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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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英国把安全培训当作安全生产的最基础的工作。工地上一切人员都要经过安全培训。英国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具体包括施工员、项目监理、安全监督者、雇主、承包商以及自主经营者。此处的自主经营者指的是在英国建筑业中,有一种从业者是自我雇佣,这一类人员被归为自主经营者。另外,一些特定的对象还需要接受特殊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上岗的、更换了新工种的、年轻的从业人员、雇主代表、需要更新技术的从业人员等。尤其对于需要技术更新的从业人员,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以保证其从业者及时掌握新技术、新信息,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安全生产形势。这些都体现了安全教育培训的全员性的特点。
(2)英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机构英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建筑工会培训中心。授课队伍由各类专家组成,培训工作常年不断进行。这些专家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背景。建筑工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授课,这样使得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组织,有实效,提高了受训人员的自觉性。培训工作常年不断进行,保证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长期性。
(3)英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费用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承建商负责,规定其数额要占利润的1%,同时要及时足额交付建筑工会培训中心。这是雇主出钱,工会负责实施,组织对雇员职业健康方面的培训。由于英国良好的法制建设,承建商对于费用的支出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缴纳的,并且对数额也做了一定的规定,使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遇到阻碍,这也是最基本的保证。
(4)英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对于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是本文的研究重点。针对英国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手段先进,形象生动。英国建筑工会培训中心的专家授课,除了采用先进的设备,重要的是对工人的培训极富趣味性和艺术性。授课的专家不仅告诉工人正确或错误的做法,而且还告知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既讲了规程,又讲了科学,使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空洞的说教收效甚微,一味地被动接受是很难将知识记牢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的。2)启发式教学,注重效果。为便于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师和学员处于平等地位。每次课程结束前,教师会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测试,每人都有考题,或自己答,或学员讨论,或学员与教师讨论,形式各异,气氛活跃。这样的方式使得学员能够融入到整个培训的过程中,不再是一个应试的培训,让每个学员树立起“我要安全”的意识,而不是“要你安全”。英国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所采取的方式无疑给每个学员创造了更多的主动性。内容上不再生搬硬套,更重要的是让学员明白原因。方式上既保持了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优点(即要对教育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这样来验证学习的效果),同时还注重了学员的参与性,形式的多样性,使得安全教育培训不再枯燥。
2.分析及建议
我国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及不容乐观的安全现状,让我们看到除了管理制度的缺陷之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不足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英国安全教育培训的发展模式给我国建筑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我们可以结合我国自身特有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及文化背景,从中得到一些借鉴。
(1)加强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监督安全教育培训要有组织地层次性地开展。不仅仅是针对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更重要的一层是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层的安全意识、安全文明行为、安全管理思想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否能很好的进行。英国对于企业管理层的要求非常严格。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监督制度使得每一个管理层都必须有着较强的安全管理思想。我国现有的施工企业中管理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呈现出应付差事的现象。管理层惯有的思想认为自己不需要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对此,在对企业管理层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平时的监督中,要求要高,所对应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健全。管理层在安全文明行为上要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例如凡是进入施工场地,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应强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我国的建筑从业者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了主力军。但由于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意识,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近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农民工的伤亡数目占了很大比例。另外,由于农民工工作的流动性,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往往不会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再加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这也给很多施工企业带来了可乘之机。从英国安全教育培训的特点分析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改善上述问题。首先,要让他们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培训中,首先要加强思想的培训。这也是英国安全教育培训中所体现的知其所以然。其次,要注重方式。比如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只有台上老师讲,没有台下互动。学员就会感到枯燥无味,所以老师讲课的方式要有所改变,要更注重生动。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另外针对施工现场地点的局限性,可以加强远程安全培训,比如开发国家安全培训网和有关行业网络学习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最后,农民工的流动性造成施工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不是很重视,可以采取像英国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规定,企业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进行教育培训。采取农民工的登记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培训的备案性。
(3)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的改革我国现有的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往往是施工企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采取的是简单的培训,进而是“师傅带徒弟”的模式。这样造成了安全教育培训的不正规和缺乏组织性。此外,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尽量避免这一费用的支出。所以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可以考虑从施工企业转到一定的单位组织。这样可以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更具有组织性和规范性。
(4)强化我国建筑行业协会的功能英国的建筑业协会在英国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建筑业协会负责会员企业的员工培训。协会根据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的特点选择有效或者编制适合的培训教材,组织会员企业的学习培训。我国也可以从这个方面借鉴。我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都存在着建筑行业协会。他们的存在和发展不能忽视,应该强化他们在安全教育培训这一工作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组织性和专业性,同时作为建筑行业协会也应该注重与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逐步形成和教育的紧密联系。这样才能保证像英国建筑业协会那样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发挥作用。
一、建筑安全现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程度不断增大,而施工人员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批农民工参加施工,在发现建筑业的兴旺,能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一个大市场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这些农民工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建筑施工旺季及农忙时节,这部分工人一边搞建筑,一边想着家里的农活,一心两用,由于他们安全常识、安全意识较差,加上企业安全教育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跟不上,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威胁。我们强烈的感觉到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紧迫感、必要性、重要性。
