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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学方法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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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学方法

篇1

法律意识是当今社会对于公民的基本要求,对于青年学生来讲更是如此。因此,法律课堂就是青年学生获取法律知识,丰富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运用能力的重要途径。针对青年学生在法律方面缺乏基础,法律专业性强等特点,高校的法律教学方法就应当更加的丰富和贴近学生的实际。根据目前的教学实际,不外乎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1 案例式教学法

(一)案例式教学的含义和特征

所谓案例式教学就是教师根据实际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选择符合教学对象而又生动,并具有典型性的司法判例,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及教师的辅导和讲授,掌握案例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的教学模式。

案例式教学主要有以下两个特征:第一,案例教学所选用的案例以真实的司法判例为主;第二,案例教学的主要过程是以学生分析案例、讨论案例和教师辅导作为主要手段。

(二)案例式教学的优点和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式教学主要有以下优点:第一,案例教学所运用案例包含的冲突情节,很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案例,为学生学习法律创设了案例情景,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第二,法律概念和条文晦涩难懂,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很难接受,心理上会感觉枯燥乏味。通过鲜活的案例,使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第三,案例教学是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主动提出疑问和发表意见,充分体现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第四,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自助的分析案例,找到问题并解决问题,充分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式教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目的的要求,要紧紧围绕所讲授的知识点来选择具有时代性和启发性的教学案例。第二,案例的选择要适合所教授学生的实际情况,要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认知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特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第三,案例课程的安排要按照教学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第四,由于案例教学法缺乏对基本概念的讲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为补充,充分揭示案例中蕴含的理论知识。

2 模拟法庭

(一)模拟法庭的含义和特点

模拟法庭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扮演法庭案例中的当事人,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和教学设备工具等条件,自主模仿法庭审判的教学过程。

模拟法庭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具备以下特点:第一,能够很好的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就是学生查阅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案例的过程,模拟法庭的展示又给学生提供了一个体会法律运用的模拟场景,缩短了学习和实践的距离。第二,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模拟法庭体现了学生的主导地位,使学生能够真正成为学习过程的主人。第三,模拟法庭的组织提高了学生的各种能力素质。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不仅仅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学生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思维能力。

(二)模拟法庭组织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模拟法庭的案例选择必须适合教学对象。模拟法庭的教学是以案例为主导的知识解构过程,不仅仅要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还要让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这其中案例就是关键和基础。因此,案例必须选择典型性案例,可以选择已经审判结束的有典型影响的案例并要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2.模拟法庭的时间安排要符合教学环境的要求。一方面,模拟法庭是综合知识的运用,需要学生在掌握了相关基本知识之后才能开展。另一方面,模拟法庭的准备过程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势必会受到各种教学条件的限制。

3.模拟法庭的开展需要教师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模拟法庭的实施需要教师的良好指导,这对教师的能力素质有更高的要求。教师的专业能力素质决定着模拟法庭开展的是否顺利,因此,教师要提前做好模拟法庭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模拟法庭中的指导作用。

3 多媒体教学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多媒体也逐渐进入到教育领域,成为教育教学的新手段、新方法。法律教育同样要融入计算机技术的来辅助教学。

(一)多媒体教学的积极作用

1.多媒体技术推动教学效率的极大提高。传统教学模式下,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不够突出,教师讲案例,学生只能按照教师的语言叙述来想象案例。多媒体教学的发展,使得教师能够将抽象的知识通过多媒体充分而生动的表现出来,使得枯燥的知识内容形象化,为学生提高学习的效率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法。

2.多媒体技术促进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多媒体技术能够将各种声音、图像、文字组合成多媒体课件,使教学案例和知识内容生动、形象,更具有吸引力,更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知识内容,变被动灌输为主动接受。

(二)多媒体教学存在的问题

1.影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授课的过程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有情感的交流过程。多媒体教学手段下,学生的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多媒体课件或者投影屏幕上,缺少了对教师形体语言的关注,影响了双方情感的交流互动,减弱了教师人格力量对学生的感染。因此,应当加强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的结合。

