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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问题及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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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问题及建议

篇1

近年来,盘锦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我市农村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为切实改变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局面,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势在必行。

一、盘锦市农村存在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工业化建设正向农村转移,许多农村建设的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发展迅速,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地区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农村工业企业“三废”超标排放现象普遍,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引起的面源污染均呈加剧趋势,已经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制约因素。

1 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地膜,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根据2009年农业环境现状调查,我市各类农药年施用量1249吨,单位面积施用量8.9千克/公顷;全年化肥施用量47274吨,单位面积施用量335千克/公顷。农药、化肥的过量不合理施用,一些残留经雨水冲刷汇入水体,造成水体环境污染,加剧水体的“富营养化”。同时,残留在土壤中的某种营养元素过多,还会造成土壤对其他元素的吸收性能下降,破坏了土壤的内在平衡,使农产品质量下降。全市农用地膜使用量4363吨,农膜残留量达到800多吨,其平均残留量达到20%,废弃农膜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并且农膜在分解过程中会释放出有毒污染物,对土壤和农作物造成长期污染,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2 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粪便及恶臭对大气和水体环境造成污染。目前,我市生猪存栏45730头,奶牛存栏23210头,家禽存栏1359万只。由于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90%以上畜禽养殖废水只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灌溉农田,畜禽粪便也未经深度处理,直接作为农家肥施用,危害农业生态环境。高浓度畜禽养殖废水、粪便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水体,由于其氮、磷含量高,会造成水质不断恶化,严重时有的河段水体发臭,丧失使用功能;由于畜禽废弃物中的污染物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会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蔓延,尤其是人畜共患疾病时,会导致疫情发生;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恶臭气体,含有硫化氢、氨和甲烷等有毒有害成分,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周围群众,有的地方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3 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据统计,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日产生量2万吨,农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723吨,由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在未经任何处理情况下直接排入水体,大部分生活垃圾直接露天堆放或直接进入农业生产环境,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4 乡镇企业污染严重。建在农村中的工业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存在偷排或超标排污现象,给周边环境直接带来污染危害。

二、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恶化的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多数基层环保部门工作条件困难,“无人管环保、无力管环保”的现象普遍,乡镇一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能未得到履行。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二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在城市和工业环保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大,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三是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及紧迫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在注重农村产业发展的同时,对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四是农村环保科技支撑薄弱,宣传和培训不够,致使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成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

三、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对策

1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优先划定人口比较密集的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原划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不能满足保护要求的,要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有关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结合《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推动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的地区落实保护措施,逐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加强农村地表水及地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与评估,完善相关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综合整治农村生活环境。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村庄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市和县城周边的村庄可采用“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模式处理生活垃圾;交通不便的村庄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要综合灵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在人口集中、经济发达、排污量大、污染比较严重的农村实行污水集中处理,位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合理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人口密度低、环境容量相对较高的农村区域,可建设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等进行处理;可将农村净化沼气池与改厕、改厨、改圈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在农户分散养殖畜禽的区域,以村为实施单元,集中连片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在城郊周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场、农村科技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推广应用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沼气工程,积极扶持秸秆收购企业和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3 着力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首先,需要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发展布局与产业结构,把农村工业的发展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对污染控制实行集中控制。推进农村工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企业的合理布局,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控制重污染的行业和产品的发展。其次,严格环境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提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治理或关闭。

篇2

②化学农药(人们习惯称之为农药)是指经过机械粉碎、混合或稀释制成粉状、乳状和水状的化学农药制剂。包括化学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原药,化学农药粉剂、可湿性粉剂、乳剂、水剂等混合农药制剂。但不包括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2012—3—29。

③库尔勒英下乡蔬菜种植基地的蔬菜种植人员99%为外来汉族务工农民,在当地租种土地修建蔬菜

大棚,种植蔬菜为业。.2012—2—26。

④生物农药有五大优势:一是生物农药的毒性通常比传统农药低。二是选择性强,它们只对目的病虫和与其紧密相关的少数有机体起作用,而对人类、鸟类、其他昆虫和哺乳动物无害。三是低残留高效,很少量的生物农药即能发挥高效能作用,而且它通常能迅速分解,从总体上避免了由传统农药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四是不易产生抗药性。五是作为病虫综合防治项目IPMP (Inergrated pestmanagement programs)的一个组成成分,能极大地降低传统化学农药的使用,而不影响作物产量。http: //baike.

/view/54305.htm.2012—3—29。

参考文献:

[1]孙肖瑜,王静,金永堂.我国水环境农药污染现状及健康影响研究进展[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9,26(07): 649—652.

[2][3]唐东民,宗贵仪,唐勇.农药在土壤中的结合残留及其生态风险[J].四川环境,2011,30(02):115—118.

[4]丁素明,张晓辛.农药使用的污染因素及控制途径[J].中国农机化,2010,227(01):32—37.

[5]宋宁慧,卜元卿,单正军.农药对地表水污染状况研究概述[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0,26(01):49—57.

[6]孔朝辉,张慧芳.中药中农药残留的研究进展[J].现代预防医学,2008,35(24):4894—4898.

[7]刘冬梅,李雨.农业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J].世界农业,2008,346(02):21—24.

