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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策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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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对策

篇1

2、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改革开放这些年,广大的农村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市场经济下的客运体制增强了运输业主们的逐利性,在缺乏强力的营运监督下,他们对路线、路况、客源等具有较大的随意选择性,乡村道路成为专业客运运输的营运空白,而“春节”期间人们出行较多,导致人们最便利的交通工具只能是经济实用、自己固有的代步工具——农用车辆

3、经济利益诱惑驱动。由于投资少,见效快,在春节期间,部分农民把农用车载客作为赚钱谋生的手段,以价格低廉、方便实用等优势占据农村客运市场,投机经营违法载客。

4、路面控管存在不力。由于“春运”期间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再加上由于警力严重不足,往往把有限的警力都投放在国省主干道上,对于一些县乡道路往往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几乎失管失控。就是在有警的国省主干道上,一些农用车驾驶人和车主善于打时间差,利用无警时段悄悄出动,逃避检查,成了管理中的“漏网之鱼”。

二、交警部门应采取的管理对策

1、加强思想认识,将农用车作为“春运”管理的重点。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用车的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切实把农用车和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提升到讲政治的层面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农用车的安全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维护安全形势稳定,不仅是我们的职责之所在,也是当前的政治任务和首要任务,要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2、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针对农民、农用车、农村道路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不驾问题车,不乘坐农用车。要组织在农村道路沿线、农村集镇、农村中小学校、农村集市等场所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一路平安”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滚动播放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组织民警深入公路沿线村镇和农贸市场,展出宣传挂图,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同时,要指导路面执勤民警在查纠农用车、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耐心向当事人讲明危害,使之受到教育,增强执法和宣传效果。

篇2

众所周知,农村山区公路技术标准较低,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2010年我国公路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某某省农村地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514起、死亡5000人,分别占全省事故总数的52.2%和71.8%,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已经占交通事故的极大比例,不容轻视[1]。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形势与事故特性,得出影响交通安全问题所在,并主要从工程的角度突出有效的改善对策,为改善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降低农村山区公路的交通事故率提供指导。

1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特征

1.1 事故多,死亡率少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里程、农村地区机动车以及驾驶员数量的迅速增长致使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近几年的农村山区公路建设,道路等级不断提高,道路条件不断改善,农村山区公路的事故致死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

1.2 下午和黄昏事故多

我们知道,下午2点到4点是人一天中最容易产生睡意的时段,也是农村地区群众出行的黄金时间,故下午事故发生较多;黄昏时分光线变暗,农村山区公路缺乏照明设施,驾驶员往往比较疲劳并抱有急躁心理,故黄昏发生事故亦比较多且发生死亡事故的比例也较大[3]。

1.3 交叉口事故多

一般来说,农村山区公路交叉口、出入口接入频繁,路通组成复杂、冲突点众多、几何设计不规范、视距不良、交通标志标线缺乏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4]。

1.4 碰撞事故多

农村山区公路道路宽度不足,交通组成复杂,超车现象严重是造成正面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路口众多、车辆安全性能较低是导致侧面碰撞事故多发的原因[5]。

1.5 摩托车和小货车事故多

摩托车和小货车是农村山区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车型,由于摩托车安全性能差,多为碰撞事故的受害者;小货车数量众多,失修失养,且改装车量较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在事故中小货车比例较大。

2 当前我国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组织原因

农村山区公路交通车辆挂靠现象普遍,运输组织化程度低,车辆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使用权被层层转包,外来车辆挂靠专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行车的安全动态无法掌握,使原来行之有效的预防性教育、检查、动态监控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形同虚设,行车事故频频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呈上升趋势。

2.2 人员原因

从文化素质来看,农村山区交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近年来,相当单位与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岗位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接受了一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专业技术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个体和社会其他运输业户从业人员多数均未通过岗位培训。道路运输企业缺乏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高级人才[6]。

2.3 公路原因

很多山区公路桥梁引道过短,且紧接急弯,外侧临水塘;小半径急弯多,导致视距不良;桥梁坡度过大,竖曲线半径过小,无法观察对向交通情况大部分道路宽度不足,车辆错车困难;部分路段两侧分布有水塘,缺少防护;全路段缺乏照明设施。

3 农村山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3.1 积极改善道路线形

在公路改造中,要保证弯道处有充分视距以及横断面改造。修复、加固路基路面,对于不同的路面破坏程度分别采用利用沙石、沥青等整平以及重新铺设等方法。改善交叉口的几何设计,保证交叉口处视距充分,结合出入口管理技术改建交叉口,使其具有满足行车要求的合理间距;保证出入口的视距和间距,合并过多出入口,改建接入位置不合理的出入口。在交叉口、出入口的改善对策中借鉴接入管理技术,提出适合农村山区公路交叉口的改善对策。

3.2 改善交通控制设施

在必要的位置合理设置标志标线;改善存在问题的标志标线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危险路段应设置对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如临水临崖处设置安全护栏。如若有摊点等其他障碍物侵占道路空间则严重影响交通行车环境,增加安全隐患。故应清除侵占道路空间的障碍物,保证道路通畅无助。

篇3

1.1 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农机安全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安全管理。由于拖拉机,特别是手扶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音大、车体震动性大,加之维保不及时,较易发生事故,现行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虽对拖拉机载人作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调查表明,拖拉机载人及超载运输是造成农机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1.2 农田作业(含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存在安全隐患 人们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几率较低,但每年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数量远大于道路运输的车辆数量(统计表明,前者是后者的10多倍),而且农田作业有一定的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因此,对从事农业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 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对策

2.1 培训一支技术过硬和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队伍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以乡镇农机站为主,县农机局派人指导,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培养一支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队伍,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其自身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2.2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人人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广大农民还应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规知识的宣传。采用广播、讲座、合作社培训、印发明白纸等形式,使他们能够掌握并宣传农机安全常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调查表明,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条例》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由此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又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与作业的人员和周围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农机安全作业章程,确保安全生产。

