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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制教育的认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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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概述

2.1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内容科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认为:“道德教育不能直接讲授道德概念,灌输行为,而应促进个体的道德认知能力,主要是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1]。其理论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建立一种清晰而全面的思考方式并理性看待道德的争论及其寻找解决的办法。该理论的主要观点如下:2.1.1儿童的道德判断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科尔伯格经过数十年的研究,在吸收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基础上,于博士论文中创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他虽未证明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但是却证实了道德判断和行为之间的某种联系:即道德判断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这样,道德判断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将会启示人们注重对儿童道德判断能力的认同和培养。2.1.2儿童道德认知发展要经过“三水平六阶段”科尔伯格等人设计诸如“海因茨与治癌药”的道德两难故事,让学生做出对错、该或不该的回答,根据学生的答案,把人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区分为“三水平,六阶段”。这三种水平和六个阶段的发展顺序是不变的。三种水平为: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每一水平发展过程中会存在两种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既是对前一阶段的发展,又是对前一阶段伦理困境回应的深化,直至儿童从契约、法律法规考虑到人类的正义。此外,受皮亚杰的影响,科尔伯格认为每一阶段道德的发展与当前阶段认知发展是有关系的。儿童当前对两难故事的推理必须建立在逻辑思维发展的基础上。如果当前阶段认知不成熟的话,逻辑思维不能达到相应层次,道德判断就如空中楼阁。因此,归纳其“三水平六阶段”理论核心即为:每个人的道德发展都要经过这几个阶段,只是因为个体认知发展成熟的早晚会存在质的差异,但是基本顺序是不变的,不存在跨越低级阶段直接过渡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趋势。2.1.3儿童道德发展与社交环境有关科尔伯格通过美国儿童的调查和跨文化研究发现:生活条件较为恶劣,接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地区的儿童道德发展往往相对滞后。如生活在孤儿院的青少年还不能达到第三个阶段,而同龄的生活在集体农庄的青少年则达到了第四、五阶段。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发展水平相对低下的国家,儿童道德发展也存在差距,社交环境是影响儿童道德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2.1.4“道德讨论法”和“公正团体法”科尔伯格在德育方法上提出“道德讨论法和“公正团体法”。这些方法具有鲜明的民主特色。“道德讨论法”是指“: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对道德两难问题进行思考,促进学生道德认知冲突,激发学生进行道德思考,从而促进学生道德判断水平的提高”[2]。道德讨论法可以使学生在棘手的道德两难讨论中不断深化道德认识,最终将认识内化为行动。“公正团体法”注重团体的民主管理和团体的道德氛围。在创设的公平、和谐的人际关系中,给予学生一定的社会角色。通过投票等形式决定团体重大事项,让学生有角色担当能力和群体归属感。

3当前我国在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3.1强调教育社会功能,个体功能有所忽视

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主要采取班级授课制的形式。这虽然弥补了师资和教学资源匮乏等不足,但是采取班级授课的方式极大地限制了教师的教育自由,使因材施教这一原则难以真正得到落实。加之我国受伦理型文化的影响较大,教学内容上更多关注的是集体概念,强调教育的社会功能,对个体的关注度相对较少,难以挖掘和满足学生自身的需求。每个学生的思想道德认知发展程度不一,采取统一模式,很难收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3.2显性教育突出,隐性教育相对弱化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过显性的理论课和隐性教育实现。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却导致了两种教育的不均衡。显性课程普遍重视,隐性教育却明显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无论是中小学的素质教育还是高校的学分制改革,唯分数论的评价体系以及过程性评价的缺失使隐性教育的落实比较困难。此外,家庭氛围、校园文化、教师个人的榜样示范及社会风气等隐性教育效果也较为有限,因此整体上看,在校生思想政治教育急需加强隐性课程开发。

3.3学生道德知行不一,脱节现象明显

我国在校生的思想品德虽有所提升,但学生的道德认知与行为存在较大差距,甚至严重脱节。拿我国的高校为例:我国既有魏华伟等优秀大学生,他们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也有道德偏差严重的问题大学生存在。如:名牌大学研究生林森浩投毒舍友,药家鑫架车撞人刺死伤者逃逸等。学生的知行不一致不是个例,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病态。