篇3

环境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危机,特别是在当今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锦州市古塔区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城市化进程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推动社会进步,创造并使人类享受文明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社会失序等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必须正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以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不能因噎废食。

1、古塔区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排放的特点分析

1.1区域特征明显

古塔区辖区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工业源决定古塔区的空气质量。生活源对古塔区整体水污染物的产排影响超过50%。尤其是古塔区的西北石化工业区所在的石油街道在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的排放中位居首位,其次是敬业街道。从能源结构看,古塔区主要能源是煤炭,造成的大气污染是典型的煤烟型污染,导致固体废物中粉煤灰和炉渣产生量偏大。

1.2行业特征明显

废水主要来自原油加工及石油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学试剂、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等行业。废气主要来自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1.3典型大、中型企业污染集中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量位居首位,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供暖管理处、锦州市古塔区房屋管理供暖公司几家供暖供热企业直接影响大气污染物和固体废物量值。

2、古塔区主要环境问题

2.1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

国家六大“两高一资”行业(钢铁、有色、化工、电力、石油加工及炼焦、建材业)古塔区占3个,导致古塔区能源结构不合理,一次性能源比例偏高。煤烟型空气污染严重,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

2.2冬季采暖低空污染源直接影响古塔区环境空气质量

古塔区部分燃煤用于冬季供暖,皆属低空排放,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高空扩散,影响市区的空气质量。

2.3石油化工行业产品的废水排放量高居不下

2.4机制、体制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力

由于缺乏问责机制,加之环保部门“人言轻微”,环境监管力量薄弱。“以新带老”和“上大关小”等环评措施及“三同时”制度不能有效落实,污染物直排企业存在于城区边缘。

3、古塔区环境对策建议

3.1为实现“争先创优,增量上位”这一目标,坚持“南商北工”经济战略,保持经济稳步发展

3.2合理控制经济尤其是“两高一资”行业发展速度

3.3优化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布局

减少污染的根本出路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生产工艺升级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高能耗、重污染的产业结构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结构转变。优化产业布局,就要合理选择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依据区域环境容量调整地区产业布局。

3.4实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三管齐下的策略,推广循环经济理念,改善能源结构,实行清洁生产

积极推动全区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废物回收利用率。

3.5增加环保投资,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并提高其有效性

解决资金投入,除了政府补贴外,还必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例如,排污收费、环保税收、环境基金等不仅可以弥补环境投资经费的不足,还能推动企业和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从而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篇4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我国在十一五划计中明确提出,要实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由此可见,环境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污染、城市建设污染等污染物排放量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污染物的排放量大于我国经济的增长率。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呈现总体下降趋势。虽然我国年都会对环境保护工作投入大量的资金,且资金总量逐渐增加,但由于环境污染速度过快、环境保护投资资金有效利用率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根据近几年有关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影响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的因素有许多。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效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环境保护投资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②在环境污染治理与投资资金运行方面效率较低;③环境保护投资资金运用不合理;④环境保护投资资金形式过于单一;⑤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化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2 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投资发展经验

由于发达国家无论是在经济方面,还是科学技术方面都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因此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投资经验,有效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

2.1 环境保护投资的重点工作在于“治本”

环境保护投资应从污染治理转向以预防与清洁生产为主的道路上,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其实质就是从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先进的技术为基础。所以想要做好环境保护投资,就必须要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在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清洁生产得到了高度的重视。例如美国成立了环境污染预防机构,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专家小组,对各行各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环境污染问题预防与清洁生产的具体指导。

2.2 法律的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通过立法的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美国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起,对各个行业建立了二十多项环境保护法律。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对已建立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始严格的执行,对环境污染严重超标的行业实行全面的环境治理措施,并对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费用支出与所承担的责任做出详细的规定。采用法律的强制作用,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环境保护执行力度,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此外,法律的强制实施,有效确保环境保护投资的持续性,资金治理的稳定性,从而有效提高环境保护投资效率。

3 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的建议

3.1 有效调整环境保护投资结构

想要做好环境投资,将环境污染治理转向环境污染的预防与清洁生产的过程中,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高环境污染投资效率。将环境保护资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清洁生产的技术领域中,有效做到从企业生产过程中原料选择、生产工艺等多个环节预防环境污染。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于有效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等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具有推广价值与实践意义的清洁生产技术可列为地方、行业或者是国家科研项目计划。并且对于清洁生产技术研究过程中缺乏资金的,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贷款支持。除此之外,对于一切有利于清洁生产与预防环境污染的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国家也可以采取免收各种技术服务费、评估费、转让费等措施,而企业研制清洁生产技术所花费的科研费等,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3.2 运用法律手段提高环境保护投资效率

政府部门通过建立环境保护法,运用法律的手段提高环境保护投资效率。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立法经验,为了能够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应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完善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相关规定,规范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运营等各个方面的规则。根据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不同、项目类别不同,构建灵活多变的可行性的投资方式,做到环境保护投资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4 结语

近几年来,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给各国带来严峻的挑战,人们普遍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国十中明确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而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提高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竟萌,王保娟,杨文杰.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问题研究[J].当代财经,2009,298(09):20-24.

[2]何平林,刘建平,王晓霞.财政投资效率的数据网络分析:基于环境保护投资[J].财政研究,2011,32(05):117-119.

篇5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文明建设的步伐和农民的生活。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3.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治理措施不得力所产生的工业污染。

        4.畜牧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在加剧,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已经危及到了人群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1.农村水环境质量恶化。

        2.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发病率增高。

        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较多,有环境管理体系、有财政资金、有治理模式等等一系列的因素。

        1.我国环境管理体系难以适应农村污染问题的治理。

        2.财政资金短缺,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

        4.农村污染治理模式单一,套用工业污染的治理手段。

        5.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手段落后。

        6.农民的环保意识差。

        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等农业自身污染,以及工业污染排放、城市垃圾等外源污染两个方面。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相应的农业和环境法规,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必要时可以出台单独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利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2.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战略认识。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应当转变观念,把治理农业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作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整治乡镇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3.加大农村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研部门应当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农业科研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通过技术攻关、项目招标引进吸收等方式,尽快推出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技术项目,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提高投资效果。在支农资金或环境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赠款和贷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资增长机制。

        4.明确农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建议成立由各省(市)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农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环境治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5.发展生态农业。

        坚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农业是必由之路。必须树立农业发展的科学生态观。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并以新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观为指导,促进农业的生态建设。

