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0:5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素
1.1施工项目管理的具体要素
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这些要素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环境适应性,它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项目是具有系统性的施工,施工项目管理是具有系统管理的特点。因此,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详细分析,认真研究并强化其管理。对施工项目生产要素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即适时、适量、比例适当、位置适宜地配备或投入生活要素以满足施工需要。
2)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即对投入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在施工中适当搭配,协调地发挥作用。
3)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动态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在动态中寻求平衡。
1.2 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
项目管理的施工系统包括技术、社会、经济三个分系统,这三者是施工项目系统的三个不同的侧面,三者密切相关,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1)技术系统。技术系统是三个分系统的核心,因为施工项目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向业主交付低成本高质量的工程产品。
2) 社会系统。施工项目是由人来操作的,故必然产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即为社会系统。项目管理,人是第一要素。工程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除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全面的施工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工作能力,而组织领导工作能力高低的体现关键就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也是顺利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所在。
2 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原则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成本控制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1 成本最低化原则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本管理的各种手段,促进不断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达到可能实现最低的目标成本的要求。在实行成本最低化原则时,应注意降代成本的可能性和合理的成本最低化。一方面挖掘报导各种降低成本的能力,使可能性变为现实;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制订相应的措施和方案,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通过主观努力可能达到合理的最低成本水平。
2.2 全面成本控制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是全企业、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亦称“三全”管理。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人人管。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控制要求成本控制工作要随着项目施工进展的各个阶段连续进行,既不能疏漏,又不能时紧时松,应使施工项目成本自始至终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2.3 动态控制原则
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即动态控制,因为施工准备阶段的成本控制只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内容确定成本目标、编制成本计划、制订成本控制的方案,为今后的成本控制作好准备。而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由于成本盈亏已基本定局,即使发生了偏差,也已来不及纠正。
2.4 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目标的设定和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目标和修正目标,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即PD—CA循环。一个工程项目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的,每个单项工程也应具有相应的成本目标。
3 成本控制应用的具体措施
3.1增强全员责任成本意识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和控制,不只是管理的问题,而是管理、经济、技术与法律等的综合反映。加大成本管理的宣传力度,就要从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优越性方面来引导,将一切影响成本控制的因素纳入强化管理范畴,切实增强全员责任成本意识,这样才能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2 强化全过程控制
成本管理,要经过开工前成本核算、施工中成本控制、竣工后成本考评三个主要阶段,只有把握好各个阶段,才能有效控制成本。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过程中,各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横向业务联系,充分发挥成本管理部门的核算职能作用;技术部门的龙头作用;计划部门的基础作用;物资、设备、质检、安全等部门的管理作用;财务、审计部门的监控作用;纪检部门的法律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的带头作用。这样才能确保责任成本控制系统不失灵,成本管理运作的能力不断完善和加强。
3.3 工程直接费用的有效控制
3.3.1材料费控制
施工材料的消耗约占工程总成本的60 %~65%,在整个工程成本控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材料的成本控制可从两个方面入手,即用量控制和材料价格控制。
1)用量控制:①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②不断改进和优化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部署;③购料时要严格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对检验不合格或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材料,应立即与供货方办理更换或退货手续,以免埋下质量隐患。
2)价格控制:①及时掌握建材市场的动态,采用“双控”原则,坚持“质量择优而买、价格择廉而购、路途择近而运”的原则,以降低成本;②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争取材料直拨,减少中转环节,计算好库存,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加快货物的周转,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3.3.2 人工费控制