4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我国在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4.1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与在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共同性

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与我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具体表现为:研究角度相似:不论是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还是在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的研究均可以从心理学和道德哲学的研究角度出发。一方面,要求教师掌握一定的心理学常识,学会运用一定的心理咨询技能和方法研究解释学生的思想状况;另一方面,教师需要用道德哲学相关的知识去正确看待学生的思想状况,并给予学生相关的思想干预。教育方法的共同性:科尔伯格的德育方法与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共同性。科尔伯格根据其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提出了两个著名的德育方法:道德讨论法和公正团体法。在道德讨论法中科尔伯格认为:“一个阶段的道德认知成熟之后,才能顺利地达到下一阶段的道德水平,道德认知发展具有阶段性的特征”[3]。这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循序渐进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公正团体法中个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注重团体道德氛围的营建,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倡导的自我教育法、实践锻炼法等基本方法在本质上是相似的。

篇2

作为一种在以往教学方法,例如语法翻译法、直接教学法、听说教学法等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教学法,认知教学法具备很多优势。并且,这一教学方法引发了外语教学的一次革命。在本篇论文中,我们将回顾认知教学法的历史,并且对认知教学法的定义、理论基础、特点、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展开探讨。

一、认知教学法的定义

认知教学法也被称为认知代码教学法,该方法创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美国心理学家卡罗尔(Carroll)提出。认知教学法的研究重点在于成人学习的特点。它所持的观点是外语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开发应用外语的实践能力及理解能力,尤其是理解与自学能力。学习行为应当是以学生为中心并且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并且使其在学习过程中富有创造力,同时外语教师在学习过程中扮演的是组织者或指导者的角色。

认知心理学是认知与延续的理论基础之一,是一种对思考的科学研究而且与“我们如何融入世界并且获得与世界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如何被大脑存储并处理;我们如何解决问题、如何思考、如何形成语言”等密切相关。内舍尔(Neisser)对认知心理学作了最好的总结:“大脑的‘认知’指的是将我们所接收到的信息予以转化、删减、描述、存储、回复并且使用的全部过程……显然,人类可能做到每一件事情中都包含了认知,而且每一个心理过程都是一个人之现象”。

二、认知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认知教学法具有坚实的语言学、心理学以及教育学基础,并且该方法与明确的认知规律相符。认知教学法的语言学基础是由乔姆斯基(Chomsky)所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乔姆斯基(Chomsky)认为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与生俱来的,而儿童生来就具备被他称为是LAD——“语言习得装置”的能力。据乔姆斯基(Chomsky)所言,对语言或语言结构的研究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显现出人类思维的特性。这种针对语言的方法在心理学上是对行为主义的一种反应,它构成了心理学的语言学分支。认知教学法的心理语言学基础来源于认知心理学。作为代表性人物,皮亚杰(Piaget)是认知理论的创始人,这一认知理论的基础在于对语言在儿童的认知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研究。他认为儿童语言的发展是儿童的模仿能力与客观经验互相作用的结果。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他创立了遗传认知论,该理论认为掌握一种新的知识是一项智力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智力行为是外部刺激与内部反应共同作用的产物。

认知教学法的教育学基础来源于建构主义。传统的教育学理论认为知识是对外部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因此教学的目标在于使学生能够从外部世界中获取反映。然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则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应当尝试着将外部现实结构投射到学习者的脑海中,而学习者则对其所接收到的投射进行解释并且在他们所获得的背景知识中形成与他们的主观世界相关的解释。建构主义强调每一位学习者都应该在其自身及外部世界的独有的经验与重要意义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形成自己的知识,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建构主义学习对教育有着极大的影响。

三、认知教学法的特点

对认知教学法概念的总结可以看出其区别于行为主义的三大特点。首先,认知教学法强调了解而不是反应。认知心理学家关注的焦点在于为针对在知识的习得与应用过程中所涉及的思维过程所展开的研究寻找科学的方式。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并不在于刺激与反应之间的联系,而在于思维活动。这种对思维而不是行为的强调与直觉相一致;我们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我们的思维以及我们的行动对我们自身进行定义。笛卡尔(Descartes)曾说过“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如果他说的是“我行动故我在”那么或许就不那么准确了。

