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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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1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6-0047-03
一、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必要性 幼儿园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求幼儿教师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学前教育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影响着其教学、保育行为的合法性。幼儿园中教师侵犯幼儿权益的侵权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其不懂法、不守法造成,严重影响其教学工作的合法性、保育工作的科学性,甚至于影响其自身的职业形象。因此,必须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有效规范教学行为和保育行为。
二、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主要内容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幼儿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根本法为依据,在学前教育这一领域,国家于1989年颁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享有的权利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2001年,在对幼儿主体性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情况下,又出台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对幼儿的发展提出详细的规定,对尊重幼儿、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和法律上的保证。
(一)平等对待幼儿的法律意识
我国《宪法》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公民的平等权成为最首要的一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幼儿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利,《宪法》保障每一个幼儿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有一个依法治园的和谐环境,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权利,受到成人的公平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平等法律意识的形成,是学前教育师范生最基本的法律素养的体现。
(二)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其《爱弥尔——论教育》一书中提到,儿童虽然不是成人,但也不是成人的宠物和。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有自己的意识和情感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人生来就享有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幼儿其主体性的特点体现着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他同样拥有法律上的基本人权。幼儿的身份具有双重意义,其既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又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人;其既是一个社会公民,又是一个未成年的公民,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实现全面发展与充分发展,是每个儿童的权利。现代教育理论充分强调学习者的学习主体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中也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因此,对于学前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必须培养其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以幼儿的需要出发设计教学活动,充分考虑其年龄特征安排教育教学游戏和保育工作,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体现其主体性角色,不能把成人的不合理观点及方法强加于他们,同时也不能放任幼儿自然、自由发展,需要加强对其的引导,平等地与他们进行沟通,从而促进幼儿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保护幼儿人身自由权的法律意识
幼儿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是其具体人格权的体现,也是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内容。人身自由权,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内容之一,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作为与幼儿相处的教师而言,建立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意识,是其爱护幼儿的根本体现,也是职业素养的最基本要求。
(四)保护幼儿主动学习、接受教育的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拥有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保障幼儿生存、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作为独立主体的幼儿也不例外。现代心理学研究认为,幼儿对世界的探究,更多地体现为“游戏”活动,在活动中自我完成知识建构,这就是幼儿的“学习”,是一种本能需要,也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儿童认知发展水平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学习过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从维护幼儿权利的法律角度,树立创造幼儿主动学习的环境和活动的观念,这就需要幼儿园的教师在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得到提高。
