。所有点位、高程测量,在工区测设完成后,由测量组复核,项目测量队抽查的方法进行,控制所有放样、水准测量准确,误差符合规范要求;

4、严格进行材料控制。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经过检验合格、报验允许使用的情况下方可用于本工程;除甲方提供材料外,所有自行采购的材料,在按程序对供货方的供货质量、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选取合适的供货方;

5、严格的过程检验及试验。严格执行“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作业班组长、专兼职质检员对施工作业的全过程进行检查、指导及反馈,作到每个部位、每道工序均达到优良标准;

6、质量记录控制各种资料形成过程中执行“文件及资料控制程序”。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各自形成的各类资料、质量记录进行收集、保存、归档的工作,同时以技术部、质检部牵头,对整个资料的形成、收集及归档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及完整性。在工程后期,根据工程档案编制要求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保证按时、合格的移交竣工资料。

(二)、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

1、确定监理程序,规范施工过程。一项工程通过第一次工程会议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程序,规范施工的各项环节。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做到“四报审”即:报审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施工过程中“五报验”即:报验原材料构配件,隐蔽工程,工序施工质量,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以外情况处理;以规范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工序交接检验和专业工种中间验收各环节,坚持“四不准”即:未经监理单位(施工管理人员)签字,原材料不准使用,工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不准进行竣工验收,政府不准拨付工程款。

2、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的跟踪和巡视是工程质量现场控制的重要环节。在工程施工管理中,要按照设计标准认真监督好工程的施工过程,要做到“多检查,查细部,抓关键,盯重点,多动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市政道路的质量。

(三)、做好工程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文明施工情况施工过程中无火灾事故,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亡事故的工程施工监督管理。

1、施工现场及临建

(1)按照统一规定进行临建建设,对部分临时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配备充足的防火、防雷电用具,设置足够消防器材;

(2)设置安全标志,于危险地点基坑坑边等设置安全围护栏、警示灯、警示牌等;施工道路出入口处设置标识,确保出入口及道路的通畅及安全;

(3)由专人清理洒落于临时道路上的土、材料等,并洒水减少扬尘,定期维护和保养施工道路。

2、机械作业

(1)建立机械及机械操作人员档案,各种机械操作定车定人;

(2)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设备说明书及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进行机械检查及保养维修制度;

(3)驾驶室内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

(4)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机具 ,保证其正常运转,不发生漏油,油料燃烧不充足的情况,并在修理过程中集中收集处理废油、废布等物品。

三、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总而言之,市政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中涉及的人员众多。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参考文献:

[1]孙亦青.市政道路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及控制[J].安徽建筑,2004(04).

[2]李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J].长江建设,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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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班工人长期在养护生产一线作业,对路的感情最深,路产路权受侵害,道班工人心最疼。而且,他们对所养护路段情况最熟悉,发生在他们所辖管路段的侵害路产路权案件,他们都能第一时间就知道,对制止违章、保护现场能发挥很大作用。但是现实情况是有的道班工人对侵害路产路权案件制止不力,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呈现出一种麻木不仁状态,严重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1、职责不明。有的道班工人认为路政管理有专职队伍,有专门装备,道班工人的职责就是公路养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致使一些非常轻微的堆积都要路政人员出动清理,使路政人员疲于奔命。

2、制度不落实。公路分局对道班考核,本来有路政管理一项,但有的分局监理组、检查组在实际考核中,往往偏重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忽视了对班站辖管段路政管理的考核,有的检查组或者分局监理组由分管领导、劳工、工程和有关人员组成,没有路政人员参与,这样就使班站路政管理检查考核流于形式。

3、激励机制缺乏。公路养护人员生产任务完成好,奖金、工资及时兑现,而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公路养护人员对各种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给予制止,无疑难度大,又得罪人,而且在制度设计上常常缺乏相应的奖励机制,致使道班职工积极性不高。

4、素质不适应。公路路政管理有一定的专业性,许多道班工人对路政管理法律规不甚清楚,致使在维护路产路权、制止违章中理不直气不壮。

5、路政人员某些做法挫伤道班工人的积极性。最常见的是道班人员举报,路政人员不出动,道班工人为了纠正制止违章,与当事人争执,甚至被打,得不到路政人员的全力援助,致使道班工人积极性大为挫伤。

