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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2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篇1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卫生负责人、环卫工人和督查员。

(二)考核范围社区内小街巷、无物管小区。

(三)考核标准

1、作业时间

(1)一般路段(单班岗)。工作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两次普扫应分别于上午8:30之前、下午15:30之前结束。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2)重点路段(双班岗)。上午班作息时间为6:00-12:30,下午班为12:30-22:00,两次普扫应于上午7:30之前、下午14:00之前完成。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3)错时保洁路段(流动岗)。工作时间为中午11:00-14:00,晚上18:00-20:00,重点针对一般路段单班制导致的时间空隙,进行流动巡回保洁。

作业时间变更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2、清扫保洁标准

清扫、保洁应遵守“五净、五无、五不准”守则:

(1)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绿地净。

(2)五无: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垃圾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砖瓦石块、无积尘;绿化带内无白色污染物及漂浮物;垃圾池(桶)、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

(3)五不准: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井口;不准焚烧树枝、树叶;不准焚烧垃圾和废弃物;不准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谈、脱岗;不准将作业工具和作业车辆擅作他用。

(四)奖惩标准

1、清扫保洁人员

(1)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脱岗1次扣1分,脱岗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扣3分。上岗时不着装或着装不整齐的,每次扣1分。

(2)作业路段未进行普扫或者普扫不全面的,发现1次扣5分,未按时普扫结束的扣1分。

(3)发现小广告未在上午9:00之前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2分。

(4)在清掏清运时间外,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池(桶)未满外溢的,每处扣0.5分。

(5)焚烧垃圾每发现1起扣5分。

(6)道路路面有明显积土、浮尘的(原则上按小于10米长为1处,长度每增加10米为1处),每处扣1分。

(7)道路两墙之间(含绿化带及树梢)有白色污染物和漂浮物的(每相对集中的2-3个塑料袋、废纸片等漂浮物或其它污染物)为1处,5分钟内没有清理的,每处扣0.3分。道路两侧有石块砖头的每处扣1分。

(8)道路两墙之间杂草未清理的,(原则上2米为1处,每增加2米增加1处或单株以5株为1处,每增加5株增加1处)每处扣0.3分。

(9)雨雪天后不及时除雪、除水,每条路扣1分、不彻底扣0.5分。

(10)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因工作失误被曝光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1次扣5分。

2、督查人员(片长)

(1)督查人员脱岗1次扣2分,脱岗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视为旷工扣5分。

(2)督查人员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清扫的,每2处扣0.5分。

(3)督查人员与清扫保洁人员串通欺骗考核成员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4)督查人员未尽职责,致使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

3、社区卫生负责人

(1)以所在社区保洁人员考核总得分除以保洁人员总人数得出所在社区保洁人员平均得分作为基本分。

(2)所在社区内的小广告9:00之前未近色覆盖或未铲除干净的,每处扣0.2分。

(3)因工作失误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凡应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表扬的,1次加5分。

第三条考核奖惩

(一)考核实施

督查人员负责分片内清扫保洁人员的日常考核。办事处考核小组不定期的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考核小组组长:杨金龙成员:展天燕潘兵张明安

清扫保洁人员考核以督查人员巡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相结合。(督查人员巡查为80%,考核小组为20%)

督查人员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为主。

社区卫生负责人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考核为主。

(二)考核奖罚

1、每月考核兑现一次。

2、考核奖惩

(1)清扫保洁员

对清扫保洁员考核奖罚以卫生质量为主,达标分为95分。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除每月发放全额工资外,从中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第三名奖励50元。得分低于95分按每分10元扣当月工资,倒数后三名,最后一名扣100元,倒数第二名扣80元,第三名扣50元。

(2)督查员

清扫保洁人员当月达标人数为80%(含80%)以上的,每月发放全额工资,达90%以上奖励150元,80%—90%(不含90%)奖励120元。低于80%的扣60元,每降低10%扣10元。督查员如有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列举情形之一的,按每分扣10元。

(3)社区卫生负责人

按商业网点密度、人流量、车流量、城郊差别,将社区分为一、二、三类社区,一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6分,二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7分,三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8分。第一类社区从高于96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6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200元。第二类社区从高于97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从低于97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第三类社区从高于98分中选取前一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8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上述每一类社区均不达标,该类全部社区均扣200元。

第四条社区卫生负责人实施保证金制度。一类责任社区500元、二类责任社区400元、三类责任社区300元。

第五条依据本考核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扫保洁员由街道环卫所予以辞退:

1、续三次考核倒数第一名的;

篇2

摘要:通过构建农用地利用效益评价体系,利用熵权法和耦合度模型,对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关系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2004-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波动中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效益也发生了变化,但总体呈稳定态势,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总体水平较高,呈上升趋势;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分布大致呈同心圆形,随着与区域中心距离不断增大,耦合度不断下降;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差异越小,说明农用地利用越协调,耦合度越高。结合遵义市经济发展情况和区域功能定位,提出了提高农用地利用耦合度、促进农用地协调利用的建议。

关键词 :农用地;利用效益;熵权法;耦合度;遵义市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7-1788-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07.064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如何使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达到最大化,一直是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焦点。土地利用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是人类利用土地的最根本的原因,社会效益则是整体和全局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以说是久远的经济效益[1]。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就是要协调好土地利用的三效益,相关学者也对土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研究。许媛等[2]通过构建耦合度模型,探讨了西安市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梁红梅等[3]通过建立动态耦合模型,对宁波市和深圳市的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进行了研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业逐渐成为研究的重点,相关学者对农用地的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耦合性进行了研究。杜娜等[4]采用耦合度关联度和系统耦合度模型分析了纸坊沟流域农用地生态经济系统耦合关系及耦合态势;王继军等[5]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对陕北黄土丘陵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研究;刘新平等[6]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及生态和农业经济协调发展的耦合系统评判指标体系,研究了新疆干旱区生态与经济系统的耦合度。可以看出,相关研究主要是针对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耦合关系进行研究,但是对农业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关系研究较少,对喀斯特地区的农业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关系研究也较少。喀斯特地区由于受其地形地貌的影响,农业生产条件与其他地区相比较差,农用地的利用效益也会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其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关系如何,是本研究的重点。本研究以遵义市为例,通过构建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其农用地利用的效益进行了评价,然后运用耦合度模型,从时间和空间上对其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关系进行了研究,以期为促进遵义市农用地利用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农用地利用综合效益提供理论依据与借鉴。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04-2012年遵义市农业经济数据均来源于历年《贵州省统计年鉴》、《遵义市统计年鉴》,土地利用数据来源于遵义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2 研究区概况

遵义市位于贵州省北部,是贵州省第二大城市、新兴工业城市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黔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理位置在北纬27°80′—29°13′、东经105°36′—108°13′之间。市域东西绵延254.00 km,南北相距230.50 km,海拔高度在1 000~1 500 m。遵义市属于中亚热带高原湿润季风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无霜期长。全市国土面积307.67万hm2,其中山间平坝面积占7.40%,丘陵占30.70%,山地占61.90%,农用地面积2 73.11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8.77%。遵义市下辖2区、8县、2个民族自治县和新蒲新区管委会以及2个代管市。2012年末,全市共有164个镇、55个乡、8个民族乡、17个街道办事处,年末常住人口611.70万人。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1 361.9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81.24亿元,占全市总产值的13.31%。