        6.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抓紧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厂),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于“三河”、“三湖”等国家和地方明确划定的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周围的中等以上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厂),必须进行限期治理。

        7.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镇。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开展村镇环境规划。凡1999年以后新建的县城、乡镇和新村,必须编制环境规划,并与城、镇建设同时实施;对已有的县城、乡镇和村庄,应结合城镇改造逐步加以实施。要通过规划、引导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集中控制、加速城镇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

篇6

一、背景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已经有许多学者就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但是当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后,如何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也是一大难题。环境污染发生后带来的是人身、财产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然而弥补这些损失和修复破坏的环境对于污染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设置,一方面可以减轻投保人(或受益人)因环境破坏而带来的巨额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尽快修复损失,弥补给公民、环境带来的破坏。虽然目前我国还未出台这一险种,但是各地已经开始了相关的试点工作,该险种也被写入了《环境法》法条中。因此,设立这一险种势在必行,在将来地相关立法工作中也需要对这一险种加以完善。所以,本文在结合具体的试点工作的指导内容和各国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对保险公司的制度规制和从对企业的制度规制两个方面,具体探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设立后的相关具体制度。

二、定义

对于很对人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能闻所未闻。这一制度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试点工作,但还未全面推向市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当企业在投保这一险种之后,一旦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就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一定的限额瘸械E獬ピ鹑巍R环矫婵梢约跚崞笠档呐飧堆沽Γ另一方面,也可以尽快弥补给社会带来的各种损失。有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一条河流污染,将会导致附近居民的基本用水问题无法保障,甚至会因饮用污染水源而引发各种疾病。所以这也是这一险种需要推行的重要原因。

三、对保险公司的规制

(一)环境污染评估机制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的评估,需要建立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机制,以及追踪评估机制。

1.事前评估。对于需要投保以及续保的企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现场勘查与评估小组,对投保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划分相应的风险等级,据此确定保险费用、最高赔付限额以及险种。

2.事后评估。当被保险人出现了实际的环境污染损害之后,保险公司仍然需进行实地的考察,通过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程度、范围的评估,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

(二)追踪评估机制

当前环境责任保险的评估制度不健全,单靠事前评估可能会导致评估差异。同时,也不乏有企业为了降低保费会虚报环境污染的情况。再者,企业的发展速度快,在投保期间可能建设了新的环境污染项目。因此,单靠事前的评估是不够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追踪评估制度,定期对于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实时更新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情况,防止不必要的赔偿金额。

1.专业保险机构和一般保险机构相结合。专业保险机构,主要是指以国家专项基金、税收以及政府补贴支持的国有性质的保险机构。一般保险机构主要是指市场上存在的由市场杠杆调整的保险机构。笔者建议将专业保险机构与一般保险机构结合。首先,对于环境污染风险高的企业,由专业保险机构来承保,受害人权益的保障性更强。环境污染风险低的企业,由一般的保险公司承保,有助于环境责任保险迅速开拓市场。其次,突发性的环境污染由一般的保险机构承保,而渐进性的环境污染,其影响大、赔偿数额大,由专业的保险机构来承保,防止一般保险机构因赔付能力不足导致破产,也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2.保险费率与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首先,要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划分等级,据此来确定保险费率。同时,对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强的企业,可以对保险费给予一定的减免,对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差的企业,提高保险费率,促使企业改革自己的环境治理能力,通过保险费的负担,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四、对企业的规制

(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企业过去的环境污染情况公开,作为保险公司确认是否予以投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率和最高限额的依据。同时,由于环境责任保险赔偿的数额较大,通过信息公开,可以使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是否虚假投保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企业出现了骗保的情况,可以将其写入社会诚信档案,从而对企业进行强有力的道德约束。

同时,对于政府来说,可以根据企业的投保情况,予以政策上的扶持与奖励,并且对于诚信等级低的企业,也应当加大整改力度。最后,在企业发生环境污染后的罚款上,可以根据诚信档案,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顺序

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对于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保险公司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款项,企业很有可能支付不了巨大的赔款,所以确立赔偿的顺位尤为重要。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在扣除调查勘验费、鉴定及相关合理费用之后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赔付:

1.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2.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3.污染物清理费;

4.环境污染的修复费用;

篇7

中图分类号: X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消防部队在消防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消防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造成环境污染。笔者结合大量的案例,对涉及消防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消防工作中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建议。

1、消防工作中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1. 1、灭火药剂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使用的灭火剂除水以外,己发展到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气溶胶等多种类型,这些灭火药剂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被释放到环境中,在灭火过程中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

最早意识到对环境有破坏作用的是哈龙灭火剂。哈龙灭火剂因其灭火效率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直作为一种气体灭火剂被广泛应用于灭火器和灭火系统中,但是经科学家研究和试验,发现哈龙是一种破坏臭氧层很强的物质,臭氧层的破坏将会影响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干粉灭火剂是以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为基料,添加改进其物理性能的添加剂(防潮剂、防结块剂、流动促进剂等)经粉碎、混合而成的。干粉灭火剂尤其是超细干粉灭火剂因其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可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电绝缘性能优异、使用方便、储存期长等特点而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在发生火灾时,干粉灭火剂喷射后会释放大量颗粒物,人吸入肺部之后会对呼吸道产生影响,另外释放到外界空间,对外界环境具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且不易清扫。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新型、高效能表面活性剂的涌现,泡沫灭火剂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由于泡沫灭火剂制备原材料的原因,使得从生产到最后报废处理,都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如蛋白泡沫灭火剂是以动物或植物性蛋白为原料,经过一系列处理会产生大量废水,且属高浓度有机废水,一旦排入环境,会污染土壤,危害水产资源,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同时报废的蛋白泡沫灭火剂在处置过程中也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1. 2、消防用水及其他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火灾扑救过程中往往因为消防水的排放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伴随着工业火灾事故的增多以及扑灭火灾过程中消防水的大量使用,特别是石油化土企业的火灾中,火灾的发生将导致容器和管道破裂,物料泄漏,泄漏出来的物料混入消防水,如果没有进入污水管线或缓冲池,而是通过雨排管线直接排入周边环境,

