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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27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篇1

鼓励青年医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尽早成才;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提高临床技能和诊治水平;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拓宽知识面,为今后发展打下扎实基础;重视医德医风培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系统培训,使其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专业技术、医学理论、科研、教学及组织管理能力方面得到提高,成为医德高尚,技术过硬,理论扎实的专业技术骨干。

二、培训对象

1、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培训。

2、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医师,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

三、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培训,使其全面具备中医住院医师岗位工作的要求,达到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所规定的主治中医师水平。

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医院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尊重病人合法就医的各项权利。

3、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熟悉有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4、具有本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

四、培训阶段

培训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轮转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第一阶段为轮转培训阶段。旨在通过临床实践,使在医学院校所学知识尽快转化为独立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该阶段突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

第二阶段:进一步完成轮转,进行专业训练,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第二阶段的培训,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五、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临床能力、专业理论、医疗文件书写、医疗法律法规知识等。业务培训以科室培训为主,专业理论、医疗法律法规知识以自学为主。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技术上精益求精;遵纪守法,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服务态度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不弄虚作假;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任务。

2、轮转医师须达到借助工具书可熟练地查阅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资料。

3、医疗法律法规知识:以自学为主,阅读指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手册,掌握基本的医疗法律法规知识,避免医疗纠纷等的产生。

4、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科室的临床科研活动。结合临床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可撰写一定水平的科研学术论文。

5、专业理论的培训详见各学科的培训实施细则。

6、临床能力:包括临床实践时间、医疗文件书写和临床技能等,其培训要求详见各学科的培训实施细则。

六、轮转培训需知

篇2

一、临床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日益健全。医疗法律法规无法与医疗卫生条件形成配套关系的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就目前现有的医疗法律来看,有关部门只对患者的利益保障和权益维护有着足够的重视,而忽略了临床工作者的应享权利和待遇。因此如何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在维持新医疗环境发展的前提下开展临床教学工作,已经成为了当下医疗、教育、法律等多方领域的工作者们需要认真面对并加速解决的问题。虽然从事临床医疗的执业医师们得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的部分法律保障,但并未见有关部门出台任何法律法规有关于当前的临床医学教学方面,这种情况已经对我国当前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实践教学方面的保障缺乏严重的现象甚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详细规定了有关理论知识、技能水平、工作能力和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中明确要求了不同学历、不同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学士、硕士、博士等学生对应该接受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教育基础标准。临床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实践操作能力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临床医学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能力培训都是由临床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决定的。因此,高等医学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将临床教学规定为全部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只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满足培养方案中的要求,才能培养出优质合格的医学人才。

二、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受到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影响

(一)从临床医学教育现状分析

临床教学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体系中最常产生冲突,最易发生矛盾的一个阶段,在此阶段的教学过程中要求医学生对患者的临床医疗工作有直接的针对性和专门性,并循序渐进熟悉工作内容。由于我国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医学生操作临床试验的标准过程或者划定具体临床医疗的工作范畴,因此,临床教学大纲和依序的教育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当前医学生所遵循的临床教学的准则。其中包括对查房工作进行规范教学,对疑难病例进行深入讨论,对大病历的书写进行规范练习,对基础临床进行实践操作,对医疗文书进行标准化书写等。我国当前所具有的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对医学生可以承担的医疗工作内容和能够承担的医疗操作的程度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了许多尚待改正的地方存在于目前临床医学生的医疗工作中,例如在出现紧急医疗发生的情况下,学生能否获得处置权;由医学生所书写的医疗文书所具有的效力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若学生承担了一些本应由职业意识才能操作的医疗诊疗,能否获得法律的许可。针对以上常见问题,还未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定。合理合法的临床教学工作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顺利展开,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着教学质量和医疗效果。若诸如此类的问题无法合理的处理,将会引发一系列的医患纠纷等问题。

(二)从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现状分析

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就会发现,临床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对象多有差异。不同的情况承担着不同主体在医疗活动中的医疗责任,不同的医疗责任之间也存在着 显著的差别。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医疗工作者应该担负的法律责任和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临床带教教师都以详细的法律和全面的法规作为标准来实行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实在没有完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医疗活动的,因此,也无法对操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或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仅仅通过提高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和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知识,对医学生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并不能满足医疗工作中的约束力度和对医学生们的保护力度的需求。众所周知,临床医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大、技术含量高,其中风险因素充斥于医疗诊疗工作中的方方面面。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中详细规定:“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生由医方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鉴定后,事故责任应由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教学基地承担。因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不当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事故责任应由指导医师或临床带教教师承担。”除此之外,若有不合医疗规章制度的操作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临床带教教师和所在教育基地也要担负一部分责任,因此,临床教师与临床教育机构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三、临床医学管理教育针对受到相关医疗法律影响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目前为止,独生子女占据了在医院实习的大部分医学生,沟通能力薄弱、不善于主动关心他人、对人文关怀的缺失、为人处世太过自我等诟病是他们常犯的弊病。在培养医学生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是对临床能力的培养,同时,能与之比肩的即是医风医德的教育。医务工作者以“维护患者利益,保证治疗效果,摒除杂念怨言,全心全意服务。”为临床工作过程中的首要职责。临床医学教育者要将对医风医德的教育贯穿于教育学生过程的始终,加强建设医风的意识,规范遵守医德的行为。同时,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约束自身,言传身教,使医风医德的教育始终贯穿于实践操作教学过程中,并与实践操作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教育机构对临床带教教师的选择也要要求严格,选择一些自身心里素质过硬,富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的责任感,崇高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职业操守,只有这样的教师,才能合理有机的结合医学教育和德育教育,向医学生们传授专业的知识和积极向上的职业情操。在授课过程中,能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融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临床带教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秉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坚持以身作则,在临床教学过程,中充分把握好每一个示教的机会,树立榜样,维持医患之间和谐的关系,引导学生换位思考,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建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同时,要让学生了解具备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感,救死扶伤,治病解痛,疗病治伤是医生的天职。除此之外,还要做好为医学生进入临床实践学习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心怀感恩,感谢患者为我们创造学习的机会,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要认识到患者不是临床医学教育过程中的试验品,而是临床学习过程中教授我们实践经验的特别教师,让我们能从中学习到专业知识,得到专业技能。若想对患者的治疗起到作用,就要获得患者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而只有对患者完全尊重,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得益于此,才能有机会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二)强化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