其次,是它对思维结构或思维组织的强调。认知教学法主张一个人的知识是有组织的并且对新刺激的理解是以这样的知识为基础的。在让·皮亚杰(Jean Piaget)的理论中这种对组织的强调尤其明显。让·皮亚杰是一名瑞士学者,他为我们对人类发展的理解作出了巨大贡献。皮亚杰主张所有的生物都具有与生俱来的将经历进行组织的不变趋势,并且也正是这种趋势为认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三是它将个人视为是积极主动且富有建设性的,而不是像行为学家们一贯所认为的那样,显示出对机体的被动观点。认知理论家将个人视为在习得并运用知识的过程中的一个积极参与者。他们认为个人正积极形成一种真实的观点,选择性地对其经验的某些方面给予更大的关注,并且尝试着将某些信息存储在记忆中。认知理论家认为有关人类认知的任何完整理论都必须包含对人类用于思考、记忆以及理解与创造语言的计划和策略进行分析。

四、认知教学法在外语教学中的启示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

在外语教学中应当贯彻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原则。认知教学法强调对教学的研究必须以对学习的研究为前提,而学习者的内在因素在学习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是学习者的心理活动。因此,教学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培养学习者的自信心。教师们还应当充分利用学生的思维能力,将学生视为有意义的实践活动的中心。

传统的语言教学方法过分强调教师在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这样便使外语学习成为 “知识”的习得而不是“技能”的习得。这样做的结果是,在几年的学习之后他们确实掌握了大量的语言知识——词汇和语法规则,但是他们却极少使用外语进行有效的沟通,尤其是进行口头交流。这种教育与学习的环境对培养及发展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没有任何帮助。

正如转化生成语法所强调的,认知教学法将语言学习的过程视为学习者的思维活动,它不仅告诉老师们如何教学还指导学生们如何学习。在认知教学法中,教师们所扮演的不仅组织者的角色,还充当传递者、信息提供者与反应执行者的角色。认知教学法将心理学理论视为它的研究基础并且强调学习者在语言学习过程中的积极主动性。

(二)以理解知识与规律为基础的实践活动

认知教学法要求教师们更加注意语法规律的教学。在解释语法规则的过程中,教师们可以灵活地将归纳法与演绎法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并且指导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使用有限的词汇与语言规律造出他们需要的语句。

在语法教学的方法方面,不同的心理学学派所持的观点各不相同。功能心理学家支持归纳教学法;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则坚决支持语句结构教学法,同时他们还认为将语句规则的教学更换为语句结构的教学是十分有意义的。将儿童学习母语的心理过程视为其理论基础的心理学家们支持对说当地语言的人进行模仿,因为他们认为语法教学毫无意义。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情况是一些教师为了教语法而教语法,或者一些教师在教授语法规则时完全没有联系实际。这样的现象所导致的结果是一些学习者犯了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错误,例如“我非常喜欢你(I very like you)”或者“你非常喜欢我的妈妈you very like my mother”。

认知教学法将语言学习视为一个发现的过程以及按照生成-转化语法的理论对规则尽力创造性的应用。语法规则的学习是培养语言能力的第一步。虽然如此,但是在教授语法的过程中,有三方面要求是绝对不可忽视的。第一,教师应当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保持敏感度并且让学生们成为参与者而不只是聆听者。此外,教师还必须向学生提供帮助从而使他们能够保持高涨的学习热情。第二,在教授语法时,教师应当尝试着突破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法。第三,教师应当根据教学材料的难易程度灵活地将归纳法与演绎法相结合。第四,教授语法的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教师们应当对学习外语的意义以及外语的使用持同样地重视态度从而满流的需求。学习者的兴趣及需求是选择、组织与安排语言项目的出发点。

