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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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聘有法制副校长或法律顾问的学校,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在中层以上干部中进行教育法规的学习。书记校长学习日及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每年组织进行学习情况记录检查,并提供相关练习卷进行练习巩固,提高学习实效。
二、扎实做好教师法制教育
各单位、学校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时间安排学法内容,每月集中学习2小时以上。做好了新教师“五法一规范”培训考核工作和暑期师德培训法制教育工作。教师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及与教师利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党团员教师,青年志愿者开展教育政策咨询活动,向社区居民、社会各界宣传教育有关招生、收费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年级组为单位举行法制宣传黑板报评比活动,加强了教师法制教育实效。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
我局与区依法治区办、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以中学生为主的“与法同行”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五个一”法制教育活动,以课堂教育和专题活动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即组织一次法制教育的参观或观看一次VCD,举办一次法制知识演讲会,上好一堂法制知识教育课,举办一次法制知识征文比赛,组织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学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下功夫办好了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橱窗、专栏、板报、墙报、图展,搞好法律进学校的活动。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采取多种形式,把理论性与实践性,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各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加强与当地综治委的联系,积极参与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治理工作,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法制教育。积极配合社区进行课外法制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四、大力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近年来,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费制”管理,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要求凡出台新的收费政策或具体的收费政策,要通过校园内部媒体、公示栏、校内公开栏等及时向外界公布,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加强了对学校收费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努力杜绝平调、截留、挪用收费收入的行为,以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完善以“教育资助券”为主要形式的减、免、缓等扶贫帮困制度,通过政府拨款、设立爱心基金、结对帮扶等多种渠道,资助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做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上不了学或辍学,不让学校因规定的合理收费不足而乱收费。
五、牢牢坚持依法行政
我局严格按照第三个依法治区规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04年中,配合区《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组织了系统的学习活动,切实了提高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了行使职权实体合法,程序规范。
1、全面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加强各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市人大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10月份对全市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99.2%。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法律农村行”活动,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专题调研后确定华驰机械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并帮助其建立普法专栏、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基本上形成符合“诚信守法企业”条件的框架,这一做法在*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交流。进一步探索对农民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工作,在大溪镇开展“1+3”法治新农村建设,重点指导如何规范运作,并对镇普法讲师团进行培训,该模式于3月份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2、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各普法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街道)、片、村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保证全市普法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过召开普法成员会议、协调会议、行政执法部门季度例会和镇(街道)普法网片会议等形式,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等,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虚变实,实现普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3、切实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按照“四民主、两公开”标准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任务分解,把“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民法制文化建设相结合,从增强村民民主法治观念入手,通过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使全市农民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的民主法治水平得到提升,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同时对“民主法治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使创建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大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制宣传导向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3月8日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3月15日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水利法律知识竞赛活动;6月5日开展了环保宣传活动;6月25日开展了禁毒宣传日活动;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擂台赛;联合市农林局组织农业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2月4日组织市政法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全年共编发《*普法依法治理简报》4期800余份,刊出《*司法报》8期20000多份,*普法网更新图片30余张、文章40余篇,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着力解决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进一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实行年初筛选、年中扶持、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重点加以检查指导。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直属司法所建设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新录用的3名公务员和3名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完善对司法所的绩效考评机制,逐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每季度一次召开司法所长会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横向互动。
2、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镇(街道)审核、市司法局备案的程序,及时调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镇(街道)调委会“五有”、“六统一”标准。大力发展行政接边地区、学校、海上渔场等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与市交警大队及人民医院等协调联系,筹备建立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个,其中非公经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316个,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6个,其他特色人民调解委员会56个,标准化调委会的比例达95%,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7月份召开全市第九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起草并由市两办转发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意见》,出台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调解员理论测试,对具备条件的348名人民调解员授予等级资格,给予相应补贴。开展每季一次和重要政治活动、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改事后调解为事先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共排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730件,调解724件,移交2件,调解成功率为99.2%,
3、完善刑罚执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密切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奖惩措施及审批、请销假各项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就业状况、联系电话和所在群体情况,做到周电话汇报、月书面汇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教育基地,规范对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改造的组织实施,*镇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务工多的特点,在*市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建立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17个,今年共组织公益劳动890人次,集中教育1303人次。联合团市委等单位,着手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采用“LBS”手机定位技术,发挥定人定位、出市域警示和短信教育等功能,全程监控社区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招聘了2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由村居干部、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关工委成员等为主体的592人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组建一支76人的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年度集中培训和市、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购置社区矫正业务书籍与资料,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全年共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88人次,发放书籍资料8000册。
4、强化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初开展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定向社会监察调查工作,逐一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组织开展五年内刑释人员、三年内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完善归正人员数据库,据统计,全市共有归正人员3472人,其中刑满释放3032人,解除劳教440人。春节前,选择14户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发给救济金4200元。向各监(所)了解掌握服刑、劳教人员的底数及其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籍在省内各监(所)服刑、劳教学员共1327人。组织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协会等赴省第四、第五监狱开展社会帮教,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利用中秋佳节,组织相关部门到市看守所,对2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帮教。注重工作调研,起草《*市规范化安置基地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基地安置和帮教归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共有7家安置帮教协会,48家安置基地,共安置归正人员481人次。
(三)以执业人员教育为手段,努力规范行业管理,确保法律服务水平提高。
