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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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财产保险公司的典型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的经营,其自身的经营内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维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面对许多风险,加之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使得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也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能否处理好潜在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至关重要。同时,近几年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经营风险因素有着显著的增加趋势,如果财产保险公司无法很好的处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就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2.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主要类型
2.1管理缺陷造成的经营风险
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主要的部分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造成的,然而,形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监管和内部管理体系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财产保险的定价不足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行业的高度行业竞争以及保险公司的精算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原因的共同左右造成了财产保险行业的定价不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其主要特点是保险的定价较正常水平明显偏低,造成了保险的实际收入根本无法对风险产生很好的覆盖,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入不敷出,对其经济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次,由于分保造成的经营风险。分保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为了有效的降低其经营风险,并且扩大其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再保险公司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侥幸心里,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投保进行风险划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分保措施,同时还对一些大型的保险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就直接承保。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财产保险公司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一旦风险出现,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失。
同时,由于严重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仅包含着人为的影响因素,同时还有一些严重的地质灾害、重大疾病灾害以及严重人为事故等。而且根据对近几年来的统计,由重大灾情引起的风险在我国较为显著,例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这些严重的灾害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对由于重大灾害引起的风险是无法消除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早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大灾害防范体系,并且将重大灾害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风险进行考虑。
2.2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
在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由于其经营方式的原因造成了在整个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业务员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从客户得到尽可能多的风险信息,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则将重点放在对于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和运行效率上,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对于保险风险信息的理解自然也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保的质量不高。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承保环节是最为关键的,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目前保险承保领域复杂,而且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掌握的风险信息也较为有效,这就造成了业务人员在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承保一些质量较差的标的。这些质量较差的标的会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第二,财产理赔环节不规范。根据对目前财产保险行业理赔环节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理赔体系,对于财产损失的确定并不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因素决定的。同时,由于在各个不同行业的理赔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造成了保险公司在整个的理赔环节处于被动的局面。而且,骨干人员的缺乏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伴随着保险行业的竞争也会逐渐加大,如果不对理赔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就会出现更大的违规操作行为。这些都会对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三,由于道德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投标的相关人员在投保过程中道德因素造成的风险,主要指的是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关键性的风险因素进行隐瞒或者给出错误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欺诈和逆选择两种。
2.3资产结构造成的风险
在经过改革后的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只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而不是实际的所有者,这就会使得一些经营者淡化企业效益的概念,盲目的追求高回报率,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同时保险公司的激烈价格竞争也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业务量,违规放宽投保门槛,采取粗犷的额经营模式,造成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
3.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承保与核保制度建设。首先,财产保险公司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核保制度。结合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投保产品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核保方式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而且在核保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投保产品的适应人群、保险费用、合同细则、生效时间等信息。通过严格的核保制度能够有效的降低保险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及早建立健全承保和核保制度,并且不断强化核保相关人员的素质。
(2)正确对待市场竞争,合理确定保险价格。尽管面临着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保险公司还需要真正的认识到价格风险在其经营过程中的影响。要通过对自身产品的合理定位,确定合理的保险价格,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道德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加强在保险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
4.结束语
加强保险经济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前言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物的具有一定经营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人寿保险公司要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客户权益的保障,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承诺,谨慎的控制经营的风险,保证充足的赔偿能力;公司利益的维护,其实就是提高人寿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的收益。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高额的回报就一定要承担高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品种日益繁多。国内的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从长期以来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拓宽到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投资等,2013年 8 月 27 日,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以及进行养老实体、医疗机构等相关领域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另外,国务院正在研究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制度,对保险资产配置也是值得期待的利好。《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获得了审批。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分产品经营风险和资产经营风险两种。那么如何防控这些风险就成为寿险公司经营者的重点工作之一。人寿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从监管机构的角度
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可投资范围正在逐步放宽,每个资产细类的比例约束不论从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还是监管机构的监察稽核,任务都略显繁重。“市场越发达,比例监管越简化。”保监会需要加强保险资金的监管,包括各类资金运用的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另外,还有很多监管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非标资产的具体风险监控措施等。同时对于已经在实施的资金运用风险监测方面,资产的细分、指标的准确性保证、指标的精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观念
人寿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经营企业,其集中了所有的投保者的风险,随着投保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就会随之扩大。这时就需要我们加强风险管理,合理的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经营者要从企业的性质、特点和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方面,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找出经营的风险隐患,并分析和研究其防控措施,分析在风险发生以后会对个人和寿险公司造成何种危害等等,还要进行定期的业务分析,处理好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关系,以效益为中心促进业务发展,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三、增强条款管理,保证业务的条款质量
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投保的条款要求精准度非常高,条款的精准与否,直接影响着保险的经营成果,所以,公司的条款制定,要统一执行,保证条款的周密性、科学性、准确性、预测性,保护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以及费率的统一和合理性。
1. 科学的设计保单。必须要科学的设计保单的各项条款,要考虑险种的面向人群,以及影响条款设计的各种风险因素等等,还要对各种产品的盈利能力进行模拟和推论,保证所设计产品的质量。
2.规范的销售保单。在人寿保险的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能随意的更改或者销售保险,或者改变保险的责任以及收费等等,要保证条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持续的完善保单。要对目前现存的条款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纠正,还要对正在经营的条款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和经济的不同状况,精算各项险种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的发生。
四、提高理赔和承保质量,加强核赔、核保的管理
要严格的执行保单的条款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或者指定条款内容;要建立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规定各级承保权限,管理好承保工作;对于高风险或者一次性承保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逐级上报审批,并集中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于团体的业务要仔细的分析其特点和风险程度,以及承保的可行性等,单体业务也要了解投保人的家庭和经济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动机等等,无论业务的大小,都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在进行理赔工作时,也要建立逐级的负责制度,规定理赔的权限,防止道德风险;单证要设有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
五、实现寿险业务的统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在人寿保险行业,要对法人制度进行强化统一,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要坚持各险种的开发统一,根据不同的险种,科学的进行分析和测算,确定产品的正确价格,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质量低劣、不规范、不符合时展的险种进行清理和整顿;还要统一精算系统和公司软件的开发与使用,还要坚持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保证风险识别和控制,形成一套科学、严格、规范的制度,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控制经营中的风险。
六、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快速的决策和预测系统
在资金管理方面,寿险公司要从源头开始控制,减小管理的跨度。集中资金,强化统一管理的力度,同时调整资产的结构,做好资金的结构优化,提高资产的回报率,并且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要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以及政策的研究和内部管理情况,了解寿险经营的特点和规律,并且以此为基础,做好准确快速的经营决策和市场的预测。
七、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角度
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对于实际的风险控制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经验丰富的投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已经有不少了,但是在保险公司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显得比较稀缺,因此专业背景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培养起一支风险管理的精兵来。风险管理人员不能只顾风控,要掌握投资业务、收益评估、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这样才能在做好投资风险管理的同时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八、人寿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角度
信息化时代,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至关重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持仓和交易数据,并且要及时、准确、完整的监测到每一个投资风险点,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人力和物力建设好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这也是监管机构明确要求的。
总结
总之,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寿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快速,现阶段已经成为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寿险业的发展,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发展寿险业务、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就成为了经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只有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才能使寿险公司真正的做到高收益、高回报。
参考资料:
[1]邓丽英.论新形势下人寿保险的发展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1).