(三)母语的正确使用

长久以来,对母语在语言学习中所扮演的角色存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个观点是对母语的依赖性。母语被用作唯一的教学语言。目标语言与本地语言之间的互译被视为是主要的教学策略。另一个观点是抛弃母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使用目标语言。导致母语被置于如此矛盾境地的主要原因是母语能导致外语学习中的正面及负面的转换。母语的使用既可能对外语学习产生正面影响,也可能对其产生负面影响。认知教学法认为如果教师拒绝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母语将会是十分令人遗憾的情况。人们已经证实,正确的使用母语能够加快学习速度而且还能够提高学习效率。例如,如果一位教师使用目标语言解释何为Lymphoma(淋巴瘤),可能会有些困难。或许他解释的越多,学生就会越疑惑。在这种情况下,告诉学生Lymphoma(淋巴瘤)的中文意思是什么可能会是更好的选择。

(四)对学生的错误持宽容态度

认知教学法提倡教师应当对学生的错误持宽容态度,因为在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过程中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学生所犯的错误是一个必然且正常的现象,同时学习者在深入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的一个特点。在外语学习的过程中,学习者可能会在口语或写作中犯错。而教师们几乎会习惯性的作出一种反应,——尝试立即纠正错误从而使学生养成更好的学习习惯。不可避免的是,对错误的分析与纠正会成为课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认知教学法中,这种对错误的纠正被视为是一种被动的方法,因为频繁地纠正学生的错误会时他们害怕犯错误,而这一点对发展学生的交流能力是很不利的。

(五)四项技巧与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相结合以促进教学的发展

不同于此前各种教学法所持的态度,认知教学法在语言过程的开始阶段便代表着听说读写四大技巧的结合。这样的观点与显示交流的本质更加吻合,在现实的交流中人们极少只使用一种技巧。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所有渠道展开交流:听中包含着说,读中也可能包含写。如果一名外语学习者能够使用所有可能的目标语言资源,那么他的学习将会十分有效。说往往比做容易,对于教师而言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使用这一原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幸运的是,现代教学工具能够为教师的教学提供更好的帮助。除了学习纸质资料之外,视听设备也将为学习者在交流实践中使用英语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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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法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提出,该理论认为语言学习是一种智力活动,离开智力,就谈不上语言学习,学习应该是有意识的。外语学习主要是通过对所学外语的语音,词汇,语法的分析理解而掌握语言结构,而运用语言的能力将会随着语言在有意义的情景中的适用而得到发展。

认知法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人的智力发展的本质在于头脑中的认知结构改造的连续性。人们开始面对一种新事物,首先是竭力使这种陌生的东西与头脑中已有的认知结构(即图式)联结起来。一旦这种联结实现,头脑中的认知结构便发生复杂的调整和改变,形成高一级的认识结构,对更为复杂的刺激作出适应性的反应。

乔姆斯基创造“语言习得机制”这一概念。乔姆斯基指出,儿童正是利用这一潜在的语言能力将充满抽象规则的语言体系内在化,使之成为语言运用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儿童逐渐发现了语言的深层结构和将其转化为表层结构的规则,从而创造性地运用语言。因此,规则性和创造性是语言的两大特征,语言的理解和产生同时出现,不可分割。

二、认知法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1.外语学习应在理解语言规则基础上进行

认知法认为,学习外语不仅是养成习惯,而且是创造性的语言活动。人类的学习方式不同于动物的学习方式,后者是以刺激―反应的学习。而人类具有高度发达的大脑,学习外语不是动物型的学习,而是理解规则,运用规则,是一种创造性的过程。认知法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支配的体系。语言的学习是一种以规则为基础的创造过程。认知法还提出,任何语言里的句子都是无穷无尽的,人们不可能学到每个句子,但在学习的过程中,却能理解从未见过的句子。认知法认为这是智力或语法在起作用。学生只有在理解语言体系之后才能进行语言运用,没有激活认知过程,人们就不能模仿语言。Krashen认为可理解的输入是一切成功的第二语言学习的必要所在。因此,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首先使学生理解所学语言规则,然后引导学生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运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去发现语言的基本结构和规律。在这些活动中,教师不要过多地干预学生。教师的任务是鼓励学生,给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树立他们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 认知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

认知法强调外语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一切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应该把学生当成一个主动参与与意义构建的个体。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基础课程,对它的掌握依赖于学习个体的实践。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参与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帮助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语言活动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因素。认知法认为,外语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实际和全面运用外语的能力。EFL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学习。外语教师在EFL教学活动中起组织和指导作用。

