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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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延包工作扎实有效。全市已延包的村达到2337个,占应延包村的99.2%,共签订“一证一书”68.15万份,土地延包面积235.1万亩,占应延包面积的97.9%。在延包工作中,一是抓好宣传贯彻。层层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积极落实政策。完成了136个应延包而未延包村的扫尾工作。全市果园及“五荒”延包面积达10万余亩,养殖水面和矿区塌陷地延包面积5万余亩,签订延包合同和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5.6万份,解决了政策落实的空白点和盲点。对超留的机动地全部按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分包到户,清理整顿了“工资田”、“奖励田”等违背政策的承包地。三是彻底纠正“两田制”。在税费改革中,集中进行了“两田制”的彻底整改工作,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因村施策。四是探索土地承包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枣庄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目前全市共有县级仲裁机构6个,仲裁人员76人,乡镇调解委员会61个,村调解小组2748个。
(二)土地流转工作步伐稳健。重点抓了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流转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探索。一是抓好土地流转试点。市农业局直接抓了3个区(市)、4个乡镇的土地流转试点,各区(市)及重点乡镇也相应开展了试点工作。在试点和摸底的基础上,全市统一制定了规范流转的6条原则,明确流转的具体程序、标准,建立了申请、担保、审核、鉴证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延包后土地流转新的运作管理机制。二是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在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的合力推动下,采取土地互换、租赁、入股等6种流转形式,有效解决了农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等用地问题,纠正了基层干部习惯采取大规模调整土地的违规操作。三是依法加强管理。切实严格程序,签好合同,搞好跟踪服务,做好合同鉴证,规定村里必须建立土地流转台帐。目前,全市共补签和新签定流转合同11.9万份。
(三)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我市农村土地后备资源总面积达113.23万亩,相当于全市耕地面积的42.1%。目前,全市已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面积达61.3万亩,总收益约3.6亿元。在开发中,我们积极引导,规范管理,探索形成了几种开发力度大、经济效益高的开发方式。一是拍卖承包开发。采用这种形式开发的后备资源面积达24.6万亩。二是户均承包开发。村集体将“四荒”等后备资源平均承包给农民开发经营,开发面积约有18.9万亩。三是集体或种养大户单独投资开发。面积约有4.3万亩。四是吸引外来资金投资开发。面积约有3.8万亩。五是项目带动开发。积极争取各级复垦资金,高标准、大规模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开发面积达10.98万亩。近期,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基本农田保护明显加强。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几年来,我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吃”地和农业生产“留”地的关系,突出加强了基本农田的规划、管理与保护。目前,全市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为21.35万公顷,保护率达88%。在基本农田保护中,一是强化领导,实行行政制约机制。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部分乡镇还推行了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分片包干制度等。二是完善保护体系,严把用地审批关。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对各类非农用地实行压“源头”控制,切实把好审批关。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制止乱圈滥占现象。三是严格占补平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动态发展。认真执行“占一补一”制度,狠抓土地规模性开发整理。今年共完成市级以上立项26个,投入资金2520万元,新增耕地2.4万亩,既适应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又维护了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正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和少数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土地问题。有的土地延包后忽视和放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有的频繁调整农民土地,强行收回承包地进行高价发包;有的村“两田制”纠正工作不彻底或没有得到纠正,个别地方有二轮延包遗留问题,没有按政策规定进行整改。近一两年来,涉及土地上访的案件明显增多,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存在违规征占用现象,补偿机制不完善。土地征占用存有强迫命令和不当行政干预问题,土地征占用补偿价格偏低,有的甚至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拨付管理体制不理顺,不能定向使用,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难以保障。个别单位受利益驱使,多征少用、早征迟用或征而不用,造成了一定的土地浪费。
三是土地流转不够规范,稳制活田矛盾突出。土地流转存在无序性和无偿性,操作程序不规范、流转中介不健全、流转中政府定位不当等问题较为突出,没有有效地建立起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流转机制。农业结构调整、经济园区建设、城镇化进程推进、公益事业发展等,都涉及调整或占用农民承包地,“稳定”与“发展”之间存在矛盾,亟待妥善解决。
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虽然全市初步形成了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土地经营工作的格局,但管理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对土地使用违规问题处罚力度较小。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信息引导、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开发等社会化服务跟不上,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为重点,创新土地经营管理机制。一是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着重抓好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的完善工作,确保承包期限、地块、合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积极推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严格土地小调整程序,除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农户承包地。二是彻底纠正二轮延包遗留问题。对现存的“两田制”及“结构调整田”、“奖励田”等二轮延包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制定具体清理措施,确保今年秋种前全面完成。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性管理,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及监督等工作,依法维护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调解仲裁职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