1.3 研究方法

1.3.1 熵权法 本研究采用熵权法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熵权法是在综合考虑各因素提供信息量的基础上计算一个综合指标的数学方法[7]。熵权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是根据各因素提供给决策者的信息量的大小来确定指标权重的,其思路是强化数值差别较大和弱化数值差别不大的指标对综合评价值的贡献,从而能够全面反映指标值所包含的信息。具体分析方法和步骤如下:

步骤一:将原始数据采用极值法进行标准化处理,计算公式如下:

正向指标:rij=■, (1)

负向指标:rij=■, (2)

步骤二:计算熵值,计算公式如下:

Hi=-k■fijlnfij (3)

式(3)中,fij=■,k=■,Hi为第i项指标的熵值,k为玻尔兹曼常量,n为评价年份数或区域个数。

步骤三:计算熵权,计算公式如下:

wi=■ (4)

式(4)中,wi是第i项指标的权重值,且0≤wi≤1,■wi=1,m为评价指标个数。

1.3.2 耦合度模型 农业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具有耦合关系,耦合关系越协调,耦合度越高。农业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评价函数分别为:

F(x)=■xiai (5)

G(y)=■yibi (6)

式(5)、式(6)中,xi、yi分别为社会生态效益评价指标、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指标,ai、bi为各指标的权重。

农业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度模型是基于二者之间的离差大小而构建[8],其计算公式如下:

C=■■ (7)

式(7)中,k为调节系数,一般2≤k≤5,取k=2。

1.3.3 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依据农用地效益的内涵,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全面性、可比性等原则,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靠性,结合遵义市区域综合实际情况,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9-12],从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两大方面共选取24个指标构建农用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表1)。

指标体系中,农业劳动生产率是指单位农业从业人员带来的农业产值;粮食安全系数X6是指人均粮食与联合国规定的温饱型年人均基本粮食的比值,其中,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温饱型年人均基本粮食为400.00 kg;农业供养能力X11是指单位人口种植业产值;农业技术效率X14是指单位农业机械总动力所能产生的农业产值;土地农业利用率X23是指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农用地利用多样化指数X24是参考王鹏等[13]的研究成果,其计算公式为:G=1-■xi2/[■xi2]2,式中,G为农用地多样化指数,n为农用地利用类型数,xi为第i类土地利用类型面积。

2 结果与分析

2.1 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分析

2.1.1 农用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从时间变化来看,2004-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波动中总体呈上升趋势(表2、图1)。2006年农用地社会经济效益为0.13,在历年中最低,主要是因为农作物产量减产以及耕地面积减少。2006年遵义市遭遇多年不遇的干旱天气,造成秋季主要农作物产量减产,全年粮食产量272.98万t,比2005年减产48.67万t,下降15.10%,农业产值增加值与2005年相比下降3.50%。2006年全年耕地面积减少7 626.00 hm2,其中国家基建占地657.00 hm2,其他基建占地400.00 hm2,退耕还林还草占地2 579.00 hm2,耕地改为园地3 990.00 hm2。2012年农用地社会经济效益最高,达到0.78,主要是因为农业产值增加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2012年遵义市全年粮食产量276.22万t,比2011年增长21.60%,农业产值增加值181.24亿元,比2011年增长8.90%。同时,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 061.00元,为历年最高。从空间变化来看,2012年习水县和仁怀市农用地社会经济效益最低,均为0.31(表3、图2),主要是因为两县(市)各项指标值都较低,直接影响其社会经济效益。2012年红花岗区农用地社会经济效益最高,达0.59,主要是因为其农业产出效率较高。2012年,红花岗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单位面积农用地产值及地均农业增加值在各个地区中都是最高的。

2.1.2 农用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分析 从时间变化上看,2004-2012年,遵义市生态环境效益在波动中总体呈稳定状态(表2、图1)。2008年农用地生态环境效益为0.24,为历年中最低,主要是因为农用地面积较低,尤其是林地面积较低。2008年遵义市农用地面积272.00万hm2,林地面积140.86万hm2,在历年中均为最低。2010年和2011年,农用地生态环境达到最高值0.60,主要是因为林地面积较高。2011年和2012年遵义市林地面积分别为163.74万hm2和163.56万hm2,在历年中最高。从空间变化上看,2012年红花岗区农用地生态环境效益为0.19,为所有地区中的最低值(表3、图2),主要是因为林地覆盖率、人均林地面积和土地农业利用率较低,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较高。赤水市生态经济效益为0.87,为各地区最高值,主要是因为赤水市林地覆盖率、人均林地面积和土地农业利用率较高,以及单位农用地的化肥、农药和塑料薄膜使用量较少。

2.2 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关系分析

2.2.1 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关系时间差异分析 2004-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度差异比较大,耦合度最高的达到1.00,最低的仅为0.46,整个变化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图1)。第一个阶段是2004-2006年,期间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均不断下降,分别从2004年的0.38、0.54下降到2006年的0.13、0.36。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不断下降,从2004年的0.92下降到2006年的0.46。由表2可以看出,2004年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均为这一阶段最高,并且二者相差较少,所以耦合度较高,说明了2004年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而2006年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均为本阶段最低,且二者相差0.23,所以耦合度较低,说明了2006年二者之间的关系不相协调。

第二个阶段是2007-2012年,期间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在波动中总体呈上升趋势。在这一阶段中,农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度均较高,且在不断变化,但变化幅度较小。2009年和2011年的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均为1,达到最高,主要是因为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均达到较高值,且二者差异较小,仅相差0.01,说明二者之间达到了协调发展。2012年的耦合度为此阶段最低,虽然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值均较高,并且社会经济效益为所有年份中最高,但是二者差异较大,相差0.24,说明了农用地利用注重社会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环境效益。

2.2.2 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关系空间差异分析 由图2、图3可以看出,2012年遵义市各县(市、区)的农用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度差异比较大,耦合度最高的达到1.00,而最低的只有0.56,耦合度空间大致分布呈同心圆形,随着与区域中心城市距离增大,耦合度逐渐减低。红花岗区虽然位于区域中心,其农用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在各个县(区、市)是最高的,但生态环境效益却是最低的,所以其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最低,仅为0.56,说明其农用地利用不够协调,今后需要注重农业生态环境效益的提高。耦合度较高的有汇川区、绥阳县、正安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仁怀市、凤冈县、桐梓县,耦合度均在0.90以上。汇川区是遵义市市政府所在地,具有地理位置优势,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耦合度较高。绥阳县、正安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仁怀市、凤冈县、桐梓县等县农业发展基础比较好,农业生产水平高,农产品加工业较为发达,主要粮油作物、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商品化程度较高。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道真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务川县)、习水县、赤水市的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处于中等水平,介于0.70~0.90之间,这些地区共同的特点就是农用地利用的生态环境效益较高,均超过其农用地利用的社会经济效益。这4个县(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较好,但是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不突出,农业产出不高,社会经济效益较低,导致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不高。

