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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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XX区安监局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夯实企业底数,加强安全检查,对辖区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开展整治,消除了安全隐患。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根据2017年排摸的数据,xx区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总数为3家,经过近半年的整治,目前还是3家。各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各乡镇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均建立了“一企一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区暂未发现涉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企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xx区安监局领导对此次涉粉尘爆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各乡镇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全区各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各乡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档”进行了更新完善。
(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区安监局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各乡镇对现有的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家底清楚、台帐齐全、预案健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对防范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关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加强警示教育,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安全意识。
硫磺是化工领域的常用材料,是当前我国普及推广的制备硫酸的常规工艺原料。硫磺的化学特性决定了其危险性以及预防火灾与爆炸的必要性。硫磺在装载、产出流程中极易生成硫磺粉尘,并且粉尘起爆能量低、爆炸浓度无法管理,如果硫磺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攀升到30克/平方米、点火极限攀升到3mJ,就会出现火灾隐患,引发爆炸。产生硫磺粉尘的根源,首先是气候燥热,空气湿度数据不达标;其次,是凌晨静风效应,空气不流通导致硫磺粉尘堆积造成的。
1.硫磺制酸生产工艺简述
固态硫磺通过胶带运输到熔硫槽消解后在传送到粗硫槽。精制粗硫泵经过焚硫炉流进进料泵、液态喷枪等输送到燃化炉中,在燃烧塔中,通过筛滤,干化的大气与硫磺反应形成二氧化硫气态物,二氧化硫透过废热炉吸取热量后转化成中压饱和蒸汽。二氧化硫在转化设备中转换为三氧化硫、混合气态物质,混合气态物经过三段转换设备、换热设备,二氧化硫被转换成三氧化硫,并在省煤器内冷凝。最终,冷凝的三氧化硫在烟酸塔内与循环盐酸反应生成硫酸。硫酸制备工艺过程图见下图。
2.硫磺制酸关键化工品危险特征分析
硫磺制酸流程中牵涉到危险性较高的化学品包括原料硫磺、中间生成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催化元素五氧化二钒、成品硫酸。(1)硫磺(主要成分)的危险特征分析硫磺的重要组成元素是硫,其比例大于等于99.5%;外表是黄色的微粒状、片状或块状固态物;熔点是113摄氏度,自燃点达到260摄氏度,燃点是248-260摄氏度,闪点达到160摄氏度;在大气中的起爆下限数据30克/立方米,极限爆炸压力能够达到2.97千克/立方米。其风险性阐述如下:硫磺的毒理物质并不多,然而硫磺粉尘爆炸却不得不防。硫磺是《危险化学品分类和编号GB6944-2012》内明文指出的易燃易爆品,与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应时燃烧温度急剧攀升,与氧化剂混淆能够转换为爆炸性混合物,遭遇火灾、气温高的环境时会失火;粉尘会携带.达到几千伏或几万伏的静电,碰触形成的高温与火焰会让硫磺粉尘爆炸事态失控;通常状况下,硫磺粉尘比易燃气态物更容易爆炸,然而燃烧速率与爆炸压力相较于易燃气态物偏小。硫磺在装载、生产流程会形成粉尘,极易在货仓地表、房屋、墙壁以及其他建筑部件上堆积,并且硫磺粉尘爆炸下限很小(30克/立方米),最小点火能量小(3mJ),一不留意就会形成火灾爆炸隐患。例如,2008年某化工企业硫酸厂在装载阶段,因为空气湿度不够,夜晚空气对流性不强,导致胶带运送中心坑内硫磺粉尘汇集,在外界能量的影响下,导致粉尘炸裂。该事件导致7人丧生,32人受到伤害。(2)火患爆炸危险性硫磺的生产厂房大部分区域均为火患严重、极易发生爆炸的区域。首先,生产区域涉及的火源种类繁多,分布极广,主要是明火、设施设备修理火源、地区外生活火源、高温表面与静电火花等。另外,厂房中车辆的烟火等。发生火灾爆炸事件大部分原因是由于维修过程违反制度规程引起的明火、抽烟等,因此导致的损失不计其数。另外,生产工艺中牵涉到的电气设施品种很多。包括变压设备、配电开关、电气设备等。使用包含220伏、380伏的低压配电系统、电气传动设备、照明设施、防雷接地设施、线缆等。而电气火花是一类常规的火源,在供电、变电、配电、用电系统中的电气设施、线缆,在不正常的状态下会诱发电气故障;处理不当会导致火患演变成灾难,导致人员生命财产受到波及。例如,硫酸罐中液态硫的气温通常应管理在130-150摄氏度,假如液态硫的气温攀升到255摄氏度就会形成火警。并且,硫磺在燃尽之前,会释放二氧化硫与氧化物中的毒性气体或侵蚀类气体。与强氧化剂形成剧烈的化学作用,这也是导致火患或火警甚至爆炸的主因。(3)对身体的威胁硫磺对身体有着巨大的侵害,其粉尘扩散阶段会形成大气中的毒害性微粒。硫磺粉尘极易吸入喉管,并通过食道流入身体中,导致身体出现灼热感。呛咳、咽喉痛等伴有发生,吸进硫磺粉尘会诱发鼻炎或呼吸道感染。
3.硫磺粉尘威胁在硫酸生产工艺中的预防
燃烧形成需要兼备三大基础元素:可燃物、助燃物、火灾源。硫磺粉尘燃烧爆炸理论也相同。就是说,可能存有的可燃粉尘与大气发生反应编程爆炸性物体,并且硫磺的爆炸浓度会攀升到极值(爆炸下限30克/立方米),点火能源会降至最小点火能源(3mJ)。硫磺粉尘在点火源上反应流程是:热能作用于硫磺微粒表层,气温逐步攀升——硫磺微粒表层的分子热消解或干馏反应,在微粒四周形成气态物——形成的气态物与大气作用,形成可燃物质——因为区域爆炸,爆炸冲击波让集聚的粉尘扩散,构成爆炸性混合物,进而发生二次爆炸。在生产工艺中,随处可见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的威胁,如果通过对燃烧、爆炸的原理与环境解读,消除其中的一种因素就能够阻止爆炸产生。助燃物氧气与空气的清理时最为艰难的,唯有从消灭火源与可燃物两个层面双管齐下才能够收到效果。(1)清除可燃物的有效措施①减少生产工艺中硫磺粉尘的浓度,让其无法达到爆炸极限(30克/立方米)。强化工艺中的密封性。从硫磺捣碎、储蓄情况入手,最大程度地保证密封化操作,让生产现场与库房的硫磺粉尘浓度能够得到控制。②强化通风排气与粉尘的清理了解硫磺粉尘的威胁,硫磺库房应使用全面通风与区域局部通风的方法,让硫磺粉尘无法汇集,减小硫磺粉尘在空气中的浓度;对生产现场与库房实施改进,强化通风排气效率,库房应增加窗门,改善通风环境;强化对硫磺库房、硫磺拆卸、投料、运输等地区的清洁力度,第一时间将汇集于设施、钢架、防卫栏杆、库房房顶、墙壁等位置的硫磺粉尘清除。