除此之外,建筑业速猛发展,也已从传统而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取而代之的是如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物料提升机械等越来越高的机械化操作,而我们操作者的安全技术素质能否适应?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建筑业伤亡事故全国排列第三位,如何控制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是我们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建设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必须要“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尤其是施工企业,更需要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阐明了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达到的以下要求:(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这些知识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只有掌握了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心中有数。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二、对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想法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多个领域和部门,贯穿了计划、实施、评估(检查)、改进等几个子过程的PDCA循环系统。
(一)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尽可能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成立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教学、考试、发证等一系列的安全培训制度,每半年根据从业人员的现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工作,加强对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对新招工人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制定计划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二)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企业必须依据年度承接任务的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主要的内容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通用安全知识培训
1、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
2、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3、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第二部分:专项安全知识培训
4、岗位安全培训;
5、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
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培训对象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如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对象和时间确定后,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还应对培训的经费作出概算,这也是确保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的物质保障。
(三) 企业必须有一批合格的教师队伍
在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机构和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必须有一批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及身体素质的教师队伍。要求每一位教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要有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精通所学科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到严以自律,善于待人,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
(四)建立有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目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讲,学员听", "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的传统手段,收效甚微。采取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大范围开展培训势在必行。
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趣味性的原则,建议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小手册,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现场的技能专项教育与培训适用于专门的工种,如井架、龙门架操作人员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等。
另外,班组班前活动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
(五)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
分阶段的专项培训一般分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退场阶段,首先在工程开工前针对作业流程和分类对整个项目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和一般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的分布制定培训计划。
(六)建立考核制度
考核是评价培训效果的重要环节,依据考核结果,可以评定员工接受培训的认知的程度和采用的教育与培训方式的适宜程度,也是改进安全与培训效果的重要输入信息。
(七)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
通过建立培训档案,在整体上对培训的人员的安全素质作必要的跟踪和综合评估,在招收员工时可以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作为是否录用或发放安全上岗证的重要依据。培训档案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完成培训档案录入、培训档案查询、个人安全素质评价、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综合评价。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教育是指对从业者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以人为本,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是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重要核心,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趋于高层化、复杂化,建筑安全形势面临严峻的挑战。建筑业既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容量大,吸纳的农民工已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主力军,建筑业的兴旺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大市场。相对来说,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技能较低,在安全事故中往往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建筑业成为了安全事故高发产业。因此,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十分重要。
1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现状
据统计,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85%,他们主要从事第一线的施工作业。因此,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筑业农民工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1.1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
我国建筑企业的改革已经逐渐演变成管理型企业,而施工现场生产工人则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他们中大多数是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农民工大量涌入建筑工地,在给建筑业带来生机和力量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问题。
1.2文化素质较低
我国虽然施行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在农村,因受条件限制,受教育的年限和质量远不如城镇,有的人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有半数以上的农民工未参加过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镰刀就拿起灰刀,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1.3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
当前,建筑施工第一线的各工种绝大部分由农民工承担操作。招聘的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安全。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全套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导致农民工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从我国近年来的伤亡事故统计情况来看,农民工的伤亡人数占建筑业伤亡人数的85%以上,是建筑业伤亡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建筑业伤亡事故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受害者与肇事者基本源于同一个群体。
1.4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提供劳务分包的单位,多数属于乡镇建筑企业,在这些队伍中,有些经营者安全观念淡薄、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农民工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大多数是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
1.5农民工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认知缺陷。对劳动对象、生产环境、工具使用和工作步骤方法等认识不全面。对设计或设置的防护设施和使用的施工机具的性能、工作原理、适用环境缺乏认识,导致违规操作或不当使用,造成不安全行为;对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不了解,不能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相关支护措施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身在隐患之中而浑然不知,对事故的预见性和隐患的认识能力差。二是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农民工需求层次低,使他们形成干一天活挣一天钱的思想,认为事故隐患不一定都会导致事故,这种侥幸心理降低了对自身安全的防范。三是专业技能不强,缺乏系统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有冒险蛮干的情况等。
2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管理的现状
2.1农民工培训的方式