3.认知法主张听说读写四项语言技能齐头并进

和听说法不同,认知法认为言语的听、说、读、写是相辅相成的,应该全面发展,不分先后。认知法认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要多种感觉器官综合运用。在耳听理解的基础上,学会口头表达;在眼看加理解、记忆的基础上,学会书面表达。我们使用的语言是音、形、义、貌的综合体。听与读、说与写分别是接受语言与产生语言的方式,也是综合运用语言的组成部分。在日常交际中,听、说、读、写相互诱发、补充、交织在一起,构成活生生的语言运用。实践证明,认知法所提倡的听说读写齐头并上不失为一种优秀的学习方法。

4.认知法认为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应该分析和疏导

学习外语经常出现各种错误,这是在所难免的。认知法认为,语言的习得是按“假设―验证―纠正”的过程进行的,出现错误是正常现象。教师应该对学生出现的错误进行分析,查明出错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并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教师要对学生所犯错误进行必要的指点和疏导,不要有错就纠,使学生产生怕出错的紧张感。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运用外语,调动学生学习外语的积极性,在学习中不断进步,逐步培养正确运用语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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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022-02

一、成人学历教育面临的不利发展形势

(一)全日制教育的扩招挤压了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空间

工业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加上对高等教育日益高涨的需求,为了实施“科教兴国”,自1999年以来,全日制高等教育连续多年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昔日精英型的高等教育已实现了大众化,绝大多数愿意进入各层次高校学习的学生基本上都能够满足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意愿。同时,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很多考不上全日制高等教育的中学毕业生也顺利进入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这两种教育的扩招和壮大使得以弥补文化知识和弥补岗位职业技能的“双补型”成人学历教育生源急剧减少,规模不断缩小,严重影响了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空间。

(二)当前社会和市场对成人学历教育需求逐渐减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当前社会结构变革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进入了新世纪,成人教育又寻求到了发展的新突破和新契机。但是,基于现实的成人教育新增长点主要存在于三个教育领域:一是为提高国民现代化素质和为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的社区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二是提高职工技术技能水平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三是提高劳动者职能素质和就业能力的再就业培训或适应“城镇化”进程中需要的“农民工”培训,还有一些干部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需求。成人学历教育虽然当前还有一些需求,但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革和经济转型,成人学历教育社会和市场需求将会不断减少。

(三)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调整了成人教育的关注重点

在1998年教育部的机构改革中,原成人教育司与职业教育司“合并”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而原成人教育司的大部分职能则被“分解”到发展规划、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高校学生等四司当中。成人教育的管理方式由集中而分散,管理力度大减弱,整个成人教育管理特别是成人学历教育的重要性在客观上大幅度削弱。同时,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近些年的工作要点中也可以明显看出,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对成人教育的关注重点主要在职业教育上,十多个工作要点中绝大多数是关于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内容,仅有一两个要点涉及成人学历教育。

(四)成人学历教育发展中自我体系和发展机制构建的缺失

与改革开放共同起始的我国成人学历教育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成人教育特别是成人学历教育一直没有形成和组建自身发展体系,一直以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者或弥补者的身份存在,这种没有自我发展体系的依附者其本身的发展就受制于他人。当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基本能够满足社会需求时,成人学历教育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必然要大大减弱。同时,成人学历教育在这么多年的发展中也没有未雨绸缪地思考和探索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办学职能上受制于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前提下,也没有进行功能的转变和发展,完全没有进行自身发展机制的构建,导致在当前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以及其他教育存在大量需求的契机下也无法寻求与它们融通的发展渠道和发展空间。

二、成人学历教育发展问题对其教师职业发展的消极影响

(一)照搬普通教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划模式

一直以来,成人学历教育仅作为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者和弥补者,没有形成自身发展体系,更谈不上成人学历教育专职教师拥有自身体系内部的职业发展途径和发展规划模式。因此,成人高等教育专职教师的职业发展只能照搬普通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划模式。而受制于国家对成人学历教育的定位以及人财物投入的不足,再加上成人学历教育被撤并后各级各地成人学历教育机构没有统一的归属和机构体系,造成主管机构各异、管理不统一和定位的边缘化,其教师职业发展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以及职业发展平台都远远不能与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明显处于劣势状态。

