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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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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建议

篇1

荆州水务集团在1998年开始尝试向周边集镇供水,城区至纪南镇供水干管于当年开始供水,当时的供水范围仅仅局限于镇区。2008年底水务集团会同规划设计院对荆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做了研究规划,项目从2009年正式启动,现将荆州市实施城乡供水化的构想及实施情况分述如下,与同行探讨。

1、城乡供水一体化整体规划

1.1规划区域 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列入了荆州市给水专业远期规划。荆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主要解决以下区域:荆州区下属的李埠、太湖、八岭、马山、川店、纪南、郢城;沙市区下属岑河、观音垱、锣场、关沮、联合、窑湾、省江北农场,项目涉及14乡镇198村,受益人口480008人。

1.2供水状况 荆州市中心城区的供水企业为荆州水务集团,下辖五座净水厂,日供水能力71.5万立方米。规划最高日用水量82.0万吨/日,含周边集镇区域用水10万吨/日,供水量有保障。

乡镇自来水厂现有6座净水厂,水厂水源取自地下水,供水工艺简单,供水规模不大,供水范围为镇区内,且由于环境的污染,水源水质变差,供水工艺简单,设备陈旧老化,管理水平低下,供水水质及供水的保障性不能有效保证。

村级供水设施为上世纪80年代建设,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建设。深井水加水塔供应,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由于供水水质超标,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明,没有资金投入维修养护等原因,现已全部倒闭报废。

农村分散式供水设施主要是农户简压井,普遍铁锰含量、耗氧量、细菌学指标超标,水质不安全的。

2、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思路

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特点,为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顺利实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一级管理和二级管理想结合的管理模式。水务集团对乡镇供水服务站实行一级管理,乡镇供水服务站对下属单位及居民实行二级管理。一级(城区—集镇)供水主管及相关配套设施由水务集团负责;二级供水管网(集镇—村组)及相关附属构筑物由各镇区与水利局共同建设,近两年来已基本完成或已列入建设计划。

2.1项目建设内容 (1)一级供水管线(城区—集镇)。结合个村镇的分布情况,采用城市管网延伸分8个片区进行供水。由水务集团与集镇负责建设;(2)城郊配套建设改造管道。为满足乡镇的正常供水要求,保证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后整个管网的正常运行,对城郊东方大道等8条供水干管进行改造,由水务集团建设;(3)二级管网(集镇—农户)。二级管网(集镇—农户)由各镇区与水利局共同建设,近两年来已基本完成或已列入建设计划。

3、项目实施情况

3.1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

由于资金上的原因,荆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直进展缓慢,主要因为一级管网建设成本过高,现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区域大都是多年前通过地方与水务集团共同建设完成一级管网,最初也仅只为集镇供水,近两年由集镇与水利局利用农村水改资金建设完成二级管网后,实现该区域的供水一体化。

至2011年底,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范围内,纪南镇、关沮、锣场、观音垱、岑河等5个乡镇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郢城镇、立新、联合、窑湾等4个乡镇部分实现一体化供水。

3.2荆州市实施供水一体化的基本模式

(1)项目资金来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涉及的资金较大,主要涉及的是两块内容:一级管网(市区——集镇)及加压泵站,二级管网(集镇——村组——农户)。一级管网建设一般由集镇与水务集团协商,议定双方出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水务集团通常出资占到80%—100%,水务集团出资部分多为商业贷款和国家相关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二级管网建设资金由水利部门牵头,利用水利口的国家安全饮水资金,向镇区及农户筹集部分资金,共同建设。

(2)管理模式。水务集团对于已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区域实行一级管理和二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一级管理,实行一级供水的由水务集团所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如郢城镇、关沮、立新、联合、窑湾供水管理由水务集团就近的营业所管理,其人员、经费、资产全部纳入市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

二级管理,不属一级管理的乡镇设立隶属于镇乡管理的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供水企业或机构,水务集团以批发价的形式向镇供水企业售水,镇供水企业再向区域内单位、居民零售自来水。实行二级管理的供水区域,由镇供水企业负责各自区域内管网的维护、改造、连网,做好与供水主管网的衔接。市水务集团为主投入建设的二级管网也委托各镇(街道)供水企业或机构实施运营、维护和管理。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有纪南镇、锣场、观音垱、岑河等4个集镇。

供水的具体经营管理可引入市场机制、成立供水经营机构进行组织实施。

(3)水价体制。荆州市的供水价格目前为城乡统一价格,执行的是政府定价,居民水价为1.956元/吨(包含各类代收费用)。自来水批发价格目前政府尚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根据相关文件,城市排水管道未延伸到的地域可不收取排污费,通过向政府请示,批发价中暂未收取0.8元的排污费。

