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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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制度落实不力。2005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 教财[ 2005] 11号)。之后又出台了相关文件,用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校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文件或管理办法。因此,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并不缺失内容完整的规章制度。那么, 为何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依然没有根治呢? 原因就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不少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重视,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如何争取立项和经费支持上。而项目负责人在主观上认为经费是自己凭实力争取来的,对经费有当然的支配权。这些观念导致高校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过于宏观、粗放、内部控制缺乏或者是多头管理,使管理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 科研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效益偏低。主要表现:第一,高校科研预算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往往只具有申报课题的理论意义,与科研项目实际费用需要形成“两张皮”,预算编制严重偏离实际,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二,由于科研项目从预算编制申请到最终的拨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这导致在费用拨付之前,科研项目因缺乏驱动资金而无法顺利开展,在经费拨付后,又因为缺乏系统的安排而导致经费配置不合理,最终影响了整个科研项目的进度和最终效果。
(四)结题不结账、科研经费挤占教学经费的现象比较突出。科研经费是科研项目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科研项目的结题,与之相关的科研开支也理应结束。实际上很多高校科研项目通过了评审验收之后,其剩余经费依然继续使用,或挪作它用,甚至被科研人员作为“私有财产”来随意开支。在不少高校,本来生均拨款和学费住宿费收入只能勉强地维持学校的教学和日常行政运转。而各高校为“申硕”“申博”的需要,纷纷出台政策,给予科研启动费等配套奖励,吸引人才,同时对取得的纵向和横向经费给予1:1甚至更高的配套奖励,致使高校教学经费和行政正常运转经费被挤占。
(五)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浪费流失严重。由于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众多,尤其是横向经费,不易为学校所控制,造成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有形资产诸如电脑仪器设备等登记不及时;对那些化整为零以耗材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亦未能发现和如实登记。一些科研人员在项目结题后购置的设备独占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变动时,物随人走等,学校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造成流失和浪费。有的课题组在外设立公司,科研经费不入学校财务而直接转入公司,以逃避学校财务的监督和漏逃学校提取的管理费,或以各种名目如协助费、材料费等将资金转移至校外账户私分滥用,造成高校科研资金的直接流失。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规范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实施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阳光工程”,将经费评审、经费分配和经费管理过程向公众公开;严格执行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来源不同的科研经费分类管理;对于无经费资助的校级项目,原则上不予解决费用,可酌情考虑对其研究成果(如论文、课题版面费)予以报销;对于纵向有支持经费的科研项目的支出,可在实验材料费、论证费、测试费、差旅费、查询费、会务费、印刷费、电脑耗材费、论文版面费、出版资助费、图书资料费等基础上列支劳务、培训、招待等其他费用;对于有经费资助的横向科研项目的支出范围在原则上包括该科研项目的所有直接费用和所分摊的期间费用。
(二)加强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应在科研人员中普及成本核算的基本知识,建立和完善全额的成本核算制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课题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划分为直接成本和期间成本。将科研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列入直接成本。对于课题项目使用学校的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应按照财务制度的核算方法分摊计入期间成本。平时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期间费用,也应作为期间成本进行分摊。对于纵向课题经费重点规范管理费、人员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预算项目一般情况不得调整。对于横向课题而言,要保证课题研究从实际出发,量入为出,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使成本更趋公平合理和透明。这样可以使项目经费的支出更加科学透明,又能为项目的财务决算和科研工作的绩效考核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三)加强对科研项目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监管。由于现行管理体制机制的原因,表面上看财务部门、科研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分别担任着科研经费、课题项目和资产管理职责,看似职责分明,管理科学。由于经费使用者和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不同,经常导致经费和资产管理与实际情况脱节。高校财务部门牵头,会同科研、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结合资金、项目、资产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核,要求科研经费的转移使用都要有清晰的路径和合法的账单证明,从项目合同签定、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直到项目结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
(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大部分农业科研所的项目预算编制都是由科研人员进行编制的,由于课程负责人没有认识到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全凭经费,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编制的预算缺少合理性、科学性,在实际支出过程中,与预算存在一定差距。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报销中有许多不合理的支出。
(二)配套资金不到位
有些农业科研所的科研项目需要当地政府或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资支持。农业科研所为了争取到项目,盲目的填写配套资金,而不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导致项目预算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最终无法进行科研项目验收。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严格
在实际工作中,农业科研所缺少有效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而且单位领导往往重立项轻管理,忽视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经费支出权限完全下放给课题主持人,造成课题主持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比较随意,不按预算执行,超出开支范围和标准。这就导致了科研项目验收过程中,经费决算不过关,而且科研项目经费也没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农业科研所通过课题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为国有资产,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统一进行管理,但往往科研项目经费实行课题负责制,经费的使用权归课题主持人。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象一些常用的试验仪器、照像机、录像机等,这些只需要几个课题组共用就可以了,但一些课题只要有钱就购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无形中增加了科研研究成本。象照像机、录像机等常用设备,往往只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就归科研人员私人所有了,课题结题或更换课题主持人后,没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使得资产仍滞留在个人手中,造成资产的流失。
(五)缺少内部监管机制
农业科研所的科研项目缺少单位内部监管,不建立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结题时,不进行项目绩效考评与财务考评,疏于检查和监督,出现经费支出随意、项目不按进度执行、突击花钱、项目结题不结账等现象。
(六)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缺少沟通,自身业务素不高
科研人员只注重专研科技知识,对国家、省市及单位的一些财务管理制度了解不够,加上对财务知识的匮乏,在课题经费管理上随心所欲。一些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人不强,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不了解,在工作中又不能及时与科研人员多沟通,使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农业科研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注重科研项目预算编制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是农业科研所成功申报科研项目及项目顺利验收的关键。一般的科研项目经费一经批准不能调整,所以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科研人员要会同财务人员一起进行编制,编制时应充分考虑科研项目的水平,从实际出发,结合目前市场价格,对各种支出进行细化,并列出预算依据。并组织一定人员进行反复讨论,最终编制出支出结构合理、可行性强的科研项目预算。
如果遇到预算申报与批复金额不一致,应要根据批复的金额,组织相关人员在申报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如果遇到一些横向的小课题,经费少没有预算,应根据协议金额,组织相关人员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项目立项成功后,科研人员要及时将项目预算送交财务部门一分,以便财务人员按预算进行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控制。
(二)加强农业科研所科研项目预算管理
财务部门要与科研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科研项目预算控制。财务部门可以选择一套具有项目预算控制的财务软件,根据项目预算的支出范围进行分项控制,对于目前科研项目预算支出范围分类与政府收支分类(经济分类)不一致的情况,要设置对照表,然后再往财务软件中输入分项预算,这样就有效的控制了项目预算。财务部门要定期将课题预算的执行情况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根据支出情况和用款进度,调整支出结构,按预算计划执行。
(三)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农业科研所的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编制预算时,一定要有会计人员参与,并根据本单位的自有资金实力,合理安排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按进度完成科研项目预算。
(四)加强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
项目经费管理是农业科研所科研课题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科研课题的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收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科研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关系着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所以在日常项目经费管理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农业科研所应根据国家、省市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全面的、可行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要涵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经费审批、报销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办法。这样就有效地规范了各科研项目的财务行为,确保了科研项目经费按预算计划使用,顺利完成科研任务。
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科研项目要分户管理。项目经费一到账户,要及时按项目名称、负责人建立明细账,不管课题大小都要按项目分设明细账,确保各项目独立核算。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把原始凭证审批关,看原始凭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真实合法。特别要注意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由于单位性质是农业科研所,所以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特别多,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审核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报销票据一定要有合同、支付表、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以证明支出真实性。通过严把审核关确保科研项目资金按预算规定用途开支,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
外拨课题经费时,一定要有合同,合同中要附有经费使用范围,年终要有外拨经费的使用明细账、凭证复印件。主持单位要负责考核项目的进展情况,财务部门要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科研项目结题时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单位的结题管理办法进行结账处理,避免长时间挂账。
(五)加强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对农业科研所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统一纳入单位的资产管理,按照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卡、核算。购买前,要根据项目预算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领导进行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避免重复购置,统一购买、验收;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科研项目所在部门要及时提出申请进行报批;每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一次彻底的固定资产清查;科研项目结束或人员调动时要及时清理和收回固定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六)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
农业科研所应建立一个由科研、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进行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课题主持人汇报、现场验收、财务审计等查找问题,减少浪费,规范科研行为和财务行为。科研项目结题时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和财务评价,项目实施的成效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挂钩,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经费的依据。
(七)提高财务与科研人员素质,培养一专多能人才
农业科研所财务人员要多宣传财务管理制度,让科研人员了解有关财务规定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自觉遵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科研人员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的意识,为保质保量完课题任务提供保障。科研人员也要多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让财务人员参与到课题研究中,了解科研项目的情况与进度,这样才能更好便于财务人员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只有通过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互相沟通、紧密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科研工作的全面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小燕.现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9(1).
