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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4:2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13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篇1

辖区内除市级道路、河道、公园、机关、单位及其它公共建筑设施以外的所有区域。

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要求

(一)村庄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整治修缮破旧房屋,拆除私搭乱建的各类用房。

3、村庄路面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

4、家前屋后杂物堆放有序,无乱堆放现象。

5、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

6、花坛、绿化带内无杂草,对绿化缺失区域进行补绿,无毁绿种菜现象。

7、河道、池塘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8、无各类乱张贴、乱涂写,村庄内家禽实施圈养。

9、落实公厕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全面取缔露天粪坑。

10、辖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11、保持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由村集中收集后直接转运至垃圾收集场所,日清日洁。

(二)小区环境管理要求

1、严禁违章搭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实现“新违建零增长,老违建负增长”。

2、有卫生保洁包干责任区,有专人保洁、有督查考核,确保辖区内路面、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整洁、干净,无暴露垃圾。严禁毁绿种菜、毁绿停车现象的发生。

3、居民住宅楼周边及楼道内整洁卫生、无乱堆放、乱牵挂,各类车辆停放整齐。

4、河道、池塘河面、水景景观内无漂浮物,河岸、河坡无乱堆放。

5、楼道及墙面上无乱张贴、乱涂写,小区内严禁家禽饲养。

6、小区内无废旧拾荒点。

7、督促垃圾箱、垃圾房整洁完好,垃圾保持日产日清。

三、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

街道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生科、镇村建设科、农服中心、物管中心、社管中心、环保科、澄江城管中队、澄江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科。

2、健全制度

(1)各社区、村要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制度。

(2)各村、社区要实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细分包干区域,责任到人,巡查及督查要有台账记录。

3、经费保障

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各村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自然村按60户左右配备一名保洁员,街道对每位保洁员补助1000元/月。街道对社区小扫保洁按0.3元/平方米·月予以补助。以上两项补助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拨付到村、社区。

4、监督检查

(1)村、社区检查。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治工作,每月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检查、整治落实情况每月上报卫生科一份。

(2)街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组织不定期的走访检查,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公开通报。

(3)综合检查。街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参加的联合督查活动,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行交叉检查,并作出相应考评(考评细则附后),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每月公开通报。街道定期召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会,通报考核情况,并由考核评比前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后两名的村、社区主要领导进行表态发言。

篇2

二、健全机制

(一)健全、规范环卫队伍,明确岗位职责

1、辖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由办事处环卫科按照路段等级确定清扫保洁工人的人数,明确岗位职责。

2、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由各社区按照其所辖需要清扫保洁的公共区域确定人数,并明确岗位职责;关于清扫保洁人数的确定。

3、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由环卫科负责协调,暂按照现有收集清运工人划定的区域进行作业,各社区依照日产日清、无积存的标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必要情况下,依据垃圾收集的数量和频次进行适当调整。

4、城市建筑垃圾(包括装修垃圾)的清运由城建科负责协调,各社区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业主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积存,乱倒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环卫设施

1、办事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设、改造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各社区对于新建中转站要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做好配合,对于公厕建设要按照办事处每个社区新建一座二类公厕的要求抓好落实。

2、关于主次干道果皮箱的安置,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由办事处负责落实,达到每50米一个的标准。

3、各社区负责落实:居民楼院每个门栋配备1个垃圾桶,独家院每排配备一个垃圾桶,或3000平方米建一个密闭式垃圾房,城乡结合部尚未改造的居民区以建密闭式垃圾房为主,数量密度以满足需要方便居民为宜,原则上不少于20户1个,桶房可以相互替代,但要完成总的目标任务,达到方便居民,生活垃圾不见天不落地的要求。

4、清扫保洁工人要配齐保洁工具,包括扫帚、笤帚、灰斗、铁锨、三轮车等达到每人一套,从事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由办事处配备,负责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工具由社区落实。

5、辖区单位和门店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也要配齐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容量以能满足本单位2日所产垃圾量为宜。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

(1)环卫科要完善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一天两扫、全天保洁“的要求,明确上下班时间和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

(2)各社区要健全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一天一扫、全天保洁”的要求,明确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划定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保洁区域,并使其知道岗位职责。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的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也要纳所在社区的检查评比,对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改正,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垃圾清运:

(1)环卫科要针对启用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近一阶段的运行,完善垃圾清运机制和制度。

(2)各社区要按照办事处总的要求和本社区具体情况,健全对生活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日产日清以及不见天不落地无积存目标的实现。

(3)各社区要与辖区门店、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督促清运工人按照协议的约定搞好上门收集工作,切实解决乱倒问题;同时要在居民区中开展定时投放和收集垃圾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提高居民维护环境卫生和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的自觉性。

