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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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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篇1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篇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抓好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县处理”体系,形成县、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卫工作新格局,确保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形成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2012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环卫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配备保洁清运人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成立环卫所,配备3—5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工作,管理清运人员、保洁人员,负责垃圾桶、深埋桶、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和运行。按照每千人三名的标准配备保洁、清运人员,负责责任区内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环卫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配备专业工具。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实施南鲁山镇、鲁村镇、燕崖镇、西里镇环卫设施建设,覆盖四个镇40%以上的村庄和人口。环卫设施主要有塑料垃圾桶、人力收集车、可移动垃圾箱、小型拉臂车、压缩中转站、大型拉臂车。加快县垃圾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确保12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行。购置垃圾铺摊压实机、洗扫车、垃圾压缩车等设备,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程度。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的意见》,健全环卫管理机构和作业队伍,建立科学规范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行机制。城区:积极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县环卫部门负责将城区清扫保洁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受单位、居民小区委托收集的生活垃圾收运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镇村:村庄负责将辖区的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收集设施;镇环卫管理机构负责将村庄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至镇垃圾中转站或县填埋厂;县负责对各镇运至填埋厂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将责任分解到各村和辖区内有关单位。要明确完成时限,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3

围绕城乡环卫一体化目标,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机制,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村级收集点、环卫队伍,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环卫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各村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在村级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池,1000人以下的村建设2个垃圾池,1000-2000人的村建设3-4个垃圾池,2000人以上的村建设4-6个垃圾池(垃圾池的标准为长宽高2:4:1.2或2:3:1.2,垃圾池开口为1米或1.2米,外墙统一刷草绿色涂料);有条件的村可以购买垃圾收集桶。对于各村按照标准建设的垃圾池,镇财政每个给予500元的补助资金;购买垃圾收集桶40个以上(含40个)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同时,镇政府给每个党总支配备1-2辆垃圾运输车。

(二)加强环卫组织建设。镇政府成立环卫所,各党总支设立环卫一体化工作站,党总支主任兼任工作站站长,负责所辖区环卫日常工作。各村按照人口总数的2‰配备保洁员,具体负责村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的收集以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清理,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日产日清,保洁常态化。

三、运作模式

(一)实行环卫有偿服务制度。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村级实际,由村级负责向每户每月收取8元的环卫服务费,其中4元上交镇环卫所,用于支付各村收集点到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输、车辆保养等费用;各村自留4元用于支付村级保洁员的工资及管理维护费用,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

(二)建立科学的运作程序。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运作程序,建立科学的环卫一体化运作程序。一是村收集:坚持每天一保洁、一天一清理的工作制度,各村保洁员每天定时保洁、定时收集垃圾,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池内。二是镇转运:各环卫工作站定时将所辖村垃圾收集池内的垃圾运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三是市处理:垃圾经压缩后,由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户户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把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对于乱扔垃圾、不按规定上交环卫保洁费的群众,采取相应的村民自治措施。

篇4

2、不断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为解决镇(街、区)环卫托管资金挪用、迟缴问题,环卫局改变托管费收缴模式,行政村托管费由原来的镇(街、区)经管站代管改变为经经管站监督直接支付给环卫局。各单位的有偿服务费直接向环卫局缴纳。通过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规范了资金的收取途径和方式,保证了托管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环卫托管业务的正常进行。

3、不断扩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融资渠道。环卫局积极探索融资途径,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潍坊金丝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采取bt模式融资建设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工程,实现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目标、达到了处理过程污染零排放的效果。

(三)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打造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新体系

今年来,市环卫局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把垃圾治理作为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真正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处理、再生利用”模式,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实现了城乡生活垃圾不落地、零污染、资源化利用的目标。

