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法务知识培训

法务知识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0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法务知识培训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法务知识培训

篇1

一、充分认识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意义

商务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前,流通市场上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食品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商务行政综合执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对此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从商务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来看,加强行政执法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建设和谐商务、为民商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务综合执法,有利于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形成规范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有利于克服和解决当前商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不仅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和规范商务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和内在要求。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和宣教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统一指导和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商务职能为目的,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施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商务环境,促进我市商务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是“商务工作为人民”的重要体现。做好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商务法律法规,市、县(区)、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逐步将商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商务工作协调发展。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执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畜禽屠宰、酒类管理、散装水泥稽查队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队伍,统一领导、统一着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代表市商务局行使商务综合执法职能。市商务局已组建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辖四个中队。一中队要做好酒类和调味品产销管理执法;二中队要做好畜禽屠宰管理和食品安全流通管理执法;三中队要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执法;四中队要做好特许经营、药品流通管理和成品油市场管理执法,并逐步拓展零供关系、典当、拍卖、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执法。各县区也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健全装备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利用国家配套资金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购置执法车辆1部,设置酒类、肉类检测箱和必要的器械。开通12312举报热线,配齐12312举报中心各种办公设备。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各县区也要建立12312信息服务平台,与市局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制止和严惩违法、不法行为。市局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拟设立举报专项资金5万元/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三)明确执法范围,强化目标责任。我市一直以来重视对城区、矿区开展商务执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要分步骤在南郊、新荣、开发区和7个县推开商务综合执法。将四个郊区作为示范点,先行一步,树立样板,而后在县乡全面展开。同时吸收各县区商务执法人员进入,扩大执法领域和范围,消灭执法死角。对各执法中队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年终统一进行考核,奖优罚劣,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分解和落实执法职权,严格追究违法行政责任。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是县级商务工作的支柱,希望各县区政府和商务部门要进行很好的研究,以对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全面推行商务综合执法。前段时间我们专门赴唐山市考察,其所属迁安市(县级)的商务综合执法值得我们借鉴,他们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从中挖掘赋予商务工作的职能,从而开展执法。去年迁安市处罚违法违纪罚款达120万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务综合执法的成效及其重要性。

(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六)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思想作风,增强执法能力,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普及商务法律法规知识,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份子。同时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健康有序开展。

篇2

长期以来,我所涉猎的知识大多限于面对当前工作,涉及面窄,内容深度浅,对全局性的知识所学甚少。通过本次培训,特别是听了“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段刚同志的讲座后,对当前世界面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加深了认识。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究其根源是2001年到2006年,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由于政府通过按揭贷款的支持,很快火爆起来。发展到了2007年,美国人购房的按揭贷款已经和美国的gdp一样大。这些通过“两房”给低收入人的住房贷款很快就有人还不上钱了,这种还不上钱的比率越来越高,就引发了次贷危机。之后随着大量金融衍生品资金链断裂,进而形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这次风暴会对未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现在能看到的简单来说会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的业务本地化。不再相信别人和别的国家。对我们中国的影响就是,以后发展靠自己,别人指不上了;

第二,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这次金融危机是从购房的次贷引发的。在中国房地产界也有人不断地创新,如:“保租销售”、“无理由退房”、“零首付”都有可能演变成为没有监管的金融产品。万幸的是在中国远远没有美国人搞的这样大;

第三,金融产品趋于简单化,复杂的衍生产品没有市场;

第四,数学模型没有人相信了,更相信自己的大脑;

第五,新的发明不再时髦,人的经验变得重要了;

第六,市场中的透明度更重要。

通过对这些的学习,拓展了我的视野,对于以后理性地分析、握形势起到了指引的作用。

二、对当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加深了了解

2008年下半年,受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冲击,为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国家出台了扩大内需求十项措施,在2008年第四季度安排了第一批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重点安排在十个方面(即: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以及“四个优先”(即:在建项目优先、已办理完项目审批手续的优先、已列入国家规划内的优先、灾后恢复重建的优先);随后又安排了第二批1300亿,第三批700亿,第四批投资计划正在编制中。通过学习明确了国家投资导向,把握了投资重点,今后,能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有针对性地工作,能根据国家资金投向,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地做好规划、完善好相关前期工作,保障国家投资及时产生拉动经济增长效应。

三、增长了工作技能

篇3

一是在培训内容上,努力把这次培训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全区机关干部"充电"的一个抓手,为了提高培训效率,兼顾内容的贯通,这次培训将WTO基本知识培训与"四五"普法结合进行,着眼于更新知识,加强公务员对世界贸易组织的了解,以利熟悉世界贸易的规则,按规则办事,依法行政。由于参训的公务员中,有三分之一的公务员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中,还专门安排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辅导和测评。

二是在培训师资上,根据WTO、"四五"普法、《条例》学习等课程内容和机关干部的特点及学习工作的需要,培训班聘请了省、市委党校资深教授及区委组织部领导作学习辅导,精选了相关专题录相讲座,通过授课教师深刻理论分析,翔实的案例剖析,使大家加深对WTO规则和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培训工作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做好这次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在培训时间上,考虑到既要保证每一位干部参加学习,又要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既要安排好学习、工作,又要兼顾休息的因素,培训班采取了休息日与工作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安排一期培训班,分别占用部分工作时间和一天休息日,每期安排100人左右,培训期间,各部门在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第二,强化管理,精心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切实抓好培训过程的组织实施,四个部门分别有一位领导分管这一培训,分别有一位具体工作同志参加培训中的日常工作。培训还施行了班主任制,每期培训班分别有一位分管领导和党校的骨干教师任班主任,负责当期培训的面上协调和各项事务。培训班还严格了考勤制度,每次授课前签到点名,授课中参学人员定位入座,课堂上关闭寻呼机、手机。培训期间,还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并明确了缺课补课等规定。每期培训结束后,按市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并组织专人评卷阅卷。这次培训主办单位还采用问卷形式就教学、管理、后勤、设施等书面征求意见。培训中恰逢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主办单位及时将收看"十六大"开幕实况列入其中,及时组织"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对培训的整个安排及组织工作反映较好,大家精力集中,听课专心,普遍认为工作中抽出一定时间集中参加这样的培训学习,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拓展视野非常必要。不少同志提出建议,培训的时间再延长一些,轮训的机会再增加一些,培训期间正值南京市实施区划调整,许多部门在调整工作时间紧,事情多的情况下,仍抽出人员、挤出时间参加培训,有的同志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后赶到党校继续听课。

第三,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培训的保障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学人员,主办单位把做好培训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实际动作,从保障工作上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热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设备使用,到茶水、用餐等后勤服务,都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抓好每一环节,做好每件事情。培训前期,为了保证培训期间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收看效果,党校领导还与设备管理人员维修、调试机器直至深夜,保证了培训的正常进行。培训中,有的参学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多次变更参训时间,主办单位及时调整,作好服务。

第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培训的协调工作

一是主办部门之间的协调。培训期间,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主办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在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及时召开碰头会,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力求最佳效果。

篇4

俗话说:受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换言之:接受“鱼”,不如学习“渔”。如果说“鱼”是我们的工作成果,而“渔”则是完成工作获得成果的过程和办法。

我们做任何工作前,都需要先考虑好行动的方法。

好的方法是行动前的指路灯。曾经,我们都遇到过工作千头万绪无从下手的情况;而今,在行动之前,我们知道自己需要先从哪几个步骤去考虑问题,例如在访问被维系用户前,从了解客户需求期望值出发,通过友善积极的态度去满足客户的心理需求,用实际的行为去解决客户的物理需求。

篇5

“大学,有大师之谓也”。任何优秀的教学理念与方案的实施都依赖于教师的教学实践,一所大学的办学水平也集中地体现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的素质与教学能力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效。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的时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对高校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教育大发展后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自从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发展阶段,各级教学主管部门与高校都十分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教师的规模与数量快速增长。2009年的教育部统计公报显示,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已达211.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9.52万人,生师比为17.27:1。教师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基本符合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要求。然而,在发展的同时,应该看到我国高校教师队伍的现状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对创新性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尚不相适应。

首先,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有一定距离。一方面,随着高校在校人数的快速增长,师资队伍也同步增长,新增的教师中,年轻教师的比例上升,虽然有些学历不低,但普遍存在教学技能与经验不足的问题,教学基本能力亟须提高。另一方面,由扩招带来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一人多课等现象较为普遍,精力分散,疲于应付,无暇进行教学研究,教学创新能力与社会的期望差距甚大。目前的教学改革,需要教师既要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又要有学科教学与教育创新的能力;需要教师根据科学发展的进程,更新与扩充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方法与效果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即使是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也需要从已习惯的理论传授、技术训练的传统的教学方法向与创新性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转变。因此,无论新老教师都有必要定期接受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培训,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能力。