3、“门前三包”制度

各社区要加强对辖区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不服从监管的门店,要建立违法违章行为抄告制度,提请市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4、督查评比制度

(1)各社区要建立和完善对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人的日常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落实提高管理水平。

(2)环卫科、园林科、城建科等职能科室,按照其职责分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以保证管理水平的提高。

(3)办事处环卫领导小组按照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对辖区整个环卫工作开展周检查、月评比、季考核工作,通过检查、评比、考核促进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办事处建立城市环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日常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管理工作。

2、各社区要建立支书、主任挂帅,相关班子成员主抓,有关同志配合的环卫工作落实机构,以保证各项环卫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环卫经费,严格评比奖罚。

篇3

一、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的对象为镇12名环卫工作人员和1名公园管护员。通过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保洁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1、责任路段每日的清扫作业在清晨7:00(夏)7:30(冬)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未按时完成发现一次扣3分。垃圾日产日清,全天候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卫生死角一处扣5分,曝露垃圾0.1平方米以上一处扣2分,零星废弃物一处扣0.5分。

2、责任路段果皮箱管理,随时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缺失、无垃圾外溢、垃圾焚烧、“野广告”等,一处不合格扣1分,其中“野广告”10条以内计一处扣0.5分。发现果皮箱破损缺失未及时上报管理处扣1分。

3、责任路段倒垃圾时场地整洁,基本无臭,无撒落垃圾和废弃物,无积存污水,垃圾转运及时,无垃圾满溢。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4、公园保持地面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5、责任范围内公厕标牌按规范设置,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公厕内外环境(3-5米范围内)应保持整洁,无乱堆杂物,厕内各项设施完好,无各类“野广告”,基本无臭、无蝇蛆、无垃圾、污水,粪便不满溢。一处一项不合格扣0.5分。

6、环卫工必须着装(帽、衣服)上岗,未着装上岗一次扣5分。

在我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考核当中,考核项目及所占总分数比重如下:镇区道路无漏扫占15分;全天保洁不到位占20分;镇区道路无垃圾杂物占15分;镇区无垃圾堆占10分;公厕保洁到位占5分;作业时间内不脱岗占15分;无群众来信来访占5分;责任区内及时清除“野广告”占15分。

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9—80分为良好,得分7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根据考核与检查情况,落实奖惩规定。

三、奖惩办法

每月每人拿出150元为绩效考核进行奖惩,考核结果优秀的得绩效考核的120%,考核结果良好的得绩效考核的100%,考核结果合格的得绩效考核的95%,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得绩效考核80%。对于考核检查结果不合格,检查考核小组责令保洁人员限期整改。日常检查工作中,每发现一处脏乱点位,扣发责任区相应保洁员5%的基本工资;发现保洁严重不到位的扣发保洁员当月工资。对于年度得到3次不合格的责任区,检查考核小组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保洁员予以辞退。

篇4

1、城市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

我国的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工作尚缺少具体、规范和系统的计划,有待进一步开展。资源回收仍停留在自发的、人工捡拾的落后状态。因此,需要大力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城市的实践经验,并以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为契机,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1)香港的城市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对于寸土寸金的香港来说,避免和减少城市垃圾的产生、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不仅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高效利用,还可减少对填埋处置空间的需求,延长其使用期限。环境保护署及其下属的减少废物委员会为鼓励各界的减少废物及循环再造活动,早在 1991 年就设立了废物减量及回收热线电话,协助公众组织自发推行废物减量和回收计划,并向市民提供有关废物循环再造的回收商资料和技术性建议。此外,通过社会宣传和社区教育,公众的减废意识及参与减废活动的比率也有显著提高。同时,香港政府积极推动私营企业参与废物的回收和再生,并给予多项优惠政策。1998 年《减少废物纲要计划》又将11 块土地以短期低价租约的形式分租给多个废纸、金威、塑胶及橡胶轮胎回收商,实现了废物减量、资源化的市场化运作。

(2)新加坡的城市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由于新加坡土地资源的日益短缺以及垃圾处理费用的提高,城市垃圾的最小量化已置于城市垃圾管理的最高层次,EHD 鼓励在全社会所有的部门推广废物最小量化,力争建设“零垃圾填埋和零废物”的循环型社会。为促进家居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2001 年 4 月,新加坡环境部还实施“国家废物循环利用计划。当年 10 月,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可回收的废品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罐、玻璃瓶和旧衣服等。为引导和方便居民社区(组屋、有地房产和私人公寓)的废物循环,环境部给每户居民发放专用垃圾袋,然后由垃圾收集商定期收集(两周一次)。在人流众多的公共场合也有这样的废品回收箱。总之,通过垃圾的分类回收、资源再生,新加坡的城市垃圾量已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2003 年的垃圾量比 2000 年减少了 10%,总回收率已从 2000 年的 40%提高到了 2003 年的47%。然而,针对各种废物减量化程序,目前还缺少完满的评价或标准验证其成功与否。许多回收方案的实施都因废品原料市场的巨大波动性而困难重重。更为重要的是,废物回收率的提高已带来难以保障回收材料品质的问题,并且影响了随后的产品生产。这也是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