法律素养,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识和理论是基础。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党的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等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我们应“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对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认同和接受,达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内在协调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地位,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土壤。大学生是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例如,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凡进必考”成为青年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硬性要求。纵观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除人大机关(我国主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之外,大多数机关招录各类专业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着公务员群体(法治实施者)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养新世纪人才迈向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后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地把握了新经济时代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还处在不发达阶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还处在落后阶段。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知识教育与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担负着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冲击下,形成教育知识、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务。在培育学生德育时,塑造学生法律素养成为主要内容,法律素养能够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位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诸如:购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经济交往问题,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创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纠纷后,法律修养比较高的青年首先应当抱有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其次甚于运用法律知识来解读,用比较低的成本(法律途径)而非过激等行为来实现自己诉求。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关注在校生权益维护问题,有效避免学生过激化、极端化的维权行动。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
在校大学生犯罪主体广泛化,高学历犯罪现象凸显。涉案在校大学生不仅包括大专生、本科生,还包括硕士、博士,且涉案大学生不乏名牌高校学生。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10至2011年对该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该院所承办涉案75人中,硕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硕士生,因酒后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轻伤、2名轻微伤。1名博士因感情纠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大学生犯罪手段凸现智能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件2人,传播物品1件1人,倒卖车票1件1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犯罪的手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识面广,往往利用现代化先进科学技术来进行犯罪活动,凸现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张某,担任国外某管理员,通过互联网上传、,对该网站进行管理,案发时,该网站的点击量达到约16万次。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以下“三少三多”现象,即“课时少、专业教师少、教学花样少,学生多、讲授多、理论知识多”。学生抵触情绪,法律虚无主义,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课程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目前高校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一起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其中法律部分分为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挤在拥挤的最后一张,一般用两三节课将其讲完,效果可想而知。(2)专业教师匮乏。很多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从未真正研究过法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教学手段单一。在授课时,一般采取灌输、照本宣科、填鸭式,使得学生容易产生疲劳乃至厌恶情绪。(4)学校不重视。一般而言,学校更重视德育、轻视普法,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在整个政治理论课里面,老师和学生更为看重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而“思修法基”则属于边缘课程。很多学校师生,直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简称为“思品”课,这或多或少体现着“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尴尬地位。
(三)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尚未养成
法律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精神和规定思考处理判断法律问题的趋向和看法。法律思维的养成是漫长的过程,其中法律意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和看法,对现行法律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界定,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是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以及法制观念等。”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思维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主要表现在:(1)法律基本范畴、概念掌握不清。在学生中,以下几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权利”与“权力”、“法制”与“法治”、“被告”与“被告人”、“检察”与“检查”、“司法机关”与“政法机关”。对以下几个基本范畴不能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法治、公民、部门法、法律体系、法系、诉讼人、当事人、抗诉等等。(2)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学生掌握宪法和刑法知识比较多,而更加贴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相对少。(3)程序意识不强。学生普遍存在国人对待法律的通病——重实体、轻程序。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候,学生更愿意听生动的实体法案例,学生更关心“坏人”有没有受到惩罚,而不关系怎样接受的惩罚,“坏人”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4)权利意识不高。多数学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镇压工具”,“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职业,律师狡猾、诡辩”,“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还要为杀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对待贪污犯哪怕贪污一块钱也应枪毙”的观点。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方案