2.1.1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要求而进行的,每年一般是1~2次,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较少涉及到普工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对新出台的法律、规范的宣传贯彻。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下,这类培训带有强制性,是建筑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
2.1.2社会力量办学。各地区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建筑业的需要,开设职业技能技术人员的短期培训班。由于学校的教学人员专业素质较好,教学较为规范,故参训人员能较好地获得相应理论知识并确保专业水平。
2.1.3企业自身组织的培训。企业的培训是以三级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为主,核心内容是企业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2.2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培训模式为安全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部门培训力量有限,上岗作业人员无法普遍得到培训,特别是在施工高峰期,造成无证上岗现象较多。二是部分技能培训考试走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三是培训体制没有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对落后,缺少专门进行技术服务培训的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对此方面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3加强农民工教育培训与管理的措施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根据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较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少,但勤劳、朴实、能吃苦耐劳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的教育培训。
3.1企业应加强岗前安全培训
施工生产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应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企业管理者应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
3.2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
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可以组建劳务培训公司,建筑业协会牵头,与施工企业联合,招聘骨干教师,依法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程,然后经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3.3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一是引导组建培训中介机构,既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二是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检。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四是与劳动部门联系,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将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统一培训管理,保证其有序流动。
4结语
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不断提高认识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使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者:赵艳 吴耀伟 单位: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就建筑施工行业而言,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比如,复杂化的施工技术,较低的机械化程度,多露天与高处作业,风险性较大,属于高危行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教育。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存在各种问题,急需要多角度、多层次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规范自身操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防护水平,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1.1缺乏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形式化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没有全方位分析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没有对施工人员及时进行针对性地教育,流于形式,导致施工人员已有的综合素质无法满足当下建筑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大部分施工人员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加上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也没有放在重要位置,尤其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没有投入一定的施工成本,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施工人员大都不具备必要的职业素养,安全技术水平低下,尤其是那些新进场、转换工种的农民,在没有接受任何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就直接上岗作业,而特种施工人员也没有持证上岗,不清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经常违规操作,加上建筑行业本身属于高危行业,极大地提高了安全事故发生率。
1.2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单一化
就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在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指定培训、集中培训是其采用的主要培训方法,没有根据企业职工、农民工各方面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系统化地培训,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已有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同时,由于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单一化,施工人员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不高,并没有意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加上人员流动较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也无法落到实处。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基本素养参差不齐
企业职工、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核心对象。在企业职工人员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较多,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较强的安全意识与接受能力。施工企业只需要结合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在严格考核之后获取岗位资格,大都具有必要的职业素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施工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等。但随着城市化进程日渐加快,建筑行业处于迅猛发展中,建筑建设规模日渐扩大,需要更多的施工人员。随之,农民工人数不断增加。他们大都接受的教育程度较低,不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低下,不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不能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大大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成本。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2.1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个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地区发展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而建筑施工企业要全方位分析各方面情况,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将其落到实处。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该部门管理者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健全已有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符合新时期发展客观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制定可行的责任制,明确不同岗位在施工中的安全教育责任,将其落到实处,避免形式化,促使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教育培训中,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具备必要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操作。
2.2制定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施工企业要全方位分析各方面情况,制定可行的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指导思想,使其和施工企业已有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针保持一致,并将所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作为硬性指标之一,将安全教育放在核心位置,有针对性地培训施工人员,比如,进行必要的通用安全知识培训,引导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施工企业自身已制定的操作规程培训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属于所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降低施工中各岗位安全事故发生率,为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好铺垫。