3 结论与建议

通过构建农用地利用效益评价体系,运用熵权法计算各指标权重,然后建立耦合度模型,分析了2004-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关系变化,并对遵义市各县(市、区)2012年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的空间分布进行了探析。研究发现,2004-2012年遵义市农用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在波动中总体呈上升趋势,生态环境效益也发生了变化,但总体呈稳定态势;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总体呈上升趋势,变化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2004-2006)耦合度不断减小,变化幅度较大,后一阶段(2007-2012)耦合度变化幅度较小,总体呈下降趋势。通过观察2012年遵义市各县(市、区)农用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度分布情况,可以看出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效益耦合度总体水平较高,耦合度分布大致呈同心圆形,随着与区域中心距离不断增大,耦合度不断下降;农用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差异越小,说明农用地利用越协调,耦合度越高。基于上述研究,为遵义市农用地利用提出几点建议。

1)严格保护耕地,不断提高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建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前提下,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土地整治,统筹安排,加快中低产田特别是低产田改造,实施沃土工程,完善渠、路、桥、涵、闸等相关配套措施,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连片标准良田建设。充分利用农地分等定级和产能核算等方法,形成以保护耕地生产能力为主的耕地保护测评体系,进一步发挥耕地保护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同时还要严格控制农地非农化的进程,对建设占用耕地要进行严格审查。

2)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结合遵义市农业区划布局,积极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排灌泵站配套建设及水源工程建设,分期分批治理病险水库,有计划地完善水利灌溉配套设施。遵义市属于喀斯特岩溶山区,降雨大部分以径流方式流失,通过新建小山塘、小水池、小水窖,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输水调配能力。

3)大力发展农业优势产业,推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商品化。搞好农业空间布局规划,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和品种结构,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的重点。对于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要加强引导,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产出效益。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培植一批辐射面广、对农业推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研究市场,不断开拓市场,狠抓标准化生产,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来培育品牌、打响品牌,发挥品牌效应。

4)不断加强支农惠农力度,提高农民收入。一要不断优化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生产规模,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保证支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实处;二要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网络,稳定县、乡(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不断派遣农业技术员驻村指导农业生产,加强农机化建设,推广实用新型农机具。

5)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优化农业生产环境。一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和发展林业项目和造林补贴项目,不断提高林地覆盖率;二要加强对有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及其农业产业基地的建设,提高畜禽养殖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调整肥料施用结构,大幅减少化肥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要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循环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等生物资源,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

参考文献:

[1] 臧俊梅,王万茂,朱亚夫,等.我国农地利用经济效益的东、中、西部差异比较分析[J].农村经济,2006(1):39-42.

[2] 许 媛,南 灵.土地利用效益的耦合关系的研究——以西安为例[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84-87.

[3] 梁红梅,刘卫东,刘会平,等.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耦合关系——以深圳市和宁波市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2):42-48.

[4] 杜 娜,王继军,杨 冰.纸坊沟流域农用地生态经济系统耦合关系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11,18(2):48-52.

[5] 王继军,李 慧,苏 鑫,等.基于农户层次的陕北黄土丘陵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耦合关系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10,25(11):1887-1895.

[6] 刘新平,孟 梅.新疆农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耦合关系分析[J].新疆农业科学,2010,47(5):1002-1008.

[7] 贾艳红,赵 军,南忠仁,等.基于熵权法的草原生态安全评价——以甘肃牧区为例[J].生态学杂志,2006,25(8):1004-1005.

[8] 唐 婷,李 超,张 雷,等.江苏省区域农业生态经济的时空变异分析[J].生态学报,2014,34(14):4025-4036.

[9] 刘媛媛,胡月明,杨永忠,等.基于LESA的佛山市农用地经济效益评价研究[J].广东农业科学,2013,(7):193-196.

[10] 李占军,刁承泰.西南丘陵地区县域农用地经济效益评价研究——以重庆江津区为例[J].水土保持研究,2008,15(4):105-109.

篇3

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品牌和个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投资和融资环境。近些年来,暴露出来的脏、乱、差问题在一定区域内、一定程度上仍然大量存在,尤其是卫生死角,这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下脏。有些城乡结合部、河道、市区公路沿线成了天然的垃圾倾倒场和藏污纳垢的场所,与现代化城市环境极不相称。二是地面乱。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反复回潮。城市道路破损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很有意见。三是地上差。乱贴乱画、乱设广告、楼前楼后乱搭乱挂、门前乱停乱放、院内烟头遍地、公共场所乱吐乱扔等问题的存在,破坏了城市景观,污染了环境,经过整治有很大好转,但是,城市“牛皮癣”前清后贴的问题不断发生。四是部分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五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较薄弱。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作一直采用行政手段来达到工作目标,但由于城市是一个人口密集,构成复杂的有机整体,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大就需要社区加强管理,而目前的状况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尚未形成,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不力,导致背街小巷“脏、乱、差” 现象较为突出。六是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沟通协调不够。环境卫生执法力度不够,以至于出现互相埋怨推诿扯皮的现象。七是建筑渣土装运车增多,客观造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二、市容环境卫生存在问题的原因

1.从横向来讲,我市城市管理机构城市管理职责不清楚,任务不明确,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多。从纵向来讲,“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城市管理机制不完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责任是责任区和责任人,但从实际情况看,责任区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好,政府对其不履行职责的行为缺少硬性措施和刚性的手段。齐抓共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相关机构齐抓共管意识不强,工作起来往往各自为战。没有引入市场机制。

2.宣传教育不到位,市民素质不高。部分居民的城市意识不强,公德意识较差,荣辱观念淡薄,陈规陋习较多,甚至还有随地便溺现象,恶意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也经常出现。

3.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相关机构的事,没有认识到管好城市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没有处理好城市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4.投入不到位,设施不配套。目前,一些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数量和质量都满足不了实际需要,一些次要街路没有市容环境卫生设施。

三、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参考一些城市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应采取以下途径:

1.城市管理责任要明确。按照管理主体唯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由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对城市管理工作牵头拿总,政府向一个机构问责。从城市管理实践和兄弟城市的做法看,鉴于市容管理和执法联系紧密,二者很难分开,应该将市容管理和执法交由一个机构,由一个机构履行市容管理和执法职能。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权限交给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真正体现城市管理的重心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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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点之一,也是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最直观、最直接的标志之一。它的主要职责是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客观经济规律和现代化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等手段,对城市的空间环境卫生实行全方位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与城市的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城市人民对生活、工作环境质量的需要,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脸面”也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农民涌入城镇打工、经商、居住,部分市民的环卫意识差,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乱倒脏水、随地吐痰、便溺,在小区、街头、广场、商场、楼道、车站随意散发和张贴宣传资料,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建筑渣土装运车撒漏问题,损坏环卫设施,歧视环卫工人等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的现象仍然存在。

