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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经营风险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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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财产保险公司的典型业务是商业性质的财产风险的经营,其自身的经营内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维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较高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要面对许多风险,加之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使得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也变得更加复杂。因此,能否处理好潜在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至关重要。同时,近几年我国的财产保险行业经营风险因素有着显著的增加趋势,如果财产保险公司无法很好的处理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就会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加强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提高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具有积极的意义。

2.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主要类型

2.1管理缺陷造成的经营风险

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主要的部分是由于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动下造成的,然而,形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管理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监管和内部管理体系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由于管理缺陷导致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财产保险的定价不足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导致这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财产保险行业的高度行业竞争以及保险公司的精算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些原因的共同左右造成了财产保险行业的定价不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不足导致的经营风险,其主要特点是保险的定价较正常水平明显偏低,造成了保险的实际收入根本无法对风险产生很好的覆盖,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入不敷出,对其经济效益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次,由于分保造成的经营风险。分保主要是指财产保险公司为了有效的降低其经营风险,并且扩大其风险的承受能力,选择再保险公司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经营风险。但是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侥幸心里,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投保进行风险划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分保措施,同时还对一些大型的保险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就直接承保。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给财产保险公司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一旦风险出现,就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失。

同时,由于严重灾害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仅仅包含着人为的影响因素,同时还有一些严重的地质灾害、重大疾病灾害以及严重人为事故等。而且根据对近几年来的统计,由重大灾情引起的风险在我国较为显著,例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这些严重的灾害都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对由于重大灾害引起的风险是无法消除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早的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重大灾害防范体系,并且将重大灾害作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风险进行考虑。

2.2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

在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中,由于其经营方式的原因造成了在整个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业务员直接与客户进行沟通,并且从客户得到尽可能多的风险信息,财产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则将重点放在对于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和运行效率上,他们所处的角度不同,对于保险风险信息的理解自然也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保的质量不高。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承保环节是最为关键的,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然而,由于目前保险承保领域复杂,而且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掌握的风险信息也较为有效,这就造成了业务人员在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承保一些质量较差的标的。这些质量较差的标的会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大增加,给保险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第二,财产理赔环节不规范。根据对目前财产保险行业理赔环节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理赔体系,对于财产损失的确定并不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为因素决定的。同时,由于在各个不同行业的理赔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士,造成了保险公司在整个的理赔环节处于被动的局面。而且,骨干人员的缺乏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伴随着保险行业的竞争也会逐渐加大,如果不对理赔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就会出现更大的违规操作行为。这些都会对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三,由于道德因素造成的经营风险。在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投标的相关人员在投保过程中道德因素造成的风险,主要指的是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一些关键性的风险因素进行隐瞒或者给出错误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欺诈和逆选择两种。

2.3资产结构造成的风险

在经过改革后的财产保险公司,经理人只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者而不是实际的所有者,这就会使得一些经营者淡化企业效益的概念,盲目的追求高回报率,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性。同时保险公司的激烈价格竞争也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业务量,违规放宽投保门槛,采取粗犷的额经营模式,造成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同时也给自己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

3.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承保与核保制度建设。首先,财产保险公司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核保制度。结合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投保产品的特征,选择不同的核保方式对投保产品进行核保。而且在核保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投保产品的适应人群、保险费用、合同细则、生效时间等信息。通过严格的核保制度能够有效的降低保险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及早建立健全承保和核保制度,并且不断强化核保相关人员的素质。

(2)正确对待市场竞争,合理确定保险价格。尽管面临着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保险公司还需要真正的认识到价格风险在其经营过程中的影响。要通过对自身产品的合理定位,确定合理的保险价格,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道德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加强在保险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

