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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0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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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篇1

中图分类号:U665.12 文献标识码A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电网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反腐倡廉建设要求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电网企业在充分运用“反违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审计检查、效能监察、案件等多渠道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经过识别、评估,梳理出重要廉洁风险点,提炼出防控要素,设置监测目标,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初步建立起具有“五防三控”功能的风险防控机制。然而如何深化应用既有的机制成果,成为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标准化查找识别廉洁风险点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过程中违反科学性、民主性、合法合规性的行为,从决策准备、决策形成、决策执行三方面查找重大决策风险点。二是立足防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一线服务人员“四种重要岗位”不廉洁行为,每一个岗位按自律能力(廉洁学习、事项公开、接受监督等情况)、制度缺陷(内控制度、责任制度、监督制度、惩处制度等是否健全、便于执行)、流程缺陷(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及对风险预控作用的发挥)、职责缺陷(职责划分是否清晰、权力配置是否科学、一岗双责是否到位)、外部因素(上级、亲友、合作方的影响)五个维度查找岗位廉洁风险点。三是围绕干部人事(员工入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情况等)、财务资产(擅自对外担保、违规捐赠、违规开立账户等)、物资及招投标(招标程序是否规范、评标专家违规等环节)、营销服务(电费抄核收、业扩报装、用电检查等环节)、生产建设(违规分包转包、废旧物资处理、虚列工程等)等核心业务查找业务廉洁风险点。四是立足防控电网调度及供电服务领域影响行业作风和公司形象的行为,从窗口服务、电费电价、业扩报装、故障报修、供电可靠性、电网建设环境、电力交易、信息披露等八个方面查找行风形象风险点。五是围绕干部员工可能引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违管理秩序、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企业成立以来发生的属实或部分属实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查找违纪违法风险点。

系统化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生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洁风险点,着力再造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岗位职责、程序控制、干部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完善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决策防控。采取班子严格自律、权力互为制衡、决策全程监督的防控方式,分别落实决策层、管理层(决策提出或执行部门、论证部门、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的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流程防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监督职能部门按照流程办事,按照流程操作,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督促各岗位就重点工作、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工作制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在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点分析,制定出与之相对应的过程监控体系,增强透明度,堵塞漏洞,减少流程风险。

三是强化制度防控。针对岗位风险,重点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等;针对单位、部门、处室风险,重点完善相关工作程序进行防控;针对业务风险,健全完善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已有制度的梳理和整合,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确保制度体系结构严密、科学实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制度漏洞。

四是深化公开防控。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厂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公开栏、服务指南等途径,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受理业务流程图、职责权限等,接受和引导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防范风险发生。

五是推进科技防控。通过实施SG186和ERP信息化工程,实现流程优化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内控和风险在线监控。通过财务信息化系统和招标采购信息系统,强化流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的“动态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廉洁风险的集成监控。

三、科学化评价考量风险防控

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从组织领导、目标完成、措施落实、流程执行、文化环境五个方面,对电网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评价,并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为提高评价的可操作性,规定了业务部门内部评价、单位自我评价、上级抽查检查三个评价层次及询问座谈、查阅资料、穿行测试、控制测试四种评价方式,设定了A、B、C三个评价控制等级。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条款:对于单位或职能部门不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因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转化为严重腐败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对于承担廉政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岗位人员,工作敷衍塞责、严重失职,导致本岗位廉政风险事件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被评价为“C类”的企业(或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降低一个等级,并视具体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组长进行提醒谈话。

篇2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清理单位权力,排查廉政风险

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我局权力,认真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照流程图设定的每个环节,以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四个方面,全面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在此基础上绘制权力运行风险图。

1、清理和确定权力。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认真摸清权力底数,全面清理面向社会行使的外部权力和内部管理权力。对外权力以我局《关于公布市物价局行政权力项目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的通知》(同价办字〔2011〕179号)为准,目前已清理完成,此次重点清理内部管理权力,并根据清理后依法保留的内部权力,绘制详细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要体现权力运行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2、明确廉政风险类型。

