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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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政府跟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前介入,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大资源环境项目、重大民生专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执行等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实施的持续、实时、动态的一种审计监督活动,以预防和提前揭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从而达到提高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的目的。
跟踪审计是对传统审计方式的突破和发展,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跟踪审计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跟踪审计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但是,目前跟踪审计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不高即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浏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跟踪审计的规定并不多,并且大部分是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1999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审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国家拨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审计。对重大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可以说是国家层面上对跟踪审计的最早要求,2001年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明确“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为多年来审计机关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提供了法规依据。2008年,国务院制定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才在国家法规层面上提出了在建设项目之外的领域开展的跟踪审计,可以看出,跟踪审计的制度建设仍任重而道远。
首先,在审计依据方面,跟踪审计虽然是对审计方式的创新,但在实施中也部分涉及审计内容和审计样式等的变革,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等,基本上规定了审计的对象是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而跟踪审计的实施,涉及到预算的编制、与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相关的决策、管理过程,这些,严格来说都在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之外的,为了减少跟踪审计的风险,应该补充这方面的规定,在相关审计法律法规中对跟踪审计的地位予以确认。
其次,跟踪审计缺乏统一的审计规范和操作指南。由于没有统一的审计规范和操作指南,各地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或者“摸着石头过河”,或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仅靠以前工作打下的基础来开展跟踪审计,导致不同项目在审计范围、内容、程序、取证、报告等方面做法不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难以确保审计质量,也给跟踪审计的开展带来很多阻力和困难。虽然部分地方总结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有关的行为规范或操作指南,但仍没有全国性通用的规范和指南,即便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虽然已对跟踪审计作出一些指引,但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
另外,相关的配套规定不完善,如对于在审计过程中要求相关单位对问题的整改,通常以“整改通知函”等形式发出,与审计决定书相比其法律效力较弱,有的单位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不但影响了跟踪审计的效果,还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如对于联网审计,目前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要求在审计实施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而联网的远程监控是事前监控和实时监控相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显然不符合当前的规定,因此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出台法律补救措施迫在眉睫。
依法审计是审计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基础和主要特征。审计机关作为政府执法部门,需要完善的法律环境与其配套才能排除干扰和阻碍,做到依法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为确保跟踪审计有法可依,应从跟踪审计的依据、原则、组织方式、审计程序、内容及重点等方面加以规范,明确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与权限划分,严格区分审计的监督、建议权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权,实现跟踪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对跟踪审计的经验和不足应及时、全面进行总结,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跟踪审计制度,为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还应完善相关的配套规定,跟踪审计的实施过程和时间跨度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为适应跟踪审计的特点,应该针对其特点,探索新的跟踪审计统计制度和激励机制,对跟踪审计全过程的情况和成果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在当前情况下,审计实务中可以采取将选定的跟踪审计项目纳入年度计划或单独上报政府批复,得到政府的支持,或者出台地方的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在其中对应实行跟踪审计的项目进行规定,据此进行审计以减少审计阻力,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投资的不断增加,土建工程的造价问题愈发被放大。土建工程造价审计方法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对土建工程造价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土建工程造价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进行积极的探讨。
1 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
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指审计项目部对土建工程的造价,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控制的一种经济管理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审计部从土建工程的投资决策到工程的竣工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的审计活动,从而进一步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助于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