就会产生次生环境灾害,引发一系列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形成的硝基苯污染带流经吉林、黑龙江两省,在我国境内历时42d,12月25日进入俄罗斯境内,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对此类火灾不进行及时扑救,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1987年,美国俄亥俄州的Dayton镇发生一起汽车喷漆厂火灾,鉴于该厂位于市政供水系统的分水岭上,为避免带有油漆和其他化学物质的水流入并污染城市生活用水水源,消防部门开始只使用了少量的水灭火,后来不得不关掉了设在仓库旁的正在供水的消防水泵停止灭火,眼睁睁的看着喷漆厂燃烧殆尽。

因此,面对消防用水会引起环境污染时,灾害处置与否,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的孰重孰轻等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2、应对消防工作中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

随着火灾和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的不断增多,对环境破坏的不断增长,预防火灾和防治火灾危害两项工作在保障人类的生命安全、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大,为了使消防事业发展同经济建设发展更加协调一致,必须加强预防火灾和防治火灾危害对策的研究工作,应从政策、管理、技术、教育等方面入手。

本文在前章分析了消防领域的环境污染因素来源,并做了定性分析,情况如表1 。本章将就如何控制并减少这些环境污染因素,达到促进消防工作发展、有利环境保护的兼顾双赢进行探讨。

表1 消防领域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2.1、提高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

一个国家消防安全整体水平集中体现在公民对消防法律、法规的了解。目前,我国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守法意识淡薄,严重缺乏自防自救常识,不知如何报警,不会使用消防器材,不会逃生疏散,不会扑救初起火灾。对公民的消防安全责任及义务也不了解,广大农村的情况则更令人担忧。一些单位缺乏法制观念,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相当严重,例如擅自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对消防设施不管理维护,消防设施起不到早期报警、早期灭火的作用等现象相当普遍。因此,大力开展消防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势在必行,应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在全社会开展以普及消防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2、研发和使用高效、节水、环保的灭火药剂和消防装备

随着全世界范围的哈龙淘汰计划的实施,一些机构开始着手哈龙替代型灭火药剂的开发与应用研究。目前己广泛应用于灭火器和灭火系统的哈龙替代型灭火药剂包括六氟丙烷、七氟丙烷,全新开发并在逐渐推广使用的灭火药剂包括三氟一浪甲烷、二氟一氯一浪甲烷、三氟碘甲烷、五氟乙烷和全氟丙酮等。这些哈龙替代型灭火药剂因其灭火效能高、清洁、无毒、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作用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细水雾灭火剂、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剂及其灭火系统,以及中压、高压灭火、立体灭火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既能提高灭火效能,又可节约大量水资源。

2.3、开发和使用环保型阻燃材料

目前,阻燃剂在建筑材料中被广泛使用。易燃的合成材料加入阻燃剂后有难燃性、自熄性和消烟性。阻燃剂能有效防止引发火灾和抑制火灾的蔓延,降低火灾的发生几率,同时减少了建筑物火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为避免建筑火灾带来的次生环境污染,对阻燃剂的开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阻燃剂不仅要高效、阻燃、无毒、无致癌性,还要燃烧时一无烟雾、无有毒气体、无重金属,且容易再生、低成本、易回收利用。膨胀型阻燃体系、无卤阻燃聚合物体系、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在阻燃剂中的应用,以及新的改性的阻燃材料和不用任何阻燃剂的阻燃材料的研究,都将大大减少建筑火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2.4、保障监视、监测力度,加大灾后环境治理

 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把能发生火灾事故和各种诱发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达到这个目的,消防监督检查非但不能减少,而且必须加强。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以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的客观需要,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就要尽量消除火灾隐患,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通过深入细致地消防监督检查来发现火灾隐患进而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另一方面是由于原来比较熟悉的情况和比较安全的环境,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可能变得不那么熟悉和不那么安全了,当然也就需要经常不断的强化消防监督检查。 

推行“火灾隐患整治承包责任制”,消防监督部门对检查发现且存在一定整改难度的火灾隐患实行“整治承包”,逐个签订《火灾隐患整治承包责任书》,采取“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六定”措施,坚持“工作量化、逐月考评”原则,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质量逐月量化考评”机制,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和动态化。

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限制,规定每名监督干部每天至少利用半天时间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在这半天时间内,再把一半的监督工作时间用于火灾高危场所和高发时段,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高危场所和高发时段火灾事故发生。采取集中培训、轮流授课、现场教学、案件旁听、“以考促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岗位“大培训”,夯实监督执法人员基本功,并提高了监督执法质量。建立起常态化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制度,在坚持业务理论培训的同时,分期分批组织消防人员实地跟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确保有力的监测和监视力度,对环境污染物的产生量、走向必须全程全天候的监控。灾情处理完毕后,要加强灾后的环境治理,及早减少和消除灾害对环境的污染。

2.5、开展环境污染与灾害事故损益分析研究

损益分析是从损失与利益两个方面用经济测量的分析方法。按照社会学的观点判断一个项目是满意的,即收益大十损失,那么这个项目就可以执行。

开展环境污染与灾害事故尤其是火灾的损益分析,可对能够引发环境污染或次生环境污染的火灾事故进行评估,对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与火灾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预判断,为相关企业或行业的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支撑。

2.6、做好应急预案,避免消防废水引发次生灾害

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于存在高风险的石油化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非常必要,尤其对消防废水的收集处置问题,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将污染物扩散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危险品泄漏事故中,消防用水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防止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结语