医学诊断在科学技术水平的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日益专业化,治疗过程也随之日趋复杂化,通过法律手段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任务。临床带教教师在教学方面要跟随时代步伐前进的要求已然成为了当下临床医学教育管理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强化法制观念是临床带教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要灌输给学生的主要思想之一。为不断提高临床带教教师的法律意识,应定期为临床带教教师安排与医疗法律法规有关的培训和针对医院规章制度内容的检测。从而达到使每一位临床带教教师都能熟识在临床教学过程中会遇到的有关法律知识的目的。也只有充分做到知法懂法,才能正确的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临床带教教师要将法制意识从始至终的贯穿于临床教学的方方面面,将规范临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例如: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及时,且保证内容的准确性,若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私自篡改病历、对病历内容进行隐瞒、对检查结果进行伪造、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对医疗文书材料进行销毁、出具超出本人职业范畴之外的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者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医疗诊疗的过程中,要将详情依依告知患者,不得隐瞒,让患者对自身疾病有知情权,并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应反复对学生强调法律效力对医疗文书的影响。临床带教教师需严格检查指正学生书写的医疗文书,对文书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带教教师要带头做好榜样,使正在经历实践过程中的同学们能够逐步熟识到自身在参与各种诊疗工作过程中所能涉及到的最大范畴,能够对与患者接触的过程中的分寸掌握得恰到好处,进而能够从多个角度全方面的考虑问题,避免擅做主张和擅自行动的情况发生,从而培养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临床医学教育阶段不断对学生渗透医风医德的必要性,加强医风医德的教育,提高学生们对医疗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对医德医风的认知度,同时还要强化学生们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加强学生严格对自己来自法律角度的医疗行为和来自伦理道德角度的言谈举止的约束力,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改善不良的医疗背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在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虽然有部分法规可以作为医疗工作者的工作行为的准则和保障的依据,但就处于当下医疗环境中的临床教学工作,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当前医疗教育工作的需求。支持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教师从事临床工作和教学工作,保障医学学生能够充分学习到临床知识和医疗技能,维护患者的多元权益,为患者接受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保障,是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最终目的,因此,寻求法律机制对临床教学进行保护和建立法律法规使临床教学工作有法可依已成为临床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篇3

研究对象选取为2014.11~2014.12之间我院的15名手术室医务人员,共包括医生6名,平均工作年限10年以上,护理人员9名,平均工作年限10年以上。

1.2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形式进行,参照相关文献及文件[3~4]自拟《手术室医务人员医疗器械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认知调查表》,问卷内容共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医务人员的职称、学历、职务、工作年限等;第二部分为医疗器械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认知,共设15个条目,均为多项选择题,以完全正确统计总体正确率。

2结果

本次问卷中问题正确率最高的分别为“医生根据临床经验设计的医疗器械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能否用于患者治疗”、“我国共将医疗器械分为几类进行管理”、“某医疗器械处于消毒灭菌的有效期但注册证已失效,是否属于合格器械”,正确率分别为93.3%(14/15)、80.0%(12/15)、73.3%(11/15)正确率最低的题目为“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正确编排方式”,仅为13.3%(2/15)。

3讨论

篇4

医疗风险是指医疗过程中不确定的有害因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病人死亡、伤残后果的可能性。医疗风险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医疗纠纷[1]。作为准医务人员,医学生的医疗风险识别、防控及处理能力关系到其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否规范化执业,会影响到医疗纠纷的预防及医患关系的和谐。医学院校非医专业的同学大多走上医院的管理工作岗位,医疗风险管理能力是其应掌握的基本技能。本调查旨在了解医学院校在校大学生的医疗风险认知情况,以期为相关医学人文、医事法学课程提供建议。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四川省南充市川北医学院各年级各专业的在校学生是本次调查的对象。其中,男生357人,占38.6%,女生567人,占61.4%;医学生553人,占59.0%,医事法学分流方向54人,占6.0%,其他317人,占35.0%。

1.2调查方法。

采取整群随机抽样的方式,以寝室为单位进行问卷调查。问卷采用自制问卷。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21份,有效回收率92.1%。

1.3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问卷的内容包括对医疗法律法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风险管理的认知情况共分三个方面16道题目。题目类型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1.4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系统软件,完成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2.调查结果

2.1对医疗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

调查对象对医疗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甚低(见表1、表2)。男生和女生之间及各年级各专业之间对各项法规的认知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表1 各专业同学对医疗法律法规问题的认知情况(1)(单选)

表2 各专业同学对医疗法律法规问题的认知情况(2)(多选)

2.2对医疗行为规范的认识情况。

本调查通过判断题的方式,了解对医疗行为规范的认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对医疗行为规范的认知情况较好。调查内容涉及合理检查、知情同意程序、合理用药、病历书写、廉洁行医五个方面共11道判断题,调查结果如下。

