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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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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培训

篇1

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是指国家对通过法律职业准人考试而取得预备司法官资格者,按照国家制定的系统培训方案和程序进行的司法官执业前统一培训。一体化司法官培训的主要特征如下:

(一)是一种国家培训

这种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同作为司法官职业准人制度的国家司法考试一样,是司法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体化司法官培训纯粹是一种国家行为,是由国家法律授权指定或委托的部门或院所专门负责实施的国家培训。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在世界不少法治水平较高且法律职业发达的国家都由来已久,效果显著,比如德国就是世界上对律师、检察官、法官确立一体化的国家司法考试和一体化的业前培训制度最早的国家,对司法官的一体化培训制度也是最完善约。日本、韩国也是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实行一体化(有人称为“一元化”)司法官喑训的国家。

(二)是对拟任司法官者的培训

一体化司法官培训的前提是司法官职业职位的替换、补缺或者司法官职数的增加。因此,在那些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健全的国家,对培训对象的确定是有明确目的性的,大体上是以将要增、补的司法官职数为依据的,同时考虑适度的淘汰率和增、补职位的上浮率等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体化司法官培训的对象就是即将担任司法官职位者,而不是泛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预备司法官资格者。可以肯定地说,如此确定一体化司法官培训的对象是十分明智的,避免了因培训数量过大而使合格者无岗可上或过度迟滞上岗,也节省了财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其实,对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对象的确定,有一种最简便易行的办法,即在预测和调查司法官职业年度或一定时期内的增、补职数(实际上在制度和职业管理健全的国家,这一数字是精确不需预测的)的基础上,适当确定和掌握每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而这样既避免培训合格者无岗可上、过度迟滞上岗和资源的浪费外,还可避免因盲目地确定司法考试通过率而使数量过多的取得预备司法官资格者无机会参加培训,更无机会上岗以及因此而带来的资源浪费和公民对国家司法官制度的不信任等不良后果的出现。

(三)是对拟任司法官者的统一培训

实行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国家,其培训对象大都是拟任律师、检察官、法官(在法律职业比较宽泛的国家,还包括其他法律职业门类),这是“统一”培训的第一层含义。此外,所谓“统一”培训,还包含有权部门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一般指司法官培训法)规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司法官培训,这充分体现了司法官培训的权威性。而对各类法律职业者由不同部门分别制定培训计划并各自独立培训的“分类式”司法官培训的权威性与此是无可比拟的。

(四)是对拟任司法官者系统的全方位的培训

在实行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国家,都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培训框架和体系,按照预先设定的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和培训方式对受训者进行培训。培训中接触和研修的案件,既有民事类案件,也有刑事类案件,甚至行政类案件。培训所在部门既有法院、检察院(署)、律师事务所,也有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甚至学校、监狱。对受训者的培训,既注重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也注重庭审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更主要的是注重通过系统的培训培养拟任者的职业修养、职业思维、职业道德以及职业意识和职业理念。

(五)直接目的是使受训者具备拟任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

上文提到,在实行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国家(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同时注重拟任者全面素质的培养,但是相对而言,培训的主要和直接目的是提高受训者(拟任者)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便他(她)们能在任职后马上或很快就能胜任工作。其中职业能力完全是业务水平、工作技能上的要求,而职业素养则是对任职者思维和品质上的要求。大陆法系国家中司法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主要是通过任职前的司法培训获得的。

(六)深层目的或终极目的是使受训者初步形成共同的职业意识、职业理念

在实行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国家,在实现通过业前培训使受训者获得基本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前提下,最注重的还是通过培训计划的整体实施形成对受训者(拟任者)的思想和意识产生一种独特的“精神化”的影响,使其真正产生并初步形成共同的职业意识和职业理念。因此,司法官的职业意识尤其是职业理念对于出色地完成司法官工作、对于实现司法官的职业职责的作用要远比司法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重要得多。已经具备了共同的职业意识、职业理念的司法官(法律职业者)群体才会真正成为司法公正和国家法治的中流砥柱。

二、我国现存的司法官培训制度及其弊端

(一)分类式司法官培训阻隔了“三职业”间有机互融的联系

我国现存的分类式司法官培训模式,形成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规范性、统一性和科学性,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隔断了各法律职业之间的有机联系。

