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5: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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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对促进农村扶贫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有着指导作用,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但是,目前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对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展开分析。
一、农村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物质层面的扶贫,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理论性的事物十分注重,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不足。(3)教育形式过于单一,教育方法缺乏创新。(4)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这些因素较大的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存在问题
在进行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主体是扶贫对象,其也是教育的接受者,扶贫对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扶贫对象这个主体还存在问题,比如,文化程度较低导致扶贫对象难以理解相关的致死。有的扶贫对象对物质生活十分注重,但在思想政治意识方面比较薄弱。
二、农村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问题的原因
1.不完善的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新农村的建设不断推进,然而在农村扶贫工作中面临着新的问题,但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相关的机制还无法跟上实际发展。具体表现在这几个方面:(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2)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的整体水平存在滞后现象;(3)农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没有形成常态,相P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
2.对扶贫对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1)由于受到相关投入不足的因素,导致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存在影响。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由于相关投入的不足,极易导致有的群体享受不到相关的教育,这就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之前,应当大力投入经费,以此促进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因此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此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如果不重视教育队伍的建设,那么农村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面临更多问题。
(3)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十分单一,这直接影响了各项工作开展的效率。而采用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对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实施有着良好作用,其打破了传统的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实现了教育形式的创新,为促进农村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3.农村扶贫对象自身因素
当前有的扶贫对象由于自身素质不高,且自身主体意识不强,使其主体作用无法发挥出来。因此,农村扶贫对象因素也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经济基础较差导致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受到影响。
三、解决农村扶贫对象政治教育工作问题的对策
1.不断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对象的物质生活水平
物质经济问题是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问题。因此,首先应大力投入资金,并拓宽扶贫渠道,建立健全有关的扶贫对策,制定出科学有效的脱贫致富的途径,从本质上解决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首先,针对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的方案,为促进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其次,应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另外,还应创新教育形式,打破以往传统的教育方式,从各个方面拓宽教育渠道。
四、结语
总而言之,农村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农村的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其对推动农村脱贫致富奠定基础。然而,当前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存在不足,因此,需要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从各个方面加强农民知识水平,提升扶贫对象的综合素质,以此更好的促进农村发展。
参考文献:
[1]高艳. 浅析农村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J]. 新西部(理论版),2016,09:19+26.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缺乏主动创新。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党建学习培训工作抓得不够紧。因平时工作较忙,对党建工作的学习存在片面性,不够深入全面,缺乏系统的进行学习培训。
三是团队精神还要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表现在民主议事、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配合、相互学习、齐心协力等方面还有欠缺。
四是抓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未能很好的结合。在处理抓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的关系上,未能很好的将二者结合,工作上未形成互相促进,真正树立起“抓党建促脱贫”的意识。
五是对脱贫攻坚认识还不够深刻。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知道要扶贫、真扶贫,但对扶贫这一民生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全力攻坚的意识不够强烈,仍按以前工作的方式处理脱贫工作。
六是主动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不够全面。脱贫攻坚是我党的“一号”工程,相关的精神、政策要求精准。在看脱贫攻坚的文件和听取会议的精神时,没有深入消化、认真领会其内涵,只是按部就班。
七是具体工作缺乏培训,软件资料不够完善。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在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填写各类表册时,对个别项目指标含义理解不全面,把握不精确,缺乏统一规范的培训指导。
八是缺乏对贫困户的全面了解。按照党组分工,我结对帮扶城郊乡大于行政村小于村四户贫困户,并联系大于行政村脱贫攻坚工作,但平时对自己结对帮扶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较多,没有顾及全村。
九是脱贫工作形式过于单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虽然按照上级安排积极开展工作,但脱贫工作形式过于单一,制定长远发展多项有效措施还不够。
十是脱贫工作缺乏创新性。开展脱贫工作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在促脱贫问题上缺乏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通过对照检查,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落实扶贫任务往往是仅仅完成上级下达的规定任务,扶贫脱贫攻坚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不够,缺乏主动性。责任没有完全靠实,在思想上重视实物资金扶贫,轻视精神扶贫。
2.政策掌握不到位。对扶贫政策和上级精神学的不深、吃的不透,缺乏深层次思考,影响实际帮扶成效。
3.基础工作不到位。扶贫脱贫基础工作中存在对政策掌握不清、基础工作不细不实等问题,扶贫脱贫工作不够“精细”“精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刀切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党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公仆意识。
2、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今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大力践行“3691”扶贫脱贫防贫工作法,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镇所辖19个村,2019年目标脱贫154户、336人,十月底将完成今年减贫任务。