目前国内对于火灾环境影响方面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本论文研究结果对于开展消防领域的环境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同时对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环境影响,促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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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业环境污染目前存在的问题

1.1有关餐饮业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餐饮业的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已成为城市群众投诉最多的环境问题之一,然而至今为止,关于餐饮业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目前,在执法实践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1998年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来执行,将餐饮业作为建设项目同样对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餐饮业依据所处的位置是否处于敏感区来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这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来说并不难,但对于餐饮业的业主来讲,理解这些条款就不那么直观和简便,即使了解这些规定的业主也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为借口,为其违法行为辩解。因此,在现实生活中90%以上的餐饮业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更谈不上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以及竣工验收,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扰民现象也就是必然的结果。

1.2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

在日常执法中我们了解到,餐饮业的业主们普遍认为,他们都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税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他们认为,既然这些政府部门给他们发了“三证”,就说明政府允许他们营业,他们是合法业主,同时他们也向国家纳税了,为国家做了贡献,现在已经开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却认为他们是违法经营,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他们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他们申辩道,在办理“三证”手续的时候并没有哪个部门告知他们要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既然都是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一次性告知他们应该办理的所有手续呢?到今天才知道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受到行政处罚;如果他们早知道的话,就不会违法开这个餐饮店,或者像办理其他手续一样来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了。当然,餐饮店的业主们不知道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不能成为他们不守法的理由,责无旁贷地必须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他们申辩的理由也值得我们反思。在一些地区,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餐饮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理的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继续对没有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的餐饮店颁发营业执照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反映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因而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餐饮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结果是滞后的环境行政处罚,这就更加剧了餐饮业环境管理的难度和执法成本。

1.3规划不合理导致餐饮店整改处于尴尬局面

虽然许多餐饮店业主都诚恳地请求要给他们整改的机会和时间,但事实上,许多餐饮店建在住宅区或者居民楼的底层,受条件的限制,有些餐饮店根本无法整改。其原因在于,城市在快速发展,而规划则跟不上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热潮,一些老企业的周边,甚至有些企业内部改变用地性质也建起商品房,许多餐饮店就建在商品房的底层。然而,这些商品房在设计和建造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考虑到餐饮店的环境污染问题,没有预留餐饮店的油烟专用通道,这也是目前普遍遇到的尴尬局面。当前,相当大部分的环境投诉热点、难点都是因为规划不合理问题造成的。由于餐饮业与居住区距离过近,噪声、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群众反映强烈,致使环境污染投诉居多不下。

2.改善餐饮业环境污染的建议

2.1健全和完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从源头控制餐饮业的环境污染

法律法规的制定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而不断完善发展的,通过多年的执法实践,我认为有必要将餐饮业从建设项目管理中独立出来,针对餐饮业的特点进行立法,也可以在地方环境立法中先进行尝试,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法律,推广到全国。在环保法律中增加 “经营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经营者应事先予以公开并书面征求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然后依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经营者方可建设营业。”这样的条款,就可以从源头上堵住餐饮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以较小的执法成本取得较大的执法效果,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餐饮业的环境污染问题。

2.2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网络,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

从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企业是希望通过办理合法的手续来守法经营的,餐饮业也不例外。但由于有的餐饮业业主环境意识薄弱,有的缺乏环境法律知识等原因,他们确实走了不少弯路。可喜的是,他们都希望政府部门能给他们一个限期进行整改的机会,并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他们怎样整改。发展经济是我们的第一要务,而企业是经济的细胞,经济发展的主体。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现有的管理机制都是纵向的,各管各自的事,企业需要的却是横向的信息。因此,建议以项目为主线和标题,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网络,形成有效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上网公开各类项目行政审批的相关事宜。

2.3合理规划,建立餐饮集中区

从规划入手是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防止餐饮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例如,《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应当规划和建设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允许从事餐饮业的建筑物应当设立餐饮业专用通道。第三十五条明确了禁止新设餐饮业项目的地点:住宅楼;距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未设餐饮业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设立餐饮业的其他地点。这些规定很有实际意义,虽然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一定的难度,但厦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积极帮助企业选择合理的餐饮业经营场所,不断加强餐饮集中区的建设工作,力争从规划源头上解决问题,现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2.4与创建绿色社区相结合,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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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冬季室内空气污染的危害?宋广生主任提出以下建议:1、注意做好车内和室内空气的检测。 一般情况下, 新车和新装修以及购置新家具的家庭,在冬季车窗紧闭及房间送暖以后车内和室内气味比较大,令人难受。这是因为内部环境温度增高,有害物质释放比较严重造成的。经过检测,发现冬季供暖后室内空气中污染物质超标情况比较严重。所以新装修的房间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和污染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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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环境问题及特点

在我国飞速发展的现阶段,环境问题成为时代的新课题。环境的好坏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在长期的积累过程中,形成环境污染问题。为了确保行政指导的科学性。了解邢台市的环境问题以及环境问题的特点非常的重要。

邢台市环境问题

邢台市位于河北省的南部地区,占河北省总面积的7%,辖区内既有山川又有平原。但是,在广阔的土地中,受到邢台市产业结构和人们环保观念较弱等多方面的影响,邢台市的环境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大气污染:邢台市的产业结构偏重,并且工业布局并不是很科学、合理。自邢台市出现了钢铁和纺织业之后,工业开始起步,邢台市也依靠这一原有的模式开展经济建设。纵观邢台经济建设初期,存在着许多的钢铁企业或者化工企业在没有手续也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生产。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企业忽视环境污染问题,导致邢台市现阶段污染问题非常的严重。在近些年以来,环境污染治理中,邢台市也关闭了一些重污染企业,但是历史欠债太多,短时间内难以补上。重工业的发展和污染,导致现阶段邢台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异常的严重。如果盲目关闭工厂,会直接影响着当地的发展,造成产业出现问题,并限制着当地的发展。大气治理问题肯定不是朝夕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在这一长期的连锁性的环境问题出现的过程中,大气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邢台市人民的生活。