2、环卫管理责任不明

随着城区面积的不断拓展,在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上市、区、街之间交叉重叠和管理缺失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公共地段的管理上,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居民工作生活。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倾倒和乱倒问题比较突出,给城区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不适应。

3、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不够

近几年,城区规模不断拓展和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城区清扫面积、日产日清垃圾量逐渐增加,但卫生处理费却随着形势的变化越来越难以收取,主要是由于环卫行业“先服务,后收费”的特殊性,无制约权,致使经费严重不足,经常入不敷出,有时还需要街道贴补,制约其发展。某些单位的弃管货物或弃管小区,院内清洁主要依靠社区保洁员打扫,而楼道内的保洁依靠居民自觉义务清扫,社区保洁员严重缺乏,管理不到位,导致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

4、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近几年来,政府虽然加大了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导致环卫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城市日益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配置陈旧落后,严重不足。上下水管道老化,经常跑冒,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及环境卫生水平。社区垃圾中转站容量小,不能满足需求,影响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清扫保洁工作仍然靠人工这种落后方式,机械化清扫使用率极低,致使劳动强度大,长效保洁存在困难,不符合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繁华的市中心,商业网点比较集中区域缺少公厕、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存在游人如厕难,无处倾倒垃圾等现象,给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

环境卫生管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广大市民应成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城市管理主体。要巩固环境卫生管理成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必须提高市民素质,充分发挥市民共同参与的热情,因此要将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宣传栏目;通过加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范围、深层次、全方位、高频率地向社会宣传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政策规定,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从学生抓起,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开设“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积极创建“万人保洁”、“红领巾义务监督岗”、“社区文明监督员”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卫事业,尊重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必须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划清管辖区域,明确责任,环境卫生要集中管理。一个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由环卫部门一家管理,责无旁贷,出现问题也应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才能彻底根治城市“脏、乱、差”。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划定辖区内街小巷、社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各部门、单位与街道办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提高内街小巷、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水平;环境公司负责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改革作业方法,切实控制道路扬尘,提高保洁质量。

3、健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实施精细化管理

加强二级清运队伍建设,将城区小街小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全部纳入专业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三清”作业质量,促进小街巷环境改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向“青年文明号”路段、达标创优路段看齐;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点评比活动,确保中转站点的清运状况、卫生质量、服务质量等项工作有明显的提高;公厕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清扫保洁和清掏工作中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对群众热线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势在必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现代化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实施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在小区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扩大城区及街道中心驻地范围内的垃圾投放袋装化收集区域,提高运输过程密闭化质量;大力推广小型垃圾收集站的建设,方便小区垃圾投放,有效防止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提高对城区及街道、社区道路两侧门面房垃圾袋装化登门收集率,配备专用车辆,及时清除落地垃圾和卫生死角;针对垃圾清运污水洒漏问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技术改造,解决垃圾清运污水洒漏所带来的污染问题,有效保证垃圾清运质量和环境质量。

4、完善环卫设施,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

首先,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公共环境设施与房屋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建设,一方面有利于与市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缓解环卫设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时,选址附近的居民反对。其次,要严格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开发项目业主自建环卫设施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封闭式垃圾池、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环卫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不予验收,不能交付使用。为此,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过程,以便加强环卫设施的监管。最后,要科学合理设置垃圾箱,方便责任人投放垃圾。加强对居民小区和建筑市场的管理,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污染街道的问题。

结束语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效益工作,是关系人民安康乐业的大事,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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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通过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实施责权利统一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突出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形成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城市建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社会文明、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本着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全方位清扫保洁的工作思路,按照费随事转、人财物相随、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通过强化各层级之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实行分级分权的属地综合管理,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

通过实施理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将全市背街小巷和主干道环境卫生由市里单级管理转变为三级管理模式,即通过划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区域,明确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任务,切实构建起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1、认真落实管理职责。按照条块结合、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清扫保洁行为,保证各街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对广大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坚持做到日常管理到位、规范整治到位。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背街小巷和部分主干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履行对社区居委会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单位的清扫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3、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要担负起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管责任。要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监督检查社区环境卫生的质量,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全面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任务

1、关于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主干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全区清扫保洁面积为300184平方米,其中城南办负责团结路(人武宾馆至新钢中学)、解放路、人民路、通济路四条主干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14489平方米;城北办负责长林路、平安路、茶山路、丰源路四条主干道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00315平方米;袁河办负责团结路延伸段(新钢中学至钢丝厂),面积为85380平方米。

2、关于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对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所有面积实施保洁。同时,要确定清扫保洁模式,是由社区负责清扫保洁,还是对外招投标由清扫保洁公司负责,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全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为1223280平方米,其中城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513868平方米,城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697674平方米,袁河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11738平方米。新增面积以后由市、区及街道办事处核定后,另行向市政府行文请示,相关清扫保洁经费区政府另行确定,但各办事处要承担新增面积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任务不变、责任明确,确保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到位。

3、关于保洁经费的测算及下拨方式。

(1)财政经费测算情况。市环卫处移交到我区清扫保洁面积为1523464平方米,按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测算,每平方米街面每年清扫费为1.394元,市财政共下拨给我区清扫保洁经费为212.37万元。

(2)关于临街店面卫生费的收取。按照“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收取。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的作业范围内的临街店面、个体经营业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单位的卫生服务费进行统一收取,用于弥补清扫保洁、袋装垃圾收运作业经费的不足。

四、适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新要求,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的新秩序

全力抓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市环卫处的城市环境卫生交接工作,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机制,有效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组织搞好社区清扫保洁工作,着力抓好社区环境卫生热线投诉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有效调处解决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回潮反复,全力确保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努力保持环境秩序的井然有序,真正实现分项包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共建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见成效。利用社区报栏、橱窗等宣传阵地,采取入户动员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城市环境清整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城市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环境卫生清整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

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工作原则,有效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综合执法长效管理责任制,努力在“管理全方位、执法全天候、责任全明晰、整治全到位”上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逐步消除各街域内违章,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违章、私开门脸、乱摆乱卖、乱圈乱占、占压绿地等行为,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对社区内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杂物,及时予以清除。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20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城市环境卫生接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起草形成《关于认真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接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制定下发《渝水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3月21日-30日):按照《意见》的内容要求,全面做好接交工作,完成保洁队伍交接、任务移交等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矛盾。

第三阶段(从4月1日起):按照新的作业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各街域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的变化,产生显著的效果,实现和保持街域环境卫生的洁、净、亮、美、序。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见成效,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服从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并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明纪律

围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要妥善处理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保证人、财、物到位,实现区、街、居联动,坚决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逐项逐条抓落实,一项一件抓到位,切实做到管理无空白,责任无疏漏,考核无盲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组织,平稳过渡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在落实环卫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保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度的落实,也要确保全区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质量不滑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要努力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做文章、下功夫,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唱响“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主旋律;要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区人民热爱新余、建设新余、发展新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居委会共同为社区居民搞服务、解难题,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而形成各方齐上阵、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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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

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办事处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各包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沉下身,多做调研,加强与居委会的联系。各居委会也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居委会干部工作业绩结合,与居委会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2、强化责任