(一)管理脱节 根据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科研管理部门承担科研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管理等工作,衡量其工作绩效的指标往往是项目立项数量、立项层次和到款额度,很少有高校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纳入考核科研部门的指标;财务管理部门承担财务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结算报销等工作,由于科研经费开支灵活,加上专业性又比较强,财会人员一般不太熟悉科研项目内容,无法对开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无法对经费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互脱节,经费使用进程与项目研究进度相互割裂,经费管理存在盲区。
(二)预算不实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编制,而项目负责人大多不熟悉财会知识和项目经费管理政策,没有意识到经费预算的重要性,各项支出凭经验随意估算或拼凑,不能较好地结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不能真实地反映预期成果的实际费用支出,经费预算编制只是流于形式,预算内容严重脱离实际,项目工作周期与支出不同步,导致经费使用进度不能反映科研任务完成进程,进而也无法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
(三)政策宽松 为鼓励教师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许多高校纷纷施行宽松的经费管理政策,除提取少量的管理费,很少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很少顾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通常对经费拥有很大的资金自。相当一部分项目负责人不谙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将经费视为己有,把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个人、家庭消费也纳入经费列支,甚至向他人收集与项目无关的车船费、培训费、住宿费、电话费等有效发票用于报销,套取项目经费,致使真正、有效用于项目研究的费用支出比例比较小,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经费使用效益极为低下。
(四)结账延期 科研项目结题注重技术和成果的验收,缺少对经费使用效益的验收。科研项目结题后,项目经费决算往往没有及时跟进,致使项目结题与项目结账严重脱节,大量科研经费闲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报销费用,不仅增加了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极易掩盖项目经费实际支出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导致项目经费使用随意性大,经费支出与项目研究关联不大,部分经费游离于监管之外。
(五)资产流失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虽然办理了登记入账手续,名义上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但事实上这部分资产往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使用,成了项目组的专用资产,项目结题后也不上交学校统一保管和使用,长期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无法做到科研资产整合与共享公用。项目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下,资源浪费与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六)审计缺位 现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下,高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很少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绝大多数项目经费缺乏专项审计,针对科研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和日常管理等环节存在的不当或违规情况,错失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时机,导致编制虚假预算套取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结题不结账、列支与项目研究无关费用等违法、违规的经费报销行为无法得以遏制,科研经费支出混乱现象屡禁不止。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失范成因分析
(一)经费管理得不到重视 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额度是当前衡量高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排位,许多高校重视项目的组织和争取,辅之以诸多优惠政策,给予高比例的配套经费,将项目数量、级别和经费额度作为考核教师科研业绩的重要指标,但对项目经费使用却疏于管理,无论是高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还是科研人员对科研管理工作大多存在认识误区,重项目申报和验收,轻过程实施,忽略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私有化意识严重,致使经费违规使用现象普遍。
(二)经费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绝大多数高校的内部管理部门基本上各自为政,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经费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经费审计(实际上极少介入经费监管与评析),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科研资产管理(实际上管理流于形式,大多只办理入库手续而不验收和交接实物资产,不监督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管理部门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缺乏科研经费全程一体化管理机制,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和科研资产管理互为脱节,项目经费的全程综合管理与监督严重缺位,经费使用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三)预算管理意识淡薄 多数高校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普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首先,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没有进行细致分析和科学论证,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缺乏对经费预算的协助和指导,经费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编制依据不足,预算内容不实;其次,项目实施过程预算执行不力、管理不严,预算缺乏约束力,预算调整不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随意增加或扩大,预算执行刚性不强,经费决算不及时。
(四)科研资产监督管理弱化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而不少高校在科研资产管理上不按规定执行,不仅购置前不经过充分论证,不按设备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而且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和日常管理都不够严格,没有资产交接手续,项目结题后一般不上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自始至终滞留在私人手中,设备重复购置、长期闲置、使用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监督管理相当薄弱。
(五)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高校出于对科研项目数量和排名方面的考虑,对项目经费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审计人员少、不够专业、独立性较差等问题,对项目经费实施有效审计监督的条件不成熟。同时,学校审计部门缺乏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意识,一般不主动介入项目经费审计,极少对重大科研项目或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缺少对项目经费的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未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难以确保项目经费得到规范、有效使用。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对策
(一)健全与完善经费管理机制 梳理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项目组之间的关系,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科研项目从项目申报—合同订立—项目研究—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每一环节的经费使用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项目组要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科研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协助项目组科学编制经费预算,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要指导项目组编制好预决算,做好对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项目经费规范、有效使用;审计部门要主动参与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完善项目结题审计制度,确保经费管理不留死角;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研资产的管理力度,严格履行资产交接手续和回收制度,把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科研资产真正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二)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树立预算管理意识,将预算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在申报与立项环节,根据项目性质、研究任务的特点和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核算项目成本,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或预算编制指南(手册)要求,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都明确列入预算,确保经费预算能基本反映项目从开始到实施和最终完成的整体框架,切实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在项目实施环节,自觉维护科研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合理安排科研业务支出,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科研经费支出数据,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各项支出是否偏离预算,对于确有必要调整预算的项目,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向项目下达部门进行预算调整申请的核批,对于非正常偏离的项目,采取措施适时调整项目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在项目验收环节,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考核,以经费预算为基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通过项目经费实际使用差异分析,考评预算完成情况,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明确结余经费处置办法,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避免项目经费管理盲区。
(三)建立科研经费网络管理平台 为有效实现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科研经费信息的及时沟通和传递,更好地实现科研经费的科学、规范化管理,迫切需要变革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共享的科研经费信息管理网络平台,整合有关部门的相关信息,将项目申报预算、预算审核、项目立项、款项到账、经费使用、资产入库、查询、经费决算、项目结题结账等业务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数据多方共享,变以往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实时监控。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随时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各职能部门借助平台实时掌控、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快速获取准确、完整的项目经费信息,确保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实现对项目经费的统一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四)规范科研资产管理 加强科研资产管理,建立科研资产购置、使用、调剂、处置等管理制度,将科研资产纳入学校整个资产管理范围,盘活校内存量科研资产,促进科研资产共享公用,提高科研资产使用效率。首先,购置科研资产须严格履行资产采购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其次,严格科研资产出库手续,加强日常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科研资产,如遇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整,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做好资产变更登记,避免科研资产流失;再次,项目验收结题后, 科研管理部门应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已结题科研项目有关信息,及时清理科研资产, 并将其上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和调配使用,避免科研资产闲置浪费,提高科研资产利用率。
(五)加大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力度 为确保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高校必须树立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意识,将科研经费纳入内审范围,开展项目结题验收专项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论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定期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的审计监督力度,定期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对重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严防利用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严格控制不知去向或含糊不清的经费支出,对项目经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要求,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更为合理、更为有效。
2.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执行不一致。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是项目负责人编制的,而且在编制时项目负责人考虑的重点是尽可能多地争取经费,根本没考虑实际执行的需要。对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高校财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通常不会参与和审核,而科研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财务部门按项目经费预算内容控制开支范围,这就导致科研项目经费执行难度较大,科研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与预算脱节的情况经常发生。