其次,现行教师的培训机制与培训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我国高校教师培训主要是依托一些师范院校、综合大学、重点大学建设培训基地,采用由政府主导的集中培训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集中优质教学资源发挥最大影响,但培训的教师人数有限,而且很难照顾到不同层次院校的教学特点。培训管理体制方面,大部分高校教师培训的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促进教师发展的职能分散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不同的部门,缺少统一的管理机构,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培训与评价机制。培训内容体系方面,尽管有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等,但大多是以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教学理论培训为主,部分涉及网络、多媒体等教学技能培训,大量的新教师是在教学摸索和试验中学习教学技能,这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培训目标方面,教师培训工作以满足教育与学校的运行需要为出发点,缺乏对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的规划与指导,缺少对教师教学理念、价值观和职业素质的培养与教育,部分教师的职业素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再次,以学术发展为主导的评价和重数量的教学业绩评价,对教师教学和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高校教学评价普遍采用以工作数量为主的量化评价体系,评价原则、评价标准与教学质量的相关性不大,如上课课时数、论文数等,这种量化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工作量与付出,但缺少对工作质量、教学投入与育人成效的有效评价,忽略了教育工作的特点与教师工作成效的多样性,量化教学评价对激励教师教学改革与建设积极性收效不大。另外,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评价(如职称与岗位评审与聘任等),偏重教师的科研业绩,忽视教学成果,这种以学术科研为主的单一评价标准,挫伤了教师的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使教师教学研究与能力发展失去了原始的动力。

因此,研究并完善教师评价与发展的培训机制,从管理上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稳步提高,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机制和平台保障;研究与完善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师教学业绩和任职要求评价方法,引导高校教师加强学习与研究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欧美等国的教师发展组织与教师评价的相关经验

欧美等发达国家高校教师发展工作起步比较早,在促进教师发展、培养高水平教师队伍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为我国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供有益的启示。

1 完善的教师发展组织与机制

在欧美,教师发展工作的范围涵盖了个人发展、专业发展、教学发展等诸多方面。大多数高校都将教师发展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成立专门的教师发展组织。“如今,美国约有75%的大学与学院设置了大学教师发展项目及组织机构”,还建立了一些国家性与国际性的大学教师发展组织与联盟,例如教育发展国际联盟(ICED)和教职工与教育发展联合会(SEDA)等。从形式上看,教师发展组织主要有“多校园合作模式、校园中心模式、特殊目的中心模式和院系教师发展模式等四大类”。

一是多校园合作模式:存在于一个州或一个大学系统内,通常设立核心委员会,以调节几个分校之间的教师发展工作;每个分校又有专门负责本分校的交流和协调事宜的人。如威斯康星大学系统的专业与教学发展办公室、宾夕法尼亚州高等教育系统教师专业发展委员会等都是以此模式运行。

二是校园中心模式:由学校分管学术事务的副校长领导下的学校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与资金。如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教学中心,牛津大学的学习学院,匹兹堡大学教师发展办公室等一些排名较前的学校都采用此模式。

三是特殊目的中心模式:存在于一所大学内,每个特殊目的中心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个中心任务比校园中心或多校园合作中心的任务要具体和有限。规模较大的大学通常设有几个特殊目的中心,例如关注职业发展、研究生助教、课程材料等,并配备有相应特殊专长的工作人员。如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的研究生院教师项目、匹斯大学的思考和学习中心、匹兹堡大学的外部学习项目等。

四是院系教师发展模式:该模式一般存在于一些大型学校中的学院,由教授委员会负责管理。该类型的发展项目在活动类型和目标上与校园中心模式相似。如圣托马斯学院教学发展中心、西北大学大学学院教师发展

项目、古奇学院出版研究和教师发展委员会等。

当然,上述组织形式虽然名称和组织模式有所不同,但其工作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围绕个人发展、教学改进和组织发展等方面来展开的,包括指导教师进行职业规划,实施教师培训和奖励计划,帮助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推动校际之间的教师交流与合作等。值得注意的是,该四种模式并不都是彼此孤立出现的,一些教育教学资源有限的高校可能仅存在某一种模式,而资源充足并且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高校,则可能同时存在多种模式。这种高度组织化的运作方式为高校教师发展工作的普及化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保障,也为教师职业生涯的终身发展提供的制度保障。

2 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

美国高校非常重视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把对教师的评价与激励作为队伍建设的主要抓手,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其评价的核心指标是教师的教学行为。美国研究性大学对教师的评价考核主要从科研、教学、服务三个方面进行,科研和教学的比重基本相当。在教学性大学,教学的比重则更高,居于主要地位,是评价教师的关键因素。评价类型有两种,一种是总结性评价,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励的依据。另一种是发展性评价,给教师提供优缺点的信息,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在评价内容上,教学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培养、教学效果、教学讲授技能、教学设计技能、个人品质等;科研评价主要包括发表研究成果、校外经费、校外奖励等;服务评价主要是指校外的社会服务评价。在评价的方法上,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和途径,须综合书面总结、检查表,访谈等各种收集信息的方法与结果,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评价的主体有学生、同行、上级、教师自身以及民间机构。不管是教学评价,还是科研评价,这几大主体基本上都会参与,只是占据的分值各不相同,比如在教学评价中学生评价和自我评价占据的分值比较高。在进行总结性评价的同时,也要注重发展性评价,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诊断与建议,还应采用物质与精神激励结合的方法,激励教师搞好教学。

三、对策与建议

目前我国高校师资队伍已进入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的建设时期。把握教师质量提升的方向和方法将对教学质量的提高与教学改革的成效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需要研究教师评价与发展机制,引导教师自觉地潜心教学研究,提高教学素质与能力。借鉴欧美国家高校教师发展工作的有益经验,提出以下措施与建议:

1 改革教师发展的工作模式

改革教师发展的工作模式,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让教师发展工作成为学校教学发展不可或缺的校本建设。政府可建立统一的教师发展中心,通过教师发展中心宏观调控高校的教师培训与发展工作;高校内部集中管理职能、整合资源成立专门的教师发展机构,统一规划指导教师的发展工作,根据自身特点自主设计教师培训与发展项目,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师发展工作,这样既能充分利用资源为教师的培训、进修和发展提供切合实际的指导与服务,同时也可以保证更多教师享有发展培训的机会。如现阶段的培养培训,一是要强化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师岗前、职后培训,建立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锻炼制度,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指导制度,让教学经验丰富、学术精湛的老教师,带动青年教师发展。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或科研团队,通过团队内交流合作来实现青年教师的自我发展。二是要根据学校与教师的特点,设计发展项目,开展校本化培训,组织教师开展专题研讨与分享活动,对在职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给予专业指导,并为需要的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指导等。三是要关注教师的长期发展,给教师提供职前、职中和职后等阶段的发展规划,针对教师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培养计划,形成个性化、层次化、模块化的培训内容以及多样化、丰富的培训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教学和个人职业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时,也需注重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制订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设置明确的标准和专项培养奖金,这会对全体老师起到了激励与导向作用。此外,还需要建立师德监督机制,加强教师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倡导教书育人的天职。

2 科学设计教师工作的评价体系

教师参加教师发展组织活动的愿望是主动并自觉的,其动力来自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和学校教学评价的压力。只有科学的设计评价体系,让评价真正成为推进教师教学发展的指挥棒,才能达到教学评价的教学促进作用。评价原则的制订,应以教学的发展性评价为主,引导与激励教师积极地投入到教学研究与教学工作中去;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建议独立制定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办法,作为教师工作综合评价的主要组成部分,并根据各高校自身的学科与教学的定位,在综合评价中合理考虑教学评价与科研评价的权重;对于教学型院校,综合评价应以教学评价为主导,并且对教学研究与学科研究的业绩同等评价,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人事政策上同等对待;在评价方法上,注意评价的合理性,围绕课程教学质量的工作目标,采用多角度、多元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方法,不仅看重教学工作的“量”更应突出教学工作的“质”;同行、学校、学生、个人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合理性,通过评价树立榜样,推广卓有成效的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成功经验,真正起到评价的激励效应。

我国高等教育处于转型升级与质量提高的关键时期,教师教学质量与课程教学水平是根本保障。我们相信,在国家、高校、教师的共同努力下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一定会跟随高等教育发展的脚步,稳步前进,为高等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篇6

The solid Xun target teaching method is in mediumly the job 《 the park plant the cultivation with protect learn 》 of application

Xu Ya dong,Zhao Jia xiang

【Abstract】《Park plant cultivation with protect to learn 》BE medium etc. occupation school park profession of profession course.This text was main introduction solid Xun targe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eaching method and solid Xun target the teaching method is in 《 the park plant the cultivation with protect learn 》 of application.