(二)培训对象的错位形成了“虚态培训”

在我国实行初任审判员、助审员资格考试和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官资格考试制度(以下简称两官资格考试制度)以前,任何身份经历的人员都可以被直接安排在法院、检察院并直接任命或经一定的过渡(做一段时间书记员)被任命为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任命前不需经过任何培训。实行两官初任资格考试以后,对通过考试取得初任两官资格者同样不进行任何培训,就视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当然地由书记员转为(经一定的任命程序)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甚至有的级别较高者(比方说处级以上)则被直接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官。更有甚者,即使在实行两官资格考试以后,仍有相当数量的党、政机关干部被安排到法院、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并直接任命为审判员、检察员,同时自然成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值得欣慰的是,法官、检察官学院对此类人员都设计了为期不短(三到四个月)的培训,称为“岗前培训”。然而即使把这种岗前培训叫做司法官的“业前培训”,培训对象却是连两官资格也没有的非资格者。这就客观上造成了具备资格者应受训而未受训、非资格者却接受一定形式的“业前培训”的培训对象错位现象。由于这种培训的“普法性”,导致了“岗前培训”与“业前培训”(即我们所讲的司法官培训)相去甚远,使得两官业前培训呈现“虚态”。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原因就是在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等体系中,法官、检察官被当成一种纯粹的公务员性质的行政级别行遇看待,而并未定位为一种特殊的职业者。相比较而言,律师的业前培训应算是最为成型也最为严格的,因为取得律师资格者必须经过一年的实习期方可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而独立执业,但也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业前培训。

(三)培训方式的原始(师傅带徒弟)和粗化(松散型无规划)降低了培训的质量和对受训者能力的要求

更确切地说,这种培训的完成不是以受训者达到了一定的职业能力,而是完全是以实习期限届满为标志的。如此培训,其层次和实效以及从业者的素质根本无法保证。

(四)培训内容的局限性

培训内容的局限性(简单协助办案)既限制了受训者职业能力的获取和提高,也忽视了受训者职业素养的培养,最终导致受训者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双重缺失。

(五)受训者“日常杂工”式的身份定位使本已“虚态”的培训流于形式

受训者无论做书记员还是律师助理,其在培训期间所承担的日常杂务繁多,真正接触案件的时间很少,使培训有名无实。况且,由于培训本身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使得培训应当实现的对受训者职业意识、职业理念的塑造目标的可能性几乎降到零。

(六)缺少相应的评估与考核制度

对培训本身及受训者均未设立评估与考核制度,导致对受训者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的效果无法评价,使得培训处于一种极端盲目的状态。

三、建立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的原则

(一)立足现实、合理借鉴原则

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都离不开而且必须依赖于本国的实际,并且制度的完善也必然与国情的发展同步。鉴于我国的文化传统和法制体系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建立应重点研究和引进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包括邻近国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并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加以本土化的合理改造,在借鉴的基础上建立适合中国法制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的新的司法官培训制度。当然,这是指“制度”借鉴本身,与此同时,在司法官培训观念上也还应该注意吸收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思想,并将其与大陆法系司法官培训制度的优势有机融合,以便最终在我国建立科学、完备的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概言之,“制度”、“观念”和“国情”的高度融合是成功建立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二)高起点与高视点兼顾原则

所谓“高起点”是指要学习和引进司法官培训制度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以及先进制度中的优秀的东西和成功经验,也就是吸收和借鉴其精华部分,去除其保守的、过时的部分,从而给我国新的一体化司法官制度一个基础好、层次高的定位。所谓“高视点”是指在去粗取精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融人全新的、符合现代法治和时展方向的新内容,从而使新建制度具有适度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因为,在继承和借鉴先前文化和外来文化(制度)基础上的“超越”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生命力所在。这是早已被世界文化发展的历史所证明了的真理。

(三)完整性与彻底性并存原则

在我国,司法官培训制度尚未建立,而任何一项制度的制定都无疑是具有开拓性甚至是革命性的。司法官制度乃至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创立,就是我国司法制度建设上的一种革命。在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建设上,我们必须克服改良主义,因为我们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追求制度上质的飞跃,而不再是量的积累。因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这种量的积累已经达到了发生向质的转变的程度,要实现质变仅仅需要一剂催化剂,这个催化剂就是我国已经建立的法律职业准人制度。