二、工作成效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保障自我评价工作顺利推进,我镇高度重视,充实提高扶贫防贫脱贫组织机构,实行党委书记、政府镇长双组长制,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余副乡级领导成员;下设扶脱防办公室,主管副职为主任,扶贫、民政、财政、农经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另抽调我镇骨干力量,结合我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以及各村支书主任共同构成我镇扶脱防体系人员。镇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和自我考评工作,党政班子会逢会必讲扶贫工作,做到了思想上的真正重视,真正扛起扶贫责任;制定相应的考评工作计划和方案,针对中央、省、市、县反馈的各项问题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专题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
(二)、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减贫成效方面,2019年减贫任务154户、336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呈上升趋势;责任落实方面,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及自我考评工作,党政班子会逢会必讲扶贫工作,做到了思想上的真正重视,真正扛起扶贫责任;政策落实方面,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南关1户危房已完成整改;兜底保障工作做到贫困户应纳尽纳;产业科技扶贫方面,大力发展产业项目。发展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举措。在产业扶贫的工作中,根据因地制宜、长短结合、市场导向的原则,制定各村产业规划。一是于2018年冬春季,落实人均20棵核桃树政策,采用村集体规划栽植、全镇贫困户收益的方法,在南岗、北岗、上偏凉、南原、中原、北原和寨上7个村,集中栽植核桃树苗,建成核桃扶贫产业园,由村集体统一管理,贫困户每人每年可收益40元;二是在已建成中原核桃扶贫产业园,为2018年的贫困户每户再落实一棵盛果期核桃树,实实在在增加贫困户林果收入;三是采取集中种植加农户分散种植的方式,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红薯1亩地政策,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红薯产业,增加产业收入,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就业扶贫方面,着力提高贫困户就业。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我镇以“四个就业”为目标,以“六个一批”为措施,依托县级贫困劳动力就业大数据平台,搭建了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对接平台。经全面详细调查摸底,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我镇建立精准扶贫就业工作台账,多次组织农业技术、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多层次、多方面、多形式的开展就业培训,变“输血”为“造血”。通过招商引资上项目,结合双创双服,将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向企业进行劳务输出。同时,增设公益性岗位,拓宽增收渠道,争取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金融扶贫方面,积极配合联系我县邮政储蓄,推进贫困户小额信贷工作,做好金融扶贫;生态扶贫方面,帮助年龄较大、但身体尚好的贫困人口参加护林防火、道路养护、卫生保洁等工作,2019年上半年,帮助中原村、太平庄村、龙耳村、上偏凉村共计4人贫困人口参加护林防火工作,帮助南原村1人贫困人口参加道路养护工作,帮助北关村1人贫困人口参加治安管理工作,帮助南岗村、北岗村、下偏凉村等12个村共计16人贫困人口参加卫生保洁工作;扶贫资金绩效方面,保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制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明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工作亮点
一是设立专项救助金。扶贫工作中,了解到贫困户大都是因病因残因学致贫,为帮助更多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打通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对因病、因学、因灾等可能致贫的情况,我镇于2018年5月份新成立扶贫专项救助基金,涉及医疗、教育、护理、特殊困难等扶贫领域,对符合情况的建档立卡户,逐一实施特别救助,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殊困难户进行“一事一议”,决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二是建成中原核桃扶贫产业园,为2018年的贫困户每户再落实一棵盛果期核桃树,实实在在增加贫困户林果收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是问题剖析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危房改造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对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分析研究不够彻底,部分整改措施空洞,对整改报告中未完成整改部分现场督导走访多,回访少;三是扶贫工作力量弱,村级临时抽调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对政策的理解力和工作的执行力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亟待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在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方面还存在欠缺。截止目前,我镇1贫困村已脱贫出列,但出列村仍有贫困人口5户、10人。因病因残人群比例增高。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5-0083-01
大数据与大扶贫及精准扶贫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但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变革,使这两个相异的概念有了交集,这就是在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中如何利用大数据来构建大扶贫,实现精准扶贫。
大数据时代,2011 年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提出的“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而人们对于海量数据的运用将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国的扶贫工作迈入大扶贫阶段,《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1]中明确提出: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相对于以往依靠政府投资扶持重点村建设、移民搬迁等的小扶贫工作模式而言,大扶贫即是以动员民营企业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板块开发、多元投入”的扶贫模式。
大数据与精准扶贫,2014 年 1 月《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2],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即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级扶贫机构分级负责,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实施动态管理,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并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在2013 年 11 月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贵州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贵州省借助“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技术,开发贵州省“精准扶贫云平台”,实现了对 623 万贫困人口、9000 个贫困村、934 个贫困乡镇、66 个贫困县和有扶贫开发任务地区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监测。
精准扶贫应用手段方面,云平台作为精准扶贫的辅助工具,正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目前国内外在精准扶贫云平台方面的研究论著极为有限,多数文章是进行科普式的介绍,如《大数据助力精准扶贫的落实――黔西南州扶贫攻坚战实践》[3]一文,系统介绍了黔西南的准扶贫云平台,此平台功能板块多元多样,且在扶贫云功能的拓展方面有着较大的启发,但其真实性和可行性尚待考察。
精准扶贫结合大数据方面,国内的学者研究基本着眼于两个方面,即现存问题和未来应用。详而言之,一种是结合现有云平台的案例,进行经验性的总结和归纳,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另一种则是对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阐释和论证。不同的论著,对这两个方面各有偏重。
第一种是以实地案例为出发点的论著,其优势十分明显:在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基础上,这类论著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其研究成果具有实在的社会效益,可信度高可行性强,令人信服。如《大数据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应用及实践创新》[4]一文中,主要针对广西贵州等地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详实细致的建议。然而,此类论著数量较少,并且在与实际案例结合方面仍有所欠缺。