2.影响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把抽象的问题和复杂的案例通过形象生动的方式展现出来,虽然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热情,但由于创设了既定的案例情景,从而扼杀了学生的想象力,抑制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在进行多媒体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创新性,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把教学的策略和内容融入到教学实践中,有效的发挥学生学习的创造性能力,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新和积极性。

总之,法律课堂是提高青年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阵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人才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法律教育应当顺应社会的要求和时代的变化,推动法律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实践教学活动中存在很多不同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我们应当结合自身的教学环境,合理的选择适合自身的法律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吕青,高校多媒体课堂教学优化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5(3)。

2.王秀芝,案例教学中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2011(13)。

篇2

就我国逻辑工作者目前对法律逻辑学的理解来看,大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一门以逻辑学(主要指普通逻辑)为纲,联系法律理论与实践而阐述逻辑学基本原理的学科;狭义的法律逻辑学是指用逻辑学(包括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一般原理去研究立法、司法、侦查工作中的一系列特殊的逻辑问题而形成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逻辑学分支科学[1]。以我校目前教学情况看,对法律逻辑的理解还是按照广义的理解去应用的。我校目前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法律三个专业在学习普通逻辑学,使用高等院校文科通用的教材,即首都经贸大学出版,李小克编著的《普通逻辑学教程》。课堂教学按不同专业分开上课。

就法律专业来讲,为了尽可能让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下学习,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相关知识,每次上课前笔者要做大量准备,查找与课堂内容相关的一些案例,既要结合现实让学生感兴趣,又能很恰当地结合相关知识,所以课前准备工作花费不少时间。在讲授过程中也感到学生学习这门课也很吃力。一方面,因为内容繁多、公式复杂,学生在学习时有畏难情绪。又由于和实践不能联系起来,使学生感到这门课程实用性不强,不知道如何运用逻辑知识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我校将法律逻辑课对法律专业设置为考查课,使学生普遍不再重视这门课程,又加上难学,一些学生准备放弃了,一些学生则认为考查课很容易过关的,不用下太大的工夫的。所以针对这个现状,笔者认为教学方法应该有所改进,努力将难以理解的内容变得浅显易懂,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的探索

法律逻辑学这门课程由于本身内容的抽象性,在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学生难以理解的地方,甚至于学生中途放弃继续学习这门课。经过几年的教学摸索,笔者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讲解和加以引导,使学生们能够清楚明白地理解这些问题,激发学习兴趣,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这些方法:

1.教学中加入适当的案例

逻辑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耍学生用实践的方法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这也是逻辑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2]。就如一个优秀的厨师,面对相同的原材料,如何根据不同的调味料,烹制出不同食客的喜好口味来。面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在课堂讲授中,为增加学生理解而适当加入一些真实的案例,不仅有助于教师把所要讲授的知识更加明白准确的传授给学生,而且能利用案例故事情节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能够在课堂上更加专心致志,把比较抽象、枯燥的知识,在案例分析中,逐条刻画在脑海中。例如,在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一节内容中,为突出内涵和外延在语言使用中的准确性,举一个最近大家很关注的案件为例子,即“许霆案”。2007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其盗窃金融机构罪,数额特别巨大,审判了无期徒刑。辩护律师认为许霆无罪。在课堂上我和同学们一起讨论辩护律师的言论,首先给出 “盗窃”的内涵,即“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围绕着这个内涵,组织同学们分组讨论什么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如何理解“秘密窃取”中的“取”和“银行取款”中的“取”的异同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最终同学们明白了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关系,体会到了概念内涵的重要性。同时有的学生还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谓的“辩护”,就是围绕概念的内涵,争取朝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理解,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去解释。