城市土地经营是指在保持城市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实现城市规划为具体目标,在城市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以及城市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等相关权利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显化城市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行为。城市土地经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城市土地为对象对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二是城市土地产权经营,如土地批租、租赁、抵押等,它是城市土地作为资产意义上的经营。前者是指把耕地、荒地或旧城区经过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变成能直接为城市建设所利用的建设用地的活动。城市土地产权经营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主的层次;二是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及抵押为主的层次。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属于一级土地市场,是政府垄断型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的主要方式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三种。本文探讨的城市土地经营是从城市政府的视角,以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为对象来展开论述。
一、当前我国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城市土地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载体,各地城市化的加速,必然使城市土地变得更加稀缺。为此,城市政府必须对稀缺的城市土地进行妥善的经营。从城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城市土地的经营使政府财政收入有了数量上的巨大增加,也为城市政府大力改善城市的投资与居住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由于城市土地经营经验的匮乏和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我国城市土地经营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城市土地经营的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土地利用粗放,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城市土地经营的开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水平,但总体看来我国城市土地粗放经营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表现在: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高于合理弹性系数水平;城市用地容积率较低;城市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合理,工业用地比重比较大,挤占了城市其他用地,尤其是道路广场、绿地受到的影响较大。
(二)征地范围扩大,耕地流失严重,农民利益保护不够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开发区圈地热是近年来最严重的土地问题,与开发区大肆圈地相伴随的是大量优质耕地被侵占、破坏、移为他用,导致耕地不断减少;其次,在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收益分配不合理,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不少被征地的农民既得不到安置,又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利益分配机制的缺失或未制度化,使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承担了相当大部分的成本。
(三)城市规划调控力度不足,土地供给制度有待改进
城市土地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规划为依据,以供给引导需求,通过市场来实施规划。而在我国城市土地开发过程中,往往是先批租后规划,或者边批租边规划,而且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也不足。同时,土地出让行政干预较多不仅使土地保值增值目标难以实现,而且还会造成经营性亏损。
(四)城市土地市场行为不规范,土地供给总量控制困难
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确立了城市土地资产的价值,使土地产权在经济上得到了实现。由于我国城市土地资产经营缺乏经验,使得我国城市土地的市场供给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土地交易的不规范和隐形土地市场的存在,扩大了城市土地的供给来源,容易造成土地市场的波动,使地价偏低,造成土地收益的流失。
(五)城市土地储备机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土地储备的政策依据主要是“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储备的实施缺乏相应的法律来支持和保障;同时城市土地储备机构性质功能定位模糊,实际上扮演着两种不同角色:一是土地管理者,行使部分政府职能,调节土地市场,制定收购储备计划,实施各项规划,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二是土地经营者,扮演企业角色,以盈利为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必然会影响到经营效率的提高,土地收购储备行为受行政干预较大,很难做到市场规范化经营;而且土地收购价格内涵界定也不明确。
二、城市土地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城市土地供给机制,规范城市土地市场
当前我国城市土地供应的“双轨制”阻碍了土地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土地市场的运行。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让渡的“双轨制”并行:促进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或实行挂牌方式交易的运作机制,提高土地市场化程度;其次,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证制度和实施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二)改革征地制度,保护农民利益
传统的征地制度弱化了对政府行为的外在约束,同时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不力,因而使得行政权侵害财产权成为可能。我国的征地制度应该明确界定公益事业的范围;提高土地征用补偿的价格;处理好征地补偿的利益分配;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
(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先行,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应借鉴英美城市规划的经验,在土地供应中必须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先导性,对城市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做到土地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土地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性以及规划实施的强制性。
(四)优化城市土地储备机制
理顺法律关系,建立法规保障,通过法律法规与政府规章明确土地储备的目的、运作方式,明确城市土地储备的范围、收购价格等。其次明确土地储备机构的企业性质,坚持市场主导机制,土地储备机构应逐步实行公司制经营,真正成为具有民事能力的、能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再三,进行土地招商引资模式创新:将拟上市的土地首先进行拆迁、平整等浅度开发整理,并进行规划设计,实现供应土地的“半成品”向“成品”转变;同时使土地供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实现零星供地向规模供地的转变。
三、结语
土地资产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能更好地为城市发展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集约利用和保护耕地。我国当前存在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必须从总量供给、规划、产权登记及立法和执法上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资产效益,实现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玉琼,卢海林,曹红.从资源管理到资产经营.中国土地科学.2003.