(2)清除点火源的预防措施清除点火源是硫磺制酸工艺中预防爆炸事件最为有力的措施。参考硫磺粉尘的最小点火能量3mJ,爆炸下限30克/立方米,这两个数据较小、威胁程度大,所以,需要尽量消除点火源,强化火源的管理力度。①消除与管理火花电气设施与缆线应与防火防爆需求相符,避免形成电气火花、电弧火花等火源;在现场工作需要佩戴防爆服,使用铜质器具,禁止运用铁设备形成撞击火花;工作人员不能穿着能够形成静电火花的工作服进行作业。②消除与管理炽热事物熔硫磺的工艺是使用在迅速熔硫罐中,通过蒸汽管间接热化,将硫磺固态物消融位液态硫磺,液态硫磺的气温通常应管理在130-150摄氏度为最佳;蒸汽盘中的气温应管理在160摄氏度;假如液态硫的气温超出预期,应第一时间调节蒸汽压力,消除火灾隐患。工作现场应配备光照设备(例如卤钨灯),其表层气温因为灯具的功率不同而不尽相同。例如150W阶段,表层气温能够达到150-230摄氏度、200W阶段表层气温能够达到160-300摄氏度。所以,选取光照灯具阶段,需要权衡到这部分元素,避免汇集于灯具表层的硫磺粉遇热燃烧。③加强管理焊装、切割等工艺的力度高位焊装、切割,需要兜装火花的设备。乙炔与氧气反应时,火光的气温能够达到3100-3300摄氏度。焊装、切割洒落的焊渣气温能够攀升到数千度,因此动火工作需要申请《动火许可证》,使用高效、科学的预防措施后才能够工作,并在工作现场配备专门人员看护。④强化设施维检与作业的管理力度定时维护与清理电气设施、机泵等传动设备,保持的效果,避免因为机器摩擦而致使环境中硫磺粉尘遇热爆炸;定时使用人工除尘,设备现场应配备专业的除尘用具,每日清理地表、墙体与打扫死角位置的粉尘,从根源上杜绝爆炸源;库房与厂房区禁止火焰的使用,严禁没有防爆保护措施的机动运输车行驶。采用了上述措施,硫磺粉尘爆炸威胁将大幅度下降。然而,粉碎工艺自身的工艺特征,会形成数量庞大的粉尘。所以,硫磺粉碎应挑选成套设施工艺,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要动用氮气维护。(3)安全管理措施①健全工艺流程与设施操作流程面对已有的生产工艺流程与生产设施,需要对其工艺流程、设施操作流程等健全与修正,遵照储存操作规程进行管理。②健全安全体制面对目前的生产工艺操作与设施保护现状,需要对安全操作流程、安全管理体制实施健全。健全应急处置方案与培训教育的管理体制。例如设施维修与用火管理、个体的保护等制度。强化对本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比如消防安全培训、操作安全培训、电气操作培训等。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我国相关危化品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让持有合格作业证的人员担任对应的职位。③强化对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的宣讲力度,构建员工健康保护文档让员工形成优良的作业卫生习惯,形成自保理念,准确地运用作业保护装备,遵守规则,降低职业伤害。
1.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自主建立以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努力完成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2.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企业坚决撤销等级,确保创建质量。
3.推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标准化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评审人员以及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标准化培训工作,使每个员工熟悉岗位操作规程,知道岗位操作风险,懂得应急处置方法,真正做到岗位达标。
二、落实依法治安,按照新安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4.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国家总局令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5.按照新安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把企业依法履责情况作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纳入计划执法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严格执法频次和执法质量。
6.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安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全面开展金属冶炼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
7.以新安法将金属冶炼纳入高危行业管理为契机,摸清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底数和安全监管状况,建立健全金属冶炼企业台账。
8.积极推广冶金企业高温液态金属防爆炸、防喷溅、防泄漏安全技术和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9.严格执行冶金等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核备案工作制度。
四、继续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严格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整改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要求,继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充分利用《省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进一步开展安全检查,摸清底数,建立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数据库,通过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11.深入开展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在解决和整改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超员作业问题的同时,重点解决企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标识设置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氨制冷机房的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12.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安全培训制度,将安全警示标识、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落实到位。
13.进一步摸清涉粉爆炸、涉氨制冷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探索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方法和途径。
14.充分发挥专家和有关中介机构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的作用,研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咨询、专项检查、业务培训、知识宣传等工作,针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组织培训。