4.结束语

加强保险经济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研究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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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物的具有一定经营风险的商业经营活动。人寿保险公司要保证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客户权益的保障,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承诺,谨慎的控制经营的风险,保证充足的赔偿能力;公司利益的维护,其实就是提高人寿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的收益。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要想获得高额的回报就一定要承担高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品种日益繁多。国内的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也在不断的拓宽,从长期以来的银行存款和国债拓宽到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未上市股权投资等,2013年 8 月 27 日,保监会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支持保险公司以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投资优先股等新型金融工具,以及进行养老实体、医疗机构等相关领域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另外,国务院正在研究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制度,对保险资产配置也是值得期待的利好。《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另外,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获得了审批。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分产品经营风险和资产经营风险两种。那么如何防控这些风险就成为寿险公司经营者的重点工作之一。人寿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从监管机构的角度

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可投资范围正在逐步放宽,每个资产细类的比例约束不论从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还是监管机构的监察稽核,任务都略显繁重。“市场越发达,比例监管越简化。”保监会需要加强保险资金的监管,包括各类资金运用的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另外,还有很多监管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非标资产的具体风险监控措施等。同时对于已经在实施的资金运用风险监测方面,资产的细分、指标的准确性保证、指标的精简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观念

人寿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经营企业,其集中了所有的投保者的风险,随着投保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就会随之扩大。这时就需要我们加强风险管理,合理的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健性。经营者要从企业的性质、特点和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方面,然后结合实际情况,找出经营的风险隐患,并分析和研究其防控措施,分析在风险发生以后会对个人和寿险公司造成何种危害等等,还要进行定期的业务分析,处理好风险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关系,以效益为中心促进业务发展,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三、增强条款管理,保证业务的条款质量

人寿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对于投保的条款要求精准度非常高,条款的精准与否,直接影响着保险的经营成果,所以,公司的条款制定,要统一执行,保证条款的周密性、科学性、准确性、预测性,保护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以及费率的统一和合理性。

1. 科学的设计保单。必须要科学的设计保单的各项条款,要考虑险种的面向人群,以及影响条款设计的各种风险因素等等,还要对各种产品的盈利能力进行模拟和推论,保证所设计产品的质量。

2.规范的销售保单。在人寿保险的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不能随意的更改或者销售保险,或者改变保险的责任以及收费等等,要保证条款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持续的完善保单。要对目前现存的条款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纠正,还要对正在经营的条款进行分析,,根据社会和经济的不同状况,精算各项险种的经营状况,防控风险的发生。

四、提高理赔和承保质量,加强核赔、核保的管理

要严格的执行保单的条款规定,严禁擅自更改或者指定条款内容;要建立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规定各级承保权限,管理好承保工作;对于高风险或者一次性承保金额较大的,要进行逐级上报审批,并集中力量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对于团体的业务要仔细的分析其特点和风险程度,以及承保的可行性等,单体业务也要了解投保人的家庭和经济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动机等等,无论业务的大小,都要做好风险的防范;在进行理赔工作时,也要建立逐级的负责制度,规定理赔的权限,防止道德风险;单证要设有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

五、实现寿险业务的统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在人寿保险行业,要对法人制度进行强化统一,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经营中的风险。要坚持各险种的开发统一,根据不同的险种,科学的进行分析和测算,确定产品的正确价格,与此同时还要对一些质量低劣、不规范、不符合时展的险种进行清理和整顿;还要统一精算系统和公司软件的开发与使用,还要坚持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做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保证风险识别和控制,形成一套科学、严格、规范的制度,促进寿险业的发展,控制经营中的风险。

六、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快速的决策和预测系统

在资金管理方面,寿险公司要从源头开始控制,减小管理的跨度。集中资金,强化统一管理的力度,同时调整资产的结构,做好资金的结构优化,提高资产的回报率,并且要保证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要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收集以及政策的研究和内部管理情况,了解寿险经营的特点和规律,并且以此为基础,做好准确快速的经营决策和市场的预测。

