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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问题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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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问题

篇1

财政监督是我国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在规范管理与依法理财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但由于依法理财以及科学理财方式在基层单位实施的时间不长,我国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监督手段以及财政法制建设等广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的改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基层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1、财政监督意识不强

我国各地建立财政监督虽然已有不少时日,但由于宣传的不到位以及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影响,在一些基层单位,人们对财政监督明显认识不高。在财政上的理念,还停留在以前的那种自收自支的层次上,这也使得一些基层单位人员对财政监督不理解,甚至不愿意去理解,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甚至是反感财政监督工作。同时,在基层单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比较普遍的不愿意监督、监督不严、监督不坚决等情况,这种缘于人们思想观念偏差的现象,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不仅使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加大,更是使广大基层工作不能养成按程序办事的良好习惯,严重影响了我国基层一部分地区的财政监督工作。

2、对财政监督工作理解不正确

地方财政监督工作履行着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职责,这也使得一些地方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产生不正确理解,担心财政监督“捅娄子”、惹麻烦、影响政绩。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部门片面地将经济的开放搞活与财政监督对立起来,甚至,为违纪单位或个人说情,干涉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地方保护主义与单位本位主义思想的作祟,各种人为设置的障碍,一些基层财政部门领导应对这种情况,只知一味退让,没有很好地坚持原则,使地方财政监督不能很好地开展,财政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3、监督方法不多

从我国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上看,财政监督部门只有监督权与建议权而没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一方面使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受到诸多约束,对于一些屡次出现问题却屡犯的单位和个人由于缺少处分权,只能一次次地给出同样的建议;另一方面,这种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也反映财政监督工作办法缺少创意,基本还是突击检查与专项检查的老花样,不仅难以真正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更使一些地方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着与其他部门执法的交差与冲突,这种职责不明确,大家都来管又都不管的局面,使一些地方出现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死角。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职能的协调,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从而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

4、监督制度不到位

在我国各项规定财政监督职责的法律法规的条文中,有关我国财政监督制度的规定非常宽泛,过多的强调原则性问题,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比较差,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不同部门出台的制度相互冲突的现象,从而使这些地方的财政监督工作非常混乱。制度的不健全、不系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纷纷利用这种财政监督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一些的诸如设立“小金库”或是立账外账,使国有资产面临着大量流失的可能性。另外,监督制度的不到位,使一些企业利用国家在财政税收领域中给出优惠条件,进行逃税、骗税,使得我国基层税收应收难以收上来,应该罚款的也是只能轻轻处罚了事,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监督制度的缺失,使我国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不仅难以开展,更是难以取得实效。

5、法律法规不健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以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我国经济社会的法制建设日益完善,这从近些年越来越多有关财政及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可见一斑,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财政经济运行与评价提供了初步工具,使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日益密切,经济运行已呈现出复杂化与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以往有关基层财政监督的法律规定已经过时,难以协调二者间的关系。当前我国基层财政监督中涉及到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主要情况有:财政支出的透明度缺少相关规定,不得解缴、征管、人均不均,资金全用效益低下,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成为地方乡镇对抗上一级政府的有力武器。在对待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地不理想,特别是出现一些的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而难以适用法律,权大的的打击财政监督部门作为上一级。

二、加强基层财政监督的对策建议

1、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没有一支作风顽强、专业水平高的财政监督人才队伍,又如何能在这个法律依据欠缺,外部环境不好的情况下,真正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员工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与法制观念,提高认识,防微杜渐,从而培养一支廉洁自律的高素质量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从而高质量、高效益为政府的聚好财,用好财,理好财,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最优化,将财政监督管理细化到每一步的财政工作中去,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在全体基层财政监督人员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以往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是缘于我们的财政监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政策法规的运用不熟练,从而使监督工作开展不理想。要从财政知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常用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将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队伍打造成具有熟练业务水平的精兵强将,确保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重视财政监督职能的整合

为保证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提升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层次,一方面要理顺财政监督工作部门与各个业务机构的工作关系,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正确认识,避免歧视性的工作局面出现。另一方面,要建立起由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作用,改进和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形成以基层财政监督机构为主,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监督管理网络,切实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

3、丰富工作方式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基层财政工作中,工作方法都是沿用了几十年的方法,这样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当今时代显然已经难以适应,特别是时代的变迁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给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随着新时期财政工作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应地,我们的财政监督管理方式也应该随之进行调整。要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以实现有效财政监督为目标,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要从内外部想办法,以日常监督管理配合专项监督管理,实现监督与管理的并重,从而为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贡献骨干力量。以创新的工作方式,提高我们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效率,为我们的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4、创新监督机制