2.3 督促农机手按时进行农机年检,开展定期检查与保养

农机在年检及检查保养时,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确保农机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这就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后检查农机零部件及整机技术状况的良好习惯,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篇4

2旧路改造运营期间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①旧路改造的路基和桥涵应进行检测,必要时加固,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的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②旧路改造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场地和相邻通行道路间进行围护、隔离,保证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要做到剩余部分道路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应做到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应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③旧路改造部分,原有道路等级升级后,应更换沿线的交通安全设施,使其与之配套。④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通行。

3交通及沿线设施对策措施

①在公路上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识、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②路线设计时应考虑标志、标线的设置,并与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相互配合。标志、标线的设计应准确,充分体现路线设计意图。路侧设计受限制的路段,应合理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确保安全。③对于高填方等危险路段,建议采用适当防护等级的护栏。④可能存在坠物、弃物的地点,均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落网等适当的防护设施。⑤公路绿化应注意保证公路的视距要求,粗细树枝及矮林均不得伸入公路限界内,以免发生危险。⑥特殊情况下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养护作业时,应设置限制速度等醒目的交通警示、诱导等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改(扩)建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应进行专门设计。⑦交通标志。项目主要设置指路标志、禁令标志、预告标志等交通标志。项目无照明设施时,所设标志建议均采用反光材料制成,以提高交通标志的夜间可见功能,保证交通安全。⑧交通标线。工程的标线(路面标线)主要包括宽度不同、虚实不一的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立交斑马线、导向箭头等。根据道路的使用功能,分别表示出右侧路缘带、车行道、硬路肩以及交叉口的渠化标线车道指向,以便车辆各行其道,完善交通流的组织,达到行车安全之目的。⑨交通标志结构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10m高,重现期为50a10min平均最大风速值,并不得小于22m/s。

4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①运营管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和“一个承诺”。②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公路安全运营管理组织结构,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要设置直属于运营管理机构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得与其他部门合并设置;要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增强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④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公路沿线的交通设施的安全检查,如防护设施、交通信号设施、警示及预示标志、照明设施、报警设施和消防设施等,尤其是事故多发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路侧广告牌、牌匾和警示标志牢固性的日常检查;加强工作人员作业时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的检查;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⑤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公路交通情况的监测,对出现事故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公路尽快恢复畅通。⑥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运营。加强对公路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⑦建立完善的公路安全运营管理组织结构,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公路运营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得以协调、顺畅地进行。⑧配备齐全的公路、桥梁养护维修队伍,制定完整的公路设施维护检修规范、通过计划检修与故障报修相结合的方式,使公路各种设施、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公路、桥梁运行安全,提高养护维修反应速度,提高运营期间的安全可靠性。⑨制定完整有效的员工培训制度和考核上岗标准,通过激励手段与处罚措施相结合,促进公路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提高,提高安全设施的使用水平,保证公路安全运营。⑩运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对公路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报当地相关监管监察部门、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瑏瑡维护、维修时首先进行区域封闭,放置施工提示标志(大型施工从2km外即开始设置),隔离用的反光锥筒,以及必要的电子提示版和警示灯具等。长距离封闭区域,应有人昼夜值守,对碰倒的反光锥筒、警示标志等进行及时维护和摆正。其次是人身安全,每班组设置安全员至少一名,挥舞红旗或者警示灯具等,提醒来车注意施工地段,并监护班组人员安全。全体人员身穿橘红色施工服装,或着反光背心。三是管理职责,每次上路前应由养护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提示或教育,平时要加强安全培训,同时年初要层层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瑏瑢应加大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在永定河大桥设置监控、检查设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过大桥。

篇5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轨道交通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封闭的系统,有自己的信号指挥系统,比其它的公共交通工具更加安全。但是由于轨道交通运量大,设施设备的科技含量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形成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安全管理对于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现状

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例如指挥调度不当、司机失职、乘客缺乏逃生知识等,都很容易造成了城市轨道交通问题。虽然从硬件设备上来看,我国轨道交通都把安全问题放在了第一位,在设计时都考虑到了防和救的结合,但从管理角度看,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却还存在一些问题。从1999年和2000年两年中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类统计看,轨道交通中一般性事故与险性事故的比例为5∶4。从事故原因来看,一般性事故多是由于乘客没有遵守安全乘车规则造成的;而险性事故多是由于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引发的。此外还存在借车运营产生事故隐患的问题。

由以上轨道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中可以总结出存在于安全管理中的一些问题:(1)随着体制的改革,城市轨道交通部门安全监管的范围、人员、规章制度也都在变,这样就容易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出现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安全考核和相关措施不到位的情况。(2)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缺乏必要的手段,使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实施。(3)虽然硬件设施较为完善,但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防灾意识有待提高。(4)对乘客的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大,乘客缺乏发生事故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有关知识。

二、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若干因素分析

从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来看,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是人、车辆、线路以及法律等因素。

(1)人的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要以人为本,轨道安全管理也要以人为本。应充分考虑乘客的因素,保障广大乘客的安全。由于乘客的素质对轨道交通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乘客没有遵守乘车规则造成的,所以应加强对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减少由于乘客拥挤造成对轨道交通安全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疏忽引发事故的比例也较大,而且后果严重。几乎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与工作人员的失职有关系。

(2)车辆因素

地铁中虽然车站上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自动淋水灭火装置,但是车厢内为了防止触电均没有安装这种装置;此外,车厢虽然使用的是耐燃材料,但在燃烧后会散发大量的有毒气体。因此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充足有效,对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好与坏,会直接影响轨道交通的运行安全。

(3)线路因素

轨道交通是一个封闭式的交通系统,线路是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故的产生与线路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如地面轨道交通平面交叉口的密度较大、区间隧道内的照明条件差、缺少信号标志等都会影响交通安全。