(一)丰富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基础课教育不要求把每个大学生都培养成法律人才,但必须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工具甚于一门科学。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过多的从理论到实践也违背认识论。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结合司法实践,多措并举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法治潜移默化的熏陶。比如运用案例分析法、参与审判旁听、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式、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等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试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环境下,教学围绕考试考核也是无奈之举。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革教学方式应先从改革考试方式开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变过去重记忆、重突击的闭卷考试。应当逐步加大对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这就需要加大平日学生课堂表现考察。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加双边互动活动,运用开卷考核的方法辅之以通过课堂讨论、研讨性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进行考核,从而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设法律选修课
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师人才资源开始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律选修课,在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试方式、学分设置等问题上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兴趣点,开始一些司法实务课程和法律热门话题课程,充分启发学生法律学习兴趣点。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师或聘任法官、检察官来开展。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媒介素养自我教育是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媒介素养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一方面自我教育的动机要强于学校教育,如日常的媒介接触,学习并吸收的媒介素养知识等。另一方面自我教育的形式要多于学校教育,可以采取各种地方的、部队的,历史的、现代的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育。
首先,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定政治信念。对于政治干部来说,政治素养决定了政治立场坚定与否和使命责任感的强弱,同样,媒介素养的高低说到底也取决于个人的政治素养。政治干部只有通过提高政治素养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这样才能认清媒介传播的目的、意义及影响,掌握和利用好媒介工具,为部队服务。要正确认识、合理利用媒介,批判地接收媒介信息。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应该把大众传媒作为了解信息、认识社会、丰富知识的工具,合理利用。同时,面对各种信息,要仔细思考、认真审视,不能成为被动的信息接收器。旅团部队政治干部作为本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头羊",要有极强的政治敏感性,一定要谨慎细微地处理媒介对军营内部的影响,通过提高政治素养来提升正确操控媒介工具的能力。
其次,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要掌握媒介运行的特点规律,提升运用媒介的技能。我军虽有独立的媒体工作部门、专业的媒介工作队伍,但大多政治干部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媒介教育,他们的媒介知识相当匮乏,对媒介的属性、特点、运行模式等不甚了解,对信息传播的有关理论更是知之甚少,普遍政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具体来说是应对不了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给军队政治工作带来的新问题。现实情况要求他们必须通过以自我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媒介基本理论的学习,倡导政治干部利用网络、广播、报纸和电视进行媒介素养的自我教育,常与广大新闻传媒工作者交朋友,向那些善于捕捉新闻信息、媒介经验丰富的媒介业内人员学习,对媒介有一个整体认知,便于日后将自己零碎的媒介知识进行整理,奠定自身基本的媒介素养。
二、见学启迪,实践感悟
媒介理论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但媒介素养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参观见学在开拓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视野和思维能力等方面,有着其他教学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要通过感官认识获得启示,进行知识的融合和重组。例如,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应多与媒介机构积极互动,定期组织政治干部参观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介机构,在电台、电视台定期举办知识讲座,普及媒介知识,利用一切宣传渠道专门讲授媒介信息教育方面的知识,还可以在网络上设置专门的网络论坛,给大家提供讨论和互相学习的机会,并在必要的时候请专家解答疑问。通过见学活动,使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在总体上了解媒介机构的运作和运行机制,获得言语、视觉、听觉的感悟。要让政治干部明白媒介运作呈现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是有差别的,学会区别一些真实现象和虚假现象。主要是通过见学活动拓展旅团部队政治干部的视野,对媒介的基本知识有更深的理解,对媒介特质、媒介信息特质和媒介生态与组织等内容有深层的思考和研究。
二要通过实践活动形成自己的认识和感悟,力求能掌握媒介使用技巧。在旅团部队政治干部利用媒介进行权利表达的能力虽然不足,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其媒介素养的提高。要及时对旅团部队政治干部进行思想引导和行为指导,使其积极参与军内外媒体组织的活动,或者亲自参与一些媒体节目的制作过程。实践活动的过程可以使政治干部了解到什么样的事件能够成为新闻,经过记者编辑的采制后,这一事件将通过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着重分析影响和制约媒介生存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因素,让政治干部学会判断媒体信息的多重意义。还可以组织政治干部利用身边资源和素材编辑制作媒介产品,选取有价值的,符合军队风格、战争场景的作品发表,或者举办大奖赛,征集作品,鼓励广大政治干部参与制作,使他们从自身的实践中加深对媒介产品制作流程的认识。在实践过程中还可以积累应对媒体的经验,这也是提高领导干部媒介素养的目的之一。