七、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角度

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对于实际的风险控制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经验丰富的投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已经有不少了,但是在保险公司迅速增加的大背景下显得比较稀缺,因此专业背景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公司需要在短时间内培养起一支风险管理的精兵来。风险管理人员不能只顾风控,要掌握投资业务、收益评估、资产配置、组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这样才能在做好投资风险管理的同时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八、人寿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角度

信息化时代,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至关重要,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持仓和交易数据,并且要及时、准确、完整的监测到每一个投资风险点,保险公司必须投入人力和物力建设好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这也是监管机构明确要求的。

总结

总之,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人寿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快速,现阶段已经成为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寿险业的发展,其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发展寿险业务、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就成为了经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只有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才能使寿险公司真正的做到高收益、高回报。

参考资料:

[1]邓丽英.论新形势下人寿保险的发展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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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风险分布不对称的特性,加剧担保公司经营的周期性波动

担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组合在合约期限的绝大部分时间可以通过利息收入(担保公司通过保费收入)获得预先约定的利润,但是,相对较小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会使信用组合遭受较大规模的损失。信用组合的收益是固定和有上限的,损失是变化的、没有下线的。信用风险的分布不仅不对称,而且偏离程度较高,具有肥尾(Fat-tailed)的特性。如下图:

信用组合的实际损失在75%的时间可能小于预期损失,甚至一个风险程度较高的信用组合,也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只遭受较小的实际损失。表现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周期中,投资项目的收益往往高于借贷利息成本,保证了信贷资金的还款动因和来源。另外,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通货膨胀也使得抵质押品的价格逐步上升,还款也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选择。在这样的短周期内,担保企业的收益与风险高度偏离,加上监管严重缺位,行业门槛低,准入、经营和风险管控都缺乏明确规则的外部环境下,担保行业成为风险资金的逐利对象。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商业担保企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是爆破式的增长,其间企业良莠不齐。

信用组合在遭受较大损失时,具有连带效应。在图中,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性在实际损失分布的组合中接近零的速度,远远快于它在信用组合损失分布中的速度。据统计,实际损失往往超过预期损失6~8个标准差。这是由于担保贷款组合中,个体贷款违约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宏观经济进入衰退周期时,投资收益低子借贷利息,抵押品的市场价值也随着通货紧缩大幅贬值,大部分的担保合约都面临违约风险。而在经济增长周期中进入担保市场的部分企业,仅仅是受周期性担保市场高收益的驱动,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提供担保的中小企业缺乏严格的筛选,也未配套担保后管理的系统方案,难以抵御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宣告破产,放大了社会信用风险。

二、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忽视内部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的上游环节是中小企业,下游环节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贷款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向担保公司提出信用保证申请。通过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任,分散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中介,发展需要上游环节的中小企业需求信号和下游环节的银行开拓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的需求意愿的传递。

在我国,处于中间环节的担保市场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处于两端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银行体系发展却极其缓慢,滞后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系统、担保市场和银行系统三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严重脱节。

在经济发展的周期中涌入的担保企业良莠不齐,部分不成熟的担保公司由于缺乏对信用市场历史数据的收集和对周期性经济波动的认识,担保费用的定价缺乏依据。为抢占市场份额,一味的降低担保费用定价。由于担保市场份额关系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分散程度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在经济增长周期中,鉴于发生大规模信贷违约的概率很低,低定价的担保费用在短期内仍然有利可图,因此一家担保公司降价也将引发其他担保公司的连锁反应,加剧市场的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担保费用收入与潜在风险定价间的敞口,也会成为担保公司转向其他市场寻租的潜在动因,滋生了为客户垫付购房首付款等变相的资金拆借业务以及投资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市场等,放大了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重营销而轻风险的发展导向,不仅表现在担保费用定价上,也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选择上。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专业人才贮备便成了担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最大瓶颈。担保公司在成立的初期人才构成中,多从银行业引进风险经理。但是风险经理相对传统的银行业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在担保公司高速扩张的阶段,新增的员工往往缺乏信用市场的工作经历,缺乏风险控制的理念,加上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违约风险较小的逐年麻痹,降低了对担保客户资质的审查、担保后信用风险的跟踪、业务流程风险的控制等风险监控要求。这都给担保公司在经济衰退周期中的风险抵御能力埋下了隐患。