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探索安全监管方式
15.以实施新安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根据省局统一安排,我市从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开始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效果检验后逐步扩大推广到其他行业领域。
16.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整改机制、记录机制和报告机制。
六、抓好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17.针对机械和轻工行业细分行业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多的特点,探索开展危险工艺辨识,做好易致群死群伤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
20.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七、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21.抓住机构改革的时机,进一步理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充实行业监管队伍力量。
今年七八月期间,重特大事故集中发生。7月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市境内,一辆违法装载酒精易燃品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导致43人死亡、6人受伤。8月2日7时37分,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8月9日,自治区尼木县境内国道318线,一辆旅游大巴车、一辆越野车、一辆皮卡货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8月18日,一辆由拉萨前往林芝的旅游大巴坠入尼洋河中,3人死亡、13人失踪。
纵观这些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重要原因。 “7・19”事故中,厢式小货车存在危化品非法改装、非法运输、非法运营等问题;大客车存在非法营运,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8・2”事故,更是存在五大问题:一是违规设计建设生产车间,建筑的安全距离严重不足;二是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三是通风除尘系统设计不合理、装备不齐全、运行不通畅,设备时开时停;四是没有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严重不足;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五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防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此外,当地政府突破底线的招商引资理念,被异化的“政策红利”也是造成企业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
当前,非法违法行为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据安委办8月12日视频会议介绍,今年截至8月10日,全国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有15起,占事故总量的65.2%。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决定,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强调,“打非治违”要抓住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六打六治”:要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还要扎扎实实抓好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坚决整治开发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现象。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地应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打非治违”,集中打击、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贸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进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持续运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
针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金属冶炼
1.熔融金属生产、处置和贮存设施附近、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得存在滴、漏水隐患;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相关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熔融金属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2.起重机的吊具(钩)、钢丝绳、盛装熔融金属的容器(设备)的耳轴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检查,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 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承受重荷载和高温辐射、热渣喷溅等危害的建(构)
筑物应定期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3.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在风口平台和出铁场的下部,其门窗应避开铁口、渣口;也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倾倒熔融金属时,容器(罐、包)周围4m 内不可有非作业人员,防止熔融金属飞溅或洒落伤人。
4.设置应急水源或者备用电源,保证在意外停水或停电时将熔融金属冷却完。
(二)涉氨制冷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2.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3.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厂区内最显著位置是否设立风向标;应急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是否设置消火栓。
4.其他检查项按省安监局检查表(见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讲座教材提纲和执法检查表企业自查自改表的函》,2013年10月28日)执行。
(三)粉尘涉爆