土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是为了确保施工的质量达标、施工的投资金额在预定的控制范围内,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施工投资决策期、施工项目开展期、施工项目竣工期三阶段,具体表现在:
2.1 施工投资决策期
2.1.1 协助建设单位
审计部门应该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土建工程的投标。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对招标的文件进行严格的编制与审核。在选定中标单位之后,审计部需要将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通知给建设单位,协助建设方对相关的合同进行审定,避免因为合同的漏洞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1.2 编制项目预算
审计部门需要在投资决策期,依据建设单位递送的详细资料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预算前期,应该对审计资料中的图纸进行理解与熟悉,并参与到图纸的会审工作中去,因为施工图纸关系到整个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对工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尽量做到在施工前期解决掉图纸的缺陷与漏洞,防止在施工项目的开展期出现不必要的设计变更问题。
2.1.3 审核预算
审计部门在施工投资决策期,需要对施工方递送的施工预算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明确土建施工预算的造价金额。
2.2 施工项目开展期
2.2.1 现场签证
审计部门需要依据土建施工的具体情况,分派专门的审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开展审计活动。审计人员需要对与施工造价相关联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签证。尤其应注意的是,对于土建工程的各种隐蔽项目以及施工中的变更项目,进行详细的检查、测量,以及做好后续的记录和签证。
2.2.2 业务咨询
审计部门需要协助建设单位,对在土建施工项目中形成的合约外的各种报价实行控制,在市场价格、材料采购、合同签订以及预算定额方面为其提有关的咨询服务。
2.3 施工项目竣工期
2.3.1 材料与工程的结算审计
一方面,审计部门需要在土建项目的竣工期,对材料进行结算审计。及时的对材料价格以及差价进行审定,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材料转账工作;另一方面,审计部门应该依据工程前期的预算、工程施工中的变更以及现场的签证资料,进行土建竣工期的工程结算工作。审计部门要重视对施工项目的类别、施工项目的工程量的审核,对定额套用和计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保证工程造价的正确。
2.3.2 资料的处理
审计部门在土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该通过图像采集、文字记录、音效收集等方式,对工程的活动进行资料的记录。在土建工程竣工期,将这些资料进行整理与收集,同时做好不同资料的分类和保管。审计部门在对土建工程全过程的跟踪审计结束后,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
3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程序
3.1 准备审计
准备审计的工作具体包括:对业务信息进行审计、接受委托与邀请、提供咨询服务等。在对标的资产、审计目的进行掌握的情况下,签订全程跟踪的审计合同。在审计合同里。必须对全程跟踪审计的起止时间、审计活动的取费标准以及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进行统一规定;审计单位需要对活动有关的各种资料进行收集,进行土建项目的现场勘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对资料进行收集的前提下,根据审计合同,制定全程跟踪审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审计单位在制定出总的方案后,最好将方案进行细化,让方案更具体可行;审计单位在制定完实施方案后,应该及时的安排审计人员驻到土建施工现场开展工作。
3.2 开展审计
在工程施工阶段,审计部门依据准备阶段制定的审计方案,开展审计活动。具体包括对土建造价的测量,计量,确认、向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其他审计工作的管理等。这些工作是土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最主要工作。
3.3 结束审计
在土建工程竣工阶段,审计部门要做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制定应该听取建设方的各种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在做出审计报告之后,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
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应该对土建主体的各方进行认真的回访以及工作总结。
4 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法注意事项
4.1 遵循法律法规
审计部门在对土建工程进行全程审计的时候,务必做到按事实办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被审计方负责。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依据政策法规,进行正确合理的审计活动。
4.2 做到公正、公平
审计人员在土建工程的全程审计当中,始终要坚持做到公正、公平,不能将个人感情以及情绪带进工作中去,做到客观的对待被审计事项。因此,审计人员需要有意的培养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自身的责任意识。
4.3 加强各方的协作
审计单位在对土建工程进行全程的审计工作过程中,必然会牵扯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这就需要工作时的积极协作与合作。审计人员应当深入施工现场,与土建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进行良好的接触与沟通,掌握审计必备的原始资料。注重与施工各方进行协作互助,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例如,审计人员在对索赔进行审核的时候,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损失资料,通知施工方提供初始的购买单据,依据单据进行清点,并且需要监理方的协作。
审计人员只有对土建工程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对项目的来龙去脉有详细的掌握,才能保证基本的客观公正。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土建工程造价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助于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土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需要从工程的投资决策期到竣工期进行全方位的审计活动。除此之外,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以及加强与各方的协作,才能保证土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落实。
参考文献:
[1]林玉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2]吕莉,贝建益.浅谈工程造价中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应用[J].现代商业,2012(18).
【 abstract 】 below the author expounds mainly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audit tracking audit problems, detailed track audit and tells the traditional auditing difference of method, advantages and carry out some Suggestions of the track audit.