一、信用风险分布不对称的特性,加剧担保公司经营的周期性波动
担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组合在合约期限的绝大部分时间可以通过利息收入(担保公司通过保费收入)获得预先约定的利润,但是,相对较小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使信用组合遭受较大规模的损失。信用组合的收益是固定和有上限的,损失是变化的、没有下线的。信用风险的分布不仅不对称,而且偏离程度较高,具有肥尾(Fat-tailed)的特性。如下图:
信用组合的实际损失在75%的时间可能小于预期损失,甚至一个风险程度较高的信用组合,也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只遭受较小的实际损失。表现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周期中,投资项目的收益往往高于借贷利息成本,保证了信贷资金的还款动因和来源。另外,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通货膨胀也使得抵质押品的价格逐步上升,还款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在这样的短周期内,担保企业的收益与风险高度偏离,加上监管严重缺位,行业门槛低,准入、经营和风险管控都缺乏明确规则的外部环境下,担保行业成为风险资金的逐利对象。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商业担保企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是爆破式的增长,其间企业良莠不齐。
信用组合在遭受较大损失时,具有连带效应。在图中,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性在实际损失分布的组合中接近零的速度,远远快于它在信用组合损失分布中的速度。据统计,实际损失往往超过预期损失6~8个标准差。这是由于担保贷款组合中,个体贷款违约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宏观经济进入衰退周期时,投资收益低子借贷利息,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也随着通货紧缩大幅贬值,大部分的担保合约都面临违约风险。而在经济增长周期中进入担保市场的部分企业,仅仅是受周期性担保市场高收益的驱动,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缺乏严格的筛选,也未配套担保后管理的系统方案,难以抵御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宣告破产,放大了社会信用风险。
二、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忽视内部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的上游环节是中小企业,下游环节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贷款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向担保公司提出信用保证申请。通过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任,分散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中介,发展需要上游环节的中小企业需求信号和下游环节的银行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需求意愿的传递。
在我国,处于中间环节的担保市场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处于两端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银行体系发展却极其缓慢,滞后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系统、担保市场和银行系统三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严重脱节。
在经济发展的周期中涌入的担保企业良莠不齐,部分不成熟的担保公司由于缺乏对信用市场历史数据的收集和对周期性经济波动的认识,担保费用的定价缺乏依据。为抢占市场份额,一味的降低担保费用定价。由于担保市场份额关系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分散程度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经济增长周期中,鉴于发生大规模信贷违约的概率很低,低定价的担保费用在短期内仍然有利可图,因此一家担保公司降价也将引发其他担保公司的连锁反应,加剧市场的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担保费用收入与潜在风险定价间的敞口,也会成为担保公司转向其他市场寻租的潜在动因,滋生了为客户垫付购房首付款等变相的资金拆借业务以及投资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市场等,放大了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重营销而轻风险的发展导向,不仅表现在担保费用定价上,也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选择上。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专业人才贮备便成了担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最大瓶颈。担保公司在成立的初期人才构成中,多从银行业引进风险经理。但是风险经理相对传统的银行业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在担保公司高速扩张的阶段,新增的员工往往缺乏信用市场的工作经历,缺乏风险控制的理念,加上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违约风险较小的逐年麻痹,降低了对担保客户资质的审查、担保后信用风险的跟踪、业务流程风险的控制等风险监控要求。这都给担保公司在经济衰退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埋下了隐患。
三、国内担保行业缺乏成功的经营模式借鉴
国内的担保行业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的,担保企业都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而且,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也在初建阶段,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严重匮乏。可以说,整个担保行业都处在探索成功经营模式的阶段。
1 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和银行业一样,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对担保行业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决定担保费用的定价,也影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同经济周期的经营导向等。在英美等国,担保市场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形成了一套以违约率、代偿率、损失率、收益率等指标为测算依据的成熟的量化数理模型,来评判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在我国,担保市场起步较晚,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由于从建立到发展都处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中,未经历过经济衰退周期的考验,无法统计完整经济周期中的违约、损失等数据,无法建立量化的考评参数。担保公司也缺乏精确的市场预算来制定未来年度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的调整滞后于市场的变动,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处于市场的被动驱动。
2 缺乏正确反映担保企业运营的财务体系。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与传统行业差距较大,担保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是担保这项或有负债业务。在现有的会计制度中,或有负债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仅出现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难以考量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资产方最主要的构成是货币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业务往往需要一定比例的存款保证金,货币资金主要是保证金存款,既缺乏流动性,又已经与既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挂钩,在该项或有负债业务未得以偿还的情况下,难以对担保公司的其他经营业务提供保障;保费收入和或有负债风险的实现时间不匹配,也影响财务报告年度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评价;以及对或有负债计提的坏账准备标准缺乏明确依据等等。现有的会计体系无法反映担保公司经营全貌,给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都带来困难。
四、与银行合作中处于弱势,无法实现风险的共担
银行是担保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合作伙伴,但是在合作过程中,银保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一方面担保合作并非是信贷资金的最优选择。银行
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优质大型客户,银行在优质客户上所获取的收益不仅包括贷款、存款、结算,还包括债券、外汇、理财咨询等衍生收益,而中小企业往往只有单一的贷款行为,正常情况下对银行的利益驱动不足。但在高速的经济增长周期中,由于流动性过剩,银行因存款增加被动寻求贷款出口,扩大信贷市场,担保合作才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国内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属于高度垄断的行业,担保公司由于准入门槛低,近几年数量迅速增长,担保业务的市场是供大于求的。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中,与银行签订的风险合作协议并非实现风险共担,而是全额的风险转嫁。
由于风险转嫁在法律意义上是完整的,因此银行在对担保客户的调查中也产生了“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担保公司营销来的客户由担保公司行使代位贷前调查的结果。这样,在行政监管角色缺失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合作达到的市场监督也无法有效地进行。
对策探讨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律制度健全,并且在此基础上引导担保公司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担保费用定价,银行业也要承担起市场监督的职责。
作为保险行业来讲,风险管理技术的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所以风险管理技术的水平也成了财产保险公司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目前,生活水平、教育水平以及人们对于自身财产的认识都在不断增加需求,相应产生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加剧了本行业的竞争。市场的严肃考核让财产保险公司不得不大力应用风险管理技术来维护和支持。因此能否有力的将风险管理技术应用到财产保险公司,对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概念
提及到风险的问题,总让人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尤其对于一个公司来讲,风险的存在,涵盖了很多的商业内容在其中,因此,广义的风险多被大家概括为运营风险,或者说与其它部门的操作有关的内容。风险管理技术指的是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一个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管理过程中潜在风险的过程。
二、风险的评估
通过对风险的了解,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讲,在进行风险管理技术应用的前期需要对整个财产保险公司或者对比较重要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管理是要从整个企业范围来衡量,并且根据衡量结果来确立风险管理的内容及范围。这样的评估模式,在实际操作方面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根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其进行管理的内容能恰到好处。下面是具体评估内容:
1.监督。此处的监督是之审计方面的监督;大概内容是指通过内外部的审计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全方面多层次的审查,以借此来发现其中的风险存在情况或者发展问题。