各包片领导与各支(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片组室干部及居委会包片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各居委会要制定卫生责任区划分示意图,并在小街小巷入口处悬挂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挂点单位、办事处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保洁员姓名、监督员姓名等。各居委会要规划一到两个小区做为卫生示范小区创建点,结合联建共创活动地开展,通过挂点单位扶一点、驻社区单位出一点、社区工商业主捐一点、社区居民筹一点等方法筹集资金,大力开展环境整治工程、绿化美化工程、楼院清洁工程,并及时将总结做法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3、明确任务

以《市社区环境卫生评比标准》的要求为基础,各居委会必须做到五个到位:(1)垃圾处理到位。全天候清扫保洁,日产日清、逐步实行垃圾袋装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2)配套设施到位。每个责任区有垃圾筒、箱等设施;(3)绿化硬化到位。小区内无养禽养畜,无种植蔬菜,花草树木管理养护好。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无乱石杂物。(4)应急队伍到位。各居委会上报2人、办事处分管领导、后备干部作为应急队员。(5)社区居民测评到位。每年进行一次测评,邀请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及居民代表,对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测评。

4、严格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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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是现代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控制污染和疾病传播,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环境卫生工作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必须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

一、目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状

城市环境卫生状况不仅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品牌和个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投资和融资环境。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都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力度,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很大改观。但是,暴露出来的脏、乱、差问题在一定区域内、一定程度上仍然大量存在,尤其是卫生死角,这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下脏。乱抛的生活废弃物,乱倒的垃圾,有些城乡结合部、河道、市区公路沿线成了天然的垃圾倾倒场和藏污纳垢的场所,与现代化城市环境极不相称。二是地面乱。突出表面在乱占上,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占道施工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城市道路破损严重,给居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群众很有意见。三是地上差。乱贴乱画、乱设广告、楼前楼后乱搭乱挂、门前乱停乱放、院内烟头遍地、公共场所乱吐乱扔等问题的存在,破坏了城市景观,污染了环境,经过整治有了很大好转。四是部分市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公德意识差。由于多年形成的陋习,加之城市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打工、经商、居住,环卫意识仍然较差,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现象较为突出。五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较薄弱。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作一直采用行政手段来达到工作目标,但由于城市是一个人口密集,构成复杂的有机整体,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大,就需要社区加强管理,而目前的状况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尚未形成,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不力,导致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倾倒垃圾严重,每逢重大活动,环卫部门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清理。六是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沟通协调不够。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管理和执法分离后,管理单位期望通过加强环卫执法来保障环境卫生工作,但执法部门则期望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来减轻执法工作量,环境卫生执法力度不够,以至于出现互相埋怨推诿扯皮的现象。七是建筑渣土装运车增多,客观造成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难度增大。

二、如何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

(1)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环境卫生区域管理责任制。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必须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划清管辖区域,明确责任。街道办组织社区居委会划定辖区内街小巷、社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卫生责任区,各部门、单位与街道办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全社会的作用,提高内街小巷、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水平;环境公司负责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改革作业方法,切实控制道路扬尘,提高保洁质量,严格按照行业规范上岗作业,早晨7:30前完成清扫,根据季节变化,调节洒水次数,主要道路每月至少保证一次冲洗。建立相关机构齐抓共管的管理大格局。

(2)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设立开发区、高新区等相继出现,各区域对环境卫生的管理标准不统一,环境卫生管理状况、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另外房管部门、小区物业、农贸市场、夜市、广场、停车场、洗车场、绿地,河道等多部门、多头管理环境卫生现象,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设和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此,可由政府出面,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监察网络,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台和下发相关文件,按规定吸收相关单位的环卫保洁资金,统一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行无缝隙保洁,责任清,任务明,减少漏洞,提高保洁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洁卫生。

(3)做好城市繁华地段的卫生保洁问题。现在许多城市都是白天保洁,夜间卫生无人问津,每个城区都有商业区、繁华路段和人员密集区。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晚间超市、夜市的购物人流甚至比白天还大,购物者利用晚上闲暇选择自己的商品,相应产生的垃圾杂物也在增加,若没人保洁,势必造成垃圾堆积和塑料袋随风飘移,只好等到第二天才能清扫保洁,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面貌。解决办法:对于城市商业区、人流密集地段试行两班倒的保洁方法,白天有人管,晚上有人扫,这就需要增加保洁资金投入,增加保洁员数量。通过加大保洁时间和密度,最终达到清洁城市的目的。

(4)解决城市道路污染问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撒漏是城市道路污染的重要问题,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封闭不严或设备破旧造成撒漏;建筑工地出入口因车轮碾压形成粘带等等。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行政法规。从严执法,对超载运输和封盖不严加强管理,特别是冬季煤炭运输、散装建筑垃圾等要采用封闭的车辆运输,对污染的路面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直至恢复原貌。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监督管理,要求出入口硬化,并及时水洗车胎和冲刷带出的黄泥,确保出入口清洁,减少粘带的发生。加强对夏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满载车辆就近排放污水后再行运输,把垃圾污水消灭在运输起步之前,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道路路面不受污水撒漏的污染。

(5)解决垃圾容器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城市各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环卫事业的资金投入也不同。有的区环卫设施新颖完好,有的区垃圾容器陈旧、破损严重,数量不足,甚至产生清运不及时、箱外垃圾长期堆积的现象,造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极易影响市容环境和百姓生活,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解决办法:垃圾容器属于单位内部并由单位、物业部门管理的,自行出资到环卫指定经销单位购买;属于环卫部门自身管理的,及时更换、更新或维修,对于使用的铁制容器及时油漆冲刷,使垃圾设施及收集点面貌一新,建立巡回保洁清洗队伍,使垃圾容器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6)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工作。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部分生活垃圾被直接填埋和处置,不仅生活垃圾中可利用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且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基至成为疫病传播的发源地。因此,要把垃圾处理与污染防治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全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转变垃圾末端处理为从源头抓起的全过程整治的认识,使之达到资源低消耗、高产出、低排放的目的。

总之,要创建优美的人居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的环境卫生质量,创建清洁、舒适、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才能有效控制污染源与疾病的传播,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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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以垃圾无害化处理为切入点,拓展领域、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多元投入,努力提升广大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好风气,实现“全民管理、全民参与、全面覆盖”目标,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山区夯实基础,为建设充满魅力、充满活力的共同奋斗。

二、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城乡市容环卫一体化进程,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能耘任组长,副镇长吴慧平任副组长,成员有徐增庭、黄振勤、邹梨、黄恩丽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由徐增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镇范围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并及时掌握全镇市容管理动态,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村(居)、驻镇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求按照覆盖式管理模式,继续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驻镇企事业单位负责庭院、厂区和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接受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检查。

(二)考核激励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年初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居)下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凡年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考核不达标的村(居),必须向镇党委、政府提交未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任务的书面情况说明,制订限期整改措施,接受复查。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考核60分。