3.固定资产重复购置且流失现象较为普遍。科研经费开支项目范围是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各科研项目添置设备大都由课题经费支付,使用也归课题组使用,项目负责人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和协作,这样就导致有些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课题经费的浪费。而且目前各高校普遍存在着只见报销图书资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财务部门将其核算为固定资产,而图书馆或资料室资料无增;仪器设备、专用设备账上有增,而无专人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财务、科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这部分固定资产虽然也进行了验收、登记、入账,但实际上是由课题组成员自己验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这部分资产从未进行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后续管理,而科研部门在对课题进行结题时,也未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配合不力。科研管理部门通常只注重多争项目,多争经费,多出成果,科研项目立项后,科研管理部门不负责和不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各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不清楚。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缺少沟通和协作,而财务部门,不熟悉科研工作,不了解科研进展情况,只是对经费收支进行简单的核算。这就形成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脱节,造成项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等情况,以致财务部门无法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绩效分析。
二、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完善国家层面的管理制度,从国家层面上看,建立统一的高校科研经费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确认及核算标准、高校科研管理经费结余计提标准等等,为高校制定具体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提供有力依据;另一方面完善高校层面的管理制度,从高校层面上看,各高校要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及时研究科研项目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比如: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控制本,每建立一项课题,用一个内部控制本,各项目之间不得混用。
2.完善科研经费的日常报销核算。一方面,项目经费到达财务部门后,由项目组向财务部门报用款计划,财务会计核算人员严格依据项目用款计划审核报销票据。另一方面,必须遵循校内内部审核、审批制度,原始凭证报销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销,必须严格票据审查,对礼品、旅游支出坚决不予报销,严禁从科研经费中提成用于科研人员奖励支出;对实验设备的购买要进行监督,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购买的设备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于报销中最混乱的生活类发票,如办公费、耗材、交通费、接待费等,为了杜绝违规,应该严格控制对这类发票的报销,对没有特别理由和审批手续的不予报销;对于劳务费支出要有一定的限度,并应开具税务部门的正规劳务费发票并附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严防人为变相套取现金行为;对于经费的签字除了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外,还要主管部门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领导以及财务部门领导签字。
3.加强科研项目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国家和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不能当作项目组或项目负责人的私有财产。特别是对因为科研经费形成的移动性比较大的资产,如电子设备和图书等,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核算、立账和建卡,科研管理部门应组织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抽查检验。在科研人员变动或课题结题之后,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理,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须由学校统一保管和调配使用,不得再滞留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时应按《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才能处置。建议高校可以组建公共实验室,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不仅节约科研经费,而且还可以使部分经费少的小项目享用先进仪器、设备。对形成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要配合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核算、立账和建卡,及时提供鉴定证明和认证资料,将其纳入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无形资产的核算,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科研经费也大幅度增长。若想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如何管好用好高校科研经费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已无法适应高校当前的发展,怎样充分、安全、有效地管理好科研经费成为高校的当务之急。
一、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
高校虽然为科研经费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些条例不够完善,适用性界定模糊、操作性标准不一,合理性也有待进一步商榷,一些条款甚至不具备执行的条件,存在不可操作和执行难的问题。缺乏一套完整的、可执行和监督的标准或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实际操作中便无章可循,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都会给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带来不良后果。
(二)管理意识不到位
高校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大多采取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拨入的科研经费到账后的使用方式,主管科研的领导及科研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重立项轻管理。他们认为这些经费是科研小组自己立项争取来的,项目负责人有较大的经费使用权和自主支配权;只关注完成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对于科研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并不重视。此外,也有科研负责人将经费转到协作单位,如:财政拨入30万元,以其他方式转出20万元,高校财务根本无法控制资金在校外的使用情况。为了防止这些来之不易的科研资金外流,高校在经费监管方面一般采取较为宽松的管理模式,对于所谓的这些“身外之财”,学校往往睁只眼闭只眼。只要科研人员多出科研成果,努力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及科技水平,在经费支出上只要是合法的原始凭证,就可以报销。对经费使用的正确性与合理性并不作要求,未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项审批大多数是由课题负责人自己上报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经费管理意识薄弱,是科研管理问题形成的首要原因。
(三)管理体制不完善
近年来,由于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渠道广、项目多、涉及部门较为分散,负责科研项目技术层面管理的科研主管部门,非常重视项目的争取或管理费的提取,却常常忽视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实施跟踪监检。由于财务部门只负责经费管理,不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无法判断其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规范。这就造成在经费的管理上,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使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酿成管理松懈无序的严重后果。
(四)科研经费运用不合理
在与兄弟单位交流科研经费的管理经验时,大家普遍感到,当前财务人员似乎仅仅只是经费的保管员,仅需履行“只‘算’不‘审’”这样一种报销手续。在经费的报销过程中,很难从客观上明确界定经费开支是否合理。科研经费用于个人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真正用于研发的费用却占较低比例,这种情况在横向科研课题经费支出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如:探亲差旅费作为调研旅费报销,培训费中含旅游费、通信费等与课题项目无关的个人支出占了很大比例;且存在着以协作费、劳务费等虚假名义外拨科研经费的问题。经费报销的内容脱离了科研课题实际,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违规性,把科研项目经费当作其个人“小金库”。此外,有些科研负责人同时承担着几个课题,经费混用、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并陷入只要是用于课题研究就行,至于如何区分并不重要这一误区,造成科研项目成本准确性不够。经费在执行的过程中缺少管理和监督,缺少对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五)结余资金处理不及时
根据财预[2010]7号通知,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纵向科研项目的净结余应归还原资金渠道,此规定使其结余资金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横向科研项目资金结题不结账现象在高校中仍然较为普遍。科研项目早已结题并通过项目下达至单位验收评估,可结余资金却长期挂账。此外,由于高校对这些科研项目结题后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使得经费结题与结账的过程相脱节,长期挂账的剩余资金被用于科研项目以外,从而造成了经费的流失。结题不结账还会导致科研项目使用的固定资产无法进行及时清理,结余资金不能分配,形成高校教育资源的闲置浪费,同时也增加了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负担。
(六)科研资产管理松懈
随着高校科研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科研项目水平的提高,学校所拥有的科研资产也越来越多,但在科研资产的管理上依然存在以下隐患:重科研经费的申请,轻科研经费的管理;重事业经费资产,轻科研项目资产;重有形资产管理,轻无形资产的管理。这些现象导致高校科研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不规范,难以做到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另外,纵向的科研经费一般研究期限在两年以上,这些经费是随着课题研究进度的需要而陆续产生的,时间跨度较大。财政部门要求使用单位的项目预算经费必须在某个时间节点达到序时进度,若单一的追求节点达标,就会使其与实际需求相脱节,形成突击花钱这一不良后果,开支一些与课题无关的费用;或超前配置高、精、尖的仪器设备,造成高能低用、高价低效、重复购置资产等现象,使得正常的科研经费被挪用、挤占,从而造成了资产流失和科研项目经费的极大浪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二、加强高校科研管理的对策
(一)增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意识
为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呈递进式增长的科研经费成为高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科研小组取得的各项经费,无论其来源渠道,必须纳入高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管理科研经费的学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到,科研经费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对此,学校应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各项措施,提高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认识,增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意识,树立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使用观念。
(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学校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应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调。学校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对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纵、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办法。对科研项目实行“经费记录”的控制管理,即科研部门根据项目合同派发一个封面上印有该项目名称、各类费用的支出标准、期限、金额、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原则和报账手续等的记录本给该科研小组。财务部门在此“经费记录本”加上财务编码(主要是提高科研项目经办人的报销效率,财务人员按此财务编码便能在众多的科研课题中迅速查找到此课题),对照项目经费使用开支的标准进行核算,及时登记科研项目的每一笔开支情况。根据“经费记录”,科研项目负责人能随时了解该课题的经费使用明细、进度,做到心中有数。财务人员要做到严格按照“经费记录”规定的项目、支出标准、范围审核报销;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无“经费记录”不予办理报销业务,切实履行对经费开支的审批职责,确保高校科研人员及财务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此外,还要提高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自我约束能力,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科研经费结题结账工作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的问题,科研项目通过验收或结束后,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则依据经费的来源及科研经费结账的管理办法,及时处理结余资金。对一直挂账的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项目资金拨款单位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处理。对于科研项目已经结束或通过验收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应配合财务部门按照相应规定做好结余资金清理,对逾期不办又无正当理由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规定严肃处理,该收回的收回,该核销的按程序尽快核销,使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真正走上系统化、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做好科研资产的管理工作
由科研经费产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高校资产管理范围,合理使用,认真维护。管好用好科研资产,是科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应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全科研资产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及资产处置的监督,促进资产监督与管理有机结合;同时,创新管理手段,搭建一个共同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实行资源共享,及时做好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固定资产的清理,使科研资产能得到更有效的使用。
(五)加强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
对科研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明确目标,完善评价机制,杜绝经费在管理及使用中违规违纪等现象的发生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证。高校应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和追踪问效制度。一方面采取自评、交叉评、系统评和监督机构评等多种形式;另一方面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从科研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含量、经费成本、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多方面来进行考核,推进科研项目的绩效管理,向管理要效益,以确保科研项目资金能切实地发挥效益。同时,根据考评结果,采取一定的奖励或惩罚措施,鼓励教师积极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
【参考文献】
[1] 卿文洁.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探讨[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1,14(1).