表3 各专业同学对医疗行为规范的认知情况(判断)

2.3对医疗风险管理的认知情况。

98.5%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医疗是高风险行业,但仅有13.7%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医疗风险的定义,95.4%的调查对象表示有必要开设相关课程。

3.讨论

3.1更新观念,制订系统化的医疗人文教学计划。

医学院校历来有“重医学,轻人文”的传统观念。医学伦理、卫生法学等医学人文课程虽然都在教学计划内,但总的来说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短缺且理论性过强,内容陈旧枯燥,流于表面,忽视对医学生进行“如何当好一名医生”的目标培养,有目的、有计划、持续性的医疗风险意识教育就更加缺乏[2]。从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我校学生非常缺乏医疗法规知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校卫生法学的教学效果。医疗风险教育必须建立在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等基础课程之上,但又不仅仅限于此。笔者建议在教学实践中应加强传统的医学法学、医学伦理内容,在此基础上引入医患沟通技能、循证医学、医疗风险保险等与医疗风险意识教育密切相关的内容。医疗风险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进行长期的教育,医疗风险教育应贯穿全过程,从入学开始,历经见习、实习阶段直至毕业。

3.2强化教师的医疗风险意识,做好在职培训。

提高教师的医疗风险意识,才能发挥其言传身教的作用。医学院校应该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加强这一方面的学习,将医疗风险意识教育纳入教师在职培训计划[3]。此外,在师资人员的配备上,应根据医疗风险意识教育是综合交叉渗透教育的特点,结合教学计划的要求,尽量选择具有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多学科背景的人才,实现教学资源配置优势的最大化[4]。对于已经在职的单学科背景的教师,应根据其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培训计划。如对人文背景的教师,要重点加强其对医疗风险的感性认识,采取组织临床短期参观、临床病例讨论等;对临床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实习带教的临床医师,要着重加强其卫生法规、循证医学、举证责任倒置、告知、医疗风险保险、医患沟通技巧等与医疗风险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师自身也要强化医学人文教育是终身教育的思想,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的更新,从而自觉强化医疗风险教育意识,并主动在专业课授课中体现出来。

3.3理论联系实际,科学的教学手段。

以科学的教学手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医疗风险教育仅仅靠课堂上的理论灌输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建议在教学过程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手段,同时注重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提升学生对医疗风险的感性认识,选择案例方面,除了经典的医事法学案例外,还可以结合近几年来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自编案例,或者利用媒体曝光的热点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医疗风险意识教育。在强化医学和法学传统的案例教学的基础上,还可以实现学科的交又渗透,如在有关法学内容的教学中采用“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有关医学内容的教学中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5]。此外,在培养医患沟通技巧方面,可以采取“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拟法”等方式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课堂之外,见习生、实习生作为医学生向职业医生的过渡时期,其医疗风险意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时期带教老师应结合经典临床案例,有目的地对他们进行医患沟通、病历规范书写、医疗法规等医疗风险意识的教育。

4.结语

从本次调查结果看,本校在医疗风险教育这方面是不足的,也是亟待改进的。预防医疗风险的关键是要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有防范意识才有可能避免风险[6]。在医疗纠纷高居不下、医患矛盾空前激烈的今天,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其对患者及医护人员造成的损失,加强医学生医疗风险意识的教育,医学院校责无旁贷。医学生自身应充分认识到医疗职业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7]。

参考文献:

[1]运怀英,王兴家.高职医学生医疗风险意识现状的调查及对策[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5,(5):8-9.

[2]张菊红,戴杰,施更生,林海升.口腔实习生医疗风险管理与风险意识教育探讨[J].医学教育,2012,50(19):112.

[3]覃忠.加强医学生医疗风险意识的教育[J].广西医学,2005,27(3):441

篇5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及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和全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在医疗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法律的事件发生。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全国开始实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投诉和诉诸法律的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肿瘤科患者具有急、危、重的特点,救治工作繁忙,潜在的护理安全问题也相应增多,对护理带教工作有较高要求。因此怎样处理护理临床教学与患者的权益问题,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增强带教教师法律意识及综合素质的培养

1.1 加强带教老师法律知识培训 护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护士每天的护理行为都涉及到法,临床教学也不例外。在对带教老师的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进行培训,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应要求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方法》、《护理基本技术与管理规范》、《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经常组织学习医疗护理纠纷的具体案例,不断强化护理人员法制观念,使护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分清法与不法的界限,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护理纠纷,临床带教老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学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教学工作有效顺利进行。

1.2 注意带教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培养

护理学科的不断发展,使得一次性学历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护理及带教工作的需要。各级带教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对专科疾病的治疗、护理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除了拥有过硬的护理技术,还要有一颗乐于奉献、愿意为患者服务的爱心,多做换位思考才能有效地预防护理纠纷的发生。

1.3 带教教师与患者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良好护患关系的建立可以使患者更愿意配合护理带教工作,有效减少带教中的护理纠纷。因此进行各种教学活动应事先征得患者同意,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告知教学目的、参加人数、需要时间以及可能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和麻烦,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1.4 加强临床见习的风险管理

护理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操作多、交接多、技术性强、服务要求细、时间连续性强等特点。因此,带教老师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要有一个大概的评估,从教学目标与患者情况两方面考虑选择病例,以规避风险,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有风险管理补救措施,一旦操作失败,立即向患者表示道歉,并由带教老师来完成该项操作,以免增加患者的痛苦。