2.3优化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在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特别是现代培训方法,优化利用多媒体技术等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在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中,必须坚持“易懂、易记、易操作”的原则,要优化利用多媒体技术集文字、图片、音像等于一体的特点,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示安全施工方面的知识,激发施工人员参与的兴趣,刺激施工人员感官,使其留下直观印象,进一步提高培训效率与质量。并给施工人员发放图文并茂的施工安全知识手册,通过不同途径,比如,合理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施工人员掌握情况,开展班组班会,进一步补充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将重心放在安全知识常识、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向施工人员列举一些典型的伤亡事故案例,明确施工安全教育目标,让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当日施工中各环节存在的危险源,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加以解决。每天施工结束之后,班组长都要组织该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安全讲评,促使每位施工人员都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2.4健全已有的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考评机制
在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对施工人员、培训者进行综合、客观地评价,要结合不同岗位特点,构建科学化的培训规范标准,制定可行的培训达标细则,明各个培训环节的具体培训内容,通过不同途径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比如,民意测评、听课,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考评得分需要记入到培训师的个人考评档案中,也是是否继续聘用他们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此外,还要采用教与考分离的方法,施工企业可以根据不同岗位需求,以社会市场为导向,构建可行的施工安全教育试题库,由专业人员统一出题考试,确保试题更加标准化,更具针对性,还能动态监测培训师已有的教学水平,要进行必要的跟踪调查,随时了解施工人员在培训之后安全工作、防护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的整体质量,对企业职工、农民工进行更加科学、合理地安全教育培训。
3结语
总而言之,在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充分意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将其放在核心位置,落到实处,要深入每位施工人员的内心,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此过程中,施工企业要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大安全施工宣传力度,健全已有的施工安全教育制度,采用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培训方法,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强化他们的安全综合素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人人重视、懂得安全”,降低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各生产环节顺利进行,减少施工成本,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
作者:王旭 单位: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中心
参考文献:
[1]黄锦.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现状浅析及应对措施探讨[J].安徽建筑,2014(04).
[2]季定珠.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现状与对策[J].建筑安全,2015(02).
作为高危行业,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研究,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一线农民工未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对安全知识不了解,对现场安全隐患辨识不了,没有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总结起来有这么几点:一是刚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总觉的建筑工地干活跟农活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出体力,看一看别人就会,总是“初出牛犊不怕虎”蛮干、粗干;二是一些农民工,自以为“艺高人胆大”,不懂装懂,违章作业,抛自身安全于九霄云外;三是一些农民农闲时,出来打打零工,不打算长期干建筑行业,只是打游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激情不高,思想不重视;四是有的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欠缺,责任心差,对农民工培训教育、安全交底不到位,一味追求所谓效益,对安全教育培训不投入等,使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个人安全行为的范围和特征缺乏基本了解,对于开展生产建设埋下安全隐患。
对于上面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怎样积极应对建筑业蓬勃发展、农民工数量激增与安全事故逐年递减要求,如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极。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 应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制,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1.1 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系统培训行业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2 突出重点,区分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以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为标准来区分培训对象,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例如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木工、瓦工、砼工及搅拌机、打夯机、调直机等施工机具针对专职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3 督促建筑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规模建立动态的专业培训教育制度。如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土方坍塌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1.4 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制度。应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动态监管。
2 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跟踪监督,加大巡查频次,提高政府监管职能。
2.1 督查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实情况。对于刚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建筑施工现场的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
2.2 随机抽查施工企业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阶段性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培训不及时或未开展安全培训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补课。
2.3 对于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政府安全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农民工统一进行培训。
3 科学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应优先聘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的具体实际,定期检验学习培训成果,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与评先创优相结合,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与文明工地的评选挂钩,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业校的考核指标。
4 立足实际,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培育壮大专业劳务队伍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要形成合力,联动起来,开展好行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笔者所在的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些比较有效的方法:结合本区域实际,区分重点对象,分阶段动态对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普法教育,做到园区建筑工地安全培训教育全员覆盖。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监理企业共同努力,园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该群体安全教育培训虽然能分批分时段进行,但培训时段的设置不够灵活,缺乏弹性,时常会跟日常确实紧要的工作相冲突,会挤不出时间来接受再教育。而且该群体工作岗位分布大江南北,需要返回企业注册地受训,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塔吊司机、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不可能连续数天脱岗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难理解,若培训内容单一,讲解内容缺乏深度,参与培训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教育,想再次参与培训的热情、自觉性就会明显降低,培训工作极有可能陷入“走过场”。如“三类人员”中各自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侧重点肯定不相同,像项目负责人来说,经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合日常项目管理经验,就基本不需要继续深化对一般的法律法规的重复解读,可能更需要一些比较前沿的项目管理经验、富有创新的施工技术和行之有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实施经验总结,等等。但这些若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讲,就又会显得略超前了,与实际岗位不配套,对安全管控帮助不大。所以不切实考虑需求,不细分专业,而实施培训教材相同,培训内容相同,培训学时相同,且采用统一集中授课的方式,虽然培训组织工作简单了,但培训效果出不来。
3.培训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参加培训的人员知识需求不尽相同,但要按照材与培训大纲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确实勉为其难。另外,师资人员选择局限性较大,有经验、标准与政策解读能力强、善于授课的专家或学者很忙,不愿来。更多的授课老师是遵循教学大纲,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完成给予的教学任务,很难有互动沟通,加上标准理解不统一,缺乏权威性,疑义之处得不到解答。
二、第二类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跟踪监管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中也单列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虽然安全费用提取有总体额度要求,但涉及单列的项目支出没有测算相应的比例。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为2.0%,但涉及具体项目支出比重不明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更加乐意增加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往往会忽视人员安全培训经费的落实,会更注重眼前可见、短期利益,而往往不会注重潜在的安全效益。