在第二种针对大数据应用的论著中,许多学者将关注点放在论证大数据的优越性,将眼光放置于大数据未来的应用情况,提出大数据实现精准扶贫的方法和建议[5]。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一位学者在论著中强调配套政策对大数据运用的重要性。如《“大数据”助力精准扶贫》提出“配套政策要托底,防止虎头蛇尾”[5]的观点,在《基于大数据思维的精准扶贫机制研究》[6]一文中更是对配套政策及研究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分析。这提醒着团队在对贵州省扶贫云平台进行研究时不能忽略对其配套政策的调研,必须将政策研究重视起来。此外,这类论著往往缺少实地调研的材料作为支撑,仅仅是在理论上的进行设想和推论。
总体而言,目前学界对于精准扶贫云平台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呈现理论性强、实证性弱的态势。而且普遍存在理论研究缺少实证支撑的问题。
针对于以上问题,接下来的大数据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
1.将时事热点“精准扶贫”与“互联网+”相联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形成的大数据优势实现“精准”要求。
2.不仅仅从“扶贫云”平台本身出发,而从如何应用平台从而解决实际问题,对后期精准扶贫的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τ诰准扶贫现状的深刻剖析,总结归纳现行政策方针存在的问题,针对于部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以及发展建议,旨在为精准扶贫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J].老区建设,2011,(23):12-18.
[2]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J].老区建设,2014,(01):8-13.
[3]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助力精准扶贫的落实――黔西南州扶贫攻坚战实践》,智慧城市
(一)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视不够
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保证每一笔财政扶贫资金均能得到合理运用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目的之一。目前,大多数审计部门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缺乏深入认识,因而也大大影响了绩效审计力度。现阶段,虽然资金管理愈加细化与严格,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的绩效审计水平依然不高,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和传统审计在实践中侧重点各有不同,对传统审计而言,事项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其更为关注的,而绩效审计则将重点放在了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上。所以,应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完善,避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在绩效审计中发生。
(三)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首先是轻事前、事中的绩效监控,而对事后结果评价过于重视。事后审计是现行绩效审计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却很难取得那些真实、详细和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如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以及执行过程等,如此一来,事前和事中的绩效情况上,并没有真正体现有效的审计监督,而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也流于形式。其次是轻政策与制度绩效,重资金与项目绩效。审计人员在查找效益低下问题时总是习惯于从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实施中入手,而没有对政策与制度层面在设计与执行中存在的影响绩效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需知这些均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因素。最后是轻社会与生态效益评价,而重经济效益评价。不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并非都是直接体现的,其显现的时间非常长,量化考核非常难,审计人员因为受到多方原因的制约(取证困难、技术方法与手段有限),所以往往便会避难就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指标上,而对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所忽略,致使绩效审计的力度与深度受到影响。
(四)未充分公开审计结果
现阶段,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但就扶贫资金审计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从审计实践情况看,公开的大多是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相对公开较少,且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选择。第二,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报告披露程度等不同程度地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三,审计建议执行存在难度。目前,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具体问题,政府部门等被审计单位绝大多数都能整改纠正到位,但是对于涉及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执行起来存在难度,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体系的原因,也包括其他原因,使得更加侧重于提出审计建议的绩效审计开展情况不理想。
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在支持我国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首先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审计人员还应认识到,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助于优化配置资源。最后,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必经之路就是?Ψ銎蹲式鹂?展绩效审计,其目的在于以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并以此促进政府政务公开。
(二)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制度建设。同时,还应在审计过程中科学制订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方案。现阶段,为了切实提高政府绩效审计法律地位,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还应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做进一步完善,在对绩效审计法律手段予以明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规范体系。既要对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上做出明确规定,还应明确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与类型。另外,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也应包含在明确范围内,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进而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体系。
(三)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一,同样重视事前预测与事中监督两个环节,将审计在整个运用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针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情况要做到仔细观察,找出运用资金时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事先提出在实施项目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便于尽早处理。
第二,在利用与运作资金上,应更多地站在政府政策和当地整体的大环境方面考虑,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运用,使之无法取得较高的效益,绩效审计应基于这一出发点,提出更切合实际、更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审计建议。
第三,关注项目远期收益,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的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较为关注,因此需要审计机关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利益上,立体化、全面化衡量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衡量扶贫项目方案上力求做到全面、准确。
(四)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需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报告中的比重,全面反映政府机构运用扶贫资金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而在这一过程中,需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即加强同上级部门、纪委以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好地实行审计意见,并及时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