(4)法律因素

在我国现有的轨道交通政策法规中,对安全管理虽有原则的、定性的要求,但缺少具体的管理条文及定量的衡量标准,也缺少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政策。

三、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手段

轨道交通作为现代化城市的快速交通工具,安全状况是其管理水平和各种质量的综合反映。“安全第一”是乘客的根本需求和首要标准。轨道交通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等诸多方面。除了一些突发性事故外,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有前兆的。为了更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从以下各方面着手来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1)加大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作为轨道交通的管理者,应建立和完善设备运行状况计量检测体系,确保设备运作的安全度; 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给职工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并结合人体疲劳周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经常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使工作人员掌握危险时保护乘客减少伤害的技能,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地组织乘客疏散。

(2)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教育

作为乘客,应该增加有关安全、文明使用轨道交通的知识。例如,在车厢内发生意外的事故时,处于第一现场的乘客应该及时阻止事故的恶化;在事故发生后应听从地铁广播和工作人员指挥,紧张有序地离开事故现场;平时应多注意站厅站台上的各种安全标识。

(3)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制定在发生轨道交通事故后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并尽快排除事故,保护乘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不仅可以指导各类人员的日常培训和演习,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准备状态,而且还可以指导应急救援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混乱而延误事故救援,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提高轨道交通系统的技术装备水平

为了保证轨道交通系统中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故障、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应尽可能地利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高科技手段。如采用高技术支持的信息管理、应急处置系统等来确保各种事件发生时的信息传输通畅以及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采用列车运行智能化调度系统,减少因人工疏忽所引发的各种故障或事故;采用线网综合运营协调系统,保证网络中各车辆的高效、安全、可靠运行。

四、基于安全信息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信息管理机制,同时还要有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体系作为前端支持系统。因此,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其引起的一些组织机构、管理程序、信息加工处理方式的变化。安全信息系统是安全管理组织的“神经中枢”,信息中心是安全管理活动的“大脑”,负责安全信息的响应和动作,指挥、协调人员和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并统一进程。要使该体系真正有效地运作,必须强化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和建立有效的安全信息响应保证体系。

1、强化安全信息采集

避免安全信息获取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是确保安全信息收集准确、及时的前提条件。安全信息的采集包括采集内容和采集渠道。

2、推行消除隐患的全过程管理

全过程管理的核心是强调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管理,以对隐患的发现、登记、安全整改措施等实行全过程管理,并将其传送到安全信息中心。对设备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其检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应传递到信息中心,并将所得信息纳入信息系统备案待查,以指导生产现场正常运行,整理分析出重要隐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落实安全信息采集制度

对安全信息的收集除在组织上保证外,更重要的是要给予制度上的保证,需制定一系列信息运行办法、管理制度、奖惩方案,使每个安全员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

4、建立立体的安全信息获取网络渠道

为了使安全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处理、存储等有制度保证,应建立严密的纵横交织的安全信息网。纵向安全信息网是指由企业决策层、职能部门、作业班组组成的多级安全信息网,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各级安全人员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信息的收、发、送工作;横向安全信息网则是由各级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生产单位等组成的安全信息网,依据所规定的义务和程序,及时将有关的安全信息送到安全信息中心。

五、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1、做好有关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作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因此,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只能依靠行政手段来完成。虽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一样,都具有强制性特征,但是在明确性和稳定性这两方面却无法与法律手段相比,所以尽管目前依靠行政手段建设的安全管理体系还比较稳定,但是仍然存在着长期隐患。笔者认为,可以首先可以通过建设地方法规的方式来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在取得成效和积累经验的同时推动国家法律法规的建设。

2、对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进行合理把握

我国目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规模大多较小,并且存在着身兼数职、专业人员匮乏等情况,无法充分发挥出相应的监管职能。笔者认为,目前已经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可以采用试点的方式完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监管部门建设,同时保证该部门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商之问的独立性,并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的规定。待一段时

3、明确对设备质量安全的要求

想要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实际效果,就必须要拥有相应的设备支持。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形成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所制定的有针对性的设备质量要求体系。就各地的实际营运效果来看,在营运初期,城市轨道交通的盈利性往往较差,所以对于设备质量安全的要求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做到规定要求的设备必须投入,规定之外的,由运营方和投资方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投入,以免使运营商因为过高的初期投入而放弃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中。

4、做好评估和审核工作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到正式投入运营的这段时间内,运营商必须邀请当地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等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估,这也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申请运营许可证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在进入正式运营阶段之后,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是由安全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果运营商在明知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做出任何的整改决定,那么安全监督部门就应视实际情况予以吊销运营许可证的处理。

5、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想要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就必须从工作人员和乘客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工作人员,除了要安排有关考试科目来促使工作人员对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外,运营商或安全监督部门也应注意定期对那些正式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在巩固旧知识的同时帮助他们了解新的安全内容。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进行安全演习来锻炼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乘客方面,则主要依靠宣传板、宣传报、乘务人员宣讲等活动使他们了解如何预防和应对突发的安全事件,另外,就是要严格要求乘客的乘坐行为,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在融合进入我们的生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安全隐患,只有绝对的危险,没有绝对的安全,这就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把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放在心上。我们还应当分别从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做好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并且做好应急措施,将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 崔艳萍;唐祯敏;武旭地铁行车安全保障系统的研究[期刊论文]-都市快轨交通 2004(03)

