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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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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篇1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素

1.1施工项目管理的具体要素

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它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施工项目管理是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因此,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详细分析,认真研究并强化其管理。对施工项目生产要素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即适时、适量、比例适当、位置适宜地配备或投入生活要素以满足施工需要。

2)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即对投入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在施工中适当搭配,协调地发挥作用。

3)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动态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在动态中寻求平衡。

1.2 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

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包括技术、社会、经济三个分系统,这三者是施工项目系统的三个不同的侧面,三者密切相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1)技术系统。技术系统是三个分系统的核心,因为施工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向业主交付低成本高质量的工程产品。

2) 社会系统。施工项目是由人来操作的,故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即为社会系统。项目管理,人是第一要素。工程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除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全面的施工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而组织领导工作能力高低的体现关键就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也是顺利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所在。

2 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成本控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1 成本最低化原则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促进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代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报导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制订相应的措施和方案,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2 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人人管。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2.3 动态控制原则

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偏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2.4 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一个工程项目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也应具有相应的成本目标。

3 成本控制应用的具体措施

3.1增强全员责任成本意识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不只是管理的问题,而是管理、经济、技术与法律等的综合反映。加大成本管理的宣传力度,就要从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优越性方面来引导,将一切影响成本控制的因素纳入强化管理范畴,切实增强全员责任成本意识,这样才能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2 强化全过程控制

成本管理,要经过开工前成本核算、施工中成本控制、竣工后成本考评三个主要阶段,只有把握好各个阶段,才能有效控制成本。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横向业务联系,充分发挥成本管理部门的核算职能作用;技术部门的龙头作用;计划部门的基础作用;物资、设备、质检、安全等部门的管理作用;财务、审计部门的监控作用;纪检部门的法律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的带头作用。这样才能确保责任成本控制系统不失灵,成本管理运作的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

3.3 工程直接费用的有效控制

3.3.1材料费控制

施工材料的消耗约占工程总成本的60 %~65%,在整个工程成本控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材料的成本控制可从两个方面入手,即用量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

1)用量控制:①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②不断改进和优化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部署;③购料时要严格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对检验不合格或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材料,应立即与供货方办理更换或退货手续,以免埋下质量隐患。

2)价格控制:①及时掌握建材市场的动态,采用“双控”原则,坚持“质量择优而买、价格择廉而购、路途择近而运”的原则,以降低成本;②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争取材料直拨,减少中转环节,计算好库存,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加快货物的周转,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3.3.2 人工费控制

依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一系列的措施和标准,以控制和降低人工费用的支出。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劳动定额计算出定额用工量,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用工按一定比例进行包干控制,防止人工费超出指标,做到节奖超罚。

2)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班组的组织管理水平,根据施工进度、技术要求,合理搭配各工种的工人数量,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

3.3.3机械费控制

篇2

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省劳动厅/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更好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执行中遇到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1997年底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998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并按《实施细则》规定的补缴标准补足15年后,方可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实施细则》下达之前已按原规定标准补缴的,可不做变动;《实施细则》下达之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参保人员应严格统一按《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补缴,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工作在1999年12月31日终止。

1985年至1995年期间补缴年限缴费指数均统一按0.75计算。

三、参保人员1984年底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统一按1计算。

四、1998年新纳入统筹企业已退休人员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补缴,补缴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每月255元的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1年,其基本养老金在上述待遇标准基础上增发5.6元。企业原发放的待遇高于本标准的,高出部分由企业按原渠道开支。

1999年1月1日至6月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可享受1999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

1999年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或在退休时办理补缴手续的职工,必须一次性补缴结束,在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后,不再办理补缴手续,不得再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2000年后新纳入统筹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不再办理补缴1997年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工作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五、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其计算折增工龄的年限截止到1992年6月底,其增发待遇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六、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实需要办理延期退休的,应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其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以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年限可以计算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

凡未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超龄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其基本养老金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可增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至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历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退休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

篇3

1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基本内容

1.1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概述

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差距,监理工程师与二者之间是独立存在的,但是业主和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之间又不是绝对的对等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工作主要是在接到业主委托之后开始的,主要工作是对通信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控制,同时控制施工的资金与费用,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费用。除此之外监理工程师还具有对工程项目安全进行控制的责任,不仅如此,还要保证通信工程项目的合同数据信息安全性,对整体工作进行协调统一的管理与监督。现阶段我国的通信工程建设实施主要有三种模式,即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建设招标制,这些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都是根据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而发展来的。全面管理型企业的工程师需要在咨询与造价等多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从而更好地对通信工程进行分析研究,促进项目方案的制定,为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的提高奠定理论与技术基础。