2.教育实施情况缺乏监督,从业人员呈现“被教育”趋势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自律完成,反映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台账来体现。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受岗前安全教育与未完成年度安全培训的情况相当普遍,到工程后期装饰装修阶段,受教育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一些列入教育台账中的受教育者,也纯粹只完成了签字流程,没有切实受到培训,变成虚假记录,成了“被教育”对象。也恰好迎合了部分监督人员“轻现场、重台账”的检查作风。
3.群体流动性太强,很难实施系统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普遍来自偏远农村,一些人员今日放下锄头,明日就到现场上工,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缘由,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穿插作业、流水作业、农民工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存在,“半工半耕”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农民难以完成向职业工人的彻底转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4.实施教育培训缺乏有效载体,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讲评活动等常规性教育活动通常由区域(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来完成,教育者基本由公司分管工程管理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构成,授课场所基本局限于现场食堂或会议室。因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者综合素质不优秀,缺乏教育培训实施平台,教育成效如何,也无从评价,基本只停留在安全台账的记录上。
三、第一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创建合理、弹性的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紧扣企业经营活动,立足于培训实效,可以根据培训对象集中受训难、难以脱产学习等客观情况,创建视频课件进行网络远程授课,同步由指纹考勤改为实施网上脸谱视频考勤系统,教育学时允许间断累加。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借助网络优势,让安全再教育更趋灵活,也可以较好地纠正“代教育”现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由于受教对象需求不同,根据现有材与大纲,短期内要做到内容细化,贴近需求,确有难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有时间也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来做此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针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再培训内容,可以委托资质机构或权威专家对现有在实施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解读,编制配套的可视化、形象化的教学课件,让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组建一支权威性较强的专业队伍,创建统一免费的网络答疑平台
若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滞后,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对现有的标准、规范理解不统一,解读不权威,不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轻率宣贯实施,轻则带来财物损失,重则造成生命殒落。这里,我们可以参照招投标市场领域的专家库的建立模式,充分吸纳安全研究领域权威的专家或学者,更可通过一套流程来筛选出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现场型专家加入,组建一支权威型、现场型的授课队伍。也可以依托网站同步建立统一免费的答疑平台,实现有效的互动解答,让安全条款尽可能无疑义,实施起来更畅行。
四、第二类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一类群体由于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并以政府为主导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基本可以得到保障。难点就集中体现在第二群体上,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加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在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就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比例进行测算,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要求,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总额,并将费用计划列入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实现被教育者的动态管理
可以借鉴《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文件精神,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开发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推出“务工人员教育卡”或“平安卡”等,有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教育情况的数据库。更可以与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进行整合、优化,推出“务工人员实名考勤教育卡”,建立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教育单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安全教育培训清“六清”目标。可以逐步改变省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无序、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一线作业人员的流动走向有序,管理能够得到落实。
3.持续推广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载体效应
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已经非常成熟,覆盖面逐步得到推广,宁波市区还建立了建筑业民工培训教育网,实现网络平台教学情况可视化查询。还可探索成立公益性志愿者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公益力量。也可在原有统一的民工教育培训教材基础上,逐步改变以往说教授课方式,形成教学课件视频化、形象化、图像化,做到寓教于乐。
1、关键岗位培训:施工员(土建、装饰、管道安装、电气安装)、预算员(建筑、安装)、质检员(建筑、安装)、安全员、材料员、机管员、资料员、财会员、统计员、计划员、定额员、审计员、劳资员等工种。培训采取函授与脱产相结合,参训人员学完规定课程,经全省统考合格后,颁发由住建部印制,省建管局验印的全国通用岗位证书。
2、特殊工种培训: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等工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建管局验印的操作证书。
3、技能岗位培训: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管道工、安装钳工、钢筋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木工、架子工等20个工种。培训人员考试合格后,经技能鉴定,两项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住建部印制,省建管局验印的岗位操作证书。
4、其它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情况,及时安排并组织相应的专业培训,以满足企业需求。
二、取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所有建筑业从业人员取得的岗位证书及操作证书后,都应在有效期前参加继续教育,以延续证书有效期。
1、关键岗位继续教育:凡有效期至2013年12月的全部在岗持证人员,于年底前完成继续教育。(持有两个证书的人员可在年内分两次参加培训考试)培训采取函授与脱产相结合,经培训及考试合格后,由省建管局在其证书上加盖当年继续教育印鉴并延续证书有效期。
根据省建管局要求,2013年完成旧证书的全部换发工作。凡2013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一律作废。省建管局将对旧证书核对收回销毁。
2、三类人员教育:安全三类人员的证书应在有效期前三个月开始于网上申请,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延期申请。
3、特殊工种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的在岗人员,于年底前完成继续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省建管局在其证书上加盖当年继续教育印鉴并延续证书有效期。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凡在我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上,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专业技术知识继续教育。
三、相关事宜
各建安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结合自身持证情况,即可有计划的组织报名。报名时将提交材料及培训、教材费一并交于建管局培训科。
1、所有关键岗位新训及继续教育培训,系统将距考试时间前35天自动截止报名。2013年度全省统考时间上半年为5月25日—26日、下半年为10月26日—27日。
系统报名成功后,培训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继续教育人员证书原件)。
2、特殊工种根据省建管局规定,取证将采取理论与实操双重考试考核。工作试运行中,报名及培训时间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
3、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建培中心安排,培训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后,直接到建培中心报名,200人以上培训点定于,届时通知。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安排两期培训班,第一期4月22日-26日,第二期7月26日-30日。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认定学分。参训人员名单于4月8日报建管局培训科。
(2)其次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建筑劳务市场的流动性制约。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形式是多元化、多样化的[3],人员流动性较大,各个建筑工地的劳务人员紧缺,在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很难留住劳务人员,造成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无法严格落实。