2.讲清难点,解决学生学习障碍

难点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障碍,如果不及时解决,学生会感到厌倦,甚至会放弃继续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中,最关键的内容是在“判断”部分,说重要是因为它是对“概念”部分内容的运用,同时又是学习下一章“推理”的基础。说难点是因为这里定义、公理、公式、符号、真值表等纯逻辑知识比较多,学生难于理解,也很容易混淆。面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课堂上笔者一再强调要理解记忆,否则死记硬背造成的就是混淆。比如,在讲七种负复合判断的等值判断时,如何才能理解记忆这七个公式呢?只有知道了这七个公式的推导过程,那这些公式很快就能区分、牢记的。由于教材中没有这个推导过程,笔者要求学生和老师一起画出七种复合判断的真值表,指导学生从这个表中根据不同种类的复合判断为假时,其枝判断的真假情况自己先总结出等值公式,然后与书中内容对比,实际上是引导学生先记忆一遍,思维能力强的学生已经能记住这些公式了。接着要求同学之间分组模拟练习,比如,甲同学说:“如果张某作案,那么他应该有作案动机。”乙同学说:“我反对,有可能张某作案,但他没有动机。”这是乙同学针对甲同学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进行否定以后的等值判断,即是对这个公式(PQ)== P ∧Q 的具体应用。经过这样的反复练习,一方面在课堂上加深印象,使同学们能较快地记住公式,更重要的是能在记住公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

3.通过习题巩固学生所学的知识

法律逻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在实践中灵活运用,首先要掌握理论知识。对于课堂上大量的逻辑知识,教师除去讲授以外,还应该关注如何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在巩固的基础上再引导实践应用。在教学过程中,或利用课堂讲授中的边角时间,或是为了活跃一下课堂氛围,笔者采用课堂口头练习和上台练习的方法,随时回炉学过的内容。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对教材中的课后习题和同学们一起在课堂上讨论完成,对于有争议的知识点当堂解决。还会请同学上讲台,在黑板上进行练习,这不仅达到了巩固学习内容的目的,而且对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同学也起到警示作用,有些在课堂上漫不经心的同学也变得精力集中了。在每一章内容讲完后,还会单独再出一套练习题,这是经过几年的教学积累,笔者总结出的在每个知识点中的重点、难点,以及考试中的不同题型,要求同学们独立完成。在老师批改完后,再根据作业情况,重点讲授出错的地方。同时要求同学们要妥善保管这些习题,这些将是期末考试中所要见到的各种题型。经过这几种不同类型的练习模式,基本上保证了同学们在每一章内容学完后,不仅掌握了每一章的基本知识点,还熟悉了每一章的难点、重点和不同题型,保证了同学们对每一章知识的学习和把握。几年下来,这种练习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连续几年以来,本系对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试的时候,这些同学的逻辑考试成绩都很高,并且水平都相当。这是令笔者感到自豪的地方。

4.运用多媒体教学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声像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性学科,就注定了这门课的高度抽象性。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地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在实践中[3]。例如在讲“推理”的内容时,“二难推理”是相当精彩的,在法庭辩论中也经常应用,应用的巧妙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例如逻辑历史上最著名的“半费之讼”,学生很直观地就感觉到了“二难推理”的魅力了,也激发起他们学习如何构造“二难推理”的兴趣。学生们都有一种感觉,即不但对经过多媒体教学放出的案例印象深刻,更是对所包含的逻辑知识更容易理解,对于今后的实践应用也多了几分把握。

三、结束语

作为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老师,要讲好这门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上,还要不断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灵活运用逻辑知识,注意学生的掌握程度,随时调整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参考文献:

篇3

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高职旅游教育体系也日渐成熟,其中,《旅游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课,这门课程既是适应旅游业的发展需求而设置,也是高职教育课程体系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因此这门课程兼具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点。在教学中则既要体现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应用,也要提高理论教学成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一、旅游法规课程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理论教学方法单一,缺乏职业特色。在目前高职教学的法学课堂中,很多法学的教学方法仍然适用本科生的法学教学方法,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缺乏应用性的指导。很长一段时间,高职院校的《旅游法规》教学的课堂都是以教师的理论阐述为主,缺少实用而生动的案例、缺少实践性模拟,学生大多也是被动的听课、记笔记,对学习缺乏主动性,也缺乏学习的兴趣,这样教学效果自然不是很理想。