1.2通信工程监理的一般组织形式

我国目前使用的通信工程监理组织形式是总监理制与项目负责制,这种组织形式是与现阶段我国通信程业的发展水平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在总监理负责制中,主要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数名监理工程师,还包括监理人员。在由这些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中,工程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与管理,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按照巡视方式或者是旁站方式等监理工程。而在项目负责制中,项目组负责整个通信工程中的监理工作,等到项目工程完成之后,项目组就会解散。现在,项目负责制已经被总监理制所取代,项目监理模式主要就是总监理负责制。通信工程监理机构的设置需要以通信工程本身的基本情况为基础,在认真了解通信工程自身特点的前提条件下设置与之相配合的工程管理加监理机构。在建设通信基站时,工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全面的进行控制,对每一个监理工程师的配置问题进行管理,同时还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和各个单位做对接。主要原因在于,从网络规划到市电的引入、消防设施的搭建到后来的搭建机房以及建设通信铁塔等,最后到安装调试通信设备等各个过程都有很多专业涉及,包括电力、民用建设和消防。参与这整个过程的单位不仅有业主,同时还有监理部和施工厂家等,所以通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出宏观调控的作用,促进每一位监理工程师配置的优化。

2通信项目与应用中面临的难题

2.1落实管理项目时遇到难题

建设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在我国的通讯工程建设道路上,一直位于风口浪尖的核心问题,即使从分工专业化的角度来分析,面向社会的通讯项目的相关管理是其主要模式,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冲击下,依然不可以忽略有能力的业主来负责管理相关的建设项目。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建设单位管理的项目和以前自营管理模式的差异和不同。自营方式指建设单位依靠自我本身的力量,资源来统筹整个过程的发展,如在项目本身的管理方面,而建设单位管理仅仅指管理本身。

2.2工程项目的经营以及建设监理的阻碍

随着经济水平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快速发展,通讯项目建设的面积和规模也迅速扩展,对技术设施等一些专业要求提高,所以在管理工作中更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水平,所以一些负管理型的企业应运而生。值得一提的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并不与任一方存在附属关系,他们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并结合通讯项目发展的实践,遵循相关的产业规律,从而慢慢成为被人们所接受的管理模式。

2.3在监理工程项目实施中面临的技术难题

设计工作是工作的基本,一般来说设计院等有关部门都会从事一些与项目有关的探索或研究,此时通行、邮电业等成为研究的模范,即使监理与项目管理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收到人们不一样的待遇。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设计单位在监理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难题,更加提醒我们要完善监理、管理制度。

3通信工程的管理与实际发展的探讨

3.1施工前期阶段要做好监理工作

在通讯工程实施前的前期阶段应高效的编撰《监理规划》,并组织员工明确工程监理实施的条例,熟悉分工职责,完善监理步骤;确保工程开工所需的各种需要,及时督促和完善解决;与之有关的各个部门,在工作开展前期阶段,要严格审查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一切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项目的有关规定,完善检查承包方的审核制度,提高标准和要求。当然,还要认真做好申会工作、资料珍藏等工作。要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整体综合素质、草图设计是否达到标准,其他设施是否考虑全面。同时,推进工作单位和组织设计建设,严格核实编制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通讯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核审中,要严格提高对承包方分包单位的设施标准,完善资源合理配置,对于工程项目关键的材料、配件、设施等都要去厂家尽心实际的探索,对本职工作要尽职尽责。将职责最大化,不仅如此,还应该结合实际提高技术方面的问题,从而完善产品质量。相关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侦查力度,完善自身职能,以身作则。在新产品使用之前要充分的做好产品检测、市场调研工作,并踊跃参加业主召开的专业会议,将业务精神落实到实处,做好本职工作,将职能发挥到最大化。

3.2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为了促进通信工程的顺利进行,通信工程管理企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的均衡进行,将规划、控制和协调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起来,对施工的进度进行控制,确保通信工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甚至是提前完工,缩短工期。首先需要与业主进行沟通,帮助业主确定好合适的控制性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一个施工环节都需要有明确的控制进度。因此,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的能力,对施工计划进度进行控制管理,保证业主所制定的进度安排合适、可行性强,整个通信工程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工程控制的进度主要有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目标,还有工程项目总体上的安排,同时包括对一些关键项目进度的控制等等。控制性计划具体包括对资金使用的安排,图纸的设计,通信工程招标等,还有施工所用到的设施设备与原材料的供应情况等。通常情况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编制这些总进度控制的计划和极端性的控制计划,工程监理部还需要对总包方制定出来的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通信工程监理部应该对工程进行必要的监控,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及时的交付使用。除此之外,工程项目监理部还要对项目工程承包人所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明确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人能够严格的按照进度计划施工。但是,仅保证总体施工进度的合理性是不够的,监理部还需要对监督承包人,保证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承包方的施工进度与施工的其他情况进行监督,若是发现问题要及时的查清楚原因,并做好记录,如果有工程进度拖延的问题出现,监理部门联合工程承包人对项目实施补救措施。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完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优化可以促进通信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还可以通信工程项目的社会化与规范化。如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程度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积极地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从而提高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与水平。相信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通信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参考文献:

[1]兰银华.通信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及有效措施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17,(6):166-167.