以往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想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几乎没有可能。必须要有相应地监督机制,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以使财政监督工作以良好的形象获得更多人的支持和更大范围的认可,为做好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创新监督机制,要在财政部分引入内部监督机制,以此来规范财政监督管理的各项行为的合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基层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与效率。同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监督效率的提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5、持续改进,依法理财

我国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依法理财,从而为我国的财政支出把好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这之前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方法,都是在追求基层财政监督的目标。从当前的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来看,一方面要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财政监督规定,持续改进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问题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执行相关任务。另外,还应坚持综合财政预算与部门财政预算相结合,从而提高政府预算的完整性与调控性。

三、结束语

基层财政监督要从实际出发,在大局意识与经济效率意识的引领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创新监督机制,从而实现基层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促进我国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篇2

我国近年来正在大力发展基层经济,随之而来的对于财政支出的监督就是重中之重,财政监督是保证基层财政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就要求财政部门针对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最大程度的完成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一、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监督的非凡意义

财政是国家建设的基础,财政支出监督就是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环,只有严格执行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基层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为了保证在建设中每一分钱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财政监督就是最基础的一道关卡,财政部门只有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才能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只有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制度才能保证资金有效性的支出和充分的使用,从而保障人民的各种权益,使社会能够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意识弱

国家正在大踏步般的发展经济,所需监督的项目众多,监督任务繁重,而且很多监督人员行为懒散,思想消极,不能更好的发扬主人翁意识,以至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能更好的去进行财政监督工作,从而出现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的现象。严重影响整个财政部门乃至一个区域的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工作。更有个别监督人员不能很好的端正自己的作风,导致监督管理工作困难重重。

(二)财政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一方面,虽然我国有很多关于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但是并没有一套特定的监督管理制度,从而出现同一区域多种监督制度的现象,导致该区域管理异常混乱。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全面、不具体,导致很多不法企业利用这一现象大做文章,使国家经济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许多个人企业还会利用财政管理上的优惠政策,做违法的勾当,造成国家财产上的流失。正是因为财政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才造成基层财政支出监督工作不能正常执行,更加得不到实际的效果。

(三)财政支出监督方法单一

从我们现阶段的财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可以看出,现阶段的监督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突击检查与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并不能全方位的做到日检月检。同时财政部门资金监察也单一不够全面,主要监督各区域内的财政预算支出,其余方面监察不到位,造成很大程度的资金流失。而且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也不能够做到全程监控,从而出现中间环节出现问题而不自知的现象。

(四)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财政部门现阶段主要通过教育的方式进行管理,力度不够大,并不能够起到很好的管理效果。对于那些违反了国家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的企业,财政部门并不能够从严从重的处理,不能追究到主要责任人,从而出现轻微处罚的现象,长此以往,就会造成管理无效的结果,导致经济不能够稳定的发展。

三、财政专项支出监督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加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养

要想在其它因素都不好的情况下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只有加大财政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发展。首先要对财政监督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教育培训,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政治文化素养和自我工作意识,从而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去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其次要加大财政监督人员的技能训练,才能更好的完成财政监督工作。以前很多时候都是由于财政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方面不够完善,对各项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不熟悉,才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只有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才能够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更好更快的完成监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法制建设

要想更好的解决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首先,一定要加快进行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的法制建设,尽快改善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要统一的制定各地区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这有做到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才能更好的进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监督工作。

(三)全方位多类别的监督管理

通过对各项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合理准确的分类处理,能够让监督管理人员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相应的监督方式更快、更好的进行监督管理。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单一的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内外双监督方式,最后再通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从而达到更快更准的财政支出监督管理。而且财政部门还可以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进行配合监督,达到高效高覆盖面的监督,这样就可以更加全面,更加快速的完成财政支出监督管理 。

(四)加大财政支出监督管理力度

财政部门应该与各大检查部门相互合作,建立一套完整的合作规程,这样就可以更加全面的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财政支出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违法必惩,更好的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基层财政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监督管理在国家的经济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才能更好的完善经济体系,才能确保国家经济持久稳定的增长,同时还能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使国家做到统一协调的发展;财政监管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发展振兴的基础财政管理制度,因此要不断在基层财政管理和监管上做好工作,只有基层财政稳定,才能保证这个国家上层建筑的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的经济富强。