在我国《宪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农村和城市近郊的土地在法律的规定下属于政府所有,在此之外也属于集体所有;在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在农村土地的利用中一直处于集体主义的观念,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实行,将集体的土地进行分田到户的下放。在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下放承包关系中规定了农村的土地关系30年不变[1]。在农民的承包土地中不能将土地进行回收和调整,在这种政策的诱导下让农民误以为土地的产权在人民手中,以至于出现了集体土地资源的非法买卖现象。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意识已经逐渐的在淡化,农民的土地资源私有化现象非常严重。
(二)宅基地管理制度有待提升
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升,人们都迫切的希望改善住宅环境,于是在农村兴起了建房的。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情况下,出现了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秩序混乱化现象。在宅基地的建设上出现了违法乱建情况,农民在没有相关土地办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的进行用地。另外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中实行宅基地的无限期无偿使用制度,这就使得一部分农民开始钻法律的空子,将宅基地建设成小型的工厂以及小型的养殖场等,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破坏严重。
(三)在土地产权的经营流转上认识不够明确
在现在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经营流转存在着转让、转包以及互换和租赁等形式,在进行土地资源的经营流转中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导致了农村的土地资源经营流转现象混乱,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经营和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另外由于在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经营流转中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了土地的经营流转没有相关的政策保护和政策支持。
二、提升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经营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强化农村用地教育
在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经营管理中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经营管理机构的建设,在建设机构的同时对专门的土地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要保障在农村的每一块土地的归属权都有明确的记录。政府部门应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实行农村科学用地的宣传,完善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杜绝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乱建房屋,强行用地等现象的发生。在强化农村用地的宣传中要将新的土地管理制度向农民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土地管理制度的管理创新,做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实行土地转让的有偿使用制度,改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针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土地经营流转现象严重的问题,应该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在有偿转让制度的要求下,无论是政府用地还是农民转地都应该得到土地转让的赔偿金,在土地的转让中要具有相关合法的土地转让手续,防治土地资源的随意转让[2]。在土地的流转问题上要实行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经营性流转,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农民,但是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是其他人。在土地资源的流转管理中,要着实的保障农民的权益,健全土地转让的管理制度,实行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流转管理监督制度。政府在集体土地资源的管理中要实行有效的监督,改革不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创建良好的土地经营管理制度。
(三)实行科学合理的用地,提升集体土地的经营能力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3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作出了相应变革,但是仍然有诸多待完善之处,当下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服务农民为准则,解决承包经营存在的弊端。
1 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
在全国范围内,由于地理条件、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在运行工作上呈现出差异化,但是都表现出政策与农民之间产生了各种形式的纠纷,具体来说包括如下3类。
由于农户土地流转不规范导致的纠纷,为了简化繁琐的程序而以口头约定的形式对土地流转的期限以及价格等进行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农户单一主体操作,政府的职能却弱化了,最终致使事后引发了严重纠纷。
农民工返乡要求恢复承包权未果引发的纠纷,在我国城镇化建设中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加强,更多的农民工重新返回到家乡务农。但是当这部分农户在外务工的同时为了确保承包地有所保障,从而村组织又将土地的承包权转租他人,由此便产生矛盾。
村干部管理意识薄弱,随意性强。当前村干部随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小规模调整,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是由于村干部对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认识不足,随意进行土地调整,引发了纠纷。