2、城市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分析

城市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是指垃圾末端处理所采用的技术、工艺体系及其优先级别、结构层次的部署或规划。它是实现垃圾管理策略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技术路线的确定同样需要遵循一些普遍原则,还要将本地实际与前沿发展趋势结合起来,对比筛选出可行的经济性方案。首先,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选择应以城市垃圾的本身特性为依据,以最大程度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为标准,即在保证处理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垃圾的减容和减量,并尽可能地回收利用其处理过程所产生的资源和能源,以提高处理过程的经济性。其次,要充分考虑技术工艺的适应性和当地的经济、技术条件,不能盲目引进高成本的高新尖端的技术设备,还必须保证处理对象始终符合所选择的工艺要求。

(1)香港———垃圾全量卫生填埋。在香港,经过减量、回收、资源化处理后的城市垃圾实行全量填埋的处置政策。虽然从香港城市垃圾的性质分析来看,完全适合焚烧方法处理,但由于公众对垃圾焚烧的抵制,香港以往的政策一直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为辅,而且原有的焚烧厂已先后关闭。现在几乎所有的城市垃圾均以若干个大型策略性填埋场,辅以一个较完善的垃圾转运站网络进行处理。近年来香港建筑垃圾量的居高不下以及建筑废料倾卸区的关闭,3 个策略性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大为缩短,港府不得不在 2003 年对现有填埋场的扩展和新的填埋场所进行规划与评价。因此,香港未来的城市垃圾处理政策是朝多元化发展的,香港政府在寻求适合堆填场址的同时,提出了引进减量化较好的先进垃圾焚烧技术,通过港、粤合作处理两地废物问题的区域性方案。2000 年初,香港政府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协议共同控制及管理两地之间的废物转移事宜。

(2)新加坡———城市垃圾的全量焚烧。1979 年以前,新加坡政府收集的所有垃圾均运往 5 个不同的海岛填埋场,以填埋方式处置。由于新加坡只有十分有限的废物填埋处置场所,并且需要保留以备未来之用,垃圾填埋已作为最后考虑的处置措施。尽管焚烧处置方式成本高,但可以达到 85%的减容率和 80%的减重率。因此,在新加坡垃圾全量焚烧的技术政策已得到广泛认可。尽管焚烧被置于废物处理的优先位置,在固体废物减容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新加坡仍然面临着大量固体废物填埋的实际问题。因此,垃圾焚烧残渣的综合利用也逐渐得到重视,并已成为填埋垃圾减量化的措施之一。由此可见,城市垃圾的分类处理,即针对不同的垃圾组分分别采用不同的适用技术进行安全的处理、处置和资源或能源的回收,已经成为适应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主流。

3、其他具体策略

(1)提高素质,发挥职能,是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保证

建立起一支“勇于吃苦、敢于管理、乐于奉献、素质优良”的环境卫生作业和执法队伍,是达到事半功倍效果的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管理效率,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标准,配足、配全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并加强工作技能、工作责任、工作道德的培训,使其最大化地发挥工作潜能,有效释放工作能量,取得优良工作成效。一要严格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办事,使环卫工作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二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开展环卫队伍政治业务教育,法律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工作综合素质水平。三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监督、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分工负责制,绩效工资制,责任追究制,奖惩兑现制,末位淘汰制等,提高从业人员严格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标准。

(2)明确责任,综合管理,是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关键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全面治理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仅仅靠环卫部门是不够的,同时还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协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环境,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管理、个个有责的良好氛围。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房产开发商之间的协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之间的沟通,加强与所属区域政府的联系,落实好区域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不留管理和作业的重复点、空白点,避免空位、缺位和盲区。对重点地区和易造成脏乱的难点地区,要严格按照责任界定,采用挂牌方式将责任区域、地段、责任单位、工作标准予以公示,做到范围明确、内容公开、责任到位。从而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的落实、对工作效果的有效监督,推动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4、结语

本文从城市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和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其他具体策略三个方面探讨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环卫事业做出帮助。

篇5

一、实施范围

全镇各行政村。

二、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镇政府成立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长同志任副组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分工:

镇农办:着重抓好绿化村创建,河道保洁和生态村创建工作,畜牧生产无害化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的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