参考文献:

篇3

财务监督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程,它涉及到基层事业单位各环节的财务活动。近些年来,国家颁布了众多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制度规范和行为引导,多数基层事业单位也开展实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导致财务监督难以正常开展或流于形式。基层事业单位想要做好财务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并不断研究和实践。

一、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1.并未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

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是现阶段基层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一点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监督制度不全面,很多财务管理内容的监督都没有涉及到,如只是针对费用支出的审批及报销过程进行监督,这就导致财务监督实质作用并不大。(2)财务监督制度并没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导致监督人员没有一套完善的标准来约束自身行为。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随意性太大,可凭借主观意识进行相关操作,从而容易滋生监督的不正之风。(3)监督制度缺乏有力的实行。由于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制度上的缺陷,并缺乏强有力的约束,造成了财务人员不积极执行制度现状,导致该制度流于形式,并且形式虚设。

2.预算管理监督薄弱

虽然现阶段国家对基层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指导,但在实际执行和实施过程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专款专用是预算管理中需要遵循的最基础的原则,既每一项预算都有一个明确的用途,下属部门对预算资金的使用必须是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而现阶段,许多基层事业单位没有遵循这一点原则。一方面体现在预算编制中,没有仔细结合各部门未来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更没观察市场环境变化对预算的影响,导致编制出来的预算并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从而造成预算资金使用混乱的情况,同时也是挪用现状的根源。这一现状,带来预算管理监督方面的压力,使预算管理监督并不能发挥有效性。

3.财务监督力度不强

一个标准的、完善的财务监督体系,应该覆盖财务管理所有环节活动,并且多各环节活动拥有一个清楚的认知,知道什么是标准,什么是违规,这样才能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同时,监督不仅是监督人员的工作,还应该需要财务人员及其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倘若配合不善或存在刻意刁难监督人员的现象,就会导致监督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现阶段,我国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缺乏独立性,许多财务监督人员都受到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管理者的制约。或处于某种利益关系而消极监督。甚至,串通其它人员来贪赃枉法、。

4.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财务监督质量和效率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息息相关,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低下就会导致财务监督工作难以发挥实质作用。现阶段,我国基层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普遍存在知识结构落后的现状,对现代先进的财务理论和技能掌握程度不高,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严重和时代脱节。同时,一些财务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个人利益为工作导向,或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还有些财务人员缺乏财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认为监督工作可有可无,甚至不满足繁琐监督工作下不对等的薪资分配,从而导致财务人才的流失。

二、改善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问题的对策

1.完善财务监督制度体系

完善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体系必须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引导建设,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但这些规范的制度也不一定满足基层事业单位真实的内部需要。所以在实际建设体系和制度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基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和创新,通过研究和实践,找出一套最适合基层事业单位自身的财务监督体系、制度。同时,单位领导还善于分析财务监督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对财务监督问题保持一个敏感的心理,从来在今后的财务监督活动中不断提高监督质量。(2)提高财务监管工作的独立性。一方面,财务会计人员的人事任免不应该由基层事业单位领导决定,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过去中财务监管工作受制于领导,也保证财务监管的公平公正性。同时,还需要明确财务会计人员在财务监管工作中的权责,权利的分配是为了保准监管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其他人员或部门不积极配合。而责任的分配则是为了提高财会人员参与财务监管的积极性,并提高财务监管的效率。可通过建立财务会计集中管理制度来实现独立性目标。在该区域内各基层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由当地财政局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分析各个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从而为人事任命提供有力依据。

2.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各岗位职工财务监督意识

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各岗位职工财务监管意识,首先需要明确财务监管对基层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性,并明确单位利益和职员利益存在的联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加强基层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让单位领导知道自己在财务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发挥带头作用。(2)提高基层职员对财务监管的认识,开展该方面的教育工作。尤其是法律方面,让员工知法、懂法,并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3)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从而督促单位领导和职员积极参与到财务监管中,使其遵循财务法规。

3.发挥内、外部审计在财务监督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在基层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使其保持一个较高的职能地位,避免审计工作受限。可赋予内部审计部门适当的权利,如在审计活动中可组织协调财务部门及其它部门工作,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顺利开展。(2)加强内部审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在职员上一定要选择那些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过硬以及审计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明确审计规范,提高后续分析和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性,从而能够准确找出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