4、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4.1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是一项系统性的公用工程,牵涉到规划、建设、水利、市物价、各镇区、开发区、公路及水务集团等很多部门。荆州市的城乡供水一体化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领导,水利、水务集团、乡镇等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领导;工作中各部门往往沟通缺乏,单从自身利益出发,造成衔接不上的问题;资金不能统筹安排,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4.2资金上存在较大缺口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涉及资金量大,二级管网(集镇——农户)建设有水利口的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扶持,乡镇、农户可自筹一部分,资金可基本解决。一级管网(市区——集镇)由于管线长、资金量大,水务集团仅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单纯市场化运作有很大困难,主要由于一次性投入大,初期水量收益也有限,造成项目缺期内没有效益。财政资金对城乡供水一体化也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水务集团由于的资金原因不会主动推动。

4.3镇区水厂权属问题是阻碍项目实施的一个大问题 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区域内尚有不少集镇有一些小型供水企业,如太湖农场、李埠镇、八岭镇等,这些小水厂所有制层次不一,资产结构复杂。虽然这些厂的供水模式管理成本高,资源浪费严重,水质经常不能达标,部分小水厂甚至也经营困难。但这些厂由于资主产结构复杂,它们往往并不支持实施城乡供水一体,成为很大的障碍。

篇2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的国家之一。解决这一问题的路径有很多,但是要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建设的一体化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年来,寿光市紧紧围绕建设“城乡一体均衡寿光”,坚持建设精品化、管理高效化、城乡一体化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管理,走出了一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一、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现有模式

(一)以全域规划引领城乡一体化建设

寿光市首先在规划理念上进行了创新,把规划布局一体化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龙头。在城乡规划中,寿光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突破城市抓城市、农村抓农村的传统做法,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着眼于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实行城乡发展统一规划和管理,先后编制完善了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城乡一体发展的各项规划,把市域内每一块土地都纳入规划范畴,全市14处镇街道和975个行政村的新一轮规划及村镇居民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实现了城乡规划的全覆盖。

(二)中心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三位一体建设

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带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此,寿光市按照“一河两片、跨河发展”的思路,科学布局城市空间,加速城市向东、向南扩张,初步形成了“东西并起、跨河而立”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格局。打破“小地块规划、小区域建设”的传统模式,按照成片规划、组团开发的思路,根据城市功能定位,科学布局了弥河新区、城南片区等七大片区,把每一个片区作为整体,实行统一规划、拆迁、开发,实现了由填空式建设向集约式开发的转变。

以小城镇为纽带,以点带面驱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好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与中心城市建设形成良性互动,还可以增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力和集聚力。近年来,寿光按照小城市的发展定位,加快小城镇提升步伐,提高建设档次,努力实现“中心城市带动,群星环绕发展”。同时,创新小城镇建设融资机制,引导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以农村社区为主体,全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推动迁村并点,可节约农村土地资源、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寿光市按照统一规划、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同步配套的原则,采取土地挂钩、城中村改造、村企共建三种模式,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集中居住,加快实现农民市民化、生活现代化。

(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城乡道路一体化。在抓好城区道路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城区道路向镇村延伸,对城镇的主要通道改造升级,建立起以城区为中心、覆盖周边900平方公里的“15分钟生活圈”。

供水、热力燃气一体化。为了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寿光市实施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城市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供水覆盖率达71%。科学编制了热力燃气专项规划,组织实施了城东、城北、城南热源厂建设、晨鸣热电厂低温循环水改造及供热管网“汽改水”工程,积极推进中石油泰青威管线寿光支线及“村村通”天然气工程,全面推进热力、燃气向镇村延伸,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为93%,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为68%。

污水处理一体化。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个,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9个。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初步建成了遍布城乡的污水处理体系。

二、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一体化规划水平不高

实现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首先要以规划为统领。目前,部分镇缺乏小城镇控制性详规和迁村并点规划,许多小城镇的重要地段和建筑物规划设计与总体规划设计不协调,迁村并点形成的中心村、中心社区在选址、基础设施等方面缺乏规划设计,还有部分镇对就地翻建和新建房屋没有适当控制。缺乏人文理念,不关注自身发展特色,“千村一面”的现象突出。

(二) 科学合理的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由政府投资占主导,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直接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低。相对单一的投融资主体使得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虽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总体来说,还没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

(三) “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政策难以有效落实

在推进中心村、中心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执行的“挂钩试点”指标有限且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单纯依靠开发商垫资或村民预付款的方式很难满足楼房建设的资金需求,致使有些工程开工难,进展缓慢,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影响了迁村并点的积极性。

(四) 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

政府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相对较少,城乡在设施共享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共享上,仍然有差异。特别是公益性基础设施普遍规模小、标准低,部分镇区人口规模偏小,资源配置未能有效发挥,对周围地区的辐射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均衡,影响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五) 城乡建设用地紧张