城建办:负责全镇公路及其红线控制范围内(含绿化地块)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做好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治理工作,抓好工业园区、建成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社会事务办:负责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周围环境整治,组织中转站至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运输,做好各村环卫工作技术指导。

爱卫办:负责开展农村卫生改厕,组织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油废水处置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和妇女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环境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

各行政村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等保洁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确保村道公路可及范围内和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垃圾中转站及其周围区域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要设立“卫生保洁日”,在每月15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按《临山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长效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结果作为镇政府经费发放的主要依据,各村对照要求配足配好保洁设施,并建立对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细则,要实行专人负责监督考核。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督查制度

1、各行政村每月自查制度。各村对本辖区进行检查和考核,每月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镇爱卫办。

2、抽查制度。镇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联合检查,按《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安排1次专项检查,听取各村情况汇报,查看工作档案资料。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督查整改通知书》,期限为7天,整改到期后进行回访巡查,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下发《督查通报》。

3、各行政村互查制度。每3个月组织1次各行政村分管卫生干部进行工作互查,检查结果纳入村考核计分。

四、年终考评

1、各行政村对照《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年终自查考评,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镇上报工作总结和自评表。

2、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以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

年度得分=每次考核得分总和÷检查次数

五、奖励办法

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年终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环卫长效管理年度得分在90分以上年终年度目标考核不扣分;70-89分的按比例扣分;70分以下的不得分。

2、鼓励各村积极争创各级卫生村,经上级卫生部门任命,一次性加省级15分,级10分、级5分,并给予一定奖励;巩固、省卫生村复评,顺利通过的,加5分和10分,给予相应奖励。

3、镇政府每年安排120-150万元资金,对各村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1)村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补。村保洁员基本工资奖补标准,按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标准:补2000元/人;村考核奖标准:基数为每户20元,奖励金额=户数×20元×年终得分÷100。

(2)乡镇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奖补。考核奖按各村年度平均考核得分排名次分三等奖励。各村排名为1-2位的为一等奖、3-7位的为二等奖、8-10位的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同时每年评选镇“十佳”卫生保洁员、优秀卫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保洁一体化为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扎实开展“四边三化”行动,健全以村(社区)为主体的集河道、公路、集镇、村庄保洁于一体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着力打造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机制,确保全覆盖。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维护,做到镇有垃圾中转站、村有垃圾收集房、户有垃圾桶,每个村配备保洁员,垃圾有专人收集、专车运输、日产日清。逐步推行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和有偿服务,推进城乡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健全长效管理各项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由镇城乡一体办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各项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特别是加强集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大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卫生综合整治,加强无证码头和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有效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因村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扩大污水治理受益面,改善地表水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对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纳管的区域,就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没有条件纳管的,推广微动力厌氧方式或无动力人工湿地等节能高效的生态治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二)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健全集镇的环卫设施,完善保洁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开展集镇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堆乱摆、乱拉乱挂等专项整治。加强对集镇主次街道两侧门牌匾、户外广告等规范设置和破旧建筑整修改造,集中力量清理垃圾堆积物,提升集镇环境面貌整体形象。

(三)开展河道长效保洁。加强小河小浜、湖泊和大河支流的长效保洁工作,重点清理河面漂浮物、清除垃圾、清理非法渔网、打捞畜禽尸体、打捞沉船、整治乱搭建等;健全河道保洁责任制,做到定人员、定河段、定责任、定报酬,努力做到河面无垃圾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要求,逐步实现全镇河道“清水畅流、清河靓村、城乡一体、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开展公路长效保洁。加强对县、镇村级公路和通组达户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保洁队伍和保洁责任制,加大对公路沿线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清理,切实改善环境面貌。抓好公路两侧的洁化、绿化、美化工作,做好广告牌及路牌规范管理和违章建筑清理,使交通道路沿线成为展示美丽乡村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镇党政办、镇社管办、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镇财政办、镇环保、镇爱卫办、镇兽医站、镇行政执法中队、镇新居所等部门组成的大云镇农村保洁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社管办牵头农村保洁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健全例会、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篇7

一、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提升,增创特色,全面推进“的目标,要求全镇各村主干道及两侧30米范围实行卫生长效管理,具体做到“五有”、“五无”: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支稳定的环卫保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管理长效制度;有一套考核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专项经费作保障。村前屋后,道路两侧,桥边河边无暴露垃圾;村庄无露天粪坑;河塘水面无漂浮物;主要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

二、措施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创建文明家园示范村的目的是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倡导文明新风,培育新型农民。要坚决消除“怕”的思想,消除“农民生活陋习难以改变”等错误认识,扎实有效、耐心细致地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长效管理网络,提升农村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把实事做好,让百姓受益。