所谓“完整性”是指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建立不应仅仅局限于司法官培训工作制度本身,而应包括一整套相关制度的保障。比如说,如果没有相应的财政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司法官任用制度等与司法官培训工作制度密切关联的制度相配套,新的司法官培训工作制度非但不完备,而且制度的执行根本无法实现。所谓“彻底性”是指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建立必须要打破现存的与即将建立的新制度不相适应的旧制度或者旧制度中的相关部分,为新的司法官培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消除制度上的阻碍,创造良好的条件。准确地讲,新的司法官培训制度不应是各种具体制度间妥协的产物,而应是以适应我国司法官制度建设和司法改革需求的一整套制度的有机统一体。

四、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的框架设计

概括来说,一体化司法官培训制度,应当包括管理机构和培训制度两个部分。与之相对应,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也应由体制框架和制度框架两个部分组成,是两种框架的有机组合。所谓体制框架是指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中担负组织与管理职责的一系列机构的组成形式。所谓制度框架包括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中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部门和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的设置以及相关考核制度的总称。

笔者认为,我国一体化司法官培训机制的建立,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体制框架的确定。为此,建议我国应尽快成立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全面负责我国的司法改革工作。该委员会下设司法考试委员会、司法官培训与资格认定委员会和其它必要的委员会,对相关的具体司法改革事务各负其责。其中司法官培训与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国家司法官培训与资格认定法的制定,司法官培训的战略布署和对受训后的见习司法官考核的组织和任职资格认定。

篇2

在2013年8月19日举行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近年来全国各地广泛地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相关的制度、机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入推行。基于此,本文将以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例,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培训的角度来探索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

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开始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并充分地认识到其对于促进教师自身发展、对学校学科建设和教育科研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长久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 教师普遍缺乏专业发展的自身动力。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将主要的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同时,目前已经形成关于教师的相关考核机制中,主要考核的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科研贡献等。学校本身对教师专业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且教师自身也未认识到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因而造成在专业发展方面积极性不足,动力不足等问题的存在。

二是,教师普遍缺乏足够的时间自我提升。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中,对教师而言其主要任务在于完成相关科研课题项目和完成教学任务。这些几乎占用了他们的所有时间。对于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来讲,即便有追求自身专业发展意愿,也没有时间来参与相关培训来获得专业化的发展。

三是,未形成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制。目前,已有不少少数民族学校认识到了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举办一些培训活动、课题立项活动等等。但是,目前无论从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还是培训时间安排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足,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制尚未形成。

二、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培训路径探讨

为促进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必须采取符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际的培训策略,才能有效地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

(一)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机制

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训机制。具体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及机制。学校应定期开展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培训需求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并合理地选择对应的培训教材。

第二,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通过自主建设或校企合作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实践奠定基础。

第三,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培训应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日常培训与骨干培训、一般业务培训与专题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社会实践与学习考察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体系。

(二)合理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教师培训方式

在新形势下,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也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帮助。在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培训时,应注重新媒体技术在培训中的运用。

一方面,要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方式更加高效。

另一方面,教师应充分借助BBS、博客、微博、微信、QQ空间等记记录培训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想法等等,并可以与其他同行进行深入的交流,从而形成较为浓厚的学术氛围,强化自身专业知识,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此外,通过引入新媒体技术,对于培养教师的素养,形成积极情感,进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注重提升自身主动性,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

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具体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注重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来实现自我的提升,广泛学习各种利于专业发展的知识与技能。

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要注重自身师德的培养,在专业发展得到明显进步的同时,实现道德与素质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而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结语

总之,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是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教师自我提升、科学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过程中的导航者,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的落实者。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正确分析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一定的培训策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成长。

参考文献:

篇3

干部培训是党校最主要的职能,要发挥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作用,把全会精神及时纳入整体教学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更好地用中国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抓好教学实施。一要出好题。围绕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开发开设相关教学专题,举办高层次辅导报告,使学习贯彻工作既体现中央精神又契合干部需求。二要选好人。选派或邀请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授课效果好的专家学者作为主要班次专题讲师,确保讲课质量;遴选骨干教师组织研讨,增强学习效果。三要备好课。以集体备课、团队研讨为平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激荡智慧,砥砺思维,梳理学理依据,探析思想方法,提高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