外部审计作用的发挥首先需要基层事业单位加强和外部审计部门的合作,可每年定期邀请外部审计部门来监督、检查该年的财务工作,如对该年的绩效进行审计。分析财务会计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查找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漏洞,并一步步提高财务管理质量。

4.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对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整体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需要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培训。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建立系统的、有规划的培训机制,并且培训内容也必须是满足时展需求的。要求财会人员积极参与到培训活动中,在各个培训阶段结束之后开展考核,评价财快人员的学习成果。其次,加强财务会计人员法律素养。组织财会人员积极学习财会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财会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并促进财会人员积极落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最后,开展对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一方面,提高财会人员对基层事业单位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水平,养成廉洁自律的美好品德,从而构建基层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良好的工作氛围,改善过去存在的不正之风。

三、总结

现阶段,我国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降低了财务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基层事业单位需要不断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各阶层岗位职员的财务监督意识,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加强与外部审计的合作,同时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财务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并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于晓艳.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市场,2015,0(32):168-169.

[2]吴毅.浅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的衔接[J].财经界,2015,0(21):309-309.

[3]艾婕.浅谈新规则下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督制度[J].企业导报,2015,0(10):17-17.

[4]朱炳星.财务核算中心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0(7):137-138.

[5]信保.基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5,0(6):120-121.

篇4

一、基层央行内控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人民银行基层行通过内控季度评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形式对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和监督,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在内控监督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务部门自身的监控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目前,人民银行基层行大部分的业务部门均未设置内控检查岗,对风险点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控,自身内控监督的力度不够。而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各业务部门领导定期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检查,虽然掌握的情况较多,但往往立足于具体业务的角度,加上长期的业务习惯,对于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等方面的问题通常习以为常,给予理解,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难以跳出业务操作本身、从内控的角度、以点及面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2]。分管领导对业务部门的检查,由于时间、人力所限,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某项业务的某个环节开展检查,往往不够全面、深入。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检查,虽然专业、全面,但对被监督对象长期存在的“制度上的漏洞、业务人员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往往给予理解,或过多的考虑本专业利益,存在重检查、轻整改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效果。

(二)监控体系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上级专业部门对下级专业部门开展的检查以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的检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以及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监督信息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传递,如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对下级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开展的监督检查,每年的检查结果往往只有行领导、上级部门、被检查部门了解,其他监督部门,往往很难全面、真实的了解相关信息,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内审、监察部门存在重复监督现象,浪费了监督资源

目前,基层央行承担内控监督职能的部门有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内审部门主要对人民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侧重于对被监督对象各种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检查[2]。近年来,内审部门对一些重要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建立健全及运行的有效性开展了内控审计评价,而纪检监察部门也对一些重要业务也开展了执法监察,虽然执法监察与内控审计监督目标不同,但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与内审监督差别不大,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内审部门刚完成一个部门的内控评价项目或其他审计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又跟进实施执法监察,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刚完成对一个业务部门的执法监察,内审部门又跟进对该部门实施审计项目。两部门步调各异,存在重复监督的现象,一方面造成了监督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也容易引起被监督部门疲于应付,有所不满。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央行内控监督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以部门内控检查员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以各部门内控检查员为主体的监督检查机制,一方面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各处室自身的参与,调动了各部门内控管理和防范业务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能够有效提高内控风险评估的针对性和效率性。

(二)建立以要害岗位为重点的“高控机制”

建立分级监督评价的流程[3][4],梳理排查出全行各处室业务风险点风险点517个,按照其风险高低分为78个一级风险点、105个二级风险点和334个三级风险点,每个风险点均建立流程图及内控要点。但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是人民银行高风险领域,也是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放在这些重点部门、要害岗位、重要控制环节,如会计核算、国库业务、发行保卫、财务费用、基建工程、集中采购和行政后勤服务、金融稳定、货币信贷等部门的一级风险点。因此,各部门开展内控检查的频率应为一级风险点按月抽查,每季全面检查评估,二级风险点为按季抽查,每半年全面检查评估,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三级风险点根据业务情况进行抽查,每年全面检查评估。确保足够的检查频率和监督力度,不在低风险领域浪费时间和资源,提高内控安全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三)建立纵向横向监督联动机制

1.建立纵向的上下级联动机制。日常检查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抽查、分管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部门内控检查员自我检查相辅相成,检查频率高、涉及面广,从高风险业务的事前预防到事中监督再到事后整改,均有监管力量参与其中,充分发挥上下级的联动作用。综合评价则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每年组织一次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通过回顾、分析、总结,对各高风险部门在风险管控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和方向,扬长避短,防患未然[5]。