由于国家实行从严从紧的建设用地供应政策。用地指标过紧,导致土地供需的矛盾已日益显现,可使用的用地指标与实际用地需求缺口较大,有许多较好的项目不能及时建设。

三、寿光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可行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

制订覆盖全市城乡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修订完善中心城区、小城镇和农村社区总体规划,启动镇域产业空间布局、防汛排涝、城市消防和交通等各类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规划编制,注重各规划间的衔接,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空间发展,构建由主城区向外辐射,重点镇、卫星镇布局合理、有机衔接、功能完善的区域化空间结构。

(二)建立功能完善的小城镇体系

小城镇是统筹城乡的节点,是接受中心城市辐射发展的载体。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小城镇道路、电力、生态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小城镇违法建筑拆除、垃圾集中清运、日常卫生保洁和植树绿化,创造整洁有序的环境。同时,积极开展强镇扩权工作,赋予小城镇充分的发展和管理权,把规划建设、投资管理、公共事业、资源利用、财税工商等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镇级,赋予小城镇与完成任务相匹配的权限和资源。

(三)建立布局合理的农村社区体系

农村社区是城镇服务体系的延伸,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应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为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向基层延伸搭建起高效平台。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出发,逐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推进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土地整理、旧村改造结合起来,借助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农民向社区中心村和镇区聚集,改变空间布局,逐步减少行政村、自然村,促进以社区为居住中心的形态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有吸引力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形成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便捷的服务和更舒适的生活。

参考文献:

[1]洪运.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土地市场,2008(07).

篇3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效果与改进建议

2.1实施效果

一是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2005~2013年解决氟超标人口0.53万,污染水影响人口10.33万,其他饮水问题人口0.84万,使11.70万人用上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自来水,降低了水介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饮水工程直接入户,用水方便程度提高,解放了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三是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等得到广泛应用,缩小了城乡差距。

篇4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2007年十七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明确提出;再到2012年党十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标志着我国城乡关系已进入了国家战略主导下的“以城带乡”阶段。国家在战略上对城乡关系的认识由“城乡分治”、“大力推进城市化”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发展一体化阶段。城乡关系转变为阜阳市城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加快推进阜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的龙头作用,从引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一、阜阳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总体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修编情况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随着阜阳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领导越来越重视城乡规划工作,阜阳市城市规划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在城市规划区内现已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相辅相成的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成果体系。临泉县、颍上、阜南已率先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太和县、界首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正在进行中。小城镇规划工作进一步深化。在阜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市域交通沿线90%以上的集镇编制完成集镇总体规划,各个县市区新编制完成30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

2.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情况

阜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阜阳市拆除违法建设暂行规定》、《阜阳市私人建房审批办法》、《小街巷建设项目审批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阜阳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市的道路。

3.城乡规划的实施成效

在城乡各类规划指导下,阜阳市城镇化水平、城市规模、人居环境显著提高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初步显现;颍上、临泉、阜南、太和及界首市等4县1市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二、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长期以来城乡分割传统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城乡经济发展上的差距。由于受体制、机制的约束,城市、农村在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上不平等。城市聚集了各类城乡资源要素,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而农村只是廉价提供土地、农产品和劳动力等基础性资源,大量的收益最终落在了城市,从而导致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特征还很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差距。由于资金投入上的“城市偏向”和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化现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越来越快,而农村道路、交通、通讯、水利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村集中供水、排污、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配套性和共享性差,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三、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1.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对于我市城乡规划重视的差距和乡村规划滞后的问题。政府要抓紧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文件”,切实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推进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改变旧的城乡关系,将城市和乡村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城乡一体化市场的建立和基础设施网络化的建设,赋予城市和乡村同等的发展机会。

2.制定科学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

一是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体制。为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建议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以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建设。组建阜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形成 “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审查、强化监督”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二是努力实现规划满覆盖。开展农村地区规划研究,形成城、镇、村构成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开展阜阳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以抓社会主义美好农村规划为重点,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三是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为保证空间布局、资源调控、工业集中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形成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

3.坚持区域中心城市、中等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并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4.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城乡均衡的社会事业发展机制。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二是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四是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特色产业科技示范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途径

1.加强中心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把阜阳建设成为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强大的中心城镇是带动阜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提升阜阳区域竞争力的核心。中心城市是市域经济活动的核心。完善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构建城乡经济中枢、技术支撑点及文化创新高地,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有着决定性意义。

2.加快加强工业发展,壮大第二产业,为城镇化提供经济支持。工业化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发动机,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工业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也是城市化的主要动力。坚持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按照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优化升级、优势行业突出、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协调推进、发展模式转型的战略要求,主攻外向,激活内源,紧紧抓住煤炭开发的机遇,着力培育新的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运行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产业信息化和现代物流业为促进手段,重点围绕煤电、煤化工、机电、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工业聚集区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使之成为有效转化剩余劳动力的基地。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4.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一是围绕社会主义美好新村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农业龙头向基地和农户辐射,服务业向生产生活靠拢,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加快构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强要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劳务输出,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