1.厂房宜采用单层设计,屋顶采用轻型结构。如厂房为多层设计,则应为框架结构,并保证四周墙体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保证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爆炸的冲击,保证一层以上楼层具有独立安全出口。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应与其他厂房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安全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设置在居民区内。
3.要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防止连锁爆炸。必须按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规定,对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进出风口和灰斗的温度等指标(参数)进行检测。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规定对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4.发现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箱体内有粉尘沉积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规范清理。清理时应采用负压吸尘方式,避免粉尘飞扬。如必须采用喷吹方式,清灰气源应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其他惰性气体。应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
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和火花产生,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防止电气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须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规定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6.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员工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必须穿着防静电工装。
7.其他检查项按省安监局检查表(见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试行)〉的通知》,苏安监办〔2015〕38号)执行。
(四)有限空间
1.健全相关制度,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培训,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3.制订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相关救护人员在事故突发状态下能够熟悉应急处置和救援方法,避免盲目施救。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进行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相关人员。
5.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作业前三十分钟内,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以及配置监护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
1.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距离内不得存在宿舍、会议室、活动室
、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应与其他生产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企业使用氨分解装置、液态气体储罐(液氧、液氩、液氮)以及乙炔、天然气钢瓶的场所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储罐区域或气瓶存放间(室)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和4.4条的规定。
2.专用危化品库房。储存危化品必须设置危化品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专用危化品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条执行。专用危化品库房之间以及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5.2条执行。
专用危化品库房应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危化品出入库必须核查登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当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等国家标准,严禁各种禁忌物料的混存混放。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11月15日)
相关工贸行业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开展专项行动的相关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并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相关重点工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利用“四不两直”、夜查等方式开展随机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检查的基础上,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3.总结考核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做好闭环,并全面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炼好经验和好做法。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足够清醒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及时把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细致开展检查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将专项行动与重点工贸企业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创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业企业使用危化品安全排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检查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彻底、务求实效。要重点检查各相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狠抓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