[2]俞薇,高庆.实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进度管理刍议[J].工程技术研究,2017,(6):171-172.

[3]邱涛.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研究[D].吉林大学,2008.

篇4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业依据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充分体现企业负责的基础上,遵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自觉履行对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社会责任。这—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部分大中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经历了减人增效,做大做强等改革改制后,实施了所谓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部分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超越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约束,擅自将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主体工程在内)几乎全部采取了层层转包,从中获取差额利润。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变迁已基本不复存在,安全机构、安全人员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层层弱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时缺位;另外,市场恶性竞争、业主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方为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和盲目削减项目投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价中标;施工队伍在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更是鱼目混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技能培训,以致参与各方在缺少以人为本和谐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此,国家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把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法律的高度重新加以认定,使建设工程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较过去更加全面,并且第一次以法定义务形式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和未履行安全职责必须承但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条例》颁布后,社会上就监理企业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直存在着争议。2006年建设部又出台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更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企业的各项安全职责。因此,在现阶段国家宏观政策未做出相应调整前,监理企业必须苦练内功,力求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为此,笔者凭着在建筑安全领域20多年的从业经历和长期工作实践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全面分析了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安全风险后,在本文中大胆地提出通过采取如下对策措施,以期实现最大限度地为监理企业降低或抵御外来安全风险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供业内同行共同探讨。

2 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分析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尽管业内人士、学者曾就监理安全责任的合理性和监理工程师享受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不对等纷纷发表言论报以不平,但最终都无法憾动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因为这种法定义务是国家权力机关要求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既然风险已客观存在,作为监理企业唯—可选择的只能是采取相应的策略积极加以应对。但是,现阶段大多数监理企业由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识不足,因此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储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监理责任制度等诸方面均存在许多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导致内控防范机制缺失。同时,还受到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监管缺位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形成的市场风险,具体表现在: (1)恶性竞争、低价中标; (2)偷工减料、以次充优; (3)以包代管、安全主体缺失(挂靠、卖“牌子”); (4)工期不合理、疲劳施工; (5)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业主专横、监理职责无限扩大。

由此可以说,当前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以上所陈述的宏观政策风险、内控机制风险、外部市场风险三个方面。

3 对策措施

篇5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多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为主,国家统一财政拨款。一般的建设工程,其筹建机构也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并实施管理;而只有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国家相关部门才会抽调出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其进行管理。直到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国务院对基本建设与建筑业领域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开始试点,到1997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形式对其作出规定,国家也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自此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其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面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建筑行业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工程监理也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在提高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还大大规范了我国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建筑工程监理必须在取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在明确了监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判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的形式必须按照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严格规范招标流程。其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服务依据、监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大纲技术要求、投标书、营业执照、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资格声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书内容应按照具体的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完整。对于标书的评审,需要确保投标人资质等级达标和总体素质良好、监理大纲科学合理、主要监理人员满足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并评审监理费组成等内容的合理性,了解投标人近年的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情况。

(二)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单位在与项目委托法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其基本前提在于了解掌握该项目工程的实际状况,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以及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在监理委托合同中,需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享有工程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建议权或认可权,有权对承包人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要求承包人调换工作不力的人员,具体的权限范围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注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派专业的监理人员,完成约定的监理业务,认真勤奋的工作,积极向委托人提出咨询意见,努力维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有关方未事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间都不得泄露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

(一)质量控制

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时,首先,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监理,确保其施工时使用正确的施工技术。其次,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时,应结合工程设计图纸,避免施工人员擅自窜改施工方案,为竣工验收埋下隐患。专业监理应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科、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样方式进行抽检。最后,工程质量控制还与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有着直接联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检验,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造价控制

监理单位在整个工程造价审核中,首先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和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同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款申请单进行实地查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根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由甲方审核拨付。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应付款。其次,结合工程的完成状况,对照设计图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类进行审核。最后,加强工程施工可调价格的管理。