【Key words】Solid Xun target teaching method; Medium etc. occupation school;Park plant cultivation with protect to learn

一、实训目标教学法概念

实训目标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方法。它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实训目标”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在中等职业教育中,“实训目标”主要是指以生产一种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为目的的一种任务,它旨在把学生融入有意义的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让学生积极地进行学习,自主地进行知识的构建。其目标是:不再把教师掌握的现成知识技能传递给学生作为追求的目标,或者说不是简单地让学生按照教师的安排和讲授去得到一个结果,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去寻找得到这个结果的途径,最终得到这个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获得一定的职业能力,这里的能力已不仅是知识能力或者是专业能力,而是涵盖了如何解决问题的能力、接纳新知识的学习能力以及与人协作的社会能力等几个方面。而这些能力正是社会对高职毕业生的要求,所以,在中等职业教育中推行实训目标教学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训目标教学法在《园林植物栽培与养护学》课程中的教学设计

《园林植物栽培养与护学》是研究园林植物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园林植物的苗木培育、移栽定植、养护管理的理论与技术的一门课程。作为园林绿化专业的一门骨干课程,其实践教学是由若干个技能点组成的,每个技能点都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明确的教学任务,都可以成为独立的实训目标来完成。实施实训目标教学法必须有充足的教学资源,主要是教师资源和设备资源。

(一)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实训目标内容,成立实训目标实施小组

在实训目标教学法中,学生学习的途径由以课本为中心转变为以“实训目标”为中心。好实训目标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所以实训目标的选取非常关键。实训目标的确定可由几位任课教师和部分学生共同制定。实训目标的确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本校的教学资源实际状况出发,实训目标要可行。

2.最初实施的实训目标所涉及的内容应是学生较易掌握的,这样学生的信心就会增强,学习积极性就会提高。以后可以逐步提高实训目标的难度,可促使学生学习和运用新的知识、技能,解决过去从未遇到过的实际问题。

3.实训目标任务必须是非常具体的、可操作的。

4.实训目标应能激励学生收集有关资料,激发学习自觉性。

学生分组应注意的事项:

(1)注意组织能力强弱、动手能力强弱的合理搭配。在进行小组划分时,任课教师应事先和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各自的特点和特长,以保证分组的合理性,继而保障实训目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个别后进生,由于自学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容易产生依赖思想。对此,可充分利用鲇鱼效应――以动带静,让学习好的学生对后进生给予及时的帮助和纠正。再者,男女同学搭配,不但是体力上,而且在思维方式上是很好的搭配。

(2)小组人数以5~10人为宜。若实训目标涉及知识面较广、难度较大,则要分组合作完成,因为学生各有所长,知识的互补性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更多的问题。小组人数以8~10人为宜,组成小组后,由学生推选组长、副组长、发言人、记录人等。进行适当的小组分工,让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实例:园林植物水培操作实训目标具体操作如下:

学生分成10人一组,在教师的引导下,由学生自主选择用于做水培实训目标的植物,然后由学生自己上图书馆或上网查询自己选中植物的水培配方,任课教师检查学生交来的水培配方可行后,实验员负责准备药品。学生在实验室按自己查得的水培配方配置营养液,配置完成带回宿舍营养液及水培器皿,放于宿舍中观察并记录水培植物生长情况,遇到问题先由自己小组内解决,解决不了再找老师解决,并认真记录解决问题的过程。期末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园内出售或把水培的成果推向市场。学生交实训目标总结,教师进行总结。

三、实训目标教学法中教师的作用

1.引导作用

学生在完成实训目标的整个过程中,教师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引导主要包括对新知识的讲解和对实训目标具体实施的解释。

①新知识的讲解要抓重点,避重复。应该只包括对重点教学内容的讲解,其过程应该精练,最好是通过简单的例子用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这样,学生才更容易理解、接受,也为学生独立完成实训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②教师要解释清楚实训目标实施的步骤,相关资料要及时给出。教师除了要告诉学生即将完成的实训目标是什么,还应该适当地提醒学生先做什么、后做什么。

2.指导作用

在实训目标任务确定后。教师指导学生获取资料、制定计划确定理论授课和实践培训的具体操作办法。教师和学生共同确定实训目标实施计划的提纲,然后由学生利用图书馆内藏书或电子阅览室查找相关资料,从而制定出实训目标实施计划。教师对学生拟定的计划进行共同讨论修改并最终确定统一标准。

学生在完成实训目标的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教师应及时给予指导。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师指导的深度要有所不同。实训目标教学法的根本宗旨是让学生自己发现知识、提高技能,因此,教师一定要把握好指导的尺度。

另外,在小组讨论时,教师的指导作用也不可忽视。在校园绿地养护管理实训目标及教学苗圃苗木繁育与管理实训目标中应1周进行一次研讨,交流心得体会,这主要锻炼学生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小组长均每2周开一次会,提出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在学生讨论时,教师除做好记录,还应对学生发言进行点评指导,这样学生的发言水平将会不断提高。教师的指导应以人为本,应注意运用赏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信心,特别是成绩较差及与同学沟通能力较差的学生,老师要格外关注,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3.让学生学会反思、学会讨论

反思是不断创造的原动力。只有不断反思,才会扬长避短,才会有新的创造,才会上升到更高层次,获取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发现职校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不要急于告诉学生答案,要让学生反思自己的专业学习过程,帮助学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让学生自行解决问题。

讨论是实训目标教学法的五个关键环节之一(讨论、实地考察、表达、调查和展示)。讨论穿插于实训目标活动过程的每一阶段,包括实训目标活动的设计、小组成员的分工、实地考察的准备和实训目标成果的分享。讨论可以提高职校生学习的激情,可以辨别正误,可以促进学生专业水平的快速提升。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意适时点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4.检查评估作用

在实训目标内容讨论评估时,教师要尊重学生的成果,不要在学生面前评论谁对谁错,实训目标实施成功与否应看整个过程的进行情况。检查评估要以学生完成实训目标的情况来评价学生学习效果,更要关注过程。

四、总结

篇7

现将《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函〔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我省直销企业需提交的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明确如下:

一、湖南省直销产品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调整直销产品申请书;

2.原直销产品和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说明(重点是对拟增加的直销产品范围和标准做出说明);

3.调整后的直销产品明细表(商务部新表);

4.《直销企业调整直销产品情况审核意见表》;

5.新增、变更直销产品的,需提品批准文件、产品检验报告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化妆品。产品批准文件:产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国务院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保洁用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器材:产品批准文件:①产品是医疗机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给申请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证明、检测报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①产品是电热毯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小型厨具: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压力锅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家用电器:待商务部出台具体细则后,另行备案。

6.变更产品商标的,需提供新商标的注册证明;

7.变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申请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

8.直销企业拟从境外进口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产品从事直销的,应提供国内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批准文件。

二、湖南省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直销培训员备案申请书;

2.直销培训员备案表;

篇8

(一)日本证券托管中心(JASDEC):PFMI介绍

PFMI包括24条原则,每条原则都有若干要点及注释。

表1 PFMI包括的24条原则

1 法律基础 13 参与者违约的规则与程序

2 治理 14 分离与转移

3 综合风险管理框架 15 一般业务风险

4 信用风险 16 托管及投资风险

5 抵押品 17 运营风险

6 保证金 18 准入及参与条件

7 流动性风险 19 分级参与安排

8 结算的最终性 20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

9 货币结算 21 效率及效力

10 实物交割 22 通信程序及标准

11 中央证券托管 23 规则、关键性程序以及市场数据的披露

12 价值交换结算系统 24 交易数据库市场数据的披露

关于“治理”原则,讨论问题包括各机构的治理模式、董事会是否包括非管理人员、各种治理模式的优/缺点等。目前ACG成员的治理结构主要有以下四种:①主要为使用者所有;②交易所集团所有;③几家交易所共有;④政府所有。关键点在于:董事会应由具有适宜技能和动机来完成多重目标的成员构成,董事会应建立清晰成文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风险容忍政策,分配风险决策方面的职责与问责制,在危机及突发事件中怎样作出决策。治理安排应确保风险与内控管理有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来源渠道及到达董事会的途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考虑建立风险委员会(中央对手方应当建立此类机构),负责就其目前和未来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战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风险委员会应由有足够能力但独立于管理层的人员主管,人员构成中应包含相当数量的非管理人员。

关于“效率及效力”原则,即在满足市场参与者及市场的需求方面,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有效率和效力。关键在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设计应能满足其参与者和所服务的金融市场的需求,尤其在以下几方面:清算与结算方式,运营结构、清算、结算或记录的产品范畴,使用的技术及程序;应有清晰、可衡量及可实现的经营目标,例如在最低服务水平、风险管理预期及业务重点等方面;应对自身的效力和效率建立常规检查机制。