三、国内担保行业缺乏成功的经营模式借鉴

国内的担保行业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的,担保企业都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经济周期。而且,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也在初建阶段,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严重匮乏。可以说,整个担保行业都处在探索成功经营模式的阶段。

1 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和银行业一样,信用风险的历史数据对担保行业是至关重要的,不仅决定担保费用的定价,也影响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同经济周期的经营导向等。在英美等国,担保市场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形成了一套以违约率、代偿率、损失率、收益率等指标为测算依据的成熟的量化数理模型,来评判担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在我国,担保市场起步较晚,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由于从建立到发展都处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中,未经历过经济衰退周期的考验,无法统计完整经济周期中的违约、损失等数据,无法建立量化的考评参数。担保公司也缺乏精确的市场预算来制定未来年度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的调整滞后于市场的变动,担保行业的整体发展处于市场的被动驱动。

2 缺乏正确反映担保企业运营的财务体系。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与传统行业差距较大,担保公司最大的收入来源是担保这项或有负债业务。在现有的会计制度中,或有负债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仅出现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难以考量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资产方最主要的构成是货币资金,但是由于担保业务往往需要一定比例的存款保证金,货币资金主要是保证金存款,既缺乏流动性,又已经与既定的或有负债风险挂钩,在该项或有负债业务未得以偿还的情况下,难以对担保公司的其他经营业务提供保障;保费收入和或有负债风险的实现时间不匹配,也影响财务报告年度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评价;以及对或有负债计提的坏账准备标准缺乏明确依据等等。现有的会计体系无法反映担保公司经营全貌,给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都带来困难。

四、与银行合作中处于弱势,无法实现风险的共担

银行是担保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合作伙伴,但是在合作过程中,银保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一方面担保合作并非是信贷资金的最优选择。银行

80%的利润来源于20%的优质大型客户,银行在优质客户上所获取的收益不仅包括贷款、存款、结算,还包括债券、外汇、理财咨询等衍生收益,而中小企业往往只有单一的贷款行为,正常情况下对银行的利益驱动不足。但在高速的经济增长周期中,由于流动性过剩,银行因存款增加被动寻求贷款出口,扩大信贷市场,担保合作才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在国内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属于高度垄断的行业,担保公司由于准入门槛低,近几年数量迅速增长,担保业务的市场是供大于求的。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中,与银行签订的风险合作协议并非实现风险共担,而是全额的风险转嫁。

由于风险转嫁在法律意义上是完整的,因此银行在对担保客户的调查中也产生了“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担保公司营销来的客户由担保公司行使代位贷前调查的结果。这样,在行政监管角色缺失的情况下,通过业务合作达到的市场监督也无法有效地进行。

对策探讨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律制度健全,并且在此基础上引导担保公司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担保费用定价,银行业也要承担起市场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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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险行业来讲,风险管理技术的是其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所以风险管理技术的水平也成了财产保险公司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目前,生活水平、教育水平以及人们对于自身财产的认识都在不断增加需求,相应产生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加剧了本行业的竞争。市场的严肃考核让财产保险公司不得不大力应用风险管理技术来维护和支持。因此能否有力的将风险管理技术应用到财产保险公司,对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概念

提及到风险的问题,总让人有一种岌岌可危的感觉,尤其对于一个公司来讲,风险的存在,涵盖了很多的商业内容在其中,因此,广义的风险多被大家概括为运营风险,或者说与其它部门的操作有关的内容。风险管理技术指的是通过对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然后以此为依据,进行一个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管理过程中潜在风险的过程。