(三)进度控制

在工程的进度控制上,监理人员应结合着施工单位报送的周计划与月计划,检查监督的实际实施状况,并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现场项目部组织能力、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投入、各工种施工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提出调整、改进,确保周计划、月计划的实现。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也称工程(含专项工程)竣工初验,一般是在承包商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承包商书面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后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前7天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五、工程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上,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开展监理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作质量缺陷进行检查与记录,并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合格后进行签认。与此同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六、工程建设监理的几点建议

首先,强化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的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次,强化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一方面,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随时保持沟通,确保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进行解决,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知识,并与同事积极交流,为自己本职工作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总 结:

综上所述,在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中,监理人员作为一切监理工作的策划者与实施者,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质量,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端正工作态度,保证工作效果。此外,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在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时,还能保证监理质量,在推动施工单位发展的同时,可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段利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04,(02)

[2]崔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J].长江建设,2003,(06)

篇6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建筑行业也发展蓬勃。在这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形势并不容乐观,其事故率仅次于采矿业,对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工程监理是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自然而然要承担着一定的安全责任。但是我国法律法规对对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并没有一些特别地要求工程监理履行安全方面的条款。

1 现行法律下监理所具有的安全责任

1.1 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并没有法律依据

目前包括《建筑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而且业主们与工程监理所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中也没有此方面的要求。事实上,工程监理,作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它本身并没有能力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它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由业主们委派的,而业主对建筑的安全是不负任何责任的,所以说业主也不可能将安全责任委托给工程监理。所以,这种认为工程监理有安全责任的认识是不恰当的,它没有法律依据。

1.2 有可能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虽然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工程监理可以对工程的安全责任不管不问。《建设监理规范》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撤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所以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已经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这就很有可能因为自身的过失而产生一定的安全责任事故。

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就是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建筑的实体进行验收。如果工程监理降低物资材料的技术指标,跟施工单位沆瀣一气,把不合格的设备和配件应用到施工建筑中,且还不认真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一旦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工程监理不但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且情节严重时还要受刑事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说明,如果工程监理人员因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一定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2 落实监理安全责任所应采取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工程监理单位为此而受到处罚的风险也就比较大,并且有可能受到停业整顿、金钱处罚、降低资质等,从而对监理单位的经营和发展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另外,如果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那么相关责任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承担赔偿责任,这就导致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在内心里产生不安。所以,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监理的职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多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确定分管的领导和各级部门,在各级岗位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确定考核检查的标准,以更好地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内部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对总监理师在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工作;为了转移相应的风险,监理单位要建立一定的监理责任保险。

2.2 强化监理队伍建设

对工程的监理需要将安全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积极协调起来,这样才能认真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在现场的监理人员是监理安全责任的主体,他们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开展自己对施工单位的监理工作,与此同时,检查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说,监理单位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任何一个监理工作人员都要熟练掌握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以满足自己监理工作的需要。

另外,工程监理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个人修养和素质,树立正确义利观。人的生命是异常宝贵的,所以监理工作人员应该认真负责地做好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质量规范进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的安全和人生命的安全,决不允许自己以牺牲国家或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牟取一己私利。

2.3 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在《建筑法》制定之际,根据我国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说,工程监理只是局限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而项目建设的安全事故在施工阶段发生,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安全负责监理工作。

为了实现对建设项目安全事故的预防目标,监理单位应该做到以下工作:针对施工所处的实际环境,制定出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实现提前预防控制的目的;对那些进入施工工地的物资材料、设备等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安全防护物质进行验收、标识和检查;对特别予以重视的防火部位和物质进行标识和防护,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规范有序,保持道路畅通和周围宽敞;对那些有更大危险的施工活动部位进行专人监控;做好施工过程的记录;从组织和制度上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2.4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建筑安全管理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成为可能。该系统建立后,可以由工程监理单位将全国各地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输入系统,随时供社会从中获取经验和教训。这样,监理单位就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所建立的建筑安全管理系统做好安全工作的事先控制。

2.5 监理人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供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

工程监理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这些法律知识条文要掌握熟悉,在自己的工作当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的质量,避免工程项目出现隐患和安全事故,从而做好自己应尽的监理职责。

2.6 妥善保存监理资料

做好监理工作需要完善地保存相关资料。这一方面是档案管理的所要求做的,另一方面也是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之后,因为有完善地保存相关记录资料而可以防止监理单位被错误地追究责任。

3 结语

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安全责任,但是如果工程监理人员因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了工程安全事故,那他们也将承担一定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既然工程监理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责任,那么如何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呢?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监理队伍建设、做好预防预控工作、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建筑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供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妥善保存监理资料。

参考文献

[1]朱贵亮,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体会[J],现代企业文化,2009(8)

[2]丛晓斌,呼延国,试论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12)

篇7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1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2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1]。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3]。

2.3注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的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4]。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使工作有理有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服,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从业人员不会为了个人私利,随意给施工单位签字。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就可以做到胸中有丘壑。

3参考文献

[1] 林海森.园林行业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2):87-88.