篇5

为统筹开展城乡一体化管理工作,2017年3月将清扫队、清运队、垃圾分类工作组、环境整治办等科室统一纳入环卫调度中心管理。环卫调度中心现有工作人员352人,其中主任及副主任5人、办公室7人、清扫保洁队员200人、清扫司机22人、清运司机55人、环境整治办公室5人、市政队15人、路灯队8人、收费队9人、机修车间5人、压装车间7人、垃圾分类人员14人,主要负责永宁县全县350万平米道路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日产260吨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全县裸露空地、残垣断壁、卫生死角、露天堆场等的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垃圾兑换等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保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2016年以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按照国家资助、政府自筹的原则,先后投入4931万元、3500万元逐步建设了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及永宁县闽宁镇公共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稳步运行2年,闽宁镇公共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预计于8月底投入使用。

二是完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配备一批高标准环卫设施,购置分类式果皮箱8500个、生活垃圾收集桶5111个,生活垃圾户内分类桶7.5万个,户内干垃圾袋25万个、户内湿垃圾袋25万个等,各类清扫清洗车辆23辆,县城公厕以及主要街道垃圾桶(果皮箱)覆盖率均达到100%。投资700万元,新建11座星级公厕,改造16座老旧公厕,并安排专人管理,截止目前,永宁县城区共建成公共厕所41个,流动公厕2座。

三是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通过实施“道路、公园广场、绿化带、临街建筑”四大亮化工程,新增路灯2765盏,城区路灯、景观灯共计11226盏,投入26.21亿元用于全县道路建设,共新建、扩建和改造道路36条,达157公里,修建桥梁12座。投资6亿元,大力实施迎宾大道、宁丰街、王太路、宁和广场改造等30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2000万,对南环路、杨和大街进行道路维修改造。

(二)强化领导,合理规划编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县委、政府制定了《永宁县环卫保洁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城管、环卫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等24个主要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同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出台《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驾驶员安全操作制度》《电动三轮车管理制度》,与驾驶人员签订《清运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深度清洁”环卫保洁标准,对县城内350万平方米的路面,进行“定等级、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细化管理,人行道、路面安排清扫保洁人员实行16小时全方位保洁,按照“九净五无”的道路保洁标准,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全面实现县城道路全覆盖、无漏扫。

三是采用人机结合双作业模式,加大县城主干道路湿扫频次,每天由9辆湿扫车分夜班和白班不间断对县城八横十六纵道路进行湿扫,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

四是进一步创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将望远片区5375040㎡道路清扫保洁、路灯设施维护、市政设施维护及园林绿化管护采用市场化作业模式进行管护,实现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专门运作,改变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干一体模式,通过划分路段、明确作业范围、制定机械化硬指标、严格质量标准、健全应急机制等,提升作业企业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垃圾处理模式,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一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持续推进。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调度中心建成后,将县城、李俊、望洪等4个乡镇14个中心村的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县城统一收集转运,日处理生活垃圾260余吨。将县城及各中心村由之前的“户分类、村(居)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级转运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优化为“户分类、县转运”的两级处理体系,健全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实现“垃圾运输全密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总目标。

二是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随着永宁县城市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县城范围内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每年20万吨。综合考虑我县城区发展及建筑垃圾回填容量、处置能力,2015年,在县城南侧红星村建立占地50亩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用于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中的渣土由市场自行调节,渣土用于填坑、铺路;其余装潢垃圾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2018年,为规范永宁县城乡建筑垃圾处理,遏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发生,经县委领导同意,由县城管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在原胜利乡四队拆迁庄点建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占地面积约50亩,用于堆放永宁县城乡建筑垃圾,从根源上解决了城乡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规范了永宁县建筑垃圾处理。

三是餐厨垃圾专业化处理。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每年财政投入200万元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收集处理。委托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运永宁县餐厨垃圾,要求做到日产、日收、日处理,保证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密闭运输。