1、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4月10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暨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集中精力重点抓、明确目标两手抓、把握关键突出抓“三抓”和认识、精力、工作、措施四到位,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业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走访市人大、政协和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向近期办结案件的当事人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函236封,同时抽查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近期办结案卷450只,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合格律师”有奖征文活动和学习金启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每个执业律师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2、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陪同,提供法律服务,为来访群众依法解难释疑,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参与领导接待陪同27人次,其中*市领导2人次,市领导19人次,乡镇领导6人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以“三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接边边界问题为重点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活动、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和十家法律服务所联合与全市26个村居(社区)结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对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重大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联合松门镇开展以“植法律树、开法律花、结法律果”为主题的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以镇下属管理区为单位,为各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要求每个法律顾问每月上门走访不少于两次。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进乡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便民工作制度,针对年老体弱、病残、经济较差、交通不便的特殊公证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为当事人办证提供便利。聘请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调委会以及镇、街道综治办人员共二十余人为公证信息员,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每位公证员均确定一个重点联系村,加强与农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与“法律农村行”活动,会同局职能科室送法进村入户,分发公证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普通关心的财产继承、分家析产、拆迁等公证事项。
(四)以为民服务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近60万,农民工申请援助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现状,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开辟绿色维权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农民工的维权力度,对涉及工伤赔偿及劳动报酬纠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出具困难状况证明,其他案件采取先收案后补交证明的方法,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使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联合市总工会在外来民工较为集中的泽国镇牧屿管理区设立首家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聘用专职人员开展接待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初审工作,每月接待外来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对基层农村的宣传力度,编印了《法律援助案例选》分发至市人大代表和全市每个村(居)。重大节日和两个《条例》实施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会同市残联、妇联、老龄委和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免费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中心主动争取媒体支持,在“东辉星辰”、“今日说法”电视栏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专题节目,《*日报》等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及动态。
3、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健全法律援助信息专报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刊出法律援助简报,坚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全市的残疾人和低保户建立了电脑数据库,只要持残疾证、低保证就可直接受理案件。相对固定了10余名水平较高、热心办理援助案件且与该中心联系比较方便的律师,平时受理的案件以他们办理为主,并视情将一部分案件分配给其他律师,尤其是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交名律师办理,做到固定办案律师与其他律师相结合,名律师办案与一般律师办案相结合。同时,重视援助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率,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来无出现办案拖拉现象,也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案件。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453件,其中民事案件262件,刑事案件191件,12348咨询电话1230只,接待来访4760人次。办结援助案件453件,案件满意率达100%。
(五)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基础,努力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分七个专题学报告、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新、邀请机关党委书记作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精髓及内涵。根据*市局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专门成立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要求机关同志做到“五结合”即:把“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教育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业形象相结合;与拓展“新班子、新局面、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开设“中层干部讲坛”每个中层干部每月1次讲课,以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水平带动全体干部素质的提高。
按照省市要求,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区20*年度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计划》及其考核标准、《*区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台帐制度》等,确保工作的开展。
结合“法律六进”和“法律进军营”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了全区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深入到深溪镇开展了“走进村居、化解矛盾、落实‘三关’工程”主题宣传活动,在“3.15”、“五月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了全区各镇街,各机关单位500余人分别在丁字口艺术长廊、火车站广场、老城纪念广场以及各镇街所在地的人员聚集处开展了以《宪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平安*”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三八”维权期间,组织了区妇联、计生、卫生、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30余人参加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在金鼎山镇举行的“三八”维权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在全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制讲座和法制报告10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会同区工商分局、区经贸局联合下发了《*区企业经营者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提高了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2、结合“四民社区、四在农家”工作的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标准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的方案》、全区十六个镇街全面开展了创建工作,其中海龙镇温泉村、镇沙坝村、新卜镇文武村、深溪镇深溪村已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申报了遵义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余各村居在“四民主、两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真正体现了基层民主法治精神。
3、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探索“法治*”建设项目启动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契机,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在村、社区加强村居干部的培训力度,针对村居流动暂住人口,闲散青少年,违法青少年,“两劳”释解回归人员高危群体适时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村(居)范围内离退休政法干部和现有法律工作者适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为村(居)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使村(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局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经费等积极予以组织解决。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认真学法,形式灵活多样务求实效
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我们根据机关工作的特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的方式。为取得好的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周二、五的学习时间,集中自学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注重全文的通读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了解其内涵和本质。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进行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使一些模糊的认识得到了澄清,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知识得到了巩固和提高。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自学,弥补了集中学习时间不足的问题,保证学习的质量。
三、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按照县委政府和县普法办下发的各种文件要求,我们结合工作重心,进一步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一是参加县人事局组织开展的公务员考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效果。二是参加县委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知识讲座,使局领导学到更多的知识。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行政执法
为确保统计部门法得到较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统计工作中做到了“四严”,“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按照“快、精、准”原则做好统计工作。
一年来,利用到基层检查统计工作的机会,在全县范围内对统计报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发现虚报、瞒报、迟报现象,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有效地维护统计执法队伍形象。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学法普法形成共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学校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多年来,学校始终把法制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列入学校管理,分线规范运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校法制宣传已形成特色,在法制宣传教育中,他们实施了一系列方案。如第一:学校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指导,加强学生道德品质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第二:在日常教学中,挖掘教材中法制教育素材,利用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第三:学校通过服务育人,管理育人,配合做好法制教育;常规一条线,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重点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互督促检查。第四:为了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我们结合有关部门的活动,注重法制教育的课外延伸。学校充分运用黑板报、图书馆、校园网、宣传栏、标语牌、广播站等多种宣传媒体,宣讲法制知识,创造浓烈的法制教育氛围。第五:学校会同派出所、法服所、社区工作委员会,聘请热心教育、有声望的社会有识之士,定期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审议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