丰富学习内容。既要组织学员原原本本学习,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又要引导学员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要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掌握其中贯穿的观点立场方法;三要与思考谋划实际工作结合,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增强培训实效。一要用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看家本领,强化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引导学员自觉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二要发挥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作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文明,加强对学员的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教育,使学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三要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学员的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合法性思维、公正性思维能力。

强化决策咨询核心功能,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决策咨询功能,发挥资政议政思想库作用,是党校争取更大作为的核心竞争力。要利用党校学科基础、人才优势、学员资源等有利条件,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献计献策。

强化问题导向。要鼓励和支持教研人员树立世界眼光,立足中国国情,紧紧围绕如何把握“三个全面”的理论与实践逻辑联系,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科研咨询主攻方向,精心设计决策咨询题目。要发挥教师、学员两个积极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策研究,切实提高决策咨询“含金量”。

促进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课题孵化、教学转化、成果深化”的运作模式,强化对包括依法治国相关课题在内的决策咨询成果的推介和运用。要努力畅通报送渠道,及时报送教师和学员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理论文章等精品力作,争取让研究成果进入领导视野,发挥服务决策功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把相关研究成果及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推动科研咨询精品进课堂,提升教学培训质量和水平。

发挥思想引领阵地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党校是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在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上,党校要发挥引领思想、凝聚共识的积极作用。

积极“走出去讲”。党校人要自觉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先锋排头兵,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党校教研人员要充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在学好吃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宣传宣讲,把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宣讲好、诠释好,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营造良好的思想理论氛围。

篇4

一、民族地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针对凉山州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来说,虽然实行了一年的时间,但是在一年中面临的困惑和存在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这些问题解决不了势必对严重阻碍《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发展。

(一)教材老旧更替的同时,教育教学理念没有同步优化

对于凉山州《道德与法治》课程使用的教材来说是教科版的,与老版的《思想品德》相比,七年级上册的变动不大,五个单元中只有一个单元是全新的内容。《思想品德》第四单元是《人与人之间》,《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是《谁为我们护航》。其它的四个单元在目录和内容上都有很强的相似性,当然在具体的内容上是有所调整和改动的。而七年级下册的内容有截然不同了,只有《思想品德》第三单元《无序与有序》和《道德与法治》第五单元《无序与有序》的单元题目一样,但是在每一课的内容上又基本不同。细心的老师会发现,七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其它四个单元内容多数是八年级《思想品德》选取而来的,在内容上是有所调整和改变的。针对《道德与法治》的教材来说,变化是非常大的,但是在授课的过程中,一些教师没有及时的研读《教学大纲》,也没有认真分析新教材和比对老教材,在教学上存在一定的思维定势。很多教师拿起教材就上课,首先结合老教材勾画知识点,觉得只要把知识点落实好了,学生的笔记整理好了,就万事大吉了。那么素质教育何在?道德熏陶何在?法制教育何在?教材老旧更替的同时,教育教学理念没有同步优化,这是凉山州《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仍然高度重视考试成绩,素质教育边缘化严重

凉山州每学年度都举行州、市级别的统考,各个学校相互比对,成绩被纳入目睹考试的有效基数。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层层施压,最后教师要晋级晋职也要拿成绩说话。自然而然,成?仍然成为目前《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临近期末考试,各学校各教研组,层层施压,想尽一切办法,大搞题海战术,定做复习提纲,让学生走上“背多分”之路。在新授课上,教师首先完成的教学设计就是知识点的落实和作业设计,所有的教学手段都是为提升学生成绩服务的,素质教育被严重边缘化,这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改版的初中是背道而驰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培养的不是读书记忆的机械,而是活生生的,充满情感和拥有是非观念的现代公民。

(三)缺乏有效的教师培训,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升

教学活动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部分。起引导作用的是教师的“教”,其关键作用的是学生的“学”。学生“学”不学跟兴趣的浓厚性有直接关系,如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与教师的“教”有关联性。为此,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教师的教学魅力和教学技能显得至关重要。教师这个行业圈子比较窄,工作之后很多的教师没有及时的开展“继续学习”,通过自学来提升教师的素养在一般老师身上很难完成,那么在职培训就成为提升教师素质的关键所在。一些学校每周都会召开教研组会议,也会有公开课交流,但是起到的效果不太明显。《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毕竟发生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一些老教师和没教授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老师也没有办法给出很好的建议,这也使得课程教学的质量不高。2016年开课以来,在此方面的培训较少,针对性的培训更少。一些农村学校的老师只能闭门造车。