篇6

关键词: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山东五莲

随着农业机械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中,在农业现代化中起主导性作用。五莲县的农机数量年年增加,机械种类也逐年增多,作业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目前,全县有各种农机362 719台,但由于农机管理技术不规范,致使农机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上升。如何充分发挥农机作用,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机综合效能,及时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降低农机事故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目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现将五莲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1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道路运输的农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五莲县是个纯山区县,除国道、省道外,其他乡村道路基本是弯弯曲曲的盘山路,路面比较窄。道路运输车辆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增机)和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五莲县农机安全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安全管理。由于拖拉机,特别是手扶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较其他车辆差、噪音大、车体震动性大,驾驶人员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低,尤其是偏远山区农村的拖拉机维修保养不及时,在从事道路运输过程中较其他车辆更容易发生事故。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法规中,明确对拖拉机载人作了禁止和限制性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的较贫困的山区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老百姓赶集走亲访友,为了一时的方便,托亲找熟人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多年的农用车交通事故调查表明,凡是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另外,个别农用车驾驶员为了挣钱而超载运输也是造成农机交通事故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这样的事故在五莲县每年也发生几起。因为车辆超载导致方向失控、制动失灵,在爬坡时车辆因车头货物重易向后滑,尤其是在山区弯弯曲曲的道路上,更容易造成翻车或滑入山谷等交通事故。

1.2农田作业(含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存在安全隐患

农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人们往往认为农田作业环境简单,人员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与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相比虽然相对发生事故的几率较低,但每年从事农田作业的机械数量远大于道路运输的车辆数量(统计表明,前者是后者的10多倍),而且农田作业有一定的季节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依然较大,如五莲县每年发生近100起农田农机事故。为此,对从事农业田作业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不能放松。

2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2.1培训一支驾驶操作技术过硬和法规意识强的农机驾驶员与操作技术人员队伍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法》(以下简称《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把住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以乡镇农机管理站为主,县农机局派人指导,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技术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现代化作业中,充分发挥其自身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2.2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人人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广大农民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规知识的宣传。采用有线广播、电视讲座、农村黑板报、印发明白纸等形式,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规,宣传农机安全常识,并在生产中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调查表明,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为此,《条例》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由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又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与作业的人员和周围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农机安全作业章程,确保安全生[1]。

2.3督促农机手按时进行农机年检,定期进行检查与保养

农机在年检及检查保养时,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确保农机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进行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使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4充分发挥农机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农机违章作业监督检查力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站应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还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督和整治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主要路段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安全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忽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特别是春节前后,趁农机管理部门放假之际,非法从事客运工作,从中牟取暴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路况环境较差,农机运输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另外,在农忙季节特别是“三夏”和“三秋”大忙季节,农机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应该集中精力,充分调动一切人力、物力,做到县包乡镇,乡镇包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严格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性[3]。

2.5农机监理部门要依照《条例》规定处理好农机事故

农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依照《条例》规定,本着以责论处的原则,处理好农机事敌[4-6]。对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及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比较容易认定。但对于拖拉机违章载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处理部门一般都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很多事故处理表明,这样划分事故责任是不客观、不全面的,更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一些违章搭乘拖拉机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33条规定:“货运汽车排车、拖拉机排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和罐车不得载人。”根据这个规定,利用拖拉机载人的驾驶员和搭乘拖拉机的人员其行为都是违反《条例》的。调查表明,拖拉机载人大致可分为3种情况:一是驾驶员主动要求行人搭乘自己的拖拉机;二是行人主动且迫切要求搭乘拖拉机;三是行人在驾驶员不许可的情况下强行搭乘拖拉机。因此,事故处理部门在处理拖拉机违章载人事故时,应根据《条例》规定和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以上3种不同情况来划分驾驶员与搭乘者的责任。这样做对驾驶员和违章搭乘者都能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农田作业农机事故的处理,应根据《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生事故的责任大小来论处,以便教育广大农民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消除各种农机事故的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3结语

实践表明,五莲县农机管理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总结过去农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农机安全生产中的隐患,从而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认真坚决地予以实施。由分管农机的副县长挂帅;由县农机局具体领导,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分片包干,严格奖惩。这样充分调动了县、乡两级农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农机事故发生率也逐年降低。近3年来,五莲县各种农机事故由过去每年发生几百起降低到现在每年70起左右,每年可挽回经济损失逾3 000万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4参考文献

[1] 王恩计.肥东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农业装备技术,2009(3):47-49.

[2] 卢专琪.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农机化,2009(6):45-47.

[3] 杨百峰.当前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山东农机化,2008(12):9.

篇7

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道路问题也表现的越来越多、越发复杂,交通运输业应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实现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的总体平稳,为保障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工具与环境因素 事实说明,引起交通运输事故的原因可能是交通工具本身的状况欠佳所造成的,也可能是环境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交通运输工具本身有良好的质量,才能确保企业交通运输的安全进行,但是当前有很多单位很多人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对运输工具不够重视,没有做好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没有制度性的进行修理与检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外部环境的不良影响也导致了交通运输安全的隐患,在我国道路运输业这一块的违规违纪现象屡屡发生,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为了引发交通事故的源头。群众安全意识差,甚至有章不遵,明知故犯。由于人民群众参入交通的安全意识非常淡薄,有的人不走人行道,却走车行道;有的在车辆临近时猛然横穿公路;更有人有章不遵,明知故犯,就是不走人行道。违章占道,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挖乱占现象严重。

(二)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够,技术素质有待提高 交通运输人员普遍存在技术素质偏低的现象,很多运输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职业培训,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上都有所欠缺。他们忽视了交通运输中的一些超载、超速现象和行为,从而引发管理上的问题,多数运输人员不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交通运输人员在安全和法律方面的意识薄弱,他们在行为上不收管控,导致不能合理的完成交通运输任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阻碍了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也对驾驶者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三)管理体制欠完善 必须建立符合当前形势下的合理体制。目前很多企业还沿袭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管理理念,仍然还在使用传统的旧规章制度,不能真正有效满足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要求,不能与市场经济合拍,与当前的体质格格不入,使脱离了当代企业交通运输发展与管理的需要,非常不利于企业交通运输的持续、安全发展。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应该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日常检查的范围包括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切实地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道路施工现场管理 药更好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常常通过养护和维修等办法加以维护。一些道路以不断施工来完善道路的运输功能,并达到养护的目的,这对正常运行交通设置了一定的客观难度。为确保施工期行车安全,在对施工单位严格进行施工审批行政许可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尽早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公安、路政在施工期间要检查施工作业时的标志、标牌摆放和设置情况,使其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交通安全。