(二)努力构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组织机构。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村支书负总责,并明确一名村干部牵头,村配备垃圾转运人员,各自然村配保洁员,形成层层组织、具体做事的保洁网络。

2、明确工作要求。村主干道保持干净整洁,柴草、砖瓦杂物等要堆放整齐,公厕实行每日冲洗,打扫干净,垃圾箱日产日清,村内垃圾要定期组织清扫;公共场地的树木、草坪、花坛等绿化地带,应保持美观、整洁;池塘、渠道、下水道、河道清洁美观,水面无漂浮物。要结合本村的实际财力、农民的迫切需要出发,首先从清理垃圾、环境卫生入手。村内清扫的垃圾要由行政村指定专人运送到镇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严禁随处乱倒。

3、完善管理制度。各村要针对实际,因地制宜,把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并不断完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机制,做到“五明确”:明确工作范围,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时间、明确工资报酬,明确奖惩考核。要根据保洁的实际,制定各项考核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垃圾转运人员、卫生保洁人员的规范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严格督查,做到每日检查,每月考评,并签订合同,考评与报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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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收集池、垃圾处理点,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2.村庄道路路面整洁,无杂、脏物。

3.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

4.农户家内整洁有序。

5.家禽、家畜实现集中饲养或圈养,无家禽、家畜粪便污染。

6.公共场所、绿化地、文体设施整洁。

7.公厕清洁卫生,无露天粪缸。

8.生产、生活污水基本达标排放,沟渠通畅无垃圾淤泥。

9.池塘、河道水体保持清澈,水面无漂浮物。

10.村民卫生意识良好,自觉落实门前门后三包,维护公共卫生。

二、长效管理的工作任务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卫意识。各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环卫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全年集中宣传教育四次以上;将环境卫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万户大整治,根据农户家内家外环境整治美化状况、卫生保洁三包情况以及家庭文明程度评选农村和谐家庭并予以授牌。每200户评选一户五星级和谐家庭,二户四星级和谐家庭,三户三星级和谐家庭。五星级和谐家庭奖励200元,四星级和谐家庭奖励100元,三星级和谐家庭奖励50元,来促进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参与环境整治与管理的自觉性。

2.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要求。各村要落实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并实行责任包干制度。

(1)党员干部实行包片区、包路段。负责所包片区、路段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本片区、路段的整洁。

(2)妇联协同实行门前门后三包制度、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二包绿化:按照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村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3)要配备卫生保洁员,明确职责,一是做好垃圾的收集工作,保证垃圾及时集中到村垃圾房内,便于与镇级清运相衔接。二是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三、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与环境卫生状况列为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年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内容和要求。

2.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村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投诉、举报环境卫生“脏、乱、差”突出问题;接受投诉、举报的情况,列为平时暗访内容;对整改不力的,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中从重扣分。各村也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年每季(四次)考核成绩都列最后3名的村,政府将对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诫勉谈话;村主要领导要向镇党委、政府处作出书面检查。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单位,以及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最后3名的村,取消文明单位评比资格,确保长效管理目标的落实到位。

4、开展评比活动。镇每月不定期检查考核,由分管领导带领镇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人员及各村卫生主任或卫生专管员对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考评,并当日集体讨论后结出得分和名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检查考核后一并结出季度得分和名次,并下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对季度考核成绩前5位的村及成绩后3位的村在《古山简讯》进行通报,并在镇宣传电子屏幕滚动公示。

5.组建检查考核班子。镇建立基层基础设施办公室,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建立专职的管理队伍,配强工作力量。进行对辖区内村庄、主要道路、主要溪流、主要公共区域的卫生长效保洁以及绿化、道路、排污管网、路灯维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并根据市有关规定对长效保洁村实行“每日自查、每月定级、每季抽查和每季兑奖”的卫生长效管理办法。

每日自查:每个村都要建立保洁工作检查台帐,由村卫生监督员对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卫生保洁员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并做好登记。

每月定级:镇要建立农村保洁工作台帐,经常性检查监督农村卫生保洁工作。一月一次由镇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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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全县行政规划区域内,所有单位(乡镇)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均适用本办法,具体工作目标要做到“七有”(即有组织机构、有经费保障、有环卫队伍、有工作制度、有管理措施、有标准要求、有考核奖惩),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清洁谁来管、怎么管和如何管好的问题。

第三条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人管理和部门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是指对城乡空间环境的卫生管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县城建成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行政村的主次干道、街巷、广场、公共场所、河道、207国道、317省道、入乡公路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城乡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县爱委办在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洁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乡(镇)长负总责,分管卫生副乡(镇)长为直接负责人。

各行政村的党支部、村委会负责本村(居委会)区域内卫生清洁工作的组织管理,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队伍建设