2.问题评估。这一项是指公司在面对每一个业务流程的时候,确定基本的风险种类和风险存在的程度。这样的评估可以比较轻松的看到损失的内容和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的严重程度,因此,L险管理技术可以提出如何控制风险或者对于风险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关键风险。在一系列问题中,找出重中之重就意味着问题解决一半甚至以上。同样的道理,在风险中,找出关键的风险指标,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来完成对简单风险的指标监测和评估运营过程中的风险。
4.财务的波动性。一般最好的反应公司情况的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当然一个公司的收入波动可以更明显的表现评估内容,收入是在剔除市场和信用风险的影响下存在的,因此会轻易的把收入的波动归结为风险的存在。
5.因果关系。导致损失的原因有不同的原因,将每次的原因和风险结合起来,在获得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状况情况下,及时掌握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助于随后控制风险和防范。尽力使风险和原因的存在有科学依据的解释,在具有科学性的前提下,广泛运用于财产保险行业中。
三、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障碍
一定程度上来讲,财产保险公司从大方面是一个金融行业,因为经营内容的特殊,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一旦出现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就会放大十倍甚至更多。也就是说,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现阶段金融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说,合理的与风险管理技术应用是可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框架
(一)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基本框架内容大概为一个金字塔的形状,将相对重要的内容放在金字塔的底部,这样每一个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都是紧密相连,即使有状况发生,也可以比较轻易的发现并以最快速度解决。
(二)风险管理的核心
主要是进行团队内的责任划分,清楚的明确问题的归属,才可以将风险管理技术尽可能的发挥作用。也可以确保在发生问题时不会互相推诿。同时要结合历史数据,通过分析等一系列问题客观谨慎的将数据存在问题形成一套完整报告,在此真实的信息基础上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的问题。
风险管理技术实施前,对于公司文化建设也要进行大面积的改进,并且要花费有效时间控制员工能力的发展。
(三)风险管理前景
随着财产保险行业对风险的认知,高层管理人员对于风险管理有更深一步的需求,保险公司的运营与风险的把控是有强烈的需求存在的。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风险管理有以下发展趋势:
1.对于风险管理的的存在,必须参与其中的是董事会成员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在这样的框架中,才能有效的保证风险管理技术实施时有一定的保障,不会或者尽可能的减少风险管理技术的预期效果。从以上的主体参与情况来说,由利益相关群体也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此产生影响。尤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的潜在意识,能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简单的资本充足管理或者滞后以后的问题发生,而错过企业的最好发展机会。
2.重视量化等方式的应用。对于传统的风险管理进行改进,重新听取专家的分析和建议,对于现阶段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等途径来完成对风险管理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相关技术的实施。在此情况下提高的风险管理技术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也提高了要求。
因此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不断深入财产保险行业指日可待。同时风险文化的建设不断随着风险文化进行传播和深入。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技术也必须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企业文化当中去。由于风险的存在涉及到每一位员工,所以工作要做到细微细致。将风险管理明确的置于各项活动环节中,不定期的进行有成效的内部审计及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在恰当的时机行程已定的形式和风格。
参考文献: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发展现状
(一)非均衡市场的概述
非均衡理论强调预期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暗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备的,搜集信息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行为人的交易不可能完全是均衡的交易,非均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非均衡理论认为,市场是充满变化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家的行动均能增进市场协调。当市场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彼此信息不对称时,必然行动计划不一致,从而导致非均衡。非均衡是潜在市场参与者所致,是市场过程的常态。
(二)我国非均衡金融市场的特点
1.利率管制。我国的存贷款利率总体上是受到管制的,在利率管制下,贷款利率不能揭示项目的风险,金融机构在不能根据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来定价其贷款的利率时,只能实行信贷配给,其结果就是一方面使银行系统的风险程度徒增,另一方面使银行信贷体系推动经济增长的效率降低,使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在匹配中出现不对称。
2.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我国一直是将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企业融资结构的单一导致全社会投资杠杆比率很高,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并且直接融资体系中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经营风险小的债券市场落后于股票市场,衍生市场发展滞后,品种单调。这种特殊的金融结构体系,使得金融市场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金融风险进一步向银行担保系统转移。
3.区域差异、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金融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在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同时经济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的区域经济中,金融资源更多地集中在东部地区,金融效率进一步下降,另外,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农村金融发展的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末,全国经营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融资性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为0.8%,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但是,担保公司既是企业的债权人,又是贷款银行的债务人。在这双重的委托关系中,三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担保业的运营机制上看,担保公司单一的担保收入收益太低,无法弥补其风险成本,也就基本注定难以长足发展。因此,以担保作为主要运营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与银行、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才能放大其投资担保收益。然而,实践中,经营状况较差的小型担保公司可能根本就无法获得银行授信,只能以自有资金运营,无法发挥担保公司应有的作用。
2011年,伴随着中小企业破产风潮的发生,担保业风险危机开始显现。其始现于福建厦门融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足高利贷而引发巨额坏账,随着危机的蔓延,厦门其他担保公司受到波及。国内几百家担保公司发现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操作的商业风险。这次风险危机的大爆发,给整个担保行业造成了难以修复的声誉风险,不少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商业银行纷纷提高了合作门槛。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商业风险及其成因
(一)自身违规经营风险
首先,部分担保公司资本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经营性担保公司而言,以资本金总额为主要构成的净资产额将直接影响到其商业担保的放大能力。按照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10倍。即,如果担保公司的资本不实,则其必将损害自身的商业经营能力,同时损害到被担保企业的利益。其次,担保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动用资本金从事贷款及高风险业务。甚至,有的担保公司背离主业,以高息吸收存款后再从事放贷业务之类的高风险经营活动。这是一种严重侵权的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必将引发难以弥补的声誉风险。再次,部分担保公司巧立名目,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本应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可按照动产质押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即,融资债务人给担保公司所交付的保证金,实际上是客户对担保公司的一种反担保措施。该类保证金的法律属性是特别动产(货币)质押,在设定该类质押担保后,担保公司应当专户管理,因为该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客户而不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客户存在债务清偿违约行为时,且担保公司履行了对债权人的代偿责任后,有权以该部分保证金(即反担保质押)行使优先受偿权。
(二)关联交易风险
经营性担保中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策动者和实施者一般是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又可以通过相关协议控制或身份控制对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性影响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同时利用两者的关联关系,一方为被担保企业,一方为担保企业,从而套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如担保公司的母公司,或家族性企业中夫妻或父子分别担任有关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形。这样会对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造成巨大的风险,并最终导致担保公司的信誉风险。
(三)被担保企业的违约和反担保清偿风险
当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事前调查,审核不严时,极易造成此类风险的发生。可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保前审查并不能够深入彻底,同时对掌握被担保企业的保后信息缺乏有效的手段,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担保公司的代偿债务变成了实际财产损失,这类风险将严重损害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
其实,担保公司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政府的扶持和监管力度不够,被担保企业、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三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担保公司的收益与风险不平衡。如今由于担保公司的信誉危机,导致了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信用缺失,从而使担保公司的经营更加困难,如何缓解和控制担保公司的商业经营风险迫在眉睫。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商业风险控制措施