(二)教师自身职业发展理念固化陈旧

由于成人学历教育发展中地位劣势和定位的不准确,使得很多成人学历教育专职教师本身缺少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正确认知,一直固化地认为应该和全日制教育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教师存在一样的职业发展,在实际教学和教育管理中也秉持与全日制教育以及普通高等教育一样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而实际情况是,与改革开放初期成人教育真正的“双补型”教育不同,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教育形式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成人学历教育的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已发生质的变化,应该由以前的与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一样的教育标准和教学目的转化为符合自身生源特点的实用型和应用型的教育,而不是原来的文化知识型教育。然而,很多成人学历教育专职教师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固守陈旧的教学标准和教学理念,与学生实际需求和社会以及市场对成人学历教育的要求不符,教学成绩和教育效果不理想,严重影响对自身职业发展的信心。

(三)生源减少和生源素质降低造成的悲观情绪

随着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的不断扩招,在成人学历教育生源减少的同时,其生源素质不断降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很多长期从事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师来讲,在科研和学习研究发展上不具备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的软硬件环境以及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本身从内心来讲就存在一种心理劣势,再加上当前在生源和教学规模受限的前提下生源的文化素质和各方面素养又在降低,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面对日益难管理和难教育的学生群体,在面对需要不断降低考核评价标准才能勉强通过考试的大多数学生,容易产生越教越降低自身水平和价值的想法,认为在这样不利的教学下不仅不能达到师生间的“教学相长”,而容易产生越教越易形成师生间的“教学相落”这种悲观情绪。同时,常年把自身视为高等学历教育体系中的一员,多数教师又不肯俯身去从事与自身专业和教学特长相关的职业或岗位培训。在这种两难的处境下,很多教师很难提高进行自身职业规划发展的积极性。

(四)缺少合适的职业规划和发展平台

由于成人教育发展的波折性和管理体制方面的原因,与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体系相比,在成人学历教育范围内缺少促进其教师学习进取的激励平台以及学习发展空间,缺少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提升的各种教科研活动或各类评比活动。处于边缘化的地位,面对职业发展的狭窄空间,很多教师数十年以自己所教的几门课进行着毫无变化的教学,很容易形成职业倦怠。

三、促进成人学历教育专职教师职业发展的建议

(一)克服悲观消极情绪,坚守教育者自身职责

作为国家的教育机构,成人学历教育也承担着政治、社会和教育责任。作为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师,面对当前不利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困难,务必克服悲观消极情绪,坚守教师职责。正确认知成人学历教育虽然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困难,但目前还是我国整体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性。作为成人学历教育教师,要树立事业心,端正职业态度,优良的职业成就取决于良好的职业态度。面对文化底子薄、教育素养低的生源要有同情心,以符合实际的工作准绳帮助他们提高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实现为人师表的崇高价值。

(二)深入思考工作特点,不断提高职业能力

舍弃与全日制教育和普通高校统一的教育教学标准,深入研究成人学历教育学员特点和实际需求,研究适应成人学历教育学员特点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模式,创新教学手段,相对弱化抽象的理论性内容,适当增加实操性和实践性教学比例,改革考核评价标准,通过教学实践,形成成人学历教育自身的教学特点和教育标准。同时,对自己的教学充满信心,乐观看待学生的点滴进步和水平提高,不倦怠,不随波逐流地想当然地认为成人学历教育会“教学相落”,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职业能力。

(三)改善心智模式,努力拓展教学领域

面对成人学历教育发展空间逐渐缩小的必然,需要教师居安思危,为了自身职业的持续发展,在做好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改善心智模式,关注成人教育当前和未来发展的热点领域,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学习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争取成为“双师型”教师,探寻在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农民工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等成人教育领域的发展空间,有备无患地通过学习培训增强自身教学水平,提升教育教育能力,扩展职业发展新空间,为成人教育整体事业贡献出应有之力。

(四)坚持终身学习,成为学习型教师

知识技术更新日益加快,任何人不学习都跟不上时展步伐。为了职业更好发展,教师更需要在制定科学的职业发展规划基础上,进行包括专业业务知识、新的教学手段、通信信息技术、创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论等各个方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提升师德修养,丰富知识结构,探寻实践教学新方法,逐步成为研究型和学习型的教师。这样,不但能提升自身职业能力,促进职业发展,更能提高自身进行多类型教学的适应性,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朱涛,成人教育:一波五折的历程及启示[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3,(2).