多年来,我国高校作为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大量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了许多优秀科研成果,为国家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大幅度增长及资金来源渠道的日趋多元化,部分高校也出现了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笔者结合自己的高校工作实践和对部分高校的调研情况,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确保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失
当前,我国还未出台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统一的管理制度,各高校所依据的大部分是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如教育部于2011年12月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文件等。部分高校只是制订了简单的内部科研管理办法,而且大都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的,其内容主要是如何进行科研项目管理,以及如何鼓励科研人员多申报课题等,而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核算制度,致使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核算缺乏政策依据,不能准确判断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造成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出现差异,从而影响了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高校没有根据科研经费的性质来制定管理办法,用纵向课题的管理办法来约束横向课题经费,压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致使科研人员单独与企业或合作方联系,科研经费体外循环,摆脱学校的监管。
(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真实
科研经费预算是对科研经费收支所作的计划和决策,也是有关部门对经费支出监督、审计的依据。目前,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预算都是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来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财务制度和预算编制工作缺乏了解,加之目前国家对科研经费支出科目、预算定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只能根据经验估计,使预算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三)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目前,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不合规。有些高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控制不严,认为科研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争取来的资金,应有课题负责人审批支出内容,财务部门只是负责办理经费的收取、核算、付款等工作,从而造成一些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费用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使科研经费大量流失,也助长了科研人员的学术不正之风。
(2)科研经费的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部分科研人员对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不了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比较随意,不遵循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项目标准列支,使科研劳务费、招待费等间接费用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与科研活动息息相关的直接费用(如科研用材料费用、仪器设备费等)比例较低。
(3)科研报销支出内容虚假,恶意套取科研经费。有些科研人员钻制度漏洞套取剩余经费,中饱私囊,占为己有。例如,山东省审计厅对某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审计时发现,某个课题组分多次以差旅费科目列支到佳木斯的单程车票1 505张,费用高达28.36万元,占该项目拨入经费总额的49.75%。
(4)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列支范围和发放形式不合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科研经费预算中编制的劳务费项目是指支付给科研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读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支出。而有些高校课题组负责人利用财务人员不了解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的漏洞,将自己及其他在职人员的科研补助和加班费也在科研经费中列支,甚至借用学生名义套取劳务费。
(5)科研经费转拨管理控制不严,极易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有些高校对科研人员转移经费的审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以课题合作的名义将经费转出,造成科研项目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信息失真。
(四)科研资产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逐年增加,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的数量和种类较多,由于高校的科研、资产和财务等管理部门对科研资产管理缺乏政策依据和相关工作经验,难以判断科研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极易造成资产设备重复购置及使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只进行登记,而不纳入高校财务的无形资产账进行管理,使财务报表不能真实的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另外,由于科研资产长时间停留在课题负责人手中,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五)科研经费使用缺乏监督和审计机制
当前,由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数量作为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考核指标,使得高校想尽一切办法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项目,从而忽略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甚至有些高校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配合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比如,有些课题的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造成科研经费大量沉淀,为了使课题能顺利验收结题,学校帮助课题负责人将经费转出或隐藏,提供虚假经费支出明细账。
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高校要及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划分高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课题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由于高校科研项目类别较多,不同的学科其经费支出结构和范围差异很大,如工科类,试验材料、测试等费用较大;社科类,差旅费、出版费用较多等。高校在制定科研管理办法时,要区分不同学科的科研项目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以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2)实施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科研项目运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负责,高校的财务、科研和资产等职能部门按职责负担相应责任,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总责。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高校领导层要提高绩效意识,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同时,将绩效考核情况通过校园网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强化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课题负责人首先要依据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标制定总体经费预算方案,科研、财务和资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再依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对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测算,确保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财务人员协助课题负责人逐项编制各预算支出科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各项支出数据进行详细的测算。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对设备购置预算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并对学校现有同样或通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设备购置数量,以避免设备重复购置和提高学校现有资源的使用率,从而可以优化支出预算结构,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增强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控制
(1)高校应加强对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本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校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树立一种违规套取科研经费可耻,合法使用科研经费光荣的观念。例如,学校可邀请一些长期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专家来校作报告,或定期组织由科研、财务等职能部门和课题负责人参加的业务交流座谈会等。
(2)建议高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核算科室,专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入账、支出票据的审核、决算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与科研、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沟通或共享相关信息,确保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各类科研项目信息,准确合理的审核各项经费支出业务,以实现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合法合规。
(3)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以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监督和控制,并可有效杜绝各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协调的局面,消除一切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高校的科研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以及资产管理系统要实现无缝对接,针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预算等信息与财务报账、资产登记等实际信息存在明显差异的业务,将进行重点核实或予以否决。
(4)强化科研经费列支劳务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劳务费预算,规范支取劳务费的审批程序和发放形式,比如,财务部门可以建立无现金报账系统,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将劳务费直接打入学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的银行卡中,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借用他人名义套取劳务费的现象,同时,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管理大量现金的工作量。
(5)完善科研经费的转拨管理。高校要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转拨审批程序,凡是涉及划转科研经费的业务,首先必须与划入单位订立合同或协议后,再由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批,然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凭证和合作方有效票据将款项直接转入对方账户。
(四)加强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资产,都应列入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高校领导层要充分重视科研资产的管理,将所有科研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学校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登记、维护、处置和清点工作,并于课题结题后,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提高资产利用率,防止资产流失。对于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建议高校成立管理无形资产的专门机构,如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内部设立无形资产管理科,专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并协助科研人员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同时,高校财务部门要将无形资产及时完整的纳入学校财务账进行核算,并定期与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盘查。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首先,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改革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不要仅以高校的科研经费或项目的数量来衡量高校的科研水平,比如,可以将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科研经费的绩效情况和科研道德建设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作为参考指标来评估,以避免各高校领导层只注重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而忽略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放松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控制。其次,高校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协同管理的监督机制。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以科研、财务、审计和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科研经费监控领导小组,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最后,高校要健全科研经费的审计机制。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针对部分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要从立项、实施及结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发挥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约束作用。
总之,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在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高校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高校的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海丽.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探析[J].会计之友,2012(27):103-104.
[2] 黄宏杰,丁新农,倪丁花,陆美娟.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J].会计之友,2011(27):86-88.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的重视和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科研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科研所资产规模,尤其是固定资产规模日益庞大。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固定资产调节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科技事业和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这就要求科研所必须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本文从资产清查环节入手,结合2016年财政部组织资产清查盘点科研所资产清查的情况,探讨强化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科研所固定资产的特点
科研所固定资产与一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主要是:
(一)非营利性,公益性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绝大多数是科研项目投入时购置,符合科研项目实施和开展研究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非盈利性。
(二)无偿性
科研事业单位的项目资产多数通过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经费投入,资产的产权归法人单位,科研人员无偿使用于科研事业。
二、资产清查环节反映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是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科研所固定资产主要是通过财政拨入项目经费的形式购置,项目研发人员是设备的无偿使用者,科研所管理者法人产权意识薄弱,认为“谁购置,谁使用,谁管理”,而科研项目组或研发人员的关注重点在于科研项目的实施,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而不会主动共享固定资产。管理者未能充分发挥协调管理、集中调配、处置、共享的管理职责,资产重复购置、更新快、利用率低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完善
资产清查中发现,很多固定资产的使用固状态、使用人与账面登记不符现象非常普遍,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都是申购环节记录的信息,使用环节使用人变更,设备转移、损坏、资产价值变化等日常管理不完善,而且固定资产闲置和毁损较多,单位管理者未能及时统一管理处置。
(三)管理系统“数据孤岛”,不能有效地共享
目前,科研所账务系统一般都有设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省级财政系统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财政部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个系统相互独立,没有对应接口,系统数据库框架模型不一致,信息系统不能有效地实现共享数据和交换数据,形成“数据孤岛”。资产清查,报送的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也只是反映过去某个时点的数据,固定资产数据数据滞后,无法全面有效地反映科研所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而且固定资产各管理系统,主要都是科研所管理人员录入固定资产申购环节信息,使用人没有信息系统登陆权限,未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资产转移、使用人变更等日常管理信息变更,科研所也也无法有效地通过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监控。
三、强化固定资产清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科研所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资产清查常规化、制度化,而不是财政部统一清查任务下达,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才进行清查。建立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应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清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归属。通过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固定资产使用人,管理部门,单位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二)加大资产清查出现问题惩处力度,规范资产日常管理
加强资产申购、使用、变更、调配、处置等日常规范管理,对各环节进行绩效考核,明确各环节各部门职责,各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应加大惩处。尤其要重视资产变更、调配、处置环节。资产变动时,使用人应及时上报资产使用状态变更、使用人变更等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及时了解闲置和损害资产情况,统一调配和处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构建固定资产大集中信息系统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动态的管理过程,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人、使用状态等都是动态变化的。为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应当构建“中央-省-市-县”纵向统一、“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使用人”横向统一的大集中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横向方面:使用单位的内部使用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申购、领用、资产转移、资产钐变更、资产调配、资产处置等管理流程。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大集中系统实时了解和监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情况。纵向: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了解和监控各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可以通过系统上报汇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大集中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的形成、 领用、使用、变更、处置、审批全过程进行痕迹管理、动态监控、统计汇总、绩效考核。
总之,自上而下的资产清查制度化、常规化,能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构建大集中信息系统,能全面提高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 朱丽霞.基于绩效视角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19):122-124.