第七条县环卫部门、城建监察部门、爱卫办的机构建设要按规定配备,确保科室完整,人员充足。

第八条县市政园林环卫所是城区环卫工作的主要单位,内设环卫监督、垃圾清运、街道保洁等班组,总人数按城区常住人口的3-4%配备。

城建监察队伍按城区常住人口的0.2-0.3%配备。

第九条各乡镇设立环卫管理所,负责人由分管副乡长兼任,负责本乡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卫人员配备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的1‰。

第十条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环卫站,负责人由村委主任兼任,负责本村的环境卫生工作,环卫人员与行政村人口的比例要达到1:400以上。

第十一条各乡镇、行政村卫生清洁工作原则上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装备、统一服装、统一目标要求、统一考评奖罚),条件不具备的要在2年内达到“五统一”要求。

第四章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县人民政府将城乡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产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县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所收专款用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维修和建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三条县城乡环境清洁工程建立“县财政补助、乡镇配套、村集体补差”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县财政专项补助总体额度按照上年度全县财政收入的3-5‰标准计提。县财政对乡镇的补助标准按照上年度统计部门提供的在册农业人口每人每年补助3元计算。另外,县财政每年还根据情况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以强化对乡镇的监管力度。

各乡镇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一定比例的转移支付资金或乡镇其它收入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相应的村级环境卫生配套资金。

各行政村在县财政补助、乡配套的基础上,要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倡导通过社会筹资、群众集资、村民投工投劳等办法解决环境卫生管理缺口资金。

第十四条县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比例拔付、绩效挂钩、年终兑现”的原则下拨。拨付比例实行“三三四”制,每年年初拨付各乡镇30%,七月份考核拨付30%,年终总体考核兑现再拨付40%。

第十五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权属范围内和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第五章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县城规划区的卫生清洁工作,由县建设局和乐平、大寨镇政府分别负责对城区和本乡镇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庄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城区主次干道的路面、人行道、公厕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由县环卫所负责。

县城公园、广场、绿化带的清扫保洁由市政园林管理站负责。

县城各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由各小区管委会(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生活垃圾由县环卫所统一清运,并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

县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停车场、经营性门店、摊点等公共场所由各所属单位和经营者负责。

“城中村”中的小街小巷清扫保洁由各村的环卫站负责。

建筑施工现场由施工企业负责,尚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各驻乡镇单位、企业和各行政村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企业和行政村的环卫站负责。乡镇环境管理所监管。

第十八条县207国道、317省道排水渠以里范围内的环境卫生、20米以内通道绿化由公路段负责,排水渠至20米以内的卫生由公路段监管,所属乡村负责。

县乡公路排水渠以里、15米以内通道绿化由交通局负责,排水渠至15米以内的卫生由交通局监管,所属乡村负责。铁路保护区域以内的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四桥”(大寨桥、东风桥、河西桥、赵家沟桥)以里的河道环境卫生由建设局监管,环卫所负责清理;其余地段的河道及岸线由水利局监管,所属乡村负责清理。

第六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宣传、文化、广电、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增强公民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监察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扰市容监察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全面落实卫生清洁村前(门前)“六包三不”责任制。

包卫生:所有单位、村镇、门店、居民住户所在地方,要做到室外全天保洁,无积水积雪、无痰迹烟头、无瓜果皮核、无垃圾粪便、无纸屑杂物等其它污物。

包秩序:要做到门前(村前)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牌匾要挂放整齐,各种车辆一律停放在存车场(处)内。

包绿化:要做到门外树木无缺损,花池、绿地整洁完好,无绿化条件的要摆放盆花、花坛。

包亮化:建筑物和广告牌按要求实行亮化。安装有轮廓灯、反射灯,村镇主要街道要安装路灯,确保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要求保证亮化时间和效果。

包整洁:所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色彩要与周围建筑相协调。

包广告牌匾规范:店容店貌要整洁美化,做到一店一牌,牌匾要符合招幌文化要求上档次,文字要规范,实现玻璃、橱窗无字画,定期清洗店面、油漆牌匾,始终保持店面新、墙壁新、橱窗新、广告牌新。

三不:不乱倒垃圾、不占道经营、不乱贴广告。

第七章标准要求

第二十三条县城和乡镇要制定和完善环卫设施规划,要做到基础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县城要有3-5处垃圾填埋点;城区原则上每1万平方米至少要有1个封闭式垃圾池,主要路段平均每100米要至少设置1个垃圾箱(筒);每乡镇要有1-3处垃圾填埋场,每村要设立垃圾中转场,选址要远离居民区、主干道、河道和居民饮用水源区。