二、新形势下优化民族地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对策研究

《道德与法治》的课程教学,由于教学目标和内容的调整,再加上实施的时间才一年,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一定的教学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我们可以总结经验,透过文献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策略,这样可以少走弯路,促进《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教材教法研究,转变不合时宜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维

《道德与法治》与《思想品德》相比,在教材名称、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上都发生一定的变化,那么教学理念也应跟着发生变化。所以作为教师要强化教材教法研究,转变不合时宜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维,从个人、教研组到学校都要认真研读《教学大纲》,认真研究教学教法,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存在的教学困惑,通过集体的力量给与解决。《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我国倡导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战略的需要,是培养现代公民的需要。那么在授课的过程中教师要摒弃“唯分数是从”的理念,在重视智育的同时,强化德育、美育和法制教育。在课堂授课的过程中,让渡更多的时间给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在评价学生上也做到多元化,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品质发展,培养学生遵规守纪的观念,提升学生深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比如在学习七年级上册第一课《走进初中》 的时候,那么以往的教学模式就是教师讲解学校的一些基本情况,有条件的可以借助多媒体辅助教学。其实针对这堂课来说,就是了解学校,认识新同学。那么要想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教师可以把理论课堂变成实践课堂。让学生走出教室,从既定的学校位置出发,一路讲解,一路观察,一路讨论,这样下来,学生对学校就会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并且在活动中也会认识新同学和新老师,这样的教学效果绝对比课堂讲授好得多。

(二)正确认识《道德与法治》课程,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不是让学生机械式的记忆相关知识,而是在课堂上,开展道德教化、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观念,让学生获得知识的同时,实现能力的提升和情感价值观念的塑造,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凉山州作为彝族地区,有自身的发展特点,在教学上也要适当的扩充教学内容,在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上要做到因地制宜。《道德与法治》课程针对的是全省的学情,那么针对凉山州来说,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的渗透和增加有关“民族团结”、“禁毒防艾”“凉山历史”、“彝族文化”等内容。在评价学生上,关注学生的成绩,但是更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强化校际合作,学科融合,加快校本研修。

(三)做好相关培训,强化资源研发和共享

针对《道德与法治》 课程来说,毕竟是“新”课程,那么做好相关的培训就必不可少了。从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学观念到教学模式等,都可以进行适当的培训。培训的方式很多,可以是专家培训、教师经验交流、赛课等等形式。目前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强化理论培训,突出实践交流。让有经验的老师,特别是教学理念新,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现身说法。就西昌市区来说,阳光学校、航天学校、俊波外国语学校、天立学校、州民中、川兴中学等,都有一批能干的教师队伍,可以酌情甄选几位,做一次全州性的实战培训。强化与省教科所的联系,发挥州、市教科所的作用,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另外,各学校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往往“各扫门前雪”,校际之间基本上很少有往来和联系,那么这是不利于《道德与法治》课程长远发展的。强化资源研发和共享是短时间内提升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最佳选择,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可以编写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料和手册,给一线的教师答疑解惑,强化教师间的交流与沟通。已建立的教师微信群和QQ群,发挥它们的作用,让这些交流的平台成为促进课程教育教学发展的加油站。

篇5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让法治理念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成为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的一个价值选择,以此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领导干部的自身努力、主观自律,也要靠优化外部环境,严以约束。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要牢固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法治理念是法治方式的思想根源和理论支撑,法治方式是法治理念的外在表现和行动实践。从行为学的角度讲,一个人其行为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是由其思想观念影响并控制的。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指导其实践,首先要破除我们个人在思想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就是因为在许多领导干部灵魂与思想深处仍然残存着大量的人治思想,并且这种人治思想日益成为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阻碍因素。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努力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彻底抛弃过去形成的对人治的习惯和依赖,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信法,带头敬畏法律,把法治理念深化为内心信仰,转化为行为模式,从而确立符合法治要求的权力观与职责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在我国实现全面法治化的关键困难和关键前途所在。

