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4:3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

篇1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治教育是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应有之义,是在以人为本的根本前提之下培养高职院校大学生具备全面素质、素养、能力、能量主要路径之一。目前,在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尤其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着定位不准确、内容滞后、形式单一等方面的问题。高职学生群体是社会培养一线专业应用型人才的中坚力量,因此如何加强对高职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成为必然趋势。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教育过程,学校在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上应当由浅入深依次推进,本文认为法治教育内容应包括如下三个层面。

(1)基础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治国方略的当今时代,普法成为培养公民意识的首要任务,作为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高职大学生更应该提高其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模式的前提。法律知识的学习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基本理论的学习。只有既了解在某个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精神,养成法治思维。因此,高职大学生应当通过课程设置及其他方式学习的法律知识,除了法律的基本理论,还应当尤其注意加强对于高职大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有实用性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2)法治意识的提高

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前提下,注重高职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公民遵纪守法的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一个即将进入社会的一线应用型人才如果具备了法治意识,他就不仅不犯法,而且还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由于传统文华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我国还存在这各种各样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归根结底都是缺乏法治意识,缺乏对法律权威的尊重,因此,提高高职大学生法治意识,可以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用法律的权威保护自己的习惯。

(3)法治思维模式的培养

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治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高职大学生与学术研究型大学生的特点就在于学习知识的技能型和实用性,是重实践的大学生群体,结合这一特点,培养高职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模式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学校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程注重案例教学,多组织法律实践活动,比如汽车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实践案例式教学方式,将学生分成汽车销售买卖双方,从磋商、谈判到合同的签订、履行来丰富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模式,另外还可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等方式让学生进入法治环境、法治角色中去体验,进而通过实践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模式。

三、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路径探析

探讨高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要通过有效发挥并进一步扩展法治教育的优势,进而实现高职大学生美丽人生的塑造和创建。

(1)在所有高职大学生中开展法律基础课的通识教育

当代大学生是勤于思考的一代,也是在市场经济下成长的一代,因此,高职大学生更有必要学习必要的基本法律知识。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大学生(法学专业除外)的法律基础课设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内容共三章,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法律法规及基础法律理论,仅仅是法律知识的框架性介绍,更无法满足作为应用型人才的高职大学生,因此,应当在高职大学生中开展法律基础课,安排充分的课时,以保证学生能够学习到对日后有用的法律基础知识。

(2)设置法治选修课

篇2

党的十报告首次将“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相提并论。要求“深入展开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学生既属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又是国民教育体系法治教育的对象,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其目的是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进而“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I卫者。”大学生既属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又是国民教育体系法治教育的对象,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高校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这对大学生今后的事业、工作、生活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高校非法学专业普法教育的现状

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行普法教育,至今已迎来了第六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在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指导下去实施法治,而树立法治意识必须进行法治教育。大学生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自身法治意识的程度体现着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大学生是社会成员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他们具有良好的文化底蕴和知识素养,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的法治意识程度以其特有的作用影响着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在未来的国家生活中将发挥主导作用,其自身的法治意识水平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程度有决定作用。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在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中的作用。通过过去几十年的努力,大学生的普法教育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社会价值的多元,导致大学生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现在的很多学校都只强调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人格、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因此如何加强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普法教育问题更加突出和紧迫。

二 、高校法制教育应该突出宣传的方面

第一,法律规范的认知。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范来治理国家,所以必须让大学生充分认识法律规范的意义和内容。一是要让大学生认识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告诉你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这是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 第二,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法治意识的树立在现实中表现为处理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上,所以要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方式就是人们用法律家意志,而道德的或情感等其他处理、解决问题的方式,由于缺少法律的规范、原则、理念作为标准,来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方式,还包括法律处理问题的过程要讲程序,违背程序也会使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

第三,坚定法治信仰。要使法治落到实处,除了法律规范的理性认知和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外,还必须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对大学生来说,首先要知道信仰是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建议

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时时处处进行,注意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等结合起来,全方位、全过程地对大学生进行教育。