关于“系统连接”,其原则内容为:与其他一家或多家建立连接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查找、监控并管理连接风险。关键点包括:连接需要在所有相关的司法管辖下都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该法律基础能支持连接本身,并对参与连接的各方提供足够的保护;投资人CSD(中央托管机构)只有在能对参与者的权利提供高水平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和发行人CSD建立连接;投资人CSD如果通过中介与另一家CSD建立连接,需衡量、监控和管理由于使用中介而带来的额外风险(包括托管、信用、法律及运营风险)。

(二)中证登:PFMI在中国的适用及意义

PFMI对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适用性广泛。PFMI的大多数原则对中证登适用;对中国金融及商品期货的市场清算机构也同样适用。PFMI也适用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其他基础设施,如中央结算公司(作为CSD与证券结算系统)、央行营运的大额支付系统,以及主管部门认为可适用的其他机构。

PFMI有助于从整体上改进中国的证券清结算体系,尤其在风险管理机制方面;PFMI与中国防范与降低系统性风险的政策是一致的。随着中国多级资本市场发展、场外市场及衍生品引入、跨境交易发展、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连接和机构投资者稳步成长,PFMI将变得更加重要。目前,中国监管机构已采用PFMI,提出了实施的要求,并计划制定本地化的实施指引。

(三)韩国证券托管公司(KSD):PFMI的实施情况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正在修订《金融投资业务监管规则》,将根据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功能制定综合性规则而不是单独的法规。此外,韩国央行于2012年12月修订《支付与结算监管规则》以监督PFMI实施。KSD是韩国证券市场唯一的CSD和证券结算系统,也是场外市场的中央对手方和交易信息库 。

关于“治理”原则,在对KSD的评估时发现:作为CSD、证券结算系统以及中央对手方,KSD在金融稳定性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对KSD的监管法律和法规也将其安全和效率放在了重要位置。关于“效率与效力”原则。KSD新的证券结算系统2012年启用,为结算系统引进了新标准;提升了证券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市场成员的融资费用(流动性条款)。因此,伴随着最新启用的新一代证券结算系统,KSD很好地满足了参与者的要求。KSD正在实施回顾检查机制,以促进结算系统的不断改善。

直通式处理(STP)与中央托管机构的跨境互联

(一)印度国家证券托管公司(NSDL):直通式处理

直通式处理的好处包括:通过数据复用和转换避免录入错误;缩短循环周期;实现自动化(数据一次录入);长期节约成本。

NSDL是印度最早提供直通式处理服务的机构。NSDL直通式处理业务的主要特色是:一是自动发出指令;二是投资者直接执行指令;三是它是介于交易结束和结算之间的机构交易平台,结算成员可以将交易凭证传输给托管人或资金管理人,资金管理人也可将指令传递给托管人,实现了自动上传和下载交易凭证,以及在一个中心接收来自多个提供者的信息。

(二)伊朗中央证券托管机构(CSDI):跨境互联介绍

伊朗中央证券托管机构从实现互联的必要性、互联面临的挑战、互联的备选方案等方面对跨国市场互联进行了阐述。

互联为跨国资本投资提供了便利,能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和熨平市场波动风险,提高资本流动效率,增强流动性,减少套利行为,实现经济的协同效应,以及降低IPO的成本。

互联面临的挑战包括:采用复杂的结算和清算程序、使用多种货币、有限的货币兑换机会、昂贵且有风险的备选渠道(如ICSD和全球托管人)、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监管规则、不同的基础设施系统。跨境结算壁垒存在于技术平台和接口的不同,结算地点的限制,公司行为、日间结算可得性和时间、结算流程、证券发行等的国别差异,以及远程访问的限制。其他方面的限制还包括证券地点、一级承销商和做市商的行为、代扣所得税不利于外国中介机构、征税纳入结算系统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互联需要满足如下要求:适应多国货币和多种市场机构、降低结算风险,明确并支持不同的结算流程、持有者结构,符合各国法律和监管要求,竞争性的网络交易市场,建立互联网络而非各自相连,技术成熟、外国投资的法律地位明确、银行系统能够支持、关注所有市场参与者,信息披露规范等。

关于信息服务

(一)中央结算公司:中央托管机构与第三方估值

从金融体系的角度来看,债券收益率曲线是全部金融资产定价的基础。与股票相比,债券市场的突出特点是市场价格稀少且交易不活跃,这给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和风险管理带来了困难。客观上,债券的公允价值需要利用估值技术作进一步处理。一些国际金融机构通过内部金融模型和估值技术推导债券估值,但是其方法的透明度、中立性难以取得市场投资者和审计机构的认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债券进行盯市,第三方估值机构引起市场的普遍关注。

近年来,中央结算公司、欧清、SIX集团及印度尼西亚KSEI等中央托管机构已向第三方估值领域进军,开辟了第三方估值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中央托管机构拥有提供第三方估值服务的天然优势,如中立性、透明度、专注度及数据源。利用这些天然优势,中央托管机构提供的第三方估值服务也为金融机构提高金融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水平、监管部门完善市场管理及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稳定性、提高对境外机构的吸引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结算公司开发的中债价格指标系历经十多年的精心培育和持续积累,已形成包括中债收益率曲线、中债估值、中债指数和中债VAR四位一体,用以全面、深入、客观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价格走势变化及风险程度的债券指标体系。中债价格指标以可靠性、完整性、透明度高和个性化及数据历史长的突出优势在同类数据信息市场中居领先地位。目前有超过90%的境内流通中债券采用这套指标数据进行深度管理,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与支持。随着中国债券市场开放,越来越多的境外机构也成为中债价格指标系的用户。中债价格指标系大幅提升了债券投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定价估值的透明度,为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巴基斯坦登记托管机构(CDC):中央托管机构与证券信息服务

随着巴基斯坦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CDC业务扩容显著。CDC提供的证券信息包括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私密信息。信息渠道包括中央托管系统、投资者网站、电话服务平台、SMS/eAlerts等多种类型。

巴基斯坦中央托管系统主要通过公告管理系统及报告系统为客户证券信息。其中,公告管理系统主要提供公告通知、重要信息、新产品服务介绍及业务变更四大类信息,拥有强大搜索功能。报告系统则提供公司行动日志、发行人行动日志及直接报告三类报告服务。

此外,证券信息服务还有两个方向:一是卡拉奇交易所拟为企业财务、董事会议及新闻等提供一个透明、低成本且高效的信息平台,方便企业对过去及当前的公司行动信息进行管理;二是巴基斯坦资本市场协会正组织开发中央信息平台,将经纪商或中央托管公司获取的开户信息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方便投资者使用。

(三)日本证券托管中心(JASDEC):加强CA信息服务 落实ISO20022标准

JASDEC从实现金融信息标准化的角度介绍了其公司行动(CA)信息服务。日本CA信息体系包括采集、信息管理和三个部分。发行人作为数据源,按照管理要求将CA信息分别发送给TSE(东京股票交易所)和JASDEC。TSE和JASDEC将CA信息编辑处理后,再给投资者、二级托管人、境外证券公司及全球托管人。由于监管机构不同, TSE和JASDEC之间并没有建立CA信息的合作与互换。

2012年5月,TSE和JASDEC签署CA信息合作协议,拟于2014年2月推出新的TMI公司行动信息服务。该服务有两大亮点:一是新增国内股票基于ISO20022标准的CA信息,降低信息输入或格式转换的时间和成本,降低客户对基于ISO15022标准的CA信息错读的风险。二是JASDEC采集的公司债、投资信托、含期权的债券及外币债券等发行人信息将与国内上市股票信息合并,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

(四)韩国证券托管公司(KSD):证券信息管理与服务

随着韩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信息的管理与服务也日益重要。韩国证券信息架构包括数据源、数据者、数据使用者、数据管理者等部分。为了给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信息,韩国金融投资协会、KSD及信息商都将各自采集的信息提供给债券估值和信用评级机构,其再将加工后的债券估值及评级信息发给最终用户。

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及资本市场法案》、《证券托管服务条例》,证券发行人要及时通知韩国证券托管机构关于即将发行证券的品种其他总理法令要求的事项,不得有任何延误;证券托管机构负责管理和对外证券及其发行人的相关信息。因此,韩国从立法角度强调了证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赋予韩国证券托管公司KSD负责采集、管理和证券信息的义务和职责。作为中央托管机构,KSD的证券信息服务为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支持金融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及为金融投资分析提供重要信息三个方面。