(一)进行业务创新解决风险收益不对称问题
1.突破担保方式增加权利质押。在开展担保业务时,可以灵活运用权利质押,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深入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农业、林业等领域中小企业和其他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扩展业务范围。同时,将银行理财产品、保单纳入质押范围,利用和典当行的合作,尝试银行不接受的可交易产品质押,出具有说服力的可行性报告,争取业务审批。
2.对接银行产品服务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相关人员透露,银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专项补偿机制。因此,担保公司可以建立一条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化业务专线。这样在对接银行服务时才能在银担危机的困境下较容易通过审批。但是要仔细甄别挑选客户对象,针对情况繁杂、良莠不齐的小微企业,一是要和银行金融机构联合,互相推荐;二是主动营销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各类园区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进行营销宣传,扩大业务量;三是寻找大客户的上下游企业,优中选优。
3.借鉴并推广河南的“厂商通”担保业务模式。“厂商通”业务是指集团财务公司作为贷款人对集团下游经销商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经销商购买集团产品的非银行融资担保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节约融资成本,担保公司从调查到出具担保函往往不超过一周;同时,反担保措施简便,主要的反担保措施是经销商夫妻双方自然人、三户经销商法人联保;双方都实行优惠的担保费率。
业务的创新开辟了担保公司非银行融资担保新的市场领域,一方面实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缓解了当前银担关系的紧张,融资成本高涨的局面。
(二)联合重组并加大实力共建银担合作新途径
单个担保公司较难解决银担的商业风险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可以将多家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融合起来,建立一个综合性融资服务园区,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这样做可以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积极整合财政资金、银行、证券和信托等金融资金、民间资金、担保资金,有力发挥各个市场主体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动性和参与性,集合金融资源和政策资源,以实现多方的共赢。
这种新途径服务优势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担保、引进风险投资等多种手段,可以为该区域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通过汇聚一大批银行分支机构、担保公司和投融资服务机构,将该园区的融资效应呈几何倍数放大,集群效应凸显;三是通过园区的融资优势和集群效应,大力发挥企业孵化器和助推器作用,可以吸引一批高科技企业、优势企业入驻,从而培育上市企业,扶持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三)政府扶持与监管并行
1.制定有利于经营性担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议结合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修改完善《担保法》,使其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尽快出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法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制度,财务的内控制度,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分担,维权和自律、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促进担保公司有序和健康发展。
2.继续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担保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承担一定公共职能,风险高、收费低、难覆盖成本。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对担保公司资金、税收等方面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低收费、再担保业务、监督管理系统和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逐步实现三年营业税免征的制度化,从而实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对担保机构业务开展设计反担保抵(质)押登记问题,登记机关要提供方便。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要对担保公司平等开放。
3.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与查询系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系统,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担保公司试点,逐步建立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提高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为及时了解担保业务发展情况,建议逐步建立担保公司统计制度和备案、年检制度,要求担保机构定期提供报表,为政策提供依据。
4.建立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力监管体制。落实【2009】7号文件精神,继续履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职责,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部门沟通协调机构,及时发现并解决担保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加强监督,保证有关政策的出台与贯彻到位。
参考文献:
1.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用担保业跟踪研究报告[R].2012(5)
2.刘仁武.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中的非均衡与风险防范[D].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
3.王兵.论信息非均衡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5)
随着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世界发达国家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显现,在全球综合经营大潮的冲击下,为适应国际金融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我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金融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保险业综合经营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开放和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多家保险公司相继采取综合经营战略,组建成立了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并提出打造国内、国际一流金融控股集团的战略目标。如今,国内已形成8家保险集团,仅在2009年前5个月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这三大保险集团共实现保费收入2673.8亿元,占全国前5月保费收入的54%。由此可见,保险业综合经营的大环境已初见端倪,因此我们更要注重对于综合经营风险的防范。
二、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综合经营风险
在今年1月21日,保监会吴定富主席在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五点需要防范的风险中,综合经营的风险也位列其中。所以,分析并防范各种综合经营的风险是我们首要应当考虑的问题。其中综合经营风险包括:
1.行业差异引致的风险。从实践看,金融综合经营的要求和条件很高。由于不同行业之间的经营规律、经营理念、行业文化、人才结构都存在较大差异,资源整合难度很大。所以由行业差异引致的风险是我们首要应当考虑的因素。由于集团公司进行综合经营,各行业间关联交易增多,传递风险加大。以金融控股集团组织形式为例,在这种组织体制下,如果一个业务部门(子公司)出现财务问题,可能会传递到集团内部其他业务部门(子公司),这一过程就是风险传递。如利用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形成银行融资、并购、上市的资金循环以及利用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套取银行的资金或挪用客户资金解决关联企业资金需求的风险。对于保险业而言,像寿险公司更是有大量的资金需要进行投资,如果没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就会导致这种风险的加大。
2.我国保险业发展还不够成熟所带来的风险。从保险业看,由于起步晚,在人才、管理、技术、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基础比较薄弱,很多公司还不完全具备综合经营的条件。同时,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的助推器,更是应该在确保自身发展的成熟后,再逐渐向其他行业扩张,进行综合经营。因此,在我国保险业发展还不成熟的现在,我们会面临着更大的综合经营风险。
3.由外部因素产生的风险。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体经济环境都处于比较低迷的时期,保险业进行综合经营还要关注利率、汇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和偿付能力产生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由于保险公司收取的巨额保费和给付存在不同期间的时间差,因而积淀于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需要对这些资金进行有效运用,同时由于在制定保费时进行的相关投资利率以及利润率的精算假设,投资收益对于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会有比较大的影响。在综合经营的环境下,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是更加复杂的金融风险,如何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对外部因素所引发的风险进行分析和管控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综合经营风险的防范措施
对于我国保险业来说,保险业发展还不够成熟,综合经营还刚刚起步,需要从公司自身和行业监管两个方面对综合经营风险进行防范,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保险业在综合经营环境下的发展。
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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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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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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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
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全部覆灭,美国保险巨头AIG也被政府接管。虽然这次金融危机距今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它如今依然对中国保险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也引起了我们的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思考。保险公司作为聚集和处理风险的专门机构,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其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所以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不仅对保险公司自身,而且对整个保险业、乃至整个社会风险处理体系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根据现代经济学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保险承保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只一味的关注保费、提升业绩,忽视了对标的物的分折、预测、评估、论证,导致承保质量上的问题,而带来风险。此外,在寿险营销方面,对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深入的调查、了解,简化程序,没有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草率地签订承保合同,导致承保风险的增加。