(3)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老化。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都采用指定培训或者集中培训的方式[4]。这种培训方式造成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不能根据自身的需要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和意识。这是造成企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无法整体提升的关键,也是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目前所面临的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1)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一般是指培训者与受教育者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所进行的面对面的交流,培训者通过自身的经验和书本上的内容将其所理解的安全生产知识准确地传达给受教育者。这种培训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人-人”模式[5],它不但在时间和空间上有局限性,而且也不能满足各个层次人员的需求。而建筑施工行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农民工过多,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就使得培训者在传授知识时必须以多数人的需求为主,而忽略了一部分员工的需求,从而使得培训合格率不高,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缓慢。
(2)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在线教育培训方式是指受教育者以网络为媒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合理选择培训课程。如图2所示,这种培训方式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受教育者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也可以根据自身所缺乏的知识来选择培训课程,有利于实现企业员工的个性化学习,从而大大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安全意识与水平。这种培训方式与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的最大区别是借助于互联网络这种传播媒介,即采用“人-机-人”的方式,受教育者可以自主选择培训课程,自主进行学习成果检测,不需要施工企业或者学习者有过多的资金投入以及时间和空间上的固定投入。打破了传统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的局限性,从而提高了安全教育培训的时效性。
(3)传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与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相结合
企业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之前必须对员工的受教育水平、学习能力、学习偏好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达到理想的效果。在线安全教育培训虽然在时间、空间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综合素质较差、自觉意识较弱、习惯于“人-人”模式的农民工来说,应该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因此,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与传统安全教育培训方式相结合将是未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趋势。
一、建立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前景分析
不可否认任何新生事物的建立都必然出现赞同声(包括建设性的意见)、反对声和界于两者的忧虑态度。虽然对新事物的忧虑不属于反对的声音,但是不正确地理解和处置可能会影响新生事物的成长。反对的声音有可能扼杀新生事物的成长,合理的建议有利于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当正确对待新生事物的出现,积极支持新生事物的成长。古今中外,任何新生事物的诞生和发展,必然一路伴随着赞同和争议两种声音。从辩证法来说,两种声音都有利于新事物的发展。前者给予支持,后者的疑虑则是一面镜子,促使新事物戒骄戒躁、全面稳健地发展。然而,任何事物同样具有主次矛盾,片面地看待新事物,一味地固执守旧,则可能抓错了主要矛盾,这样必然和发展的大方向相悖。既然是新生事物,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只要发展的大方向正确,应当鼓励支持,并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分析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实质上是本质的回归,发展的方向,大势所趋。首先,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是企业行为。人才使用是市场经济企业的自主行为,所以人才能力的认定主体是企业,企业应有人才培训的自,企业自主培训包含了对企业人才培训方式方法及途径的选择权。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依靠政府或与政府有关的机构、部门来为企业划定人才的标准、确认人才的能力高低并颁发相应的考核证书、资格证书,哪怕是这些证书完全代表不了持证人水平,企业也不提出异议和诉求,完全是政府怎么说我就怎么办,难有企业自己的主见,甚至有的企业排斥除政府颁发或政府指定的机构、部门颁发的证书以外的所有证书。类似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例如,英国政府在国内推行了一套名为“全国通用职业资格标准(NVQ)”,对各工种工人的基本能力和资质给予认证,目的是鼓励其接受培训,提升职业技能。而英国政府就业部对该套标准的建筑行业的跟踪调查表明,该套由行政机构指定的职业标准无法全面反映该行业真实的工人能力要求,也无法完全达到其促进技术工人接受培训、提高技能的目标。目前国家有关研究部门提出“383”改革方案[3],提出“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企业体制”的三位一体的改革思路必将冲击这些陈旧的传统观念,政府简政放权、企业自主创新,将极大地唤起企业的自主性、积极的创新意识。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常说的“企业全面负责”将会在这种新形势下得以实现,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由企业负责才是安全管理本质的回归。其次,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是企业间的行为。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不可能照搬照抄境外(如香港)以及国外人才培训的一些经验,特别是建筑业企业的大量劳动力资源流动的事实,国家又不可能在劳动力资源上给予企业大的支持,单个企业组织人才实训能力有限、且存在人员培养后难以固定为我所用,造成重复培训、培训深度不够等等原因,以企业间联盟的形式开展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应运而生。以企业间联盟的形式开展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有如下好处:第一,在联盟内企业可以集中优势资源,把单个企业的分散培训变为集中行业最强经验、师资、教材、教学模式、教学设备和场地的“大培训”,实现培训资源的最优利用。技术培训的大规模社会化生产,能够促进行业标准化、一体化,还能减低成本,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基于实际操作而不是应试教育的培训与认证,将会大大减轻“有证的不能干活,干活的没有证书”的现象,做到人才按操作能力认证并分级,杜绝证书水分。第二,企业间联盟通过统一认证和培训,可以建立内部共享的人才库,加强对用工管理。对于已获得认证资质而处于项目空档期的工人,企业可以通过人才库轻松获得,无须重新从社会招募,省去选拔和培训的费用。对于未能履行用工合同、协议未满就擅自跳槽的工人,联盟内部企业能够对其封杀,从而减轻由受训人员大批跳槽引起的过高人才流失成本。虽然建筑行业人才流动不可避免,但企业间联盟可以保证人才流动在规范、有序、可控的范围内进行,避免恶性循环,实现人力资源的良性共享。第三,针对现有高校应届毕业生普遍缺乏实践经验,在校教育与实际工作脱节的情况。企业间联盟可以将企业与高校挂钩,优势互补,将学生的在岗培训前置,利用其寒暑假或其他空闲时间进行实训,帮助其将书本上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做到毕业即可上岗。企业间联盟能够帮助企业在选拔人才时占得先机,优先挑选高素质人才,既满足了企业对技术研发、管理人才的强烈需求,也能解决高校的就业问题。总之,实行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企校结合,这种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的联合形式蕴藏着极大的生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更值得一提的是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提出的“突出实训、资源共享”将一改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应试教育,为取证而学习的陈旧思想,突出能力的培养、实训培训,认证证书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在联盟中使用,为实人才的合理流动、劳动力市场合理分配建立了坚实的平台,人力资源的共享将得以实现。近期国家住建部将出台建筑业改革方案,建筑业劳动力市场的改革也将出台,我们相信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这一新的创举也必然引起国家住建部及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本质的回归及发展方向,决定了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发展趋势。做更深远的探讨,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规定,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重要事项通过企业法人等组织或市场机制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如果实践证明,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前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的众多问题,以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来替代现有的建筑安全方面的行政许可的考核不是没有可能的。
二、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发展中应关注的问题
为使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工作健康持续地有效地发展,我们应当注重如下问题:一是注意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认证的证书质量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不断推行有关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等准入性质的证书管理工作。不可否认,目前建筑业人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持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但实际情况却并未真实反映持证人的水平,形成了有证的不能干活、能干活的没有证书的怪现象;有些证书名义上是国家通用证书,但证书发放地域化管理,出台了许多有违于行政许可条例的规定,不少证书不能很好流通;另外,有关部门只重视证书的发放,不重视证书发放后的管理,使得证书发放后持证人的流动情况、从业情况很难知晓。如果我们在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认证上通过现代先进的网络技术以及联盟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证书的动态管理,就能够有效地保证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认证的证书质量,提高证书的管理水平,为联盟企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二是认清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关系问题。在生产活动中,从业人员的使用是企业负责,所以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主体应该是企业。但是“政府支持、行业指导”在发展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作用不可忽视。