二、对策建议

1、明确职责。组织道班工人学习20__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尤其是第48条:“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及时组织一线职工学习公路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明确道班工人与路政人员对公路路实施齐抓共管的职责。

2、落实制度。路政人员参与道班一线检查、考核、验收,对班站一线职工在制止违章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给予相应扣分,完成好的给予加分,与工资、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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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TU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10501

一、加强公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意义

公路技术管理是指以合同条款和技术范围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组织系统,同时依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各种有效以及使用的办法,让最终的工程质量达到特定的指标,满足设计的要求,实现设计目的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公路技术管理是一种与技术数据、技术文件和技术保障相关的管理性活动。其重大意义在于,公路施工技术管理与人们的生活,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非常密切不可分割的重要关系。因此,重视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对施工企业的严格要求,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对国家经济发展建设的负责。

二、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原则

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主要立足于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秩序,并且要为当前的生产提供服务。同时还要为施工企业的技术储备以及以后项目的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包括技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技术培训、图纸会审、编制施组、技术交底、安全技术、“四新”技术开发应用等。通常我们可以从业内和业外两个方面分类,业内是指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岗位技术的培训以及技术档案的管理;业外则是指施工前技术的准备,施工过程中技术的实施以及施工技术方面的更新。施工技术管理实施原则则是指要讲究从企业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出发,正确地贯彻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政策、规范和规程,同时要实行按科学规律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要坚持通过试验鉴定的原则,所有的施工技术工作都要全方面地考虑到其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的择优选择,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生产实践过程紧密的结合。

三、抓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是促进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提高的关键

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例如对放线技术的管理,对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对施工测量技术的管理,对施工过程技术参数的管理等等。通过这些技术管理,公路施工企业可以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间接地管理,对公路工程的施工状况起到监督的作用,确保公路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例如,公路施工企业在对沥青路面实施摊铺时,可以参照相关的设计方案或者是试验路段铺设报告等对沥青路面摊铺的厚度、除压吨位、压实温度以及复压吨位等相关的技术参数进行科学化控制,从而使这些技术参数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或者是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从而对这些技术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对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在路面施工管理上按技术标准施工,但也难免会出现的以下问题。

四、公路施工技术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1、安全问题:几乎在所有的施工现场,我们都会看到很多关于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的宣传语,现场管理人员也经常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培训,但是大多数的安全管理仅仅终止于口头上,没有落实到施工过程中,正因为这种形式安全主义导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还有就是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降低施工成本,只在工地上设置以一些必须的、表面的安全生产设备,没有提前做好对于紧急事故的预警方案,导致施工现场对恶劣天气的抵抗能力差。

2、材料管理问题:对于公路工程建设一般情况都需要大量的施工材料,但是种类却不多。很多企业把买来的材料随便堆在施工现场,也不派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看管,哪个地方需要材料就直接到堆放材料的地方取,也不进行详细登记。这种粗放式的材料管理方式,会导致材料的丢失和极大地浪费,长远来看就是带来公路建设成本的增加,降低建设生产效益。

3、质量问题:公路建设项目验收的关键就是看质量,同时高质量的施工项目也可以提高企业在业内的声誉。然而,目前有些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长远眼光,只关注眼前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掺杂一些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工程验收的时候通过不正当手段瞒天过海,这就导致一些公路通车不久便发生塌陷、地面炸裂,也就是通常的“豆腐渣”工程。

五、改进这些常见问题的方法

1、科学采购和管理材料:很多施工企业经过初步估算发现,在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材料费用占到所有工程造价的60%~70%,可见材料管理对于低耗工程的重要作用。材料管理包括很多内容:首先,在公路工程施工之前,企业应该聘请预算专家对这项工程要消耗的材料数量分类进行预算,然后派本公司采购人员对市场所有材料供应商的资料和价格进行全面调查,然后按照预算一次性把所需材料按照规格、型号购买回来,尽量降低材料的采购费用;最后,准备一个足够大的存放材料的仓库并且要安排专人看管材料,严格按照工程的进度发放材料,材料的发放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以便于工程后期对材料的使用进行跟进调查,以此来尽最大程度避免材料的浪费。