1.5 完善护生请假制度

实习期间护生因不同原因请假时,应要求护生在医院统一制度的请假单上写明请假原因、时间以及回医院时间。假期毕应及时到护理部或总带教老师处报到销假。请假制度的完善使护生在实习期间请假频率较往届大大下降,这样既有利于实习工作的总体管理,又有利于护生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新的知识。

2 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

2.1 加强岗前培训教育

现代医患关系既不是一般的消费关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其广泛涉及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在为期1年的临床实习之前,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从而帮助护生充分认识目前严峻的医疗形势。可以通过讲座、示范等形式进行医疗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医患沟通技巧、医疗法律及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医疗安全教育,使学生认清医疗形势,强化医疗法制观念,培养她们爱岗敬业,尽职慎独,加强工作责任心,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实习护士的转换,适应临床工作和学习,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2 帮助护生明确法律保护患者的各项权益 患者来医院就医,应享有以下权利: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隐私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复印病历权等。护生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认识患者享有的权利,并从患者的角度和利益方面努力维护好患者的权利,尤其对于那些具有独立性格而且情绪不稳定的患者,要能容忍和接受患者的个性习惯,学会对患者的感受非常敏感,使患者感到被理解和支持,并获得患者的信任。

2.3 指导学生护理文书的书写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医疗文书的质量往往会影响到医疗纠纷的结果。因此,在学生的实践过程中带教老师利用空余时间带领学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让学生感受到自身与法律的关联,体会到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让学生反复练习护理文书的书写,严格把关,坚持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强调医疗文书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2.4 带教中贯穿法律知识教育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带教老师要善于发现护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让学生明白各种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都是经验积累的结果。并且要培养他们诚实的品格,发现差错要及时报告教育,以便及时处理,绝对不能隐瞒,以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对已发生的错误行为要采取个别或小组讨论的方式与护生共同分析发生错误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使护生能够在学习知识和技术时注意遵守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护理行为,培养依法办事的方式和行为习惯,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

3 小结

当代护理人员要面对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满足患者不断提高的健康需要,就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既维护了患者的权利,又保护了护理人员自身权利。提升临床带教老师及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使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安全进行。所以将法律教育贯穿其中,是圆满、顺利地完成带教工作,确保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

参考文献

篇6

1.1培养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不但将医疗护理活动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同时对医院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种新情况和新形势带来的挑战,作为承担着医患双方重要沟通职能的卫生行政人员,对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必须高度重视。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既要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还要学习医疗卫生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增强对诊疗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的认识,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维护病人的利益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自我保护及处理好医患矛盾,规范日常工作,正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纠纷的发生。

1.2培养卫生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

医疗安全的基础在于医疗质量。卫生行政人员是人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医疗质量的组织构成;但现在卫生行政人员多是卫生技术人员,具有管理专业学历者甚少,在专业、学历、知识和年龄结构上欠合理,凭资历、经验和行政命令进行管理的较多,工作中缺乏科学性思维和创新意识,管理技能落后,无法满足现代医院管理的实践性和创新性要求。尤其是近几年医院管理年、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平安医院和以“持续改善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等等,更是要求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加强医院管理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轨道。因此,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都需要培养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3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是正确处理问题的前提

1.3.1法律至上的意识是正确认识问题的先导医疗法律法规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制订的,它确认了法律法规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原则和规范,规定了运用法律法规的条件和情况、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后应负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只有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法律法规,才能彻底、高效地进行法律维权活动,并实施正确的行政行为,保证处置医疗问题的准确性。同时,对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取决于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思想、观点、行为和心理等诸多因素,即法律意识。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掌握水平和运用效果。

1.3.2法律至上的意识是正确处理问题前提法律法规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强制性、规范性文件,是原则性规定,设定了一定范围的责任承担和行为规则。只有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正确处置医疗问题,保证处置行为的正确性。同时,由于医疗问题的处置与案件的处置一样,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范围。对一个具体的医疗问题如何合理处置,取决于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执法水平。

2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的方式

培养卫生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结合目前国内的卫生行政人员现状,有以下几种方式:

2.1法律专家培训法律法规知识正规、有续的法律法规教育是构建法律思想体系的主要方式。法制教育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卫生实体法教育、程序法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四个方面。其中,法学基础理论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掌握和熟悉“法”的产生背景、本质特征、形成过程、作用效能以及制定、实施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规律,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卫生实体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执法职责,重点掌握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熟悉法律条文。程序法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审判活动的各种运行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熟悉刑法、民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形式多样,可通过业余学习、短期培训、函授教育和学历教育等得以实现。

篇7

1.1研究对象

选取我院参加临床实习的2013年、2014年全日制专科护生454名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名、女449名,年龄21-23岁、平均22岁,均未参加过临床实践。将实习护生随机分为两组,2014年实习护生为观察组254名,2013年实习护生为对照组200名,两组护生年龄、受教育程度、临床实践经验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护生岗前培训时没有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培训,观察组护生在岗前培训中增加护理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观察比较两组护生在实习期间的差错发生率。

1.2实习护生安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1.2.1护理安全教育的步骤:统一制定培训方案,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4周,其中考核时间为1周,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实习。

1.2.2护理安全教育的方式:采用多媒体课件展示、操作演示、案例讨论、情境模拟、现场实践等方式。教学中由临床医院护理部专家和医院质控管理人员讲授护理法律法规知识,护理安全知识,风险防范知识,医疗护理可能发生的差错等,并通过临床护理管理、案例分析、实景体验让护生明确护理工作的风险性、重要性,增强护生在临床实习中的职业安全意识。