廉政风险的类型主要表现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四类。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利益观、工作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个人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缺乏相互制约或执行不力,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因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不按制度办事影响制度机制有效运行,权力自由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制度失灵等廉政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对廉政风险的类型进行深刻理解,明确风险的类型,为科学合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奠定基础。

3、查找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廉政风险

组织干部职工对照自身岗位职责,结合履职、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一般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法,自下而上认真分析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和岗位职责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经科(室)评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

(2)查找科(室)廉政风险

针对人、财、物管理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特别是其他服务类项目,如:年审、审批、审核、核定、备案、监审、认证等岗位,由科(室)对照职责定位,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岗位要重点查找,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在科(室)自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

(3)查找单位廉政风险

单位班子根据单位职能设置、职责定位等情况,结合干部职工和科(室)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着重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由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

4、评估廉政风险等级。

依据每项权力案发频率、举报频率、可能造成损失性质、损失量大小等四项指标,按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等级进行定位。高风险指案发频率高、举报频率高、可能造成损失的性质恶劣、损失量大的风险;低风险指案发频率低、举报频率低、损失的性质轻微、可能造成的损失量小的风险;中风险指四项指标中有1-3项指标属于高风险,其余属于低风险的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先由个人自评,经科(室)评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科(室)廉政风险等级在自评基础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单位廉政风险等级,报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通过评估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二)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按照岗位、科(室)、单位三个层次,围绕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制定防控措施。

(1)围绕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是制定思想道德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在思想道德风险方面,要着力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教育长效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重点岗位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在岗位职责风险方面,要对照相关法规制度防控措施,重点完善定岗定责制度、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即有责,行权讲规范,违权受追究。主要由本人对照与业务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科(室)审核后,报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备案。

(2)围绕科(室)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科(室)风险防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防控措施。在业务流程风险方面,要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对设计不科学的业务流程要进行完善,实现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对制度机制方面,要对照本单位相关制度,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针对所暴露出的制度缺陷、漏洞和中央、上级精神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系统配套地设计完善议事决策、人财物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程序控制、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主要以科(室)对照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制度,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报分管领导和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备案。

(3)围绕单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由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政务公开为重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由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

在完成风险点查找、风险等级确定、防控措施制定的基础上,分别围绕岗位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附表一),报科(室)审核备案;围绕科(室)风险点填写《科(室)廉政风险点防控表》(附表二),报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备案;围绕单位风险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附表三),由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审核备案。

要结合权力运行流程图绘制权力运行风险图,将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防控措施标注在权力运行流程图中,对应高风险用红色进行标注,中风险用橙色进行标注,低风险用黄色进行标注,防控措施用蓝色进行标注。

2、风险防控公开。

(1)网上公开。外部权力事项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经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内部公开。权力运行风险图和《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要利用办事公开栏、宣传栏和局域网等载体进行公开,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表要在科(室)内部上墙公开。

3、规范权力运行。

外部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让权力运行的每一步都进行网上操作,严格依法行政。

(三)加强检查,从严考核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已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不制定防控措施的人员和单位实行问责。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篇3

一、财务公司构建案件防控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在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背景下,金融业案件形势依然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流动性风险隐患等因素导致案件风险有抬头趋势。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内的金融机构,是集团案防管理的重要关口。规范经营、建立健全案件防控体系,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集团公司整体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财务公司案件防控管理体系的特点

财务公司案防管理体系具有全覆盖、全流程的特点。财务公司案防管理中所称的案件,指公司员工独立实施或参与的,或公司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财务公司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法律,按规定应当移送相关机构的案件。

三、财务公司构建案件防控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构建案件防控的组织体系

财务公司应建立与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组织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分工。

成立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作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担任小组组长、高级管理层(总经理任副组长)作为小组成员。案防工作领导小组为公司案防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管理。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于经营层,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

风险总监作为经营层成员,同时也是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公司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建立与各业务条线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向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落实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日常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定期组织案防工作相关培训。