2、机械组合的调整:采用机械化的施工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保证进度、提高质量。由于受进度、天气等方面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者必须适时改变机械组合,保证机械组合的持续相对稳定。当机械的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对机械施工的组织调整必须注意:加强机械的统一调配,始终保持机械的最佳组合,提高机械的使用率;根据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和机械的生产能力选择主导机械,留有适当的余量;组织维护、抢修小组应对紧急情况,备存关键配件,做定期的维护,及时有效的排除故障,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正常进行。

3、加大信息技术在现场施工管理中的应用:信息技术是企业利用科学力法对经营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并辅助决策的技术的总称施工公路企业应根据以上信息化的特征,结合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战略计划,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各类施工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反映了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而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施工管理的水平此外,现场施工如何适应现代化生产的优化管理理论、力法、手段,研究和处理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是管理工作符合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运用现代工业化的管理理论、力法、手段、研究和处理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使管理工作符合规律并臻于完善.是现场指挥人员必须研究的课题。

结语:公路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的管理对整个施工工程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主要体现的是是施工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体现出施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施工能力的表现。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劣也是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的,在公路施工现场管理中,是否有序、整齐、合理都会影响到施工的进度,所以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就是整个工程的核心问题。现场施工管理的好坏,是工程施工活动可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所以,当代的施工企业对于施工的现场管理要具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管理面貌,要加强对工程管理的措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参考文献

[1] 赵强,赵德海.浅述公路施工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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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人们对于物质文化层次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而这方面的需求直接体现在对于基础设施关注程度的加强。如今,道路桥梁作为公共类基础设施,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与财产保障。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很多施工企业看准了这一块市场,与此同时,企业间的竞争也随之发生,很多施工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施工企业想要延续生命力,提高竞争力,最关键的就是要强化财务管理,换句话说,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条件下,如何加强财务管理是关键之一。

一、加强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通过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这是财务管理的优势。因此,很多企业引入财务管理制度来调控实体活动,这不仅是由财务管理本身的功能决定的,也是市场经济下社会发展的潮流。

(一)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一个企业如果拥有一套良好的财务管理团队,不仅会提高企业的生命力,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竞争力提供保障。良好的财务管理可以合理配置资金,全面有效的管理经营团队,从而避免遏制企业发展的不良问题产生。

(二)市场经济下,企业必将重视财务管理

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对企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市场机制下需要施工企业对市场信息作出最快速的反应,并且根据这些信息及时调整。平等竞争下的市场经济使得经济资源的配制在全社会得到优化。施工企业在这种大环境下必将走向多元化投资道路,财务管理的重要性由此凸显。财务管理可以保证企业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全过程计算时做好平衡,最终调整、改进得到适合企业发展的道路。

(三)财务管理必须深入企业以保障施工安全的要求

施工企业两大职能,即处理好与环境的关系,处理好与内部资源的关系。前者保证企业生命力,后者保障企业竞争力。二者两大职能的实现需要财务管理做好合理的资源配置。

二、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包括的内容和特点

道路桥梁的施工作为基础设施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今财务管理的引入可以确保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保障。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财产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是要求,即做到心中有数。资金管理是核心,即要求施工企业合理分配,保证工程进行。财产管理是重点,即有效制约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问题的发生。

道路桥梁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两大特点。第一是预见性。财务管理可以保证经济效益,因此这就要求企业进行在预测的基础上进行超前的动态管理,最终实现预期。第二是综合性。财务管理是综合式的管理,它要求施工企业各部门有效配合,分工合作,为了共同的目标有效运转,只有这样,财务管理才会发挥最大的效果。

三、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我国道路桥梁施工的特点鲜明,主要表现在施工工人能力有限,施工内容单一,施工周期长久以及管理水平低下等方面。因此,虽然财务管理的应用可以有效改善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但其本身也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外部问题

道路桥梁施工企业在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上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政府部门的协助,这是施工企业有效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路径。但如今看来,相关部门的支持并不够,直接表现就是企业融资困难,融资路径少以及流动资金和储备资金不足。这种问题是全方位的,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为资金的不足,将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在抵御风险时的能力。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施工企业能够取得资金的渠道太少,另一方面是道路桥梁的施工对资本要求过大。