2 农村土地承包的积极意义
2.1 土地承包制度是我国人民向往的制度
在我国,经过长期以来的实践证明,土地承包制度不仅可以激发农户的劳动热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而且这种生产形式深受我国各地广大农民的青睐,有助于推进我国农村经济。
2.2 实行土地承包制度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稳定
有资料显示,我国拥有9亿农民,如何让如此庞大数字的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即便是在农业机械化水平尚未足够成熟,观念转变还不及时的情况下,土地承包制度却为农户们提供了基础的物质基础。根据调查显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落实不完善的地区往往也是社会较为动荡的地区。
3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法制观念欠缺
虽然我国的土地总量很乐观,但是其中可供种植的高产土地总量却并不乐观,对于贫瘠的土地而言,因其产量低下而不受关注,进而变得日益荒芜形成恶性循环。通过对比总结土地调查数据得出结果,国内的土地当中真正肥沃的土地仅为耕种面积的1/5。人地矛盾依然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大难题,我国的人口还在增加,由于环境恶化、人为破坏等因素致使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和农村人均耕地下降。农村集体土地遭受破坏主要是由于法制体系欠完善造成纠纷事件越来越常见,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使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才会使农户自身及集体利益受损失。
3.2 管理队伍不健全
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差、管理经费严重缺失,综合这些因素,还没有形成先进的土地管理模式,加之理念薄弱,导致农村基层土地管理队伍专业化、专门化特征不完善,当出现了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等问题时,未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应对,且存在相互之间推诿责任现象,农户的困境难以实际解决。
3.3 土地流转尚未形成规范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间并没有形成较为完备和规范的流转程序,因此会造成很多承包双方的纠纷和歧义。具体而言这种不规范分为代替耕种型、承包转让型、无规范合同型3类。因为土地流转期间没有依据章程进行而产生的纠纷更多,不利于土地流转。在管理学角度上看,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行政干预过多,超出合理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于民事范围,所以,根据民事权利自愿选择,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行政许可的强制力并不能适用于民事当事人财产或权利的转移,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自愿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有所说明。所以,目前的行政法规必须以农民意愿为基础。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政管理的行政力度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不可以违背行政法和当事人意愿。《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充分表明行政管理既不能变为阻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也不能强制促进流转。
4 解决土地承包管理问题的措施
农户与土地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是农户们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要素,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盘活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土地承包制度规范、科学、有序进行,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3方面着手:
4.1 加大宣传力度
现在的情况是,农民对于维权的意识不强,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的参与度不高,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学习,尤其是让他们知道发放土地承包证的必要性;为了能够起到更好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管理、指导作用,要求基层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员“打铁还需自身硬”,重点加强业务学习,从而提高自身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
4.2 各级政府应切实落实政策
乡(镇)一级的办事员要多到农村实地走访,发挥群众路线的积极作用,多看多听,了解农民所想,了解农民所急。这样才能结合各村实际,各村的困难,落实政策时在农民所想上动真情,在农民所需上办实事。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稳定团结管理队伍,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奠定制度基础。
4.3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的关键一步在于辅导农民了解合同内容,做好合同的签订与发放。减少土地流转合同的不规范因素。时刻以农民的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健康发展。
5 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问题关系农民的权益,同时也关系到我国新时期环境下新农村建设进程,因此必须确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土地承包法制化管理;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的管理队伍;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农民维权意识。
参考文献
[1] 朱雪清.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 北京农业,2013(27): 273.
[2] 丁原. 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J]. 档案与建设,2015(5): 75-76, 68.