2、推行两级考评管理模式。根据区对乡镇考评的方案,镇政府对村(居)实行半月一反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一调度,每月不定期对村(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各村要认真落实“三定一包”(定地段、定人员、定标准、包责任),每月定期进行自评和检查,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到镇市容整治办公室,并上报到区市容整治办公室。各村(居)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文明劝导。

3、各村(居)要根据具体落实的“三定一包”情况制订具体的细则并严格兑现奖惩。

4、镇市容整治办公室按照每周的考核打分情况,每月对各村进行排名,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由村支书向市容整治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如果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按照落实不力对村干部分工进行调整,责令村支书向镇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对每次督查情况,特别是区督查情况通报,各村要全力整改,镇市容整治办公室对每次提出问题在下一轮督查时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三)财政投入机制

经费投入实行分级负担。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和覆盖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设施,每年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必要的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环卫所及市容协管队所需经费纳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市容环卫工作经费投入应根据经济增长每年适当增加。各行政村、社区工作经费由各行政村、社区负责,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行政村的临时清扫保洁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镇、村按5:5的经例分担。镇、村两级投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环卫经费列支标准按照每个新农村建设点1名环卫人员,2个标准垃圾池,每年5000元列支环卫保洁经费,其他自然村按照标准垃圾池设立数量(人口数的0.2%),全年环卫经费每个垃圾池1000元,每个自然村临时保洁清扫员每人4000元,镇村5:5负担工资支出。企业单位和居民收费标准参照《集镇管理办法》执行,所有经费来源按照本年度财政预算拨入环卫经费专帐,专环卫所负责安排经费支出。

(四)日常管理机制

1、环卫所对集镇重点区域实行专业化清扫保洁。环卫所是镇环卫工作具体责任单位,负责管理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和镇垃圾转运工作,并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对于集镇主要道路以及重点区域、地段必须实行每天“两清扫、两保洁”,10小时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制度,做到“五无”,即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土堆积、无果皮纸屑。清扫保洁人员按照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0.3%配齐。

2、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行政村、社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收集清运。实行8小时工作制全天候流动保洁,做到垃圾定期清扫,定时保洁,垃圾无积存、无死角。临时清扫保洁人员统一由环卫所聘请;人员配备按常住人口的0.2%配齐。

3、积极充实和完善市容整治专业队伍。镇市容整治办公室配备协管队员4名,采取自荐和推介方式,经镇市容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挂牌上岗,着装统一。

(五)社会参与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鼓励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义务监督工作,参加各种有组织的实践活动。完善控诉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我镇市容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坚持24小时值班。

(六)应急保障机制

镇政府要以市容整治队伍为基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配备专用车辆强化集镇整治力度,防止三乱反弹,对不规范的摆摊设点和流动性大的三乱等影响市容管理的行为要迅速治理。同时及时受理市民服务中心有关举报、投诉、及时办结和回复。确保群众投诉回复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进取,合力推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思路创新

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践,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决策,防止和克服盲目性、随意性,要注重长效。二是善于根据属地个性管理特色,管理实效。三是要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群众造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城乡居民更多地分享城市管理的成果。

(二)精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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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其余区域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职能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乡镇工作实绩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四条 县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

会议研究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成员由县政府办、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爱卫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一名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规划建设局,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规划建设局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和监督乡镇、职能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开展日常巡查和工作检查,向相关部门提出乡镇环境卫生年终考评结果的意见建议,协调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要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城区生活垃圾建立“户集、社区居委会清扫和收集、县中转和处理”的模式,其他乡镇、村(居)建立“户集、村(居)清扫和收集、乡镇中转和处理”的模式。

第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确保辖区内无可视垃圾,干净卫生,做到道路路面、草坪、绿化带、路面两侧、群众门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污迹。

(二)确保辖区内环境秩序整齐有序,美观大方,做到道路两侧、走廊通巷、公共场所、群众门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摆摊设点。

(三)确保辖区内溪流、沟渠、水塘、道路两侧水沟无淤积、垃圾、杂物。

(四)确保城区、镇区主次街道街景立面美观,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五)按规定禁养或圈养家禽家畜。

第七条 县、乡镇、村(居)要把宣传和教育工作贯穿到环境卫生建设的全过程,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章 乡镇、村(居)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 各乡镇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查。

第九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配置专兼职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成立一支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具体负责镇区和村(居)日常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奖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按国家建设部关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要求配备环卫保洁队伍。城区其他社区要建立一支满足日常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需要的环卫队伍,保洁人员实行镇聘,社区居委会管理。

第十二条 其他村(居)要按人口的1-2‰配备一支满足日常保洁需要的环卫保洁队伍,配备日常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员,配置满足村庄垃圾收集需要的垃圾池或垃圾箱。

第十三条 城乡保洁工作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县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实行全日保洁制度,其他乡镇商业文化街道、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10-12小时动态保洁制度,村(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实行8-10小时动态保洁制度。

第十四条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各类制度,包括乡镇领导干部包片包村制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度、镇区卫生保洁责任制度、检查评比通报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

第十五条 加强城乡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1个果皮箱,居民区每60-80户按服务半径50米设置1个垃圾箱。其他乡镇镇区商业文化街道和公共场所按间距50-100米设1个垃圾桶(箱),主、次道路按间距100-200米设1个垃圾桶(箱),建设一定数量的垃圾屋。要求全县城乡居民、商店、农户垃圾袋装化或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并定时定点投放。

第十六条 各乡镇垃圾收集手推(拉)车、垃圾转运车、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焖烧炉)等环卫设施建设要满足日常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需要。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车配用电子喇叭提醒居民定时投放。

第十七条 各村(居)委会是辖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和村容村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一套村(居)主要领导干部参与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村(居)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村(居)干部包片、包组、包段的卫生责任制。

第十八条 村(居)要制定实施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建立主次村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群众门前屋后的保洁制度,合理有效的卫生保洁经费筹措制度,保洁工人招聘、辞退、处罚和奖励制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章 部门管理责任和要求

第十九条 县财政局负责为环境卫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要求管理和支付环境卫生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十条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城区公共绿地的日常保洁和养护管理工作,及时修复城区损坏的环卫设施,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的管理,指导乡镇做好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城乡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执法和督查工作,抓好城区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查处城区乱搭乱盖、乱拉乱挂、乱摆摊设点、摩托车辆乱停乱放以及乱扔废弃物、垃圾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居)活动,加强对餐饮业、经营性公共服务场所、医疗垃圾等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组织城乡除“四害”统一行动。

第二十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广电局通过广播、电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整治和管理,对严重损害、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给予曝光。

第二十五条 县工商局负责审批城乡户外商业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市场、工商企业、沿街集市摊点的综合环境卫生管理,督促沿街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县公路分局负责城乡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搞好公路沿线的绿化和广告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交通局负责所管辖公路路面的保洁工作,抓好各汽车站的环境卫生,加强对洗车店、机动车维修店的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洁和农村道路的硬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县环保局负责对城乡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做好污水的处理,加强城乡环保的执法工作。

第二十九条 县水利局负责城区主河道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城区人工湖水面的漂浮垃圾,指导和协调乡镇做好溪流、河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第三十条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乡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违章停车、闯红灯、违法行驶等行为。