(二)内部问题

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人员水平要求较高,并且很难引起部门的足够重视。多数施工企业仅仅作为一种信息公开而采取的简单记账方式引入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并没有把它作为一种管理工具有效的使用。再加上很多企业的制度体系不完善,金融财务监管功能薄弱,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

四、加强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解决办法

如何加强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是解决现今道路桥梁施工建设问题的当务之急。

(一)要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认识

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劣势明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断完善,道路桥梁施工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众多企业管理者的认同。所以我们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全面组织并协调各部门对财务管理的支持,从而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要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从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知识学籍以及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使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整体水平有效提高,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企业增加效益。

(三)要制定一套适合道路桥梁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

完善有效的制度是企业良好运转的保障。

(四)要加强财务监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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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由于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也逐渐扩大,市政道路行业也随之不断进步,这为我国逐渐成为世界一流强国奠定了良好地基础。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市政道路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市政道路质量的好坏,从侧面表明了一个城市文化生活的品味,提现了一个城市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由此可见,市政道路质量所牵扯的不仅仅是一个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生活、社会进步需要的问题,更是反映出城市发展潜力等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市政道路发展行业陆续的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规定,市政道路行业对于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贯彻,严格落实。然而,随着我国市政道路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市政道路施工的质量管理逐渐松懈,这为我国城市道路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好,为了能够将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工作规范化,作者根据自身多年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针对于如何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工作问题分析

市政道路在施工建设阶段,其中所涉及的质量管理办法,在进行制定和实施的时候,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工作的工作漏洞,很大程度上面都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对于一些施工管理计划的制定,没有全面的发挥预见性,没有深入了解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内容,对于一些质量薄弱环节拨我把握不到,以至于管理工作在开展的时候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施工建设使用材料环节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都是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下面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1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不符合实际

在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阶段,由于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不充分,对于施工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没有符合现场施工环境的制定,在现场施工环节不能很好地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及时落实也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控制现场施工质量薄弱点,实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并不高,造成现场施工混乱的局面,增加了施工质量风险系数。

1.2市政道路施工材料隐患

市政道路建设施工项目所使用的建设材料,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影响很大,在施工材料选购阶段,由于选购材料的市政道路质量管理人员缺乏材料专业知识,对于材料的各项性能不明了,导致了所选用的市政道路施工使用材料质量低劣,完全不能符合工程建设需要,或者是由于市政工程资金限制,建设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为了能够降低建设成本,在市政材料选用方面唯有选用价格相对低廉的供应商,这样虽然提高了工程建设利润,但是却为市政道路质量本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1.3施工质量控制过程质量安全隐患

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由于施工建设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高,部分施工管理人员一味的提高建设速度,将建设质量放在了次要的问题,管理责任不明确,奖惩条例模糊,都不能很好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合理控制,造成施工质量下降。此外,缺乏对施工设计图纸的了解,施工工艺、施工办法、施工机械使用不得当,这种不规范的施工过从另一各方面降低了施工质量。

市政道路是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建设的过程当中,市政工程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也是比较大的。施工建设人员往往缺乏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而建设管理人员也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对城市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

2.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2.1制定可行的现场施工管理办法

现场施工准备质量管理阶段,对于施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详细的了解到施工现场的各种环境,对此要有全面的把握,这个过程需要极为认真的态度进行,否则将会对施工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在制定市政道路施工控制管理办法的时候,要与现场充分结合,制定出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质量管理办法,防治施工现场出现混乱,降低施工质量风险。

2.2选用满足市政道路施工需要的建设材料

使用高质量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在市政材料选用阶段。材料采购人员要对工程所使用的建设材料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对材料的性能等方面有着较高的专业技能。对于由于施工建设资金不充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降低施工材料的质量,选用价格较低但是质量残次的供应商,以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2.3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环节,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2.3.1提高市政道路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施工建设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施工过程当中对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很大影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是一个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

2.3.2明确岗位职业

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对于自身所处的岗位,要有着清晰的岗位职责认识,了解到自身岗位对与施工建设质量的重要性,突出奖惩条例在工程施工环节的作用,督促管理人员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2.3.3有效利用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对施工建设有着非凡的指导意义,施工人员对于设计图纸全面认识,对其中的施工工艺、机械等问题正确的运用与施工施工过程。

2.3.4提高环保意识

市政施工对于环境的影响是很大的,只有提高环保施工意识,尽量使用环保型的建设材料运用到施工建设当中,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走环境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建设道路。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市政道路行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由少汇多,综合起来将会对我过市政道路工程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市政道路施工建设工程的进程。在市政道理施工管理环节,施工建设质量管理人员,对待现在施工环节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的汇总与分析,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集思广益,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手段,提高施工质量管理力度,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提供有力的保障。 [科]

【参考文献】

[1]陈浩.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工程质量管理问题[J].民营科技.2011(06).