【 keywords 】 engineering audit; Advantages; Difference; sugges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与传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区别
1.1审计介入时点与审计状态
跟踪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提前或同步介入建设项目,深入现场,对从项目决策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及时审计,是对同一项目不同时点多次介入,多次审计,体现了跟踪审计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审计的内容、资料明显多于竣工决算。传统竣工决算审计一般是事后开展的审计,审计范围一般只涵盖了施工和竣工结算两个阶段,且是一次性静态审计。
1.2审计效果
跟踪审计的内容不仅包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建设项目的管理,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履行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全方位的审计。通过对上述审计事项的跟踪审计,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时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项目建设风险。竣工决算审计作为事后审计,往往对已造成的投资损失无法有效整改,只能以总结经验教训为主,审计效果明显弱于跟踪审计。
1.3 审计方式
跟踪审计的审计方式主要是定点审计、定期审计、驻场审计以及上述方式互相结合的方式等,以现场审计为主。传统建设项目审计大多采用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以现场审计为辅。跟踪审计除了依据国家、企业颁布和制定的法规、制度等必须执行的强制性依据外,还可以依据行业的先进指标、社会公允价格等非强制性依据,审计结论大多以建议的方式供建设单位采纳。而传统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依据以强制性为主,审计结论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全面执行。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优势
2.1 规范建筑市场,预防滋生腐败
近年来,建筑市场中不可否认地存在一些权利寻租、恶性竞争等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跟踪审计使审计监督介入到项目建设流程之中,增加建设市场的透明度,从而使建筑市场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规范和改善。同时,审计监督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各控制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揭示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中蕴含的风险,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和谐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关系,从而达到规范管理流程,形成有效地制衡机制,将审计由“秋后算账”转变为“防微杜渐”,从而在源头上减小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2.2 使审计工作更好地适应相关法律要求
目前,我国与建设项目相关法律在执行过程中,与《审计法》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现象。例如,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了工程价款,如果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与合同相冲突,那这样的审计结果往往难以落实,因为这涉及到《合同法》与《审计法》的冲突问题,使审计工作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通过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可以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对关键控制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在恰当的时点发表审计意见,从而规避审计工作于其他法规制度的冲突。
2.3 营造了和谐的审计环境
跟踪审计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风险提出预防性的意见及建议,参建各方因问题尚未发生,无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而能够以平和的心态接受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甚至有可能会主动要求审计,发自内心的欢迎审计,从而较好的缓和了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也为审计工作营造了和谐的审计环境。
2.4 使审计工作更富有成效
跟踪审计是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包括工程造价控制、项目内控制度、建设资金等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跟踪审计能够把握最佳审计时机,及时发表审计意见,便于问题的纠正和整改,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决策工作的跟踪审计,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审计的价值,发挥最大审计效力。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3.1 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难以满足跟踪审计的需求
跟踪审计的内容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到投资管理、工程技术、财务、金融、法律、企业管理、计算机等多个方面。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能从建设项目的微观管理上发现问题,还要能够从宏观政策、体制、机制上,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同时还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目前,投资审计人员无论从数量还是自身素质上都难以满足跟踪审计工作的需要。人员数量和审计任务量之间的矛盾,使审计人员疲于应付,造成跟踪审计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再者,审计人员一般擅长工程造价审核,施工经验不足,且普遍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很难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提出有见地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3.2 传统的审计效果评价观念制约跟踪审计工作开展
传统的建设项目审计中,通常把审计工程造价、查出损失浪费和违规违纪问题作为衡量审计人员业绩的标准。在建跟踪审计“事前控制、防范风险”等特点的影响下,其审计成果更多地表现为完善制度、程序、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这种既成事实的可量化审计成果较少。如果一定要用传统绩效标准来衡量的话,会出现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无论问题性质还是金额可能都不如传统审计明显,会影响审计人员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在建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
3.3 操作上的缺位和越位并存
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由于审计资源及建设体制等诸多限制,审计人员绝大多数选择在施工阶段介入建设项目,对项目决策等前期工作关注较少,造成审计监督上的缺位。同时还存在审计人员未能准确把握住审计关键环节,错过了跟踪审计的介入的最佳时点,从而造成跟踪审计缺位。另外,跟踪审计不仅应重视工程造价审核,更应重视跟踪审计的监督和咨询,但对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问题,未通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去解决,而是越俎代庖直接下达指令进行管理,造成跟踪审计人员的定位出现偏离,侵入到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中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导致建设项目管理的内控失效,引发各方利益的冲突。