2.经营管理风险
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不够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不够严密,或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督机制,而导致的风险。如在理赔把关不严,简化程序,没有严格执行理赔管理规定、履行有关手续,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增加,使得公司的赔付率上升,造成保险公司资产流失,存在资金缺乏风险。
3.保险投资风险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的金融属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具有运用保险资金、开展投资、向资产业务转化的职能。收益与风险是并存的,高风险高收益,所以如何在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如何安全、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保险资金是增强保险企业的后劲问题。
4.社会道德风险
由于保险的理赔与投保人的利益有直接的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的主观心理行为、道德观念发生扭曲,而形成道德风险。骗保骗赔;保险过程中的恶意、恶意串通;内部员工的违法违纪、内外勾结等等,都是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案件。
二、风险产生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的复杂化、多元化、经济的全球化导致了保险公司的管理风险的多方面原因,主要原因有一下几个:
1.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的保险业起步比较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现在还处于摸索的阶段。遇到风险,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不能预防,不能及时应对和解决。面对同样的风险,中国较其他保险业起步早的国家而言,则有更大的挑战。
2.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差距较大
如今,中国许多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科学的保险风险管理意识匮乏,有些人甚至连基本的保险专业素质都没有达到标准,服务观念滞后,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恰当的保险产品,或自己简化承保、理赔程序,产生超赔、滥赔、错赔和乱赔,导致风险的产生。
3.保险公司的竞争导致的市场紊乱
曾经保险行业的繁荣让保险公司迅速增加,而现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的不景气,中小企业的倒闭,导致保险公司也面临市场减少的状况。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些保险公司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客户,违反保险规则,扰乱保险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保险行业的风险。
4.金融危机加剧了保险业的风险
如今的经济形势又处于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中,全球保险业的风险加剧,对中国而言则面临更大的风险。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了保险投资的风险,很难寻找一个相对稳健的投资方案。保险的投资没有了保障,在资金上则有了风险。近来,各地的中小企业的相继倒闭,使保险的赔付率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三、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就宏观而言是指保险公司整个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管理,即对保险承保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保险投资风险、社会道德风险的管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一下几个步骤:
1.风险的预测与预防
在如今金融危机的经济大背景下,金融市场的风险增加,导致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增加,风险的预测就显得更加的重要。通过对当前经济的分析,了解保险投资的正确的方向,减少保险投资的风险。增加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防,当预测到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规避还未发生的风险。
2.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采用现场调查、审查表调查、组织结构图调查等方法来识别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潜在风险。根据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类,以及各种风险的特征判断该风险属于以上哪种风险,从而选择适合该风险的解决方法。如果不能明确区别的,则综合考虑各个方面,选择较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3.风险的衡量与量化
风险的衡量与量化能够让管理人员把握风险的大小程度,从而选择适当的方法。对于风险的衡量与量化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资料来规范管理人员对风险程度的把握,所以建立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的意义重大。保险经营本来就是以大数法则为依据,公司的产品设计都是建立在对风险的有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风险的评估出现了差错必然会导致保险公司经营上的过失。如果有了完善的风险资料数据库,就能够很好的了解风险的大小程度,能直观的反应风险的大小,克服决策者由于社会经历、专业知识及观点的不同而带来的不同的评判标准,这也有利于产品的设计的有效性。如果保险公司见的数据资源能够共享则可以达到多赢的效果,通过被保险人过去的投保经历能够更加真实的了解其风险状况。而在理赔是也能够避免重复保险而获得的额外补偿,也能降低社会道德风险。
4.风险的解决和处理
风险的处理方法有风险的规避、风险的分散、风险的自留和损失控制。风险规避是通过风险预测预知风险,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使公司免受风险的影响。但是,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规避的,当风险无法预测时,则不能采取风险规避这种事前行为。风险分散主要是指增加自己的产品品种来减少因为产品单一而引发的风险,以及保险资金投资时增加投资种类来分散风险。但是分散投资不是万能的,只能解决因为风险集中而产生的问题。风险自留也称为风险承担,是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动承担风险,即指一个企业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这是在自己企业有经济实力时才可以运用的方案,一般小型保险公司不提倡使用。4损失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在风险发生后减轻损失的程度。损失可以克服风险回避的种种局限性,当风险无法规避时就得采用损失控制的方法,尽量减少公司损失,来稳定公司的经营。
5.风险的管理的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由于风险性质的可变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阶段性以及风险管理技术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因此,需要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所以,我们把风险管理视为一个周而复始的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同时还要考虑与整体管理目标是否一致以及具体实施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处理步骤以外,还应该加强对新的保险从业人员的选择,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险知识,减少因为从业人员的无知而导致的风险。当然对保险市场秩序的管理也是必要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的风险管理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中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具体的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解决保险公司的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冰.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分析[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年第02期
一、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现状
1.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不强。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未纳入保险企业管理,保险经营还处于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状态;总体经营比较粗放,直接开拓市场的各基层经营单位没有把风险管理作为常规的工作来抓,即使发现了风险事故,也未尽力处理,而是把风险责任上交。
2.关注显性风险管理,忽视隐性风险管理。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由于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数量,忽视质量。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以当地市场的保费量(市场份额)为依据,保险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保费地位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把市场占比作为主要经营指标之一,这种没有兼顾质的基础上的量导致业务品质低下,风险因素增多。第二,保险公司的经营以抢占市场份额为主要目的,对产品风险的评估控制重视不足。第三,价格制定上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屡禁不止,由此引发财务风险和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第四,在发展的战略方针上,存在保险决策和经营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及保险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注重不够,这样势必导致对影响长远发展的风险因素考虑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设上,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还很薄弱,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形成。
3.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一是保险公司一般都忽视对公众信用风险的管理,没有认真研究因恶性竞争而引起的欺诈、误导等严重缺乏公信力的行为对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保险公司面对同业的恶性竞争,对如何发挥同业组织的作用来规范共同的市场行为,形成有序的竞争局面重视不够;三是对保险中介的风险管理严重失衡,部分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同业组织的自律公约,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合作展业,忽视或不能对中介组织进行风险管控;四是缺乏对保险欺诈和误导进行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险欺诈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保险误导给展业带来的操作困难日益严重,由此对应的管控措施却尤为不力。