(二)构建案件防控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在梳理公司各项流程,明确流程内容、控制目标、主要风险、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关联的管理标准及文件、责任部门等基础上,形成了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控制矩阵,贯穿于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同时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财务公司在建立内控体系后,根据业务发展、监管政策调整、风险管理提升需要等,应每年对内控体系进行自我评价、修订和更新,保证内控体系的适用性,确保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的全覆盖。

这种建立在对风险充分识别基础上的内控体系,通过其有效运行,大大降低了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在制度框架设计层面给案防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构建案件防控的风险管理体系

1、准确的风险识别

财务公司在制订风险识别与评估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案防管理的需要,无论公司层面风险识别或部门层面风险识别均需加入案防管理因素。风险识别过程中,重点关注风险诱因、风险性质、后果、风险识别的方法及效果。

2、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

财务公司应建立系列措施,防范案件事故发生。例如: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为基本原则,缓释平台贷款风险;防范产能过剩风险,重点关注授信企业的发展前景及所处行业周期,适时调整授信规模;紧盯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合理控制流动性比例及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谨防信息科技风险,加强科技外包的控制活动检查和风险评估;按照设定的风险指标监测频率持续跟踪风险指标数据,每月在全员范围公示。

3、定期的风险排查

案件风险排查包括全面排查、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财务公司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风险状况和案防形势以及监管要求,以季度为频率,组织开展以信贷、票据、跨业合作和员工异常行为等为重点的案件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跟踪整改进度。

(四)构建案件防控的信息共享体系

1、非现场监管中的案防信息统计

根据案防内外部形势变化,以及监管要求,财务公司需适时修改、调整案防统计制度,完善、细化相关统计指标,完善案防非现场监管(1104系统)信息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及时在规定范围内共享。

2、案情分析与通报

财务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案件风险信息台账,及时在系统中登记案件风险信息、汇总和统计信息。定期分析金融行业相关案发形势,深入剖析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研究作案手段,查找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案发特点,研究趋势,提高案件风险识别、监测、分析能力,定期开展案情通报、进行风险提示,防止同类案件多次发生。

3、建设风险信息交流平台

财务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加强建设监管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风险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收集、登记各类风险信息,掌握风险动态,为防范案件发生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五)构建案件防控的问责机制

财务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防控案件的发生,并将问责机制纳入制度体系予以规范。问责机制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企业内部规定或岗位职责等规定为责任认定的基本标准。

细化风险责任,明确各类责任的认定依据。做到责权明确,处理的尺度应当与责任人的行为性质和其应承担的职责相适应;处理与教育相结合;有可能与造成财务公司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相关的人员不得担任调查组成员等回避机制。

篇4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从公共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保证权力行为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2、坚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职责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一)重要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设办公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方案,组织协调各科室开展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汇报廉政信息,考核评价防控工作结果。

四、实施范围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是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五、实施步骤

按照民政工作实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廉政风险的排查阶段

根据本科室(下属单位)职责,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要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进行查找,填写《中层以上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风险点排查表》。在此基础上,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损失程度,科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监控。

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要先自评风险等级,再经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审查后,由局党组审定,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二)防范措施的制定阶段

各科室(单位)、全体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防控措施要具体、明确,突出可操作性,具有可监控性。民政局将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岗位廉政谈话。各科室(单位)以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防控措施,经审核确定后,要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开,报纪检组备案。

(三)考核评估阶段

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民政局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项考核结果,记录档案。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每一名干部要制定纠改措施,由其直接领导或负责人审核,看纠改措施是否真正完善有效。对没有及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采取提醒警示、谈话诫勉、责任追究等措施,及时帮助和督促其纠正;对严重违纪、屡教不改的党员干部要通过组织和纪律手段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制定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评估和应对措施,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实行廉政风险分类管理。

(二)认真排查,突出重点

篇5

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有利于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坏账风险损失。对保理商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项盈利能力较强的中间业务,发展保理业务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控制保理业务的风险也势在必行。

一、信用风险防控

选择资信良好、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连续正增长,偿债能力较强的企业,是保理业务关键。买、卖双方信用的好坏、实力的强弱是保理业务的首要风险。