[2]张明明,新时期成人高等教育的若干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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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认知的内涵及道德教育的目的

道德认知内含这么几个要素:道德认识、道德思考、道德选择、道德创造。道德认知是指社会个体对生存环境道德规范的知晓、理解和掌握,它是道德认知的基础层面。道德思考包括产生推理、道德鉴别、道德批判、道德评价等方面。它要求道德主体对面临的道德规范内容是否符合道德行为事实、是否符合道德客观规律、是否符合社会创造道德的目的等进行思考。道德选择是指在面临各种不同道德规范时,通过比较鉴别,反思权衡后所作的认知上的取舍。道德创造是道德认知的最高层面,它是指道德上的新追求,既包括道德规范的改进也包括道德规范的创新。社会的飞速发展及由此带来的变动,使人们不得不对过时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进行改造。因此人们在赞同而接受一种规范后,还“必须逐渐学会怎样用新的生命去调和、清除其中的陈腐因素”,目的是为了“让它们适应变化不定的社会生存状况”。总之, 道德自我总是渴求着新的追求,智慧的头脑总是向着新的经验开放。道德认知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主体精神气质,道德教育是要培养受教育者的这种精神气质和行为习性。

道德行为不同于一般行为,它是基于自觉意识而作出的自愿、自择行为。由教师代学生作出的或在外界压力下学生作出的无奈选择,即便是遵循了道德规范也不能充分体现该行为的道德品性。主体进行积极的道德思考而后作出自觉自愿的道德选择乃至道德创造的过程正是一种积极参与、着意渴求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积极意义恰恰在于体现了道德行为的本质。为此,有效的道德教育过程应该是一个需要学生理性和思维参与的过程,借助学生自己的智慧作出自主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关于这一点,20世纪60年代,道德教育中最具影响力的认知发展理论及其实验结果为我们提供了佐证。认知发展理论的中心思想即是注重学生道德认知能力的发展。其主要代表人物劳伦斯·柯尔伯格 (LawrenceKohlberg)认为要想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水平,必须从培养他们的道德思维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入手。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教师有目的的指导活动刺激学生进行思维,激励学生去积极组织自身的道德经验,促进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能力向下一阶段发展。英国杰出的教育哲学家威尔逊(JohnWilson)也认为道德的实质就是思维。他反对那种缺乏理性支持的灌输方法,认为培养道德思维可以使学生逐步脱离错误的思维方式。

另外,实现道德认知上的超越也是社会发展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必然选择。科技的飞速发展所导致的信息传递手段的历史性突破把人们推进了网络和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校道德教育如果忽视对学生独立的价值思考和道德批判力的培养,就会使学生在无穷多的选择面前迷惘困惑、不知所措,甚至误入歧途。所以,学校德育必须以培养学生自身的道德判断、道德分析、道德选择和创造力为目的,使学生“在对各种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社会价值进行分析、比较和鉴别的基础上,结合个人道德现状,自主地、合理地选择个人所应确立或改变的道德取向以及所应遵从或拒斥的道德规范”。

二、理论对实践的启示

从理论理解上的突破到实践尝试中的超越需要一个过程,道德认知能力的养成也不能只企求于教育者的单向道德灌输,还必须从变革教育理念的高度对道德教育的内容、方法及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完善。

(一)树立以受教育者为中心的道德教育观

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把道德教育简单地混同于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性的无限夸大忽略了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使教育者往往以道德操纵代替道德教育,导致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无地位状态。杜威就曾强烈反对过这种过分重视知识的传播和灌输的倾向,他认为“一切能发展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的教育 ,都是道德的教育。”提出著名的“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长”、“做中学”的观点。

同时,柯尔伯格反对“美德袋”式的教育 ,主张促进学生认知发展;威尔逊注重培养学生道德思维,麦克菲尔的以情感的共情作用为基础的“体谅关心”理论,贝克的价值教育理论等等,也无一不是以尊重学生个性,尊重学生道德发展为基础的,具有鲜明的人本主义思想倾向。总之,受教育者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创造的道德认知能力的充分发展有赖于改变陈旧的道德教育陋习,重塑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选择比较方法,拓宽道德知识域