篇8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1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2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1]。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3]。

2.3注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的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4]。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使工作有理有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服,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从业人员不会为了个人私利,随意给施工单位签字。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就可以做到胸中有丘壑。

参考文献

[1]林海森.园林行业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2):87-88.

篇9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一、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二、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3注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的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使工作有理有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服,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从业人员不会为了个人私利,随意给施工单位签字。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就可以做到胸中有丘壑。

参考文献:

[1]林海森.园林行业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2):87-88.

篇10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监理工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随着建筑行业近年来的兴盛,监理工作也得到越来越高的地位,在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当中,我们需要监理单位来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及其情况进行总体的管理。在建筑施工监理的过程当中,应该认真落实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实行监理工作以来,建筑行业的质量得到很大的保证。监理工作是将建筑项目法人以及建筑业主之间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更加合理公正的平台。我国进行监理工作较国外晚,监理机制形成的十分不完善,还存在较多问题。

二、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平偏低

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理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

①对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实施监理,监督管理未能落到实处;

②监理工程师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常出现身兼多职的情况;

③监理组织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等;

④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和手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⑤监理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损害了监理地位和形象。

2、素质不高

建筑施工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参与施工活动人员的多个方面,随着目前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不断推广,监理工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但是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问题。一些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监理人员除应具备工程设计监理能力和工程施工监理能力外,还应具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始终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一般监理人员与这些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面对着技术复杂、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假如只能够在现场监督工作,而不是利用经济和合同等手段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那么很难充分的发挥出监理的作用,在建筑施工监理的过程当中,因为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是特别高而阻碍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力不从心,责任不到位,大大降低了监理在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

3、制度不全

目前我国有关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建筑市场秩序及其建筑企业法人行为非常混乱,建筑质量管理意识比较单薄,建筑法人没有责任心,也没有成立专门的处理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的执法与监督机构,而且在质量监理过程中也缺乏权威的检测评定手段,监理制度存在着不小的漏洞。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质量责任制度、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不完善,使得质量监理的责任不明、监管不力,导致质量监理的工作质量下降,出现了一系列的重大事故。出现压价现象,无故拖欠工程监理款项,造成了盲目的降低监理成本的投入。

4、不够规范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性,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环节中,经常出现业务转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监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很多监理单位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市场的规范性;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只是皮包公司,相关监理工作人员缺乏,部分业余人员更是缺乏专业的技能和素养。此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未能对监理市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5、组织不当

在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理实施过程中,普遍的存在着监理单位设置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组织机构职位设置不合理、各组织机构职责不明确、监理人员数量不足等,根本原因在于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节约财力的支出,不顾实际的需要大量消减施工监理组织机构。因为组织机构的设置不科学,一般会形成施工监理过程中效率不高的现象,很难对于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的监督,监理单位的作用极大的减弱了。

6、缺乏体制

监理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质量监理体制,但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体制不健全,具体表现为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以后,通常没有成立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理小组,质量监理工作不系统、不全面、不彻底,往往会出现质量监理工作没有详细的计划、统一的部署,导致质量监理工作散漫,随意性很大。

7、信息化程度低

以往的建筑施工监理都是应用人工记录的方式,出现误差的现象比较严重,而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施工监理就可以有效的提升工作的效率,并且对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统计数据的保存与管理很有帮助。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当中,因为监理单位没有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人员,最终导致我国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程度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是在未来施工监理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三、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

1、健全体制完善制度

健全建立机制的一个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在每个建筑施工项目中要组成一个质量监理小组。具体来讲在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进驻施工现场后,要成立一个质量监理小组,成员要有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对监理工作作统一部署,使每个成员都能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把监理工作做好。完善的监理制度是提高监理质量的保证,所以首先国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国家也要出台权威的质量监理标准,使质量监理人员能够在进行监理工作中有统一标准作为依据。

2、规范监理市场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加大执法的力度,对一些在监理活动中由于监理过错而造成的严重事故和重大的质量问题监理企业要坚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监理资格的处。对一些大错不犯但小错不断的监理企业要给予相应的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也要给予降级和清除出监理队伍的处理,对一些不合格、无监理能力或犯有重大过失的监理人员要坚决开除出监理行业。对一些低能力的监理人员所在监理企业要给予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后仍不能达到监理人员素质要求的人员也必须开除出监理行业。对那些与施工企业串通欺骗或坑害项目投资者的无基本职业道德的监理人员,不仅要开除出监理行业,还要有相应的法律对他们进行制裁。要通过法律手段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方式制止目前恶性竞争的局面,将市场导入良性循环的轨道。3、全过程控制