第一,加强法律课程的时效性,真正发挥法制课堂作用。只有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才能满足大学生执法守法的需要,实现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根本母的。

第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教育氛围。高校是人才最集中、思想最活跃的地方,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努力创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必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法制教育实践能够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现在,我国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是一个非常重要而迫切的现实课题,需要引起大学教育工作者、管理者和社会上的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制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最终逐渐使大学生犯罪现象不再频繁发生。

篇3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其致力于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人与社会有序发展。基于此,法治人格可以理解为法治理念在个体心理和行为中的体现,其具有一定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个体需要具备人文和理性双重精神内核,在法治人格的塑造过程中既要尊重法律更要尊重人的价值。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体现对人的尊重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人格塑造体现了对正义之法的追求,注重激发人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依法治国价值理念的理解。

(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培养应注重学生人格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因此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优秀法治人格为核心任务,为社会输送机法律知识、技能和素养于一身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用理论知识武装学生,更要为学生提供人格培养的机会,增强自身的能力与素质。

(三)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构建法治国家

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提倡法治国家这一理性的治国方针政策,在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并尊重法律,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法律从业人员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之际资源所在,因此必须确保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高校法学教育为依法治国输送优秀人才,在其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必然提升人才的整体实力,从而有利于法治国家的构建。

二、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学教育注重实用价值

以往法学教育过程中主要注重其使用价值的体现,教师主要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及条款的实际意义和应用情况进行讲解,以此保证学生理解并可以进行相关实用性操作。但在教育过程中忽略了法学的人文价值,造成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缺乏一定的人文基础。

(二)高校法学教育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

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受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为学生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教师将其视为核心任务,这样一来学生对法学的学习与理解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层面,因此只懂得尊重法律,而对法治理念并没有深入了解。最终造成学生以功利的视角看待知识,重视可操作的理论而忽视价值形态的重要性。

(三)高校法学教育注重技能忽略素养

随着课程体制的改革,高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注重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以此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输送更多优质人才。但是也导法学教育过程中将职业素养等同职业技能,日常教学中将技能的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忽略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即便注重学生人格培养也停留在人文情怀方面,并未上升至法治人格层面。

三、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

(一)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新教学体系与教学方法

法治人格培养的前提体现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中,只有在价值观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在调整相应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要摒弃原有教学体系与教学法中的不合理之处,避免全理论讲授带来的不良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引导学生进行对比与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独特的法律思维与意识。例如在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的学习中,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后可引入其他国家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并带领学生一同了解相关国家的历史沿革与社会发展状况,在学生对法律内容和背景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政体、经济发展、历史变迁及社会形态与法律发展的关系,并充分理解我国法律法规设置的根本出发点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帮助学生跳出理论学习与技能提升的模式,为其法治人格的形成创造新的意识形态。

(二)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营造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对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法学教育中要改变传统死板的课堂教学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公平正义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例如学校或社团可与社会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根据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律月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由学校教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为学生贡献法律发展、依法治国和生活中法律常识的讲座,在提升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拓学生视野,将社会视角带入到校园之中,为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形成提供更加宽泛的平台。除此之外,在活动月接近尾声期间,举办法律活动月闭幕晚会,为师生风险以法律精神或相关从业人员事迹改变的精彩节目,以此感染学生提升其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意识。

(三)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

法治人格的塑造应该成为学生的终身使命,并且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通过多学科之间的结合与升华,为学生营造法治人格塑造的良好学习氛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避免将法学孤立起来的做法,而是要在教学实际中利用其它学科优秀资源,并将其整合融入到法学教育之中。例如在国际贸易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学生的学习与掌握情况为出发点,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地加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或者国际文化等学科知识,为法律相关条款内容找寻其他领域的依据,以此丰富法学教学内容,使得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完善化与人性化,避免单纯法律知识造成学生枯燥或知识断层现象的出现。这样一来,学生在多元知识熏陶的氛围下,学生不仅能够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还能通过摄取多元化知识来开拓自身视野,以此实现法治人格塑造的知识补给,为法治理念理解的深入和法治人格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四)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造实践模拟机会