二、风险的评估

通过对风险的了解,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讲,在进行风险管理技术应用的前期需要对整个财产保险公司或者对比较重要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管理是要从整个企业范围来衡量,并且根据衡量结果来确立风险管理的内容及范围。这样的评估模式,在实际操作方面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根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使其进行管理的内容能恰到好处。下面是具体评估内容:

1.监督。此处的监督是之审计方面的监督;大概内容是指通过内外部的审计部门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全方面多层次的审查,以借此来发现其中的风险存在情况或者发展问题。

2.问题评估。这一项是指公司在面对每一个业务流程的时候,确定基本的风险种类和风险存在的程度。这样的评估可以比较轻松的看到损失的内容和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的严重程度,因此,L险管理技术可以提出如何控制风险或者对于风险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关键风险。在一系列问题中,找出重中之重就意味着问题解决一半甚至以上。同样的道理,在风险中,找出关键的风险指标,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来完成对简单风险的指标监测和评估运营过程中的风险。

4.财务的波动性。一般最好的反应公司情况的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当然一个公司的收入波动可以更明显的表现评估内容,收入是在剔除市场和信用风险的影响下存在的,因此会轻易的把收入的波动归结为风险的存在。

5.因果关系。导致损失的原因有不同的原因,将每次的原因和风险结合起来,在获得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状况情况下,及时掌握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助于随后控制风险和防范。尽力使风险和原因的存在有科学依据的解释,在具有科学性的前提下,广泛运用于财产保险行业中。

三、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障碍

一定程度上来讲,财产保险公司从大方面是一个金融行业,因为经营内容的特殊,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一旦出现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就会放大十倍甚至更多。也就是说,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现阶段金融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说,合理的与风险管理技术应用是可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四、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框架

(一)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基本框架内容大概为一个金字塔的形状,将相对重要的内容放在金字塔的底部,这样每一个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都是紧密相连,即使有状况发生,也可以比较轻易的发现并以最快速度解决。

(二)风险管理的核心

主要是进行团队内的责任划分,清楚的明确问题的归属,才可以将风险管理技术尽可能的发挥作用。也可以确保在发生问题时不会互相推诿。同时要结合历史数据,通过分析等一系列问题客观谨慎的将数据存在问题形成一套完整报告,在此真实的信息基础上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的问题。

风险管理技术实施前,对于公司文化建设也要进行大面积的改进,并且要花费有效时间控制员工能力的发展。

(三)风险管理前景

随着财产保险行业对风险的认知,高层管理人员对于风险管理有更深一步的需求,保险公司的运营与风险的把控是有强烈的需求存在的。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风险管理有以下发展趋势:

1.对于风险管理的的存在,必须参与其中的是董事会成员或者高层管理人员。在这样的框架中,才能有效的保证风险管理技术实施时有一定的保障,不会或者尽可能的减少风险管理技术的预期效果。从以上的主体参与情况来说,由利益相关群体也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此产生影响。尤为重要的是监管部门的潜在意识,能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简单的资本充足管理或者滞后以后的问题发生,而错过企业的最好发展机会。

2.重视量化等方式的应用。对于传统的风险管理进行改进,重新听取专家的分析和建议,对于现阶段市场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分析内容等途径来完成对风险管理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风险相关技术的实施。在此情况下提高的风险管理技术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也提高了要求。

因此作为风险管理技术,其不断深入财产保险行业指日可待。同时风险文化的建设不断随着风险文化进行传播和深入。作为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技术也必须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企业文化当中去。由于风险的存在涉及到每一位员工,所以工作要做到细微细致。将风险管理明确的置于各项活动环节中,不定期的进行有成效的内部审计及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在恰当的时机行程已定的形式和风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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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发展现状