[2]郭忠生,陈飞.浅析如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的问题[J].科技信息.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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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有一个行业像电动车这样,全国树敌,全国封杀,全国疯长。

近日,多家媒体均报道了《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被列入郑州市人大20xx年立法规划的消息,一时间,郑州市300多万辆电动车将上牌,并给予路权保障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然而,小金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管理办法》因争议很大被市人大会放弃审议,也就是说《管理办法》的出台仍然遥遥无期。

郑州市饱受电动车的困扰已经多年,一方面,从来没有哪个城市像郑州这样拥有如此多数量的电动车,数百万民众依赖电动车出行;另一方面,电动车对交通秩序的干扰,连带产生的消防安全问题让政府部门头疼不已。郑州市酝酿出台《管理办法》已经多年,好不容易到临门一脚,却放弃了,这说明《管理办法》的内容确实存在无法调和的争议和矛盾。这从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悄无声息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人大会对草案内容三缄其口,小金多次沟通,至今不能一窥草案真容可见一斑。

不过,与郑州市情况类似的南昌市,却要在9月1日开始实施《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了,目前该市15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正在依据《办法》挂牌,同为省会城市,同为电动车大市,郑州市在制订办法时,极有可能会参考南昌市的管理办法,从中我们或许可以看到郑州市的纠结和为难。

电动车问题由来已久,积重难返,属于痼疾。怎样做到既能规范电动车使用,又能合理合法保障数百万人的权益,确实考验郑州市政府的智慧。

郑州管理电动车的难处纠结一:啥样的电动车可以登记挂牌

南昌条例第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只有这些电动自行车才符合登记条件。

对照此规定,郑州的电动车可能七八成以上都不符合登记条件。据一家多年专业从事销售电动车的业内人士介绍:郑州市目前在路上跑的电动车,绝大多数不能称为电动自行车,而应被称为电动摩托车。

据了解,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曾计划修改电动车国家新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并计划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实施。但是,该标准规定于20xx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

电动自行车从电池续航能力方面,显然不能满足人们长距离出行的需求,但是如果允许电动摩托车登记挂牌,则无疑赋予了电动摩托车机动车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可以预见,上百辆的电动摩托车以合法身份,汇入机动车道,将会给郑州市的交通带来怎样的灾难。

纠结二:无法登记挂牌的电动车如何处理

南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本市不予登记的,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如果郑州市严格执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标准的车,不予登记挂牌,那么将有百万量级的电动车无法获得合法身份上路行驶。市民花费数千元购置的电动车,却成为废铁,恐怕无人可以接受,如果市民们要求销售者退化或者换货,恐怕销售者也无法承受。

纠结三:电动自行车的合法路权如何保障

南昌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

在郑州市,电动车穿梭于机动车道上,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情况十分普遍,电动车、机动车之间的矛盾时有爆发。先不论郑州有限的道路资源是否能给予电动自行车充分的路权保障,如果给了电动自行车合法路权,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机动车道等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怎么办?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市政府可能会处于两头落埋怨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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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7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271-1

1 佳木斯市园林绿化现状

自2008年以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将园林绿化纳入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公共绿地为重点、道路、江河为骨架、专用绿地为补充的城市绿化新格局,城市绿化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可喜局面。到2010年底,佳木斯绿化覆盖面积将比2007年增加311.74万m2、上升到2705.34万m2,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7年底的40%上升到40.3%,市区公园绿地面积由2007年底的531.88万m2上升到733.2万m2,人均公共绿地由2007年底的8.7m2增加到12m2。已经跻身于黑龙江省级园林城市行列。

