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拆迁法律常识

拆迁法律常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5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拆迁法律常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一、现阶段农村房屋拆迁的现状

1.拆迁程序不规范

实践中,拆迁程序需要严格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复杂,过程繁琐,报批环节多,耗时长,用地单位常为了追求效率和政绩,不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审批报批手续,而大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充分了解相关手续和程序,常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虽然这样节约了时间成本,且迎合了政府快速做出政绩,却严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2.房屋评估不规范,存在抢修抢建等违法现象

对拆迁房屋补偿时,一般按被拆除房屋面积、价值及家庭人口数量综合评价,补偿相应金钱或房屋安置。在某些地区普遍存在的情况是,某些农民为了更多拆迁补偿,在评估人员评估被拆迁房屋前,对房屋突击装修,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增加房屋价值,抢种价值高的树木等。这种行为不仅大量浪费物质资源,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并且对其他村民是不公平的。对这种违法抢修抢建现象,需要乡镇政府人员以及村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3.补偿标准不合理,农民后续生存问题难以保障

补偿问题是拆迁工作的核心,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关于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常会引起纠纷。总体上,我国现在实行的有两种补偿机制:金钱补偿和房屋安置。政府安置的产权调换房屋大都需要农民补足差价,会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使农民生活水平因拆迁而降低,而引起农民的反抗情绪增加拆迁工作难度。另外,当房屋被政府征用后,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被打破,他们大都没有一技之长,其后续的生活无法保障。如何保障农民的后续生存问题是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二、农村房屋拆迁问题法律层面原因分析

在农村房屋拆迁工作中,农民合法利益得不保障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

我国没有一部专门规范农村房屋拆迁行为的法律,仅有国务院针对城市房屋拆迁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缺乏专门具体的法律适用导致拆迁程序不规范。并且,农民对房屋的私有财产权在没有法律依据时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如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标准对农村房屋补偿是不合理的,势必使农民公平受偿的权利得不到法律根本保护。目前,我国的《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都有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何为公共利益?我国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外延膨胀,政府以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拆迁从中谋取利益,公权力被滥用,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

2.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机制缺乏规范

我国各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机制在逐步建立,然而目前,大部分评估机制缺乏资质,特别是在农村房屋拆迁工作中,评估机构直接由乡镇政府人员组成,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对被拆迁房屋价值做出科学合理评估。政府在拆迁工作中既是拆迁标准的制定者又是拆迁工作的参与者,政府常会因某些利益干预拆迁补偿标准,降低拆迁补偿数额,致使做出的评估报告偏离拆迁房屋实际价值。在我国现在新农村建设趋势下,势必需要依法规范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机制。

三、农村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的建议

1.在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对农村房屋拆迁只是有所提及,且过于宽泛。《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对城镇居民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总体上,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法律法规,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所以我国应尽早制定符合农村具体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改变农村房屋拆迁无法可依的局面。

2.拆迁程序规范化、透明化

拆迁程序规范化需要做到明确拆迁补偿范围,建立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明确公共利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相关程序。同时在拆迁工作中,要做到公开透明,积极同农民协商,切实保护被拆迁农民的利益。

3.依法规范房屋评估

篇2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1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锦花社区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x年11月24日上午,锦花社区联合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的陈红芳律师来到社区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解答。在活动中,向前来的群众发放了法律常识宣传材料。

居民群众参加活动的热情很高,前来咨询的居民高达30多人,现场提出了许多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其中包括:房屋拆迁问题;房产继承问题;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工伤的界定范围;无籍房确权等问题,就群众提出的问题,陈红芳律师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使居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提升了法律宣传效果,极大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在居民中掀起了一轮学法、守法的浪潮,形成了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3根据x教执〔20x〕71号《关于开展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文件,引起重视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校长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老师进行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为了使整个活动有序进行,我校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x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方案,对我校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并结合贯彻落实“x五普法”规划,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管理规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

三、按照方案,开展活动

1.利用显示屏显示标语“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

2.为了把这次法制教育活动推向,12月4日早会,我校召开了“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法制宣传会,教导主任进行国旗下讲话,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剖析,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3.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

12月4日,我校各班开展了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由于学校在例会上提前进行了安排,各班以“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为主题,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4今年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x”普法工作,我社区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社区多形式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全社区居民参与普法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普法活动小结如下:

一、拓展普法宣传园地,充分利用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社区在宣传橱窗栏里张贴了多张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海报,通过图片、文字展览方式,让居民更直观掌握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同时,组织了社区志愿者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200余本,多途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2月4日,社区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及部分居民代表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的主题学习活动。从党法制教育角度出发,我们学习了党的十关于“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重大部署,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还学习了“民主法治社区”有哪些要求、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等社区法制相关知识,让居民可以真正了解民主法治社区,如何更好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到社区自治工作中来,更好的监督我们社区的日常工作,真正实现居民自治;当然,也特别安排了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小常识的学习,主要有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遗弃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买房时要看哪“五证”等。整堂课学习下来,大家都受益匪浅,都感叹自己平日法律知识学习的太少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三、关怀社区帮教人员。12月6日,由社区干部结对,对社区3位帮教人员家庭进行了探访。主要关心他们工作、生活近况。是否有什么困难,思想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做好开导辅助工作,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开展正常的生活。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不足之处,社区居民多,流动人口也众多,普法宣传广度还不够。今后,社区会继续开展好“x”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公民守法观念,为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安定社区。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5x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x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篇3