① 事前指导。向参建单位提供监理规划,施工单位人员应该要仔细的阅读关于施工的一些细则,施工人员要做到对于施工的计划措施要全面的了解,并且要及时的交底,对每一个技术工人要落实好其职责,做到事前预防。

②事中检查。施工阶段要认真检查,避免出现质量问题之后再重新返工的现象,监理人员要负起自己的责任,加大管理的力度,做到全天候旁监。

③事后验收。针对一些重要的分部工程以及分项,要根据施工的工艺制定流程图,以便在验收的时候发现质量事故,并且进行详细的分析,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措施,并追究责任,将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4、加大监理的力度 首先要对质量监理机构进行整改和改革,要使监理机构明确质量监理所担负的责任,提高监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其次要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机构的监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监管,既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建筑企业法人行为,完善建筑法人监理责任制,杜绝招标中不规范行为的存在,又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规范,保证房屋建筑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

5、提高施工信息化水平

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不断推进信息化的实施,开展信息化标准相关要求的制定,逐渐的提高行业信息的数字化水平,不断推动建设监理信息化技术在建筑行业当中的普及,为建筑工程建立信息化全面建设奠定基础。提高现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能够很好的提高施工相关数据传递的实效性,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

6、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监理单位需要严格的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作为监理工程师,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的补充新知识,将自身培养成不仅懂得工程技术,同时还精通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人才;建筑施工监理人员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的监理规范、合同要求来规范自身的监理工作,定时巡视工地,充分的了解工地的实际情况,及时的解决现场当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道德培养,从而保证施工监理的公平与公正。改变现状需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并大力发展监理行业,使监理行业真正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行业,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入其中。

结语: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创新,使我国建筑施工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咏梅.关于建筑施工监理若干问题的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7(34).

篇11

 

0.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是公路工程建设中一项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目前的公路建设市场庞大,监理队伍中存在鱼目混珠、不规范监理等现象,个别监理工作者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监理队伍与目前建设市场不适应。如何规范和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以及做好当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广大监理工作者面前一个重要课题。

1.如何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应做好如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1加大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目前,由于监理队伍人员成分不同,个别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差。新技术、新材料日新月异,所以监理培训迫在眉睫。通过监理培训可以使监理人员具备如下素质:

(1) 有公路工程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理论、统筹和网络等工程管理知识、概预算编制知识、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以及地质、水文、机械等专业基本知识。

(2) 具有经济和法律知识:工程施工合同、监理服务协议属经济合同范畴。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

(3) 具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较丰富的监理经验并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是监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4) 具备现代化管理手段。例如网络计划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等。

1.2加强监理单位的自身建设

监理单位的自身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好的监理单位不仅要有较高的硬件,同时还要有良好的软件。自身建设主要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强监理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监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的基本知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监理程序等,保证监理人员有执业资质,持证上岗。

(2)加强爱岗敬业和廉洁教育:使监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有集体观念,树立争光增辉的意识;通过廉洁教育,使监理人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加强监理单位的硬件建设:采购先进的测量仪器和交通通讯设施,建立独立完整的实验室和检测设备。

(4)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提高其整体素质。

1.3合理委托监理

业主选择一个好的监理队伍,是管理好在建项目的关键。目前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议标。。除了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一般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监理单位。合理选择监理资质高、履约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监理队伍,这是业主的最终目的。。

1.4科学确定监理收费标准

监理服务费是由监理人员劳务费和监理设施费构成,科学的确定监理收费,对日后的监理开展工作非常重要。监理服务费偏低,易中标,但难于开展监理工作,易出现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差、监理设施陈旧、数量不足等现象。监理费用偏高,监理单位又不易中标,同时也给业主增大了不必要的费用。所以合理确定监理收费标准至关重要,规范规定监理费应控制在建安费的1.5%以内。

1.5加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教育

监理工作具有流动、分散、单独作业特点,监理人员的权责,直接涉及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存在着违纪现象发生的机会和可能性大。监理人员违纪不仅造成工程损失,损害业主的利益,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强化监理人员和廉洁自律教育,建立违纪举报制度及时严厉查处违纪行为,是维护监理队伍经常性的需要,也是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因此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1.6建设单位要正确处理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独立地承担现场施工管理监督,不受建设单位干扰;业主应授予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职权并全力支持其工作。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赋予的权力,正确执行合同,并坚持公平、公正、既维护业主的利益,也不损害承包人的正当利益。因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只是合同职责分工关系,而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种关系,对监理单位独立的去执行合同赋予的职责甚为重要。