第二十四条县城旧城改造或村镇建设改造时,责成建设单位设立相应的环卫设施。环卫设施必须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由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担。

第二十五条村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农村原则上按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或每25户建1座垃圾箱。

第二十六条各环卫所、环卫站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垃圾清扫和清运工具,包括垃圾清扫器具、清运机动及人力车辆等,提高清运保洁效率。

第二十七条街道保洁。县城区的主次干道要做到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保洁,保洁标准要达到“五净五无”,即路面净、墙根净、树坑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无垃圾、无泥土、无污水、无杂草、无瓜果皮核。

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场点净,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实现垃圾不落地,杜绝二次污染。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池,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定点清运;无力自行清运的,由环境卫生专业组织有偿代运。

公厕管理。公厕卫生达到无蝇、无蛆、无臭味、粪便无外溢。

垃圾中转场点。场点卫生整洁,达到无蝇、无蛆、无鼠、无积液、无外溢,中转设施应定期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乡镇及农村的环境卫生要执行新农村建设、农村创“三优”、“五清五规范”的标准要求。

第二十九条207国道、317省道20米红线范围内、县乡公路15米红线范围内无垃圾死角、无杂草杂物、无白色污染,路面清洁、路沿整齐、树坑整形。

第三十条河道及岸线无垃圾杂物,河床平整、清洁。

第八章监督考核

第三十一条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本办法所涉及的六项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第三十二条监督考核的方式方法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全面考核和年底总评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十三条级次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六项长效机制打分,考核结果分4个级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底考核总排队与平时检查结果相结合,与本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财政补助兑现挂钩,并且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报组织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按照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责任与过错相对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采取黄、橙、红三级督查问责方式,进行行政责任问责追究。

凡受到黄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凡受到橙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通报批评,给予戒免谈话;凡受到红色通报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议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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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内容:

(一)镇区、管理区考核内容:

1.镇容镇貌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做到环境秩序良好、卫生保洁到位、无白色垃圾、无河面漂浮物、无露天粪坑、绿化美化。

2.集贸市场管理方面:要求亮证经营、内外卫生、秩序良好、行业卫生达标。

3.镇郊结合部及社区卫生方面:要求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无违章搭建。

4.健康教育方面:要求网络健全,资料完整,有活动,有阵地,定期更换内容。

5.行业卫生管理方面:要求证照齐全,设施完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

6.除害防病方面:要求防制设施齐全,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地。

7.环境保护方面:要求“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二)行政村考核内容:

1.村环境卫生组织管理方面:要求配备卫生检查人员、卫生保洁人员,健全台帐资料。

2.村域内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卫生基础设施齐全,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无河面漂浮物,农户居室内外整洁,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完成垃圾收集任务。

3.村健康教育方面:要求健全网络,资料完整,有活动、有健教宣传阵地、健教设施;宣传内容定期更换,健教资料入户达标。

4.村除害防病方面:要求防制设施齐全,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地,控制“四害”密度,行业卫生达标。

5.村环境保护方面: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村辖区内企业环保达标。

四、考核周期:

每二月进行一次全镇性检查考核,同时,镇爱卫办还将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打分。

五、考核办法:

1.镇区、管理区的检查考核由镇爱卫委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管理区、社区居委负责人等参加。按照“镇镇区、管理区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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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通过建立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实施责权利统一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突出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强化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责任,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形成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城市建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社会文明、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本着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全方位清扫保洁的工作思路,按照费随事转、人财物相随、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通过强化各层级之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实行分级分权的属地综合管理,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

通过实施理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将全市背街小巷和主干道环境卫生由市里单级管理转变为三级管理模式,即通过划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责任区域,明确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任务,切实构建起区级指导推动、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部门齐抓共管、居委会协同配合,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新格局。

1、认真落实管理职责。按照条块结合、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清扫保洁行为,保证各街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对广大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置,坚持做到日常管理到位、规范整治到位。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背街小巷和部分主干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履行对社区居委会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单位的清扫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的职责。

3、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要担负起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管责任。要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监督检查社区环境卫生的质量,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二)全面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清扫保洁任务

1、关于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主干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全区清扫保洁面积为300184平方米,其中城南办负责团结路(人武宾馆至新钢中学)、解放路、人民路、通济路四条主干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14489平方米;城北办负责长林路、平安路、茶山路、丰源路四条主干道的清扫管理,面积为100315平方米;袁河办负责团结路延伸段(新钢中学至钢丝厂),面积为85380平方米。

2、关于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对辖区内背街小巷的所有面积实施保洁。同时,要确定清扫保洁模式,是由社区负责清扫保洁,还是对外招投标由清扫保洁公司负责,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全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面积为1223280平方米,其中城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513868平方米,城北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697674平方米,袁河街道办事处清扫面积为11738平方米。新增面积以后由市、区及街道办事处核定后,另行向市政府行文请示,相关清扫保洁经费区政府另行确定,但各办事处要承担新增面积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任务不变、责任明确,确保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到位。