高职学生相较于本科学生学期短、基础层次低,因此单靠法学教学理论的方法很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尤其是旅游管理专业对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要求很高,单纯的理论教学中,学生的能力很难得到锻炼和提升。

(二)教学内容过多,重点不够突出,缺少知识点的关联性应用。目前,《旅游法规》的教材内容基本包括:旅游法概述、旅行社法规、合同法、旅游安全与交通管理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法、侵权行为法、旅游投诉管理法规等。由于法律法规多而杂,在教学中,教师往往不分主次,按照教材章节顺序逐一讲解,学生往往也是按照教师的思路逐章背诵法律条文,很少从整体上思考法律规定的宗旨、原则和适用;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法规》课程整体上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缺少凝聚点和逻辑主线,因此教师在授课时如果不能将课程内容进行贯穿整合,对于学生来讲则过于庞杂而缺乏重点,经常是整门法规课程学完,还不太清楚旅游法规的主旨。

(三)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创新。法学教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为案例型教学,由于高职学生的特点和旅游专业的实践性要求,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过程和“单一化”的法学案例教学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的指导学生实践。教师在课堂上介绍的案例多为教学案例,缺少现实的联系性,枯燥无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针对高职《旅游法规》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在教学方法中做了一些探索和研究。高职旅游专业的法学教育本身也具有实践性的教育特点,理论讲授的同时应更注重培养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一)课堂讨论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是针对一个理论问题或实践案例,由教师引导,学生各抒己见,展开讨论、辩论,以求得正确的认识。讨论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非常重要,既有利于学生通过互动巩固法律法规,也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热情,通过讨论更容易产生认知火花,进而透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旅游法规》的教学过程中,适当的引入讨论主题,可以令学生深入思考,将分散的想法归纳为不同的见解,学生进行比较鉴别,使问题得到解决。当然,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因势利导,避免学生讨论偏题或者极端,为不必要的问题争论不休,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学生的团体意识。讨论后也要及时总结,对学生的表现给予实事求是的正确评价,客观分析问题,正确引入法律观点,形成学生正确的情感取向、价值观念和学术观点。

讨论式教学法的实施步骤:第一步,拟定题目,教师根据本授课任务拟定讨论题目,课前预先向学生公布,提出讨论要求;第二步,学生根据题目,利用教材、图书、网络等途径查找资料;第三步,小组讨论,每名学生要在自己的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小组意见,形成小组讨论;第四步,教师引导学生讨论。这个过程既是学生充分发挥的过程,也是教师积极引导的过程。通过这样的讨论过程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提高了学生的思辨水平。

(二)案例分析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案例教学法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传统的教学方法只告诉学生怎么去做,很多内容脱离实践,枯燥乏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案例教学更注重双向交流,打破了传统教学中学生一味听、老师一味讲的做法。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相关案例后,首先要分析案情,找到解决案例的知识点,并且分析如何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这个过程就是搜集资料、整理资料、运用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完整过程,这个过程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能力,使学生的思维更加缜密。

案例型教学的步骤:第一步,课前将相关旅游法规案例材料发给学生,学生认真阅读案例材料,查看资料,搜集必要信息,初步形成解决方案;第二步,在课堂上,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性格特点将学生分为4-6人的小组,小组成员针对准备的材料展开讨论,这个过程学生们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第三步,各个小组的讨论阶段,每个小组选出代表,发表本小组意见,发言时教师要控制过程和时间,并对每个小组发言提出比较集中的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引导学生由解决实践问题上升到法律理论分析层次;最后的步骤是教师总结,针对学生的表现,总结法规和实践经验,加深学生对本次讨论知识点的认识。案例教学要注重将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的司法案例与静止化的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用实践升华理论,激发学生解决问题兴致的同时,也能引发学生对立法理论的进一步思考,既指导实践,也能够挖掘学生的理论学习潜力。