[2] 颜萌.基于绩效视角的高校资产清查工作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9):231-233.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科技的重视和科技投入的不断增加,科研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科研所资产规模,尤其是固定资产规模日益庞大。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固定资产调节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科技事业和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这就要求科研所必须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本文从资产清查环节入手,结合2016年财政部组织资产清查盘点科研所资产清查的情况,探讨强化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科研所固定资产的特点
科研所固定资产与一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内容上有所不同,主要是:
(一)非营利性,公益性
科研事业单位资产绝大多数是科研项目投入时购置,符合科研项目实施和开展研究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非盈利性。
(二)无偿性
科研事业单位的项目资产多数通过国家财政资金、项目经费投入,资产的产权归法人单位,科研人员无偿使用于科研事业。
二、资产清查环节反映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是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科研所固定资产主要是通过财政拨入项目经费的形式购置,项目研发人员是设备的无偿使用者,科研所管理者法人产权意识薄弱,认为“谁购置,谁使用,谁管理”,而科研项目组或研发人员的关注重点在于科研项目的实施,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而不会主动共享固定资产。管理者未能充分发挥协调管理、集中调配、处置、共享的管理职责,资产重复购置、更新快、利用率低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完善
资产清查中发现,很多固定资产的使用固状态、使用人与账面登记不符现象非常普遍,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都是申购环节记录的信息,使用环节使用人变更,设备转移、损坏、资产价值变化等日常管理不完善,而且固定资产闲置和毁损较多,单位管理者未能及时统一管理处置。
(三)管理系统“数据孤岛”,不能有效地共享
目前,科研所账务系统一般都有设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省级财政系统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财政部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个系统相互独立,没有对应接口,系统数据库框架模型不一致,信息系统不能有效地实现共享数据和交换数据,形成“数据孤岛”。资产清查,报送的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也只是反映过去某个时点的数据,固定资产数据数据滞后,无法全面有效地反映科研所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而且固定资产各管理系统,主要都是科研所管理人员录入固定资产申购环节信息,使用人没有信息系统登陆权限,未能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资产转移、使用人变更等日常管理信息变更,科研所也也无法有效地通过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时监控。
三、强化固定资产清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科研所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资产清查常规化、制度化,而不是财政部统一清查任务下达,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才进行清查。建立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应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清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归属。通过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固定资产使用人,管理部门,单位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二)加大资产清查出现问题惩处力度,规范资产日常管理
加强资产申购、使用、变更、调配、处置等日常规范管理,对各环节进行绩效考核,明确各环节各部门职责,各环节出现重大问题应加大惩处。尤其要重视资产变更、调配、处置环节。资产变动时,使用人应及时上报资产使用状态变更、使用人变更等情况,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才能及时了解闲置和损害资产情况,统一调配和处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构建固定资产大集中信息系统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动态的管理过程,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人、使用状态等都是动态变化的。为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应当构建“中央-省-市-县”纵向统一、“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使用人”横向统一的大集中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横向方面:使用单位的内部使用人、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申购、领用、资产转移、资产状态变更、资产调配、资产处置等管理流程。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大集中系统实时了解和监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情况。纵向: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了解和监控各单位固定资产情况,可以通过系统上报汇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大集中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的形成、领用、使用、变更、处置、审批全过程进行痕迹管理、动态监控、统计汇总、绩效考核。总之,自上而下的资产清查制度化、常规化,能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构建大集中信息系统,能全面提高科研所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朱丽霞.基于绩效视角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创新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19):122-124.
[2]颜萌.基于绩效视角的高校资产清查工作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9):231-233.
在我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一般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承担国家、省、市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科研任务而得到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科研经费、基金类课题经费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科研专项经费、科研配套等;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委托承担科研任务而取得的科研经费。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完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使国拨纵向科研经费使用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1.1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统一、规范的科研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脱节。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处负责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科研管理工作,关注的是项目的级别和到账经费的多少;科研经费一般归口到校财务处管理,财务处本身业务量大,根本没有精力收集、整理具体科研项目的信息,加之观念上存在一些误区,认为科研经费只是一种代管经费,只进行简单收支核算,不参与科研前期、中期、后期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与科研部门容易造成脱节;项目负责人则认为实行课题负责制,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上缴完学校管理费后自己理所当然地可以支配余额,任意划拨科研经费,不按项目预算范围与内容使用经费,出现经费使用不当和超支等现象。学校管理制度的不配套、不完善使得科研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1.2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
目前高校财务是根据教育事业费的会计制度来审核科研经费,并按教育事业费的核算模式进行简单的收支核算,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科研经费的特性,也无法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监管。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到位后的使用主张宽松,不加制约,不能为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科研项目信息;财务部门缺乏与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沟通的平台和信息共享,在不熟悉科研项目的运作过程的情况下监管科研经费的的使用;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按预算开支,不合理开支时有发生。
1.3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广、项目类别及名称繁多,经费分类划分困难,有时同一项目从不同渠道均获得资助经费,而经费使用情况要分来源渠道上报,给科研课题的财务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及会计软件功能的局限性,项目的分层次管理和分级上报也很困难;科研经费的负责人多数对财务知识不是很清楚,往往不能按财务制度的要求报账,使财务人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不能违反财务制度,从而给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难度。
1.4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预算存在问题
科研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存在的问题:一是编制“弹性预算”。弹性预算是一种有意夸大科研经费预算金额的行为。项目负责人上报的预算金额不是项目所需要的真实成本,而是在真实成本的基础上预留一定的空间和余地。二是编制“粗放预算"。大多数项目负责人都不是财务人员,缺乏科学的预算知识,加之有些项目负责人认为经费预算没有必要细化,编制项目预算时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表现出项目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三是编制“虚假预算”。虚假预算即虚报开支,将一些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以套取科研经费。
1.5 高校科研全成本核算难以实施
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暖费等;协作研究费指由外单位承担部分协作及加工的费用等。全成本核算应将科研项目消耗的所有资源成本纳入项目的成本核算中。但实际上科研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教育事业经费中支出;按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管理费的一部分是用于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折旧等费用的,但所提的管理费却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交叉进行,不能明确划分其用途,往往是用教学材料来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课题费混用,造成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1.6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在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模式下,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二级院系、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多头管理现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处于多头管理又都不管的状态;财务账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设备处只负责购置科研设备的数量、品名、规格;科研设备的利用率财务处不清楚,不知道科研设备的购置、利用是否合理,从而造成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资产验收入库的手续也不完备,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都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由于没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可以随意带走;还有的科研人员为了逃避国有资产的监管,将购置的国有资产设备拆分成材料、消耗品等开具发票,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1.7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中存在问题
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计监督。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较多,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课题经费要纳入学校统一核算,但由于这部分经费牵涉到学校及某些个人利益,管理的阻力很大,更谈不上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很少对其进行专项审计,学校内部监督制度也不健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很少过问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使经费管理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
1.8 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中结余资金问题
科研项目完成后,课题结题不结算。多数高校科研项目在通过验收、完成结题后,未将剩余经费在财务部门进行结算而继续用于其他支出。结余经费不结算,使财务部门无法对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经费进行成本归集、分析与效益评价,表现在每年的财务报表中已通过验收的项目仍然有余额,不能客观反映学校目前实际的科研情况。多数高校科研经费实行指标卡管理,个别单位经费卡管理不严,结余经费数额不清,有的项目负责人手中持有好几个经费卡,时常有经费使用中互相串用的现象。
2.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2.1 高校中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过于宽松
科研经费报销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既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许多学校在科研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在课题制下,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除扣去管理费,剩下的经费全由课题组自行支配,缺乏对科研过程尤其是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许多高校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多报项目、多争取项目,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比较宽松。如为了充分调动从事科研工作的教职工的积极性,许多院校在科研经费到款后学校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费,而没有对科研工作进行细致的成本核算,对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了多少经济效益并不关心。一些高校认为科研经费为预算外经费,无需从严管理,而只要课题经费能进学校就行,至于学校通过科研工作取得多少经济效益不够关心。不少高校科研所用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从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2.2 支出预算与经费开支不一致
国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对支出预算的要求是本着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预算表,并规定了预算表中应包含成本收入和支出项目,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仍存在经费开支与支出预算不符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国家财经制度方面,由于制度对科研经费的人工费、资产购置费、通讯费等范围存在限制,无法据实列支,导致申报时的支出预算无法准确制定;此外,高校的科研项目多为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具有不确定性,加之物价上涨、工资上调等原因,易发生价差,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国家或项目归口单位专项审计不及时,学校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也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本应是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然而,科技部门“重立项,轻跟踪",财务部门“重决算,轻预算",审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造成项目经费使用缺乏全程的跟踪监督。