依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一系列的措施和标准,以控制和降低人工费用的支出。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劳动定额计算出定额用工量,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用工按一定比例进行包干控制,防止人工费超出指标,做到节奖超罚。
2)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班组的组织管理水平,根据施工进度、技术要求,合理搭配各工种的工人数量,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
3.3.3机械费控制
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省劳动厅/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更好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执行中遇到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1997年底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998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并按《实施细则》规定的补缴标准补足15年后,方可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实施细则》下达之前已按原规定标准补缴的,可不做变动;《实施细则》下达之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参保人员应严格统一按《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补缴,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工作在1999年12月31日终止。
1985年至1995年期间补缴年限缴费指数均统一按0.75计算。
三、参保人员1984年底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统一按1计算。
四、1998年新纳入统筹企业已退休人员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补缴,补缴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每月255元的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1年,其基本养老金在上述待遇标准基础上增发5.6元。企业原发放的待遇高于本标准的,高出部分由企业按原渠道开支。
1999年1月1日至6月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可享受1999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
1999年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或在退休时办理补缴手续的职工,必须一次性补缴结束,在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后,不再办理补缴手续,不得再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2000年后新纳入统筹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不再办理补缴1997年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工作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五、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其计算折增工龄的年限截止到1992年6月底,其增发待遇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六、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实需要办理延期退休的,应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其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以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年限可以计算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
凡未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超龄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其基本养老金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可增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至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历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退休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
1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基本内容
1.1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概述
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差距,监理工程师与二者之间是独立存在的,但是业主和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之间又不是绝对的对等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工作主要是在接到业主委托之后开始的,主要工作是对通信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控制,同时控制施工的资金与费用,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费用。除此之外监理工程师还具有对工程项目安全进行控制的责任,不仅如此,还要保证通信工程项目的合同数据信息安全性,对整体工作进行协调统一的管理与监督。现阶段我国的通信工程建设实施主要有三种模式,即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建设招标制,这些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都是根据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而发展来的。全面管理型企业的工程师需要在咨询与造价等多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从而更好地对通信工程进行分析研究,促进项目方案的制定,为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的提高奠定理论与技术基础。
1.2通信工程监理的一般组织形式
我国目前使用的通信工程监理组织形式是总监理制与项目负责制,这种组织形式是与现阶段我国通信程业的发展水平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在总监理负责制中,主要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数名监理工程师,还包括监理人员。在由这些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中,工程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与管理,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按照巡视方式或者是旁站方式等监理工程。而在项目负责制中,项目组负责整个通信工程中的监理工作,等到项目工程完成之后,项目组就会解散。现在,项目负责制已经被总监理制所取代,项目监理模式主要就是总监理负责制。通信工程监理机构的设置需要以通信工程本身的基本情况为基础,在认真了解通信工程自身特点的前提条件下设置与之相配合的工程管理加监理机构。在建设通信基站时,工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全面的进行控制,对每一个监理工程师的配置问题进行管理,同时还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和各个单位做对接。主要原因在于,从网络规划到市电的引入、消防设施的搭建到后来的搭建机房以及建设通信铁塔等,最后到安装调试通信设备等各个过程都有很多专业涉及,包括电力、民用建设和消防。参与这整个过程的单位不仅有业主,同时还有监理部和施工厂家等,所以通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发挥出宏观调控的作用,促进每一位监理工程师配置的优化。