水污染问题:水是生命之源,如果不能够管理好邢台市的水污染问题,会直接影响着邢台市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过度的开发导致邢台市部分河道断流。基本功能丧失。在养殖业以及生活工业污水排放之后,邢台市的水质出现恶化的情况,并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生活垃圾不当的处理以及畜牧业的发展,也对水质造成严重的影响,导致邢台市的水质出现严重的问题。

城市绿化问题: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大量的耕地面积被占据,大量的土地被开采,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邢台市的水土保持。的土地造成非常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虽然,在城市管理和规划的过程中,已经将城市中的大部分地区进行规划,减少杂乱无章的建筑出现,但是仍旧存在管理不当或者自然灾害导致植被破坏的情况,土壤过多,严重的影响着城市的环境发展。

面对邢台市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环境的恶化情况,深入了解环境问题的特点成为行政指导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环境问题的特点

纵观全球出现的环境问题并仔细分析不难发现,现阶段,环境问题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具有累积性:环境问题并非朝夕就可以形成的问题。在实践中,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演变和积累,并且是不喾⒄贡浠的。从日本公害事件不难发现,环境问题是长期累计的结果。公害事件中,一个工厂将有毒有害的物质排放到环境中。开始对人体并没有影响,但是当问题累积到一定的量的时候,就会带来损害。在环境治理阶段,要秉持预防的理念,从环境污染的源头治理。

易变性: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决定着环境问题的多变性。实践告诉我们,世间万物都是在变化的,环境问题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转变、条件的改变、环境的变换或者出现一些外力介入的问题,都可能会影响环境问题的发展。环境问题的这一特点加大了环境治理的难度。

不可逆转性:环境问题出现之后就难以在短时间之内消除。在不尊重大自然的过程中,大自然会给以人们更多的惩罚。史料记载,楼兰古国的环境非常的好,但是人们不懂珍惜,滥砍滥伐致使土地出现荒漠化问题。在认识到问题之后已经难以挽回,最终导致楼兰古国被埋没在荒漠当中。

整体性以及关联性:结合生态发展的运行规律不难发现,环境问题都具备整体性的特点。在地球这个大的生态系统当中,不同的环境当中也存在着关联性,并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生态系统出现问题,就会出现连锁反应,影响到很多方面。因此,在邢台市环境治理中要结合实际情况,以整体的视角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结合行政指导理念保护环境的可行性

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大多数活动都不能够脱离环境而单独存在。通过将行政指导融入到环境管理中,可以转变企业或者人们粗鲁对待环境的模式。在近几年,邢台市出台了许多的行政指导措施,调整邢台市的生态环境,调动邢台市相关单位以及人员的积极性,并为建设美丽邢台做出贡献。将行政指导融入到环境管理的过程中是民生与法治的必然需求,也是城市发展的关键。行政指导属于具有预防功能的指导性手段,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引导被约束方的活动,完善僵化的行政管理手段存在的弊端。结合这种模式进行管理,能够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督促各方积极的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进而推进环保方针贯彻与实施。

行政指导理念在不同法律规定中的体现

通^对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都包含环境指导理念的内容。在实践中,可以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为依托,结合邢台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针对邢台市出现的环境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探讨,在法律法规的支撑下,推进行政指导措施的推行。

行政指导有助于矛盾的解决。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行政管理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利益上的冲突,如果解决不好,会严重的损害人们的利益。如果结合行政命令等方式,又会使相对人丧失积极性。因此,在实践中,结合行政指导推行,使行政活动实施起来变得相对缓和一些,以建议性的规定引导,以劝告、鼓励等模式调动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从而缓解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推进邢台市环境保护的发展。

环境行政指导在邢台市发展中有补充与替代的作用。邢台市在建设发展中,环境问题也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而支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又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导致在出现环境问题后,可能会找不到契合的法律支撑。通过引入行政指导,就可以弥补法律的滞后性的缺陷,给法律的出台留下充分的实践。通过运用行政指导的补充作用,推进环境治理工作的高效进行。此外,环境问题一旦出现,很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就发生变化。借助行政指导,可以及时处理这类的环境问题,并对邢台市的环境进行灵活式的掌控,避免出现问题之后找不到合理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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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环境经济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绝不仅仅是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逐步开展,广大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却逐步暴露出来,并且有着恶化的趋势。为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必须解决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一)村庄生活环境“脏乱差”

在广大农村,很多农民直接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房屋及农田周围,缺少将垃圾分类处理,送到指定垃圾堆放地点的意识。乱推乱放,难以处理的生活垃圾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以湖北枝江余家溪新农村为例,全村只有一个垃圾堆放地点,并且是露天的且无任何垃圾处理设施,垃圾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的现象也时有存在,这样不仅没有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也对当地农民的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

(二)化肥、 农药、地膜等不合理使用

在务农过程中,许多农民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对当地土壤和地表水造成了极大的污染。湖北枝江余家溪新农村为例,该地区很多家庭以种植冬季草莓作为重要经济来源,而大棚和地膜是冬季草莓种植的必要设施。但是现今被广大农村地区所使用的地膜大多是不可降解的,若这些废弃的地膜长年累月得不到稳妥的处理,将导致土壤板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问题。

(三)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当前,新农村环境建设进程虽然不断加快,但许多基础设施仍然亟需完善。例如,该村生活污水主要排入到每排房屋之后的外沟,外沟虽然表面有水泥板覆盖,但是整个沟体与地表平齐,未进行深埋处理,是蚊蝇、细菌、病毒的孳生繁衍场所,直接威胁当地农民的身体健康。