(一)非均衡市场的概述

非均衡理论强调预期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暗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即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信息是不完备的,搜集信息是要花费成本的,因此行为人的交易不可能完全是均衡的交易,非均衡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非均衡理论认为,市场是充满变化和不断调整的过程,无法确保每个企业家的行动均能增进市场协调。当市场过程中的经济主体彼此信息不对称时,必然行动计划不一致,从而导致非均衡。非均衡是潜在市场参与者所致,是市场过程的常态。

(二)我国非均衡金融市场的特点

1.利率管制。我国的存贷款利率总体上是受到管制的,在利率管制下,贷款利率不能揭示项目的风险,金融机构在不能根据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来定价其贷款的利率时,只能实行信贷配给,其结果就是一方面使银行系统的风险程度徒增,另一方面使银行信贷体系推动经济增长的效率降低,使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在匹配中出现不对称。

2.企业以间接融资为主。我国一直是将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作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金融市场上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企业融资结构的单一导致全社会投资杠杆比率很高,蕴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并且直接融资体系中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经营风险小的债券市场落后于股票市场,衍生市场发展滞后,品种单调。这种特殊的金融结构体系,使得金融市场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金融风险进一步向银行担保系统转移。

3.区域差异、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金融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区之间在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同时经济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的区域经济中,金融资源更多地集中在东部地区,金融效率进一步下降,另外,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农村金融发展的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末,全国经营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融资性担保贷款的不良率为0.8%,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但是,担保公司既是企业的债权人,又是贷款银行的债务人。在这双重的委托关系中,三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担保业的运营机制上看,担保公司单一的担保收入收益太低,无法弥补其风险成本,也就基本注定难以长足发展。因此,以担保作为主要运营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与银行、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关系,才能放大其投资担保收益。然而,实践中,经营状况较差的小型担保公司可能根本就无法获得银行授信,只能以自有资金运营,无法发挥担保公司应有的作用。

2011年,伴随着中小企业破产风潮的发生,担保业风险危机开始显现。其始现于福建厦门融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足高利贷而引发巨额坏账,随着危机的蔓延,厦门其他担保公司受到波及。国内几百家担保公司发现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操作的商业风险。这次风险危机的大爆发,给整个担保行业造成了难以修复的声誉风险,不少与担保公司合作的商业银行纷纷提高了合作门槛。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的商业风险及其成因

(一)自身违规经营风险

首先,部分担保公司资本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经营性担保公司而言,以资本金总额为主要构成的净资产额将直接影响到其商业担保的放大能力。按照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10倍。即,如果担保公司的资本不实,则其必将损害自身的商业经营能力,同时损害到被担保企业的利益。其次,担保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动用资本金从事贷款及高风险业务。甚至,有的担保公司背离主业,以高息吸收存款后再从事放贷业务之类的高风险经营活动。这是一种严重侵权的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必将引发难以弥补的声誉风险。再次,部分担保公司巧立名目,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本应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可按照动产质押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即,融资债务人给担保公司所交付的保证金,实际上是客户对担保公司的一种反担保措施。该类保证金的法律属性是特别动产(货币)质押,在设定该类质押担保后,担保公司应当专户管理,因为该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客户而不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客户存在债务清偿违约行为时,且担保公司履行了对债权人的代偿责任后,有权以该部分保证金(即反担保质押)行使优先受偿权。

(二)关联交易风险

经营性担保中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策动者和实施者一般是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又可以通过相关协议控制或身份控制对担保公司具有实质性影响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同时利用两者的关联关系,一方为被担保企业,一方为担保企业,从而套取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如担保公司的母公司,或家族性企业中夫妻或父子分别担任有关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形。这样会对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造成巨大的风险,并最终导致担保公司的信誉风险。

(三)被担保企业的违约和反担保清偿风险

当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事前调查,审核不严时,极易造成此类风险的发生。可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担保公司对被担保企业的保前审查并不能够深入彻底,同时对掌握被担保企业的保后信息缺乏有效的手段,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担保公司的代偿债务变成了实际财产损失,这类风险将严重损害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