第三十一条 县旅游局负责城乡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县经贸局负责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城区各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确保集贸市场及周边秩序良好、整洁卫生。

第三十三条 县农办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把环境卫生建设作为村容村貌整治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村做好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

第三十四条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城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做好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和县城中心区主要街道、中心广场保洁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城区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及时收集城区果皮箱的垃圾。

第三十六条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的宣传和教育,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所在区域、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齐美观。

第四章 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环境卫生投入和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收费机制。

第三十八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配套乡镇、村(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运送、处理的补助。

第三十九条 全县城乡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工具、常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条 县城中心区社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县自来水公司按月代征,先试点再推广,未用自来水的居民户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征收。

第四十一条 城区内的其他村(居)、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服务中心、物业管委会按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收费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乡镇、村(居)要将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辖区环境卫生建设。

第四十三条 各乡镇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开征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可参照县政府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各村(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转运。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缴或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按标准准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社会捐资赞助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十六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制定城区社区、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城乡环境卫生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日常巡查城乡环境卫生制度,检查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简报》、电视或向相关单位通报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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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三级筹资、严格监管”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环境卫生专业化管理水平,充实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拓宽环境卫生管理筹资渠道,全方位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爱卫办)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环境卫生工作。

(一)市环卫处:负责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各乡镇、办事处分别设立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站长由分管领导兼任,每站配备专职2名卫生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卫生管理工作,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000元。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统一聘用,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共同管理。各乡镇、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并将2007年配备的环卫车辆交由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使用,专门用于督查环境卫生工作。

(三)行政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全市各行政村成立相应的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每村配备1名专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每月每人由财政定额补助150元。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由各行政村推荐,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统一聘用,由村委和所在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共同管理。

(四)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爱卫机构。分别()成立卫生管理机构,配备1名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

三、保洁队伍

(一)市区清扫保洁队伍。市建成区按1名/7000平方米保洁面积的标准配备保洁员,由市环卫处统一招聘管理。

(二)农村清扫保洁员队伍。按农业人口1名/300人的标准配备农村专职清扫保洁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农村保洁人员由各行政村推荐,所在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审批,受村委和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双重管理。

(三)通道保洁员队伍。全市辖区内国、省道按每2公里补助300元,由各乡镇、办事处聘用人员清扫保洁;县道每3公里补助100元,由市交通局聘用人员清扫保洁;乡道每3公里补助50元,由各乡镇、办事处公路养护管理站聘用人员清扫保洁;村道由各行政村保洁员清扫保洁。

(四)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保洁员队伍。按照清扫面积、工作量大小、标准要求具体核定清扫保洁人员,由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各自管理。

四、责任划分

(一)市建成区:市建成区(东起瓦窑头新村、西至王曲电厂,北起北华路以南、南至铁路线以北)范围以内所有道路、街巷、游园、公园、广场、水系、绿化带、公共绿地、城内9社区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部由市环卫处负责。

(二)农村: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三)道路:国省道路面、水沟由公路段负责,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由乡镇、办事处负责;县、乡道路面、水沟、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保洁工作分别由交通局、乡镇办事处根据各自所管路段分别负责清扫保洁;所有道路两侧的建筑垃圾及乱堆乱放由道路所在行政村负责清运。

五、经费保障

(一)筹措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资金采取市财政投入为主、乡村转移支付为辅、社会筹集为补充的筹资方法。

1.市区、国省道、县道和农村环境卫生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并逐年提高。

2.各行政村每年从农村转移支付中拿出20%用于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专项经费。

3.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卫生经费。

4.单位、居民小区的卫生经费由各单位、居民小区自行解决。

(二)管理

市财政部门要按月拨付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市建成区内环境卫生管理经费由市环卫处统一使用;农村环境卫生补助经费由各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设立专户,统一发放,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卫生专项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保洁员工资,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三)支出办法

1.市财政补助费用用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人员、乡镇、办事处专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工资及各村环境卫生监督员、保洁员、道路保洁员补助,每月发放一次。乡镇、办事处所有环境管理经费及卫生队伍补助由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统一拨付。

2.农村转移支付所提取经费实行“村级使用,乡级管理”,主要用于卫生设施建设、清扫、清运工具的购置、垃圾清运填埋。

3.社会筹集部分,用于弥补各村环境卫生经费不足。

六、监督管理

(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根据出勤情况、平时抽查情况和每月对乡镇、办事处1/3行政村及通道的综合检查情况对各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凡一个季度内环境卫生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的乡镇、办事处,要解聘该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专职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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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干道:包括迎宾大道、城南街、环城路、八二三东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滨路、城东街、城东南街、城东北街、城路、南环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区主要街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城南街、八二三东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场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儿童公园正门口)、城东街(八角亭至东岳桥)、环城东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门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庙至外贸公司、春城酒家至鹏翔酒家、街心公园周边)、溪滨东路(电力大厦至电信大厦)、溪滨中路(电信大厦至大桥)、溪滨西路(大桥至人行桥)、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闸坝至财政局套房围墙)、中心广场等的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

2、城镇人民政府、五里街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环卫所承担清扫任务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两侧人行道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3、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两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日常维护工作及垃圾中转场所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4、城区主干道路面要实行全日保洁,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区留安路、新华路、溪路、中洲路、鹏源街、溪洲路、环翠路、安居路、通贤路、公园路、儒林街、溪滨路、真武路、崇华路、华福路、西安路、师范路、大路头街等。

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次干道沿线的环卫设施的设置,负责进行日常保洁、卫生日常管理,每个镇至少配备2辆密闭垃圾运输机动车,2名清运工,做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实行全日保洁;垃圾统一收集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清理、转运公路、沿河溪两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组织对路网体系、排水管道的巡逻检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排水管道破损的,及时抢修、更换,确保排水设施要完好、畅通;对道路破损龟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时修补。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的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要设专人负责,实行全日保洁。

2、居民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小区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并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户要认真做好室内外垃圾清扫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改建水冲式卫生厕所,圈养禽畜,填堵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自备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到垃圾收集车。

(四)单位家属小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家属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2名日常保洁员进行环境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2、城区各单位(含家属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围墙内外、房屋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单位厕所要做到洁净、无粪迹、尿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

(五)物业小区、建筑工地

工作职责及要求:

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所属物业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单位负责对所属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处理、工地日常保洁、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

(六)工业园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同时负责引导企业把工业园区产生的工业垃圾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工业园区内各企业负责设置本企业内的环卫设施,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点,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点。

(七)人工湖

县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人工湖水面保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全日保洁;每日不间断检查,发现湖面、橡胶坝有漂浮物时,及时清除,确保卫生;同时应及时清理坡岸的垃圾杂物,并将打捞清理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八)溪流、沟渠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城区各小溪流、沟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小溪流、沟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两侧杂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场所,统一转运,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确保小河流的干净整洁。

2、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溪流水体要组织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杂草,做到无漂浮垃圾,无积存杂物。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其中“东岳溪、环翠沟”每周2次,发现水体有漂浮垃圾时,及时清理,确保河床整洁、水流畅通。