目前,有关部门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创新的举措,指出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建议大胆的去试,并“乐见其成”,将对联盟的发展给予关注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在联盟发展中实际起到了发起人的作用,给予联盟工作指导,并在各种场合大力宣传,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如果联盟工作能够得到更多的部门领导支持、更多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热心指导,相信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将会发展得更好、更快。三是联盟应鼓励企业自主培训和社会力量办学。有能力的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企业不能自行组织的培训,企业有自选择培训机构;鼓励那些立志于在人才能培养“真刀实枪”的培训机构和有志之士能够发挥其作用,为企业,为社会培养建筑业的各方面人才;企业要转变观念,要改变只有依赖政府为自己做什么,人才培养最终是企业自己的事,多途径、多方式培养人才才是企业发展之本。四是企业开展人才能力培养机制和人才合理流动市场的建立。企业应参与人才培养的研究,应以创新的思想研究建立适应于我国建筑业人才培养的机制;企业应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现念,鼓励企业树立人才为我所用而不一定为我所有,共同推动建立建筑业合理的人才市场。五是联盟体系运行及规范化管理问题。实训与能力认证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事件的确定应由联盟绝大多数成员表决同意后方可研究或实施;实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能力的训练,实训必须按照实训大纲要求组织实训,以及认证工作应坚持按人才能力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进行,任何人或机构不得干预认证工作等;认证证书实行网络化的动态管理,体现了公平公开的精神,各类认证证书均可在网上核实,实现人才合理流动。六是必须满足联盟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联盟成员的企业能够通过实训基地委托培训人才和优先获得企业急需的人才。有条件的联盟成员也可在企业已有的培训基地上建立实训分支机构,通过企业已有的培训机构或施工现场,按照联盟实训计划组织培训,按照联盟认证办法开展认证,实现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方式,以满足企业各类人才培养的需求。完善联盟成员之间的人才证书的互认以及证书管理工作,这样不仅企业在人才能力的考核上减少了许多环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培训与考察,而且也可以利用联盟这个平台使用其他企业和社会上闲置的人力资源为我所用。联盟成员之间也可在联盟成员中建立人员诚信平台,对于一些素质差、诚信不好的人员拒之联盟成员企业的门外,形成了一个准市场的建筑业人力资源市场。总之,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是建筑业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交流的全新概念,它必将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带来新的思维。我们过去常说的“转变观念、强化责任”的建筑安全管理理念在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中得以体现。转变观念,就是要明确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简政放权,简政放权不是行政权力的转移,而是要极大地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增强企业的自主性;强化责任,就是要增强企业的自主性,企业的自主性并不是企业可以自由自在的发展,而是要在遵守法律、遵守市场规律下的发展,因此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企业自律、行业自律,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所在。我们相信建筑业企业人才能力实训与认证联盟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机制的不断完善。
作者:纪一川 单位:南京高符建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077
[中图分类号]G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2-00-02
目前建筑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很不理想,普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培训时间,且培训内容也不够系统和规范,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水平远远达不到安全工作的要求。
1 我国建筑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地方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监管,缺乏对企业和农民工在组织和参与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方面的激励机制。虽然一些地方政府组织了输出地、输入地教育,但因财政支持力度不足等原因,覆盖面不广。第二,企业内部师资水平和经费承担能力有限,对安全健康培训缺乏热情。第三,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很难适应现有的培训,这一群体安全需求的缺乏对也导致其对安全健康培训不够重视。长期处于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和恶劣的生存环境,迫切希望通过打工致富改变命运的特点也使他们不愿抽出时间精力去参加培训。第四,建设项目业主对安全健康培训不够重视,对工期的不合理要求,也常常对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起到负面影响。这些现状和问题的把握为以下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奠定了基础。
2 建筑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政府管理层面原因
2.1.1 政府对企业安全健康培训的监管力度不够
虽然政府对于工地现场的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时常进行检查,但真正有处罚动作的非常少,基本都只是以检查为主,而惩罚力度十分有限。政府在农民工培训方面执法不严,不能对施工企业起到足够的督促和警示作用,导致很多企业对安全健康培训严重“走过场”。
2.1.2 政府缺乏对企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激励措施
由于安全事故的偶然性以及原因的复杂性,实际上很难以伤亡数字的趋势来评价一个项目安全健康培训的有效性。因此,政府现有的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很难提高企业的培训动力,保证企业积极主动提高安全健康培训工作质量。企业普遍认为,即便在安全健康培训工作上花费很大力气也很难保证不出现任何的安全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就要负担全部责任,因此很难有动力主动改进安全健康培训现状。上述事实与政府对企业的事前安全管理缺乏鼓励措施有很大关系,政府应适当设立针对企业事前安全管理的鼓励措施的办法,鼓励企业努力做好事前安全管理工作(如安全健康培训)。企业有了不断改善提高培训水平的动力,将对提升项目总体的安全水平有很大帮助。
2.2 建设项目业主层面原因
2.2.1 建设项目业主对施工企业安全健康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
因为缺少相应的法律条文规范其责任和义务,建设项目业主往往认为工程安全只是承包商的责任,处于事不关己的错误观念之中,并很少关心施工企业对员工进行的安全健康培训。因此,建设项目业主在安全健康培训方面不能给与承包商激励和督促。尽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建设项目业主的一些安全管理责任,但目前建设项目业主压缩工期以及不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费用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在招投标时,建设项目业主通常只将企业以往的安全绩效作为评标指标的很小一部分(例如,对获得文明工地的企业给予少量加分);在项目施工阶段,建设项目业主往往只关心进度和质量,对安全管理往往漠不关心。
2.2.2 建设项目业主偏好最低价中标,导致企业削减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开支
大部分建设项目业主往往只注重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重视项目的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往往偏好以最低价中标原则来选择承包商,造成承包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后,承包商为了获取利润,往往在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等方面削减开支,因此也就无法对保障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3 建筑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改革思路及建议
3.1 确立改革思路
“新工人入场的岗前安全健康培训”,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对已经完成行业准入培训并持有相应认证的农民工进行选择性招聘,并对招聘来的新工人承担入场的岗前安全健康培训以及上岗后日常持续性安全教育。这一层次的教育和培训使得农民工具备能够适应具体项目和特定岗位特点的安全知识、技能,并帮助农民工在企业中更好地持续进步和成长,同时有助于控制企业的安事故发生概率,因此施工企业应当有动力承担。完善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配合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并由多方分担教育培训经费十分必要,建议采用政府财政拨款、建设项目业主(投资方)、施工企业、保险等多方承担相应费用的模式。即除了传统的施工企业承担和政府拨款补贴之外,参考厦门的做法利用建工人意险安全防范费用的一定比例作为安全健康培训经费。同时,建设项目业主作为投资方,对于在项目上工作的农民工的安全状况也应负一定责任,将安全健康培训的经费列入项目概预算和投标报价中让建设项目业主承担一部分,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方法。
3.2 建立健全经费负担机制
出台征收在建工程安全健康培训税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证行业准入培训的经费,提高进入行业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征收安全健康培训税,作为建筑业行业准入培训及考核环节经费的有力保障。
3.3 建立健全政府监管机制
第一,设立建筑业安全健康准入制度,建立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信息平台。如要顺利推行建设行业准入培训及考核的相应工作,则需设立挂钩这部分安全健康培训及考核情况的建筑业农民工准入制度,即将有效参与此部分集中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农民工给予认证,该认证作为农民工进入建筑市场找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由于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一套可行的建筑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这给地方政府在检查企业或培训机构对安全健康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时带来很大困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培训实施标准和评价方法以便各地方政府的监管以及企业、培训机构借鉴和参考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3.4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3.4.1 政府出台建筑业农民工带薪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规定