(一)当事人自身原因引发上访

一是当事人仍然用人治的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缺乏。当其自身权利被侵犯时,总习惯于能有某位清官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更多是相信人,而不是相信法律和法制。当事人想通过渠道来改变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寄希望于某一领导的批示来加重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的砝码。二是当事人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上访人大多数文化水平低,法律素质差,往往不能依法正确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上访群众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而对自己涉及或反映的问题的处理后果没有一个正确的客观的判断,一旦处理结果与自己认为的结果不一致,便反复纠缠、不断上访。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上访群众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不懂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是采取聚众闹事等过激行为来反映、解决问题,往往是上访要解决的问题尚未解决,自己先触犯法律。

(二)干部和执法人员行政违法,损害了群众利益,导致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在现实的工作中,个别干部和执法人员主观主义色彩太浓厚,办事凭想当然,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问群众愿意不愿意,行政命令似的,叫群众干什么或不干什么,不按客观规律、自然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主观臆断的下结论,作指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有的干部和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行政法规办事,自己说了算,一手遮天,把群众的得失抛在脑后,这样的结果,不可能不引发上访。

(三)法律裁判不公,导致了上访。

现在涉法上访的案件不少,当事人主要的反映是裁判不公、案件执行不力、违法办案引起的上访。个别办案人员,由于思想不正,职业道德意识差,受腐朽思想的影响,办人情案,关系案,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引发了上访。

(四)土地发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土地发包和承包问题,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案件逐年上升,上访的时有发生,由于这方面的工作做的不细,不到位,手续不健全,造成土地承包中的合同违约,引起上访。

(五)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引发上访。

近年来,各地都在搞开发,修路、建楼、搞小城镇建设、棚户区改造、形象工程建设等等,涉及到很多动迁户,由于拆迁补偿标准与老百姓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而引发上访发生。

(六)一些基层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上访。

现实社会纷繁复杂,各种矛盾和焦点不断涌现,在老问题没有解决时,新问题又来了。如老干部问题,老职工工资问题、职工应付款问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教育收费、职工下岗等等,这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最能引起集团或群体上访。

二、解决的办法及对策

(一)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稳定,让上访人员息访。

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者,凡涉及到上访人员来访,都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诉说,做好记录,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解决不了的给一个答复的期限。千万不要推诿,不要烦,更不能说“你这事我管不了,你愿去哪儿访就去哪儿访吧”,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一定要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让他们就地息诉或息访。

(二)教育干部和执法者,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应该经常组织行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政和按法律程序办案,在处理群众问题时,不违法,同时还应加强对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公正办案,为民服务的意识,使之减少或避免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实行属地管辖、专人包案。

所谓属地管辖是指上访人员的户籍在哪个单位或上访人员是哪个基层行政管辖区的就由哪个地方负责,由最初的办案人员或最初的办事人员把上访人员包管下来,专门负责解决上访人员的问题。必须责任到人,限期解决问题,严格控制上访人员越级上访。

(四)对上访者既要做工作,又不要大开方便的绿灯,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既不鼓动,又不强行阻止,多作劝导工作。

现在上访人员都摸透了各级领导干部怕访的心理,专门找上级领导对其施加压力。我们的各级领导不要怕访,不要回避矛盾,要面对现实问题,主要做好上访者的思想疏导和劝导工作,一定要防止个别人鼓动上访者或者为上访者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上访者是有理的,而有的是无理缠访的,要分清情况,不要单方面听上访者一面之词,多做调研,不要枉下结论,也不要强行阻止上访者,要以理服人。对上访者的问题,该解决的按法律法规一定解决,达到他们的要求,不该解决的,超出原则范围的也不要拿钱买平安,因为暂时的平安,可能造成长久的后患。花钱买稳定,会起到鼓动怂恿上访的结果。

(五)以开听证会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办法最有效。

对上访者的问题,一定要疏理好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由有关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让各界代表,权威人士参加,让上访者及上访者信得过的人一同参加,把上访者的问题摆出来,由大家来明辩是非,解决问题,可当场在听证会上达成各种协议,使问题得到解决。

篇4

公款赌博,致信省长借钱还赌债,一举奠定了此人不可撼动的牛人地位。案情一经踢爆,众媒体兴趣盎然:或追根嗜赌成性的牛人是如何竞聘上岗的?或分析其牛气从何而来?或揣测省长收到此信的反应,或研究为何乡政府对眼皮底下的财政所养出这等牛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去剖析一个牛人的垃圾行为意义何在?