KSD证券信息服务特点包括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获取性。KSD的证券信息系统包括信息采集、信息管理和信息三部分。其中,信息采集分别来自证券发行人、韩国金融监管服务局的数据分析检索传输系统 (DART)和韩国证券交易所。采集后的信息将进入KSD信息管理系统,经过确认验证和信息输入后。证券信息平台包括SAFE系统、数据库和证券信息管理入口SEIBro。其中,SAFE+系统提供实时信息,用户为KSD内部员工及1400家机构客户;数据库为付费服务,用户为金融机构和信息商,提供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及短期商业票据的证券信息;证券信息入口SEIBro 是KSD今年推出的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信息。

(五)印尼中央证券托管所(KSEI):信息渠道

有序、准确、及时地服务中央证券托管和交易结算,是印尼中央证券托管所职责所系。同时该所通过多种渠道向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主要信息渠道有:

在线研究和集中历史数据(ORCHiD)、公司网站、SWIFT渠道、AKSes渠道。

关于结算失败风险管理

(一)越南证券托管所(VSD):关于交付失败、参与者违约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是成员管理。VSD对成员有资质要求和处罚措施。在VSD有两种成员,一种是有自营业务,同时向客户提供服务;另一种是只做自营业务。两类的成员资质要求不同。VSD可对成员做出最重至撤销其资格的处罚。

二是应对交付失败的程序。如证券方面交付失败后的第二天需要成员双方进行协商后将结果报告至VSD,错误被认可后成员需要向VSD申请错误更正,如果第三天上午10点成员还是未能履行结算责任的话,VSD将会取消此次交易。

三是参与者违约措施主要依靠保证基金的用途、要求及方法。

四是还可通过延期交收、证券借贷等举措以加强对结算风险的管理。

(二)巴基斯坦登记托管机构(CDC):关于交付失败、参与者违约的风险管理措施

在参与者标准方面, CDC实行分类管理,有三种不同类型成员的标准:一是结算会员(BCM);二是非结算会员(NBCM);三是托管结算会员(CCN)。

风险管理准则方面,包括积极措施及反应措施。在积极措施中包括结算成员资质、保证金、利润率、预结算支付(PSD)以及证券借贷等。在反应措施中包括交付失责管理办法、资金失责管理办法及失责处理程序等。

此外,CDC还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即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访问CDC的网站,登陆自有账户自行进行交易,通过这种模式可以降低结算风险。

(三)印度国家证券托管公司(NSDL):关于交付失败、参与者违约的风险管理措施

NSDL采取了许多有利措施以降低参与者违约参与的风险,采用严格的参与者遴选标准:在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实体、同时通过NSDL和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应用审查、对股票经纪人形势的参与者有规定最低净值。此外,还严格限制限定特定参与者以无纸化形式拥有的证券总额。

(四)泰国清算所(TCH):关于交付失败、参与者违约的风险管理措施

TCH风险管理的预防措施按照时间阶段分为四种:每天通过收取抵押品进行监督管理;每月进行资格审核、清算资产;每季度向风险委员会作风险汇报;每年对担保品折旧率修正。

结算失败后的纠正措施有以下六种方式:证券借贷、买入、暂停供应资金或证券、利用资产或担保品、流动性、清算金融资产的利用。例如,如果是支付失败,向结算银行透支后延长抵押担保品。如果是交割失败,则进行证券借贷或买入后延长抵押担保品。

TCH的成员资质包括:分普通成员和合伙成员规范,对股本和净资产有明确要求,结算全部采用DVP方式。

(五)韩国证券托管公司(KSD):交易失败和违约的情况下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在违约的措施管理中,首先设定交易成员需遵守以下准则:

准入标准 维持标准

净资本比率 至少180% 至少150%

股权资本 至少100亿韩元 至少100亿韩元

设施 能够进行平稳的交易

人力资源 拥有有经验、有技能和正直的人

信用评级 应该有高的信用评级

其次设有针对违约的融资渠道,融资来源的优先顺序如下:一是违约方的存款+资产+联合补偿金;二是其他成员的联合补偿金;三是结算准备金。

除此之外,为了便于账户管理,KSD还开发了结算风险管理系统用以控制风险,每月收取经营报告,提高成员对披露金融报告的责任感。

(六)日本证券托管中心(JASDEC):风险管理模式

日本债券市场的DVP结算采用证券全额结算和资金净额结算的方式。其对于风险的管理模式如下:

交易债券的余额管理。JDCC要求债券转出方的债券余额必须超过其将用于转出的数量。

保证金管理。债券转出方和接受方必须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保证金价值=保证资产-净负债,保证金价值不能为负。保证资产由参与者基金(现金存款)、抵押证券(证券存款)和应收证券组成。

净负债上限管理。JDCC根据限制每个参与者的净负债的“净负债的平均最大值”准则设定净负债上限。

日本市场的违约程序。根据暂停义务履行的假定:如果DVP参与方是一个机构,而它的交易面临清偿时,可以暂停其义务的履行。未完成支付缴纳资金时,资金来源是:流动资金规模是600亿日元,满足了LAMFALUSSY PLUS 1 的要求;由每个参与者提前缴纳的基金总额150亿日元;与银行签订承诺条款,共缴纳450亿日元。流动资金的风险覆盖:JDCC将流动资金用于第二个结算日的支付。一是变卖市场上违约DVP参与方的保险资产;二是损失可能从交割头寸的DVP参与方给违约参与方;在采取这两条措施之后,如果还没有覆盖完违约头寸,损失会被转移到剩余的DVP参与方。此外,JDCC还规定了参与DVP交易的准入标准和资金基础门槛,保证参与交易的成员都是有实力并信誉良好。

(七)蒙古证券存管与结算公司(MSCH&CD):违约风险管理

MSCH&CD对违约的风险管理主要在设置抵押品和风险控制方面。如经纪商公司等市场参与方提供担保品证券,以防止对手方在交易中违约。为了参与交易每个经纪商至少缴纳1000万蒙元作为抵押品。

蒙古目前采用T+3结算模式。目前为止蒙古还没有出现客户违约的情况;而在经纪商层面,经纪商和结算银行之间会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如果经纪商公司拒绝支付或者违约,结算银行有很多选择,比如贷款给经纪商或者买入经纪商持有的股份;在结算银行层面,所有业务处理都通过与经纪商的协议或者合同来操作,如果结算银行拒绝交易支付或违约,蒙古金融管理委员会会介入处理。

经纪商公司提供现金用以防止交易对手方付款违约的可能。每个经纪商至少保证账户上有200万蒙元的流动资金用以交易。同时,蒙古金融管理委员会规定所有市场交易的参与者需缴纳利润的5%用于对抗风险的专用资金。

关于移动技术的讨论

(一)印度国家证券托管公司(NSDL):短信提醒服务

NDSL目前管理1260万个证券账户,现向所有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免费的短信提醒服务。目前主要具有以下功能:证券交易/结算信息查询、待结算交易提醒功能、交易失败通知、收益查询、手机号码变更等。截至2013年3月,已有超过930万个证券账户申请开通短信提醒服务;2012年全年NSDL共发送短信提醒5300万条。

(二)巴基斯坦登记托管机构(CDC):短信服务

CDC于2008年4月推出免费的SMS服务,运营初期仅向零售投资者账户持有人提供服务;2009年1月起扩展至二级账户持有人。SMS服务主要包括:账户余额变动情况、证券过户信息查询、公司行为信息、公共信息等。2013年1季度,CDC共向投资人发送多达8.1亿条提醒短信。

(三)香港交易所: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港交所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向投资者提供CCASS电话平台服务和短信服务。使用CCASS电话平台,投资人可以录入(仅限IP账户持有人)或确认结算指令、投票、查询等。SMS于2004年投入使用,目前发送的短信提醒内容包括:待确认的ISI/STI指令信息、账户余额变动信息、投票通知、其他信息等。

(四)伊朗中央证券托管机构(CSDI): 股票市场诈骗甄别的移动技术

CSDI主要介绍了预防风险的IR2A机制(Incremental Risk Reduction &Awareness),增加降低风险和风险意识,可以用来降低虚假沽盘和账户滥用,减少欺骗诱因。

步骤一,当交易发生前或资本变化时,随时提醒投资者。实现途径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和邮箱为基础。

步骤二,PIN码的运用。过程:① CSDI向客户提供用来销售资产的PIN码;②客户向中间人提供PIN码作为签名;③中间人向CSDI发送编码;④CSDI验证正确性。