(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缺乏

在当地新农村,村委没有设立任何与环境管理相关的职位或职务,也未派遣任何环境专员进行专业管理,相关的环境保护条例也没有落到实处。新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的缺失,形成了全面建设新农村的一大系统性缺漏。

以上三点,是目前该地新农村建设中比较突出的几个环境问题。但就全国性的范围而言,还有许多环境困境需要我们的进一步关注与解决。比如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缺乏环境保护的动力。近年来,由于城市居民对生态质量的要求提高,许多大型污染企业被迫向城郊及农村地区转移,使得污染也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严重破坏了农村原有的良好环境,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了不少问题。

二、新农村环境建设对策

(一)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宣传教育投入

要想真正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首先要让农民群众具备基本的保护环境意识,这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的源头及关键所在。保护环境不仅仅每个公民的职责,也是使整个农村长远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在农村开展各种有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改掉不良生活习惯,建立环保意识,帮助农民群众走上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农业之路。

(二)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新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家地方财政应当对环保工作给予足够的支持,提供更多的资金促进新农村建设。要建立起垃圾、污水等处理设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对于原先遗留的污染问题,要下大力气整治,恢复原有优良生态环境。就目前而言,新农村的环境污染状况仍不容乐观,新农村的环境建设在需加快进程的同时,还应贴近农民的切实利益,将其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和农村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制度性基础工作

为了更好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保护环境。要建立健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把环保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硬性指标,把农村环境治理纳入政府综合决策机制和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同时在基层设立相关环保机构,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妥善处置农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当前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虽然不可忽视,但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农村的环境困境是可以通过正确的方式来解决的。新时期的发展对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新农村环境建设更是需要不断的学习研究和探索实践。我们只有在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问题才能使新农村建设更加完善,让新农村建设能切实地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给他们带来美好的明天,让广大农民真正过上和谐健康的乡村生活。

参考文献:

[1]姬汝茂.论基于乡风文明的新农村环境规划与建设.社会科学家.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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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一、河北省“农家乐”发展现状及其环境问题

(一)河北省“农家乐”发展现状。“农家乐”旅游的快速发展不仅有利于带动河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本省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与此同时,农家乐的开展还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增多当地居民的输入渠道,从而改善村民生活。由于在地理位置、旅游资源、乡土文化、农业经济发展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乡村旅游在河北省发展迅速,并且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的旅游发展及其经济的发展。河北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拥有广阔的地域、众多的农村人口、发达的农业特色经济、丰富的旅游资源、迷人的自然风光、悠久的文物古迹、独特的民俗风。再加上地理位置优越,毗邻京津,交通方便,旅游市场广阔。目前河北省的“农家乐”类别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以保定市涞源县水云乡、易县狼牙山等为代表的依靠旅游景区发展起来的“农家乐”乡村旅游;一种是以张家口的鸡鸣山、安家沟较为典型的依靠独特的乡村风光发展起来的乡村旅游;最后一种是以承德的古北水镇等较为典型的依托特色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

(二)“农家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对土壤、农田环境的影响。首先,“农家乐”的发展对当地土壤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大量车辆、游客的来往使土质变硬,从而导致地表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发生的几率增加、严重破坏了植被的生长环境,会造成大量植被的枯萎死亡;其次,由于素质较低的游客在旅游途中随意丢弃垃圾,任意搭建帐篷,乱挖乱刨现象严重,导致水土流失,破坏生物多样性问题的出现,给农村的土壤带来了致命的破坏;最后,“农家乐”对农田的影响主要是由于水污染和垃圾污染。有些“农家乐”地区会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农田中,垃圾随意堆放在农田附近,甚至选择农田当作垃圾场,从而造成农田污染。

2、对大气环境、植物的影响。“农家乐”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游客,这无可避免的使农村来往车辆明显增多,大量尾气的排放会影响当地的大气环境。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的许多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获得更多利润,农家乐的经营者往往会选择便宜的燃料,例如擦柴木、煤炭等,然而这些燃料的使用会产生大量的废气,污染大气环境。一些以餐饮业为主的农家乐会进行野外烧烤,不仅要产生大量的浓烟污染大气,还要砍掉许多的树木影响当地的植被。由于当地居民的砍伐、车辆的碾压、游客的破坏,使当地的植被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严重地影响了植被的生长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3、对水体环境的影响。“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排水系统与污水处理系统,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将污水直接倒入河中和农田中,造成严重污染。再加上,随着旅游业规模的扩大,游客数量剧增都加大了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这样当地居民会大力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从而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紧张,遇到干旱季节还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系统。有些地方为了解决水资源问题,会选择修建水库、建拦河坝等,而这些工程会破坏当地的水循环,拦截大气降水与地下水使得地面水量减少而最终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

4、对交通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农家乐”一般处于较为偏僻的地区,公共交通设施不完善,鉴于此大量游客会选择直接驾车前往。除此之外,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道路崎岖不平,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因此大量车辆的涌入,会造成交通拥挤,难以通行。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游客众多,人山人海,车水马龙,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再加上举办的大量娱乐活动,人声鼎沸,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噪声污染。

二、“农家乐”环境污染法律问题分析

(一)法律体系不健全、立法层次低。直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出台一部关于“农家乐”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性立法或相关条例,然而由于“农家乐”环境污染问题发现的隐蔽性,解决对策出台的滞后性,环境污染防治方法的特殊性,不健全的法律体系不能很好地对农家乐的环境问题起到防治与管理作用。除此之外,我国日前出台的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级别较低,主要是国务院及各部委的行政法规与规章,并且这些行政法规与规章忽略了对“农家乐”环境的保护,对“农家乐”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规定很少。由于“农家乐”的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受立法水平的局限,这些法律法规不具有综合性的法律约束力,调整范围相对较小,使其难以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二)管理制度不科学、体制混乱。我国的“农家乐”旅游发展尚不成熟,还缺乏一个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在“农家乐”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做规划就盲目开发或虽有做规划但未考虑当地的环境保护问题。由于许多“农家乐”不考虑当地的旅游承载量盲目接待游客,忽略自然资源的保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有的虽然做了规划,但未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也使生态环境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除此之外,农家乐管理体制上存在着机构重叠、体制混乱等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国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多达12个,由于多部门都有管理权,从而出现了多头管理、多重标准的现象。这就导致农家乐管理体制混乱,效率低下,有的部门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无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是做了表面工作,使“农家乐”环境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的治理与防护。