1.2.3安全教育的内容: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等。首先向护生介绍医疗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2];其次,请医院护理部主任重点介绍本医院护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嘱护生在岗实习要做到按章办事,学会独立思考问题,遇到问题应认真思考并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培训中要求护生在临床实习中学会如何正确处理护患关系,并设置护理工作情境让护生形成感性认识,掌握临床学习要点。②例举往年临床实习护生差错案例,分析差错原因。请实习医院护理部专家总结历届护生在实习中所发生的护理差错,分析研讨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出在工作中遇到差错事故时,应立即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③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化的护理文书是评价治疗效果的依据,同时也是发生医疗事故和进行纠纷处理时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在临床实习岗前培训中,带教老师应重点培训护生如何规范书写护理文书、如何防止在临床护理记录中出现差错,让护生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填写护理记录,并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护理记录[3]。④加强护生职业风险教育,建立和谐护患关系。请实习医院有关专家结合本专业的工作特点和临床案例对护生进行教育,并要求护生通过培训交流,提高对职业风险的认识,处理好护患关系。⑤利用情境教育,提高感性认识,解决临床护理问题。组织护生到临床实践场所感受实际,提高对做好护理工作的认识,并结合情境实际,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3统计分析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013年实习护生(对照组)差错发生率为4.00%(8/200),2014年实习护生(观察组)差错发生率为0.78%(2/254),2014年实习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2013年实习护生(P<0.05)。

3讨论

本研究发现,在实习前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可明显降低护生的差错率;并且在临床实践中发现,观察组护生在工作中精神状态良好,能熟练掌握护理工作岗位的安全要求,得心应手地开展护理实习工作。因此提示,护理安全教育是护理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实习护生强化知识与技能的重要融合。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前,要了解和掌握护生对临床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临床护理相关规章制度的知晓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很多实习护生由于刚进临床实习,没有临床经验,临床护理实践知识欠缺,不了解医院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加上粗心大意,使得临床实习时发生差错的风险较高。为了避免实习中发生差错,除了要培养护生的防范差错意识,更重要的是加强护生实习上岗前的培训和职业安全教育。在护生临床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中,要让实习护生认识到他们的服务对象是病人,如果工作疏忽会严重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加强护生的护理职业道德教育,应着重强调“慎独”教育,让护生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4]。同时,了解和熟悉临床实习医院护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也是预防医疗护理差错的前提。在开展临床实习前安全教育时,可以组织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问题展开讨论,听取护生对岗前培训的意见,或通过个别谈话、分组交流、案例调查等形式了解护生对护理安全教育知识培训的要求,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护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过程中,既要拓宽护生临床实践知识面,也要联系临床护理工作的岗位实际开展培训教育。通过本次安全教育也提示,在护理专业教学中,教师在注重护理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教学的同时,也应重视临床护理工作职业风险教育和护理安全教育,并将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护理教学中,如开设医疗护理法律法规讲座、设置护理专业安全教育情境课程、增设护理安全实践教学课程等。在进行护理安全教育时,要用实案或模拟工作岗位对护生开展护患沟通艺术的教育,如护理专业教师可选用不同的表演形式提高护生的交流水平,如情境表演、纠错表演等,让护生在表演中根据不同的病人进行语言沟通,并适时运用一些非语言沟通的技巧,如目光、表情、肢体语言等[5]。同时,在学校层面上要重视护理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在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安全教育内容,规定相应课时,以培养护生护理职业安全风险意识。

作者:朱文娟 单位: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张国增,陈艳秋,王强.本科护生对优质护理态度的探讨[J].河南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32(1):51-53.

饶春梅,张颖,孙静.不同级别护士职业暴露现状及应对策略[J].齐鲁护理杂志,2013,19(21):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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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慈善干事

所属部门

党办

岗位编号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概述

在党办主任的领导下,遵循《慈善法》,做好与慈善被帮扶人员的沟通,协助进行各项慈善基金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

1. 慈善基金办的日常工作

2. 负责管理慈善救助人员信息的收集、留存与归档

3. 负责慈善救助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与资格筛查

4. 协助慈善基金的管理、审批与发放

5. 负责慈善救助流程的拟定与完善

6. 负责与慈善总会对接相关合作事宜,接受上级的业务指导

7. 负责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接

8. 协助慈善项目的推广宣传

9. 协助健全医疗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

10.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关系

岗位工作关系

 

内部关系

监督管理

请示上级

党办主任

外部关系

各业务科室,相关的职能科室,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要求

性别年龄要求

性别:不限  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

教育要求

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不限

从业资格要求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应知法规

基本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医院财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及本院医疗工作制度和本岗位的职责等。

专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基本素质要求

1.扎实的思想理论基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

2.熟悉掌握医院管理理论、组织、宣传理论知识及相关技能。

3.身体健康,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索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4.较好的口才和文字表达能力、协作能力、决策能力。

5.较强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慈善相关知识。

(四)培训要求

1.医院管理、公文写作知识培训。

2.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3.沟通技巧、公关礼仪培训。

四、工作权限

1.本部门工作的建议权。

2.工作事物管理权

3.部门领导赋予的其它权利

 

五、绩效考核要点

1.医院各项指令的贯彻执行能力,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监督检查督办能力。

2.抓好慈善救助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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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护患沟通的原因

1.1服务态度过差 随着医疗改革的推进,医疗行风建设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但部分护士未对新的医学模式给予正确的认识,护理服务无法跟上患者的需要及医疗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患者缺乏责任心,恶劣的行为或态度引发患者对护理工作的不满,继而导致护理纠纷。