关于法律方面的讨论

(一)中证登:证券市场所有权转移担保品协议的应用

不断升级的金融创新和风险控制,改变了传统证券交易与财产所有权形式的电子科技,现阶段金融抵押品安排的极大需求以及势不可挡的全球立法趋势都凸显了证券市场所有权转移担保品协议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内外关于所有权转移担保品协议有大量的立法实践。在国外,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中介化证券实体法公约第五章“有关担保品的特别规定”对所有权转移担保品协议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与此同时,还对所有权转移的担保品协议的确认、强制执行、担保证券的使用权进行了规定。此外,欧盟理事会于2002年2002/47/EC《金融担保品安排指引》,这些共同规则有助于增强欧洲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和一体化、减少信贷损失,从而刺激跨境交易和竞争力。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调整相关证券担保品活动的法律,主要的法律规则须援引一般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担保法》、《证券法》,相关法律规则处于缺失状态。

(二)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担保品法律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债券担保品在金融交易中起到愈发重要的作用,通过提供债券担保品,可以覆盖交易风险敞口,防范风险;通过替代保证金,最大限度降低现金占用,增加财务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此外还能够提高债券流动性和资产使用效率。目前,债券已在各类金融交易履约保障安排中广泛使用。

担保品快速处置使担保权人在交易违约的情况下,通过占有、及时出售担保品等方式迅速地实现担保权益。在确保交易安全的同时,也满足了金融交易对流动性的特殊需求。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担保品快速处置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原因如下:一是相关法律中有“流质禁止”规定。《担保法》第66条、《物权法》第211条的相关规定,使担保权人无权通过直接占有担保物来迅速实现相关权利,不能有效满足金融交易对流动性的要求。二是对于以出售方式快速处置担保品,司法操作层面还存在一定的分歧。《物权法》第219条虽然为当事人直接以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品等方式实现质权提供了可能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还要经过诉讼程序,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三是《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局限性。《证券法》第167条虽然确立了担保品快速处置机制,但《证券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适用性还未明确,且只是明确了在净额结算模式下登记结算机构的担保品快速处置,不能满足所有金融交易的需求。

随着使用债券进行担保交易的比例不断提高,市场成员产生了进一步灵活使用债券担保品的需求,如进行转质押或者转让使用。但具体实现上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一是《担保法》解释明确禁止债券的转质押行为;二是《物权法》禁止质权人擅自使用质押物。

虽然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但在近年的市场实践中,我国也对金融担保品的快速处置和再使用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中的转让式履约保障方式设计,该协议第4条明确交易双方可以约定“受让方在受让履约保障品后享有对履约保障品不受限制的所有权,可以依法处置所受让的履约保障品”。交易所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设计中也明确了让与担保机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13条也为实现担保品快速处置提供了可能。下一步应积极推进法律突破,提供立法供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中证登:交易所市场证券回购交易担保品法律关系

普通质押式回购采取“一次交易、两次结算”的结算机制,担保品法律关系的双方为中证登(质权人)和做市商(出质人)。由中证登为做市商开立担保品账户。风险控制的重要切入点是标准券的折算率,此外还设计了卖空处置机制。

“做市商―客户”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采取“一次交易、两次结算”的结算机制,采用双边净额结算方式。担保品法律关系的双方为客户(质权人)和做市商(出质人)。当资金结算失败情形超过两天即导致回购终止,做市商根据回购协议采取后续行动。

特殊回购(国债买断式回购)采取“一次交易、两次结算”的结算模式,首期交易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的结算方式,而回购交易采用全额结算的结算方式。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履约保证金。在实际交易中,如单方违约,违约方的履约金交守约方所有;如双方违约,双方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并免除双方的实际履约义务。

篇9

一、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的功能和作用

1.有助于提高教师网络远程培训质量。目前,多数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都曾经参加过多次国家级、省级的网络远程培训项目,尽管绝大多数农村中小学教师都能从这些网络远程培训中受益,但是大部分人也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对这一培训形式的遗憾,总觉得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通过对所有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笔者发现在这些问题当中大部分都是学习支持服务方面的问题。比如,学习支持服务机构的分工不明确、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能熟练应用网络远程培训资源平台、教师在学习中缺少与施训教师的交流与沟通、施训教师对参加培训的教师的提问回复不及时等。从学习支持服务的广义定义来看,这些都属于学习支持服务的范围。在培训中,正是由于这些相关问题的广泛存在,使得教师网络远程培训的质量大打折扣。因此,完善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是提高教师网络远程培训质量的关键。

2.有助于提高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的有效性。在远程教育中,学习支持服务是为帮助远程学习者学习,所提供的各种人员的、信息的、资源和技术方面的服务,其目的就是帮助学习者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达到有效学习的目的。在本研究前期,笔者曾参与过多次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培训,通过与参加培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训的云南中小学教师交流,他们普遍反映在学习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比如,对年龄在40岁以上的受训教师来说,在网络远程学习中,不能快速地进入培训平台、不能准确地找到培训模块、不知道如何与施训教师交流以及不能顺利地提交作业等问题时常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他们在参与网络远程培训时,遇到问题不能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解决,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心理上的孤独感和无助感,从而降低了学习的有效性。而本文所探讨的学习支持服务将针对这些问题做专门的探讨,通过协调和完善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各环节,来共同解决这些问题,以期能帮助教师准确定位自己所需要的学习内容,从而提高他们在网络远程培训中学习的有效性。

3.有助于完善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系统。开展教师网络远程培训,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努力减少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而导致的教育不平衡。另外,从长远来看,还有助于节省教师培训成本。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教师网络远程方面发展已经相当成熟,但是我国由于在这方面起步比较晚,大规模开展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基本上是始于2010年7月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下发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师〔2010〕4号)(简称“国培计划”)。因此,有关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学习支持服务的类型,还是学习支持服务的有效使用,都缺少深入的研究。

二、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存在的问题

1.学习支持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督。学习支持服务机构是学习支持服务各项工作安排的枢纽,它负责各项信息的汇总与,还负责对各级各类服务人员进行协调、分配和管理。因此,在学习支持服务机构内部,保持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参与网络远程培训教师的调查和访谈结果显示,受训教师对学习支持服务机构的设置并不明确,他们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时,不知道该向哪级管理者或哪个管理部门反映。这说明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机构的职责尚不明确,而且对其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

2.受训教师使用的学习支持服务方式较少。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中,学习支持服务的实质是学习支持服务提供者为帮助受训教师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而实施的各种服务。从教与学的角度说,受训教师是学习的主体,学习支持服务提供者不但要为受训教师提供网络学习资源,还要帮助受训教师学会如何使用网络学习资源。因为网络远程培训是时空相对分离的教学方式,那么指导受训教师学习也必须借助网络平台。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中,学习支持服务的方式主要有:培训向导、主讲教师授课视频、辅导教师集中辅导、QQ群、主讲教师在线答疑等方式。然而在实际培训中,受训教师尤其是西部边远落后地区的教师,由于自身计算机使用能力较弱,在网络远程培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学习支持服务方式是点击播放主讲教师授课视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和QQ群,其他学习支持服务方式使用都较少。其中,QQ群主要发挥的是通讯联络的作用,而没有充分发挥施训教师与受训教师、受训教师与受训教师之间学习与交流的支持服务作用。 3.施训教师与受训教师交流互动少。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开展的前期,不少受训教师对使用和搜寻网络资源还缺乏一定的自主性和探究性,所以,施训教师提供的学习内容是受训教师获得知识的主渠道。而施训教师提供 的学习支持服务效果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受训教师对知识的吸收程度。客观上讲,在实际培训中,为保证培训质量,施训教师基本上都是比较优秀的学科专家,而且一门课程配备的教师人数是有限的,但参与网络远程培训的受训教师数量却是庞大的。加之网络远程培训没有时空限制,受训教师学习和提问的时间存在不一致性,而且提问的内容也多种多样,这就必然导致施训教师不能及时、全面地解答受训教师的各种问题。

三、提高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质量的对策建议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学习支持服务监督。从当前教师网络远程培训的管理模式来看,一般都是由省教育厅直接负责管理,由相关高校具体承办。所以在落实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时,一定要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职责。

首先,省教育厅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应包括:第一,制定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政策,确保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的实施、检查和评估。第二,制定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第三,做好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使用的宣传工作,使受训教师切实感受到有效运用学习支持服务是保证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质量的前提。

其次,具体承办高校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应包括:第一,配备专门的学习支持服务网络管理和技术维护人员,并保障基础设施和网络的畅通。第二,与上级部门协调,合理安排学习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支持服务集中辅导时间,保证受训教师能与施训教师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第三,鼓励并指导教师积极使用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培养和提升他们的远程网络自主学习能力。第四,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受训教师在使用学习支持服务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受训教师转变学习观念,提高学习支持服务使用的积极性。在网络远程培训中,受训教师要逐渐转变完全依靠施训教师的讲授来学习,要学会和习惯使用多种学习支持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它们支持学习、帮助学习的作用。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受训教师要不断培养网络远程培训自主学习意识。其次,受训教师要不断强化和提升网络远程学习能力。再次,受训教师要多向施训教师或同伴咨询各种学习支持服务的使用技巧和范围,实现学习支持服务为我所设、被我所用的现实意义。