正是牛人身上具备的诸多拉扯公众眼球的娱乐基因,一经曝光媒体立马大作文章,似乎事件本身已不再重要,无限放大那些惊世骇俗的牛事才是关键。最牛钉子户、最牛公务员、最牛开发商……总有牛人被媒体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牛人在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不断涌现。

最牛钉子户是牛人时代的开山鼻祖。钉子户牛人与拆迁方对峙3年巍然不动,各大主流媒体专家名记鲜评热议如洪水泛滥――从社会秩序到公共利益,从制度缺陷到法律常识……总之,牛人事件在媒体的煽风点火下,成了精英与平民、小众与大众共同饕餮的舆论狂欢,令人搞不清楚这是闹剧还是新闻?若是新闻,是娱乐新闻还是社会新闻?

如果第一个最牛事件还有些正面效应、称谓有些创意的话,接下来的那些媒体赋予的最牛称号就有些鹦鹉学舌,令人生厌了。最牛开发商:重庆万州一房产开发公司砸烂该区旅游局办公大楼进行强拆;最牛车牌号:南京交警查获一货车车牌号竟为“牛B74110”;最牛女助理:伊莱克斯总经理助理石靖在网上狂发;最牛女秘书:世界名企EMC大中华区总裁的高级秘书写信“教训”老板;最牛广告:办证广告涂上警车……

篇5

“按照协议约定,我们会定期派人到签订协议的社区坐班,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系列的法律援助。”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爱明告诉《北京科技报》,社区居民可以前来进行法律咨询,他们会为居民提供法律文书、法律建议服务,定期还会举办社区法制宣传讲座,协助社区管理部门解决社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而且,这些法律援助都将是公益性质,社区居民不用为此花任何费用。

事实上,律师进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在我国早有先例,全国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有服务社区的经验。在北京西城区,多家律师事务所与白纸坊街道18个社区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牛街街道10个社区还开通了“中高盛律师信箱”;在上海,先后有180多家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签约,为社区居民提供涉及社区服务、老年维权、妇女维权、接待等法律方面的服务。

“在这个活动之前,我们与和平里七区就做过一个法学名家的活动,他们提供办公室,我们派律师在那里值班,免费为周边的百姓提供法律咨询,至今也有5年了。”刘爱明表示,社区居民对律师资源有很大的需求。

在他看来,尽管各个社区的街道办都有民事调解员,但从具体接触的状况来说,这些“民调”掌握的法律知识比较有限,更多的时候是“和稀泥”,遇到关键问题还是需要律师的帮助。另外,许多老百姓的法律常识还很有限,尤其是部分老弱病残的居民,不懂得自己的正当权益应该如何去争取。加上律师一般都在法院附近、高档写字楼内办公,很多老百姓会误认为律师的收费很高,也就不会去找。

“对于律师本身来说,进社区服务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刘爱明表示,社区居民遇到的各种难题、矛盾,让律师来引导解决,能在很大程度上锻炼律师本身的业务水平。别小看老百姓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拆迁、“煤改电”、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遗产继承等引发的各种矛盾,都可能会引起许多不稳定因素,如果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就能把事态在第一时间控制住。

比如一楼窗前的绿地长期被某人占用,不是种植花草,就是晾晒衣物,邻里间就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刘爱明说,对于这种事,他们会告诉矛盾双方,从法律上来看,窗前绿地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也没有明确具体归到某个人。被占用的事实又摆在眼前,对于这样的矛盾,一般建议双方各退让一步,至少保证在一楼的全体住户都享受有合理的生存空间。如果没有社区律师的引导和调解,两家人因此结怨,吵架、打架都时有发生。

刘爱明同时还承担着东城区接待的任务,他发现其实许多人的诉求都可以得到理性化的解决。比如东城区前段时间有的地方在进行“煤改电”工程,需要在一些胡同临时放置大型设备,附近的居民就反映这些设备对人辐射强,威胁健康,不让施工方动工。“对此我们就跟相关政府部门说明情况,后来在这些设备旁边都安放了屏蔽屏障,事情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刘爱明说,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说不定这些居民会去居委会、街道办抗议,那样事情非但得不到解决,还会因为扩大并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法律服务进社区”将全面覆盖北京市2600多个社区和3900多个村庄,而通过这项活动,80%集中在城八区的律师资源,也会得到合理的配置,平衡城区与郊区的法律服务资源。将按照每100户设1名人民调解员,每50户设1名信息员的标准,确保村居调解组织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在缺少法律援助的情况下,遇到不平等的事,要么把苦往肚里咽,要么出现过激行为,真正找律师解决问题的人少之又少。但另一方面,相比过去人数少、居民类型单一的社区,现在社区范围扩大之后,涉及法律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快后带来的老人赡养争议、旧小区的拆迁补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居民和小区物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等等。

精选范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