3.4 较大审计需求与较高审计成本的矛盾
跟踪审计与竣工决算相比,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上,都有了较大的拓展。这势必引起审计人员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努力,审计成本也会随之上升。但是,审计成本是有一定额度的,在较高的审计成本下,审计程序的开展就必须有取有舍,不可能面面俱到,这样可能会造成一些关键环节漏审,导致审计风险增大。
四、开展好跟踪审计的几点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与跟踪审计相关的法规制度,转变审计绩效评价观念
为了确保跟踪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应结合《合同法》《招投标法》等建筑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规范跟踪审计程序和具体实施办法,使跟踪审计全面与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核算等管理行为相协调,为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具体规范的行为准则,确保跟踪审计工作到位不越位。同时,要更新绩效评价观念,树立科学的跟踪审计绩效评价观,对跟踪审计成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跟踪审计健康发展。
4.2 合理定位跟踪审计介入项目管理的深度,把握审计相对独立性原则
在跟踪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必须合理确定介入深度,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不偏离方向,不逾越定位,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审计关口前移,从决策阶段开始,从源头抓起,强化事前监督,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严把立项关、设计关、招投标关和合同签订关。跟踪审计应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以书面形式下达跟踪审计意见书的方式,为项目建设各方提供可供采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做到审计工作不干涉建设项目的具体业务。
4.3 准确把控跟踪审计介入时点
跟踪审计应综合考虑建设项目规模、周期及审计资源等相关要素后,科学确定跟踪审计的介入时点。但不论是从项目立项时介入,还是施工阶段介入,或是其他时点介入,跟踪审计都应保持连续性,确保审计工作的轨迹有效贯穿预定的审计事项。此外,还要保证跟踪的适时性,对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重大活动及时跟进,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回应。
4.4 争取参建各方的理解、配合以及建设单位的重视与支持
1.跟踪审计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跟踪审计是近年来形成的一种审计监督模式,因此当前缺乏匹配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并且也没有充足的审计依据和明确的衡量标准,审计质量停滞不前。尤其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上,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和做法。跟踪审计内容、程序、审计报告等均不够规范,致使跟踪审计存在明显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制约了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部门常常陷入被动的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审计质量要求,给审计风险带来了可能。
2.单位存在认识偏差,审计环境不佳
当前,跟踪审计在基层审计机关中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由于跟踪审计实际牵涉了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各部门,不仅项目施工单位多,再加上审计宣传力度不强,缺乏有效的审计措施,相关部门忽视了跟踪审计的重要性,将跟踪审计与跟踪监视混为一谈,认为跟踪审计的任务是控制施工部门的付款,所以相关部门会刻意逃避一些核心环节的审计监督;再加上现代法制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对跟踪审计存在一定的影响,加大了跟踪审计的运行难度。
3.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审计风险加大
跟踪审计涉及领域较广,责任繁重,要求严格,从事跟踪审计工作的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并且所拥有的专业技能达不到跟踪审计的要求。此外,由于跟踪审计的服务对象多是施工企业,而这些企业为了达到自身的利益需求,通常采用一些偷工减料的、高估冒算等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样审计人员工作中就会遭遇各类障碍与压力。再加上审计内部复核人员对工程技术审计方面的知识了解不透彻,审计质量控制也潜在严重的风险。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的措施
1.构建完善的项目跟踪审计法规制度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保障,只有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奠定跟踪审计,为跟踪审计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才能保证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全面开展,从而实现预期的审计目标。当前,上级审计机关应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跟踪审计监督办法》等标准要求,构建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跟踪审计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充分认识跟踪审计的重要性
审计部门应大力推广与宣传跟踪审计工作,提高建设单位对审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接受审计监督,营造有利于跟踪审计工作发展的外部环境。并且还要加强执法,树立正确的审计形象,对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监督,以形成监督合力,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管理,构建相关的制度,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责权限,齐抓共管,提高各部门的认识程度,从而共同努力完成审计工作。
3.培养一批优秀的审计人才,加强培训
为了确保审计人员数量达到审计任务要求,应加快培养一批优秀的审计人才,优化审计机构,理顺体制,设置完善的投资审计机构,公开招聘专业的审计人员,落实投资审计的优惠政策,全面发挥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投资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审计人员参与相关资质与职称考试,以不断丰富自身的财务审计和建设工程审计,争做各方面能力都很强的复合型人才。
4.将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有机结合
工程与财务之间属于彼此验证的关系,工程中存在的可疑问题,以财务审计为切入点,通过财务支出得到证实,若工程财务中存在可疑问题,也可从工程造价中得到证实。所以将工程造价与财务审计有机结合,对投资全面审计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反映了投资审计的重点,这是投资审计分析由定性转向定量为主的重要手段。如果只注重一个方面,未将两者有机的结合,那么就会给投资审计带来巨大的局限。所以必须注重两者的结合,才能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
5.全面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