1.7完善监理制度,做到依法监理

工程监理制在我国起步较晚,有关的监理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目前交通部虽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但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相差较大,因此为规范工程管理市场,我们的有关部门还应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FIDIC条款接轨的诸多监理办法和制度,以便于监理单位行使职权时有法可依。

1.8扩大监理的覆盖面、充实和发展监理队伍

随着公路工程市场的不断扩大,现有的监理队伍已远远不适应当前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的专业监理队伍还较少,很多普通工程因监理队伍的缺乏,仍采用传统的管理办法,有的高速公路工程推行了监理制,由于监理人员的缺少也没有覆盖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因此为了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还需要培养和充实一流的监理队伍,扩大监理的覆盖面,将各类工程建设和管理,全部纳入到社会监理控制中。。

1.9全面推行监理招投标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尤其是高速公路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把那些监理资质高,履约合同能力强、守信誉、懂管理的一流管理队伍择优选用。监理招标避免了在监理市场上的不正之风,因此必须全面推行监理招投标。

1.10采用现代化的监理设备和手段

先进的监理设施和手段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没有现代化的设施和手段,监理工作就无从做起。先进的监理设备包括:办公设施的现代化,即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先进的交通和通讯设备;现代化的试验和测量设备,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硬件。同时监理工作还应当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如网络计划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等,只有采用先进的监理设备和管理手段,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

2.结束语

篇12

一、 工作态度方面

我身着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随时关注公司的发展,切身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利益,坚定公司会不断发展、壮大,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了热情与期望。我从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工作入手,在本职的工作中尽心尽责,孜孜不卷地作出业绩。在廉洁自律上送变电监理自然环境差,但在艰苦的环境中,自己做到了“洁身自好”,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虚心接受监督,倾听不同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作为总监理师,我努力做到不接受施工单位宴请、送礼,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我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所以我会不断追求卓越、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努力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在工作之余,本人积极参加各类职业考试,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将理论付诸于实践,能较好地开展本岗位工作。

二、述职方面

我作为监理公司副总工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担当送变电监理项目总监;做好已完工程国网公司达标创优检查配合工作,并对在建重点送变电监理项目进行跟踪,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协调处理好送变电监理部出现的问题,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同时,我要求自己站在领导的高度“谋其政、想其策、当高参”,积极分担送变电监理业务的开发,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注意搜集工程信息,积累材料,对其进行分析、思考、鉴别及时掌握情况,做好迅速介入的准备。

在管理活动中,自觉以集团公司全年目标和监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各项指标为中心,在送变电工程监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精细管理、规范服务、公信和谐、持续提高、同业一流”,特别是把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经营指标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发扬团队精神,凝聚团队/!/力量,服从大局,我能够自觉摆正自己位置,忠心支持监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双文明工作。作为主管送变电业务副总工及送变电工程总监,在工作中,我做到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各级公司的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提高“大服务”意识,密切了与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施工单位的信任,使工程监理项目更加顺利有序,保证了监理活动顺利开展。我自觉重视专业技术的提高,熟悉和掌握送变电工程监理内容,能够闭环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各方整套环节程序,有效履行《监理合同》和总监师的岗位职责。工程中我能够及时驾驭工程监理状态,及时反映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按时召开工程例会,按时完成《监理月报》,按时记录工程纪要并及时向上做到汇报。从事送变电工程,其工作环境非常艰苦,吃、喝、拉、撒、睡都受到当地环境很大制约,但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能够坚持做到监理部人员旁站监理,必须蹲守在每基塔位、每处浇制现场、每道施工转序中。与时俱进提高送变电监理工作,我注意加强平时的业务技术更新掌握,对每个新工程,我都及时注意学习掌握有关政策数据、设计数据、施工数据、经营数据,以忠实履行监理职责,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我虽然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得到了锻炼,综合能力得到了提高,但是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部分基本功还不过硬;部分基础工作,还有不严不细,在工程细部及过程的细节管理上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一是我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水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要善于运用的观点分析、判断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注意防止头脑发热,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要防止急于求成。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充分尊重现实,体现层次性,区别对待,循序渐进。三是要避免苛求于人,对工作总体上高标准、严要求是无可厚非的,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能事事都要求完美。因人、因事、因时要体现区别,要注重发挥好人的积极性,营造出一种生气勃勃的良好局面。

三、述廉方面

一年来,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告诫自己:莫伸手、人莫贪。“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如鸿毛;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任务要落实”是我从事