3、关于保洁经费的测算及下拨方式。

(1)财政经费测算情况。市环卫处移交到我区清扫保洁面积为1523464平方米,按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测算,每平方米街面每年清扫费为1.394元,市财政共下拨给我区清扫保洁经费为212.37万元。

(2)关于临街店面卫生费的收取。按照“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收取。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对所管辖的作业范围内的临街店面、个体经营业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宾馆、酒店等单位的卫生服务费进行统一收取,用于弥补清扫保洁、袋装垃圾收运作业经费的不足。

四、适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新要求,建立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的新秩序

全力抓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市环卫处的城市环境卫生交接工作,健全、完善街道办事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卫清扫保洁服务机制,有效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组织搞好社区清扫保洁工作,着力抓好社区环境卫生热线投诉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有效调处解决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问题,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回潮反复,全力确保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努力保持环境秩序的井然有序,真正实现分项包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共建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见成效。利用社区报栏、橱窗等宣传阵地,采取入户动员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城市环境清整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城市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环境卫生清整活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

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工作原则,有效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综合执法长效管理责任制,努力在“管理全方位、执法全天候、责任全明晰、整治全到位”上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逐步消除各街域内违章,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违章、私开门脸、乱摆乱卖、乱圈乱占、占压绿地等行为,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对社区内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杂物,及时予以清除。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20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城市环境卫生接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起草形成《关于认真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接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制定下发《渝水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阶段(3月21日-30日):按照《意见》的内容要求,全面做好接交工作,完成保洁队伍交接、任务移交等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矛盾。

第三阶段(从4月1日起):按照新的作业管理模式开展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各街域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的变化,产生显著的效果,实现和保持街域环境卫生的洁、净、亮、美、序。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见成效,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服从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并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明纪律

围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要妥善处理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保证人、财、物到位,实现区、街、居联动,坚决防止和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逐项逐条抓落实,一项一件抓到位,切实做到管理无空白,责任无疏漏,考核无盲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组织,平稳过渡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在落实环卫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既要保证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度的落实,也要确保全区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质量不滑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办事处要努力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做文章、下功夫,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唱响“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主旋律;要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区人民热爱新余、建设新余、发展新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居委会共同为社区居民搞服务、解难题,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进而形成各方齐上阵、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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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1、组织网络保障

进一步调整充实好“岳阳地区爱卫会”、“岳阳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等组织,并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以加强对爱国卫生、卫生创建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全程指导。街道办事处将在必要的活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岳阳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都要相应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具体负责同志,确保组织网络健全,并切实做到领导、经费、责任、管理“四个到位”。

2、条块协作保障

卫生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确立起“全局一盘棋”理念,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进。岳阳街道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密切协作;岳阳地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支持配合;各居委会按照“属地化管理”模式,主动承担起组织、发挥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作用的职能,确保共同搞好卫生创建巩固工作。

3、长效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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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石桥头,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全面清理城乡河道,全面整治农村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基本解决河道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的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一批“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规范有序,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基本实现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进度安排

自行整治阶段(2013年4月20—4月23日)。各村、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先自行组织力量对辖区河道开展全面清理,重点是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大扫除”,实现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集中整治段阶段(2013年4月24日一2014年4月29日)。镇政府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进行二次清理,同时组织人员对各村的自行整治进行督查,到清理不到位的,全镇通报,并由各村再组织清理。对各村自行清理确有难度的,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清理。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一2014年9月)。按照“水系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要求,结合清水河道等建设,以解决河道垃圾及河水黑臭问题、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改善河道水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和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行动的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迎接考评阶段(2014年10月一12月)。巩固“双清”行动成果,健全台帐资料,迎接市有关部门的考评。

三、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二)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三)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四)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对其中的违法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清除责任,对拒不清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清除。

(五)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六)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在清理中,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根据镇政府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四、巩固提升阶段的主要任务

巩固提升阶段,要持续深化“双清”行动,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进城乡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河道污染情况,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河一策、标本兼治,采取沿河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驳坎、生态修复等措施,着力消除河道黑臭现象。深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清理、整顿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在“清水河道”建设中,着力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二)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实施“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努力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违章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清理河道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道保洁、农村保洁管理和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城乡河道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由镇班子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全保洁管护、监督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提高农村保洁水平。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村、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订“双清”行动具体措施,抓紧部署这项工作。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两头都要兼顾,各村都要落实专门人员主抓这项工作,坚持清理河道和清理乡村同步推进,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同等重视。坚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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