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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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镇为主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轨道,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努力营造清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环卫管理体系,形成“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使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卫生意识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实施
(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根据区域分布、地形地貌、人口总量等条件,4月底前,将全市375个城中村、园中村、乡镇驻地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环卫管理新模式,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市环卫管护中心负责制定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标准,对实施环卫一体化的村(居)进行验收审批,做到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按照验收标准,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配齐设施,健全队伍。按照2-3个乡镇建一处垃圾转运站的标准,在全市规划建设7处垃圾转运站,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卫管护中心负责选址规划,做好用地、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建设;年内镇垃圾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各乡镇(街道)按照每3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的标准,规划确定各村垃圾箱位置;环卫管护中心在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负责把垃圾箱安装到位。各乡镇(街道)按照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专业保洁员队伍,并配备专人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存放;同时,每村设立1名环卫监督员,负责政策宣传、全民发动、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引导村民将生活垃圾入箱、定点倾倒建筑垃圾,及时制止乱排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安排2~4人成立专门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本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发动、宣传引导、费用收缴、检查考核、推进落实等工作;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督促做好各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乡镇(街道)、村(居)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全托管式、半托管式和自我服务式等环卫管理模式,实现村级垃圾的“日产日清”。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创新思路,结合各村地域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分拣,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处置总量,提高无害化垃圾的就地处理率。市住建委、环卫管护中心和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五个一”管理制度,即:有一套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和卫生评比等规章制度、有一个妥善解决保洁员工资的渠道、有一套切实提高农民卫生意识的教育办法、有一套过硬的农村垃圾处理督查制度、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同时,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的作用,通过村民代表会制定村规民约,划分村民卫生责任区,与村民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真正做到“污水乱排有人问,垃圾乱放有人理,沟渠淤塞有人清”,不断巩固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效,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治久洁。
(四)创新举措,多元筹资。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三级共同承担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承担全市垃圾转运站、垃圾箱、环卫车辆建设购置费用。各乡镇(街道)、村(居)承担所辖道路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费用。乡镇驻地有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承担各自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村集体拿一块、社会捐一块、群众集一块”等形式,筹集村级环卫费用,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形式筹措。乡镇(街道)、村(居)承担的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市、镇、村三级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财政根据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情况,年底对乡镇(街道)实行“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环卫管护中心共同研究制定。
四、保障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品位,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任务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村两级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目标,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3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成立环卫管理所,指定专人负责,搞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纳入201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2012年必须达到60%,力争70%)名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模式,并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实施方案,按标准(每200人配一名保洁员)组建保洁队伍,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人员;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合同》,积极组织村民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保持道路、庭院卫生整洁。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标准配备保洁车辆及辅助工具、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每10-15户设置一个标准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每150个垃圾桶配备一辆生活垃圾清运车),对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平台硬化,完成各项环卫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配置,并投入使用,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按有关要求建设移动压缩垃圾中转站,配备专用清运车辆。
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三大堆”和村内村居周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完善各项环卫常规性管理制度和奖励机制,出台配套的规章措施,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照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底前,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纳入2012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村居全部达标,并定期检查考核,实现长效机制。力争2013年底,各乡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率达到100%,环卫管理机构运行正常,环卫设施达到标准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住建、财政、公安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确保按期完成。
1、基础建设。当前____乡共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9个自然行政村先期实行环卫一体化,计划到2015年实现全乡三分之二的村庄实现环卫一体化,到2016年实现全乡26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的全覆盖。目前已配备垃圾清运车3辆、建设地埋式垃圾池40个、设置垃圾箱300余个,根据村域面积、人口分布进行了合理分布。并根据保洁人员数,相应配置了扫帚、工作服、人力(机动)收集车等清扫工具。随后还将配备吸水吸污车3辆,继续加强和完善环卫一体化基础建设。