三、案例剖析,情景模拟
案例剖析就是为了让旅团部队政治干部通过研究某一特定利用媒介工作的案例,如实、准确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变化的各个阶段,并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得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从这些解决方法中寻找出最有效的一种,如此,对部队政治干部媒介素养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帮助。通过案例研究,还可以分享他人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又可以反省自己,自觉地调整观念和行为,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典型案例提供的是真实事件,同样的事件在不同的背景下可以做不同的分析,在相同的背景下因为研究者的视角不同也有可能做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例,都存在着从各个侧面进行分析、研究和解释。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剖案例必须贯穿于整个媒介素养教育过程中,实现工作、教育与研究一体化,着眼于解决媒介素养教育过程中出现的真实问题和突况,强调实践与反思、合作与分享、调整与改良,增加政治干部在运用媒介、使用媒介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
所谓情景模拟就是指旅团部队根据部队政治干部担任的职务,编制一套与该职务实际情况相似的测试项目,将他们安排在模拟的、逼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用多种方法来测评其心理素质、潜在能力的一系列方法。以情景模拟的方法开展媒介素养教学,就是设置特定的事件,通过模拟逼真的情境,让政治干部扮演特定角色开展与媒介相关的政治工作,如:对外媒体沟通,应对媒体访问及负面舆论控制等。例如模拟参加新闻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访谈等形式的媒体活动,"身临其境"地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面向媒体开展公众沟通,在角色体验中,实现认知与技能的贯通。
四、探究借鉴,分类指导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249-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它并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简单合并,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地将二者融为一体的崭新课程。课程针对的是刚刚告别高考,告别中学时代,对大学充满新鲜、好奇、幻想和憧憬的新入校同学。课程的开始即是引导他们如何适应新的人生阶段,全新的生活环境、全新的学习环境,如何从心理上尽快适应,内心认同自己选择的大学,选择的专业,如何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好好把握自己,找到自己人生新的出口,好的走向,“基础”课任课教师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1 肩负使命、提高认识
“基础”课是一门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高质量实施新课程方案,关键在教师。任课教师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肩负使命。意识到自己的授课内容、授课方式、自己的语言、自己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可能会影响到新入校同学的思想,甚至选择判断,甚至行为方式,甚至大学规划,如何更好地引导他们,任课教师应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1 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教师自身应具有深厚的理论修养,思想政治坚定,当好大学生政治上的向导,引导他们逐步树立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2 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基础”课教师直接从事学生品格教育的工作,是学生品德形成的引导者、心灵发展的疏导者、生活选择的参谋者、理想方向的参考者,这要求教师本身应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与他们沟通、交流,帮助他们解开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困惑和疑点。任课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2.3 要有丰厚的理论业务素质
“基础”课课程内容涵盖较为广泛,内容涉及到学科比较多,如伦理学、政治学、心理学、哲学、法学等。这就要求任课教师自身要有丰厚的理论修养,教师本身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提高,对理论有深刻地理解,并且能够融会贯通。否则将难以适应大学生思维活跃、求知欲强、视野开阔、兴趣广泛的特点,也无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3 提高教学艺术,增强“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基础”课是一门公共课,如何引导不同专业的同学对一门公共基础课有学习兴趣,除了在教学内容、授课方式、教学方法、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方面下功夫之外,还应当考虑如何使方法、手段、方式如何完美地为内容服务,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自然流露、浑然一体。从而给听课者以美的享受,在愉悦的气氛中学习、思考并接受知识。
3.1 教师应拥有和雅的道德情操,优秀的为人品质
教育的本质是塑造善良美好的心灵, “基础”课旨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明辨是非,具有良好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方式的课程。“教师的人格魅力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一个好的教师,不仅要靠自己学术上的影响力,更重要的是靠自己人格上的感召力”。心境明朗、品格高尚的教师将对大学生精神境界的提高起着积极、深刻的作用。
3.2 教师应提高语言魅力
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传播文明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工具。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位语言大师,教师的语言应该生动活泼、表达流畅。教师在课堂应首先调整好自己的精神状态,熟悉教学内容,语言表达通顺、流畅、中肯,通过语言传达教学内容,学生通过教师的语言接受教学内容,如何运用语言、如何组织语言,如何通过语言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应该提高运用语言的艺术和魅力。
3.3 教师应营造平等、民主、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
职业素养是指社会人完成和发展职业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意识、能力和知识的集合,反映了从业者在从业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和能力水平。职业素养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思想(意识)、职业行为习惯、职业技能。前三项是职业素养中最根基的部分,又称为隐性职业素养。而职业技能(又称为显性职业素养)是支撑职业人生的表象内容。