2.建立横向的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由核算类和非核算类高风险业务部门、内审、事后监督、监察等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高风险点分析会议,根据高风险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对业务高风险点管理办法、流程图及内控要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制度的可实施性、流程的可操作性、风险的可控制性。强化纪检监察、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以及机关各业务主管之间的相互协作,注重将执法监察的立项选择、事后监督的差错信息传导、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检查与内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检查、审计重点,对相关内容实行联手行动,着力构建内控风险管理的“大监督”工作机制[6][7]。

(四)完善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制度和整改报告制度

各部门内控检查检查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与内控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如存在严重违规情况务必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内控领导小组,以便进行后续跟踪,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巩固内控检查成果,切实提高内控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课题组.我国中央银行内部控制评价研究[J].金融研究,2008年第7期,P105-113.

[2]王洪章.中国人民银行岗位风险防范指南[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7月第1版.

[3]陈丽蓉,周曙光.内部控制系统论[J].财会月刊,2010年第2期,P49-52.

[4]文胜泽.构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框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P156-160.

[5]振东,刘庆顺,牛梦英,屈耀辉.基于常态化管理的企业危机管理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0年第10期,P62-6.

篇5

中图分类号:O225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市场行为混乱

一是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率低;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率不足,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素质低下,工程质量难以有效控制,二是分包行为混乱。专业分包程序不规范;劳务分包难以推行,绝大多数未实行劳务分包,小包工头、临时拼凑施工队伍较为普遍。

具体措施:

完善制度。一是建立项目机构人员到岗到位考核认定办法,以制度来规范参建各方从业人员行为,作为人员是否到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和完善“三级巡查”制度。加大随机巡查。

(2)规范执法。一是对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到位的,及时下达整改或停工通知书,进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严格人员变更。确需变更的要对变更人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或上黑名单。

(3)把好验收关。在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严格程序,凡参与验收机构和组成人员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

(4)严格程序。特殊专业必须按合法程序实行专业分包,把好质量关。

(5) 培育劳务企业,推行劳务分包。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实体力量控制不严

少数工程出现偷工减料违规行为,工程质量水平出现下降趋势,甚至威胁到结构安全。一是混凝土强度控制不严。配合比计量不准,机械上料,无计量抽测;未根据环境条件及时调整配合比,未进行塌落度检测,水灰比控制不严;现场养护不及时、措施不到位。二是施工缝留置和清理不规范。三是作业层钢筋布置不规范、混凝土保护层偏差过大等。

具体措施:加大随机监督巡查,加大监督检测,加大现场作业层工程隐蔽前的核查力度,项目监督检测率100%,结构安全率100%。严格责任追究,凡工程出现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对相关的施工、监理企业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3建筑材料、试件检测试验控制不严

一是建筑材料未按规定进场检查验收,存在漏检、检验不及时等情况。二是见证取样人员素质低,不懂取样标准和方法,甚至连送样委托单填写不熟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送检材料、试件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障。

具体措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试件的检测试验,确保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二是严格查处。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整改、停工整改、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促使见证取样检测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培训,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实物不符

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实物不一致,与实物进度不同步,签字盖章不及时。签字人员不符合、代签等现象比较普遍。

具体措施:一是要加大监督管理,严格施工管理人员的签字识别。二是提前预控,加大阶段性验收前对资料的核查,凡工程技术资料不同步、不真实、不全面、签字不规范的不予签收。

5建筑节能、住宅同病防治、分户验收的力度有所下降

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建筑节能已上升到政府节能减排考核内容之一,住宅通病防治涉及到千家万户老百姓切身利益,必须落实好各级目标责任制。

(2)继续坚持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坚持见证取样检测和样板引路制度。

(3)严把验收关。加大实物监督检查,分户验收监督抽测率控制在10%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

6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不履职

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形同虚设,不能履行监理职责。一是人员不能到岗到位、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现场人员与报建人员名单不符,人员变更未履行相应程序。二是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对验收标准、操作规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力,对施工重点部位控制不到位。三是对现场主要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四是履行职责不到位。现场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在制止不力的情况下又不向主管部门报告。

具体措施:加大对监理机构的检查力度,促进质量行为规范;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过程监管、年度综合评价体系,限制或清除质量行为不规范的监理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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