2、人员配备。经____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专门成立了____乡环卫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工作,进行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核与垃圾清运工作。目前,已按常住人口每100户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依据村域面积和人口分布配备专业保洁员43名负责9个环卫一体化村庄的日常卫生清扫和垃圾收集工作。
3、制度建设。专门出台了《关于____乡乡村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方案》,在该方案中对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开展方式、资金来源、长效机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为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顺利实施,我乡还制定并完善了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三包”保洁制度、公众评议制度,对保洁员的责任和薪资、垃圾的清理与收集方法、保洁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各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规范运行和达到群众满意水平。
虽然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开展彻底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场革命,但就现在运行情况看来,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村民的环卫意识仍需增强。由于受到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长期生活习惯的影响,有些村民虽然参与环卫一体化的积极性很高,但是自身的环卫意识仍然不强。村民渴望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但是却不情愿或者没有条件摒弃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甚至有时会下意识地造成环境污染,给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难度。
2、资金的筹集方式仍需改善。目前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基础设施的投入与维护、保洁员的薪资发放、垃圾的清运与处理和其他相关工作均是由政府出资运营的,随着运行时间和村庄数量的增加,势必会给政府财政带来一定负担。另外,由于政府资金审批过程复杂等一系列原因,也会给环卫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长期政府资金的投入,也会让村民产生依赖心理,不利于环卫一体化的长效运行。
3、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仍需优化。当前环卫一体化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各村将垃圾收集后,选择合适地点进行填埋处理。这种简单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很大缺陷,不但存在不同程度的资源浪费,稍有不慎还会造成二次污染,带来很多不利影响。尽管如此,由于资金、土地等条件的制约,以各村现状在短时期内也不能做出更好的处理办法。
结合当前开展环卫一体化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如何更好的推进环卫工作进展,落实长效运行机制,有以下几点建议:
中图分类号:X799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已进入“十二五”时期,在这一新的发展时期内,根据“村收集、镇清运、市区处理”的要求,被忽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问题必须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受到足够的重视,给予足够的关注,这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笔者就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发表浅见。
一、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尚未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从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高度进行分析与评价,武汉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发展显然跟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跟不上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明显。全市尚未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市垃圾收运处理远未实现全覆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环卫设施设备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环卫设施运行环境影响问题突出,环卫作业效率不高,建设运营经费不足。
(二)分层实施的市容环卫行政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武汉市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必须结合实际,转变垃圾管理思路。首先是重心前移,尽量避免和减少垃圾的产生量,最大化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其次是从源头的垃圾投放、中间的垃圾收集和运输、末端的垃圾处理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根据“村收集、镇清运、市区处理”的要求,当前要以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重点。武汉市城乡将基本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分层实施的市容环卫行政管理体系与有序、有效竞争的作业(服务)市场体系。中心城区垃圾收运处理“十二五”期间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包括:人均垃圾产生量减量比例达到1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率达到60%等。远城区2011年实现全市农村地区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2009年试点;2010年覆盖率达60%,2011覆盖率达100%);2015年建立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布局合理、机制健全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三)源头分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首选模式。
根据近年来垃圾成分构成和产生量,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参考试点城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大类粗分,因地制宜,厨余垃圾可就地处理”的原则,将垃圾按可回收物、纸类或瓶罐、厨余垃圾、可生化有机垃圾、电池(危险废物)、其它垃圾等不同类别,按居住区、单位办公区、公共场、农村地区等区域属性不同,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和分类类别。2015年,垃圾分类收集目标为分类收集率达到50%,分类收取的可回收垃圾量达到424.35吨,需要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有机垃圾生化处理间、分选回收中心等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主要通过发挥废品回收站和农村社区自治机制的作用来实现。
(四)武汉三镇相对独立的结构及多处垃圾处理设施的现状决定了垃圾收运系统多种方式存在的适宜性。
新老城区、人口分布、道路交通条件的不同,也决定着垃圾收运方式的不同。武汉市垃圾收运系统的发展方向为:(1)垃圾收集方式向分类收集、袋装化、容器化发展;(2)垃圾收集作业向机械化、密闭化发展;(3)垃圾转运站向环保型、压缩化发展,大中型转运站占重要地位;(4)垃圾运输车辆向高吨位、高环保性能方向发展;(5)因地制宜,多种收运方式并存,系统效率高、社会效益显著。首先是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其次是建立中小型转运站与大型分选压缩转运站相结构的垃圾转运系统,满足至2015年需新增中小转运站转运规模为6300吨/天的要求;第三,建立健全远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远城区中心街镇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服务半径1~2公里分散设置中小型封闭式垃圾转运站,逐步淘汰破旧板车等落后垃圾收集车辆,垃圾收集与转运实行密闭式、机械化作业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其他城镇地区居民点、社会单位、道路行人垃圾采用沿路设置垃圾桶综合垃圾收集服务系统,每个城镇集中设置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与转运采用人力交通工具收集、机动车转运的卫生作业方式,实行垃圾收集容器化;建立全覆盖的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和行政村垃圾集中点;第四,完善水上垃圾收捞和清运转运系统。
二、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武汉市原有环卫体制与城市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卫管理体制大多还沿袭了传统模式,管理效率不高。推进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针对现在武汉市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下列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一体化,需要一个健全的工作网络。区、镇两级必须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实行区、镇、村三位一体的环卫管理体制,分级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打破城乡环卫管理二元结构,走村收集、镇中转、区集中处理的一体化之路,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实现长效管理。