1.2未对护患沟通给予足够的重视 护理人员未充分认识到护患沟通的重要性,从而致使护士与患者间沟通、交流过少。在护理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护士在护理中常出现与患者应用过多的专业术语、语言不当或态度冷漠的现象,患者因对护理操作知识掌握过少,易引发纠纷出现。

1.3护士技术操作能力欠缺 熟练的护理操作技术是加强护患沟通效果的有效保障。虽然部分护士在护理工作中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但在患者对护理操作提出疑问时却表现的含乎其词,这是因为操作技术不娴熟,工作缺乏经验,违归操作所致的。当出现上述问题后,患者会对护理操作产生不信任感,甚至不愿配合。因此,熟练的护理技术也是一种与患者的非语言沟通交流形式。

1.4缺乏法律意识 为了有效保护护患双方利益,我国已颁布了多条关于医疗护理工作的法律法规[2],但是许多护士还是存在自我保护意识欠缺,法律意识过差等情况。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患者对于自身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若忽视了患者的医疗及自身权利,极易引起其不满情绪,同时护士无法应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这就可能使这种不满情绪升级为护理纠纷。

2解决护患沟通问题的对策

2.1改变传统的服务观念 随着我国医疗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医疗单位的各项活动也应全面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同时医院也应在新的市场形式下寻找到适合的定位。医疗行业应将"为患者全心全意服务","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作为服务宗旨[3],临床工作中,护士要先学会从患者角度及利益出发,换位思考,真正体会到患者迫切的就医心情及疾病所带来的焦虑、急躁心理。

2.2提高护士的素质与责任心 护士素质培养是开展护理工作的基石,也是建立优秀医务团队的必备条件。因此,医院应加强对护士专业素质、相关规章制定、行业风尚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学习优秀的文明服务理念,坚持三查八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以高素质的护理服务态度为患者的治疗做好保障,同时也从源头上避免了护患纠纷的出现。此外,提高护士自身素质与责任心也利于构建融洽、和谐的护患关系,取得患者对医疗操作的信认。

2.3强化护士的技术操作能力 定期组织护士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并鼓励自学,全面拓宽护士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使其顺应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转变。同时,督促护士多参加学术交流会、学术讲座及相关进修班等进行学习,不断更新新的技术与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4做好护士培训工作,提高其沟通能力 针对护士个体情况,我院对其采取分层次培训教育,将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能力作为培训重点,通过讲座、交流经验、模拟训练等方法引导她们较好的运用沟通技巧,指导其交流的内容不要过于片面,应涵盖患者的健康、疾病、心理、社会等因素。

2.5增强护士法律意识 护理工作属于高风险行业,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有效保障护患双方的利益,所以定期组织护士学习医疗法律法规,使其了解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事情。同时,护士也应履行告之义务,使患者清楚所接受的护理服务有何种风险,以此降低护理纠纷或法律事件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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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管理风险

部分医院管理阶级对消毒供应室重视程度不够,只为供应室配备工作时间短、供应室护理工作经验欠缺的护士,使得供应室人才发展相对滞后,致使护理差错事件发生率偏高;同时供应室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监管力度不严格等因素也是供应室工作中的管理风险所在。

1.2人员风险

(1) 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当前还有部分供应室护理工作人员认为供应室护理工作不接触患者,故不存在医疗纠纷,这种错误的观念体现出其对医疗法律法规认识的缺乏,是很危险的。一旦在清洗及消毒灭菌方面出现严重的纰漏,其最终后果就是直接影响到患者的临床治疗及护理效果,甚至酿成不可挽回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就在所难免。

(2) 专业知识不够

部分供应室护理工作人员虽然毕业于卫生相关专业,但在器械消毒灭菌方面尚缺乏更为专业化的理论知识及操作经验,例如在灭菌过程中出现物品摆放方式、摆放位置、摆放空间的不规范,导致灭菌不够彻底,甚至灭菌失败,由此增加院内感染风险,一旦因此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职业防护意识缺乏

王旭[1]等的调查结果表明,有44.9%的供应室工作人员认为周围传染病患者少,不会感染上疾病,认为有必要加强自我防护知识学习的占91.3%。供应室护士的自我防护意识普遍较弱,供应室护理人员标准防护认识缺乏、职业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对传染性疾病发生及传播途径的模糊认识等因素均有可能增加供应室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风险。

1.3工作流程各环节中的风险

(1) 下发下收

该环节护理人员需要与未经处理的医疗器具发生直接接触,因此该环节最大的隐患既是下发和回收均由同一护士完成,污染物品和无菌物品混放集于一车内,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另外无菌车在运送过程中没有封闭或敞盖运送均是造成院内感染的重要因素[2]。

(2) 清洗、包装、灭菌、存放

传统人工清洗的方式不能够较好地调配消毒液、清洁剂、剂等的使用浓度,同时物品浸泡及刷洗时间也容易受人为主观意志的影响,最终导致清洗不彻底及灭菌失败,引发医院感染[3-4];物品包装过程中漏装器械或包有异物或手术敷料包内漏放化学指示卡等不良事件均能够对医疗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灭菌过程如出现密封不严、有孔容器未开筛孔等不良事件均可能造成灭菌不良,同时未认真填写灭菌器械的使用日志也可能在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时不能提供可靠证据;无菌物品的储存环境清洁不够或储存环境中存放过期物品或非无菌物品均可能造成无菌物品污染。