2 佳木斯市园林绿化存在不足

2011年佳木斯市围绕道路增绿、街头置景、园林添色这一中心,以街路绿化为重点,以全面打造精品园林绿化,打造精品景观景点为目标,为打赢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役提供坚实的绿化保障。但是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相比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2.1绿化面积规划指标低,建设标准低

园林绿化重硬铺装,植树、种花、种草少,就是绿量少,管护水平差,很少有专业队伍维护养护,一些单位庭院和小区甚至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原有绿化成果保护不力,砍树毁绿现象时有发生。

2.2园林绿化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

园林绿化是城市的总体规划里面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一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必须总揽全局的设计好每一个园林景观,使每一个园林景观与城市的建设相融合。然而,由于受经济条件和领导打法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佳木斯市城市的建设基本上是边改造边建设的思路,就造成了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的局面,景观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经常违背规划,侵占绿地、然后再建绿地,树木被砍伐后再栽树等等重复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流失和浪费。

2.3城市尘土污染严重,造成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困难

由于进城车辆车体带土、运送残土和垃圾的车辆装载太多,加上缺乏必要的遮盖措施,造成城市路面尘土太多,空气中悬浮颗粒量太多。一个明显的现象是晴天一过车就尘土飞扬,下点雨汽车上面就有泥点,下几天雨后道路仍然有尘土,使得绿化植物覆盖一层灰尘,不仅光照不足等因素影响了园林植物的长势,而且使园林植物没有达到应有的观赏效果,同时也增加了园林绿化养护的难度和力度。

2.4没有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园林绿化建设原则

大多数园林绿化区没有规范的经营管理措施,基本上都是粗放式管理,无人修剪、除草,甚至在久旱时不能及时浇水,病虫害防治工作不到位,这些会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发育,因此会造成花园、绿地的景观效果严重破坏。另外,有些公民的道德观淡薄,践踏草坪、攀折树木花草、侵占绿地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城市园林执法队伍的建设比较弱,管理技术跟不上,也是造成园林绿化工作滞后的原因。

2.5园林植保技术有待提高

在沈阳世界园艺博览园,早就使用了生物防治害虫,而在佳木斯市仍然使用农药。使病虫害产生抗药性、污染环境、杀伤天敌等。

3 佳木斯市园林绿化的未来工作重心

2011年佳木斯市重点推进“3・4・2・2・1”项目建设与改造,即三条道路精品绿化,四个公园提档升级,两个公园新建,两条水系绿化带及街路树木补植,结合佳木斯市四季特点制定节会活动,应用特色花卉,打造春赏杏、夏观荷、秋品菊、冬戏雪的别致景观,抓好30个特色景点建设。在此基础上,必须作到以下几项工作:

3.1制定相关城市园林管理办法

宣传贯彻落实《佳木斯市公园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佳木斯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佳木斯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2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绿化作为市政道路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性,部门之间做到相互沟通,确保道路建设与绿化的同步发展。

3.3保持绿化环境的清洁

在绿化施工中,道路施工单位应每日及时收集清运废弃物,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在道路验收交付前,道路施工单位应将行道树池内、绿化带和绿地内的施工渣土和建筑废弃物清除干净,达到绿化种植条件。由政府投资在进城入口修建洗车场所,免费冲刷汽车底部,作到随走随冲,实现净车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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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交通客运经营”,是指利用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包括运输企业、个体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指从事交通客运经营的贺驶员、乘务员。

第三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市客运经营管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道路交通客运班线经营期限。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和站点。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我市交通客运市场需求,做出道路旅客运输线路、班次、站点开辟及调整的行政决定。

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更新车辆,不改变原批准车型的,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备案;改变原车型的应当经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批准。

第六条经营者在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和指导下,组织管理经营。

我市客运线路经营推行“一线路一公司”经营模式,管理实行“一线路一管理主体”的体制。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持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年度审验,审验合格者,方可继续经营。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超出城市市区经营的,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理手续,进行年度审验。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九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交通客运经营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交通客运经营行政许可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交通客运经营权不得转让、出租。

第十一条交通客运经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干预、阻挠、抵制正常的线路开辟及延伸、站点调整和增加运营车辆、调整车型结构等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罚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局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客运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的,由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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