2.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般情况下,高校对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都能纳入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但对固定资产购入后的使用和项目结题后的资产移交、清理,高校却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的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即科研项目在结题后,应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将固定资产移交给学校。但因为缺乏相关的固定资产使用和移交制度,很多固定资产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致使国有资产流失。而固定资产无法统一调配使用,则难以避免重复购买和建设,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
2.4 高校普遍上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大多数高校很少进行成本核算,高校更多的是注重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和社会效应。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是学校的成本意识淡薄造成的。由于高校是事业性质的单位,很少进行经营活动,所以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对科研人员在学校从事科研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电话费等小额费用,并未进行认真的考虑,往往均在事业经费列支,而这些费用汇总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挤占了学校正常的公用经费,也无法反映科研经费支出的真实情况,使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不准确。
2.5 制度不全、责权不明形成资金结余
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权不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委托方认为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随着经费的转移由委托方转移到受托方,而受托方则认为对课题经费缺少自,认为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中请到的,使用权在他们自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管理者到课题负责人都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使得一些制度和规定执行不力。高校没有真正实施有效的管理,尤其是结余经费的管理在一些高校成了真空地带,变成了课题组的自有资金,经费使用随意性很大。形成结余经费原因主要是:职能部门在结题结算过程中缺乏对项目合同的协调监督、课题组在项目完成后极少主动申请结算。形成结余经费的具体原因:预算结余。立项时的预算往往不能全面反映执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2)核算结余。高校科研经费核算制度不完善、不规范,没有进行成本核算,结构不合理。 (3)政策性结余。绝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宽松,对高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只是提取管理费,用教育经费购置科研设备,使得本应购置科研设备的经费部分结余下来。(4)非正常结余。由于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课题负责人在使用经费过程中,人为减少项目成本,挤占、挪用教学经费、尤其是实验材料,造成不正常的结余。(5)重复结余。目前国家科技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研究人员可以从不同的来源渠道获取重复资助,从而造成科研经费结余。
3. 高校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高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学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实行“三位一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3.2 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各高校要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针对当前纵向、横向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内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在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办法和审批手续等,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评审费、管理费等也要做出相应的规定,使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的财经规章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也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沟通和理解,减少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在报账过程中的矛盾。
3.3 强化纵向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的关键是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实事求是地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核算课题本,这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基础。从国际上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来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就是经费预算管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主要由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计划及编制,结合经费估算和预算的方法技术制定合理的项目预算,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项目确定不等于确定经费,我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模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就是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借鉴国外经验,实行根据项目计划任务编制项目全额预算,经过评估和审核后确定经费。因此,科学编制预算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构建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基础
3.4 建立健全全面成本核算制度,
高校应加强对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管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是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组成部分,各高校应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全面成本核算制度,来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其中,项目管理费可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制定管理办法予以规范,但目前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人员经费、业务费等其他各项支出,各高校应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的要求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3.5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结题不结账。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结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按照校内管理办法予以结账。
3.6 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学校使用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资产的处置和使用(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各高校要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和保护,除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7 高校应建立具有统一控制力的监管体系。科研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在宏观层面上,应强化其适应性与回应性管理体系,通过法律规范逐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在科技管理部门内部,按照现代管理体制设置,遵循权力制衡原则,决策、执行与监督部门相互独立,并在其内部形成闭环控制系统。在这种个过程中,注重审计的重要作用,从合规性传统审计向合理性绩效审计转变,实行定期审计与随时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其次,是科研承担人所在单位的监管,这是科技经费监管的基础。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将课题经费作为校内部门经费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考评等手段及时了解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对各部门、单位的课题经费管理加强指导,加大财务、审计监管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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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政府对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投入资金越来越多,大力支持科研发展,科研整体实力逐步提高。各种科研项目研究经费不断增加,而相应的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却没有跟着调整,财务管理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问题逐渐凸现,且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科研负责人对课题经费管理意识淡漠,材料采购自主性大,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绩效激励比例偏低,内部自制凭据转账,项目管理机构分散、科研政策碎片化,项目验收信息不透明等。有些是研究所内部管理的层次的问题,有些是研究所管理体制问题,有些是课题负责人管理科研经费的观念问题。本文采用观察法、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通过分析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提出完善材料采购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政性资金效益考核体系、增加管理层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统一科研项目管理机构、顶层设计科研制度、建立项目申请、评审验收公开等合理化建议,促进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 :公益性科研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9-0251-02
收稿日期:2015-06-10
作者简介:张久祥(1975-),男,北京人,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纳税筹划等。
一、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作为记录和计量中国经济发展前进步伐的中国企业会计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随着新世纪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具有预算会计特点的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在科研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多渠道、业务种类多样化、财务管理精细化的要求。本文采用观察法、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目的是通过阐述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揭示出财务管理面临的紧迫问题,分析财务管理发展的趋势,提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进一步转变财务管理的理念,探索促进我国公益性科研单位财务管理良性发展的新途径。公益性科研单位的会计核算体系不能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当前的会计核算体系不能满足单位微观管理的需要。公益类科研单位由于预算资金管理模式的局限,支出是预算执行的方式,核算支出是为了预算管理服务的,具有较强的宏观意识,忽略了微观管理的要求。造成上述问题既有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问题,也有科研负责人管理科研经费的观念问题。
二、公益性科研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材料采购随意性强
科学研究中所需材料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确定供应商,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价格后,课题组秘书采购,以财务报销形式代替材料采购,省略了材料采购申请、验收入库、领用出库等多个环节。这种管理方便科研课题组材料采购,节省了人力和采购时间,但却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财务管理的控制风险。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以报销代替采购的财务管理方式,增加了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也增加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控制风险。
2、固定资产管理薄弱
科研项目经费中经常采购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科研项目研究结束验收之后,所采购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上存在下列情况:在科研项目中重复购置设备;科研设备使用效率不高;一些需要在异地建立科研基地的项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课题验收结题后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研究所内的项目在结题后,固定资产处置程序流于形式。异地购置的固定资产缺少异地处置固定资产程序的透明度。在某些科研项目中,普通的办公性固定资产占比重较大,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果。
3、科研项目预算批复与预算执行不符
公益性科研单位由于科研的特殊性,科研项目小组通常负责科研项目的争取和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及最后的结题等,对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关注不够。加上部门间配合度低,故经常出现科研业务开展与预算执行进度不符、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不一致情况。科研项目负责人管理多个课题,经常在不同科研课题之间、相同科研课题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进行帐务调整,造成申请预算与预算执行不一致。一般是哪个科研项目先结题就先行使用其经费,使科研项目支出与科学项目研究缺乏相关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课题验收时通过调帐来实现财务验收,不符合国家课题经费管理的相应规定,严重违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有些科研人员,因为申请课题不多,为了安排其他科研支出,经常会保留部分科研经费。在课题结题之后,将此经费转入自主管理的课题经费,脱离了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监管。这种情况在科研单位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严重影响国家财政资金的效益。
4、偏低的绩效激励比例制约科研人员积极性
公益性科研单位的科学研究具有社会性和公益性的特点,然而很多科研项目负责人社会责任淡漠,只重视科研经费的申请,而轻视科研成果的产出。公益性科研单位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责任划分、量化、奖惩制度不明确。公益性科研单位重视申请科研项目经费金额,轻视使用,即使使用中出现问题,也是尽可能减轻处置,而没有认识到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影响单位科研声誉,不利于申请科研经费的效率。多数公益性科研单位没有设立相应的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内部审计,从而削弱了科研院所执行内部控制的自觉性。目前,科研项目中间接费用的5%用于科研人员绩效激励,比例偏低,未能激发科研人员全心搞科研。也没有解决科研人员随着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增多其待遇就随之提高的问题。
5、项目管理机构分散
我国的科研项目审批存在多个机构都可以批复科研项目经费的情况。有的科研人员科研信誉意识薄弱,用同一个科研项目内容向不同的机构申请项目经费,研究内容没有本质区别。有的科研单位在某些科研领域研究实力较强,该单位参加项目评审人占评委比重高,故申请科研经费成功率高,导致某些单位在某些领域形成垄断优势,影响项目立项的科学性,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浪费。科研项目管理机构多,不同的科研项目对应不同的制度。对同一科研项目,因为是在不同的地方申请的,就需要执行不同的规定,造成科研人员产生各种困惑,影响科研政策的执行。
6、项目立项、评审、验收信息不透明