(二)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把优化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方面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开展的重要保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大力宣传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文艺宣传队,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谷易懂的形式,进行巡回演出,引导广大群众克服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行为
习惯和生活习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变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激发群众参与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自觉性。
(三)构建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投入保障机制。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负责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收集清运,各镇负责辖区内垃圾中转站建设,设备、配套车辆以及生活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清运、处理等运行、维护经费由区级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城乡一体化工作,对建成村级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经验收合格后,区、镇实行以奖代补。二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建立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保洁管理责任制。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报酬,不留空白。三是督查考核机制。制订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统筹考虑城乡环卫设施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实际情意,逐步完善区、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要大力提高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收集设施上,逐步淘汰简易垃圾堆放点、露天垃圾桶点,实现垃圾收运的分类化、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要继续加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提高垃圾中转能力,大力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设施,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在处理设施上,加快垃圾焚烧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新扩建工程建设。参照国内最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标准,按照“一步到位、分期实施”的原则,解决今后较长时期的垃圾处理问题。
(五)稳步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
既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考虑环卫事业改革作为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的特殊性,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要求,以“保证质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转移风险”为目标,按照“监督管理与环卫作业”相分离的原则,逐步把环卫作业服务中经营性和竞争性项目推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卫事业,分阶段有序推进环卫体制改革。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行之有效的考评奖罚体系,防止出现因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公共利益,使“脏、乱、差”现象反弹。其次是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开招标,以实现环卫保洁的全覆盖。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收入、投入机制,培育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推动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武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研究》(立项号:B2012890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参考文献: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创造整洁、优美、舒心、和谐的人居环境,逐步实现城乡环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整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有关镇、街道)
编制全市镇级中转站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完成东部地区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建成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并顺利投入试运行,完成对现运行的5座镇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加快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少市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处理规模,确保生态安全。全市再增加垃圾中转站8座,总数达到26座。
(二)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
全面充实和调整保洁员队伍,根据村域面积、人口分布合理配置保洁员,按常住人口每300—500人配备1名的要求组建保洁员队伍。招选保洁员原则上优先安排年富力强的人员担任并及时更换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保洁员。
(三)硬件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
进一步完善环卫硬件设施建设,各村居要按照每幢至少设立2只垃圾箱,每村设有1座垃圾收集房或自卸垃圾箱,根据保洁员人数相应配置扫帚、人力(机动)收集车等清扫清运设备。
(四)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各镇、街道,各村、居)
1、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各村(居)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工资奖金,日清日运,并落实好五项职责:一清扫(包括村内主次干道清扫、村部内外清扫及桌面清洗、公园、绿化带及休闲健身等公共场所清扫);二收集(村内住户的生活垃圾收集);三冲洗(公共厕所的冲洗);四养护(花草树木的养护);五保洁(河面、河岸两侧、塘溪沟渠内的保洁)。实行保洁员工资加奖金制度(原则上按全市环卫行业平均工资奖金总额为基数,提取20%为月考核奖金),以此来调动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
2、“三包”保洁制度。(1)户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或家庭自备垃圾收集器(垃圾桶)。各住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放置垃圾;养成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良好卫生习惯;每日收集好本户产生的垃圾供保洁员收取。(2)村包秩序:落实好本区域内每日的垃圾收集工作,将农村生活垃圾“日日清”相关规定写入《村规民约》、《村卫生公约》。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制止违章搭建和挖掘、破坏、占用人行道等行为;制止公共场所乱堆放废弃物、乱贴乱画、乱竖杆牌;制止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等行为。(3)镇包清运:镇一级配足垃圾清运车辆,安排好清运路线,及时完成辖区范围内垃圾的清运任务。
3、公众评议制度。由村两委和村民代表、老人协会对保洁工作实效实行“一记二查三评四考”工作制,评议结果与保洁员奖金挂钩。(1)专人记录:由村两委委托专人对保洁员每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2)群众抽查:由村老人协会对村内清扫、清运情况每周一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3)代表评议:由村民代表根据保洁员记录和抽查记录,对保洁员每月的工作进行评议。(4)村两委考核:由村两委综合群众、村民代表意见对保洁员进行月考核。当月考核评分直接与保洁员工资挂钩,按满意率百分比发放工资,满意率90%以上发放全额工资,满意率80%-89%发放90%工资,以此类推。满意率低于50%时,直接予以辞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
建立组织,全面开展环卫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档案;制订计划,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开展试点,形成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规范建设标准,借鉴试点镇、街道成功经验,配足环卫人员,购置环卫设备,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机制,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市指导组对规范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
(三)检查完善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
对照计划方案和规范建设标准要求开展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
对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举措进行总结,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推动全市环卫事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