2通信项目与应用中面临的难题
2.1落实管理项目时遇到难题
建设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在我国的通讯工程建设道路上,一直位于风口浪尖的核心问题,即使从分工专业化的角度来分析,面向社会的通讯项目的相关管理是其主要模式,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冲击下,依然不可以忽略有能力的业主来负责管理相关的建设项目。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建设单位管理的项目和以前自营管理模式的差异和不同。自营方式指建设单位依靠自我本身的力量,资源来统筹整个过程的发展,如在项目本身的管理方面,而建设单位管理仅仅指管理本身。
2.2工程项目的经营以及建设监理的阻碍
随着经济水平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快速发展,通讯项目建设的面积和规模也迅速扩展,对技术设施等一些专业要求提高,所以在管理工作中更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水平,所以一些负管理型的企业应运而生。值得一提的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并不与任一方存在附属关系,他们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并结合通讯项目发展的实践,遵循相关的产业规律,从而慢慢成为被人们所接受的管理模式。
2.3在监理工程项目实施中面临的技术难题
设计工作是工作的基本,一般来说设计院等有关部门都会从事一些与项目有关的探索或研究,此时通行、邮电业等成为研究的模范,即使监理与项目管理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收到人们不一样的待遇。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设计单位在监理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难题,更加提醒我们要完善监理、管理制度。
3通信工程的管理与实际发展的探讨
3.1施工前期阶段要做好监理工作
在通讯工程实施前的前期阶段应高效的编撰《监理规划》,并组织员工明确工程监理实施的条例,熟悉分工职责,完善监理步骤;确保工程开工所需的各种需要,及时督促和完善解决;与之有关的各个部门,在工作开展前期阶段,要严格审查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一切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项目的有关规定,完善检查承包方的审核制度,提高标准和要求。当然,还要认真做好申会工作、资料珍藏等工作。要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整体综合素质、草图设计是否达到标准,其他设施是否考虑全面。同时,推进工作单位和组织设计建设,严格核实编制的效率和质量,确保通讯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核审中,要严格提高对承包方分包单位的设施标准,完善资源合理配置,对于工程项目关键的材料、配件、设施等都要去厂家尽心实际的探索,对本职工作要尽职尽责。将职责最大化,不仅如此,还应该结合实际提高技术方面的问题,从而完善产品质量。相关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侦查力度,完善自身职能,以身作则。在新产品使用之前要充分的做好产品检测、市场调研工作,并踊跃参加业主召开的专业会议,将业务精神落实到实处,做好本职工作,将职能发挥到最大化。
3.2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为了促进通信工程的顺利进行,通信工程管理企业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的均衡进行,将规划、控制和协调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起来,对施工的进度进行控制,确保通信工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甚至是提前完工,缩短工期。首先需要与业主进行沟通,帮助业主确定好合适的控制性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一个施工环节都需要有明确的控制进度。因此,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的能力,对施工计划进度进行控制管理,保证业主所制定的进度安排合适、可行性强,整个通信工程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工程控制的进度主要有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目标,还有工程项目总体上的安排,同时包括对一些关键项目进度的控制等等。控制性计划具体包括对资金使用的安排,图纸的设计,通信工程招标等,还有施工所用到的设施设备与原材料的供应情况等。通常情况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编制这些总进度控制的计划和极端性的控制计划,工程监理部还需要对总包方制定出来的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通信工程监理部应该对工程进行必要的监控,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及时的交付使用。除此之外,工程项目监理部还要对项目工程承包人所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明确工程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人能够严格的按照进度计划施工。但是,仅保证总体施工进度的合理性是不够的,监理部还需要对监督承包人,保证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承包方的施工进度与施工的其他情况进行监督,若是发现问题要及时的查清楚原因,并做好记录,如果有工程进度拖延的问题出现,监理部门联合工程承包人对项目实施补救措施。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完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优化可以促进通信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还可以通信工程项目的社会化与规范化。如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程度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积极地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从而提高了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与水平。相信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通信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参考文献:
[1]兰银华.通信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及有效措施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17,(6):166-167.
[2]俞薇,高庆.实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进度管理刍议[J].工程技术研究,2017,(6):171-172.