一是买、卖双方信用风险。保理业务的还款来源是买方依据商务合同按期支付的应收款项。如果出现买方经营失败、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或恶意拖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付款情况时,保理商将面临资金损失。在有追索权的情况下,保理商可向卖方追索,要求卖方在宽限期内无条件回购应收账款。

二是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风险。应收账款真实性是保理业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卡,如果未能认真核查相关合同、发票等交易背景资料,客户利用伪造、变造发票、旧票新用、一票多用、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保理信用,会直接导致还款来源的落空。

三是上、下游企业关联交易风险。如果上下游企业之间互为关联方,则容易出现货款互抵现象。会加大保理商应收账款资金回款的风险。

信用风险的防控措施。合理的控制客户的风险,是保理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基础。资信良好的企业往往有着较强的履约能力,做保理业务时应对卖方的法律主体地位、年度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和以往的资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核。

首先要考察企业买卖双方的交易情况,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信用记录。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适销对路的商品。能否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财务状况年销售额和营业利润是否连续3年实现正增长。是否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等。

其次,保理商应对资金流向进行严密监控,使得保理预付款用于客户购买生产资料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融资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业务的增长,而不是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的投资。这样将会导致保理预付款资金的落空造成资金损失。

做保理业务时应对客户资信调查更加严格,严把保理业务的第一关。同时完善了科学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建立了可靠的企业资信管理系统,对信用等级不同的客户,分别核定大小不等的信用额度,为其提供商业保理服务。

二、保理业务法律风险防控

调查显示,2013年,使用赊销的企业中有82%遭受货款拖欠,比2012年高出5%,处于近三年的最高水平。这就意味着保理商在做保理业务时将承担较大的拒付风险。因此,在进行的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和卖方签订的保理协议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是保理业务的核心和基础,应对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进行防控。

(一)应收账款瑕疵风险防控

选择买卖双方历史交易上无瑕疵合同,避免卖方将应收账款抵押给第三人而导致保理商不能实现债权,在保理合同中规定若买卖双方产生贸易纠保理商有权向卖方追索。

(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中的权利抗辩风险防控

根据《合同法》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为避免保理商陷入商务纠纷造成风险。要求卖方在业务流程中增加回购、争议解决办法等保障机制,免除买方拒绝向保理商付款的损失。严格审查双方的交易合同和交易单据,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关联客户利用保理骗取保理资金的风险防控

如果购销双方互为关联客户,将会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务合同来向保理公司骗取保理融资资金。保理公司受让了虚假商务合同项下的债权,将对保理公司将造成极大的损失。对存在关联关系的购销双方签订的商务合同不予办理保理业务。

(四)买卖双方的偿债能力风险防控

还款来源是买方的款项。保理公司在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的情况下,在有追索权保理项下,可以要求卖方回购应收账款债权。如果买卖双方的偿债能力出现问题,会严重影响保理融资资金的到期回收。应对买方的偿债能力进行调查分析,正确判断买方在保理期到期日有无足够的现金流偿付货款;在有追索权保理项下,还需调查卖方的回购能力。

(五)隐蔽保理项下合法风险和欺诈风险的防控

隐蔽保理项下主要存在以下两类风险:

一是合法性和重复质押风险。《合同法》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出质后的应收账款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即使办理了出质登记,再出质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卖方的欺诈性风险。由于隐蔽保理项下没有保理商和卖方向买方通知债权转让这一环节,因此,将存在卖方虚构商务合同和债权凭证来骗取保理资金的欺诈性风险。保理商可以采取延后通知保理事实的做法来规避风险,确保在行权时具备生效要件。

保理业务是一项专业化程度较高、技术性要求较强的新型短期融资业务,以上保理的业务风险风控措施显然是不够的,稍有疏忽保理商对应收账款将无法回收。保理作为金融产品机遇和挑战并存,利益和风险同在。应完善商业保理授信管理机制及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加强自身对保理业务的内控与管;提高保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使他们具有良好的风险识别能力,防止欺诈易流入保理业务领域。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分散保理业务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