[3] 刘元锋,杜英祥. 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一点思考[J]. 吉林农业C版,2011(4): 51.
[4] 曹明社,邢丕,朱万福. 内乡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科学大众.科学教育, 2012(9): 167.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劳动的资本,是一切生产和生活之源,是财富之母。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土地锐减日益严重,制约了农场的经济发展和经营规模。因此,在农场辖区内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用科学手段对土地进行综合管理和利用是农场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1 西江农场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的现实必要性
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位于广西贵港市,隶属自治区农垦局,属国有大型二档企业。农场辖区约有12万亩的土地面积,由呈马蹄形分布的四块不相连的土地组成,东西长约40公里,南北宽约25公里。如何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农场面临的瓶颈难题,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已难以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速度。为了使土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解决长久以来模糊状态的土地管理模式,农场迫切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对土地进行科学管理,增强土地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度,使地籍管理更为精准。
土地管理信息化可以提高农场土地管理工作的办公效率,实现简单高效的操作方式:打开电脑,轻点鼠标,整个辖区的土地权属和属性直观展现;建设用地、农用地和荒置地分布情况,耕种的农作物分布、种植种类情况一目了然。同时,还能使日常的查询和数据汇总工作简单化,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实现土地管理公平、公正、公开;且能为企管、生产、财务和规划建设等重要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为领导统筹规划和重要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土地管理信息化为农场推行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做好铺垫
为尽快扭转糖业市场日益严峻的形势,今年,广西在全区内大力开展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广西农垦为响应自治区政府的号召,在垦区范围内推行16万亩的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其中下达给西江农场2万亩的工作任务。
西江农场的甘蔗种植地块零散细碎,不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型和集约型的专业化生产经营,更不适应全程机械化的推广,从而导致农场甘蔗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低。因此,农场对土地实行统一调整、重新分配和连片规模承包(租赁)经营之举刻不容缓。土地管理信息化建成后,能将现有土地地块大小、分布情况,道路、水利和电力设施布局情况等在电脑直观展现,为领导统筹规划基地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为农场开展土地整治、实现连片适度规模承包经营、推广良种良法、实现和普及机械一体化技术等提供有力保障。
3 土地管理信息化使得农场企管部门的合同制定更加规范准确
土地租赁是农场的重要经营收入之一。农场设置有独立的企管部门,重点负责农场土地对外的租赁工作。过去,企管部门绘制合同图纸多使用皮尺和卷尺,每份图纸的制作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且数据精确度不高。
推行土地管理信息化后,企管部门开始使用先进的GPS-RTK精确测量仪器开展工作。新工具操作简单方便,只需要用测量仪对出租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再将仪器上的测量数据导入电脑即可。导出的数据可反复使用,既便于进行统计、分类、汇总,又能进行图纸绘制,且生成的数据和绘制的图纸真实、准确、有效。这样新制的图纸不仅准确标出租赁地块的面积、方位、方向以及周边具体标志物,还准确标注租赁地块独一无二的坐标。不管该地块及周边环境如何变化,只要通过坐标便可准确地查询到当时租赁土地的所有信息情况。这些都是皮尺、卷尺等传统测量工具无法比拟的优越之处,为主管部门缩减了工作量,确保每年的土地租赁工作高效完成,为增收打下夯实基础。
4 土地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明确农场界线,对土地的长远规划和征地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历史发展和土地变迁等原因,西江农场与周边农村的分界线一直存在争议,制约了农场的发展规模。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坐标点将农场所属土地准确划分标注,便于农场有据可依进行协商。
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与农场利益最紧密的便是对农场土地的征用。农场可以利用政府政策和财政补贴大力推进辖区内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同时要及时对失地职工做好赔偿和补助工作。完善信息化系统,从中了解对被征范围所涉及的职工家属、位置范围、面积及地上作物等详细信息,利于农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征地赔偿预算工作和对涉及人员动员工作。
土地管理信息化是科学管理土地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可以为西江农场实现高速便捷的办公效率、减少土地收益漏洞、提升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收益,为西江农场实现土地资源科学全面、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