在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与基本技能培养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机会,通过前身参与达到对法学内涵与法治理念更加深入的理解。例如教师将班级内部学生进行分组,由相关教师或者合作律师带队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带队教师先为小组内部学生讲解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中注意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学生进行分工,由1~2名学生负责一个单元环节的受理,最后召开讨论会议,带队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件进行整体梳理,既保证案件的完整性又能使小组内部学生熟悉整个案件。除此之外,在谈论会上带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心得体会分享,引导学生将案件办理中运用的知识与技能上升至素养探究,从而激发学生关注自身法治人格的意识,带队教师根据学生的交流内容进行总结,体现法律的崇高与神圣。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必须打破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创新教育模式与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新颖易接受的教育氛围,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感悟法律精神,形成法治人格。在这一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更加彻底地增强学生的法治人格基础,领悟依法治国政策的精髓所在。

⒖嘉南祝

[1]唐智.高校法学教育与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研究[J].法治与社会,2016,(20).

[2]于军.当代高校法学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10).

[3]田世宏.刍议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中法治信仰教育的意义[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5,(08).

篇4

对于一位当代大学生来说,学习了法律知识,掌握了法律条文,未必就能够运用法律,还需要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的思维,它以合法性为向导,要求在面对有关事件时,学会用法律的目光来看待,去分析其合法与否。当遇到有关法律纠纷时,能够迅速想到有关的法律程序、诉讼、仲裁、复议等,并知道该怎么去做。当认定某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就坚决抵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思维能力还指一定的法律推理能力,即能够把有关法律事实置于有关法律规范之下,从而得出一定的法律结论。只有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法律权威,才能够自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用法律去评价社会现象或个体行为以及运用合法的方式去实践。所以,要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律思维的教育,培养新一代的知法、懂法、会运用法的青年。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的必要性

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需要一个过程,甚至是长期的过程,需要研习者自己去努力,去追求。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却是必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一个人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关键。当代大学生在法律基础的学习中应自觉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

(1)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是当代大学生在面临法律事务时能够良好解决的重要条件。我们知道,所有的法律事务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人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维系着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而这些事务一般都比较复杂,涉及到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如果一个人没有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就难以从法律的视角来观察、分析、判断这些问题,难以使这些问题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解决,可能会出现对这些事务的处理违背法律和法治精神的情况,最后甚至会出现采取非法途径来解决这些纠纷的可能。如此以来,不但于事无补,甚至还可能带来更大的麻烦。

(2)良好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有利于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我们常说法律是一门艺术,一门技艺,对于一件法律事件的处理,一个具有良好法律思维素质的人与一个不具备良好法律思维素质的人即门外汉来说会有天壤之别。这就好比一个有经验的熟练工和一个刚进来的学徒工对于同一个技术活的处理一样。法律也是讲求效率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效率在很多时候就是事情解决成败的关键。因此提高法律事务的处理效率,迅速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对当事人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

(3)法律思维方式是法治思维的深层次部分,是实现法治的关键因素之一。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人治思维,从而实现向法治思维的转变。法治思维包括人们的法律观念、思维方式等一系列因素,其中思维方式的转变是关键。因为思维方式是埋藏在社会文化中的最深层因素,也是最核心因素。只有一个社会的民众在思维方式上实现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转变,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建国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立法,法律文献的数量用“汗牛充栋”来形容并不为过。然而,我们的法治建设却一直不理想,走了很多弯路,改革开放前甚至还长期处于人治思维的统治之下。 就今天来说,在许多地方和方面还可以看到人治的影子。因此,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就必须努力让人们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养成一定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的途径

(1)加大依法治校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高校要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在事关学校发展等某些重大决策,以及修改和完善一些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时,都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所制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做到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且,还要坚持予以严格执行、认真实施,使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和良好的校风。还要与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净化好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园及其周边不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非法书摊、网吧等场所,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并与家庭、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构建起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及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为大学生走向社会,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合格人才。