中图分类号:F239.4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也随之逐渐增多,如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京沪高铁等等。同时,随着国家审计理论和实践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1.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概念和特点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现代效益审计的一部分,是指审计机构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运用现代审计理论和方法,以政府投入的资金为主线,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的动态、全面的监督行为。
与传统竣工决算审计相比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和过程性三个特点。具体体现在:
(1)审计时间和次数不同
跟踪审计模式把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或若干个重点建设内容采用分阶段分内容的形式进行适时的全面审计。审计次数相较于竣工结算审计大大增加,同时审计介入时间也由原来的项目竣工后提前到项目准备阶段。
(2)审计方式和内容不同
竣工结算审计一般是在项目竣工后再获取项目资料,在审计部门办公室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多是对竣工结算资料的检查校对。跟踪审计则较多体现为现场审计,根据项目施工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审计,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资源浪费,其审计内容贯穿投资项目施工的各个方面。
(3)审计作用和目标不同
传统竣工结算审计主要是对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计,主要是审核工程支出是否合理。而跟踪审计则跟注重效益审计,其目的是在降低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4)审计依据和处理不同
传统竣工结算审计的依据主要是法律和规章,其处理方式主要是采用强制性的审计决定方式。而跟踪审计除了依据法律规章等还加入了经济效益标准、社会效益标准等非强制性依据,其审计结果的处理也主要是采用审计建议方式。
2.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2.1投资建设项目准备阶段跟踪审计
(1)项目审批程序完整性审计,即审核项目立项程序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完成了所有的审批环节,手续是否完备合法等。
(2)项目审批文件合规性审计,即项目建设开工前所需的项目建议书、项目选址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批复、环境评估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计;
(3)项目财务评价的可行性审计,即在财务数据估算的基础上,从投资人和项目的角度出发,根据现行财务制度,对项目财务可行性(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所进行的分析和评价是都客观、真实。
2.2投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
(1)项目招投标审计。包括招标条件的可行性和完备性审查、招标内容范围和方式的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审核等。
(2)项目合同审计。包括合同订立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分包转包情况审查以及合同履行情况审查等。
(3)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包括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内控制度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4)项目工程物资采购审计。包括审计建设单位和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签订的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否合规;建设单位实际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是否与订货合同相符等。
(5)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包括审计单位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预算投资是否控制在概算之内;设计变更、调整的合理性以及调整概算的合理性等。
2.3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阶段跟踪审计
竣工决算阶段审计包括审核是否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与中标项目是否重复;工程取费的计算基数是否正确;材料规格、品种、价格实际是否与结算相符等。
3.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几点建议
(1)政府审计监督与其他专业审计监督相结合
政府投资项目处于社会大环境中,对其的监督不仅要依靠国家审计内部的力量,还应加强外部监督的力量,把内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组成以国家审计内部监督为主体,多部门多方位监督相结合的多维立体监督模式,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对国家建设资金的监督,避免资源的浪费,而且可以使社会各界更全面的了解国家资金的去向,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便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2)准确把握审计介入时间,提高成本效益意识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全过程动态审计,合理的审计介入时间可以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益。跟踪审计把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划分为若干阶段或若干重点内容,审计时应根据投资建设项目的规模、重要程度、审计成本和审计人员情况等多方面内容综合考虑确定审计介入时间,抓住建设项目的重点环节,在尽可能适当的时间,以尽量最小的成本,达到合理审计的目的。
(3)加强审计独立性意识,合理定位角色
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要求之一。在政府跟踪审计中,处理好审计单位与被审各方的关系,理清审计职责和管理层职责至关重要。审计人员要合理定位自己的角色,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介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保持自身独立性。此外,审计人员还要理解审计与监理职能的区分,跟踪审计的重点在于对工程量和造价的控制,而监理的重点在于工程质量,两者之间有一定的交叉,其结果可以相互参考,有效利用资源,但也应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合理定位各自角色。
(4)注意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伴随着审计活动的进行而广泛存在且不可消除只能控制。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中,审计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预防和控制: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程序,依法审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二是加大审计人员培训力度,使其能够准确定位,理解其职责,在审计工作过程中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三是加强审计、监督、监理单位之间的合作,同时引进外部审计力量,进行多维立体监督模式。
4.结语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在我国仍然是一种新兴的审计方式,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但是随着我国审计实践的不论深入,跟踪审计理论的逐渐完善,跟踪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中必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政府职能的发挥提供更为广阔的天地,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姜玉玺,盛爱军.浅谈“免疫系统”论下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J].中国内部审计,2011,(4):24-25.
[2]张晓红,兰海霞.如何防范跟踪审计风险[J].审计研究,2011,(8):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