4.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忽视人力资本风险管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凸现人才供应的脱节,由此引发同业挖角现象十分严重。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不考虑人才素质、业务品质、展业习惯和队伍结构,更不考虑竞争主体间队伍的相对稳定,导致保险公司间矛盾重重,也培养了一批专靠跳槽为生的业务员队伍,出现一批市场跳蚤。他们的行为表现在市场操作过程中本身就是风险源。
5.注重财务报表静态分析管理,忽视操作过程动态风险管控。当前保险公司一般所进行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经营分析主要是事后静态地评价达标情况,对不达标机构和指标缺少预防硬措施,也没有月度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由于有些风险管理指标无法量化,年初下达计划指标任务时也没有把风险管控作为关键指标;直接拓展业务的各级机构对应关键指标而制定的关键行动计划也主要是围绕关键指标的达成而进行。这些管理行为导致操作过程动态管控不力,如保费现金流的管理,应收管理人为的呆账、赖账现象时有发生。
6.没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很多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没有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及防灾防损管理部门,即使有这种机构的存在,其人力财力物力配备也严重不足。对于风险管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门,而稽核的技术力量又相当薄弱,无法应对风险管理。
7.缺少针对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管理的专门政策。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一些基层保险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盲目或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业非理性竞争手段更加隐蔽,主要通过合同外口头承诺、系统外违规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围来争取业务,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积聚,特别是渗透经营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耗蚀了行业利益,损害了保险业形象,加重了影响偿付能力的潜在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严。如有的基层公司执行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有的营销员未在规定时间将投保资料和保费交公司,有的公司数据来源不规范,上下级机构之间销售和财务数据不一致等,这些现象导致和积累了经营风险。
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1.经营主体自身潜在的道德风险导致习惯性的风险行为发生。保险公司为达到经营目标,违反市场规律和有关制度,为获得短期利益而对长期利益的损害是保险公司主要的道德风险,而导致这类道德风险的原因与保险公司实行的绩效考核办法有密切关系。因传统绩效考评办法中经营指标的份量大,会导致业绩冲动而潜在着道德风险。同时,行业非理性竞争必然让公司间的道德风险增加,这种看似个人行为导致的经营风险,其真正的症结却是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抑制机制的缺位。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这种层级过多、管控不力导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全面的风险管理环境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受到很多环境因素或“软因素”,具体包括行业文化、管理风格等的影响,其中行业文化尤为突出。文化因子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影响呈倍数作用,先进的行业风险管理文化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滞后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缩小作用也是呈倍数作用,如果从环境的角度去思考、去探索,往往能找到问题的答案。因此风险管理不仅需要从组织、流程、技术等方面去改进和完善,还需要从文化等环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经营。而当前整个行业都在急功近利地对市场进行破坏性开采,没有进行行业的风险环境培育。
三、强化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1.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风险。保险公司应全面推行资金收付转账结算,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银行结算工具,尽可能减少使用现金,防范化解现金交易风险。一是要把禁止业务员经手客户现金的规定纳入公司内控制度和业务处理流程,向社会和客户进行宣传倡导,并在柜面建设、账户开立、POS机设置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引导客户通过采取上门临柜、刷卡、柜员机转账、银行柜台交现或转账等多种方式与保险公司实现资金收付的直接结算。二是动员客户本人到营业柜台办理缴交、退保和赔款领取手续,或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2.推广见费出单制度。见费出单是指先收费,后生成并出具保单。目前寿险公司普遍采用了见费出单制度,但产险公司一直通过应收来推动业务发展,导致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各产险公司应对当前通行的先出单后收款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尤其对于分散型业务应按下述基本流程进行处理:客户投保——预核保——生成投保及缴费信息提示书——客户凭信息提示书缴清保单——公司凭缴费凭据生成并出具保单及发票。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指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将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
(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风险识别应从风险源、受损标的、危害及危险因素四个方面入手:
1.通过风险源的识别可以分析出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风险,通常包括物质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技术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金融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它们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来自外部,我们称之为非保险风险;
2.通过风险标的的识别可以认识到保险公司的主要受损标的是金融资产还是人力资本;
3.通过识别各个经营环节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可以明确保险公司的销售、承保、定价、理赔及投资风险与危害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风险造成的最大危害就是企业破产,除此之外,风险还会使保险公司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蒙受损失或丧失额外收益,这种结果也是保险公司的危害;
4.从危险因素入手,保险公司可以结合保险经营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承保风险主要来自于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以及在外部环境作用下可保条件弱化的影响日益严重;定价风险的产生主要是违背了保险定价的基本原则,使费率水平不能弥补保险人支付的赔款及营业费用,以及合理预期利润的需要;理赔风险产生了保险理赔过程,包括审核单证,委托理赔人,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理赔人员素质,通融赔付五个方面可能造成损失;投资风险来自于违背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投资后形成的金融资产组合结构的风险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其中利率风险的影响最大;销售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内部经营影响不大。
(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法包括损失控制和损失融资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帮助保险公司回避风险防止损失,在发生损失时努力减少风险对损失的负面影响。保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可以根据各环节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风险控制方法,普遍适用的方法是损失防范和损失减少,这一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风险也适用损失防范和损失减少的风险控制方法,这一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险合同的限制性条款的使用。保险公司风险融资方法的目的是为保险公司的损失支付赔偿金,并承担损失的财务后果。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方法包括再保险转移和非再保险转移两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转移就是由再保险公司承诺承担损失带来的财务负担,保险公司非再保险转移就是风险的接受人不是法律注册的再保险人,保险公司遭受损失后由其他机构承担财务后果。保险公司的风险融资决策大多数是自留风险与转移风险在不同程度上的结合。自留风险的条件是保险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承受与风险相关的最大可能损失,足够的能力是指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的偿付能力。如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低或没有控制能力,保险公司就选择转移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如果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强,保险公司就选择自留风险(内部经营风险)。较高的额外费用或交易成本会增加保险公司选择自留风险的可能,但如果风险接受方提供的服务更有效率,使转移风险的成本比自留风险更低,保险公司将会选择转移风险。自留决策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基本的权衡:一是由于增加自留风险所带来的收益,二是由于更大风险从而不确定性增加所带来的期望成本。保险公司最佳的自留风险与再保险转移决策是:将可以合理预测的损失自留,将那些可能很严重地影响偿付能力的损失进行再保险,对拥有足够分散化的股票持有人的保险公司,无论是再保险转移还是非再保险转移都不可能减少资本的机会成本,转移风险要想增加保险公司价值,就必须能够增加期望现金流。再保险转移对保险公司期望现金流的影响包括两方面:通过支付附加保费减少期望现金流,通过减少保险服务成本、减少筹措新资金的可能性、减少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及减少期望税收增加期望现金流。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最后的步骤就是对风险管理决策进行监控与评价,实施完整的综合风险管理,主要包括:1.保险公司必须解决集中控制和分散操作之间的关系,规模庞大组织分散的保险公司的办法是损失控制由当地部门分散处理,损失融资由总公司集中处理,并且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活动是一种综合功能,应当在董事会层次进行监督和协调;2.监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决策的手段是信息管理,它包括风险交流、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报告及成本分摊系统;3.可以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得到所有必要的服务来实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4.评价风险管理决策的核心是衡量决策的效果,通常的证据是损失比率的趋势,由于很多综合风险管理措施都是一种长期活动,因此对风险管理决策的评价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风险成本是另一个常见的评价标准,保险公司的风险成本包括因为风险和不确定性所必须支付的一切费用,不仅包括直接成本而且包括间接成本。
二、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我国寿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主要表现
