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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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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整治建议

篇1

二、抓投入,出台政策意见,夯实保障基础。黄岩区通过认真梳理,出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政策意见。2011年在“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中,全区投入环卫作业运行费用5730万元,河道疏浚800万元,截污工程建设投入6610万元,村庄绿化投资2800万元,交通整治1500多万元,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黄岩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在投入的同时,也加大了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建立宣传组、志愿者队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运用农民信箱、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媒介对环境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开辟了“环境整治”专题专栏,加大对环境死角和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抓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黄岩区专门成立“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家园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并设立环卫所,负责和落实村级环卫保洁的实施。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招聘专职保洁员1091名。在环境整治工程设施建设方面,从设计到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方案和施工单位,最后组织各部门及专家进行综合验收,做到严格、规范、质量保证。

根据黄岩区农村的特点,突出整治重点,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始终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近8000万元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铺设一、二级污水管网。推进“清水河道”工程,今年疏浚河道48.8公里,对32条主要河道进行重点督查,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全流域开展企业、学校、畜禽养殖场、村居小区、餐饮店等的排污治理。全区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成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350多座,并积极探索农村分散式生态湿地处理工艺。加强和完善水系规划,大力指导村级实施畅流工程,让有条件的村级建设成“村中河”、“围村河”等生态景观水系。突破整治难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对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制定了限期治理方案,建设沼气治理工程。

下阶段,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有以下几点建议

1、坚持资金投入多元化。资金问题是解决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的关键,当前,政府投入是环卫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过程中,公共财政应当逐年增加农村环卫投资,确保农村公益环卫事业财政先行。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民间等多元投资新体系。鼓励企业与所在农村实施对口帮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与落后村居开展城村互助,帮助村居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或兴办一些环卫基础设施;大力吸引和动员民间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农村环卫建设,积极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农村环卫事业的发展。

篇2

(一)麦当劳甜品站等摊档不符合步行街管理要求,严重阻塞交通;没有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设施(如自来水、下水管道等);靠近医院,容易发生交叉感染;油烟污染大,市民投诉意见强烈,元旦前一律取缔,还路于民。

(二)步行街中心临时摊位元旦前一律取缔。

二、市场周边管理

(一)坚决治理南昌、新宁、城北、城西和东门五大市场周围占道乱摆乱卖现象。此项工作由市公资办负责,并由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监督、指导实施。其中重点是:

1、新宁市场。已拆除的雨篷一律不准搭建,市场周围设置的临时摊位仅限于经营蔬菜类。经营时间由清晨6时至上午10时,不得超时、超越范围经营,更不得设置雨伞、雨篷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实行划线定位管理,留出足够通行道路。

2、城北市场。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至石洞市场,杜绝占街经营现象。

3、城西市场。11月底前周围临时摊位一律分流到台海路临时市场,杜绝占街经营和搭建现象。

(二)台城镇属下市场严禁占街占道设摊经营,确需设摊要重新定位,指定经营时间,不准搭建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及雨蓬。此项工作由台城镇负责,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局指导、监督实施。

三、城区街道管理

(一)已批准进入市区经营的摩托车销售门店,严禁占用道路或骑楼经营。此项工作由市政监察大队负责。

(二)城区无证经营、经营场所面积不足、卫生设施不齐、长期占道经营的饮食店,要坚决取缔。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请工商局立案查处。

(三)城内设置的废品收购站,必须在元旦前迁出城区环市路和十大出入口2公里以外。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

(四)不锈钢或钢铁材加工场(店)、石材店,不准在主要街道和居民区设置,已设置的一律在元旦前搬迁,逾期不执行的由市环保局提请工商局查处。

(五)经营面积不足,或长期占街经营、且屡劝不改造成噪音扰民的车辆修理行业,由市交通局取缔其执业资格,市工商局取缔其营业资格。

(六)对长期利用街道设置的便民行业,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乱搭建的情况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定下岗工人和无业市民的准入条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核定设摊位置。

(七)对乱张贴、乱涂写的查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负责采用“呼死它”实施整治。台城公安分局和市政监察大队共同负责跟踪查处。

(八)城区乱搭建的雨篷一律限期在元旦前全部清拆,新建雨篷必须符合市区规划要求,以街道为单位,统一规格,统一色调。此项工作由市规则局负责。

(九)市区车辆统一划线定点停放(包括候客摩托车),违规者,由市交警大队严格查处。

(十)市区建筑闲置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管,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者负责建围墙或绿化,不得乱堆乱放,防止形成卫生死角。

(十一)对城区十个出入口,按照管辖权限,由市公路局和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疏通清理道路两旁污水、垃圾杂物等,强化日常管理。

(十二)强化建筑工地围内施工,美化市区建筑工地围墙。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三)强化宣传媒介对创建活动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经常刊播相关宣传标语或新闻。此项工作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十四)做好学生卫生知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知识教育,开展“校前一条街”管理活动。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五)做好下岗人员的安置工作,减少下岗人员占街经营行为。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门前三包”管理