我国科研项目验收成果由主管部门保存,未向社会公开。目前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由单位享有专利权,科研专利社会成果转化率低。科研资金使用情况及研究成果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够,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科研立项、评审、验收缺乏社会监督,造成科研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套取科研资金现象时有发生。科研项目验收通过后,科研专利成果转化率低,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贡献率不高。
三、公益性科研单位完善财务管理的建议
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需从科研项目申请立项、评审验收、成果利用、科研经费的使用、科研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等方面完善,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国家科研实力进一步提高。
1、完善材料采购制度
公益性科研单位采用以采购代替支出的管理制度,存在内部控制管理风险。公益性科研单位应根据科研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材料采购制度,明确材料采购的流程,确定采购范围,加强单位集中采购的力度,制定材料采购申请、验收入库、领用出库制度,确保材料采购公开化、透明化。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公益性科研单位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统一采购,制定详细的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处置制度。制定异地采购、使用、处置固定资产制度,加强异地固定资产的管理。科研项目所需物资要有专门机构统一采购、协调使用,并指定专人保管,这样才能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3、建立财政性资金效益考核体系
公益性科研单位研究成果不仅涉及科学研究,还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在专利、技术上有成就,还很可能造福社会。有的科研项目属于基础理论研究,其研究成果在短时间内并不能产生效益,如何考核并评价其效益,需要建立科学绩效评价体系,从定量和定性方面分析,考核科研项目的绩效。应建立科研人员及科研单位的信用信息平台,科研人员申请项目与个人及单位的信用信息关联,信用高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申请重大课题,信用不高的个人及单位只能申请一般课题。激励科研项目人员重视科研成果,减少科研人员关注在非科研事情上的时间。国家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管理和利用,放松对科研项目科研情况的过程管理。合理区分应用科学和基础科学,加强应用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研成果利用效率;加大基础科学项目投入力度,保障基础科学项目促进应用科学项目的发展。提高科研人员绩效激励比例,激发科研人员积极科学科研。
4、增加管理层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益性科研单位内有盈利的内部部门,应将其设为二级机构,建立事业单位的内部机构,强化法人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科研单位的事业部制,独立对内、对外开展服务,对内提供合法的票据,这样既能提供科研服务,又能增加研究所的经济效益,还解决了研究所使用内部自制票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5、加强科研课题预算与决算管理
科研课题组课题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课题申报和决算的验收,并定期与财务、科技部门沟通,预算合理化,决算严格化,提高预算的执行率,精细化管理预算,减少资金与科研进度不一致的情况,提高预算、决算的准确度。放宽对科研课题预算项目的管理,预算项目在保证科研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科研进展及国际发展形势,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合理调整课题预算,并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批备案。加强对课题结余经费的管理,及时收缴课题结余经费。鼓励科研单位积极管理科研经费,对信誉高、科研成果突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的单位,可实行用课题结余经费继续支持科研人员进行科学研究。
6、公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相关信息
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应充分调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的项目管理平台,由单一部门管理科研项目,顶层设计科研制度,避免政策出自不同部门。放松科研政策预算约束,公开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相关信息。对于初次科研项目评审,采取不透露申报单位及人员的秘密评审机制。建立国家项目评审专家资源库,对于国际前沿领域的科研项目,国外该领域的顶级专家应占一定的比例,提高科研项目的国际前沿性。建立客观公正的科研项目评审机制。
国家科研经费主管单位,应从国家角度,顶层设计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广泛利用科研成果,发挥科研成果社会效益。科研单位应该从内部制度设计管理层次,明确审批权限,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避免申请用途与实际使用用途分离。对科研人员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强调科研经费使用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国家财政应及时解决公益性科研单位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应收缴结余的科研经费。加强公益性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国家整体科研实力,促进更多科研成果的形成,为社会创造价值。
参考文献:
一、引言
从当前科技企业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科研管理往往对项目立项、上报经费的拨款、结题审计、研究等几个大的环节方面比较重视,而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其效益关注不够。与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相比,企业对拨付的科研经费和自筹的科研经费管理过于粗放,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收支核算的好坏和结题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通过直接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
二、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1.科研项目立项的预算科目缺乏合理的预算。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经费的支出范围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费用等十二个科目。首先,有些单位在申请课题时,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经费,往往对课题研究工作中的经费支出情况不能客观地予以分析和估算,而是为了尽量增加申请经费支出类别和数额。其次,企业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由于缺少财务知识,所编制的项目预算经费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活动中实际所需的成本,造成预算编制科目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一致,实际经费超支。再次,有的企业管理部门对科研人员考评只认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科研论文第一作者,致使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成果报奖等方面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导致申报项目规模小而数量多,科技含量不高,没有一定的开发价值,企业匹配的自筹资金投入大,这样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困难,使得团队的跨学科联合科技攻关受限,科研创新的学科优势互补和交叉集成效应难以实现,影响了重大科技成果的投入产出和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势。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规范。项目(课题)首先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其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规范。尽管许多科技企业制定有详尽的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但由于科研经费种类繁多,资金来源的多层次、多元化,尤其是在横向经费管理方面,不容易被监督控制,导致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乏力。
3.科研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成本难以计量。科学研究与企业经营有着密切联系,把科学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用纵向科研经费作横向课题的实验经费或其他研发支出,使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对从事科研所用的房屋、水电费、交通用车、仪器设备使用费以及科研人员的工资、科研津贴、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从企业成本费用列支,无形中加大了企业开支范围。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成本核算”,实际上是核算经费是否用完,至于将经费花在何处,用途是否与科研管理条例规定的科目有关,科研、财务等部门缺乏协作审核,加之科研人员普遍认为科研项目是他们争取来的,因而出现了科研经费支出无序性和随意性,“专款未必专用”,而且支出结构也不尽合理。
4.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处理不明晰。科研项目在预算编制时,各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尽量多报预算,使得预算编制脱离实际工作;预算内容没有细化到具体开支项目上,缺乏可操作性;科技项目支出预算缺乏可比性和参考性,影响了预算编制数与执行数的差异性。预算编制的不准确、不细化导致科研项目资金不能按阶段及时用出去,形成结余。单位为了不使结余资金上缴,申请项目延期结题,集中采购支出经费,造成了大量科研经费闲置沉淀,使课题的预算收入和研发支出不匹配,同时也给财务核算和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5.科研资产管理混乱、材料领用大进大出、设备利用率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名义上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处等部门共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科研用较多。其次,由于科研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有些科研项目购置了固定资产,课题完成后固定资产使用率低下,造成科研设备(尤其是专用设备)闲置长久不用,不仅占用了大量科研资金,而且设备利用率不高。再次,企业对科研成果转化和形成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等无形资产管理措施也非常薄弱,造成被侵权事件的发生和资产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6.科研项目资金流失严重。目前,研发机构科研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纵向、横向和企业自筹专项三部分组成。对于横向科研经费由于其来源的多样性,有科研收入、有企业与事业合作项目以及其他单位投资等等,大部分要以科技服务或科研成果作为企业的投资回报。纵向财政资金(无偿性)和企业自筹专项按规定纳入科研管理经费的管理范畴,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失控。
7.科研经费绩效考评管理的监督机制不完善。首先,现存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作用不强。其次,企业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绩效考评管理监督检查意识不强现象,缺少对科研经费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尚未建立经费监管下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科研项目技术水平与经费开支的综合考核没有开展,成为科研项目管理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科技企业科研经费管理对策
(1)提高科研经费管理认识,不断完善科研单位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企业科研部门、财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科研部门、财务等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断完善科技企业科研经费管理体制。(2)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建立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制度。根据科研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和核算,避免科研项目支出挤占科技企业日益紧张的经营费用,保证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坚决不予以报销,国家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中开支,建立科研经费审批权限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3)加强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科研经费或结题经费购置的资产,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均属国有资产,企业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核算、管理和处置,以达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目标,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4)制定科技企业科研结算管理办法,强化结题经费管理。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通称禁令)的第六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课题结题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科技企业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科研经费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课题剩余经费的使用方向,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科研合同,按规定及时结题。(5)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核算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努力构建以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为主管,资产管理部门、审计和行政部门参与的管理监督信息系统。(6)开展科研经费的结题审计和效益审计,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首先,课题结题审计是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强有力手段。其次,绩效考评注重的是科研结果的评价,而对科研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科研支出目标的实现程度,很少有人将其纳入其中进行评价。因此,我国可以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科研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科研经费评价体系和相关制度。
参 考 文 献
[1]张振刚.浅谈全面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现代会计.2007(5)
农业(含农、林、牧、渔业等,以下统称农业)研究副产品是指承担农业科研项目的农业科研、教育等机构在在科研课题研究过程中附带产出的产品,如农作物的良种苗种、林业的苗木、畜牧和水产的良种等。研究副产品不是实施科研项目的主要目的,但它们却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用途。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重收支管理、轻资产管理”现象,对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更是存在空白,这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显性或隐性流失。因此加强研究副产品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势在必行。同时,农业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在产品形态(大多数具有生物资产鲜活有生命的特性)、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其他行业研究副产品有区别,本文将在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
目前,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相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研究副产品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对其管理也没有专门的规定,只是在个别单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部分涉及,可操作性较低,如《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二十六条规定,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过程中的附属产出品,由于科学研究的探索未知和创新特性,其研究副产品的特点,一是产出的不确定性;二是产出数量的不确定性;三是农业研究副产品有生物资产的特性,需要后续跟踪养护,养护难度较大,养护成本较难确定。虽然这些原因大大增加了研究副产品的管理难度,但各单位应积极探讨,建立起适合于本单位的管理规定。以下是笔者在实务操作中的几点心得。
1、由于各科研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同,研究副产品的存放地点比较分散,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可探讨实行网络远程管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增设研究副产品管理模块,由科研团队、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各自权限实施共同管理。