(2)完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高校要恢复“法律基础”课程的设置,进行修订,保留原法律制度为基本内容的体例不变,规定为全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考试课。通过公共选修课来开设一些法律课程,如婚姻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来弥补“两课”教学中对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解释过浅、理解不深入的 不足,并且可以规定公共选修课学分中法律课程学分需占一定比例,以此来督促学生的学习行为。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在各专业课程计划中开设一些与该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让法制教育与专业 教育相结合。如在理工专业中增加专利法,在文科专业中增加著作权法。这样的结合更能激发大学生的求知欲,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育。高校要配备合格的师资,任课教师具有法学专业学习和教育背景,定期安排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和一定任职年限的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到大学课堂进行专题讲座,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让学生真实、亲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和作用,对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奠定基础。任课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侧重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还要依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最新标准和要求,把握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规律,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既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又要使其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创新,改革教学方法,摒弃传统的“说教式”“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引入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法,将精心准备的典型案例及其热点问题带入课堂,理论联系实际,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是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内在动力。

参考文献:

篇5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对法律认识不够

从经济基础和社会经历来看,大学生应归入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交往和学校集体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来自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不仅是大学生调控社会行为的需要,更是他们自我保护的需要[1]。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网络等媒体,他们对我国的普法历程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知之甚少,对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常识有一定的认识,但对社会兼职或就业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法律和劳动法律了解不多。

(二)解决问题的方式随意性大,缺乏理性认识

大学生在遇到纠纷时往往不能理性思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大学生普遍认为应尽量避免与法律接触,遇到纠纷往往通过找熟人的办法解决;极少数大学生甚至认为可以据理力争,体现了他们过于理想化和易冲动的特点。他们认识到诚实信用的重要性,对“作弊入刑”表示积极的拥护和支持,而对学术不端、考试不诚信等行为则表示明确的不支持,这体现了大学生群体对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术等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

(三)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的能力不强

大学生的生活能力不强、社会经验不丰富,日常学习和生活对学校、家庭仍有较大依赖,解决矛盾和困难的能力较弱。他们的权利观念不强,遇到突发问题时往往单凭自己的经验自主应对,缺乏法律支持,这样往往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甚至会以违法行为去应对不法侵害。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群体在勤工俭学和消费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劳而不获”和“消费欺诈”等问题,此时,大学生受法律知识不足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做出让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是福”,只要不犯罪,就漠视法律。只有每个人(包括每一位大学生)都能正确认识并捍卫自己的权利,法律的社会调整功能和教育引导功能才能充分发挥,社会秩序的维护才能真正从他律转为自律。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参差不齐的诱因分析

(一)自身心理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的心理正处于走向成熟又未真正成熟的过渡阶段,他们的自我意识迅速增强但发展不成熟;看问题易带主观性、表面性和片面性,呈现出比较鲜明的个性特点。

1.遇到挫折时不能客观评价自己的行为

在校大学生都是90后,从小衣食无忧,很少面对困难。他们处理事情时常常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和过度的自负。他们个性张扬,青春叛逆期延续,经历着心理上的断乳期,情感既丰富又脆弱。看待事物喜欢用批判、怀疑的眼光,处理问题的方式较过激,自我意识强烈,极力想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有的大学生稍有不顺就把自己与社会、学校、家庭对立起来,一律“反其道而行之”,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

2.法律情感缺失,价值观念偏离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大学生心理不平衡,害怕他人超过自己,不能正确面对竞争;有的学生出现交往障碍,不会与同学相处,人为地与他人保持距离。部分大学生沉迷于虚拟空间,漠视他人和社会事物,不能客观评价自身言行,无法正确表达个人意愿,对周围环境缺乏正确认识,甚至出现信仰上的迷茫;责任意识淡薄,法律情感缺失,导致人格畸变,进而诱发犯罪行为。现实中多发的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学生对物质的贪婪和崇拜,也不同程度地说明大学生的道德滑坡和精神颓废成了其侵财犯罪的内在驱动力。