(四)蹄疾步稳,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7〕26号)相关要求,2016年9月,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正式启动,印发了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将垃圾分类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社区、每个家庭,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以建设社区为首个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一是组织社区和物业公司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建立资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体系。目前已在51个居民小区、16个乡镇中心村、9条街道和3个农贸市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登记发放27197份宣传资料、分类垃圾桶56424个,垃圾袋277062条,宣传覆盖率达到53.1%。

二是充分利用“垃圾换物”、“积分奖励”等形式对居民分类投放进行引导奖励,共开展资源垃圾回收兑换活动281场,参与兑换户数2434户,兑换商品金额13709.35元,兑换回收各类资源垃圾18.80吨,玻璃瓶5933个。

三是按照试点小区实际居住人数投放旧衣物回收箱,制定回收计划,开展旧衣物回收活动42次,累计回收旧衣物15.4吨,将符合捐赠条件的衣物集中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高温消毒,定期开展旧衣物爱心捐赠活动,共捐赠爱心衣物150件,受益人数150人。

四是与天楹公司积极对接、沟通,由天楹公司向总部申请,在永和锦城投入智能化设施,将永和锦城小区打造成智能化、标准化示范小区,并联合天楹公司在永和锦城开展智能化、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6场,采集住户信息并为居民办理智能分类卡500余张。

五是在集贸市场、四季鲜批发市场等处开展餐厨垃圾回收利用活动,制作环保酵素30余桶,并将环保酵素运用到公厕冲洗、空气洁净等。

(五)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市容市貌

一是制定完善《永宁县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方案》,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了各部门考核范畴,建立了完善的考核机制,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按照“周督查、季考核”的要求,现场督查,及时向委县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上报督查通报,明确时限要求,全力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向纵深。

二是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全县裸露空地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员、车辆及时对闽宁镇、国有农场、王太火车站、银子湖、珍珠湖等地区的裸露空地、卫生死角、残垣断壁、城乡环境整治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出色完成各类迎检工作200余次,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升,推进、巩固我县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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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成绩

(一)城乡一体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近年来,通过创新开展大城管、大环卫管理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运行,加快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机械清扫率由2016年60%提高到2018年的86.01%,提高26.01%,城乡环卫保洁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乡居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城乡环卫保洁队伍逐步优化

随着城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发展,按照服务总人口密度来分布和配备环卫保洁从业人员数量。

一是人员结构优化。县城和望远工业园区共配备环卫保洁人员 360余名,平均年龄45岁,普遍文化程度为初中水平,保洁人员逐步年轻化。

二是服装配备优化。结合城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实行环卫作业标准化,实行“三统一”(统一服装、统一装备、统一标准)。

三是休息场所优化。取缔县城原有的9座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为9个环卫工人户外劳动者之家,室内配备文化角,为环卫工人休息、更衣、停放环卫车辆以及学习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四是生活待遇优化。将原来的环卫工人每天餐补由6元提高到12元,同时建立职工食堂,每天由专人为环卫工送早午餐,得到了广大环卫工的赞许,促进了城乡环卫保洁质量的提升。

(三)城乡环境面貌逐步改善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日”“美丽永宁”“千处百日”“三旧改造”等环境整治日为载体,在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大扫除日的同时,消灭了城中村、城边村、园中村等城市“三旧”,彻底解决了城市规划区内“脏乱差”问题,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四、存在问题

一是各乡镇城乡环境整治任务落得不实、整改力度不够,居民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淡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不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车辆紧缺。全县现有道路清扫保洁车22辆,生活垃圾收运车30辆,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面积逐年增加,现有的车辆难以满足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清扫要求。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滞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已启动实施,且运行良好,但在末端处置上缺乏经验,从根本上无法达到资源化再利用的标准。

五、对策建议

(一)创新宣传方式,健全保洁队伍

利用报刊、电台、新闻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公德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劳动技能大赛。提高卫生保洁作业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水平。

(二)以项目促发展,推动垃圾规范化管理

以积极申报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末端处置项目为依托,加大望远区域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申报、建设进度,以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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