3.施训教师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学习支持服务有效性。施训教师在提供学习支持服务的过程中,其扮演的角色是多元的,这种集“指导、交流、探讨” 于一体的多重身份,要求施训教师必须要具有提供学习支持服务的主动意识,努力做到培训前引导、培训中指导、培训后辅导。

首先,施训教师要把管理学中的服务理念渗透在教师网络远程培训学习支持服务中,坚持以受训教师的需要为中心,不断提升主动提供学习支持服务的意识。在开展学习支持服务之前,要根据培训内容,预测教师在培训中会出现的一些困难。

其次,在培训中,施训教师要根据受训教师的反应,对受训教师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对共性问题可以通过电子公告牌的形式在平台上滚动展示。其次,由于在网络远程培训中,受训教师与施训教师处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于时空相对分离的状态,交流机会的严重缺失,使施训教师难以及时了解受训教师的学习情况。因此,对受训教师进行学习跟踪显得非常重要。跟踪的方式可以包括布置、批改作业,定期开展集中辅导,召开视频交流会等方式,了解受训教师在培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提供有针对性地服务。

最后,施训教师在为受训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后,要保留服务记录。这一做法,既有利于施训教师根据受训教师的反馈调整学习支持服务内容,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受训教师使用学习支持服务的积极性。

篇10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机构的差异分析

美国法务会计培养机构包括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美法务会计师协会及美国各高校等。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主要负责组织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证。美国注册欺诈检查师协会为全世界的注册欺诈检查师提供交流的平台,提供大量与反欺诈有关的资料和培训教材,为注册欺诈检查师和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人员进行反欺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广大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获取法务会计知识的重要组织。该组织为从事司法鉴定、舞弊调查、法律专业、会计调查、商业评估等的从业人员提供大量有关法务会计、舞弊调查、商业评估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并随时关注会计、审计、法律方面的最新发展动态和知识扩展,使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能迅速地将这些新知识新动态运用到实务领域。除此之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还开展了注册会计师职责和义务、客户沟通、调查方法和技巧、舞弊手段的最新发展和防范措施等拓展领域的知识培训,使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能更快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较大,成为法务会计最重要的人才培养和输出机构。由于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开展法务会计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并常态化与联邦调查局、法院、税务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合作,通过交流和培训提升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技能。美国高校是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其在教学方法、理论水平、教学资源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授课方式灵活多样,采用诸如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研讨会、开设案例分析课程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全面系统的法务会计知识。网络教育是美国法务会计知识传播的重要窗口。由于网络教育的广泛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法务会计人员的需要。Cpenet远程教育网聘请了许多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舞弊检查专家传授法务会计知识。针对不同需求,其课程形式分为初级普及、中级知识、高级讲座等。

在我国,高等院校成为法务会计专业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生力军,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等高校在会计专业或法学专业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培养。除了高校之外,社会培训机构也成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北京中财国融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启文教育培训学校、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四川大学科技园培训部等开设了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FCPA的认证培训班,在借鉴美国法务会计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现状,聘请会计界、审计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律师界的业内精英,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展开专项培训。除了传授知识技能外,强调提高学员的分析能力,实战演练如何高效办理经济案件,最终培养出在法务会计服务领域中理论扎实、业务熟练的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但是,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机构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我国高校法务会计招生分为两大模块:一是在法学类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方向。二是在会计类专业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这对于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学生而言,会存在学科体系上的困惑,即法务会计究竟属于法学学科还是会计学科,这种学科体系上的困惑会导致学生毕业之后的的研究方向及工作属性的不清晰,这无疑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极端不利。因此,在法务会计高校招生人才培养方面,我国需在国家教育部明晰法务会计的学科类别,这样既有助于学校专业开设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学生的了解法务会计专业的详细信息,从而促进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繁荣发展,做到术业有专攻。其次,我国法务会计社会培训机构的良莠不齐也成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有的培训机构只是抱着赚钱的目的开班,仅单纯地对会计人员补充法律知识,对司法人员补充会计知识,没有有效的将法务会计应具有的知识进行融合,更没有将之付诸于实践。因此,应积极借鉴美国培训机构的成熟经验,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加大法务会计社会培训机构的建设力度,使法务会计培训机构尽快成熟规范起来。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的差异分析

美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设置的主要课程包括:内部舞弊审查、计算机舞弊与数据安全、检查盗用阴谋、确认舞弊财务交易、高级法务会计技术、法务会计———舞弊报告与隐匿资产、舞弊与财务报告审计、舞弊调查与舞弊数据分析、高级舞弊调查、信息技术审计、高级会计理论、会计与电子商务、会计欺诈检查、法务会计与舞弊管理、经济犯罪与调查、计算机法务调查、私人安全与防范损失理论、知识产权安全管理、计算机舞弊检查、法务沟通与交流专业知识、舞弊会计报表分析等。由此可见,美国的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是在已经掌握相关法学知识和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犯罪学等学科的基础之上开展的,这也符合法务会计的学科特征。

在本科阶段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涉及学科领域广、课程门数繁多,而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本科阶段学生能否通过本科段领会和掌握法务会计并实际应用很值得怀疑。所以,这样的课程设置能否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律师很值得怀疑,而能否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就更值得怀疑了。研究生阶段的课程仍旧设置了部分法学专业课程、部分会计专业课程,只是在此基础之上,增加了法务会计特色课程,包括:高级法务会计、证据调查学、破产法与破产管理人制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税务管理与筹划、电子商务安全、经济犯罪调查学、舞弊检查等法务会计实务应用课程。由此看出,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虽然比本科生课程设置更加符合法务会计的实务应用特性,但公共课的设置上不是与会计本科生课程重复,就是与法学本科生课程重复,造成教师资源浪费、学生学习重复的现象。因此,要想加快加强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满足社会各方对法务会计的需求,应该尽快建立我国法务会计专业目录,以免造成培养的人才未能尽社会所用的局面。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师资力量的差异分析

篇11

美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务会计职业团体。1988年成立的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是一个全球性的法务会计职业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面向全球的注册舞弊审核师资格考试和认证,调查舞弊事件、培养专职的舞弊调查人员,并进行反欺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主要负责组织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的考试与认证。美国法务会计师协会主旨是在各法务调查会计事务所与法务会计师之间建立联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与人员交流。北美法务会计师协会主要通过建立一个积极的资源中心向其成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培训、业务支持与发展的服务。

(二)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

2000年创刊的《法务会计》作为全球唯一的法务会计专业刊物,主旨是为法务会计研究者提供独立的国际论坛,以促进法务会计的交流与发展,主要是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涉及破产与估价、审计测试与评估、诉讼支持与纠纷避免等多个领域。美国除了有专门的法务会计刊物外,在一些重要的会计、审计刊物上也经常发表法务会计类文章和著作,还有不少与法务会计相关的网站。在实务方面,美国半数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也迅速增多,法务会计业务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内容多种多样,包括保险业、海上航运业、使用费与许可证管理、欺诈调查与预防、专家证人等。

(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体系。

法务会计在美国是逐步从审计业务中发展起来的,因此一些审计诉讼服务公告、审计准则和管理咨询服务准则为法务会计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技术标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虽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务会计准则,但公布了一系列与法务会计业务(主要是诉讼服务业务)相关的实务帮助以充分解释法务会计业务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也从对专家证人的任用规范和专家证言的具体标准等方面对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作了规定。

(四)高水平的法务会计教育培训体系。

美国已建立了高水平的、能与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相联系的法务会计教育培训体系。美国法务会计师理事会和美国境内的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都任命了各自定点的法务会计教育提供机构,为专业人员提供在线或课堂形式的法务会计教育。美国有9%的大学已开设法务会计专业课程,一些学校还提供法务会计硕士学位课程,这些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有的是面向在校学生的,更多的则是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其他西方国家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

(一)法务会计职业团体组织的建设。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8年成立了优秀法务会计联盟,致力于确定法务会计应有的知识、角色及建立法务会计实务指南和准则,进行专门的法务会计专家认证。为了更好地推动会计职业专门化认证教育的发展,2000年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了“专门化委员会”,在该委员会的推动下相继成立了信息技术杰出专家联盟、调查与法务会计杰出专家联盟、特许企业评估师协会、信息系统会计师协会、破产与重组职业联盟和特许内部审计师协会等6个专门化组织。

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澳大利亚两大会计组织之一,2002年成立的CPA法务会计讨论组主要是对产生怀疑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及对部分控制和防止欺诈行为的方法进行评价,并向成员提供必要的知识,为法庭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其大部分会员在公众事业部门工作。另一会计职业组织澳大利亚特许会计人员协会,致力于私有部门的会计实践工作,该协会通过成立法务会计专门兴趣小组来帮助成员为法庭计算因违反合同或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并研究欺诈调查的方法。