(九)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进行卫生摸底调查,并责成所属村(社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及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纠正。组织巡查队对辖区内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纠正非法行为。

(十)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垃圾清运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设计、建设工作,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实用。

2、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转站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中转站点内的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所,集中处理。要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辆,做到不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车站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设置及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要做到车站、候车室内外卫生设施清洁;地面清洁无污物,无痰迹;物品、凳椅洁净;天花板、四壁清洁无积尘蛛网;候车室基本无蝇无鼠。车站负责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设立专职人员进行车站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统一转运处理等工作。要做好车站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2、县文体局负责体育场馆内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场馆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场馆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3、县广电局负责影剧院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剧院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4、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医疗废物要统一按要求实行袋装化,避免污染周边环境。要做好医疗机构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十二)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各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县环保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三废”排放进行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做好“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各从业单位要设立“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做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5、县旅游局负责对城区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对其室内外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无蝇、无鼠、无蟑等。

6、各从业单位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质监局负责对城区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要督促各单位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环境整洁,无蝇、无鼠、无蟑;实行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转站(点)。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从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四)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商局负责城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经营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二、“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车站、商场等单位做好本单位所属公共场地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由所属村(社区)负责组织居民小区内住户统一对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

三、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高速出口至环岛城雕路段两侧的绿化补植、人行道铺设、公交车亭建设、广告牌整理工作,沿线树木修剪、补植,道路隔离栅清洗、广告更换、时花更换,并做好两侧人行道及中间绿化带的整治和保洁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2、城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岵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民事协调工作及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沿线道路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线树木涂白、路面保洁工作。每日对省道、县道路面进行日常保洁,对绿化带的垃圾进行清理、集中收集,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特别要对各条进入县城的公路加强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绿化带及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堆积现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每日对城区广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广场周边、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清理所属居民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等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镇村两级要组织巡查队加强对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清理在公共场所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

五、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五小”行业的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负责对城区“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作。

2、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果品箱(桶)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进行管理。要对城区“五小”单位垃圾清扫、袋装收集、公厕保洁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3、县规划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招牌、灯箱广告设置进行管理。组织巡查队对城区各“五小”单位进行巡查,对违规占道设立招牌、灯箱广告的,坚决予以清理、处罚。

4、县文体局负责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的设置,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督促其设立网吧内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要做到每日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袋装处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5、各从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环卫设施设置,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立1-2名专职保洁员,每日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营业场所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6、“五小”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箱、设立专职环境卫生保洁员,每日对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垃圾统一袋装送至垃圾收集场所,由县环卫所统一清运;至少要设立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类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所有室外违规搭建禽畜、犬类棚舍进行清理拆除。要组织巡查队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清理拆除违规搭建棚舍,对放养的家禽家畜及犬类进行捕杀。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饲养禽畜、犬类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组织人员对流浪狗进行捕杀。

七、公厕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设立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及管理工作。

2、县环卫所要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每座公厕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县环卫所负责对公厕制度落实,日常保洁及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经贸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卫生设施的设置,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做好环境卫生清扫、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场内公厕干净整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协调辖区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时农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市场服务中心要做到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统一设置水冲式卫生公厕,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公厕地面、墙面、蹲位清洁无臭,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蝇蛆;市场有专人保洁,场所内外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基本无蝇。市场每个摊位要配备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时清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九、学校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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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3个文明建设的加强,对环卫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环卫工作也愈来愈重要。卫生环境已成为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些外商投资往往首先看城市的卫生环境。从实践看,环卫工作是“三分干、七分管”,只有管理上去了,环卫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才能更加显著。

一、我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概况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得益全社会的庞大系统工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市民素质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开放意识、文化水准和社会公德的集中体现。

随着城市的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功能也在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之中。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突破了计划经济主导体制下相对单一的、依靠行政命令的封闭模式,逐渐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协同、综合管理”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它为组织城市政治经济活动、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正常开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的措施

1.明确目标。卫生质量和生活质量是相关的。在经济能力所允许的条件下,分批分期地实施,增设环卫设施,强化环保意识,执行法律,保护环境,做好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为了加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制定了以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绿色计划,要求在三年内改变卫生面貌,加强了街道的清扫,已达到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近期目的和远期规划相结合,显著地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2.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标准。

为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国家要求,把有关环卫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标准,科学地量化,每项工作要有目的、要求和完成时间,要经过科学地论证,确认其可行性后,由当地政府批准实施。这样量化后的指标就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3.加强管理。环境卫生的目标确定后,要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督促检查。主要是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抓好信息反馈,组织检查评比,指标要落实到各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新型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创造美好的生存环境,是世界各国政府关注的永恒目标。人类的生存环境是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总和。联合国组织各国政府签署的《里约宣言》指出: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康的、富有成果的环境和权力。并强调“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市民参与下进行”。从国际、国内发展趋势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类政治、经济、生活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呈现向城市发展的聚集效应。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建设重要基地和载体的城市,其城市化程度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因此,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将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探索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思路。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搞好我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必须首先认识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二重性。一方面,现代化城市需要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这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处理城市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属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双重属性,要求我们在按照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的同时,既必须努力地学习国际上先进城市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期实践中的先进管理方法,又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从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这个管理机制在其建立和形成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几个基本管理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伟大战略方针。这为我国未来现代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指明了方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观。

城市环境是资源、是财富、也是生产力,而统一、高效、科学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则能够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使城市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构成城市的主体,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人,离开了人就不存在城市管理,人是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一个理想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应该是能在最大程度上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确立、调整和完善,都必须以人的利益为最终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3.分级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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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内容,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整治、属地负责、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村民、居民文明素质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对外良好形象,确保为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作出贡献。

工作目标

到2013年年底,全街道创卫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卫生工作任务,实现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辖区范围内卫生整治工作符合创卫标准。

3、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4、做到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2年11月中旬启动,实现2013年2月通过省级验收,确保2014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一)制定计划,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1月)

制定《东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治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明确具体任务、整治进度、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掀起全民参与创卫整治热潮。街、居干部及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更新板报和宣传栏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主动支持并自觉维护社区卫生。

(二)全面整治,逐项达标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2月)

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集中力量整治社区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环境,消除垃圾死角和“六乱现象”。按照创卫要求整治公路、河道、居民区、公共区域卫生、农贸市场环境,完善卫生设施建设,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夜市马路摊点现象,实现辖区环境卫生基本达标。

(三)督促整改,巩固提升,迎接省级验收阶段(2013年2月-2013年3月)

由街道牵头,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创卫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及交叉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进行分类,限时整改,实现全面达标。

(四)全面总结,继续保持,迎接国家验收阶段(2013年3月-2014年)

各社区应巩固成果,加强日常清扫保洁与管理,持续保持整治成果并保证整体环境干净,保持整洁常态化,随时迎接国家暗访组的暗访,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创卫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顺利开展,街道调整东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配强社区基层单位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调整充实除四害、健康教育网络人员,并将创卫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社区、各单位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居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要有固定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每月出一期健康教育专刊。做到有宣传活动记录、有宣传内容、有底稿。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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