1.我国寿险公司业务核保不完善,承保风险还很突出,主要是重业务发展轻业务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现象还很突出;核保制度不健全,核保管理不完善;核保人员素质差;核保队伍建设不足;道德风险日益严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欺骗或隐瞒已存在的某种风险或故意编造保险事故的现象经常发生。
2.我国寿险公司费率管理存在问题,定价风险也很严重,主要是费率厘订过于标准化,不符合实际情况;费率管理高度统一,不利于引导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费率审批手续繁琐,不适应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费率执行过程中费率监管弱化,恶性削价竞争较为严重。
3.我国寿险公司利差损风险将长期存在,主要因为盲目追求业务规模,经营体制上的弊端,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风险因素在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改变。
4.我国寿险公司投资风险表现突出,主要原因是历史形成的呆账严重,违规资金运用的问题仍然存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于狭窄,新的寿险产品过于强调投资收益存在引发投保人信用危机的可能,这些风险导致了我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普遍不足的局面。
(二)我国产险公司内部经营风险主要表现
1.我国产险公司保费增长过快的表外风险严重,主要是我国产险基层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业务员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领导追求任期内的业绩不采取长期的风险控制措施。
2.我国产险公司的资产风险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资产总量高速增长但结构不合理,隐藏泡沫,增长方式原始,高效益资产所占比重甚小。同时由于资本经营机制不规范,造成的资金结构风险也很突出,主要是资产结构配置不合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机会成本浪费现象严重,表现在经营机构的设置方面尤为明显,而且缺乏明确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对资本市场及投资渠道的调研论证缺乏科学性,投资决策的制定长官意志明显。
3.我国产险公司的核保核赔制度也不完善,承保理赔风险表现突出。主要是违反授权规定的承保理赔权限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的现象仍然存在,违反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盲目签单承保的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保险法》及监管规定违规支付手续费的问题也很突出,业务中的逆选择及过度承保风险一直存在,夸大虚构保险事故进行保险骗赔的案件数量和金额都呈现急速上升的趋势,保险理赔人员的素质不高甚至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各种人情赔款等都会增加产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4.我国产险公司的信用风险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应收保费越来越多,单证领用管理混乱,再保险知识缺乏造成分保不能摊回的风险。
三、提高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针对保险公司可以控制和主动防范的内部经营风险采取的措施
1.加强资产风险的管理,建立宏观及微观风险管理模式,形成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召开风险管理会议,将资产风险管理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开发使用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利用VAR风险分析模型进行资产风险分析。
2.完善核保制度控制承保风险,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展业与管理同步的经营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制定与利润相关的考核指标,并把这些指标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核保制度,加强核保管理,科学设定核保权限,将核保质量同核保人员经济利益挂钩;提高核保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考核;改善核保条件,提高核保技术,提升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水平。
3.强化费率管理避免定价风险,建立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险种的业务规模、经营期限、风险程度、技术要求,实施不同的费率管理办法,分别实行标准费率、审批费率、报备费率和自由费率;建立并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体现地域差别、被保险人差别、保险人差别;建立并实行费率稽查制度,尽快延伸保监会各地监管机构,合理确定稽查要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抓紧建立费率管理法规体系,使其能够适合现阶段保险业务发展的要求并覆盖费率管理的各个方面及各个环节。
4.加强道德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应提高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人承保质量的评估体系,建立和强化理赔报案制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
(二)针对保险公司不能控制只能化解的外部环境风险采取的措施
1.经营者要从单纯地追求业务规模、市场份额转变到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同时要改革目前的一级法人核算体制,对分支公司实行子公司化经营,使其经营结果直接与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2.要加快培养人才,在短时间内培养一批懂寿险、懂经营、懂管理的经营者,按人寿保险自身的内在规律去经营管理寿险公司。
3.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低预定利率、非利率敏感型产品及资产管理型产品,大力发展保障型的产品,提高保险公司盈利水平。
4.实行财务再保险,提高风险转移的效率,扩大可保风险的范围并将风险直接转嫁到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来增强承保能力。
5.强化内部资金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增强时间效益意识和资金运用成本意识,采用先进的资金管理手段,提高资金收益率。
6.强化业务管理,严格核保核赔,提高业务质量,防范和控制风险,从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中提高直接盈利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精简队伍,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间接盈利水平;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减少环节,集中管理,提高效益,增加费差益去化解利差损。
7.积极推动长期寿险业务的再保险实施,并对以前高预订利率业务采取措施鼓励退保或转保。
残车折归不当,加重被保险人责任
单方规定管辖法院,限制被保险人选择权
降低施救等费用的法定最高限额标准
任意设置拒赔和合同解除条款
点评意见
问题:单方规定先向第三方索赔
点评:投保车辆因第三者责任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可以要求第三者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选择向谁要求赔偿是被保险人的权利。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先行向第三方索赔,限制了被保险人直接从保险人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同时,强制被保险人提起诉讼,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自愿原则,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责任。
1.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不强。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未纳入保险企业管理,保险经营还处于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状态;总体经营比较粗放,直接开拓市场的各基层经营单位没有把风险管理作为常规的工作来抓,即使发现了风险事故,也未尽力处理,而是把风险责任上交。
2.关注显性风险管理,忽视隐性风险管理。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由于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数量,忽视质量。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以当地市场的保费量(市场份额)为依据,保险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保费地位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把市场占比作为主要经营指标之一,这种没有兼顾质的基础上的量导致业务品质低下,风险因素增多。第二,保险公司的经营以抢占市场份额为主要目的,对产品风险的评估控制重视不足。第三,价格制定上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屡禁不止,由此引发财务风险和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第四,在发展的战略方针上,存在保险决策和经营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及保险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注重不够,这样势必导致对影响长远发展的风险因素考虑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设上,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还很薄弱,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形成。
3.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一是保险公司一般都忽视对公众信用风险的管理,没有认真研究因恶性竞争而引起的欺诈、误导等严重缺乏公信力的行为对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保险公司面对同业的恶性竞争,对如何发挥同业组织的作用来规范共同的市场行为,形成有序的竞争局面重视不够;三是对保险中介的风险管理严重失衡,部分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同业组织的自律公约,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合作展业,忽视或不能对中介组织进行风险管控;四是缺乏对保险欺诈和误导进行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险欺诈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保险误导给展业带来的操作困难日益严重,由此对应的管控措施却尤为不力。
4.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忽视人力资本风险管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凸现人才供应的脱节,由此引发同业挖角现象十分严重。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不考虑人才素质、业务品质、展业习惯和队伍结构,更不考虑竞争主体间队伍的相对稳定,导致保险公司间矛盾重重,也培养了一批专靠跳槽为生的业务员队伍,出现一批市场跳蚤。他们的行为表现在市场操作过程中本身就是风险源。
5.注重财务报表静态分析管理,忽视操作过程动态风险管控。当前保险公司一般所进行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经营分析主要是事后静态地评价达标情况,对不达标机构和指标缺少预防硬措施,也没有月度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由于有些风险管理指标无法量化,年初下达计划指标任务时也没有把风险管控作为关键指标;直接拓展业务的各级机构对应关键指标而制定的关键行动计划也主要是围绕关键指标的达成而进行。这些管理行为导致操作过程动态管控不力,如保费现金流的管理,应收管理人为的呆账、赖账现象时有发生。
6.没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很多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没有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及防灾防损管理部门,即使有这种机构的存在,其人力财力物力配备也严重不足。对于风险管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门,而稽核的技术力量又相当薄弱,无法应对风险管理。