工作的座右铭。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绝不干那些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情。作为集团公司中层干部,我时时刻刻想到自己的责任和身份,不在大款面前低三下四,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时刻刻珍惜干部的名誉,不忘领导和职工的信任。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一个人的错误有它的形成过程,有萌发阶段,别人是很难发现的,往往是到了一定程度别人才能发现,但那时已为时已晚。所以,作为干部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不出问题,重要的还是靠自省。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从中吸取教训,警告自己时刻以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为重,不用公款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诱惑。那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正是从不自警向犯罪深渊的。这些人存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只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也没关系,其结果是“小洞不补,大洞受苦”,一发不可收拾。

篇13

1、引言

如今工程监理已经成了建设工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提升项目的综合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对工程进度有很好的控制和保证,对工程的安全进行合理的监督,确保工程安全的进行。但是今天如何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仍然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课题。以下就是对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进行说明。

2、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所存在的问题

2.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法律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监理的发展相对于工程其他方向是缓慢的,从1998年以来监理制度被推行,在管理制度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可以认为监理制度的建设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是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监理制度建立之初,目的是把监理制定成为具有“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职能,从“三控”的职责来看,主要控制投资、质量、进度,这就要求监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发挥工作职能,在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它的工作性质应该是全能的,但事与愿违。在建筑法中仅仅把施工阶段作为监理制度的设定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监理单位都是以工程的质量监管为主,尽管招投标法中已经把监理的职能范围进行了界定,但是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了不合理不正当的行为。目前我国的确颁布了很多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监理工作职能的专门界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

2.2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体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监理工程师的知识水平还达不到要求,他们的考核标准还不够合理,在监理工程人员结构中有很多由从事多年施工的老人员组成,尽管他们的经验较为丰富,但是他们毕竟年龄很大了,对于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也比较差。另一方面,很多人都是从工程上一些技术性强的岗位下来的,他们没有作为监理的经验,也没有进行专业上的培训,最终导致对于监理工作的不熟悉,导致工作上的能力的缺失。还有一种就是大学生,他们在工作中还处于学习阶段,因此谈不上监理的能力好与坏。这也为什么说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2.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监理误区

从形式上来看,它们两者都要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但是工程监理要在施工现场多一些,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不经常在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于监理存在着偏见,工程监理所做的工程监督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减少了很多负担,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却没有认识到,而且还认为工程监理对他们的权利产生了威胁,最终对工程监理有了抵触情绪,不仅如此,当工程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会把所有责任强加给工程监理人员身上,这无形之中也造成了监理人员的负面形象,给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近几年建筑行业的制度不断完善,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得到正面扭转,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监理误区依然没有得到改善,这也是建筑行业必须认识的问题,也是阻碍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的心理绊脚石。

3、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

3.1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法律,才能保护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建筑法律来说,必须避免对监理专业设置法律的局限性,应该明确规定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的审核且重新制定,在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时,应该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建立完整的招投标制度,要保证制度的公正、公平。同时也要与国际接轨,学习国外关于监理制度的先进经验。总之要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就必须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3.2监理企业也要不断自我完善,以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为目标

监理企业的自我完善是企业的自我革命,要抓住国家改革的机遇,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监理企业既要做到为业主负责,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抓好。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对国家负责,监理企业要用好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不受贿,努力为国家把好建筑行业的关口。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是执行工程监理的权利和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会发现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基本都是施工企业的问题,加强对施工问题的监督与管控,完全可以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

3.3努力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好的工程监理人员队伍,工程监理的形象就不会得到较大的改善,首先监理公司应该展开对其人员的培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吸收工程监理人才,建立强大的监理人才队伍。不仅仅要对监理人员的技能进行培养,也要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重视,我们知道监理行业更重要的是职业道德,是对自身工作的责任心,没有好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工程监理就缺少了灵魂本质。

3.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工程监理应积极合作,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工程监理都是对施工现场的两只手,可以想象二者的努力,都是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该改变传统认识,积极与工程监理展开合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监理建立相互信任、相互依靠、相互协作的关系。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想法和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应给予大力支持,最终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总 结

目前我国的施工建设还没有进行真正的成熟期,在针对监理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足,建筑行业对于安全监管的管理制度还不强,监理的位置还没有被真正的凸显出来,就造成了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理人员的建设方面,由于项目的聘用制度还不够完善,造成了监理岗位人员的缺失,建筑法律对监理的范围限制也带有局限性,致使监理的工资普遍较低,有一小部分人缺少监理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受贿现象普遍等等,改善工程监理的任务依然繁重。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华人名共和国建设部

[2]钱春洪.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相关问题的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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