现代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具有客观要求,近年来用人单位也非常重视毕业生的职业素养。智联招聘副总裁赵鹏所言:“现在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成绩、知识和经验的欠缺,而是职业规范和职业意识等职业素质的缺乏。”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面向地方或区域经济,服务于一线生产、管理部门,要求大学生具备过硬的实践动手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在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更应重视学生隐性职业素养的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利于提高毕业生择业就业的竞争能力、职业变化的适应能力和立业创业的创造能力。否则,不但就业理想不能实现,可能还会面临就业困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高职德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教师应该把教育工作融人到学生的整个学业的指导中,贯穿于整个培养过程,让学生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严谨的学习态度、科学的求索精神。基于职业素养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对我们基础课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贯穿职业素养教育,让学生毕业后更好地企业、社会接轨。因此,笔者挑选了文秘、会计两个专业进行专业调研,希望以此为契机,寻找基础课增强职业素养方面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高职文秘专业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调查
11月5日至11月20之间,本人针对高职文秘专业需具备的职业素养进行了综合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有文秘专业的老师、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已经毕业了的文秘专业学生。调查的地点分别是学校、校外一些公共场所及网络。
文秘专业教师在谈到培养学生具备怎样的职业素养时强调:我们培养的文秘学生既要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又具有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职业素养,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让企业单位放心。在制定专业培养方向和课程教学目的的时候都是以这个为指导思想。
在和企业人员进行了解的过程中,企业认为高职文秘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的个性特质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如自信、细心、热诚、稳重、诚信、宽容、乐观、严谨,诚实守信、严谨踏实、朴实大方、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强,主动的沟通协调、处理与解决问题的意识;亲和力、能与人和睦相处、合作共事。但是,他们认为最需要培养的个性特质主要是服务意识、保密意识以及灵活性。一位医药公司老总说正准备辞掉他公司的一位文员,笔者追问其原因,他的回答是:“这个文员的工作态度太不认真了,经常迟到,工作时间如果没有太多事情做的时候,没有认真的学习了解业务,而是在上淘宝网,经常会听到她接快递的电话声音,这样的员工要尽快地炒掉。”由此可知,企业需要的人员并不是说要求有多高深的知识技能,更加重要的是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对已经毕业了的文秘专业的10位同学做了调查,几乎100%的学生在回答“你认为在你的工作中,什么品质是最重要的?”这个问题时,答案是“勤奋、认真”放第一位,可见,职业道德的第一条“爱岗敬业”的重要性,75%的毕业生认为职业道德中第二重要的是“诚实守信”。50%的毕业生认为在工作中需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要想在工作中升职必须和领导同事搞好关系。一位同学回答问题的时候说出一定要有责任感
。
二、高职会计专业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调查
11月5日至11月20之间,在开展文秘专业调研的同时,进行会计专业的调研工作。调查对象主要有会计专业的老师、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已经毕业了的文会计专业学生。调查的地点分别是学校、校外一些公共场所及网络。
会计专业教师谈到他们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主要是向社会输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毕业生,能胜任基本会计工作岗位和会计电算化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教学过程中,重点强调作为会计工作从业人员基本的诚信和需要认真仔细的从业态度。
在和一些相关企业的人员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对于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有:诚信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判断力、协调能力、敬业精神和对工作的责任心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合作意识、持续学习能力等。尤其是内外协调能力,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对会计人员的对外协调能力方面的要求也较高。从一定角度讲,企业与工商、税务、银行以
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与供应商、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财务、会计方面与他们的关系。如果会计工作者不具备这些环节的协调能力和技巧,就会影响企业发展。一个企业的老总说他公司不招应届毕业生,问其原因,他说:“应届毕业生傻乎乎的,不会和其他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由此可见,我们在培养会计专业的过程中一定要走出误区,认为会计人员就是老老实实算好几个帐就可以了。
在对会计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果发现,学生们的意见100%认为作为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放在了第一位,绝大部分同学认为勤奋、认真也是必须的。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会计专业的学生普遍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追求继续深造学习的渴望,也就是持续学习,这是和会计本专业的特点决定的,很多的同学都想拿更高一级的证书,会有更好的工作待遇,这样提醒我们在培养会计专业职业素养的时候需要有意识的引导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学习的能力,这样更有益于学生职业发展。
通过开展以上两个专业的调研工作,笔者对于如何更好地把职业素养教育融入到课程教学中来也有了更深的体会,结合课程第四章的内容: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一)在课前充分了解所教学生的专业背景,学生毕业后将从事工作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如文秘和会计虽然是比较接近的专业,同属于管理类,但是在具体的工作中也有一些区别,搞清楚其中的异同,对我们的教学更有针对性,学生上课更受益。
(二)具体课程设计
导入:以两个与学生专业相关的职业素养的案例入手,案例可以是从正反面反应出不同的职业素养会有不同的结果。引导学生思考职业道德,由此扩大到道德的含义。
1、结合课前的案例讲解道德的主要功能和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