(三)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来讲,运输驾驶人员普遍素质偏低,这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要高度重视对驾驶人员的技术和专业素质的培养。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慢慢在无形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让他们树立起全面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从事交通运输行业者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所聘用驾驶员一定是通过了严格考核的,他们必须掌握熟练的基本驾驶技能,并懂得交通理论知识,文化水平素质和思想道德以及身体素质要较好。其次,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状况,对于违规违章者绝不能手软,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企业中的驾驶员队伍整体的良好状态,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共同发展。最后,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参加交通运输驾驶员一定要具备合格的从业资格证。

(四)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规避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交通安全运输管理上,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一方面,需要定期开展安全运输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合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对车辆查宿、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指导监督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执行运营车辆定期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运营车辆,要停止运营。

(五)坚持运输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运输秩序 以“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为中心,建立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在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中。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等非法运营行为,净化营运队伍。强化客运企业营运资质的动态管理,实行运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企业执行限期整改、留查、清退流程。对危险品货物运输实行严格审查许可制度。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注意监督相机构健全组织,给他们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健全安全生产硬件的同时,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做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争取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六)提高运输经营门槛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提高交通运输经营门槛,在给运营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证时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再给予科学客观的企业经营资质评定。要严格核查有意愿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当事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条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批准。再者,强化平时的监督考核,在经营者中一经发现资质“缩水”者,立即强行其整顿修改,并且企业要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对于那些整改超过规定时间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降低其经营资质,如还不整改,继续采取整顿措施直至吊销其交通运输经营许可。

(七)制止超载、超限现象 在交通运输业中,超载和超限运输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严重的损坏了公路设施,也常成为了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运营商只看重经济利益,冒险超载超限运输,对此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

总之,经济的发展需要道路交通运输动脉的畅通,更需要交通安全作为保障。这就需要司机、交通职能部门等相关部门重视道路的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方可使交通道路动脉畅通无阻。

参考文献

[1]杨晓光.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篇8

第二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村(社区)长为辖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提出管理对策,落实经费保障,并组织实施。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四长”负责制的内容

第四条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应构建,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效机制的要求,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社区)应设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上下协调一致,纵横配合紧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级管理网络。

第五条市、县区乡镇政府成立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构,应由政府主管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向同级职能部门和下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文,提出具体要求,部署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本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提出予以表彰奖励的意见,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解决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应坚决落实。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工作应每年签订责任书。上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乡镇政府与村社(社区)各单位、部门、村社与车主及驾驶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具体到每一个企业,伸延到每一名车主、驾驶人及从业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及事故预防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察检查和宏观管理。市政府每半年,县(区)政府每季度,应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督察、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

县(区)级人民政府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处置突发事件交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组建村级社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或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应亲自挂帅,村(社区)干部全体负责,驻村干部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以领导小组为依托,村(社区)干部为主体,驻村干部为先导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列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区)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乡镇、村社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县(区)乡(镇)政府具体负责督促、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职能部门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意见,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赶集、庙会等群众集中的有利时机,强化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宣传的内容。

第十六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村委会(社区)应当加强对本村(社区)村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着预防与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妥善处理负责。组织制定应对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安、交通、公路、卫生、城建、运管、农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

遇有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互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第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签署后,由该级政府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助,有关部门应服从指挥和调度,积极参加,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市、县区两级交通事故救援网络,确保交通事故伤者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在组织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或隐患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查处。

法律、法规对查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个人,人民政府应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成交通、公路部门对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存在隐患的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对道路安全情况进行评估,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力度,及时修复水毁、坍塌路面,改造急弯、陡坡、窄路、窄桥、傍山险路,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线,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养护,落实养护、施工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应组织力量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二十三条对通行的道路存在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的点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治理措施,接到报告的政府应责成公路、交通部门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整改意见专题上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向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未予治理,由于道路原因而在此路段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管部门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路段,工程主管部门应告知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设施,配备安全员。对不按规定施工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施工单位及主管单位的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级交通、公路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公安派出所应根据辖区道路状况,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行车安全确有严重影响的应适时组织人员疏导交通、撒沙防滑,必要时可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封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以保证交通安全。

第五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对公安、交通、运管、公路、农机、工商等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监督、指导各有关部门强化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督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组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路面监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从严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重点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考核,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驾驶证的核发,严格机动车辆牌证发放及检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报废、改装车辆管理。认真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治意见和建议;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从严处罚交通肇事者。

三)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客运市场发展规划,强化客运站点源头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进出站管理制度,禁止站(点)外发车。负责运输企业的资质审定,负责农村客运站点、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运输行业安全源头监管,严把客货运从业人员资质关。督促、检查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制度。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二级以下公路夜间禁行30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规定。合理调配客运班线,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乡村道路发放大型客运车辆。加强汽车性能检测、车辆技术等级划定以及二级维护。强化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行业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四)公路、交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本辖区公路建设和运输发展规划,实施市内国省道、县乡道、通村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和管理,对新建、改建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确保设计合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路段,组织专家实地勘察论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参与取缔占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等违法占道问题,纠正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农机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严格农机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定期向政府汇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农机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农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交通事故,规范农机销售市场。

六)城建、工商、质监、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监察、规划等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章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职责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直接负责监督村社区落实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及预防事故的职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八条乡镇、村(社区)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农业机械以及车主、驾驶人的源头安全管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基础台帐,对各类车辆、驾驶人、车主实行户籍化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村委会(社区)应督促新购车辆挂牌入户和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培训、考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乡镇、村(社区)应建立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信息员制度。