在调研中了解到农民工培训期间没有收入是导致农民工缺乏参与培训动力的核心原因,如果不能有效地激发农民工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保证安全健康培训的有效性自然成为空谈。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农民工带薪培训的规定,促使农民工主动接受培训。尤其在建筑、煤炭等高危行业,出台相应的带薪培训或培训补贴的配套制度十分必要。
3.4.2 政府出台对于施工企业事前安全管理(如培训)的激励措施
为有效提高企业不断改善安全健康培训工作水平的动力,政府应适当设立针对企业事前安全管理鼓励措施的办法,鼓励企业努力做好安全健康培训等事前安全管理工作。可采用浮动保险费率,保费计算挂钩项目安全管理绩效以及相应的评选,或事故责任调查时参考企业事前安全管理情况的优劣进行酌情的从轻或从重处理等。
当前,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就业岗位需求量逐年增大,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促成了相当可观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0%以上,占建筑业一线员工90%以上,总人数在7800万人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而随着建筑行业中不断上升的农民工数量,农民工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较差的特点也日益凸显,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诱因,农民工安全教育也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时,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一)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三类人员配置数量,并认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的学习和培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能够满足安全培训工作要求。企业应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资金投入,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用。在企业中制订关于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明确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并对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将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绩效中进行考核,将相关工作指标量化,例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范围、培训课时等。在培训教育过后要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培训工作要常抓不懈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具有岗位不固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安全例会、项目部安全周例会、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技术交底、板报、事故现场会、案例分析会、安全技术专题讲座、电影电视展览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控制安全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占用最少时间让全员都能够掌握与自身有关的安全知识,并时刻提醒个人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还要注意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预防为主、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每逢年关岁尾或重大节日前后,往往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多发时期。农民工多数已外出打工多日、思家心切,思想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在突击赶工或交叉作业的分项工程施工中,特别容易发生事故,所谓忙中出错;在季节气候变化时期,增减衣物容易导致行动不便,也容易忽视安全等。在特殊时期更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农民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三)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制度
即企业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要有执行制度,培训计划,三级教育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在不同层级应把握培训教育工作的不同侧重点。在企业级培训中,应让农民工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进行初步了解,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在项目级培训中,应让农民工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熟练掌握;在班组级培训中,应让农民工牢记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等。每次安全教育必须要有记录,主讲人,地点,时间,被培训人签名,培训课时,且必须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课时。
二、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安全教育的不利条件
(一)培训的内容与方式要与农民工的文化素质相适应
在对农民工开展安全培训时,应充分认识到农民工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不利条件。在培训过程中应避免过多的使用专业术语进行讲解,可以穿插图片或实物,让农民工对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有足够深刻的认识,力求简单明了、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在培训过程中,可以利用多媒体视频、照片等途径,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在惨痛的事故教训面前让农民工意识到安全防护的必要性。同时,请从业时间较长、经验丰富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方面的传帮带,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讲述身边真实案例,可以更有效的对新进场农民工进行教育和培训。
(二)提升农民工的自身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不应仅靠监督检查,必须通过安全生产培训使每一位农民工在内心中树立根深蒂固的安全防护理念,力争让农民工不仅做到自己牢记注意安全,还要提醒他人注意人身安全。还可以以家庭为出发点,让其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和自己的健康、生命息息相关,更是关乎整个家庭生死悲欢。“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一切事故的责任都在人”。所以在安全培训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让农民工树立自我安全意识。同时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引导农民工积极主动的正确对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讲求实效。从而真正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三、有针对性开展的安全培训工作
(一)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经验不同、工种不同,有针对性开展的安全培训工作。如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农民工,过分依赖自身施工经验或操作技术,在工作过程中容易产生麻痹大意思想;刚开始从事工作的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容易冒险违规违章作业。可以将农民工进行分类,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仅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大大降低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发挥出安全培训工作的最大作用。
(二)注重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
建设背景
目前,建筑施工项目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本还处于面授知识、组织观看教育片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方式,主要以新入场三级教育、分包管理人员教育、转(换)岗教育、周一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教育、季节性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专项教育为主要形式。这些比较传统的教育方式方法受讲课人员水平、教育硬件设备及演练物资等诸多因素影响,教育效果参差不齐,无法使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深入每一个接受教育的施工人员心里。
2013年2月,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西安三星FAB厂房项目的“安全体验馆”正式启用。该体验馆是由业主方(韩国三星)根据韩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建立的,目的是打破传统教育方式,以体验式教育的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维立体式教育。在三星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安全培训体验馆”对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看到三星项目“安全培训体验馆”的实践效果,中建一局集团决定建立中国自己的、长期性的建筑安全培训体验基地,将这一安全体验培训新模式引入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培训领域。体验式培训与以往的传统安全教育模式相比,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切身地体会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带来的危害。并且通过模拟现场的实际操作体验,使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培训更加直观、生动,更易于广大施工人员的理解学习。有利于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改善安全行为和习惯,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基地特点
作为一个国内首创的建筑安全试点性项目,中建一局在建设该体验培训基地过程中,特别注意了技术摸索与经验积累。
在体验项目的设置上,体验基地结合了国外的相关经验、国内以往的安全培训内容、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多种不同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设置。首创了有限空间作业体验、挡土墙/墙体坍(倒)塌体验、应急演示培训体验、安全鞋冲击体验等项目。考虑到南北方安全培训内容的差异,目前的项目设置主要满足京津冀地区建设项目的安全培训内容。下一步,基地将会在培训项目的数量和类型上进一步扩充与完善。除了设置针对不同地区的培训项目,还可以分别针对不同人群,如项目承包管理人员、业主、大学生、农民工等,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如超高层建筑、厂房建筑、市政建设项目等,将课程设置分项分类,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模块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