(二)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

1.封建落后的传统文化观念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自古以来,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尊崇礼仪教化,“和为贵”思想深入人心。如根据传统法律文化中“重德轻刑”的儒家思想,衡量一个人对错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在此思想影响下,人们不会自觉形成法律信仰,而是把法律看作负担,畏法厌讼,从而影响了公民法律平等意识的养成。权利义务观的失衡导致人们只注重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使得权利义务结构不合理[3],以至于在出现纠纷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让“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避免运用法律,更不用说利用法律维权了。部分违法犯罪大学生功利主义盛行,社会责任感淡薄,缺乏为公思想和奉献精神,玩世不恭,随波逐流,他们身上具有的不和谐因素使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绊脚石,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感知和敬畏,阻碍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

2.不良思潮的涌入影响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养成

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反对势力不仅在政治、经济上对我国进行干涉,还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企图改变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影响90后大学生的价值观念。金钱利益至上、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根深蒂固的封建迷信思想,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网络文化”具有空间虚拟性、内容多样性和传播快捷性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大学校园中的一种新文化现象,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影响着大学生对是非曲直的辨别。网络的开放性使得部分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减弱,道德自律缺失,通过网络诋毁他人、泄露他人隐私甚至违法犯罪的不在少数。

(三)高校法律教育制度不规范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将大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守法者和建设者的重任。很多高校忽视了针对大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将法律和道德混为一团,进而引发自身利益的损害和对他人利益的侵害。自1986年以来,高校法律教育课程历经了多次调整。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是面向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生展开的,其载体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该门课程虽然是教育部的三课之一,授课时间基本上是大一上学期,且是一门公共必修课,但不是期末必考科目。很多高校的法律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照本宣科仍是其传授知识的主要方式,使得大学生往往只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法律意识仍然缺乏,出现问题时无法运用法律维权。有些高校存在重知识传授轻法律意识培养、重智力教育轻德育教育等问题,法律课程教学方法简单、刻板。

三、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一)净化社会环境,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努力净化社会环境,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法律信仰的塑造,正面教育主要集中在法律对人民群众自身权益的保障功能及对良好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这种功能是引导性、教育性的[4]。努力净化社会人文法治环境,提倡以人为本,法治先行。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加快完善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法治先行,增强法治权威和法律信任感。助推大学生摒弃“权大于法”等不良思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使大学生了解、熟悉、认同现行法律和制度,树立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大学生不但要有守法意识,而且要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以便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依法治校

学校的教育是否公平公正、学术氛围是否浓厚、规章制度的执行是否严格等是大学生建立法律信仰的最切身感受,它直接影响着大学生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形成。法治校园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因此,高校要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教学资源,优化课程设计,重构法律课程体系,特别是要重视法律类课程教学改革,改变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大、快速的宣传和教育功能,利用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成果,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第二课堂法律教育活动,让大学生亲身体验法治教育带来的丰硕成果,激发大学生关注法律现象的热情和兴趣,使新时期的大学生不仅能够学到精深的专业知识,还能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人文素养,让大学生自觉认同规范、接受规范、消化规范。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人文亲情关怀

高校应密切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注重大学生“德”和“学”的双驱培养。坚持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互补的教育理念,增强大学生抵御社会复杂环境的心理素质。设立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辅导,并建立问题学生心理跟踪档案。以丰富多彩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普及和趣味活动等,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学习、生活及人际关系。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缓解焦虑情绪,化解矛盾,消除自卑感,矫正不良行为,使他们以更积极、乐观的方式迎接挑战;帮助大学生提升法律信仰,培养法律情感,落实、巩固法治教育成果。

(四)激发大学生自身活力,养成法治思维

公民法治思维的养成,对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进步意义重大。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力棒传到青年一代手中,坚持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法处理问题更应成为大学生为之奋斗、图强拼搏的强大动力。因此,大学生要自觉培养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要提升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利用自身优势,关注法律知识和法治新闻,增强对法律的感性认识,遇到问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正确解决,以维护他人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岭梓 单位: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仁,杨志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及结构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1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