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有门店统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此项工作由台城镇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负责。

五、泥头车管理

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安居为目标,以“整治、出新、提升”为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创建办、规划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开发区管委会参加,采取集中整治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统一原则、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各负其责,彻底改变城市环境,为长效管理落到实处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工商局、教育局、交警大队、开发区、昭阳镇、垛田镇、临城镇、西郊镇、城东镇、李中镇、西鲍乡、缸顾乡等部门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指挥部。

三、整治范围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包括:1、城郊结合部(城市进出口通道);2、城区主次干道;3、重要商业地段;4、老住宅区;5、在建工程施工现场;6、原废品市场;7、农贸市场;8、杆线整治;9、户外广告管理;10、市政设施维护;11、沿河环境整治;12、重点旅游景点沿线环境整治。

四、整治要求

1、拆除违章建筑,全面清理乱搭乱建;

2、集中整治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及乱挖乱种等违法行为;

3、拆除更新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安全的广告牌、店招店牌,清理“牛皮癣”小广告;

4加强交通管理、规范各类车辆停靠,有条件地段设置停车场;

5、迁移各类废弃杆线,理顺线路,架空杆线尽可能下埋。平整路面,消除积水、跳车现象;

6、老小区实施封闭式物业管理,修整破损路面,补植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相关公共配套设施;

7、城区在建工程项目禁止占道施工,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护设施简洁美观,且不得占用人行道。沿街建筑作好安全防护措施,运输材料应保证道路整洁。施工现场进出道路硬质化;

8、按照废品市场整治规划,加快该地段道路、河道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9、加强公路沿线、河道两侧的绿化种植。城区主干道、重要商业等地段的绿化要及时修剪、补植及管护。

10、清理河道及沿岸的垃圾,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做好沿岸绿化、小品的维护,禁止在沿河防洪区域内乱搭乱建。

五、整治项目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内容要求、时间、责任单位详见附表。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11日)

3月9日前,由规划局根据前期对环境调查情况,制定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门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时间和要求,增强各责任单位、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整治的积极性,主动参与、配合整治活动。

2、突击整治阶段(3月12日—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以及整治内容和标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达标。其中部分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确实难以完成的,完成时间应由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报市领导确定。

3、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5日)

4月1日起,创建办会同新闻单位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五日内予以整改到位。

4、长效管理阶段(4月11日起)

各责任单位按照原有范围落实好长效管理责任。

七、督查考核

1、督查考核内容

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⑵、由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所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

⑶、市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2、督查方式

⑴、日常督查

城市建设指挥部督察组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确定的完成截止期限,倒排督查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安排在星期二上午,由督查组实施。对各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⑵、重点督查

由督查组牵头,对整治工作中进展缓慢项目以及重点难点项目进行重点督查,与各责任单位沟通整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反馈给市有关领导。

⑶、领导督查

篇4

在2.41平方公里的首期开发片里有10个村小组,为改造城中村、建设好新区,10个村小组都列入了拆迁安置范畴,通过拆迁来彻底消除城中村“脏、乱、差”,以安置来达到干净、卫生、靓丽的新农村。年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1、加快拆迁速度。在年3月份罗家村小组房屋已基本拆迁完毕,所有已拆户都已租好了房屋;在4月初李家拆迁小组已着手李家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在大部分农户都已签订了拆迁协议,在5月份李家村可及阮家部分农户预计在6月份开始着手拆迁安置。

2、保障安置房建设。对安置房建设,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年安置房建设达30万㎡(即入住10万㎡、建成10万㎡、在建10万㎡),为完成工作,一是做到人员及监管上的保障,办事处开发办做到每天24小时在安置房项目部值班,在监管上把好“材料关、检测关、签证关”三关,二是保障资金到位,以区城司为平台向开发行申贷1亿元用于拆迁安置上,三是安置房建设的土地保障,一期安置房已在建设,二期安置房的征地工作于4月下旬完成,三期安置房的征地工作预计在5-6月份完成。

二、在景观建设中现新区

要体现新区的高品位,景观建设与建筑风格是同等重要,在新区景观建设主要是“三带一园”建设(沿江景观带、景观路景观带、校园路水系景观带、桥头休闲公园),除沿江景观带要与新余市“两江四岸”同步设计外,其余“两带一园”已做出了设计图,特别是桥头休闲公园在罗家拆迁完毕后即可进行公园的前期建设,到时以“亲水”为主题的景观建设可使新区焕然一新。

三、在环境卫生中现新区

1、村庄卫生

①自然村垃圾坑建设。今年计划在罗家新村旁边建一个垃圾坑,珠珊建1—2个垃圾坑。

②拖运垃圾坑内的垃圾制度,与承包者签订拖运合同,承包者义务是每三天对办范围内垃圾坑中的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厂,若不能及时搬运,一经发现或群众举报,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罚款,三次解除合同。

2、道路卫生

①渝州大道、龙池墅大道实行承包责任制,清扫者每天清扫一次,确保路面清洁,否则扣除适当的工资。

篇5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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