(三)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困难。在农民、企业、政府、法院四者组成的关系网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文化水平低,缺乏权益意识,也不擅长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加上政府往往和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政府会积极鼓励“农家乐”企业的发展,在一些方面还会包庇企业,纵容他们的发展。所以,当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会倾向于企业,使得农民的行政救济受堵。而在司法救济方面,我国的司法还未真正的实现独立,它往往会受到的政府的影响与干涉,所以农民在司法救济上也不能被保证完全的受保护。这些原因都造成农民在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获得救济,或者说是难以获得救济,这也是“农家乐”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的关键原因之一。

三、防止“农家乐”环境污染的法律对策

在对“农家乐”出现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之后,针对法律在防治“农家乐”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法律监管、法律救济三个方面找到解决“农家乐”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促进“农家乐”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农家乐”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1、实行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是指针对严重污染的“农家乐”等企业单位,政府决定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理的制度。它包括区域性治理、行业性限期治理、企业限期治理。当地政府及行政保护的主管部门对于存在环境污染现象的“农家乐”进行严格的限期治理,在规定限期内不能达到治理要求的,应当对其进行强制关闭,情况严重者要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2、运用综合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指从事开发、建设或者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在其活动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需要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制度。其中排污许可是最常见的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环境管理部门通过对环境活动主体的审查,严格企业市场化准入制度,从而有利于加强对“农家乐”活动的监管。与此同时,环境管理部门通过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能够更好地控制环境污染,也有利于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环境行政许可制度要求“农家乐”的经营者必须同时取得经营许可和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在对解决“农家乐”环境问题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积极作用,从根源上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

3、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地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要素,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调控手段,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等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我国的生态补偿才刚刚起步,很多相关领域的立法不健全,存在着生态目标不到位和农民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快建立环境财政,加大生态环境中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从制度、政策上为“农家乐”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强化“农家乐”环境执法与监管

1、加大执法力度。解决“农家乐”环境问题,加强“农家乐”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不仅需要完善的环境法法律体系,还需要严厉的执法力度。然而专门的执法机构又是加强执法力度所必需的。首先,在立法方面要明确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定职责,规定其管辖范围,以此确保执法部门在法定范围内更好履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对其进行专业的管理与培训,并定期进行考试,使执法部行使其责任,加强对“农家乐”的管理;其次,就是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定期监督,随时抽查,以保证其执法质量,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给予严惩。

2、加强执法监管。执法监督是“农家乐”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就其监督范围方面,既包括对“农家乐”经营前后和经营过程中所进行的审批与执法工作的监督,又包括对“农家乐”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方法和程序的监督,还包括对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就其监督效力方面,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是重点。在行政监督方面,应当设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并明确监督机构的监督权限和监督职责。在司法监督方面,不仅要协调好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执法活动,还要拓宽司法机关的管辖范围,更好地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作用,更好地保护“农家乐”的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

(三)健全“农家乐”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方式

1、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是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公众有权参与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决策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并对政府、企业、其他组织影响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进行监督,从而保护环境,使其免受污染的制度。首先在立法上,应将公众参与原则作为环境法一项基本原则纳入环境法法律体系;其次应当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化,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途径与方法,以此来保证公民知情权、参与权、检举权的有效行使;最后要明确行政机构的职责、义务,明确要求负有协助公民参与环境管理与监督义务的单位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否则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2、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指当公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或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律赋予公民或团体为保护环境、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而向法院的权利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着原告资格受到限制、资金不足、举证困难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首先,对环境侵权与传统侵权进行区分,将《民事诉讼法》中 “直接利害关系”扩大到“存有一定损害”的范围。根据风险预防原则,预测污染物可能发生的损害,从而找到环境污染的责任主体,确定适格原告;其次,建立环境监管制度并以损害事实为依据。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我国始终处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圈,经营者造成环境污染之后却把污染之后的责任与赔偿费用转嫁到国家与公众的身上,使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为了解决此问题,让污染者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制度和鼓励农民与环保组织积极行使环境监督权,督促“农家乐”的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环境,从而使“农家乐”能够更加健康地发展。

3、拓宽“农家乐”救济方式。除诉讼方式之外,政府应当拓宽非诉讼渠道的救济方式,为广大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户提供一个更为有效的救济平台,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环境权益。首先,可以建立法律援助站。通过法律援助站,农民可以学习法律知识,同时法律援助站也可以为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进行与辩护等相关的法律活动,拓宽了农民权益救济的选择,使农民不用可以请律师就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其次,建立环境纠纷仲裁制度,在特定区域设立仲裁机构,配备专业仲裁人员,同时努力强化环境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调解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最后,组织建立农民环境维权组织保障农民环境权益。组建属于农民自身的环境权益协会组织使其具备一定的组织性与自发性,整合村民的力量,帮助村民更好地表达出对环境问题的观点与意愿。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民间环保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民间环保组织各项活动,多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与环境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环境维权组织与民间环保组织共同作用,多途径维护农民环境权益使“农家乐”的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继庆.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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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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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佚名.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给力 环保部约谈资阳市长[N/OL].华西都市报,2015-06-05[2015-12-18].http://.cn/o/2015-06-05/062031915856.shtml.

[8]刘燕,刘珊.我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政府责任分析[J].时代金融,2013,(02) : 14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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