2、要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1)、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法治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理解: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推进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

(2)、领导干部要加强法治学习,注重法治精神的养成。一是法治学习的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不可能要求其熟知所有的法律规范,这对于一个即使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也是很难达到的。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讲,培训、学习的重点不是要求其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关键是宪法等一些法治的原理、精神及法律的价值要学好吃透。其次要认真学习掌握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通”,对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要“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该为如何为。二是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外,还需要旁听具体案件的审理,乃至积极亲身参与具体案件的处理,从实践中去学习,使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要大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首先,媒体要理性的传播。媒体要引导民众强化规则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风尚,引导社会舆论,培育民众法治文化。

其次,要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媒体要善于通过领导干部共同关心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事件等案例,从法治的角度进行广泛讨论,提高其对法治价值和精神的认同,促使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第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从政环境犹如一个生态系统,领导干部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必受其影响。没有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没有一个正常的政治生态,好干部就无从谈起,好作风就无从树立。因此,要持之以恒加强和推进作风建设,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净化、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领导干部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从政环境。

2、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强大的约束机制。

一要建立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与黄炎培在延安纵论历史“周期率”时说,“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在促进已建立起来的监督体系、监督制度能够在监督合力和实效上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评议作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重大行政决策上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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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XX司法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为XX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现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就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基固本,结合镇域实际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全镇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XX镇“七五”普法工作规划》、《XX镇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要求和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

三是成立法治宣传服务培训学校。由镇党委书记牵头担任校长,相关负责人为讲师,充分发挥镇机关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法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培训学校宣传堡垒作用,有效保障普法宣传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统筹推进,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举

为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百姓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XX镇全社会法治观念,我镇采取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进的方式,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

(一)送法进机关、进企业。一方面,建立健全法治培训会常态化机制。牢牢把握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度会契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确保每月X次,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集中学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常学常新,知行合一。建立XX镇“七五”普法考勤台账,将考勤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培训会取得实效。

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企业和驻XX镇机关单位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把“七五”普法工作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累计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X次。

(二)送法进学校。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月系列活动,抓住镇域内关键少数群体,激发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一人带一家”积极作用,充分放大学生群体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优势。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宣传展板,张贴标语横幅,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法律进学校”宣传月系列活动中累计发放法律宣传册XXX册,悬挂条幅X条,覆盖青少年学生XXX人次。

(三)送法进农村。农村居民是我镇“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对象,因此,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摆在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镇机关干部结合常规工作,送法下乡。形成下乡入户“两问一宣”工作法,“两问”即一问当前工作,二问脱贫帮扶,“一宣”即普法宣传。镇机关干部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还要向农户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户法治思维,增强维权意识。

二是利用集贸市场宣传,送法下乡。农村集贸市场人流量较大,宣传效果较为明显。XX司法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常规工作,组织开展了“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X多场(次),受教育人数XXX人(次)。

三是建设一支农村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送法下乡。截至目前,我镇共有普法宣传志愿者X名,实现XX镇所辖乡村全覆盖,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法律培训会、走访入户、大喇叭广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明白纸、开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等方式方法,实现了普法工作从内到外、由镇到村,深入基层,不留普法死角的良好局面。切实有效提高全镇居民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素质。

三、以点及面,充分发挥网格员末梢神经作用

(一)完善网格员制度机制建设。乡村是普法宣传的最后一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XX司法所根据乡村农户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依托居民小组制定完善《XX镇普法宣传网格化管理一览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以农村居民小组为载体,按照居民住宅分布划片为单位,确定各村普法宣传网格员,通过普法宣传网,放大普法网格员普法工作“末梢神经”作用,真正将法律常识送到百姓家中。

(二)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网格员队伍建设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必然需求,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需求。为此,XX司法所高度重视网格员队伍建设,积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有序推进网格员队伍建设。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要求信息采集做到村不落户、户不落人,党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人群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鼓励引导党员、居民小组长和退伍军人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要及时上报,真正将矛盾纠纷隐患遏制在萌芽阶段。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对网格员进行政策法规、社会热点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放法律法规手册、“微”普法等方式,提高网格员专业水平,为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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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基固本,结合镇域实际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全镇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XX镇“七五”普法工作规划》、《XX镇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要求和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三是成立法治宣传服务培训学校。由镇党委书记牵头担任校长,相关负责人为讲师,充分发挥镇机关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法普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培训学校宣传堡垒作用,有效保障普法宣传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统筹推进,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举