7.缺少针对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管理的专门政策。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一些基层保险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盲目或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业非理性竞争手段更加隐蔽,主要通过合同外口头承诺、系统外违规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围来争取业务,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积聚,特别是渗透经营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耗蚀了行业利益,损害了保险业形象,加重了影响偿付能力的潜在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严。如有的基层公司执行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有的营销员未在规定时间将投保资料和保费交公司,有的公司数据来源不规范,上下级机构之间销售和财务数据不一致等,这些现象导致和积累了经营风险。
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1.经营主体自身潜在的道德风险导致习惯性的风险行为发生。保险公司为达到经营目标,违反市场规律和有关制度,为获得短期利益而对长期利益的损害是保险公司主要的道德风险,而导致这类道德风险的原因与保险公司实行的绩效考核办法有密切关系。因传统绩效考评办法中经营指标的份量大,会导致业绩冲动而潜在着道德风险。同时,行业非理性竞争必然让公司间的道德风险增加,这种看似个人行为导致的经营风险,其真正的症结却是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抑制机制的缺位。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这种层级过多、管控不力导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全面的风险管理环境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受到很多环境因素或“软因素”,具体包括行业文化、管理风格等的影响,其中行业文化尤为突出。文化因子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影响呈倍数作用,先进的行业风险管理文化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滞后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缩小作用也是呈倍数作用,如果从环境的角度去思考、去探索,往往能找到问题的答案。因此风险管理不仅需要从组织、流程、技术等方面去改进和完善,还需要从文化等环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经营。而当前整个行业都在急功近利地对市场进行
破坏性开采,没有进行行业的风险环境培育。
三、强化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1.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风险。保险公司应全面推行资金收付转账结算,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银行结算工具,尽可能减少使用现金,防范化解现金交易风险。一是要把禁止业务员经手客户现金的规定纳入公司内控制度和业务处理流程,向社会和客户进行宣传倡导,并在柜面建设、账户开立、POS机设置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引导客户通过采取上门临柜、刷卡、柜员机转账、银行柜台交现或转账等多种方式与保险公司实现资金收付的直接结算。二是动员客户本人到营业柜台办理缴交、退保和赔款领取手续,或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2.推广见费出单制度。见费出单是指先收费,后生成并出具保单。目前寿险公司普遍采用了见费出单制度,但产险公司一直通过应收来推动业务发展,导致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各产险公司应对当前通行的先出单后收款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尤其对于分散型业务应按下述基本流程进行处理:客户投保――预核保――生成投保及缴费信息提示书――客户凭信息提示书缴清保单――公司凭缴费凭据生成并出具保单及发票。
1.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不强。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未纳入保险企业管理,保险经营还处于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状态;总体经营比较粗放,直接开拓市场的各基层经营单位没有把风险管理作为常规的工作来抓,即使发现了风险事故,也未尽力处理,而是把风险责任上交。
2.关注显性风险管理,忽视隐性风险管理。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由于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数量,忽视质量。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以当地市场的保费量(市场份额)为依据,保险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保费地位的过分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保险公司把市场占比作为主要经营指标之一,这种没有兼顾质的基础上的量导致业务品质低下,风险因素增多。第二,保险公司的经营以抢占市场份额为主要目的,对产品风险的评估控制重视不足。第三,价格制定上以低价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屡禁不止,由此引发财务风险和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道德风险。第四,在发展的战略方针上,存在保险决策和经营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及保险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注重不够,这样势必导致对影响长远发展的风险因素考虑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设上,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还很薄弱,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形成。
3.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一是保险公司一般都忽视对公众信用风险的管理,没有认真研究因恶性竞争而引起的欺诈、误导等严重缺乏公信力的行为对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保险公司面对同业的恶性竞争,对如何发挥同业组织的作用来规范共同的市场行为,形成有序的竞争局面重视不够;三是对保险中介的风险管理严重失衡,部分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同业组织的自律公约,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合作展业,忽视或不能对中介组织进行风险管控;四是缺乏对保险欺诈和误导进行风险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险欺诈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保险误导给展业带来的操作困难日益严重,由此对应的管控措施却尤为不力。
4.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忽视人力资本风险管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凸现人才供应的脱节,由此引发同业挖角现象十分严重。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不考虑人才素质、业务品质、展业习惯和队伍结构,更不考虑竞争主体间队伍的相对稳定,导致保险公司间矛盾重重,也培养了一批专靠跳槽为生的业务员队伍,出现一批市场跳蚤。他们的行为表现在市场操作过程中本身就是风险源。
5.注重财务报表静态分析管理,忽视操作过程动态风险管控。当前保险公司一般所进行的月度经营分析、季度经营分析主要是事后静态地评价达标情况,对不达标机构和指标缺少预防硬措施,也没有月度的风险管理评价报告;由于有些风险管理指标无法量化,年初下达计划指标任务时也没有把风险管控作为关键指标;直接拓展业务的各级机构对应关键指标而制定的关键行动计划也主要是围绕关键指标的达成而进行。这些管理行为导致操作过程动态管控不力,如保费现金流的管理,应收管理人为的呆账、赖账现象时有发生。
6.没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很多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没有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及防灾防损管理部门,即使有这种机构的存在,其人力财力物力配备也严重不足。对于风险管理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门,而稽核的技术力量又相当薄弱,无法应对风险管理。
7.缺少针对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管理的专门政策。当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一些基层保险公司违背市场规律,盲目或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同业非理性竞争手段更加隐蔽,主要通过合同外口头承诺、系统外违规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围来争取业务,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积聚,特别是渗透经营中的商业贿赂问题耗蚀了行业利益,损害了保险业形象,加重了影响偿付能力的潜在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严。如有的基层公司执行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有的营销员未在规定时间将投保资料和保费交公司,有的公司数据来源不规范,上下级机构之间销售和财务数据不一致等,这些现象导致和积累了经营风险。
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
1.经营主体自身潜在的道德风险导致习惯性的风险行为发生。保险公司为达到经营目标,违反市场规律和有关制度,为获得短期利益而对长期利益的损害是保险公司主要的道德风险,而导致这类道德风险的原因与保险公司实行的绩效考核办法有密切关系。因传统绩效考评办法中经营指标的份量大,会导致业绩冲动而潜在着道德风险。同时,行业非理性竞争必然让公司间的道德风险增加,这种看似个人行为导致的经营风险,其真正的症结却是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抑制机制的缺位。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这种层级过多、管控不力导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全面的风险管理环境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受到很多环境因素或“软因素”,具体包括行业文化、管理风格等的影响,其中行业文化尤为突出。文化因子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影响呈倍数作用,先进的行业风险管理文化在风险管理过程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滞后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风险管理效能的缩小作用也是呈倍数作用,如果从环境的角度去思考、去探索,往往能找到问题的答案。因此风险管理不仅需要从组织、流程、技术等方面去改进和完善,还需要从文化等环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经营。而当前整个行业都在急功近利地对市场进行
破坏性开采,没有进行行业的风险环境培育。
三、强化操作风险管理的对策
1.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风险。保险公司应全面推行资金收付转账结算,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银行结算工具,尽可能减少使用现金,防范化解现金交易风险。一是要把禁止业务员经手客户现金的规定纳入公司内控制度和业务处理流程,向社会和客户进行宣传倡导,并在柜面建设、账户开立、POS机设置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引导客户通过采取上门临柜、刷卡、柜员机转账、银行柜台交现或转账等多种方式与保险公司实现资金收付的直接结算。二是动员客户本人到营业柜台办理缴交、退保和赔款领取手续,或通过转账方式结算。
2.推广见费出单制度。见费出单是指先收费,后生成并出具保单。目前寿险公司普遍采用了见费出单制度,但产险公司一直通过应收来推动业务发展,导致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各产险公司应对当前通行的先出单后收款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尤其对于分散型业务应按下述基本流程进行处理:客户投保——预核保——生成投保及缴费信息提示书——客户凭信息提示书缴清保单——公司凭缴费凭据生成并出具保单及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