(二)法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体系的建设。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已经开始尝试建立法务会计准则,以准则和业务指南的形式帮助提高法务会计师的能力和社会信誉。2001年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的法务会计准则讨论稿中对法务会计业务的内涵、领域作了详细的解释。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提供捐款者名誉会员和特设调查与法务会计专家会员两种会员资格。澳大利亚特许会计人员协会于2002年6月颁布了《法务会计准则公告APSll》,提出了法务会计专业服务的两大方面 帮助或建议客户从事财务调查的会计服务和为解决纠纷或诉讼,在法庭上或其他裁决机构面前表达分析的结果并作为证据。在其后颁布的《联合指南GN2――法务会计》中进一步明确了法务会计人员的角色是“独立会计专家”和“顾问会计专家”,并详细论述了法务会计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三)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加拿大通过职业资格认证吸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记录、胜任调查和法务会计工作的特许会计师,法务会计教育也主要是面向特许会计师的后续教育。目前唯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罗特蒙管理学院提供的法务会计教育计划与文凭最为权威,其颁发的教育文凭是任何一名特许会计师成为“特设调查与法务会计专家会员”的必要条件之一。2003年加拿大推出首个法务会计资格及相关培训项目,并有了“调查与法务会计”学位。澳大利亚的法务会计学校教育和培养也已初具规模,2002年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协会与澳大利亚莫纳什法学院联合创办的法务研究国际学会及澳大利亚辩护协会共同设置了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课程。

三、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体系不健全。

我国法务会计的制度建设尚处于真空状态,未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理论化,缺乏操作性。法务会计各项准则、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业务操作规范和标准、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建设工作明显滞后于法务会计在我国开展的实践。

(二)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尚未构建。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专门的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者进行交流的平台,会计学者虽在法务会计理论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对于法务会计的概念、基本假设、目标原则、功能和内容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更谈不上对工作程序和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标准等问题的研究,理论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我国法务会计实务的开展。

(三)法务会计实践活动内容狭窄。

现阶段,只有国家公检法机关和有资质的司法会计鉴定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开展零星的法务会计相关业务,服务内容单一。与西方国家相比业务内容非常有限,主要运用于税收理算、保险赔偿、海损理算和司法会计等方面。人们对法务会计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法务会计只是司法工作的一部分,忽视了其在

企业及个人经济活动中广泛的发展空间;而且公众对法务会计的定义、特征、服务范围等基本知识认识不足,导致公众与法务会计师在提供的服务上普遍存在期望差异,使得法务会计在我国的社会认知度较低。

(四)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滞后。

法务会计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很高,除需要会计、法律及相关知识外,还应该具有逻辑学、心理学、统计抽样、证据调查和信息技术等知识。法务会计需要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现在的教育大多是单一型的人才,法务会计本科教育主要集中在少数政法院校,研究生教育只在少数几所高校中有法务会计方向,仅有清华大学等为数极少的学校通过举办理财法律培训班等形式对在职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务会计知识培训,其它学校几乎没有开设与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体系,法务会计理论教育尚未全面展开,法务会计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四、改进我国法务会计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

我国应积极满足法务会计的社会需求,形成法务会计的学科特征、定位、原则、职能和内容体系等基本理论问题上的统一认识,并逐步建立法务会计业务工作应遵循的准则、规范、方法和程序;不断引导会计界、法律界通过设立专门的法务会计协会,形成行业研究;组建专门的法务会计课题研究小组,创办相应的法务会计期刊杂志,定期举办法务会计的国家级研讨会,听取来自理论与实务界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将合理化建议付诸于行动,逐步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和行为规范。

(二)加快我国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制定法务会计准则和业务规范体系。

我国目前有关法务会计制度的建设仍是一项空白,为了促进我国法务会计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必须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一套比较系统、全面、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涵盖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后续教育培训、实践操作程序和结论或意见要求等方面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务会计业务规范体系,使法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适时引入并完善专家证人制度,建立统一的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标准,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避免由主观因素和鉴定人经验得出的错误结论。

(三)建立完善的职业团体组织体系,拓展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

为了保证我国法务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应由财政部等部门发起成立法务会计职业团体,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职业资格证的考核与认证、法务会计年检等工作,监督法务会计事务所及相关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组织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不断提升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执业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力度,使法务会计深入人心,提高法务会计的社会地位,逐步扩大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有选择地推广运用司法会计、税务理算、债权债务理算、保险赔偿责任理算等在我国实务中有一定基础的业务。

篇12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

若要达到前文所述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让培养对象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知识和能力。张玲将法务会计人才的知识结构比喻成“三层大蛋糕”,会计专业背景为最底层,审计、内部控制以及欺诈调查为中层部分,对法律环境的了解为最小的上层部分,而沟通技巧就是蛋糕上的糖果。罗欢平等却将其比喻成“三明治”上下两层为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中间为法务会计的核心知识。

法务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知识及能力体系并不是简单地相加和拼凑,形成一个体系。首先,道德素质方面,基本应当达到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的敬业精神以及专业的职业判断,还体现在职业上能够胜任、行为准则规范以及履行保密业务等方面,法务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是工作的准绳,起到方向导向作用,若其道德素质做得不好,不仅仅影响其法务会计工作质量,可能改变的是问题的性质和本质问题,对其知识应用将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其次是知识结构,包含会计、审计以及经济管理知识,法学知识和法务会计专业知识等。会计知识、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是法务会计人员工作的主要对象,必须对其会计所反映的信息以及信息的产生充分理解和分析。审计技术为法务会计人员提供基本的证据搜集方法工具和技巧等,同时必须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估计等。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法务会计人员充分理解会计所反映内容和核算经济内容。法学知识包含法律法规知识,诉讼知识和程序以及证据规则等,具体包含了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等基本内容,各类法律的具体诉讼程序和如何举证等。明确证据的形式、获取、鉴定以及保全等内容。法务会计知识是知识结构的重心,需要有机融合会计审计以及法律知识同时并有其独特的内容,包含舞弊的甄别、经济案件的侦查、调查、诉讼支持、损失计量以及法务会计鉴定和专家证人制度等。

最后是基本的技能和能力,法务会计工作是一个应用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具备综合的方法技能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巧和能力包括与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沟通技巧、交流的语言工具、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以及相关的心理学知识。熟练地应用这些工具定能让法务会计工作事半功倍,更好的综合应用会计、法律以及法务会计专业知识。

三、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课程设置

根据法务会计的培养目标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分析,就其具体的课程进行设置,在设置时,充分考虑法务会计的服务性、技能性和应用性等特征。注意多学科知识之间的交融和合作。依据大学生课程类别的设置,具体课程体系为:

(一)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即大学通修课,主要是就道德素质、身体素质、语言和计算机等相关课程。具体包含法律职业道德、马克思基本原理、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二)专业必修课程在专业课程中主要让学生具备基本的知识和传授基本的技能等。具体包含: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经济管理知识课程;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学、审计学、资产评估、成本与管理会计等基本会计、审计以及财务知识课程;除了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宪法、中国法制史等以外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务会计学、会计法与会计准则、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法务会计核心课程。

(三)专业选修课程为学有余力的同学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或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个人发展需要,为专业继续深造或资格考试或实践应用等设置相应的选修模块,具体包含公司财务咨询模块、注册会计师模块、律师资格考试模块、经济法律模块以及法务会计师考试模块等。比如律师资格考试模块可以设置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宪法、中国法制史等律师资格考试但在必修未开设的课程。

(四)实践实训课程实践实训课程主要满足法学和会计等课程内容实践的需要以及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训练。基本技能课程包含相关公文写作、数据库应用、沟通与谈判、心理学等;法学实践实训包含庭审观摩、模拟审判、司法机关见习等课程;会计实践实训包含会计模拟实训、会计软件应用、审计实训等课程;法务会计实训课程包含舞弊调查实务、诉讼支持实务、案例讨论等

四、可行的培养模式

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法务会计方向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会计职业,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很少,学生认为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了解,但都比较肤浅,难以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很难将其有效地结合应用。目前可行性较强、可供选择的培养模式主要有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双学位模式以及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等。

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实验班是学分制改革的实验田;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优才优育创立品牌和精英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单独组织的正式的专业方向教育,将精简相关专业课程,配置法务会计相关课程,实行严格的淘汰机制。不是一个专业的培养,是精英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只有那些学有余力的同学,感兴趣的同学,才可以参加,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

篇13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2000年云南财经大学、2001年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2004年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2007年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2003年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2005年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精选范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