只有先有思考的对象才可进行必要的思考,只有先提供选择的机会才有选择的可能。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主流价值取向及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构成道德教育的主体内容,但主流道德价值体系本身有一个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改进、更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经历着与其同质或异质的各种规范取向比较鉴别,采真去伪。“任何一种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道德取向都只有在同其他的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的比较中才能证明其正确性或合理性。”只有让学生在比较中看到我们所倡导宣扬的规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异质规范的不合理性时(价值澄清),他们才会给自己下命令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服从合理的道德规范。所以在教学中,应当既重视课程的内容,也重视课程教学的形式;既重视正面的教育,也重视学生的选择;既重视整合性课程,也重视偶发性课程;既重视隐性课程,也重视活动性课程。

(三)实施“苏格拉底法”

迄今为止,道德规范、道德知识的灌输尚是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方法的主流。普遍的灌输除了使受教育者掌握一些僵死的教条,造成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和在道德生活中的知行不一,对受教育者的道德发展无济于事。 “真正的道德教育是苏格拉底式的”——用提问、对话的方式启发学生,帮助学生进行道德推理、发展道德思维的方法。柯尔伯格提倡的“新苏格拉底法”就是一种通过道德两难问题的讨论诱发学生在道德上的认知冲突,在教师的引导下从事积极的道德思维的方法。而道德思维的功能就是解决个人之间基于原则而提出的不同意见的冲突。因此,“认知刺激”是实施“新苏格拉底法”的核心,学生可以在两难的认知冲突中,发展自己的道德思维能力,而后建构自己的道德观念体系。

(四)提倡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

苏格拉底对话法要求对话的双方或多方是平等互动的。学生是一个与教师一样有自己权利、富有个人思想的人,他们不是等着师去操纵的傀儡。教师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公平待他们,珍视他们的道德思考并允许和宽容他经意或不经意中所犯的某些失误。平等对话不强调惟一确答案,也不会因为期望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一去阻止冲突和不一。对话中教师不再是外部规强制执行者但仍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指导者。

(五)注重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效果,方法多样

西方的道德教育特别注重效果, 从理论上看,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教育模式论和艾略特·突里尔等人的范式理论都试图有效地解决如何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的问题, 卡洛·吉莉根的关爱理论也十分关注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人的整体道德素质问题;是以,若以这些理论为指导,我们的教学也必须要注重效果。当代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培养判断、选择、创造等认知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完成认知的任务、只要侧重道德思维的训练就能达到德性培养的教育目标。尽管道德认知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前提和指导因素,然而道德行为的形成、道德情感的培养、道德意志的锻炼和道德信念的养成对道德品质的形成更具有决定意义。所以,仅仅靠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充其量只能解决道德教育实践中最紧要的问题,它是无法解决道德教育的所有难题,注重对实践等其他道德能力的培养已成为全球教育者的道德共识。故道德教育强调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方法的使用, 强调各门学科的相互配合,强调学校、家长、社区的协作, 强调德育内容贴近现实社会生活, 强调道德教育不仅包含着道德观念的灌输, 而且还包括良好习惯、态度、情感、志趣和爱好的养成以及人格塑造和创造能力、批判精神的培养。课堂活动注重社会生活清静的模拟、角色模拟,课外要求学生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学校还通过其他学科和校园生活的道德教育,形成综合的校园道德教育工程,做到生活德育,而非知识德育。

(六)符合心理发展水平,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学生品得的形成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它经历了外在准则规范不断内化的和外在观念外显的复杂过程。根据皮亚杰的实证研究,人类的道德认知发展遵循他律而后自律的原则。学校德育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如想使学生形成某一频道,必须先教他遵守既定的行为规范,教他在适当的场所表现适当的行为。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制定明确可行的道德规范,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是必要的。

(七)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吴俊. 木子. 道德认知辨析及其能力养成. 道德与文明. 2001.5

佘双好. 当代西方道德教育流派德育课程理论的特征与局限.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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