其实,担保公司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政府的扶持和监管力度不够,被担保企业、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三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担保公司的收益与风险不平衡。如今由于担保公司的信誉危机,导致了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信用缺失,从而使担保公司的经营更加困难,如何缓解和控制担保公司的商业经营风险迫在眉睫。

非均衡市场下经营性担保公司商业风险控制措施

(一)进行业务创新解决风险收益不对称问题

1.突破担保方式增加权利质押。在开展担保业务时,可以灵活运用权利质押,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深入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农业、林业等领域中小企业和其他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扩展业务范围。同时,将银行理财产品、保单纳入质押范围,利用和典当行的合作,尝试银行不接受的可交易产品质押,出具有说服力的可行性报告,争取业务审批。

2.对接银行产品服务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相关人员透露,银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专项补偿机制。因此,担保公司可以建立一条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化业务专线。这样在对接银行服务时才能在银担危机的困境下较容易通过审批。但是要仔细甄别挑选客户对象,针对情况繁杂、良莠不齐的小微企业,一是要和银行金融机构联合,互相推荐;二是主动营销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各类园区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进行营销宣传,扩大业务量;三是寻找大客户的上下游企业,优中选优。

3.借鉴并推广河南的“厂商通”担保业务模式。“厂商通”业务是指集团财务公司作为贷款人对集团下游经销商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信贷资金专项用于经销商购买集团产品的非银行融资担保模式。这种模式可以节约融资成本,担保公司从调查到出具担保函往往不超过一周;同时,反担保措施简便,主要的反担保措施是经销商夫妻双方自然人、三户经销商法人联保;双方都实行优惠的担保费率。

业务的创新开辟了担保公司非银行融资担保新的市场领域,一方面实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缓解了当前银担关系的紧张,融资成本高涨的局面。

(二)联合重组并加大实力共建银担合作新途径

单个担保公司较难解决银担的商业风险危机。在这种形势下,可以将多家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融合起来,建立一个综合性融资服务园区,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这样做可以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积极整合财政资金、银行、证券和信托等金融资金、民间资金、担保资金,有力发挥各个市场主体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动性和参与性,集合金融资源和政策资源,以实现多方的共赢。

这种新途径服务优势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担保、引进风险投资等多种手段,可以为该区域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通过汇聚一大批银行分支机构、担保公司和投融资服务机构,将该园区的融资效应呈几何倍数放大,集群效应凸显;三是通过园区的融资优势和集群效应,大力发挥企业孵化器和助推器作用,可以吸引一批高科技企业、优势企业入驻,从而培育上市企业,扶持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三)政府扶持与监管并行

1.制定有利于经营性担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议结合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修改完善《担保法》,使其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尽快出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法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制度,财务的内控制度,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分担,维权和自律、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促进担保公司有序和健康发展。

2.继续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担保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承担一定公共职能,风险高、收费低、难覆盖成本。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大对担保公司资金、税收等方面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低收费、再担保业务、监督管理系统和小额贷款担保等方面的财政支持,逐步实现三年营业税免征的制度化,从而实现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对担保机构业务开展设计反担保抵(质)押登记问题,登记机关要提供方便。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要对担保公司平等开放。

3.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信用记录、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与查询系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系统,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担保公司试点,逐步建立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提高在保和拟保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在保项目风险预警系统,对在保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在动态中控制受保企业风险。为及时了解担保业务发展情况,建议逐步建立担保公司统计制度和备案、年检制度,要求担保机构定期提供报表,为政策提供依据。

4.建立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力监管体制。落实【2009】7号文件精神,继续履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职责,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部门沟通协调机构,及时发现并解决担保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加强监督,保证有关政策的出台与贯彻到位。

参考文献:

1.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用担保业跟踪研究报告[R].2012(5)

2.刘仁武.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中的非均衡与风险防范[D].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

3.王兵.论信息非均衡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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