(三)情景教学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情景教学法主要是通过角色演练展开模拟教学。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在模拟演练方案中确定角色、任务、时间、步骤、背景等,这种教学方法特别适合于事件的发展过程的再现。例如,可以组织学生模拟旅行社与旅游者的纠纷,模拟旅游交通事故、模拟旅游投诉等。也可以模拟旅游合同的洽谈、签订。角色演练时,要设法提高受学生的参与程度,围绕教学内容中的核心问题,由任课教师布置任务和分配角色,让学生代表按规定角色在一定背景下进行情景模拟,学生都能体会到每个角色所代表的实际岗位的地位、作用、处境、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四)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作为一种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能够跳出法律规则的框架从整体上探究法律是怎么运行的,学生通过讨论案情、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主持庭审、在庭上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宣判等过程,实务操作的能力得到了切实提高,并训练了速记、口才、文书写作等基本专业技能。

总之,教学方法的应用是一个综合运用的过程,任何一种方式方法都不可能面面俱到,也很难适用于所有教学内容和每一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针对《旅游法规》课程特点与旅游专业学生的特点,综合运用,整合互补。

【参考文献】

篇4

教学,是教与学的互动。所谓“教学相长”,方能“相得益彰”,古代的教育先导早已一语点破了教学的精髓。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媒体设备形式的多样化,网络上各行各业形形的案例也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了现实版的活教材。同时,当下技工学校的学生大多为“95后”,甚至是“00后”,他们从小生活在多媒体的世界里,获得信息的渠道比站在讲台上的老师还要多。技工学校的主业是各项专业技术,那么作为提升思想道德的法律课程,老师又该如何正确引导,让法律课程达到课程设置的初衷呢?这些都是技工学校、法律老师需要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探索并改进教学方法已成为技工学校运用法律课程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法治意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路径选择。

1.角色演绎,生活教学

法律,通常以章节法条长篇文字形式体现,作为纳入学校教学范围的法律内容,往往重理论,而案例的篇幅相对较少,加上技工学校很少将法律作为一门专业技术学科来设置,法律课往往因为要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而作为常规普修基础学科存在。如果教师单一地采用说教、单向灌输的教学方式,法律课将真正变成老师唱独角戏的“休闲课程”。因此,教师必须要认真备课,根据法律教材每一章节的重点内容,选择通俗易懂的现实案例,交由学生现场演绎,既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对新鲜事物的积极性和好奇心,又能活跃课堂气氛,同时还可以让学生发挥创新性,将法律课程中的常见概念、条例书写成剧本,用歌舞剧、小品、相声等形式来表现,既活跃了课堂气氛,还能在这些活动中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同时还能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真正实现让辅助课程为专业课程服务,让常规课程提升技工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也为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岗位,增加一些人文素质上的竞争砝码。但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事前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尤其是案例的选择,要既简单又典型,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避免在角色演绎中出现法律知识空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2.辩论教学,激发欲望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一个人不管是在哪个阶段学习的知识,由自己主动发问,并通过与他人沟通得到的知识,往往记忆最深刻。美国教育家布鲁姆指出:“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获得过程的主动参与者。”法律法条本身是由学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总结成文后才规定下来的。不同的案子在不同的时期很有可能会产生大相径庭的审判结果。尽管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大陆法系终究不会像案例法一样具有可模仿性,但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还是要尽可能地充分发挥学生对知识的运用,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因此,辩论教学法能让学生在主动参与互动学习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应应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审判结果有争议的案例,鼓励学生学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辨析、归纳,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获取、整理、贮存、运用知识和获得学习能力,让学生在分析、比较、思考、讨论、释疑中达到“问题由学生提出,过程让学生参与,疑难由学生解决”的目的,把学习的过程、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帮助学生在积极体验中学会学习,善于学习。

篇5

教学是一门‘.教书”的艺术,要发挥教师白勺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主创性,就必须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心理学理论告诉我们:学生的学习情绪直接影响学习效果。苏霍姆林斯基在学习心理学中说过:如果教师不想方设法使学生产生情绪高昂和智力振奋的内心状态,就急于传授知识,那么,这种知识只能使人产生冷漠的态度,而不动情感的脑力劳动就会带来疲劳。没有欢欣鼓舞的心情,学习就会成为学生的负担。如果教师把课堂交给学生,自已作为学生的引导者来组织教学。也就是说,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是最适合学生的学习方法。