第七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实施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实施内部交通安全工作;

三)保障交通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

四)教育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登记其驾驶证和身份证件;

七)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组织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设施和道路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交通事故多发单位和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靠实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改进交通安全设施。

篇9

交通运输人员普遍存在技术素质偏低的现象,很多运输人员没有参加过专业的职业培训,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上都有所欠缺。他们忽视了交通运输中的一些超载、超速现象和行为,从而引发管理上的问题,多数运输人员不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交通运输人员在安全和法律方面的意识薄弱,他们在行为上不收管控,导致不能合理的完成交通运输任务,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阻碍了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也对驾驶者本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二)管理体制欠完善

必须建立符合当前形势下的合理体制。目前很多企业还沿袭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传统管理理念,仍然还在使用传统的旧规章制度,不能真正有效满足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要求,不能与市场经济合拍,与当前的体质格格不入,使脱离了当代企业交通运输发展与管理的需要,非常不利于企业交通运输的持续、安全发展。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应该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日常检查的范围包括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切实地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道路施工现场管理

药更好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常常通过养护和维修等办法加以维护。一些道路以不断施工来完善道路的运输功能,并达到养护的目的,这对正常运行交通设置了一定的客观难度。为确保施工期行车安全,在对施工单位严格进行施工审批行政许可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尽早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公安、路政在施工期间要检查施工作业时的标志、标牌摆放和设置情况,使其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交通安全。

(三)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来讲,运输驾驶人员普遍素质偏低,这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要高度重视对驾驶人员的技术和专业素质的培养。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慢慢在无形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让他们树立起全面的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从事交通运输行业者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所聘用驾驶员一定是通过了严格考核的,他们必须掌握熟练的基本驾驶技能,并懂得交通理论知识,文化水平素质和思想道德以及身体素质要较好。其次,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状况,对于违规违章者绝不能手软,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企业中的驾驶员队伍整体的良好状态,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共同发展。最后,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参加交通运输驾驶员一定要具备合格的从业资格证。

(四)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规避风险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交通安全运输管理上,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防范措施。一方面,需要定期开展安全运输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合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对车辆查宿、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指导监督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执行运营车辆定期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运营车辆,要停止运营。

(五)坚持运输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运输秩序

以“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为中心,建立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在道路运输业管理工作中。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等非法运营行为,净化营运队伍。强化客运企业营运资质的动态管理,实行运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企业执行限期整改、留查、清退流程。对危险品货物运输实行严格审查许可制度。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注意监督相机构健全组织,给他们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健全安全生产硬件的同时,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车辆技术状况,做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争取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六)提高运输经营门槛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提高交通运输经营门槛,在给运营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证时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再给予科学客观的企业经营资质评定。要严格核查有意愿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当事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条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批准。再者,强化平时的监督考核,在经营者中一经发现资质“缩水”者,立即强行其整顿修改,并且企业要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对于那些整改超过规定时间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要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降低其经营资质,如还不整改,继续采取整顿措施直至吊销其交通运输经营许可。

(七)制止超载、超限现象

在交通运输业中,超载和超限运输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严重的损坏了公路设施,也常成为了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一些运营商只看重经济利益,冒险超载超限运输,对此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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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道路交通基础差

很多油田区道路等级比较低,一些危险路段十分难以治理。油气区普遍都是农村道路以及油田相关企业自己修建的道路,在建设的时候尽量简单就行,其一般没有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一些基本的交通设施几乎没有。在危险路段出现时事故时,有可能会得不到及时性治理。

1.2没有道路交通标志以及防护设施

在油田区中的民众在道路上行走时,其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深,尤其是在一些农村道路上,摩托车辆十分常见,并且其行驶的速度十分快,在道路上穿插了油气田的运输车时,就有可能会出现碰撞的安全事故。一些道路还没有路灯,在夜间行车的时候就有可能致使车辆碰撞或者是和行人发生碰撞等事故。由于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设置不科学的原因,这让油气田区中的一些道路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1.3油气区的住户交通意识不高

一些地方性的警力不够,对油气区中的农村道路管理不是很到位,基本上是属于盲区。且农村住户对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认知不够,没用自觉遵循相关法律的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认知,这样就让油气区中的交通道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有些地区没有公交车,出行十分的不便,这样就会导致村民在出行的时候随便搭乘车辆,有些违规的车辆在道路形势比较复杂的路段行驶。这样就为油气田车辆带去严重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发生车辆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

2风险预控管理以及对策

2.1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对油气区而言,道路交通损失预防措施方面具体包含了驾驶管理、机械可靠性以及道路合理规划等等。要在根本上对风险进行防治,除了对道路进行合理修建以外,还要对驾驶人员进行管理与研究。要对油田内部驾驶员以及外聘驾驶员在驾驶适应性以及安全驾驶能力方面进行培训,在车辆设备以及驾驶员安全方面,必须要坚持将车速以及反违章等相关的措施,有需要还可以在油气田内部发放准驾证以及相关制度,这样就能够在根本上做好对事故的预防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增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以此提升车辆具备的安全性以及可靠性。同时还要做好油气区自修道路的规划以及治理工作,一般是对道路状况进行概念,要对道路以及相关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让其保持在良好的运用状态中。油气田的生产部门还要与油气田中的交通安全部门一起做好排查工作,要经常性的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要和工作驾驶员一起,对不同情况以及不同时间路段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出相应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此对风险进行控制。