2针对性防范措施

2.1加强对消毒供应室的规范化建设

医院应根据卫生部颁布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所提及的职责、制度、要求、管理、技术流程、培训等内容全面建设供应室,规范供应室内各规章制度,肯定其在院内各科室中的地位,明确发展方向,改善供应室工作环境,严格区分供应室各功能区域,并投入必要资金用于引进设备、技术,减少人工操作环节,减少护理差错发生。

2.2加强法律法规及供应室护理风险教育

坚持对供应室护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医疗法制教育,增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5],提升对供应室护理不安全因素后果的认识;组织供应室护理人员进行学习本院及外院与供应室工作有关的医疗纠纷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并针对本科工作中的护理缺陷进行整改。

2.3加强专科理论及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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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培训覆盖率100%,三基考核合格率≥90%。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营养、热量供应以及护理基础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医疗护理诊疗规范、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手术的基本操作方法:包括洗手、穿脱手术衣、手术器械的正确使用、打结、基本缝合方法等)和能根据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门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

(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

电除颤仪器的使用技术;

呼吸机的使用与维护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护人员利用一切工体,班余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四、具体培训考核计划:

一月份:

内容:针对冬季呼吸系统疾病,呼吸衰竭增多及一氧化碳中毒高发季节特点,安排医护人员对呼吸机及CO中毒知识进行学习培训。

方法:由科主任主办讲座1次,然后选高年资医师一名讲座一次。每名医护人员在ICU室操作呼吸机并进行现场考核。

二月份:

春节前配合急救换服装后的崭新面貌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院外急救演练,演练前先进行心肺复苏强化训练,并复习相关知识,最后考核打分记录在案。

三月份:

安排全科医护人员积极参加医院医疗文书规范书写专题讲座。同时结合本科特点及医院要求,对各种申请单、知情同意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记录等医疗文书规范书写进行强化学习。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医师举办讲座一次,并在3月底由科室质控小组对本季度医疗文书进行检查,进行综合评分并记录在案。

四月份:

主要是血液净化技术培训。科主任主持,复习灌流相关知识及适应症、禁忌证。必要时采用幻灯教学进行讲座。然后由每位医护人员上机操作。进行考核。

五月份:

学习培训各种农药中毒治疗基础知识及相关进展专题学习。参加全院性徒手心肺复苏操作强化训练。

六月份:

主要是卫生法规,法律学习月。由科主任主持在晨会交班及科行政会议上系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七月份:

组织全科参加医院临床医师基本技能操作的理论辅导培训。科内举办医生查体训练,使所有医生过关,并进行考核记分。

八月份:

结合夏季游泳者增多特点,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淹溺、中毒及电击伤的专题学习。

九月份:

主要是意外伤害常见处理技术的培训。包括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搬运。要人人动手,个个过关。严格考核。

十月份:

进行医疗安全及医疗法规,法律知识学习。除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外。科室要举办相关学习2~3次,并安排考核记录。

十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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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的需要。新的模式意味着医生不仅要有精湛的医术,而且还要善于与患者沟通。开展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培养正是顺应医学模式转变,将医学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有机融合,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结合。

1.2适应高等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高等医学教育的任务就是适应社会发展,培养品德高尚、学识渊博、医术精湛、身心健康的高素质的现代医学人才,其中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是医学生成为一名合格医生不可缺少的条件。作为“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之一的交流能力〔1〕———医患间的交流沟通越来越成为医疗服务中的重要环节。

1.3随着医疗制度改革、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和病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医疗与教学的矛盾日益明显,愿意作为教学对象的病人越来越少,选择教学病例难度加大。患者不愿意配合,增加了医患沟通的难度。

1.4在临床教学中,带教老师往往偏重专业知识的传授,缺乏沟通交流技能的培训,实习医学生在带教医生的指导下承担了大量的普通诊疗任务,如问诊、体格检查、基本技能和手术操作等。然而,由于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严重不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临床实习效果产生了很大的冲击。

2医患沟通课程安排与实施

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沟通不畅的现状下,医患沟通教学课程设计中应该设定什么样的目标、怎样来实现和完善教学效果,切实提高医学生的医患沟通能力,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2.1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引导医学生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加强临床技能学习的同时,加强学习与患者沟通的艺术、技巧及策略、学习如何建立医患信任关系以及治疗关系,使医学生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良好的职业沟通能力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人格,能较快地完成从医学生到医生的角色转化。

2.2教学内容的安排

理论授课:医学教育标准与医学生必备素质、医疗法规、医患沟通,临床沟通技巧。课间见习:

①了解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方法:教师模拟医疗纠纷现场,模拟处理过程;

②了解问诊的内容与方法: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典型病例问诊、采集病史;

③交待病情和术前谈话: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典型病例交待病情,进行术前谈话;

④加强医德医风的教育: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部分医护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表现为:不钻研技术和业务,过分关心自己的收入;对病人态度生硬,语言难听、脸色难看;少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甚至出现了以致类似“天价医药费”事件的发生。同时对比当前的医学大家如:王忠诚、张金哲、韦加宁等,引导学生进行深入讨论,认识到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性;

⑤加强医学伦理方面的深入探讨,针对社会上发生的涉及医学伦理的问题,例如:医院发生火灾,医护人员应该先救病人还是自救;回民患者大出血,拒绝输血,医生该如何处理;孕妇应该马上接受剖宫产,而家属拒绝手术,应该怎样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⑥医患沟通过程中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例如: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法赋权利,肿瘤患者希望了解病情,而患者家属为稳定患者情绪强烈要求隐瞒病情,这种情况下医生应该如何处理等等。