5.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繁荣城乡经济。城镇人口的扩张需要有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才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力,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阜阳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是:着眼于苏鲁豫皖边际地区10万平方公里,5000万人口的大城镇围空区,充分利用阜阳市区位居中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实施大商贸战略,形成大区域商贸中心城镇。

6.通过制度创新,支持城镇化进程

篇5

苏州以较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高的城乡文明程度、较完善的城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使城乡一体化水平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构建以城乡一体化为宗旨的城乡利益协调机制。改革实践中,苏州市政府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按照集约、智能、低碳、生态和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制定城乡一体的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以及跨部门综合办公室,改变“管城的不管乡、管乡的不管城”的二元管理体制,使土地利用、城镇布局、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专项规划有机融合、协调一致。

健全以“三集中”为特征的城乡利益生成机制。目前,苏州建设用地占陆地面积已超过40%,从生态和宜居角度看,粗放式增量扩张的路子难以为继。为此,苏州通过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即“三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和农业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规模效益,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形成以“三置换”为导向的城乡利益交换机制。在改革过程中,苏州积极引导农户把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社区住房,即“三置换”,并参照市场原则,形成利益交换机制。通过该机制,最大限度地使农民摆脱土地、农村住房、集体资产的牵A,提升农村资源的“动能”。

建立以服务均等化为内涵的城乡利益保障机制。目前,苏州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体系;已建立起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已实现城乡低保、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三大并轨”,成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

二、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在上述所分析的“三集中”所涉及的产权中,除置换后的房屋产权完整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所有权均表现为“权能”不足。这就使得农民手中的“股权证”,仅有表决权和分红权,不能抵押、担保和转让,没有“用脚投票”的权力,存在较大的“委托―”风险,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使“集中”的效率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合作组织治理低效。截至2013年底,苏州共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村均集体收入达到650万元。然而,调查显示,这些合作组织也存在着诸多的发展桎梏,如分红水平不高,分红收入占家庭收入比重太低,影响了合作社凝聚力;超过90%的合作社经营管理层与村“两委”有叠合,这种叠合虽在短期内可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执行力,但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合作社成长,导致治理结构虚置,形成新的“政社不分”,制约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镇社区管理不够健全。目前,苏州镇域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15万~30万之间,经济总量堪比内地县级市。虽然苏州正试点“区镇合一”,但其仅限于将开发区经济管理职能与镇的社会管理职能合并,并未真正突破“镇”建制束缚。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失地农民为主的新型社区大量涌现,大量撤并村进驻同一社区。这一方面会导致新型社区自治与撤并前村民自治在衔接方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原村集体财产在分割、继承、管理等方面出现较多的管理漏洞。

三、深化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明晰产权归属,顺畅产权交易,是确保农民权益,发展农业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在“确权”的基础上,赋予其抵押和担保的权能,并在此基础上,可探索性地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一方面主要是允许农村产权在村镇内部的有偿转让以及在资产市场上的有效交易,确保农民手中的土地及相关资产能够实现其应有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对于零碎的产权,可在健全保障的基础上促使农村产权适当集中,以此促进资源能够集聚在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手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借助市场的力量,可以激活各农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进而有效推进城乡一体化。

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这方面可借鉴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通过大力发展基于家庭农场的农业合作社来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营能力。对此,可结合苏州实际,建议重点扶植和培育千亩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并适时出台《家庭农场法规》,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相应良好的法制、税收、资金、装备等条件,并规定家庭农场承租经营期不宜少于10年,适时推动家庭农场之间的专业合作。同时,要理顺家庭农地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关系,即家庭农场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日常管理,而合作社主要负责加工、技术和服务等,努力形成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并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将土地(林地)招标给家庭农场耕种,努力探索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有效路径。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快城乡一体融合步伐。据统计,2013年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为2156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分别为64.23%、21.16%、7.61%和7.0%。在此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市场决定,一般而言,只能通过长期的教育投资慢慢转化为农民现实收入增长;对于家庭经营性收入,政府可通过采取加快城镇化步伐,拓宽农民经营内涵,提高种植、养殖平均经营规模等方式,多管齐下地实现经营性收入的快步增长;对于财产性收入,政府可通过政策规定和审计督查等方式,确保农民合作组织能将当年盈利的60%用于分红和返还社员,确实提升农民福祉。同时,为避免失地农民“上楼万事愁”,所有新型社区都应提供良好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等,以此构建社区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农民收入获得能力和现代社会适应能力,加快城乡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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