2.2降低道路交通安全损失

对油气区道路损失减少措施中包含了车辆安全技术运用以及事故紧急救援系统等等。其中汽车被动安全技术是当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中或者是之后,使用车内保护系统等技术。要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损失,就要对交通事故进行预防与减少,在油气区建设交通道路要将安全因素考虑进来,合理建设道路,增加在道路安全设施上的资金与人力投入,科学规范以及设置相关标志。并且正确的总结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安全驾车的方面考虑道路的标准设计,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具有的科学性以及有效性。一些事故发生比较多的地段,油田企业中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和生产部门做好相应的整理工作,增加控制以及管理,并且要加强对道路的设和以及验收等相关工作,以此减少由于道路原因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对经过乡村的交通道路,要让当地政府和油气田的交通安全部门进行联合治理,对一些村民的违章建设以及乱摆放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对路面进行清理,从而制造出良好的运输环境。

3结语

综上所述,在油气田中的道路是保障其正常运行的关键,对其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及管理具有着实际性意义。要对其中存在的具体风险进行分析,从道路安全设施以及交通意识方面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做好事故预防以及降低道路交通损失的方式,以此对油气田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性保障。

参考文献:

[1]周丽.油田专用道路评价及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电子科技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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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汽车出租行业快速增长,出租车在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活跃了客运市场的同时,也在给城乡交通带来压力。出租车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事故隐患层出不穷。笔者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以莱西市出租车常见违法行为的成因为例,浅谈如何规范出租车行车秩序,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

一、莱西市客运出租车的基本情况及常见违法行为

(一)出租车企业及车辆规模

2015年莱西市公交一体化改造结束后,共有客运出租汽车公司3家,出租车287辆。其中莱西市客运服务中心110辆,青岛莱西巴士有限公司19辆,青岛交运温馨的士公司158辆,车辆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车主每年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

(二)出租车常见违法行为

从目前出租车运行情况来看,当前我市出租车主要存在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随意掉头,招手即停。二是乱停乱靠,影响通行。三是占道停放,违法临时停车。四是超速驾驶,争道抢客。五是安全意识淡化,开车时接打电话、逆行等违法行为时常发生。六是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在夜间交警下班时或无电子警察路口闯红灯,违法营运。七是驾驶员服务不规范,出租车不打表、乱要价、拒载、服务态度差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经多次整治,但至今没有根除,市民反响较大。

二、出租车违法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公司管理缺位、服务质量不高

莱西出租汽车经营模式以挂靠经营为主。企业在取得经营权后,由司机个人购车,以企业名义上牌,办理营运手续,企业收取管理费,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手段,由此企业和司机之间产生了产权不清晰、企业管理不到位、劳动关系不明确等一系列的矛盾,利益驱动使行业稳定问题突出。

(二)法规意识薄弱、管理力量不足

出租车从业人员中,近一半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出租车公司、运管部门对出租车的管理,很多时候都流于形式,即使召开安全会议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出租车公司只管收取管理费用,很少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或处罚,使得市场问题频出,违法现象频繁。

(三)转包现象存在,行业隐患较大

莱西市城乡公交化改造后,交运新增的156辆出租车基本以大包或小包的形式承包给了社会人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不少司机仓促转包出租车后就上路,因为没有经过岗前培训,服务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复杂,整体素质不高。

(四)非正规出租车整治不彻底,缺乏有效措施

目前,莱西市存在的非正规出租车情况复杂,有黑出租、三轮车、代驾车辆以及滴滴打车、快车等,整治取证难、打击难、易反复,出租车市场受到严重挤压,企业、车主利益受到影响。

三、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出租车行业作为城市的文明窗口行业,它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就业和日常出行,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管理水平。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子显示屏、宣传车、下发宣传通告、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出租车运营规范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出租企业的管理

一是对企业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包括车辆安全运行、车辆违章、投诉、车容车貌、服务评价和新闻宣传等考核指标。年终考核是对企业的综合管理状况的考核。通过考核切实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要求企业重视交通安全,落实车况例检制度,坚决把事故隐患排除在出车之前。二是落实奖惩措施,对客运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不准上路营运,从而提高其行业自律的自觉性。

(三)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是建立出租车投诉台账,对查实的拒载、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按照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对出现违章投诉3次以上的车辆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最高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对违章行为多、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坚决予以清退。二是每月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行业主管部门抽检企业10%的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及各类违章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一是加大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交警部门在搞好宣传、教育促使其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的同时,要经常性的开展出租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结合日常化的管理,对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不留情面,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同时,采用无缝隙执法方式,实行集中整顿与联合整顿相结合,节假日整顿与早中晚整顿相结合,程序执法与便衣执法相结合,对无证营运的黑车、三轮车、残疾车等,要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二是加强对节假日、交通高峰等期间的安全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乘客交通安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全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出租车日益成为城市交通运输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出租车违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光靠哪一个部门是不够的。要想治理出租车违法乱象,营造文明的出租车形象,需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疏治结合。

参考文献:

[1]姚志刚,袁球明.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管理理论与实践[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10)

[2]徐帮学.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全集[M].银声音像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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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3-0369-01

1、危险化学品相关概念

1.1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1.2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

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全过程。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从而使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导致执行力不够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制约了对违法行为人和企业的惩处力度。交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执勤执法,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违规行为不够明确,处罚力度较小,只处罚驾驶人,而不涉及危化品运输的源头企业,从而使得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2.2 监管部门较多,管理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管理的盲区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危化品相关许可证以及危化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监管主体,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输相关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然而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较静止状态容易引发事故,因此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造成源头与动态管理的不协调,致使管理脱节,各项措施难以落实,阻碍了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的有序发展。

2.3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危险化学品混装

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不足,为节约运输成本,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时,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装,一旦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就有可能引起更严重的事故。

2.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培训不到位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一旦危化品发生泄漏,他们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甚至有些驾驶员、押运员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不强,无视其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存在违规驾驶等现象。这些因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足,导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频发的现象也是不可小视的。

3、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监管对策

为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境。

3.1 从源头上控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管部门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