2.3教学方法的实施

理论授课、观看教学录像、学习典型病例、PBL教学、案例分析和情景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式。以问题为中心(PBL)的教学方法是利用提出核心问题,师生共同围绕问题,使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掌握相关知识的教学目的。把PBL的教学方法应用于医患沟通的教学〔2〕,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分析问题的过程中展示医患沟通纷繁复杂的内容,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知识,使得抽象的学习内容具体化,具体的学习内容形象化,最终达到教学目的。通过沟通和交流技巧的示范,向医学生突出强调正确沟通与交流的态度和行为。

3注重临床带教,加强医患沟通实践

临床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医学生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是对理论学习的一次检验与升华,它直接影响医学生以后能否独立开展工作。因此,临床实习阶段的医患沟通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

3.1做好医学生进科前的医德医风及法律法规培训。

教育医学生要对病人要怀有深厚的感情和真挚的同情与关心。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谨慎周到、一丝不苟、极端负责。强调对患者一视同仁,要“热心、耐心、关心、细心”,尊重病人及其家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增强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强调依法行医、依法沟通。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3〕、〔4〕。

篇13

近年来,受当前一些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丧失等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在培养未来医务工作者的医学职业院校中,有些医学生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廉洁文化缺失严重,因此,医学职业院校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对医学生加强廉洁教育。

1.1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丧失

近年来,由于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医患纠纷严重,关系越来越“紧张”,医务工作者收受红包、开大处方、吃药品回扣等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医务工作者医德医风丧失。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不仅要医术精湛,更要有医者仁心和廉洁从业意识。因此,廉洁文化教育成为医学生职业教育的必修课势在必行。

1.2医学生的廉洁自律意识淡薄

受社会负面因素和虚拟网络消极因素的影响,有些医学生认为廉洁教育无用或者与己无关。少数医学生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对发生在身边的“收受红包”、吃“回扣”等不正之风、不良现象采取默认、支持,甚至参与态度。个别医学生涉及自身利益时,倾向于采取不廉洁的方式为自己谋取利益,如考试作弊、贫困生评定中的弄虚作假、学生干部选举中拉选票等。

2.医学生廉洁教育的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大学生廉洁教育内容,结合医学生的特点,廉洁教育主要内容有廉洁文化、法律法规、理想信念、社会道德、医德医风等。

2.1廉洁文化教育

对医学生进行廉洁文化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廉洁从业的思想认识。

2.1.1开展廉洁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的正面先进事迹,倡廉洁,扬正气,督促医学生在今后学习、工作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养成廉洁品格,做到廉洁从业。

2.1.2加强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医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敬廉践廉,将传统廉洁文化精髓传承下去。

2.2法律法规教育

对医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特别加大医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如在校期间针对医学生的专业,开展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医疗法规教育,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医疗领域腐败。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重点是通过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引导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

2.3理想信念教育

对医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重在“精神补钙”,让医学生了解历史,把握历史规律,认清社会现实,坚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引导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意识。

2.4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医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重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学生养成诚实守信、重视责任的良好习惯。

2.4.1社会公德教育

对医学生开展社会公德教育,重在引导医学生自觉遵守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团结友善、艰苦奋斗、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勤俭自强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对医学生进行诚信教育,重在结合关系医学生切身利益的活动,加强教育和引导,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如开展考前诚信考试承诺签名等针对性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竞选评选拉票、不按时还助学贷款及实习就业过程中随意违约等诚信缺失现象。

结合实践活动开展献爱心、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引导医学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传递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依托医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组织医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为老人和空巢老人等提供家庭日常护理培训、口腔卫生知识讲解、心理健康疏导、家庭急救、视力检查、健康功能恢复等服务。

2.4.2医德医风教育

医德医风教育可以督促医学生自觉遵守医德规范,提高医学生的廉洁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医疗腐败。

医德规范教育主要内容是人道主义精神、法律、医患沟通能力及职业素质要求,要求每一个医学生都要掌握国家最新出台的医疗规范,在以后实习和工作中对病人有仁爱之心,勤于沟通,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诊治病人。

医学伦理学主要内容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人道主义、为人民服务的医疗理念。通过医学伦理学的学习,医学生深刻认识和理解医德医风的内涵、意义和实践要求,培养医学生正确的医德价值观。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在以后实习和工作中不仅在生理上关爱病人,还在心理上关爱病人。

职业道德教育是对医学生进行医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医务工作者要承担起“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责任。在校专业教育期间开展“德医双鑫”为主题的情景剧、最美乡村医生、现场施救落水女子后默默离开的护士等正面事迹宣传教育,护理、助产专业学生授帽仪式;在临床见习实习阶段,通过带教老师的言传身教和人格影响,培养学生“济世为怀,仁爱救人为本”的职业素质;毕业就业环节,可以对医学生进行廉洁从业方面的教育,如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历史廉政剧表演活动、开展医学生职前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通过系列活动,帮助医学生提前认清职场诱惑、找准人生坐标、守住人生底线,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

总之,加强医学生廉洁教育任重而道远。医学高等职业院校在医学生廉洁教育活动中要针对医学生特点,加强廉洁文化、法律法规、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将人文关爱、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纳入必修课,引导医学生养成廉洁品格,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培养“有温度的”医务人才,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来医务人员的医疗腐败行为。

参考文献:

[1]陈红敏,赵雷.关于加强大学学生干部廉洁教育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6):36-37.

[2]周煜.医学生廉洁素质教育与医学专业精神的培养[J].医学与哲学,2012,33(9A):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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