法律课教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且重在法治教育的课程,一旦予以学生枯燥、空洞、说教的印象,将再也难以产生好的教学效果。我从事了多年的技工学校法律课教学工作,如何针对学生特点,提高教学效率,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我认为唯一的途径,就是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运用生动富有教法的教学和学生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桥梁,赢得他们的尊重、钦佩和理解,最终达到把教育要求转化为学生行为的教学目的。具体来讲,我的经验,就是把课堂交给学生,与学生共同学习。常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以下一些。

1、角色演绎法

笔者讲法律概念,从未干巴巴解释定义和原则。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哪一个不蕴涵着法理和法条呢?我的自主合作学习的方法之一就是“角色演绎法”。举例而言,在讲《治安管理处罚法》时,我设计了一个只有两个当事人,案情简单,却涉及六个法律问题的案例。第一环节,我请两位学生扮演当事人,请他们演绎案情,并请其他人扮演法官、律师和公安人员并准备资料,做好解释法律条文,进行判决的准备。这样,学生开始进入紧张的准备工作。适当时间后,进入第二个环节,学生开始演绎案情,演员各自到位。这期间,教师注意力集中到一点:查找演绎过程中法律适用错误。第三个环节,请其他未扮演角色的学生先发表见解,找出错误,提出自己的看法。第四个环节,教师讲评。结果,不仅教学计划中要掌握的六个问题全部理解,还牵出了跟犯罪概念有关的两个问题,等于把下节课也一并预习了。这种授课方式令学生终身难忘。笔者认为,这是最省时、最见成效的自主合作教学方式了。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事前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尤其是案例的选择,要既简单又典型,考虑学生的实际水平,避免在角色演绎中出现法律知识空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2、辩论讨论法

教育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讨论是以问题为中心,以教师引导下的师生对话、讨论为主要手段的一种教学活动方式,它旨在鼓励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学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辨析、归纳。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美国教育家布鲁姆也指出:“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获得过程的主动参与者”。

前苏联一位教育家强调:“教的最优化必须落实到学的最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学生获取、整理、贮存、运用知识和获得学习能力的过程:在教学中,我常常通过‘’问题一探究”教学途径,促使学生进行主动探究学习,让学生在分析、比较、思考、讨论、释疑中达到“问题由学生提出,过程让学生参与,疑难由学生解决”的目的,把学习的过程、学习的时间和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帮助学生在积极体验中学会学习,善于学习。

根据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威廉格拉塞的自控论和合作学习理论,学生进行合作学习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他认为“人的一生都有与别人分享的需要和合作需要。合作使学生更专心一致地投入学习,对教学过程、学习任务和学科本身产生更积极的情感,提高学生对他人认知和情绪的理解能力,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讨论、辩论可以培养训练学生的责任意识,达到教学目的。同时,讨论和辩论中培养学生的胆量,从而达到积极主动和乐于学习的目的。当然,在讨论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比如教给他们讨论的技巧,给表达能力欠缺的学生以及时的鼓劲点拨,使讨论能够有序并且激烈地进行下去等等。

3、媒体教学法

多媒体教学发展到今天,已不是什么新生事物。现在,几乎每个教师都可以制作课件,但是由于手法单调、内容单一,很多时候沦为电子教案,对学生没有太大吸引力,尤其是法律课教学,学生哪里会安静地坐着听人说教。作者在多年的教学中灵活运用了图像、声音、影片剪辑、动画、文字等声像资料,吸引学生积极参与,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换句话说.多媒体教学照样要秉承“把课堂交给学生,与学生共同学习”这一教学理念,才不至于白白浪费教学资源。

比如发现有些学生牙惯在公众场合毫无顾忌地说脏话,丝毫不管什么人在场,毫无礼仪常识。为此,有一次上课件课,讨论法律和道德关系时,为了借机教育一下学生,就在课件中专门穿插了一个名为《脏话》的FLASH动画,播放之后,学生们在大笑声中感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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