要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公安、交通、安监、质检、环保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统一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监察力度,保证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对安全要求高,政府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岗位责任制,制定强制的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 加强动态管理。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强化路面日常管理,坚决制止违规的车辆和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

作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装卸工具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在明确了政府及企业的职责后,做到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认真负责,形成长效机制,使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有序发展。

3.2 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及社会舆论的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需要政府、运输企业及社会公众形成合力,联合保证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各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安全管理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交警开展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熟悉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社会公众参与进来,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监督其工作人员上岗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工作。同时还应有针对性的将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等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通过开展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及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

3.3 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路途监管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就必须严格实时监控和管理, 确保驾驶及押运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通过建设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监管平台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手续,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以此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动态监管。

3.4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机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防范是重点工作,而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出现违规行为或事故,需要有效地加以处理、控制事故的发展, 因此建立有效的违规处理方案和专业的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配备专业的人员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对于超载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一经查获,除依法处罚外,还须专业处置人员将违法车辆押运至专用停放场所进行卸载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应急管理, 健全应急救援技术和信息支持系统, 培养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保证不同的应急事件有与之相对应的处置方法,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4、结束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动态危险源, 发生事故危害严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受管理、人、车等多种因素影响,对上述因素均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在管理方面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明确职责,加强执法力度,对人要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对车辆要加强检查,对违规车辆要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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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制约因素

1.1主观因素

施工组织不到位,施工区域划分不合理,部分管理人员对养护工作不重视,现场管理不到位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给养护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1.2客观因素

气候因素、施工环境、车辆载重情况、车辆自身质量问题、路基路面质量状况等,都会影响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大雾、雨雪天气、交通拥堵等,会给养护施工带来安全隐患。

2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包括路基路面保洁、桥涵保养、路损维修、绿化浇水等,这些工作比较分散,一些养护施工人员为了简单方便,忽视设置交通标志,或者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较低,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给养护施工带来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施工安全组织工作不到位

一些养护施工单位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能有效落实。施工前忽视对养护施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导致他们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认为对养护施工路段比较熟悉,忽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施工警示标志牌摆放不规范,或者没有摆放警示牌[1]。当养护施工的工作量较大时,一些养护施工单位任意扩大警示牌的摆放范围,导致行车道狭窄,严重影响车辆顺利通行,甚至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2.2施工安全现场管理混乱

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往往没有按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一些养护施工单位尽管设置安全员,但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些养护单位工作人员着装不整齐,养护人员在施工区域外走动或休息,甚至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伤亡事故。施工现场作业区外任意堆放机具、施工材料、杂物,随意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掉头、逆行,施工作业车辆标志不明确,未能发挥应有的指示作业,给现场养护施工带来安全隐患。

2.3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

对受损、缺失的交通标志未能及时更换和补充,根据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开展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摆放交通标志,但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方便施工作业,未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施工现场交通标志设置不齐全,摆放不合理,或者交通标志出现丢失、损坏、倾倒等现象,得不到及时更换和补充[2]。一些驾驶员由于疲劳驾驶,夜间行车视野受限,将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标志压坏或者撞飞,甚至破坏封闭施工作业区域,给养护施工作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3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3.1重视养护施工安全组织工作

做好养护施工安全组织工作,结合具体工作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养护施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合理设置施工班组,严格落实养护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施工人员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牌,但注意不得占用行车道,为车辆顺利通行创造便利,实现对交通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

3.2加强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是十分关键的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对策。3.2.1重视养护施工单位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养护施工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书、相关批准材料、施工现场管理和封闭方案。必须严格审核每项材料,确保满足要求才允许施工单位开展养护施工作业。3.2.2严格养护施工作业准入养护施工前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要求,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路政部门应该给予指导和协助,未办理手续的,不允许进场作业。超过施工封闭期限而未完成养护作业任务的,需要重新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实行严格的施工作业准入制度,推动施工作业顺利进行。3.2.3明确作业控制区的布置方式养护作业区一经划定,不得任意变更,对绿化养护、边沟维修、护栏板更换、交通标志维修或更换等作业,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作业控制区。交通标志摆放时,要顺着交通流的方向设置,拆除时则逆着交通流方向[3]。对当天无法完成的养护施工作业任务,要对道路进行封闭,为后续养护维修创造便利。3.2.4重视施工作业车辆管理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必须设置鲜明、醒目的作业标志,办理车辆通行证。实施绿化浇水作业的车辆,尾部要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道路检测车进行道路性能检测时,车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3.2.5提高隧道养护施工作业管理隧道内养护施工作业要事先将施工封闭时间告诉管理处,由管理处将隧道入口信号灯变为黄灯闪烁,车道指示器变为“×”,隧道入口前方1600m处设警告标志,以后每隔200m设置警告标志。隧道施工封闭作业时,要在入口设安全员指挥交通,并用交通标志封闭养护作业车道,每个标志间距在10m之内。3.2.6落实养护施工安全管理考核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封闭手续前,应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严格管理考核工作,对养护施工作业现场混乱,标志缺失、受损的单位,要根据《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评分办法》扣分,每分值100元。从而更好地约束施工单位各项工作,使他们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促进养护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3合理设置交通标志

及时更换和补充受损、缺失的交通标志,严格按要求摆放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标志齐全、规范、有序,为施工创造便利。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引导工作,避免损坏交通标志,当驾驶员损坏交通标志时,要及时修复和补充,为养护施工创造便利,保障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3.4注重养护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针对养护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意识薄弱,责任心不强的现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十分必要的。3.4.1安全教育采用日常教育、特殊教育、进场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水平的提高。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开展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作特点、内容和任务,明白养护施工潜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利用现场授课、集中学习、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养护施工人员开展技术、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4]。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工作,让施工人员掌握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为养护施工顺利进行奠定基础。3.4.2安全培训熟悉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和操作技术要点,了解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掌握养护施工安全操作技能,对工作人员开展施工应急预案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范要求,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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