为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百姓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XX镇全社会法治观念,我镇采取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进的方式,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

(一)送法进机关、进企业。

一方面,建立健全法治培训会常态化机制。牢牢把握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度会契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确保每月X次,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集中学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常学常新,知行合一。建立XX镇“七五”普法考勤台账,将考勤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培训会取得

实效。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企业和驻XX镇机关单位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把“七五”普法工作与企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累计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X次。

(二)送法进学校。

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月系列活动,抓住镇域内关键少数群体,激发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一人带一家”积极作用,充分放大学生群体在“七五”普法工作中的优势。利用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宣传展板,张贴标语横幅,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法律进学校”宣传月系列活动中累计发放法律宣传册XXX册,悬挂条幅X条,覆盖青少年学生XXX人次。

(三)送法进农村。

农村居民是我镇“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对象,因此,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摆在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镇机关干部结合常规工作,送法下乡。形成下乡入户“两问一宣”工作法,“两问”即一问当前工作,二问脱贫帮扶,“一宣”即普法宣传。镇机关干部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还要向农户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户法治思维,增强维权意识。二是利用集贸市场宣传,送法下乡。农村集贸市场人流量较大,宣传效果较为明显。XX司法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常规工作,组织开展了“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X多场(次),受教育人数XXX人(次)。三是建设一支农村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送法下乡。截至目前,我镇共有普法宣传志愿者X名,实现XX镇所辖乡村全覆盖,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法律培训会、走访入户、大

喇叭广播、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明白纸、开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等方式方法,实现了普法工作从内到外、由镇到村,深入基层,不留普法死角的良好局面。切实有效提高全镇居民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素质。

三、以点及面,充分发挥网格员末梢神经作用

(一)完善网格员制度机制建设。

乡村是普法宣传的最后一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XX司法所根据乡村农户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依托居民小组制定完善《XX镇普法宣传网格化管理一览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以农村居民小组为载体,按照居民住宅分布划片为单位,确定各村普法宣传网格员,通过普法宣传网,放大普法网格员普法工作“末梢神经”作用,真正将法律常识送到百姓家中。

(二)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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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组织开展以“依法治统”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县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向全社会表明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贯彻依法治统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重点宣传全州统计系统依法治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点,宣传推进依法治统的成功经验,宣传群众关心的有关依法治统方面的热点问题,宣传各地的宣传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宣传的途径和方法

按照州统计局统一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灵活运用电视、专访、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展示依法治统工作,使依法治统工作的影响以最有效的形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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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方案

(一)突出抓好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为便于学习,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等学习资料上传局门户网站,让职工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

(二)步调一致,强化宣传和信息公开

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局党组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法律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局党组带头学法,引领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重点做好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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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落实有力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

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XX镇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镇情实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镇“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等,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供了路线图。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法重要议事日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有力促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依托重点工程,法治文化建设有力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利用3-5年的时间,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下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等方式,我镇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248人。

二是加强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微信、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在各村书写法治宣传标语、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维护宣传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了学法、

用法的平台。

(三)紧扣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深入有力

我镇积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会议和镇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在机关、站所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镇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谢凤香同志为镇政府及各村常年法律顾问,为镇党委、政府、村委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好习惯。

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校园欺凌现象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学校稳定,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存在的问题

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普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研究一些让群众更易接受、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专业授课,提高集中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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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必须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必须提高各级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和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因此,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深入细致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基础工程,今年,又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司法行政更要抓住这一良好机遇,在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中大显身手,从而,提高自身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五五”普法教育要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去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法治江苏”的具体实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创举。只有通过“法治江苏合格县”的评比和命名,才能充分调动全省上下建设“法治江苏”的积极性,才能使“法治江苏”建设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深入开展。因此,“五五”普法教育要始终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去开展,要把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列入“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五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始终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这个目标,协调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工作、骨干培训工作、上下级的沟通和指导工作,同时,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每年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计划时,也要将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列入当年的工作计划之中,使司法行政在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中,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件件抓落实,创建有成效。