[3]邱涛.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研究[D].吉林大学,2008.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往主要是由施工企业依据国家“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充分体现企业负责的基础上,遵循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自觉履行对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社会责任。这—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部分大中型国有施工企业在经历了减人增效,做大做强等改革改制后,实施了所谓的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部分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超越国家建筑法律法规的约束,擅自将承揽的建设工程项目(含主体工程在内)几乎全部采取了层层转包,从中获取差额利润。同时,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安全管理模式经过变迁已基本不复存在,安全机构、安全人员严重缺失,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层层弱化;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时缺位;另外,市场恶性竞争、业主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方为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和盲目削减项目投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往往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地追求不合理的工期和低价中标;施工队伍在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更是鱼目混杂,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技能培训,以致参与各方在缺少以人为本和谐安全理念的前提下,各类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为此,国家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把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法律的高度重新加以认定,使建设工程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较过去更加全面,并且第一次以法定义务形式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和未履行安全职责必须承但何种法律后果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条例》颁布后,社会上就监理企业要不要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直存在着争议。2006年建设部又出台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更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企业的各项安全职责。因此,在现阶段国家宏观政策未做出相应调整前,监理企业必须苦练内功,力求自保,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为此,笔者凭着在建筑安全领域20多年的从业经历和长期工作实践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全面分析了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安全风险后,在本文中大胆地提出通过采取如下对策措施,以期实现最大限度地为监理企业降低或抵御外来安全风险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供业内同行共同探讨。
2 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分析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尽管业内人士、学者曾就监理安全责任的合理性和监理工程师享受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不对等纷纷发表言论报以不平,但最终都无法憾动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因为这种法定义务是国家权力机关要求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既然风险已客观存在,作为监理企业唯—可选择的只能是采取相应的策略积极加以应对。但是,现阶段大多数监理企业由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识不足,因此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机构的设置、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的储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监理责任制度等诸方面均存在许多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导致内控防范机制缺失。同时,还受到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监管缺位等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形成的市场风险,具体表现在: (1)恶性竞争、低价中标; (2)偷工减料、以次充优; (3)以包代管、安全主体缺失(挂靠、卖“牌子”); (4)工期不合理、疲劳施工; (5)有章不循、冒险蛮干; (6)业主专横、监理职责无限扩大。
由此可以说,当前监理企业所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以上所陈述的宏观政策风险、内控机制风险、外部市场风险三个方面。
3 对策措施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多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为主,国家统一财政拨款。一般的建设工程,其筹建机构也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并实施管理;而只有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国家相关部门才会抽调出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其进行管理。直到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国务院对基本建设与建筑业领域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开始试点,到1997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形式对其作出规定,国家也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自此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其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面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建筑行业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工程监理也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在提高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还大大规范了我国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建筑工程监理必须在取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在明确了监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判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的形式必须按照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严格规范招标流程。其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服务依据、监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大纲技术要求、投标书、营业执照、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资格声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书内容应按照具体的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完整。对于标书的评审,需要确保投标人资质等级达标和总体素质良好、监理大纲科学合理、主要监理人员满足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并评审监理费组成等内容的合理性,了解投标人近年的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情况。
(二)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单位在与项目委托法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其基本前提在于了解掌握该项目工程的实际状况,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以及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在监理委托合同中,需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享有工程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建议权或认可权,有权对承包人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要求承包人调换工作不力的人员,具体的权限范围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注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派专业的监理人员,完成约定的监理业务,认真勤奋的工作,积极向委托人提出咨询意见,努力维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有关方未事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间都不得泄露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
(一)质量控制
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时,首先,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监理,确保其施工时使用正确的施工技术。其次,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时,应结合工程设计图纸,避免施工人员擅自窜改施工方案,为竣工验收埋下隐患。专业监理应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科、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样方式进行抽检。最后,工程质量控制还与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有着直接联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检验,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造价控制
监理单位在整个工程造价审核中,首先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和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同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款申请单进行实地查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根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由甲方审核拨付。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应付款。其次,结合工程的完成状况,对照设计图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类进行审核。最后,加强工程施工可调价格的管理。
(三)进度控制
在工程的进度控制上,监理人员应结合着施工单位报送的周计划与月计划,检查监督的实际实施状况,并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现场项目部组织能力、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投入、各工种施工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提出调整、改进,确保周计划、月计划的实现。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也称工程(含专项工程)竣工初验,一般是在承包商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承包商书面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后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前7天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五、工程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上,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开展监理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作质量缺陷进行检查与记录,并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合格后进行签认。与此同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六、工程建设监理的几点建议
首先,强化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的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次,强化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一方面,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随时保持沟通,确保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进行解决,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知识,并与同事积极交流,为自己本职工作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总 结:
综上所述,在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中,监理人员作为一切监理工作的策划者与实施者,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质量,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端正工作态度,保证工作效果。此外,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在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时,还能保证监理质量,在推动施工单位发展的同时,可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段利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04,(02)
[2]崔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J].长江建设,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