2、完善科研记录的内容,在科研记录本中增加对研究副产品等的购置、领用、产出等方面的书面记录,作为研究副产品资产管理的参考依据。
3、对研究副产品的管理要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数量极少,价值较低,可采用简易管理办法管理,由科研团队内部指定二人以上兼职管理,定期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交回财务部门。
4、应结合单位内部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研究副产品的资产管理,特别是农业研究副产品的鲜活有生命特性,如有管理不当,可能全部死亡,因此完善奖惩机制,调动积极性尤为重要。
二、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
农业研究副产品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增值税、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1、增值税
研究副产品的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农业研究副产品的税款征缴在实务操作中出现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方法是照章纳税,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13%,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另一种方法是免征增值税。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主要是对税法理念的理解不同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一)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一规定有二个关键点,一是“农业生产者”的资格认定;二是“自产农产品”的范围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解释,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有人片面认为实施农业科研项目的科研和教育单位,其主业是农业科研和教育,不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不属于免税范围。笔者认为,一直以来我国对科技非常重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研、教育单位所从事的农业科研项目研究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研新成果的应用可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是直接为农业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应认定农业科研和教育单位为“农业生产者” ,其自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
自产农产品,是指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即未经加工的保持原始形态的农产品和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整理而制成的农产品,即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范围规定的所列免税或减税项目的自产农业产品。对非自产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征缴注意事项,一是财税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领会税法实质,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协调,主动办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税审批或备案事项,做到合法纳税;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免税产品生产而购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三是如果主动放弃免税权,那么自从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四是要分别核算免税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如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2、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计征是以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的,如果免征增值税,则税金及附加等随之免征。
3、企业所得税
农业研究副产品在征缴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操作中,有的单位往往无法享受到税收优惠,分析其原因一是应税、减免税项目未分别核算,无法准确计算填报减免税收入,则无法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二是税收优惠备案手续不齐备。列入事前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人应于纳税申报之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核后不予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农业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在我国,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一般都是国有事业单位,执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2014年1月1日施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科技产品的核算规定,根据研究副产品的特性,具体对收入、成本等的财务核算分析如下。
如果是利用非财政性资金试制、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则根据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科技产品”等科目核算,但目前我国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大部分为财政性资金,以下主要讨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研究副产品的财务核算。
1、收入核算
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副产品销售收入应在扣除后续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在实务操作中部分单位另有一种做法,即列入“经营收入”科目。笔者认为列入“经营收入”科目不妥,其原因是事业单位的记账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仅对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现行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中只有“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由于研究副产品的产出不确定性和偶发特性,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难以适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不宜将研究副产品的销售收入列“经营收入”科目核算。
2、成本核算
研究副产品是科学研究的辅助产出品,其成本已在科研项目经费列支,并且由于研究副产品产出的不确定特性,一般情况下应认定研究副产品产出前的成本为零。但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据实计算成本。
1、如果研究副产品产出后需继续持有暂不销售的,由于农业研究副产品生物资产的特性,后续维护养护成本可能较高,可按实际支出核算成本。
2、如果研究副产品需进一步加工后销售的,可将后续加工费等计入成本核算。
[DOI]10.13939/ki.zgsc.2015.41.092
1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1.1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果,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许多高校为了提高本校科研项目总量和科研经费总额,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政策比较宽松。结果出现诸如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规范,不能全面、真实反映获得预期成果所需的成本;科研经费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支出差异过大等问题。由于缺失与现行高校科研经费状况相匹配的、系统的、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高校无法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长此以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研项目的质量,制约了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1.2 科研经费缺乏精细完善的预算
科研经费特别是纵向科研经费申报获得成功,需要有对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方案,由于科研项目专业性很强,财务部门往往不参加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编制预算的科研人员又不懂财务制度,且科研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算往往只是对项目经费的简单的切块。内容空洞宽泛,预算编制合理、合法性无法保证,更不可能达到精细化的程度。
1.3 高校科研资产管理混乱
高校开展科研活动形成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由于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众多,尤其是横向经费,不易为学校所控制,造成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有形资产诸如电脑、仪器设备等管理混乱,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对那些化整为零、以耗材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亦未仔细核对,其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后续处理工作缺失。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科研经费必须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但部分高校的课题组在外设立公司,科研经费不入学校财务而直接转入公司,以逃避学校财务的监督和漏逃学校提取的管理费,造成高校科研资金的直接流失;或将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资金以各种名义如合作、测试等方式转移至校外,使科研资金转为私人资金。
2 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逐步建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首先明确与科研有关的所有收入都应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禁止任何人课题组利用学校的设备、资金、技术条件私自收取横向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针对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同,两种经费性质不同,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由于高校现行财务管理执行的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着重点是预算执行的监督,对资金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成本、风险和使用效益的管理一般不太重视。所以在科研经费的管理过程中应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审批制度,降低财务人员报账的盲目性,克服科研经费支出的无序性和随意性,细化科研经费支出的具体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任何制度创新都不能纸上谈兵,需要正确和坚实的认识基础,高校财务部门应和科研管理部门及审计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财经法规,以帮助科研人员形成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无论是纵向经费还是横向经费,只要是通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有关职能部门与往来协作单位签署科研协议,其科研经费都应归属学校,并且接受学校的经费管理。
2.2 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精细的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预算不仅仅是为了申请项目,而是为了申请到项目经费以后依据预算执行,所以预算编制决不能马马虎虎。各高校应在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设立专职岗位,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政策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立项时不仅要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还要注意审核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更不能超支。财务部门根据科研合同批准的经费预算,把科研经费细化,准确录入允许开支的科目,保证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与其预算口径相一致。把预算由项目负责人的被动执行改为由财务部门主动执行,财务部门对预算的执行进行事前控制、及时纠正超预算开支和不合理开支,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避免出现科研经费支出无序性和随意性。因此,科研经费只有有了科学精细的预算,才可以大大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科研费用的合理使用,同时也为审计监督和财务核算提供重要的依据。
2.3 完善由科研经费产生的资产管理
高校应完善科研经费中设备购置的监督和管理,尤其对科研资产要采取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有偿调配和使用。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加强对科研经费产生的资产管理。一是统筹做好存量设备的有效利用与增量采购设备的管控。科研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购置前,有关部门要对学校所有的科研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进行梳理和采购整合,力求做到既满足科研的需要,又不重复购置,造成浪费。在采购工作中,批量仪器设备必须通过高校有关部门进行招标购买,对于少量的单一货源也要货比三家,以确保质量和价格公道,防止个别人员单独购买而产生虚高价格,从中牟利。在科研活动中,凡能共用的仪器设备,都尽量打通使用,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设备的入库、配置和盘点清查。高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入库,做好低值易耗品材料的台账。科研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在结题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资产清理。对结题后项目所产生的资产由科研管理及有关部门合理配置,资产管理部门仍要对这些由科研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以防止资产流失;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则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已经形成的专利权进行归类登记管理,对于已过保护期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清除。
2.4 完善对科研经费的监管
首先,从外部条件来看,要完善高校对外部合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高校与财务部、审计署以及项目资助部门的协作。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的基础知识教育工作,明确科研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使高校科研项目有标准可依,方便财务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核算以及监督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其次,从内部条件来看,要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体系以及对内部科研经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素质培养。要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体系,就需要将高校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跟经费审批工作进行独立执行。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要的经费标准以及范围,而经费审批的工作则交给专门的审批部门,这样,经过双重的把关,才能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投入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科研经费的滥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素质的培养,要加强对科研经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同时也要加强其道德素养,用良好的精神风貌以及熟练的专业技能,促使科研经费的高效使用。
3 结 论
科研经费是高校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科研经费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高校的资金实力。切实做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仅是科研工作的一个方面,更是高校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提出一系列可行性较强的方式方法,通过以上措施,能够建立起一种可供参照的费用管理模式。认真分析科研财务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对科研财务管理的一些有效措施加以实践检验,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