第二、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标准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标准之一,其中反复强调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企业经营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五五”普法教育要根据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要求,始终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政府机关公务人员、青少年及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要以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学法考试、开展学法交流等形式;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要以组织学法培训、法律考试为主要形式;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以开展争创“遵纪守法模范班”和争当“遵纪守法好学生”的活动为主要形式;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要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举办法制培训班为主要形式等。通过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理论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在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积极营造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法治舆论氛围。司法行政担任着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特别在法制宣传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新闻媒体部门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法制宣传中,要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要求和标准,广泛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要与新闻部门联系,开辟多种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部门在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舆论氛围。

二、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和社会帮教工作,打牢建设的平安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标准中的“六个坚持”之一。其中强调了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更加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治安状况良好,社会政治稳定。司法行政担任着矛盾纠纷大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这些都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平安工程,司法行政系统做好这些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平安。

第一、加大社会矛盾调处的力度。当前,随着开放开发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来往等社会矛盾显得尤其突出。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司法行政系统就必须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研究和探索解决社会矛盾的新手段和新途径,以建立的大调解中心为阵地,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要建立社会矛盾调解预警机制、排查机制、处理机制。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调处各种矛盾中,注重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要大量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要对群众进行爱党爱国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为党为国为政府分忧的思想,自觉地遵纪守法,在遇到矛盾时,自觉地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司法行政在解决社会矛盾中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各种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由于社会违法犯罪的数量增加,刑释解教人员的量也在增加。做好他们的社会帮教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司法行政部门要站在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扎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所有回归人员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地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协调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特别困难的要设法解决生活来源问题,妥善搞好安置工作。对有一技之长的要搞好扶持工作,充分发挥一技之长的作用。同时,要为解决他们的婚姻问题搞好牵线搭桥,使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安居乐业。

第三、全面推进社区矫正要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刚启动的工作,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搞好这项工作也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新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在全面了解掌握多种情况的基础上,要建立矫正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法制教育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谈心沟通制度、帮教志愿者制度等。以制度促进矫正人员的思想改造,使社区矫正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力度,打牢建设的民心工程

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市场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搞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中提出的要求,法律服务是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弱势群体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严格规范,为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开辟绿色通道。

第一、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上搞好法律服务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担任着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职能,必须教育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坚持依法办案,热情服务,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礼物,严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纪守法,不办违法案件,不办人情案件,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自身的职能。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教育,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生观,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把每个人都培养成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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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组成,负责教育培训的监督和考核。

税政法规科负责制定全局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全局集中学习,并负责安排日常测评与考核。

人事教育监察室负责制定全局政治理论培训计划和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讨论、测试等活动。

科室培训学习由各科室长负责。组织安排本科室日常学习,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检查科室成员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保证科室学习的效果。

二、政治思想方面

积极开展以“法治地税”为主题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依法治税的践行者。

心中有法。无论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还是党课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坚决做到学习必学法律、法规,通过坚持不懈地“法治”教育,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行为遵法。作为社会成员,“法未禁止”即可为,作为税务工作者,“法未授权”不可为。通过教育,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不要混淆自己的权利、义务,教育大家要慎言慎行,做遵守法律的模范。

生活用法。把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列入了学习计划,通过聘请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进行生活法律常识讲座,通过学习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教育大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执法依法。作为税务人员,是税法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是否做到依法治税,直接关系到单位和税务工作者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更关系到税法的尊严。在学习中强调,要把“权利锁进牢笼”,慎用手中的权利,坚决不触碰高压线,做到依法治税。

三、税收业务方面

坚决贯彻“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思路,继续加强通用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与技能教育培训,贯彻“法治地税”主题教育,重点学习行政法律知识、涉税法律法规,相关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知识,财务会计,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等。

四、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用集中培训、在岗自学、个别辅导等方式进行,今年按照区局和市局的教育培训工作部署,强化了网络培训要求,人事教育监察室将定期推送网络学习任务,运用网校资源,丰富教育培训内容。

五、要求

(一)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教育培训,严格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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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法治江苏,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江苏。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江苏”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江苏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江苏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江苏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切实抓好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江苏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江苏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江苏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江苏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江苏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江苏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江苏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江苏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江苏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江苏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江苏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江苏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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